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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1. 设备清单与分类:详细列出所有设施设备,依据其功能、重要性进行分类。
2. 巡检周期与频率: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状况设定定期巡检的时间间隔。
3. 巡检内容与标准:明确每次巡检应检查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4. 巡检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巡检的结果,编制巡检报告。
5. 故障处理与维修:规定故障上报流程和紧急应对措施。
6. 维护保养计划:制定预防性的维护保养策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内容是什么
1. 设备清单与分类:涵盖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安全设施等,如电梯、空调系统、消防设备等,按其重要性和复杂程度划分等级。
2. 巡检周期与频率:关键设备每日一检,一般设备每周或每月一次,季节性设备根据使用情况调整。
3. 巡检内容与标准: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磨损程度、异常噪音等,参照设备手册和行业标准判断是否达标。
4. 巡检记录与报告:使用数字化工具记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定期汇总形成巡检报告。
5. 故障处理与维修:发现异常立即上报,评估影响后采取修复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6. 维护保养计划:结合设备使用情况和制造商建议,制定年度保养计划,预防设备故障。
规范
执行巡检规定制度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 工作人员需接受培训,了解设备操作和巡检方法。 - 巡检过程中确保个人安全,遵守操作规程。 - 保持巡检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篡改或遗漏。 - 对于发现的问题,需及时跟进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故障。 - 定期评估巡检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重要性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制度的实施至关重要,它能够:
1. 提前发现潜在问题,减少突发故障带来的生产中断和经济损失。
2. 保障员工安全,预防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3.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更换成本。
4. 确保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5. 通过持续改进,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制度范文
第1篇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制度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设施设备组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1、巡视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巡视检查管辖下的设备。
2、巡视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时与部门保持联系。
3、巡视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巡查记录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
4、巡视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5、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电度表、水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6、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7、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2篇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生产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生产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生产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冶金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冶金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安全生产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第3篇 工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 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 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 报废
4.7.1 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第4篇 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办法
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
1目的
规范小区内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引用文件
《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和维修组主管负责制定本小区的设施设备巡检计划和巡检路线。
3.2技术性不强、容易发现问题的设施、设备由管理处管理员进行巡检;技术性较强的设备应由维修组维修工进行巡检。
3.3管理处管理员负责每日对门禁系统、楼道、楼道灯、大堂灯具、园区道路、公共标识进行一次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4维修组维修工负责对电梯、锅炉、冷机、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设备、设施、集水坑潜水泵、给排水主要管道阀门、园区灯具、地下车库灯具、锅炉等进行巡查,并负责对水、电、煤气总表进行抄录。巡查中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如故障较大则报告维修组主管,由主管安排维修。
4操作规范
4.1巡检标准和方法
4.1.1门禁系统
门禁系统的要求:
a) 门锁开关灵活;
b) 屏幕显示正常;
c) 外表清洁无污物 (检查方法:开关试验、观察)。
4.1.2楼道:墙面、楼梯、电梯前室无明显破损或污渍;各管垄井门正常关闭。4.1.3楼道灯、大堂灯具
楼道灯、大堂灯具灯要求:
a)感应开关或手动开关启动正常;
b)灯具启动正常,照明无故障(检查方法:逐一开启)。
4.1.4园区道路:地砖、墙砖无松动、脱落,破损面积不超过本身面积的四分之一;排水设施不堵塞;铁质栏杆、路灯杆无锈蚀(检查方法:观察)。
4.1.5公共标识:无损坏、缺失(检查方法:观察)。
4.1.6游泳池设备、设施
游泳池设备、设施的要求:
a) 管道、阀门没有渗漏水(检查方法:观察);
b)泵房集水坑潜水泵能正常启动(检查方法:同集水坑潜水泵);
c)游泳池的拉手、爬梯没有松动(检查方法:用手拉拽)。
4.1.7集水坑潜水泵
集水坑潜水泵要求:
a)水泵手动、自动启动装置正常(检查方法:调至手动模式进行启动);
b)水泵处于自动运行状态(检查方法:看指示灯);
c)浮子位置正常(检查方法:观察);
d)电控柜门关闭(检查方法:观察)。
4.1.8给排水管道、阀门:主要给水管道和阀门没有漏水现象,主要阀门的开关与标识相符合(检查方法:观察;如发现主要阀门的开关与标识不符,则应在调整前向主管确认)。
4.1.9园区灯具:照明正常,灯罩无破损,灯杆直立无锈迹(检查方法:观察)。
4.1.10地下车库灯具:照明正常,灯罩无破损;配电箱门紧闭(检查方法:逐一启动、观察)。
4.2人员及路线安排
4.2.1管理处主任和维修组主管负责指定巡检计划和巡检路线,安排管理员和维修工对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4.2.2管理员每日应对本人责任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至少巡检一次。
4.2.3维修工巡查工作
维修工巡查工作可参照如下安排,巡检次数不得少于以下要求:
a) 上午9时~12时,维修工一人,对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设备、设施、集水坑潜水泵、给排水主要管道阀门做一次巡查;
b) 下午4时~5时,维修工一人,对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查;并于5时左右对总水表、总电表、锅炉煤气表进行抄录;
c) 晚8时~10时夜班维修工对园区灯具、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检。
4.2.4以上巡检工作记录于《公共区域日常巡查表》、《水泵、水池巡检记录》、《日常巡查签到表》中。其中《日常巡查签到表》粘贴于电梯机房、集水坑潜水泵、游泳池泵房、水泵房中,由巡检人员在巡检工作中签到并做相应记录。
4.3电梯的日常巡检见《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4.4配电房的日常巡检见《配电房管理制度》。
4.5发电机的日常巡检见《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4.6卫生天线设备的日常巡检见《卫星天线设备管理制度》。
4.7冷机的日常巡检见《冷机房管理制度》。
4.8空调系统的日常巡检见《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4.9锅炉系统的日常巡检见《锅炉房管理制度》
4.10水泵房的巡查见《水泵房管理制度》
5相关文件
《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配电房管理制度》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卫星天线机房管理制度》
《冷机房管理制度》
《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锅炉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管理制度》
6记录
《公共区域日常巡查表》
《水泵、水池巡检记录》
《电梯日常巡检项目表》
《能耗日、月报表》
第5篇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一、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三、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6篇 设施设备卫生制度
1、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
2、餐具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3、灶台清洁,炊具及时洗刷,要求木见本色、铁器发亮。
4、所有机械工作完毕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冰箱、冰柜、保洁柜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定期除霜,擦洗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6、水池清洁,菜、肉、餐具分池洗;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7、门窗防蝇、防尘、防鼠。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第7篇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是指具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和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设备设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家具行业的标准,结合本公司容易发生或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因素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较大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规定的范围
1、有发生爆炸危险的场所
2、有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3、有发生触电危险的场所
4、有因专用机动车伤害危险的场所
5、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场所
6、有腐蚀、中毒的场所
7、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8、有其他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
二、安全生产规定的制度
1、明确责任及分工
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较大危险场所特别制定的范围,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较大危险因素场所有哪些具体什么位置造成的伤害程度。
2、规范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
根据危险作业场所情况,制定较大规范的操作规程,确保该场所不发生安全危险事故。
3、明确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确实可行的科学的防范措施,以保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8篇 会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休闲会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员工必须掌握本部门所有设施设备所处的位置及性能。
2.属部门管辖的,每天必须检查其完好度,保证其正常运转及使用。
3.各部门主管领导要经常巡视部门内所有设备的工作运转,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4.须调节或维修、养护的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检查出或员工上报后要马上通知维修部门。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尽可能的延长其使用寿命。
6.不得随意拆卸机器设备或更改其工作程序、添加设置各种软硬件等,计算机类不准随意更改程序或用于工作外的其它用途,以免感染病毒。
7.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常识,以安全操作为第一前提,以爱惜使用为基本要求。
第9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
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臵、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臵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臵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臵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 或者12v 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竣工验收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臵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第10篇 j驾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证教学训练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1、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理论教师和教练场等。
2、教学设备由设备科负责建立教学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
3、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备进行认真调试,保证教学过程的需要。
4、教学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重要的教学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6、建立教学设备使用卡,按教学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备、仪器的损坏。
7、教学设备的维修、日常维护由设备使用人负责。
8、计算机、投影仪等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9、每半年对教学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教学设备的更新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11、教练车和理论教室附属设备,包括桌椅和交通信号,训练场地的桩杆及场地环境的管理。
12、教学设备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公司按其他规定处理。
第11篇 施工现场防护用品、设备设施安全验收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范围
1.1安全防护设施
① 脚手架类设施:马道、落地式脚手架、(集)卸料平台、附着升降式脚手架(爬架)、挂架、插口架子、挑架、满堂红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组合脚手架活动平台)、外电线路防护架
② 洞口类防护设施: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及管道井、烟道防护(含电梯井内水平安全网支搭)、楼梯口防护、(建筑物进出通道、外用电梯首层进出通道、物料提升机首层进出通道)通道口防护、竖向孔洞口(孔洞底边距地小于一米)防护
③ 临边类防护设施:基坑(沟、槽)临边防护、阳台周边防护、框架结构周边防护、(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防护、屋面临边防护、楼梯临边防护(含回转楼梯井水平安全网支搭)、脚手架操作层防护
④ 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防护、楼外侧安全平网支设、交叉作业防护、爬梯搭设、室外电箱、电焊机防护棚、卷扬机操作棚、模板工程验收
1.2临电设施: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敷设、室内配线、配电箱内设备安装、接地接零、电气防护、照明装置
1.3机械设备、设施
① 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
② 中小型机械:混凝土搅拌机(站)、砂浆搅拌机、砼输送泵、木工园锯、木工平刨、钢筋切断机、冷拉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卷扬机、电焊机、水泵、空压机、套丝机、振动棒、砂轮切割机、水磨石机、弯管机、打夯机、手持电动工具等
1.4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2.验收的组织及要求
2.1脚手架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需在自检、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上一级安全部门、技术部门、项目安全员、工长及搭设班组、使用班组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架体的扣件扭力矩进行测试。挂架、爬架验收等还应有产权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爬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次升、降后组织验收。
2.2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应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完毕须经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按当地政府要求的验收表格验收合格或报请地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机械验收按jgj33-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
2.3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安装完毕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井字架、龙门架做为物料提升机的检验项目一并进行验收。
2.4塔吊、电梯
①塔吊、电梯平面布置图
②设备租赁资质、安拆资质、租赁设备明细表、设备单台编号、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
③审批的安拆方案;
④群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⑤基础施工验收资料;
⑥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⑦操作、信号指挥、安拆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
⑧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⑨自检验收资料、《安全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合格证》;
⑽总包分包共同对机组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⑾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⑿租赁合同。
2.5物料提升机
①租赁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②审批的安拆方案;
③基础施工验收资料
④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⑤安拆人员、卷扬司机操作证复印件
⑥自检验收资料
⑦总包分包共同对机组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⑧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⑨租赁合同
2.6电动吊蓝
①设备租赁资质、租赁设备明细表、设备单台编号、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②审批的安拆方案;
③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④安全锁有效检验标定
⑤自检验收资料
⑥使用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
⑦总包分包对使用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⑧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⑨租赁合同
2.7洞口类防护设施、临边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以每层为一个验收单元,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生产经理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有项目生产经理、主管工长、项目安全员、搭设班组长等参加验收。
2.8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有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项目安全员、搭设班组长等参加验收。首层大模板工作平台防护由项目报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首层以上由项目经理部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后实施。临电设施安装完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项目安全员、临电负责人和安装人等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验收。
2.10中小型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分包队伍自有施工机械、机具,进场后必须办理安全技术性能安装验收手续,由项目经理部各施工段主管工长、项目机械员、项目安全员、机械出租单位、机械使用单位及机械操作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2.11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报项目安全保证部备案,当发现有疑问时,由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认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2.12因故停工、停产,恢复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重新组织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
2.13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高大防护设施必须按变更后的方案重新组织验收。
2.14专业分包、甲分包进场正式施工前,该施工段主管工长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与专业分包、甲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安全员,共同办理专业分包、甲分包所属施工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
2.15参加各项验收的人员必须在各类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主持人要在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意见,否则验收无效。
2.16各级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把住关口,严格按国家标准、规定、规范和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验收,要做到数据量化,填写齐全,合格的予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不得投入使用。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经理部要责成有关人员尽快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合格,各类设备设施验收资料分类编号归档备查。
3.各分包单位负责所在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管理与日常维护。
4.各级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工长应督促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各级安全人员对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证。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隐患整改的单位,按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第12篇 星河国际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星河国际物业设备、设施管理
1、任务
工程部是实施小区工程管理,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工程部的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它是为用户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的基础保证和坚强后盾,是反映小区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标志。
2、工程部的职责范围:
a.负责小区电力系统、电讯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b.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c.负责用户室内二次装修的申批、监管。
d.负责对用户室内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e.负责小区外判工程的监管工作。
3、设备管理
a.设备的检查保养分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按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定保养计划实施。
b.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领班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c.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
d.小修项目如一般的零部件修补或更换,由熟练技工负责;中修项目如较重要又有一定工艺难度的零部件检修或更换,由领班负责;大修项目如关健主件检修或更换,由工程主管负责。
e.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小修项目由领班检查验收;中修项目由工程主管监管、验收;大修项目由经理监督、验收。
4、管理规定
4.1值班规定
a.值班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b.值班员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c.值班员必须服从当值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主管的工作指令。
d.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作。
e.值班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f.值班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g.值班员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h.值班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4.2巡检规定
a.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辖下的设备。
b.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
c.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记录。
d.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e.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f.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湿度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g.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湿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h.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机房管理
设备机房有二大类型。一类是生产机房如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等;另一类是监控管理中心如消防控制中心、紧急广播控制室、电讯机房、楼宇自动化管理中心等。前者是生产重地,后者是机要重地。
a.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b.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c.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d.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e.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该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f.未经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指导。
g.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消防中心、变配电房、电讯机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主管或领导。
h.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i.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j.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k.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l.严禁在机房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之外的软件,无书面指令不得更改工作程序或改动任何数据。
6、承包商监督
a.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凡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合格营业执照的保养维修商或承造商,均不与之进行业务洽谈。
b.在选定承包商的过程中,编写《报价分析表》以建议最佳承包商人选。
c.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蓝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d.应指定专人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做好承包商到场作业记录。
e.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f.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g.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h.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i.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检查核对,双方填写《工程验收报告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7、维修管理
7.1维修承诺
a.住户室内停电和漏水之类紧急事件保证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b.住户室内一般维修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用电话通知住户,另约上门维修时间。
c.住户室内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d.公共区域影响大楼形象的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e.公共区域的大修三天内完成率在95%以上。
7.2维修工作验收及统计
a.用户室内部分由住户验收。维修单上有专门的栏目,请用户对维修工作的及时率、服务态度、服务技术提出意见,以便维修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b.公共区域由客务部主管验收,10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的维修,由管理处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共同验收;
c.维修工作完成后,将维修单交班长确认签名后存档,并输入电脑。
d.每月的工程维修情况及材料消耗在下月5日前报管理处。
7.3设立工程仓库及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a.设立工程仓库,建立仓库管理制度。
第13篇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制度
1、 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2009.05.01实施)》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00.10.01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04.09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1.15实施)》
4.职责
4.1 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 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 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5、 管理程序
5.1 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 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 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 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 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 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锅炉房及操作规定
⑴ 锅炉、压力容器运行间,应有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⑵ 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⑶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办事,运行记录详实、认真,并妥善保管,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⑷ 操作运行人员要勤看、勤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⑸ 工作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⑹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操作运行人员发现安全附件损失,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及时更换。
5.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技术资料齐全。
5.2.2本体外现检查;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5.2.3安全附件;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5.2.4 疏水器、排污(水)阀无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2.5 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5.2.5工业管道
5.2.5.1 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
5.2.5.2 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5.2.5.3 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漏(3点/1ooom),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
5.2.5.4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2.6工业气瓶
5.2.6.1 气瓶状况
⑴ 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⑵ 外观无缺陷及腐蚀;
⑶ 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
⑷ 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5.2.6.2 储存要求
⑴ 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⑵ 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
⑶ 标记明显,间距合理;空、实瓶的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⑷ 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5.2.6.3 安全使用
⑴ 防倾倒措施可靠;
⑵ 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瓶库。
⑶ 与明火间距符合规定;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米,气瓶壁温应小于60℃。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5.3 起重机械(电梯、电动葫芦)安全要求
5.3.1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等应符合国标规定
5.3.2滑轮与护罩完好,转动灵活
5.3.3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5.3.4制动器工作可靠,磨损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5.3.5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
5.3.6 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档器等停车保护装置使用有效
5.3.7 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设施符合规定
5.3.8 pe连接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
5.3.9 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
5.3.10 露天起重机的防雨罩、夹轨钳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
5.3.11 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3.12 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状态完好
5.4 厂内机动车辆
5.4.1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有关技术资料及档案齐全,且定期检验。
5.4.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5.4.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5.4.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5.4.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
5.4.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5.4.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5.5 安全管理
5.5.1特种设备(工业气瓶有供气单位定期检测外)均应按规定建立台帐,法定资质单位定期检测。保存检测报告。
5.5.2 设备应进行定期自检记录。
5.5.3 设备改造或大修理应存入设备档案。
5.5.4 设备发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应有记录。
6.考核
按设备管理考核办法或《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7.记录
8.附 则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14篇 工贸公司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门
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采购管理。
3.3 安全管理部门门
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
3.4 各部门、车间及使用人员
保障在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四、工作程序
4.1设备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4.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将设备的各项资料归档,根据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内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4.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4.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4.4.2.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4.2.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4.2.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4.2.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5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4.5.1生技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4.5.2每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4.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5.4设备大修后,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操作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4.6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4.6.1.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4.6.1.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4.6.1.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4.6.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2.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4.6.2.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4.6.2.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6.2.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4.7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4.7.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4.7.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4.7.1.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4.7.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7.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4.7.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4.7.2. 设备报废手续
4.7.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4.7.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4.7.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4.7.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4.7.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8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15篇 精品资源-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控测器灵敏度每月抽检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三年清洗一次。
2、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抽检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
3、末端放水每月抽捡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
4、每月对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况检查一次。
5、喷淋泵、水幕泵、消火栓泵及稳压泵每月启动调试一次。
6、每月对市场送风、排烟系统测试一次。
7、每月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检查一次。
8、市场消火栓每半年检测和保养一次,每半年对阀门及接口处上油保养一次。
9、对检测情况进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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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 烧结厂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烧结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烧结厂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一、职责
1、机动科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机动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监督科、机动科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时,由机动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仓领导批示,报批后办理报废。
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公司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第17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护制度
(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转。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前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
(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第18篇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饭店、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配电室(间),餐饮操作间,烟道、炊事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
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
2、配电室(间),电梯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乘梯须知等。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电气安装必需段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检查,必要时有专人看管。
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7、电梯等特种设备除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查,定期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第19篇 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 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三会”,即会操作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 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且能熟练操作使用。
四、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保证设施、设备上的各种仪表、液位计、安全阀等器具的准确完好,损坏的器具禁止使用,并应及时更换,保证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检查设备配备的辅助器材,使之达到完好状态,以备急用。
第20篇 设备、设施、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货物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 设备设施选购
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 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 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