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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54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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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做好金税工程(综合征管软件)(以下简称软件)运行维护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在辽宁、河南、湖南、深圳四省(市)国家税务局设立国家税务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业务支持中心(以下简称支持中心)。

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负责各支持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支持中心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全力支持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为规范支持中心的管理机制,确保支持中心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支持中心是全国软件运行维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国税系统软件的业务支持工作。每个支持中心负责若干省(市)的业务支持工作。

第五条各支持中心设在征管处,主任由征管处负责人兼任,另外至少指定一名同志专职负责支持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支持中心工作人员由专职和兼职人员组成,专职工作人员应有8-12名,兼职工作人员由有关处(室)人员和基层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人员的配备要科学合理。

第七条专职工作人员要熟悉软件,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专职工作人员要在支持中心工作两年以上。

第八条支持中心负责人的配备及调动事先应征得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的同意。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编写和修订软件业务需求。根据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调整变化,或基层单位先进的工作经验,编写和修订相应业务需求,确保软件应用与税收政策、税收管理措施的变化保持同步,并保证软件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第十条提供业务支持。对软件应用过程中提出的业务问题提供咨询和解答。

第十一条审核软件业务规范性。对软件开发和修改进行业务指导,审核软件开发过程和结果是否符合业务规范。

第十二条测试与培训。对软件版本升级进行综合业务测试,对下发的软件补丁进行专项业务测试;协助总局编写业务和操作培训教材,并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三条上线支持。为上线单位提供现场支持和培训。

第十四条业务支持平台维护。参与业务支持平台的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课题研究。结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和工作实际,对软件应用、运行维护以及其他相关领域开展研究。

第十六条支持中心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并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与要求

第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各种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和其他调整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支持中心编写和修订业务需求后报总局审核。

第十八条通过业务支持平台和书面报告等方式搜集、整理的问题,由主管支持中心负责及时答复;凡涉及修改软件的,由支持中心编制业务需求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对不能确定的问题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待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后再进行答复。

第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将软件开发和修改的各种文档下发支持中心,支持中心对软件开发过程和结果是否符合业务规范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国家税务总局。

第二十条软件版本升级或调整规模较大时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测试。一般性软件补丁由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支持中心进行专项业务测试,支持中心将测试结果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第二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在内联网建立统一的软件业务支持平台,支撑全国软件运为行维护工作。通过该平台实现具体任务的分配和接收、结果乡的反馈及支持中心与各省(市)之间的沟通等工作。支持中心应配备专人负责登录业务支持平台,接收国家税务总局分配的工作任务和各省(市)提交的问题等。

第二十二条各省(市)问题的提交,各支持中心问题答复和需求编写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总局统一的标准完成。

第二十三条对各省多(市)提交的问题,支持中心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凡涉及修改软件的,程序修改要求或业务需求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编写完成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复杂问题,支持中心在征得国家税务总局的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限。

第二十四条支持中心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档,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进行知识库的维护。

第五章设备与经费

第二十五条各支持中心所在地国家税务局,要为支持中心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软硬件和网络环境。

第二十六条各支持中心经费由国家税务总局专项拨款,专款专用,支持中心所在地国家税务局负责支持中心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手续和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核。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每年对支持中心的工作情况实施考评。对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两年考评不合格的,撤消支持中心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各支持中心的日常考核工作由所在省(市)国家税务局负责。

第二十九条各支持中心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国家税务总局对表现优异的人员予以表彰。

第七章培训与交流

第三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建立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支持中心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工作人员的日常学习和培训工作由各支持中心负责。

第三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各支持中心进行工作研讨、交流与协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支持中心应在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在实施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实施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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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方面,税政科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企业办税人员会议,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在申报表,讲解新营业税条例的政策变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汇算软件的操作使用,我们税政科的职责就是要使各项税收政策及时准确得到落实,2012年这项工作我们认认真真地去做了,我们尽到了我们的职责。

二,做好2010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

三,加强地方各税管理,促进税收收入

2012年,在各税种管理方面,针对各税种涉及行业特点 具体制定措施,强化管理。

1, 流转税方面,

进一步规范建筑、房地产行业的日常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跟踪台帐制度,将所有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纳入台帐管理,对工程完税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进一步健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土地审批、城建规划等基础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建立工程项目巡查责任制,及时将新开工项目纳入台帐管理。

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备案制度,将建筑、房地产行业项目纳入“电子动态管理图”实行监控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和纳税情况。

努力将教育劳务单位纳入税收管理,2012年共教育劳务单位共办证 户,补税13万多元。

在资源税征收管理中,继续推行“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综合治税模式,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2,所得税管理方面,

2012年,我局全年已在 户纳税企业中成功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电子申报。 我局根据《新乡市地税局、新乡市国税局关于加强长亏、低零申报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的规定,结合卫辉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卫辉市地税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着重强调了税务稽查对企业征收方式的鉴定工作上的发言权,稽查毕竟在调查取证,审核处理,案卷管理上有一套比较正规的操作程序,并且执行的很规范,又能置身事外,能起到很好的公平监督作用,在我们已经形成的方案中,对低于预警值的企业,规定必须经过评估和稽查两道程序,相关结论吻合后才审批按帐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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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产行为税方面,

主要是联合国税、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互通信息,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税格局。二是针对车船税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公安、地税、保险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出了“政府协调、保险代扣、交警查验”的车船税征管模式。三是在房产税征收方面,通过与房管、建设等部门加强合作,及时掌握房屋登记、租赁的各种信息,切实把握纳税人的变更情况。四是按照“全面清理、分工合作、规范管理”的原则,政府先后出台了《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整治的通知》、《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辉市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集中清理整治和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规犯核定征收范围,正确执行税收政策,促进印花税税收收入。

加强两税比对工作,通过调取国税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入库情况,和地税征收城建税附加进行详细比对,查找城建税征收漏洞,加强城建税的征收和管理。

四,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监督服务工作

1, 税政科2012年通过对基层各个税收执法岗位的认真梳理和归纳,我们将每个基层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进行了总和,一方面在征管系统中的执法流程上配置到位,另方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一般人员与所长签,所长与局长签。责任到人,职责到岗、具体到每一项工作,使每一个税收执法人员都熟悉自己在什么岗位,具体负责那些工作,熟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防止出现税收执法程序错误。

2,税政科2012年通过召开税收执法工作会议的形式,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规定的主要税收业务的执法流程及性详细讲解,并对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进行讲评,通过介绍经验的形式达到共同提高,另外通过短信平台,对税收征管各个时期容易出现的税收执法责任制问题对基层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提醒服务,如针对过节集中请销假,对具体税种纳税期限的调整,对节假日纳税期限顺延等。通过提醒服务,大大减少了税收执法差错。

五,做好2012年度营业税调查工作

六, 积极开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2012年卫辉市地税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的,对列入方案内的工作项目逐项进行落实,做好各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档案资料的规范准备工作。

根据河南省地税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有关四项配套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级局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税政科认真进行了落实,一,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有关四项配套制度的有关文件,并在10月中旬进行学习情况考试。

2012年,我局被新乡市地税局提名为行政复议先进单位。

2012年 我局已顺利通过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验收。

总结以上工作, 2012年,税政科将在新乡市局和卫辉市局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各税种征收管理的监管工作,认真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督导工作,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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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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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在**市召开全省国税系统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省局李局长对我省的国际税收工作十分重视和关心,连续三年在百忙之中参加我们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等一下李局长还要作重要指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际(涉外)税收工作会议精神,回顾**6年工作,总结经验查找差距,部署**7年工作,明确任务再创佳绩。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6年国际税收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6年,在省局党组和总局国际税务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省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致力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发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际税收工作,坚持依法治税,正确贯彻执行涉外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转让定价审计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双边预约定价工作,完善和规范涉外税收管理,国际税收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涉外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6年超额完成了全省国税系统(含深圳)共组织涉外税收收入1299亿多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89亿多元,增长17.1%,其中,增值税收入758亿多元,比去年同期增收近160亿元,增长26.7%;消费税收入约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近11亿元,增长23.6%,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入约22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47亿多元,增长26.6%。涉外税收的快速增长,除了经济发展因素外,各地大力加强征管,强化税源控管,认真清理欠税,积极开展反避税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如房地产行业的监管,确保了税款的足额入库,超额完成了全年的涉外税收收入任务。

(二)涉外税收执法力度加大

各地认真执行各项涉外税收政策,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全面检查涉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各地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对本辖区涉外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对在执行涉外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找和整改。二是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各地对定期减免税、降低税率、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等审批事项进行了规范,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三是严格办理税款延期缴纳审批工作。四是完善涉外税收征管流程。积极做好推广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ctaisv2.0版的工作及上线后业务运维工作。组织完成《**省国税系统岗位职责体系》及《**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规程》国际税务管理部分的编写工作。五是加强涉外税收宣传,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三)汇算清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地主管部门精心组织、科学安排、逐级培训、完善查账报告内容,加强对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汇缴率、亏损率、真实率、准确率、使用率”五个率,确保了汇算清缴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省的汇算清缴工作在税务总局对全国各省市汇算清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四)反避税工作取得新成绩

去年我省国税反避税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和突破,在总局考核的立案和结案数以及调增税额两项指标中均居全国第二名,我省的反避税工作总结被总局作为经验材料选到去年全国国际(涉外)税收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去年我省的反避税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一是抓重点企业调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筛选长期亏损、长期微利或跳跃性赢利却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作为反避税审计的对象。二是抓关联交易申报。各地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要求中介机构在年度查账报告中对企业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业务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和披露,要求基层税务机关根据《关联交易审核表》有关内容加强对企业关联申报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监控。三是严格执行立结案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立案、结案上报审批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立结案报告的上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大大地提高了我省案件上报的质量,去年我省某户企业的转让定价立案审计报告被总局选为范例挂在总局反避税业务支持网上给各省市参考。四是抓反避税组织建设。各地紧密结合本地税收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创新反避税工作模式。如广州在市直属分局设立国际税务管理科专门负责反避税工作;深圳从基层抽调业务骨干到市局专门从事反避税工作;佛山市局成立全市反避税领导小组;汕头市局在国际税务管理科内设专门反避税工作组;珠海市局采取“工作组+人才库”的组织模式等。五是抓好反避税人员培训。去年3月省局在广州举办了60多人参加的转让定价培训班,由总局安排日本专家授课。9月下旬在大连举办了90人参加的全省反避税人员培训班,还派人参加总局在深圳和长沙举办的反避税研讨班培训班。六是积极稳妥地开展预约定价工作。七是拓展境内反避税的新领域。去年我省的反避税工作除了积极开展“跨境避税”进行调查外,还特别关注通过低出高进规避消费税、通过新设企业套取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困扰日管的“境内避税”问题。

(五)税收协定和情报交换工作有新突破

为了做好内地和香港、内地和澳门两个税收安排的执行工作,广州、深圳、珠海市局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执行安排中碰到的问题。省局还参加总局与香港、澳门财税部门关于税收安排的工作会谈,参与组织港澳企业界和中介机构执行两个税收安排的宣传咨询活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情报交换的有关规定,圆满完成了总局交办的任务。

(六)政策调研进一步加强

根据国家新的产业政策,省局主动向省府提出修订地方所得税减免税规定,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下发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减、免征地方所得税的补充规定》。省局还积极配合总局完善涉外税收政策开展调研,对“两法合并”后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引进先进技术减免企业所得税、正确执行税收协定和两个税收安排等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供总局决策参考。

(七)外事工作进一步规范

各地认真按照国家和总局的外事规定,结合我省国税实际制定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严格把关,依章审批。加强外事工作检查,与省局监察、人事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六个市执行外事工作管理规定情况和税务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和审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外事工作管理规定行为。

**6年取得的上述成绩,是工作在国际税收工作岗位上的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向为我省国际税收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有些国税机关领导对国际税收工作重视支持还不够;二是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专业化管理机制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三是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开展不够深入,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四是各地反避税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地方甚至没有开展;五是高素质的国际税务人才特别是反避税人才不足。上述这些问题有些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但有些是经过主观努力可以克服或部分可以克服的,关键是我们重不重视,有没有战胜它的信心和决心。除了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同志要努力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外,各级国税局的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国际税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支持国际税收工作。

二、努力做好**7年国际税收工作

**7年全省国税系统国际税收工作要按照省局国税工作总体要求和总局国际税司工作部署,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涉外税收和国际税务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国际税收工作水平。

(一)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收入分析

1.加强税源监控。各市要按照总局关于重点税源管理和省局关于大企业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选定重点税源管理对象,按重点税源企业设置台帐,随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盈利水平、纳税申报等状况,重点税源企业出现盈亏变化和纳税申报异常时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2.加强收入分析。各地要认真做好涉外税收收入分析和上报工作,特别是要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纳税变化情况,做好深度的税收收入分析,按季向省局报告本地涉外税收收入分析,对收入异常变化的要找出原因,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涉外税收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二)充分发挥汇缴、评估、审计三者之间协调互动作用

1.建立健全和利用汇算清缴基础数据库。汇算清缴收集到的数据几乎覆盖涉外企业的开歇停业、生产经营、财务收支、成本费用、盈亏状况、纳税情况等方面,可按企业类型、行业明细、投资国别、所在区域、经营规模、盈亏水平、纳税年度、税源大小、税收优惠等内容进行分类,建立本地管辖的涉外企业基础数据库,并在每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后不断充实,为税收收入分析、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各地要重视汇算清缴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和利用,省局要在各地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起全省的数据库,为全省开展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提供信息支持。

2.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各地要按照总局制定的涉外企业纳税评估规程,结合汇算清缴开展纳税评估初评,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充分利用汇算清缴基础数据库、税源管理台帐、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按行业建立比对分析指标体系,合理测算预警指标值,及时发现企业年度纳税申报存在的疑点和问题,为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提供线索。

3.逐步加大税务审计力度。税务审计要求高、难度大、各地可对长期亏损和零申报的重点企业或纳税评估发现重大疑点的企业,按照审计规程尝试开展税务审计。积极探索联合税务审计,除配合总局做好跨省企业联合审计外,在全省或全市范围内试点开展跨市县联合审计工作。

(三)正确执行税收政策,强化税收管理

1.加强重点行业涉外税收管理。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今后允许外资准入市场的范围越来越大,由此带来一些新的税收政策和管理问题。省局和各地要紧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深入开展政策调研,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政策和管理问题,为总局制定和完善税收政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我省的政策配套管理措施。今年各地要重点抓好外资房地产和外资银行的税收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工作。

2.正确执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今年是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最后一年,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把关,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管理,不能放松和降低审批减免税优惠的条件和标准,对享受各种税收优惠的涉外企业进行清理和检查,对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或优惠期限届满的涉外企业不再给予减免税优惠待遇,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执行打好基础。

3.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测算由于“两法合并”后所得税率、税收优惠、税前扣除标准的变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负担和涉外税收收入的影响,及时了解和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对即将实施新税法的反应和动向,为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提供服务。要向社会特别是涉外企业做好新税法的宣传和辅导工作,为新旧税法顺利过渡打好群众基础。要组织涉外税收人员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为正确实行新税法做好充分准备。

(四)深入开展反避税工作

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深化,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趋向统一后,反避税工作已成为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各地要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反避税工作上来,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因地制宜地开展反避税工作。为了完成反避税工作目标,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的做好以下工作:

1.科学构建反避税组织架构和人才库。各地缺乏固定的反避税机构和高素质人才是制约反避税工作正常开展的瓶颈,要冲破这个瓶颈,不能靠突破现有的行政编制和机构来解决,只能立足现有条件,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搭建反避税组织架构和建立反避税人才库。涉外税收人员较多的市,可借鉴广州、深圳的做法,设立反避税专门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市局反避税机构与人才库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反避税工作。涉外税收人员较少的市可在市局国际税务管理部门成立反避税领导小组,人员由分管局长、税收管理、稽查、税政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作为市局反避税工作指挥中心,采取“指挥中心与稽查、税政、税源管理部门、人才库”相结合的反避税工作模式。也可以采用项目管理办法,一个案件作为一个项目,指定项目负责人,采取“项目管理与人才库”相结合的模式。总之,省局对各地反避税工作模式不作硬性规定,各地要积极进行实践和探索,找出适合本地反避税工作需要的新路子。

2.着力搭建反避税信息平台。

(五)切实做好税收协定和税收情报交换工作

1.进一步提高税收协定执行水平。税收协定是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对我国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维持国家税收和经济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税收协定的执行,规范税收协定执行程序,执行好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要注意掌握税收协定与国内法的关系,避免未执行或不当执行协定而造成错误行使税收管辖权、产生双重征税、税收协定被滥用等管理漏洞和税务纠纷。由于我省毗邻港澳,在我省的外资企业澳企业占60%以上,因此各地要抓好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两个税收安排的学习宣传和执行工作。为了使各地准确掌握和正确执行两个税收安排,全面深入了解香港和澳门的税收制度,省局将举办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税收安排、香港、澳门税收制度培训班。各地要及时向省局报告在税收协定和两个安排执行中的实际问题和案例,并提出合理建议。省局将在各市上报的税收协定(安排)执行案例中选择典型案例举办研讨会进行讨论交流。

2.重视税收情报交换作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是查证跨国公司在跨国劳务、投资与经营中是否存在偷避税问题,提高国际税收征管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的有效途径。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均有情报交换条款,但我们多数时候是为别国提供税收情报而几乎没有向别国提出提供情报的要求,不会利用情报交换来扩大国际征管力量。这种现象要引起各地的重视,尽力改变这种不平衡状态。为了充分发挥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在反国际偷避税方面的作用,各地要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做好情报交换日常工作,并按时按质完成总局省局交办的税收情报工作。各地要增强情报请求意识,充分利用情报交换渠道,主动向税收协定缔约方提出情报请求,以维护我国税收权益,提高我省涉外税收征管水平。

(六)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当前,“走出去”企业虽然大多数是内资企业,但其境外投资取得的利润属于跨国所得,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和避免双重征税问题,因此“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有许多属于国际税务事项,总局明确由国际税务司牵头研究制定“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意见。各地要按照总局提出的“优化服务、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加强合作”的要求,认真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1.优化服务。各地要充分利用税务机关内外部门户网站、12366特服电话、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在办税服务大厅开设宣传栏和提供宣传资料、建立专门咨询窗口,为“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提供对外投资税收宣传辅导。省局将通过举办研讨会的形式,向“走出去”企业和个人介绍投资国税收政策、涉税事项、税收协定等方面内容,“走出去”企业和个人解决对外投资遇到的税收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完善政策。各地要正确贯彻落实“走出去”企业各项税收政策,针对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完善税收政策提出建设性意见。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走出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3.规范管理。各地要把“走出去”企业列入大企业管理范畴实行专业化管理,按照总局制定的税务登记备案制度、境外所得税申报和审计制度、境外所得税征管操作规程,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规范管理。

4.加强合作。各地要主动与“走出去”企业的审批和登记管理部门以及境外投资资金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定期交换“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信息。要及时向省局反映“走出去”企业在投资所在国遇到的税收问题,特别是遭遇不执行税收协定、存在税收歧视和重复征税问题,以便向总局反映,快速启动税收磋商程序妥善解决税收分歧,维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合法税收权益,促进“走出去”企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国际税收干部队伍建设

国际税收工作的好坏取决于干部队伍的稳定和素质的高低。各地要重视和加强国际税收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稳定国际税收干部的思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归属目前尚未明确,国际税收干部人心波动,有些开始考虑出路,加上反避税工作要求高、难度大、重视不够,更加剧了干部思想的不稳定。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和支持国际税收工作,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为他们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在国际税收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二是要稳定国际税收干部队伍。培养一个成熟的能完全胜任国际税收工作特别是反避税工作的干部需要5?10年的时间,各地要保持国际税收干部队伍的稳定,不要随便交流和换岗。三是强化培训,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今年三月份已举办由日本税务专家主讲的预约定价培训班,年内将与中介机构在香港举办两期高级反避税业务培训班,举办一期税收协定研讨班。四是加强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后,涉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有一个过渡期,在两法转换的过渡期,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严查借办理减免税之机以权徇私,确保过渡期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执行。

(八)严格执行外事工作制度和外事纪律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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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在市局财务科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财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省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财务管理原则,依照“实事求是、规范核算、数据准确、报送及时”的工作要求,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加强税务财务管理工作,提供税务征收后勤保障,较好地完成市局和县局交办的各项财务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现将半年来的财务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建立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机制。

1、严格财务收支预算管理。遵照中央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我局机关只设立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基层农村分局则设立了税务经费备用金账户。本单位所有资金、各项收支均归口到县局计征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存在“小金库”。

2、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算。半年来,我股严格执行了县局年度经费收支“二上二下”预算方案,各项支出预算运行良好。

3、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半年来,我股严格执行经局党组会议审查批准的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各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我局财务管理各项制度,明确了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勤俭节约,有效地杜绝了税务经费开支的随意性和铺张浪费。

2、以县局为财务会计核算单位,所属基层分局为报帐制单位,其发生的各项收入(含乡镇拨入征管经费、房租收入等)和所有支出的原始凭证一律上交县局统一核算并归档。

3、规范经费开支审批手续和收支凭证。对不符合开支规定,如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或没有经手人签字、验收等不合手续的经费单据,一律不予报销。从而保证了税收征管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及时准确地编报各种财务报表。

三、健全固定资产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为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我局健全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核算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共同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等处置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上报有权审批机关审批。及时核算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做到帐簿相符、帐实相符、帐卡相符。

四、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完成20xx年度国税系统财务结算、基建和政府采购等年报的编制上报工作。

2、加强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编报了我局20xx年政府采购工作实施计划。

3、对我局离退休人员发生的06—08年经费情况进行测算,上报有关材料。

4、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治理“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按时上报材料。

5、 组织各分局、税源科、办税大厅清理虚假多缴税金,并按时上报情况汇报。

6、对税务制服的质量和配发情况进行调查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7、做好20xx年度财务资料的归档工作。

8、上报我局20xx年银行帐户年检资料。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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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省国税工作会议是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去年以来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两基”建设各项措施的经验,研究部署今年国税工作任务,对于我们进一步落实好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推进全省国税事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总结**年我省国税工作,部署**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年全省国税工作成绩显著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省国税系统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既是我们喜庆江苏国税成立**年,振奋精神、规范基础管理、狠抓工作落实的一年,也是我们壮大国家财力、服务江苏经济贡献最大、成绩最为突出的一年。一年来,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扎扎实实抓好“135”工作思路的再推进、再深化、再提高,各项国税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国税收入实现了“四个突破一个提高”:即国税总收入突破1600亿元,达到1645.5亿元,比上年增长30.3%,增收383亿元;考核收入自**年突破500亿元以来一举突破1200亿元,达到1222.1亿元,比上年增长29.6%;国内“两税”突破1000亿元,达到1011.9亿元,比上年增长27.2%;考核收入年增收额自**年突破100亿元以来首次突破200亿元,一举达到280亿元,比**年当年增收额翻了一番;国税收入占gdp的比重约为10.9%,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超过70%。与此同时,全年累计办理出口退税(含调库)达到637.8亿元,占全国总额的16.4%。国税工作取得如此骄人成绩,既是我们加强“两基”建设、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体现,也是我们完善征管体制机制、深化征管信息资源整合运用的成效,更是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坚持依法治税、尽责尽力为国聚财的结果。总结去年工作,有五大特色:

第一,以强化税源税基控管为中心,全面加强征管基础建设,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针对“铁本”案件在税收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税源税基控管。全省推广使用税源监控管理软件,强化分行业、分地区税负比对分析和重点税源预警分析,拓展了税源管理深度,税源分析总体水平有所提高;整合增值税和所得税纳税评估规程,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职责和程序,全面开展了对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户和重点行业纳税情况的评估。各地在评估工作中积极探索和把握不同行业、企业税收管理的特点和规律,防范了重大税收流失风险,全年通过纳税评估补征税款6.8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8.9%,纳税评估质量显著提高;建立责任区层级和分类管理机制,明确了责任区管理员的管理事项、管理程序和管理标准,理顺了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的关系,实现了人管与机控的有机结合,管事与管户的协调统一,税源税基的动态控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征管基础制度建设,强化征管质量动态考核,完善各税种的基础管理。推进和完善了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全省基层分局和申报窗口全部按期实现“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完善四种票抵扣凭证的信息采集管理制度,24.45万户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申报监控,防伪税控数据实现省辖市级集中处理,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进一步加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积极探索涉外大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监控,化工、电子、服装等重点行业涉外税务审计和跨国公司反避税联查成果显著。管理基础的加强,促进了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跃升,各级征管水平呈现“三升一降”态势,即企业税负、纳税评估收入、稽查查补收入进一步上升,零申报、负申报比例不断下降。各税种收入规模、收入进度和增长幅度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省内资企业所得税突破100亿元,达到101.85亿元,比上年增长61.13%,涉外企业所得税达82.33亿元,比上年增长34.1%。

第二,以严格责任追究为关键,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在各地普遍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省局全面修订规范了执法责任制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执法岗位职责。全系统以严格责任监督和分析为重点环节,加大了对重大执法过错、管理失职和不作为行为的追究力度,去年全系统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执法责任意识空前增强;认真总结各级国税机关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经验,制订了规范执法检查的作业指导书。省局组织开展了对14个省辖市级局的执法检查,重点抽查县局13个、分局33个,复审稽查案件140件,发现并纠正了各地在执法责任制落实、大要案审理、责任区管理、纳税评估、税款征收等方面5大类24个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税干部的税收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针对涉税违法案件高发态势,在开展总局统一部署的6项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全省组织开展了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用废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两小票”管理情况以及出口不申报退税企业的专项检查。全年全省立案查处案件25606件,深入查处大要案379件,查补税款、罚款和加收滞纳金合计24.9亿元,比上年增加6.5亿元,增长35.2%,超过1998年23.6亿元的历史最高记录。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611件,依法惩处涉税违法犯罪分子451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发挥了以查促管作用。

第三,以全面推广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6.0版为抓手,整体推进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税收征管集约化和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各级国税机关正确处理流程与职能的关系,按照流程节点合理配置职能,优化业务重组,整合办税环节39项、减并调查环节21项、减少重复办税资料94项,使各级征管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征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以流程为导向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基本到位。与此相适应,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6.0版软件全面上线,省局及各级普遍建立了软件应用情况的收集、反馈机制,采取业务培训、现场办公等方式及时解决软件运行中的疑难问题,保证了基层运用的需要;按照抓整合、抓应用的工作思路,开发运行了全省统一的“一户式”管理系统和数据处理平台,完成了税收征管、出口退税、防伪税控系统三个软件数据层面的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度和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制订了《数据分级管理使用办法》、《数据采集运行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和综合检测,征管数据进机率和准确率不断提高;网上申报、税银库联网和税款缴库网络化工作进一步完善,税款入库速度和安全性大大提高。

第四,以贯彻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对经济的调控服务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认真落实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按照向全社会公开的“八项承诺”,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改进退税申报方式、简化退税申报程序,加快退税审核退库进度,全年累计办理**年底以前欠退税款314.51亿元、**年当年退税323.3亿元(含调库110.8亿元),办理退税额超过前三年的总和,实现了国务院“老帐还清、新帐不欠”的要求,大大缓解了出口企业资金短缺困难,有力促进了我省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与此同时,抓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设置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对再就业税收优惠减免实行“即报即批”;加快落实苏北地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认真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双密”型企业和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发展的各项政策,全年累计办理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返还39.64亿元,办理企业所得税、涉外税收减免等各类税收优惠减免230亿元,有力促进了我省经济结构的调整;深入开展了减免税普查,摸清了**年全省减免税收底数,掌握了税收优惠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抓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同时,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税收服务制度,提升税收服务水平,制订了《办税服务厅办税环境规范》等九项制度措施;全面整合“江苏国税”网站,强化法规查询和政策咨询功能,仅省局网站全年点击率已达43.07万人次,累计答复纳税人咨询11300条,网站咨询辅导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税收宣传取得重大突破,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江苏卫视、新华日报等中央、省级主要媒体对江苏国税工作进行了全面报道,播出或刊登各类稿件200余篇,税收工作和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第五,以“三强化一弘扬”主题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基层“三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了“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弘扬国税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国税机关结合实际,深入进行思想教育,认真排查本单位、本岗位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发动广大国税干部积极参与管理,自查、互查思想观念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围绕夯实基础、强化管理献计献策,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加强“两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基层“三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各地大胆探索和构建激励机制,能级制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组织了专业等级初、中级考试,14000多名干部踊跃参加;积极改革基层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从以定期定性考评向以动态定量考核转变;信息化建设为征管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广大基层干部依托征管软件和各类辅助管理软件,综合运用征管数据信息加强税收管理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基层分局长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全省组织了8期700多人的分局长培训,完成了新一轮竞争上岗,进一步明确落实了分局长岗位职责、管理责任,分局长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整体素质得到优化。全系统以“两基”建设为重点,以信息化为依托,以工作标准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的基层建设新格局正在形成。

在加强基层建设的基础上,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认真开展巡视工作,省局对5个省辖市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群众推荐、考试筛选,全省共有107人进入省辖市局后备干部考察程序,为推进市局领导班子年轻化打下了基础;切实加强教育培训,举办了高级税务稽查专门人才进修班,依托远程教育网,广泛开展全员培训,仅省税务培训中心一年举办培训班137期,11333人次参加了培训,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群众监督制度,规范经费预算管理、基建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财务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切实改进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通过开门整风、整改提高、建章立制,提高国税机关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水平。针对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重点问题,认真开展了规范税务专项整治,实现了国税机关与税务机构“四清”,即职责清、场所清、人员清、财务清。在省委组织的机关作风建设万人评议中,省局在政府系列53个部门中名列12,在行政执法部门中名列第二。太仓市国税局局长张忠平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在江苏国税成立**年之际,20名基层干部光荣当选为“双十佳”税官,江苏国税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形象得到了社会认可。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省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埋头苦干、团结拼搏的结果。在去年矛盾多、挑战多、压力大的情况下,全省国税工作的成绩来之不易。在座的同志们经受了比以往更严峻的考验,付出了比以往更多的心血和汗水。基层一线的广大国税干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直接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承受的压力很大、工作的难度很大。没有他们的艰辛努力和默默奉献,我省国税工作要取得这样的成绩,保持这样一个好的局面是不可能的。广大国税干部在困难中抓机遇、在挑战中谋发展的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精神,是推进国税事业全面发展的力量源泉。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在座的各位和全省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是部分国税干部的治税理念、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二是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税源监控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亟待加强,数据采集质量和深化应用水平急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少数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低标准、粗线条,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五是少数干部“吃、拿、卡、要、报”的不廉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办税厅窗口“生、冷、硬”的服务态度和纪律涣散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所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年国税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税收工作,对于完成“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综观今年的宏观大势,总体上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难题同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仍是当今国际格局演变的两个主要趋势。全球经济持续增长,国际贸易继续扩大,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国际制造业继续把中国特别是长三角地区作为转移的首选对象,对我国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重要发展阶段,国民经济仍处在新一轮增长周期的上升期,经济自主增长活力的增强,经济效益的继续提高,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世界经济也存在着国际能源、原材料价格在高位波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等不确定因素,使我国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尽管宏观调控已取得明显成效,但经济运行中不健康不稳定因素尚未完全消除,主要是农业基础尚不稳固,能源、运输等瓶颈约束突出,投资需求仍有反弹压力,通胀压力依然存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经济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实行财政、货币“双稳健”政策,加强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协调配合,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省经济正处在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上,并逐步趋向良性循环和平稳运行。全省投资增长过快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但同时我省发展受资源和环境的制约更为突出,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压力很大,如何在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的同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任务还很艰巨。这些都将对我们做好今年的税收工作产生重要影响,也为我们进一步发挥税收聚财、调控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松紧适度,着力协调,放眼长远”为核心的稳健财政政策的实行,要求我们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双稳健”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奖限作用,在增强国内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能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新型工业化等方面,加大税收政策、措施的扶持力度,为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越来越大,全球经济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冲击越来越明显,税源税基的跨国流动日益频繁,加大了税收管理的难度和风险,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这些都要求我们进一步树立责任感,增强紧迫感,抢抓机遇,迎接挑战,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依法行政、促进发展的能力,不断强化“两基”工作,推动国税事业全面发展。

去年12月24日至25日,谢旭人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从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紧扣税收工作主题,提出了今年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三大基本目标,深刻阐述了税收工作中要坚持的五项原则,部署了四方面的主要任务。钱冠林副局长在会议小结校徊较低匙芙峤昀此笆展ぷ鞯氖导椋暾夭隽俗芫?spanstyle='color:black'>;党组“坚持一个宗旨、狠抓两基工作、明确三项目标,做好四方面重点工作,加强五个建设,提高六个能力”的税收工作思路。总局领导的讲话,为我们抓好今年国税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根据当前形势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国税工作的实际,**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宗旨和主题,继续抓好省局“135”工作思路和全省国税征管工作会议各项措施的落实,坚持以加强基层建设为主线,在强化征管基础建设、优化征管运行机制、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税源税基控管、信息化支撑、税收服务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全省国税机关要把握全局,统筹兼顾,继续围绕省局“135”工作思路,立足基层抓基础,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继续保持国税收入略快于经济增长。完善组织收入增长机制,国税考核收入总量(不含调库)确保增长11.7%,其中,国内“两税”收入确保增长11%,企业所得税增长12.5%,涉外企业所得税增长14.5%;力争多超,国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加强税收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各级税源分级监控体系基本建立,税务责任区管理落实到位,纳税评估质量进一步提高,税源税基控管更加严密。

----征管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7.0版全面覆盖;征管业务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征管各环节岗位职责明确规范,流程节点之间运行顺畅;信息一体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征管信息共享度和综合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征管基础建设的支撑度进一步增强。

----基层“三化”建设主要目标基本实现。税收执法岗责体系落实到位,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基础工作实现标准化管理,征管质量主要指标达到规定标准;行政管理科学协调,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国税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组织活力进一步增强。

----国税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六个能力”进一步提高;分级分类的全员培训全面开展,国税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新的提高;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国税机关服务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今年总局安排我省国税收入不含调库的指导性计划增幅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去年实际增长,增幅虽然不算过高,但要在去年大幅度增收的基数上增长,11.7%的增幅就是年增收额130亿,任务也不轻。同时,我省经济发展对投资、出口拉动的依存度大,宏观政策对这两方面的抑制和调整,必然会对我省税源规模和结构产生较大影响,对税的理模式。。对此,各级国税机关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困难考虑得多些,把问题分析得透些,坚持组织收入工作原则不动摇,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认真落实强化税源税基控管各项措施,进一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进一步深化税源分析,掌握加强税源管理的重点和潜力。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全省国税系统税源分析管理办法,完善税源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加强对税源分析的组织指导。深化税收宏观分析,掌握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的变化趋势,研究分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改进税收预测方式,提高收入预测准确率,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认真落实《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及时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及税负变动状况,定期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税负标准和预警区间,为深化责任区管理服务;认真抓好月度、季度和年度收入分析工作,健全税收分析档案,充分利用税收调查资料,对各税种分地区、分行业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及时掌握加强税源管理的重点和潜力。

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工作。认真落实《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完善分级评估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岗位,规范评估程序,落实管理职责。省局将按照税种纳税评估的要求,制定纳税评估指导意见,提供资料稽核的基础模型和分析方法,定期编发纳税评估典型案例,为基层国税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业务指导;结合全国税收普查资料和行业信息,为基层提供纳税评估参考税负。各省辖市局要充分依托征管信息系统和“一户式”管理软件,积极探索建立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平均物耗能耗等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根据本地实际筛选纳税评估对象,指导基层开展评估工作;要加强对本地区用废企业用废率、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耗用率等特定行业物耗率和专项参数的收集,及时为基层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建立纳税评估结果的反馈和分析制度,加强考核监督。各县(市、区)局和基层分局,要按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纳税评估与税源管理、责任区管理和稽查工作的关系,加强部门配合,按期按量完成纳税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评估质量和效率;要及时向上级评估管理部门反馈评估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根据评估实践完善各类纳税评估参数指标。

进一步深化税务责任区管理工作。要按照总局“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工作意见》,完善责任区管理员工作规程。要根据各地人力资源的结构状况和分权制约要求,合理确定责任区工作职责,选拔懂企业生产经营、具备财会知识和熟悉税收业务的骨干充实管理员队伍;要完善责任区层级管理,实行管理员、科(股)长、分局长的三级监控,明确各层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管理责任;要建立健全税源监控指标体系,适时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涉税相关指标和税收管理信息;要健全分类管理办法,根据行业、规模、税种、纳税信用等级等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把握主要类型企业生产经营和涉税信息的变动规律,使责任区管理重点突出;要强化人机结合,充分依托“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责任区管理员采集和运用数据的能力;要建立健全责任区考评监督和奖惩激励机制,通过内部考核、外部评议,加强对责任区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评价。

加强各项征管基础工作。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定期分析户籍管理信息,及时对纳税人登记信息进行维护更新,清除错误数据。认真落实总局《欠税公告办法》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欠税公告范围、数额、级次和期限,抓好落实;运用征管法赋予的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欠税清理工作,加强缓缴税款审批管理,减少新欠,压缩陈欠。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办法,调整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使考核更趋科学、合理。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按照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印制、使用、“验旧购新”管理;加强国税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管理,省局将统一开发代开发票管理软件,上半年实现计算机代开普通发票。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按照“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原则,逐步推广税控收款机。

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要针对各税种不同特点和管理重点环节,进一步推进控管关口前移。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增值税管理。认真落实“一窗式”管理规程,积极探索建立增值税申报监控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未开票一般纳税人和走逃户的相关信息,加强对申报异常户的及时监控和比对异常票的审核检查;全面梳理和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认定条件、时限、程序及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对辅导期内新办商贸企业先稽核后抵扣的管理;完善“四种票”采集制度,提高采集质量,加强对非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管理;继续抓好网上认证,扩大认证、报税“全市通”应用面;在较好地完成了车购税人员、业务接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总局车购税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提升车购税管理水平。在所得税管户急剧增加的情况下,要高度重视并加强所得税管理,规范分类管理,深入推进纳税评估,加强审批项目及取消审批的后续管理;规范中小企业所得税征管,逐步扩大查帐征收面,进一步强化所得税税基管理。加强涉外税收管理。探索和完善对涉外企业的分类管理和风险监控,继续加大对化工、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纺织服装鞋帽等重点行业以及亏损企业的审核评税、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力度;积极推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管理制度;推进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深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加强对跨国公司信息数据的收集、分析,进一步提高对跨国税源的监管能力。

进一步完善征管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要认真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业务流程的通知》,按照“简化环节、加强衔接、畅通流程”的要求,切实提高以流程为导向的征管机制运行效能。要在现行法制框架内,按照流程节点的功能配置要求,进一步整合办税环节,减并调查活动,减少重复办税资料;要将能够推向前台的税收审批事项由机关审批向办税服务厅窗口前移,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要继续清理简并各种报表、文书和资料,统一报送口径,防止多头多次向纳税人采集数据,切实减少纳税人资料的重复报送;要健全衔接配套制度,以“一户式”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提高各类信息共享水平和纸质资料档案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各流程节点和岗位职能之间的工作衔接;要充分依托江苏国税征管信息系统,畅通流程运行路径,及时调整简并重复、无效劳动,进一步优化征管人力资源的配置。

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拓展综合治税空间。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工作协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国、地税部门在“信息交换、税务登记管理、联合开展税务检查”等方面的深层次合作,切实加强税户、税源管理基础信息的交流、共享,加强税法宣传、政策执行、税务检查等方面的合作协调,促进税收征管合力的形成。要以积极参与省政府公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公安、财政、统计、银行、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作,拓宽数据交换和业务配合的渠道,营造社会综合治税良好环境。要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理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税务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协税护税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

认真落实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各级要按照省局修订后的执法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范本以及征管流程管理的需要,分解落实岗位职责,完善充实各执法岗位的作业标准,同时,抓好范本试行与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7.0版软件的衔接,对两者不一致及与法律法规不配套的方面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对税收执法岗责体系落实情况的考核,充分利用执法检查、大要案审理、日常考核等现有形式,检查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的分解落实情况。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过程控制,在充分运用7.0版征管软件执法监控系统进行自动考核的基础上,对目前计算机难以监控的执法事项辅之以必要的人工考核,加强日常执法监控。按照总局新的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税务人员涉税违规处理意见,完善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过错类型与处理级次相适应的对照表;对重大税务违法事项责任追究实行跟踪监督,既要严格追究责任,又要实事求是、把握尺度,防止挫伤干部加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和完善税收执法检查,重点抓好《执法检查作业指导书》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检查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执法检查结果整改的督查,进一步理顺执法检查与目标管理考核的关系,提高执法检查的效果。

进一步做好税收法律服务和救济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在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的同时,加强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管理以及对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认真开展对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的自查,迎接上半年国务院、总局的抽查。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学习培训,完善我省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度,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认真抓好大要案查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一级稽查”的运行经验,抓好各项稽查业务制度落实,创新稽查手段,研究稽查方法,完善“一级稽查”模式;要充实稽查力量,确保大要案件查处和协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进一步重视对督办案件和案件查处,依法惩处,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要深刻剖析近两年案件高发的特点和原因,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做假账、多套帐或账外经营手段偷逃税款,伪造、虚开“四小票”等骗抵税款、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减免税等违法案件;要狠抓首查责任,狠抓案件剖析,狠抓案例曝光,着力提高稽查的反应速度、打击力度和震慑广度;要进一步规范案件尤其是大要案件审理工作,适当增加大要案审理数量,定期召开大要案案例评审会,积极探索大要案网上审理,提高审理效率。

(三)加快信息“一体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对强化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

要按照总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32字原则,继续以信息资源整合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对税收征管的支撑度。

抓好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7.0版和“一户式”管理系统、数据处理平台的配套推广应用。要在巩固7.0版软件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以抓好税务稽查、执法监督、绩效考核等功能模块的正常应用为重点,确保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7.0版软件126条工作流全面使用;要继续坚持软件运行情况的收集反馈和应急机制,通过网上答复、成果共享等方式,确保各级软件使用规范、工作流运行畅通;要把大力推广应用省局“一户式”查询系统和数据处理平台与运行7.0版软件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数据分析、、查询、统计等功能,充分挖掘现有数据的利用价值,提高数据深度应用水平,及时准确地为基层强化管理提供数据产品;要认真落实省局《税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全面推广使用数据审核审计系统,增强数据逻辑性检测和纠错功能,加强数据准确性检查,加强对省局集中的各地数据质量的考核,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规范软件开发,加快信息资源整合步伐。要认真落实省局《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软件开发备案核准管理制度,各地辅助软件开发应用必须事先报省局信息办扎口核准,以防止重复、多头开发造成资源浪费;要立足现有各类成熟应用软件,加快信息资源整合步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大主体应用数据整合第一阶段推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7.0版软件、防伪税控、出口退税三大应用系统的数据整合工作,加强数据衔接和功能衔接,加快实现各类基础数据层面的互联互通,以更好地满足基层管理的需要;要在进一步界定操作层和管理层业务功能基础上,完善管理决策层软件功能,以满足省、市、县、分局各级对税收监控管理决策的需求。

加快省级数据集中步伐,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稽核系统和防伪税控系统数据省局集中处理的运行模式,继续保持总局考核“三率”和协查回复率四个100%;针对我省管户多、数据量巨大的特点,认真研究吸取兄弟单位省级数据集中的经验,在业务需求、硬件配备、网络建设、信息安全、数据备份和运行维护体系等方面做好业务、技术准备,加快搭建省级数据集中基础平台,做好我省征管数据集中的各项准备工作,逐步实现主体应用的省级数据集中处理。认真落实总局、省局《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在网络、设备、数据的安全管理以及内外网信息交换等方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要加强数据存储与备份系统建设,加快建立省级异地备份中心和各省辖市局数据备份系统。按照总局统一规划,依托金税网,搞好省局、市局、县局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四)不断深化税收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的层次

进一步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密切关注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与财政等部门协作,防止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发生新的拖欠;加强税贸协作以及与海关、外管等部门协调配合,认真抓好保税物流中心、区港联动、深加工结转等方面出口退税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托金税工程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完善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管理软件,在加快办理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的同时,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出口骗税。要主动宣传并兑现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督办力度,既要防止骗取税收优惠侵蚀国家利益,又要保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为促进江苏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要重视和加强税收政策调研工作,针对当前经济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税收政策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工作,对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等税收政策实施情况加强调研,积极向总局提出完善政策建议,发挥好税收政策效应。

打造全省统一税收服务品牌,建立税收服务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省局税收服务九项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办税服务厅各项管理制度,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要突出抓好“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窗口”设置,严格“窗口”工作纪律,改善“窗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办税窗口的服务质量;要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美化优化办税环境,重点抓好统一规范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形象标识工作,形成具有江苏国税鲜明特色、全省统一的国税服务品牌;要围绕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涉税事项,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大力推行“阳光作业”,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要进一步深化纳税咨询辅导服务,以“江苏国税网站”为主渠道,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服务,对纳税人的网上咨询、窗口咨询、电话咨询要快速准确回复。

加强税收宣传,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要坚持把税收宣传作为优化税收环境、提升国税形象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寻找经济税收的结合点、征纳双方的共鸣点、社会公众的关注点,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在主要媒体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要继续积极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以信用等级为基础,加快实施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在日常税收管理与服务中体现差别,充分发挥其导向性作用,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五)以先进国税文化建设为导向,推进基层“三化”建设全面达标

国税文化是国税机关在税收管理实践中形成的以共同价值观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团队精神、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社会形象的总和。建设先进国税文化,就是要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发挥国税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和辐射功能,着力培养国税团队精神和意识,营造团结和谐的国税环境,激发国税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增强干部的学习力、竞争力和创造力,增强国税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实现国税事业与干部的全面协调发展。

构建国税文化体系,创新理念抓管理。根据国税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干部的思想情绪、自身需求、价值取向等内在要求,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组织文化建设,构筑共同奋斗目标、价值观和使命感的国税愿景,增强国税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管理文化建设,更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法,营造人性化管理、互动式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的和谐国税,充分激发广大国税干部的管理潜能,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攀升;行为文化建设,践行国税职业道德、强化国税职业意识、弘扬国税团队精神,激发广大国税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象文化建设,优化服务、塑造形象、美化环境、统一标识,认真落实税收服务九项制度,建立诚信和谐的征纳关系,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国税形象。通过开辟“国税文化网上论坛”,组织“国税文化大讨论”,大力开展国税文化创建等活动,努力营造既有个性张扬,又有组织充盈,充满生机与活力、团结进取的国税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基层建设水平。

建立“三化”达标评估体系,夯实基础抓重点。要在认真总结两年来推进基层“三化”建设的基础上,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充实、落实到基层“三化”建设的规范和标准中去。要以落实执法责任、夯实管理基础为重点,在基层做到岗位责任明晰,工作标准明确,日常考核到位;要以规范操作运行、深化信息运用为重点,在基层做到软件操作规范熟练,信息采集完整准确,信息应用基本满足基层征管需求;要以优化税收服务、打造“诚信国税”为重点,在基层做到办税环境整洁,办税程序便捷,办税服务高效;要以规范行政管理、增强组织活力为重点,在基层做到工作纪律严明,内务管理规范,队伍团结奋进。省局将制定基层“三化”建设达标评估指标体系,明确主要项目的达标标准、达标时限、达标要求,并适时组织考评验收。各地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力求全面达标。

完善“三化”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责任抓落实。全面提高基层建设水平,必须建立健全机制,形成规范,实施长效管理。要完善基层分局长队伍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岗位责任、教育培训、考核激励、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高基层分局长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争先创优评选表彰机制,建立并规范先进基层分局、“双十佳”税官、双百业务能手的评选表彰制度,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热情;要建立并推行绩效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创新考核形式,建立以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为依据,定量与定性、人考与机考、静态与动态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和方式。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干部的奖惩、评先创优和使用发展挂钩。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基层,务求实效。

(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提高领导能力,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谢旭人局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提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这是总局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自己。

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认真落实省局制定下发的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和考核巡视等7项监督管理制度,继续组织对省辖市局考核巡视,进一步重视巡视结果的运用,推进考核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要全面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规范竞争上岗,继续推进干部交流、机关与基层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在交流中锻炼培养干部,识别选拔人才;完善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坚持选拔、培养与使用结合,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年轻化。要继续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实现“三个转变”、搞好“三个服务”的要求,建设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服务型机关;继续坚持各级领导班子基层联系点、“三同”调研、现场办公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带动各级国税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要继续搞好创建先进县(市)局领导班子活动,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班子的经验,进一步激发各级领导班子的活力。要做好老干部工作,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央决定,从今年1月开始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总局和省委已先后下发教育活动的指导意见。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良好成效。各级国税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尤其要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积极投入到这一活动中来,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以建立能级管理激励机制为重点,努力构建大教育、大培训新格局。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要继续抓好能级制的试点推行工作,在去年能级制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组织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剖析难点,进一步完善能级管理办法;今年将继续组织中、高级专业等级考试,在无锡、泰州、南通、淮安等市扩大能级管理试点,其他省辖市局也要选择一个县(市、区)局或一个业务系列进行试点,为全省全面实行能级管理打好基础。要加大全员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年-2007年全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操作技能等为主要培训内容,以基层一线征管人员为主要对象,采取分级分类培训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效果;省局将提升“江苏税务教育网”平台,拓展教育培训功能,各地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进行培训,提高培训质量,降低培训成本。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能手竞赛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的管理能力和操作水平。今年省局将组织全省百名征管能手、百名稽查能手业务竞赛,举办一期所得税高级专门人才进修班,组织各县(市、区)局长轮训班,建立全省国税系统各类专门人才库,进一步加强人才的管理和培养。要进一步加强省税务培训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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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农业税收是地方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为将农税征管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提高全体农税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笔者根据__区农税干部队伍的现状及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对乡镇农税干部队伍管理的5点建议:1、转变体制,提高对农税工作的认识;2、加强与乡镇政府间的工作协调,保持乡镇农税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3、加强教育,转变观念,提高人员对农税工作的认识;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税干部的业务素质;5、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考核,充分调动农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税征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加强,农业税收征管体制和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对农税干部队伍(乡镇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对乡镇农税干部队伍的建设势在必行。

农业税收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特点。农税征管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税源分散、税额小、农户多、征收人员少、征收难度大的特点,工作非常辛苦。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税征管干部队伍,以适应形势发展和农税工作的需要,落实中央“三农”工作方针,确实减轻农民负担,更好地完成农业税收的征管工作,责任重大。

一、__区农税干部队伍的现状

由于我市农税的征管形式是委托乡镇财政所,人员主要来源于基层乡镇,学历偏低、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能力较弱,整体素质有待于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对农税干部的管理,努力促进农业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对全区19个镇的65名农税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其结果分析如下:

1、学历结构分析

中专以上学历15人,占总人数的23;高中以下学历50人,占总人数的77。

2、年龄结构分析

35岁(含)以下18人,占总人数的27.7;36—45岁的有22人,占总人数的33.8;45岁以上25人,占总人数的38.5。

3、性别结构分析

男同志49人,占总人数的75.4;女同志16人,占总人数的24.6。

4、从事财税工作结构分析

从事财税工作3年以下的有28人,占总人数的43.1;3—10年的12人,占总人数的18.5;10年以上的8人,占总人数的12.3;乡镇体制改革后新从事财税工作的17人,占总人数的26.1。

二、存在问题

1、体制弊端

20__年农税征管职能划转后,征收管理机关是市、区(县)地税局,征管形式是委托乡镇财政所,农税人员代表地税机关行使职能,地税机关与人员只是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人员多数是兼职,其工作重点是乡镇政府编制岗位的工作,影响了农税征收的专业化程度。人员的管理部门是乡镇政府,人员的调配、轮换、交流由乡镇政府决定,队伍相对不稳定,给农税工作有效开展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2、素质不高

经调查统计,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在现有的人员中有69.2的人员未从事过或只有较短的农税工作经历,高中以下学历的占77。由于人员多是兼职,且从事的工作主要是乡镇财政或其他工作,致使业务学习的重点未能放在农税业务上。虽然部分同志通过在职学习取得了大专以上学历,但也未能系统地学习农税专业知识,造成了人员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政策水平比较欠缺,给农税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三、加强对乡镇农税干部队伍管理的建议

加强对农税队伍的管理,应以人为本,从严治队,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税征管干部队伍。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转变体制,提高对农税工作的认识。

将人员的管理纳入地税系统,按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我市地税系统现已为人员发放了税服和检查证,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将人员编入各区域税务所,让他们接受规范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逐步掌握系统的税收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加强与乡镇政府间的工作协调,保持乡镇农税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在现行体制下,地税机关要主动与乡镇政府沟通,加强对农税工作的领导,改变农税干部的人员现状,增加专职农税干部的比例,将学历较高、有农村工作经验、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农税岗位。为保持农税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人员的调配应与税务机关进行协商,定岗人员在5至10年内不应做大的变动,以利于农税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开展。[找文章到文秘站-/-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3、加强教育,转变观念,提高人员对农税工作的认识。

克服农业税税额小、税源分散、不易征收和征多征少对税收总量无大碍的思想,提高对中央“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国家税款必须应收尽收的思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农税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为农户服务的公仆意识,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工作,树立乡镇农税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税干部的业务素质。

在现有的人员结构下,要搞好农税工作,必须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方位进行培训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分层次进行,从基础知识入手,循序渐进,使广大农税干部逐步掌握税收政策、税源监控、税款征收入库、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征收和管理水平,为早日实现农税信息化管理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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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根据区应急局的要求,按照的工作职能,局党组对应急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应急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把应急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根据应急工作的要求,完善应急工作制度,进一步强调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

根据新形势,新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局办公室从完善各种制度的落实上入手,全面加强局值守应急工作,做到了既细又严,疏而不漏。

三、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围绕疫情防控、洪涝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地质灾害、地震等问题广泛宣传预防、避险、自救等应急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助能力。同时,注重提高干部群众应急综合素质,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使公众了解和掌握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确方法,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法制意识,大力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

四、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安排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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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推动票证规范化管理为中心,做好票证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非常重视票证日常管理,着重从抓基础工作入手,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全市票证及时供应,涉票税收工作正常运转。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用票对象和广大纳税人,票证管理体系日趋规范。 二是抓制度建设。年初,为了更好地完成新时期票证管理工作任务,我们制定了2004年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目标,完善了票证工作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分人分岗责任制,对票管中心每个干部职工实行“五定”责任制,即定职、定责、定岗、定任务、定奖惩。由于明确了工作目标,增强了责任意识,中心全体人员工作热情高涨,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得到了最好发挥,大家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为了规范管理,下半年,我们花三个多月时间,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征求多方意见,修改多次,拟定了《**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规程》,并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审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付诸实施,保障税务执法的廉洁、公正、透明和高效。

三是抓服务质量。票证管理在整个税收管理工作中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这一角色的作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正常运转,一切为了服务基层,一切为了用票对象,一切为了服务纳税人。”首先,是加强宣传,提供发票咨询服务。以一流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基层用票单位和广大纳税人,为他们提供直接解答、电话回应、窗口释疑、专题解惑等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其次,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窗式”便民措施。今年3月,我们在行政服务中心增设票证服务窗口,票管中心抽调一人专门负责办理税务登记证,为方便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税务登记证306个。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工作一丝不苟,任劳任怨,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地税局票证服务窗口被评为全市行政服务中心优秀红旗窗口。第三,提供延时服务,做好后勤保障。我市票管中心负责全市票证的印制和发放,供票、用票对象很多,印领发票的有各县(市、区)地税局、市直征管分局、印制冠名发票的单位和用票对象,他们发票用完时间各异,印领时间各不相同。为了保障正常运转,平时不论是节假日还是“双休日”,不论是上班还是下班时间,也不论是吃饭还是睡觉的时候,寒来暑往,只要有印制厂送票,有用票单位印领票证,我们都毫无怨言地热情接待,及时办理票证印制、入出库、工本费结算手续,保障供应连续,快捷高效。

二、以加强税收管理为重心,发挥以票控税作用 发票控管是加强税收征管的一个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治票,以票促管,以管促收”的思想不动摇,严格执行扣税标准,不断扩大控税范围,巩固以票控税成果,全市涉票税收逐年攀升。

——继续推行“刮奖”发票,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刮奖发票形式操作简便,即取即开,既能提高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又减少了消费者保管发票的麻烦,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发票,普遍使用发票。推行刮奖发票,对促进我市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作出了极大贡献。2004年全市饮食、娱乐服务行业使用“刮奖“发票实现税收 元,比去年增收 元,增长 %。一些典型纳税户税收更是成倍增长。另外,推行刮奖发票,也有利于税务部门加强自身管理,刮奖发票的推行和有关责任制的落实,能够督促基层分局如实掌握纳税人的真实经营状况,不仅可以堵塞税收漏洞,而且能够推动社会协护税大环境的形成。

——不断完善****的扣税管理,严格执行扣税标准。今年,我们继续把同城区****集中到一个窗口扣税,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通过规范操作规程,核对发票联、税票联、扣税率、扣税额,加强****管理;通过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业务考核杜绝人情票、关系票、错误票的发生;通过建立健全台账,搞好以票控税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由于管理规范,措施得力,我市****扣税工作成效斐然。截止12月份,全市****扣税 元,比去年增收 元,增长 %。其中,建安业****扣税 元,同比增长 %,劳务力资业****扣税 元,同比增长 %,交通运输业****扣税 元,同比增长 %。

——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优惠专用发票管理。过去,我市实行“核定“征收模式的饮食服务业纳税人中,有些人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想方设法隐瞒收入,为少定税找借口。有了税收优惠政策后,部分纳税人反而嫌定税偏低,出现了托人说情调高税负的现象,还有一些人不属优惠对象,也打着税收优惠的幌子,假借他人名义冒领优惠发票,给正常税收管理秩序造成了很大混乱。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对症下药”,及时调整了优惠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发放对象,发放程序,发放数量,使用时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做到三个一致:发票发售对象与税政审批对象一致,发票发售对象与经营业主相一致,发票发售对象与开具发票对象相一致。使一些人通过优惠发票偷、逃税收的企图落空,堵塞了收入漏洞。同时,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售票手续,发放优惠发票。到目前为止,全市享受税收政策优惠专用发票的户数有 户,2004年共发放优惠定额发票 元,减免税收 元,为维护社会稳定,扶助弱势群体再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以开展票证检查为手段,打击发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发票检查是规范发票管理的有效手段,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发票违章违法行为,规范内部管理,督促违章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减少税收流失。还可以通过检查,揭露发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为打击偷、逃税刑事犯罪提供帮助。 ——开展专项检查,遏制发票违章违法行为。今年10至11月,市局精心部署,统一组织,在** ** **三县市开展了发票专项检查,重点对金融、城建、电力、交通、文教、卫生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2003年元至12月份发票的开具、取得、保管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65个单位,发现发票违章、违法行为1429起,各单位取得违章发票 份,涉税金额 万元,处以发票违章罚款 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一是书面通知有问题的纳税人约谈取证,推心置腹地与他们沟通思想,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宣传,晓之以利害关系;二是宣传发票管理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对地税发票的认识和鉴别能力,以降低发票使用违章率;三是及时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提出意见限期整改;四是督促税务机关内部加强管理,对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清查,从源头杜绝发票违章行为的发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将分散型的发票违章行为,集中在报账单位查处,既能节省人力、物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可通过对取得发票方的处罚,阻止违规发票的去向,引导全社会都来参与地税发票的管理,使发票违章违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开展日常检查,加强源头控管。平时在发票发售窗口和其它发放环节,对发票的使用、保管、扣税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酌情处理。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在票证日常管理中,共发现发票违章违法行为 起,收缴违法发票 份,处以发票违章罚款 元。

——开展专案检查,查处举报案件。为打击发票违章违法行为,我们在市局和各县(市、区)局设立了举报中心,将举报电话印在新版发票的下方,并要求各地在专案检查中做到:一是认真接待举报来电、来函、来访,随叫随到;二是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三是廉洁自律,拒绝吃请和送礼;四是处罚从重,让违规者有切肤之痛。通过严肃纪律,今年全市地税系统共查处各类举报案件 起,处以发票违章罚款 元。其中,市局票证管理中心查处举报案件 起,收缴违规发票 份,责令限期改正 次,处以发票违章罚款 元。

四、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的,加强票证管理业务学习 今年7月,省局发文,对各地税收票证管理中心加挂科(股)牌子,进一步明确了票证管理的职能作用。为认真履行新的工作职责,完成各项任务,我们从票证管理业务的学习和研究入手,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课题研究。上半年,我们在省局票证管理中心的统一部署安排下,认真开展了题为《关于以票控税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和《关于货运发票管理情况的调查》的课题调研活动,重点调查了** **等县市,抽查了8个基层分局,走访了12个纳税单位。通过数据分析,实地考察,调查摸底,与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零距离思想交流,总结和客观评价了我市以票控税管理、货运发票管理的成绩,找出了不足,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提出了改进意见。还对我市票证管理工作作了前瞻性的思索,为开拓视野,探索新的管理办法,提供了参考,并在今年11月份全省票证管理人员培训班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反响很好。

二是分步进行票证管理业务培训。自去年全省成立税收票证管理中心以后,我市票管部门很快按机构编制落实了人员,这一阶段调入的新人较多,文化层次和年龄结构较过去优化,但还有一些人员票证管理业务不熟,工作起来不算得心应手。特别是基层分局的一些兼职票管人员,对新的发票管理知识所知甚少,束缚了票证管理业务的发展。所以,开展票证管理业务培训,是当务之急。今年3月份,我们首先在**举办了一期培训,来自全县各基层税务分局的21名票管人员参加了学习,市局派专人前去授课,与会人员通过对发票领用、开具、保管、发放、检查等基础业务的学习,票证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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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算清缴工作内容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首先按照《办法》的规定,自行调整、计算本纳税年度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自核本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税款并缴纳应补税款;二是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下发汇缴事项通知书,办理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工作,并进行资料汇总、情况分析和工作总结。

二、汇算清缴工作程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时间要求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宣传辅导。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向企业明确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应报送的资料及其他应注意事项。必要时,应组织企业办税人员进行培训、辅导相关的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及手续。

2.明确职责。汇算清缴工作应有领导负责,由具体负责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必要时,应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3.建立台账。建立日常管理台账,主要记载企业预缴税款、享受税收优惠、弥补亏损等事项,以便在汇算清激工作中进行核对。

4.备办文书。向上级税务机关领取或按照规定的式样印制汇算清缴有关的表、证、单、书。

(二)实施阶段。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完成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的受理、审核以及办理处罚、税款的补(退)手续。

1.资料受理。主管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应检查企业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如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报齐有关附表、文件等资料,应责令限期补齐;对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应退回企业并责令限期补正。

2.资料审核。对企业报送的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就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审核:

(1)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数字是否一致,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2)企业是否按规定结转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

(3)企业是否符合税收减免条件。

(4)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否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以及各机构、场所账表所记载涉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各项数据是否准确。

(5)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境外所得应补企业所得税额是否正确。

(6)企业已预缴税款填写是否正确。

3.结清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结合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及日管情况,对企业报送的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在5月31日前,对应补缴所得税、应办理退税的企业发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并办理税款多退少补事宜。

4.实施处罚。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未按《办法》规定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按照规定实施处罚;必要时发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核定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责令其缴纳。

5.汇总申报协调。

(1)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受企业年度所得税汇总申报后,应于5月31日前为企业出具《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所得税证明》。

(2)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的汇总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时,对其他机构的情况有疑问需要进一步审核的,可以向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协查函》(见附件1),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负责就协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函复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或税务检查中,发现其他机构有少计收入或多列成本费用等所得税的问题,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处理联络函》(见附件2)。

(4)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办法》规定对其他机构就地征收税款或调整亏损额的,应及时将征收税款及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额以《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纳税事项处理联络函》通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总额作相应调整,并在应补(退)税额中减除已在其他机构所在地缴纳的税款。

(三)总结阶段。各地税务机关应在7月15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的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汇总以及总结等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向税务总局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基本情况及相关分析。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税务登记户数、应参加汇算清缴企业户数、实际参加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未参加汇算清缴企业户数及其原因、据实申报企业户数、核定征收企业户数;据实申报企业的盈利户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实际缴纳所得税额、亏损户数、亏损企业营业收入、亏损金额等内容;核定征收企业中换算的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实际缴纳所得税额。

(2)主要指标分析和说明。主要分析汇算清缴面、所得税预缴率、税收负担率、企业亏损面等指标。

(3)据实申报企业盈亏情况分析。根据盈利企业户数、实际参加汇缴户数分析盈利面变化情况;分析盈利和亏损企业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未弥补亏损前利润总额、亏损总额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及原因等。

(4)纳税情况分析。包括预缴率变化,所得税预缴、补税和退税等情况。

2.企业自行申报情况。主要包括申报表及其附表的填写和报送,自行调整的企业户数、主要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3.税务机关依法调整情况。主要包括税务机关依法调整的户数、主要项目、金额,同时应分别说明调增(减)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亏损总额的户数、金额等情况。

4.主要做法。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组织安排和落实情况,对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对企业的前期宣传、培训、辅导情况,对申报表的审核情况以及汇算清缴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等情况。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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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征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税,服从服务大局

(一)坚决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税法和中央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不得擅自变通,积极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各级税务机关要落实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既不能以完成税收任务为名收过头税,转引税款、虚收空转;也不得以各种名义越权减免税,缓缴税、擅自豁免欠税。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维护税收秩序,对超越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和不切实际追加收入计划的做法,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和说明情况,并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三)坚持强化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各级税务机关要针对税收风险和征管漏洞,落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规范税收秩序,积极做好风险防范、堵漏挖潜和增收工作。要努力优化纳税服务,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办税效率,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夯实征管基础,创新管理方法

(一)加强户籍管理。充分利用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国家经济普查资料和国税、地税间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认真进行比对,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和非正常户。加强注销户检查,防止少数纳税人利用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要加快与公安部门共享公民身份信息工作步伐,推进利用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核对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试点;逐步建立全国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数据库,提供各级税务机关查询,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办理税务登记、涉税资格认定和骗购发票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普通发票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80号)精神。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互联网、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发票真伪查询服务。根据“简并票种、统一票样、网络开票、建立平台”的思路,在部分地区选择建筑安装、房地产、农产品收购、机动车销售等行业开展普通发票“网络在线开票”的试点。加大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积极推进大型商场、超市税控装置改造试点;凡已推广税控收款机的地区,要督促纳税人使用税控机具开票、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数据,并做好“票表比对”工作。

(三)严格欠税管理。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要加强对纳税申报的审核和税款缴库的监控,对于不按期申报、申报资料异常、申报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纳税人,要及时核实情况,采取措施防范欠税。落实催缴制度,建立欠税档案;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报表上报和欠税人报告制度。加大欠税检查和清缴力度,坚持依法加收滞纳金。严格执行缓缴审批制度,坚持以欠抵退的办法。要及时掌握欠税企业资金动态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积极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参与企业清偿债务。认真落实阻止欠税人出境和欠税公告制度,定期进行欠税公告。要定期检查、通报清欠情况,落实责任制。

(四)充分发挥信息化保障作用。继续做好现有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税收征管正常进行。重点做好综合征管、总分支机构、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票证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功能完善和推广应用工作。着手建立自然人数据库(个人所得税部分),从20**年7月份开始,已经实现省级数据集中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的地区,应按照总局的业务和技术标准,向总局集中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各地区应加快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总局集中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在统一标准、规范软件版本的基础上,扩大推行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模式。

(五)完善和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扎实做好“票表比对”工作;针对海关缴款书现行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抓紧实施“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先选择部分地区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有关征税政策;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加快研究改进农产品增值税抵扣办法。

加强白酒行业消费税管理,针对白酒企业存在的通过设立销售公司、降低产品出厂价格、侵蚀消费税税基等问题,研究制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办法。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单独考核成品油消费税收入;采取驻厂征收、延伸服务等方式,密切监控收入进度和免税油品流向,并对非正常销售成品油消费税开展专项评估。

认真做好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工作;落实好企业所得税行业征管操作指南;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提高预缴税款比例,力争使预缴税款占全年应缴税款的70%以上;开展对跨省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情况的交叉检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强化汇算清缴后的评估和检查工作。

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扩大全员明细申报的履盖面;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非劳动所得征管,推进高收入行业纳税人建档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申报工作;多方获取信息,切实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全面深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行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利用房地产交易环节信息和评税技术,核实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加强交易环节各税种的管理。健全机动车车船税“以检控费(保)、以费(保)控税”的征管办法,规范代收代缴工作;通过采取委托等协税护税措施,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车船税的征收率。

(六)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在落实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按行业、环节实行专业化分工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其工作职责、标准和程序,健全考核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七)继续加强国税和地税协作。推进国税和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对新办税务登记实行“一户一证”和“一证双章”,采取统一受理、办理、管理的措施,避免出现漏管户和纳税人重复、多头报送资料。推进国税和地税联合管理个体工商户工作,人机结合共同核定纳税定额;对国税局临时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税局可委托国税局,国税局应主动配合。积极推进国税和地税联合纳税评估和稽查,建立健全联合评估、稽查机制和办法,及时解决工作合作中的问题,提高评估、稽查的效率和质量。

三、深化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

(一)加强涉税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完善数据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数据质量。总局和省局要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涉税数据应用及分析监控平台;进一步集中各类涉税数据,并逐步向各级税务机关开放数据查询,为基层开展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提供数据支持。基层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涉税数据和分析结果,强化税源管理。

加强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共享和利用。积极推进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上下级、不同地区和国地税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各类函调制度,并抓好落实。逐步建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平台。总局按期向各省地税局下发增值税、消费税征管信息,各级地方税务局要充分利用好“两税”信息和比对软件,做好当期及以前年度的信息比对,促进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工作。国税和地税局要加强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税种申报信息中销售收入等数据的比对,要充分利用运费发票数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管理。各级国税局要明确相关程序和责任,加强征退税信息的共享和比对工作。

广泛收集、利用第三方信息。继续抓好银税共享企业财务报表信息试点,将银税企业财务报表差异作为纳税评估的重点线索。努力扩大与海关、外汇管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范围;各地要积极开展与建设、国土、商务、电力、保险、海事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促进相关税种的管理。

(二)切实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全面开展税源、税收预测预警、税收管理风险和政策效应等分析,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分析。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因素,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健全总局和省、市、县局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积极开展对跨地区、跨行业企业集团税源监控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建立包括税负、物耗、成本费用率等指标的重点税源预警体系,为纳税评估和稽查提供信息。

(四)深入推进纳税评估工作。逐步完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行业综合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针对税源实际和纳税遵从风险,重点对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国家垄断等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零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开展纳税评估。要加大纳税评估力度,扩大评估面,注重各税种的综合评估,准确核实税基,提高评估问题疑点落实率和税款入库率。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稽查部门要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跟踪管理,督促纳税人对查补税款进行正确规范的账务处理,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查处执行结果;管理部门要根据稽查部门反馈的信息加强日常管理,推进以查促管。建立纳税评估复核和评估质量考核制度,适时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质量抽核和互核。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相结合的互动机制。

(五)强化大企业税源管理。制定大企业纳税遵从风险管理指引,建立风险导向税收管理机制,控制重大税收风险,引导企业提高纳税遵从度。针对大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税收服务,指导和帮助大企业建立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认真落实总局定点联系大企业制度,按照总局统一安排,做好定点联系大企业的日常检查和反避税工作。

(六)加强中小企业税源管理。要针对中小企业的不同特点,分别实施查账和核定征收管理方式。强化信息采集,摸索行业规律,实施分类管理,推进“以票控税”,有重点地开展纳税评估。对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等零散税源可根据征管条件,依法实施委托。

(七)加强国际税源监管。贯彻落实《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2号),全面加强反避税管理。强化关联申报管理;研究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等反避税措施;深化转让定价调查,加大调整补税力度,重点调查企业对外大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费,以及“走出去”企业从国外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等关联交易;加大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力度;稳步开展预约定价谈签和转让定价对应调整的国际磋商工作。收集和掌握非居民税源信息,以完善和落实非居民税收管理制度为抓手,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防范税收协定滥用。

四、加强税务稽查,规范税收秩序

(一)加大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力度。继续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账外经营、两套账等手段偷逃税款行为;重点查处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纳税的问题,以及关联企业利用区域税收优惠转移应税收入问题;重点关注零负申报、低税负和跨国经营企业涉税问题;对国内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查处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将低退税率产品按高退税率产品申报退税,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继续查处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有关征税政策调整前存在的疑点,应加大检查力度;高度关注增值税转型后,部分企业将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列入当期抵扣的新动向,重点查处利用真票套打、虚开专用发票和其它可抵扣票偷骗税的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20**年重点检查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建筑安装、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按照总局确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专项检查;各地有选择地检查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服务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拍卖企业、非居民企业、3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各地要重点关注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的地区,将出口退税和增值税政策调整后有可能出现的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作为区域专项整治重点。

(三)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协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整治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方式销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活动,摧毁犯罪窝点,深挖幕后操纵的犯罪集团;继续严厉打击团伙违法行为、公共场所兜售发票行为、利用虚假发票和非法取得的代开发票实施偷骗税等违法行为。开展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购买、使用虚假发票重点行业、企业的清理检查。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发票冲抵个人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

五、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征管工作的领导。总局有关部门要提出加强各税种征管的具体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充分保障征管一线的资源配置,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征管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基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责任和执法风险意识,研究制定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具体措施,有效控制执法风险。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征管质量监控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税务管理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做好金税工程(综合征管软件)(以下简称软件)运行维护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在辽宁、河南、湖南、深圳四省(市)国家税务局设立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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