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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查看人数:52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有哪些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是一种关键的工程项目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方案制定:由项目团队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编制详细、科学的施工方案。

2.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内的资深专家,对方案进行技术性、安全性的审查。

3. 论证会议:组织专门的论证会议,专家与项目团队面对面交流,提出修改建议。

4. 审批流程:根据专家意见修订方案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5. 实施监控:方案批准后,实施过程中需持续跟踪,确保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内容是什么

在这一制度中,内容的核心是保证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专家们会针对方案的施工工艺、设备选型、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论证会议则是一个动态调整和完善的过程,通过专家的深度参与,可以发现潜在问题,提升方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审批环节则是对方案合法性的确认,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规范

该制度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确保施工方案的合规性。论证过程应透明公正,专家的选取、评审标准和审批程序都需严格规范,防止出现偏颇或失误。

重要性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有效预防工程事故,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减少因设计缺陷或操作不当引发的风险。这一制度也促进了专业交流,提升了项目团队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在复杂的工程项目中,它是确保顺利进行的关键一环,也是企业责任和行业规范的重要体现。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范文

第1篇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1、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具体要求,首先应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方案,上报项目工程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实施。

2、建立有效信息渠道,保证该渠道的顺利通畅。建立与现场沟通的有效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施工信息,便于施工方案制定、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实施中的施工方案。

3、大型构造物的施工安全方案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持制定,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议,批复后开始实施。

4、加强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的施工协作。凡是需要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配合施工的施工方案的制定,首先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安全防护方案,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审议,并会同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外部协作单位、各上级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各单位备份,开始实施。

第2篇 编制建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对下列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必要时,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审查会由驻地办召集,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水上工程中的施工作业;

6)水下工程中的施工作业;

7)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第3篇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分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须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论证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10、补充内容:

第4篇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  总则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部门编制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审批过程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

经过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3  重大事故隐患方案审批

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关重大方案应按政府和行业有关规定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如大型边坡等。

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4  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项目

1、基础工程:高边坡开方、基础坑爆破开挖、掏挖基础施工

2、杆塔工程:索道运输塔材、铁塔整体组立

3、特殊跨越施工:高等级公路、铁路、超高压电力线路、跨越通航河流。

5  参与审批的相关人员:

批准:项目部相关领导、项目经理等

审核:项目总工等

会签:安全监察部戴剑伟、工程管理部谈伟

办公室莫堂文、物资供应部刘辉等

第5篇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安全事故,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转向施工反感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施工方案分为一般危险行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一)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单独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 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涉及既有线、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监控、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 专项施工方案是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性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并有转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提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第六条 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各级建设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各级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单位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二章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一般危险性工程包括以下分部分项工程。

(一) 基坑支护和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质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 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 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 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五) 脚手架工程

1、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管脚手架;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 悬挑式脚手架;

4、 门型脚手架;

5、 挂脚手架;

6、 吊篮脚手架;

7、 卸料平台。

(六)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 高空、水上、潜水作业;

(八) 铺轨架梁工程;

(九) 既有运营铁路施工不直接影响行车,但作业不当可能影响行车的工程。

(十)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 隧道工程施工;

4、 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5、 特种设备施工;

6、 网架和索模结构施工;

7、 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 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八条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挥部、安质部备查。

第三章 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重大危险性工程包括以下分部分项工程。

(一)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3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 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到有溶洞、暗河瓦斯、炎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 30m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 影响行车的既有运营铁路施工工程

(六) 跨越铁路、公路和重要管线的架梁工程。

第十条 施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后,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报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安质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二) 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第四章 监理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第十二条 对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办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施工方案。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基数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灯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六) 是否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七) 是否具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要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第十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挥部、工程部和安质部。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呼准鄂公司实行季度检查、半年考核、年度综合评价的检查考核形式,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信用评价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呼准鄂公司工程部附则解释。

第十八条 本发发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行业标准要求,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包括:打桩、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

3、以下几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1)  深基础(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

(3)  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  30m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工程;

(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

(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的大爆破。

4、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组织编制,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参与编制。

5、所有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5.1 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审核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2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督促分包单位对分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审核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送公司总工办备案。

5.3 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挡)、临时用房(工棚)的搭拆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章认可后实施。

6、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要能有效的指导施工。内容要求:①全面、②重点突出、③有针对性、④技术可靠。

7、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必须在具体施工活动开始前完成。

二、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一)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要就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如何实施提出具体方案。计划要从总体上满足公司体系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方法和具体控制措施上符合现场实际,突出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要求:

3.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概况表;本工程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清单;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清单;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配备清单。

3.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包括适用的安全支持性文件清单;安保计划的适用范围;安保计划的管理要求。

3.3 实施。包括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组织、人员安全责任制;资源配备(各类人员、安全设施、安全物资及具体费用清单等);教育与培训;文件控制;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检验;分包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3.4 检查与改进。包括安全检查;纠正与预防措施;内部审核;安全评估。

3.5 安全记录。包括明确安全记录负责人及其职责与权限;安全记录来源;填写和保管要求;安全记录清单。

(二)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要求

1、专项工程的特点与概况。

2、专项工程安全设施、物资材料的规划与配置。

3、根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编写设计计算书。

4、制订专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5、设计专项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必要的详图。

第7篇 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第8篇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1、作业队总工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责任人。

2、作业队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内容应包括:防止人身伤亡、行车、设备、交通以及触电事故;防止职业中毒、降温等技术措施;作业场所设备的安全措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从事深基坑、吊装、水中、有毒有害、高空、交叉多层、高温、冬季、防洪等作业时,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措施制定,应考虑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和对女职工的保护。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应向所有的施工参与者进行层层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9篇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审批制度

1、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依据项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方法和相关安全。

2、 安全措施必须包括: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坍塌、防雷击、防环境污染以及防火、防尘、防毒、防暴、防暑、防寒、防疫等方面。

3、 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合理划分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并按相关规范及地方主管部门规定,对大门、围墙及临时办公、生活设施、材料堆放、供电、排水系统绘制总平面图及建造方案。

4、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由项目经理主持,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共同参加编制,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审查。

5、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送审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如审查意见认为需要修改完善时,应由原编制人员修改后重新报审。

6、 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查确认可行时,报公司总工复审,审核通过由总工签字批准,项目部方能将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交监理或业主审核,待审查方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第11篇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以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备案

1、开挖深度4 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2、梁跨度9 米以上,或者梁的截面积0.3 平方米以上,或者板厚0.15 米以上,或者支撑高度6 米以上的模板支撑施工方案;

3、打桩、起重吊装和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4、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方案;

5、高度24 米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

6、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接料平台搭设方案;

7、建筑面积超过1 万平方米的施工用电方案,以及工地所用机械设备;

8、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方面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的外电防护方案;

9、建筑面积3 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房屋拆除工程,5 层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0、高架路和桥梁工程,投资额超过500 万元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施工方案;

11、其他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

第12篇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全面了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基本内容,才能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1)跨线桥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这就决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了这一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 “乱战”,无法确保施工安全,为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有序的组织,才能保证正常的施工。否则就会出现混乱局面,难以实现安全生产。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于生产危险作业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有出现,这就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对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性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每个单位工程都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认真实施。

(4)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遵章守法和安全施工的依据。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导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方法,也是生产安全施工的行动指南,只要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是完全可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事故后,也是司法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保护劳动力。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劳动者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是不可能安心搞好生产的,也就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对劳动者的家庭带来不幸,企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社会不能安定。因此,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价值,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监督施工部门认真实施。

2、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本企业的岗位责任制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不妥的。企业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各级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职能范围。而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上至总经理、下至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项目部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司炉工;打桩机操作工、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1)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5 0 m 以下,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每2 ~3 层须设置卸荷措施。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2)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二口”和“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 0 0 2 版)3.2.1 和3.2.2 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临边”的防护是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桥面边缘的防护。

4 )审查吊装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

5)审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

①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②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 4 v 或1 2 v ),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 6 v ,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③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6)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

7)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 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 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 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建在建筑物20 米以外;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9)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冬季措施有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措施,防风措施,防冻防滑措施,防火措施,防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13篇 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专项防火制度

(1)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报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明确消防安全观念,提高火灾防范意识,以达到消灭隐患的目的。

(2)在工地现场、宿舍等显眼场所设置消防安全标语,提醒员工时时注意消防安全。处处留意火灾隐患。

(3)动火人员在做足准备工作的情况下才能动火,并有专人作为临护人,随时准备灭火工作。

(4)设立消防专用给水道通向各楼层。为确保消防的水量水压,在底层建一水池水,专为消防供水。

(5)施工现场按消防要求在重点防火部位合理配备各种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畅通无阻的显眼地带,保证灭火器材有效实用,达到灭火目的。

(6)工地出现火灾时自救为主,若控制不了要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请消防队到场灭火。

(7)工地内与施工有关的危险品、油漆、香蕉水等物品必须归仓库处理,任何人不准私自乱动。

(8)宿舍内不得自行乱拉乱接电线,灯具下严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四工电炉、煤油炉等自行烧水煮食。

(9)在工地设定的吸烟区内吸烟,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不得将烟头乱丢乱放。

(10)加强对材料仓、油漆仓、厨房、配发电房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14篇 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分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须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论证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10、补充内容:

第15篇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查,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论证审查后,再向监理报审。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性。

(3)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确定。

(4)凡因施工工艺和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等变更,需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第16篇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全面了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基本内容,才能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1)跨线桥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这就决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了这一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 “乱战”,无法确保施工安全,为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有序的组织,才能保证正常的施工。否则就会出现混乱局面,难以实现安全生产。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于生产危险作业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有出现,这就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对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性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每个单位工程都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认真实施。

(4)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遵章守法和安全施工的依据。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导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方法,也是生产安全施工的行动指南,只要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是完全可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事故后,也是司法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保护劳动力。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劳动者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是不可能安心搞好生产的,也就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对劳动者的家庭带来不幸,企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社会不能安定。因此,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价值,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监督施工部门认真实施。

2、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本企业的岗位责任制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不妥的。企业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各级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职能范围。而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上至总经理、下至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项目部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司炉工;打桩机操作工、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1)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5 0 m 以下,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每2 ~3 层须设置卸荷措施。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2)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二口”和“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 0 0 2 版)3.2.1 和3.2.2 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临边”的防护是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桥面边缘的防护。

4 )审查吊装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

5)审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

①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②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 4 v 或1 2 v ),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 6 v ,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③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6)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

7)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 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 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 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建在建筑物20 米以外;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9)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冬季措施有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措施,防风措施,防冻防滑措施,防火措施,防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17篇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特种设备施工;

4、6m以上的边坡施工;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五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且经过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及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审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报工程部备案。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变更

1、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适用时变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确实需要修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这(方案)的落实、验收、检查

1、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经理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落实。

2、工程部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

3、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随落实随验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员、工长、安全员、相关班组长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项目部应经常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条九条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管理

1、安全资料由安全员收集和整理,并妥善保管。

2、安全资料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进行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档案室进行存档。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18篇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 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人员的要求

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是施工工程的设计师,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施工图纸开始就必须认真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尽可能地不给施工和操作人员留下隐患,编制人员应当充分掌握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条件,根据工程的特点,科学地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变配电设施及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合理地布置施工平面。安全施工涉及施工的各个环节,因此,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应当了解施工安全的基本规范、标准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如《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还必须熟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后,才能在编制工程施工方案时确立工程施工安全目标,使措施通过现场人员的认真贯彻达到目标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还必须了解施工工程内部及外部给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通过综合分析后,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使之起到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科学、合理、有序地指导施工的作用。

2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1)从施工工程整体考虑。线路架设前首先考虑工程施工期间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设立安全区域、标示牌),安全通道及高处作业队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负责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

(2)季节性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夏季防暑降温、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防电,冬季防火、防大风等。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不拘一格,按其施工项目的负责、难易程度及施工环境条件,选择安全防范重点,但施工方案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明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点,应抓住:①防高空坠落;②防触电;③防交通事故;④防误操作等4种伤害的防患制定相应的措施,内容要充实,有针对性。

(3)技术措施指的是为保证人员安全施工和设备安全运行,从技术上对设备和人员操作采取的措施。制定技术措施时,应视工作对象和内容,以规程为依据,特别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写。编写技术措施时,应详细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掌握电网运行方式,明确带电设备,对需要检修和处理的设备从技术上采取安全保证,对施工人员要采用的工作方式从技术上加以防范,以保证工作的安全进行。

(4)安全措施应从人员教育、危险点预控、措施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安排,尤其要进行深入的危险点分析。实行预控就是要根据作业内容、工作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态(包括人员情绪)、设备实际等去分析,查找可能导致人为失误事故的危险因素,再依据规程制度逐一制定防范措施,不得照搬规程或套用其它工程安全措施,并在生产现场实施程序化、规范化作业,以达到防止人为失误事故发生的目的。安全措施应详细体现工程施工过程中逐级监督、逐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的思想,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较为特殊的作业项目,在安全措施中要加以特别体现。

3.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落实

(1)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关键。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核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若存在漏洞不可开工,应对措施进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2)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作程序中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规范的过程。

(3)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较低。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第19篇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 总则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部门编制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审批过程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

经过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3 重大事故隐患方案审批

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关重大方案应按政府和行业有关规定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如大型边坡等。

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4 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项目

1、基础工程:高边坡开方、基础坑爆破开挖、掏挖基础施工

2、杆塔工程:索道运输塔材、铁塔整体组立

3、特殊跨越施工:高等级公路、铁路、超高压电力线路、跨越通航河流。

5 参与审批的相关人员:

批准:项目部相关领导、项目经理等

审核:项目总工等

会签:安全监察部戴剑伟、工程管理部谈伟

办公室莫堂文、物资供应部刘辉等

第20篇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制定制度如下:

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2、 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充分掌握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

4、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是否能执行并保证施工安全,是否切实可行。

5、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及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6、 应根据工程情况进行安全性分析,从管理、技术、防护设施等方面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8、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9、 劳动保护、环保、消防、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符合有关规定。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汇编(20篇范文)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是一种关键的工程项目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方案制定:由项目团队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编制详细、科学的施工方案。2.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内的资深专家,对方案进行技术性、安全性的审查。 3. 论证会议:组织专门的论证会议,专家与项目团队面对面交流,提出修改建议。 4. 审批流程:根据专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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