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者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制度范文

隐患排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7

隐患排查制度

有哪些

隐患排查制度

企业的安全运营离不开隐患排查制度的实施。这种制度旨在识别并消除可能导致事故的潜在风险,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常见的隐患排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安全检查:企业应设定定期进行全厂安全检查的时间表,涵盖生产设备、作业环境、消防设施等方面。

2.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报告他们在工作中发现的任何不安全状况,建立匿名举报机制,增强全员参与感。

3. 危险源辨识:识别并评估可能产生危害的源头,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组织的应急反应能力。

5.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内容是什么

隐患排查制度的内容

隐患排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步骤:

1. 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范围、频率、方法和责任人。

2. 实施排查:由专业人员或指定团队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

3. 问题分析: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确定其可能造成的风险等级。

4. 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每个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设定完成期限。

5. 跟踪整改:监督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6. 评估效果:对整改后的效果进行评估,验证隐患是否已消除。

规范

隐患排查制度的规范

一个有效的隐患排查制度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化:将隐患排查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形成制度化的流程。

2. 标准化:制定统一的检查标准和评估体系,保证公平公正。

3. 可追溯性:记录所有的排查结果和整改过程,便于追踪和复查。

4. 持续改进:根据排查结果不断优化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水平。

重要性

隐患排查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

1. 预防事故发生:通过提前发现并消除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保障员工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3.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展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公众信任度。

4. 减少经济损失:防止因事故导致的停机、赔偿等经济损失。

隐患排查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的重视和持续投入,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隐患排查制度范文

第1篇 隐患排查制度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义务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部门和所在车间部室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从危险品入厂、储存、使用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排查依据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

第六条公司应当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七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按照事故隐患整改“四定”原则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 公司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车间部室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2篇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安全管理由控制事故向控制隐患转变,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厂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

副组 长:副厂长

成员:副总工程师、各生产单位及各职能科室行政正职。

厂属各单位必须成立隐患排查整改领导组,明确职责,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和上报工作程序,并监督落实。

二、职责划分

(一)我厂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控制、治理负全面责任。

(二)厂分管副职是我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落实。

(三)各级安全生产业务部门对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预防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项目计划、工程设计、资金安排、材料和设备供应及隐患整改、验收、考核等工作。厂主管部门负责所有隐患排查、整改与防范措施落实与防范措施落实的监督工作。

(四)厂属各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机构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规定进行汇总上报,厂主管部门负责向公司安全技术部上报。

三、安全隐患的分级

(一)按安全隐患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重大事故隐患,难度大,厂解决不了的,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重大事故隐患,难度较大,科、车间、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解决的隐患。

c级:一般事故隐患,难度不大,由科、车间、班组解决的隐患。

(二)按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

四、安全隐患认定

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上的缺陷。

具体见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内容(后附)。

五、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安全隐患的搜集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控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厂必须进行安全隐患的搜集。

收集渠道主要包括:信息卡、逐级汇报、班评估、各级各类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搜集现场作业生产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的整理

1、搜集安全隐患后,由厂主管部门负责整理,建档登记,实行微机管理,做到警示提示。

2、对搜集到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级别、类型进行分级分类,安技科将c级隐患以“三定”方式及时反馈给车间;将a、b级隐患汇总后及时反馈给单位行政正职,行政正职牵头组织领导组成员进行及时排查、辨识。

3、所有经过识别、筛选、认定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

(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1、c级安全隐患填写“安全隐患处理三定表”或下达“安全隐患处理通知书”,由车间、班组干部负责组织立即处理,厂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并备案。

2、b级安全隐患必须填写b级安全隐患报告书,经车间、班组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厂分管副职或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定,厂主管部门登记建档。由行政正职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隐患排查整改会议,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整改单位和负责人,限期整改。对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b级隐患,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3、a级安全隐患报送厂行政正职,经其认定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技术部。

(四)、事故安全隐患排查例会

1、由行政正职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例会。

2、发现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时,行政正职必须及时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例会,根据隐患程度进行分级分类,制定防范措施,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3、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进行逐条排查确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工程项目和资金、整改单位和负责人。

4、安技科必须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

(五) 安全隐患的复查

l、c级隐患由厂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三定”要求进行复查。

2、b级隐患由隐患排查领导组分管牵头,组织职能科室人员,严格按照“三定”要求进行复查。

3、a级隐患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4、厂主管部门要对复查结果及时进行登记汇总。

(六) 安全隐患的消项

安全隐患消项是与隐患搜集相对的一项工作,是消除隐患之后,将隐患项目从隐患管理台账上消除的过程。

1、对b、c级隐患已整改的,在厂召开的隐患排查会上履行消项手续,未整改的要查找原因,重新履行排查手续,并制定安全措施。

(七) 安全隐患的上报

1、报告时间:主管部门必须在每月30日前将厂存在的a、b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c级隐患的条数报公司。

2、报告形式和内容:c级隐患报告排查整改条数,a、b级隐患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包括隐患内容、危害程度、整改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工程项目、资金落实、整改单位、时间和负责人等情况。

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考核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定,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采取预防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厂隐患排查领导组要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考核。

(一)对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组织得力,排查严细,整改到位,上报及时、准确,工作认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利,措施未落实的要追究责任,并处罚责任人200元。

(三)对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上报未上报,应发现未发现,厂检查发现的每条处罚50元。

(四)对违反厂《安全监察处罚条例》的隐患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3篇 化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2、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3、事故隐患的范围

3.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3.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3.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3.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3.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3.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3.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3.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4、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5、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6、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7、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8、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发生事故时易引发严重的事故后果,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因此,出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解决、消除。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事故隐患。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事故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为法定代表人。

3、参与经营活动的有关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与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如出现违章、违规、未履行自己职责的行为,应立即禁止、处理。

4、如发现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销售旺季的临时聘用人员)参与烟花爆竹经营,应立即制止,及时进行培训;同时,如发现接触烟花爆竹人员过度疲劳、精神压力过大时,也应立即停止其任何作业。

5、保管员、守护员、安全管理人员、烟花爆竹配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无证或未及时参加继续教育时,应与培训单位联系及时培训、取证。

6、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安全设施(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泵、水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水池等)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失效、损坏、遗失时,应及时报修,应在2~3天内保证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有效状态。

7、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围墙等出现问题,或库区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安全距离不够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8、隐患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5篇 煤矿隐患排查制度

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 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加强安全调度管理,特作如下规定,望 认真执行。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隐患排查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区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1、矿长对全矿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 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3、各业务科室的科长(主任)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 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安监科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5、各工区的区长、班长,对本单位管辖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a、b、c 三级。

a 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 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 级:难度较小,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 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三、隐患的查出与收集、确认与上报、处理

(一)隐患的查出与收集

1、集团公司和矿各种检查中查出的隐患;2、各业务科室月度、季度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

3、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

4、安全质量安监员汇报的隐患;

5、职工举报的隐患。

安全科每天对业务科室上报的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下发通知单定期整改、反馈、验收。

(二)隐患的确认与上报

1、各单位均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从隐患的收集、筛选、确认、上报,到隐患 的跟踪排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办法,使隐患在闭路循环中运作。

2、井上下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 a、b 级隐患按专业报对口业 务科室。各业务科室经过确认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安全科信息站。

3、基层各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深入发动群众,认真查找和排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现场发现的 a、b 级隐患要及时分别上报安全科和分管业务科室,对查出的 c 级隐患要全力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对业务科室下发的有关隐患方面的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时间向职工宣传贯彻,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保互保意识。

4、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要层层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管理网络和奖罚制度,并责任到人,从上到下,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和排查隐患的浓郁氛围,把超前防范渗透于安全生产全过程。

5、各单位不仅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体系管理,而且要作为安全调度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

6、各业务科室负责将本月本系统范围内 a、b 级隐患整改情况,c 级严重隐患的整改条数,以及本系统范围内新增的 a、b 级隐患,按排查表的内容要求填好并附总结于每月 24 日报安全科,安监科将各业务部门上报的 a、 b 级隐患整改情况,严重 c 级隐患整改条数,以及各系统范围内新增的 a、b 级隐患 在隐患排查会上进一步确认,汇总后附总结(汇报上月隐患排查情况,包括 a、b 级 处理条数,c 级查处条数及 c 级严重条数)和本月上报隐患情况(包括新增 a、b 级 隐患)每月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7、矿每月 7 日由安全矿长组织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在安监科和各业务科室初步确认的基础上,对 a、b 级隐患作进一 步的确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

8、每旬各相关科室将在隐患排查会上确认的 a、b 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新增 a、 b 级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科。各业务科 室往对口处室与安全科上报的隐患应一致,出现一处不一致扣单位 200 元。

9、各单位、各专业的c级隐患都要列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每旬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每条隐患进行一次专门的研究治理,责任到人,督促整 改,对越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对牵头科室负责人处以每条 100-200 元罚款,对隐患排查负责人处以每条 50-100 元罚款。

10、安监科要及时接受、筛选、处理、反馈各种隐患信息。对查处的 c级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并要以隐患通知书的形式 及时通知有关区队,由小班安检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待隐患处理完后,由区队负责人签字,将通知书返回安全科。

第6篇 煤矿隐患排查月检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矿每月必须对井上下各系统、相关软件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排查。

3、矿月检参与人员:矿长、副矿长、技术员、大班长、安瓦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检查范围及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各工种软件,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2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3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具体,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全员参加的安全管理网络。

○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

4、确工作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压力层层传递原则,各负其责,根据隐患类别,落实专项资金逐条整改,限期整改隐患实行专人负责,随时跟踪督促,保证整改效果及进度。

5、于处理隐患,应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6、矿每月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7、月底,煤矿应召开隐患整改分析会议,及时总结隐患整改的过程中难点问题,整改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对当月隐患整改先进工作人员进行表扬,整改成绩差者给予处罚或批评。

第7篇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公司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财务人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讨论决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到位,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落到实处。

特制定本制度:

1、从安全费用中划拨30%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2、财务科应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3、有关部门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4、对重大隐患整改所需的资金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

5、公司财务科应对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进行统计、汇总.

第8篇 某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第四条 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 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 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 安全检查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第六条 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1次。排查结果报告县煤炭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第七条 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 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1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 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第八条 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第九条 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班组立即解决。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

第十三条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贯彻本制度,煤矿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和标准,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第9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隐患整改与安全检查紧密相关,是消除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促进安全生产的一种手段,是实现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必经途径,最终达到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消除事故隐患的关键是及时整改,为使隐患整改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华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仓库管理及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隐患的定性及分类

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定义为: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及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事故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人的不安全行为

2、 物的不稳定状态

3、 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 根据公司的生产规模和生产特点,将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分为三类,即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一般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根据我公司施工实际情况,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施工前没有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完善,交底不全面;

2、现场人员未按照公司规定佩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3、在已通车的路面或人流较为密集区域施工未设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4、工作坑、沟槽等安全维护及警示措施不到位;

5、钢管除锈不符合标准,表面存在锈迹;

6、管沟超深开挖,警示带及示踪线铺设位置不合理;

7、现场管材、管件堆放不符合要求,且未设置保护措施;

8、氧气瓶与乙炔瓶摆放随意、无防护措施,间距小于5m

9、损坏其他专业管道,未及时进行修复;

10、施工现场追逐打闹,杂物乱扔;

11、宿舍、仓库内消防设施不满足规范要求;

(二)、较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根据我公司施工实际情况,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及安全监护措施不到位,未按照公司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绳捆系不牢固;

2、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破损现象仍继续使用;

3、新进员工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进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4、现场机具、设备传动部位及锋利部位未设置应有的防护措施,现场机具材料等破损且未及时修复;

5、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具设备;

6、高危作业工序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和监护措施;

7、使用已淘汰的工艺及设备,使用过期或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施工材料;

8、夜间施工未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8、宿舍、仓库内安全用电防护措施不到位;

9、宿舍内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

10、一般事故隐患分类中经过整改,未整改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升级为较大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根据公司施工实际情况,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高危作业工序未经过审批擅自进行施工作业,未按照操作规程及方案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没有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3、违章操作、野蛮施工,无视公司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4、野蛮施工,有意隐瞒施工质量问题;

5、恶劣天气、环境等不符合施工条件的情况下擅自进场施工作业的现象;

6、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瞒报或未及时上报;

7、员工思想不稳定,存在极端思想;

8、对公司工程进行违法分包、转包;

9、员工宿舍及公司餐厅钢瓶阀门和燃气阀门未及时关闭,导致燃气泄漏;

10、较大事故隐患分类中经过整改,未整改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升级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章隐患排查

第六条 隐患排查根据公司《检查管理制度》制定,包括公司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前检查、周末值班及各项安全活动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第四章隐患整改

第七条 隐患整改的“四定”原则:定责任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验收人员。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或某些现实原因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隐患,应认真分析研究,订出计划,按期解决,务必使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第八条 一般事故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由各施工班组项目管理员监督整改情况并填写整改通知书中复查情况一栏。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通知项目管理员现场监督整改情况。

第九条 较大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对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同时尽快组织人员、设备、物资等进行整改,并通知项目管理员监督整改情况,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中复查情况一栏。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组织人员消除隐患,可调动公司其他力量进行消除隐患工作。此类隐患一经发现应立即要求施工人员撤离,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至公司负责人。

第五章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建档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到公司平稳有序的安全生产形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概率较大,危害性较强。因此,公司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由安监部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一),形成专项台账,跟踪做好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 针对一时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要根据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班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凡发现隐患,没有及时落实整改,又未及时报告领导而造成事故的,按责任事故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安监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及最终解释。

第10篇 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防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根据《常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为确保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常村煤矿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防冲矿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防冲副总 防冲科长

成 员:防冲科副科长、防冲科技术员及基层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冲科,防冲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的防冲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防冲专项措施的编制及井下冲击地压工作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全矿防冲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组织制定防冲系统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防冲系统旬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每旬定期组织实施全矿井防冲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治理信息档案,对全矿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防冲矿长为防冲系统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防冲副总、防冲科长、基层单位负责人负责本系统每旬、每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整改落实隐患。

①建立健全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②制定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③制订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④按时报告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防冲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是防冲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②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并对防冲系统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提出主导意见。

③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组织有关人员按“五定”原则制定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④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现场对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作业地点责令其停产整顿。

⑤监督防冲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⑥监督防冲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及资金的落实情况,督促矿保证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⑦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⑧参与全矿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⑨根据矿长安排协查举报的事故隐患。

2、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防冲科及防冲队的领导,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②对防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③协助防冲矿长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防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④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对防冲系统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⑤督促落实防冲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按照防冲设计、防冲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⑥协助矿长进行防冲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⑦负责根据矿长、党委书记及防冲矿长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对防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⑧参与防冲系统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3、防冲副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防冲科、防冲队及冲击地压区域施工单位的领导,落实好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②对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③协助防冲矿长、总工程师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防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④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排查出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⑤督促落实防冲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按照防冲设计、防冲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⑥协助矿长进行防冲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⑦负责根据矿长、党委书记及防冲矿长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并对防冲系统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⑧参与防冲系统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4、防冲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是矿井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部门。

②负责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③配合防冲副总组织防冲事故隐患排查,并形成纪要。

④制定落实防冲系统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⑤及时将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并及时上报。

⑥按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⑦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防冲系统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提出停止生产,并向矿报告事故隐患情况。

⑧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单位及上级部门上报专业事故隐患。

⑨配合矿相关部门参加安全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5、防冲科科长(副科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②协助防冲矿长、总工程师、防冲副总抓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③认真做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相关矿领导汇报。

④负责具体组织落实防冲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⑤监督落实防冲系统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闭合管理。

⑥按时组织参加矿及防冲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纪要,督促相关区队认真落实整改。

⑦按规定向安检科、相关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防冲事故隐患。

⑧按职责划分落实防冲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中的责任。

6、防冲科技术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防冲科技术员是防冲系统隐患排查的直接参与者,对防冲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负责,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如下:

①防冲科技术员必须严格执行防冲事故隐患排查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冲击地压防治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②参与制定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守“红线”和“底线”意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形成事故隐患,并重点排查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源,确保工作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④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各项安全条例指令,做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抵制“三违”等现象,监督区队不安全不生产行为。

⑤协助科长(副科长)抓好防冲系统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问题的整改及落实,确保隐患排查的问题均能够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

⑥积极参加防冲事故隐患排查会,并对生产过程中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编制防冲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治理方案措施。

⑦做好井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防冲事故隐患及新工艺、新方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收集和汇报,便于区队总结经验,弥补安全生产管理漏洞。

⑧对井下冲击地压区域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升井后对排查的隐患及时录入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系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跟踪落实工作。

⑨积极接受事故隐患排查教育和培训,掌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防冲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区队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②制定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③制订本单位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④按时报告本单位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

⑤完成部门领导及相关领导安排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⑥加强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到位。

二、 防冲系统事故隐患分级及认定

(一)事故隐患分级

按照隐患的影响范围、整改难易程度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整改治理难度较大,需要安排工程进行治理的一般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有一定整改治理难度,需要延期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中当班就能排除的属于低风险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认定

(1)重大事故隐患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第85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定的重大隐患;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豫政〔2022〕41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3.《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2022〕116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煤矿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清单(试行办法)》河南能源〔2022〕660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5.《关于印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矿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清单(试行办法)的通知》(义煤发〔2022〕560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三、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

1.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治理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 <>和应急预案 <>,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治理。

2.非重大事故隐患,由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在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治理。

3.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

和预案“五落实”。

四、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机制

事故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按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组织整改,实行分级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

(一)重大隐患的管理

各区队的重大隐患及时汇报,防冲科对重大隐患建档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挂牌督办,义煤公司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矿井、防冲科、区队三级部门跟踪落实,区队每月25日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和工程进度报防冲科。整改完成后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现场验收,并报防冲技术处。

2、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3、矿井对所有重大隐患都要定隐患项目、定整改方案、定资金、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实现“五定”管理。隐患整改落实要有记录,整改结束要有复查人、复查结果和复查日期,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做到闭环管理。

(二)较大隐患的管理

区队的较大隐患及时汇报,防冲科对较大隐患建档管理。

较大事故隐患督办人为防冲矿长,防冲矿长组织防冲科制定较大隐患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下发《治理通知单》,并组织实施治理,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督办人牵头,督办单位参加,安检科进行验收销号,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较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隐患治理期间,现场安排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牌,安检员现场监督,日常填写事故隐患治理记录。

3、较大安全隐患要定隐患项目、定整改方案、定资金、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实现“五定”管理。隐患整改验收要有记录,整改结束要有复查人、复查结果和复查日期,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及时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三)一般隐患的管理

防冲科要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隐患实行跟踪管理,矿井建档备查。

一般隐患:区队整改,防冲科督办,防冲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可委托防冲科科长)验收,一般事故隐患中的低风险事故隐患由当班岗位人员负责采取措施,立即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由当班班组长负责督办,当班跟班队长验收。

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在现场安排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按“五定”原则管理。隐患整改落实要有记录,整改结束后,矿防冲科科长(副科长)进行验收,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及时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五、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1、矿井要建立健全防冲专业机构,人员配备要满足需要;建立并落实各级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由防冲科负责。

2、冲击地压矿井建立防冲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采取健全机构、安全培训、预测预警、防治措施、防治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六位一体”的综合防冲管理体系;编制专项防冲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报告、防冲专项措施,按防冲设计(措施)施工,消冲后进行采掘;按规定配备防冲装备和仪器,由防冲科负责。

3、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监测预警平台并运转正常,各类防冲监测设备安设要符合规定、管理维护到位由防冲科负责。

(二)事故隐患排查流程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主要包括排查发现-通报信息(录入主动预防信息管理系统告知责任单位)-实施治理(责任单位)-治理结果反馈(责任单位)-验收闭合上报等环节。

参加隐患排查验收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事先做好技术资料、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隐患排查内容要包括基础管理和生产现场管理两方面的内容,涉及各个系统和人、机、环、管各个方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记录报告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自查、自报、主治”的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2、由防冲矿长(总工程师)每旬组织防冲科、防冲队、冲击地压区域施工单位召开一次覆盖冲击地压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根据《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对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制定下旬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提出治理方案措施。

根据对防冲系统排查的事故隐患,由防冲科按照“五定”原则,实行“闭环”管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报矿安检科备案。

3、防冲科日常安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井下冲击地压区域进行巡检,对防冲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升井后对排查的事故隐患及时录入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系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跟踪落实工作。

防冲科接到区队隐患整改完毕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查时间,及时对区队整改隐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隐患的“五落实”表格分类、整理存档备查。

4、基层区队由党政负责人牵头搞好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每班由带班人员牵头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区队排查的隐患,由区队自己进行录入和整改、复查等工作。

5、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并逐级报告分管领导,通过安检科报告到义煤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2)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时限;

(3)采取的方法、措施、治理时限、进度安排、停产区域;

(4)治理资金和物资的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

6、其他要求

⑴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细致的认真排查,确保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有效遏制隐患生存空间。

⑵所有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无故缺席;请销假必须经防冲矿长审批。

⑶隐患排查必须全面细致,严格按隐患排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填写,检查表填写要字迹工整、表面清洁。

⑷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未按期整改的单位每一项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四)事故隐患复查及安全监控

1、防冲科负责建立矿井防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落实“隐患登记-治理责任人-治理期限-治理措施-复查人员-复查-治理完成”的隐患治理闭合原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和安检科组织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单位继续进行整改,直到合格。

2、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

3、防冲科要不定期对基层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指导服务;安检科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等“闭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相应的验收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重大事故隐患验收资料必须上报公司业务部室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5、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矿井要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6、防冲科、安检科等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接到区队隐患整改完毕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查时间,及时对区队整改隐患进行复查。

7、隐患复查原则上做到系统自控,防冲科下发的隐患自己复查,安检科协助。最后将复查隐患的整改结果及时与隐患管理系统提交闭合,并将复查隐患的“五落实”表格分类、整理存档备查。

8、防冲科借助主动预防信息平台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对于隐患限改到期未及时反馈的隐患,系统发出预警信息,相关责任人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提交整改信息,因无故造成整改超期的,纳入“双基”考核。

常村煤矿防冲科

2023年3月

第11篇 某洗选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有效的贯彻、执行、落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预防机电、运输、人身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明确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为手段,做到防患于未然,灭灾于萌芽。根据文件精神,厂内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确保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杜绝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厂的安全生产,实现全矿的安全生产。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厂长任组长,安全副厂长任副组长,副厂长和技术员、各车间主任、班长、安全员为成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全厂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由安全副厂长或技术员负责统计,安排落实或汇报。

3、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的隐患处理,各车间主任、班长是本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人员落实好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对隐患治理要做好文字记录,并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向区汇报隐患处理情况,不能按时处理的,要及时向区里汇报,并说明理由。

4、工作小组成员要组织好班组职工按时参加好班前会、周二安全技术培训、周五安全活动、七日一考考试,做好对职工的安全宣教,提高职工的安全认识。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落实

1、车间主任、班长要认真落实厂及矿各级领导机构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同时对自己所在的作业场所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能处理的要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向区里汇报,有重大危险的,立即撤出工作现场,留下记录,认真填写好《隐患排查评估表》和文字记录。

2、处理隐患,必须指派专人进行,班组长要亲自参与,确保安全措施执行到位,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向厂汇报,留下记录。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能按时解决的,要按公司制定的“五定”原则限期整改解决。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考核

1、处理隐患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

2、隐患处理人员要了解安全保证措施并执行到位。

3、隐患处理现场要有专业安全监察人员现场监督。

4、厂领导小组负责隐患处理的验收,按规定填写验收表。

5、凡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积极出主义想办法,有好的经验的,厂给予50—300元的加奖,并向公司申请嘉奖。

6、在隐患处理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积极提出 安全隐患治理办法的,厂同样给予50—300元的加奖,并向公司申请嘉奖。

7、对指定的隐患处理责任人,没有按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的或整改不彻底留有后患的,区内给予停工三天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在上岗,期间发给生活费。

8、隐患处理过程中,第一责任人无故不到现场的,现场安全保证措施并执行不到位没有制止的,将给第一责任人100—3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

9、对隐患迟迟不予处理而无特殊理由的,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罚款100—200元,并对相关人给以50—100元的罚款。

10、岗位、工种的《岗位隐患排查评估表》和班组长的《班组隐患排查评估表》纪录不全,每缺一份,处罚当事人50元,并且,对当班班组长处罚50元。

11、对当日岗位,工种的《岗位隐患排查评估表》《班组隐患排查评估表》没有及时填写或当日没有报到厂里,处罚当事人50元,并且,对当班班组长处罚50元。

12、岗位,工种,班组长当日出现“三违”对当事人处罚100元,对班组长同样处罚100元,并且停工学习三天,写出书面检查和认识。 神木市锐贵洋洗选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第12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1、煤矿每月末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矿长、副矿长、技术员、大班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隐患统计分析应进行分门别类,逐项进行分类,顶板隐患有多少条,主要出现和发生的地点在那些范围,其它隐患的件数以及常发生的地点。

3、全体人员根据隐患治理的效果,总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隐患治理中应采取那些方法进行改进,保证隐患治理快速、经济、符合标准。

4、组织形式以方案领导小组为核心,其它人员参与进行监督。

5、统计分析记录人员以小组副组长为主,记录应全面,首先设计符合实际的表格,应分门别类、条款清楚。

6、季度统计分析会议应参照各月相关统计进行分析、评比,通过量化考核,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实行奖励,工作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班组给予处罚。

7、季度分析在月度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不断修改相关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8、年终进行年度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利弊得失,以便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提供科学有力的数计保障。

9、年度统计分析除上诉相关人员参与外,应有部分职工代表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权。

10、年终分析总结结束后,全年的所有记录和台帐,全部集中交归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

第13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登记制度

1、对于煤矿存在的各种隐患,不管是上级行业部门检查隐患,还是煤矿自查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原则,进行及时整改。

2、煤矿一日三班隐患整改必须有记录,记录台帐应清晰隐患的内容,类别、级别以及整改负责人、资金、时限和措施。

3、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建立隐患整改记录登记台帐,登记台帐应记录隐患整改结束时间、使用资金、验收时间以及整改效果等内容。

4、隐患整改调度登记表应由煤矿安全督察人员填写,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字认可,方可组织进行整改,不允许无措施盲目组织整改。

5、煤矿隐患整改登记台帐以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检查隐患,由安全生产副矿长即安全督察小组副组长负责填写,相关检查验收人员提供检查结果情况。

6、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使用台帐及相关表格,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人员负责统一制作,交给使用人员进行填写。

7、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各种台帐,应按照年度、月度集中定制成册,集中挡案管理。

8、登记台帐在每个月末,应有隐患整改详细统计记录,台帐内容应包括隐患整改的条数、一般隐患条数、较大隐患以及重大隐患条数,使用整改资金情况总额等相关内容。

第14篇 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分析制度办法

一、井下采掘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由瓦斯员不间断进行。地面和矿井系统局部区域的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由安监站的安全员通风科测风员进行。要求每旬排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矿调度室。

二、通风部门下井人员下井时随时对通风系统进行排查,向通风科长反馈井下通风系统隐患排查问题及处理措施。

三、通风科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对全矿通风系统重点隐患排查工作。

四、通风科每天召开所属队长碰头例会,对矿井通风系统隐患进行分析和处理。

五、通风科每月对通风系统隐患问题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提出隐患问题的整改措施,并跟踪监督处理。

六、通风科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量平衡会,由技术矿长主持,安全矿长参加,对矿井通风系统的风量进行分析和调整,把需要生产部门配合的问题提交矿领导。

七、对排查出的通风系统隐患问题要及时召开通风专题会,研究对策,安排隐患排除,并组织人员现场监督和验收工作。

第15篇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1.防火巡查频次、部位和人员。

(1)在工作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日一次;

(2)防火巡查可由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实施,或结合实际,由有关工作岗位人员实施;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1.单位应当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照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2.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并报“119”火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值班人员;

(2)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开启送风阀、排烟阀等消防设施。

3.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志愿消防队应当按照预案分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通信联络,向单位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2)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三)引导人员疏散逃生。

1.应当在每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2.发生火灾时,疏散引导员应当立即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3.火灾无法控制时,单位火场指挥员应当命令所有参加火灾处置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图画、广播等向员工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2.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5)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16篇 火灾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一、 防火检查制度

1. 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2. 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 地段)自查一次;由班组(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防火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

3. 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予及时进行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矿防火责任人报告。

4. 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二、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制度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向公司报告。

3、检查人员要对所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复查。未及时复查隐患整改情况,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要处500无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4、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制定相应的处理或整改措施,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和检查人员处罚200元每人。

5、对敷衍了事应付检查,或虚报假检人员,不亲自进行检查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对重大隐患漏检导致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17篇 皮带队班组隐患排查制度

班组是生产的基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滋生和隐藏隐患,为了更好的搞好生产,作为班组长应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特制定以下制度:

1、记录追踪,班组长应对每天的检查记录进行分析比对,通过对比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已查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通过记录复查防止隐患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1、 现场巡检,通过现场,掌握设备动态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个人情绪变化情况、环境因素情况,从中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2、 重点检查,班组长应根据本班组设备危险源点分布情况,定对定点检查,并重点在夜间、节假日加强检查,更多地发现不安全因素。

3、 认真开展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定和不定期抽检复检制度,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4、 各班组安全管理员、班长在生产现场,及时发现和查处本区域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要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

5、 当班安全员必须贯彻巡回检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当场指出,并要求当班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如果有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交班前,还必须填定好汇报记录。

6、 当班人员和隐患处理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处理隐患时要指定人员现场指导。

7、 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后,要依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总结。

8、 隐患在未整改之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9、 强调对三定隐患严肃性的认识,及时排查处理隐患,凡到期不能按时处理的隐患,一律按重复隐患进行考核,罚班组500元/条。

10、 凡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或者扯皮、推诿、顶着不办的,安全生产办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根据《重大安全隐患问责制度》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因此而导致事故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其事故责任。

第18篇 火灾隐患排查制度

一、 防火检查制度

1. 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2. 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 地段)自查一次;由班组(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防火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

3. 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予及时进行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矿防火责任人报告。

4. 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二、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制度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向公司报告。

3、检查人员要对所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复查。未及时复查隐患整改情况,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要处500无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4、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制定相应的处理或整改措施,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和检查人员处罚200元每人。

5、对敷衍了事应付检查,或虚报假检人员,不亲自进行检查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对重大隐患漏检导致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19篇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保障矿井生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矿长)

副组长:公司矿班子成员

成 员:副总工程师 安监部 机电部 生产技术部

通风部 经营管理部 财务部 劳资处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安全矿长(兼)办公室主任。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矿井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上报等日常业务。

领导小组职责:

1、总经理(矿长)对全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2、总工程师对全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术负责。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制定整改治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3、分管经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监督,检查所辖范围内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

4、专业副总对专业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业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检查专业事故隐患的整改。配合总工程师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5、安全监察部经理负责公司事故隐患的管理、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6、业务部门配合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并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隐患建档、复查和隐患分析、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隐患排查分级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重大隐患的认定是依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一般隐患:除重大隐患外的其它安全生产隐患。

1、一般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d四级:

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c级:由区队、车间、各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

d级:班组现场能解决的隐患。

2、主要排查内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失误、设计的缺陷、通风、抽放、安全监测、机电、运输、防治水、顶板、调度指挥应急反应等生产安全系统、采掘接替、劳动组织、安全装备、设备运行状态、技术管理、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六大系统”、“五大”灾害方面的不安全因素,重点是系统管理。

第四章 隐患排查与报告

第五条 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综合排查,由总经理组织,分管公司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隐患排查会议,对排查要有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条 每月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分管领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管理、提升运输、防治水等系统进行评估排查,填写重大隐患排查表,由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是否有重大隐患,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七条 公司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由分管副职负责对本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由单位行政正职组织一次安全隐患等级的确认工作。

第八条 排查出的a、b类安全生产隐患,由各部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第五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九条 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考核管理制度,对安全隐患规范化管理,跟踪落实,闭环管理。每次排查隐患工作结束,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条 对严重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现象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之列一并排查。

第十一条 重大隐患、a类隐患由新疆东银能源公司、龙鑫公司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各部门落实整改,安全监察部督促整改。公司安全监察部对a、b类隐患和重大隐患实行闭环管理,跟踪落实。

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处室对重大隐患和a类隐患的落实整改负有责任,对b类隐患要经常检查、督促整改,对各单位a类隐患整改方案的现场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及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汇报,并组织撤出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

第六章 隐患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一般隐患的a、b、c级隐患必须按照“五定”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凡发现存在重大隐患、a、b、c级隐患未建立档案、未制定计划、未按照要求期限整改的,严格比照事故给予以下责任追究:

1、在新疆集团公司对公司隐患排查时,一次查出未列入整改计划或已列入整改计划无故未按期整改的重大隐患,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条;查出主要隐患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条。

2、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不予整改或虽经督促仍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a类事故隐患: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和责任大小,对负有责任的区队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罚款、警告或记过处分。

b类事故隐患:由单位分管领导、负有责任的区队正职或科室负责人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必要时,公司可对负有责任分管领导给予警告处分。

c类事故隐患:由矿办给予负有责任的区队正职、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重大隐患: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和责任大小,对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

第十五条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或记过等处分:

1、对本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掌握不清的;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未采取监管措施的;

3、对编制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未及时审批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落实。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__煤业有限公司。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0篇 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

1、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地点应选择在职工集中、开班前会议醒目地点,便于职工知道隐患存在的地点,类别及级别。

2、填写隐患公布地点应使用黑板,要求按照隐患类别、级别、存在地点、处理措施等内容逐条逐款进行填写,字迹清楚、工整。

3、隐患公示拦目应明确隐患检查人员、隐患整改责任人、隐患公布人员、隐患检查时间、整改时限。

4、隐患公示拦填写必须如实,一日三班,不允许有隐患整改记录而无隐患公布。

5、隐患整改公示拦必须保持清洁,其他人员不得无故进行抹察和涂改。

6、隐患公布时间应在下一个班班前会议之前填写完毕,便于职工了解当班存在问题,接受职工监督。

隐患排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隐患排查制度企业的安全运营离不开隐患排查制度的实施。这种制度旨在识别并消除可能导致事故的潜在风险,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常见的隐患排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安全检查:企业应设定定期进行全厂安全检查的时间表,涵盖生产设备、作业环境、消防设施等方面。2.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报告他们在工作中发现的任何不安全状况,建立匿名举报机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隐患排查信息

  • 煤矿隐患排查制度汇编(13篇范文)
  • 煤矿隐患排查制度汇编(13篇范文)98人关注

    煤矿隐患排查制度煤矿隐患排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检查:企业需制定定期的安全检查计划,涵盖生产设施、作业环境及安全操作规程。2. 专项排查:针对特定时 ...[更多]

  • 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汇编8篇
  • 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汇编8篇98人关注

    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是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工作流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确认其是否符合安全标 ...[更多]

  •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汇编(4篇范文)
  •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汇编(4篇范文)97人关注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煤矿作业环境复杂,安全隐患无处不在。一套完善的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核心要素:1. 定期检查:定期对煤矿各生产环节进行安全检查, ...[更多]

  •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4篇范文)
  •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4篇范文)96人关注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潜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1. 地质灾害:如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2. 排水系统故障:如排水管道堵塞 ...[更多]

  • 隐患排查奖惩制度汇编6篇
  • 隐患排查奖惩制度汇编6篇96人关注

    隐患排查奖惩制度是一种企业管理策略,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风险。它通常包括两个主要方面:1. 奖励机制:对于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 ...[更多]

  •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汇编(7篇范文)
  •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汇编(7篇范文)94人关注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关键一环,它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每个员工明确自身的安全职责。2. 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潜 ...[更多]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