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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方式,旨在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和责任的有效落实。这种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关键要素:
1. 带班领导:通常是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在特定时间段内负责全面管理团队的工作。
2. 轮流值班:带班领导可能需要按照预设的时间表进行轮换,确保全天候的领导监督。
3. 职责明确:带班领导需要清楚其在带班期间的具体职责,包括决策、协调、应急处理等。
4.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以便带班领导与团队成员、其他部门乃至上级管理层及时交流。
内容是什么
带班制度的内容涉及多个层面:
- 工作指导:带班领导需对团队成员进行实时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 决策执行:在紧急情况下,带班领导有权作出临时决策,并负责其执行。 - 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进行。 - 记录报告:记录带班期间的重要事件和决策,定期向上级汇报。
规范
实施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透明:带班制度应公开透明,所有相关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角色和责任。
2. 培训准备:带班领导需接受专门培训,以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反馈机制:建立反馈系统,对带班领导的表现进行评估,以便不断优化制度。
4. 法规遵从:确保带班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重要性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对于组织的运行至关重要:
1. 提升效率:实时的领导监督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决策延迟。
2. 应急响应:在危机时刻,带班领导能迅速做出反应,降低风险。
3. 增强团队凝聚力:通过直接互动,带班领导能增强团队的归属感和协作精神。
4. 保障稳定:持续的领导在岗,有助于维护工作秩序,防止因领导空缺导致的混乱。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它不仅提升了管理效能,也强化了组织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在实际操作中,需根据组织特性和需求,灵活调整和完善这一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范文
第1篇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1目的
为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提高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程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加油站。
3定义
领导带班人员:带班长;
领导带班:是指加油站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职责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4.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4.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4.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4.5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
5具体规定
领导带班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值班领导必须与下个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的,必须向站长请假,并由站长统一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6考核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月对领导带班进行考核,填写《领导干部带班考核记录》(aqbzh-jl/2-7)。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
(一)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二)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三)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四)不认真履行带班工作职责的。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7相关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8.相关记录
《领导干部带班考核记录》 aqbzh-jl/2-7
第2篇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1 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人员分为公司经理层和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值班领导在厂区24小时带班。
2 带班职责
2.1带班领导职责
2.1.1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作为公司最高领导,对公司内部一切情况有指挥权,带班期间的任何事情根据紧急情况选择“先请示,再处理”、 “边请示,边处理”、 “先处理,后请示”等形式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1.2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认真监督公司带班人员带班情况,保证带班质量。夜间带班期间至少要对现场各岗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带班管理干部和稽查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2带班干部职责
2.2.1负责组织本组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开展。遇到紧急问题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2.2.2带班期间要全面的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情况。
2.2.3带班期间有事情发生时,带班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生产调配,不得推诿。
3 考核规定
3.1每天的带班时间为当天8点至第二天早8点,周日、节假日带班时,在白天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3.2原则上带班人员带班期间不允许外出,确实有事情,临时外出的,需向领导请假;确实有事情不能参加带班的,应向领导请假,并找干部替换班。擅自离岗或换班的考核50元/次。公司领导随时对带班人员进行调岗、查岗。
3.3带班期间不服从生产调配,积极解决生产中问题的,考核带班人员100元/次。
3.4带班人员带班期间带头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双倍考核。
3.5带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开机,无论任何原因手机打不通,考核50元/次。
3.6带班期间,因疏于管理、检查,或不积极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系统停车,或范围较大泄漏、火灾等影响较大事故的,连带考核当天带班人员。
3.7保持带班室卫生,坚持每天清理。
4 带班人员原则上第二天继续上班。
第3篇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人员分为公司经理层和公司管理人员。
要求值班领导在厂区24小时带班。
2 带班职责2.1带班领导职责
2.1.1 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作为公司最高领导,对公司内部一切情况有指挥权,带班期间的任何事情根据紧急情况选择“先请示,再处理”、 “边请示,边处理”、 “先处理,后请示”等形式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1.2 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认真监督公司带班人员带班情况,保证带班质量。
夜间带班期间至少要对现场各岗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带班管理干部和稽查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 2带班干部职责
2.2.1 负责组织本组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开展。
遇到紧急问题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2.2.2 带班期间要全面的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情况。
2.2.3 带班期间有事情发生时,带班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生产调配,不得推诿。
3. 考核规定3.1每天的带班时间为当天8点至第二天早8点,周日、节假日带班时,在白天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3. 2原则上带班人员带班期间不允许外出,确实有事情,临时外出的,需向领导请假;
确实有事情不能参加带班的,应向领导请假,并找干部替换班。
擅自离岗或换班的考核50元/次。
公司领导随时对带班人员进行调岗、查岗。
3. 3带班期间不服从生产调配,积极解决生产中问题的,考核带班人员100元/次。
3. 4带班人员带班期间带头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双倍考核。
3. 5带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开机,无论任何原因手机打不通,考核50元/次。
3. 6带班期间,因疏于管理、检查,或不积极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系统停车,或范围较大泄漏、火灾等影响较大事故的,连带考核当天带班人员。
3. 7保持带班室卫生,坚持每天清理。
4 带班人员原则上第二天继续上班。
第4篇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指挥、指导、协调、督促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制止“三违”,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实行手拉手交接班,保证井下24小时有领导带班。
2、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薄在调度室建立的《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为准,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
3、现场交接班时,上班的带班领导与下班带班领导进行交接时,要对井下各作业点的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作详细的交待,
4、当班带班领导,对上班交待的安全重点、工作面等作业点的隐患首先进行检查或整改,在作业场所安全的状态下组织生产。
第5篇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考核制度
为使领导全面了解安全生产动态,掌握安全生产第一手资料,更好地指导指挥安全生产,强化现场安全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1、带班领导因公、因病不能带班下井且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带班领导填写下井记录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下井档案管理混乱、遗失的,罚相关责任人。
3、未进行现场交接班的,每次罚款500元,现场交接班记录未填写签字的,每次罚款500元。
4、带班领导在带班过程中没有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5、带班领导擅自任用他人替代、参与带班下井工作的,发现一次罚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各500元。
第6篇 基建期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基建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9号)、《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意见》(陕燃司安字〔2012〕10号)和《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陕燃司安字〔2014〕1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带班值班是指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对当班期间的突发事件所进行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带班人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值班人为公司各部室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影响公司声誉或形象的紧急事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的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工作。
第六条 公司基建期安全生产工作带班值班电话分别为带班人、值班人手机及办公室电话。
第二章 带班值班人员职责
第七条 带班领导职责:
(一)全面了解当班期间安全生产状况,积极协调组织好当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新情况;
(三)对当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响应,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有效应对;
(四)监督、抽查公司干部和员工值班情况;
(五)及时、如实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上级单位报告当班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第八条 值班干部职责:
(一)每天收集、汇总、整理当班期间的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如实向带班领导报告;
(二)及时、准确传达带班领导的工作指示,认真做好协调、联络工作;
(三)按规定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记录;
(四)协助带班领导落实带班工作职责。
第三章 带班值班规定
第九条 带班值班坚持全年365天全覆盖,每天24小时不间断。带班值班人员组成采取“1+1”模式,每班安排一名带班领导和一名值班干部。
第十条 带班值班实行“周轮换制”,每周(含周六、周日)安排一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定于每周一上午8:00。法定节假日带班值班由综合办公室另行安排。
第十一条 带班值班表按月为周期编排,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经公司安委会主任审定后,于每月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带班值班表见附件1。
第十二条 带班值班人员严禁擅离职守,当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陕西省境内,确有原因需出省或无法当班的,带班人应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请假,并自行协调其他领导顶班,值班人应及时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调其他干部顶班。同时,将情况及时反馈至综合办公室。
第十三条 当班期间,若发生突发事件,带班值班人员要迅速做出判断、及时响应,必要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四条 当班期间,若发生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b级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应迅速启动公司《基建期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根据应急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当班期间,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及时接听和处理当班期内的安全生产信息。
第十六条 带班值班人应客观、准确、及时、全面地记录当班期间的安全生产信息。记录填写要求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字迹规范。记录由值班人每天具体负责填写,交班前经带班领导签字确认。记录表见附件2。
第十七条 交接班完成后,值班干部应于周一上午8:30前将带班值班记录交还至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于周一上午9:00前将带班值班记录交给本周值班干部。若遇法定节假日,带班值班记录经公司门卫处交接。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十八条 为保证必要时的夜间值守,公司为带班值班人员设置休息场所。
第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和安全技术部建立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记录档案,正本由综合办公室存档,安全技术部复印保留副本。
第二十条 公司建立基建期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平台,由安全技术部每周一上午将上周安全生产信息和本周带班值班人员信息,报告公司领导。若遇周一为法定节假日,相关工作顺延至收假后第一天。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期间,安全生产信息实行每日一报。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每月月底前,将公司次月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7篇 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写实考核制度
根据省煤炭工业局吉煤安管字(2005)28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井下,及时了解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入井写实制度如下:
一、入井次数:
1、(集团)公司正职领导每月不少于3次。
2、(集团)公司分管生产、安全、机电、技术等副职每月不少于6次。
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业务部门正职每月不少于9次,副职每月不少于10次。
二、要求:
1、入井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升井后及时填写好记录,对重大隐患要在现场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2、公司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领导干部入井写实记录原则上自己填写,特殊情况可指派他人代填。
3、干部入井写实记录放在公司生产调度室进行填写,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建立档案备查。
4、对因工出差、培训等原因未完成规定入井次数的,要有书面说明,并附在记录内。
5、(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入井写实记录保存期为1年。
第8篇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调度室建立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薄。下井记录薄的内容为:下井人员班次、姓名、职务、带班时间及地点、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等。
2、带班领导带班上岗后,要到调度室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的。
3、每天由安监站负责对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
4、带班领导下井记录及交接班情况、隐患处理落实情况等,由矿调度室每月汇总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