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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地质调查与监测:定期进行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的调查,确保对矿井水文环境的准确掌握。
2. 防水设计与施工:依据地质资料,制定科学的防水工程设计方案,并严格执行施工标准,确保防水设施的质量。
3. 水害预警与应急响应:建立完善的水害预警系统,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安全。
4. 日常维护与检查:对防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5.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应对水害的能力。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涵盖了从地质勘探到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例如,地质调查需详细记录地下水位、涌水量、水质等参数;防水设计要考虑矿井的开采深度、方向等因素,选用适宜的防水材料和技术;水害预警系统应包括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预警信息发布等功能;日常维护则需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维修流程;培训教育则要求定期举办,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能执行防治水规定。
规范
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规范性体现在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明确的责任划分和严格的考核机制上。所有操作都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标准,如《煤矿防治水规定》等。企业内部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重要性
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乎矿井的安全运营,防止因水害导致的生产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良好的防治水管理也有助于维护周边环境,减少地下水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是每个矿业企业必须重视并切实执行的任务。
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专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一切因地测防治水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无效进尺、误揭煤层、透水和贯通失误等事故发生。
2、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
3、由地测科科长及有关单位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综合分析,明确责任并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对有争议参与单位多的工作事故,会同有关单位,主动积极协助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追查。
5、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对工作表现突出,质量优良,有一定贡献的同志,应给予奖励,以鼓励上进,加强全单位责任,提高工作质量。
第2篇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1、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原煤炭部颁发的有关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是,认真追查落实。
2、地测组对向设计、施工、采回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
3、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实际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
4、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
5、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
6、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生产部技术人员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
7、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8、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
9、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
10、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图、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
11、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239条、240条规定执行。
12、所有测量记录薄和成果台帐均应有校核签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绘出必要的草图。
13、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否等。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同时对标定工作所需要的测点及其成果也进行检查。
14、次要巷道的是常测量可用罗盘和半圆仪进行,但应以经纬仪点为起始点。巷道每掘30——200米必须用经纬仪跟测,主要巷道开口后4—8米左右,应用经纬仪标定,测出开口给线的方位角,并计算出给线的偏差值,当偏差值超限时,应及时纠正。
15、单位工程结束后,实际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16、因地质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公司处理。
第3篇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1、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原煤炭部颁发的有关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是,认真追查落实。
2、地测组对向设计、施工、采回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
3、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实际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
4、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
5、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
6、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生产部技术人员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
7、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8、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
9、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
10、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图、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
11、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239条、240条规定执行。
12、所有测量记录薄和成果台帐均应有校核签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绘出必要的草图。
13、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否等。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同时对标定工作所需要的测点及其成果也进行检查。
14、次要巷道的是常测量可用罗盘和半圆仪进行,但应以经纬仪点为起始点。巷道每掘30——200米必须用经纬仪跟测,主要巷道开口后4—8米左右,应用经纬仪标定,测出开口给线的方位角,并计算出给线的偏差值,当偏差值超限时,应及时纠正。
15、单位工程结束后,实际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16、因地质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公司处理。
第4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考核制度
1、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专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一切因地测防治水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无效进尺、误揭煤层、透水和贯通失误等事故发生。
2、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
3、由地测科科长及有关单位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综合分析,明确责任并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对有争议参与单位多的工作事故,会同有关单位,主动积极协助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追查。
5、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对工作表现突出,质量优良,有一定贡献的同志,应给予奖励,以鼓励上进,加强全单位责任,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