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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发布时间:2024-03-30 20:25:01 查看人数:31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第1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有3724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为10分钟,共有125位用户关注,52人点赞!

大家都知道清明节,因为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纪念祖先、拜谒先烈的传统节日,全国各地在这天都会举办各种相关的活动,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21最新的清明节活动方案5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清明节活动方案1一、活动背景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清风吹柳絮,清明节来到,万物凋零的寒冬就过去了,风和日丽的春天真正的开始了。随着清明节临近,清明节经济正慢慢的火热起来,其3天小长假必将引起短线旅游、消费的小高潮。以“旅游、休闲”为由头,推出多款清明节假日的组合产品,以此拉动济南、聊城温泉市场的消费欲望,增加酒店温泉客流量及客房入住率。

二、活动目的

1、以清明节踏青游为主题在五一长假前期的形成一个小高潮,为五一长假做好前期铺垫工作。

2、搭建节日惠客平台,促进节假日消费,提高酒店营业额。

3、展示我店五优良服务品质,塑造御临泉品牌,提高本酒店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三、活动主题

踏青青明节,爱慕御临泉。

四、活动执行时间

20__年_月__日——20__年_月__日

五、活动亮点

探寻鲁西的西双版纳,净化身心灵尘埃。畅游聊城最美东昌湖,品鉴江北水城文化。

游湖:东昌湖4.2平方公里水面,小岛杨柳岸,船儿慢慢游。

踏青:200余亩酒店江南园林美景,20平方公里东昌湖生态景区,满眼皆绿,呼吸春意,畅享生活。

养生中餐:原生态野菜、广府靓汤、生猛海鲜,打造养生美食文化,绿色健康新传说。

清明节活动方案2一、活动目的

号召同学们时刻铭记烈士们为解放国家和民族而不惜牺牲生命的大无畏的英勇事迹,向烈士们学习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本次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严谨治学的态度,发奋学习的精神,大胆创新的意识,使学生受到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

二、活动地点

烈士陵园

三、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日

四、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五、活动准备

校旗、大队旗、中队旗、话筒、花圈、录音机、队歌校歌磁带

六、活动程序

主持人宣布:

(一)清水塘小学清明祭扫活动现在开始

第一项:全体立正

第二项:唱少年先锋队队歌,清水塘小学校歌

第三项:向烈士敬献花圈

第四项:全体肃立,向革命先烈默哀

第五项:少先队员代表献词

第六项:符校长讲话

第七项:齐唱“扫墓歌”

(二)近前瞻仰纪念碑、参观烈士塔、敬献小白花。

(三)清明扫墓活动结束,集合队伍。

七、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全校少先队员参加本次活动

2、4月1日上午一节课后在学校操场集合。

3、列队集合注意清点人数,活动结束后也要清点好人数。

班主任和带班老师跟好队伍。保证学生安全。

4、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活动纪律等教育,唱熟队歌和扫墓歌。

5、各中队在扫墓活动中要保持纪律性和严肃性,统一校服。

每人带一朵小白花,在烈士墓前向烈士献花。

6、扫墓期间,全体师生严肃认真,不讲话,不嬉戏,不追逐,不喝饮料,不吃零食。

7、带笔记录英雄事迹,回来后将感想形成文字,各中队上交三至五篇活动感想,择优登载于校刊。

清明节活动方案3一、活动背景:

清明节是二十四个节气中人文历史的节日,人们在清明怀念逝者,祭祀祖先,缅怀烈士。为了纪念这个有着深远意义的日子,引导大学生尤其是大学生当中的学生团员党员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举办此次清明扫墓活动,希望借扫墓之际回顾历史,重温历史,了解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以此增进爱国主义情感。

二、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扫墓活动使我们更加热爱祖国,培养民族自信心、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激发我们献身社会主义祖国建设的使命感,使我们自觉的投身到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三、活动主题:缅怀英勇先烈弘扬革命精神

四、活动时间:____年4月5日

五、活动地点:烈士陵园

六、活动参与人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

七、活动主办: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活动的负责人:祝文龙

八、活动流程:

前期准备:

①通过内部例会宣传活动,告知活动内容;

②通过飞信、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活动详情,统计参与人员信息;

③安排人员提前一周前往烈士陵园熟悉路线及环境为正式活动做准备;

④提前搜集烈士陵园相关资料,并张贴条幅;

活动流程:

1.、在学校邮局门前召集参与人员,清点人数,作好记录;(7:00~7:20)

2、组织队伍有序进入烈士陵园;(9:30~9:35)

3、部长带领大家一起前往烈士纪念碑祭拜先烈;(9:35~9:50)

a)整理队伍,全体安静,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b)代表向烈士敬献花圈;

c)全体默哀1分钟;

d)由祝文龙带领全体人员宣誓;

e)全体人员依次向先烈敬献花朵,敬献完后回到原位置;

f)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全体合影留念;

4、集合队伍,清点人数;(11:00~11:05)

九、活动注意事项:

1、烈士墓是革命英雄长眠的地方,革命烈士为了我们的今天所付出的巨大牺牲,我们到烈士举行祭扫活动,要穿着整洁。

2、墓地是英灵的安居之所,故不可跨过坟墓及供品,活动中态度要庄严肃穆,不能嘻笑怒骂,污言秽语,乱跑乱碰。

3、在墓地范围要内维恭维谨,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态度。

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认真观看了解烈士事迹。在参观了解先烈的英雄事迹是保持安静,有秩序,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素质。

4、注意卫生不能在陵园内乱吃零食,乱丢垃圾;

不能在墓地内乱跑,行走要按顺序,不破坏青草绿地。

5、如果早晨临时不能到的,请及时向负责人说明,以免耽搁行程;

途中如有事离队要向负责人说明,得到许可签退后方可离开,且离队后的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十、活动的经费

单价(元)数目总价

条幅5合计10米50

花篮,小白花50,2.52,20100,50

车费520100

共计300元。

清明节活动方案4几千年来,人们在这个“气清景明”的节气中,进行“祭之以礼”的追远活动,为已逝的亲人、祖先,庄重地送上自己的思念与敬意。这神圣的生命交流仪式,一年年轮回、一代代传承,构成了人们顽强生存和追求幸福的重要动力,是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续展开新的有机构成。而且,清明节等传统节日法定化,更加增进了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

一、活动背景

清明节,既是人民祭奠祖先、缅怀先人的宗亲节日,又是一个远足踏青、亲近自然、催护新生的春季仪式,是中华儿女共同认祖归宗的重要节日。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丰富的民俗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普遍重视。而且它也是一条维系海内外华人思想情感的文化纽带,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二、活动目标

1、认知目标:通过知识竞赛,让学生对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有更具体、详实的了解。

2、情感目标:通过故事、写文章知道要爱父母。

通过录象、朗诵等活动知道我们的爱要更远大,我们要努力学习,担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

3、行为目标:通过活动学会好好学习、爱父母、爱同学、爱老师、爱班级、爱社会。

三、活动时间

20__年_月_日

四、课前准备

1、与清明相关的知识、图片、歌曲、小品、故事。

2、清明节和父母一起去纪念自己的亲人,写下自己的感受。

3、录象片段:解放战争

和同学们一起观看有关解放战争的电视剧。

4、小调查:家乡的清明节

五、了解清明节

清明节的简介清明是我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由于二十四节气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古代劳动人民用它安排农事活动。《淮南子?天文训》云:“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按《岁时百问》的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可见这个节气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

但是,清明作为节日,与纯粹的节气又有所不同。节气是我国物候变化、时令顺序的标志,而节日则包含着一定的风俗活动和某种纪念意义。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扫墓俗称上坟,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大多都是在清明节扫墓。

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唐代诗人杜牧的诗《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写出了清明节的特殊气氛。

清明节,又叫踏青节,按阳历来说,它是在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的时节,也正是人们春游(古代叫踏青)的好时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并开展一系列体育活动的的习俗。

直到今天,清明节祭拜祖先,悼念已逝的亲人的习俗仍很盛。

清明节活动方案5一、活动目的

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极好时机,为纪念这个有着深远意义的日子,学校结合清明节这一节庆教育的契机,组织一系列活动。通过活动,教育学生爱祖国、爱家乡。教育学生“敬怀先人、珍惜美好幸福生活”,渡过一个有意义、充实的清明节。

二、活动主题

“缅怀先烈,争当好少年”

三、活动时间

3月31日——4月4日

四、活动内容

(一)、搜集资料,了解清明文化

1、让学生在家长的指导下通过阅读资料,上网查询等方法,收集有关清明的来历及习俗,初步了解清明的文化内涵。

2、教师讲解有关清明节的知识,讲有关清明节的故事,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清明节。

(二)、进行诵读有关清明节的诗

1、学生自己收集有关清明节的诗集。

2、在班级中举行诵读清明节的诗集,让学生从中感受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五、活动要求

1、一年级:、二年级:诵读清明小诗,要求人人会背一首。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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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区农资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力度,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明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6部委《关于印发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坚持“全区统一领导、镇办属地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格局和“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落实责任制、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净化和规范,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农资市场整治和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力争使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时完善,农资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平安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专项整治重点及整治措施

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季节、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整治。

(一)强化农资市场综合监管

并建立档案记录。重点检查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和批发大户等各种农资挂靠、承包、、分销单位或个人。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1.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顿办)负责组织各镇办、各有关单位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予以坚决取缔。

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的检查力度,2.突出重点产品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结合重点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春耕和秋播前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1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小麦、玉米、花生等种子为重点。突出种子市场质量抽查,严格品种审定,重点清理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的现象,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加强市场质量监督抽查。继续开展禁用限用农药专项整治,2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行为的检查力度,整顿非法经营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

春秋两季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广泛开展肥料质量抽查,3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为重点。加强对肥料产品的登记证、包装、标识、宣传内容检查。同时,强化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的建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

区农经委、质监局、工商分局要统一组织对重点地区的种子、农药、肥料进行质量监督抽检,3.加强农资质量抽检。重点农时季节。依法公布抽检结果,查处违法行为。要逐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内。要加强农资市场调查,解和掌握各地农资产品的市场分布、质量优劣、价格动摇、销售动态和服务状况,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平安。

加大对媒体农资产品广告内容监审力度。对违规虚假农资广告的各种媒体,4.加大农资产品广告监管力度。区工商分局要结合农业生产四大季节时段。区工商分局要责令立即停止;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依法吊销广告经营资格,并移交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处置。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5.加强农资价格监管

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农资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开展农资价格集中整治。随时掌握农资价格变化情况,坚持农资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二)狠抓案件查处

加大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区整顿办和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六不放过”原则。要严肃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争取早日结案;对已受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坚决禁止应移交司法机关而只进行行政处罚的现象;对近年来举报反映的假劣农资案件线索、资料进行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并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与宣传。要在日常监管和市场抽查的基础上,建立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档案,实行分类监管。要在重要季节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资案件,以达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区整顿办、农经委、工商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专项整治行动中。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及农资质量的长效监管机制,并使其正常运行。

(四)强化宣传

普及科技知识,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车、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授农资产品识别辨假常识,提高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具体要求

各负其责,区整顿办、农经委、工商分局、质监局、物价局、公安分局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组织督查活动,区整顿办:牵头协调组织这次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定期向市整顿办上报情况。

并建立档案记录。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乡、村农资集散地检查力度,区农经委:负责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结合重点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涂改、伪造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取缔无照经营;负责对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测;加大对农资违规经营者的查处力度。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资格审查、证照颁发。

依法检测结果,区质监局:负责对全区农资生产环节质量监测和定期抽检。严格农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审查、颁证及质量监管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生产,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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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包括7座以下小客车及摩托车都被列入免费范围。江苏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昨日(2日)对记者表示,不出意外的话,今年国庆小长假期间私家车主们就可以免费上路了。

免费方案

免费时间

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也就是说,长假免费7天,小长假免费3天。

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对象

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

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范围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是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最新消息

机场高速和长江隧道多半也要免费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文件,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目前,江苏有多个机场,比如南京机场高速一到节假日,是南京往南的重要通道。对于江苏的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省交通部门称目前未定,但有关负责人认为:“我想,全省公路都免费了,机场高速最大可能还是免费。”

另一个让南京市民特别关心的是,南京的纬七路长江隧道是一条沟通浦口与市区的重要通道,但是却不在国家文件所指的“收费公路”范围内,而是一条市内快速路。对于这条特殊的隧道,省交通部门表示:“应该不会特殊,大家都免了,长江隧道估计也顶不住。”

免费新规今年国庆就将实施

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从去年起就开始酝酿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终于有了定论。方案指出,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是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重大节假日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公众假日出行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工作将由各省(区、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不过,记者注意到,在方案中,国务院及五部门 并没有明确实施时间,着实让不少网友有些着急。免费新规究竟啥时能享受到?记者昨日第一时间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就国家方案我省还会进行再研究,制定 相关细化政策,具体执行时间由省政府定,“如果不出意外,今年国庆应该可以实施。”

可能采取只拿卡不交费形式

只针对7座以下小车免费放行,可是通过收费站 的车有大客车、中型客车、还有货车,到时候会不会乱成一锅粥?在国务院下发的文件中提及,为确保免费政策实施后车辆有序通行,各地区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车 道进行全面调查,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通道,确保过往车辆分类分车道有序通行。

不过,记者昨日从省交通部门了解到,这是一个 比较复杂的问题,“还要制定具体方案,目前未定。估计未来系统可能会改造,只刷卡不交费,应该不会开免费车道。”相关负责人解释,“如果开了小车免费车 道,有大车或是货车误闯或者闯进去了就不好办了。”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里会对此进行专门研究讨论。

看看山东之前是怎么做的

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山东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从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时至1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一)20时(以出口时间为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那么,面对上述这些问题山东是怎么免费放行的呢?

“免费期间收费员还是按照正常程序放行的。” 山东潍坊的一位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大年初一他开车去海南,不止山东省境内,一路上很多省份的高速公路收费站都是免费放行。“不过在进站时,还要检查行车 证,领通行卡,到了出口车道再把通行卡收回去,跟平时没什么不同,只是不收钱而已。”李先生也说,由于山东免费放行的时间不在春运最高峰,大年初一路上都没什么车,所以倒也没产生收费站排队的现象。扩大到4个小长假之后,真就不好说了。

扬子晚报记者 王赟

车主疑问

1 中秋不在免费之列,那今年9月30日免不免?

有网友感到不解:“一年7个小长假,为什么端午、中秋和元旦不免费呢?”

有人就提出,今年国庆小长假连着9月30日中 秋节一起休,不少想出门的人肯定是选择第一天就走了,那9月30日这一天是不是就不能享受免费呢?不少网友认为,这一天也符合文件中“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的定义,应该也免费。我省交通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在接下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制定实施细则,对于这些细节问题应该会详细规定。

2 拿卡交卡方式不变,收费站会不会堵上加堵?

“不知道是喜是忧,会不会排队出不了上海?” “拿卡环节不省只会更堵!”很快就有人开始表示担心,比如江苏的几座过江大桥,每到春节、清明等节假日的首、尾两天,必堵无疑。现在免费出行的政策一出, 首先一点势必会吸引更多车主在节假日开车出行,涌上高速公路的车辆大幅增加在意料之中;二是到了收费站之后还要再核对是否是符合免费政策的7座以下车辆, 那通行速度就会下降。这样一来,原本就很拥堵的收费站会不会堵上加堵?

记者注意到,国务院及五部门显然也意识到了这 一点,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督促收费站制定并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 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那么,江苏各大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收费站将如何应对一下子爆棚的车流?我们 还是要等待省里细则的说法。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第4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3964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0分钟,共有262位用户关注,35人点赞!

实行司法与行政的“双重”保护政策,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大特色。但在现实操作当中,两种保护模式又存在诸多不协调之处,有时甚至会相互冲突,以致出现执法困境。

行政保护的程序障碍

行政保护作为打假维权最主要的一种方式,涉及工商、质监、版权和文化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工商局处理商标的侵权和假冒,并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没收、撤销经营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照《质量法》对伪造产地、冒用厂名厂址进行行政处罚和没收;版权局和文化局主管非法出版物等文化产品的盗版。行政保护的便捷在于控方仅负有有限的举证责任,无需向公安部门申请搜查证,只需提供假冒证据和投诉书便可以快速行动,及时制止侵权。然而,据本刊记者了解,与司法保护相比,行政保护在实际操作层面并不十分顺畅,存在不透明性和程序障碍,往往给维权企业和品牌保护工作者带来诸多困惑。

2010年,本刊记者曾跟随2名律师代表霍尼韦尔公司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工商所进行投诉举报:当时正在上海国际展览馆举行的全球工业展会中,霍尼韦尔公司发现一家东北公司的展品涉嫌侵权,并委托律师进行现场维权。当律师们拿出准备好的照片证据及各种投诉资料时,却遇到了工商所的刁难:传真件字迹不清晰,部分资料没有进行公证或是缺少公章。于是,在整整一个下午的资料审理和等待中,事件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解决,而展会却已临近尾声。

“我们经常在一些车展上看到有侵权行为,但是当我们拿着材料、证据去找工商局的时候,他们经常以各种理由拒绝审理。比如,必须出示权利授权书和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原件只有一份,保留在总部,我们就被要求对复印件进行公证。往往当我们花费很多时间拿到这些公证文件或权利授权书时,车展已经结束了。”沃尔沃公司法律顾问lily这样告诉本刊记者,“其实,往往是市场部和销售部先发现侵权行为,然后通知法律部,这中间已经经耗费了一段时间。等我们再去具体办理的时候,时间已经不够了。” 针对此现象,虽然工商总局有相应的条文,然而该条文要求在现实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许多品牌保护工作者们质疑的困惑。

缺乏透明度的行政查处

对于行政案件来说,查扣物品如何处置、如何仓储,最终是否会重新流回制假者手中,是业界品牌工作者们难以控制的难题。

据强生公司一位负责打假维权的工作人员透露,在有些案件里,行政执法部门对涉案物品进行就地封存,封存虽也是一种特殊手段,然而封存之后往往不了了之,后续工作十分不透明。最终如何处置,忙活一通的权利人往往无从知晓。特别对于涉案机器进行现场封存,甚至没有执行扣押的程序。而很多机器设备,执法部门难以认定是专用设备,只能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理,往往会给制假者重操旧业提供了可能性。在一些案子中,就曾出现过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机器设备竟是来自法院拍卖!

“有时我们也接到工商局或者质监局的电话,被告知在查获假货时发现有我们公司的产品,要求我们出面到现场进行鉴定。然而鉴定之后,案子如何处理,结果有时并没有通知到我们权利人。”理光公司法务部陶秀玲告诉本刊记者。无法在行政查处程序中有效的行使其知情权,往往使得权利人对许多案子难以掌控:在某些案件中,有的行政执法部门不会向权利人出具查获清单或物品清单,往往导致后续工作难以跟进;有时执法部门甚至不会让权利人到执法现场,然而对假冒伪劣产品、产品的商标,执法人员并不十分熟悉,可能会让一些假冒产品成为漏网之鱼;而最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往往只通知到了侵权人,却没有通知到权利人,给权利人后续可能的抗诉带来不便。

行政查处之后,如果涉案金额满5万,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行政执法机关应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而现实是,由行政处罚而来的罚金时常会给部分执法部门带来一个错误的动机。如此,案件如何移交,尤其是移交速度,往往是权利人难以控制的。

另外,据本刊记者了解,在实践中,权利人有时会遇到“以刑代行”的案子——个别地方刑事执法部门取代了行政处罚部门的角色去处理案件,而“以刑代行”往往和地方保护主义紧密相连。

据一些品牌保护工作人员坦言,遇到一些本该走行政诉讼程序的案件,去工商部门或质监部门投诉,却往往会因其对手在当地复杂的社会关系而遭到推诿拒绝。“比如货运站,目前货运站的实际经营者往往与假冒市场的批发商联合起来,这些批发商基本没有自己的仓库,完全把货放在货运站,从而降低被刑事查处的风险。然而行政机关一旦查到货运站,查处难度就很大。”skf公司中国区品牌保护经理于帮清说。行政查处效果不佳,而涉案数量又难以构成刑事查处标准时,权利人只能选择寻找执法大队或者巡警的帮助,但此类执法主体对侵权问题的处置必然不会透明,何时处置,处置了多少,通常不会对权利人有一个清楚的交代和反馈。

某些地方保护之下,造假势力在当地的关系渗透错综复杂,有时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会担心案件的查处可能为本人带来麻烦,或担心权利人“滥诉”,甚至会要求权利人出具担保书:一旦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产生赔偿的话,则要求权利人进行赔偿。

亟待推进的刑事保护

行政保护作为一种主要的打假方式,时常被认为打击力度不够,造假者交完罚金后轻易便可东山再起。大多数企业相信,只有通过刑事查处将造假利益链背后的主谋送进监狱,才能真正切断假冒源头。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记者从多方面了解到,目前从刑事保护角度来说,推动一个打假的刑事案件依然很难。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公布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将《刑法》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规定为3种案件,并具体规定了10项追诉标准。个人的非法金额必须达到15万元,单位则达到50万元,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立案标准,降低至5万元以上。而对于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刑事追究门槛,司法解释里则参照了以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标准,即必须达到15万元。

然而15万元的立案标准,却让许多权利人望而却步。“这条标准没有出来之前,其实很多法院是以5万元作为未遂来处理的,但是明确下来以后,试问有多少假冒分子会设置仓库堆放十几万元的产品让你去打假?坦白来说,非常困难。你想拿到对方的销售证据、经营记录几乎不可能,特别是对于一些老手,他们根本不会留下任何凭证。”于帮清说。

宝洁公司负责打假维权的律师姚红军在接受《南方周末》的采访时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宝洁公司曾查到一家企业生产假冒的宝洁包装瓶,根据规定,查获的侵权产品必须达到2万套以上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然而,通过查获到的仓库库存,一一细数下来却只有19600套,除非找到一个承认买了400套假冒包装的买家,才可以达到立案标准。花了数月时间,宝洁公司最终也没能凑够2万套,只能放弃刑事诉讼。虽然账本显示,这家工厂销售了86万多套包装瓶。

据记者了解,企业对于公安部门“确定金额后才执行侦查”的程序亦十分头痛:权利人即使录下对方的造假过程,公安部门也不会依此来进行立案,因为无法判断是个人犯罪或单位犯罪,“情节严重”的标准门槛是否达到。只能冲点后带回工人,继而对现场涉案产品进行价值计算,涉案金额达到立案标准才予以立案。

“然而,这是一段甚至会长达几个月的过程。尤其遇到这些产品标识是外国企业的,需要通过更长的时间和程序,核实其在国外的价值,并通过公证认证。当做完这些工作时,我们往往已经找不到当时的工人了——这是我们打假工作中面临的程序上的障碍。”品保委主席张为安说。

和全国工商局50万工作人员相比,负责经济侦查的公安干警在全国甚至不到4万名,而知识产权也并非公安机关的主要业务,加之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企业经常会遇到公安部门受理后不立案,立案后不侦查的现象。

法律适用标准分歧

非法经营额通常指已销售的与查处的货值相加的总和。然而,究竟是以销售价、标价(即吊牌价)还是以其他方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实践中争议很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于非法经营额,“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司法解释首选了实际销售价格,但当标价与实际销售价格不一致时,如何适用?两“可”选择之间,常常理解不一,存在很大争议。

“特别针对涉案产品没有标价的,或者实际的销售价格没有查清楚的情况下,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来计算,而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概念上也没有进行界定。”于帮清说,“这样就导致许多争论。比如一块劳力士山寨手表,既没有标价,也没有查清实际销售价格,如果按照司法解释的标准,一块表就是几十万了,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

在难以查清的情况下,有的法院和公安执法机关,时常会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来作为参考依据。另一种普遍的做法是参照第三方估价机构的评估,但在中国目前的大环境下,第三方估价机构往往带有不规范性和不确定性的操作。

除了在立案上存在难度,量刑上同样存在困惑。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解释》规定了“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的量刑标准,“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被视为满足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然而,在实践中,针对“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的认定问题,业界存在很大的争论。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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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道难题。

由于两个人一个说真话,一个说假话,如果我正面提出问题,比如问:“左边这家是你们白家,对不对?”或者问:“右边这家是你们白家,对不对?”两人的答话是“不对”、“对”或者“对”、“不对”。这样就问不出来。但是,如果我能断定谁说真话谁说假话,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这是关键所在。正面文章反面做,我只要提出一句本来是正确或错误的问话,谁说真话,谁说假话,就能不打自招。比如问:“今天不是中秋节,对不对?”那么,说真话的就应回答“不对”,而说假话的就应回答“对”。如果把两个问话合并在一起,从答话里就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比如问:“今天不是中秋节,右边这家也不是你们白家,对不对?”如果两个人都回答“不对”,我从说假话的口中得知“右边这家不是白家”,那么,左边这家就是白家了。如果说假话的回答“对”,向说真话的只能回答“不对”,则可以说假话的口中得知“右边这家就是白家”,同理,比如问:“今天是中秋节,左边这家是你们白家,对不对?”说假话的只能回答“不对”,而说真话的若回答“对”,可从说真话的口中得知“左边这家是白家”,若也回答“不对”,可知“右边这家是白家”。

第二道难题。

那一年中秋节这一天是星期四。由于老王和老张说真话与说假话的日子是不同的,综合起来就有四种情况:一是老王说真话,即今天说真话,昨天说假话,这一天应是星期四:二是老王说假话,即昨天说真话,今天说假话,这一天应是星期一;三是老张说真话,即昨天说假话,今天说真话,这一天应是星期日,四是老张说假话,即昨天说真话,今天说假话,这一天应是星期四。然而,老张说:巧极了,昨天也是我说假话的日子。”星期四正是“巧极了”的同一天,可见这一天是星期四。不过,我解题时先从王说真话张说假话推算是星期四,就知道是唯一的答案,另外三种情况就不加考虑了。

第三道难题。

无论从正面或是反面进行思考,我都无法回答画中人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问题,哪怕给你三天三夜时间,你也解答不了这样的难题。那么,这是不是一个无解的“方程”呢?显然不是,答案一定是存在的。然而,谁又能解开这个疑团呢?只能是作画者与出题者本人。因此,我就想了一个巧妙的主意,旁敲侧击,让岳母间接地把答案说出来。我先回答:“姐姐旁边是妹妹,妹妹旁边是姐姐。”这样的答案虽然不错,但不明确,岳母肯定是不会放的。果然,她马上追问:“这样不行!你一定要回答左边是姐姐还是妹妹,才算具体明确。”此时,我就站在岳母对面,我又把国画仔细看看,然后说:“这也难不倒我,我看清楚了,左边是姐姐,右边是妹妹。”如果我说对了,难题就这么解决了。然而,岳母却还有话说:“小朱,这下是你搞错了,应该是右边是姐姐,左边是妹妹。”我不慌不忙解释说:“我并没有搞错。您老人家说的和我说的其实是同一个答案。可不是吗,我在您对面,在我这个位置上看,我说的一点也不错。”这一说,大家都不由笑了起来,岳母禁不住夸了一句:“小朱果然是个机灵的小伙子呀!今天,连我这个老太婆都上当了”。

第四道难题。

显然,要从黑子中摸出白子绝不可能。只能另辟蹊径,正面文章反面做,从留下的黑子为依据,证明取出的是白子,这样就能反败为胜了。那么,如何才能使摸出的黑子化为乌有呢?有人会说,那就把黑子吞进肚子吧!这样做不高明。或许有人出主意,把黑子扔到窗外去吧!这样做也难使人佩服。我的做法要巧妙得多。请看,我左手拿着这个信封,围棋盘就在信封的下方,我伸出右手从信封里摸出一枚棋子,谁知没有抓牢,棋子一下子就掉进围棋盘中黑白混杂的一堆棋子里面了。这样一来,要从这堆棋子中找出该枚棋子是白是黑就不可能,也无此必要。那么,就看看还留在信封里的那一枚棋子是白还是黑,不也就明白清楚了吧!

第五道难题。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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臆造钱币并不少见

此次出现的这批这些5英镑奥运纪念钞上,有关奥运会的内容印刷十分粗糙:在正面,中部的五环旗与london字样,边角没有对齐,这在行业内,一般是假纸钞的明显标志;而在其正面的左下角,olympics、2012字样出现了油墨溢出现象;在反面,本来伦敦奥运会体育场的水印图案只能在紫外光下显示,但而今被拿到普通灯光甚至太阳光下来看,也隐隐约约可以看到。

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伦敦奥运会的英国相关网站,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关官方发行纪念纸钞的公告声明。令人更加狐疑的是:互联网上出现了很多有关伦敦奥运纸钞的英文鉴别网帖。可是,以上内容均无法在英文网站上找到蛛丝马迹,而且这些英文帖子均只出现在京沪网络销售商的宣传广告上。

目前的钱币收藏市场可谓假币、臆造品横行。不少收藏者“吃药”受骗,有的朋友还缴纳了数额不菲的“学费”。这些假币、臆造品为何能够频频得手、骗人上当呢?主要原因有:一是初学者外行无知而上当;二是一知半解者为猎奇、贪利而上当;三是内行的资深藏家不屑一顾,放任自流,让此类害人的东西有了市场。部分臆造纸币有明显的作旧痕迹,有较深的折痕,票面发毛,轻度的发霉等。这完全是为了更好地骗收藏者上当。因为现在的纸币收藏者常有这样的心理,不敢购买品相好的藏品,认为全新纸币全不靠谱,只有那些有“流通过的痕迹”的才可靠,这正中了那些唯利是图的制假贩假者的圈套。

收藏市场上曾经出现过一枚引有“中华国民银行”字样的“五万元”纸币,正面正中是孙中山半身像,背景是北京景观之一;背面为蓝色调,中间有牧马图案,两边有花边及“伍万元”字样。然而,查中央银行1948年发行的100元纸币可发现,该币背面图案就是这枚“五万元”纸币的正面风景图案。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二十元正面左边图案,正是该“五万元”纸币背面的牧马图。带花边的“伍万元”字样更是直接取自中国人民银行1950年发行的伍万元纸币。再查资料还可以发现,“中华国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中,面额最大的不过20元,并未发行过5万元的纸币。由此可得出结论,该“五万元”是造假者使用电脑扫描多枚纸币的特点,并将其拼凑而成的臆造币。

瓷器臆造不堪入目

赝品与臆造品,是两种不同的概念。《现代汉语词典》对“赝品”一词的解释是:伪造的文物或艺术品;对“臆造品”的解释是:凭主观的想法编造或凭空想法编造。近日在《寻宝——走进晋江》栏目中,惊现明永乐青花“热水瓶”就属于臆造的类型。

这件瓷器的底款:明成祖内阁司礼太监御宝,大明永乐六年戊子秋。虽然叫做“热水瓶”,但是造假者还是下了一些功夫的。如这件瓷器的“耳”,也就是俗称的“把手”,采用的是象鼻,这种“象耳”的造型,在真正的瓷器上也是可以看到的。而明成祖朱棣年号“永乐”,也显示出造假者具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只不过没弄清永乐是年号,明成祖是封号,朱棣在位的时候是不会使用封号的。

造假者抓住的是人们“捡漏”的心理,因而在编造故事的时候,往往希望能够将自己藏品的身价提高,除了在“热水瓶”底下加款之外,在没有办法为藏品本身“美容”的情况下,还会为其制作美丽的“衣服”。在目前的收藏市场上,常常可以看到一些所谓“清室善后委员会”的封条以及专用盒子放置的瓷器。

虽然这些瓷器一看就知道是赝品,但因为有了漂亮的“外衣”,许多涉世不深的收藏者往往会为其埋单。近年来有关故宫以及故宫文物迁移的纪录片非常多,其中就涉及了“清室善后委员会”,以及迁移中使用的包装盒和封条。于是,造假者看重了许多收藏者也在观看这些纪录片的“契机”,纷纷推出了这些带有精美包装的藏品。这些盒子和封条基本上都采用了做旧的手段,看上去十分逼真。这些盒子和封条并非没有漏洞,在文字的使用上虽然参照了当年的历史,但在表述上有差异,如“故宫善后委员会”实际上并没有最终的称呼,在一些文字和标志上,基本上都是采用电脑打印,一看上去就与当年的有差别。

捡漏心态招致骗局

每一件臆造品的背后,都有造假者精心设计的故事。2009年的时候,有一位收藏者在一个农民家中收购了一件碧玉圭,由于介绍人说此件玉圭系盗墓出土,所以收藏者一直讳莫如深,不敢公开展示。直到去年,这位收藏者看到古玩市场见到一件玉圭和其藏品几乎一模一样,他觉得事情可疑,特地持专家看看。

专家一看就认出这是一件臆造品。这件玉圭从质地看,虽是新疆碧玉,但质地不纯,背面可见较大面积石质花斑,这样的质地在古代属于等外品,是不允许用来制作圭这样的礼器的。从纹路看,回纹连接样式是典型的西周纹饰。但从现在流传下来的周代玉圭看,圭身多为素面,几乎见不到这种回纹样式。周代有铭文的习惯,但此圭上的三个字字口很浅,看不到刀刻的行刀痕迹,而是存在明显的现代腐蚀工艺痕迹。由此可以看出这件碧玉圭是现代仿品,仿制者参考了纹饰、铭文等一系列周代元素,堆砌在碧玉圭上,臆造出了一件四不像。

在目前全民收藏热的市场环境下,许多初学者一开始为利所动,没有重视书本知识,盲目投资,许多较为低级的臆造品,甚至是一眼就能看出是真假的东西,被一些人视为“国宝”而收藏。

在现在的收藏市场上,弥漫着一股“捡漏”的风潮,希望能够花小钱来买到精品,更有些人以买的心态进行收藏,这无疑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存在着这种心态的又何止是在收藏中呢?从电信诈骗到传销骗局,许多骗术实际上非常拙劣,竟让那么多老百姓上当,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利用了人们急于想成功和致富的心态。急于暴富的心理,让许多人放弃了应有的警觉,有的人明知道可能是骗局,但还存有侥幸心理,这样就给了骗子们以可乘之机。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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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全行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紧紧围绕支行党委确定的全年经营目标,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规范的工作行为、严肃的工作纪律、崭新的工作风貌来迎接新的一年的考验,扎实有效的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行有关工作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工作安排。

2、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和下班。

3、支行机关人员,要求每天早8点准时到二楼会议室点名。

4、基层营业单位,必须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

5、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和大声喧哗。

6、营业期间不准吃零食、打瞌睡,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7、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8、听到办公电话铃声时,应主动接听,以文明礼貌用语对答,并耐心细致地回答或解决对方提出的问题。

9、在全行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面对客户的员工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该客户的业务办理全程负责,并记录工作日志,把接待的客户和所办理的事项和结果记录在案,以备客户监督。

10、按时参加支行通知的各项工作会议,不准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11、会议期间必须关掉手机和呼机,不准随意走动,专心致志开会,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1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推拖和延误。

二、仪容仪表:

1、上班期间必须身着工作装,佩戴工号牌,并按支行通知统一更换季节工作装。

2、着装要整洁,谈吐要文明,举止要大方,修饰要得体,不许留怪发,男士不蓄长发。

3、接待客户要面带微笑,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全行员工无论何时何地,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行整体利益和形象,更不能干出与农行利益相违背的事情。

三、环境卫生:

(一)营业场所

1、要求每天班前清扫、班后清理,从不间断。并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

2、营业厅前行名、行牌,经常擦拭干净,保持清新醒目。宣传条幅悬挂整齐,定期更换。每天班前要清洗门窗、清扫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3、营业厅内整齐清洁,物品放置统一有序。要求地面无纸屑、无果皮、无痰迹、无灰尘,墙壁清洁卫生。

4、营业柜台整洁无灰尘,柜台玻璃明亮洁净,便民设施齐全完好,摆放到位。

5、办公桌上保持整齐有序,办公用品设施整齐划一,不准摆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室内不准堆放私人杂物。

6、大堂经理或导储员要时时清理营业厅环境卫生,为客户提供清新整洁的办公环境。

7、各营业网点其它场所要求定期清理,保持整洁,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支行机关

1、划清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保证支行机关干净整洁。

2、机关大院内、门前、门洞保持干净卫生。每早8点前整理完毕。

3、厕所内要经常冲洗,保持清新无味。每晚7点清扫干净。

4、楼道、楼梯及办公室,由当天值日部室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5、灶房、餐厅保证无蝇、无鼠、无灰尘、无病菌,确保全行员工有一个健康的就餐环境。

6、自行车、摩托车全部整齐放入车棚,不准随便停放在大院和门洞内。

7、机关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外来车辆由门卫人员安排车位,要规划有序。

8、垃圾要与环卫队达成协议,定期清理,堆放垃圾要到位。 《1》

9、机关职工住宿区,由办公室安排责任人,要保持清洁卫生。

四、出勤规定:

1、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假应在事前由本人亲自填写请假条,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留存主任处或办公室备案。

3、病假凭有效证明可准予病假(可出具证明的医院是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

4、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审批权限:一般职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本单位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副主任请假,2天以内的由本单位主任批准,2天以上由本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主任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行长批准,超过3天由分管行长签注意见后,报行长批准。

6、销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主任处或办公室销假,并严格记录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7、基层各单位务必在次月3日前将本单位的考勤情况报回支行办公室备案。

五、处罚办法: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使全行上下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维护全行整体形象,对违规违章行为决不姑息,严肃处理。

1、成立监督检查组,由分管行长牵头,综合办公室负责。要认真履行督促、检查、登记、考核和处罚职责。

2、对违反《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及运城分行《营业机构规范服务细则》等有关条款者,情节轻微,负面影响不大的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给予行政警告一次,记入不良档案;对当年累计达3次或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令其下岗待业,停发工资;

另注:凡因酗酒后在机关里滋事、打闹的一律开出公职。

3、上班迟到、早退或缺岗、离岗的给予批评教育,发现一次罚款10元;每月累计发现3次以上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记入不良档案。

4、受到顾客举报或投诉一次的,扣发全年效益工资,累计两次以上的立即下岗直至除名。

5、不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的,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下岗。

6、工作期间,不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如串岗、玩电脑、干私活、吃零食、举止不文雅、谈吐不文明、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项,发现一次,批评教育,罚款10-30元;累计3次以上的扣发一个月效益工资;对履教不改的,一律辞退。

7、职工旷工按实际旷工日扣除日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给予除名。

8、不按规定着装或不戴工号牌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环境卫生,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责任领导罚款50元。

10、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停放,不能严格执行的对当事人罚款10—30元,对管理责任人罚款50元。

11、属督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管理有漏洞责任的,对分管行长和办公室主任分别罚款100元。

12、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除以上处罚外,并严格执行农银发(xx)153号《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措施:

1、此项工作由分管行长牵头,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每月至少到各营业网点督查一次,并出榜公布,按季度进行通报。 (2)

3、开展“评优选差”活动。年度终了,支行根据工作记录评出作风过硬,举止文明,遵规守纪的员工,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有违规违纪行为记录者按次数进行排队,实行“末位淘汰”,作为下岗分流对象。

4、聘请社会监督联络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各部室及各经营网点要根据自实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考核办法细则,供支行监督核查。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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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终极版”有何改进?

2014年节假日放假安排在调休环节有两点改进:一是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节日逢周三时不调休,仅在当天放假;二是在长假调休方式上,将过去调借节前或节后一个周末的2个周休日的做法,改为调借节前和节后各一个周休日的做法。

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认为,在调休环节上的改进已经让放假安排有规律可循,方便人们记忆、推算。“人们就此可为假期出行、购物、婚宴等安排提前准备。同时,也避免了原调休方式造成节前或节后连续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使员工能得到充分休息。”蔡继明说。

以春节为例,放假调休时间为1月31日(大年初一)至2月6日(大年初七),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和2月8日(星期六)上班。“经过调研发现,很多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原本在农历除夕约定俗成地放一天假而且并不安排工作,从除夕开始放假让很多员工觉得浪费了一天假期。”蔡继明说。

蔡继明介绍,在放假安排上,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定节假日都比较分散,尽可能减少集中放假并推行错时休假。2014年放假安排“节日逢周三时不调休”,也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调休双休日的频率,对实际生产减轻影响,小长假规律化调整也最大程度减少了调休造成的混乱。“五一”黄金周再难恢复?

2014年放假安排中,劳动节放假维持为1天,一些网友所呼吁的“恢复‘五一’黄金周”和“延长春节假期”愿望并未得到实现。业内专家表示,在公假总数11天不变的情况下,应赋予节日更多的文化内涵,而人们旅游出行的需求须靠落实带薪休假得以满足。

蔡继明表示,恢复“五一”黄金周,要取消现有的清明、中秋、端午假期,不利于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并不可取。“节日有着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内涵,非单纯的购物、旅游。带薪假是改革的方向,一旦恢复‘五一’长假就等于放弃了带薪假,是在改革路上的后退。”

今年2月《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正式面世。其中,纲要把带薪休假作为一个核心关键词提出,首次对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提出明确目标――“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董克用认为,应当通过各种方式,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有关带薪年休假法规。既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又避免了全国同时休假出现的交通和旅游高峰,“带薪年休假是推动假日经济发展的最重要措施”

网调民意得以反映?

据统计,11月全国假日办通过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凤凰网、人民网、新华网等6家网站进行问卷调查,调查从11月27日零时开始到12月1日24时结束,共收到312.71万份问卷。在调休方案上,有171.98万人选择方案三,占总数的55%。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认为,最终放假安排以网络民意调查结果作为科学性决策的前提,一方面尊重了主流民意,另一方面修正了网络调查中的误差,推进了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的结合,是一套合理的放假方案。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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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的由来和“假按揭”的一般界定

一般认为,按揭是由香港学者对源于英美法中的mortgage(一种重要的担保制度)的音译。在英美法中,按揭强调以土地和不动产为了担保一定的债务履行或义务的解除而进行的转移或让渡。香港学者认为,按揭是属主、业主或者归属主将其物业转让给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的法律行为。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房地产按揭制度传入国内并得到迅速发展。由于法制不同,我国的按揭已丧失英美法的原始含义,而一般被认为是指购房人(按揭人)、售房人(第三人)和银行(按揭权人)签订有关合同,约定购房人将其已经预付部分房款的房产的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其按期清偿银行贷款的担保,售房人对购房人的贷款承担不可撤销的保证责任,在购房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处分该抵押物并优先得到偿还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银行按揭贷款逐步成为广大购房人弥补资金不足的首选购房方式的同时,“假按揭”也频繁出现,危害巨大。一般认为,“假按揭”是房地产开发商等串通无真实购房意愿的购房申请人(即抵押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以下统称借款人)以虚假购房交易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并代替借款人统一归还贷款的行为。

“假按揭”贷款的简要分析

“假按揭”的类型分析

从购房合同载明的交易标的类型划分。假按揭包括一手房假按揭和二手房假按揭,又可分为个人住房假按揭和个人商业用房假按揭。

从假按揭制造主体划分。假按揭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交易中介、借款人、银行内部员工和其他主体制造的假按揭。

从假按揭具体表现形式划分。(1)借款人资料和签名真实,但所购房产不存在或被重复销售或被重复抵押(真人假房);(2)借款人资料和签名真实,所购房产存在,但没有真实购房行为(真人真房);(3)所购房产存在,但借款人资料或签名虚假,没有真实购房行为(假人真房);(4)借款人资料或签名虚假,所购房产不存在或被重复销售或被重复抵押(假人假房);(5)所有资料和交易行为均为真实,但价格严重高估。

“假按揭”的动机分析

房地产开发商制造假按揭的动机。(1)弥补建设资金不足,避免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各种手续;(2)偿还即将到期的房地产开发贷款;(3)将销售不畅的楼盘特别是尾房变现;(4)将不愿或无能力继续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扔给银行,骗取按揭贷款后脱身。

房地产交易中介制造假按揭的动机。(1)将收购的尾房变现;(2)弥补资金周转困难;(3)通过协助办理假按揭获取中介收入;(4)实施金融诈骗,套取银行资金。

借款人制造假按揭的动机。(1)将不愿继续拥有的自有房产变现;(2)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获得按揭贷款用于其他个人消费或投资,以享有按揭贷款在利率、期限、办理程序等方面的优势。

银行内部员工或其他主体制造假按揭的动机。骗取银行贷款。

“假按揭”的主要特征分析

一手房假按揭主要特征

借款人特征。(1)工作单位为拟购买房产的开发商、开发商母(子)公司、销售商、承建商、材料供应商或其他关联企业;(2)收入证明上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开发商或销售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3)收入很高但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其收入明显高于所从事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或对所从事的职业不熟悉;(4)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等重要资料的原件,或提供的资料明显虚假;(5)签名虚假或多处签名不一致。

所购房产特征。(1)事实上不存在该房产;(2)房价明显高于周边相同或相近档次楼盘;(3)精装修楼盘装修部分价款明显高于市场装修价格水平;(4)开发商营销策略或优惠措施没有大的改变,滞销楼盘或尾盘突然热销。

购房行为特征。(1)一人购买多套房产,或同一单位多人购买同一楼盘;(2)《商品房买卖合同》多项重要内容空白;(3)借款人不知晓购实,或对所购买房产的位置、小区名称、楼号、层数、朝向、房号、户型、面积、价格、入住时间等基本情况不熟悉、不关心;(4)开发商委托银行代收首付款的,借款人不能提供进账单或进账单显示首付款由开发商通过转账或现金方式代缴;(5)由开发商自行收取首付款的,开发商出具了借款人已缴纳首付款的收据或发票,但在账务上没有收到款项的反映。

贷款行为特征。(1)借款人不出面,由开发商或中介机构代办所有贷款手续;(2)多个借款人集中在同一天或相近几天内办理贷款,贷款金额、期限相近,贷款成数达到或接近最高成数;(3)借款人对贷款利率、月还款额等要素不关心,对借款合同内容无所谓或不知情;(4)借款人选择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

开发商行为特征。(1)不愿存入按揭贷款保证金;(2)不愿接受资金监管;(3)房屋竣工后,迟迟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抵押登记手续;(4)将大量按揭贷款挪作他用,项目工程进度缓慢或形成烂尾。

贷款偿还特征。(1)贷款偿还日前由开发商通过转账方式往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入与月还款数相同或相近金额的款项,或以现金方式存入,但多个借款人存款凭条上的签名为同一人笔迹;(2)同一楼盘多个借款人同时违约,违约期数相同或相近,且非因借款人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或贷款银行产生纠纷所致。

其他特征。(1)达到入住条件后,借款人所购房产一直处于空置状态;(2)所购房产的使用人不是借款人且与借款人不存在租赁关系。

二手房假按揭主要特征

借款人特征。(1)为所购房产交易中介的内部员工,或与售房人为直系亲属;(2)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等重要资料的原件,或提供的资料明显虚假;(3)签名虚假或多处签名不一致。

所购房产特征。(1)事实上该房产不存在;(2)售房人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产权证明的原件;(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借款人就已是所购房产的所有权人;(4)借款人拟购房产建成时间较早,成新度较低,正常市场上难以成交;(5)评估价格明显偏高。

购房行为特征。(1)借款人不知晓购实,或对所购买房产的位置、小区名称、楼号、层数、朝向、房号、户型、面积、价格等基本情况不熟悉、不关心;(2)购房合同多项重要内容空白;(3)借款人未按规定将首付款交到指定账户,而是由售房人直接收取但难以证明借款人已支付首付款。

贷款行为特征。(1)借款人不出面,所有贷款手续委托房地产交易中介、某一机构或某个人代办;(2)借款人一次或分次以现金方式提取贷款或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转入另外一个与购房行为不相关的账户。

“假按揭”各方的法律责任分析

由于“假按揭”涉及到借款人、银行、房地产商三方主体、四个法律关系,现实情况又相当复杂,加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因此,“假按揭”的责任区分和法律认定具有相当难度,已成为银行风险管理、金融案件治理乃至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之一。

借款人和开发商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果是开发商通过伪造借款人签名“假按揭”的,由于根本不存在借款人,因此应由开发商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如果是开发商和借款人串通进行“假按揭”的,由于借款合同有效,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并由开发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然,借款人履行义务后,可以以其并未真正购房,也未使用贷款为由要求开发商返还贷款。在借款合同中一般约定开发商的保证责任为“阶段性”保证,在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抵押登记手续办理之后,开发商的连带责任即告免除,该笔贷款由借款人以其所购住房提供抵押担保。

刑事责任

借款人和开发商的刑事责任分析

借款人在“假按揭”过程中,借款人明知开发商有通过“假按揭”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企图,并且和开发商配合通过签订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的方式来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因此,如果开发商的“假按揭”欺诈行为构成犯罪,则借款人便应构成共同犯罪。但是在“假按揭”诈骗中,一般均是由开发商对其员工或亲友进行指使、强迫或者利诱,开发商在整个“假按揭”欺诈的操作中居于组织和主导地位,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而借款人由于协助开发商实施了诈骗行为,应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以欺诈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的,首先应考虑的是贷款诈骗罪。但是,由于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因此,虽然借款人的欺诈行为可构成贷款诈骗罪,但开发商的贷款诈骗罪不成立,这是当前我国刑法的一个重大疏漏。

其次,虽然合同诈骗罪没有犯罪主体的要求,但是一般认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应限于合同的当事人,而在“假按揭”中,开发商并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开发商亦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虽然由于主体不符不能以《刑法》中的特殊诈骗罪来追究开发商的刑事责任,但至少可以以对犯罪主体没有特殊要求的普通诈骗罪来追究开发商的刑事责任。除了对于主体的不同要求外,无论是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还是普通诈骗罪,均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犯罪客观方面均是以欺诈的方法行骗;犯罪主观方面是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开发商以“假按揭”手段获取银行信贷资金而言,犯罪客体和犯罪主体均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对于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则须根据“假按揭”的不同类型再进行具体分析。

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分析

银行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最为重要的条件之一是犯罪各方须有共同故意,除要求各共犯人在主观上相互沟通、彼此联络外,还要求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假按揭”中,虽然在某些情况下银行及其有关人员明知甚至参与了“假按揭”的操作(如帮助开发商收集身份证件等)

,但银行或其有关人员一般在主观上并没有诈骗银行信贷资金的意图,因此,在“假按揭”中,银行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一般不构成和开发商的共同犯罪。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银行某些工作人员确实在主观上有诈骗银行信贷资金的意图,并在行为上和开发商共同实施了“假按揭”行为的,该工作人员可构成共同犯罪。

是否构成“渎职发放贷款罪”?

所谓渎职发放贷款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86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银行和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构成本罪的要件之一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发放贷款的行为“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如上文的分析,在开发商和借款人串通“假按揭”的情况下,银行发放贷款的行为并不违反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直接规定。虽然《商业银行法》中有关于银行应严格审查借款人用途的规定,但这一规定不应作为借款合同无效的依据,也不应作为判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刑事责任的依据。因此,银行发放“假按揭”贷款不应构成渎职发放贷款罪。

是否构成“国有单位主管人员合同渎职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67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国有单位主管人员合同渎职罪。“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是指国有单位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对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等不进行认真调查,致使对方通过合同骗取财物,或者明知对方根本没有履约能力而仍然签订合同的。本罪属于结果犯,只有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结果的,才构成本罪。商业银行(此处指国有商业银行)

在发放个人按揭贷款时,本应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查。但是在“假按揭”中,特别是在所有借款人资料和购房合同均系伪造的“假按揭”中,开发商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银行没有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如果开发商无法还款,也无财产可供执行,造成大量银行贷款无法收回的,贷款银行的主管人员即构成本罪。另外,如果在“假按揭”贷款中,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符合《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16条所列情形的,贷款银行和有关责任人员亦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贷款银行的法律责任及处罚

根据银行工作人员是否知情,又可分为两小类:

(1)

银行毫不知情的“假按揭”。这一类是银行工作人员对开发商的“假按揭”意图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发放了贷款。从目前实际发生的情况看,多数是由于银行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银行内部规定和操作流程对按揭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对本可以识别并防范的“假按揭”申请未能识别而发放了贷款。(2)

银行知情的“假按揭”。实际上,这一类“假按揭”在表现形式上可分两种:一种是银行明知开发商和借款人的“假按揭”意图,但没有表示反对,并发放了贷款;另一种是银行不仅明知开发商和借款人的“假按揭”意图,而且还参与了“假按揭”的操作过程,如为开发商顺利进行“假按揭”出谋划策等。这两种类型“假按揭”的不同之处在于银行对于“假按揭”参与程度和主观恶性不同;相同之处在于,从《合同法》的角度看,银行在抵押借款合同中均非善意的当事人。

需要说明的是,

银行某个信贷员“知情”是否构成银行的“知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4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信贷员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其对借款人资信审查的行为属于经营行为,其在经营行为中做出的意思表示视为银行的意思表示,其在经营行为中所获知的信息亦应视为银行获知的信息。因此,银行工作人员对开发商和借款人进行“假按揭”的明知,应视为银行的明知。银行不得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有关责任。

监管部门对“假按揭”的处置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行监管部门的职责,我国银行监管部门有权对“假按揭”案件进行查处、对有关银行业机构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负有移送“假按揭”涉嫌犯罪的案件的责任。

监管部门对“假按揭”的处置

一旦发现“假按揭”,监管部门一方面应及时介入案件调查,甚至动用延伸调查权,分清参与各方的法律责任,有类别地采取不同措施对有关银行、责任人进行处罚;另一方面也督促涉案银行及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保全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对其他银行进行适当的风险提示。

其中,分清各方法律责任,采取不同监管措施是监管部门处置“假按揭”的关键和难点。根据上文对“假按揭”各方法律责任的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一是对开发商恶意骗贷但贷款行不知情的,贷款行可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有关规定,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提前行使担保权利并要求借款人和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者通过转按揭等方式转移风险。贷款行自身应承担“贷款三查”不严的责任,监管部门应酌情对贷款行或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二是对贷款行降低按揭贷款门槛、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及违规操作造成贷款损失的,监管部门应对贷款行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罚。三是对开发商与购房人或银行员工串通,以非法占有银行资金为目的的,应在追究贷款行及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假按揭是否涉嫌犯罪进行认定,并依据认定结果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行政法规不完备、部门规章不具处罚依据、规范性文件缺乏制裁效力等等问题,监管部门在现实中往往遇到的是缺乏足够而有力的处罚依据和措施的问题。当前,对于“假按揭”涉及到的违法违规问题,监管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1条、第37条、第45条等,《商业银行法》第7条、第82条、第83条、第84条等以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处罚措施,也可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采取适当监管措施。

移送“假按揭”涉嫌犯罪的案件

对于“假按揭”涉嫌犯罪的案件,监管部门应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避免由监管部门承担逾期移交或该移交而不移交的法律责任。

移送标准。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3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第42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向公安机关移送。

移送要件。一是移送书要对案件所涉行为的性质作出判定,认为其已超出本单位政执法部门管辖范围,涉嫌犯罪。二是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要对案件的事实、结果、原因和必要证据等所作的调查以及对上述材料的认证,作出具体和完整的报告。

对不予立案的救济。监管部门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依据《规定》第9条: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直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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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盐业公司管理制度客户接待制度一、坚持“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争创一流服务。二、接待客户要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三、要坚持并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四、耐心听取客户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细心解释,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五、回答客户问题要简明扼要,认真负责,处理问题不绕圈子,不摆架子,办事要快,效率要高。六、如不能当场回答或解决,有待请示、汇报、研究的事项,要向客户说明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间。七、如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宜要耐心讲清政策,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八、建立经理接待日制度:每月十日、二十五日为经理接待日,由公司班子成员轮流值班,解决市场管理、群众来访等重大问题。 外出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工作管理秩序,加强工作纪律,严格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一、中层副职出差由分管局长批准,中层正职及局班子成员由局长批准,出行前均应向办公室通报出行时间和地点。二、同一处室的正副职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出差到外地,以免影响工作;若需较长时间外出,应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将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委托本处室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不得出现工作脱节现象。三、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批,中层干部请假一天、职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分管局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二天、职工一周以上(含一周)由局长审批。四、职工请假应写出书面请假条,送有关领导审签后,交考勤人员登记、存查。五、假满后请假人应立即向审批领导报告,并到办公室销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六、各处室对各级、各部门邀请参加的各类庆典、会议等活动,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处室不得擅自以单位名义参加。 盐务局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严格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三、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对党忠诚,不滥用职权、损公肥私、贪污受贿。四、依法管理、公道正派。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各项盐业法规,秉公办事,依法行政。五、忠于职守、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尽职尽责。六、科学管理,服务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七、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不打架斗殴,不,不酗酒,不看黄色书刊、音像制品。八、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任劳任怨,生活朴素,养成勤奋节俭的作风。九、学科学、钻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做到精通业务,奋发向上。十、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十一、遵章守纪,维护社会公德。文明礼貌、风纪严整,仪表端庄。十二、敬老爱幼、邻里和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治安保卫制度一、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贯彻“管理从严、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坚决落实形成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二、切实加强档案室、财务室、微机室、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门窗、保险柜等防盗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具是否齐备有效,电路、水路使用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采取措施予以排除。三、机关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夜间巡查。对外来办理公务、洽谈公务和探亲访友的人员,要仔细询问,做好登记。四、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可能发生或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五、门卫人员对进院车辆要严格控制,对载有大件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坚决拒绝进院,对载有大件物品出门的车辆要认真盘查。门卫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物品丢失或不安全事故发生,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六、凡职工亲属来局探亲、职工雇请的保姆及租房户等须留住一个月以上者,要到局办公室作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机关职工要教育家属及亲友遵守机关治安保卫制度,维护机关治安秩序。 卫生管理制度一、局机关院内的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划区负责的办法,由办公室统一划分卫生区,确定责任人。二、机关办公楼内工作人员每天上午提前十分钟上班,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和办公室进行清扫整理,并保持全天清洁卫生。三、职工住宅楼卫生,单月由东户打扫,双月由西户打扫,下管一层。住户不准在楼道摆放拖鞋、袋装垃圾等杂物。四、院内公共场所不得随意吐痰、乱扔垃圾或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五、院内平时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定期组织卫生大扫除,做到院内清洁卫生无死角。搞好门前三包和“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六、办公室定期对各卫生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责任人予以处罚,检查结果将作为评比年度“先进处室”的依据。 廉政建设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结合党中央、中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一系列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中纪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要把廉政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教育。 二、各级党政管理工作人员,在经济和业务交往中,不得收取回扣、佣金、红包、提成费、好处费等非法酬金,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在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单位收取咨询费、奖金等各种钱物。 三、对于在业务交往过程中接收的礼品、礼金,无论价值多少,应在十日内上交处理。 四、在公务活动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并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五、各单位严禁私设小金库,化大公为小公;严禁公款私存,化公为私。各种往来资金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否则视为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单位每年度要与党委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 食盐专营人员行为准则遵纪守法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爱岗敬业服从领导 听从指挥自尊自爱 廉洁自律表里如一 言行一致穿戴整齐 举止文明热情大方 有问必答尊老爱幼 乐于助人秉公办事 不谋私利恪尽职守 顾全大局 盐产品仓储保管制度 1、食盐必须与工业盐、非碘盐分别存放,同类产品不同类别要分区存放。2、进出库频繁的盐产品配置于出入便捷的仓库位置,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3、对每一堆垛盐产品设置盐产品标示卡,标示其品名、规格及数量,罚没盐产品要单独存放,挂卡标明。4、库存盐产品要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5、盐产品仓库要保持干燥、卫生,不得混存有毒有害物质。6、 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盐产品仓库。 质量管理制度一、购进质量管理(一)盐产品购进后,即进行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入盐产品标示卡。(二)运盐车辆要清洁无污染,盐产品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或同载。(三)搬运装卸人员要无传染病史,不野蛮装卸。二、仓储质量管理(一)库内盐产品要分类、分垛、分区存放。(二)仓储设备齐全,防火、防潮、防污染功能良好,室内通风良好。(三)对库存盐产品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四)保持库房环境整洁,无杂物堆积。三、销售质量管理(一)销售盐产品的外包装要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污染。(二)盐产品质量要符合标准要求,罚没盐产品不得做为食盐销售。(三)营销人员要业务熟练,服务热情,为用户提供一流的服务。(四)盐产品销售要保证计量准确,小包装食盐有明确的生产日期。四、质量信息反馈与事故处理(一)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市场反馈的质量信息进行登记。(二)对反馈的质量信息,要认真进行自查和调查,核实后及时上报。(三)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限时解决,维护消费者利益。(四)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要分清责任,进行追究处理。 食盐专营服务承诺管理制度一、严格按规定渠道购进盐产品,不向市场供应劣质、变质食盐。二、严格按省、市局要求向市场投放盐种,确保盐业市场规范。三、严格按规定区域进行销售,不以任何形式向销区外销售食盐产品。四、严格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变相抬高盐价,损害消费者利益。五、坚决落实上级下达的食盐计划,保持合理的食盐库存,保障市场供应。六、在全县范围内合理布设食盐零售网点,对应当发放《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15日内办理完毕,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七、对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实行送盐服务(电话:6331644)。一般情况下,在网点提出送盐要求后24小时内送达。八、建立食盐专营服务承诺监督机制,聘请有关部门和社会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承诺服务热线:6331644举报投诉电话:6327766 员工教育培训计划一、公司全体员工要自觉学习政策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专营工作水平。二、公司要定期举办员工培训班,每年不少于3次,员工必须经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调离专营岗位。三、公司领导要根据形势需要,及时提出新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四、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由经理办公会决定培训人选。学习结束后,参加人员要写出学习总结,进行专题汇报。五、学习内容主要应涉及到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相关的业务知识学习。 化验员行为规范一、作风严谨,实事求是。二、业务熟练,操作规范。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四、严格检查,不徇私情。五、恪尽职守,不谋私利。六、严密检测,完整记录。七、设备完好,环境整洁。八、牢记宗旨,服务专营。 化 验 室 管 理 规 定一、按规定完成食盐理化指标和碘含量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二、负责化验室设备和仪器、药品、药剂的安全使用和保管。三、贵重仪器、药剂的购进、使用、报废要作好记录。四、各单项和全项化验检测要填写检测记录单,并完整保存,装订成册。五、保持化验室卫生整洁,环境良好。六、操作台面设备、仪器配置合理,废物、废液处理得当。 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书归档1、对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处室指定专人收集,保管,于次月底前交档案室统一整理、归档。2、公文归档:按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可以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及时归档,平时不能归档的文件材料也应归入档案盒内,在年底归档调整时,一并向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4、公文办完后应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二份)及时交档案室归档。二、档案保管1、设置能存放十年档案的档案室及相应的柜(架),室内严禁存放它物。2、各种机关文书档案要集中统一保管,做到排列系统,存放有序,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3、室内配置防火、降温、去湿设施,做好“八防(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火、防鼠、防虫)”,实现“五无(无尘、无鼠咬、无霉变、无损毁、无杂物)”,确保档案安全、完整。三、档案利用1、档案管理员应熟悉机关档案的内容和成份,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阅资料,积极主动提供利用,做到查找迅速,准确方便。2、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局长批准。3、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污损,不得拆卷、调换和抽取材料。4、档案室建立档案利用、借用登记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档案利用效果,总结利用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努力为相关各项工作服务。注:渔业、畜牧养殖用盐按食盐进行管理。

清明放假通知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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