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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3 19:38:06 查看人数:10

关工委总结报告

关工委总结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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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三十日前,将拟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送交常务委员会。

三、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四、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五、主任会议认为地方性法规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六、地方性法规案提出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前,主任会议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议意见。

专门委员会应当对地方性法规案的立法必要性、主要内容的可行性和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七、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应当在会议举行五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材料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当经过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地方性法规案涉及本省重大事项或者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过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九、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结合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实行三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实行一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提案人为法制委员会的,在全体会议上不再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或者辩论。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安排必要的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十一、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小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十二、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邀请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组织公民旁听。

十三、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时印发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将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草案修改稿在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征求意见。

十四、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就地方性法规案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听取意见和调查研究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案,经主任会议决定,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十五、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审议结果或者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制委员会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制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法制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之间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重要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

十六、常务委员会会议对草案修改稿提出修改意见的,由法制委员会再进行研究、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

表决前,由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十七、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十八、地方性法规案表决前,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对交付本次会议表决的地方性法规案表示异议的,可以向主任会议书面提出,由主任会议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理。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主任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规案终止审议。

十九、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十、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公告予以公布。

二十一、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材料。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关依据;

(二)法规草案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三)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二十二、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二十三、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提出,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二十四、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二十五、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浙江日报》上全文刊登。

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二十六、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或者废止程序,适用上述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

二十七、地方性法规自公布后的三十日内,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二十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发现地方性法规的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与相关地方性法规不协调,或者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的,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

监督工作有哪些程序

一、提出监督工作议题

(一)每年9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提出关于制定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机关有关处室,明确提出监督建议议题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每年10月中旬,办公厅印发通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和“一府两院”等征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议题,对有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三)各专工委和“一府两院”办事机构按照要求,紧紧围绕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专项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建议议题及具体说明,并于10月底前报送研究室汇总。

(四)提出建议议题的途径和分工

1.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意见,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2.省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由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研究室主要根据常委会会议简报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4.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有关委员会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5.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厅办公室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研究室汇总整理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7.“一府两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监督议题建议,由其办事机构汇总整理,并提出具体的议题建议。

(五)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小组结合报告起草赴市县人大调研,听取市县人大关于监督议题的建议,重点听取对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执法检查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建议,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交研究室整理。

(六)秘办分管领导召集有关方面对建议议题进行沟通协调后,提出若干项备选议题及具体说明,经秘书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后,分别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专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对议题作进一步完善。

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

(一)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既突出重点,又考虑可行,注重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整体性,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内容、组织实施主体、时间安排等。

(三)11月中下旬,研究室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草拟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及说明。

(四)秘办分管领导召开专工委及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就计划所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安排情况进一步听取意见,进行沟通协调。

(五)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通过召开全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听取各市人大的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征求“一府两院”意见,对工作计划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六)12月上中旬,研究室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七)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应将主任会议通过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写入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八)代表大会会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后,即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以办公厅文件印发“一府两院”、专工委以及市县人大常委会。

三、监督工作前期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的监督工作,除常规性议题之外,另有以全省统一部署的方式开展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和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三方面的监督,议题重大、涉及面广、需要投入的人力和精力比较多,准备工作也要更加充分。具体如下:

(一)常规性监督的准备工作流程

1.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有关委员会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的2个月前,提出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案,就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安排。

2.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案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及时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办公厅文件印发“一府两院”和有关市人大常委会。

3.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执法检查组听取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专门听取各有关方面、人大代表的意见,赴基层调研,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4.根据主任会议通过的工作方案,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就有关监督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做好服务保障。

5.根据前期调研、检查情况,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执法检查组起草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

6.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20日前,“一府两院”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

7.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对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进行研究,并及时将意见反馈“一府两院”。“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并在有关报告中作出回应。

8.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有关专工委向主任会议汇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检查等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并决定将有关调研材料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9.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10日前,“一府两院”办事机构及省有关部门应将修改后的专项工作报告签发稿和电子稿送办公厅,办公厅一般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7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

10.常委会执法调研一般委托有关专工委组织实施,起草执法调研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执法调研情况。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执法调研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

(二)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专项审议的准备工作流程

1.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4个月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厅印发市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审议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审议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2.成立以有关专门委员会为主的审议工作小组,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审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秘办1名成员担任,成员由有关专工委组成人员担任。审议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以有关专门委员会处室为主,也可从机关其他处室抽调。

3.审议工作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对审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4.“一府两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工作方案,及时向省有关部门及有关方面下发通知,就配合审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个月前,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调研和审议工作。

6.审议工作小组分成若干调研小组,赴市县调研,了解情况。围绕审议重点,以适当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形成情况反映,由办公厅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阅。

7.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个月前,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将调研、审议情况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8.审议工作小组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与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起草好调研报告。

9.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审议工作小组向主任会议汇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专项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并决定将有关调研报告和材料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三)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流程

1.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4个月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调研基础上提出执法检查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厅印发市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省级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目的、内容和重点、组织安排、检查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2.成立以有关专门委员会为主的执法检查组,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秘办1名成员担任,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成员,一般应邀请若干名省人大代表参加。

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全省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和“一府两院”分管领导分别讲话,对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会务工作由执法检查组会同办公厅落实。

4.“一府两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下发通知,对开展自查自纠、配合执法检查提出要求。

5.执法检查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研究和具体部署。

6.为配合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常委会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与法制讲座年度计划,一般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安排一次与执法检查内容有关的法制专题讲座,有关专门委员会也可会同办公厅举办以市县人大同志为主的法制培训班。

7.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2个月前,执法检查组听取“一府两院”及省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的汇报,赴有关市县调研,进行前期检查摸底,提出执法组赴各地检查方案。

8.执法检查组分成若干检查小组,赴市县开展执法检查。各小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成员由常委会委员、有关专工委组成人员、秘办成员和省人大代表担任,工作人员由人大机关抽调的干部担任。“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9.受委托的市人大常委会一般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1个月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并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

10.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1个月前,主任会议听取各执法检查小组的汇报。根据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执法检查组汇总整理有关情况和材料,起草执法检查总报告。

11.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执法检查组将检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一般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向常委会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

(四)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准备工作流程

1.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上半年,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与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系沟通,要求其做好有关评估准备工作。

2.一般在常委会审议报告3个月前,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办公厅文件印发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审议范围和重点、组织安排、审议要求及其它工作安排等。

3.成立审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以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为主,其他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秘办成员各1名担任,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由一个主报告加若干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组成。主报告由审议工作小组负责调研、初审,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调研、初审。

5.根据工作方案安排,审议工作小组听取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汇报,相关专门委员会听取省级有关部门关于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汇报,并分别赴市县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6.省政府办事机构将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主报告送审议工作小组、部分省人大代表等征求意见,省有关部门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送相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

7.审议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意见,并进行初审。

8.相关专门委员会将有关研究审查意见交审议工作小组汇总,由审议工作小组进行分析整理,并起草初审报告。

9.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审议工作小组向主任会议汇报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有关准备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中期评估主报告、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审议工作小组初审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

四、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一)有关专门委员会在会前准备过程中,应与有关方面沟通了解向常委会会议作报告的“一府两院”领导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并将沟通情况反馈给办公厅。

(二)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2日前,办公厅通知落实到会作报告的“一府两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全体会议,听取有关监督方面的报告。

(三)分组审议时,“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派人员到会,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和检查等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审议工作小组也派人到各组听取意见。

(四)联组会议一般由分工联系的常委会副主任主持,省政府和省高院、省检察院领导列席。一般安排参与前期调研或检查的若干位常委会委员发言,必要时可安排若干名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代表发言。发言的委员由各小组推荐,市人大常委会发言人选由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指定,并报主任会议同意。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负责草拟主持会议的常委会领导讲话稿和组织委员发言材料。办公厅负责会务、起草主持词等事宜。

(五)举行联组会议时,与报告有直接关系的省有关部门派人员到会听取审议发言,办公厅负责落实,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协助。

(六)会议期间,研究室根据每组联络员的记录整理,及时编辑审议有关报告的简报,由办公厅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送“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

(七)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根据审议情况、简报,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

五、审议意见的交办落实

(一)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结合前期调研情况,认真提炼并充分发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内容和意见建议,起草审议意见初稿。

(二)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对审议意见初稿进行研究后,交办公厅修改完善,提交秘办会议讨论。

(三)一般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10日左右,经秘办会议讨论后,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四)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7日内,以办公厅文件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附有关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

(五)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及其它重点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有关专工委、审议工作小组、执法检查组可以适时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当面交办,提出整改落实要求。

(六)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以及其它重点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有关专工委认真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必要时,可以将有关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开展跟踪监督,视情组织开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测评。

(七)其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由专工委进行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六、监督工作的公开公布

(一)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印发后,办公厅、研究室及时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省级主要媒体、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浙江人大》公报版等向社会公布。

(二)研究室对年度监督工作新闻报道进行研究,对重点监督工作提出新闻报道方案,经秘办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对上下联动的专项审议、执法检查等重要监督工作,研究室联系落实新闻媒体对有关工作会议、调研、检查等组织实施过程进行宣传报道。

(四)对常委会审议重要报告的情况,研究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对报告审议情况进行深度报道;办公厅联系安排浙江人大门户网站、浙江在线网站对监督议题重要的常委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进行网络视频即时直播。

(五)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办公厅及时将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执法检查等报告以及审议意见、有关调研报告,编入《浙江人大》公报版,同时通过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关工委总结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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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培训讲话

一、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一)筹备阶段

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有关事宜。 2、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 党委会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一是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二是请示的时间,应于2006年3月1日前向县委呈报。三是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县里下发的文件办。各乡镇可在此范围内,在上届代表数额的基础上作适当增减调整,如有新并入村的乡镇,可根据党员数量的具体情况确定代表名额。四是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应从本乡镇的实际出发,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五是乡镇党委班子、纪委班子的职数设置,根据省、市委的要求,按县委的规定,乡镇党委职数为5至xxxx,纪委职数为3至xxxx。六是候选人差额,研究、推荐党委、纪委候选人时,要严格执行差额原则。设xxxx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xxxx;设xxxx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xxxx。各乡镇纪委委员的差额均为xxxx。七是请示中需要明确的选举办法: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2xxxx。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先选举委员,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从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这些都需要在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中予以明确。

3、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组织委员、纪委委员、宣传委员、办公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选举乡代表之前,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检等党员干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5、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乡镇党委即应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附表);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6、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重要一环。在党委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后,党组织要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在党员中进行召开党代表大会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自觉认真地搞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代表大会的召开;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利;进行实行差额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党内选举,保证党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7、组织指导选好代表。

主要内容有:一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二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三是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四是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

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8、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进行认真审查。一是看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看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9、组织酝酿提出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县委批准后,即可着手进行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工作。一是提出“两委”组成方案,向所属党组织发出推荐候选人名单的通知。主要内容是:推荐“两委”成员候选人名额(含差额);推荐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如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党委成员中党群干部应占多数,纪委成员中专职干部应占多数,“两委”成员除纪委书记外,—般不搞交叉重叠等。推荐方法:可采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支部(总支)党员会议等形式酝酿提名。二是根据推荐的名单,经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返回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中进行讨论。三是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所属多数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由党委会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县委审查同意后,作为建议名单,分别提交大会主席团和新产生的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0、向县委呈报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两委”委员人选同委员、副书记、书记人选一并请示,由党委呈报。上报的材料包括:《关于xxx党委、xxx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11、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

12、提出有关名单,编制代表名册。

主要包括: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编制代表名册;划分代表团(组),提出代表编组名单。

13、做好党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一是起草大会开幕词、闭幕词和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三是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关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选举工作的主持词;四是提供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候选人情况介绍;五是提供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六是起草上届党委负责人在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稿;七是起草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党委、纪委一次全会等主持人的主持词;八是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表;九是起草大会须知。

14、召开党委会,审议党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即开党委全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15、做好临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有:一是打印大会各种文件材料,并将有关材料装袋;二是制作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和总监票人佩条;三是准备票箱等选举用具;四是布置大会会场;五是向代表发出报到时间、地点的通知;六是联系邀请上级领导;七是落实代表食宿、医疗等安排;八是组织接待代表报到。

(二)预备会议阶段

1、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后,应及时召开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主要内容是:一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二是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进行说明;三是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四是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会前,提供会议主持人讲话稿。同时,将代表名册、代表团(组)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发给上届党委委员和各代表团(组),并发给各代表团(组)记录本。

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一是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二是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三是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四是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

各代表团(组)会议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负责收集各代表团(组)讨论情况并向党委汇报。如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对选出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经确认后,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将名单印发各代表团(组)和有关人员。

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二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三是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四是通过大会议程;五是宣布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结束后,要将通过的报告、名单去掉“建议”二字、议程去掉“草案”二字,在其标题下加上“(xxxx年x月x日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字样,及时印发各代表团(组)。

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包括:一是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二是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三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四是通过大会日程;五是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如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名单等)。

(三)正式会议阶段

1、举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党员代表,应参加这次大会。同时,安排不是代表的有关部门党员负责人和邀请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列会。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主要程序: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后,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出席情况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对上级领导和参加大会的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表示热烈欢迎;二是宣布党代表大会开幕;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四是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五是宣布休会。

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组织代表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二是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各代表团(组)对“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一定时间后,要根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布置,讨论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酝酿新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四是推选监票人。五是审议关于上届“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在各代表团(组)开始审议上届“两委”工作报告后,根据大会进程,适时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一是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二是讨论通过上届党委提出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三是布置推选监票人;四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情况汇报;五是审议通过关于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前,要将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持词提供给主持人;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发给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及时印发各代表团(组)讨论,然后提交大会通过。

4、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见面。

为了使代表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更多、更直接的了解,除向代表印发“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外,可召开全体代表会议,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直接见面。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可向代表作简要发言,自我介绍姓名、简历,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见面会结束后,继续分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讨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会议结束后,应即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要议程有:一是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二是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三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会后,要抓紧下列工作:一是印制选票,并清点、包装好;二是准备好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总计票人)的标志佩条;三是培训监票人、计票人;四是准备好票箱、封条、剪刀;五是准备好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和清点人数、领发选票、收回选票报告单等表格。

6、大会选举。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一般是: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实施选举;二是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四是宣布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五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六是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七是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八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九是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正式选举时,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7、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计票结束后,应立即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这是主席团最后一次会议。主要议程:一是听取总监票人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确认“两委”委员名单;二是确定“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8、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包括:一是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通过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四是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二、党委会(纪律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程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还要在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主要工作流程是:

1、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纪委书记。会前,将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词、选举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送交会议主持人,准备好选票。选举结束后,要立即写出选举结果的报告,提交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的程序一般是:

一是清点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二是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三是党委会负责人作关于新一届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四是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五是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六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七是填写选票,投票;八是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九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十是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数半数为当选),并提交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十一是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十二是新当选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讲话。

关工委总结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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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监票人、计票人清点票数,并向总监票人报告收回的选票张数。……(总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收回的选票张数)

各位代表:经总监票人报告,收回两种选票各×张,与发出的选票数相等(或没有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次选举有效。

请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到计票室计票。

现在进行第五项议程:审议第×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到各自的会议室分组审议工作报告。四时三十分请准时返回会场,继续大会其他议程。

(代表分组审议工作报告)

现在继续大会,请各位代表坐好。现在宣布选举结果。请总监票人按姓氏笔划为序宣读各被选人的得票数。……

现在请总监票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另附)……(鼓掌)

现在进行第六项议程:请×××同志代表新当选的机关党委成员发言;

现在进行第七项议程:请校委领导×××同志讲话。

各位代表:我们这次党员代表大会通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次大会,回顾、总结了四年多来我校机关党的工作情况和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建议。选举产生了第×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

由于时间安排上的原因,代表们对工作报告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只能在会后进行汇总综合,工作报告将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后再正式下发。第×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也将在大会结束后,分别举行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报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后再发文公布。

关工委总结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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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学院党委按照《学院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学院“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奋进之笔”为总抓手,落实“两个责任”,坚持立德树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旗帜鲜明,着力加强政治建设。一是坚持党对学院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来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导全院教职工切实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基本制度,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整治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

(二)深学实做,着力加强思想建设。一是坚持每月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坚持开好党委会、院务会、三会一课,抓好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和引导全校师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干部党性和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政治思想素质。二是抓好师生党员群众教育工作。围绕党的精神、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各级各类形势报告会、宣讲活动、讲座等,推动师生党员群众在联系思想实际、改造主观世界、结合岗位职责、指导推进工作等方面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构建大思政格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构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增强是师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课堂、讲堂、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思想文化阵地意识形态的管理,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增强师生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能力。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委会12期,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形势报告会、宣讲活动、讲座共10余场,组织党员收看重大会议的电视直播及转播、教育影片共6场,征订学习读本、学习资料及党刊1296本(册),共计费用78474.60元。

(三)对标对表,着力加强组织建设。一是抓好“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等重点工作。6月,开展“党建月”活动,巩固和扩大党建工作成效。4月—12月,学院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基层党支部调整和各二级学院兼职党支部书记和专兼职组织员配备工作,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广泛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充分应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支部交流、党员积分、文件学习等网上党支部功能开展工作,发挥其组织、管理和监控功能,进一步开展在线学习,实现线上线下良性互动。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健全党务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着力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共组织干部(含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56人次。12月,学院将组织第二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在提高干部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各方面狠下功夫。三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完成12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15名入党申请人谈话、15名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办理20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入工作,做好党员信息维护和修改工作。开展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教育培训220人次;新党员培训1期,教育培训12人次。四是抓好统战工作。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加强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制度落实。支持各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服务学院发展。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体系,着力增强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是加强党建带群团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团结全体教职工为学院发展做贡献。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发挥团组织在青年学生中的团结引领作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读书主题活动、“大学生感悟,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在加强党建的同时加强团的建设,不断增加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六是抓好扶贫工作。2018年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入村调查走访约30次,开展节日慰问、更换树脂瓦房顶、建盖公厕、修建垃圾池、减免贫困户做子女学费等,共计投入资金633660元;开展技术培训4次,培训89人次;充实驻村工作队伍,落实扶贫工作经费25000元,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扶贫工作计划。

(四)常抓不懈,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反对特权思想,推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二是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反“四风”,大力整治“慵懒散”等不良风气。开展“三公”经费使用、婚丧喜庆报备、“听、谈、查”工作和提醒谈话、处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招生录取工作、高考巡考、法定节假日、教学工作、新校区、职教园区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专项检查,努力形成党风正、校风清、学风好的校园环境。三是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经排查有1人在培训机构兼职,目前正在清理中。

(五)严字当头,着力加强纪律建设。一是严明党的六大纪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政治使命和政治责任,严守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是做好招生、考试及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纪律建设。以教职工大会、考务会、学院文件、手机短信及微信通知等形式,在招生、考试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节点强调纪律的重要性,杜绝一切违反纪律的情况出现。三是认真落实《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发现党员违纪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六)制度治党,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修订完善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和院长经常性沟通制度,书记和院长带头增进班子团结,带头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维护者和实践者。二是加快推进党建类制度建设,形成《规范党旗党徽使用和党员徽章佩戴的规定》《中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系列制度等10余条、目前制度汇编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七)从严从实,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任务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5月份开展集中学习、学习先进典型的教育观影活动、网站悬挂党内法规制度、警示案例、教学工作检查、校园不文明现象随手拍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月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开展对2名新任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廉政约谈,强化干部党性修养。开展2018年中层干部党风廉政谈话,提高干部反腐拒变的能力。四是认真受理干部职工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截止目前办理信访件2件,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2018年学院党委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基层党支部的调整和党务干部人员的配备,有成绩也有不足,不足主要表现在:(1)工作推进不平衡。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支部规范化工作进度不同,有的党支部因班子队伍自身建设、联系服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标准化建设工作明显滞后。(2)特色载体还不多。学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主要是按照上级文件和学院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一些规定动作,在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创新工作载体方面做得还不够,特色亮点不够多、不够突出。

(二)党员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方面:(1)党务干部配备不足。目前,学院党委按照上级要求各二级学院党支部原人员配备的基础上,分别增加配备一定数量的副书记和组织员,但考虑到党建工作、教学管理、行政工作任务繁重及人员不足,党务干部基本上都是兼职,干部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2)部分党员对教育培训的认识不够,教育培训方式创新不够。部分党员以工作任务繁重为由,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不够到位,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广度不够,缺少深入研究,不能很好地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集中教育、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传统教育培训方式使用较为广泛,典型示范教育、结对帮学、“流动课堂”等新方式推广力度不够,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发展党员工作方面:(1)党员入党材料填写不规范。存在《入党志愿书》相关信息填写不规范,思想汇报内容陈旧,不深刻;入党时间、确定积极分子时间混乱和错误等问题。(2)重发展轻培养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的培养教育考察抓得不经常、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有的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未认真履职,没有很好地对入党申请人开展经常性、动态性的教育和培养。(3)部分党支部对党员发展审批和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尤其是对党员入党材料把预审不严。

(四)深入实施“互联网+党建”方面:(1)“云岭先锋”手机app除离退休党员外基本实现下载、安装、激活全覆盖,但各支部在相关功能模块的使用上进度不一,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2)党员信息化教育平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已安装党建盒子和usb-key,现在处于调试阶段,还未进行相关视频的点播学习。(3)“互联网+党建”基层党建工作品牌项目开展需深入推进。

(五)党组织活动方式创新方面:学院党委重视探索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形成“十五抓”“1+11+x”“1+3”等工作模式,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理论学习形式多样性不够、主题党日活动方式灵活性不够,党员教育培训新方式的推广力度不够等仍然制约学院党建工作的纵深发展。

三、2019年基层党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省、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推动2019年度党建工作顺利完成。

(二)2019年党建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学以致用,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应有的作用。

3.进一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经验,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果。持续开展党建工作月暨纪念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月等系列活动,确保学院党建工作上水平。

4.持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并落实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营造廉政、廉教、廉学良好风气。

6.深入推进“云岭先锋”手机app使用,建设使用党员信息化教育平台,增强“互联网+党建”工作成效。

7.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业余党校的作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做好发展对象、党员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加大对党员的服务力度,切实关心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8.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做好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9.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拓宽思路,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

10.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

今后,学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州政府及州委教育工委的坚强领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院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学院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以党的建设引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努力把学院建设成国内有较大知名度、省内及东南亚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国际化高职院校,谱写学院更加辉煌灿烂的新篇章。

关工委总结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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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监督法的学习宣传教育

1、结合实际,抓好学习教育培训。一要制订可行的计划,注重学习与培训,逐章逐条学好监督法,深入讨论,吃透精神,熟悉内容。二要加强宣传,以总书记关于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提高对监督法颁布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三要联系实际抓好落实,把握监督法的要领,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监督法的精神上来,把工作部署规范到监督法的规定上来。

2、强化认识,正确把握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一府两院”实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目的就是要有效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把人民通过法定程序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因此,要结合监督工作的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这个特点,定位不错位,在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严格按照监督法办事,正确履行监督职能,有效行使监督职权。

3、主动作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各级人大组织要以监督法为依据,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积极主动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组织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利用平台优势,架起“一府两院”与代表之间的桥梁,收集反映民声、呼吁社情民意,当好喉舌,守好阵地,确保党委、人大的决议、决定得以落实,彰显人大的地位,突出人大的作为,树立人大的形象。

二、重点明确经常性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根据监督法第二章至第八章规定(共七个方面的监督职责),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监督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3、组织执法检查;

4、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前三项为工作监督,后一项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就是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形式,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就是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有权力、有责任予以撤销同级政府制定的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法规、规章和作出的决议、决定或者的决定、命令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三、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1、加强三个建设。

监督法的规定是抽象的,具体应通过一定的形式落到工作上,见行动,重实效。

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工作规范化上下功夫。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围绕中心工作,以及人大自身的职能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规范工作。

二要加强作风建设,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区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机构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为发展、为人民、为代表做好服务,为群众代言,替群众说话,关心群众的疾苦;要深入实际,开展活动,特别要围绕一些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问题,一些事关科学发展的问题,积极跟进,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力求每年能促成解决一两个事关全区发展的深层次的问题;要敢于、善于监督,把监督与帮助、支持结合起来,把握好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清政廉洁,勤俭办事。

三要加强代表队伍建设,在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第一是培训好代表。切实抓好新一届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制度、代表工作等知识,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第二是服务好代表。建立联系制度,细化服务措施。加强与驻地单位、与代表的联系,从组织上、政治上、时间上、物质上为代表活动提供保障,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政策,为代表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第三是开展好活动。组织活动时,注意科学性、创新性、针对性、时效性、可行性、规范性,切实增强代表活动参与率、有效率、吸引力。第四是发挥好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界、各个阶层、各种知识层面,人才资源非常丰厚,我们要善于发现、挖掘、整合、利用上述资源,切实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在活动中的参与作用、在决策中的智囊作用,在群众中的联系作用等,为三个文明建设、和谐社会构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2、精心选好议题。

首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重点从六个途径来拓展选择议题的视野:一要善于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汇总),二要善于在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中综合集中反映的问题(由人事代表选举工委负责整理),三要善于关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四要善于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突出问题(由组织调查研究的部门负责汇总),五要善于从人民来信中发现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六要善于捕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

其次要认真梳理,综合平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和综合分析各个途径的反映,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议题建议,确保议题建议有内容、有分析、有理由,达到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每年11月上旬提交研究,以确定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议题的建议。

3、讲究监督方式。

依据监督法的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四个结合的方式来进行。

一是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既要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的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任务与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又要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还要通过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相关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使之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在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同时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

三是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为促使整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必要时应当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四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工作评议和组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相结合。在重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对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综合运用组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手段,两者互融互补,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佳效果。

4、提高审议质量。

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关键是要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而要做到这一点,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要注重调查,掌握情况;会中要认真审议,积极发言;会后要跟踪反馈,抓好落实。并及时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各项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加以整理,形成《审议意见》。有关工作机构要按照综合整理、突出重点的要求,负责对各项报告分别归纳整理《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准确、鲜明。

《审议意见》初稿应送各相关分管副主任核阅,由办公室呈请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同意,提请主任会议研究。有关工作机构根据主任会议研究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负责将《审议意见》连同审议的报告,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报区委。“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要在规定的时限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必要时,根据常委会的委托,有关工作机构可以跟踪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5、注重沟通协调。

监督工作能否做到位、起作用,与各方面的和谐一致、协调配合密切相关。人大的监督必须克服监督与被监督两张皮的情况,在监督的前、中、后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

一是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方案初步拟订后,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办公室要与一府两院进行沟通,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方案,并听取“一府两院”的意见。“一府两院”依法要求报告专项工作的,要给予充分考虑,尽量予以安排,力求与有关方面取得一致意见。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情况。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执法检查前,区人大常委会和各工作机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执法检查要请各方面参与、配合。

三是跟踪督促了解结果。在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后,办公室及有关工作机构要继续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研究处理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四、自觉公开接受人民监督

根据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应该公开的必须公开,并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应当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的事项,按照以下分工,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1、根据监督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经常委会批准后执行,并负责协调将计划交《今日蜀山》等媒体公布。

2、根据监督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区人大代表通报。通报一般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报内容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提出,征得有关工作机构同意后,经常委会批准后发送。

3、根据监督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和形式由办公室提出,经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向社会公布,可以采取刊登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在区人大常委会网页、区政府网站和《今日蜀山》上公开报道等多种形式,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关工委总结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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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初,为了加强渡江作战的统一领导,中央军委决定,由、、邓小平、粟裕、谭震林在淮海战役期间组成的总前委(、、邓小平为常委,邓小平为书记),在渡江作战中“照旧行使领导军事及作战的职权”。

中央还决定,华东局增加、邓小平、张际春、陈赓4人为委员,邓小平为第一书记,饶漱石为第二书记,为第三书记。并指示华东局、华东军区机构,立即移至徐州,同总前委和第三野战军前委一同工作,集中精力布置南进。

早在1948年底,华中工委即指示江南各区,在渡江前夕要筹集300至500石粮食,以备过江后能解决吃饭问题。茅山工委根据这一指示,于1949年1月,在丹阳全州、司徒等地举办了党训班,内容是筹集枪支、粮食,准备迎接大军南下。经过艰苦工作,陶宝区筹集粮食1570余石,行宫马场村筹集粮食45石。群众除捐献粮草外,还准备了大量的京江脐和烧饼,沿途设立茶水站,保证了过境时的需要。

1949年4月20日,拒绝在和平协定上签字。21日,主席、总司令《向全国进军的命令》。、邓小平领导的第二野战军和、粟裕、谭震林领导的第三野战军,于21日凌晨,在西起九江东北的湖口、东至江阴,长达500余公里的战线上,强渡长江天堑,彻底摧毁了军的长江防线。

4月22日凌晨,第20军58师、59师,在攻占扬中县后,马不停蹄越过夹江,沿着丹姚公路向丹阳挺进。深夜,在地下党和向导的带领下,神速般地进占了丹阳县城,丹阳获得解放。

中共丹阳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后,抓紧时机肃清匪特残余,维护社会治安,迅速稳定了社会秩序。

4月30日,中央军委在给粟裕、张震和总前委的电报中指示:“总前委除直接领导南京工作外,请迅速抓紧完成占领上海的准备工作,以便在一星期以后假如汤恩伯从海上逃跑时,你们能主动地、有秩序地接收上海。”

5月1日,总前委在南京举行解放区干部和地下党同志会师大会,当天下午遵照军委指示赶至镇江,5月3日到达丹阳。

一到丹阳,饶漱石、、张鼎丞、舒同、粟裕、唐亮、刘晓即联名向军委报告:“我们留小平在南京协助三天即东进外,我们几个人已进驻丹阳县城,与华东局机关部队和南下干部会合,正积极部署接收上海的准备工作。粟裕、唐亮驻武进,他俩亦来此一同部署上海工作”。

5月6日,邓小平由南京来到丹阳。同车前来的有华东局财委会委员、秘书长骆耕谟。

与此同时,由华东局秘书长魏文伯、副秘书长吴仲超负责的华东局机关,华东军区政治部主任舒同和司令部副参谋长周骏鸣负责的华东军区机关,华东局城工部副部长王尧山和山东昌潍地委书记赵毓华负责的南下干部纵队,周林、曹漫之负责的政务接收人员,曾山、许涤新、刘少文负责的财政经济接收人员,夏衍、钱俊瑞、范长江、唐守愚、戴伯韬负责的文化教育接收人员,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梁国斌、李士英、杨帆等接受上海市警察机构的人员,也都紧跟南下大军前进,陆续来到丹阳。

周林、王尧山等部分人员在丹阳解放的第二天就已先期到达。潘汉年、夏衍、许涤新是从香港到北京,受到、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亲切接见后,根据的指示,与盛丕华父子、周而复、(化名杨秘书)和五六位民主人士一起来到丹阳。跟随大军南下来到丹阳的,还有朝鲜同志金官奎。他是一位杰出的国际主义战士、模范共产党员,后为建设上海而光荣献身。

从4月24日到5月26日,刚刚解放的丹阳,会聚了中共七届中央委员6人、候补中央委员2人,会聚了总前委、华东局、华东军区和中共中央上海分局等领导机关及其主要领导干部,会聚了党、政、军、财、文各界精英共3万余人。总前委驻宝塔弄5号(戴家花园),华东局和华东军区机关驻东门胡家大院,上海分局刘晓、华东财委会曾山等驻小桥街一带。

1949年初,华东局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着手抓了调配接收干部、调整组织机构、组建“南下干部纵队”、调查搜集情报资料和布置上海地下党做好里应外合迎接解放的准备。集中丹阳期间,进一步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进行了充分准备。

在思想准备方面,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武装干部战士,使大家明确,从农村环境、战争环境转入到城市环境、生产建设环境是个大的转变。在思想教育中,向大家提出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上海是帝国主义经济力量强大的城市,也是反对革命的根据地,旧的社会势力很强。我们这次进入上海,有接受人员3万多,部队20余万。究竟是我们20多万人去改造上海,还是我们被上海旧社会的势力所溶化?”

在丹阳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到军队有人随便到学校去拿电灯泡;有的硬要进丹光大戏院去看《白毛女》,而老百姓有票却进不去;还看到一些干部自由上街,整天在街上兜风,不执行请假制度。他紧紧抓住这些苗头性问题进行具体的纪律教育。5月10日,他在大王庙的院子里向军队干部和接收干部作报告时严肃指出:“这种情形不搞好,到上海一定要天下大乱。我们野战军的‘野’,在城市不能‘野’的。”并指出“入城纪律是入城政策的前奏,是见面礼”。

为了秩序井然地进入上海,总前委、华东局对部队进驻上海的驻地布置、入城程序、入城纪律、涉外问题等都作了周密部署和具体规定,还就入城纪律作了演习。由于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部队开进“十里洋场”经受住了考验,真正做到了纪律严明、秋毫无犯,给上海人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

在组织准备方面,主要是筹建接收上海的机构和干部配备。经充分讨论并报请中共中央审核批准,决定任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市长,粟裕任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曾山、潘汉年、韦悫任副市长。

在组织干部队伍时,尽量根据干部原来工作的系统和特长,按照不同级别组成整套班子。同时还特别注意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调动其积极性,争取尽可能多的合作者。白力行在渔业方面是个行家,派车将他接到丹阳城中的中国旅社,亲切地对他说:“你曾在日本东京水产大学读过书,在海洋捕捞方面是内行。我国海岸线长,渔业是一条重要战线,一定要把住这个关口,尽早恢复渔业生产。”还将他带到华东军区司令部,宣布原华东水产局局长李人凤和他分别为接收上海原渔业管理处的正副专员。

南下前,曾关照,政府资源委员会还有很多人在南京,对他们应加照顾。因此,一到丹阳,便派孙冶方去南京,召集原资源委员会在南京各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组成了有15人参加的“资源委员会随军服务团”来到丹阳,安排住在总前委驻地附近的旅社。在百忙中不但多次去看望他们,与他们亲切交谈,还邀请至总前委驻地院内与邓小平等领导人一起看露天电影。共产党领导干部的热情款待和充分信任,使这些新解放区的知识分子感激不尽,敬佩不已。

在物资准备方面,着重抓了“二白一黑”,即大米、棉花和煤炭。这是关系人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重要物资,一天也不能短缺。对接收干部说:“接收上海一定要使工厂照常生产,电灯不熄,自来水不停,公共汽车与电车畅通,商店照常营业,人民生活不受影响。”通过积极努力,从苏北、皖南和苏南等地组织大批粮食,使库存的大米足够上海600万市民吃3个月;从唐山煤矿、淮南煤矿、秦皇岛等地组织了大量煤炭待运;从中南地区组织了大量棉花随时可以供应。

对上海的公用事业和清洁卫生也很关心,要求接收人员依靠群众,做好工作,保证接收后的上海是一个“亮”上海、光明的上海,而不是“暗”上海、“黑”上海;是一个“香”上海、清洁的上海,而不是“臭”上海、垃圾的上海。

在丹阳,亲笔签发并组织印制了上海市军管会的第一号命令。上海市军管人员的胸章、臂章和上海市军管会和各部门的印章,也都是在丹阳制作的。接受人员还在丹阳研究了上海地下党提供的《上海概况》等多种资料,认真分析了各方面情况,研究了对策。

当时,中共中央决定把原来党中央的机关报《解放日报》改为华东局兼上海市委的机关报,在上海出版。为此,在丹阳组成了《解放日报》的编辑班子,具体规定了办报方针、内容、版式,写好了发刊词,准备了第一天报纸的部分稿件和版面设计。

这期间,中共中央上海分局书记刘晓、委员刘少文,根据邓小平和的指示精神,及时指示上海地下党把配合与协助解放上海作为主要任务;上海解放后,地下党任务即告结束,确定立即在思想上、组织上与结为一体,负担起新的任务。

在人民百万雄师横渡长江后,军队节节败退,兵败如山倒。就军事上来说,在解放南京以后很容易拿下上海和杭州;但就政治上说,却有许多重要工作,有待抓紧进行。总前委考虑到渡江作战时敌人被歼不多,即于4月24日指示粟裕、张震:“我军一面应派部队追歼敌人;一面应整顿态势,克服并停止渡江后追击所形成的混乱。”

根据接收南京的经验教训,总前委致电中央军委,建议推迟占领沪杭,中央军委采纳了这个建议。当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总前委、华东局及时向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作了报告。5月20日,中央军委电示粟裕、张震并总前委:“据邓小平、饶漱石、电告,接收上海的准备工作业已大体就绪,只要军事条件许可,即可总攻上海。”5月27日,上海就完全解放了。

上海战役,首先把攻击的重点放在吴淞,而暂不向市区攻击,迫使敌军为保其退路而集中全力在吴淞周围与我军决战,把市区守敌调出来打,力求歼敌于郊外。在市区守敌固守上海的情况下,总前委于5月17日指示粟裕、张震,并报告中央军委:“在部署上似应同时由南向北实行攻击,因苏州河南为敌防御守备较弱部分,且多面攻击才能分敌之势,使我易于奏效。”粟、张据此精神,指挥部队实施四面八方出击,一举攻占了市区。

上海战役之奇,应归功于中央军委确定的“要完整的保全上海”、“实现军政双丰收”的正确指导方针;归功于在丹阳主持总前委工作的邓小平、坚定地、创造性地贯彻了这个指导方针;归功于粟裕、张震等在前线指挥和战斗的“三野”指战员,不折不扣地执行了这个指导方针。

从战役的准备到战役的全过程,总前委领导几乎一直坐镇丹阳,运筹帷幄,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和战役发展的实际情况,一次次及时而明确地对“三野”前线指挥将领粟裕、张震等作了重要指示。邓小平和一再告诫大家,单纯军事上占领城市是小胜,只有将上海完整地交给人民才是大胜。使参战的指战员思想观念上都十分明确:“人民利益比天高,保全上海比个人生命更重要。”在战斗行动中,涌现出许多舍己为民、舍己保城的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

关工委总结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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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__*党委、__*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精神,大力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事迹,大力弘扬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促进__*双拥工作的创新发展,今天,__*党委宣传部、__*民政厅、__*军区政治部联合组织的双拥模范事迹巡回报告团来到__*作双拥模范事迹巡回报告。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__*双拥模范报告团的全体同志:

__*双拥模范事迹巡回报告团第二分团团长、__*双拥办副主任、__*军区政治部群工处处长888同志;

报告团报告员、999市副市长999同志;

报告团报告员、武警__*总队医院肝胆外科中心护士长000同志;

报告团报告员、55县卫生局党组书记44同志;

报告团报告员、77县广播电视局播音员55同志;

报告团报告员、__*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11同志;

报告团报告员、…军分区3333部队222边防连连长王文军同志;

报告团报告员、武警===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同志;

报告团工作人员、666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999同志;

报告团工作人员、__*双拥办干部同志。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报告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

参加今天报告会的有:自治__*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同志、__*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同志,各县市党委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宣传部长、各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__*直各部门、各单位、中央、__*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克孜勒苏军分区机关及驻__*部队、武警官兵和__*直机关干部群众。

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__*双拥模范事迹巡回报告团第二分团团长、__*双拥办副主任、__*军区政治部群工处处长杨传鹏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__*双拥模范事迹巡回报告会正式开始。

首先,请__*双拥模范事迹报告团报告员、市副市长同志做报告,大家欢迎;

下面,请报告团报告员、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000同志作报告,大家欢迎;

下面,请报告团报告员、66县卫生局党组书记444444同志作报告,大家欢迎;

下面,请报告团报告员、1111111111111部队55555边防连连长6666666同志作报告,大家欢迎;

下面,请报告团报告员、555555555县广播电视局播音员1111111同志作报告,大家欢迎;

下面,请报告团报告员、武警__*总队医院肝胆外科中心护士长5555555同志作报告,大家欢迎;

最后,请报告团报告员、__*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同志作报告,大家欢迎。

(会议

总结)同志们:

刚才,我们怀着感动的心情聆听了巡回报告团7位同志的报告,他们用质朴的语言、翔实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声情并茂地为我们讲述了一桩桩、一件件发生在身边的双拥模范的感人事迹,描绘了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双拥模范事迹的光辉形象,感人至深,催人奋进。今天的报告会,使我们受到了一次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的再教育,受到了一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再教育。在此,我代表__*党委、人民政府向__*双拥模范事迹巡回报告团的全体成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__*是一个少数民族边境自治__*,是一个人口小__*、经济穷__*、边防大__*、战略重__*,做好“双拥共建”工作意义深远。全__*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族干部群众要按照__*党委、__*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以双拥模范为榜样,认真学习报告团成员和双拥模范的先进事迹,继承和发展双拥传统,倍加珍惜军民鱼水情谊,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坚如磐石的团结,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互相支持,广泛协作,共同奋进,让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思想深深扎根于广大军民心中,以实际行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继续谱写自治__*双拥工作的新篇章,把我__*“双拥共建”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起来,在全__*掀起一个以双拥共建为主题的大总结、大宣传、大学习、大行动、大表彰的双拥共建新高潮。为推进自治__*三个文明建设和部队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工委总结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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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例》与《军用公文条例》的主要区别

从两部法规的行文结构、主要内容、规定要求看,基本一致,其中有6章的标题完全吻合。但由于党政机关与军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不同,两部法规也有不少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总则”部分总体一致,少数表述略有不同。《条例》与《军用公文条例》相比,总则部分多了一条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即“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表述略有不同的有以下三点:

1.《军用公文条例》对概念的表述更为简洁。《军用公文条例》把军队机关公文表述为“是军队机关处理公务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军队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工具。”这一表述是在1992年颁发的《军用公文条例》的基础上提炼而来的。1992年的表述是:军队机关公文“是军队各级机关在处理公务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方针、政策,下达任务,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布置和指导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是军队各级机关行使职能的重要手段。”这一表述与《条例》基本相似。

2.《条例》把公文处理要求上升为原则表述。《军用公文条例》是从两个层面来表述的,一是“公文处理应当坚持求实、精简、高效的原则”,二是从公文处理要求的角度表述为“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条例》把“准确规范”“安全保密”等都上升为原则来表述。

3.《军用公文条例》强化了对各级首长的要求。《军用公文条例》在规定各级机关和主管部门职责要求的同时,特别强调各级首长“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切实做好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二)“公文种类”大致趋同,少数文种适用范围有区别。《条例》将公文种类规定为15种,即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军用公文条例》将公文种类规定为12种,两者相比,通用的文种有10个,即决定、命令、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军用公文特有的文种有指示和通令。党政机关公文种类比军用公文多了决议、公报、公告、意见和议案5个文种。

决定文种,《条例》的适用范围与军用公文相比,增加了“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令文种,《条例》与《军用公文条例》相比,军用公文的适用范围更为全面具体,“命令用于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确定和调整体制编制,部署军事行动,调动部队,授予、变更和撤销部队番号,调配武器装备,任免干部,授予和晋升军衔,选取士官,授予荣誉称号等。”

此外,通知、报告、函等文种在适用范围上也略有区别。

(三)“公文格式”总体一致,但区别明显。

1.公文要素设置不同。在要素的设置上,军用公文有18项,党政公文有20项,两者相比,军用公文少了保密期限、紧急程度、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多了已阅人、承办说明、主题词。内涵一致但表述不同的,军用公文有附件、发文(传达)说明、印发说明,《条例》分别表述为附件说明、附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2.发文机关标志区别明显。《条例》规定,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军用公文条例》则规定为“发文机关标识分为文种标识和固定标识,文种标识标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固定标识标明发文机关和‘文件’字样;固定标识用于军区级以上机关下发重要公文;发文机关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发文的各联署机关名称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

(四)“行文规则”因职能不同区别明显。这部分内容从总体看,《条例》的层次更为清晰,规则也更为细致、全面。与《军用公文条例》相比,增加了一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然后从向上级机关行文和向下级机关行文两个层面明确应当遵循的规则,线条更清晰。

在向上级机关行文规则中,党政机关公文与军用公文相比,增设了两款,第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第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此外,还增加了“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等内容。

在向下级机关行文规则中,党政机关公文与军用公文相比,增加了以下三款,第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第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第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同时,还增加了“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等内容。

(五)“公文拟制”规定一致,《条例》更全面具体。《条例》首先对公文拟制进行了界定,表述为“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军用公文条例》对公文起草做了四项规定,

《条例》在四项规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以下三项,

“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条例》对公文审核的规定,在《军用公文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等内容

(六)“公文办理”《条例》规定直观详细、操作性强。《条例》把公文办理界定为“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然后分别规定了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并对每个程序进行了规定,条理很清晰,便于理解执行。对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尽管《军用公文条例》用两章来表述,但还是《条例》规定直观、具体。

在此基础上,《条例》对公文的传递与归档规定了两条即“第二十六条,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第二十七条,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七)“公文管理”总体一致,《条例》内容有增加。这部分的内容,《条例》写了10条,《军用公文条例》写了7条。总的来看基本精神一致,但《条例》的规定更为具体。如《条例》第二十九条“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条例》第三十条对公文的管理明确规定为“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二、军用公文与党政公文处理工作相衔接必要且可行

随着党、国家和军队建设与改革的深入发展,机关工作所处的内外环境、人员素质以及所运用的技术手段,发生了许多变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迅速发展,这些都要求党政军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更加务实,更加高效。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衔接好军队机关与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是有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指示,做好工作,提高效率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军队机关与党政机关相互联系更加紧密,相互行文、联合行文日益增多,客观上要求党政军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协调一致。

从目前颁发的《条例》和《军用公文条例》两部法规看,已经具备了相互衔接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一)对公文处理工作的目标、原则要求、行文规则、拟制公文、办文程序等都极其一致。制定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都是为了适应机关工作需要,推进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公文处理的原则要求,都规定为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安全保密,准确规范。此外,在公文行文应遵循的规则,拟制的要求以及公文的办理程序等方面,两部法规的规定都是一致的。

(二)公文种类和公文格式基本一致。《条例》将公文种类规定为15种,

《军用公文条例》将公文种类规定为12种,两者相比,通用的文种有10个,即决定、命令、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在公文要素的设置上,军用公文有18项,党政公文有20项,两者相比,九成一致。

(三)两部法规的主要内容一致。从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情况看,只是有些条款语言表述不一样。其区别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条例》结合党政机关的工作实际,有些规定稍显具体一些,因而与《军用公文条例》相比,增加了一些条款;二是《条例》是新近制定的,吸纳了近年来公文处理工作的新鲜经验和研究成果,而《军用公文条例》毕竟是7年前修订的。

(四)两部法规行文结构体例一致。从两部法规比较看,有6章的标题完全吻合。《条例》将军用公文的第五章发文办理,第六章收文办事,第七章公文阅卷归档,整合成公文拟制、公文办理两章,这只是内容的顺序安排上的一些调整,并无大的变动,《条例》做这样的调整,结构更趋合理,条理更为清晰,便于阅读、理解和执行。

三、党政公文与军用公文处理工作相衔接需要解决的问题

党政军机关在公文处理工作上,尽管有很多相通之处,但也确实存在一定的差别,要做到衔接一致,以下一些问题还需要加以探讨。

(一)怎样体现军队职能和使命的特殊要求。军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必须始终高举旗帜,听党指挥,保持高度集中统一,因而组织纪律更加严明。与此同时,军队是要打仗的,遇到战事和突况,必须快速反应,准确应对,如果情况不准、要求不严、泄露秘密,就可能贻误战机,甚至导致作战失利,危及国家安全。因此,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军用公文如何体现它的强制性、权威性、严肃性,这是需要我们加以探讨的。

(二)发文机关标志怎样完善统一。按照《条例》规定,目前党政机关的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固定标识”。而军用公文采用的是“文种标识”和“固定标识”两种,文种标识标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固定标识标明发文机关和“文件”字样;固定标识用于军区级以上机关下发重要公文。这需要加以完善和统一。

(三)军队以党委名义的行文如何标识。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和治军的根本原则、制度和永远不变的军魂。在军队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行文是以军队党委名义呈现的。但是有关党委名义的行文,公文要素如何标识似乎从未做过规定,一直以来各级机关几乎都是各行其是,这里主要有两个问题:第一,发文机关标志。如以党委名义的行文,固定标识的机关名称是用全称,还用规范的简称,如果两者均可,要不要加、什么时候加“中国人民”。如“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总政治部委员会文件”或“中国共产党总政治部委员会文件”或“总政党委文件”;如果是文种标志,机关名称是用全称,还用规范的简称,如果两者均可,要不要加、什么时候加“中国人民”。如“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总政治部委员会报告”或“中国共产党总政治部委员会报告”或“总政党委报告”。第二,发文机关代字如何标识。目前有的标识比较随意,如“政党”“政报”“政办”“党”等等。此外,军队以党委名义的行文,如何与党政机关公文相衔接也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四)公文格式的相关要素怎样统一。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对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已阅人等要素,能否进入构成要素,规定根据需要选用,需要统一;

2.印发说明和承办说明两者是有区别的,是选一,还是都保留根据需要选用,需要统一。

3.发文机关代字要加以明确。目前《军队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机关代字通常由机关代字、部门代字组成,一般不超过三个字”,按照这一规定,发文机关代字里面就不能标识“发”“党”“呤”等字,需要统一。

关工委总结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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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诊出“病症”,县委书记张海根召开了一个讲真话的队委会

张海根是1977年底担任湘乡县委书记的。这时,虽然粉碎“”已一年多了,但湘乡的经济形势仍不见根本性好转。特别是粮食产量,竟在1976年的水平上减产了2600万公斤。这个数字压得刚刚上任的张海根喘不过气来。

有一天,张海根来到一个电站工地劳动。当时,工地上的社员群众正在因丢下农业生产搞电站建设闹情绪,有个社员向他告状说:“我就是想不通!这么大的国家工程,要我们生产队来一半劳力,不仅把队里的生产丢一边,还要带米、带伙食费、带烧柴、带工具、带铺盖……现在我们队上冒得东西带了,今后我们怎么过?”这位社员的告状使张海根难以平静。回到县委,他不由得翻开了密密麻麻写满钢笔字的笔记本,深邃的目光久久地注视着笔记本上的一段记录:“1970年湘乡粮食亩产过1000斤,1971、1972年退到940斤左右,1973年又过一次1000斤,但从1974年到1977年的4年中,一直未过1000斤,其中3年跌到920斤以下。”

是什么原因导致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产量停滞不前甚至倒退?一向务实的张海根深知:要治好“病”首先要弄清“病情”。

不久,他带着一个调查组来到泉塘大队的一个生产队。到这里后,他在一户姓唐的老贫农家里住了下来。

这户姓唐的老贫农一家对县委书记的到来非常热情。张海根想从这位老贫农身上打开突破口。但他很快发现,这位老贫农似乎顾虑很多。饭前饭后,张海根征求他对县委工作的看法,这位老贫农要么是缄默,要么翻来覆去一句话:“张书记,我们的党领导得好。解放了,我们翻了身,形势大好啊!”

张海根心想:要让群众讲真话,还得另想办法。第二天,他起了一个大早,走进一个只有两间茅屋的社员家里。他进去一看,房子里很暗。这时,屋里传出一个妇人沙哑的声音:“雨伢子,钱借到了吗?”张海根费了很大的劲才看清,屋里有一张木床,床上挂的蚊帐不但打了很多补丁,还陈旧得发黑,用来照明的“灯”也是用墨水瓶自制的,床上半卧着一位60多岁的老妈妈。张海根看了不由得一阵心酸。他走近那位老妈妈,才发现她是个瞎子。这时,那位老妈妈判断出进屋的人不是“雨伢子”,试探着问:“是客来……来了?”张海根连忙说:“老人家,我是县里来的干部,看您老来了!”老妈妈脸上露出了笑容:“不敢当啊!”张海根想起刚才那老妈妈的话,便问:“雨伢子呢?”老妈妈听了苦笑说:“借钱去了。”张海根心里一紧,又问:“借钱做么子?”老妈妈叹着气说:“过了年,我屋里就会有得饭吃,他……打算到外面……”老妈妈说到这里,似乎意识到什么,缄口不说了。张海根用温和的口气说:“老人家,我晓得他是准备外出。您老不讲,怕我们把他当外流人来抓吧?”张海根见老妈妈点了点头,又说:“我们不会抓他,晓得他外出是有办法。我们到这里来,就是同你们一起搞好生产,提高生活水平的。”老妈妈听了脸上露出笑容,问:“同志,你贵姓?”“我姓张。”“啊!你是张书记!”老妈妈见张海根态度这么诚恳,又说:“昨天我总讲,你们一来,他就走不脱了,所以他连夜到亲戚家借盘缠去了,刚才听见你的脚步声,我还以为是他回来了。”

经过张海根的耐心开导,老妈妈消除了顾虑。她如实告诉张海根,家里存放的稻谷不足100斤,去年队上人均口粮只有400多斤,每个劳动日仅值3角钱。张海根听了心里又是一震,临走时安慰老妈妈说:“我们这次来,就是和大家一道想办法发展生产,让大家有饱饭吃,让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接着,张海根又走访了几位队干部。随后,他决定召开一个讲真话的队委会。队委会就在他的房东家里召开。会上,张海根心情沉重地说:“这次我们来是请你们看病的,看我们县委工作的‘病’, 这个‘病根’在我们身上,发‘病’就发在你们生产队,你们队的贫困就是这个‘病’的反应啊!”接着,他列举了这几天了解到的情况。几位队干部听了既震惊又感动。张海根见几位队干部还有顾虑,又说:“今晚我们要开一个讲真话的队委会,只有讲真话才能找到病症,才能帮助我们县委搞好工作,才能使群众的生活好起来啊!”

几位队干部见县委书记态度这么诚恳,终于消除了顾虑,把队里的真实情况一一摆了出来:“这些年,生产形势不是越来越好,而是越来越不好,合作化种一亩田只要几十个工,现在种一亩田要百几十个工。出工人多了反而劲不足,原因是人心不齐。为什么人心不齐?原因是天天在泥巴里滚没多少收获,不在泥巴里滚的人也照样分谷。生产队又没自,县里、区里、公社,连大队也往这里调人那里调人,生产队的劳动力哪经得起层层抽调啊!”

为了弄清近年来生产队的负担有多重,张海根和生产队会计老黄一道,把账本翻了出来,把算盘拿了出来,“噼里啪啦”一笔一笔算起了“负担”账:一月份抽调水库用工132个,二月份抽调公社运输工35个,三月份抽调林场修路工246个……算完了各级外调工,又算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算到一些单位向生产队摊派的酒饭钱时,张海根感到非常震怒。这天晚上,张海根怎么也睡不着。他的耳边不断响着队干部在队委会上的最后一段话:“生产队好比一颗棕树,今天你剥一片,明天他剥一片,剥来剥去只剩个小小的芯子了!”张海根想这个生产队的情况是这样,其他生产队的情况又怎样?他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为农减负”就是要把伸向生产队的一只只手拉回来,对各级干部来说,是一场尖锐复杂的思想斗争

1978年2月21日,湘乡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会上,张海根传达了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常委们专题研究了“为农减负”工作,决定进一步就“为农减负”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会后,13名县委常委除留3名同志主持机关和工业财贸工作外,其余10名常委各带一个工作组,分别到月山、新研、湖山、巴江、白田、金薮、虞塘等公社进行调查研究。

张海根亲自带队到泉塘公社进行调研。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算账、分类、归纳和统计,基本上把泉塘公社这棵“棕树”挨剥的情况弄清了。得到的各种数据令人震惊,概括起来有“三多”:一是各种调工多。1977年,泉塘公社共调工363825个,占全社总用工的21%。二是非生产性用工多。1977年,各种非生产性用工10.73万个,占总用工的6%。三是向生产队摊派的钱粮多。1977年,共向生产队摊派粮食7.6万斤、资金44850元。由于负担沉重,生产队的生产受到严重影响。1971年,全社人均占有口粮607斤,到1977年时降至549斤。

这次拉网式的调研,使县委对全县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更清醒的认识。调研显示:当时农村社队负担主要有:浩大的农田基本建设工程,各种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效益低下的社队企业,文教、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所需劳力、资金、物资以及队干部补贴、各种现场会、评比检查、对口竞赛、接待来宾等名目繁多的摊派等。调研中还发现,由于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农业的资金缺口大,一些跨队跨社乃至全县性大规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得不采取全社或全县统一组织大兵团作战的办法,而且大都是无偿平调劳力、资金和物资……种种因素,造成了现在“上下左右齐向生产队伸手、四面八方都挖生产队墙脚”的局面,不少农民辛苦一年,结果是“一个工价八分钱,决算倒欠口粮钱”。群众反映说:“如今是县里调、公社要、大队叫、生产队急得跳,不知队为基础还要不要。”“如今生产队像五月的萝卜空了心,像一棵棕树,你剥他剥剩了芯。”

调研结束后,县委再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联系过去犯“五风”错误的经验教训,决定把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作为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并研究了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力求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形成强大舆论和工作中心。

就在县委书记张海根思考如何将“为农减负”工作落到实处时,县委却来了一位怀揣盖满社员私章告状信的告状者。这人姓谢,是双江公社的一位生产队长。他这次来告的不是别人,而是双江公社党委。原来,这位姓谢的队长所在的生产队水田少,人均粮食每年仅400斤,以前社员一直靠屋前屋后的旱土发展副业生产,以弥补生活的不足。但旱土不断被大队和公社“蚕食”。先是被大队划去了不少,后来又被社办园艺场划去了不少,现在公社竟要把社员屋前屋后的旱土全部占用。前两次社员打脱牙齿往肚里吞忍了,但这次全部占用他们屋前屋后的旱土,使他们再也难以承受。他们委托谢队长带着盖满社员私章的告状信先到县农办“告状”。县农办认为双江公社党委的做法是错误的,要求双江公社党委纠正错误,双江公社党委拒绝纠正,理由是“这是党委的决定。办社队企业,大方向始终正确”。谢队长万般无奈,只得怀揣状纸来县委。张海根答应过两天亲自去双江公社解决这个问题。

谁知第三天天公不作美,下起了瓢泼大雨,吉普车司机见雨下得这么大,对开车下乡的安全没有把握。张海根果断地对吉普车司机说:“要取信于民,就得说话算数,风雨再大也不能让群众失望。”说完,他拉开车门钻进吉普车。不到1个小时,吉普车冒着大雨驶入双江公社大院。

张海根走进公社办公室,发现里面空无一人,而办公桌上放着几张刻满了字还没印刷的蜡纸。他拿起一看,原来是公社向县委打的一份报告,报告中列举了告状的谢队长不少“罪行”,要求县委批准对谢队长进行批斗。张海根看完后心里更加沉甸甸的:“为农减负”要把伸向生产队社员的一只只手拉回来,不是开几个会搞几次检查就能解决问题的,这是一场尖锐复杂的思想斗争,是各级干部思想作风上的一场大革命。

在张海根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双江公社的负责同志总算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纠正了以前的错误决定。接着,全县各级干部在思想上认识到了“为农减负”的重要性。

一场轰轰烈烈的“为农减负”工作在湘乡拉开大幕。

“湘乡经验”很快震动了中央高层领导,37号文件精神宛如一场春雨下遍祖国大地

湘乡“为农减负”工作很快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不久,“为农减负”的“湘乡经验”就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领导的关注。

1978年4月中旬,农林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来到湘乡调查研究,听取了县委关于“为农减负”的调查情况以及做好“为农减负”工作的措施和作法的汇报。湘乡“为农减负”经验引起这位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他要求县委立即向农林部写出报告。

湘乡县委对这件事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写作人员撰写向中共湖南省委和农林部汇报的材料。县委书记张海根要求写作人员如实反映湘乡农村生产队、社员负担过重的情况。写作人员颇有顾虑,问张海根:“张书记,都写上啊?”张海根果断地回答:“都写上,把社员们的怨气、不满和愤怒的话都写进去。一句句按实情写。不这样,上级领导怎么会求得真正的‘是’啊!”

很快,一份如实反映湘乡农村生产队、社员负担过重后来如何采取强硬举措“为农减负”的报告写出来了。报告出来后,张海根和县委班子的其他人又反复核实,查对有关数据,进行修改。湘潭地委同志也来帮忙。不久,报告送上去,很快得到了湖南省委和农林部的重视。湖南省委、农林部的领导来到了湘乡,在地委、县委领导的陪同下,开始广泛而深入的调研。经过一个又一个的座谈会、一次又一次的深入调研,湖南省委、农林部的领导最终形成了这样的共识:生产队负担过重的情况和湘乡县委减轻这种负担的作法,有利于医治“”给我国农业造成的严重创伤。中共湖南省委和农林部决定将报告送给党中央、国务院……

报告送上去后,国务院副总理纪登奎等领导逐字逐句审阅材料。党中央认为湘乡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并要湘乡迅速派人上京修改报告。6月4日,湘潭地委指派一名副秘书长、湘乡县委指派一名县委办公室副主任飞抵北京修改报告。不久,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在国务院办公厅会议室亲切接见了来京修改报告的同志,一再肯定湘乡为全国创造了一个好经验。

报告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最终定稿。1978年6月28日,中共中央以37号文件正式批转湘乡县委的报告,并作了长达2500多字的批示。批示郑重指出:湘乡县委提出的问题,是一个在全国相当多的地方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各地都应该参照湘乡的经验,根据当地情况,在深入揭批“”和整党、整风、整社中,认真解决好这个问题。批示中还明确了“为农减负”和参照湘乡经验的10条政策措施。中共中央37号文件发出后,《人民日报》先后发表了《湘乡经验一定要落实》、《落实湘乡经验要上下一齐动》等社论,中央其他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省地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先后发表和播放了近百篇有关湘乡努力“为农减负”的专题报道和文章,为贯彻中共中央37号文件和落实湘乡经验大造舆论。

中共中央37号文件,宛如一场“为农减负”的春雨,给广大农村生产队和社员带来了福音。湘乡自然成为了全国各地关注的焦点。全国先后有27个省、市、自治区主管农林工作的领导,带领部分地县的负责同志来湘乡参观学习。

在“湘乡经验”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肯定、全国各地称赞的时候,以张海根为首的湘乡县委不但没有被成绩冲昏头脑,反而认真回顾总结前段工作,用心寻找差距,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将“为农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县委坚持用整风的精神,发动各级党组织层层揭矛盾、摆表现、查危害、挖根源,发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认真查一查、想一想:是不是真正支援了农业?是不是真正为农业做了好事?是不是加重了农村生产队、社员负担?另外,全县组织了一支2300人的清理队伍,清理1974年以来加重农村生产队、社员负担上的8个方面的问题(此项工作在中共中央37号文件下发前即已开始)。通过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全县共清理出各项应退赔的资金490万元,其中县应退赔的资金153.57万元,区社应退赔336.58万元。在清理中,全县还查出154名干部犯有贪污、盗窃、破坏集体经济等违法犯罪嫌疑。清理结束后,湘乡狠抓经济退赔,组织政策兑现。至8月上旬,全县46个公社、1个镇共退赔各生产队、社员资金215.78万元。这笔资金直接用于生产队组织当年生产和社员分配,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为了把“为农减负”工作引向深入,县委要求各级领导认真按照党的政策办事,边整边改,层层落实减轻农村生产队、社员不合理负担的措施。县委动员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批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和落实减轻农村生产队、社员负担的具体措施。在落实“为农减负”政策过程中,县委坚持把工作做细,不草率从事,不笼统地否定一切或肯定一切,而是引导群众分清是非,分清合理与不合理、可能与不可能,从实际出发,按三种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政策界线不清的,经过调查研究,走好群众路线,妥善处理;属于方向对、应该办、符合党的政策的,则坚持下去,不能动摇;对应该办,但由于方法不对头,出现某些缺点错误,增加农民负担的,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肯定成绩部分,纠正缺点错误部分,把事情办得更好。为指导面上工作健康发展,县委还总结推广了泉塘、新研、月山、湖山等公社的经验。

关工委总结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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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会上,中铁三局集团上海华海工程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黄涛,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东城分公司驻王府井派出所保安队队长谢海宝,河南省郑州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李娴莉,重庆市万盛区南桐矿务局鱼田堡煤矿掘进103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张前东,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外来务工青年团工委书记、“小陈热线”服务社负责人陈明钰,广东省珠海市金路幼儿园党支部书记、艺术中心主任付丽君等6位同志作了报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在报告会前亲切会见了报告团全体成员,对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的不平凡业绩,表现出的淳厚朴实、吃苦耐劳,坚忍不拔、自强不息,艰苦创业、敬业奉献的崇高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通过他们向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

王兆国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进城务工人员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切实保障进城务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就业指导,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好工资拖欠、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子女就学等问题,鼓励和引导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学习先进模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多作贡献。

刘云山指出,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立志成才、服务社会的宝贵经验,激励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自信、自立、自强、自律,争做学习的模范、创业的先锋、守法的公民、致富的骨干,引导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和帮助进城务工群体,努力形成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

关工委总结报告

二、省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三十日前,将拟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送交常务委员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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