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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4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

有哪些

在建筑工程中,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质量管理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建筑材料:如混凝土、钢筋、砖块、防水材料等。

2. 构配件:门窗、幕墙、管道、电气配件等。

3. 设备:电梯、空调系统、消防设备、给排水设施等。

内容是什么

复验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规格型号:确认产品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规格、型号。

2. 质量证明文件:检查供应商提供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3. 外观质量:观察产品是否有破损、变形、锈蚀等现象。

4. 实物抽样检测:对部分产品进行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测试。

规范

执行这一制度时,需参照以下规范:

1.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

3. 各专业领域的具体技术规程和标准

重要性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进场复验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

1. 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工地,降低安全隐患。

2. 保障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建筑寿命。

3. 维护业主权益,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

4. 提升施工单位的信誉,强化质量管理意识。

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步骤,也是企业负责任、专业化的体现。每个环节都应一丝不苟,以保证最终交付的建筑作品能够满足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范文

第1篇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

1.监理部应对所有拟用于工程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进场时按规范、规程、验标进行检验。严格控制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及使用,禁止先用后检。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进行复验,填报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材料,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验收标准规定的比例采取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方式进行检验、复验。

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经检验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及时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批准进场使用。

5.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场,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坚决清离施工现场。

第2篇 古运河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古运河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1、甲方通过自行招标确定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厂家(供应商)、价格后,通知乙方按此要求采购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和数量、材料质量标准等全部要求进行采购。乙方对所有甲招乙购或甲供材料设备的到货时间、质量、数量、开箱验收及保管负责,所有材料(含采购的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是,乙方并按技术要求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和试验送检。甲供材料在到场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到场对材料的质量与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如果乙方不能到场检查验收应在接到通知后四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可认为乙方已对材料的质量与数量进行了验收;

2、对于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应按图示用量加上双方约定的损耗量(此损耗不能超过定额规定)申报甲供材料,超领部分按超领时的无锡市场材料指导价格,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超领部分材料价

3、乙方应每月5日向甲方提交下月材料使用情况表及采购计划表。若甲方认为材料设备的采购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合同规范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包括甲招乙购材料设备)应在招标前向甲方提供样板,甲方对样板进行定板封样后,乙方按样板进行招标采购。

5、工程开工之前,乙方根据施工图及时计算出材料预算量、总体及分批使用计划量,作为材料供应的依据。督促供应商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和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做好材料供应准备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工程变动情况导致材料需求计划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协调和处理好供应商的关系。

6、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乙方必须按照指定的品牌,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

7、乙方采购的材料,材料进场前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经材料抽样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8、监理甲方现场一旦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必须立即停止该材料的使用,并按照合同、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9、实施工程的一切材料、设备(甲招乙购、甲指乙购、甲供、乙供的材料设备)及工艺,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并应当在用于工程之前经过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乙方要建立检验、试验制度。乙方随时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在材料、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地点(无论这些地点是否属于乙方管辖),或施工场地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在材料、设备及工艺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样品、样件,按照甲方、监理的选择和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甲乙双方争议中涉及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除乙方能够提交合格的检验记录之外的,应视为不合格。

10、甲方、监理有权在施工场地、库房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制配材料、设备的地点(无论这些地点是否属于乙方管辖)检查和检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为甲方、监理的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便利,包括提供人员和设备、材料等。甲方、监理的检查结果证明该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必须立即更换被拒绝的材料、设备。乙方拒不更换,则甲方、监理有权雇用他人实施,其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将要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理有权随时对工程材料、设备的使用进行抽查,包括成品、半成品、器具、设备、辅件、小五金等。抽查范围、比例、数量、批次及检查深度可比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有所提高。

12、甲方对乙方材料、设备的抽查、检验结果或第三方检验结果与合同规范不符的,甲方、监理有权扩大对该批材料的抽查范围、增加数量抽检。乙方必须在甲方或监理书面通知的限期内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无条件拆除、更换,并运出施工场地;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或是由甲招乙购材料或是甲供材料,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按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1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砼、砂浆、焊接试件等(以下简称原材料)应具备材料合格证和试验证明。乙方应在材料进场使用前应填报材料报验单附上有关证明及材料进场复检报告,经监理、甲方进行质量检验认证后方准使用。

15、采用新材料、制品应附有技术监督文件、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经审核验收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须达到如下要求:

(1)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有效,有关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现场实物标志与材料相符。

16、主要设备进场应附有技术说明书,进口设备还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技术说明书。乙方应在设备进场时及时填报设备进场报验单,监理、甲方对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作退货处理。

17、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在按进度计划订货前应由乙方按设计要求提交样品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订货,主要装饰材料样板(包括内、外墙材料、装修、园建、饰面材料等)原则上由设计单位提供,按照选板→初定→样板施工→综合选定→封板→施工的流程进行。

18、原材料、砼、砂浆等的现场检验应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1)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试验,监理、甲方派人监督取样、送检、提取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上需有监理或甲方见证人签证方为有效。

(2)试验必须到工地所在区、市建筑工程质监站试验室或甲方指定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否则报告视为无效。

19、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甲方项目工程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3篇 热工设备备件工具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仪控部热工备品备件、工器具及材料的申请、使用,努力实现热工备件、工具材料使用达到成本、效益的协调。合理储备事故备品,降低库存资金和库位占用,提高储备质量,保障生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备品备件、工器具及材料的申请、领取、存储、领用各个环节。

3 规定

3.1 备品备件

3.1.1 设备备品备件指为了保持热工设备正常工作而必须的配件、设备、材料。

3.1.2 所有设备备品备件由责任班组根据生产现场需求报需求计划,包括工单生成、必要的储备品;

3.1.3 所有消耗性材料备件由备品间管理员根据班组需求和库存量报需求计划;

3.1.4 所有备件领取后必须进行入库登记;

3.1.5 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从备品间领取必须进行出库登记;

3.1.6 备品备件及工器具的存放实行定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标签。

3.1.7 经修理恢复正常备用的备件办理入库登记。

3.2 公用工器具

3.2.1 部门公用工器具实行统一管理,登记造册;

3.2.2 班组及个人借用、归还工具时必须登记。借用人与对借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验证,保管员需对归还的工器具进行验收。

3.2.3 班组公用工器具由班长统一签字领取,检修部登记造册;

3.3.4 合理、正确使用工器具,如损坏,需积极修复,必要时申报更换;

3.3个人工器具

3.3.1 部门对个人工器具实行统一管理,登记造册;

3.3.2 新进公司职工,按照标准配置,配备必要的个人工器具;

3.3.3 个人工器具损坏后,允许以旧换新,实行本人签字领取;

3.4 其他

3.4.1 工作日期间的工器具、备品领用由管理员负责登记;双休日及夜间值班领用,由值班员自行登记,管理员上班及时清查、核对、登记。备品间钥匙在热工、电自值班室个留一把;

3.4.2远景室、检修大厅内的备品备件,在建立起初始台账后,班组领用后必须与保管员一道核对、并做好台账记录。

4 职责

4.1 班组

4.1.1 负责根据设备检修需要,在erp编报备品需求计划,开具领料单、领取备品并入库;

4.1.2 负责备品备件的领取、使用、修复;

4.2 专职

4.1.1 负责协助班组、主任做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4.3 备品间管理员

4.3.1 负责部门备品间的卫生清扫,保证备品间的清洁;

4.3.2 负责对备品、材料进行归类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便于查找;

4.3.4 负责做好工器具、备品备件的进出库管理、登记,保证账物对应;

4.3.5 做好工器具的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使工器具处于标识完好、具备安全使用的状态。

4.3.6 根据班组需求和库存量报消耗性材料需求计划;

4.3.7 每月初做好所有备品备件、工器具的台账统计,并发给检修部及班组,以便于根据实际进行必要的补充。

4.4 检修部(副)主任

4.4.1 负责制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4.4.2 负责组织检查、协调和监督办法执行情况。

4.4.3 负责部门备品、工器具计划的审批、使用监督;

第4篇 通防区材料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通防区各种材料、设备、器材必须建立档案,至少保留二年以上。

2、材料、设备、器材的领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无正当手续,不得乱发。

3、材料、设备、器材损坏必须按时上报,属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超过使用年限的及时回收、更换。无故不上交的按等价进行处罚。

5、鼓励职工积极修旧利废,对表现好的同志,区给予奖励。

6、对易损物件,实行以旧换新。

7、对出矿物资要安排专人全程看护,对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按物资价格10倍进行处罚,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8、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出现偷盗现象。

第5篇 产生职业病危害原材料设备制度

为减少或避免因原材料和设备所致的职业病危害,尽量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过程管理:

1、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原材料和设备名称、使用量(数量)、使用岗位、供应商信息,以及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等。

2、采购锯、刨、铣、磨、镂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中文说明书,并要求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采购油漆、溶剂、粘结剂等化学品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对成份不明或对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存在疑议的化学品,可送样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成分分析。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根据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化学品说明书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验结果,制定具体的职业危害控制方案,报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对原材料和设备进行追踪,了解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以利于修改方案。

(二)使用环节管理

生产部门要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要求,严格把好生产和使用关。特别强调在使用化学品之前,要先查看中文说明书,弄清其成份和毒性、中毒表现和防护要求,再确保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并督促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等。

(三)贮存环节管理

油漆、溶剂、粘结剂应储存在专门的场所、库房中,其贮存条件、贮存方式、贮存限量应符合相关规定。作业场所盛放的油漆、稀料的容器应密闭。在开启使用后应加盖密闭或存放在通风柜中。

第6篇 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我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本条是关于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的规定。

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是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工艺、设备和材料在建设活动中属于物的因素,相对于人的因素来说,这种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是一种“硬约束”,即只要使用了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即使安全管理措施再严格,人的作用发挥的再充分,也仍然难以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产生。因此,工艺、设备和材料和建设施工安全息息相关。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水平,促进设备更新。

根据本条的规定,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需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哪些是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并且以明示的方法予以公布。

对于已经公布的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继续使用此类工艺和设备,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第7篇 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我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本条是关于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的规定。

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是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工艺、设备和材料在建设活动中属于物的因素,相对于人的因素来说,这种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是一种“硬约束”,即只要使用了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即使安全管理措施再严格,人的作用发挥的再充分,也仍然难以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产生。因此,工艺、设备和材料和建设施工安全息息相关。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水平,促进设备更新。

根据本条的规定,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需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哪些是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并且以明示的方法予以公布。

对于已经公布的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继续使用此类工艺和设备,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第8篇 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设备材料警示标识设置更换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使劳动者对其作业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产生警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定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内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设备及材料。

三、制度内容

(一)国宝公司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备、材料在醒目位置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二)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有毒有害”、“注意防尘”的警示标识和“安全出口”的提示标识,对高毒物品在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

(三)在贮存产生职业危害原材料库房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和“有毒有害”的警告标识,对高毒物品设置《告知卡》。

(四)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五)对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作物场所、设备、材料设置的警示标识,要根据其职业危害因素的变更而及时进行更换。

(六)警示标识的设置、更换由安环生技科负责,并归档管理备案存档。

(七)警示标识的日常维护、管理、使用由标识所在的部门、岗位负责。

第9篇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现场材料的存放与管理制度

一、建立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制度:

在组织材料分批进场时,除按规定时间及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堆放区域外,还必须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日期、价格进行检查与验收。防止交货短少、损坏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进场,造成积压与占用场地。在验收中要做到:

1、必须根据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分别采用清数、量方、检尺、过磅等不同方法,逐一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作好记录。经过验收的材料要成垛、成方、进库堆码。

2、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国标、部标或其它标准)严格验收。水泥、钢材要做到随料附证,无质量证明的不予验收,并在未取得合格证之前,任何工程部位都不能使用。

3、各种构、配件进场验收时,要按照加工计划的品名、代号及外形尺寸逐一核对验收。检验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向送料人和承运人提出询问和查对,在未查清前,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质量事故。

4、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要逐日做好进场情况的详细记录,待验收后,分品种、规格、数量等记入相应的明细账内。

5、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处理。基本要求是执行:质量不好照退,数量不足照扣,运输有损坏照赔等制度,采用经济手段把好材料进场关。

二、材料实行按定额用量供应制度:

现场材料的使用必须以施工定额为依据,以单位工程为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限额领用材料。为此,特制订如下领用制度:

1、为了对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监督和检查,促进班组核算,在限额领料单上注明班组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用的材料限额数量,为班组实行干前预算,干中核算,干后结算提供了依据和标准。当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督促班组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

2、对不能实行定额供应的材料和工具,如脚手架、模板、夹具、高凳、跳板等,一律按租赁办法供应,使用阶段由班组负责保管,完工后,进行清点,超过损耗部分查明原因要负经济责任,对节约部分要实行奖励。

3、对分部分项工程共同使用的材料如水泥砂浆、混凝土等,则建立搅拌站集中供应,按限额发牌子领料。根据牌子收回数量进行用料结算。

三、建立材料存放与进出仓台账管理制度:

除大宗材料露天堆放,不设置仓库外,其余施工所用材料物资到达现场后,都要通过验收,存入库房。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固定存放。为此,特制订如下仓库管理制度:

1、收料必须严格手续,做到无单不收料、无单不做帐,根据进场凭证进行验收登帐。

2、材料、物资在仓库保管中,要做到:不潮湿、不发霉、不生锈、不腐烂、不燃不燥,确保物资完整无缺,不发生差错和损坏。对贵重物资要有专库柜加锁,对危险品要隔离存放。

3、发料应根据无单不发,急用先发,顺序易出的原则,力求做到速度快速、数量准确、规格对路、手续简便。

4、要经常组织废料回收,修旧利废。对退回的材料物资事先要列出清单,然后办理退库手续;要经常清理现场,整理回收余料,做到工完场清。

5、必须设卡建帐,收发料单据要及时记卡、记帐,实行日清月结、季抽查,竣工后盘点的制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二章、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人机固定制度:

1、生产工人是施工机械的操作者,对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保养负有直接责任。

2、实行人机固定制度,使现场施工机械的保管、保养工作落实到人。

3、能够按专人、专管、专用的机械设备都采取人机固定,对集体共同使用而不能按人分工的机械设备则实行机长负责制。

4、凡固定在班组使用的施工操作机械,如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则在班组内分别实行操作岗位负责制;对不能实行上述负责制的机械设备,则应设专职的保养工保养。

二、岗位责任制度:

1、在岗工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来操作。

2、尽可能的提高机械使用率以达到提高质量,降低消耗。

3、人人都要爱护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保养规程。

4、保管好原机零件、部件、附属设备、随机工具;做到完整齐全,不丢失、不损坏。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

三、例行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在开机前、使用中、停机后必须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的检查和保养。

2、班前及班后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检查、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等例行性工作。

3、通过例行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减少故障的发生。

四、定期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运转到所规定的定额工时时,要停机进行保养。

2、保养周期根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经验而制定。

3、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单机效率,必须加强维修保养。

4、严格按照设备的保养间隔期,依据规定的作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维修保养。

第10篇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管理,作到有计划地更新购置,正确地使用与维护,确保材料、设备完好,满足检验、试验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材料进场或入库时,由材料保管员负责在仓储和堆放处挂标识牌,填制物资验收单,登记保管台帐和材质证明。对已检验的材料,材料保管员应在标牌的“检验状态”栏中填写检验状态。(已检合格、已检待定、未检)

2、材料堆放场地的标牌,应设置在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保管员应在标牌上注明材料名称、厂家、产地、检验状态等项目。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在贮存场地悬挂“甲供”字样的标牌进行特殊标识。

3、材料保管员填写物资验收单,发料单凭证和保管台帐,并保存记录,填写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牌名)、数量、编号或炉批号、合格证明编号、生产日期、进货日期(包括保质期),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加注“甲供”字样的标记,作为可追溯标识。

4、各种物资应由材料保管员按类别、品种、规格分别存放,标牌明显,填写完整、准确。码放层次以五或十为单位,做到举目成行,过目知数,便于交通、保养、清点和发放。

5、周转材料领退频繁,不使用时由材料保管员回收整理保养,以备再用。

6、以到仓库未经验收的物资,材料保管员有保管义务,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追究材料保管员的责任。

7、材料保管员要保持物资技术资料完整和帐、物、卡齐全,并帐、物、卡应三相符。

8、加工完毕后的半成品,由操作人员根据布置图的要求,在半成品加工件上标注记号,记号应在明显且不易在搬运中擦掉的地方,记号应注明半成品编号、生产日期、检验状态等。

9、采购人员应对工程所需的主要物资编制采购计划,按批准的计划供应。

10、现场材料要做到“三清四净”,即“三清”:现场物资管理及负责人要分清,材料消耗及时结清,原始记录应记全、记准、分得清;“四净”:施工现场好,水泥袋、散装水泥收净,元丁、螺丝、铅丝及工具材料拾净,工地三场(钢筋场、木工场、拌和场)散放的钢筋、木料、水泥堆放整齐,打扫干净。

11、工地仓库可以建立义务回收废料组织,回收的废料若无转移价值,可就地折价处理。

12、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组织人员做好材料清理回收工作,将工地不用材料、大型工具等先行退库,对工棚、水电线路等应有计划的拆除、分类,妥善存放,做到帐清、场地清。

13、公司质量管理处对所属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管理好的项目部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11篇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平面总布置图的规划,确立现场材料的贮存位置和堆放面积,各种材料要避免混放和掺进杂物。

2.材料进场前,材料员要清理现场并做好准备工作。

3.材料进场后,材料员及相关人员根据采购合同、技术资料等进货凭证,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填写《收料单》,并记入《材料明细帐》,需试验的由材料员及时通知试验员送检。

4.现场材料应堆放成方成垛,分批分类摆放整齐,并垫高加盖,按材料性质分别采取防火、防潮、防晒、防雨等保护措施。

5.材料员对现场材料应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挂牌标识,并注意保护标识。

6.材料员按“先进先出”原则定额发料,并记入《材料明细帐》。

7.材料员定期对现场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采取纠正措施。

8.废旧材料要统一存放,统一回收。

9.加强现场保卫工作,防止破坏和偷盗事故发生。

10常用现场材料的贮存要求

(1) 砂

在贮存过程中应防止离析和混入杂质,并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

(2)石

在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和混入杂质,并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但对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堆料高度可增加到10m。

(3)轻集料

在贮存过程中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种类和密度等级二轻集料应分别贮存。

(4)钢材

要分品种、规格、分类放置,并要垫高以防受潮锈蚀,雨季要覆盖。

(5)砖及砌块

a.应按不同品种、规格、标号分别堆放,堆放场地要坚实、平坦、便于排水。

b.中型砌块应布置在起重设备的回转半径范围内,堆垛量应经常保持半个楼层的配套砌块量。

c.砌块应上下皮交叉、垂直堆放,顶面两皮叠成阶梯形,堆高一般不超过3m,空心砌块堆放时孔洞口应朝下。

d.堆垛要求稳固,并便于计数,堆垛后,可用白灰在砖垛上做好标记,注明数量,以利保管、使用。

(6)防水卷材

一般以立放保管,其高度不超过两层,应避免雨淋、日晒、受潮并注意通风,远离热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应平放,贮存高度以平放5个卷材高度为限。

(7)保温隔热材料

不得露天存放,须按不同种类规格分别堆放,定量保管,堆放地面必须平整、干燥,以保证堆垛稳固、不潮。

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十、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十一、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十二、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材料设备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确保施工需要,加强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节约开发资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设备材料表会同工程部、经管部、财务部共同完成。

采购计划及市场调查

一、所有工程用甲供设备、材料、配件由工程部在使用前一个月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图及施工预算书编制甲供材料、设备表,(如有需要另附尺寸图纸)报总工审核同意,交设备材料部。

二、设备、材料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进行市场调查,编制采购计划(包括资金计划)交由经管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总工审核确定。

三、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必须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择廉选购。

四、一般材料、设备采购由设备材料部编写调查报告报经管部及总工审核后实施。

五、重要设备及大宗物资的市场调查报告由总工审核后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会审核。

第13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14篇 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15篇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前所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必须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为了搞好“五新”安全教育,专业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应在“五新”应用前,预先进行危险性评价和安全系统分析。一般可采取如下步骤:

(1)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危险因素,并收集有关资料;

(2)确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危害单元,并对部分同类单元劳动保护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3)对生产中火灾、爆炸危险性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危险性评价;

(4)对生产过程中毒危害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单元毒性评价;

(5)提出劳动保护评价结论及对策措施。

通过以上评价,在充分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教学内容,再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的教育和训练。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机操作。要考虑到“五新”作业特点,注意训练作业人员应急应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其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的防护和自救能力。

第16篇 通防区材料、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通防区各种材料、设备、器材必须建立档案,至少保留二年以上。

2、材料、设备、器材的领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无正当手续,不得乱发。

3、材料、设备、器材损坏必须按时上报,属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超过使用年限的及时回收、更换。无故不上交的按等价进行处罚。

5、鼓励职工积极修旧利废,对表现好的同志,区给予奖励。

6、对易损物件,实行以旧换新。

7、对出矿物资要安排专人全程看护,对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按物资价格10倍进行处罚,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8、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出现偷盗现象。

第17篇 某矿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

(一)为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采煤专业“管理制度”对采煤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台账,账面要整洁清晰,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做到帐物相符。

(三)采煤工作面的支护材料均应编号管理。支架(柱)入井前必须进行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

(四)单体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 10% 的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地面备用一定数量的支柱,支柱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 100%。

(五)备用支柱入井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柱爪是

否齐全,支柱是否漏液。

(六)备用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不再使用的支柱必须将乳化液全部排出。

(七)所有备用材料配件要存放在不影响运输、行人和通风的地点,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八)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备用支柱必须出井检修维护。

第18篇 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设备、材料警示标识设置及更换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使劳动者对其作业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产生警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定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内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设备及材料。

三、制度内容

(一)国宝公司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备、材料在醒目位置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二)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有毒有害”、“注意防尘”的警示标识和“安全出口”的提示标识,对高毒物品在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

(三)在贮存产生职业危害原材料库房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和“有毒有害”的警告标识,对高毒物品设置《告知卡》。

(四)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五)对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作物场所、设备、材料设置的警示标识,要根据其职业危害因素的变更而及时进行更换。

(六)警示标识的设置、更换由安环生技科负责,并归档管理备案存档。

(七)警示标识的日常维护、管理、使用由标识所在的部门、岗位负责。

第19篇 装饰公司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20篇 材料、设备、构配件检验、存储管理制度

1、 施工用的各种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必须检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资质、检查试验报告是否证明产品合格有效。

2、 必须严格把好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进场源头关,不合格的不能采购进场,证件不清来源不明的不能采购进场,确保进场后的材料,设备的质量。

3、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严格按照要求检验,复试及进场的外观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能进场,应立即退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随意放行使用。

4、 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分类进行堆码整齐,怕潮湿的材料及容易锈蚀的材料,应按照要求苫、垫及覆盖,防止因受潮影响质量。

5、 所有进场后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应分类进行存放保管,并进行标识,严格保管、发放制度。必须做到收发清晰,帐物相符,防止丢失和浪费。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汇编(20篇范文)

在建筑工程中,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质量管理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建筑材料:如混凝土、钢筋、砖块、防水材料等。2. 构配件:门窗、幕墙、管道、电气配件等。 3. 设备:电梯、空调系统、消防设备、给排水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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