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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制度汇编: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7

监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有哪些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设计方案审核: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

2. 施工计划审批:检查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计划是否合理,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3. 安全措施评估: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环保与质量控制:评估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及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内容是什么

这些审查内容旨在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设计方案审核时,需关注设计的创新性、实用性及经济性;施工计划审批则要考察施工方案的逻辑性和执行性,包括工种协调、材料供应等细节;安全措施评估需详查应急预案、人员培训等方面,确保安全无虞;环保与质量控制则需确认环保措施的实施和质量检测手段的可靠性。

规范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监理单位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所有内容符合法规要求。审查过程中,应形成书面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情况。

重要性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预防潜在风险,减少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的返工和浪费,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良好的施工组织设计有助于提高工程效率,降低项目成本,保护环境,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建立健全的审查制度,是企业管理层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也是实现工程目标、维护企业声誉的重要手段。

监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范文

第1篇 监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现场监理主管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有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否则监理机构不予受理;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于正式开工前审查完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客观、体系健全、管理先进、组织合理、技术可行、措施完善、经济适用、安全可靠;

5、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6、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并重新向监理机构报审;

7、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签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

8、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组织设计做原则性的变更,否则监理机构应采取监理手段进行干预。

第2篇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中拟用的测量、计量仪器、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用具进场使用前,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进行报审,附上齐全、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证书,监理部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场使用。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主要从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定期校准及使用操作四方面进行监理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检测仪器、工机具等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选型:

1.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对工程的适用性;

1.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1.3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

1.4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的准确性、安全性。

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

2.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3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和维护:

3.1检测仪器、工机具必须具备合格证和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证书,监理应进行核查和确认后方可使用;

3.2检测仪器、工机具等应建立台帐,同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检测仪器和工机具的使用操作:

4.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状态是否良好;

4.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第3篇 安全监理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1、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1.1 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1.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1.3 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4 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1.5 审查承包单位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1.6 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7 审查承包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1.8 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2、审查要点

2.1 程序性审查

是否有编制人、审核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

的应预退回。

2.2 符合性审查

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

2.3 针对性审查

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第4篇 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

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5)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6)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

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

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

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

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一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二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三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四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五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的;。

第三条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

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5篇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管理水_映了工程项目监理部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监理工作的质量。公司依据《市政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其它有关监理工作的规定,对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作如下要求:

(一)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5、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7、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停工令。

8、测量核验资料。

9 、工程进度计划。

10、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1、检查试验资料。

12、工程变更资料。

13、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4、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6、监理工作联系单。

17、报验申请表。

18、会议纪要。

19、往来函件。

20、监理日记。

21、监理月报。

22、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3、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4、索赔文件资料。

25、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6、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7、监理工作总结。

28、工程项目监理评估报告。

(二)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

1、委托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3、监理日记。

4、监理月报。

5、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备忘录,工程停工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等)。

6、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函件、文件。

7、会议纪要。

8、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9、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案审核签证资料。

10、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

12、工程验收资料(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方面的资料)。

1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14、索赔文件资料。

15、报验申请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批、分项、定位放样、沉降观察、施工试验等)。

16、工程变更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总监巡视检查记录。

19、旁站记录。

20、工程进度资料。

21、主要的监理台帐。

(三)监理资料的管理要求

1、公司监理资料管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2、监理档案应按单位工程和施工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每页要有编号,每卷要有目录。

3、每个单位工程的监理档案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号、项目业主、总包单位、建设日期、完成日期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在工程(合同)完成后一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5、一般工程监理档案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保存一年,重要的工程监理档案保存可延长至三年。保存期间需要查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6、监理档案,应真实可靠,字迹要清楚,签字要齐全,不得弄虚造假、擅自涂改原始记录。

(四)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归档方法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按五部分归档:

1、合同管理资料

2、进度控制资料

3、质量控制资料

4、投资控制资料

5、监理工作管理

1、合同管理资料

编 号归档资料名称

1监理委托合同

2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4索赔文件资料(申请书、批复意见)

5工程变更单

6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工程质量保修书或移交证书

2、进度控制资料

编 号归档资料名称

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单及审核批复意见

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批复意见

3有关工程进度方面的专题报告及建议

注:工程进度资料通常指:施工进度计划(年、月、旬、周)申报表及监理方的审批意见,进度计划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的比较分析报告,施工计划变更申请及监理方的批复意见,延长工期申请及批复意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及监理方的审批意见,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及监理方的批复意见。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编 号归档资料名称

1承包人案报审表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2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意见书、事故评估报告等)

3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申请表(含批复意见)

4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单(含批复意见)

5工程定位放线报验单及监理工程师复核意见

6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记录)

7旁站记录

8施工试验报审单及监理方的见证意见

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因归档需要,在有关的报验申请表中,应注明部位、内容,监理方的审批意见明确、依据充分。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已包含了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的核查情况、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统计情况、混凝土/砂浆试块的评定结果等方面的资料。因而,在归档资料中不再单独列项。

4、投资控制资料

编 号归档资料名称

1工程计量单及审核意见

2工程款支付证书

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注:如果监理方不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则上表中第3项就不存在。

5、监理工作管理资料

编 号归档资料名称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日记

4监理月报

5监理指令文件

6总监巡视检查记录

7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往来函件

8会议纪要

9监理总结报告

10主要的监理台帐

注:主要的监理台帐按公司关于现场监理工作台帐记录的规定处理。

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工程开工前总监应与项目业主、承包人对资料的分类、格式(包括用纸尺寸)、份数达成一致意见。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环境管理监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施监理的各施工项目。

三、依据

本制度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

四、目标

监督工程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实现国家电力公司规定的安全目标(《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五、监理职责及工作内容

1、项目总监理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要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对安全监理的目标、措施、计划、职责以及工作程序等要提出明确要求。

2、项目总监理师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全面责任。

3、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要依据监理合同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范围和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编制“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监理细则”,经项目总监理师批准后,具体实施。

4、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工作,实施对施工单位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监督和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计划、措施和工作程序,并审核其安监机构和文明施工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和健全。

(2)审核施工单位的“四证”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以及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技术方案和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和可行。

(4)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对危险性作业项目和特殊作业区域,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无作业票严禁施工,同时要监督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

(5)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工作,并抽查其交底记录。

(6)审查施工单位在冬季、雨季及大风等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时,是否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应重点监督实施。

(7)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是否具有有效的准用证、安装(拆除)证、操作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并监督检查其安装、使用、维护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

(8)检查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和大修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9)审查工程设计单位设计体系是否履行安全职责。

(10)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

工程开工报告。

(11)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及各专业在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对重大问题跟踪控制。

(12)对工程项目间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和移交生产时所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要严格控制,凡未经监理签证认可的工序不得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3)监督施工单位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14)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包括第一次工地安全会议,例行现场安全会议,安全分析会议、安全专题会议等),明确施工现场和环境管理的任务、责任和工作程序(第一次工地安全会议)以及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凡上述审查(审核)项目中有关安全和环境管理的内容和措施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均不得批准开工(或停止施工)并责令整改和督促落实。

六、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师要深入现场,巡检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并作出记录。同时重点检查:

(1)施工单位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2)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三宝”使用情况。。

(3)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机械的堆(停)放是否合理有

序,是否符合安全防火标准及消防器材到位情况。

(4)施工单位防暑、防寒、防冻、防风、防汛和防雷电、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的组织预防措施情况。

(5)施工现场环境状况及施工单位对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等各种污染源的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6)施工单位的安全台帐和安全原始记录。

2、组织安全大检查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至少每月一次,由项目总监理师亲自主持,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员参加。

(2)安全大检查主要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防控措施为主,同时查环境管理措施的落实和实施状况。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填写“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必要时发“停工整改通知单”)经总监理师批准后,送相关单位领导签收,要求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对其整改结果跟踪检查。

(4)对施工单位和项目工程进行的安全大检查的检查结果,应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并发检查纪要通报各有关单位。7. 事故处理

七、项目监理部参加现场人身重伤以上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事故和事故原因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八、监理人员的权力

在现场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可行使以下权力:

1、监督检查权

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有权制止和处置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2、责令整改权

对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有权向其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监督。

3、停工/复工权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时,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在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和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后再行施工。

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工程可暂不批准开工。

对经安全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安全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或危险隐患已经排除的,可准予开/复工,开/复工令由项目总监理师签署。

4、经济奖罚权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出,而又整改不力或整改无效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拨付施工工程款、罚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对于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效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由项目总监理师签署意见,建议顾客予以奖励。

5、 调解仲裁权

对于各施工承包单位之间由于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产生的摩擦和纠纷,有权进行调解和仲裁。

6、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九、要求备案的资料

项目监理部应将施工单位以下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证件等资料备案,以待查验。

1、施工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项目和重大起重、运输作业以及危险性作业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

3、施工单位及专职安监人员的各种有关安全的资质证件,特殊工种资质证件以及大中型施工机械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4、项目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证件(复印件)以及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5、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安全保证体系、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等文件和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十、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督促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2、审查施工单位使用于本工程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

3、审查施工单位对于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程序。

4、协助审查施工单位对于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6、负责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应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监理签证工作。

7、协助项目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做好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络,相互协调,共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10、参加施工单位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隐患和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7篇 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

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5)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6)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

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

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

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

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一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二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三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四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五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的;。

第三条 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

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8篇 建材城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管理制度

装饰城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管理制度

第一条 装饰公司在隐蔽和竣工验收阶段,应自检合格后,提前三天通知市场工程监理部和客户,与装饰公司工程负责人一同进行验收;

第二条 装饰公司在验收前应准备好有关项目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三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市场监理人员应即时写出整改通知书给装饰公司,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四条 市场工程监理部应对监章工程实行不定期抽查和电话追踪,对有关工程质量,现场管理,进度和安全等问题提出意见;

第五条 出现争议时,市场工程监理部须出面调解,并按__市场争议解决办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 对造价超过20万元的工程,应加强监理力度,增加监理员到现场检查次数,同时实行市场监理部经理和监理员双重负责制。

第9篇 工程监理施工准备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准备监理制度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7、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10篇 施工监理会议制度范本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凡我公司监理的项目,均按本制度实行。

监理会议主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提醒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所有监理人员均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二、工地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第11篇 监理制度: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

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施工中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2、《工程暂停令》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机构的其他监理人员均无权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等其他监理形式和手段,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由于事态紧急,没有及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时,监理机构应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2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确停工范围。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严禁口头通知)。

5、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的时间内,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分清停工原因及责任归属,配合建设单位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而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等有关问题。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违反上述规定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12篇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第13篇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组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管理水平反映了工程项目监理组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监理工作的质量。公司依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监理工作的规定,对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作如下要求:

一、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停工令;

9 、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纪要;

20、往来函件;

21、监理日记;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二、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

1、委托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3、监理日记;

4、监理月报;

5、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备忘录,工程停工

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等)

6、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函件、文件;

7、会议纪要;

8、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签证资料;

10、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

12、工程验收资料(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方面的资料);

1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14、索赔文件资料;

15、报验申请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批、分项、定位放样、沉降观察、施工试验等);

16、工程变更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总监巡视检查记录;

19、旁站记录;

20、工程进度资料;

21、主要的监理台帐;

三、监理资料的管理要求

1、公司监理资料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

2、监理档案应按单位工程和施工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每页要有编

号,每卷要有目录;

3、每个单位工程的监理档案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号、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建设日期、完成日期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在工程(合同)完成后一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5、一般工程监理档案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保存一年,重要的工程监理档案保存可延长至三年。保存期间需要查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6、监理档案,应真实可靠,字迹要清楚,签字要齐全,不得弄虚造假、擅自涂改原始记录。

四、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归档方法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按五部分归档:

■合同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投资控制资料

■进度控制资料■监理工作管理

1、合同管理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监理委托合同

2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4索赔文件资料(申请书、批复意见)

5工程变更单

6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工程质量保修书或移交证书

2、进度控制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单及审核批复意见

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批复意见

3有关工程进度方面的专题报告及建议

注:工程进度资料通常指:施工进度计划(年、月、旬

、周)申报表及监理方的审批意见,进度计划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的比较分析报告,::施工计划变更申请及监理方的批复意见,延长工期申请及批复意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及监理方的审批意见,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及监理方的批复意见。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施工方案报审表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2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意见书、事故评估报告等)

3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申请表(含批复意见)

4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单(含批复意见)

5工程定位放线报验单及监理工程师复核意见

6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记录)

7旁站记录

8施工试验报审单及监理方的见证意见

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注:因归档需要,在有关的报验申请表中,应注明部位、内容,监理方的审批意见明确、依据充分。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已包含了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的核查情况、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统计情况、混凝土/砂浆试块的评定结果等方面的资料。因而,在归档资料中不再单独列项。

4、投资控制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工程计量单及审核意见

2工程款支付证书

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注:如果监理方不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则上表中第3项就不存在。

5、监理工作管理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日记

4监理月报

5监理指令文件

6总监巡视检查记录

7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往来函件

8会议纪要

9监理总结报告

10主要的监理台帐

注:主要的监理台帐按公司关于现场监理工作台帐记录的规定处理。

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工程开工前总监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包括用纸尺寸)、份数达成一致意见。

监理资料的组卷及归档,各地区各部门有不同的要求。因此,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组应主动与当地档案部门进行联系,明确具体要求。竣工资料要求,应与建设单位、质监站取得共识,以使资料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14篇 监理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项目监理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系指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违章操作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不可抗力及地下障碍和文物等危及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

2 重大伤亡事故包括:

重伤事故(有1~2人重伤而未造成死亡的);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9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立即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业主应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监理单位还应会同业主作好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

3 重大质量事故系指: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主要结构倒塌;

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

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和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等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影响生产装置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会同业主于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

倒塌事故应于12小时内电告有关部门。

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监理单位还应积极参与事故抢救、调查和处理。

对重大事故(包括重大伤亡事故)应作到“三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在上级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时,监理单位应予积极配合,提供真实、详细材料。

4 遇到下列情况,监理单位在商得业主同意后有权下达停工令:

4.1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

4.2.隐蔽作业未经现场监理人员验收自行封闭、掩盖者;

4.3.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4.4 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重要材料、设备或擅自作出材料代用者;

4.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4.6.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未进行处理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者;

4.7.危及施工安全的其他问题。

5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告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并妥善安排施工。

第15篇 重大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监理审查制度

总则

1、根据国家《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监理项目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本制度适用于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农配网各项目监理部。

一、监理部对方案报审方面的要求

1.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监理部应督促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并对策划方式进行初始评审。监理部应对评审后的二次策划方案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业主项目部核准、备案。

当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承包商时,监理部应对各承包商的二次策划方案进行总体协调。

对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方案的审查重点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及责任制、管理组织及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牌、标识及其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2.监理部应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总平面布置是否有利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应同时进行,监理部应将两者有机结合,同时审查。

3.监理部应检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并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审查重点为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危险点分析(危险源辨识)的准确性、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以及措施(方案)的编审批程序的符合性等。

4.监理部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凡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或变更时,必须重新履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手续,并报项目监理部重新审查、确认,否则应以无措施(方案)施工论处。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应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监理部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分部工程界定条件

危险性一般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5m

基坑深度h

5m

基坑深度h

h>10m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边坡高度h

h≤6m

基坑深度h

6m

基坑深度h

h>15m

路基高填方工程

路基填方高度h

h≤6m

路基填方高度h

6m

路基填方高度h

h>12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300m2

起重吊装工程

吊装重量g

g≤80t

吊装重量g

80t

吊装重量g

g>170t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面积a

a≤200m2

脚手架面积a

200m2

脚手架面积a

a>500m2

拆除与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

爆破工程量q

q>20000m2

5、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危险性一般和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工程监理部

201_年_月

第16篇 安全监理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1、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1.1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1.3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4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1.5审查承包单位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1.6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7审查承包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1.8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2、审查要点

2.1程序性审查

是否有编制人、审核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

的应预退回。

2.2符合性审查

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

2.3针对性审查

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第17篇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监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7、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得要求;

8、必须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门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四、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五、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监理部门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七、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八、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九、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5、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规。

第18篇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制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的基本概况的描述;

2、本工程场地及周边环境的描述;

3、与本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特殊情况的描述。

二、监理依据(选择依据时应写明具体编号或出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3]60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部分;

5、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相关规范、规定、法规及相关政策和批文;

6、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第6.5条施工安全部分;

7、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或协议;

8、安全监理合同(或协议);

9、建设单位提供的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1、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

12、本施工工地原有的内外地下管线图纸及有关资料;

13、对周边地段可能产生安全事故及有安全影响的周围环境的相关资料;

14、有关安全检测、监测、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15、上海振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

16、经相关单位审批通过的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三、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及文明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

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

5)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制度;

6)审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有关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7)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8)督促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9)督促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和做好使用前的验收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现场完成“安全第一、予防为主”方针的宣传布置工作;

2)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

4)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的自检落实;

5)检查施工现场三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通道口)及基坑边沿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7)检查施工现场二牌(文明施工挂牌,无重大伤亡事故累计天数挂牌)的落实情况;

8)检查施工现场七图(总体布置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电气线路平面布置图,地下管网分布图,施工临时通道、排水走向图,消防器材布置图,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的落实情况;

9)监督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做好严禁酒后上班、有危险地段严禁吸烟工作;

10)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布置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1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场地布置,物料堆放、安全标志,活完物清,环境整洁,饮食卫生等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12)严格检查和制止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发生;

13)及时检查夏季、冬季、台风、雨季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3、重点专业安全监理检查内容:

1)基坑支护施工监督检查;

2)高空作业施工监督检查;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合格验证、上岗操作、装、运行、拆的安全监督检查;

4)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

5)脚手架施工,拆卸的监督检查;

6)其他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监督检查;

详见相关安全监理细则。

四、安全监理方法

1、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方针、政策进行施工;

2、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生产设计要求、规定进行施工;

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加强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及时签证监测、检测资料,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时通报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8、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安全监理措施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旁站、跟踪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及时通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直至停工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对违反有关建筑施工强制性标准规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规定的经指正不能马上改正的则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和随意性,确保施工现场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加强会议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工作,抓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对安全管理到位的检查,会上,会下及时通报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有关情况,统一认识,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改正;

4、对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工序、部位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及时通报。

5、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安全监理程序

1、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2、建立报审制度,关键部位及关键施工工序施工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3、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的现场布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所有施工设备、机械、建筑材料严格按有关要求进场验证;

6、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监理细则内容跟踪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7、开好各种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的协调会议,统一认识,解决问题;

8、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编制安全管理资料;

9、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10、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对当月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11、编写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12、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19篇 工程监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总监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能同意正式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应有甲方、设计、质检、施工单位参加,监理公司主持,会后要有会议纪要。审批意见由项目总监签发。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承包商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商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还应报送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业主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业主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商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7、承包商报给项目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名,应有承包商负责人签字,并盖承包单位公章。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备针对性;

(5)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性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完毕后,应形成审核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的审核意见。

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应及时签发给承包商,并报送业主。

第20篇 施工过程监理制度

施工过程监理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__

3、专业监理工程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4、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7、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8、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9、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对策。

10、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11、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量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项目监理机构应安下列程序进度控制: 总监理工程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施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1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制度汇编: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设计方案审核: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2. 施工计划审批:检查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计划是否合理,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3. 安全措施评估: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环保与质量控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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