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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5

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制度

有哪些

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维修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报修流程:学生发现设施损坏后,需通过指定渠道(如app、电话或服务台)提交维修申请。

2. 故障分类:根据设施类型和损坏程度,将故障分为紧急、一般和常规三类。

3. 维修响应时间:对于紧急故障,维修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则在24小时内处理;常规故障则在48小时内完成。

4. 维修记录:每次维修完成后,需详细记录维修内容、耗材使用及维修费用。

内容是什么

维修制度的内容涉及以下几个环节:

1. 维修人员职责:负责定期巡查公寓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保证公寓的正常运行。

2. 材料管理:建立完善的材料库存系统,确保维修所需物资充足且质量可靠。

3. 质量控制:维修后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设施恢复正常功能,并收集学生反馈,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4. 预防性维护:定期对公寓设施进行保养,减少突发故障的发生。

规范

为了确保维修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遵循以下规范:

1. 培训与考核:维修人员应定期接受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2. 透明度:公开维修进度和费用,增强学生的信任感。

3. 服务评价:设立学生评价机制,定期收集反馈,以优化服务流程。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确保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重要性

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维修制度对于保障学生的生活质量和校园安全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及时修复设施,防止安全隐患,还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提升整体住宿环境。良好的维修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后勤部门的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从而实现学生满意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的双赢。

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制度范文

第1篇 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制度

大学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制度

公寓本着为学生主动、热情服务的原则,负责学生公寓水、电等小维修。

1. 各楼门卫设有维修登记表,学生房间需维修到门卫处登记,维修工每天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 维修工要熟悉供水、供电系统,保证学生生活用水、用电安全可靠合理。

3. 协作公寓管理员检查学生违章用水、用电情况,抓好节约工作。

4. 及时完成好公寓内水、电、木维修工作,杜绝跑、冒、漏现象。

5. 对公寓楼内供电系统、供水系统要及时维修。

6. 协助检查施工工程质量并提供技术参考,做好施工上报记录情况。

7. 做好门窗、玻璃、锁、插座齐全完好。需大维修要上报中心并提出整改措施。

8. 学生寝室维修要做到随叫随到。

9. 做好公寓各楼防寒工作。

第2篇 h学生公寓家具物品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的家具由公寓中心统一配备和管理。

(二)每个学生宿舍每两个人配备一张双层床,每室一张桌子,每人一衣物存放处,并配有日光灯、插座等照明、用电设施和电视、电风扇等。

(三)宿舍内门窗、玻璃、桌椅、床橱、水电设施、电风扇等公共设施应爱惜使用、保管,不得私自拆装或挪移。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与所在楼值班室联系报修。宿舍内卫生工具调整宿舍时自行带走。未满使用期限申请更换者,需交费领取。属自然损坏者,可以旧换新。

(四)学生宿舍配备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设施属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转用和损坏。不要私自调换宿舍门锁或另加门锁。

(五)学生宿舍家具的维修,以公寓中心有关人员检查与住宿学生报告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学生签名登记为依据(学生宿舍的门窗、水暖等其他公物、设施维修同此)。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请勿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动、拆装、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如按规定调换宿舍时,书桌、床铺、家具及其它公共设备不能擅自搬迁。如有违反当事人有责任将房间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对丢失、损坏家具和其他公物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学校相关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新生入校时,住宿学生要对所住房间的家具配备情况进行核查,填写“学生宿舍公物设施验收单”,有问题的须在入住本宿舍三天内报本楼楼长;学生毕业时或调整宿舍时,由公寓中心对其所在宿舍的家具进行统一清查,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七)新生宿舍床上用品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配备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以前相关学生宿舍家具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与该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3篇 六安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一)、学生公寓实行规范化管理,学生要求在校住宿必须经学校总务处批准,由宿舍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安排,不得随意变更房间、床位。

(二)、每寝室应有室长一人,室长坚持每天派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做到干净、整齐。严禁门前倒水、门前小便。床铺、壁柜、三角架等对号使用,室内布置简洁、明快、铺盖、鞋子、生活用具、书等摆放整齐有序。

(三)、住校生必须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按时出操,上课时间不得在寝室内逗留。晚上关灯后,在寝室内不得高声喧哗,要保持肃静。

(四)、不准在寝室内说低级下流的话;禁止在寝室内传看淫秽不健康书刊;禁止在寝室内抽烟、喝酒、禁止在寝室及走廊内打球、踢球;禁止攀越栏杆等一切不安全行为。

(五)、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互助;要爱护室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随意增设电线安装电灯、电扇;保持洗漱间的卫生、整洁;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离开寝室后要锁门。

(六)、任何学生家属和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室内留宿。

(七)、住校生必须服从学校值日教师、宿舍管理员以及总务处、政教处的管理教育。遇到治安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值班民警、班主任报告。

第4篇 某学生公寓办公室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是管委会,学习、召_议,开展活动的场所。不得挪作他用,所有委员必须保持办公室内整洁美观。

二、办公室内配置的各类物品为学校共有财务,必须爱护,国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登记。

三、办公室内的钥匙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置安排使用。不得私自配置。如有丢失,应及时反映。如果工作变动,应主动将钥匙返还办公室。

四、宿舍会委员如要使用办公室进行其他活动,必须由办公室申请并登记,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才能使用。活动后应按时做好消毒工作。

五、办公室各类物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如借用需进办公室主任同意并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5篇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第九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2、宿舍楼作息时间:早晨:起床时间,离寝时间。中午:午休时间。下午:休息时间。晚上:熄灯时间。 封楼时间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5、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1)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3)宿舍内禁止赌博,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4)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5)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6、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7、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6)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8、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

(5)、七点半上早读课以后,生活指导对各间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门锁上(确认各室中没有学生后)。至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再把楼道门打开。

(6)、午晚饭饭时间,生活指导应巡查,严防学生赌博破坏公物。上课及自习时,同样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最后把公寓大门锁上,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习期间,生活指导负责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并锁上公寓大门。晚自习后生活指导应亲自对各间宿舍的学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早点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发现无故缺勤者及时跟踪调查,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和班主任。

(8)、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生活指导检查违纪学生并督促学生及时休息。

(9)、生活指导应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门窗、自来水、照明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

(10)、生活指导应检查并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同学的宿舍,一经发现,应勒令即刻离开并进行登记。住宿学生生病时,生活指导应及时处理,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及班主任,病情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疹治。

(11)、生活指导应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比一次,督促评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时整改。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13)、生活指导由政教处、总务处共同管理,并对其工作督促评价。

第6篇 z学生公寓内教室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内教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学生上课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教室仅供学生上课学习用,不得随意在教室组织其它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和所用教室学院及校区公寓办联系,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二、教室内要保持整洁清新,不得乱贴乱画,严禁打闹、大声喧哗。

三、教室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乱接电源、乱扔纸屑、果皮和随地吐痰等。

四、要爱护教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或搬出,对故意损坏公用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处处理。

五、凡在本教室上课的学生,有义务协助做好本教室的管理工作,保持室内卫生,及时打扫卫生和清倒垃圾。

六、值日生及保洁人员,要及时打扫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物见本色,地面保持洁净,无堆放垃圾等。

七、上课结束后,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要关好门窗,及时息灯,检查电源是否断开,锁好教室门,否则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

八、室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否则出现损毁和丢失,后果自负。

九、每位学生都要尊敬老师,相互团结,维护和遵守本教室管理制度。

十、公寓内学生教室使用的黑板擦、粉笔,由所在校区公寓安排专人负责,按学校计划配备,并做好记录。

第7篇 学生公寓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寓中心临时用工人员住宿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房源,确保公寓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住宿规定

1.凡在公寓管理中心工作并住宿的临时用工人员,由公寓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管理;

2.宿舍内不允许私自乱拉电线;

3.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床头灯,严禁在室内吸烟、酗酒;

5.不得在电视机及机架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6.不得留宿异性,不得私自留客住宿;

7.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

8.凡违犯以上7条者,将严格按照《学生公寓管理手册》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9.住宿者每人每月免费供电3.5度、供水2.25立方。超额部分由住宿人分担,电费为0.62元/度,水费为3.00元/方。

二、住宿要求

1.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要随意借给他人;

2.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车内;

3.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丢失责任自负。

第8篇 学生公寓维修服务定期检查制度

1、 供电方面:

对各公寓楼配电室,要求半月检查一次,冬、夏季用电高峰期,每周检查一次。学生房间触电保护器、断路器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公共区域照明灯、楼梯灯、走廊灯、要求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给排水方面:

对公共区域用水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学生宿舍上、下水管道每周检查一次,并采取由学生本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室内家具方面:

对四人间(高档家具)每周巡查一次,八人间家俱每两周巡查一次,对学生报修的室内设施及时解决。

4、 安全设施方面:

对消火栓、应急灯、安全出口灯每周检查一次,公共卫生间、公共楼梯、公共走廊等塑钢门窗每天检查一次,确保楼内不发生被盗事件。

5、 对公寓中心所属楼外的设施,如防盗门、台阶、扶手、落水管道等设施,每周巡查一次。

6、 对楼内屋面及墙皮脱落、污损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着对学校、学生负责的态度,维修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做到“小修不过夜,中修不过24小时,大修制定维修计划,”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学生说明,力求以最快速度给予解决。

第9篇 大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可照明充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学生公寓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公寓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学生公寓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公寓不超过4台,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电脑的使用及收费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学生公寓、严禁公寓内留宿异性。

5.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6.未经许可不准留宿他人。

7.公寓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8.严禁从公寓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9.严禁在公寓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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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校园管理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防范意识。

(1)不准将钥匙交给非本宿舍的人,一旦发现自己钥匙丢失,立即报告,并及时换锁。

(2)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更不准留宿异性。

(3)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

第18条 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除校园广播外,禁止播放高声音响,如工作需要,应先向保卫处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9条 校园内严禁划拳、酗酒、结伙斗殴和流氓活动,违犯者除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外,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20条 校园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学生饲养宠物。未经保卫处批准校园内禁止捕鱼、钓鱼。

第21条 严禁在文体活动中心、阅览室、教室等共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抽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校园内主要通道溜旱冰、滑板。

第22条 进入校园应讲文明、讲礼貌,言谈、穿着要得体,不允许穿拖鞋进入公共教学场所,不允许在校园内赤背裸身。否则,值勤人员有权予以禁止。

第25条 校园内严禁摆摊设点,如属服务于学生的宣传促销活动,必须经过保卫处同意。举办单位应向保卫处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位置举办,以便加强管理。

第26条 晚自习以后,学生无故不得随便进出校门;晚自习下课后半个小时内学生必须离开教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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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 校园内严禁利用钱物刺激等手段打麻将、扑克牌,搞不正当的娱乐活动。

第29条 严禁登录非法网站;禁止传播有害信息;严禁利用电脑进行违法活动,违者除没收设备外,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0条 校内严禁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携带和存放各类枪支、匕首、刮刀等管制刀具,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将由保卫处严肃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37条 不准随便挪动消防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子、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 在校生要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按时到教室上晚自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者均以旷课处理。

第2条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凡迟到、早退三次或一次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上者,均按旷课一课时处理。

第3条 因病请假者,须持医务室证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4条 因事请假者,须本人持请假条到班主任处签署意见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5条 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或系辅导员签字后生效。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6条 各班班长负责班内同学的考勤工作,在进行检查时,由班长出示假条和缺勤人员名单。

第7条 晚自习期间有活动(会议、值班)或到部(系)办公室、阅览室、视听室、微机室、形体室等劳动、学习、训练者,班长要出示名单,由检查人员做好记录,不定时抽查。

第8条 晚自习期间有特殊情况(急事、急病)者,本人要持请假条写出请假申请,由班长交部(系)内值班老师签名,方可生效;如值班老师不在,班长持其请假条交由部(系)学生会纪检部和院纪检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生效。否则按照旷课处理,补假无效。

第9条 晚自习期间参加各类辅导班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系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处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10条 各部(系)纪检部成员在例行检查时,其成员如出现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行为者,由院纪检部负责监督并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11条 学生要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拒绝、阻碍学院管理人员依法或依院规执行公务。

第12条 晚间自习纪律由学生工作处及各部(系)值班老师组织院、部(系)学生会纪检部成员进行检查,每周不定时抽查1-2次。

第13条 晚自习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内聚集打闹或有其它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14条 晚自习期间教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不允许乱串教室,不得下棋、打扑克或有其它与学习无关的行为。

第15条 晚间7:00-7:30收看新闻联播时要保持教室安静,正常学习时间不允许看电视。

第16条 每周考勤结果和晚自习纪律由院学生会纪检部以各部(系)晚自习的出勤率、学生守纪率的形式在学生常规工作简报及量化考评成绩上予以公布。

第17条 无故旷课者或旷课次数累计达到纪律处分者,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第18条 以上条款不尽之处,又属明显违反校规校纪的,参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19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20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z_大学生公寓员工考核制度

大学生公寓员工考核制度

为客观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提高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对员工奖惩的准确性,更好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考核方法

普通员工每月考核一次,管理层每学期考核一次,年终考核普通员工按月累计成绩,管理层按学期累计成绩。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将根据考核的累积成绩奖惩员工。

2、考核内容

考核以员工考核表为依据,内容包括服务意识、仪容仪表、考勤、纪律、责任心;工作态度、管理能力、以身作则、表达能力、团结协作等10个方面。

3、评分比例

每月(或每学期)考核满分为100分。

4、奖惩

1)处罚。普通员工当月考核扣分达40分,从当月工资中扣10―20元;普通员工当月考核得分达90分以上者,奖励10―20元;管理层每学年考核扣分达40分,扣岗位津贴20%。

2)奖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根据每学年考核员工的积累成绩,奖励成绩突出者。

①优秀员工奖。中心根据每学年考核员工的积累成绩奖励突出的优秀员工(比例约占公寓中心人数10%),除通报表扬外,还将给予物质奖励。

②红旗社区奖。中心对成绩较突出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奖牌并给予物质奖励。

考核步骤

1)部门负责人每月对下属员工考核评分,在员工考核记录表上填写考核分并说明扣分或加分的原因。

2)考核员工记录表要每月交给被考核人签名确认。被考核人如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在备注栏中说明。

3)管理层由中心办公室每学期考核并予年终汇总。

第11篇 某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公寓的防火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公寓中心和各校区公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公寓和各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寓各级部门都要层层鉴订防火安全责任状,要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分明。

二、加强宣传,要让全体员工及学生全面了解发生火灾的原因及防火安全知识。遵守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防火安全法规。

三、严禁违章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炒勺、电加热器、电热杯、电褥子、电热棒、电梳子、电吹风、床头灯等电器。

四、严禁乱接电源、电线。

五、严禁超负荷用电、乱安或加粗保险丝。

六、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炉、酒精炉等。

七、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吸烟、乱扔烟头。

八、严禁在寝室内、公寓内或走廊堆放垃圾,防止自然走火。

九、严禁在公寓内及公寓楼外附近焚烧废纸、燃放鞭炮等。

十、各公寓楼消火栓保持完好、灭火器放在方便固定位置,公寓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熟悉位置、数量、会使用。非火情不得使用灭火器。

十一、各校区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员、各公寓和各部门防火责任人要做到日检和随时检查,校区公寓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公寓中心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对于检查出的防火隐患要及时解决。无能力解决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十二、熟悉火警及相关报警值班电话,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

第12篇 _学生公寓作息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为了加强化生学院的学风建设,为了培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为了提高每一位同学的学习效率,做到劳逸结合,特对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说明。

1.检查时间固定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检测人员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长组成;检查对象为化生学院09级和10级全部宿舍;

2.当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后,请各位同学配合检测,出示学生卡,一经发现冒充其他同学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扣个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写请假条(自行准备),假条上必须有家长和辅导员签名。注意:假条的有效期为2天(即下周周二),请假的同学务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销假;

4.当晚个人的请假条不能用晚修请假条代替;

5.以个人为单位,如果违纪一次,将向家长通报情况;如果违纪三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为单位,违纪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电费补助一个月;

6.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通报批评(名单将公布于学院律委公告栏上);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直接记违纪一次。

第13篇 中学学生宿舍公寓公物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宿舍、公寓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楼内所有公共财物,一律实行责任制。楼内公共场所公物由各楼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宿舍内公物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负责。

二、学生宿舍楼内的公物管理遵循谁受益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无论有意或无意损坏,损坏者都须赔偿。

三、 楼内公共场所公物,如有损坏,由当事人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处罚。若责任无法落实,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四、学生宿舍内的公物,包括床、桌、椅 、灯、门、窗、玻璃、柜子、扫除用具等。如有损坏,由当事人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处罚,并按校规校纪处理。若责任无法落实,则由宿舍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五、学生宿舍内所有公物由全体成员共同保管、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损,不得在公物上刻画、涂写、张贴。

六、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无意损坏时,赔偿的款额按被损公物修补材料费及工本费计。需全新撤换的按该项目、类别整体实际价格赔偿。

七、携带公物出门必须经舍务管理人员同意方可。

八、每学期末,由学校总务处会同舍务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公共财物检查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毕业生离校前,由学校相关部门会同管理人员对公物进行统一检查,发现损坏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由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十、学生违反公物管理制度,除按规定处罚外,从所在宿舍纪律考核分中按照相应规定扣分。

附表:__中学财产价格表

名称 门 门锁 窗扇 电棒架 电棒 桌子 插板

价格(元) 350 20 80 50 10 150 10

名称 凳子 水龙头 架子床 防盗网 纱窗 安全通道灯 开关

价格(元) 50 10 400 400 20 50 10

第14篇 学生公寓中心廉政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廉政制度

为了加强中心廉政建设,全心全意为学生生活服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廉政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文件,加强对职工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提高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自觉性,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抵制不良之风。

二、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堵绝漏洞。办事公开化、规范化、民主化、增加透明度。

三、在管理、服务与业务经济往来中,要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不收礼、不吃喝、不索贿受贿,不以任何借口刁难对方。

四、加强材料物品的管理,采购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坚决杜绝以次充好、多作冒算现象。对数量多、金额大材料的采购必须组织专人考察报价,择优选购,并有两人以上经手,采购中任何人不得收取回报。

五、工程、床上用品等合同的签订要由中心集体研究决定,并制定详细条款,有两人以上经手。招标要公开,预决算和验收要有专人负责。

六、收费标准要规范化,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增加、降低和提高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乱罚,严禁收费不开发票或打白条。

七、人事调整、临时工聘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必须经中心研究决定,按规定执行,任何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决定。

八、经费的使用审批、收费、付款和报销必须遵守学校、后勤集团、中心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截支截留。

九、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充分利用资金为学生多办实事,办好事。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作风。

十、经常征求职工和学生意见,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群众、学生的监督,定期检查廉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新风,树正气,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而努力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第15篇 h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

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企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学生公寓门卫制度

1、出入公寓人员凭学生证、校徽、住宿证出入。

2、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来访人员必须在晚上九时半以前离开学生宿舍,否则作私自留宿处理。学生在上课、自习期间概不会客。

3、公寓晚间锁门时间:上课期间23时,周末和假期23:3o时,晚归学生须在门卫登记,说明情况后方可进入。但将影响本班级的文明建设,严重者,将受到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4、对出入公寓的人员所携带的物品,值班人员必须询问和检查。

5、公寓内严禁小商贩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6、在执行上述制度时,遇到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着,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二、学生公寓住宿制度

1、公寓按学生处提供的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名单统一分配学生宿舍。分配时本着年级、系、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划分。

2、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定员居住,任何人不准擅自调换,确需调整,需经公寓批准。根据需要,任何人不难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的宿舍调整。

3、学生在学年开学时一次交足住宿费,并在入学时一次交足设备、设施押金,住宿费、押金按学校制定的标准收取。

4、学生公寓不得留客过夜,一经发现,除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外,并处以罚款和必要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公安部门处理。

5、寒暑假留校的学生需填写《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为确保住宿安全,根据学校的通知精神,学生须进行集中住宿并交纳住宿费,拒绝集中住宿和交纳住宿费的学生,公寓一律不做安排。离校学生应将个人物品(包括被褥等)锁入壁橱,并贴上封条。任何宿舍不准拒绝作为集中住宿的宿舍。未作集中住宿的宿舍应关好门窗,贴上封条,学生不得私自开启,否则视为违纪,处以罚款并做必要的行政处分。

6、毕业生离校须填写离校通知单,经验收设备设施完好,方可离校否则照价赔偿。毕业生滞留宿舍期限原则上以取档案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间住宿按规定收取住宿费,并要求服从公寓统一安排。

三、学生公寓生活秩序制度

1、学生应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在休息时,不得大声喧哗。

2、严禁晚归,晚归者应到门卫登记,对晚归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适当的行政处分,并影响其班级的文明建设。

3、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给予纪律处分。因夜不归宿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4、熄灯就寝后,严禁点蜡,否则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影响其宿舍的文明建设。

5、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尤其禁止男性随意进入女生宿舍。

6、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区举行集体讲演,告示、通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公寓指定或许可的地方,否则将送交保卫处处理。

7、禁止在宿舍楼进行球类等其他体育活动,禁止在学生宿舍区举办舞会。

8、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漫骂、酗酒。打麻将、赌博、聚众起哄、乱涂乱写、张贴不健康的宣传品和通宵电影、录相广告,严禁观看传播_、淫秽的书刊和音象制品。以上情况一经发现,严厉处理。

四、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公寓区公共场所设专人负责清扫;宿舍内卫生由所在宿舍学生负责,床单、被罩等由公寓负责定期换洗。学生宿舍内务整理和评比按照《文明宿舍标准及评比办法》执行。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3、严禁在楼道内或隔窗向外乱扔废物、乱泼脏水,一经发现,扣除所在宿舍文明建设分。室内垃圾应倒入垃圾通道。

4、节约粮食,禁止将剩饭剩菜倒入水池中。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禁止使用电炉以及其他电热器材。违反者,没收器材并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2、注意防火。禁止在公寓内燃火做饭,禁止在公寓内焚烧废纸杂物,违反者

,没收燃具并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3、注意防盗。学生对自己的钱物应妥善保管,出门应关好门窗,将门反锁。门锁损坏,应及时报修。若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公寓,并保护现场,主动提供线索。

4、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钥匙,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公寓。不得私配他人钥匙和砸门撬锁,否则严肃处理。

5、对可疑的陌生人进入公寓要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6、在公寓内不得进行危害学校治安的聚集和宣传活动。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和公寓工作人员有权向保卫处报告并制止该类活动。

六、学生公寓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新生入校时应交一定的设备押金,毕业时视其所用设备设施状况扣退押金。

2、宿舍内设备、设施统一建帐设卡,公用设备设施由室长验收。学生个人使用的由本人负责。调整宿舍时要验收,重新设卡,毕业时经管理员验收后方可离校。

3、宿舍内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如是人为因素丢失损坏(含报修不及时而引起其他损坏)要按价赔偿(包括修理费)。分不清责任时,应由本室全体人员分担赔偿。

4、故意破坏公物者,除给予赔偿外,还将受到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宿舍设备、设施每年接受一次检查。

七、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宿舍用电实行定时供电方法,即冬季:每天下午5:00一晚10:30;夏季:每天下午7:30一晚10:30;春、秋季:每天下午6:00一晚10:30。

2、严禁私接电源,学生宿舍不得使用任何超规定用电设施,因超载烧断保险,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技《安全保卫制度》处理。

3、公寓用水:公寓全天候供水。

4、严禁用长流水洗衣物和其他物品。对浪费水电现象要及时制止。

5、学生应爱护公寓内水电设施、设备,不得破坏和擅自改动,否则,将给予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第16篇 某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主任工作流程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主任工作流程

8:00――8:30

1、传达公司相关会议精神,布置各项工作;

2、咨询与督导早上报平安情况。

8:30――10:30

1、检查生活指导老师、清卫员、大厅服务主管到岗情况与着装情况;

2、了解和听取部主任助理、生活指导老师昨日值班情况的汇报;

3、处理学生和员工反映的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4、检查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卫生和洗衣房的卫生;

5、对各楼层用电情况、消防设施及学生公寓的安全进行检查。

10:30――12:00

1、清卫用品、洗衣房洗涤品及办公室用具的申报与采购;

2、对学生公寓卫生和安全进行例行检查;

3、与其它部门、兄弟院校进行工作联系与沟通。

14:00――16:30

1、各楼层公共区域卫生、安全、消防巡查;

2、员工工作纪律与到岗情况检查;

3、公寓卫生与安全例行抽查;

4、意外情况处理,相关事宜通报;

5、本日工作小结与次日工作相关安排。

第17篇 z学院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住宿的场所,人员高度集中,可燃物品较多,属于学校重要防火部位。特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如下:

一、宿舍内严禁私扯线路、私接灯具和电源插座等,违者罚款50至100元,没收灯具、电线等。

二、宿舍内严禁使用一切电热器具(电炉、电褥、电暖气、电热杯等),违者罚款50元,没收电热器具。

三、宿舍内严禁动用明火(酒精炉、柴油炉、煤气炉等),不准乱烧废纸。违者罚款50元,没收器具。

四、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违者罚款50元,没收危险品。

五、禁止在宿舍内酗酒、吸烟,违者罚款50元。

六、学生都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施,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扑灭初起火灾,会拨打火警“119”。

七、严禁破坏、偷盗消防器材、设施以及在无火情情况动用消防器材、设施。对蓄意破坏、偷盗者以10倍设备价值罚款。

八、违犯以上规定,酿成火灾事故或贻误灭火时机的,视情况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18篇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范例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早上8:00交班,上班的宿务老师必须在8:00之前赶到,对迟到者将减发津贴5元/次。

2、生活老师必须做好自己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垃圾及时清除,寝室内的卫生必须督促学生自己做好。床铺整洁,窗杆上不能挂杂物,窗杆、窗台每周一和周五各打扫一次。地面不能有头发,杂质等小垃圾,凡清洁卫生不合格者将减发津贴5元/次。

3、各楼层的清洁卫生必须在学生走后拉闸门锁好的情况下再做,并且要在黑板上注明当班生活老师的去向,清洁做完后生活老师必须将各寝室的灯关完并且锁好门,在学生回来时再去开门以确保学生的财物的安全与完整。

4、早上、中午、晚上,学生上课之后生活老师必须清场,若有未离寝的学生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或家长。

5、所有学生在上课中途一律不回寝室,若有特殊情况需回寝室,必须持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医务室签字的假条方可进入寝室,生活老师陪同并尽快让其离开。

6、学生回到寝室之后,当班生活老师必须进行巡视,及时制止打牌,打球,违规用电等不良行为,对屡教不改者,白天请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来处理;晚上请找值班干部进行处理。

7、当班的生活老师在上班期间不能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清洁卫生做好的情况下,必须坚守岗位,凡有脱岗的或上班时间睡觉的,将减发津贴20元/次。

8、对所有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登记,必须先登记完再进寝室,男家长严禁进入女生寝室,凡违反此条规定者将对当班生活老师减发津贴5元/次。

9、当班的生活老师必须招呼学生按时就寝,各楼层发生吵闹,生活老师必须进行有效制止,如果发生熄灯后仍在过道内看书、打闹,对当班的生活老师将减发津贴5元/次,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将减发津贴30元/次。

10、当班的生活老师必须以文字的形式向主管汇报当天的突发情况以及未归寝学生情况,对于当天未归寝的学生必须注明寝室号、班级、姓名;对无假条的学生必须逐一打电话进行核实以确定学生去向(对于无法确定去向的学生请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对有假条的学生必须将名单上报。

11、各楼层的水电问题和木工维修问题及时联系学校水电工和木工处理。

12、每天晚上10:00点以前,当班生活老师必须清扫各楼梯责任区的清洁卫生,违者罚款5元/次。

13、每周一早上8:30开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总结,所有生活老师和清洁工都必须参加。迟到者将减发津贴5元/次。

14、所有生活老师都不能私自收受学生财物,学生交纳押金或别的费用请直接上报主管,由主管酌情处理,凡发现生活老师乱收学生钱财的,将减发津贴20-50元。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15、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并服从临时调配。严禁生活老师中有吵架、口角发生,对影响极坏的将减发津贴30元/次直至将其退回公司。对多次违反公司制度,情节严重的也将予以辞退。

第19篇 某学生公寓防盗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防盗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因此,为保证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公寓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管理 。认真做好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不准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寝室。

二、严禁推销人员、小商贩、闲散人员进入公寓内。

三、发现门窗破损、设施不全及时报修,排除隐患,堵塞漏洞。

四、最后离开寝室的学生要关窗、锁门。

五、不准私留外来人员住宿。

六、发现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

七、每位学生要保管好自己寝室钥匙,如发现寝室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换锁。

八、学生不要把寝室当作聚会、聚餐、会客等交际场所。

九、各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巡视,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第20篇 某学生公寓大件物品登记制度

学生公寓大件物品登记制度

为保护好学院固定资产,保护好学生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学生公寓配备的家具搬出公寓。(国资处、学工部、学生寝室调整除外)

二、学生的手提电脑,手机等小件贵重物品,自己当妥善保管。台式电脑出入宿舍必经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认真填写出入卡,并教育学生要妥善保管。

三、学生携带的大件物品要登记,认真填写好大件物品登记册,来访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必须有当事人陪同,可疑物品门卫值班员有权扣留,待事情弄清楚后方可出门。对不听劝阻者报宿管中心或保卫处处理。

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制度汇编(20篇范文)

后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维修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修流程:学生发现设施损坏后,需通过指定渠道(如a、电话或服务台)提交维修申请。2. 故障分类:根据设施类型和损坏程度,将故障分为紧急、一般和常规三类。 3. 维修响应时间:对于紧急故障,维修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则在24小时内处理;常规故障则在48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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