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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哪些
中学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是一项旨在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爆发的重要机制,其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确立报告责任人: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2. 明确报告范围: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中出现的各类法定传染病病例。
3. 定期监测:定期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 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隔离患者,消毒环境,并通知相关部门。
5. 教育与宣传: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
流程
该制度的执行流程如下:
1. 发现疑似病例:教师、校医或学生家长发现病症后,应及时向报告责任人报告。
2. 初步核实:报告责任人收集信息,初步判断是否为法定传染病。
3. 上报:确认为传染病后,24小时内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4. 应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隔离患者,消毒相关区域,通知家长。
5. 跟踪反馈:持续关注病情发展,直至患者康复并获得医疗机构解除隔离的通知。
重要性和意义
中学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 防控疾病传播: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隔离,能有效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的扩散。
2. 提升应对能力:通过定期监测和教育,提升学校对传染病的防控能力。
3. 保护师生健康:及时的干预措施能减少师生因感染疾病而缺勤,保证教学秩序。
4. 社会责任:履行学校的社会责任,防止疫情向社会其他群体蔓延,维护公共健康。
这一制度的执行需要全体师生的配合,共同构建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中学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范文
第1篇 中学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中学(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学校工作是我们全体师生共同的责任,我们大家要对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红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八十中学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的种类
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甲肝、乙肝、伤寒、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麻疹、风疹、流行性脑脊灰膜炎、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膜炎、血吸虫病、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感染性腹泻、猩红热、水痘、输血性乙型肝炎。
二、学生中最为常见的传染病
麻疹、风疹、甲肝、乙肝、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感染性腹泻、水痘。
三、传染病预防措施及上报程序
1、各年级做好教室、责任区、保洁区的卫生,不留死角,坚持一日三扫和周五卫生大扫除的落实。
2、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做好卫生保洁,不乱扔废纸、杂物,不随地吐痰,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教室要保持空气流通,课间休息学生要坚持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上好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
4、各班要做好每天的晨检工作,对每天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学生家长联系,问清原因。若发现有以上传染病要马上向医务室报告,要求家长开出诊断证明书。校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患病期间不得到校上课,痊愈后必须有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书方可上课,并将证明书交医务室登记备案。
5、各班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要做好班内的卫生监督,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若发现各班有传染病不报或玩忽职守造成疫情蔓延者,将逐级追究责任。
7、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第2篇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第一条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五条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条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八条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九条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条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一条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具备2个消毒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二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四条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食品采购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八条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
第十九条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品贮存及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条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六条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五、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范围要求
第二十七条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九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三十条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一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第三十二条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条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三十五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七条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八条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九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卫生要求
第四十一条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4、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二条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
,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消毒药片消毒时,要达到规定的浓度,消毒时间须达到15分钟以上。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样要求
第四十四条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快速处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向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联系电话:区教委体艺卫科:___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___;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规定作废。
第一中学
第3篇 中学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中)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为全面做好常规维修工作,提高常规维修效率,特修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制度的实施,应该达到如下目标: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科学管理,责任到位;长效服务,师生满意。
二、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管理责任人填写维修报告单,向总务处报修;教学楼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维修报告人需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处安排专人每星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应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校长室审批后,利用假期进行维修。
5、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先与总务处联系定价,到会计室交清维修款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急需维修的总务处可先进行维修,损坏责任人需在一周内将维修款交会计室,逾期没有上交的,总务处将对其进行通报。
三、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3、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校长审批,外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具体业务(维修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由分管校长或由校长室指定专人负责。
4、对有些维修任务,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请申请人签字,并注明完成的时间和质量。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单并作出必要记录,供分管校长检查、分析学校财产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3、走廊、楼梯、公共场所、公共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值周老师负责。
4、计算机室、报告厅财产报修由计算机老师和专管人员负责。
5、学生公寓设施的报修由物业生活指导老师负责。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第4篇 中学学校购物审批制度
中学学校购物的审批制度
一、购物计划:做好年度添置设备计划,努力组织实施,计划要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勤俭节约的原则,应全面了解各学科教学需要,以及市场情况,根据经费可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添置计划,经主管校长批准应努力分期分批执行。
二、购物审批权限:凡购置万元以上物资设备(包括单价低于万元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上报物资管理部门批准,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购买,包括行政支出和自筹款。
凡属与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有关的商品,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计划的制定、购物的审批及购物之前均应对库存情况有详尽的了解,以决定购或不购及购置的数量等,坚持做到不急需的物品及库存可用且够用的物品坚决不购;能少购的坚决不多购;不宜存放的物品,随用随购,以免形成物品积压和资金浪费。
四、购物人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搞不正之风。
五、购物人要腿勤、嘴勤,货比三家,维护学校的利益。
第5篇 高中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浦江高中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监控、睡岗;
3、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5、软件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坚持对系统监控管理软件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视频监控管理软件的清洁;
7、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严禁视频监控管理软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9、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管理软件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第6篇 中学校校通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校通”机房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网络的正常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校园网管理办法。不得利用机房内的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2.出入机房实行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3.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机房管理人员许可的光盘及各种软盘上机使用。
4.未经允许,不得对机房内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发布他人信息。
6.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7.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不得浏览、发布、拷贝有关淫秽、迷信、___等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
9.爱护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自觉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出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做好故障登记记录,并积极排除设备故障。
10.进入机房须保持机房内的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11.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
12.未经批准,不准带人进入机房。
山天中学
第7篇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灭火器管理要求:监控灭火器的类型、数量、放置位置、时效等。
2.消火栓管理:监控外观、配套设施、阀门外观及开启状态、远距离启动按钮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时实地放水检查。
3.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畅通,坚持建筑隐患,保证楼梯等通道安全。
4.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5.房间的安全出口应尽量不少于两个。
6.建筑内的多功能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安全疏散宽度应符合要求。
7.消防设备应设专用供电线路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8.建筑中的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场所应设火灾应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活动场所应配置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数量要足。
11.图书馆内严格使用电热器具、严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图书馆内的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12.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各种场所的安全出口严禁上锁、堵塞。
第8篇 中学学校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给全体教师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工作环境,塑造灵溪一中教师形象,特制定
本制度。
1、学校组织值周班学生每天对教师办公室进行检查评比,每两周一次公布评选结
果,每月一次对文明达标的办公室给予奖励,对不达标的办公室在教师会议上点
名批评。
2、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
文明、整洁、舒适、节约的义务。
3、各办公室须根据各自情况安排教师值日表,值日教师除了做好份内工作,同时
要提醒并监督其他教师文明办公。
4、办公室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5、办公室要保持整洁,由于学校当前条件限制,人员较多,教师要特别注意
作业本,教学器械的摆放。
6、办公室不开无人灯、无人扇。
7、办公室电脑为教学辅助工具,上班期间不得做游戏、聊天、看电影等与教学无
关的事。
8、办公室无人时,要注意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并上锁,做好防盗工作。
灵
溪一中校长室
第9篇 中学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内应设置供用餐者使用的设备及干毛巾。
二、餐厅内应设摆台和餐饮具的存放柜,柜内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三、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收回保结。
四、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当立即撤换食品,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第10篇 中学学校民主评议制度
中学(学校)民主评议制度
1、每年底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指导下,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民主评议分党小组和党员两个层次进行。
3、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研究,作出答复。
4、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估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第11篇 高中学校车辆、租用使用管理制度
淳高高中学校车辆、租用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车辆,保证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学校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用,任何领导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动用车辆,凡出车都要由办公室填写《车辆派出单》。
二、凡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车。
三、车辆派出范围:
(1)校领导工作用车,要优先保证主要领导公务用车;
(2)有关处室或处室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合理安排用车;
(3)有关处室负责人及教职工因办理业务出差,所带物品或资料量大不便携带或夜间出差时,视具体情况可适当派车送站;
(4)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可派遣车辆;
四、禁止公车私用。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外单位用车,一般不得借用,特殊情况需主管校领导批准。
五、厉行节约,加强油料管理,建立油料领用卡片,车辆维护维修和油料消耗统一执行单车核算,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六、驾驶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交通法规,爱护车辆,确保安全行车和车容整洁,严禁带病出车,严禁超载。
七、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入库,不能随意停放。
八、凡未经请示,随便出车或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全部责任,并追究驾驶员责任。
九、租用车辆:如果需要租用营运车辆,由校长室或各处室自行联系营运公司。负责联系车辆的学校相关部门领导需向对方索取正式有效的营运证件(复印备查),与对方签订租用车辆协议,确保合法营运、安全营运,杜绝超载现象。
第12篇 唐连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第三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制度如下:
一、住校生从星期日下午来校报到至星期三下午第三节课在校期间,一律不准私出校门。
二、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及学生处联合签署方可出校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
三、学生翻越围墙进校门,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四、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有关规定:家长看望学生时间定在周三下午5∶10-5∶50。
五、学生家长来校找老师联系工作可与门卫联络,在会客室等侯,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六、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会客单。
七、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八、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以上制度要求把关,同时要坚守岗位,并负责本区域的室内外的卫生清扫,门前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十、因门卫工作不到位或不负责任,未按制度要求办理,所造成的后果将由门卫工作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并扣除当事人的工资。
第13篇 某中学学校借物制度
中学学校借物制度
1、单位公物,原则上一律不借给私人和外单位。特殊情况,固定资产(工具除外)须经主管校长批准,低值易耗品须经主管总务主任批准,方可借用。其他人员无权自行外借或借与私人。
2、外单位借物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注明归还日期,并由总务主任签注意见,财管员保存借据并负责按期催还,过期不还者,由总务主任负责催还。
3、本校各处室或个人因公向学校借用物品、固定资产须经总务主任批准,低耗品须经财管员同意,物品只借给正式教职工,其他人员因公借物,须由正式教职工代办借还手续。
4、办理借物手续时,双方应检查物品新旧完整状况,并有书面记载;归还时如有损坏,应按赔偿制度执行;发现原物更换,以旧抵新,以次抵好,要追还原物,追不回原物的,或照价赔偿,或以更换物加合理赔偿。
5、要设置《借物登记簿》
(1)要求分户立卡,一户一页,户头写正式教职工姓名或部门姓名,户头排列要规律有序,登记簿首页要有目录。
(2)一人以上共用物品,可记入有关部门户头卡内,由主要借用人或部门负责人签领,离开该部门工作人员和部门撤销,要及时办理物品归还手续。
6、借物登记要求,借物者要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楚;除外单位介绍信借物外,不得使用借条借物。
7、教职工或部门所借之物,不得再转借给他人,否则造成公物损坏和流失,由原借人负责。
8、专职托管部门,如:图书馆、各仪器室、专用教室等,其托管物品记入托管账卡表内,参照上述规定,制定借物制度,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实施。
9、凡公物出校,必须事先履行借物手续,否则,传达室人员有权过问,并及时交主管部门处理。
10、工作调动、退休、离休、退职人员必须先归还公物,方办理其他离校手续。
第14篇 学校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都是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必须高度重视我校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学校由校长亲自主管这项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落实,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都应由主任、组长直接负责这项工作,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学校财产的教育,规范管理,千方百计降低财产损耗,压缩办学成本。
第二条 学校财产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精干,购置要有计划,验收要严肃认真,采购、领用、报损手续要完备清楚,保证帐册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同时要加强、健全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学校财产设备经常保持完好。
第三条 学校配备思想过硬和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学校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失、丢失要责令赔偿和给予处分。学校财产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本行业务,如岗位调动时,应事先办清交接手续,并由总务处专人督办。
第二章 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分类与作价
第四条 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
a、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实验、科研、行政、后勤、办公、生活设备。
b、单价虽不满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
c、有的财产比较稀缺,有的财产实用性较强,虽不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但学校认为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的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教具、电脑配件等。
3、易耗用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极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
第五条 学校所属的部门应用学校任何类别资金购置的物资,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登记入帐;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
第六条 凡是外单位赠送、获奖、上级无偿调拨、自制、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入帐,核实价格后,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图书、杂志报刊合订本、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列固定资产。
第七条 我校财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分类严格按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固定资产按造价或购置价格入帐,但原有的固定资产,有下列之一者得增减其原值。
1.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
2.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拆除其原有一部分,应减少其原值。
3.房屋和建筑物的拆除、改建应增减固定资产价值,分别处理有关帐务。
4.大修理、大修缮和维修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增减,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处理,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保证帐帐相符。
第三章 学校财产建帐建制
1、学校设置财产保管员,参照相关财产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的管理。
2、保管室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实物管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借用单、报损单、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第四章 学校财产物资的增添和验收
第九条 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财力、发展方向进行全面规划。要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要与可能出发、精打细算,合理布局,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第十条 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凡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应按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不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增添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应由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提出学期申请计划。由总务处汇审平衡,提请校长批准后,列入学校财务计划,由总务处执行。临时采购计划为学期计划之补充,因教学、办公、生活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采购要求及各种物资的损耗补充。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帐、后财务报销的原则
第十一条 对于大的项目、贵重仪器设备或购置批量大的常规设备,必须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或个人无论资金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必须按照以上各项规定办理。不办理请购手续,擅自购置设备、物资者,学校财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管理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物资购回后(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或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物资,或无偿调入本校任一部门的物资),一律应到总务处办理检验及入库手续,到保管室办理登记入册,方能按我校规定的各行政级别的权限,签批报销,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加强验收与索赔管理工作。购入的物资,必须由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会同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及时验收,验收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外观检查,应先检查设备包装是否完好,然后按顺序查看设备各表面是否有残损、变形、锈蚀等异常现象。重点是主机,主要工作面,主要配件等部位。若发现问题,应当场记录并拍照。凡属合同规定,必须有厂家技术人员在场才能开箱的贵重设备,切匆事先开箱,以免造成被动。
2.数量检查,以合同及订货清单为依据,核对装箱单,逐一清点。清点时,仔细查对主机和附件型号,编号是否与订货清单、装箱单一致,对缺少或错发部分,应记明编号、品名、实到和短缺数量等。
3.质量检查,质量验收,也是物资设备功能、指标等的全面检查质量验收,应由该物资设备的使用和申报单位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技能性能、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查明事故、故障原因及予以排除,无法排除或虽能排除但涉及质量的仍应记录在案列入检验报告。
4.验收记录、验收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时间、条件、情况和结果,参加人员等。验收结束时,由使用接收单位写出验收报告,附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一并报物资设备科进一步处理并入档。
5.验收结束后,若在数量及质量上存在问题,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一定要在索赔时效内完成该项工作。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与维修
第十五条 保管室、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的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学校
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帐物对号,环境整洁,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十六条:
一、各实验室及保管室的学校财产,帐本应与实物相一致做到帐帐相符。
二、财务应设立与保管室对口的固定资产分类总帐,保管室的分类明细帐的各类总金额应与财务的总帐相符。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包括赠送和无偿调进、调出的物资)保管室应如实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表),财务室作固定资产增减记录,各种帐、单、表应缮写清楚,记录准确。帐卡、物要定期核对检查,做到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总务处应每年暑假进行一次全面清点。
第十八条 各类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报损、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应严格按照《zz中学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赔偿、报损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各级学校财产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在管理业务上兼受总务处领导,他们对所管理的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任何物资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进行实物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的财产设备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性能、质量上的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条 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要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后勤队伍建设,经常性的检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应由总务处和电教组负责。
第二十一条 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改制和检修,应事先提出可行性报告,报校长批准,方可进行,严禁无准备的随意拆装。
第二十二条 各级物资管理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应迅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以便学校按《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总务部门应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的调剂和组织协作工作,以提高财产设备的利用率。
第六章 财产管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校会计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帐与财产实物帐核算不合规、帐帐、帐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人员任用不合规的情况,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15篇 某中学家长学校听课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听课制度
1、听课时应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课,做到不讲话。
2、不吸烟,不随便走出课堂。
3、随带手机的应关机。
4、自带笔记本,认真做好记录。
第16篇 一中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应当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建标立卡存放。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打扫,彻底消灭老鼠和害虫。入库食品要标明进货日期,并做到先进选出,易变质者先用的原则,尽量缩短贮存期。以防食品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
(二)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农药、毒鼠强敌鼠、氟乙酰胺等)及个人生活物品。
(三)建立食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对发现的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原料不得入库,并有处理记录。
(四)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等标识,并严格分柜存放。冷藏设备,应定期进行清理,严禁存放私物、药物及杂物。做到冷凝管霜簿、无洁冰现象。冰箱内无异味、臭味,做到分类堆放,整齐有条理。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用。
(五)库房管理人员要加强食品库房的通风换气,经常检查库存的食品,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六)库房存留量要做到有帐可查,库房管理人员要根据库存量和每日出库量,提出适当的采购计划。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食堂采购员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向销售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采购食品的卫生质量。
(一)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索证的程序
1、查阅证件:采购食品时必须向销售者索取或查阅采购地按规定检验的合格证或化验单,是否真实、准确、可靠。
2、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是否一致,有无超过有效期,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若发现食品与证件不符,食品被污染或有腐败变质现象等,坚决不与采购。
3、采购人员要认真做索证记录,并由销售者签字确认。
三、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均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和消毒药水浸泡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穿拖鞋,不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加强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
四、销售卫生制度
(一)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加盖加罩。
(二)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等售货工具,不得直接用手抓。
(三)落地、变质、污秽不洁食品不出售,应做到货款分开。
(四)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五)不得销售不洁食品。
(六)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五、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原料加工处理场所地面应便于清扫、冲洗、加工原料应有专作工具、盛器、清洗原料应做到荤、素、粮食分开,并与清洗污物分开,做到不着地不污染。蔬菜应做到先拣、后洗、再切。
(二)蔬菜的粗加工,必须在蔬菜专用粗加工场所进行,要检查蔬菜是否新鲜,有无变质、腐烂、彻底去除不可食蔬菜、检查有无泥沙、杂质、昆虫、洗净可食用的新鲜蔬菜,认真做好拣、洗、漂、切。
(三)动物性食品,首先检查是否新鲜,检查动物性食品质地,颜色、气味等感官的性状,检查有无异常的血、毛、污物、彻底丢去感官异常的不可食动物食品,除去皮毛、骨鳞、蹄等不可食部分,检查有无有害腺体,有毒鱼类及有毒鱼肝、清洗、加工后,应存放在清洁盛器内。
(四)粗加工场所要有明显的标识,蔬菜粗加工,清洗必须与肉类粗加工,清洗严格分开,保持一定的距离。
(五)在粗加工场所设置足够大的废弃物桶,并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苍蝇,防止其对食品,经营场所的污染。
(六)用于加工处理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二)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识,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三)用于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
七、食堂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学校食堂工作,做好伙食费收付、记账、结算工作。
(二)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购来物品应过秤验收,仓库物资每月盘点,结出每月盈亏,并且公布。
(三)要组织食堂工作人员不断提高饭菜质量。饭菜品种多样,讲究香味和营养,冷天要有热饭热菜热汤。
(四)努力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质量,态度热情周到,虚心听取师生意见。
(五)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切实搞好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餐具必须天天消毒,环境天天打扫干净,每天小扫除一次,一周大扫除一次,如发生食物中毒或两次夹生饭作为失职论。
(六)管理学生用餐,做到卫生用餐,有秩序地用餐,教育学生不浪费粮食。
(七)做好来宾来客的就餐工
作。
八、炊事班长岗位责任制度
(一)大、小灶班长职责:
1、在团长领导下,带领全班同志刻苦钻研烹调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加菜品花样,提高菜品质量。
2、每周末定出下周菜谱,报团长批准后执行。平时经常检查菜谱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合理安排工作,抓好窗口服务,确保足量供给,对就餐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4、带领炊事人员搞好个人及环境卫生,执行“五四”制,防止食物中毒。
5、认真搞好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管理各种炊具物品。
6、经常与采购员、保管员联系,避免物品的积压、浪费和短缺。抓好节约气、粮、油、水、电和安全工作。
(二)面组班长职责:
1、在膳食团长领导下,抓好面组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认真负责,抓好窗口文明,实行优质服务,做到师生满意。
3、带领全体炊事人员刻苦学习业务,研制各种面点食品,增加面食花样,提高面食质量。
4、搞好食堂及个人卫生,认真执行“五四”制,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5、搞好成本核算,厉行节约,降低成本,管理好各种炊具物品。
6、注重安全工作,确保食堂安全。
九、炊事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炊事班班长领导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布置的任务。
(二)刻苦学习业务,提高烹调技术,按食谱配制食品,把握色、香、味及营养,保质保量供应。
(三)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及时向领导反馈。不断改进工作,实行优质服务。
(四)尊重班长意见,做好配合工作,共同完成饮食制作。
(五)加强个人卫生,杜绝交叉污染,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十、食堂采买管理制度
(一)采买是为了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资保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了加强对采买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买工作要做到有计划,厉行节约,供应及时,满足学校工作的需要。要把握好采买、运输、验收三个环节。
(三)采购员必须严格执行市场管理和有关政策规定。采购时做到两人同行、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对所采购的物品,要做到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果因责任心不强和其他不明原因采购来的物品,质量低劣,并且价格高于同类标准的,不能报账,由采购中自行解决;如果隐瞒真象,所购物品投入使用后造成损失的,除要其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在采购中,对搭配推销的商品要严格控制,特别是对推销的商品一定要经试用一段时间确认合格后才能付款。
(五)管理人员应经常了解市场行情,把握市场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尽可能地确定较为稳定的供货网点,在保证互惠互利(价格优惠、质量可靠)的前提下,用签订协议的形式,确保长期稳定的货源,从而使学校能够经常地购进质优价廉的物品,既保证学校供给,又能为食堂节约一定的开支。
(六)凡到外地采购物品,应谨慎从事,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要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搞发运输中的防护。如因责任心不强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七)货物采购回来之后,应到保管室办理入库手续,经保管员签字后才能在财务上报账。
十一、学生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
(二)不出售变质、不洁食品。
(三)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污染。
(四)公用餐具用后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餐厅清洁卫生。地面、餐桌整洁,无油污。
(五)仓库整洁通风,无鼠。食品分类存放,离墙隔地,防止受潮霉变。
(六)炊事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七)分发、卖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卖饭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八)无食物中毒现象。
(九)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清扫。
十二、学生食品卫生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强制化。
(二)食堂的饮食卫生必须达到《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列要求。特别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分开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作。
(三)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及管理,积极争取区卫生监督所的技术指导。
(四)发现学生患疾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传播蔓延。对患病学生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对食堂的食品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学生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六)在适当时候,对全体炊事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患有传染病或个人卫生不好的炊事人员要及时调整,或在患病期间调离食堂。
(七)加强对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搭配,使学生吃到价廉物美、营养卫生的饭菜。
(八)学校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想办法改进或更换。
十三、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放库。
(二)食品入库后,原料分类存放,对主粮食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做到勤购、勤卖,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
(三)食品在仓库存放期间,要经常倒仓库检查。发现变质腐败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库。
(四)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柱。仓库内严禁吸烟。
(五)仓库内物品存放要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
(
六)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十四、学校浴室管理制度
(一)本校职工及家属、学生凭本校镭射卡、打卡记费进入浴室洗澡,其他人员不予接待。
(二)浴室工作人员不准收现金。
(三)禁止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进入浴室洗澡。
(四)洗澡人员要爱护浴室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五)浴室工作人员要加强浴室管理,保持浴室清洁卫生。坚守岗位,按时开放,及时调节室温,保证沐浴舒适。
(六)保持设施完好,做好节水、节汽、节电工作。
(七)严禁在浴室内洗衣服,违者罚款5元。
十五、锅炉房工作制度
(一)严禁按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与管理》进行工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失职而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则由锅炉工自己负责;如果造成重大事故的,则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及时供应中餐、晚餐和面馆所用的开水或热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保证按时供应学生的开水和热水。学生不得用现金购买开水和到浴室洗澡。必须使用学校镭射卡。
(三)爱护和保养锅炉及附属设备、工具,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将公物私自借给他人使用,丢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四)工作时要细心,燃料力求达到物尽其用。打扫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
十六、师生员工食堂管理准则
(一)师生员工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食品的卫生制度及营养知识有深入的了解,才能保质保量地为师生员工服务,提供卫生且营养的膳食。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服从领导的工作指示及安排,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同事之间互相紧密配合,各分工人员积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把膳食工作安排好,并保证厨房及饭堂的卫生整洁有序。
(三)当班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注重个人卫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对个人卫生做好四勤(勤换衣、勤洗头、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为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在售卖过程中,做到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不能多打少收或少打多收,杜绝打饭菜不打卡,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厨房的一切用具和食物,一经发现作严肃处理。
(五)食堂一般不对外来人员开放,教职员工如亲友来访需要就餐者,必须打卡。
十七、就餐纪律
学校伙食团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窗口,为使伙食堂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请全校就餐人员共同遵守:
(一)食堂就餐划卡消费,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收取现金。
(二)学生到食堂就餐,不得拥挤、高声喧哗。
(三)根据食堂公布的价格取饭窗口,依次排队取饭。
(四)在用餐过程中,注意节约粮食,不能造成浪费,注意保持食堂卫生,剩菜、剩饭应倒入指定的收糠桶(台)内。
(五)就餐完毕,必须将餐盘、汤碗放到指定的位置后离开食堂。
十八、镭射卡管理规定
(一)本卡仅供万州第一中学师生内部使用。
(二)本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三)本卡在本校可用于就餐、打开水、沐浴和学校考勤用。
(四)缴费输卡时间:每逢星期天和星期一下午4:30―6:30。
(五)镭射卡如有遗失,应即时到微机室办理挂失手续(由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每餐开放前后半小时为办理挂失时间。
十九、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厨房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厨房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厨房泥泞不堪。
(二)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空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出入。
(三)应装置抽油烟机:抽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四)工作厨台及厨柜以铝质或不锈钢材质为佳,木质者容易孳生毓蟑螂。
(五)工作厨台及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因这些死角处,每当冲洗地面时,将面包碎片、碎肉、菜屑等冲入内遗留腐烂。
(六)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
(七)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覆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
(八)凡易腐败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净臭味。
(九)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十)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厨余桶,厨余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又厨余桶四周应予经常保持干净。
(十一)员工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十二)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十三)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十四)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十五)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十六)有病时,应留在家中休息。感冒、皮肤有外伤及患传染病症时,都应留在家休养治疗,否则将会影响整体的健康。
二十、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人的防护:
1、安全措施,从员工本身做起,适当地防护上班,工作服整洁合身,帽子或发罩、发网固定在头部。
2、鞋子要穿得舒适,鞋跟必须坚固,鞋带亦要扎牢,防止拌倒。
3、进入厨房不准带有危险物品如随身饰物、别针等,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机具内,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行进的方向:
1、具有规模的餐厅都订有安全规则,重视师生员工的路线安排,厨房动向设定成“单行道”方向行进
。
2、厨房在尖峰时间,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有拐弯转角处或上下楼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单行道的走路习惯,并且速度不要过快,以免碰撞。
3、端送热的盘子要格外当心,除提醒对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垫住并拿稳。
4、注意地上的障碍物,通道若的积水潮湿,应即清除,以免拌倒滑跤。
(三)机具的操作:
1、做好安全装置,如压力容量、压力负荷量表、蒸气锅炉隔热自动开关等。
2、熟谙操作方法,如搅拌机的正确操作,用瓢勺喂进,切忌直接以手接近。
3、熟悉电气用具电锅烤箱、电扇及工作灯等的电线收藏,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四)刀具的使用:
1、刀具的方法要正确,握刀永远握住刀柄,锐面朝下,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
2、不得以刀具作为开罐器或螺丝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厨柜或抽屈,以免误伤。
二十一、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关于设置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则
1、学生食堂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要加强学生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学校财务科。
2、学生食堂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保管员、充卡员。
3、会计、出纳、保管员、充卡员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帐为一人,管现金收据为另一人,保管员一人,充卡员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团长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对水电气费作出预算。
3、学生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食堂开支。
4、学生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团长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学校给食堂提供伙食补贴,如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由办公室核定后,由总务部门如数发付,开水、补贴在学生的开水费中拨款。
二十二、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厨房人员上岗不准带戒指、手表、耳环等,不准留长头发、长指甲等。
(二)冰柜、保鲜柜、油烟罩、下水道等应每日清洗,墙面必须每天清洗,讲究卫生。
(三)厨房人员凡从食堂带出食品、用具、调料者一律按偷窃论处。
(四)下班前必须严格检查各个用火点,保证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关闭,栓好门窗通道。
(五)蔬菜用流动清水漂洗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海鲜类与肉类必须分别加工、分别清洗、分别存放。
(六)发现蔬菜、肉类或其他副食品有异常,如变质、异味、霉烂或变色等应及时报告领班主管,在未得到主管人员的明确意见前不准擅自处理。
二十三、食堂员工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主管对所属人员进行个人卫生、仪容仪表检查。
(二)穿工衣、工鞋、戴厨工帽、扎围裙、配戴工号牌。戴厨帽时,以上耳台为平线,男员工:眉上一指宽。衣、帽、鞋穿戴整齐、干净。工号牌佩在左胸前。
(三)男员工头发长度,以触后衣领为度,不准留长鬓角、小胡子,鼻毛不得长出鼻孔。保持头发整洁。
(四)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头发不过肩,保持头发整洁,不得浓妆艳抹。
(五)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指甲要短手指头两毫米左右。
第17篇 某中学学校语音室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语音室管理制度
语音教室是供外语、拼音教学使用,也可作学生进行语言、语音练习的专用课堂。为保障现代化教学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定以下守则:
1.经常保持语音室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机件整洁无灰尘。
2.室内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3.室内物品摆放有序,进入机房必须严守纪律,按序入座,离开机房前不损坏机件及其它设施。
4.经常检查电源,离开机房切断电源。
5.有防火安全措施,防水、防电、迎光,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6.师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机练习,杜绝上机随急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按要求做好台帐记录。
第18篇 中学学校食品准入制度
经搬中学学校食品准入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及供货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本单位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对供货产品的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学校的快速通道,保障入校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本单位与供货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双方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四条本单位在与供货单位及个人签订合同前考察其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以增强履行合同的法律保障。
第六条本单位在建立准入的基础上,还应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
第19篇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赔偿制度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赔偿制度
一、人人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撕页或在书上写字、画图、作习题)。
二、归还图书前,发现有较小破损,则应及时补好;破损较大,则视不同的情况赔偿或作部分赔偿(损坏的图书仍为图书馆所有)。
1、封底、封面污染或脱落,按原价十分之一(不少于一元)进行赔偿。
2、书中用铅笔涂写,除督促读者立即擦去外,再按原价赔款。书中用钢笔或圆珠笔涂写,则按原价两倍赔偿。
3、书中有剪裁、撕毁、损坏、少页按原价三倍赔偿。
三、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负责寻找归还,或购到原书赔偿。一个月后按下列情况赔偿:
1、馆藏复本在5册及以上的按原价三倍赔款。
2、馆藏复本在2―4册的按原价四倍赔款。
3、馆藏只有1册的按原价五倍赔款。
4、珍藏本按原价的六倍赔款。
5、多卷书为整套计价的,只遗失其中一册,便按整套价赔款。
第20篇 北坡中学学校领导值班制度
第三中学学校领导值班制度
学校领导在值班过程中,肩负着保卫学校财产安全和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重任,工作职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保证按时交接班(白班:8∶00-20∶00,夜班:20∶00―次日8∶00),并且认真、如实填写各值班记录,如遇重大问题无法当场解决,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应提醒接班领导注意。
二、当班领导不得在值班前及值班过程中过量饮酒,更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出差或有事),请提前与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调整,确保学校24小时有领导值班。
三、值夜班领导负责检查每天的早自习(8∶00―9∶30),夜自习(9∶40―10∶40)的师生自习情况及出勤情况,负责检查住校生的自习、住宿情况以及学校的防火、防盗情况,待学生宿舍全部熄灯后,方可进入值班室。第二天,须及时向有关领导、科室通报存在的问题。
四、所有值班领导必须坚持早、晚在(值白班期间和每月第一周)校门口迎送、检查学生,做到按时、严格。
五、值班人员负责领导学校的保卫人员及宿舍值班人员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六、因值班人员无故脱岗所造成的事故及损失,追究值班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