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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工地防火制度是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火管理:限制现场的火源,如焊接、切割等作业需经过审批,并有专人监护。
2. 消防设施配置:确保工地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3. 材料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开存放,且保持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
4. 安全培训:定期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火意识。
5.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疏散路线和救援措施。
内容是什么
1. 明火作业需遵循“动火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
2.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堵塞或占用。
3. 建立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人人了解基本的防火知识和自救方法。
5. 火灾应急预案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定期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规范
工地防火制度的实施必须严格规范,包括:
1. 设立专门的防火责任人,负责防火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 加强夜间和节假日的防火巡查,防止无人值守期间的火灾风险。
3. 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制度的权威性。
4.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工人的应急反应能力。
5. 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获取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重要性
工地防火制度的严格执行,不仅能够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还能减少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它体现了我们对安全的重视,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因此,每一位工人都应将防火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工地防火制度范文
第1篇 工地防火制度
1、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并宣传防火的重要性,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有针对的消防措施,必须坚决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全体职工争做防火的带头人,以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2、在施工作业时开启各类电源、电动机,机械设备前进行全面检查,不得违章作业,凡有火种工作的地方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后要检查各种易燃物,并熄灭火种后方可离开。
3、施工现场的配电间、仓库、木工间、竹脚手必须悬挂醒目的防火禁烟标志,配全配好防火设施和器材,现场须合理安排,留出防火为通道。
4、油漆工在烧制防水材料过程中,必须携带相应的1211灭火器,加强施工中的防火管理和措施,选择适宜的动火地点,严防火种漫延和违章作业。
5、电工必须经常检查本工地所属电器设备、线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严格要求装机标准,加强配电间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宿舍内线路、电器的管理,及时清理各种电源闸、开关上的灰尘和易燃物,接线柱要牢固,对易引起火种的破损导线要及时处理。
6、电(气)焊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的安全防火制度,氧气瓶应放在阴凉处,防油、防震、安全附件要齐全,搬运过程中防止撞击;与乙炔发生器间距不小于5m,距工作明火点不小于10m,并有专人监护,坚决执行电(气)焊作业“十不烧”。
7、发现火灾险情,要听从指挥,勇敢扑救。消防器材不得随便移动,并定时检查,保证可靠有效。
第2篇 工地防火制度规定
一、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动火区级别(一般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根据动火区级别分别由公安消防部门、公安安全部门、分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施工场地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进水口一般不少于二处,水源不够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二、各项目工地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易爆材料堆放,仓库和生活区域作出相应的防火规定与要求。
三、各项目工地的施工现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配齐;消防箱、灭火器,并应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锨等。灭火器应采用二氧化碳,四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一般应布设在仓库或易燃作业区,数量不少于二组。
四、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器材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焊割作业区应选择施工边远地区易燃易爆仓库距离应大于30m。焊接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距离应是10m,氧气瓶严禁立放,并应有明显标志,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放置在靠近火炉和其它热源的地方,焊工必须执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五、工地应设置易燃及有毒物品专用仓库,存放沥清、汽油、柴油、油毡、草帘作物、雷管、油漆及亚硝酸钠,三乙醇胺等危险有毒物品。三品库物应分类堆放,库内保持良好通风,对贮存物品保管员应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六、施工现场沥清,应选择在上班、下班以后,以减少环境污染,地点不得设在电线下方,距离建筑物25m。沥清及燃料场地距沥青锅不少于5米。
七、工地应专设吸烟室,进入内装饰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严禁职工抽烟乱抛火柴和烟头。
八、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安全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不准私自用电炉或用大灯炮碘钨灯床下取暖,或在施工现场明火取暖,冬天还应禁止私人自造“电热褥”取暖。一旦发生电气火灾,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
第3篇 工地防火制度的规定
一、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动火区级别(一般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根据动火区级别分别由公安消防部门、公安安全部门、分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施工场地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进水口一般不少于二处,水源不够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二、各项目工地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易爆材料堆放,仓库和生活区域作出相应的防火规定与要求。
三、各项目工地的施工现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配齐;消防箱、灭火器,并应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锨等。灭火器应采用二氧化碳,四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一般应布设在仓库或易燃作业区,数量不少于二组。
四、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器材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焊割作业区应选择施工边远地区易燃易爆仓库距离应大于30m。焊接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距离应是10m,氧气瓶严禁立放,并应有明显标志,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放置在靠近火炉和其它热源的地方,焊工必须执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五、工地应设置易燃及有毒物品专用仓库,存放沥清、汽油、柴油、油毡、草帘作物、雷管、油漆及亚硝酸钠,三乙醇胺等危险有毒物品。三品库物应分类堆放,库内保持良好通风,对贮存物品保管员应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六、施工现场沥清,应选择在上班、下班以后,以减少环境污染,地点不得设在电线下方,距离建筑物25m。沥清及燃料场地距沥青锅不少于5米。
七、工地应专设吸烟室,进入内装饰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严禁职工抽烟乱抛火柴和烟头。
八、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安全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不准私自用电炉或用大灯炮碘钨灯床下取暖,或在施工现场明火取暖,冬天还应禁止私人自造“电热褥”取暖。一旦发生电气火灾,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