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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质量考核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企业运营的各个层面,包括产品生产、服务质量、员工绩效等多个维度。一般来说,质量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质量标准设定:明确各环节的质量要求,如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的响应时间等。
2. 质量监控机制:通过定期检查、抽样测试等方式,确保各项活动符合质量标准。
3. 质量评估体系:建立公正、公平的评价标准,对各部门、员工的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评估。
4. 质量改进措施:针对考核结果,制定并执行改进计划,不断提升质量水平。
5. 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提升,对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质量问题进行问责。
内容是什么
质量考核制度的内容应当具体、可衡量,确保每个参与者的职责清晰。例如,对于生产部门,考核可能涉及原材料检验、生产流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对于客服部门,可能关注客户满意度、问题解决速度等指标。制度应包含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以验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规范
制定质量考核制度时,需遵守以下规范:
1. 法规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质量管理法规。
2. 可行性:制度要切合实际,既不能过于严苛导致执行困难,也不能过于宽松失去约束力。
3. 公开透明:所有规则、标准和评估结果都应公开,保证公平公正。
4. 动态调整: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制度应适时更新,以适应变化的需求。
重要性
质量考核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产品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可以降低缺陷率,提高客户满意度。
2. 促进效率:明确的质量标准能指导员工高效工作,减少返工和浪费。
3. 塑造企业文化:强调质量的价值,有助于形成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
4. 保障企业声誉:良好的质量记录是企业信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场竞争力有直接影响。
一个健全的质量考核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它推动着企业不断优化,以实现更高的业绩和客户满意度。
质量考核制度范本
第1篇 质量考核制度范本
1、整项工程开挖基坑排水不畅,罚工区主任,技术员每人20元。
2、未履行验槽手续,罚技术员20元。
3、遇到特殊土质,坟墓应及时上报,严禁隐而不报,私自施工一经发现罚责任人100元。
4、未经允许切割已安装钢筋,罚切割者,责任人各100元。
5、因计算钢筋料单而造成成型钢筋浪费,罚责任人50元,由工区主任落实。
6、在钢筋进行验收时,因锚固,搭接长度不够,主梁钢筋少放,错放等主控项目不合格罚技术员20元,责任人100元,工区主任落实。
7、因模板加固问题造成涨模,视情况进行50-500元考核。
8、不得在模板支好后涂隔离剂,违者罚100元。
9、在模板验收时,发现模板的位置,标高,几何尺寸与设计不符,责令返工,罚责任人50元。
10、在模板验收时模板内木屑,杂物不清罚50元。
11、初次查柱垂直度不在规范范围内罚10元/面,复查仍不合格的罚50元/面。
12、必须经安质同意方可拆除梁板模板,擅自拆除罚500元/次。
13、在下发整改任务书后,整改不彻底的罚责任人50元。
14、未安排人员拔预留孔罚责任人100元,并扣除人工费。预留孔未拔出,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按质量事故处理。
15、整项工程地坪起砂,罚工区主任,技术员20元/人。
16、整项工程用2米靠尺检查地坪平整度超过10mm,罚责任人50元,由工区主任落实。
17、整项工程砖砌体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达不到罚10元/处。
18、整项工程出现错缝、对缝、预留接茬、留置马牙槎、拉结筋放置不规范的拆除,并罚责任人50元。
19、地坪、粉刷有空鼓出现,罚20元/处。下达整改通知书而不执行整改的罚责任人10-50元。
20、现场检查对砼梁,墙,柱未采用凿毛或用水泥砂浆处理的罚责任人20元。
第2篇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考评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和安全管理责任风险意识,促进南坪铁路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2.1 考核范围:所有参与南坪铁路建设的施工单位
2.2考核内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项
2.3 考核时间:日常考核不定期进行,平时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项目考核在工程初验前进行。考核费计列当期验工计价。
2.4 考核等级: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级。
甲级:平时考核甲级不低于80%,且丙级不高于10%
丙级:平时考核丙级20%及以上
乙级:其它情况为乙级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3.1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甲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不良行为的;
乙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3.2工程质量具体考核内容
1.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资质合格,进场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作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仪器配备符合要求,岗位责任制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项规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运转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3.创优组织机构、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规范可行。
4.保证措施落实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有效,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方法和结果可靠。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艺流程。各类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原材料检验及构件、设备安装的控制措施情况等。
5.工程质量要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要求。
6.创建“优质样板工程”实施情况及获得奖励情况。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分区明确,工地标志牌齐全,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机械设备、照明、通风状态良好,施工组织有序。
8.工地实验室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明确授权,试验设备经计量部门定期标定,试用人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取样及试验工作科学、严谨。
9.内业资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办法、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齐全。
(二)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放样复测资料齐全。
(三)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或抽样试验资料齐全真实,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检查签证、工序交接记录、分项检验评定等资料齐全。
(五)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
(六)资料归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编制竣工文件。
(七)弃土、弃碴的工程措施落实情况记录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八)对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单位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九)认真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各项专项整治或治理活动,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过程必须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资料完整、规范,检查、检验记录真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满足开通速度要求。
11.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12.按时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4.1 施工安全等级划分
甲级: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铁路交通事故,或无不良行为的;
乙级: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且无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4.2施工安全具体考核内容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路局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
2.制定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确保其运转有效;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 建立起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工程建设和危及人员、财产安全的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应对计划和处理预案。
4.专职劳动安全监督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
5.开展全员职业劳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严格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投入足额专项资金,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和个人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尘、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7.全面推行架子队劳动组织形式,不准对个转包或违法分包。
8.临近既有线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管理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铁路局《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2009]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9.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开展经常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
10.严格按照《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采取严管严防的有效措施,强化铁路建设施工区域及驻地的治安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驻地安全。
11.对通信光缆、电力电缆、通信线路、供水管道等重要设施,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看守防护。
12.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强化管理,防止丢失被盗案件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4.建立健全严格的借阅、借用、保管、回收制度,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图纸、资料丢失或被窃。
15.对在施工中的劳务人员进行严格用工审查和法制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16.定期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动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预防措施。
17.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全面履行约定的乙方责任。
18.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全力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第五章 建设工期管理
5.1 建设工期等级划分
甲级: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所有节点工期均满足总工期要求的;
乙级:个别节点工期延后但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后不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丙级:因节点工期延后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5.2 建设工期具体考核内容
1.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条款,配齐配强施工管理人员,配足施工机械设备。
2.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竣工日期和公司指导性施工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和年度、季度、月份、周、日施工进度计划。
3.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及时开工。
4.实施施工进度控制,由专人负责计划的实施,按期完成。
5.工程进度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必须真实、准确。
6.施工进度必须服从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7.施工进度出现偏差时应及时调整。
8.施工过程中及时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第六章 投资控制管理
6.1 投资控制等级划分
甲级:认真核对施工图,积极提出施工图优化建议,优化施工组织,改进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节省工程投资的;
乙级:认真核对施工图,优化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
丙级(凡发生以下任何一条):未严格按施工图和已审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未完成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增加投资,虚报实物工程量和投资完成。
6.2投资控制具体考核内容
1.建立完整的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投资控制管理、合同管理、变更设计管理、验工计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办法,明确和落实投资控制责任。
2.施工现场与设计文件不符时,认真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3.严格验工计价管理,做到完成实物工作量与验工数量一致。
4.投资控制得力、有效。
5.依法使用建设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七章 环境保护管理
7.1环境保护等级划分
7.1.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7.1.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7.1.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7.1.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7.1.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7.1.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甲级:1-6项全面达到标准;
乙级: 4、5项达到标准的同时,其它三项达到标准;
丙级: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情况。
7.2考核主要内容
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第八章 技术创新管理
8.1技术创新等级划分
甲级: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乙级:应用投标承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丙级: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8.2技术创新考核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组织,制定技术创新规划、目标。
2.针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合理立项,开展技术攻关,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技术参数,指导施工。
第九章 考核奖励基金的筹措和使用
9.1奖励基金来源:公司根据铁道部铁建设 [2008] 247号文《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沈铁建发[2009]22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施工考核费用从各合同额中按5‰提取,作为施工考核的奖励基金,考核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和合同总价中;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的罚款也将作为补充的奖励基金。
9.2奖励基金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本办法的奖励;平时考核费用和项目考核费用各占50%。施工单位应把所得奖励大部分(不低于50%)发放到有关个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人员的贡献或成绩大小,合理进行奖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时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将分配情况报公司核准和存档。
9.3考核费用分配比例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 ( 3:2:1.5:1.5:1:1)
9.4考核费用支付比例及形式:平时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为甲级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5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10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日常不定期考核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考核项目时,公司可以按违反合同约定以通报形式进行罚款。
9.5费用列支形式:采用施工总价和工程总承包模式,施工考核费用在总承包费用风险费中扣减。扣减的费用纳入考核建设项目的招标降造费。
第十章 附 则
10.1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补充修改完善。
10.2本办法由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和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第3篇 连锁酒店质量管理处罚制度考核细则
连锁酒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处罚制度
第四节处罚制度
一、如有以下情况可对部门直接扣分:
①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复问题。
②在检查中发现按《东方巴黎连锁酒店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应该做到而没有做到。
③各部门固定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如工作月度报告等的完成情况,由总经办直接进行扣分。
④投诉:根据每日值班经理、高值及总经理意见箱接到的投诉,根据投诉的内容,查明属实进行扣分。
⑤工作指示单完成情况,根据酒店总经理所签发的工作指示单的完成情况进行扣分。
二、扣分标准
①由于各酒店总体结构不尽一致,需按相应比例扣分。
扣分标准分为a、b、c、d类:a类情况算1次;b类情况算2次;c类情况算3次;d类情况算4次。
②每次周检完毕后,保安部、早餐厅、员工宿舍、员工餐厅、大厅、前台、pa部有关于卫生问题各按1间客房的扣分标准来计算。
③对各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时,每一个楼层同样问题出现3次(含3次)以上5次(含5次)以下扣3分,6次(含6次)以上10次(含10次)以下扣6分,10次以上扣20分。
三、扣分原则:
①每次不同形式的检查所发现的卫生问题以每月检查次数的总和按以下卫生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②每月所公布的各酒店督察表上面的扣分为每月2次检查的总扣分。
③质检组的检查以《bs连锁酒店员工手册》、《bs连锁酒店质量管理方案》、各酒店各部门所制定的制度及酒店不定时颁发的最新制度通知为标准。
四、公示原则:
每月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扣分记录将在次月进行公示。如扣分有误的,需分店总经理签字后交质检专员,予以更正。
五、补充原则:
①各酒店所有员工都可对质检组进行监督,如投诉确认属实,将对其进行从重处罚;
②质检组有权对各管理人员的一切工作进行检查;
③分店涉及月度周检次数的部门按次数比例进行扣分;
④根据周检发现的问题,各酒店最高负责人自身无法决定必须请示由事业部总经理或董事总经理进行裁决,必须写书面报告或电话请示并将此情况告知;
⑤质检组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只对分店各部门直接负责人及最高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各酒店区域责任人划分(人事变更或人事调整时责任人会相应调整)
酒店/区域/部门责任人
事业部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工程部…
营销部…
bl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客房前厅部…
保安部、员工宿舍、员工食堂…
客房及楼层公共区域…
餐饮部…
厨房…
bs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酒店后勤部门总管…
客房及楼层公共区域…
前厅部…
js国际旅游度假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_n国际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七、各部门卫生问题扣分比例:(举例说明)
1、客房扣分比例
4间客房:2-3次之间扣2分
4-6次之间扣4分
6-8次之间扣6分
2次以下不扣分,8次以上扣10分
8间客房:5-7次之间扣2分
8-12次之间扣4分
13-17次之间扣6分
5次以下不扣分,17次以上扣10分
11间客房:6-10次之间扣2分
11-17次之间扣4分
17-24次之间扣6分
6次以下不扣分,24次以上扣10分
12间客房:7-11次之间扣2分
12-18次之间扣4分
19-26次之间扣6分
7次以下不扣分,26次以上扣10分
13间客房:8-12次之间扣2分
13-20次之间扣4分
21-28次之间扣6分
8次以下不扣分,28次以上扣10分
14间客房:8-13次之间扣2分
4-22次之间扣4分
23-30次之间扣6分
8次以下不扣分,30次以上扣10分
15间客房:9-14次之间扣2分
15-23次之间扣4分
24-32次之间扣6分
9次以下不扣分,32次以上扣10分
16间客房:10-15次之间扣2分
16-25次之间扣4分
26-35次之间扣6分
10次以下不扣分,35次以上扣10分
以上扣分比例以16间客房的扣分比例为基数来计算!
2、ktv扣分比例
3间ktv:3-6次之间扣2分
7-11次之间扣4分
12-18次之间扣6分
3次以下不扣分,18次以上扣10分
4间ktv:4-8次之间扣2分
10-14次之间扣4分
15次扣3分
16-24次之间扣6分
4次以下不扣分,24次以上扣10分
5间ktv:5-10次之间扣2分
11次扣3分
12-17次之间扣4分
18-19次之间扣5分
20-30次之间扣6分
5次以下不扣分,30次以上扣10分
8间ktv:8-16次之间扣2分
17-19次之间扣3分
20-28次之间扣4分
29-31次之间扣5分
32-48次之间扣6分
8次以下不扣分,48次以上扣10分
9间ktv:9-18次之间扣2分
19-21次之间扣3分
22-31次之间扣4分
32-35次之间扣5分
36-54次之间扣6分
9次以下不扣分,54次以上扣
10分
10间ktv:10-20次之间扣2分
21-24次之间扣3分
25-35次之间扣4分
40-60次之间扣6分
10次以下不扣分,60次以上扣10分
11间ktv:11-22次之间扣2分
23-26次之间扣3分
27-38次之间扣4分
39-43次之间扣5分
44-66次之间扣6分
11次以下不扣分,66次以上扣10分
12间ktv:12-24次之间扣2分
25-29次之间扣3分
30-42次之间扣4分
43-47次之间扣5分
48-72次之间扣6分
12次以下不扣分,72次以上扣10分
以上扣分比例以2间ktv的扣分比例为基数来计算!
第五节处罚权划分
1、各分店总经理,对酒店各店部门最高负责人有直接处罚权。
2、店内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对所辖区域员工有直接处罚权。
3、酒店部门负责人只可以对所辖区域人员进行垂直检查,并处罚,但不准横向交叉管理、检查,更不准行使处罚权。
第六节附则
1、本细则自20//年08月起试行。
第4篇 某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二级考核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二级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好落实《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不断提高病历质量,尤其是病历书写质量,对本院现病历书写实行二级考核: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培养临床医务人员科学的思维方式,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依法行医,促进全院医疗质量和病历书写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考核标准
以《浙江省住院病历评分表》为标准
三、考核方法
1、月底各临床科主任对本科出院病历书写进行考核,抽查本科本月出院病历总量的10%,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作记录。
2、院部每月对各科现病历和上一月归档病历进行考核,随机抽查科室各医疗组病历1~2份,归档病历5~8份,每季考评一次;将分析意见和整改意见汇总,发表在《医疗质量通讯》上,每科一本,作为反馈信息(一方面向科室反馈,另一方面向领导反馈)。
3、发现问题,责成当事人立即纠正,处理按《病历质量时间行为程序监控考核办法》执行。
第5篇 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制度
一、总则
1. 为确保湖南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考核。
2. 成立由业主单位5人、监理单位2人组成的7人检查考核小组,施工单位2人列席考核会,每月的30日左右集中检查考核。
3. 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公司将在质量安全例会上公布考核结果。施工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完善。
4. 各项奖励额度详见《株洲航电枢纽大坝电站厂房土建工程2003年度建设目标考核协议书》中的规定。
二、施工质量考核
1. 施工质量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检设备及人员情况;原材料质量控制情况;砂石骨料生产及成品质量;混凝土拌和物生产及浇筑质量;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资料整理;其他等。
2. 评分采用百分制。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月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考核小组按照附表1 “施工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施工质量检查考核得分≥90为优,70~89.9为良,≤70为差。
3. 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考核评分结果为优的予以全额奖励;考核评分结果为差的不予奖励,且必须进行整改;考核评分结果为良的按照得分率计算实际奖励比例。例如考核得分82分,则:
●奖励比例=(82-70)÷(90-70)=0.6。
●质量奖金额=0.6×1.5%×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4. 在检查考核当月合同范围内如发生一次经检查考核小组认定的施工质量事故,则取消当月全部质量奖。
三、施工进度考核
1. 按照附表2 “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进度表”中规定的形象进度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月进度计划目标未完成,得0分,施工进度奖为零;检查考核月进度计划目标完成,得100分,则:
施工进度奖金额=100%×2.0%×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2. 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则按超额部分的1.5%另计超产奖。
3. 具体奖励详见协议书中的规定。
四、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1.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设施及人员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2.评分采用百分制。由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检查和月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按附表3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总得分≥90为优,60~89.9为良,≤60为差。
3. 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的予以全额奖励;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奖励,且必须进行整改;考核结果为良的按照得分率计算实际奖励比例进行奖励。如总得分82,则:
●奖励比例=(82-60)÷(90-60)=0.73。
●安全文明施工奖金额=0.73×0.5%×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4. 考核当月合同范围内如发生了施工死亡事故,则取消当月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奖。
五、其他
1. 附表1:《施工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2. 附表2:《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进度表》
3. 附表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表》
4. 附表4:《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励金额审批表》
5. 附表5:《2003年度施工进度超产奖金额审批表》
6. 本办法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1日止。
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3年6月制订
第6篇 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制度考核标准
一、成立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小组:
为确保本制度及标准的严格执行,矿成立专职巷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小组,负责检查验收巷道工程质量的各项工作。
组长:徐 佳
副组长:罗许华、李万军、谢奉阶
组员:生产技术部1个专职技术员,3个检测工,共4人。
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科,本小组的具体事宜,专职技术员负责检查验收报表的填写记录工作,检查验收员负责我矿巷道工程质量的检测及验收,各掘进队组必须配备专职验收员1-2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验收员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内容,熟悉掌握掘进施工验收标准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操作与维修,熟悉掘进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及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2、检查验收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循《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验收原则及标准,认真做好巷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
3、检查验收工对各种检测数据要认真记录、及时整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4、检查验收工作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一起进行,以便确认和安排整改。
5、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现场落实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以“整改单”形式责成有关施工队组限期解决。
6、查出问题不整改的或巷道进尺未经工程质量小组检查验收的不得上报进尺。
7、进矿支护材料的抽样检验工作由供应部门负责。
8、每天入井到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每月对掘进各工作面检查验收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
9、负责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逾期不整改的加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企劳科。
10、负责各种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月底验收工作。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由企划部按规定进行考核。
二、检查标准及检查方法
(一)、锚杆支护工程
第1 条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进矿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第2 条树脂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树脂药卷进矿后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第3 条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锚杆的拧紧扭矩φ18左旋螺纹锚杆不小于100n·m。
检查数量:验收时按《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的规定锚杆预紧力或力矩检测抽样率不低于5%,每300根顶、帮锚杆抽样各一组(共15根)进行检测,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进行。
锚杆预紧力或力矩不低于设计预紧力矩的90%为合格。
检验方法:用扭力扳手扳动、观察。检验数据记录在表1中。
第4条锚杆的锚固力φ18左旋螺纹顶锚杆不小于69kn,φ18左旋螺纹帮锚杆不小于49kn。
检查数量:验收时按《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的规定锚杆锚固力检测抽样率为3%,每300根顶、帮锚杆各抽样一组(共9根)进行检查,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进行。
锚杆的锚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为合格。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检验数据记录在表1。
表1锚杆拉拔力扭矩试验记录表巷道名称:距离
锚杆序号
时间
岩性
锚杆长度
mm
锚杆直径
mm
孔径
mm
锚固长度
mm
锚固剂
拉拔力
kn
扭矩
n·m
备注
试验人:
记录人:
年月日
第5条锚杆的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见表2
检查数量:随机抽查。
检验方法:尺量、半圆仪抽样实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测记录。
表2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 许 偏 差/mm
1
间距排距
±100
2
锚杆孔深度
0~+100
3
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或岩层层理)角度(极限)
≤15°
4
锚杆外露长度
≤40
第6条预应力锚索的材质、规格、结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索进矿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第7条预应力锚索的钻孔方向偏斜角应不大于设计值的10°
检验方法:插杆挂半圆仪抽查。
第8条预应力锚索安装的有效深度应不小于设计深度的95%,锚索型号及设计深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第9条预应力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0%。设计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第10条 预应力锚索的间、排距应不大于和不小于设计值的100mm,间、排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第11条 预应力锚索安装后外露钢绞线长度不宜超过150-200mm。
第12条 锚杆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见表3
表3锚杆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斜井
平硐
巷道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100
一般巷道
-50~+200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主要巷道
0~+100
一般巷道
-50~+150
无中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50~+200
硐室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机电硐室
0~+100
非机电硐室
-20~+1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机电硐室
-30~+100
非机电硐室
-30~+100
(二)、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
第1条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水泥、骨料、外加剂进场后抽样检查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
第2条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第3条喷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的检验应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做试块见证取样,并送检;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抽查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第4条喷射混凝土试块(芯样)数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喷射混凝土试块(芯样)数量
序号
工程种类
工程量
试块(芯样)数量
备注
1
立井、暗井
每20~30m
不少于1组
每组试块块,芯样每组块,应在井巷类似条件下养护
、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作一组
2
斜井、平硐、巷道
每30~50m
不少于1组
硐室
1000m3以上
不少于5组
500~1000m3
不少于3组
500m3以下
不少于2组
4
其他独立工程
50~100m3或小于50m3以下
不少于1组
第5条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立井
井筒净半径
有提升
0~+150
无提升
-50~+150
斜井
平硐
巷道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50~+200
硐室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机电硐室
0~+100
非机电硐室
-20~+15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机电硐室
-30~+100
非机电硐室
-30~+150
检查数量:选点实查。
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
第6条喷射混凝土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0%。
检查数量: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检查点。在检查点断面内均匀选3个测点。
检验方法:打眼尺量检查,或抽查。
第7条喷射混凝土的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喷射混凝土支护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限值)
≤50mm
用1m靠尺和塞尺量检查点上1m内的最大值
2
基础深度
≤10%
尺量检查点两墙基础深度
第8条钢筋网在喷射混凝土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钢筋网到岩面见得喷后不小于30mm;钢筋网外保护层的喷厚不小于20mm,不大于40mm。
第9条各种金属网的材质、规格、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金属网的网格应焊接、压接或绑扎牢固。
三、考核标准
1.架棚巷道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值不得超过规定,中线至两帮距离误差不得超过-30mm~50mm,有一处不合格扣100元,巷道不得超挖,超挖处除扣除200元外,扣除所用材料费用:
(2)金属棚前倾、后仰的角度不得超过±0.50 ,有一处不合格扣200元;
(3)金属棚支架迎山有力,角度不得超过规定的±0.50 ,有一处不合格扣150元;
(4)巷道盘帮、构顶要严实,有一处缺构木或构木松动扣50元;
(5)金属棚腿需放在挖出柱窝里的实底上,有一处柱窝深度不够或不在实底上扣100元;
(6)金属棚梁保持水平,有一处水平超过40mm扣100元;
(7)金属棚扭距符合规定,有一处扭距超过80mm扣100元;
(8)棚梁接口符合规定,有一处错口超过5mm扣200元;
(9)金属棚支架间距符合规定,有一处超过50mm扣100元。
2.锚喷巷道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欠挖不得超过规定,有一处不合格扣200元,超挖处除扣除200外另扣除多使用的材料费;
(2)锚杆(索)安装牢固,托板密贴壁面。有一处锚杆不合格扣100元,有一处锚索不合格扣200元;
(3)锚杆(索)排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0mm,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4) 螺母扭矩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200元;
(5)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300元;
(6)锚杆方向与巷道轮廓线或岩层层理垂直,偏差≤15°;锚索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偏差≤2°,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7)锚杆外露长度露出托板≤50mm,锚索外露长度露出托板≤300mm,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8)铺联网紧贴壁面,连网牢固,扣距≤100mm,压茬为一个网格,充分展开,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9)巷道的喷厚不小于设计值,且巷道内不露筋,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10)巷道表面平整度≤5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3.混合支护巷道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值不得超过规定,有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2)巷道砌层水平度:毛料石≤60mm,粗料石≤5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3)巷道墙体表面平整度:毛料石≤40mm,粗料石≤4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4)巷道铁梁搭接口长度压墙基不得少于40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00元;
(5)巷道背板安装符合设计要求,背紧背牢,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壁后应无空洞,发现一处扣除500元;
第7篇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1.目的:确保各项质量管理的制度、职责和操作程序得到有效落实,以促进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检查和考核。
4.职责:本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检查内容:
5.1.1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1.2 各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5.1.3 各种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5.1.4 各种记录是否规范。
5.2 检查方式:各岗位自查与本公司考核小组组织检查相结合。
5.3 检查方法
5.3.1 各岗位自查
5.3.1.1 各岗位应定期依据各自岗位职责对负责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书面的自查报告,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报请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5.3.2 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小组检查
5.3.2.1 被检查部门:本公司的各岗位。
5.3.2.2 本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由本公司质量负责人进行组织,每年年初制定全面的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
5.3.2.3 检查小组由不同岗位的人员组成,组长1名,成员1名。
5.3.2.4 检查人员应精通经营业务和熟悉质量管理,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原则性。
5.3.2.5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参加的人员、时间、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等。
5.3.2.6 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小组应写出书面的检查报告,指出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提出奖罚办法和整改措施,并上报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5.3.2.7 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按规定实施奖罚。
5.3.2.8 各岗位依据本公司负责人的决定,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本公司负责人反馈。
第8篇 质量考核制度
1、整项工程开挖基坑排水不畅,罚工区主任,技术员每人20元。
2、未履行验槽手续,罚技术员20元。
3、遇到特殊土质,坟墓应及时上报,严禁隐而不报,私自施工一经发现罚责任人100元。
4、未经允许切割已安装钢筋,罚切割者,责任人各100元。
5、因计算钢筋料单而造成成型钢筋浪费,罚责任人50元,由工区主任落实。
6、在钢筋进行验收时,因锚固,搭接长度不够,主梁钢筋少放,错放等主控项目不合格罚技术员20元,责任人100元,工区主任落实。
7、因模板加固问题造成涨模,视情况进行50-500元考核。
8、不得在模板支好后涂隔离剂,违者罚100元。
9、在模板验收时,发现模板的位置,标高,几何尺寸与设计不符,责令返工,罚责任人50元。
10、在模板验收时模板内木屑,杂物不清罚50元。
11、初次查柱垂直度不在规范范围内罚10元/面,复查仍不合格的罚50元/面。
12、必须经安质同意方可拆除梁板模板,擅自拆除罚500元/次。
13、在下发整改任务书后,整改不彻底的罚责任人50元。
14、未安排人员拔预留孔罚责任人100元,并扣除人工费。预留孔未拔出,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按质量事故处理。
15、整项工程地坪起砂,罚工区主任,技术员20元/人。
16、整项工程用2米靠尺检查地坪平整度超过10mm,罚责任人50元,由工区主任落实。
17、整项工程砖砌体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达不到罚10元/处。
18、整项工程出现错缝、对缝、预留接茬、留置马牙槎、拉结筋放置不规范的拆除,并罚责任人50元。
19、地坪、粉刷有空鼓出现,罚20元/处。下达整改通知书而不执行整改的罚责任人10-50元。
20、现场检查对砼梁,墙,柱未采用凿毛或用水泥砂浆处理的罚责任人20元。
第9篇 掘进工程任务及质量考核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工作面的地质条件、支护方式、施工工艺和预见可能问题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过审批,施工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签字后,方可开工。无作业规程或不经贯彻签字严禁开工,否则罚款300元/次。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按规程作业罚款100—300元/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罚款50—100元/次/项。
4、矿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的施工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等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或不合格的工程,要勒令施工单位停止生产并对其进行500—5000元的处罚,施工单位要制定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当掘进工作面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要及时制定补充修改安全措施。
6、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井巷工程需要变更设计时,由施工单位提出初步方案并报生产科,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研究确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批准前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否则变更工程不预结算。重大变更必须经矿业公司批准。
7、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发现不经钻探或不按要求进行钻探,进行掘进作业的罚款50—200元/次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8、掘进巷道在贯通其他巷道或揭露老空前,生产科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依据通知书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禁止进行贯通工作。
9、生产科必须及时把掘进巷道的工程进度标注在图上,便于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和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10、由生产科负责,每周对在施工的锚网巷道或巷修中的锚网巷道进行1—2次锚杆(锚索)拉拔和预紧力测试。
11、对拉拔和预紧力测试不合格的进行处罚(执行处罚标准),不合率达到20%时,对所测试段巷道不予结算,并进行100—800处罚,直到整改合格后方予已结算。
12、检查方法采用日检、旬检和月末验收或竣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日检由相关科室人员及矿领导随机进行。旬检由矿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月末验收或竣工工程验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13、单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品,一次验收为不合格品不予结算,经整改成合格品结工程量的80%,整改成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一次验收为合格品结工程量的80%,经整改成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一次验收为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
14、没有完成当月作业计划的施工单位,按实际欠作业计划的部分进行处罚,欠多少在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中扣除多少。
16、由于工程质量、空顶时间长、空顶距离大等原因导致冒顶的责任事故,对施工单位进行2000—5000元的罚款,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冒顶事故,逾期视情节进行一定额度的第二次处罚,处理冒顶的材料、工资费用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17、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工作或需要增加的辅助工程,消耗的材料、人员工资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18、凡是指定的整改工作或增加的辅助工程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额度执行已制定的标准或自定。
第10篇 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工作质量是顾客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各部门员工必须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各项工作以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大工作质量管理力度实现严格管理、高质量、盈客户、创效益的目标,特制定工作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1.办公室
1)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不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0元。
2)所有员工应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不足扣20元。
3)在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发现一次扣5元。
4)做好人员档案的建立和文件管理工作,发现一次扣10~50元。
2.生产车间、班组
1)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每年5000-10000元。
2)各产品质量事故及质量返工的罚款,进入公司质量奖励基金。
3)对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的车间、班组,对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质检人员),可由质检人员提出推荐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发放质量特别奖50-200元,并进行表彰。
4)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合格者,奖励2元。
5)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达到优质产品者,奖励5元。
6)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二次验收合格者,罚款2元。
7)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三次验收合格者,罚款5元。
8)以上奖励或罚款在每月结算工资时发扣。
3.操作员工
1)不迟到早退,按要求着装,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元。
2)进出入车间,不得吸烟。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0元。
3)在车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得串岗,不得使物资逆向流转。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20元。
4)生产场所、设备、工器具必须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车间内吃食物、吐痰等。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30元。
5)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并根据技术人员安排做适当调整。违反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
6)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不得将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流转。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
4.质检员
1)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漏检、误检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按要求对检测设备进行管理控制,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元。
3)不得徇私舞弊,发现一次扣10元并侦察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按规定对厂区、人员、设备等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不力的,扣5-50元。
5)按要求对生产过程和工序产品进行检验。漏检、误检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采购员
1)严格按生产部填写的《采购申请单》上的名称、规格等要求采购原辅料,不清楚的应向申报人问清楚,避免错买。如不清楚也不过问的,追究采购人的责任。
2)熟悉掌握原材料规格及价格,随时掌握市场行情,尽量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如无客观因素,如采购原辅料不及时,影响了地板生产,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严格按公司《采购管理程序》进行采购,发现无证采购、关系采购、条子采购、回扣采购等等不当做法,每次扣200-50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库管员
1)认真做好原辅料入库、发放登记,做到准确无误,出现差错一次扣当月工资20元。
2)未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料不得入库,发现一次扣10-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发材料配件时,要反复核对名称、规格型号,做好发料原始记录,便于质量追踪,无原始记录的扣责任人10元。
4)做好原辅材料的保管清查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坏、变质或遗失的,扣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技术管理人员考核按业绩进行。
8.各部门应做好规定的质量安全记录,记录不全或遗失、不记的,发现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质量事故的处理
1)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原则: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教训和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凡发生普通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罚款5-10元。
3)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罚款10-20元。
4)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300-1000元以内的)罚款30-200元。
5)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失职造成质量事故者,或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
第11篇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构建诚信体系与公路建设市场联动,明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004年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订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以下简称“告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组织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全区农村公路和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续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主要从业人员施工期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中告知指建设过程中由临河区交通局主管部门或其监督机构向中标企业法人单位告知其在项目管理中违反质量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规定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条 本制度告知事项由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提出并对督查或监督记录负责,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发出。本制度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实绩考核。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长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告知内容
第六条 施工单位进场要求: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2-0.5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岗位责任制、施工组织计划等项目图标不健全或未上墙及相关施工规程规范用书不健全的每项扣除0.2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总工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试验、测量仪器、整理资料必须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不满足工地要求的,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足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足的,扣除0.2分;
5、各项进场原材料未办许可证未批复进行施工作业的,扣除0.3分;
6、已开工未能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七条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内业资料原始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施工原始记录缺失的,扣除0.4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未经业主、监理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3分;
第八条 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2分;
3、使用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一次不在现场、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3分;
5、违反设计要求、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6、应通知监理检验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无影像资料或不报验的,扣除0.2分;
7、不按规程进行自检,检测项目自检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三章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九条 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
第十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施工人员未经过施工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保险责任:企业应健全保险责任制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工人意外保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安全帽及安全反光马夹的发现一次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的,扣除0.4分;
4、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扣除0.3分;
5、“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有一例,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企业工地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的,扣除0.3分;
7、不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发现一次,扣除0.4分;
8、施工单位应制定与其施工性质相关联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的,扣除0.3分;
第四章 施工监理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二条 施工监理进场情况: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3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工程管理制度、监理岗位责任制等项图表未上墙及工程监理规程规范用书不落实的,扣除0.4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满足工地要求的,扣除0.2分;
5、重要配比、材料、构配件等许可标准不符合要求或不准确造成施工失误的,扣除0.2分;
6、已开工未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十三条 施工监理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抽检原始资料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抽检原始记录缺失、施工方替整理资料的,扣除0.2-0.5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质量评定不及时,未经业主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的;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2分;
5、监理月报及监理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2分。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监理监管情况:
1、监管不力导致施工现场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文件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3分;
3、监管不力导致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4、现场监理人员有一次不在场或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2分;
5、应通知业主单位检验的关键程序、隐蔽工程而不通知的、无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扣除0.2分;
6、监管不力导致违反设计要求的、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7、不按规程进行抽检或不进行抽检检验,检验项目抽检频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五章 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监理对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
第十六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监理人员未经过监理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为工人购买意外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5、监理安全生产每周上报不及时及监理安全生产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3分。
第十七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 安全反光马夹及安全帽情况,如违反一次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的,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负责监督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设警示标志情况,如违反要求的,扣除0.4分;
4、负责监督施工场地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如违反的,扣除0.3分;
5、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每人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理单位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扣除0.3分;
7、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如违反扣除0.4分;
8、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情况的,扣0.3分。
第六章 告知程序和处理
第十八条 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后,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或监理单位有涉及违规违章事项的,由临河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向施工或监理单位发出“告知函”,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以签字为确认违规违章事实。
第二十条 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应派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到现场督促整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并由该项目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将整改后书面、影像资料报至发出“告知函”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一条 “告知函”扣分累计分数决定业主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发放第一笔工程款项的时间,扣至1分推迟一个月发放,扣至2分推迟2个月发放,扣至3分推迟3个月发放,扣至4分推迟半年发放,扣至5分列入黑名单并报至巴彦淖尔市公路系统、市政务中心通报,三年内不允许进入巴彦淖尔市公路建设市场。
第二十二条 本告知制度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告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临河区交通局
2023年4月15日
第12篇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制度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为保证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公司与连锁门店共同定期对门店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进行考核。
二、连锁门店应认真学习掌握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各项日常记录。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公司与门店每半年全面开展一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即:1、门店硬件建设状况;2、以公司制度为标准,检查考核门店执行各项制度的记录资料簿。
四、在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门店应认真落实,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第13篇 安全质量考核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实现,保证项目部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及时对管理缺陷进行纠偏,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考核工作领导,保证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起到奖优罚劣,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王平、席辉
副组长:殷雨、马剑、任柯、姚红星
组 员:田磊、张心存、梁文辉、张海军、陈琼、宋雷、王玲
二、考核评价
1、项目部每月安全奖励按照1600元/人,质量奖励按照800/人。
2、项目部安质部及各级管理人员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后报项目部安质部,安质部按照本考核标准对各工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扣分处理,对责任人由工区研究处理决定报项目部;处罚金额从当月的安全质量绩效考核中扣除;项目部各包保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质量绩效标准与包保工区一致。
3、项目部对每名职工建立信用档案,标准分为100分,每月对职工得分情况进行考核,低于80分待岗学习,低于70分调离。
三、奖励标准
1、每月由各工区对项目部安质部上报20件当月本工区辖区内亮点分部分项分序工程,由项目部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选;项目部评定48件,其中a级(优秀)8件,b级(良好)16件,c级(合格)24件;项目部对a级工点奖励1000元/件,b级工点奖励500元/件,c级工点每件奖励300元/件;奖励计入月度绩效考核。
2、凡被建设指挥部表扬或赞赏的,直接计为a级工点,被监理站表扬直接计为b级工点(可参加月度考核竞选a级);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有亮点工点,可直接报安质部计入月度亮点工点。
3、在上级单位(铁路局、集团公司、质监站等)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巡视中,受到相关方表彰(书面文件及口头表扬),为公司、项目部塑形创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4、对认真执行危险源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危险源辨识、公示、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路局、项目部公布的重大危险源、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采取得力措施安全顺利完成的,一次性奖励工区3000元。
5、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安全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根据事故可能发生的严重性,对防止发生一般事故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四、其他
1、在考核期内,凡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故障及事故危机或因安全质量问题受到铁路局、质监站和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参评资格,并将严格按照项目《安全(质量)问题处罚细则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2、《安全质量问题(罚款)通知书》(附件1)一式三份,出具人出具签字后,由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分别签字,一份交被处罚工区,一份交财务部作为扣款的依据,一份由项目安质部存档。
第14篇 某矿掘进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一)为加强井下掘进工作面巷道的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掘进专业“管理制度”对掘进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成立工程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标准和考核计划,由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掘进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变化需改变巷道布置、断面、支护参数时,技术部门及时调整考核计划。
(三)煤矿设立专职工程质量考核员,每个掘进工作面每班设一名兼职工程质量管理员进行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做好原始检查记录。
(四)专职工程质量考核员上井后,根据检查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工程质量考核评定表。
(五)掘进工作面必须配齐质量检查的各种工器具。现场检查必须使用工器具进行,取得现场准确的数据资料。
(六)每月技术部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按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对掘进巷道工程质量进行一次验收,做好记录。
(七)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施工技术工作月度总结,认真填写《掘进巷道施工技术工作月度总结表》;掘进巷道单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竣工验收,编制《掘进巷道竣工验收报告》。
第15篇 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班组质量检查小组每月不少于三次的质量标准化检查,没每少一次罚小组组长200元。
二、对现场发现业务范围内质量标准化不合格的地点,每处给予责任人50元工分的处罚,并限期整改。
三、要求限期整改,但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给予责任人200元工分的处罚。
四、发现的质量标准化问题,质量标准化检查组必须认真进行复查,不认真复查,再次出现问题的,给予检查小组组长500元的处罚。
五、采取奖惩办法,月度进行考核,评出最差和最好,对每月检查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给予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反之同等处罚。
六、各班组必须加强质量标注化的学习培训,凡对职工提问不清楚,不了解质量标准化内容的,给予班队长一人次50元处罚。
第16篇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质量意识、创优意识,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知名度,集团公司制定本制度。
1、质量考核
1.1凡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维修和安装的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安装或维修质量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1.2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
一般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指凡安装维修质量低劣导致机械设备报废、影响设备使用功能,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的工程质量事故。
1.3发生安装和维修质量事故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报公司一级。2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一级,并同时报告甲方单位或监理。
1.4重大质量事故按铁道部、建设部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10万元的一般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无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原则办理,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对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奖惩制度
2.1在安装和维修过程中应推行质量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内部质量保证金制度,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奖优罚劣。对受到甲方表彰的项目,应给予一次奖励,同时对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亦应给予奖励。发生质量事故,应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2对施工生产中,工作认真负责,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者的单位或个人一次奖励500-1000元。
2.3对施工生产中,工作认真负责,在工程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个人一次奖励200元。
2.4奖金来源:除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及事故罚款外,不足部分由公司列支。
2.5一般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00-2万元)对责任单位处罚3000元,对责任人处罚300-600元,行政警告处分。
2.6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10-30%,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行政记过处分。
2.7对质量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制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低劣,给企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对项目经理部处以1-2万元罚款。
2.8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给企业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处罚外,公司中标项目不予分配一次。
2.9施工中不按标准及规范作业,无视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指导劝阻,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对工班处罚500元。
2.10质量保证金及事故罚款在财务部单独立项、专款专用,除用于返还、奖励外,可购置质量检测设备,仪器及进行质量培训教育等。
2.11质量保证金及事故罚款由安质部审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使用。
第17篇 煤矿开拓队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制度
煤矿开拓队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制度
为改变安全管理的面貌,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煤化集团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制度,建立矿井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将矿井安全管理的理念落实到基层区队、班组和个人,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明细化、分配合理化、管理实用化。特制订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及安全积分二级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安全质量工资提取及考核的标准
1、每月提取区队工资总额的30%作为安全质量结构工资。
2、按照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细则,将每个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条数、工程质量罚款、查处三违条数、文明卫生等问题落实到每个班组和责任人,对职工和班组进行量化考核,形成班组、职工每班的安全积分。
3、安全积分即为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考核基础。
4、考核依据专项检查和安全办公、矿井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安全检查记录、公司及矿井小分队下井安全检查、其它相应检查、矿业务科室的事故追查、区队现场验收考核管理记录等。
三、安全积分的形成及考核
1、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考核以区队安全积分考核为标准。
2、每班由班组长、跟班队长结合现场管理的情况进行考核。
3、每班考核表注明安全积分,及扣分原因,第二天班前会必须公示。
4、月底根据职工安全积分的累积积分进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考核及兑现。
5、安全积分的考核按照区队制定的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见附表1:职工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评分细则、附表2: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评分细则)。
6、安全积分作为职工个人及班组评先的参考依据。
四、对班组及个人的考核
1、班组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分为区队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内部考核每日在区队考核验收表上登记,外部考核以各级领导检查的罚款扣分为主,落实到班组,考核班组的累计得分。
2、根据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暨安全积分考核细则,逐日对职工进行考核,个人考核累加形成班组内部累计得分,扣减外部考核得分为班组累计得分。
3、班组累计得分除以班组总工数,得出班组安全效率系数。
4、根据效率系数进行班组评比,第一名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上浮10%,第二名班组不奖不罚,第三名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下浮10%。
5、跟班组安全质量结构
第18篇 掘进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一)为加强井下掘进工作面巷道的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掘进专业“管理制度”对掘进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成立工程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标准和考核计划,由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掘进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变化需改变巷道布置、断面、支护参数时,技术部门及时调整考核计划。
(三)煤矿设立专职工程质量考核员,每个掘进工作面每班设一名兼职工程质量管理员进行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做好原始检查记录。
(四)专职工程质量考核员上井后,根据检查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工程质量考核评定表。
(五)掘进工作面必须配齐质量检查的各种工器具。现场检查必须使用工器具进行,取得现场准确的数据资料。
(六)每月技术部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按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对掘进巷道工程质量进行一次验收,做好记录。
(七)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施工技术工作月度总结,认真填写《掘进巷道施工技术工作月度总结表》;掘进巷道单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竣工验收,编制《掘进巷道竣工验收报告》。
第19篇 幼儿园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沙南幼儿园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一、凡本园工作人员都必须按时接受工作质量的评价考核。
二、幼儿园成立工作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各组组长参加。
三、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拟定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2、确定考核方法
3、定考核时间
4、研究奖惩办法
5、写考核总结
6、根据考核中发现的情况提出改进、提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履行本岗职责情况、工作效果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及各岗工作范围拟定详细考核提纲。
五、考核分为月考核与学期考核。
六、考核结果填入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全体教职工晋级、职称评定、选先进及选送外出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
第20篇 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股份公司和局的相关规定,完善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自控体系,夯实作业层管理基础,结合股份公司和局开展的项目管理实验室活动,落实《中铁四局集团施工作业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管理办法》(中铁四安〔2015〕832号)文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工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生产设施不受损害,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创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生产环境,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__项目部所有施工班组。
三、项目经理部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工序分包合同。项目部负责在相关工序或部位施工前,结合施工具体情况编制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书及承诺书;项目经理负责与班组长签订责任书。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收集、保管责任书。认真推行,及时督促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每月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第二条 安全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制度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度执行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班组长安全组织制度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质量负全责。
二、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作业面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质量负责人。
三、班组长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一人进行安全质量值日,安全质量值日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开展好日、周的安全质量工作。
第四条 班组长班前讲话制度
一、教育内容为:
1、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的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3、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职工安全守则及相关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章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4、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5、各种常见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二、教育要求
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长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2、新工人、外用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合计不少于48学时(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项目安质部进行授课)。
3、对事故责任人和未逐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四小时以上。
4、安全规程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5、对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
三、班组长班前讲话要求:
1、结合当日的具体施工生产工作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质量值日人。
2、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及作业长件,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质量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4、学习、抽考职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 班组长安全检查制度
一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代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专人专机,操作员要对设备重点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反映。
二、脚手架和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班组长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在作业前戴好劳防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对现场的用电、动火、机械设备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第六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
一、班组长应保证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安全交底内容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二、班组长可以根据生产条件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工程项目部,给予项目部指导及意见。
三、班组长必须办证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卡,在班组内必须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四、班组长应协助项目部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演练,掌握处理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七条 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
一、自觉接受项目组织的培训教育,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采取班前讲话等形式,对本班组的职工进行安全质量教育,以提高班组人员安全质量意识。
三、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对施工安全和质量负责。
四、对违章指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标准的指令等有权拒绝。
五、不得违章指挥工人作业,自己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要求班组作业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六、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对出现的不合格工序或半成品要做好分类并进行标识,及时整改。每道工序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报检。
七、施工工序或部位存在安全风险时,要按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并督促工人做好个体保护。
八、做好施工中的所以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督促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等。
九、存在较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设专人经常性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区,配合甲方将安全隐患消除。
十、自觉接受项目管理,对于项目部、业主、监理等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处理,未经项目部允许不得私自拍照留存等。
十二、对于有利于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建议或意见,要及时向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提出。
十三、验工计量前自觉签认安全质量承诺书,否则不予计量。
第八条 班组长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为了有效地加强施工班组在施工生产过程的管理,班组长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施工作业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管理办法》(中铁四安〔2015〕832号)文具体要求,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施工班组考核办法如下:
一、本制度考核对为个施工队伍班组长。
二、对各班组长考核由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执行。
三、对各班组长每月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考核评分表的形式,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优秀,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良好,考核得分在6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考核优秀占10%,良好占20%,合格占70%。考核日期为次月初。
四、根据考核结果,考核评分为优秀的班组长给予800元奖励;考核评分为良好的班组长给予300元奖励;考核评分为合格的班组长不奖不罚;考核评分为不合格的班组长处以800元罚款,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将责令施工队伍更换班组长,施工队伍不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相关施工队伍进行清场处理。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南百三标经理部二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附表: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