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内容
第1人民医院的审计工作制度涵盖了多个核心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运营审计、合规审计和风险管理审计。这些审计活动旨在确保医院的财务透明度、运营效率和法规遵循性。此外,还包括对医疗服务质量、采购流程、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审查。
管理规范
审计工作的管理规范强调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审计人员需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审计过程中,应保持与各部门的开放沟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审计结果须保密,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阅,以保护医院的敏感信息。
重要意义
审计工作在第1人民医院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监控和预防潜在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医院持续改进和优化运营的关键。通过审计,医院可以识别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策略,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患者权益,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规章制度
审计工作制度规定,审计部门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医院管理层批准。审计报告应在审计结束后及时提交,详细列出审计发现、建议和后续行动计划。对于重大审计发现,必须立即通知管理层并提出解决方案。此外,医院应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的执行和审计建议的落实,确保审计制度的有效运行。
在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尊重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自身行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通过这样的制度化管理,第1人民医院能够实现更加稳健、高效、合规的运营,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1人民医院审计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第1人民医院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审计工作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审计署颁布的《审计不》和《审计人员守则》及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内工作规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法纪;努力学习,积极进取;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不接受宴请、礼品;不索贿、受贿;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不隐瞒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不泄露审计中涉及到的秘密。
2、按季定期审查和评价会计帐目和会计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公允性,查错揭弊,维护财经法规,保证财务决算的真实可靠,保护财产安全完整。
3、按季定期审查和评价财务信贷、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合法性,报请处理不符合规章制度的违法违纪行为。
4、审查和评价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制止损失浪费现象,促进双增双节,提高经济效益。
5、审查和评价部门经营决策、计划方案、费用预算的可行性,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措施。
6、审查和评价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其他各项管理措施,提出改善建议和措施,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7、审查和评价承包部门经营责任履行情况,保障承包经营的顺利实施。
8、完善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准备阶段,将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事项,组成审计小组并拟订工作方案;审计实施阶段,将下达审计通知书,进行初步调查,评审内部控制制度,审核检查有关资料和经济活动,并取得审计证据;审计终结阶段,将撰写和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者的书面意见,复核、审定审计报告,下达审计结论并监督执行,整理审计档案。
第2篇 第4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院财务收支以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廉医建设,维护我院合法权益,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设立内部审计小组,负责对本院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监督,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二、审计小组及其工作人员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院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审计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税务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审计工作人员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较高的会计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令和制度。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四、审计小组成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财务计划、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3.医院财产物资的购置、使用和管理;
4.国家财政法规和部门、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
5.经济效益评价;
6.建设项目、修缮工程的预、决算;
7.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8.其他审计事项。
五、审计小组根据国家政策、上级审计机关和院领导的要求,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
六、审计小组确定审计事项后,应通知有关科室,有关科室应当配合好审计工作。
七、审计工作人员通过审查凭证、账表、查阅文件、资料,检查资金和财产,向有关人员调查取证,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盖章。
八、工作人员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后,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应当向领导提供审计报告。
九、审计报告在报告院领导前应当征求有关科室的意见,有关科室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后10天内提出书面意见。
十、审计小组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有关科室必须执行和采纳。有关科室对审计结论和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审。复审其间,原审意见和决定照常执行。
十一、审计小组应当检查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建立审计档案,按规定办理。
十二、审计小组的职权和法律责任。
1.审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监督检查权:
(1)要求财务科及有关科室报送财务预算、财务计划、决算、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2)检查财务科及有关科室相关账目、资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相关资料,参加计财科及有关科室的相关会计核算。
2.违反财经法规有关责任人可依据审计法提出处理建议。
3.对审计工作人员,有违反审计法规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行政处理建议。
第3篇 第1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一、审计科在院长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受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关和国家审计机关指导。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院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任务是:
1、财务计划及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医疗事业各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基本建设资金的预决算;
4、医疗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5、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
6、有关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能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7、财务收支的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8、医院领导、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审计科要配合有关科室建立健全严密的、有效地内部控制制度。
四、凡需审计项目,应按审计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五、审计人员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及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有权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六、审计科拟定年度审计计划,提出审计项目,年终时作出总结。
第4篇 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区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内部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经济管理小组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医院的规定,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审签制度。
七、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部门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八、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是: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五)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院长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八)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机关反映。
九、院长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院内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
十、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一)根据上级部署和医院的具体情况拟订审计项目计划,报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审计时,应当事前通知被审计部门。
(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部门的意见后,报送院长,经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部门必须执行。
(四)被审计部门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院长提出申诉。
十一、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十二、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和审计工作经验,有较高的会计理论水平,熟悉有关政策、法令和制度。
十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并应事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按照国家规定,评定医院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内部审计人员。
十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要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十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医院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十六、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