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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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 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部门绩效系数和个人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长的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工资=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12相关文件
q/bw.
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
13记录文件
绩效考核表(部门)
绩效考核表(员工)
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日期:2004年5月 日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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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具有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县政府各部门下属具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单位的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管部门配合。
第四条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政务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其领导工作政绩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政务公开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包括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以及领导责任制、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和管理权限公开情况。包括:部门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和办事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范围、权限的公开情况。
(三)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适宜公开的文件、重要工作的公开情况。包括政府决定的资源分配、重大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公开情况。
(四)行政执法公开情况。
(五)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情况。
(六)办事程序、条件、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执行情况。
(七)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包括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情况。
(八)群众对政务公开满意情况。
(九)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第七条政务公开考核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
(二)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
(三)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
(四)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
(五)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
(六)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七)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群众投诉处理得当。
第八条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次。
第九条政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时进行,对平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存档,提出整改意见,年终考核时视整改情况核减相应分数,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条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自评得分,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小组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经县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
第十二条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合格的单位,视情节取消其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受奖,并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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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市”建设、营造“两个最佳”的思路和目标,努力提升城市载体服务功能,强化区域环境和单位卫生精细化管理,提高干部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巩固发展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把我市爱卫工作相对固定在一个较高层面,为实现“三个率先”,构建和谐奋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12个县区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3个区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检查考评,9个县依据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进行检查考评,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考核范围为本机关(大院)、家属楼院、系统(行业)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卫生职能履行及参与社会卫生义务劳动的情况。
三、考核内容
对县区和市级部门卫生工作进行整体评价,把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整体形象和具体部位、日常保洁和集中清扫、工作实践和资料整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立体式的反映卫生工作成效。
(一)对3个区的考核内容
依据《市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暂行办法》(宝政发[]53号)规定,按照《市城市卫生检查考评实施细则》进行城市卫生检查考核,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公告,并对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对9个县的考核内容
结合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省卫生县城标准》,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按规定建立健全了本县爱国卫生及县城卫生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县级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配设了爱卫办、环卫站、城管监察等必备的具体办事机构,有满足工作需要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
2、县城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资料完整。
3、建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化垃圾处理场,规划选址科学,对周围环境和居民没有污染,建设施工规范,进行了防渗漏处理,垃圾分单元分层卫生填埋,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对作业面和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定时消杀“四害”,密度控制达标,垃圾处理和“四害”消杀资料完整。
4、县城污水收集系统完善,管道密闭,污水统一收排,无明渠排污和多点排污;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厂,采用生物吸附或湿地法等适合本县实际的工艺对污水统一进行处理,运转正常,排放达标。
5、县城建成区内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人行道、绿化带、广场、绿地、市场等基础设施完善,公厕、密闭化垃圾台站点(桶)、果皮箱、密闭式转运车、清运车、洒水车等基本环卫设施配套,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6、县城大街小巷、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机关单位、家属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清扫保洁责任落实,干净卫生,垃圾袋装收集,日产日清,无散落和积存;市容秩序整齐,门头牌匾规格基本统一,无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妥善解决群众“卖难”和“买难”问题;集贸市场和经营门店管理规范,相关证件齐全,环卫和“三防”设施配套完善,布局、区域划分、人员着装和操作规范,文明经营,干净整洁,秩序良好。
7、汽车站、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环卫设施完善,卫生达标,有明显醒目的禁吸烟标志;抽查的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单位办公区域卫生、食堂卫生、公厕卫生、宿舍卫生全部达标,会议室、阅览室、候诊大厅、电梯等公众聚集区有明显醒目的禁吸烟标志。
8、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无“三堆”现象,垃圾密闭收集,统一定点填埋处理,消灭旱厕,基本普及无害化卫生公厕和户厕,综合治理“四害”孳生地,“四害”密度控制达标。
(三)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参照《市各级各类卫生先进单位标准》,重点从本机关(大院)、家属楼院、系统(行业)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卫生职能履行及参与社会卫生义务劳动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1、单位有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有领导主管,配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本机关、家属楼院、系统(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年度整体安排,有阶段监督检查,有总结评比表彰,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管理制度、责任划分、检查考评等相关资料健全完整。
2、单位院落硬化、绿化、美化,整洁有序,墙体、房屋刷新亮化,密闭式垃圾桶、果皮箱、痰盂、清扫清洁用具、“三防”设施等必备的卫生基本设施设备,楼道、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场所有人性化提醒提示标语标牌和禁止吸烟的标识,各类设施保持完好,能正常使用。
3、认真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垃圾杂物,整理室内杂品,做到垃圾随产随清,内外环境干净清爽,室内物品分门别类、整齐摆放,单位卫生全面达标。
4、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进行健康体检,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综合治理“四害”孳生地,定期开展消杀活动,确保“四害”密度控制达标。
5、落实家属楼院、系统行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评优树模,总体提升本系统、本行业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6、按照辖区、街办的安排部署,主动参加社会卫生义务劳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任务,自觉维护国家卫生城市的良好形象。
四、考核办法
对县区和市级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由市爱卫办按照“整体测评、注重实效、分级分类、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进行。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自查与抽查、平时检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记实考核为主,同时征求有关部门和所在辖区、街办的意见。
(1)自查考核
县区、市级部门每季度结束后,对本县区、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小结,半年进行书面总结,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分别于每年6月底和12月20日前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半年和年度总结送市爱卫办,作为考核依据。
(2)抽查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市爱卫办对县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暗访;对市级部门的工作,可会同所在辖区、街道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阅等方法进行,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年终考核
每年从10月下旬起,市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县区、市级部门环境卫生基础管理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和市级部门职能任务进行计分。
五、记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金台、渭滨、陈仓区按城市卫生检查考核结果总分折合为百分,凤翔等9个县和市级部门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根据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记分办法有关规定,按百分制记分法排出名次后,再严格按20%、50%、20%、10%的比例划分为四个类别,依照名次和类别打分。按一类不扣分、二类扣1至3分、三类扣4至10分、四类扣11至20分的标准计分后,报市目标办,作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依据之一。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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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取“三整合三强化”的调整方式,促进考核组织体系的有机结合
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推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一是整合分工强化领导。调整有关区级领导工作分工,将以往由区长分管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转由组织部长分管,形成区委组织部长对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统抓统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整合岗位强化调度。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区编办主任并兼任区考核办主任,通过职务上的交叉任职,强化工作调度,有效整合考核资源,确保两项考核工作发挥最大效能。三是整合人员强化效能。在以往组建专门考核队伍的基础上,2016年在人员编制不变、经费来源不变的基础上,组织区编办负责事业单位考核的工作人员和区考核办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真正建立起一支相互补充、统一高效的专门考核队伍,形成了全区一个口考核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两个同一,三个同步”的工作思路,促进考核体系的有机结合
坚持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放在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坚持“同一个原则、同一个思路”制定两项考核办法。从2013年实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开始,在考核办法的制定上,就注重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紧密衔接,均按照“导向鲜明、方法科学、奖惩并举、促进发展”的原则和“贴近中心、服务大局、鼓劲加压、促进工作”的思路,确保两套考核办法在指导思想、考核框架、指标设置和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一脉相承。统一的考核思路也为区级层面系统抓好考核推进,为镇街、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共同部署和推进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坚持“考核办法同步制定、组织实施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同步运用”,使两套考核办法紧密联系。两个考核办法在考核范围上互为补充,既考核了镇街部门,也考核了下属事业单位,在全区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无缝隙、全覆盖的考核体系,有效破解了部分基层事业单位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不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主管部门不重视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问题,避免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两张皮”现象。
三、从相互配合和消除盲区两个角度入手,促进指标体系的有机结合
在考核指标的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同步谋划、协调推进。一方面,着力促使主管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在工作上融为一体,齐心协力实现同步发展。例如,为鼓励全区各单位创新创优,每年组织镇街、部门开展机关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并作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基层事业单位虽然不直接参与创新奖的申报,但在主管部门获奖且事业单位发挥牵头作用的情况下,同时给予双方加分奖励,使事业单位在相关工作中主动作为,与主管部门实现互促互进。另一方面,着力避免出现两项考核的指标设置脱节的问题,对各方面工作的考核做到互为补充,查漏补缺。例如,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设置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指标,对事业单位挂牌情况、人员管理、机构管理、中层干部配备等情况进行考核。事实上,无论是实名制人员信息维护还是中层干部任免,其权限都在主管部门,通过对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的考核,间接对其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从而避免考核工作出现盲区,实现两项考核的有效衔接。
四、注重考核资源与经验的整合借鉴,促进考核方式方法的有机结合
首先,注重考核资源的有机整合。着眼提高考核效率,每次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前,由区考核办统一部署,采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对象”的方式,组织各参与考核部门在同一时间到达同一单位开展考核工作,并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同步进行,实现了考核资源的有效整合。比如,考核办在对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及干部培训、作风建设、工作等两大考核均有的共性指标进行考核时,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考核合二为一,成绩共享,避免了重复考核、交叉考核现象的出现,实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减轻了考核工作量和被考核单位的负担。其次,注重考核经验的相互借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了一套公信度高、行之有效的考核模式。在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过程中,将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认可度高、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方式移植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使相关工作得以高起点高标准开展。如“考核备案制”、“考核成员全程固定制”、“监督员、特派员、评论员制度”等,有效提高了考核公正性。同样,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虽然开展时间较短,但也有不少创新做法,被吸收借鉴到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中。如“日考日报制”等,有效避免了考核工作的暗箱操作。两项考核的相互借鉴,既提升了考核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又便于考核办在考核过程中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统一调度和管理,为两大考核同步推进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突出考核成绩的系统运用和同步反馈,促进考核结果运用的有机结合
首先,突出考核成绩的系统运用,实现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其主管部门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结果挂钩。例如,坚持将事业单位的考核档次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成绩进行挂钩,年终考核等次为a级的事业单位,按照排名先后分为三个档次,其主管部门在当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按照考核档次予以加分;考核等次为c级的,对其主管部门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总分中予以扣分。坚持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成绩与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年终考核结果挂钩,事业单位连续两年考核等次为c级的,单位行政负责人转任副职,行政负责人由主管部门班子成t兼任的免去其兼任职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通过这两年运行情况看,这种考核结果的运用方式有效调动了基层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基层事业单位有实绩,就在主管部门有地位;主管部门干得不好,在管理下级时就没底气。其次,突出考核结果的同步反馈。探索建立了两项考核同步反馈机制,即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考核办将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结果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及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信函的形式统一反馈给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分别反馈给下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考核结果为抓手,全面掌握下属事业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下属事业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现短板,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比如,在2014年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区农机局下属的农机安全监理站位列小组后三位,农机局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加强了对农机安全监理站的管理,在2015年半年考核中,农机安全监理站跃居小组第1名,农机局也由2014年的小组14名上升到小组第2名,实现了主管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双赢。
实践证明,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有机结合,可以帮助基层建立起全覆盖的考核体系,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提供有效抓手。同时,我们也就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研究和思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拓展考核结果运用深度,打造立体化考核体系。当前无论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还是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都缺乏将考核结果运用延伸到每个被考核单位内部、延伸到具体工作人员的有效做法和机制。这就导致当前部分单位存在“对待工作,干部不着急、领导干着急”,“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单位考核成绩差,优秀干部跟着‘遭殃’;单位考核成绩好,落后干部跟着‘沾光’”等问题。下一步,区编办将在部分单位试点建立涵盖单位和个人的立体化考核体系,既考核单位整体,又考核干部个人,单位整体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考核结果相挂钩,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做到奖惩分明,让表现积极的干部在单位整体考核差的情况下不吃亏,让表现消极的干部在单位整体考核好的情况下不得利,提高考核工作公信度。
二是建立公平合理的奖励机制,有效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根据鲁政发〔2012〕27号文规定:“要提高绩效考核的使用效力,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履行职责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聘用、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特别是在对单位、个人的奖励方面没有依据,奖励办法不配套。这方面需要上级对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奖励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奖励建立同步规定,便于基层操作。
三是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考核体系,考准事业单位履职尽责效果。牟平区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规定,业务部门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年终考核中全市排名后三位或分三档(含)以上列最后一档的,一律不予授奖。可以说,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方面,已经实现了业务部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的纵向考核和与同类别单位的横向考核。但是,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面,只实现了对区内事业单位的纵向考核,无法考核其在全市同类单位中的情况,对考核单位实绩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建议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省级事业单位对口考核市级单位,市级事业单位对口考核县市区事业单位,并把考核情况向事业单位属地的考核部门通报,帮助基层完善考核体系。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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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坚决遏制中心城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建设秩序,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对象为对中心城区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负有属地管理职责的川汇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新区管委会;按照《中心城区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职责分工》,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负有查处、配合职责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三条市政府成立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考核领导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监察、规划、国土、建设、公安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采取实地检查、查看档案等方式对川汇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细则另发)。
第四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细致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年终总评,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单位给予奖励,不合格单位给予处罚。
第六条年度考核结果,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七条各区政府、管委会制定相关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办法,负责对本辖区内乡、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八条对川汇区、经济开发区、东新区考核内容:
(一)巡查、投诉、举报等长效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制止查处情况;
(三)协助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
第九条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考核内容:
(一)规划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批后跟踪监管情况;对擅自改变规划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国土部门按照土地有关法规,供地、发放《土地使用证》的情况;批后土地使用监管情况;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情况。
(三)建设、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在核发有关证照时,对住所或营业场所合法建设手续审查情况。
(四)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企事业单位在受理接入申请时,对接入住所合法建设手续审查情况。
第三章奖惩及责任追究
第十条市政府每年从市财政中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奖励本年度考核确定的先进单位。
第十一条对本年度考核合格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每年奖励10万元,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奖励20万元。
第十二条对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经济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国土、规划部门作为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因批后监察管理不及时,造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川汇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新区管委会作为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因未建立长效机制,导致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部门,凡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因审查不严,对利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场所生产、生活、经营核发证照,提供公共设施服务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实施、支持、参与、包庇、纵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基层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四章附则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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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 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部门绩效系数和个人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长的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工资=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12相关文件
q/bw.
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
13记录文件
绩效考核表(部门)
绩效考核表(员工)
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日期:200x年5月 日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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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对法官绩效考核工作的落实
——市两级法院20__年上半年法官绩效考核情况汇报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20__年初,市两级法院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培训会的要求,通过对全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成检查组逐地帮助分析、指导落实等方法,力促会议精神在我市两级法院得到有效落实。与此同时,我们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结合中院20__年“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两为’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坚持为人民司法)、把握三项重点(切实把握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四个一’理念(着力深化“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四个一”办案理念)、强化‘五院方略’( 强力推进素质建院、质量立院、创新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五院方略”)、实现新的跨越。(努力使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的工作思路,从抓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入手,狠抓干警违法违纪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对办案过程、办案结果和办案效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以“重教、严管、厚爱”为指导,以调动广大法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引导法官讲学习,想工作,干事业,比奉献为重点,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形象为目标,将日常法官队伍建设、案件审判质量、廉政建设融为一体的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并报送市委政法委批准备案。
20__年6月份,在两级法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直接组织下,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及所辖各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办公室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即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数量相互对照)、综合与单项相结合(即综合工作与业务审判相互对照)、部门与个体(即所在部门的考核情况与干警个人的考核相互对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量化打分、庭室汇总、考核办公室审查、党组研究的步骤,对全市法院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进行了综合考评。根据检查方案的要求,现将市法院有关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情况
市中级法院在编人数人,有审判职称的法官人数为人,参加考核的法官人数为人,占有审判职称法官的%,全院共建立干警绩效考核档案198份,其中业务部门法官绩效考核档案份(两人因下基层法院挂职,一个借调省法院而未参加上半年考核)。
(二)上半年考核结果情况
本次考核我们按照基础分为100分,法官岗位职责目标为70分,共同职责目标为30分,另设有加分项。从考评情况来看,上半年市中级法院共参加考核法官人,其中优秀法官人数为人,优秀率为%(因部分考核指标为年度任务,半年考核时未计入);称职人数为人,称职率为%;基本称职人数为人,基本称职率为%。全院没有不称职法官。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通过竞争上岗的方法,提拔使用了6名中层正职,竞争上岗的六名同志在 干警考核时均为优秀档次;惩处方面,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给予两名同志行政警告处理。
(四)新收案件引发上访情况
截止20__年6月20日,我院办理的新收案件没有引发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关于公司员工代表反映要求中院依法公正处理公司和涉嫌犯罪一案,我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及时公正对此案进行了判决。由于该案件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未发现承办人员有违犯法律规定的有关事项,所以市法院、法院对承办人员只能按照上访案件给予了扣分。关于反映其夫涉嫌贪污、一案,我院接到督办通知后,院长高度重视,责成有关人员要依法公正审理,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该案件承办人员因工作不到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该同志降低一个考核档次,未被评为优秀档次,只被评为称职。
二、考核过程中的具体做法
(一)突出重点,加大对案件办理情况考核的权重
法官的主要工作就是案件的审理。为此,在年初修订对法官的绩效考核办法时,我们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及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本着以法官办案质量为重点、以办案数量为依据、以办案效果为根本的原则,将法官绩效考核的基础分设定为100分,其中法官岗位职责目标为70分,占总分值的70%(仅涉诉分值一项达40分,占40%)。在具体考核过程中,我们根据市法院党组提出的“四无”(即办理的案件无发回重审、无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目标要求和《市法院20__年度法官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依据立案庭(负责对法官办理案件的数量、审限的考核)、接访处理督察办公室(负责对上访及工作的考核)、案件评查问责办公室(负责对办理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情况的考核)、政治部宣传处(负责对法官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的考核)通报,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
进行统一的量化打分,并由审管办向院党组写出法官业务考核情况动态分析报告,对每一名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分析,提出相关整改建议,为院领导制订法官管理办法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二)全面衡量,注重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
法官的整体素质如何,直接决定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公正与否。20__年度,我们在注重法官业绩考核,强化对其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权重的基础上,强调对法官的写作水平、廉洁自律、司法礼仪、学习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在今年的考核过程中,两级法院考核办公室根据各考核职能部门(负责对某项具体工作考核的部门)下发的考核通报,按照不同的分值对所属法官的综合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打分衡量。从市法院考核情况来看,在半年的考核过程中,各考核职能部门共编发业务指标考核通报6期,综合类考核通报21期,检查通报4期,可以说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全面的考核,真正起到了细化法官的工作、衡量法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作用。同时,通过考核也使法官充分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之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切实达得了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的成效检验考核效果的目的。
(三)方法灵活,切实增强考核结果的可信度
考核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其可信程度是重点。今年,中院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同时实行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绩效评估制度,将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绩效评估工作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由绩效考核办依照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评估结果对法官进行考核,使对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评估、考核更加趋于合理,极大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在考核工作中,我们首先从各考核职能部门抓起,主要做了五项工作。一是明确考核职能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性质,把对法官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办理质量、上访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综合工作情况的考核,分别划归到审管办、立案庭、问责办、督察办、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二是创建动态考核机制。年初在制订部门考核办法时,我们将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作用对该部门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要求其对每一位法官的综合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形成月通报、季汇总,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的部门,由院考核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补发相关通报,在年度考核中扣除该部门相应分值。三是建立部门日常考核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依据各类考核通报情况,对所属干警的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综合工作及时进行评分认定,并将结果报送考核办公室进行核查。四是全面考核排序。院考核办公室将各业务部门对所属法官的评分认定作为依据,结合各职能部门的通报情况,法官完成各项综合指标情况,对其进行全面审核认定,并按不同级别排出具体名次(半年考核只对该法官在部门排序情况进行统计,年底考核排出总体名次)。五是完善法官绩效考核档案。为每一位法官建立绩效考核档案,坚持做到了一人一档,一人一盒,并在考核结果公布后,对于提出异议的法官,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其考核情况进行查阅核对。由于考核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全体法官对自身每月、季的考核情况都能做到心中有数,使其对考核结果更加信服,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法官队伍建设的长足进步。
(四)注重运用,强化考核结果的转化
考评成果是否有效运用和转化,是考量绩效综合考评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做到了“一报告一建议一讲评”,注重考核结果的转化。一报告,即在年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向院党组提交一份考核结果分析报告。对法官在绩效考核中的强项及弱项进行分类比较,并分析原因。一建议,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交一份整改建议。一讲评,即在年底召开了一次专题讲评会,通报考核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绩效考核成绩实实在在地与干警评先评优挂钩。一是与评选“五个一” (即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计算机操作应用能手、写作秀才、优秀法官)活动挂钩。根据考核结果,院党组对本年度前五名的法官进行了优先评定。二是与年终评先挂钩。在去年确定立功受奖指标时,我院党组按照省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在考核过程中获得优秀且办理的案件达到“四无”要求的12名法官优先予以确定。年初,在研究去年提拔使用的23名干警向组织部门备案时,首先查看在年度考核过程中的档次,要求必须达到称职以上。同时,结合部门的考核结果,在确定部门立功受奖及评选优秀党支部的过程中,也严格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如我院今年六月份确定的优秀党支部全部是在年度考核取得省院前五名、本院前三名的部门。三是与物质奖励挂钩。对达到“四无”要求的法官,在给予立功受奖等精神奖励的基础上,给予50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三年取得前三名的部门在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的基础上,还组织了部门全体干警出省考察。
三、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法官绩效考核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考核过程中还发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业务部门法官的绩效进行评估,既要注重办案的质量,还要注重办案的效率和社会效果,如何科学设定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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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委会部门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工作目标90分。按管委会与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年中根据市政府下达任务和管委会工作部署追加和调整的,按追加和调整后的目标考核。
2、共性目标10分。包括:抓工作落实、民主评议。
(二)计分办法
1、年度考核标准分为100分。
2、工作目标的计分。全部工作目标等于定量目标得分加上定性目标得分。某项定量目标得分等于该项目标权数乘以完成百分比,完成得基本分,各项目标超额完成的加分累计总额最多不超过3分,未完成的按实际进度计分。目标管理单位工作目标中没有量化目标的,加(减)分得目标管理单位工作目标中有量化目标的加(减)分的平均分。对某项定性目标考核做出“完成”、“未完成”两种评价。完成得该项基本分,未完成按实际进度计分。
3、共性目标的计分。
(1)抓工作落实5分,该项实行扣分制。凡被管委会有关文件和通报中被批评的事项,每项扣1分;对市长热线、市民心声、管委会领导批示件和督办的事项,不按时反馈、不按期办结的,每项扣0.5分。由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办)为各目标管理单位打分,算术平均后计入总分。
(2)民主评议5分,由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社区中心(街道)分别为目标管理单位打分,目标管理单位相互打分,算术平均后计入总分。
二、社区中心(街道)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工作目标90分。按管委会与各社区中心(街道)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年中根据市政府下达任务和管委会工作部署追加和调整的,按追加和调整后的目标考核。
2、共性目标10分。包括:抓工作落实、民主评议。
(二)计分办法
1、年度考核标准分为100分。
2、工作目标的计分。工作目标中各单项目标的考核计分由管委会各主管部门负责,得分经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换算后计入总分。
3、共性目标的计分。
(1)抓工作落实5分,该项实行扣分制。凡被管委会、部门有关文件和通报中被批评的事项,每项扣1分;对市长热线、市民心声、管委会领导批示件和督办的事项,不按时反馈、不按期办结的,每项扣0.5分。由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督查办公室为各目标管理单位打分,算术平均后计入总分。
(2)民主评议5分,由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管委会各部门分别为目标管理单位打分,目标管理单位相互打分,算术平均后计入总分。
三、考核等次
考核设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等次评定原则上以各目标管理部门实际得分多少为主要依据。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且总分列前三位的管委会部门和总分列前两位的社区中心(街道)可评为优秀等次;完成或基本完成目标任务的可评为良好等次;目标任务完成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的评为一般等次。
目标管理单位由于工作失误给全区工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产生恶劣影响的,或有关方面考核被“一票否决”的,或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受到责任追究的,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四、奖惩
(一)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或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目标管理单位,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对年度考核被评为良好等次的目标管理单位,管委会不进行通报表彰,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对某单项工作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目标管理单位,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上级表彰有明确奖励标准的除外),其他配合获奖部门(单位)工作的部门(单位),按减半标准给予奖励:
1、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以正式发文为准),管委会分别奖励分管领导800元,部门、社区中心、街道主要负责人600元,部门副职400元,其他工作人员200元。
2、获市委、市政府、市级领导小组或省直各部门表彰的(以正式发文为准),管委会分别奖励分管领导500元,部门、社区中心、街道主要负责人400元,部门副职300元,其他工作人员200元。
3、获市直各部门表彰的(以正式发文为准),管委会分别奖励分管领导400元,部门、社区中心、街道主要负责人300元,部门副职200元,其他工作人员100元。
(四)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和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的部门,管委会不予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向管委会做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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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确保酒店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对员工实施酒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全面考核,创造内部管理良性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的原则
1、可操作性原则
本办法各项实施细则力求具体、明确、可行。考核主要通过量化的奖、扣分
形式进行。
2、考核管理模式
本稽查考核系统横向分三个口(1)本部门(2)归口职能管理部门(3)质
检部;纵向分三层级(1)部门主管级(2)部门总监(经理)级(3)店级,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值及质检部(员)代表总经理行使督导检查职权,以“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层级管理。
3、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原则
本考核办法将奖、罚分与当月工资直接挂钩,按奖、罚分数对当月工资执行
同百分比数的增、减。
4、与员工晋级、晋升,管理人员管理职责考核挂钩的原则
本办法明确规定了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考核累计结果将与行政奖励、处
罚相对应,与评优、晋级、晋升、降薪、降级、降职、辞退挂钩。
5、严格管理,一视同仁的原则
制定本办法,是为了在酒店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中,从“严”字上下功夫,
执法处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在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酒店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条制定考核办法的依据
1、员工奖励条例(第五章);
2、员工违规处罚条例(第六章);
3、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4、各部门岗位操作规程;
5、管理人员《管理责任书》;
6、酒店其他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考核管理“三不放过”的实施原则
1、对发现的问题没有搞清楚不放过;
2、违纪人对错误没有认识不放过;
3、问题没有最后处理结果不放过。
第二章稽查考核方式
第五条横向考核方式
1、本部门考核
由部门内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对员工及部门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实施
奖、罚。部门经理(总监)有权对属下员工及基层管理人员实施即时处罚,开出《扣罚单》,交质检部登记、统计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部门主管、领班有权对属下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实施即时处罚,开出《扣罚单》,交由部门经理(总监)签名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扣罚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人力资源部存员工个人档案;第二联由质检部存查、登记和统计;第三联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收存。
2、归口职能部门考核
由职能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及管理人员实施考核。如人
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楼及员工餐厅有关管理规定对违规员工实施即时处罚;如保安部有权对违反酒店消防管理制度等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即时处罚;由职能归口
酒店行政管理制度
部门开具《扣罚单》,交由相关部门经理(总监)签认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
3、质检部考核
由质检员根据酒店相关奖、罚依据,对酒店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应履行的
岗位职责,应执行的操作规程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如劳动纪律、行为规范、语言规范、仪容仪表规范、工作质量等)等情况进行稽查,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实施奖、罚。质检员可直接开具《扣罚单》,交由相关部门经理(总监)签认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
第六条
纵向考核
1、部门主管级
此级考核指部门领班、主管级对属下员工的考核。对象是员工本人。
2、部门经理(总监)级
此级考核处罚责任除当事人本人外,将同时界定当事人违纪违规责任归口之
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做出相应扣罚。
3、店级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值及质检部(员)代表总经理行使督导检查职
权。此级考核处罚责任除当事人本人外,将同时界定当事人违纪违规责任归口之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管理责任追究至副总经理。凡店级检查,违纪违规行为均可加重1-5倍从严处罚。
发生下列情形,由质检部审查核实后,对部门管理责任人实施加倍处罚,
并通报批评:
(1)部门故意漏考;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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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xxx长、工会主席、
组员:行办、党群工作办主任、劳人、综合技术、计财、材料科长及行办企管、协理等。
2、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归口行政办公室,负责xxx生
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的实施及考核。
3、车间级单位相应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主任、总支(支部)书记;
组员:技术人员、计工员、工长。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科室、各车间、华林公司、物业公司、康达经营部、汽车修理厂、劳服公司。
三、实施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为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保xxx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年初,xxx根据路局下达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分劈,下达到各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进行承包,各车间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各车间级单位应按季开展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自查、分析、总结活动,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各车间级单位、机关科室分别于当季末次月5日前向行办填报“生产经营基础管理考核评分表”(附后),7月5日和12月31日前上报“生产经营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
3、行政办公室应充分发挥在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中的统领和协调作用。每季开展经营指标、基础管理的动态检查、分析、汇总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考核制度。
四、生产经营业绩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包括:否决指标、经营指标、生产指标、安全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性定量指标。
1、否决指标:成本超支、安全未达到“六消灭、二控制、一实现”(段~年安全工作奋斗目标,增加“消灭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传染性疾病事件);
2、经营指标:成本支出、水费、卫生费收缴率、多经收入及利润、执行工资总额计划等;
3、生产指标:xxx下达给各单位及部门年度生产(工作)指标。
4、安全指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资产安全(含设备安全)无严重经济
损失、严重财务违纪(含私设小金库);
5、服务质量指标:无严重及以上路风事件,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及传染性疾病事件;
6、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党委及支部工作定性定量考核。
五、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基础管理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劳资管理、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职工教育管理、班组建设、质量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
1、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各车间级单位)
认真执行路局《运输安全考核奖惩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及“xx系统安全质量专项考核办法”,严格按《xxxxx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办法》,每季进行考核。
2、落实生产经营责任(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2.1、制定落实基础管理工作、生产经营指标的实施及考核办法。xxx在年初根据路局下达的全年生产经营责任制目标,按照方针目标管理要求,制定段《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各单位、部门应对照xx《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要求展开到班组、落实到岗位(个人),并建立配套的管理考核制度。属本部门责任的,应指定专人负责;牵涉到其它部门配合的,应尽力协助、共同完成。
2.2、为确保生产经营责任中的各项生产任务、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按“以收定支、节奖超罚”的原则,年初,由xx制定下达各车间、机关各科室年度生产、工作任务、技术指标及财务计划,实行承包。
3、劳资管理(责任部门:人劳科)
3.1、劳动定额及定员管理:执行路局《劳动定额管理办法》,劳动定额管理
面达90%以上。按照xx《劳动定额管理实施细则》,按定员组织生产与管理,现员达标率实现100%。
3.2、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工效挂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3.3、劳动用工管理:结合“双达标”考核,严格执行《xxxxx班组建设及“班组达标、岗位达标、竞争上岗实施考核办法》,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尾数培训的竞争上岗机制。
3.4、劳动工资计划与基金管理:按路局要求编制月、季、年度工资计划,加强工资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控制总量,认真执行工资基金“一支笔、一家管、一本帐”的管理制度。
4、财务管理(责任部门:计财科)
4.1、成本管理:年初,成本计划以车间级为单位逐级分解下达,实行半年考核、节奖超罚、奖惩兑现。
4.2、资金管理:执行“路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办法及路局“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债权建立“四项制度”,按规定年度办理签认。
4.3、每季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并落实(有记录),资产管理帐实相符(财务、技术帐、卡、物一致)。
5、法律事务管理(责任部门:xxx行政办公室)
加强合同管理,执行路局、xxx合同管理办法。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管理员认
真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合同资料齐全、台帐管理规范,发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及其它法律纠纷及时报告路局法律室,并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6、职工教育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人劳科)
6.1 、“以人为本”,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及管理,制定职工教育规划
和年、月度工作计划,职教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解决职教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工作总结。
6.2、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三级教育网和三级培训制度,落实好岗位责任制。
6.3、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职工岗位达标的目标与任务及委外培训任务,全员培训率和脱产培训率分别达到6%和2%,本年度培训计划兑现率达90%以上。按规定工人定职、改职、提职(含提升工长)进行培训取证,在岗职工100%持证上岗。按照路局《职工培训管理规范》,落实每个职工2年10天的脱产岗位轮训,每季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每半年进行一次事故救援演练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水平。
6.4、建立和规范职工个人技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职工培训考试采取计算机自动组卷管理,台帐齐全、规范,报表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7、班组建设(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加强对班组建设的有效管理,认真制定年度班组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路局《班
组建设暂行规定》、《强化班组现场控制、强化班组“双达标”工作,建立竞争上岗机制实施办法》、《班组“双达标”组织工作考核办法》及段实施考核办法,深入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活动,创建自控型班组。
8、质量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结合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段qc成果发表会。
9、物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材料科)
9.1、认真开展物资大检查活动,做好物资大检查自查总结和库存物资清查
报表工作,仓库管理严格按路局《物资仓库检查评分标准》考核。
9.2、进一步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机制;采购计划有依据,
进料合同齐全;采购物资质量好;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帐、卡、物相符;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符合规定。
9.3、应用物资现代化管理,使用微机管理料、帐,实现路局零库存管理的有关要求。
10、计算机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10.1、建立和健全计算机管理及机房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使用、
维护、保养符合规定,机房、设备整洁卫生,防火、防盗设施符合规定要求。
10.2信息化管理工作有检查、有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技术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xxx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11.1认真执行《xx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严把检维修施工质量关,确保供水质量,确保施工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
11.2 建全计量管理和计量器具量值传递体系,确保计量器具测量数据准确。
11.3 建立满足本单位需求的标准体系,建全段标准化三级管理网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年度计划,对标准的实施特别是作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考核方式:
1、在xxx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xx长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派员参加,对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基础管理工作每季一次,经营业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xxx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部门考核情况召开专题考核会议,依照考核标准,打出考核分,评定等级。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按照贯标要求列出不合格项(整改问题通知单),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逐条落实。
2、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和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标准:95分及以上为一级;90~94分为二级;85~89分为三级;8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办法
1、各单位、部门的考核与季度奖励挂钩。
2、各单位、部门与承包责任状兑现挂钩,基础管理考核与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按3:7比例计算,计算公式:生产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得分=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全年四个季度得分总和÷4×30%+生产经营业绩年度指标考核得分×70%。据此兑现基础管理考核和业绩考核奖。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及部门,扣罚与奖励同等力度。
4、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
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实行风险抵押制度,交纳标准为:各部门、车间级单位正职500元,副职350元;一年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合格调离其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