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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监理制度中的技术经济签证制度,主要包括两类签证:一是技术签证,涉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变更;二是经济签证,关乎工程成本的增减。这两类签证都是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内容是什么
技术签证通常涉及到设计修改、施工工艺变更等技术层面的问题,需要工程师依据设计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审批。而经济签证则关注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变动等经济因素,直接影响工程造价,需要财务和审计部门的参与确认。
规范方面,技术经济签证制度需遵循以下原则:
1. 及时性:签证应于事项发生后立即办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完整性:签证内容应详尽,包括变更原因、影响范围、费用估算等。
3. 透明度:签证过程需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
4. 合理性:签证应基于技术需求和经济效益,而非随意为之。
重要性
监理制度的技术经济签证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维护合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它能确保工程变更的合法性,防止因技术或经济因素导致的成本失控,同时也为工程结算提供依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的签证制度可以避免纠纷,提升项目管理效率,保护各方利益,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重要风险防控手段。
监理制度中的技术经济签证制度,如同工程的“裁判员”,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之间找到平衡,是企业有效管理项目的关键一环。
监理制度:技术经济签证制度范文
第1篇 监理制度: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1、施工合同内工程项目的计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进行签认。
2、施工合同外的施工措施计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确定,审核的依据是施工技术方案和监理日记相关的记录内容。
3、审定的施工措施工程量必须以签证单的形式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报送建设单位。
4、提倡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外的施工措施计量实行同时签认的工作方式。
5、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签证与监理日记记录不符或者没有记录时,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2篇 监理旁站制度
1. 监理旁站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中明确规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安排进行旁站监理。
2. 监理组及时将要旁站监理项目工序或部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48h通知主管监理工程师。
3.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该旁站监理人员学习旁站监理要点。旁站监理人员无权更改、增减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
4. 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
5. 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真实反映实际,不得弄虚作假。
第3篇 监理投诉处理制度范本
监理投诉处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的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对监理咨询服务质量的投诉及处理。
2、办公室负责接受投诉,登记后制订处理措施;项目监理部实施处理措施。
3、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1)投诉的接受登记
a、顾客书面投诉,接受投诉人将投诉单统一交到行政部,行政部指派专人对其编号,登记列人《投诉登记表》。
b、顾客电话、口头投诉,接受投诉人填写《投诉记录单》,交行政部,对其编号,登记列入《投诉登记表》。
(2)投诉处理
a、对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管辖内的投诉,工程监理部指派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调查处理。属总经理管辖内的投诉,行政部将投诉记录转交总经理安排处理。
b、投诉处理人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请被投诉人对事情经过简单的作口头解释,在《投诉处理单》上记载,复杂和严重的要求书面解释。对投诉事实,投诉处理人可采取补救措施,并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给总经理。
c、投诉处理人向顾客解释或通报处理结果。书面投诉的必须书面答复。顾客不满意的按新投诉处理。
(3)备案与纠正措施
a、所有投诉记录及投诉处理单均须送工程监理部备案。
b、工程监理部每年应分析一次投诉情况,并考虑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第4篇 监理制度:监理日记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日记制度
1、监理日记必须按单位工程设立;
2、监理机构监理同一个单位工程的所有各个专业的监理人员,均应按日记录监理日记草稿,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专人,按日将所有监理日记草稿整理、摘录到正式的监理日记中,参与监理日记记录的所有监理人员均应在正式的监理日记上签字。
3、监理日记应用同种类、同颜色的笔书写,按日详细真实记录,字迹要工整,叙述应准确、严谨、通顺、清晰、规范,不得涂改。
4、凡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事项,均应写入监理日记,并将施工单位的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反馈到监理日记上。
5、凡涉及施工单位技术经济签证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地记录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
6、总监理工程师每天检查、签阅监理日记一次。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出监理日记中存在的问题,记录人员负责修改、补充和完善。
7、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的监理日记记录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不清晰,或者记录和检查人员签字不及时,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5篇 工程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凡我公司监理的项目,均按本制度实行。监理会议主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提醒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所有监理人员均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3、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二、安全监理交底会:
1、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书面交底或安全监理交底会的形式进行。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口头交底、文字交底两种形式,可同时采用
2、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③监理规划能够详尽说明的,可按监理规划进行交底;监理规划中没有描述或描述不详的,而又需要交底的内容也应在交底过程进行说明和沟通。
3、安全监理交底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参加安全监理交底会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
5、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
6、安全监理交底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签字确认。
7、安全监理交底书递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有递接纪录,递送人和接收人应签字确认。
8、安全监理交底会也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同时召开。 三、工地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第6篇 现场监理十不准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现场监理“十不准”
一、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二、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三、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活动费用。
四、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五、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或兼职或安插其他人员。
六、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七、不准观看黄色录像或参加色情活动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八、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九、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私自跳槽。
十、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现时挂职。
第7篇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受监理公司法人委托,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工作,并和建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为建设单位提供一流服务;
2.明确项目监理职能部门和监理人员岗位责任;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下达重要指令;
5.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审核并确认施工工程分包;
6.组织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及工程资料进行动态管理。
7.审批、签署承包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下达动工令、停工令及复工令;
8.组织分部工程、单项工程和项目的竣工验收,并签认相应的质检报告及验收报告;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在认定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交付;
9.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
10.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监理档案,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等工作做全面总结;
11.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
12.主持处理合同实施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及重大索赔;
13.组织实施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4.督促、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明施工。
第8篇 监理月报制度范本
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2、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概述;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a、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b、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3)工程质量
a、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b、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工程进度款情况:
a、工程量审核情况;
b、工程量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c、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d、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本月参建方施工活动资料;
(6)本月参建方提出的问题及监理方答复。
(7)监理方活动资料:处理问题简述及统计。
(8)本月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商等)和项目监理办发、收文及处理结果。
(9)本月监理工作简报
a、对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b、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c、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d、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0)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月报;
(11)工程照片
3、监理月报内容力求文字简炼,对上述月报内容叙述完善,图文并茂,文字应用电脑打印。对当月工程项目重大活动(首次例会、开工、主体封顶、交工、领导视察)及关键部位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等应在月报中及时反映。
4、监理月报在下月随同项目考勤表报公司及建设单位。
第9篇 某工程旁站监理制度
1、旁站监理方案要实施前分别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记录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
4、旁站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行的旁站监理。
5、旁站监理内容:
(1)基础工程: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注、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2)主体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安全监理: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和加减节的施工;高支模的搭设、高支模的混凝土浇注施工;大型设备、构件的起重、吊装作业;其它重要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
6、旁站现场问题处理
(1)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承包商现场整改,并作好现场记录。
(2)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已经或可以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3)旁站监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有怀疑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作用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查。
7、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和专职安全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专项安全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8、旁站监理工作纪律
(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确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实施旁站监理。
(2)对来自承包商等任何一方的任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总监理。
(3)如实、全面、准确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第10篇 现场监理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现场监理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是指被其它工序施工所掩盖、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掩盖或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
2 隐蔽检查验收,除业主特别授权外,一般应由监理单位质量控制工程师和业主共同检查签认.
3 隐蔽工程具备掩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于隐蔽前至少48小时内书面通知监理单位,通知内容包括:掩蔽部位和内容、自检记录、验收时间和地点、联系人等,同时,由施工单位准备验收记录.
4 监理单位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尽快通知业主代表,同时作好验收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检查验收.
5 验收合格,监理单位与业主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通知验收,否则不得自行隐蔽.
6 接到验收通知后,监理单位或业主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或监理单位、业主确认不需要验收,或虽已验收但并未对隐蔽工程质量提出异议,而验收后24小时内又未签认,则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7 无论监理单位或业主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施工单位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实行工序控制办法,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工序应按有关规定设置质量控制点,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检查验收.
9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按国家、地方、行业的统一评定标准执行;分项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确定检查点数,计算检验项目合格、优良的百分比,以确定其质量等级;分部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得出其质量等级,决定是否验收.
10 土建工程完工转交安装工程施工前,或其他中间过程,监理单位应会同业主组织中间验收.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业主共同确认合格后,应在中间验收凭证上签章,才可继续安装施工.
11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时整理、签认交工技术文件,监理单位应在验收后及时查验文件整理情况.
12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全局的技术工作,必须加强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的质量和使用.监理单位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外,对下列项目应特别进行予检、复核:
12.1建筑工程位置:检查标准轴线桩和小平桩;
12.2基础工程:检查轴线、标高、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
12.3砌体工程:检查墙身轴线、楼层标高、砂浆配比、预留孔洞位置、尺寸;
12.4钢筋砼工程:检查模板尺寸、标高、支撑预埋件、预留孔等;检查钢筋型号、规格、数量、焊接(锚固)、保护层等;检查砼配合比、外加剂、养护条件等;
12.5设备安装:检查基础处理、管口方位、轴线、垂直度、水平度、主要配合尺寸间隙等;
12.6 管道安装:检查标高、位置、坡度、联结方式等;
12.7预制构件安装;检查构件位置、型号、支撑长度、标高;
12.8电气工程:检查变电、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位置、标高、送电方向、接地保护等;
12.9予检或核定合格,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11篇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制度5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制度(五)
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2篇 工程监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进行程序
1)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如果建设单位委托,规范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
(1)首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
(2)由承包单位分专业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
2)四方研究协商,拟定解决的办法;
3)写出会审纪要,四方签字盖章,归档,作为施工、结算依据;
2、图纸会审内容
1)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是否经过施工图纸审查、建设单位确认盖章;
2)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3)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时间表;
4)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是否执行强制性标准;
5)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图纸之间、平立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6)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7)防火、消防设计是否满足消防局批文要求;
8)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图与结构图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或钢筋的构造要求在图中是否表示清楚。关键部位标高(车道、设备房、管道密集部位),要进行逐项核对。
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10)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图中所要求的条件能否满足;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1)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12)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或相互之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有无碰、撞,安装标高是否合理,与土建 0.00米是否一致;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给排水专业排水管出户标高与结构图(梁)、与室外排水接口标高是否有矛盾,排水条件如何;
15)生活贮水池是否符合卫生防疫站的要求;
16)水表规格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自来水公司的安装要求;
17)电气防雷等图是否齐全,参数选择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第13篇 监理制度: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月报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下,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4、每月5日前必须将上月监理月报送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
5、监理月报的内容按照《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书写。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未及时编制监理月报或编制的监理月报不合格或已编制监理月报但未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给建设单位,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14篇 某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1、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在实施旁站监理工作中,如何确定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结合具体的专业工程而定。是否需要旁站监理,可由业主与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旁站监理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
(1) 监理单位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业主、承包商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2)承包商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部。
(3) 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1) 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承包商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6、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7、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制止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8、旁站监理一般由监理员和专业工程师执行。对于工程施工的关键项目和关键部位,总监理工程师也应行旁站监督检察。
9、旁站监理的主要对象是质量控制点,它涉及重点结构部位,影响质量的关键是工序、操作、施工顺序、技术参数、材料、机械、自然条件、施工环境等。
10、旁站监理的主要方法为目测、量测和抽样试验。因此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中,应做好必要的监测记录,作为质量跟踪档案资料。
11、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应及时通过承建方管理人员或生产指挥人员予以纠正。如发现质量隐患,应按照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2、各项目管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拟订质量控制点,作为实施旁站制度的依据。
13、监理人员因未认真执行旁站监理,导致施工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者,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15篇 工程现场监理开工申请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1 为保证工程连续、均衡施工,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实行开工申请制度.
2 开工申请制度是指承包单位在充分作好施工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书面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由监理单位逐项落实开工条件,并书面批准开工才可动工兴建的一项现场管理制度;
3需要申报申请开工的范围是:
3.1 单位工程的土建项目;
3.2 单位工程的安装项目;
3.3 分包单位独立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
4 开工申请表的内容为: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名称;
工程概(预)算,主要工程量,建筑面积;
安装工程的设备台数、管道长度、自控仪表台(件)、电气台(套)、防腐面积等;
施工准备工作情况(图纸资料、进场人员、施工机具、交底情况、材料准备、设备到货等),开、竣工日期等,并应有承包单位行政、技术负责人签章;
5 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至少一周内向监理单位送达开工申请;监理单位在接到开工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落实开工条件,并予审批。监理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5.1.拟开工工程图纸及后续供图能否保证连续施工,是否已经进行了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2.承包单位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已经审批;承包单位内部技术交底情况如何;
5.3.承包单位现场组织结构能否适应现场管理需要,进场人员数量及工种配备、施工机具型号、台数、状况能否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持证上岗人员有无上岗证;
5.4.工程设备到货是否能够保证连续施工,是否经过开箱检验,材料供应情况及质量状况,保管措施是否健全;
5.5.气候情况及水文地质情况对施工有无影响,应采取的措施是否齐全;
5.6.周围协调配合条件是否具备;
5.7.计划开、竣工日期对总工期有无影响,是否需要作调整;
5.8.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健全等。
6 监理单位在落实开工条件时应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并提请业主作好资金准备和需业主作好的工作。
7 如果开工条件不具备,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尽快完善,业主应尽早提供由其承担的条件,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9 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第16篇 工程监理业务学习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业务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推动监理工作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本监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正总监代表应以身作则,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随时接受公司和业主的监督、考查。
2、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学习本项目工程图纸、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并不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3、监理部每周组织监理人员集中学习一次。
4、正副总监每月组织所有监理人员集中学习一次。
5、每季度各合同组长结合工程监理情况将所属监理人员学习情况总结上报监理部。
6、正副总监每半年结合工地监理情况将各监理人员工作、学习情况总结上报公司。
7、年终由监理部对本年度各监理人员工作、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接受业主的指导评述意见)。根据评议结果予以奖惩。
8、业务学习年终评议结果将作为监理部申报公司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第17篇 工程监理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公司总部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每周上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
2、上班时间:上午为8:30,下午为14:00;
3、下班时间:上午为12:00,下午为18:00;
4、特殊情况需加班,安排轮休。
二、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员工私自离开办公室;
b、未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批假不上班;
d、未向人力资源部按时销假;
e、未向人力资源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三、请假:
1、请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请假不得影响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下,须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
5、请假一周以上,需公司领导批准;
6、假期结束后,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按时销假。
四、配套表格:
1、请假单(总部人员)。
第18篇 工程项目监理月报制度5
工程项目监理月报制度(五)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1日前必须组织/主持编写监理月报,经现场监理组全体人员确认后,打印装订,监理部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公司章。
2、每月3日前必须送达建设单位,以便建设单位了解工程情况。
3、月报内容:
1)本月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结果,完成产值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3)控制工程投资造价情况;
4)重大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
5)人力投入及材料投入情况;
6)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
认为有必要上报的事项与监理建议。
填写注意事项:
按表中要求项目填写、有如实填写、无画斜线,不准漏项;
语言简明、清晰。
第19篇 监理制度: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
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留待图纸会审时提出;
3、设计交底的内容应该有: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施工中有关注意事项;
4、对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由设计单位进行答疑,监理机构及时整理会议决议内容,并形成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必须在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上签字盖章(否则无效),作为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第20篇 监理制度: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在旁站监理方案中,应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依据和旁站人员的职责,并将旁站监理方案抄送给施工单位一份。
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施工属于监理旁站范围的关键工序前24小时,及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按时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应根据旁站监理的内容,作好旁站监理记录,并由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签字。
4、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也不得准许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行为时,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没有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工序及时实施旁站监理,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