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危险源识别与评估:企业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识别潜在的危险源,并对其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2. 监控机制建立:制定详细的监控计划,包括监控频率、方法和责任人,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
3. 隐患排查与整改:设立定期的隐患排查机制,发现隐患后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执行。
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预先制定应急响应计划,以便快速有效地应对。
5.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对危险源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的监控和整改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危险源的管理措施,如化学物质的存储、机械设备的维护等。 -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监控和整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 建立信息报告系统,及时上报危险源变化和隐患情况,确保信息的透明度。 - 对整改措施的跟踪与评估,确保整改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实施奖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规范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遵循以下规范:
- 清晰性:规定应简洁明了,避免含糊不清,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理解并执行。 - 实用性:制度应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具有可操作性。 - 完整性:覆盖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的全过程,无遗漏环节。 - 动态调整:随着企业运营状况和法规要求的变化,制度应及时更新和完善。 - 参与性:鼓励全员参与,确保制度的执行得到广泛支持和认同。
重要性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安全: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
2. 提升效率:通过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减少因事故导致的生产中断。
3. 合规经营:遵守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4. 塑造形象:体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提升公众对企业的好感度。
5. 促进持续改进:通过制度执行,不断优化安全管理,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企业可以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为企业的稳定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范本
第1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范本
一、对氰化钠的监控与管理
1、入库的氰化钠要及时验收清楚,妥善记录签名。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漏,如发现破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厂领导。
2、氞化钠仓库上三锁,由车间、供应部门、保卫科分别负责管理(车间锁匙由药剂班长负责;供应部门锁匙由仓库管理员负责;保卫科由值班经警负责)。
3、氰化钠规定每日早班领用,当班按浓度规定全部配制完。在配制过程中要有三人以上在场并集体签名。
4、配制时搅拌桶的水不得溢出桶外,装药物的桶立即毁坏,药袋立即烧毁。
5、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6、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事故后果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尾矿库的监控与管理
1、成立有尾矿库安全管理委员会。
2、制订有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3、成立有灰岭尾矿库防洪防汛应急民兵抢险队伍。
4、成立有尾矿库巡坝组、专职管理员、巡坝组执行24小时监控巡逻,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处理。
5、尾矿库的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项管理内容,可分为四级,即: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6、尾矿库操作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对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对安全检查出的问题(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原则,积极进行整改。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班组能解决的不推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部。对重大隐患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订出可靠的防范措施,设立标志。
2、加强对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的管理,如变电房、油房、酸碱腐蚀物使用,危房、危险品以及尾矿库等,都要有完整的资料(含历史资料),如设计说明,图纸、投产使用时间,危险区域范围、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大检查及检修情况等。
3、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要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专人管理,严格出入制度和帐目,并配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或警示牌。
4、厂部要组建有兼职救护队。
第2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氰化钠的监控与管理
1、入库的氰化钠要及时验收清楚,妥善记录签名。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漏,如发现破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厂领导。
2、氞化钠仓库上三锁,由车间、供应部门、保卫科分别负责管理(车间锁匙由药剂班长负责;供应部门锁匙由仓库管理员负责;保卫科由值班经警负责)。
3、氰化钠规定每日早班领用,当班按浓度规定全部配制完。在配制过程中要有三人以上在场并集体签名。
4、配制时搅拌桶的水不得溢出桶外,装药物的桶立即毁坏,药袋立即烧毁。
5、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6、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事故后果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尾矿库的监控与管理
1、成立有尾矿库安全管理委员会。
2、制订有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3、成立有灰岭尾矿库防洪防汛应急民兵抢险队伍。
4、成立有尾矿库巡坝组、专职管理员、巡坝组执行24小时监控巡逻,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处理。
5、尾矿库的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项管理内容,可分为四级,即: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6、尾矿库操作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对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对安全检查出的问题(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原则,积极进行整改。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班组能解决的不推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部。对重大隐患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订出可靠的防范措施,设立标志。
2、加强对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的管理,如变电房、油房、酸碱腐蚀物使用,危房、危险品以及尾矿库等,都要有完整的资料(含历史资料),如设计说明,图纸、投产使用时间,危险区域范围、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大检查及检修情况等。
3、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要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专人管理,严格出入制度和帐目,并配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或警示牌。
4、厂部要组建有兼职救护队。
第3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每一季度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对重点部位、岗位等进行重大隐患检查。
二、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个落实”。
三、矿山在检查和主管理部门的检查中一但发现有重大隐患,立即制定隐患整改实施方案。
四、整改方案报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整改内容、措施和目标,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实施整改方案的时间安排及人员组织,相关附件,包括有关专家、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论证意见等。
六、在隐患事故期间制订应急预案,防范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
七、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改检查情况,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八、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报请有关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整改。
九、因被停产、停业整改措施的重大隐患单位,整改完成后,需由履行该隐患整改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隐患所在地人民政府验收合格,予以书面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第4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的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任务的完成,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相关机构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整改。
1、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改的目的,不仅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事故发生,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2、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点)主要有:
露天采矿:坍塌、滑坡、滚石、有害气体、爆炸、火灾、民爆器材库、油库、高压电源、有毒有害化学品,有被机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如爆破作业、边坡作业、车辆行驶、机械运转、高压电器、压力容器、油库油车、高空作业、清仓清库、民爆器材库、起重吊装作业。
3、对危险源(点)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分析:
为对危险源(点)实施有效监控,分厂每月检查两次,工段(班组)每周检查一次,在岗职工做好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价分析,依次分析其发生危险因素、原因及机制;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危险条件的后果,并记录在案。
4、通过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的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公司、分厂、工段(班组)三级控制管理;
b级:较大危险源,由分厂、工段(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工段(班组)控制管理。
5、对每一重大危险源都要有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
6、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各级安全生产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领导,要把其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目标,层层把关,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重大危险源隐患要及时上报,请相关部门评价、确认、帮助制定整改方案。
7、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复查验收。一般性事故隐患由被查单位的工段(班组)限期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应作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由公司分管领导会同分厂领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特重大事故隐患,作出及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并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由公司领导会同生产安全处、设备保全处等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研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验证。
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要有详细记录并登记存档,上报有关部门。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分厂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预案的程序和有效性,进行演练,适时加以修订。
第5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的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任务的完成,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相关机构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整改。
1、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改的目的,不仅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事故发生,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2、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点)主要有:
露天采矿:坍塌、滑坡、滚石、有害气体、爆炸、火灾、民爆器材库、油库、高压电源、有毒有害化学品,有被机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如爆破作业、边坡作业、车辆行驶、机械运转、高压电器、压力容器、油库油车、高空作业、清仓清库、民爆器材库、起重吊装作业。
3、对危险源(点)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分析:
为对危险源(点)实施有效监控,分厂每月检查两次,工段(班组)每周检查一次,在岗职工做好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价分析,依次分析其发生危险因素、原因及机制;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危险条件的后果,并记录在案。
4、通过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的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公司、分厂、工段(班组)三级控制管理;
b级:较大危险源,由分厂、工段(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工段(班组)控制管理。
5、对每一重大危险源都要有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
6、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各级安全生产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领导,要把其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目标,层层把关,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重大危险源隐患要及时上报,请相关部门评价、确认、帮助制定整改方案。
7、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复查验收。一般性事故隐患由被查单位的工段(班组)限期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应作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由公司分管领导会同分厂领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特重大事故隐患,作出及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并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由公司领导会同生产安全处、设备保全处等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研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验证。
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要有详细记录并登记存档,上报有关部门。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分厂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预案的程序和有效性,进行演练,适时加以修订。
第6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每一季度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对重点部位、岗位等进行重大隐患检查。
二、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个落实”。
三、矿山在检查和主管理部门的检查中一但发现有重大隐患,立即制定隐患整改实施方案。
四、整改方案报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整改内容、措施和目标,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实施整改方案的时间安排及人员组织,相关附件,包括有关专家、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论证意见等。
六、在隐患事故期间制订应急预案,防范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
七、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改检查情况,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八、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报请有关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整改。
九、因被停产、停业整改措施的重大隐患单位,整改完成后,需由履行该隐患整改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隐患所在地人民政府验收合格,予以书面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