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工作 第1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有1066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为3分钟,共有146位用户关注,56人点赞!
一、“爱耳日”活动主题
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根据自治区残联下发的《转发中国残联等十五部委关于开展第16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与我市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初级耳科保健在听力残疾预防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我会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增强我市全民爱耳护耳意识。
三、活动实施步骤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2、2月21日制定实施方案。
3、2月27日做好贫困聋儿和有需求助听器的残疾老人的筛查。
4、3月3日,深入乡镇社区,举办以“爱耳护耳,健康听力”为主题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大宣传,确保活动质量
1、2月21日制定市残联开展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实施方案,对开展此次活动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和部署。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此次活动顺利完成,上到全新的社会服务平台,经领导同意,于2月25日召开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工作部署工作会议,成立关于开展第十五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开展和宣传。
组成人员
组 长:__ 市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__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成 员:__ __ ____x 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16同志兼任。
3、2月27日上午,做贫困聋儿和听力残疾老人的筛查工作。在“爱耳日”即将到来之际,于2月21日给各镇残联下达听力残疾儿童筛查通知,并要求在2月27日上报市残联进行归总,确定受助残疾人名单。
4、3月3日,深入我市乡镇社区,与各镇残联积极举办以“爱耳护耳,健康听力”为主题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在现场发放预防听力损伤与耳聋的科普知识宣传单,开设健康讲座,并要邀请市人民医院耳科医生讲授日常爱耳护耳的健康小知识;提供义诊、咨询、测听等相关服务,为患有听力障碍的群众免费检查并验配助听器。
5、在全国“爱耳日”即将来临之际,市残联广泛利用网络、报纸、信息等媒介,“爱耳日”活动消息,传播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相关知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残疾人协会,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医疗、康复、教育等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的氛围。
以“爱耳日”活动为契机,切实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听障儿童的医疗、康复救助,继续实施和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办法和无障碍建设等保障措施,改善残疾群众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市残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创新有为的举措,为推动凭祥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五、宣传口号
残疾预防工作 第2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210个字,预计看完需要4分钟,共有205位用户关注,40人点赞!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十一五”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5年来,全国有103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到1704所,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接受社会救助的城乡残疾人达到5861万人次,城镇新就业残疾人180万人次,累计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618万人次。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残疾人事业基础依然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十二五”时期,必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使我国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为此,一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福利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二要大幅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200万人次补助。新安排城镇100万残疾人就业,扶持10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扶持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文化和体育事业。三要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完善康复网络,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四要优化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快发展志愿助残服务,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残疾人组织、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总结表彰大会召开
中联
5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总结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主持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出会。
6日下午,广州中山纪念堂气氛隆重热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宣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总政治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宣读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残疾预防工作 第3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5329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4分钟,共有154位用户关注,28人点赞!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残疾评定
第三章 康复与预防
第四章 教 育
第五章 劳动就业
第六章 文化生活
第七章 福利与环境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给予残疾人特殊扶助,保障残疾人合法权利的实现。
全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的法定扶养人、监护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和监护职责。残疾人的亲属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侵害残疾人。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残疾人事业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联合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办好经济实体,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及海内外个人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与实施工作,解决残疾人事业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残疾人联合会。
第七条 残疾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秩序,履行应尽义务,遵守社会公德。
残疾人应当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章 残疾评定
第八条 残疾须经旗县级以上的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有关医疗机构负责残疾人的残疾评定。
评定残疾人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所规定的残疾标准进行评定,并为评定提供方便。
对医疗机构的残疾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复议,自治区组织的残疾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九条 对经有关医疗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由旗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发给《残疾人证》。
第三章 康复与预防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第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综合性医院设立残疾人预防和康复医学科(室);有条件的盟和设区的市应当逐步设立残疾人预防、康复中心,开展康复医疗,加强康复科学研究,开展康复工作人员培训和康复技术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康复医疗队到农村、牧区开展工作。
承担康复医疗任务的卫生、医疗单位应当利用现有的技术力量和设施,与传统的康复技术相结合,对残疾人实施有效的康复医疗。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康复医疗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组织和指导城镇、农村、牧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城镇、农村、牧区预防和康复工作。
特殊教育单位、社会福利企业等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第十二条 医学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残疾人预防和康复课程,有条件的要设置康复专业,培养、培训各类康复专业人才。
第十三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商业企业应当建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点;旗县要逐步建立供应服务站点,负责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助用品、特殊 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供应和维修。
第十四条 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恢复补偿功能所需的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残疾职工,按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办理;
(二)享受劳动保险的残疾职工,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不享受公费医疗、劳动保险待遇的集体经济组织在业残疾人,由所在单位酌情承担;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残疾人,由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按在职职工家属享受医疗费待遇的规定办理;
(五)社会闲散残疾人,由监护人或者亲属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可由残疾人直系亲属向所在单位申请补助;
(六)农村、牧区残疾人的康复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由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门给予帮助或救济;
(七)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和预防残疾的科学知识,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中毒、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制定行政规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和蔓延。
第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残疾儿童要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治,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经旗县级以上医疗卫生、计划生育部门诊断为新生儿会出现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遗传性疾病者,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长效避孕或者绝育措施。
第四章 教 育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加强领导,统一规划,有计划地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逐步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和残疾人教育管理体系,负责对残疾人实行普通教育或者特殊教育。
第十八条 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应当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亲属或者监护人可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处理。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学校对残疾学生应当一视同仁。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并按规定享受助学金。
第十九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应当设立特殊教育学校。旗县级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和民族特殊教育班。少数民族聚居区可以采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授课。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组)。
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幼儿儿童康复机构和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残疾儿童学前班(组),幼儿教育单位应当接受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入园,并针对残疾幼儿的特点进行早期康复训练。
第二十条 劳动、教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有计划地发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符合其特点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为特殊教育培训师资,并开展特殊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条 鼓励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对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和手语翻译按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满十年的,发给荣誉证书,满十五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所享受的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对从事特殊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职称评定和晋级等方面应当给予优先。
第二十三条 特殊教育经费列入教育事业费支出,随教育经费的增加而增加,教育附加费收入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中的特殊教育,确保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
第五章 劳动就业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做到普及、稳定、合理。
旗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逐步建立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劳动服务机构受本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导,负责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咨询、指导等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服务。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社会组织,通过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工疗机构,按摩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组织,安排残疾人集中就业。
有关部门对残疾人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税收。
第二十六条 鼓励、支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减免管理费,银行应当按规定优先贷款,税务部门应当按规定给予减免税。
第二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一人,每年按照所在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与使用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牧区基层自治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 村牧区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生产劳动,并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照顾。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扶贫规划时,应当将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列入扶持对象,帮助其掌握生产技能,通过劳动脱贫致富。
第二十九条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实际,为其安排适当工种和岗位,并提供适合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职工。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安排好残疾职工生活,并创造条件使其重新就业。
对于国家分配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残疾毕业生,接收单位不得因其残疾拒绝接收;拒绝接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接收。对未列入国家分配的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六章 文化生活
第三十条 文化、体育行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根据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鼓励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建立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中心。旗县以下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委员会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因地制宜逐步开辟残疾人活动场所。
第三十二条 鼓励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举办残疾人文艺汇演和体育运动会,并积极参加国内外比赛、交流,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解决。参加活动的残疾职工在集训、演出和比赛期间,所在单位应当照发工资并保证其福利待遇不变。无固定收入的,举办单位应当予以补贴。
第三十三条 各级新闻单位应当积极开展为残疾人服务的宣传,在宣传中对残疾人的称谓要规范。有关残疾人的电视新闻和影视作品应当逐步采用字幕和手语解说。
第七章 福利与环境
第三十四条 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济和帮助。
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兴建残疾人福利设施,计划、财政、土地、城建等部门在经费、征地、基建、收费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
第三十六条 旗县级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牧区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减免其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负担。
第三十七条 对流浪、乞讨和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由民政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收容,并遣送回原籍;残疾人原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接收和安置。
第三十八条 除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扶助之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如下优待:
(一)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对残疾人收费实行优惠,可以优先入场,并准予携带必备的辅助工具;
(二)残疾人乘坐火车、长途汽车、渡船、飞机等优先购票,优先搭乘,免费携带必备的辅助工具;
(三)盲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盲人读物免费邮递;
(四)国家医疗机构免收残疾人挂号费、注射费,并优先就诊;
(五)残疾职工由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住房。
第三十九条 夫妻一方或双方是残疾人,其中一方为城镇户口,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农村一方到城镇落户的,公安机关和计划部门应当在农转非户口计划指标内优先解决。
第四十条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逐步建立和完善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执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应当组织好每年的“助残日”活动。以多种形式扶残助残。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部门对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残疾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成绩显著的;
(四)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五)在预防残疾、康复医疗和科学研究做出显著成绩的;
(六)其他为残疾人事业做出突出成绩的。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残疾预防工作 第4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402个字,预计看完需要4分钟,共有101位用户关注,60人点赞!
2017年3月3日是第18次全国“爱耳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历经17年,对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开展好第18次全国“爱耳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二、时间安排
2017年3月3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酌情安排活动时间。
三、宣传重点
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大力宣传防控出生缺陷、发育障碍、疾病及伤害致听力残疾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全面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大力宣传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重大意义,推进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等工作,落实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大力宣传耳科及听力保健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爱耳护耳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残疾人康复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听力健康,重视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多渠道“爱耳日”活动消息和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咨询、义诊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听力健康宣传工作。
(三)整合推进相关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加大防聋治聋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活动。
要推动健全听力残疾防控体系,重点做好遗传性耳聋和先天性耳聋预防工作,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有效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
要推动建立听力残疾“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的一体化服务及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对听力残疾儿童实施早期干预、提供全面康复教育,创建良好的随班就读环境,推进融合教育。
要拓展业务范围,向成年听力残疾人普及康复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供听力健康服务,全面推广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使其提高生活质量,享受幸福人生;
要整合资源,形成政府扶持、全社会参与,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听力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和公益救助体系,推动听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确保听力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四)材料报送
各地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7年3月7日(星期二)报送xx市残联康复科,同时在市残联网站上予以宣传报道。(联系人:高安林、刘建英,电话:23119373)
五、宣传口号
——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 建立“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
—— 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帮助听障儿童回归主流社会
—— 实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 全社会共同关注听力残疾人
—— 普及爱耳意识,延缓听力减退
—— 精准的听力康复,聋人的天籁福音
—— 防聋重在科普,治聋重在科学
—— 防聋先行,治聋精准
—— 防聋治聋,贵在精准
——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 健康聆听,幸福一生
残疾预防工作 第5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4446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2分钟,共有262位用户关注,25人点赞!
(2014.9.23)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出生缺陷早期干预是预防残疾发生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市为全面落实《两纲》目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减少先天性残障,先后开展了出生缺陷监测与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现将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现状和主要工作做法向各位领导和专家汇报如下:
一、出生缺陷发生现状
我市从1996年起先后抽取市中心医院等十家市、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为监测点开展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 2000年-2013年我市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整体呈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301.6/万下降至2013年的114.27/万,下降了62.11%。
从城乡差别来看,出生缺陷发生率整体呈现出农村高于城市的态势,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提高,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与城市的差距逐步缩小。
从出生缺陷发生顺位来看,2000-2009年我市依次为神经管缺陷、肢体畸形、面耳畸形、泌尿生殖系统畸形、消化系统畸形。随着医改重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我市全面实施,2010年、2011年出生缺陷顺位中神经管缺陷退居第三位,2012年神经管缺陷退至第六位,2013年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有所反弹,上升至第五位;从2011年至今,肢体畸形上升至第一。心血管类畸形的发生率呈现上升趋势。
二、工作做法
(一)做好一级预防,防患于未然。
近年来,我市为把好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关口,一是加强了婚前医学检查工作,201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政策实现了全市覆盖,婚检率快速上升至38.66%。二是加强了孕前保健工作,做好孕前优生咨询及检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优生五项检测,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均设立了孕前保健咨询门诊,为准备怀孕妇女提供孕前健康教育指导,婚育指导及遗传咨询。三是积极推进小剂量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工作进程 ,2008年,国家启动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项目由中、省财政提供项目经费,市、县组织实施,为全市十二县区准备怀孕的妇女和早孕3个月内的妇女(含流动人口)在怀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发放叶酸,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缺陷的发生。2008年,我市陈仓区、凤翔县、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8个县区率先实施,2009年增加了渭滨区、金台区、岐山县、眉县,项目实现全覆盖。经过多年的努力,建立了多部门协同为广大育龄妇女发放叶酸的合作机制,通过多渠道、多举措的深入宣传和大力推广,目前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运行顺畅、管理规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观念已深入人心,育龄妇女服用叶酸的主动性大大增强,叶酸服用的知晓率、服用率、依从率显著提高。截止2013年底,全市累计发放叶酸645703瓶,服用叶酸人数157084人,依从人数111864人;2013年,叶酸服用率94.59%,依从率88.63%,知晓率96.38%。出生缺陷顺位从2010年发生变化,神经管缺陷发生率连年下降,由2009年的85.17/万,下降到2013年的19.77/万,降幅达76.79%,神经管缺陷由以往的第一位下降至2013年的第五位。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成效显著。
(二)筑牢二级预防屏障,减少缺陷儿出生。
加强了产前筛查能力建设,设立了筛查实验室。一是从2004年起,开展中孕期唐氏、神经管畸形母血清学筛查工作;2010年开始应用目前国内先进的时间分辨荧光免疫检测技术进行产前筛查。二是建立了遗传试验室,积极开展染色体核型分析,截止目前已完成外周血染色体检查4500余例,发现各种异常核型438例,5例国际首报,异常占比9.73%。三是规范了产前筛查服务流程,实现市县联动,加强高危跟踪管理,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产前诊断,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形成了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各个县区妇幼保健院为枢纽,各级助产机构为基本筛查点的产前筛查网络系统。
(三)做好三级预防,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减少新生儿残障的发生。
认真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通过加强组织、建立网络、强化宣传、规范流程、技术培训、筛查追踪、免费救治等措施,探索出了一条切合实际、运行高效、管理科学、覆盖全市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模式。建立了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健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网络组织。全市设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1个,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公室13个。制定了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各项工作流程,如采血、检测、可疑阳性患儿召回、阳性患儿转介、救助工作流程等。坚持每年召开新生儿疾病筛查总结表彰会,调动各县区及市级助产医疗保健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自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发放表彰奖励费用30.58万元。2009年***市财政局下拨25万元专项资金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建立了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患儿专项救助基金,对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患儿进行救助。为每名确诊的苯丙酮尿症患儿提供96罐特殊奶粉,及定期追踪随访至6岁;为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证患儿提供随访及价值2577元的各项检验项目直至6岁。2011年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从原有两项增加至四项,2012年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我市也全面启动。2013年全市推广使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信息系统,实现了筛查基础信息的网络传输,开通了患儿家长对筛查结果的网上查询功能。为规范阳性患儿治疗,市新筛中心制订下发了《苯丙酮尿症患儿家长手册》及“专案病历”,专人负责,预约复诊,避免阳性患儿治疗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成立了苯丙酮尿症患儿家长俱乐部,坚持定期组织苯丙酮尿症患儿家长开展俱乐部活动,邀请专家对苯丙酮尿症相关知识进行全面的讲解,请有经验的患儿家长通过特殊食品的现场演示指导家长正确添加辅食,为每位苯丙酮尿症患儿免费提供体格检查和智力测评,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治疗和喂养指导,使家长们学习知识,掌握方法,增强信心,为患儿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项目开展到2014年6月底,我市遗传代谢性疾病共筛查225766例,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已达99.17%,位于全省前列,达到了国家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水平。截至目前确诊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患儿104例,高tsh血症22例,均给予救助、随访;确诊苯丙酮尿症患儿51例、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儿2例,均按要求给予救助、随访;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复筛阳性患儿65例,给予发放宣教手册;肾上腺皮质增生症阳性患儿16例,交治疗组。经救助过的患儿,除1例因重症肺炎死亡外,通过连续几年监测,其余患儿体格和智力均在正常范围。救助政策的实施维持了患儿智力发育的正常。听力筛查于2012年启动,截止2014年6月底,共为97546名儿童进行了听力筛查,听力筛查率已达94.45%,截止目前复筛阳性患儿89人,均转往省听力筛查诊断中心诊治,听力筛查确诊8例,均积极申请市残联人工耳蜗救助项目。
2006年我市建立了小儿外科,对小儿先天性唇腭裂、气管食管瘘、先天性膈疝、肥厚性幽门狭窄、十二指肠闭锁、肠旋转不良、先天性巨结肠、肛门闭锁(先天性无肛门)、尿道下裂、脊膜膨出、多指(趾)等的手术治疗,以及生长发育过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矫治。累计实施缺陷矫治手术400余例。
2014年4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国残联共同实施的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我市五个县共14个乡镇开始运行。截止6月底,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661例,听力筛查668例,无确诊病例。项目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开、规范管理、保障质量”的原则,旨在提高目标人群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晓率和接受度,尽早发现项目县贫困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新生儿听力障碍患儿,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儿童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给予康复救助,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儿童纳入残联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康复救助,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决定在五省(区、市)部分地区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试点。***市被确定为试点市之一。我市于3月31日启动该项目,确定渭滨区和千阳县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试点县区、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复筛及诊断机构。我市高度重视,卫生、残联积极协作,认真安排部署、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社会宣传、狠抓项目落实、规范督导管理,完善筛查、转诊、随访工作流程。一方面将0-6岁儿童残疾筛查项目与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儿童健康管理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开展筛查工作;另一方面依托完善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和残疾儿童随报制度,保证了初筛阳性儿童及时转诊和信息双向反馈,对确诊的儿童及早进行干预治疗,对听力异常上转省级确诊者,及时进行信息追访。于5月底迎接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司和国家残联康复部对我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试点项目督导检查、并承办了“国家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试点项目现场会”。通过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措施,项目工作开展顺利,截止8月31日,两个项目县共初筛儿童24720例,筛查出可疑阳性184例,确诊17例:其中肢体残疾8例,智力残疾7例,孤独症4例,听力残疾1例。目前接受市级早期干预治疗的有12例(其余5例接受省级或其他地市治疗)。所有信息均反馈至各县区并进行随访与管理。
省、市残联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了小儿脑病康复基地,是省残联确定的小儿脑瘫、儿童孤独症省级定点康复单位。儿童医院小儿神经内科承担“七彩梦”“公益金”“陕西省民生工程”“市政府十件实事”等康复救助项目,为残障儿童提供干预康复救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大力宣传为基础,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为重点,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一方面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防病意识,倡导“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理念,使育龄妇女在孕前和孕期主动避免接触各种危害因素,主动接受婚前及孕前医学检查等预防措施,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及药物对胚胎正常发育的影响。另一方面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好国家免费婚检、免费孕检、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政策资源,将妇幼保健系统的医疗技术与此类政策资源加以整合,在市级层面重新设计免费婚检、免费孕检、发放叶酸与结婚证办理的流程设计,使欲婚青年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同时能够方便的享受到高质量的优生优育咨询、免费婚检、孕检等服务,大幅度的提高免费婚检、孕检率,做到出生缺陷的早期预防。
(二)设立市产筛中心,建立健全产前筛查服务网络,提高产筛服务能力,做好二级预防。依托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以提高项目服务质量为基础,将出生缺陷高危孕妇及时筛查出来,转介至市级产筛中心进行产前筛查,对发现的严重的缺陷儿及早进行干预,减少缺陷儿的出生。向有关部门呼吁加大对市级产筛中心的投入力度,提高产筛服务能力。建立产筛检查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的高危孕妇实行救助,进一步提高产筛比率。
(三)继续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救助工作,大力发展缺陷儿矫治和脑病儿童康复治疗,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建立缺陷儿矫治和脑病康复治疗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的患儿给予救助,提高缺陷儿的治疗率,减少残疾的发生。
(四)借助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我市实施运行,进一步争取政府支持和部门配合,积极申请市财政资金支持,增加项目的救助金额及范围,更多的惠及群众。
残疾预防工作 第6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383个字,预计看完需要6分钟,共有126位用户关注,54人点赞!
1.问题的提出
在中国生命科学学会第二届全国生命科学研讨会(1997年8月北京)上,我们听到两组数字:一组是医源性感染者,全国平均约为就医者的10%左右,一组是药源性疾患,包括就医者和自购药品者,全国平均为40%?60%我们曾与五官科医生座谈,他们发现儿童少年的药源性耳聋几乎常年均可遇到,成年人药源性共济失调也时有发生。这些严重反应多为不可逆的,但又不是预防医学工作的对象。
康复医学的对象是原发性残疾患者及继发性残疾患者。由于残疾流行病学、遗传流行病学在预防医学学科中有了较大发展,某些易致残疾病菌苗、疫苗的预防接种,对孕妇的科学监测的推行,妇幼保健工作的进展,这些在康复医学的总论中己开始有所论述。所以,原发性残疾可望见到下降趋势。但继发性残疾,特别是由于种种原因,医源性疾患(指医源性感染及药源性疾患),或多或少地成为继发性疾患,这个严峻的形势,使得康复医学并行地介入临床医学的紧迫性更加突出了。使得康复医学工作者有“康复医疗与临床医疗应同时进行,只是在不同临床阶段中两者有侧重点不同而己。一般而言,康复介入愈早,效果愈好,愈省精力、时间和经费”的论述,成为富有管理智慧的箴言,同时,也能抓住防止残损发展为残疾,防止残疾发展为残障,防止原发性障碍发展为继发性障碍的最早时机和最好时机。
但这几个最早时机和最好时机,由谁来抓?过去的临床医学,只对病,不对人,没有抓的管理要求;预防医学,从概念定义看,就没有到临床医学中寻找这种动机的主动;保健医学不顾及此更属自然;康复医学,也只是在总论中提及,远没有分病种、分阶段的详实论述,尽管好好地总结,己有教训足可有相当论述,但由于康限,不管是“作为功能医学的康复医学”还是“作为障碍医学的康复医学”,主要就是通过“训练再训练”使己经伤残障碍(残损、残疾、残障)的功能,尽可能地恢复到最好的程度。“预防性康复医学”,己经是开拓性提法了,卓大宏先生主编的《中国康复医学》中有一节专述。
2.历史的局限
为了更好地再开拓,我们必须对康复医学学科发展的历史性局限有更为清楚的回顾。
单说康复医学的产生,是与战争联在一起的,1917年,在纽约成立了“国际残疾人中心”,它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派生物。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所以目的就是受伤军人尽快康复,重上战场。这个历史背景,长期以来,局限了人们的认识,直到1969年,who康复专家委员会还是从功能障碍的恢复这一特定立场来定义康复二字的。它说:康复是指综合协调地应用医学、社会、教育、职业的以至其他措施,对残疾者进行训练和再训练,减轻残疾因素造成的后果,以尽量提高其活动功能,改善生活自理能力,重新参加社会生活。1981年修改为“采取一切措施,减轻残疾和因残疾带来的后果,提高其才智和功能,以使他们重新回到社会中去'在这两个定义中,根本没有预防残疾的要求和动机,所以才有“康复医学并不担负医学中的全部对象,而只是以上述运动障碍及其相关障碍为主要康复对象’的说法。
美国国立康复医学研究中心(ncmrr)成立于1993年。他把系统论引进了康复进程把w,ho的障碍三个层级:残损(形态,功能缺损)、残疾(能力低下)、残障(社会性不利)拓展为五个层级:病理生理、功能残损、功能受限、能力障碍、社会限制?但令人感兴趣的是他们认为这个障碍结构,不一定是个固定顺序的单向的线性模型,而是一个可以出现可逆的非线性的整观特点,这就为康复医学留出了众多的完善自己的空间,为康复医生在实践中把握可逆、转机的最好时机指出了可能性,为他们创造学术成就提供客观机会;为康复理论工作者利用非线性非平衡理论的自组织理论的“新四论”(突变论、超循环论、耗散结构论、协同论)及非线性动力学的“新三学”(混沌学、分形几何学、孤波学)研究障碍发生(物理性因素之外)、发展及康复(生理性可逆、可塑)的机制提供了全新的空间。知不足方知求前进,历史的局限恰恰为我们提供了前进的机会。所以,尽管ncmrr仍然认为障碍学是康复医学的灵魂即基本内涵,但它把康复医学的外延大大拓展了,特别是把康复医学学科的理论建设移到一块最新的学术基石上,这对康复医学学科建设大有好处,极利于突破历史对它无形的因袭局限,使康复医学的理论研究更富个性。
3.如何丰富预防性康复医学的内涵
现在有较多的人认为,现代医学的完整体系,应由保健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康复医学四个方面构成。人类要健康的生活,需要有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三个完好状态来保障,这三个完好状况是不得病或少得病的前提。良好的生活习惯,科学的合理膳食,乐观向上的心境,适宜的体育锻炼,都是重要的保健医学的措施,持之以恒,也是大卫生观的预防医学措施,有些还可成为康复医学的措施。但临床医学,某些病或病人到了医院诊病或住院治疗之后,有些病仍然会伴生残损、残疾、残障,这几乎与战争伴生障碍一样不可抗拒。但是,康复医学中预防意识的加强,不仅是全面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结果,也是医疗实践中一些事实的推动,特别是一些继发性残损、残疾、残障的发生,患者、患家与医生、医院的矛盾纠纷扩大,促进了医学学术向更精细的方面发展,预防继发性障碍必然会逐渐逼出一些说法,从总论泛泛地笼统论述,转向各论性质的病病论述,层层论述。在诊断阶段,正确诊断就会争取时间,这肯定有潜在康复价值;处方,这对减少药源性疾患肯定会有因果作用;手术方案的制定,术式的选择,手法的处理,都会对预后产生直接影响;在住院期间,对病人各种反应的正确判断和措施采取,都会对将来生活质量留下好的或坏的印记,所以在临床医学与康复医学必然重叠的这一段,一个医生不具备预防性康复医学的观点和措施的采取,就不是一位完全的合格的临床医生。在康复医学受到正确对待以后,康复床位将比临床床位多出几倍,抢救生命阶段或急性病程一经结束,患者进入康复阶段,转入康复病床非药物治疗措施为主时,才是康复医生单独工作之时。但这时,继发性障碍的预防仍必须摆在日程之上。
4.另一种思考
残疾预防工作 第7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956个字,预计看完需要3分钟,共有123位用户关注,48人点赞!
回良玉指出,过去五年,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最快、残疾人获得实惠最多的五年,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残疾人事业迈出了历史性新步伐,“十一五”纲要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参与社会环境显著改善。残疾人事业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突出亮点,是展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权保障事业成就的一个重要窗口。
回良玉强调,发展残疾人事业,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残疾人仍然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与健全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就业还面临较大困难,服务保障还比较薄弱。做好残疾人工作,必须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措施相结合,把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优先领域,把保障残疾人基本需求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全面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一要加大保障力度,着力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将残疾人普遍纳入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给予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二要大幅增加服务供给,优先发展残疾人教育,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大衣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切实增强残疾人发展能力。三要加强基础建设,健全法规制度,重视人才培养,完善投入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撑条件。四要建立社会化残疾预防机制,加快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回良玉要求,各地区要抓紧制定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系统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加强纲要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环境。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带着深厚的感情、饱满的热情、持久的激情、执著的痴情,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残疾预防工作 第8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064个字,预计看完需要3分钟,共有180位用户关注,56人点赞!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为了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提高残疾预防能力,也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残疾人无障碍出行能力,提升x文明城市温度,打造城市“爱的器官”,我们通过在全市开展的百个助残项目和今天的主会场开幕式,隆重举行“第x次全国助残日”。
今年我市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推进残疾预防,共建全面小康——让我们携手把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还给残疾人”。在此,我代表x市残疾人联合会向广大残疾人朋友问好并向全市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两个倡议:
第一个倡议是:把残疾预防作为提高生命质量重责,呵护身心健康。随着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在先天性残疾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慢性病、地方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又在显著增加。每个人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如果不加强预防,都有可能致残,这已是明显态势。一个人残疾不仅是个人巨痛,家庭难以承载的隐痛,更是我们社会和人类的大痛。
据粗略统计,一个人预防残疾成功比成为残疾人,平均一生康复总花费要减少百万之巨。更为重要的是,残疾人不仅难以实现人生目标,难以让自己融入社会,还影响家庭幸福绵延。这就要求每个人、每个家庭在学习、工作和发展的路途上,始终要重视生命质量,紧紧把健康的权力牢牢地抓在自己的手上,认真学习残疾预防知识,养成健康和安全的生活方式,共同预防意外事故致残,让生命在健康科学的轨道上追求卓越。
当然,政府和社会也要承担相关重责。今年x月x日起要贯彻执行的国务院《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把残疾预防融入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融入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等管理、服务体系,这样就能共同构建残疾预防的社会网络,让残疾预防工作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把残疾的可能抛出人生轨迹!我们坚信并期待,通过政府、社会和市民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城市会减少残疾发生,远离残疾之痛,让我们城市文明生生不息!
第二个倡议是:把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还给残疾人,携手创建文明城市。残疾人是需要社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群体。关爱残疾人是衡量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化城市一个重要内涵和文明社会的特征。创建全面无障碍环境城市,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出行,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法定义务。
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x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车辆使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为他们设置的停车位,往往被健康市民占用,常使残疾人朋友出行不便。
残疾预防工作 第9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463个字,预计看完需要7分钟,共有168位用户关注,34人点赞!
“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过、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举办、中国盲文图书馆新馆的落成、第八届残运会的举行、专门协会社团登记的即将完成,等等,这一连串的成果无一不关乎残疾人的权益民生。2011,我们由此跨越前行。
3月,残疾人研究领域第一份全国性高端学术期刊《残疾人研究》(季刊)正式出版。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名誉主席邓朴方亲笔题写了刊名。该刊由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主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为上级主管单位,编委会由来自与残疾人研究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期刊主要面向关心残疾人、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和致力于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残疾人事业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旨在整合资源,打造残疾人事业研究的学术平台,提高残疾人事业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同时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视点:将学界的目光引向残疾人事业,用理性的思维促进残疾人工作,这既是学术的魅力,更是学术的价值。
4月8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在会上强调,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真挚的人道主义情怀关心残疾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残疾人工作,进一步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推动“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视点:“十二五”开局之际,以“两个体系”建设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线,既是对残疾人权益的重视,更是对民生需求的尊重。
5月11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十一五”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会议强调,当前我国残疾人事业基础依然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十二五”时期,必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使我国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视点:有成绩更有挑战,有希望更有动力。“纲要”让我们明确了残疾人事业未来五年以及更长时间内的前进方向。
6月11日,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在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全国政协副主席邓朴方致信强调,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通过竞赛活动大力推动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本届竞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共同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竞赛共设置计算机、工艺美术、服装、手工制作、其他类等5大类30个竞赛项目。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是残疾人“能工巧匠”四年一度的盛事,是检阅和展示中国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技能成果的重要活动。获得竞赛各项目优胜的选手将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视点: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残疾人融入社会之基。展示技能只是一种方式,以展示来唤起全社会对残疾人潜能与优势的认识,才是竞赛的目的所在。
6月18日,由中国残联、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同主办的“预防残疾 共享和谐――残疾预防走进社区”残疾预防系列宣传活动在北京启动。“预防残疾 共享和谐”残疾预防系列宣传活动是由中国残联发起,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开展的针对社区居民的残疾预防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时间为2011年5月至12月,活动期间将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群众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基本知识、以此增强公众的残疾预防意识。
视点:走向社区、走向公众,让健全人了解残疾的发生;着眼预防、强调可控,让健全人理解残疾的形成,润物无声处,生长出的是社会对于残疾人进一步的包容。
6月至8月,中国残联领导及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组成26个调研组,深入全国29个省,100个残疾人状况比较困难、残疾人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县开展了基层残疾人工作督导调研。调研组宣传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深入了解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基层残疾人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基层工作,走访慰问残疾人,取得了丰富成果。
视点:深入一线、深入基层、直面现实、直面民生。既让我们对国情民情有了一次深刻的接触,也让我们科学制定政策、高效开展工作成为了可能。
6月28日,中国盲文图书馆新馆(中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建成开馆。中国盲文图书馆是全国唯一一家为广大盲人群众提供公益性借阅服务的专业盲文图书馆,开馆以来,受到广大盲人群众的热烈欢迎,日本、美国等同行也到馆参观,对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和关爱残疾人的行动给予高度评价。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来到中国盲文图书馆新馆,对图书馆投入使用表示祝贺,向广大残疾人朋友致以亲切问候。他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坚持公益性、综合性、示范性、便利性、权威性,为盲人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让知识的阳光照亮广大盲人群众的心灵,让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视点:建馆事小,却体现了对残疾人基本文化权益的维护,体现出对残疾人公共文化需求的关注。残疾人文化事业所包含的人道主义内涵,折射出的正是中国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光辉。
10月11日至19日,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本届残运会是全国残运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届,历时9天的集中赛期,共有来自全国35个代表团的近3400名运动员参加,决出金牌723枚。赛会超世界纪录65项,平世界纪录2项;破全国纪录347项,平全国纪录6项。东道主浙江代表团获109枚金牌,居金牌榜首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组委会名誉主席回良玉宣布运动会开幕,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名誉主席、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组委会名誉主席邓朴方出席开幕式。
视点:又一次盛大的赛事,又一次城市的交融,又一次爱心的会聚,又一次点燃了激情。
残疾预防工作 第10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010个字,预计看完需要6分钟,共有166位用户关注,36人点赞!
爱耳日由来
1998年3月,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社会福利组15名委员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薄弱这一现实,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第2330号提案。 这一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曾有专家论证,如果“爱耳日”活动能够实施,每年仅7岁以下儿童药物中毒性耳聋至少可以减少1~2万名。自2000年确立全国“爱耳日”,耳聋预防的公众宣传、全民的爱耳意识都有所提高,但科普宣传力度还不够。
各部位职责
残联: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卫生部门: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组织医务工作者、耳鼻喉科专家、妇幼保健工作者积极参与有关活动。
教育部门:在学校及中小学生家长中宣传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民政部门:在社区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与康复知识;在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严格控制耳毒性药物的使用;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助听、测听和语言训练等设备国家标准制定、宣传和咨询活动;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助听、测听和语言训练等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消费、使用咨询活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耳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不同情况,在药品上标明6岁以下儿童、孕妇或65岁以上老年人禁用或慎用。
妇联:利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残疾儿童家长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及康复知识;积极参与听力筛查、听力残疾预防工作。
老龄协会:在老年人中积极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知识,加强老年人身体保健,强化助听器知识,提高生活质量。
计划生育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结合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生殖保健服务,组织有关的教育、培训、技术咨询和科研活动。
2017年全国爱耳日宣传资料
2017年3月3日是第18次全国“爱耳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历经17年,对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15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确定此次全国爱耳日活动主题为“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通知指出,实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的目标,任务仍很艰巨。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整合推进相关工作,多部门联动,加大防聋治聋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活动。要推动健全听力残疾防控体系,重点做好遗传性耳聋和先天性耳聋预防工作,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要推动建立听力残疾“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的一体化服务及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对听力残疾儿童实施早期干预、提供全面康复教育。要整合资源,形成政府扶持、全社会参与,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听力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和公益救助体系。
宣传口号
——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 建立“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
—— 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帮助听障儿童回归主流社会
—— 实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 全社会共同关注听力残疾人
—— 普及爱耳意识,延缓听力减退
——精准的听力康复,聋人的天籁福音
—— 防聋重在科普,治聋重在科学
—— 防聋先行,治聋精准
—— 防聋治聋,贵在精准
——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 健康聆听,幸福一生
—— 重视耳科保健,减少耳聋发生
历年全国爱耳日主题
2002年:听力助残----救助贫困聋儿
2003年: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听力缺陷
2004年:防聋走进社区
2005年: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健康听力,幸福生活
2006年: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2007年:城乡联动,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2008年:奥运精彩—我听到
2009年:正确使用助听器
2010年:人工耳蜗—重建听的希望
2011年:康复从发现开始—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
2012年:减少噪音保护听力
2013年:健康听力,幸福人生—关注老年人听力健康
2014年: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
2015年:安全用耳,保护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