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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哪些
中学学校升降国旗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日常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和公民责任感。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国旗的选取和保管:确保国旗的规格符合国家规定,妥善保管,保持清洁。
2. 升旗仪式:包括集合、升旗、奏国歌、宣誓或讲话等环节。
3. 降旗仪式:在特定时间(如日落)进行,同样需要庄重严肃。
4. 负责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挑选学生代表担任旗手,并进行必要的训练。
5. 突发情况处理:制定在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流程
1. 每日早晨,学生在操场集合,旗手携带国旗就位。
2. 在国歌声中,旗手缓缓升起国旗,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 升旗后,可能进行简短的演讲或宣誓活动,强调爱国主义教育。
4. 日落时分,进行降旗仪式,过程同样庄重。
5. 旗帜在非工作日应妥善收存,保持尊重。
重要性和意义
中学学校实行升降国旗制度,不仅是一种象征性的仪式,更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它有助于:
1. 增强学生的国家认同感:通过每日的仪式,让学生深刻理解国旗的象征意义,培养对祖国的热爱。
2. 培养责任感:担任旗手的学生需要承担特殊职责,这有助于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3. 传承文化传统:定期的升旗活动,使学生了解并尊重国家的礼仪文化,传承民族精神。
4. 提升集体意识: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增强集体凝聚力,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学校不仅仅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地方,更是一个塑造品格、弘扬价值观的场所。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如天气变化、人员组织等,但通过精心策划和执行,这些困难都可以得到有效解决,从而确保这一制度的顺利进行。
中学学校升降国旗制度范文
第1篇 中学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中学(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校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升降国旗制度:
1、升旗时间和要求:每周星期一(冬季上午8:00,夏季上午7:30)在篮球场进行升旗仪式,各重要_、活动、法定节假期等照例进行,如遇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要求教职工、学生、过路人员全体参加,教师和职工按规定顺序列队(由办公室负责检查登记),班级由班主任组织在教室前列队入场,按教室所在楼层高低的顺序退场。必须做到服装整洁(尽量着校服)、严肃认真(由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评分计入班级竞赛)。升旗仪式由办公室和学生处负责组织、落实相关器材、记录和收集整理资料。降旗仪式由旗手和护旗手在下午静校后单独实施。
2、升旗仪式设指挥员一名、旗手一名、副旗手两名、护旗队员八名、鼓号队员八名,副旗手和护旗队员从优秀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中产生,每月一次,由团委和少先队大队部负责评选。
3、升旗程序:
(1)指挥员就位,宣布升旗仪式开始
(2)出旗奏乐
(3)升旗开始,奏国歌,敬礼!
(4)国旗下的讲话。
(5)仪式结束,按顺序退场(退场秩序重点评分)。
4、升旗仪式的礼仪要求:全体师生衣着整齐,由班主任领队按指定位置列队入场,并做到快、齐、静。升旗仪式开始,全体在场师生必须停止一切活动,庄严肃立提倡唱国歌,双目注视国旗,少先队员行队礼。
5、退场顺序:以所在教室的位置为准,按从高层至低层的顺序依次退场。
第2篇 榆林中学校园广播室规章制度
一、 管理条例
1. 热爱学校,关心校园文化建设。
2. 勤练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 爱护广播器材,维护广播室清洁。
4. 工作时间不得在广播室闲谈打闹。
5. 不得带领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室。
6. 不得利用广播宣传违纪违法的思想。
7. 工作细致认真,努力培养敬业精神。
二、 管理细则
1. 成员不得在工作时间与听众发生争执。
2. 开会、工作时间不得迟到缺席,如有事必须向站长请假,且出示请假条。连续迟到两次或无故缺席两次将被辞退。
3. 不得出现有损团队形象的行为(旷课、考试作弊、抽烟、打架等违反校纪的行为)一旦发现,将被开除广播站。
4. 播音员不得出现重大失误(播音断断续续,播错等)。
5. 一旦发现成员敷衍工作、消极应付,将劝其退出广播站。
三、 评优制度
1. 校园广播站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播音员”评选
2. 评优条件:
①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
②工作中从未出现重大失误 。
③尽职尽责,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 。
④热爱本职工作,投入大量的热情 。
⑤在站内各项工作、活动中成绩优异。
3. 被评为“优秀播音员”的成员将上报团委并颁发证书。
第3篇 泰州实验中学学校物品管理及发放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学校物品管理及发放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由总务处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需求计划统一组织采购,购进时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2.采购进的物品,由保管员验收,并根据发货票按品名、规格、型号记入有数量、有金额、一物一户的明细帐,然后将发货票交会计结算。
3.领物品时,每位教职员工都填个人领备品清单。
4.在发放物品的过程中,正常损耗或减少,由保管员填写备品报损单,经领导批准后,报以调帐。
5.保管员要设置材料使用保管帐,按类立帐,按品名规格型号分户,具体收入、发出、结存的数量和金额。
6.库存物品每学期要全面清点一次,填写好发放和库存报告单。
7.各种物品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减少时,交到主管校长处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8.学校物品一律不许外借,特殊情况需校长审批。
第4篇 中学学校民主评议制度
中学(学校)民主评议制度
1、每年底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指导下,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民主评议分党小组和党员两个层次进行。
3、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研究,作出答复。
4、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估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第5篇 初级中学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队必须具有施工资质
2.保证施工质量,消除因施工质量带来的安全隐患。
3.安全施工
(1)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杜绝危险施工,严格按施工规程施工。
(4)专人指挥施工车辆出入,保证安全。
4.专人看管,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5.禁止使用危险施工材料,保证环境不受污染。
6.按合同或事先约定,及时做好维修工作。
第6篇 二中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二中(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1.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核对银行帐及支票、收据、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等不相容职务分离;
2.货币资金业务都由领导审批授权;
3.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和财务处理经过严格审核;
4.收、付款业务在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足额入帐,作到日清月结;
5.会计与出纳定期核对日记帐与总帐,主管会计定期与银行对帐,稽核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监盘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6.出纳主管的现金和银行单据的收付保管限制他人接近,现金收付集中办理并及时解交银行;
7.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发货、装运、付款、盘存等职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8.存货的购入、发出经过授权和严格的审批手续;
9.存货的办理过程中经过采购计划、入库登记簿、发货单、领料单和帐簿记录等方面的审核;
11.设置独立的存货验收人员,所有采购的存货根据合同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核点数量,检测质量,出具验收单等;
12.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与稽核,保证财会部门与仓库的帐帐、帐实一致;
13.财会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对编制完毕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正确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章;
14.会计报表按月或年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各级主管部门。
第7篇 二中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金瑞二中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使用车辆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控制行政支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本着合理使用,节俭经费的原则,更好地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以下使用制度:
一、学校公务车辆的使用归校长统一安排,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学校其他行政人员、各处室如工作需要,需请示校长同意后才能安排使用。
二、学校公务车辆属学校固定资产,应有专人驾驶、维护、保养和保管。学校要督促驾驶员定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车辆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提出维修意见。
三、学校应重视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学校车辆除指定司机外其他任何人原则上不能驾驶,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如发现其公车私用,除按规定收缴出车费外,还应酌情予以批评或处分。
四、学校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督促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服务、廉洁奉公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管好车、用好车。同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及时参加有关部门举行的交通安全学习、培训活动。
五、学校公务车在维护或维修保养时,凡更换100元以上的配件,必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各相关人员不得提出正常服务项目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一经举报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公务车在市区以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凭在外地维修清单和正式发票,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同时将学校公务车的使用、维修保养和其它开支等情况应定时进行公示。
七、学校公务车使用费按原有规定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中开支。学校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需要,确定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各项经费的预算,将用车经费单列在其年度行政办公经费中,并接受专项资金审计。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初中学校教师办公室制度
奉化二中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纪律
1、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岗位,应向组室负责人请假。
2、文明办公,保持办公室内安静,提高工作效率;忌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情;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
3、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用品、各种用具应陈放整齐有序。
4、按时认真地做好本组室及走廊的卫生值日工作。
5、准时参加校、组室临时性会议,升旗仪式等,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6、教师子女原则上不擅进办公室,以免影响教师办公。
7、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闭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二、电脑管理使用
1、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子女随意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不准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电脑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硬件故障需要维修,请与相关电脑教师联系。
3、办公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
4、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组室负责人有权利和义务督管本室人员。
5、教师应把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如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第9篇 海东初中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海东初中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为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结合我校水、电用量、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分配用水用电指标,保证教学、行政工作、师生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办法,浪费水、电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浪费数量的多少,给以经济处罚。
二、管理职责
学校水电管理由总务处水电科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校各部门用水用电工作,负责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相关工作的协调;
2、组织全校各部门水电表具的安装,按时抄表,并报财务和有关部门;
3、及时向店面用户、校外住户下发缴纳水、电费通知单,配合财务室收取校外住户水电费;
4、组织用水用电制度的实行,检查全校水、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减少线路损耗,组织实施节水、节电的奖惩工作;
5、组织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工作。
三、管理责任制
1、教学楼用电由管理员负责管理,晚自习结束后,及时关电源总闸。
2、办公楼用水由学校保洁员负责管理,按时关掉大楼内卫生间水龙头。大楼内用电由电工负责管理,各办公室协助,做到下班时及时关掉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
3、教学楼、公共厕所水、电由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4、学生宿舍水、电由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5、食堂用水由食堂承包人负责管理,食堂管理员协助。
四、校内各部门用水用电都安装水、电表、按月计量,按实计收费,学校安装的水、电表具属学校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
五、校内基建和大修需用学校水电表,经过批准安装水、电表后才能使用。设备费、安装费由用户承担,并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标准交纳水费、电费。
六、学生宿舍不得擅自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热设备。否则,按违章用电处理。
七、水费、电费收缴办法
1、水电抄表员按期抄水、电表,填写水、电费账单,按期送达计财处。
2、学校教职工水、电费由财务室直接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校外住户、店面用户接到水电费账单后,按水、电费账单规定的付款日限到学校水电班交纳,逾期强制停电。
3、校外住户、店面用户超过规定时间付水电费都要交纳滞纳金,当月交滞纳金为应交费用的5%,过月累计增加,每过一个月增加5%。
4、各用水、用电住户对抄表数、收费数有疑问时,应在付款规定日期内,向水电科进行查询,如有差错,予以纠正。
八、违章用水用电处理办法。
1、对于损坏水电设备,私自接水接电、偷用水电应进行劝阻揭发,按罚款的20%-50%奖励有关人员。
2、私接电源、水源、未安装水、电表具计量用水用电,按设备功率1-3个月的用量交纳水电费,并停止供水供电。如确属需要使用校内水电者,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供水供电,其接通费用由用户自理。
3、公共场所办公室集体宿舍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电水壶、电炉等电热设备,一经发现,按电热器设备功率1-3月的电量交纳电费,私拉电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
4、损坏水电设备按价赔偿工料费;故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工料费I一3倍的罚款。
5、拒绝交纳水电费,无正当理由超过1个月者,作停止供水供电处理。如确需校内水电供应者,应缴清所欠电费和滞纳金,提出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再给以接通水电、但应承担全部工料费用。
海东初中
第10篇 北坡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第三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和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主任以上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组成。
二、校务公开的作用是增加办事透明度,促进学校主要领导的廉洁自律,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方案,人事任免,干部调整,评优奖励,职称评聘,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等。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包括利用校务公开栏公布,向全体教师汇报,向学校教代会汇报,校领导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通报情况等。
第11篇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第一条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五条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条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八条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九条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条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一条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具备2个消毒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二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四条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食品采购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八条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
第十九条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品贮存及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条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六条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五、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范围要求
第二十七条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九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三十条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一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第三十二条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条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三十五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七条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八条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九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卫生要求
第四十一条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4、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二条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
,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消毒药片消毒时,要达到规定的浓度,消毒时间须达到15分钟以上。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样要求
第四十四条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快速处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向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联系电话:区教委体艺卫科:___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___;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规定作废。
第一中学
第12篇 某外国语中学学校重点部门消防安全制度
外国语中学学校重点部门消防安全制度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任务,根据宜昌外国语学校的教学实际和实验室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实验室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库等门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锁,玻璃窗安装是否牢固,发现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2、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地点存放,并加锁,钥匙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并经常检查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3、实验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检测并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实验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实验员核实,并按规定用量交给任课教师,交接要有书面记录,用完后,剩余药品应及时交回实验员,并做好记录。
5、教师演示实验所借器材、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器材、药品安全,并在当天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6、任何人在化学实验时不许抽烟、喝水和吃东西或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7、实验时,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遵守课堂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任意起动,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8、实验完毕,任课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决不容许将实验器具及药品带出实验室。实验员要认真查收。
9、学生实验时,任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险的后果,意外事件的处理等,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
10、工作调动时,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经清查、盘点、对帐,帐卡(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后,交接双方手续办理清楚,方可调离。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保证住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
一、规定
(一)公寓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为负责该楼层的宿舍管理员。
(二)学生公寓每层配置消防器材,由责任区负责人管理。每层配置的消防器材数量根据楼层寝室个数略有不同。由总务部门派人每月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三)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四)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采取紧急疏散措施。
(五)责任区负责人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安全用电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六)任何人不得在公寓内开灶做饭,或使用电炉子。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电梳子、蓄电池式应急灯和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及其他电器设备。
(七)严禁乱动总电源开关、保险及楼内的消防器材,不准私安电器插座,严禁擅自拉电线或改装、拆除公寓配套电器及线路。
(八)公寓楼内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物品,不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
(九)公寓内禁止吸烟;熄灯后不得点蜡烛。
(十)公寓楼内禁止燃烧废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处罚措施
(一)寝室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煤油炉、烧酒精炉等)或乱扔烟蒂的,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二)寝室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梳子、伪劣电源插板、非安全器具等),一经查出,没收违章电器设备,并根据学生手册及宿舍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同学进行处分。由于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集体使用的违禁物品,按私人物品没收上交学校保管。
学校配电房消防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政党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学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
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计算机房消防安全条例
一.认真学习各类有关安全法规,加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
二、落实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
三、严禁在机房内乱接、乱拉电线,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电热器具。
四、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紧急事件时会报警、会迅速合理疏散人员。
五、严禁私自随意拖拉网线、改动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配置;每台机器都要配有软硬件双重保护。
六、严禁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攻击性程序;软件、文件使用前都要查毒杀毒;在病毒高发日前更改日期或病毒高发日停止上机。
七、严禁任何人将有强烈辐射、磁性、易燃易爆等有可能对计算机设备的安全造成损害的物品带入机房。
八、维护和保持计算机房较好的物理环境,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允许带水杯,严禁在机房内倒残水。
九、负责机房电脑、空调及其他财产的安全;人员离开必须经过检查,关灯、断电、锁好门窗。
十、负责机房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力求保护好现场。
十一、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肇事者和相关人员的个人责任,并予严肃处理。
图书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图书馆安全工作,确保图书馆藏书及设备安全,保护学校财产,特对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如下规定: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书库、阅览室。
2、严禁使用电炉及其它明火电器。
3、各书库、阅览室严禁烟火,对抽烟人员应劝其离开。
4、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阻碍消防器材顺利使用,不得擅自移动消防器材。
5、禁止私自接电源、改动电路。
6、下班离岗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门窗窗帘、门锁及电器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维修。
7、管理人员和读者不得在存有书、刊的书库等地方,吃易引发虫灾鼠害的食物,发现虫灾鼠害及书刊霉损应及时报告和处理。特别对白蚁的危害应引起高度重视,经常检查,及时反馈。
8、管理人员携带书刊或公物出馆应办好有关借阅或使用手续。
9、图书馆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自行消除的应报告学校处理。
10、明确和承担本岗位安全和防火责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人人自觉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训练。
11、义务消防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掌握使用设施的知识与技能,保持其性能良好。
12、遇到火灾不能自行扑灭时,应及时电话报警。
以上守则,图书馆管理员和读者须共同遵守,违反者按学校规章处罚。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停炉检查,正常情况下每年做一次水压实验,锅炉的检查和水压实验应有详细的情况记录,并有检验人员签字,这些记载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2、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
3、每班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
4、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
5、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压力表每半年送检一次。
6、正常运行4-6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水垢厚度不应超过1mm,如超过应缩短清垢时间。
7、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修理或更换配件,如发现重大问题,应联系有资质的修理单位,先制定好修理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修理,并作好修理记录。
第13篇 新华中学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华新中学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各处室依法行政行为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我校依法治校的水平,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内部监督考核制度。
一、监督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1、监督考核的对象
学校各职能处室和工作人员。
2、监督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行政许可目录、工作制度、受理条件、程序、期限、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办事的格式文书等是否准备齐全并通过各种可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2)学校制发的与公众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在网上公布并及时补充更新内容;
3)重大采购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
4)对有关教职工录用、职务任免信息等重大人事工作事项是否及时公开;
5)各处室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的情况;
6)相关人员是否遵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程序、条件、期限和标准依法办事;相关人员的工作作风、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情况,落实学校“首问负责制”情况;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2、考核人员组成。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指派人员,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其他相关处室人员参加,成立监督考核小组。
三、监督考核的形式
1、听:听取具有校务公开内容的处室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评意见。
2、看:查阅有关资料。如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对学校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公开情况;各处室应公开事项的统计材料。
3、问:询问工作人员熟知有关制度规定的内容。根据职能处室职责不同,了解处室工作人员对业务熟悉程度、服务工作质量。
4、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服务是否规范、校务公开其他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同时设计问卷调查,接受公众对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5、评:邀请市教育局、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员对我校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
四、考核方法
1、日常检查。各处室落实人员开展日常检查,及时统计分析校务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校监督考核小组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填写考核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处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具体的日常检查措施,记录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2、年终考核。各处室对本部门年度内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自评打分。监督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处室自查和社会评议的考评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提出对处室校务公开工作评定意见,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监督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核结果,结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情况对工作人员提出年度综合考评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及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评定:对各处室和工作人员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1)对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满意率较高,综合成绩在90分以上,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处室,确定为优秀;
2)对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较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的处室,确定为良好;
3)对基本上能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处室,确定为一般;
4)对无故未按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做,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工作质量较差,综合成绩在 60 分以下的处室,确定为较差。
2、奖惩措施
1)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处室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评定为较差的处室和个人,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
2)考核评议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处理;
3)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职称评审、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六、申诉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复议,或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第14篇 中学校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地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学校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建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并制定了如下校务公开的检查考核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检查考核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工作。
二、校务公开必须规范,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对公开事宜和群众回音做详实的记录,保存完整,归档有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量化分值10分)
三、学校支部、行政、工会应及时处理、落实各种公开事项的意见建议和各项教代会提案,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教代会提案处理回复率达到100%,提案解决率要达到85%以上。(量化分值10分)
四、调查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满意率,凡在59%以下。(量化值0分);在60-70%(量化分值8分);在70-84%的(量化分值12分);在85%以上的(量化分值15分)。
五、校务公开的检查考核采取听、看、查、议等方式最终进行量分打分,总分25分,总积分在15分以下,校务公开定为不负责,不落实;15-22分的校务公开定为比较落实;在22分以上的定为校务公开认真负责。
六、校务公开评为不落实、不认真的,责任人职称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不能评模。校务公开评定为认真负责的在职称年度考核中奖积分10分。
七、校务公开的考核内容
1、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
2、总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
3、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和结果的公开情况。
4、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设定项目的公开情况。
5、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6、群众投诉处理情况。
八、校务公开工作的奖惩措施
1、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对考核优秀的处室和个人,通报表彰,对考核评定为较差的处室和个人,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
2、考核评定中发现问题的交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处理。
3、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九、校务公开检查考核责任人
姓名职务检查考核内容考核处室及相关责任人
z校长党支部书记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学校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兼管学校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和协调工作。
z 副校长
协助校长主抓总务后勤工作、财务工作、成职教工作,负责后勤各部门的日常管理。
总务处:
会计室:
成职教:
z 副校长
协助校长主抓教学工作,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协调、管理,全校青年教师培训、教育科研工作。
教务处:z(兼)
教科室:
z 副校长
协助校长主抓全校德育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党务工作、全校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妇联工作。
政教处:z(兼)z
工会:
z 校长助理
协助张国岩副校长抓教学工作,主持教务处日程工作,负责七室一场的管理工作、创建教育现代化和电教工作。
信息中心:
z 校长助理
协助温井娟副校长抓德育工作,主持校长办公室、政教处工作,抓好共青团工作。
政教处:z(兼)
团委:z(兼)
校长办:
第15篇 区中学校园停车管理制度
区中学校园停车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通过建立规范的校园停车管理制度,对进入校园内的车辆有序、有效的管理,进而使得校园文明、美观、健康,并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制定依据
1.市、区关于校园车辆管理的相关文件;
2.《z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
三.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学生,适用于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
四.操作原则
1.凭证停放原则。校内车辆凭证、按指定地点停放;外来车辆须经许可登记、在保安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
2.车辆减速原则。进入校园,机动车时速不超过5公里,非机动车辆一律慢行。
3.保安指挥原则。所有车辆的停放须服从保安的指挥,倒车、装卸货物等须有保安的指挥,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责任自负原则。进入校园,谨慎驾驶,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5.与考核、评优挂钩原则。凡违反本制度者,将在年终考核中体现,在评优中受影响。
五.具体要求
1.校内教职工、学生车辆停放在校园内,须先办理停车证 ,将停车证放在驾驶室前挡玻璃处 2.校外车辆停放严格把关。
① 非本单位车辆停放仅限于两种对象:教职工家属、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单位。车辆停放须经物管中心审批,并办理进门证 。
② 其它任何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保安审核许可并登记,并在保安的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
③ 所有车辆按车位有序停放。学校停车位划分两大类:汽车停放位、非机动车停放位。
a.汽车停放位安排如下:
第一块场地:中心花园西侧请按指定的车位依次停放
第二块场地:教师公寓西边的马路请在路东依次排放, 位置从供水房向北,向南不能停放,不能影响学生的集合、跑操。
第三块场地:学生公寓前的马路沿学生公寓前的马路停放,一律放在路的南边。
第四块场地:图书馆与阶梯教室之间的空地 。
所有车辆应尽可能集中有序停放,如遇下雨天气,车辆可以有序停放在教学楼前。
b. 非机动车停放安排如下:(具体参照学校制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细则执行)
自行车,电瓶车停放位。场地有两块:
第一块场地: 西大门旁边的非机动车棚
自行车和电瓶车沿车棚从东往西依次停放
第二块场地;实验室后面的地砖区域 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3. 机动车在停放时,必须保证车身是与路边平行的,若有线条指示的请按标线有序停放。这样既能彰显驾驶人的车文化,又能添彩校园。
4.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行驶。保安要作好引导,遇到不遵守规定的,要坚决劝阻,劝阻无效的,请作好记录。
5.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服从保安指挥、按车位有序停放,尤其在实施拐弯、倒车,驾驶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
6. 学校是人口密集的地方,请行驶者一定要谨慎驾驶,确保安全。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六.校园违停处罚措施
对于不能自觉遵守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警告和处罚。
对于违停的教职工车辆(含非机动车),学校制作通知单并张贴在违章车辆上。第一次违停友情提醒,第二次违停继续提醒,第三次违停进行经济处罚50元 ,直接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请各位教职工、学生严格遵守制度,请相关责任人严格管理、履行好职责。本制度将与考核、评优等挂钩。若因被管理者不服管理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实行年终评优一票否决制。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z开发区中学
第16篇 区中学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中学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1、严禁骑自行车进出校门,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内必须自觉下车。
2、校园内不得骑车。
3、学生车辆必须有本校发放的标志牌方可进入校园。
4、严禁“三无”车辆(无铃、无牌、无刹车)进入校园。
5、外来车辆入校前,必须说明情况,由政教处决定是否予以放行。
6、学校内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停放要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7、对学校所有车辆停放进行检查督促。
第17篇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副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八、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福渡初中
2023年1月
第18篇 中学学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学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系指供广大教职工、学生、家属集中学习、生活、娱乐的下列场所:
1、室内体育馆、会议室等;
2、教学大楼、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以及30人以上的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
3、校内教职工、学生食堂、公共餐厅等;
4、其它可供教工、学生、进行集中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要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的工作直接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第四条:公共场所主管部门与其他单位、部门发生借用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职责,由使用者负主要责任,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负责对公共场所进行建设及装修的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报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共场所内部装修不得改变原有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消防安全通道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向外开,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公共场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消防安全通道出口畅通无阻,严禁上锁、堵塞;
3、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灯;
4、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安装和定期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负荷、不得擅自改装。
第九条:在公共场所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危险物品;
2、使用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内部设备检修、施工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3、公共场所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4、严禁个人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公共场所。
第十条:各公共场所主管部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总务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职责,具体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9篇 六区一中学校仓库管理制度
区一中学校仓库管理制度
1.学校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4.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
5.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物资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并及时登记入帐。
6. 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台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仓库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相符。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领导同意,方可消帐。
第20篇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安全制度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安全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全面搞好安全工作。
二、图书室必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
三、要定期清理、归类各种图书资料,做好归档保存工作,并且摆放整齐。
四、要认真搞好通风工作,做好防尘、防霉、防潮、防腐、防蛀工作,确保报刊杂志完好无损。
五、严格履行借阅手续,认真填写借阅证,孤本读物禁止借阅。如发现学生在书上污染或写、画、扯面现象者,按赔偿制度赔偿。
六、下班时,必须关闭一切用电开头,关好窗、锁好门,保证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