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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疾病防控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3

小学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小学学校疾病防控制度旨在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安全,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卫生知识讲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 疫苗接种管理:确保所有学生按时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

3. 环境卫生:保持校园清洁,定期进行环境消毒。

4. 疾病监测与报告:建立疾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传染病。

5. 应急预案:制定疾病爆发时的应对措施,如隔离、疏散和医疗救助。

流程

1. 制定制度:由学校管理层与卫生部门合作,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卫生法规制定防控制度。

2. 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海报、家长会等方式传播疾病防控知识。

3. 实施监控:班主任和校医负责日常健康观察,记录学生出勤及健康状况。

4. 信息上报: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向上级教育和卫生部门报告。

5. 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配合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和消毒工作。

6. 后续跟进:疾病控制后,评估防控效果,调整和完善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小学学校疾病防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于维护校园健康环境至关重要:

1. 保护学生健康: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效果。

2. 提升家长信任:增强家长对学校管理的信心,促进家校合作。

3. 社区安全:防止校园疾病蔓延至社区,维护公共健康秩序。

4.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教育和卫生政策,确保学校运营合法性。

5. 培养良好习惯:通过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生活习惯,影响其一生。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学校对师生健康的负责任态度,也是构建和谐、安全校园环境的基础。

小学学校疾病防控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学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小学(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班主任及值周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带身体异常的学生进行检查或治疗,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学校,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教师会议,聘请专家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举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三、制定日常预防疾病管理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4、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5、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学校校医(医务室负责人)或者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校医或分管安全的领导应马上向校长报告,学校在2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区卫生部门(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班主任及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及教师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校医,校医要进一步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日志上,及时收集疫情信息。科任教师上课时发现班级有学生缺课应询问学生,学生不知原因时,应及时咨询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与家长联系,如属传染病个例及时上报学校。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六、学校发生传染病除及时报告疫情外,应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第2篇 实验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实验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是教育思想、方向、方法最集中的体现,他不仅决定教育质量而且制约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所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指出“振兴民族教育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因此,为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教育观念新颖、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为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同时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特制订以下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标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自身素质。

2、不断更新全校教师的教育观念,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3、进一步发展教师的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4、提高教师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

5、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指导教师学会学习,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主成长和提高。

二、培训组织

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主要有以下职责:

1、制定本校教师培训计划、建立评估考核措施、建立参培教师业务档案。

2、定期检查指导培训教师的学习和教学、帮助教师解决学习与教学中的疑惑困难。

3、每学期期末总结教师校本培训情况,评估考核。

4、经费和时间保证。积极投入资金,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开展培训时,领导要大力支持各个负责人组织的活动,确保教师培训时间,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教师参加各式培训。

同时也规定教师职责: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活动考勤纳入教师培训考核中。

2、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提高自己理论水平,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教研有案例或课例,研究有论文,课题有成果。

3、新理念要与教学实践研究反思相结合,学习实践、反思提高、探索新课程理念,并把新课程理念从课堂教学中体现出来。

4、整理自己的业务档案。

三、培训内容

1、师德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造就一支品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2、有关课程改革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研科研能力的培训。

3、探索、研究如何构建“学为中心”的小学课堂。

4、对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的培训,要求教师普遍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

四、培训形式

学校校本培训的方式灵活多样,切实可行,采取主要以下形式:以会代培、以研代培、以课代培、以学代培等,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可以与校本教研相结合,对不同层次的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使教师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专业发展水平。

五、校本培训管理办法

1、为使校本培训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按照z市教师教育院的要求,规定每学年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将学时数分解到每个培训项目上,根据出勤率、考核成绩等实际情况评定最终成绩。

2、加强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有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促进学习和研究的良性互动。

3、建立校本培训档案。校本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各级领导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科研成果、培训总结等有关材料。

4、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教师个人档案,内容涵盖学校集体培训、学科培训、情况记录、个人反思、自学笔记、有关材料、听课记录等。

5、建立健全校本培训考核制度。学年末校本培训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

6、培训考核: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做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校本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7、资料建档: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方面的认识和变化、收获与感悟等记录下来,做好教师成长过程中的资料积累。

第3篇 z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 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四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五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九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其他中小学校,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四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五十条 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第五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第五十三条 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四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五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五十八条 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中小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管理,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第五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六十一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十二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中小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六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分析指标、绩效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以及资产负债率等。

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十九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 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七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自2023年__月__日起施行。

第4篇 z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制度

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_理论伟大旗帜,以“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研兴校”的方针。以新一轮课程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教科研课题研究为先导,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教育科研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努力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服务,努力为学校的再创辉煌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1、 围绕学校工作目标,明确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以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契机,从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过程、评价、管理等方面,不断更新理念,拓野视野,改革方法,提高要求,进而确立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型课程价值观。

2、不断探索切实可行地校本教研工作途径、方式、方法。

3、 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着重组织好学术沙龙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认真做好学校课程改革实验的一系列配套工作,圆满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

4、继续开展好“十五”立项课题的研究,扎实推进课题的深入实施工作。

5、继续开展好新课程的研究活动,学习新思想,实践新理念,建设一支教师队伍。

6、抓好校本教研的各项管理工作及资料建档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 ,提高认识,切实转变教育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知识更新步伐的加快,学习将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传播文化知识、传播人类文明的教师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与时俱进,不做时代的落伍者。因此,在当前的条件下,我们主要要学习好现代教育理论,尤其是新课程改革的理论,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调整教师的教育行为。本学期,拟从以下几方面和广大教师一起学习。

1、邀请有关专家来校作专题讲座,拓宽教师的知识视野。

2、组织教师阅读好一本理论书籍,夯实教师的理论基础知识。

4、继续组织好教师的业务学习,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

5、结合教育改革实践,由学校骨干教师上示范课、研讨课,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探讨、交流。

(二)开展活动,提高实效,切实推进教育科研

教育科研作为提升学校教育的助推器,在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面对日趋激烈的教育竞争,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因此只有更积极地开展好教育科研活动,不断地提高教育科研的实效性,在全市教育科研中奋勇争先,才能把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地推向新的高峰。

1、着力推进新课程的研究活动。新课程的实施,已在我市大规模推开,做为城区的一所小学,我们只有扎扎实实地按照新课程的要求,不断的进行探索、研究,才会赢得主动。本学期中我们将分课题组、教研组开展学术沙龙活动,做好课程的评价改革工作和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工作,同时全面落实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工作。

2、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目前,我校有市级以上课题2个,这些课题都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与教育的发展趋势而制定的,都已有一定的研究过程了。本学期,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课题的研究要求,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①各课题组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好学期活动计划;②根据计划,各课题组要认真落实有关研究活动,要求至少围绕课题开展一次研究活动,形式不拘。③每人不少于一次课堂教学研讨活动,研讨课要有先进的理念,要有必要的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要使每一个学生都能生动活泼地发展。④做好课题的月汇报制度,要通过不断的反思来调整课题实施计划,提高研究的实效性。⑤各课题组要及时地做好活动的记录工作和资料的整理工作,以便资料的归档。

3、加强教育科研阵地建设活动。①继续做好枝江市教研室刊物《枝江教研》的组稿工作。②利用校园网和学校主页,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论坛的讨论、交流。④举办1~2期“教科沙龙”活动,让教师的智慧在碰撞中迸发火花。

(三)、 严格考核,有效激励教师科研的积极性。

课题组制定研究计划,要求各研究老师按着计划和资料目录开展研究工作和进行资料积累,把研究过程中的计划、实施情况、研究感悟、学生个案记录、阶段总结、论文、研究成果等积累并上交课题组,学期结束课题组将从研究过程、研究成效、取得成绩等方面考核,促进课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教师课题研究的积极性。

四、具体安排:

二月份:

1、制定教科工作计划。

2、召开课题组长工作会议进行课题选题工作,明确各课题负责人和研究人员。制定课题组活动计划。

3、召开教科工作会议,教师制定个人课题研究计划。

4、新课程理论学习。

5、做好创建学校网站的教科方面的准备工作。

三月份:

1、召开课题组第一次月会,各课题组开展活动。

2、“走进新课程”课题课堂观摩研讨活动。

四月份:

1、召开第二次月会,各课题组进行资料交流活动。

2、开展课改质量月系列月活动

3、完成教育理论笔记。

五月份:

1、课题组长例会。

2、课题中期研讨活动。

3、教师学习笔记交流活动。

4、做好论文、课题的相关统计工作。

六月份:

1、完成各级课题的研究阶段工作及学校教科的资料归档工作。

2、做好课程改革实验阶段性总结和评估。

3、做好对教师的各项考核工作。

第5篇 西团中心小学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巡查制度

团西中心小学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巡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控制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生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值班人员要履行以下职责。

1、值周人员提前半小时到校;

2、值周人员负责学校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3、值周人员到校后在学校大门口值班,组织早到校学生在门岗读书学习等待到校时间进入教学区,组织学生三人成队有序进入校园,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处理突发事件;

4、领班人员在值周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代伙生午餐组织工作;

5、值班教师负责指定餐桌学生的就餐管理,每天清点就餐人数,检查缺席学生原因,监督学生文明用餐,教育学生爱惜粮食,防止有学生吃不饱饭;

6、值班教师负责指定代伙学生的午间管理,每天学生午餐后可以组织少先队值日岗的值日生协助点名,上午放学后25分钟到指定教室点名,对学生的午间休息、学习进行监督,严防学生外出,午间管理至下午上课前十分钟结束;

7、在值班过程中,所有值班人员佩证上岗、着装整齐、姿势端正,禁止在值班期间会客、闲谈、离岗;

8、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周带领相关人员执行一次巡查任务;

9、值周人员每天对值班教师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0、值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教师的到岗、履职情况,对工作期间乱窜办公室或谈笑喧哗的教师或履职不认真的教师要及时批评,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及时汇报学校主要领导;

11、值周人员配合后勤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食堂卫生情况,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12、所有值周、领班、值班人员要时刻关注校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若有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或寻衅滋事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校长室;

13、大课间活动、放学、紧急疏散演练等集体活动时间段,由班主任组织护送队伍,相关科任教师在指定楼梯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监督看护学生上下楼梯,防止学生拥挤踩踏;

14、值周人员放学后到校门口值班,监督检查班主任护送学生放学情况,监督检查保安安全护卫情况;

15、晚间值班老师负责住宿生的晚间管理,组织住宿生晚餐和晚自习,做好各时段的点名工作,维护好各个时段的学生秩序;

16、值周人员负责晚间住宿生管理的组织检查监督工作。

第6篇 中小学校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制度-4

中小学校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制度(4)

一、一二年级由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放,每月一次。

二、三年级以上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

三、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期限为一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四、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每天罚人民币壹角,超过两周者,取消借书资格。

五、损坏图书照价赔偿,丢书者罚款。

六、学生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第7篇 某小学学校宿舍消防制度

小学学校宿舍消防制度

1、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人人高度重视。

2、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挪动、使用。

3、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爱护用电设施,杜绝火灾隐患。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5、来访人员在宿舍区内一律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打火机、火柴等。

6、每月检查一次照明线路,及时维修、更换电线、电器。

第8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设备。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使用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9篇 小学校务办公会议制度

市瓦小学校务办公会议制度

1.校务办公会议是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讨论学校重大事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的常规会议。

2.校务办公会议由校级党政人事领导、各处室主任、工会主席等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教研组长。原则上两周一次,必要时可召开紧急会议。

3.校务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主持,校长离校时可委托副校长主持召开。

4.校务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分析总结前一阶段学校工作情况,明确近期工作内容,布置下阶段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和方法;各部门通报阶段工作情况和后一阶段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5.办公室要做好会议的记录工作,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工作,同时对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督办、催办,以保证学校工作顺利进行。

6.校务办公会议实行实名签到制,未经请假,迟到一次扣除10元奖金,缺席一次扣除20元奖金(从期末岗位补贴中扣除)。

第10篇 z中心小学校本培训考核与评估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考核与评估制度

一、学校将校本培训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评估的范畴,纳入校长的目标管理中。

二、教师参加培训的成绩将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教师参训的情况与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挂钩,做到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开展各培训组、课题组的达标验收和示范课评比活动,对校本培训工作中的先进组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三、成立专门的考核评估小组,每学期定期从教师教育理念、课堂教学质量、师生关系、教学基本功、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1.结合专题讲座内容和教材,进行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形式的书面考试。

2.全体受训教师分学科听同一名教师的一节课,听后当场写出书面评课意见。

3.开展师生调查、评价教师活动等。

4.理论学习部分,结合教师教育教学实际的落实,进行多种形式考核。

(1)理论知识、专业知识,通过书面测试进行考核。

(2)理论、专业知识应用通过各种校本培训活动的形式进行考核。

5、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通过成果展示,论文介绍考核。

6、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以书面测试、实际操作进行考核。

7、学历教育,以取得证书为准。

8、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考勤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以上考核合格者可根据“校本培训学时计算方法”,折计成每年校本培训24学时。不合格者要通过相应的培训或自学提高自己,待下一次组织测评合格后方可计入。教师在一个培训周期(五年)内,至少要达到360个学时(包括集中专题培训、技能培训、学术活动与课题研究、主讲公开课、听课、撰写论文)。除完成培训任务外,在竞赛中获奖及发表论文等均算入学分。

第11篇 车辆进出小学校园管理制度

车辆进出小学校园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特制定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一、外来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下同),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二、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和施工车辆确需入校的,由机动车辆所服务的部门派相关人员到门卫室填写《外来机动车辆入校申请》经安全管理员批准,由保安人员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校。

三、车辆入校后,机动车辆所服务的部门必须派本部门人员进行管理,保证车辆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学校门岗工作人员指定的λ置停泊。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_小时_公里),禁止鸣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课间和学生在校园集合、列队时,不允许任何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放学时任何车辆不得进出。

五、机动车出校门时必须将所服务部门填写的《外来机动车出校回执》交给保安人员并停车接受检查。

六、不得在校内学习开车或试刹车,禁止无证或酒后驾驶车辆。校园道路上严禁停泊车辆,不得阻塞交通。

七、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及学校公车进入校门后,将车辆按规定停放。本校教职工若在校园内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客运出租车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安全管理员,经安全管理员批准,填写《外来机动车辆入校申请》后方可进校。

九、校门通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十、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十一、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者情况特殊,学校组织部门应事前做好预案,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安全管理员,并协助安全管理员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十二、全校师生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口必须下车推行,进入校园后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十三、如有υ反学校《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或相关人员要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十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第12篇 小学学校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于1995年底被浙江省教委命名为省示范性实验学校,以“整体观念、主体思想、个性发展、和谐关系”为教改纲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为适应办好省示范性实验学校的需要,从校科研室的管理职能平面出发,对教育科研的常规管理作全程探索,拟定z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办法。

(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对于学校的课题,学校通过自主、自愿选拔的原则,成立课题组。对学校的重点课题,科研室采取调查研究--理论学习--课题选择--开题论证--资料积累--组织实施--数据统计分析--理论研究与论文写作--成果展示与鉴定--成果推广,引导广大教师课题研究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全体成员的科研水平。

课题选择上,着眼于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的改革与研究,主要采取自下而上(教师自己申报)与自上而下(全国、省、市重点课题)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课题。

过程管理中,成立z小学教育学术委员会,形成以教研组长、课题负责人为骨干的教育科研队伍,定点、定人、定时立项联系指导,及时掌握课题的进展。

(二)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成果管理应包括成果回收、成果鉴定与成果推广三大方面。

1、成果回归

(1)及时收集教师的科研成果;

(2)及时装订教师的假期论文成果,并形成论文集。

(3)编撰《z小学教育科研简报》。

(4)档案中专设教育科研成果栏目。

2、成果鉴定

(1)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注意成果的回收的同时,加大投入,确保课题实验的顺利进行。

(2)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阶段性分析,邀请顾问组成员参与研究,讨论决定下一步工作。

(3)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结题,及时总结束作,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鉴定。

3、成果推广

(1)保证时间、精力、经费方面的投入。

(2)继续做好学校重点课题的研究。

(3)学校成立通讯小组,及时报道学校教育科研信息。

(三)教育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经费主要由学校自筹,由学校总务处单独立帐,强调计划使用,专款专用,严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使用规定,并积极筹措资金,为更好地开展教育科研服务。

(四)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及时做好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更好地做好学校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积累工作,科研室根据教育科研资料的不同来源,不同类别,不同内容,不同项目统一分类,及时归档,具体分五个方面。即:上级文件、通知、教育简报类;课题管理类;教育科研成果类;学校教育教改通讯、简报类;校际交流类。

(五)教育科研奖励制度

1、论文奖。

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上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刊登在区或区级以上的刊物或各级各类获奖,可得论文奖,标准如下:

奖别类

别校级奖(元)区级奖(元)市级奖(元)省级奖(元)全国

级奖(元)

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

政府

奖40353050030020010008005002000

科研综合学科35302510080503002001006004003001000

学会

学科3025205030201008060200150100300

注:(1)区及区以上交流酌情奖励;(2)同一内容在不同刊物发表或获奖记最高奖励;(3)两人或多人合作的作品,主要负责人按标准奖励,合作者以50%标准奖励;(4)著作出版发行按全国奖标准的3倍奖励(第一作者或主编),参与者按全国奖标准奖励。(5)上级部门的奖额归作者,学校课题类成果奖由课题承担共同享受。

2、研究课奖。

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导处安排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的研究课可得研究课奖(开课有补贴不再享受,承办单位发放的补贴奖励奖励上课教师),标准如下:市级:50元;省级:80元;全国100元。

3、贡献奖。

对学校教育科研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或职工,由校长提名,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可得贡献奖,奖励标准视贡献大小由行政讨论决定。

第13篇 中小学校环境卫生制度-4

中小学校环境卫生制度(4)

卫生总体要求:校园、操场、教室以及各室必须干净、整洁。

1、严格按划片管理的方法管理学校保洁区、各班保洁区,班主任要认真督促学生勤打扫,勤保持,力争学校无一片纸屑,无一堆垃圾。

2、各班的保存洁区,每天由班级管理小组评定各班的卫生成绩,并且分出1---8个等级,此成绩作为班主任评先表优条件之一。

3、保洁区内发现一处垃圾扣一分,发现一片纸屑扣一分,直至扣完总分为止。

4、在校人员不能随意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准乱倒垃圾,特别是每位教师要注意自身形象,以自身去影响学生、教育学生,达到潜移默化的目的。

5、成绩由值周教师填写公布。

6、升国旗时由值周教师分出等级在会上宣布结果。

7、该制度下发之日起就是制度执行之日。

第14篇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大侣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

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度。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

责人签字。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

、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二、校产、公物管理要求: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

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

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三、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

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

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四、奖惩办法(班主任):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

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

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

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以上各条希切实执行。

大侣小学总务处

第15篇 沂山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沂山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体育活动场所、教室、会议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二、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处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三、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四、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五、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第16篇 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__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财产的登记保管工作,包括校产的添置、验收、保管、修缮工作,定期清点,有专门的财产保管室。

二、在总务处负责下实行财产分类管理,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体育、音乐、美术、电教、实验器材由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工会财产、党、团、队物资由相应组织负责保管,图书、教学用书由教导处负责保管,厨房财产由炊事员负责保管,办公桌凳由使用教师保管,花草树木分班管理。

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

四、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赔偿。

五、校产一般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借条,按

时间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职工进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七、宿舍门市使用学校水电要照价收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经校长同意和审批。

九、校内师生(包括家属)不得叫学校泥、木工等做私活。

十、提倡师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表扬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人好事。

第17篇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坚持“三育人”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依法治校。

2、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必须在上课之前提前到校。教师请假须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岗位。

3、严谨工作作风,全体教师必须要为人师表,事事成为学生的表率。要做到衣着整洁,仪态端正,谈吐文明。上班不穿拖鞋,不烫金发,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坐着授课。上课或教师会议期间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要设置为会议模式等状态。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_、两操等各项集体活动。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坚持做好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提升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教研活动。每个教师都必须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及领导安排、分配的每一项任务。

5、成立以校长为首的管理班子,明确分工,分工协作,负责学校各项管理事务,协调师生关系;勤奋务实,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努力营造团结进取务实求新的校园文化环境。

6、保持办公室的安静、整洁。在办公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室闲谈;不得在办公室打瞌睡;不得在办公室内办私事。办公桌面的书、簿、用具要放置整齐、洁净。

7、严格财经制度,一切单据报销须经校长签名才能生效。有关人员需购教学用品、办公用品或开支其它活动经费,需事先请示,经校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会人员要做好收支结报工作。教师加班每天可付20~30元加班费。

8、尽忠职守,严守学校的机密,凡是不适宜外传的内部机密,不得随意外传。

二、安全保卫制度

1、树立全员护卫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

2、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工作小组,做到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班级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3、抓好门卫制度和假日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否则后果自负。4、平时抓“五防”,冬季抓“冬防”,节日抓“重点防”,消灭苗头性事故。

5、学校定期开展防风、放盗、防水、防火、防毒等安全教育。

6、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并负全责。

7、搞好校群关系,防止不必要矛盾。

8、学生放学时,做好护路队工作,保证学生安全。各路队设立“安全员”,负责本路队的纪律,建立学期末评选“优秀安全员”的制度。9、恶劣天气和特殊情况下,要采取特别保安措施。

10、值日(周)老师每天必须在校园内巡视,并在站队时进行安全教育。

三、学习制度

1、经常性的学习是提高教师政治、业务水平的必要保证。

2、每周一中午集中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进行记录。

3、教导处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内容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

4、学校鼓励教师进行业务进修和成人自学。

5、学校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四、教学流程管理制度

1、自觉按照教学活动的五大环节组织教学。做好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评价考核、活动实践、教学研讨等方面工作,并进行创新性发展。

2、每学期初要认真制定各学科教学计划,并交教导处审查后实施。

3、教导处每月抽查一次教学情况,校内公布。

4、每学期末集中检查教学情况,将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5、学校成立学科教研组,定期开展活动,使教学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五、财务制度

1、遵守国家和上级机关的财经政策和纪律。

2、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充分用好每一分钱。

3、学校成立理财小组,负责学校财务结算、审核,并将财务状况在校内公开。

4、统收统支,校长一支笔审批,杜绝多头收费与乱收费。

5、建立完整的帐目,妥善保管财务资料。

6、学校以每学期为一会计周期,期末及时结清帐目。

7、每学期初认真预算,非特殊情况不得突破。

8、为了利于学校的发展,五百元以下开支由校长自行决定,五百元至一千元开支由班子成员讨论表决,一千元以上开支由学校讨论通过后实施,

六、家访制度

1、为了加强团结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班主任和任科教师每学期至少对每个学生的家庭进行一次访问。

2、家庭访问有困难的,也可进行电话或由学生带信请家长面谈,或建立联系薄。

3、和家长联系,其目的是为了使学生在校在家在社会的表现彼此了解,共同掌握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与诱导,因此应避免告状式或责怪家长的方式,以免引起家长和学生的反感。

4、每次和家长联系后,应把联系的情况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日记上。

七、考勤制度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精神对全体教师考勤。

2、安排专人逐日登记,月底(年终)小计,与年终(学年)考核挂钩。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课。

4、学校设出勤奖,与考勤结果挂钩,按月发放。

5、有事须请假,到考勤人员处登记。

八、后勤制度

1、学校安排专人管理后勤工作。

2、保持食堂清洁,夏春季每周消毒一次,秋冬每二周消毒一次。

3、食堂专门设帐,由工友和后勤人员见证后交理财小组结算。

九、教师一日工作常规

1.上班:准时到岗,做好教学准备。考勤人员做好考勤登记,值日(周)老师在校园内巡视,班主任在本班巡视,少先队大队部检查卫生。

2.晨会:班主任按时到达本班开展工作。周一晨会举行升旗仪式,由少先队大队部主持,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到场指导。

3.上课:严格按照课堂常规组织教学。

4.课间操:班主任、科任老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整理好队行,维持好纪律。少先队辅导员放音乐,值日(周)老师现场指导。

5.午餐:值日(周)老师维持午餐纪律。

6.眼保健操:少先队辅导员发出口令,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到本班巡视。

7.课外活动:由本班语数老师到场处理有关事宜。

8.放学: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值日(周)老师整队并进行安全纪律教育,送队老师将路队护送至指定地点。

十、学生一日常规

1.上学:上学前收拾好书本、文具,不丢三落四;路上不玩耍,遵守交通规则,不迟到,不旷课;少先队员必须佩戴好红领巾。

2.到校后:积极参加值日,注意环境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不追逐嬉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3.晨会:自觉遵守纪律,认真看书学习;少先队大队长检查评比各班卫生;每周一进行规范化升旗仪式。

4.上课:自觉遵守课堂常规。

5.课间:只能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不许打闹。做课间操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做到快静齐,规范认真不随意;做眼保健操时,在教室内按口令认真进行。

6.午餐:讲秩序,不奔跑,不插队,不拥挤,不糟蹋饭菜,节约用水。

7.课外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放学:到指定地点站好路队,做到快静齐;放学后不在校逗留;路上不玩水、不玩火、不扒车,安全牢记心中;回家后认真完成作业并温习功课。

第18篇 中小学校课桌椅管理制度-4

中小学校课桌椅管理制度(4)

1、学校将按各班人数配齐新课桌椅,学校总务处与各班主任签定领用手续,班主任做为各班新课椅使用人的总代表要对本班的所有新课桌椅的安全负责。

2、班主任要将本班每一套新课桌椅责任到每一位学生。学生在小学阶段内要一直使用保管本套课桌椅,中途不准调换。

3、各班如有转出学生时,须先将本人的课桌椅交换学校后方可办理转学证明,本班如有转进学生时,班主任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办理领用新课桌椅的手续。

4、学校课桌椅的检查管理由学校公物管理小组负责,每周定时检查,结果与班级管理分数挂钩。

5、关于损坏赔偿的规定。

(1)如发现课桌椅有刻画现象,每发现一处扣班级管理1分,每发现一字或一处涂鸦扣班级管理分1分。如有较大人为损坏将酌情按桌椅价值的30%---100%赔偿学校的损失。

(2)课桌椅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非人为损坏,应及时通知总务处进行维修。

(3)班级如果丢失课桌椅,责任人赔偿学校全部损失,班级如出现非本班的课桌椅,则扣本班级管理分5分。

第19篇 龙岗小学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龙岗小学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联系好后可进入校园;

3、负责定期给学校送货的车辆,需凭证进入校园;任何拉装货物车辆出校园大门,必须持相关部门批准单可放行;

4、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慢行观察;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高音喇叭;机动车辆严禁在人行道暂停。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棚点。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均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棚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县龙岗小学

第20篇 小学校本课程开发激励制度-4

小学校本课程开发激励制度(4)

为调动广大教师主动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积极性,确保校本课程的有效实施,学校特制定如下激励制度:

1.倡导主动学习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和技术。对《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校本课程教材》、《课程纲要》等文件撰稿人,作为学校科研成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对优秀的《课程纲要》,学校将向区以上教育研究部门推荐发表,学校视级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鼓励求索与创新。对教师选用、改编、新编又能形成序列的校本课程教材,教师自主开发的课程资源,教学设计、教学实录及教学反思,给予适当奖励。对获得好评,并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的,视级别给予物质奖励,并作为教师科研成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晋级、评优的重要条件。

3.要求教师努力学习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知识,掌握开发技术,对积极参加集体研讨、集体学习以及校本培训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为执教校本课程教师提供外出学习和参与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校本课程教师的专业素养。

5.鼓励教师开放校本课程课堂教学,互相听课、评课,取长补短,对学生、家长反响好,确实有助于学生学习知识,发展特长,形成能力的优秀课执教者给予奖励。

6.菅造团结合作的氛围。鼓励非校本课程开发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实验,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对主动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实验,为校本课程开发出谋划策,为校本课程教师排忧解难的非校本课程执教教师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小学学校疾病防控制度汇编(20篇范文)

小学学校疾病防控制度旨在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安全,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卫生知识讲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2. 疫苗接种管理:确保所有学生按时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 3. 环境卫生:保持校园清洁,定期进行环境消毒。 4. 疾病监测与报告:建立疾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传染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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