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总结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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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区纪委文件要求,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我就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廉洁自律,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村委组织认真学习了省、市、区、镇党委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自己主动学习同时,还参加了班子的集体学习,先后学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了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增强了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自己也进一步认识到干部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坚持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
二、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本人主要加强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在深入群众方面。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困难群体服务,办好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得到实惠。二是在工作创新方面。认真切实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思想和新方法,大胆创新,加快发展,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在树立良好的干部队伍形象方面。做到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三、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自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坚定思想信念。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二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纯洁性。自己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自律,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提升工作执行力。
首先,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党和人民利益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二是坚持深入群众、实际调查研究群众意见。到群众中去了解实情、了解真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思想认识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使自己的工作方式更加符合加快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三是坚持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切实在优化环境、加快发展方面落实到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扎实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本人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本人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更加廉洁从政、克已奉公,勤政为民,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为颜刘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自查自纠总结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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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照检查阶段工作任务 镇党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工作任务:一是于9月5日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全镇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会上xx镇党委书记陈国强做了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二是会上研究制定了《xx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所辖单位专项检查,确保了检查有序进行。
二、广泛征求意见
我镇《廉政准则》专项检查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后,镇党委与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发征询函等形式,召开座谈会3次,发放征求意见表50份、问卷调查50份,已征求意见和建议5条次,开展谈心15人次,分类型、分层次征求党员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虚心听取,认真接受,理性分析,客观对待,真正做到了“解剖自己不怕严,听取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得到了统一,认识得到了提高,成果得到了巩固。
三、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实《廉政准则》配套制度1个,并清理了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4个。
四、认真自查自纠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我镇的总体情况很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个别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深度不够。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有时紧时松现象,对《廉政准则》等廉政教育精神掌握不够、了解不透。这说明在学习上还缺乏“挤劲”“钻劲”和“韧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性。二是个别干部职工有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现象。三是对于优化发展环境等软实力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提升作用认识不足,没有处理好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和谐共进的关系,还存在不少遗留问题。四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时缺乏耐心,不能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存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现象。
9月8日以来,为把问题找得更全更准,分析得更深更透,全镇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开展了谈心活动。通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谈、班子成员专题谈、党员之间相互谈等形式,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耐心深入的谈心,相互启发,相互帮助,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互查互纠,基本达到了“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目的。
五、严格整改
自查自纠总结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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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xxx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合规性自查自纠工作部署,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围绕公司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及规范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公司高度重视综合事务合规性自查自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现状严肃开展自查,边查边改,通过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有效整改落实,不断提升企业治理效能和经营管控水平。
公司成立了综合事务合规性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xxx任组长,副总经理xxx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任担任。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公司综合事务合规性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协调。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督促实施;汇总自查自纠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整理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
二、认真自查,全面整改
(一)中央、集团公司、xx公司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013年以来,公司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争a创优 党员带头”主题活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执行集团公司、xxxxx公司各项决策不打折扣、不作选择、不搞变通,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公司以“查楼情、明方向、献良策、做贡献”为主题,强化问题导向,集中党内外智慧,切实解决当前公司管理中的短板问题,将党建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经过支委会调研和讨论,选定了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大厦安全管理、从严治党和内部监督、改进资金预算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等课题,党员干部主动申报和认领课题,通过开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了活动的圆满完成,特别是食堂课题取得了突破性成果。
公司认真落实集团公司、xxxxx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目标任务,2013-2017年,公司与xxxxx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五年来考核评级情况较好,未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未发生就餐人员中毒事故等安全环保目标,2017年首度实现xxxxx系统考核a级企业。
存在问题:公司能按照xxxxx公司党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及相关学习活动。但存在党建工作创新不足,交流讨论环节开展不多,亮点成果较少等情况,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和优化。
整改措施:1.结合“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岗位建功和“争a创优 党员带头”主题活动,充分亮出党员身份,督促履行承诺事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统一发放“三会一课”学习记录本,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经常性开展座谈交流,积极开展学习征文、知识测试等活动,丰富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
(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
按照xxxxx公司要求,公司及时修订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坚持把支委会研究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并明确考核与责任追究,全面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切实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防范各类责任风险。公司每月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和支委会会议,做到记录清晰、纪要完整、存档规范,并按要求落实参会人员签名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分别在2015年设置了工程部主任1名、2016年设置了财务部主任1名、2018年设置了总经理助理1名。岗位的职数设置及职级符合《国电xxx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所属企业中层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长电党〔2014〕40号)的规定。由公司根据三年来管理人员年度考评情况,经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党政联席会研究、组织考察、任前公示、任职上报xxxxx公司批准同意后聘任。
存在问题:公司2013年以来,重要决策数量5项,均由支部委员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但法律审核职能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由非法律专业岗位职工兼职,专业能力较为缺乏,工作不够细致扎实,未建立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台账。
整改措施:加强法律工作人员技能培训,严格要求落实法律基础管理工作,定期抽查履职情况,确保今后规范建立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台账。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2013年以来,公司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不得”要求,不存在超标准接待、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发放纪念品、到风景区开会情况,不存在企业内部之间相互宴请、拜年,违规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等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2013-2018年招待费列支情况进行了自查,招待费没有超预算、超标准情况,但是2013、2014年有部分烟酒发票。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等八项费用管控实施细则》,加强预算申请流程审批及费用报销审核,确保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四)领导人员履职待遇情况
2013年以来,公司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现有一辆别克小轿车,2010年购置价格为29.8万元,未超配备标准。2013年至2015年公司共有3辆公务用车,分别是大众斯柯达小轿车(借用,现已归还),大众帕沙特小轿车(借用,现已归还)及别克小轿车,未发现超编制超标超使用情况。2016年开始执行车贴发放,正职每月1200元,副职每月1000元标准,未发生公车私用情况及超标准发放补贴情况。
公司领导人员办公室面积为24㎡,未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存在配备休息室、卫生间和豪华装修等情况,领导人员出差均按照公司《“三公经费”等八项费用管控实施细则》严格控制乘坐交通工具及住宿标准,未发生超标情况。差旅费报销标准:一般地区差旅活动,住宿费限额标准为400元/人·天;到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差旅活动,住宿费限额标准为500元/人·天。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出差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不高于100元,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按出差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不高于80元,包干使用。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和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
自查自纠总结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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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纪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我镇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我镇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镇机关和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我镇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了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等工作。并且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7月4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我镇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卫东任组长,徐忠乐、严定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了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做好了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了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真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自查自纠总结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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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xxx纪委、xxx区党工委、纪工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三查三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迅速做出安排,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积极营造干事创新环境。经过认真梳理,深刻剖析,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新的知识不能及时补充,运用理论去指导实际工作不够。学习的深度不够,不能主动去思考自己的政治信念与党的要求是否还有差距,不能实时修正自己的政治方向。
2、虽然可以做到遵章守纪,但对制度和政策的执行上存在不够严格、不够坚持原则。
3、各项工作任务虽然可以及时完成,但存在拖沓现象,效率有待提高,存在只关心自己的工作,对部门整体工作缺少担责意识和奉献精神。
4、没有脚踏实地到项目到工地去了解项目进度和情况,多数部门只在办公室办公,做文字功夫。人员学习心浮气躁,没有落到实处。
二、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
针对以上问题,经过认真反思、深刻剖析,感到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观原因主要是:
1、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我们每个人都应有正确的世界观、科学的人生观、积极上进价值观,只有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才能形成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由于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自觉不自觉淡化了“三观”教育,致使工作满足于现状,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应有的进取精神,产生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2、对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的主动性有差距。长期以来认为,xxx集团承担着xx工业发展的重任,并不是只要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工作就可以了,更应该加强学习,不断充实更新员工的知识。但是鉴于长时间的错误认识,部分员工不知不觉产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因而学习放松了,工作松劲了,标准降低了,只求一知半解,未能精益求精,这也是产生多种问题的重要思想根源。
三、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1、强化组织,压实责任。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坚持立说立行,坚持有问题抓整治、没问题抓预防,紧紧围绕上级明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六种突出问题表现,深入细致查死角、防细节、排隐患,确保自查自纠不漏项,不走过场。
自查自纠总结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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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小金库自查报告范文(一)
按照《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和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芦溪县统计局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j长陈霞同志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我局必须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方案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中的七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账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
3、我局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政府采购,没有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我局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没有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问题。
5、我局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没有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
6、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票据进行发放、领用、使用、保管、核准和销毁,没有非法转让、出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买卖和擅自销毁票据的问题。
7、我局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没有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账户、账簿。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单位小金库自查报告范文(二)
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铲除贪污、腐败温床,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办发20**《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会议精神。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校长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支部牵头实施,工会、财务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由后勤办主任邓德新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明确要求,重点治理。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20**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我校通过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一、我校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
二、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三、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预算外的学前班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
四、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五、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六、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七、清查结果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单位小金库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按照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督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小金库的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自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成委办20**20号)下发之日起,我办即刻按照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并通过办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和成都市人防工作会等,认真做好宣传、部署和组织工作。成立了成都市人防办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财务处),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防办党20**号),确定了我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范围、步骤和具体安排。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按照成纪发20**16号的要求,成都市人防办机关和所属7个事业单位,截止20**年6月19日,全部进行了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达到了100%。我办所有纳入本次小金库清理、检查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积极认真地按照成防办党20**32号的要求,即时动员、布置,安排和开展银行账户、库存现金的治理清查工作。皆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情况。各单位负责人都本着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的态度,签订了《自查责任承诺书》,并按时报送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自查自纠总结 第7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245个字,预计看完需要6分钟,共有165位用户关注,53人点赞!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市总工会下属基层工会直属社会团体。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凡社会团体及下属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
2.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
3.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
4.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5.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或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7.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截至2012年底基本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截至2012年9月底)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截至2012年10月20日)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按照《意见》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有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按照《意见》和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扎实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必须自觉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各所属社会团体负责人对本组织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各所属社会团体要向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各所属社会团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要在报告表上签字确认,以承诺所报告情况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根据《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送市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机关有关协会报市总财务部,各基层工会技协报市技协办)。
(三)重点检查(截至2012年11月中旬)
我会将于2012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对各所属社会团体进行重点检查,请各相关组织狠抓落实,做好迎检准备。请各检查组于11月15日前将重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改落实(截至2012年12月中旬)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一方面,要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纠正到位;另一方面,要针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处理、处罚、处分标准和尺度,依纪依法处理“小金库”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在整改过程中要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专项治理的处理原则
市总对抽查中发现的“小金库”,将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对各所属社会团体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相关组织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二)对在抽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将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和组织,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对在自查和抽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在抽查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此次专项治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实施。各所属社会团体要根据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充实专项治理领导机构成员,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抽调干部专人负责专项治理日常机构工作,认真抓好本单位组织“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特别注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阶段的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三)拓宽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政策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拓宽举报渠道。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3%-5%的奖励(市本级为5%),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自查自纠总结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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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的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县局机关、各分局,消协、个协,以及各执收、执罚部门。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____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____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_.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_.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_.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_.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_.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_.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_.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____年__月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本方案下发之日至____年_月__日)。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截至_月底)。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并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各部门负责人要签名确认,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内部自查面必须达到___%。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表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三)重点检查阶段(____年_月初至__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县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
_.执收、执罚相对集中的部门;
_.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
_.有群众举报的部门;
_.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
重点检查阶段,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整改落实阶段(截至____年__月_日至__日)。
各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县局对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确保不再出现“小金库”问题。
三、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我们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部门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上报县局,县局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处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审科,具体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其他成员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按照中央和省里规定,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被列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检查对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密切配合,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自查自纠总结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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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局各中心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既要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又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银行帐户清理规范办法等,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主要以各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几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xx)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劵)及其他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编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5月起至2011年底基本结束,具体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1年5月)
局下属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11年6月20日)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中心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报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统一上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2011年6月20至10月2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要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2011年11月5日前报送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11月中旬)
各中心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局“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局各中心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1年11月5日前报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对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局“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四、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发钱、打击报复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曾金生
组员:张桥生汤跃怀饶日梅刘书忠郑健
游林生梁建英吕德高王雪珍肖端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肖端莲担任。
六、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已通过全局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
“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将纪〔2011〕8号文件规定上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奖励。(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598-2267337)
(三)完善协调机制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各中心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局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
(四)强化工作领导
自查自纠总结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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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1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11月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2年6月5日前)
各级各部门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深入做好思想动员、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2012年6月底前)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写《“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各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2012年7月初至10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全市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刊、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要逐级上报,各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12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2012年11月底前)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各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2年11月30日前上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
三、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级各部门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2〕18号)下发之后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
成立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的设立情况请于2012年6月10日前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支持治理工作。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举报制度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做好协调配合
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和指导作用,主动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传达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目标明确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小金库”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做好有关涉税问题的查处工作;相关金融监管机构要协调商业银行对专项治理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专项治理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四)加强工作督导
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进行工作督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要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下级和所属单位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