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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查看人数:51

质量检查制度

有哪些

质量检查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品检验: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质量验证,确保符合标准和客户要求。

2. 过程控制:监控生产过程,防止不良品产生。

3. 原材料验收: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把关,确保源头质量。

4.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保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

5. 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减少人为失误。

内容是什么

质量检查制度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几点:

- 明确质量标准:定义产品、过程、原材料的质量要求,提供检验依据。 - 检验程序:规定检验步骤、方法和频次,确保检查的有效性。 - 质量记录:保存检查结果,以便追踪和改进。 - 不合格处理:设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如返工、报废等。 - 持续改进:通过数据分析,识别质量问题,推动质量改进活动。

规范

执行质量检查制度时,应遵守以下规范:

- 独立性:检查人员需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影响。 - 可追溯性:所有检查记录都应可追溯,便于问题定位。 - 透明度:公开检查结果,增强内部信任度。 -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检查制度的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

重要性

质量检查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 保障品质: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 防止损失: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避免批量不良品造成的经济损失。 - 提升效率:通过过程控制减少返工,提高生产效率。 - 塑造形象:良好的质量声誉有助于企业品牌建设,吸引更多的商业机会。 - 法规遵从:遵守相关质量法规,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质量检查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它不仅关乎产品质量,还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和长期发展。每一位员工都应理解并积极参与到质量检查中,共同打造高品质的企业文化。

质量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质量检查制度

为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强化质量检查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资料数据必须认真录取,做到齐全、准确、整洁、完好,并及时存档。

第二条 资料收集时间和内容:定时记录工艺、设备运行情况及门站进站气量和出站气量。

第三条 认真填写生产报表和记录,做到生产动态明确,重要生产情况记载清楚,资料无差错,字迹无涂改。

第四条 实行随机质量检验制,每次检修、每项工程及工作要实行过程检验和验收检验的随机质量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第五条 实行定期质量检查评比制度,定期对各班组的设备运行状况、各种记录、卫生、劳动纪律等进行检查评比。

第2篇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1、 项目部由主管领导组织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施工队主管领导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半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检查后及时通报,严格执行奖罚制度,达到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2、 凡对施工过程的路基基底处理,各类基坑、基础工程、隧道围岩地质,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各类工程钢筋布置,防水隐蔽工程,均应经现场监理检查并签证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凡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检查自行隐蔽者,应揭盖重新补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4、 隐蔽检查应及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资料,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办理签证手续。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封闭。

5、 检查中发现地质变化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上报有关单位或设计单位。

6、 检查工作,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应记入施工日志。

7、 隐蔽工程检查证,铁路工程按照铁道部例行程序进行表内的内容检查,其他工程按行业或业主规定表格内容进行。

8、 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分别进行整理归档存放。

第3篇 a酒店人力资源部质量检查督导管理制度

酒店人力资源部质量检查督导管理制度

1、建立三级检查督导制度

在总经理领导下,人力资源部质检主任和质检员有权对酒店各部门进行全面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级在部门经理指导下,对本部门各个业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主管级负责对本管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组成酒店质量督导--部门--主管三级检查督导制。

2、质量检查处罚规定

为提高酒店的服务质量,使客人真正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性,同时也使酒店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抓好自己部门的事,管好自己部门的人,增强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能和督导意识,特制定酒店质量督导检查罚款的有关规定。

(1)酒店质量检查出的质量、纪律方面的问题一律处罚部门经理。

(2)对检查出的问题,统一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处罚。

(3)不管部门人员多少,凡对酒店的服务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并由此引起客人投诉的,除处罚员工外一并处罚部门经理。

(4)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影响的,除处罚责任人外一并处罚部门经理。

(5)凡酒店质量检查出的问题,一律按酒店员工手册纪律处罚的有关规定扣罚,并按以下规定处罚部门经理。

①10人以下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发现一起,处罚部门经理一次。

②10人-50人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一个月内发现二次处罚部门经理一次,不够二次,按百分比扣除。

③50人-100人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一个月内发现三次处罚部门经理一次,不够三次,按百分比扣除

④100人以上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一个月内发现四次,处罚部门经理一次,不够四次,按百分比扣除。

第4篇 某矿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基建安全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1.矿每旬组织一次全面的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管理人员下井要填写检查记录,作为动态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库房、班组、场所,要按有关规定建立月检、旬检、周检、日检、班检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日常现场巡回安全检查。

2.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由矿长组织、基建副矿长具体负责,井下检查由安监站牵头。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分别对本专业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工作进行检查。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业务保安部门对分管业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3.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具体组织、考核、评级、奖罚按有关文件执行。

4.检查标准:按《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制定的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执行。

5.对查出的问题,安全副矿长要组织召开落实整改会议,安全部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隐患、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予以落实到位,督察整改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并通报和存档备案。

6.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安监站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本矿落实不了的隐患要按规定上报,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7. 安全监督检查原则。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8. 煤矿领导和业务保安部门要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开展不定期的日常动态安全监督检查,突出“动态”和“夜班检查”两个特点。

9.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矿井基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

(3)安全投入、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

(4)上次安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情况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6)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安全奖励使用及安全罚款执行情况;

(8)各级领导干部值班、下现场、跟班、情况;

(9)证照管理及安全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10)应急救援体系、创伤急救体系的响应、处置等情况;

(11)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10.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

11. 凡是参加安全监督检查人员,都必须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措施要明确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具体办法。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必须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各级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严把安全技术关,确保规程、措施等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3. 矿井的《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提前上报审核,经相应管理部门(省厅)批复后方可施工。

4. 基建矿井应进行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预测,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市局、省厅)批复,瓦斯涌出量预测预报需经有资质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报相关部门备案。

5. 设计变更由矿方以“工程联系单”形式提出设计修改建议,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预算费用,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签署变更意见后,报省厅审批。所有的设计变更必须下达设计变更卡或者办理批文。设计变更资料与施工图纸一起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统一归档。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的,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一律由施工单位自负,并向建设单位赔偿工期损失和其他损失费用。

6. 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更改,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做出更改分析报告并负责审核更改工程量及预算费用,报省厅基本建设部门履行审批,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双方要做好工程更改记录,填写工程更改书。

7.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等,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业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不得传阅审批,经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批复。

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矿工程、技术、机电、通风、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批复,再到县局批复。

13. 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1)各类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必须提前3个月编制开掘作业规程,经矿工程、机电、通风、技术、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3) 巷道贯通、工作面回撤、排放瓦斯、井下明火作业及其它非正常作业安全措施,经矿工程、机电、通风、技术、调度、安全等业务科室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4)检查和穿过老巷的安全措施;

(5)在煤(岩)层中单巷掘进预防瓦斯、透水、冒顶堵人的等灾害的安全措施。

(6)堵塞的倾斜井巷,在清理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7)倾斜巷道维修通车作业时,必须制订行车安全措施;

(8)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或装备,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9)倾斜运输巷设置风门时,必须制订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防止矿车碰坏风站的安全措施;

(10)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必须制订停风措施;

(11)在有自燃倾向的煤层中掘进,采用超前支护方法,穿过冒顶区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12)用放炮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石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14、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的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需经建设单位的审查同意。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总监、煤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煤炭管理局基本建设部门备案。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考核工程进度的依据。重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审批照此执行。

地面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进行编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5. 所有工程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施工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一般性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及相关科室批复。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临时问题(掉顶、倒棚、移棚、埋皮带等),由跟班队长在现场制定口头安全措施,要求现场人员贯彻执行。

16.矿审批的安全措施,必须经安监站审查、备案,以此进行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17. 安全措施一经批准后,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认真向作业人员转达贯彻执行,并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施工。

第5篇 气瓶安装前质量检查制度

1、应检查气瓶编号与气瓶产品合格证、气瓶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合。

2、检查气瓶的颜色、色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检查气瓶外观是否有鼓包、凹陷、机械损伤等缺陷,如有缺陷应按国家标准确定是否超标。

4、检查气瓶余压,无余压的气瓶应处理后才能进入安装程序。

5、新安装气瓶应记录安装日期,其他气瓶应记录检验日期,严禁安装超过检验期的气瓶。

6、检验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按规定配备齐全。

第6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和措施

(1)作业队必须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从事质量活动,严禁随意简化程序,降低标准。

(2)严格执行测量放线复核制度。

(3)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应详细全面完整,有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等,交接人员应互相签名确认。

(4)切实执行施工中的“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不经自检、交接检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不得进行隐蔽。

(5)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交底,同时确认施工人员掌握了该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作业标准、质量要求等。

(6)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工程,应大力开展质量问题或事故预想活动,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提前预想,制定预防措施并实施,并及时检查落实情况。

(7)强化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力度,一般工序由作业队长组织监控,关键工序由项目经理组织监控。

(8)对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质量检查制度。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并对其质量等级进行对标评定制度。

(10)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程序,先自检、再请检,先隐检,再隐蔽,确保隐蔽检查一次合格率100%。

(11)施工过程施工计量(配合比)抽查制度。

(12)施工过程质量记录的检查和质量问题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检查制度。

第7篇 质量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建设部的“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施工安全用电规范”,以确保工程安全生产、质量优良,因此,特制定如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分三级(总公司,分公司或工程处、工程部,工地)进行,各级必须根据工程量的差异,按规定配专职的质量员、安全员和保卫机构。

二、 总公司各级的质量验收和安全检查应严格按“两个标准和一个规范”进行。

三、 总公司的质量验收要随工地的施工进度由专职质量员进行分项分部实测验收。

四、 总公司的安全检查制度为总公司一季度一次,分公司(工程部、工程处)一月一次,工地要天天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

五、 总公司各级的质安负责人和主管生产的经理,必须按时组织质安检查,不得缺席。

六、 质量和安全检查的奖罚,将按总公司或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希望各级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以上有关规定。

第8篇 安全质量检查和跟踪处理制度

安全质量检查和跟踪处理制度

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安全质量检查程序,加大安全监督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努力实现矿井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

1、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矿长为第一责任者,安全矿长为直接责任者,统管全矿安全生产;下设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队、班实行分级负责,层次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2、安全生产监察系统:矿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矿设安全科、设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察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监察工作。

3、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以矿委会为主体,矿设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发动职工及家属参加管理,参加监督。

4、安全科,是矿和“矿委会”的具体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指挥组织,指挥全体安监系统和检查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每班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检工作,监督执行《安全规程》,检查不安全因素,组织全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6、安全工作,要专人抓,要层层抓,全员都把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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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检查和跟踪处理制度

员都有责,全员都要抓,互相监督,共同抓好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安全生产记录。队、班设安全生产记录,记录要记清,写明执行规程情况,有无事故因素,险情和事故,采取哪些安全措施方案,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

2、安全检查记录。安检科设安全检查记录,在日常检查中,分别抽查和集中大检查时,把检查项目,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写清。

3、安全会议记录。包括安全工作会,安全专题分析会和事故调查处理会等。写明议题,意见和决议等内容。

4、安全工作统计报表,安全工作情况,要按系统逐级统计上报。有日报表,月报表和统计图表。报表由统计资料管理系统人员负责登记,填报;图表设在队和安全科,由队和安全科统计、登记。各报表、图表都要如实的按矿规定填报项目,日期和格式填报。

5、事故处理档案,轻伤填“轻伤登记表”表式写明伤者情况,受伤部位,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或结果等。重伤以上事故档案,要有事故调查报告,诊断证明,事故处理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等。事故处理档案由矿安全科或矿组织的专职人员搞好,并存档管理。

6、安全工作文书档案。包括安全工作计划、决定、通报、总结和报告等,矿内形成的材料都要立案管理。过程由安全科管理,年末由办公室统一整理立卷,存档,上级有关文件,经由办公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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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检查和跟踪处理制度

7、事故发生要加强思想组织工作,及时组织恢复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尽量减少影响。

三、安全管理实际工作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抓部署工作,检查工作,总结工作,都要把安全工作贯彻在一切工作之中,并坚持始终。

2、贯彻安全法规,上好安全课,搞好安全教育,从懂得安全知识,个个都知道安全法规、制度、规程、条例,处处都做安全工作,尤其新工人不经安全教育不上岗。

3、每周五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专门检查安全工作,讲安全工作,研究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改变安全工作中的不足。

4、安全工作立足于防,工作做在形成过程前,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必须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工作,工作要实,要求要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不能拖延,处理不了的,立即报告,并负责催办,解决为止。

5、认真执行“法规”、“规程”、“制度”执行要严,惩罚严明,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该罚的处罚,以严纪保安全。

6、不断完善安全制度,按“规程”、“制度”要严格执行。还要发现问题,分析情况,研究政策,结合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予以防范,从而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使其更完善、适用。

7、安全工作要问责,问题发生在哪里,就由哪里负责,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予经济处罚或下岗。故意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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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检查和跟踪处理制度

追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跟踪处理

1、发生事故,立即按系统登记,报告,各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必须认真处理不得拖延。

2、搞好抢救工作。发生事故首先要救人,必须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护理和治疗,同时做好灾区治理防范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搞好事故调查,凡是发生事故,都要及时进行调查,必须把发生事故的情况,原因和责任查清。一定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准确、搞实、搞清,写出调查报告。

4、搞好事故分析,进行安全教育,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凡发生事故,查明情况后,都要在一定范围内,搞事故分析,讲明事故情况,原因,找出防范措施,使大家都能从中得到教育,责任人得到处理,从而引起重视。

5、搞好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现场的恢复。按批准权限进行,一经批准立即组织恢复生产,制定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及时恢复正常生产。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

6、搞好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特别是对可预见事故严惩责任人。

7、事故处理,按轻重分级管理。轻伤由安检科,井长会同医院处理。重伤则由矿安检、生产技术科等单位处理。重伤以上事故,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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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1、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2、每月26日对照标准对公司井下和地面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次日对软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3、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时进行复查验收,对限期未整改的要进行处罚。

4、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每月进行一次,评定结果,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后,交企管办进行考核兑现。

5、每月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评比、检查评分办法,对本月的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归档。

第10篇 某公证处公证质量检查制度

公证处公证质量检查制度

一、公证质量检查每半年检查一次,每一年至少自查二次;

二、公证质量检查以《公证法》、《浙江省公证条例》、《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部的其他规定为依据;

三、公证质量检查中所检查的公证文书,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和本标准,分成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错证四类。

四、合格公证事项标准:

符合公证核定的执业区域,公证对象客观、真实,证据材料充分、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正确,办证程序符合《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专项公证细则。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由具有相应资格、注册执业的公证员办理;

(二)当事人身份属实,证件、证明材料齐全;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限;

(三)申请表填写规范,申请事项符合公证受理条件;

(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主要证据材料齐全,证明材料为法定职能部门或能够证实公证事项真实性的相关部门出具;

(五)谈话笔录内容明确,有针对性,能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笔录时间、地点、签名等项目齐全,修改处加盖印章和手印;

(六)核实摘抄的档案材料有提供单位签章,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二人进行,但核实、收集书证的除外。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核实笔录由核实人员及见证人签章;

(七)材料原件无法入卷的,其复印件应经公证员核对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

(八)公证事项涉及专门问题的,应当有取得资质的专业部门、专业人员出具的鉴定、翻译等材料;

(九)公证书采用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经过审批,制作规范;

(十)公证收费符合标准,收费凭证入卷,减免收费事项有批准手续;

(十一)公证书送达符合要求,送达回执内容具体、明确;公证卷宗装订、归档符合司法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卷内材料排列顺序符合规定。

五、基本合格公证事项标准:

符合公证核定的执业区域,公证对象客观、真实,证据材荆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正确,办证程序基本符合《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专项公证细则。除存在以下瑕疵外,其余均符合合格公证事项标准。

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证申请表填写不齐全、不规范;

(二)部分次要证据材料欠缺,或主要证据材料不很规范,但能确认证明对象的客观真实性;

(三)谈话笔录过于简单,或针对性不强,或不规范;

(四)公证书文字表述不够严谨,或有个别错字、别字或繁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或有个别多字、漏字,但尚不影响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公证书与现场监督宣读的公证词日期不一致,或公证书出证日期与审批日期不一致;

(六)被证明的文书内容不完善或文字表述不当,且非当事人坚持要求的,尚不影响其真实性、合法性;

(七)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又没有见证人签名;

(八)证据材料复印件上无公证员审核签名,或注明来源;

(九)公证收费、公证书送达、公证卷宗装订、归档等方面不够规范。

六、不合格公证事项标准:

公证书虽没有明显不真实、不合法之处,但卷内材料反映该项公证在办证程序和证据材料等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或不规范,难以推定为错证、假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

(一)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公证员办理的涉外、涉台公证;

(二)卷内缺乏当事人申请材料;

(三)卷内缺乏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公证书依据的主要证据材料欠缺或不符合要求;

(五)公证书违反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致使公证书文字表述存在法律上或逻辑上的明显错误;

(六)公证书错、别字较多,日期错误,挖补涂改严重;

(七)公证书证词与被证明文书上当事人的实际行为(签名、盖章、捺手印)不一致;

(八)公证书未按规定进行审批。

七、错证的认定标准:

由于公证员违反程序、审查不严等过失,导致公证事项不真实,或公证书适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错误,属于错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错证;

(一)违反公证核定的执业区域规定越权办理的公证;

(二)违反回避原则,为本人、配偶或近亲属办理的公证;

(三)公证当事人无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规避法律、政策规定;

(五)公证书或被证明文书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

(六)公证书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材料无法律效力,如:系当事人伪造,或由非法定职能部门出具等;

(七)公证员不直接接触当事人,违反程序办理的遗嘱、收养、委托、声明等规定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的公证;

(八)其他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和专项公证细则规定出具的公证。

八、每出现一种情况,基本合格的,扣当月绩效工资10元;每出现一种不合格情况,扣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每出现一种错证情况,扣当月绩效工资5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第11篇 三民医院护理质量检查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质量检查制度

一、护理部按医院十一项护理质量检查项目,每月对各科室进行检查考核。

二、护士长应按护理部的要求对科内进行护理质量检查考核。

三、护士长每天在上班后和下班前进行相关护理质量检查,除日常工作外,应结合本周工作重点进行检查。

四、院护理质量控制组每月按护理部的要求,全面负责对各科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五、科室二级护士按护理部要求,对科内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六、各班交接班时按岗位职责要求逐项检查。

第12篇 某工程项目部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部质量检查制度

一、工序质量检查

凡班组每一工序完成后,由班组自检,对不合格处进行返工,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工序施工,各班组进行互检,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专职检验、工地质检员要深入每道工序,严把每道质量关,做到不合格者不进行下工序施工,督促每一班组做好每一工序的质量。

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凡隐蔽工程按三检制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一齐检查验收,对不合格部位必须处理,合格后才允许隐蔽,并做好各种资料。

三、现场质量罚款制

对现场施工质量采取奖罚措施,对经自检仍不合格者,经互相、专职检及监理、建设、质监单位检查不合格者,每处罚款200-500元,对经检查多次发现不合格者,将对班组进行停工整顿,甚至调换班组。

第13篇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制度8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制度(八)

1、基本原则

质量第一、信誉至上;从严要求、重点把关;坚持原则、以理服人;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当工程(产品)质量与数量、进度发生矛盾时,均应服从质量。

2、基本方法

要求明确、突出重点、认真检验、谨慎处理。

1)要求明确:在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检验范围,质量标准,记录要求,特别是对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要重点明确质检人员,认真了解其特点、特性,收集有关资料并学习掌握,编制项目质量检查计划。

2)突出重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抽检。

3)细化过程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对过程状态进行抽检,建立相应台帐,严格按图纸、质量体系文件规范、工艺标准进行管理和操作,严格执行三检制,工序交接制度,对现场跟班检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

4)对施工进厂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进货状态、试验状态、物项状态进行严格检查(抽查),防止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相应的各类管理台帐。

5)对分承包方进入现场后,要从严要求,人严控制,纳入项目质量体系,执行项目质量计划和作业指导书,做好分承包方质量记录和控制。

6)认真验评,凡属验评范围内的项目完成后必须认真进行检验评定,分析重点,验评必须认真执行标准。

7)谨慎处理:当出现不合格项或质量事故时,必须科学对待,谨慎处理,客观了解,分析原因,提出整改通知,制订整改方案,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3、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单位工程负责人(工长)对施工的单位工程质量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施工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4、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14篇 质量检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强化质量检查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资料数据必须认真录取,做到齐全、准确、整洁、完好,并及时存档。

第二条 资料收集时间和内容:定时记录工艺、设备运行情况及门站进站气量和出站气量。

第三条 认真填写生产报表和记录,做到生产动态明确,重要生产情况记载清楚,资料无差错,字迹无涂改。

第四条 实行随机质量检验制,每次检修、每项工程及工作要实行过程检验和验收检验的随机质量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第五条 实行定期质量检查评比制度,定期对各班组的设备运行状况、各种记录、卫生、劳动纪律等进行检查评比。

第15篇 公寓楼装饰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公寓楼装饰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制度

1)预检: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测量所放的各类控制线,如标高线、墙体位置线等,在与其相关的各种分项工程作业之前,必须进行检查复核并记录,保证外观位置的正确无误。

2)隐检:凡被下道工序所掩盖而无法进行质量检查的过程,在下道工序开始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自检: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自检并做好自检记录,不合格处由原操作人员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专业施工员、班组长要在自检记录上签字认可。

4)交接检:施工过程中不同的工种、工序、班组之间进行交接检,由专业施工员组织双方人员参加并做好交接检记录,不合格的项目由原操作人员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各专业分包间交叉施工时,应在统一协调下,合理安排,并办理好交接工作和有关的成品保护工作。

5)标识: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后,专业施工员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后按照部位或区域进行标识,即粘贴标识牌和质量记录标自检、互检、交接检施工队伍三检记录质量评定识。合格的在标识牌上盖蓝章,不合格的在标识牌上盖红章,不合格的要下发书面的整改通知单,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标识。

6)分项验收:分项工程完成后,按照合同及有关规范要求,专业施工员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由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等级。

7)质量验收:项目组织对各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后,由专业施工员填写书面的工程报验资料,报监理做最终的分项工程检查验收。

8)质量监督:除项目设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外,公司总部的质量检查人员定期对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书面的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合格。

9)分部验收:每一分部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核定等级。

第16篇 学校区域质量检查保证制度

学校物业区域质量检查与保证制度

1.检查项目

(1)安全防范:来访与进出物品的登记、各通道门开启迅速,钥匙保管规范、按规定执行验证,认真仔细。

(2)卫生质量:走廊、楼梯、地面、墙壁、厕所无痰迹,无脚印,无污垢,无尿垢,无锈垢;屋顶墙角无蜘蛛网;盥洗台、水池、大小便池、痰盂无污迹;门窗、玻璃、灯具应保持无灰尘,无污垢;地下室、垃圾箱内、灭火器、消防配电箱、卫生间储存工具地点、电梯井内干净整洁;夜班保洁员晚10:00后方可进行教室进行打扫,要求黑板洁净、讲台、书桌、地面无污迹、无尘灰,无杂物。

(3)维修节能:上下水、照明灯具及开关、暖气、消防设施、窗户玻璃、报修及时情况。

(4)劳动纪律:考勤、请假情况、工作履行情况。

(5)仪容仪表:工作服、工作牌、工作服务态度、休息室卫生情况。

2.检查人员及地点

人员包括各楼宇楼长,地点是全部25座教学办公楼宇,楼长与检查楼宇进行错区交叉检查方式,具体安排见质量检查计划单。

3.检查要求

(1)按物业经营公司员工考核细则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每月每人扣分标准为10分(其中包括个人负责的公共楼宇自检自查的扣分标准为4分)。

(2)每月25日务必把每人的质量检查扣分情况交至质量检查组信箱(负责人:__)。

(3)根据以上扣分标准的完成情况,对公共楼宇管理员进行每月的绩效考核评定。

(4)如有未完成指标者,中心质量检查负责人直接进行通报。

(5)按照每月质量检查巡视时间表,如有变动按中心随时安排检查。

(五)质量检查计划单

检查内容:检查地点检查人检查时间检查结果

安全保障

卫生质量

维修节能

劳动纪律

仪容仪表

备注

注:检查内容根据每月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检查地点与检查人区域间相互调整。

第17篇 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对采掘工程质量实行区、队长领导,技术员负责的办法,技术员必须按采掘作业规程的要求定好各种技术数据,及时测量给点,矿管理售货员和安全检查员要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使采掘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采掘作业规程的要求。

二、工程安全质量验收制度:

1、日常质量验收:技术员对自己贫乏的区域的工程质量要随时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验收每次要有记录,并报告给技术主管。

2、技术组联合验收:技术组要定期组织全部技术人员联合进行验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矿综合验收:每项工程过工后,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整体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有关人员签字。

第18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三违处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鸿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强化安全质量管理,使我矿的安全质量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狠反“三违”,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搞好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鸿运煤矿特制定了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及安全隐患“三违”现场处罚办法。

第一章:通用部分

第 1 条:矿必须每周星期六对全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由总经理或矿长主持,矿领导及各队队长、机电负责人、安检人员、瓦斯检查员等有关人员参加。(2)以上人员每天下午四点在矿二楼会议室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会,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20元。

第 2 条:对井下各队工程质量验收要评比、打分(优良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每次检查完要开专题会议,要有奖有罚。对每次检查的工程质量要存档,月末一次考核,凡每次检查的工程质量出现一次不合格品罚200--500元,优良品每次奖100--300元,合格品不奖不罚。

第 3 条:对井下现场监督检查“三大规程”和安全措施及质量标准化的落实情况,发现职工“三违”及时制止并追查处理,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造成的责任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责任人进行教育,并经予行政、经济处罚。

第 4 条:检查隐患排查情况,井下跟班人员和现场当班班组长,负责当班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现场解决,对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责任到人,限期解决。

第 5 条:关于“三违”现象处罚办法,具体如下:

第 6 条:1、入井人员不戴安全帽,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者罚款30--50元,罚井口检身工20元,携带烟草和易燃品下井者罚款500元,并开除工职、罚检身工100元;

2、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地面、井下各岗位人员脱岗一次罚款30--50元;

3、井口检身工不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每次罚款50元;

4、入井前喝酒,罚本人50元。

第 7 条:跟班矿长、队长、安检员、瓦检员提前升井,脱离岗位者罚款50元。

第 8 条:瓦检员假检查,假记录每次罚款50元。

第 9 条:矿井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汇报、不组织处理,罚现场跟班人员50--100元。

第10条:领导违章指挥,罚款50--300元,工人违章作业罚款30--100元。

第11条:在工作场所睡岗,上班有意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罚款20--50元。

第12条:火工品库房内火工品领退制度不健全,实物与台帐不符者,罚本人50--200元,并根据情节追查处理。

第13条:全矿所有管理人员有事必须向矿长请假,职工向生产矿长郭矿长请假。如无故不请假者,旷工一个罚款50元。

第二章 采、掘、巷、修

第14条: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畅通,并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罚队100--2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第15条:工作面的伞檐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及时处理罚队每处100元。

第16条:工作面放炮后不按规定打好临时支护、或不按规定回柱,罚队100--300元,罚跟班队长30--50元。

第17条:空顶作业或提前摘柱,失效柱不及时恢复或更换,罚队100元。罚当事人50元。

第18条:工作面不按规定支护不栓保险绳罚

队每根10元。

第19条: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罚跟班队长30元。

第20条:工作面顶板变软时,不及时护顶,底板变软时,不按规定穿“鞋”,倾角变大,不按规定挖柱窝。罚工区队100--200元,罚现场跟班领导50--100元。

第21条: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架设超前支护,罚工区队50--100元,罚现场跟班领导50--100元。

第22条:工作面不按规定支护,造成空顶作业,罚工区队100--200元,罚跟班领导30--50元。

第23条:工作面漏顶,掉包不及时处理造成大面积冒顶,罚工区队1000--5000元,罚跟班领导200--1000元。

第24条:采煤工作面使用的单体支柱,金属绞接梁配备不足,不按作业规程要求施工,罚队100--200元。

第25条:回柱放顶时无人监护,一人作业,罚跟班矿长或队长30元。

第26条:人员冒险进入老空区作业,罚队200元,罚违章者30--50元。

第27条:未按工作面最大、最小控顶距控制顶板,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顶。罚区队100--200元。

第28条:工作面柱距、排距超过规程规定,出现一处罚队每处10元。

第29条:支柱不站立存放,任意用镐、锤等硬物直接敲打、撞击柱体和三用闸。罚违章者每次30元。

第30条:工作面支柱压死,不先打好临时支护,用挑顶卧底方法回撤,违章用炮崩或机械强行回撤,罚工区队100元,罚当事人30元。

第31条:单体液压支柱回柱时不使用专用手把,用其他工具代替,罚违章者10元。

第32条:工作面支柱排列不整齐,歪斜、接顶不实、迎山无力,罚队50--100元。

第33条:两道积水、杂物、浮煤、浮矸、支护不完整可靠,罚队100元。

第34条:泵站乳化液配比不符合规定,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罚当班电工50元。

第35条:掘进工作面当头不及时支护,空顶冒险作业,罚队100元,罚跟班领导50元。

第36条:架棚巷道掘进必须使用前探梁,放炮后及时前探支护,无前探支护罚队100元。

第37条:架棚不挖柱窝,或棚腿架在浮煤(矸)上,架棚支护背帮不牢,顶不实,罚队100元,罚跟班队长30元。

第38条:掘进工作面水沟滞后工作面窝头距离超过20米,罚队100元。

第39条:掘进工作面巷道偏离中线0.3m以上影响安全使用,罚工区队100--300元,罚队长50--100元。

第40条:巷道贯通前贯通不设警戒罚队100元,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元。

第41条: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时,不及时撤人,继续施工,罚队500元,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200元。

第42条:工作面有害气体,瓦斯超限时不及时撤人,继续作业,罚工区队500元,罚跟班矿长或队长、瓦检员50--100元。

第43条:不按照“有疑必探”的原则超前打探眼或探眼数量、深度不够,罚队300元。

第44条:放炮打倒棚子不及时扶起,罚跟班队长50元,班长30元。

第45条:维修巷道违反由外向里,先支后回的原则,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元。

第46条:掘进巷道支架架设不符合要求,(上下山)迎山角度不符合要求,绞顶不实,背帮不严,罚队(每架)20元。

第三章 打眼放炮

第47条:爆破工不持证上岗,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罚违章者20--50元。

第48条:雷管和炸药未分开运送,不使用专用箱和专用包,罚违章者30元。

第49条:爆破员不按照爆破说明书,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罚爆破工50--100元。

第50条:爆破工没有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并加盖上锁,罚违章者30元。

第51条:雷管脚线不扭结,罚违章者20元。

第52条:裸露爆破,罚违章者50元。

第53条:炮眼的封泥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罚爆破员20元。

第54条:爆破作业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罚违章者30元。

第55条:爆破作业不设警戒罚责任人100--200元。

第56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仍然放炮作业,罚队200元,罚跟班队长、安检员、瓦检员、爆破员各100--200元。

第57条:放糊炮、明电放炮、用放炮处理煤仓罚队100元,罚违章者50元(处理煤仓或溜煤眼堵塞,必须使用被筒式炸药,并要有安全措施)。

第58条:放炮时煤电钻未拉到安全地点或不停电者,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元。

第59条:跟班队长、班长不安排专人在人员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通道上担任警戒工 作,罚违章者各50--200元。

第60条:警戒工提前脱离工作现场不负责任者,罚警戒工50元。

第61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放炮员20--50元:

(1)、爆破母线长度达不到规程要求。

(2)、爆破母线不固定放炮,炮后不收线。

(3)、每次爆破作业,爆破工不按规定最后离开爆破地点。

(4)、发爆器的钥匙爆破工不随身携带,转交他人。

(5)、爆破后不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短路。

(6)、装配引药不在安全可靠、通风条件良好的地点进行。

(7)、放炮母线有明接头。

第62条: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由非爆破工操作,违章者罚20--50元。

第63条:继续对残爆眼、拒爆眼用煤电钻、风钻在原孔内打眼,罚违章者每人50元。

第64条:不用放炮器放炮,使用其他电源放炮,罚违章者50元。

第65条:炮眼内发现异常仍在装药放炮,罚违章者50元。

第66条:从成束的雷管脚线中猛拉硬拽,罚违章者20元。

第四章:一通三防

第67条:在通风行人的巷道堆放材料、杂物。罚队50--100元。

第68条:停风地点不撤人或无风作业,罚队100--200元,罚现场跟班领导50元。

第6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瓦检员50--100元。

(1)、风筒接口不严,漏风严重。

(2)、风筒有破口,漏风严重。

(3)、风筒吊挂不直,反接风筒。

(4)、风筒不每环必挂。

(5)、风筒被其他物体挤压不畅通。

(6)、风筒距迎头不符合规定。

(7)、风筒、风门跑风严重。

(8)、错套风筒圈,花接风筒。

(9)、作业地点无瓦斯牌板。

第70条:无计划停电停风、罚队每次100元,罚瓦检员每次50元。

第71条: 瓦斯超限不采取措施处理,而强行作业,罚队500--1000元,罚瓦检员100--500元。

第72条:瓦检员空班漏检或脱岗、睡岗、假检、无故不交接班,罚瓦检员50--100元。

第73条:瓦斯超限瓦检员、安检员执行任务时,其他人员不听劝阻,强行作业的并打骂瓦检员、安检员,罚打骂者100--200员,并根据情形追究处理。

第74条:瓦检员不填写牌板,不填写当班日报表及记录,罚瓦检员30元。

第75条:损坏监测仪器仪表,传感器罚违章者50--200元。

第76条:有盲巷没设栅栏、警示牌、管理牌或不填写参数,罚当班瓦检员50元。

第77条:人员进入盲巷内作业,罚违章者100元。

第78条:在井下无安全措施,进行氧焊、焊接工作,罚违章者100--200元,并追查处理。

第79条:井下使用灯泡取暖,罚违章者500元。

第80条:不随手关闭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罚违章者30元。

第81条: 破坏通风设施,发现一次罚50--100元。

第五章:机电

第82条:电缆破皮漏电或接线中出现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出现一次罚电工50--100元。

第83条:机电设备保护不齐全、擅自甩掉电器保护装置、调整整定值、保险管用铜、铝、铁丝代替,查出一台(次)处罚电工50--100元。

第84条:带电检修或搬迁电器设备,查出一台(次)罚电工或区队50--100元。

第85条:机电设备失爆,出现一处罚电工50元。

第86条:检查、检修机电设备时,不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查出一次罚检修工50元。

第87条: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打开防爆电器设备隔爆壳进行检修,发现一台(次)罚维修工100--500元,并追查处理。

第88条:对防爆设备积尘、污垢不清理,防爆面变形、划伤、锈蚀不处理以及壳体表面油漆脱落部分不处理,接地保护不合格,查出一台罚电工50元。

第89条:在井下拆卸矿灯,发现一次罚违章者50--100元。

第90条:继电保护装置不合理,查出一台罚电工50元。

第91条:矿灯灯锁失效、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酸池漏液、灯线绝缘老化,未经处理而发放使用,发现一台罚充电工或相关责任人30元。

第92条:在电器设备上蹲坐或睡觉,查出一人罚当事人30元。

第93条:检修刮板输送机不停电、不闭锁,查出一次罚队100元,罚当事人30元。

第94条:掘进面无风电闭锁,查出缺项一处罚电工100元。

第95条: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不齐全,查出一处罚当事人50元。

第96条:运煤皮带机运送工具、材料、配件等,查出一次罚队200元,罚违章者50元。

第97条:机械设备外露旋转部位无安全防护栅栏,查出一处罚当事人100元。

第98条:人员乘坐皮带,查出一人(次)罚个人50--100元。

第六章:运输

第99条:井下从事电气焊、气割等工作无专门安全措施,并且未经矿长、工程师批准进行作业发现一次罚队500元,罚违章者100--200元,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第100条:提升不挂保险绳,查出一次罚当事人50--100元。

第101条:小绞车司机兼做把钩工,查出一次罚违章者50元。

第102条:采区、材料上山提升不设警戒,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查出一次罚当事人50--100元。

第103条:提升系统信号不齐全,查出一次罚电工50--100元。

第104条:无信号或信号不明确盲目提升,发现一次罚绞车工30--50元。

第105条: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不用压绳板压紧,钢丝绳死弯、压扁、断丝、麻芯外露、沟头绳卡子不按规定并且松动,查出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106条:断电放飞车,查出一次罚绞车司机30元。

第107条:同向推车的距离,巷道坡度小于千分之五,小于10米,坡度大于千分之五,小于30米,不按规定距离推车的现场工作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108条:斜井提升中矿车掉道,用绞车牵引强行复位,发现一次罚绞车工50元。

第109条:机车司机离开坐位时,不切断电源,发现一次罚司机30元。

第110条:不按规定挂车,而超挂车辆提升,查出一次罚挂钩工30元。

第111条:小绞车提升摘钩后不收绳,不关闭挡车门,发现一次罚当事人30元。

第112条:扒车、蹬车、跳车、查出一人罚违章者50--100元。

第113条:(地面)绞车运行中司机吸烟操作或双手撒把等,查出一次罚司机50元。

第114条:掘进机不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每次罚司机50--100元。

第115条:不是掘进机司机而操作掘进机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第116条:掘进机必须按说明书加油,保养、维护,否则每次罚当事人50--100元,主管领导100--200元。

第117条:掘进机经技术专家论证是人为而造成的机械损坏按损坏部件50%--80%赔偿。

第七章:执行说明

第118条:本办法仅限于鸿运煤矿安全隐患“三违”现象处罚执行标准。

第119条:本办法所确定的处罚对象属个人违章行为只处罚违章者本人,属工区(队)集体违章者只处罚工区(队)。

第120条:本办法罚款金额范围,下限适用于一般安全隐患或者是“三违”人员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的行为,上限适用于安全重大隐患“三违”人员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主动纠正错误行为。

第121条:本办法解释权,属鸿运煤矿。

第19篇 小区保洁员质量检查操作流程制度

小区保洁员质量检查操作流程

1.目的

规范保洁工作质量检查标准,确保小区环境卫生整洁,对保洁工作质量作出客观评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部的保洁工作质量检查。

3.职责

3.1物业部经理、保洁班长负责依照本流程对保洁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卫生评比工作。

3.2保洁员负责依照本流程进行清洁卫生的自查。

4.操作

4.1室外公共区域的检查方法与质量标准

4.l.l道路

a) 检查方法:每区抽查三处,目视检查,取平均值;

b) 质量标准:无明显泥沙、污垢,每100

第20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1 总则

l 为了加强____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____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l 本办法适应____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l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l 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l 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 质量管理目标

l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l 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l 满足____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

l 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 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3.1 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l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l 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所要求的业绩。

l 向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l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l 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及奖惩。

l 根据工程规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查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实验数据或其他有必要核查的数据。

l 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监督。

l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 负责向质量监督中心站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l 组织好资金供应,保证合同规定的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无后顾之忧抓好工程质量。

l 无监理工程师质量签证,不得支付工程款。

l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和调试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资源,以确保施工质量。

l 每个合同项目和整体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l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事故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3.2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l 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l 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l 签发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包括施工样图)。

l 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l 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l 组织检查、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l 签发质量签证。

l 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工程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l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l 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 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质量检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质量检查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品检验: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质量验证,确保符合标准和客户要求。2. 过程控制:监控生产过程,防止不良品产生。 3. 原材料验收: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把关,确保源头质量。 4.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保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 5. 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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