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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输血制度汇编12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39

医院输血制度

有哪些内容

医院输血制度是医疗操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患者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液制品与患者血型兼容;(2)血液制品的储存与管理,保证血液质量;(3)输血前的医嘱审核,医生需明确输血指征;(4)输血过程的监控与记录,确保安全无误;(5)输血后的观察与评估,追踪输血效果。

管理规范

医院输血管理应遵循严谨规范,确保每个环节的合规性。这包括制定详尽的操作规程,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血液库存管理系统,实时更新库存状态,避免浪费。输血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双人核对制度,防止错误发生。对于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患者安全。

重要意义

医院输血制度对于保障医疗安全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防止因血型不符导致的严重反应,还能减少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此外,通过科学的输血管理,可以提高血液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医疗成本。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理念,提升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规章制度

医院必须建立健全输血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输血操作规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输血反应应急预案》等。这些规章制度应定期修订,以适应医学发展和技术进步。医院管理层应加强对输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通过制度化管理,我们能够构建起一个安全、高效、规范的输血环境,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输血制度范文

第1篇 医院输血科血库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感染管理制度

1.科室布局合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标识明显。血液储存室、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

2.清洁区必须每天三氧或紫外线密闭消毒30~60min,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3.接受医院“院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定期抽样检查。清洁区达到ⅱ类环境标准,空气细菌菌落数<200cfu/m3,物表菌落数<5cfu/m2,医务人员手指菌落数<5cfu/m2。随时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用高效消毒剂及时处理。

4.各个岗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禁止自采自用血液,必须按规定从合法血站取血,确保用血安全。

6.科学合理使用成分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7.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8.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达到有关标准。

9.工作人员上岗时,应随时警惕血源性传染病的传播,作好自身防护,防止职业暴露。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10.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用消毒液清洁一次,每月对冰箱内空气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随时保持冰箱清洁卫生。

11.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等生物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贴生物危害标记,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次性空针每天消毒清洗后如数交回供应室并签字,盛血试管每天送医院焚化炉毁型焚烧处理,血液洗涤水消毒后倒入下水道,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12.各种消毒处理资料档案保存至少3年。

第2篇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为了使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1.输血科(血库)以“安全第一、服务临床”为宗旨,为临床各科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坚持24h值班制,为临床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和安全可靠的血液及制品。

3.做好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工作。

4.做好临床用血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5.积极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6.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试剂,使用仪器设备符合计量标准,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档案。

7.认真做好标本收集、处理、检测、保留工作。

8.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工作,abo血型鉴定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至少使用2种方法(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

9.认真做好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领取、发放、运送工作,以及配血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

10.认真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登记工作。

11.做好各种实验记录及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撰写科研学术论文,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13.做好实验室消毒灭菌,清洁卫生工作,按规定做好生物垃圾的消毒处理、运输消毁工作。

14.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3篇 区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

一、用血科室必须于输入血前一日(手术用血于输入血前二日)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连同病人血液标本送达输血科,标本务必贴上输血申请单号码。急用血者应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各科需用特殊血液或手术用血量超过两千毫升以上时,须经科室主任签字,并须前三天与血库联系(抢救病人例外)。各科预约血液不用或手术改期时,应及时通知输血科。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共同签名,储血出库不得退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超过半小时,经血库检查合格,可送回血库。

四、输血完毕应保留原血瓶内余血二十四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发现病人有输血反应时,要及时与血库联系。

五、配血病人血样由血库保存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内需再输血时,科室应先同血库联系,以免重复取血样。

六、血库应长期保持与各科室联系,及时掌握科室用血和向科室介绍储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保证用血。

七、严格加强血库管理,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消毒,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保证病人用血安全。

第4篇 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制度

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制度

1.输血科(血库)在发血时,同时发出《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2.临床科室用血后,根据《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内容逐项填写。每天上午9:00以前由输血科(血库)派专人到各用血科室收取,保证24h内返回输血科(血库),返回率要求达到100%。

3.输血科(血库)及时将输血不良反应统计上报给医务处,并同时反馈给血站,让血站及时了解血液在临床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血液质量隐患。

4.输血过程中,受血者如果发生严重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找原因,并立即通知输血科(血库)。

5.输血科(血库)接到通知后作如下处理:

(1)立即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血型、交叉配血试验记录是否出错;

(2)立即鉴定受血者与供血者保留血样的abo、rh血型,与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结果比较是否一致;

(3)重新作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验证配血结果是否准确;

(4)抽取受血者抗凝血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用显微镜观察红细胞有无凝集现象,判断有无急性溶血反应发生;

(5)有条件的作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排除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6)用无菌瓶抽取受血者抗凝血2份,1份作细菌培养;1份先轻离心分离血浆,然后,再取血浆重离心,取血浆离心后的沉渣涂片,革兰氏染色查细菌,排除急性细菌污染反应;

(7)有条件的可作白细胞抗体试验或过敏原试验,判断是否是过敏反应或非溶血性发热反应引起。

6.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应祥细记录,并随病历长期保存。

第5篇 州医院输血查对制度

自治州医院输血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二、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三、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四、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五、输血完毕血袋应保留24小时。

六、输血单入病历。

第6篇 医院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制度

医院输血申请和血样采集送检制度

1.输血前,经治执业医师应向受血者或家属告知与输血有关的风险,受血者或家属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方可申请输血。

2.输血申请。由经治执业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配血试验报告单》(或输血记录单),由主治执业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不超过3天)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3.标本采集。医务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有标签的试管,入病房当面核对(对神志不清或小孩由直系亲属证实)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等,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血液采集后立即放入有惟一标识的试管中,加盖。

4.标本交接。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血库),交接时,双方逐项核对,一切无误后双方签字接收。并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及时记录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申请医师、抽血者、送血者及标本送达时间等。

5.标本收到后,立即对标本进行abo和rh血型鉴定,abo血型应用试管法作正反定型,并记录。如果是急诊输血应立即配血,如果是择期手术者,将配血单与标本一起及时放入2~60c冰箱保存,备用。

6.患者输血后需再次输血时,重新采集血标本再配血。

第7篇 医院输血科血库安全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库)安全制度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

第8篇 南民医院输血科工作规章制度

z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规章制度

1、输血申请单及标本时,应认真核对受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血型、用血时间、既往受血、妊娠等情况,说明是否明确,标本粘连号与输血通知单连号、姓名是否一致。

2、输血时:发血者、取血者应再次核对病人姓名、血型、病区、床号、住院号、血量;献血员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严格执行三查三对制度,同时严格检查血液质量、血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污损不清等,确定无误双签名发血。如有任何异常情况,一律不得出库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对危急、危重病人用血优先处理及时供给。

4、每次交叉配血均须用正、反定型法、rh(d)测定、不完全抗体检测。如有不符要进一步检查不得发血。

5、及时准确填写报告单。

6、安排用血时,应执行先储先用,合理搭配,避免血液超过保存有效期。无特殊情况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违反上述原则。

7、受检标本应置冰箱保存七天备查。

8、定时检查各种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

9、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合理用血,杜绝浪费血源。

10、血液一经出库,原则上不得退还。如出库时间在30分钟内,未做其它处理,经输血科鉴定同意,方可考虑重新储存。

第9篇 医院输血输液反应处理报告制度

医院输血、输液反应的处理报告制度

(1)输液反应的处理报告制度

当输液病人可疑或发生输液反应时,及时报告当值医师,积极配合对症治疗,如寒战者给予保暖,高热者给予冰敷,必要时吸氧,并按医嘱予药物处理,同时做好下列检查工作:

1)立即停止输液,启用新的输液器,改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并通知值班医生。

2)配合值班医师,对症治疗、抢救。

3)留取标本及抽血培养。

4)检查液体质量,输液瓶是否有裂缝,瓶盖是否有松脱;记下药液、输液器及使用的注射器的名称、剂量、厂家、批号,用消毒巾、胶袋把输液瓶(袋)连输液器包好放冰箱保存,与药剂科检验科联系,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单。药品由药剂科转交相关部门抽样检查,输液器等用具应由检验科细菌室做相关的细菌学检验。

5)上述各项均应填写输液反应报告表,24h内上报护理部,并做好护理记录及交班工作。

6)准确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措施。

(2)输血反应的报告处理制度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新的输液管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报告医务处、护理部,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启用新的滴管滴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①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②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如怀疑细菌污染,除上述处理外,应做血液细菌培养。

③将血袋连输血管包好送血库做细菌学检验。

④准确做好护理记录。

第10篇 八一医院输血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输血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布局合理,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血液储存、发放处、成分室、采血室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在半清洁区。

2、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3、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4、各区洁净度的要求:采集患者的血样、储存、发放血液应分室在ⅱ类环境中进行,血浆置换术应在ⅱ类环境中进行,并配备有相应的隔离设备。

5、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应用高效消毒及处理。

6、储血冰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分,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真菌。

7、感染患者自体采集的血液应隔离储存,并有明显标志。

8、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型肝炎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9、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

第11篇 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因输血传播疾病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及因输血传播疾病的登记和报告制度

1、病人输血时,必须由医护人员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遇有疑问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通知血库查找原因,待查清原因后再作处理。

2、凡接到临床科室有输血不良反应时,血库医师应及时深入临床科室,妥善处理并报告科领导。

3、记录发生输血不良反应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号、输入量、反映症状、处理方法、结果等。

4、及时收回因输血不良反应未输完的血液,重复交叉配血和正反定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以及其他相关检测。

5、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以利临床医师对症治疗。

6、严重的输血反应,在处理后(必要时应及时)由科领导上报医务科。

7、血库医师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及时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宣传输血不良反应防治知识,提高临床诊断输血不良反应能力。

8、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和谷丙转氨酶、血常规、血型(正、反定型,rh)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如发现因输血传播的疾病应及时反映,逐级上报并做好登记。

第12篇 中心医院输血制度

某中心医院输血制度

一、临床输血主要用于抢救病人和严重的慢性贫血病人,但输血存在着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风险,临床医生必须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掌握各类输血指征,科学、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

二、临床用血输血前的要求

1、申请输血前由临床医生认真、详细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交叉配血申请单”,并实行“告之签字制度”,病人和/或家属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后,由各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执行。无特殊情况输血申请单应于输血日之前送输血科。

2、临床医生必须坚持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1)严格控制600毫升以下的输血申请。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有责任提醒临床医生:失血量在600毫升以下的应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者须经科主任批准。

2)申请输血大于600毫升,应由责任主治以上医生签字;大于2000毫升,须经全科医生讨论或相关科室会诊,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

3)急诊输血大于600毫升,必须由责任主治以上医生签字;1000亳升以上须经科副主任或主任签字。

3、输血前检查和交叉配血

1)“输血申请单”的检查:

(1)输血科(血库)须检查“输血申请单”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无误;

(2)检查是否符合输血适应症,必要时与申请医生联系,并作出合理建议;

(3)检查输血量是否按照“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经逐级审批。

2)血液标本的检查:

(1)检查血液标本的标签是否正确标记;

(2)核对血液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署名的受血者是否确实无误;

(3)检查受血者的abo血型(必须作正、反定型加以确认);

(4)检查受血者的rh血型;

(5)检查受血者是否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抗体。

(6)检查受血者hbv、hcv、hiv、rpr等四项检查,遇紧急或“三无”病人需急输血者,必须先留下受血者血液标本,供事后做输血前“四项”检查。

3)供体血的检查:

(1)检查、确认供体全血和含红细胞的血液成分的abo血型;

(2)检查是否标有rh(d)血型,无误后方可选用。

4)交叉配血:

(1)根据受血者的血型和抗体检测情况,选择abo、rh等血型适合的供体血液,按正确的操作规程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2)含红细胞的血液成份(包括血小板和粒细胞)须同样进行交叉配合试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等血浆成份制品,应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容。

(3)交叉配血时受血者血液标本必须另外抽取,不能取定血型的血液标本作为交叉配血的血液标本。

(4)配血标本应为三天之内的血液标本,输血一天后再次输血,须重新抽取标本。

5)以上各类项检查均需有完备的登记和实验结果记录,登记与记录本须保存十年。

三、临床输血的监护:

1、输血开始的监护

1)严格查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有无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

2)确认受血者:输血前,医护人员应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病床号、住院号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3)使用合乎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

4)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2、输血中的监护:

(1)除生理盐水外,输血前和输血过程中,不得向血液内加任何药品。

(2)严格控制一般输血的速度:输血的前15分钟在缓输(每分钟为2毫升,约30滴);15分钟后若受血者无不良反应,可酌情调整输注速度。

(3)输血的全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受血者情况,尤其是输血开始的15分钟内。护理人员应留在受血者床边严密观察,以便一旦出现异常症状能及时发现。对婴幼儿、意识不清、全麻、用大量镇静剂等不能表述自我感受的受血者,尤其注意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并认真填写“输血记录单”。

(4)若发现可疑的输血不良反应时,护理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值班医生(必要时再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及输血科(血库)迅速采取措施,缓输或停输血液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3)输血后的监护:

(1)输血科(血库)对受血者的血型、交叉配血等原始记录必须保存十年以备查。

(2)输血中无论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发生,均应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提交输血科。若发生输血不良反应,临床医护人员应认真记录临床输血过程中不良反应的表现与经过,分析发生的原因,除向输血科(血库)提交“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外还应提交留有残余血液的血袋,由输血科(血库)调查。如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采供血机构有关,必须书面报告采供血机构,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则应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临床科室做好用血量及成分血应用比例的月统计和年统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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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输血制度是医疗操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患者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液制品与患者血型兼容;(2)血液制品的储存与管理,保证血液质量;(3)输血前的医嘱审核,医生需明确输血指征;(4)输血过程的监控与记录,确保安全无误;(5)输血后的观察与评估,追踪输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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