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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监理日记制度是建筑工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日常施工活动的记录、问题追踪以及解决方案的记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进度记录:详细记录每日的工程进展,包括施工部位、完成情况以及未完成的工作。
2. 质量检查: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进行跟踪,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3. 安全状况: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4. 材料验收:记载进场材料的检验、验收结果,确保材料质量。
5. 现场协调:记录与承包商、设计单位等各方的沟通协调内容。
内容是什么
监理日记的内容应具体、真实,避免泛泛而谈。应详实记录每日的观察和判断,如:
- 对关键工序的监督情况,如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安装等。 - 设备运行状态,特别是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 -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解决方法。 - 突发事件的处理,如天气影响、设备故障等,以及应对措施。 - 对不符合施工规范的情况,应明确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
规范
监理日记的编写需遵循一定的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 清晰记录日期、天气、工作时间等基本信息。
2. 语言简洁明了,避免专业术语过多,确保各方都能理解。
3. 记录应事实求是,不得隐瞒或夸大事实。
4. 及时更新,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填写,保持日记的时效性。
5. 保存完整,监理日记应妥善保管,作为工程档案的一部分。
重要性
监理日记在建筑工程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1. 提供历史记录:日记为工程后期的审计、检查提供了依据,有助于追溯问题源头。
2. 实时监控:通过对日记的查阅,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 法律依据:在纠纷解决中,监理日记可能成为法律诉讼的重要证据。
4. 提升效率:通过记录,能有效跟踪项目进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监理日记制度的实施,不仅体现了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责任感,更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监理制度:监理日记制度范文
第1篇 监理制度:监理日记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日记制度
1、监理日记必须按单位工程设立;
2、监理机构监理同一个单位工程的所有各个专业的监理人员,均应按日记录监理日记草稿,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专人,按日将所有监理日记草稿整理、摘录到正式的监理日记中,参与监理日记记录的所有监理人员均应在正式的监理日记上签字。
3、监理日记应用同种类、同颜色的笔书写,按日详细真实记录,字迹要工整,叙述应准确、严谨、通顺、清晰、规范,不得涂改。
4、凡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事项,均应写入监理日记,并将施工单位的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反馈到监理日记上。
5、凡涉及施工单位技术经济签证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地记录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
6、总监理工程师每天检查、签阅监理日记一次。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出监理日记中存在的问题,记录人员负责修改、补充和完善。
7、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的监理日记记录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不清晰,或者记录和检查人员签字不及时,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2篇 监理制度:回访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回访制度
1、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在工程竣工的第一个月,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回访,工程保修期内不定期的进行回访。
2、回访中,通过实地检查和访谈,详细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及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及时维修。
3、总监理工程师请建设单位对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给予书面评价,并及时移交本监理单位综合办公室存档。
第3篇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制度
一、目的
1、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监理部辖监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规定。
2、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各监理工程师和有关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4、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项分部工程,实施工序专项监理控制专项过程旁站管理。
二 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1、 对项目部进场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督促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2、 督促标段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3、 督促标段每年至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 各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应依据交通部公路桥隧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及指南》由公司、项目技术总工及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5、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 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 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 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 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6、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将有关情况报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7、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业主和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及时报告业主和监理部安全管理部门核销。
8、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 重大危险源管理
1、 督促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2、 项目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 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四、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及应急处置措施
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工作制度。
2、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督促项目部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业主及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二) 危险识别与评价;
(三) 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 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五) 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六) 培训与演练。
4、 项目部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至少二次模拟演练。
重大危险源是重大事故发生的前提。即:由于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危险物质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本质特性,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所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不仅是预防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重大危险源同重大事故隐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强调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或固有的危险物质(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认为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险源。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监控是重大事故预防思想的进步,是从源头上抓预防,是落实预防为主、本质安全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一、 重大危险源识别
危险源识别,是指发现、识别系统中危险源的工作。 对危险源的识别、确认是实行监控、管理的基础。
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识别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识别基本原则是:
(一)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
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2.有中毒窒息危险;
3.有高空坠落危险;
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
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
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
7.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
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
9.有触电伤害危险;
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二)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二、重大危险源评价
重大危险源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技术性工作,需要系统地收集设计、运行及其他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部分,尤其应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潜在的工艺缺陷、失误因素和预防重点。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的评价等级一般分为四级:
一级重大危险源:r≥200m
二级重大危险源:100m≤r<200m
三级重大危险源:50m≤r<100m
四级重大危险源:r<50m (其中:r为死亡半径)
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一级重大危险源最严重,要重点加强监控,四级重大危险源比较轻,也要做好监控工作。
项目部制定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进行评价,可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及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事件,了解重大事故发生后的潜在后果,并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和减轻事故后果的措施。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项目部应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其中,技术措施包括设施、设备、工艺的选用,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对工作人员、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
项目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业主和监理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如属新建的重大危险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其内容应包括危险设备、设施的情况,工艺过程,使用的危害物质的性质、数量,有关安全系统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评价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新技术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由行业和综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评审。
四、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项目部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
强有力的管理及监控对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头至关重要的。它是使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措施得以落实的保证。必须派出经过培训的、考核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察、调查和评估,提出明确要求,以便于执行时有章可循。
项目部职责:重大危险源识别、风险分析评价、安全管理制度、应急计划、及时发布重大危险源信息;
第4篇 监理工程例会制度
1、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主要协调方式。
2、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与主持由合同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
3、监理例会定期组织召开,每周一次。
4、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安排的有关监理人员。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3)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4)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的其它有关单位及人员。
5、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会议间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施工进度滞后的原因。
(3)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落实承包单位实现进度目标的措施。
(4)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
(5)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
(6)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问题。
(7)工程变更的主要问题。
(8)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中的有关问题。
(9)违约、争议、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
(10)其它有关事项。
6、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开好例会做好准备工作。
(1)了解上次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准备会议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案。
(3)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其做好会议准备。
7、会议纪要的整理
(1)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
(2)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与会人员单位、姓名、职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3)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送;会议纪要内容准确如实、简明扼要;会议纪要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与会人单位代表会签;会议纪要印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8、会议纪要中的决议事项,有关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落实。
第5篇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制度
1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 提出设计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或提出人填写技术核定单,提交监理单位,技术核定单应作到计算正确、书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应写明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容、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3 监理单位接到技术核定单后,应尽快与业主技术负责人取得联系,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监理单位)送原设计单位(或其工地代表)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4 监理单位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
5 由合理化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所节约的投资或缩短工期增加的效益,业主应按有关合同规定给予奖励;
6 重大变更必须经监理单位(或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如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初步设计单位批准,以取得追加投资;
7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修改后的图纸等,均需有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
8 如确有必要,经充分协商,设计单位可委托监理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设计变更,但必须有正式委托手续,加盖公章并给予一定相应的报酬,否则,监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办理变更手续;
9 材料代用必须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同意,以大代小,以优代劣主要考虑对费用的影响,如果以小代大、以劣代优则需经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并附计算书方可批准;
10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有权通知停工。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6篇 工程项目监理文书流转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文书流转制度
1 建设监理实行联系书面制,应加强文书流转的管理。
2 各现场监理机构均应设收、发文簿,对收发文件进行登记、保管。
3 现场监理机构对外呈报、发送的文函,均应经总监审核、签发方可发出。
现场签认的监理文件:监理通知、整改通知、质量签认、工程量签认、在一定范围内的费用签证等应由总监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认。
4 监理文书应分类、编目、存档。
第7篇 监理投诉处理制度范本
监理投诉处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的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对监理咨询服务质量的投诉及处理。
2、办公室负责接受投诉,登记后制订处理措施;项目监理部实施处理措施。
3、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1)投诉的接受登记
a、顾客书面投诉,接受投诉人将投诉单统一交到行政部,行政部指派专人对其编号,登记列人《投诉登记表》。
b、顾客电话、口头投诉,接受投诉人填写《投诉记录单》,交行政部,对其编号,登记列入《投诉登记表》。
(2)投诉处理
a、对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管辖内的投诉,工程监理部指派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调查处理。属总经理管辖内的投诉,行政部将投诉记录转交总经理安排处理。
b、投诉处理人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请被投诉人对事情经过简单的作口头解释,在《投诉处理单》上记载,复杂和严重的要求书面解释。对投诉事实,投诉处理人可采取补救措施,并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给总经理。
c、投诉处理人向顾客解释或通报处理结果。书面投诉的必须书面答复。顾客不满意的按新投诉处理。
(3)备案与纠正措施
a、所有投诉记录及投诉处理单均须送工程监理部备案。
b、工程监理部每年应分析一次投诉情况,并考虑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第8篇 监理制度: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在旁站监理方案中,应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依据和旁站人员的职责,并将旁站监理方案抄送给施工单位一份。
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施工属于监理旁站范围的关键工序前24小时,及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按时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应根据旁站监理的内容,作好旁站监理记录,并由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签字。
4、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也不得准许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行为时,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没有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工序及时实施旁站监理,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9篇 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1、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大连市有关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文件实施监理工作。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及重点,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第10篇 工程项目监理日志考勤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日志及考勤制度
1、监理日志制度
1)现场监理日志,按单位工程设定,由单位工程监理负责人填写;
2)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理日志》中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以便追溯和查找资料;
3)填写中出现笔误部分可删去、重写,但不得涂改或挖补;
4)填写时不得用圆珠笔,工程描述简明清楚,书写工整、清晰,与施工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记录在日志中,日志应有签名;
5)监理日志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按月装订及时归档,办理移交手续。
2、考勤制度
1)监理小组人员到现场必须按时签到;
2)不允许让他人代签或代他人签到;
3)有事离开工地(3小时以内)必须向现场监理组负责人请假,否则向监理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请假;
4)每月末由监理组的总监/总监代表,将考勤表报到公司办公室。
第11篇 监理回访制度
一、目的
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发现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以便及时给予解决和完善
二、要求
1. 回访小组成员由公司总工办、项目管理部和原监理项目部主要专业人员组成。
2. 工程竣工后第三个月进行首次回访,保修期内每半年回访一次,保修期后不定期回访。保修期按建设部规定执行。
3. 工程回访可采取赴现场或电话联系方式,与业主就工程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换看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商进行整改,并提醒业主注意建筑物和设备的维护,对正常使用提出合理建议。
4. 回访小组应将回访情况记录在《监理反馈信息表》上。回访结束后请业主签字认可。
5. 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立工程回访档案。
第12篇 监理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
监理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
驻地监理人员应完成现场抽检的一切工作,并执行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以监督承包人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运行情况,见证承包人试验室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驻地监理人员应对以下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旁站见证:
1、桥涵、路面等项目的混凝土工程及预制梁板的水泥净浆项目进行100%旁站见证。
2、承包人所进行的水泥稳定性及28天龄期强度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3、承包人所进行的钢筋焊接试验检测从取样到试验结束全过程旁站见证。
4、对于路面基层、面层以及其他野外工程实体试验检测进行全过程旁站见证。
5、对于承重模板拆除以及钢筋张拉、松张、压浆等试件强度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6、对于新工艺、新材料及科技创新等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7、对于重点部位或返工处理工程进行旁站见证。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不定期对监理试验人员旁站进行检查和业务考核。根据现场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总监办(驻地办)可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检频率,必要时驻地办监理人员进行旁站见证。
第13篇 某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1、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在实施旁站监理工作中,如何确定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结合具体的专业工程而定。是否需要旁站监理,可由业主与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旁站监理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
(1) 监理单位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业主、承包商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2)承包商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部。
(3) 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1) 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承包商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6、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7、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制止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8、旁站监理一般由监理员和专业工程师执行。对于工程施工的关键项目和关键部位,总监理工程师也应行旁站监督检察。
9、旁站监理的主要对象是质量控制点,它涉及重点结构部位,影响质量的关键是工序、操作、施工顺序、技术参数、材料、机械、自然条件、施工环境等。
10、旁站监理的主要方法为目测、量测和抽样试验。因此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中,应做好必要的监测记录,作为质量跟踪档案资料。
11、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应及时通过承建方管理人员或生产指挥人员予以纠正。如发现质量隐患,应按照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2、各项目管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拟订质量控制点,作为实施旁站制度的依据。
13、监理人员因未认真执行旁站监理,导致施工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者,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14篇 监理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工程款支付应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执行。
2备料款及备料款扣回按合同执行。合同无规定时,备料款的起扣点按下式计算:
t=p-m/n
t-起扣点p-合同总价
m-预付备料款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3进度控制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月进度统计报表,并会同质量控制工程师到现场逐项核对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量报表,然后提交投资控制工程师。
投资控制工程师对照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计算应支付工程款(扣除应扣备料款)意见,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签发付款凭证。
4监理单位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及设备明细表中计算的各项工程数量计算,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不支付价款。
5下列情况,可在签发付款凭证时予以调整:
5.1.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费用增减;
5.2.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5.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5.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6应严格按照价款结算总量,不得超支工程款。
一般在支付合同价款95%时,应停止支付,按合同留足保证金。
7设备、材料价款支付按合同执行,但应有监理工程师签认,并作好台帐;
8监理单位应主持施工图预算及工程决算。工程结束时,做到帐目清楚。
第15篇 监理制度:工地例会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地例会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2、工地例会由建设单位代表、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参加。
3、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并发放给参加会议的各有关单位。
4、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按《监理规范》执行。
5、监理机构应及时监督检查工地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16篇 监理制度:工程开工审查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开工审查制度
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2、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
4、施工单位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已满足开工需要;
(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已建立和健全(各种管理机构是否设立、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各类专职人员是否落实、专职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单位已具有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4)分期征地拆迁的工程,拆迁工作已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5)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6)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
(7)施工图纸已经过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8)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经完成;
(9)第一次工地会议已经召开完毕;
(10)计量衡器和测量仪器已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检测合格;
(11)施工单位测量放线成果已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的复验。
5、如果施工单位完全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报送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不具备开工条件,而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开工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17篇 工程项目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1、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时组织/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2、工地例会参加人员:监理组全体成员、建设单位代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质保体系有关人员。
3、会议使用<<会议纪要>>首页签到。
4、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形成文件,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
5、会议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结上周监理工作。包括:质量控制方面、进度方面、投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情况,对施工单位的协调等,上周工地例会的跟踪结果,下周工作安排及工作跟进;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结上周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及需建设单位、监理协调的问题;
3)建设单位意见、对承包单位工作、监理工作要求和意见等;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本专业等存在的问题,对承包单位要求、建议。
6、将各方意见统一形成决议,供各方执行、检查、跟进。
7、会议中如有重要问题需经公司解决,要报公司监理部及有关领导。
第18篇 监理例会制度
1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将监理例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人员等要求告知与会各方。
2 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
安全生产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研究;
施工单位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监理机构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要求。
3 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
2)讨论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改进措施。
4 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第19篇 监理三集体制度
1.监理部组建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开展集体学习、集体巡查、集体验收“三集体”活动。
2. “三集体”活动内容及要求
1)集体学习活动内容、要求:
(1)上级文件、指示(铁道部、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咨询)公司、监理下发的文件、指令、要求或规定);
(2)验标、规范、规章、管理制度、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上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
(4)下周主要工作内容及监理工作重点,拟订下周集体巡查计划。
(5)要求:每次学习前,由监理组长针对工作实际情况,列出学习重点。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本周工作小结、下周工作安排做好记录。每月25日将“集体学习记录表”上报监理部。
2)集体巡查活动内容、要求:
(1)按照拟订的巡查计划组织检查;
(2)对上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根据时间,每次安排2~5个单位工程,对其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施工情况重点进行细查。
(4)简支箱梁、连续梁混凝土灌注,预应力初张拉、终张拉,孔道压浆,隧道支护、防水板施工、混凝土施工措施等,为必选检查项目。
(5)监理工程师对巡查发现问题认真记录,并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监理组长将当日巡查情况填“集体巡查记录表”、“本周工作重点和落实责任人表”,于当日18时前上报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检查记录列出重点,指派专人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3)集体验收活动内容、要求:
(1)路基:基底处理、路基本体第一层填筑、基床表层第一层级配碎石填筑、第一段挡墙基坑检查、第一层土工材料铺设、过渡段基底检查及级配碎石第一层填筑。
(2)桥涵:明挖基坑、第一根钻(挖)孔桩、墩台身第一次绑扎钢筋、立模、灌注混凝土、移动模架第一孔梁模板安装、底腹板顶板钢筋绑扎、波纹管安装、混凝土灌注、预应力初与终张拉、孔道压浆、移动模架过孔、桥面系施工。连续梁0#块预压、钢筋、模板和混凝土施工。
(3)隧道:支护(锚杆、钢架、钢筋网片、喷射混凝土)、防水板安装、衬砌混凝土灌注、仰拱开挖与混凝土灌注。
(4)其它需要集体验收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
(5)参加人员:监理组长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安排的其它监理人员。对于重点工程,将由监理部组织进行。
(6)集体验收由两人以上监理人员同时检查,共同决定该检查项目是否合格。检查合格后,由主管监理工程师在检验批上签字。集体验收的内容,在监理日记上明确记录,填写“集体检查登记表”上报监理部,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除上述检查内容外,监理组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集体验收的其他项目。
第20篇 监理月报制度范本
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2、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概述;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a、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b、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3)工程质量
a、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b、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工程进度款情况:
a、工程量审核情况;
b、工程量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c、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d、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本月参建方施工活动资料;
(6)本月参建方提出的问题及监理方答复。
(7)监理方活动资料:处理问题简述及统计。
(8)本月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商等)和项目监理办发、收文及处理结果。
(9)本月监理工作简报
a、对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b、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c、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d、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0)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月报;
(11)工程照片
3、监理月报内容力求文字简炼,对上述月报内容叙述完善,图文并茂,文字应用电脑打印。对当月工程项目重大活动(首次例会、开工、主体封顶、交工、领导视察)及关键部位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等应在月报中及时反映。
4、监理月报在下月随同项目考勤表报公司及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