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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法协议

发布时间:2024-03-22 18:36:07 查看人数:98

阿尔法协议

阿尔法协议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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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阿富汗举行了政权以来的第二届总统选举,30多名候选人参选。最有实力的四强包括现任总统卡尔扎伊、前外交部长阿卜杜拉、前计划部长巴沙尔多斯特和前财政部长加尼。如果在第一轮选举中没有人得票超过50%,得票最多的两位将在10月初来次决赛,以得票的简单多数来定输赢。

大选是为了选贤任能,为国家找到一条最合适的发展道路。因此,当选者绝不能因胜利而固步自封,固执己见,而是应该从大选的对手与过程当中获得启示,革除陈弊,锐意创新,不断丰富自己的治国方略,以不辜负国民的信任。

内政:权力整合与贴近民生并重

如美国总统赴阿富汗特使霍尔布鲁克所言,这是阿富汗历史上第一场突出竞争性的选举。2004年的选举不过是为新秩序安排好的一场表演罢了:在美国表态支持、重兵护卫与重金资助下,很多人认为,选择了卡尔扎伊,就会有更慷慨的美援和值得期许的未来。于是,其时已执政3年的卡尔扎伊没有遇到任何强有力的挑战,在第一轮投票中就以54%的得票顺利胜出。

为了再续辉煌,在过去的一年中,恋栈的卡尔扎伊可谓煞费苦心,以封官进爵、经济好处、宽恕军阀旧罪,甚至是为某些族群单设省份等利益许诺,试图获取包括潜在对手与各派强人的支持,确保顺利连任。

卡尔扎伊来自阿富汗最大民族普什图族,他与法希姆和哈利利这两个分别代表阿富汗第二大民族塔吉克和第三大民族哈扎拉的人物,组成了“铁三角”式的竞选团队。法希姆是最大反对党“民族阵线”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其影响力甚至在阿卜杜拉之上。选择法希姆,卡尔扎伊可以分裂反对势力,瓜分同样来自塔吉克族的阿卜杜拉的选票。而哈利利作为“铁三角”中的一角,其所代表的信奉什叶派的哈扎拉族占全国选民的20%,该族在2004年大选中登记投票和参与投票的选民比例都很高,卡尔扎伊也一直在努力取悦保守的哈扎拉族:今年3月,他签署了一项颇有争议的、惹怒人权团体的《什叶派教徒家庭法》,使哈扎拉妇女处于父亲与丈夫的绝对控制之下,甚至规定如果妇女拒绝同房,丈夫可以不给饭吃;此外,卡尔扎伊还许诺,哈扎拉族可以“控制几个政府部门并可能新建立一两个省”。在讨好与利诱之下,哈扎拉族主要领导人已经许诺支持卡尔扎伊连任。

除了与强势人物结盟,手握实权的卡尔扎伊也不断利用公权造势。联合国的报告称,卡尔扎伊在滥用国家资源竞选。譬如,去选举委员会登记时,唯独卡尔扎伊有红地毯相迎,国家电视台还进行了全程转播;而除卡尔扎伊外的其他总统候选人,则被剥夺使用国营电视台和政府宣传用车的权利。联合国驻阿富汗特派团和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表示:“这些信息都显示选举过程有违公正,情况对卡尔扎伊有利。”

多数人的本性是选择强者一边站队。因此,在临近大选时,卡尔扎伊在民调中大幅度领先于对手。8月17日,刚从流亡地土耳其回国的阿北部最大军阀、前卡尔扎伊政府三军总参谋长阿卜杜勒・拉希德・杜斯塔姆在竞选集会上表示,他将支持卡尔扎伊连任。然而,尽管支持卡尔扎伊的面很广,但其根基并不深。四大因素的出现,使得选举结果不再是确定无疑的了。

其一,阿卜杜拉表现抢眼、巴沙尔多斯特“斜刺里杀出”、加尼拒绝妥协。

随着竞选活动的展开,生于塔吉克族与普什图族联姻家庭的阿卜杜拉的支持率不断上升。多年来,阿卜杜拉都是阿富汗民族英雄艾哈迈德・沙阿・马苏德最亲密的朋友兼顾问。而在反苏联占领的过程中威名远播的马苏德,自1996年之后就一直是阿富汗北方联盟军事领导人,率领塔吉克和乌兹别克民兵在北部10%的领土上开展反斗争。尽管斯人已逝,但马苏德身后的影响仍然成全了阿卜杜拉――实际上,阿卜杜拉的很多竞选海报都是马苏德对他的深情注视;很多民众在酷日下拥向体育馆为他助威,相当程度上是因为阿卜杜拉是他们最伟大英雄的助手。阿卜杜拉长期担任卡尔扎伊政府外长,但于2006年退出。他在媒体面前应对裕如,善于利用民间蔓延的对现政府的愤怒与失望情绪做文章。他指责卡尔扎伊没有兑现5年前的竞选承诺,为此提出“变革”口号,主张设立总理制,代替现有的总统一议会制,同时强调将对政府高层的腐败实行零容忍政策,以及将在全体人民的支持下打击。所有这些都使他迅速地处于一个强有力的亚军位置。

位居第三、来自哈扎拉族的年仅43岁的前计划部长巴沙尔多斯特,以其居帐篷、散工资的平民作风,不畏威胁在全国拉票的勇敢精神,以及“反对官僚奢华生活,将前军阀驱逐出政府”的主张,获得大量的平民支持,有效地分散了卡尔扎伊在“王冠决定者”哈扎拉族中的选票。

而位居第四的、非常自负的加尼,也已多次拒绝由卡尔扎伊阁僚或某些作为卡尔扎伊代言人的国际组织提出的交换条件:为卡尔扎伊退出选举,将在组阁时获得类似总理职位的行政长官。加尼誓言:“我已经准备好了,卡尔扎伊每天都要求进行谈判是我们力量的体现;竞选开始前,我不会走进总统官邸。”基于良好的从政经历及其在经济建设、吸引投资与创造就业方面详细而连贯的计划,加尼在知识分子及普什图族人当中拥有众多的支持者。他难以撼动卡尔扎伊,但绝对可以减少其选票的数量。

其二,美国态度的改变。与美国结盟总是有风险的,正如上世纪80年代一位巴基斯坦将军所言,与美国结盟就像住在一条大河的堤坝上:土地非常肥沃,然而每过4年或8年,大河会改变航道,结盟者常会因此发现自己处于沙漠之中。这种判断具有历史穿透性,远未过时。现在,卡尔扎伊可能已经看到了沙漠。尽管美国一再表白不干涉阿富汗大选,不会支持或反对任何候选人,然而,卡尔扎伊在奥巴马政府中是孤立的,因为不表态本身就表明了美国的不满;同时,其竞选对手阿卜杜拉与加尼开始进入美国政府的视线并得到重视,外界甚至有把当时领先的三位候选人(阿卜杜拉、加尼及享有国际声誉的阿富汗人民院第一副发言人亚斯尼)组织起来以反对卡尔扎伊的说法――若面临第二轮选举,这种组合对卡尔扎伊将构成致命一击。

其三,阿富汗人民关于政府与占领合法性的观念变了。曾经,美国的支持就代表了合法与正统,阿富汗人也希望藉此改变过去30多年来由激进分子、强权人物和外国政府单独、轮流或共同控制喀布尔政权的历史。然而8年过去了,在外国的占领与政府的腐败治理下,卷土重来、国内外政府的许诺落空、美国的支持并没有带来美元的流入、外国势力的存在也没有惠及

大众、罂粟的大量种植、邪恶军阀统治的地区越来越多等等,这些负面现实都使得阿富汗人当初在被逐后产生的希望破灭了。暴力、贫穷与疾病仍然困扰着普罗大众,越来越多的人把阿富汗看不到未来的现实归咎于民主政府的缺陷。这种心态再加上安全无法保证、文盲众多等因素,能有多少人参加投票仍是未定之数。在很大程度上,本次大选人数的多寡是对民主体制在阿富汗是否得到肯定的一次试金石。

其实,对于百姓的怨言和反对派对其执政业绩的可能攻击,聪明老练如卡尔扎伊不可能不心知肚明。也因此,在7月23日由私营的tolo电视台组织的包括卡尔扎伊、阿卜杜拉与加尼这前三强在内的辩论赛开始的最后一刻,卡尔扎伊以时间仓促(辩论开始前一天才正式收到邀请)和tolo电视台有偏向(其关于选举的报道有59%对卡尔扎伊不利)为由退出辩论。然而,鸵鸟政策并没有效果。在如期进行的直播辩论中,阿卜杜拉与加尼都对当局的腐败无能和卡尔扎伊“放鸽子”的行为尽情抨击。更让卡尔扎伊难堪的是,在进行辩论时,预留给他的处于舞台正中位置的讲台并未撤下,一直令人醒目地空着。

或许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傲慢形象,卡尔扎伊在竞选活动截止日前一天的8月16日下午,参加了与加尼和巴沙尔多斯特同台进行的公开辩论。阿富汗国家电视台rta对此进行了实况转播。在电视辩论中,位置居侧的卡尔扎伊为自己与多名前军阀结盟的做法辩护,说他这样做符合民族团结的利益。尽管这场辩论因“二号”候选人阿h杜拉的临时退出而显得对抗性不足,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当局试图折回公平竞争的台面,以唤起更多的潜在支持者去投票。

其四,反叛组织的威胁与恐吓将影响参加投票的人数。阿富汗政府为1700万选民设立了约7000个投票站,而除了声称要直接攻击投票点、封锁前往投票站的道路,还威胁谁的手指染有投票后难以擦拭的墨水的痕迹,就将被砍头、鞭笞或剁手指。在生命安全与投票表达意愿之间,多数人会选择前者。这种选择无疑会降低参加投票的人数。根据阿富汗独立选举委员会的数据,在活动猖獗的东部与南部地区,大约20%的投票点将因安全问题而关闭,那些设法工作的投票点,也许只能吸引到10%的选民。而这些地方是普什图族人的聚居区,是卡尔扎伊的票仓。

另外,其他一些因素也在影响卡尔扎伊的票仓:很多阿富汗人不再以头领的意志为意志,希望国家以变革求强;囿于利益交换的部族长老也并不能完全“统一安排”选票去向,拉拢这些头面人物不一定能保证选票。竞选伙伴法希姆此前的劣迹,也让人非议:法希姆除了选票还能带来什么?综上所述,处于强势地位的卡尔扎伊,在竞选中并非毫无悬念,竞争者并非毫无胜算。

当然,尽管反对派势力不断壮大,卡尔扎伊的政绩与做法也颇遭非议,但这位自网富汗战争后由美国人一手提携的儒雅部族长者在本次选举中仍占明显优势。只是,此次选举中反对派的强大与选举过程的一波三折,使得卡尔扎伊即使获得连任,也需要在未来的政府运作中作出妥协、开启新政:要弥补裂痕,保持国家的统一,他就必须超越族群与党派利益,重视反对派的实力与诉求。比如,他需要招揽优秀的竞争对手入阁,如加尼,此人极富学识与实践经验。当初阿富汗能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稳定下来,任财政部长的此公功不可没。同时,他需要平衡民生与国内安全问题,需要更贴近人民,纾解民困,重塑民众对国家的希望与信心。而如果阿卜杜拉当选,他更不能忽视卡尔扎伊的强大影响力,需要以极大的包容来建立平衡各方的政府。

外交:须平衡内外的要求

美国在阿富汗的目标是:一个有效的政府,得到人民的认可并能保卫自己;伊斯兰不能再将其作为极端活动的天堂。卡尔扎伊执政以来,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业缓慢提高、政府效能增强、安全力量得到增强,但这些并不能让美国满意。美国驻阿最高指挥官斯坦利・麦克克里斯托将军就认为,阿富汗的情况在变坏:仍很强大的敌人,能量不断增强,控制的地盘不断扩大,针对联军、政府与平民的暴力在不断增加。

尽管正陷入又一个战争泥潭,美国却无法放弃阿富汗。事实上,为确保大选顺利举行,奥巴马政府及其盟友下了很大力气:向阿增派1-7万兵力“维稳”;北约同意在选举期间,向阿富汗增派3000人战斗部队和1400-2000名教官;英国为选举提供价值1500万英镑的援助,并临时向阿富汗增派700名士兵;日本则在2008年度预算案中为阿富汗总统选举管理和培养警察、对策、农业支持等项目编制了301亿日元预算。

但是,为了避免像前苏联那样泥潭深陷,避免扶植起一个像南越的吴庭艳那样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傀儡政府,避免产生一个不受控制的像哈马斯一样的民选政府,美国也开始事急从权,甚至是在卡尔扎伊之外另起炉灶。比如,美国一直强调不干涉大选,也不预设人选,但却在同时加紧与地方强势人物联系,表示希望在卡尔扎伊身边安插一位高层官员,以有效地分散总统的权力。美国及其欧洲盟友还尝试绕开喀布尔中央政府,直接与阿富汗各省之间建立沟通渠道以获取人脉资源,及将更多财力和权力直接下放到喀布尔之外的34个省及396个行政区。

与美国态度与做法改变相伴随的是:在阿富汗已开始占据优势,其活动范围已经超出了位于阿富汗南部的传统据点,威胁到以前较稳定的北部和西部地区。例如,7月26日在阿北部昆都士省,第一副总统候选人法西姆的车队遇袭,一名保镖死于枪伤;还是在昆都士,阿前总统拉巴尼8月13日遭伏击但幸免于难。其后在首都喀布尔,北约驻阿总部及外国驻军车队相继在4天内两遭自杀式车弹袭击,至少造成14死141伤。大选最后关头,一方面是否认与政府之间存在任何大选期间临时停火协议,一方面是北约部队表示除保护阿富汗民众的必要行动外,将暂停一切进攻性军事行动,两幅图景形成了鲜明对比,谁攻谁守一目了然。而在阿富汗民众看来,他们对于西方的空头许诺已经失去了信心,对盟军的狂轰滥炸极度愤怒,认为戒心重重的盟军的自我保护甚于对阿富汗机构及民众的保护。

阿尔法协议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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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某些历史因素所致,在一些国家内存在着不同法系法制并存的情况。这既是人类文明多样化的反映,也是人类智慧的体现。 (一)单一制国家不同法系协调案例 单一制国家的主权一元化并不是不同法系的法制和平共处的障碍,相反有时可能还更有助于法制协调的多途径展开。单一制国家的法制多样性并不一定逊色于联邦制国家。例如,毛里求斯(mauritus)的民法主要受拿破仑法典的影响,但其商法和刑法却属于普通法系,而其宗教法则明显属于伊斯兰法系[01]。在单一制国家内部不同法系的法制协调方面,法国处理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的法制协调的事例堪称典范。 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在历史上的一个很长的时期,曾分别被德国和法国统治。1870年,普法战争后,德国兼并了原属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为了稳定被占领土的局势,德国在将帝国法律颁行于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同时,也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将原有的法国法律保留下来。德国还给予该地区很大程度的自治[02]。这使得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没有发生激烈的反德事件,保持了社会安定。1919年法国恢复对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行使主权。此时,法国面临着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所实施的德国法系的法制与法国全国法制冲突的难题。为了避免出现大波动,法国在制定出相应的协调政策之前,保留了原来该地区的'地方性法律'和'规章'。同时,法国政府以颁布政令的方式逐渐将法国法律引入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首先引入的是刑事法律。此举在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引起了不少批评,许多人主张保留全部原有法制。 保留原有法制的主要理由是:许多原来实施于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的德国法律要比法国法律先进,其中的立法技术及对社会的保护程度优于法国法,废除这些法律法规必然导致倒退,是不可取的。而且,完全以法国法取代地方法规是难以做到的,这不仅涉及法国在阿尔萨斯和洛林的统治问题,还关乎法国在其它地区的法制协调问题。因此,法国采取允许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享有'地方豁免权'的政策,保留了特别宗教规章、少数民族自由法令以及民事法律等深受当地人民欢迎的原有法律,并保留了原有的地方立法、司法体制。不仅如此,法国还开明地将阿尔萨斯和洛林原有法律中先进的因素引入法国全国性法律中,使法国法随着政治社会思想的变革而得到进步。当然,法国法律与地区性法规并行的局面产生了许多问题。为防止和解决两者在民事法律方面的冲突,法国于1921年7月24日颁布了一项专门的协调性法律。 二战时期,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为纳粹德国吞并。1944年,法国再次恢复对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行使主权。为了实现法国的稳定统治,政府宣布德国法律法规及依据德国法进行的行为自始无效,但下列除外:(1)依民法所进行的财产移转和合同义务;(2)与人的身份相关的行为。尽管法国政府宣布凡与法国法相违背的行为均为无效,出于保护既得权益和维护法制秩序的考虑,还是承认了既成事实的效力。为了确保法制平稳过渡,法国保留了原来该地区的司法制度,并允许法官在诉讼当事人不懂法语但都懂德语或方言时,用上述语言进行庭审。 作为单一制国家,法国没有允许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制定自己的宪法,而是将法国宪法实施于该地区。但由于法国在1801年与罗马教廷有议定书并于1925年与德国订立边境条约,所以上述两个国际法文件对于阿尔萨斯和洛林的特殊规定优于法国宪法。根据上述文件制定的地方法规,不受法国宪法的约束。这使得阿尔萨斯和洛林的某些地方法制得以长期保存,只是在欧洲人权公约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为法国所接受并修改法国法时,才发生了变化。 阿尔萨斯和洛林回归法国80年后[03],仍然保留着一些特有的法制成分。虽然当初这种多制并存的措施只被视为权宜之计,但事实上却长期延续下来。这说明法制统一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只有当法制多元化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和精神文明发生根本性改变以后,法制的统一才有可能以和平的方式实现。法国对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独特法制及文化的尊重,换来了安定、和谐的政治社会局面。随着法国法制的进步发展,法制差异逐渐减少,来自地区内部的改革要求也加速了法制统一的步伐。现在的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已更多地体现了与全国其它地区的一致 性而非差异性。地区特别法制快速萎缩,意味着法制统一的日子为时不远了。这一范例的经验告诉我们,法制协调是从法制差异到法制和平统一的必由之路,是不能简单地以时间的长短来评判的特殊过程,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坚定的自信才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阿尔法协议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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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影响了许多地方的政治格局,但没有一个地区可以和中东受到的影响相提并论。其他地区的大部分国家都接受了历史和战后条约强加的边界线,但是一战前后西方在中东划分的边界线,至今仍被许多当地人认为是非法的。这不仅仅是因为西方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瓜分中东,无视这一地区的民族、宗教现状以及历史沿革,而且是因为西方这种不计后果的一次次内部交易行为传递出一个信号,那就是版图似乎是可以轻易更改的!于是,在过去100年间,中东的政治版图一直在微妙地变动着,没有停息…… ――编者手记

中东是一个地缘政治概念,包括从地中海东部到波斯湾的大片地区,即地理上的非洲东北部与亚洲大陆西南部地区,处于欧亚非三大洲的结合部。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这里起源,兴起于浩瀚沙漠的伊斯兰教向赓续千年的拜占庭帝国、人类文明摇篮的两河流域、沟通东西的地中海东岸、风云变幻的波斯高原发动圣战,实现了贝都因人、波斯人、突厥人、库尔德人的宗教皈依。经过四大哈里发、倭马亚帝国与阿拔斯帝国的励精图治和奥斯曼帝国的继往开来,伊斯兰世界成为前现代时期世界政治版图上的璀璨明珠。源于西方的现代化进程使世界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西方国家的后来居上使东方传统文明黯然失色,曾令西方世界闻风丧胆的奥斯曼铁骑屈服于近代西方的船坚炮利,偏安一隅的波斯帝国也难免南北夹击的结局……20世纪以来,西方国家的干预和传统帝国的瓦解带来中东地区的重新洗牌,战争与和平、东方与西方、历史与现实的交汇形成中东政治舞台的一幕幕活剧,民族矛盾、宗教纠纷、资源争夺、外来霸权的交织使得中东地区政治版图变动不居。

土耳其“回到自然的合理的限度中”

1926年凯末尔放弃了土耳其对摩苏尔的要求,将其划给英国代管的伊拉克。此举显然出于当时的无奈处境,后来部分土耳其领导人对夺回摩苏尔跃跃欲试,但并未真正付诸行动。而在今天,摩苏尔这片是非之地正是“伊斯兰国”和伊拉克政府军等力量拉锯的战场。

在1918年奥斯曼帝国与德国败降、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时,似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阻挡西方、特别是英国在整个中东的扩张步伐,除了在一战后不久取得独立地位的土耳其、伊朗和沙特。这三个中东国家经受住了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考验(这个时期正是西方对中东统治的顶峰时期),而未沦为殖民地、附属国或者委任统治地,并都确定了持续至今的疆界……

1299年,定居安纳托利亚的突厥人正式建立奥斯曼帝国。经过十几任苏丹的南征北战,鼎盛时期的奥斯曼帝国疆域东起波斯湾,西到匈牙利,北达高加索,南部涵盖整个北非及地中海域。西方国家的崛起和殖民主义扩张不仅遏制了奥斯曼帝国的急剧扩张势头,而且对盛极而衰的传统帝国进行蚕食鲸吞,形成旷日持久的“东方问题”。在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的影响下,帝国统治下的巴尔干半岛诸国纷纷宣告独立,阿拉伯人的离心倾向日益增强,西方国家对部分阿拉伯地区分而治之,沙俄将黑海沿岸大片土地收入囊中……曾经强盛的奥斯曼帝国已是日薄西山。

20世纪之交国际局势的变动给奥斯曼帝国最后一击。与德国交好的奥斯曼帝国在一战中加入同盟国一方参战,战败后被迫与协约国签订停战协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帝国的阿拉伯诸省完全摆脱帝国统治,帝国的小亚细亚本土也几乎遭到协约国肢解:法国、英国、意大利、希腊,甚至亚美尼亚都分别进入小亚细亚地区。1920年8月20日,奥斯曼苏丹与协约国签署了凡尔赛体系中最具奴役性、最苛刻的《色佛尔条约》,导致奥斯曼帝国丧失了4/5的领土,且被剥夺独立和,帝国处于亡国边缘。

穆斯塔法・凯末尔,一位深受西方思想影响、具有强烈民族主义意识的军官,领导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民族独立运动,并毅然放弃维持帝国原有版图的思想,提出“回到我们自然的合理的限度中去”的口号,奠定了建立土耳其民族国家的基调。1922年9月,土耳其民族独立战争胜利迫使协约国同意废除《色佛尔条约》。次年7月,凯末尔政府与协约国签订《洛桑条约》,该条约不仅废除了长期以来令人深恶痛绝的治外法权,更在保障土耳其民族独立和国家的基础上确立了大致相当于今天的边界。

1923年10月,土耳其共和国成立,但基于《洛桑条约》的边界划分又为土耳其与希腊、伊拉克、叙利亚之间的领土纷争埋下伏笔。《洛桑条约》规定希腊归还从《色佛尔条约》中获得的东色雷斯和伊兹密尔地区,但土耳其在爱琴海上的领土范围限制在3英里以内,即土耳其仅拥有海岸线3英里以内的岛屿,诸多与土耳其海岸近在咫尺的岛屿却属于希腊,所以希土两国在爱琴海的岛屿、大陆架、领海等问题上争议不断。以伊米亚岛为例,双方在这方圆不足一千平米的荒岛上展开了你争我夺的国旗战和口水战,甚至一度兵戎相见。希腊援引1958年日内瓦关于岛屿有岛屿架的规定,认为爱琴海绝大部分大陆架应归属希腊;土耳其则认为爱琴海东部海底是土耳其小亚细亚大陆的自然延伸,希腊靠近土耳其的岛屿是土耳其大陆架“升起部分”,因而爱琴海中线以东的大陆架应归土耳其所有。后来双方又因爱琴海岛屿的石油勘探引发争执,由于北约介入并未酿成战争,但这种并未结束的争端对彼此的边界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洛桑条约》还规定,土耳其与英国委任统治地伊拉克的边界应由土英两国以“友好的协议”划定。在该条约规定的期限内,土英两国对土伊大部分边界达成了协议,但对摩苏尔地区的归属问题未能达成共识。1926年6月,奉行“国内和平、国际和平”原则的凯末尔宣布放弃对摩苏尔的要求,将其划给英国代管的伊拉克,而从那里生产的石油中提取10%的收入作为回报。凯末尔此举显然出于当时的无奈处境,随后土耳其部分领导人对夺回摩苏尔跃跃欲试,但并未真正付诸行动。而在今天,摩苏尔这片是非之地正是“伊斯兰国”和伊拉克政府军等力量拉锯的战场。鉴于土耳其对摩苏尔乃至伊拉克的政策服务于长远利益,所以短期内应不会寻求改变现状。

土耳其与叙利亚的领土纠纷聚焦于哈塔伊省。英法在一战期间签署的《赛克斯―皮科协定》将哈塔伊省(时称亚历山大勒塔)划归法国托管的叙利亚,并在《洛桑条约》中加以确定。后来由于当地土耳其少数民族的特殊处境和频繁的边境摩擦,凯末尔促使法国政府承认了亚历山大勒塔的独立地位,并称之为哈塔伊共和国。1939年6月,哈塔伊共和国通过全民公决加入土耳其成为哈塔伊省。此后几十年叙利亚与土耳其一直相安无事,但随着叙利亚危机的爆发,叙利亚反对派――“自由叙利亚军”将总部设在哈塔伊省,成为土耳其支持叙利亚反政府力量的大本营,这引起了叙土边境危机。

从波斯到伊朗,边界纷争依旧

两伊战争后,伊朗和伊拉克的边界纠纷回到原点。在可预见的未来,边界问题仍然是两伊关系中难以逾越的鸿沟,两国的疆界版图是否会随着伊拉克政局走向出现新的变动值得关注。

伊朗高原曾经是诸多古代文明的故乡,但伊斯兰教最终征服了这片土地,并建立一系列伊斯兰国家,中古后期的萨法维王朝确立了伊斯兰教什叶派在伊朗高原的统治地位。19世纪末,恺加王朝也同样未能抵御欧洲列强的殖民扩张,北部领土被沙俄蚕食,同时还不得不放弃了对阿富汗和现今巴基斯坦的所有要求,统治疆域被迫收缩至现在被认可的版图内。即便如此,波斯的领土完整依旧受到威胁。1907年英国和俄国协商划定了在波斯的势力范围。1917年俄国爆尔什维克革命,俄军队退出波斯北部地区,次年德国投降,使英国一度成为波斯领土上的惟一外部势力。英国也正是从波斯出兵进犯苏俄的。同时英国提出与恺加王朝缔结一份协定,企图使波斯成为英国的被保护国,但遭到波斯人的强烈反对。1921年2月,深受凯末尔革命鼓舞的军官礼萨・汗在英国支持下发动,兵不血刃占领德黑兰,掌握了实权。几天后,苏俄与波斯签订友好条约,废除沙俄同波斯以及第三国签订的有损波斯的一切条约和协定,放弃沙俄在波斯获取的一切权益及所有资产,波斯获得相对安全的北部边疆。此后,礼萨・汗相继镇压北部的吉兰苏维埃共和国(1920年苏俄红军在追击白卫军和英国干涉军时一度占领了吉兰省)、霍拉桑省和阿塞拜疆省的民众起义和部落反抗,波斯作为独立民族国家的疆域版图基本确定。1925年,礼萨・汗建立巴列维王朝,成为波斯的国王。十年后,波斯改称伊朗。

但此时的伊朗并没有解决与波斯湾诸国的边界纠纷。伊朗和伊拉克作为近邻,其陆地和海上边界尚未完全划定,尤其是作为两伊界河的阿拉伯河纠纷依然悬而未决。阿拉伯河由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汇合而成,经由伊拉克和伊朗注入海湾,曾是奥斯曼帝国和伊朗的界河。早在1913年,双方签订的《君士坦丁堡议定书》规定,阿拉伯河除靠近伊朗的霍拉姆沙赫尔一段以河道深水线划界外,其余部分以伊朗一侧浅水线为界,整个河流的属于奥斯曼帝国。但该议定书并未得到认可。长期以来,伊朗主张以阿拉伯河主航道中心线划界,而伊拉克坚称对整条阿拉伯河拥有。两伊在1975年达成解决边界纠纷和发展睦邻关系的协议:伊拉克同意以阿拉伯河主航道中心线为两国新边界,伊朗则同意将本国科尔曼沙赫省内约300平方公里的土地划给伊拉克。1980年9月,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宣布废除该协议,收回阿拉伯河,随之引发长达八年的两伊战争。两伊战争后,边界纠纷回到原点。随后伊拉克局势风云变幻,两伊领土纷争仍然延续。在可预见的未来,边界问题仍然是两伊关系中难以逾越的鸿沟,两国的疆界版图有可能会随着伊拉克的政局走向出现新的变动。

伊朗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隔海相望,双方对海湾三岛――大通布岛、小通布岛和阿布穆萨岛的归属存在争议。这三个岛屿扼守波斯湾入口处的霍尔木兹海峡,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据史料记载,三岛最初处于伊朗统治之下。1902年,英国支持沙迦酋长国宣布对三岛拥有。随后伊朗被迫从三岛撤出,沙迦酋长国随之在三岛上升起国旗,伊朗表示反对并诉诸国际联盟未果。1971年3月,英国宣布中止同波斯湾诸君主国签订的所有条约,同年11月伊朗和沙迦酋长国达成协议,伊朗承认沙迦拥有对阿布穆萨岛的,沙迦则同意伊朗在岛上驻军。次日,伊朗出兵占领了阿布穆萨岛和大小通布岛。12月,沙迦等六个酋长国组成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由此伊朗与沙迦酋长国的三岛之争转化为伊朗和阿联酋的领土争端。多年来,尽管阿联酋的三岛诉求得到阿拉伯国家尤其是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的支持,并积极主张通过双边的直接对话,或者将此问题提交国际法庭仲裁等途径来实现三岛问题的和平解决,但伊朗毫不妥协的立场使得解决前景暗淡。

沙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政治极限

二战后,阿拉伯半岛诸国纷纷摆脱英国的统治取得独立,但领土纠纷并未就此停息。比如巴林长期受到伊朗威胁,甚至在1957年被列为伊朗的第14个省……

就像土耳其拥有凯末尔、伊朗拥有礼萨・汗这样英勇的开国者一样,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创立者伊本・沙特也是一名精明的军事家和政治家。他19世纪晚期生于半岛中部的利雅得,在他12岁那年,第二沙特王国被拉希德家族覆灭,沙特家族被迫逃往半岛东部。1902年伊本・沙特率领发小杀回故乡,建立利雅得埃米尔国,此举激化了他与拉希德家族的矛盾。四年后他击败倚重奥斯曼帝国的拉希德家族,声名鹊起,迅速成为英国的拉拢对象。1911年沙特与英国缔约,接受后者保护,从而开罪英国的对手奥斯曼人。两年后他击败奥斯曼军队,控制海湾南岸部分地区,迫使奥斯曼帝国重新审视半岛局势。1914年帝国与沙特缔约,承认后者控制内志和半岛东部富庶的哈萨地区,但要求沙特不得允许外国军队进入此地,矛头直指英国。为了稳住沙特,英国随后又与他缔约,不仅赠枪送钱而且承认他的版图,前提是他不能觊觎英国保护下的科威特、巴林、卡塔尔和阿曼,而且禁止他国军队开进沙特地界,此举显然针对已向英国宣战的奥斯曼帝国。沙特成为奥英两国的争夺对象,左右逢源渔翁得利。一战结束后,奥斯曼的势力在阿拉伯半岛荡然无存,位于希贾兹与也门之间的阿希尔王国,以及拉希德家族均丧失了靠山,而麦加统治者侯赛因与英国的关系也已经恶化。处境极佳的沙特趁机四出征讨,于1932年建立西邻红海、东濒海湾的现代沙特阿拉伯王国。

虽然通过多年的战争统一了阿拉伯半岛绝大多数部落和埃米尔国,但是伊本・沙特像凯末尔一样清楚自己的政治极限。建立自己的王国后,沙特基本停止了对外征服活动,而且还放弃了对也门伊玛目教长国的所有要求。这是一个极为明智的做法,因为也门是什叶派的地盘,激烈抵抗逊尼派沙特的征服。此外,沙特也很少袭击处于英国保护下的阿拉伯地区,比如外约旦、科威特、阿曼等。

二战后,阿拉伯半岛诸国纷纷摆脱英国的统治取得独立,但领土纠纷并未就此停息。比如巴林长期受到伊朗威胁(历史上波斯曾占领过巴林),1957年甚至被列为伊朗的第14个省。1970年前后英国从巴林撤军,并试图将巴林与卡塔尔等国组成联邦,未果。为了消除巴林对伊朗的恐惧,英国说服伊朗同意巴林通过公投决定独立或与伊朗合并,1971年巴林选择独立。同年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和富查伊拉宣布组成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翌年哈伊马角酋长国也加入其中。阿拉伯半岛版图格局因此发生较大变动。而半岛南端的也门更是在长时间内经历分分合合。

被随意更改的“新月地带”版图

单就在叙利亚,为了打击阿拉伯民族主义者,法国将其分解成几个较小的区域以分而治之。这个做法最终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亚历山大勒塔1939年并入土耳其;二是黎巴嫩1943年成为一个独立国家……

伴随着奥斯曼帝国衰落,阿拉伯民族主义在“新月地带”潜滋暗长,试图使阿拉伯人联合起来建立一个统一国家。1914年8月,奥斯曼帝国决定加入德国一方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趁机在中东扩张势力。为此,英国开始煽动阿拉伯人起事反抗奥斯曼帝国。1916年6月,麦加的统治者、哈希姆家族的首领侯赛因在确信英国将极力支持建立一个独立阿拉伯国家后,发动了阿拉伯人起义。此后,支持侯赛因的阿拉伯人在欧洲顾问、特别是著名的“阿拉伯的劳伦斯”的指挥下,站在协约国一方对奥斯曼帝国作战,向北攻入巴勒斯坦。1918年奥斯曼帝国与协约国签订停战协定,阿拉伯人当家作主似乎指日可待。

然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已经将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阿拉伯土地许给了其他参战国。1916年5月,英国、法国和俄国秘密缔结《赛克斯-皮科协定》,规定法国将直接统治叙利亚北部和西部的大部分地区,并把包括大马士革、阿勒颇和摩苏尔在内的叙利亚腹地作为势力范围;英国则直接统治伊拉克南部,并控制约旦河东岸。由于俄国希望获得一块土地用以管理基督教圣地,因此巴勒斯坦的雅法与耶路撒冷周边由国际公管。唯独阿拉伯半岛的沙漠地带由阿拉伯人自治,不受外国势力的干涉。1917年11月,英国还公布了一项决定――帮助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民族国家。这就是著名的《贝尔福宣言》。《赛克斯-皮科协定》和《贝尔福宣言》毫无悬念地遭到了阿拉伯人的反对。为了协调英国人、法国人、阿拉伯人、犹太复国主义者等对中东的不同要求,提出“十四点原则”的美国总统威尔逊提议派遣代表团前往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以弄清当地人民的意愿,倡导民族自决。但这个代表团遭到了法国和英国的抵制。

1920年3月,叙利亚宣布独立,并立侯赛因的儿子费萨尔为国王,声称疆域包括大马士革、阿勒颇、黎巴嫩、巴勒斯坦和外约旦。与此同时,由美国一国派遣的代表团在考察了叙利亚形势后,发现当地人民希望在费萨尔的领导下实现完全独立。这个代表团还认为,如果非要当地人接受外国的保护,他们会选择在中东没有殖民历史的美国人,或者至少是已经在中东驻军的英国人而绝非法国人。然而,英国和法国再次达成了一项交易:法国放弃对摩苏尔和巴勒斯坦的要求,换取对叙利亚其他地区的绝对控制。1920年4月,英国和法国在圣雷蒙会议上就划分中东委任统治地达成一致:叙利亚(包括黎巴嫩)由法国进行委任统治,而伊拉克和巴勒斯坦(包括现在的约旦)由英国进行委任统治;希贾兹(又称为汉志,位于现在的沙特阿拉伯西部沿海地带)将会独立。同年7月,法军从贝鲁特向东推进攻占了大马士革,将费萨尔驱逐出叙利亚,从而粉碎了阿拉伯人的独立梦想。

伊拉克是英国将奥斯曼帝国的三个不同省份的部分地区合并而成的,主要包括南部的巴士拉、中部的巴格达和北部的摩苏尔。这些地区宗教派别各异,民族成分复杂,但拥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先后受到奥斯曼帝国长达四个世纪的统治,1917年又遭到英国的军事占领。1920年伊拉克,反对英国的统治。英国很快找到了一位既符合英国利益、又能整合伊拉克的统治者,即被法国赶出大马士革的费萨尔。1921年英国扶植费萨尔成为伊拉克国王。1932年,伊拉克成为阿拉伯地区第一个摆脱委任统治地位的国家,并加入了国联,但是英国军队依旧留驻伊拉克。而麦加的侯赛因仍旧统治希贾兹,但是他拒绝签署《凡尔赛和约》与《色佛尔条约》,声称自己是“阿拉伯人的国王”。这些举动触怒了英国人,因此当沙特家族进攻希贾兹时,英国人熟视无睹,导致侯赛因政权1924年被沙特。在叙利亚,为了打击阿拉伯民族主义者,法国将叙利亚分解成几个较小的区域以分而治之。这个做法最终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亚历山大勒塔1939年并入土耳其;二是黎巴嫩1943年成为一个独立国家。

分分合合无休止

1942年伊拉克提议统一“新月地带”的阿拉伯国家,但该计划最终不了了之。萨达姆成为伊拉克独裁者后,先后发动两伊战争与海湾战争,试图以战争的方式扩大疆域……在当前形势下,伊拉克作为一个由英国人拼凑而成的国家,能否再维持现有领土的完整成为一个未知数。

二战前后,英法先后放弃了对“新月地带”的委任统治。1936年叙利亚赢得独立,此后长期高举阿拉伯民族主义大旗。1957年鼓吹统一阿拉伯世界的复兴党上台,他们敌视美欧,认为唯有与埃及合并方能对抗西方的压力。埃及的纳赛尔不反对埃叙联合,但认为不要匆忙行事,应有较长的准备时间,但在迫不及待的复兴党领导人要求下,次年两国便合并成为阿拉伯联合共和国,虽然纳赛尔出任了总统一职,但叙利亚人在新国家诞生后比埃及人更为兴奋。原来的联合计划还包括伊拉克,但是伊拉克因为局势不稳而未加入。1958年也门王国(后来的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以合众的形式加入,与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组成邦联性质的阿拉伯合众国。但是好景不长,纳赛尔坚持要求叙利亚全部政党并入埃及惟一政党民族联盟中,并宣布把所有工厂和银行收归国有,同时把个人占地限额降至约100英亩,这些举措引起了叙利亚人的反感。1961年9月叙利亚发生后,禁止国有化和,并将埃及官员驱逐出境,退出联合共和国。同年底,合众国也宣布解散。此后,尽管有利比亚革命领导人卡扎菲等依然心存幻想并几度努力,但实现阿拉伯人联合的实际企图至此已寿终正寝。但埃及仍然保留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的国号直到1971年。

在与埃及合并前后,叙利亚始终不满现状,它坚持认为英法以三国都曾剥夺本国领土,其中法国促成黎巴嫩独立并将亚历山大勒塔划给土耳其,英国使约旦独立出去,而以色列则在英国委任统治地巴勒斯坦建国并从1967年起占据戈兰高地。在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期间,叙军企图夺取戈兰高地未遂。1981年以色列宣布戈兰高地适用本国法律,1999年又通过有关撤军的戈兰高地议案,力图通过撤军与叙利亚和解。然而以军并未撤出戈兰高地,而叙利亚也始终坚持以色列先撤军、叙利亚后和谈的原则,因此叙以两国尚未缔结和约,戈兰高地成为和谈死结。

黎巴嫩国小力弱,又邻近叙利亚、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自中东战争爆发后深受三国政治势力影响。1948年以来巴勒斯坦难民涌入黎巴嫩,后来巴解组织从黎巴嫩南部出击以色列,从而牵动叙利亚和以色列的敏感神经。叙以两军频繁侵入黎巴嫩,使黎巴嫩沦为巴、以、叙三方的角斗场。1976年叙军进驻黎巴嫩,激起以方愤怒;1978年以军占领黎巴嫩南部,引发叙军恐慌;1982年以军围困贝鲁特,巴解组织被迫离开贝鲁特。1983年黎以媾和,以军在黎巴嫩南部设立所谓安全区,直至2000年才完全撤出。以军撤离后,叙军也于2005年春完全撤出,黎巴嫩人终于可以主宰本国命运。

约旦河是“新月地带”最重要的内流河。1920年英国将委任统治地巴勒斯坦分割成河西巴勒斯坦以及河东外约旦,分别由英国直接管理和阿拉伯人自治。这个阿拉伯人就是侯赛因的另一个儿子阿卜杜拉。阿卜杜拉原本是计划统治巴格达的,但在1920年费萨尔被法国赶出大马士革时,阿卜杜拉占领了安曼,威胁要袭击叙利亚的法国人。但在英国的劝说下,阿卜杜拉最终接受了外约旦地区。经英国同意,外约旦自治区1946年宣布独立并自称外约旦哈希姆王国。外约旦始终觊觎河西的巴勒斯坦,在首次中东战争期间占领巴勒斯坦南部与东耶路撒冷,不久将其吞并,改国号为约旦哈希姆王国。心满意足的阿卜杜拉国王开始与以色列秘密和谈,不料却被巴勒斯坦人刺死。1988年约旦放弃对西岸的领土要求,此举消除了约以之间的政治疙瘩,为两国和解铺平道路。

伊拉克虽然较早实现了名义上的独立,但是1933年费萨尔突然去世后,伊拉克陷入了接踵而至的中,政局一直不稳定。1942年,在英国的鼓励下,伊拉克提议统一“新月地带”的阿拉伯国家,包括巴勒斯坦、外约旦、叙利亚、黎巴嫩以及伊拉克。伊拉克在这个联合体中处于领导地位。不过该提议遭到巴勒斯坦的犹太定居者的反对,控制着叙利亚和黎巴嫩的法国也不积极,而试图领导阿拉伯世界的埃及和沙特更是不能接受。这个计划最终不了了之。但是到了1970年代萨达姆成为伊拉克独裁者后,先后发动两伊战争与海湾战争,试图以战争的方式扩大疆域。

科威特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曾经隶属伊拉克的巴士拉省,在英国委任统治伊拉克之初被剥离出去。1932年伊拉克独立后,立即要求合并科威特以获得出海口,遭到英国拒绝,被迫与科威特划定边界。但伊拉克并不甘心,在此后数十年多次要求科威特割让或租售布比延岛和瓦尔巴岛,甚至企图吞并整个科威特。1961年英国宣布终结对科威特的保护状态,伊拉克随即声称对科威特拥有。但是埃及领导的阿盟承认科威特独立,并在英军撤走后立即进驻科威特。在此情况下,伊拉克不得不承认科威特独立与现存伊科边界。1973年伊拉克再度挑起边境冲突,到了1990年伊拉克终于按捺不住了,出兵占领并吞并科威特,将其列为自己的第19个省。海湾战争随之爆发,伊拉克在美国等多国部队的炮火下被迫撤出科威特,并最终承认科威特的独立地位。但是在当前“伊斯兰国”风生水起的背景下,伊拉克作为一个由英国人拼凑而成的国家,能否再维持现有领土的完整成为一个未知数。

“永恒”的阿以领土之争

耶路撒冷的归属问题是阿以争端的核心议题之一,尽管国际社会提出诸多方案,比如与治权分离方案、梵蒂冈模式、“一个城市两个首都”方案、巴以共同方案等,但并未真正付诸实践。

18世纪以来,犹太知识分子基于对犹太人悲惨境遇的反思而形成犹太复国主义,在回归故土的阿利亚运动的号召下,大批犹太人从世界各地迁回他们两千年前的祖居地巴勒斯坦。英国对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使得犹阿之争的天平向前者倾斜。1937年,英国抛出巴勒斯坦分治方案,得到犹太人支持。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巴勒斯坦分治决议。决议规定英国对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于1948年8月1日结束,其后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阿拉伯国和犹太国;阿拉伯国面积1.1万平方公里,犹太国面积1.4万平方公里;耶路撒冷作为一个独立主体由联合国管理。由于人口只占三分之一的犹太人得到近60%的土地,该决议遭到阿拉伯人的抵制,但以色列人却抓住了建国的机会。1948年5月14日,英国全部撤离巴勒斯坦,本・古里安随之宣布以色列国成立。

次日,即1948年5月15日,埃及、外约旦、叙利亚、黎巴嫩和伊拉克军队一齐向以色列发起进攻,试图将其扼杀在摇篮中。以色列在美国干预下反败为胜,占领除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和东耶路撒冷之外的巴勒斯坦领土,约占巴勒斯坦地区总面积的77%。阿拉伯人在第一次中东战争中的失利使巴勒斯坦人失去了建国机会,对边疆安全顾虑重重的以色列则积极谋求下一次战争。在1956年的第二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一度占领加沙地带,但在1957年3月宣布撤出。1967年6月,以色列发动第三次中东战争并获得巨大胜利,吞并整个巴勒斯坦地区。但是巴勒斯坦人并没有放弃“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一个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民主国家”的努力,以法塔赫为首的巴解组织为争取建国进行了从武装抵抗到和谈对话的尝试。1988年11月,巴解全国委员会特别会议通过《政治声明》和《独立宣言》,宣告巴勒斯坦国成立,将其目标确定为收回1967年战争中的被占领土,这就间接承认了以色列在第一次中东战争中所占领土的合法性。

20世纪90年代,巴以和平谈判在大国介入下取得突破性进展。1993年,巴以双方代表在华盛顿签署《奥斯陆协议》,规定了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分阶段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巴勒斯坦人首先在加沙和杰里科实行自治,第二阶段将自治范围扩大到约旦河西岸(不包括耶路撒冷),第三阶段双方进行最终地位谈判。随后巴以双方依次通过多个协议来保障各个阶段的推进。到2000年,巴勒斯坦控制了约旦河西岸约40%、加沙地带70%的土地。在该年的巴以戴维营会谈期间,以色列提出同意从将近90%的约旦河西岸土地上撤出,但未得到巴方认可。在戴维营会谈失败和巴勒斯坦人爆发“阿克萨起义”的背景下,2000年底以色列外长会见阿拉法特时表示,以方愿意归还95%的约旦河西岸土地,将其余5%的重要地方并入以色列,同时从以境内划出相当于西岸面积3%的土地给巴方作为补偿,但遭到巴方拒绝。随着巴以暴力冲突的升级,以色列自2002年6月起开始沿着1967年战争前以巴边界线修建长约700公里的安全隔离墙,引发双方冲突的升级。2005年8月,以色列实施单边撤离计划,彻底结束对加沙地带的占领。2007年,哈马斯获得对加沙地带的控制权并对以色列安全构成极大威胁。2008年底,以色列向加沙地区发动了代号为“铸铅行动”的作战计划,并对加沙地带实施封锁。加沙民众深受以色列封锁之苦,一再呼吁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敦促以色列尽快解除封锁,但在以色列的强硬政策下,解除封锁之路依然漫长,巴以领土争端仍然继续。

巴以领土争端还包括耶路撒冷的归属。以色列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夺取东耶路撒冷,从而控制整个耶路撒冷。1980年5月,以色列议会宣布耶路撒冷是以色列永久的、不可分割的首都,但没有获得国际社会承认。1988年11月,巴解组织的《独立宣言》将耶路撒冷定为巴勒斯坦国的首都。由于耶路撒冷问题错综复杂,巴以双方在《奥斯陆协议》中规定耶路撒冷归属问题留待最终地位谈判时解决。但以色列历届政府皆想造成耶路撒冷犹太化的既成事实,多次征用圣地土地来兴建犹太人定居点,使得耶路撒冷问题的解决一再搁置。目前尽管国际社会提出解决耶路撒冷问题的诸多方案,比如与治权分离方案、梵蒂冈模式、“一个城市两个首都”方案、巴以共同方案等,但并未真正付诸实践。

仍在试图改变版图格局的库尔德建国梦

尽管库尔德人在不同国家处境艰难,但从未放弃自治乃至独立要求。2014年1月,叙利亚库尔德人宣布在叙北部建立“自治国家”,将与土耳其接壤的卡米什利市作为“自治国家”的“首都”……

库尔德人是中东最古老的民族之一,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征服和伊斯兰教的扩张,大部分库尔德人皈依伊斯兰教,并在聚居地库尔德斯坦建立过自己的王朝。在奥斯曼帝国时期,库尔德人保持半自治状态。随着中东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库尔德人要求民族自治、独立的运动应运而生,相继出现库尔德斯坦振兴协会、库尔德社会组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色佛尔条约》规定“幼发拉底河以东,亚美尼亚国南部边界线以南,叙利亚和伊拉克边界线以北库尔德人占多数的地区,由英、法、意各一名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在本条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为之制定地方自治方案,自治方案应包含有保护该地区亚述人和其他种族、宗教少数派的安全的条款”,这是世界历史上有关库尔德斯坦自治或独立的惟一国际文件。后来由于《洛桑条约》取代《色佛尔条约》,库尔德人的立国愿望化为泡影。《洛桑条约》正式将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库尔德斯坦分割给土耳其、英属伊拉克和法属叙利亚,分散于多国的格局使其难以实现建立独立国家的梦想。而中东其他四大民族(阿拉伯人、波斯人、土耳其人和犹太人)都已建立了以本民族为主体的现代国家。

尽管库尔德人在不同国家处境艰难,但从未放弃自治乃至独立要求。土耳其共和国成立后,推行同质民族国家的历史建构,否定库尔德人的独立民族身份,并对库尔德人反叛进行残酷镇压,使得库尔德人的民族独立诉求淹没在凯末尔政权的高压之下。随着政治环境的相对宽松,库尔德人布扎克于1961年在边境小城西洛比建立“库尔德斯坦联络处”,四年后在此基础上成立库尔德斯坦,宣布土耳其库尔德人有权决定自己命运。但由于库尔德斯坦内部不断分化组合,一直未能形成较有影响的政治组织,所以其政治影响不大。奥贾兰领导的库尔德工人党则是库尔德人建国梦想的实践者,主张通过暴力斗争在土耳其、伊拉克、伊朗、叙利亚交界处成立一个独立的、不结盟的库尔德斯坦共和国。1984年,库尔德工人党在土耳其东南部发动大规模游击战,从此开始了长达15年的内战。1999年奥贾兰在非洲被土耳其特工拘捕并押送回国。此后库尔德人的暴力斗争在伊土边境此起彼伏,成为威胁土耳其边境稳定的主要因素。

伊朗库尔德人的自治运动特别突出。1942年9月,马哈巴德的12名库尔德人建立秘密组织“库尔德斯坦振兴协会”。1944年8月,伊朗、伊拉克、土耳其的库尔德人代表在三国交界处的德拉巴尔会晤,签订三方合作的边境议定书。随后叙利亚的库尔德人也派代表参加,这是四国库尔德人首次尝试合作。1945年10月,振兴协会领导人召集库尔德名流、部落酋长开会,把协会改建为库尔德斯坦,明确提出库尔德地区自治。1946年1月,马哈巴德库尔德自治共和国宣告成立,出任总统。该自治政府尽管得到伊拉克库尔德人的声援和支持,但遭到巴列维政权的镇压,被处死,伊朗库尔德人的建国努力失败。从1967年开始,伊朗库尔德运动再度高涨,库尔德斯坦同霍梅尼在反对巴列维国王的斗争中结成联合阵线。伊斯兰革命胜利后,库尔德人要求建立自治政府,遭到伊斯兰政权的拒绝,霍梅尼还教令,号召对库尔德斯坦发动圣战。1989年7月,库尔德斯坦著名领袖卡塞姆卢在维也纳准备同政府代表会谈时遭暗杀,伊朗库尔德自治运动遭到进一步打击,从此再无显著表现。

20世纪50年代起,伊拉克库尔德人的民族运动趋于高涨。1958年7月,卡塞姆政权赋予库尔德斯坦合法地位,逃亡苏联的巴尔扎尼获准回国,重新出任党主席。1961年9月,伊拉克当局取缔库尔德斯坦,对库尔德人聚居区采取军事行动,巴尔扎尼领导库尔德武装粉碎了政府军的进攻。1963年,阿里夫卡塞姆政权后与库尔德人重开谈判,由于巴尔扎尼坚持自治,强调宪法必须写明“伊拉克共和国是阿拉伯人和库尔德人的联邦制国家”,谈判未能达成协议。1966年6月,伊拉克总理巴扎兹宣布解决库尔德问题的12点纲领,承认库尔德人在文化、政治上的自治,但随着巴扎兹政府的,12点纲领成为一纸空文。1969年,复兴党贝克尔政权声明支持12点纲领,并委派萨达姆同库尔德斯坦重开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其核心精神为保证库尔德人文化自治和平等权利。1974年3月,伊拉克政府单方面颁行《伊拉克库尔德斯坦自治法》,规定“在法律范围内在库尔德人占多数的地区给库尔德人自治”,该方案大大缩减了库尔德人的权利,并将库尔德地区置于中央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自治区面积也仅为库尔德人要求的一半,因而遭到库尔德斯坦的拒绝。海湾战争后,由于西方国家对伊拉克的肢解使得库尔德人获得自治机会,1992年库尔德人组建立法议会和自治政府,迈出库尔德人自治的第一步。

阿尔法协议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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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阿富汗举行总统选举,投票过程整体顺利,但在第二轮投票中曝出舞弊丑闻。为此,排名第二的候选人阿卜杜拉公开指责排名第一的加尼操纵选举,明确表示不会接受选举结果,甚至威胁要另立政府。为了避免阿富汗政治崩盘,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积极斡旋,推动加尼与阿卜杜拉达成分享权力、组建民族团结政府的政治协议。根据协议,两人将组建民族团结政府,加尼作为得票领先者出任总统,阿卜杜拉则担任首席执行官;加尼政府就任两年之内修改宪法,设立总理一职,由阿卜杜拉本人或者指定人选出任。同年9月29日,加尼宣布就任总统,迄今阿富汗民族团结政府上台已经两载,总体而言既有成绩,也有不足。

在美国大举撤军后避免了局势崩盘 2014年,加尼(左)和阿卜杜拉(右)在美国的斡旋下签署了分权协议,并联合执政至今。

美国战略重点转向亚太后,不断削减对阿富汗投入。2014年底,美国及北约正式结束在阿富汗的作战任务,将防务责任移交阿富汗安全部队。国际舆论对阿富汗安全形势基本上持悲观态度。有观点认为,尽管近几年来发动的“春季攻势”力度有限,甚至在外国军队的压制下呈现“雷声大,雨点小”趋势 ,但这并不意味着作战能力急剧下滑、无法发动较大规模的武装袭击。与此相反,在战场上刻意保持低调,希望拖到大部分美军撤出之后再与阿富汗安全部队一决胜负,甚至重新夺回首都喀布尔。事实证明,2015年的确是近十年来阿富汗战场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不断发起各类武装袭击,在巩固南部、东部势力范围的同时,着手向北部地区拓展影响力,甚至试图夺取中心城市和战略交通线。2015年9月,一度攻占阿富汗北部核心城市昆都士长达两周之久,震惊了国际社会。2016年以来,还数次试图控制南部赫尔曼德省首府以及法拉省首府。美国智库综合分析认为,2015年,在阿富汗所有398个县中,有31个被控制,另外36个县面临的严重威胁和部分控制,剩下300多个县由政府控制或者情况不明。

尽管如此,加尼政府成功领导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特别是阿富汗国民军维持了安全局势的整体可控。迄今为止,尽管攻势汹汹,但其影响力仍然主要集中在农村和乡镇地区,尚未控制任何一个区域中心城市以及战略交通线。当然,阿富汗安全部队也付出了沉重代价。前驻阿富汗美军最高指挥官坎贝尔表示,自2015年承担主要防务责任以来,阿富汗国民军伤亡率飙升26%,十分之一的士兵受伤或者死亡。此外,国民军薪水和装备不到位还导致士气低落。

成功达成2001年以来首个和平协议

自2001年以来,美国及其盟友在阿富汗已经参战15年,逐渐认识到作为以普什图族为主体的政治军事组织,在阿富汗仍然拥有一定的社会基础,是当地社会的组成部分,无法通过武力剿灭。为此,美国及其盟友在阿富汗和平进程上的立场逐渐松动,从将视为恐怖组织、反对与其和谈转向支持阿富汗政府与对话。

阿富汗政府为了消除国内动荡根源,巩固自身统治,和谈态度历来积极。加尼担任总统以来,更是将和平进程视为施政要务,认为恢复和平是阿富汗实现发展和繁荣的根本前提,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和平进程。一方面,认定巴基斯坦是阿富汗和平进程的关键方之一,遂改善与巴基斯坦的关系,谋求结束“两国之间的实际战争状态”。比如,为了消除巴基斯坦的安全担忧,加尼不再向印度谋求坦克等武器支持,积极推动与巴基斯坦在边境事务方面的合作,采取强力措施打击藏身阿富汗境内的巴基斯坦极端组织,2014年12月向巴基斯坦移交“巴塔”指挥官拉提夫・马赫苏德,计划与巴基斯坦签署情报合作备忘录,等等。上述措施产生了明显效果,巴基斯坦对加尼政府的示好“报之以李”,采取有力措施敦促接受与阿富汗政府谈判,最终促成了2015年7月在巴基斯坦穆里举行的第一次直接谈判。有消息称,巴基斯坦方面甚至曾向传话,如果不参加和谈,将对其采取措施。另一方面,加尼积极要求中国和美国两大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介入。在加尼政府的努力下,最终促成了中、美、巴、阿“四方协调小组”机制。“四方协调小组”机制先后举办了五轮会议,就阿富汗政府与的和谈路线图进行磋商,并取得积极进展。路线图着眼于制订具体措施,为推动“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和平进程准备条件,并最终在阿富汗和整个地区实现持久和平、稳定和繁荣。会议还发表联合声明,呼吁所有派别尽早加入与阿富汗政府的和平对话,通过对话解决政治分歧。然而,正在阿富汗和平进程有望进入快车道之际,创始人奥马尔死讯传出以及继任者曼苏尔被美军无人机炸死,导致阿富汗政府与的和谈再度中断。

尽管和平进程接连受挫,但加尼政府仍继续推动与其他反叛组织的和平谈判。阿富汗境内存在三大反叛组织,除了实力最强的之外,还有排名第二的“哈卡尼网络”和排名第三的阿富汗伊斯兰党。其中,哈卡尼网络反复表示效忠,在和谈问题上公开表明将坚决追随。伊斯兰党则独立性较强,与只是松散的联盟关系,着眼于共同对付美国对阿富汗的军事干预。该组织的大头目希克马蒂亚尔是阿富汗著名的大军阀,在20世纪80年代抗苏“圣战”期间和90年代内战期间非常活跃,其为人圆滑,最终成为加尼政府签署2001年以来首个和平协议的突破口。今年9月22日,阿富汗专门负责和平事务的“高级和平委员会”与伊斯兰党在喀布尔达成和平协议草案。根据协议,伊斯兰党将停止一切反政府军事行动,不支持任何恐怖主义组织;阿富汗政府将推动把伊斯兰党成员移出联合国制裁黑名单,希克马蒂亚尔返回阿富汗后将参与国家重大决策,其他成员则加入政府以及安全部队。国际社会对此普遍表示欢迎,认为此举将产生示范效应,即使不能推动整体接受和平谈判,也有助于刺激部分中高层指挥官与政府接触,最终实现阿富汗长治久安。

团结政府内部分歧明显

阿富汗国内对于民族团结政府在分权协议期满后合法性的质疑,主要是缘于政府未能在两年内兑现协议中的主要承诺。有人认为,领导人分享权力是为了联合执政,但现政府在过去两年甚至连内部的分歧都无法解决。首先,总统与首席执行官权责不清晰。根据分权协议,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宪法所规定的领导权,是理所当然的国家最高领导人;首席执行官领导部长会议,管理政府的日常运营,实际上已经与“总理”无异。因此,尽管分权协议规定了“首席执行官向总统负责”,但仍会导致阿富汗由“总统一家独大”的一元政治结构向“总统和首席执行官并驾齐驱”的二元政治结构过渡。这成为此后加尼和阿卜杜拉两大阵营在内阁部长及省长任命方面久拖不决的根源所在。即使在团结政府组建之后,这一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例如,今年中旬以来,阿卜杜拉公开指责加尼未履行重大事项与其协商的承诺,而是大权独揽,自己甚至长达三个月未能与加尼谋面。

阿尔法协议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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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印度外长克里希纳的日子并不好过。3月6日,他在接受印度《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印度将依靠自身力量,推进‘阿鲁纳恰尔邦’(即我藏南地区)的项目建设,不会选择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机构寻求援助”。一语激起千层浪。克里希纳的表态引起印度国内各界强烈反响:各大媒体重点报道,纷纷“揭露内幕”,称“中国和印度驻世界银行的代表已就此进行讨论”;财政部旋即发表声明予以否认,表示“印度没有承诺不向世界银行等寻求‘阿鲁纳恰尔邦’的项目援助”;反对党印度人民党则抓住机会批评政府,指责克里希纳“言行羞耻”、“严重损害印度战略利益”。

面对国内各界的质疑与指责,克里希纳赶紧出面澄清,强调自己的表态是为了突出印度取得的经济成就,“印度完全有能力自主推进‘阿鲁纳恰尔邦’的项目建设”。目前,这场风波虽然已经渐渐平息,但却再次把所谓“阿鲁纳恰尔邦”推上了舆论前台。

“阿鲁纳恰尔邦”争议的前世今生

中印边境争端分东、中、西三段,面积约12.5万平方公里:西段约3.3万平方公里,主要是阿克赛钦地区,由中方控制;中段约2000平方公里,由印度控制;东段就是约9万平方公里的我国藏南地区(印度“阿鲁纳恰尔邦”),这是争议地区中面积最大、最敏感、也最棘手的部分。

历史上,中国和印度本无边界问题,双方存在一条大体沿喜马拉雅山南麓和布拉马普特拉河北岸平原交界线的传统习惯线,“阿鲁纳恰尔邦”属藏南地区,归地区政府管辖,自然也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直到19世纪末,英帝国主义对印度实行殖民统治,英属印度政府通过两次侵藏战争,迫使腐败无能的清政府与其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强行介入事务,中印边界纠纷始露孽根。

1913年秋,臭名昭著的西姆拉会议召开。英国谈判代表、狂热的殖民论者麦克马洪抛出“麦克马洪线”,将中印边界传统习惯线向北推进约100公里,把包括达旺在内的约9万平方公里地区划归英属印度,但中方代表并没有在条约上签字。根据国际法,只有正式签定的条约才有效,因此,未经中国政府批准和签字的“西姆拉条约”自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1947年,独立后的印度政府试图“继承英国殖民遗产”,并不断派兵蚕食藏南地区。最终,这场英殖民主义者一手策划的阴谋,演变成中印两国间的边境争端。1962年中印边境军事冲突,中国政府从维护两国关系的大局出发,在取得军事胜利后主动后撤回实际控制线一侧。

中国赢得了战争,藏南地区却沦入印度之手。1972年,印度将该地区改为“阿鲁纳恰尔中央直辖区”;1986年通过立法将其升格为“邦”,翌年正式宣布成立“阿鲁纳恰尔邦”。至此,印度政府开始堂而皇之地“治理”中国藏南地区,“阿鲁纳恰尔邦”也成为中印领土边境争端中最棘手的问题。

加紧控制,印度在行动!

印度占领“阿鲁纳恰尔邦”后,一直将之视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地区”和“中印边境缓冲区”,并担忧“中国重新军事夺回藏南地区”。印度政府通过建立行政机构、派驻重兵把守、严格控制外国人出入、向当地移居邻近各邦居民等手段,加强对“阿鲁纳恰尔邦”的控制。仅举移民一项为例,根据“阿鲁纳恰尔邦”最新人口统计数据(2001年),“阿鲁纳恰尔邦”人口在1991年~2001年增长27%至110万,与之相伴的是,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由原先主要是部落民变成部落民和外来移民6∶4的结构。

近年来,印度政府一面继续与中国进行边界谈判,一面多管齐下,大幅加强对“阿鲁纳恰尔邦”的实际控制力度,强化对“阿鲁纳恰尔邦”的领土主张。

首先,印度领导人多次访问争议区,“宣示”动作频频。2008年1月31日,印度总理辛格在访华后不久即访问“阿鲁纳恰尔邦”,成为1996年以来首个访问争议地区的印度总理。访问期间,辛格公然宣称,“太阳在‘阿鲁纳恰尔邦’最早亲吻印度,这里是我们太阳升起的地方”,“‘阿鲁纳恰尔邦’是印度民众居住区,是印度的领土,这一点毋庸置疑”,并宣布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揽子计划。2009年10月,辛格再次访问“阿鲁纳恰尔邦”,为国大党在地方议会选举中造势,通过这种“民主选举”隐射印度“已经在当地建立政权”。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在被认为对华强硬的印度人民党执政期间,总理瓦杰帕伊也没有访问过“阿鲁纳恰尔邦”。2009年连选连任总理后,辛格在议会发表演说称,“印度将坚守其一贯的领土政策,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国家安全,确保领土完整”。

在其“示范”下,其他印度领导人纷纷效仿。2009年4月初,总统帕蒂尔访问“阿鲁纳恰尔邦”,形容“阿鲁纳恰尔邦”为“冉冉升起的太阳”。她还特意访问了达旺地区和边境哨所,为当地驻军加油打气。国大党最资深领导人之一、现任财政部长慕克吉在担任外长期间,曾于2008年11月访问“阿鲁纳恰尔邦”,在达旺发表演讲称“尽管中国一再声称对‘阿鲁纳恰尔邦’拥有,但‘阿鲁纳恰尔邦’是印度领土的一部分,在我们心中拥有特殊的地位”。

其次,提高军事力量部署,增加谈判筹码。近年来,由于综合国力提升,印度大力推进军事现代化,积极寻求与美国、俄罗斯的军事合作,并凭借庞大的军费开支加强在“阿鲁纳恰尔邦”的军事部署。

一方面,加大军事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以来,印度政府批准在中印边境修建73条公路,其中21条公路位于“阿鲁纳恰尔邦”境内,半数左右归内政部管理,专门用于调动所谓“印藏边境警察”;升级改造边境地区空军基地和飞机紧急停机坪。另一方面,增强作战。2009年5月31日,印度空军将领表示,将在邻近“麦克马洪线”的提斯浦尔基地部署最精锐的苏30-mki型战机,“抗衡中国日益增强的军事力量”;6月8日,“阿鲁纳恰尔邦”领导人透露,印度将在该邦增加两个师、约5万~6万人的部队,“应对国家安全面临的潜在挑战”;2010年,印度计划成立全部由本地人组成的“阿鲁纳恰尔邦侦察旅”,将“印藏边境警察部队”由25个营增加到45个。

再次,推进经济发展项目,以软手段谋求合法性。前些年,印度担忧推进“阿鲁纳恰尔邦”的基础设施建设“反会帮助中国军队入侵印度”,将之视为“前沿重地”,对当地经济、社会、民生发展投入不足,包括将边境一侧10公里内划为“安全”,禁止外国企业参与当地建设。结果是“阿鲁纳恰尔邦”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中国地区和印度东北地区其他各邦,当地3863个村庄中只有1743个村庄通路,使当地百姓萌生不满。而且,印度政府并未完全将“阿鲁纳恰尔邦”与其他各邦等同相待,日前在“阿鲁纳恰尔邦”沸沸扬扬的议题,就是传言印度政府为了与那加兰邦(与“阿鲁纳恰尔邦”接壤)的民族分离势力达成协议,欲把“阿鲁纳恰尔邦”部分领土划至那加兰邦,组成“大那加兰邦”。

为了消除当地民众的不满,印度政府近年来大幅加大对当地经济建设的投入,试图通过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自己的“实际控制”谋求合法性。2008年1月,辛格访问“阿鲁纳恰尔邦”时抛出“阿鲁纳恰尔邦经济发展一揽子计划”,强调从四个方面推进当地经济发展,即:修筑通往周边地区的公路和铁路,促进该邦与外界的交通连接;加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电力、饮用水等,争取村村通路、户户通电,修建两车道的跨邦高速公路和通往“邦府”的四车道高速公路;建立更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推动旅游业、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开发丰富的水力资源。目前,大部分项目正在加紧落实之中。

最后,大打“达赖牌”,将问题与边境问题挂钩。从中印边境问题的演变来看,边境问题始终与问题相挂钩。但一直以来,流亡印度的达赖喇嘛忌讳谈及中印领土争端,公开场合没有就“阿鲁纳恰尔邦”和达旺地区的归属发表看法。但近年来,一方面是由于印度某些的蛊惑、怂恿和纵容,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取悦为自己提供栖息之地的印度,达赖竟然公然搅局中印边境争端。

2007年1月,达赖在接受印度一家媒体采访时表示,“英属印度政府和政府都承认了麦克马洪线,根据条约,‘阿鲁纳恰尔邦’是印度领土”。首次公开宣称“阿鲁纳恰尔邦”属于印度。2009年11月,在印度政府的纵容下,达赖访问达旺寺和“阿鲁纳恰尔邦”多处地方,期间叫嚣“我本人认为达旺是印度领土一部分的立场从未改变”。面对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印度政府表示“达赖是印度的客人,有权访问印度的任何地方”,达赖也称“中国政府将宗教访问政治化”。由此可见,印度政府和达赖集团配合默契、相互利用程度很深。

目前,印度日益频繁地将问题与边境问题挂钩,通过鼓动达赖喇嘛访问“阿鲁纳恰尔邦”、发表言论等方式,作为与我讨价还价的筹码,而达赖喇嘛,这个自称是“印度之子”的分裂分子,也更加彻底地沦为“中国之耻”。

和平谈判才是解决之道

中国一贯主张用和平谈判手段解决边境争端。1962年中印边境冲突后,中国主动后撤至实际控制线中国一侧,避免了军事冲突的升级。撇开中方历史上的多次“善举”不提,中国近年来在和平解决边境问题上也做出了很多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2003年,中印双方签署《中印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的宣言》,首次表示“各自任命特别代表,从两国关系大局的政治角度出发,探讨解决边界问题的框架”。迄今,中印边界问题特别代表谈判已经进行13轮。2005年,两国总理签署《关于解决中印边界问题指导原则的协定》。该协定是自1981年中印边界谈判以来的首个政治性文件,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印边界谈判中的共同原则和立场问题,是双方在最终解决边界争端问题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阿尔法协议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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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实际情况是怎么一回事呢?

苏南两党曾经亲密无间

众所周知,二战结束后,东欧出现了一批人民民主国家,但在这些国家里,惟一依靠自己的武装力量进行顽强战斗并赢得胜利的,只有一个南斯拉夫。还在二战期间,南共的实力就备受莫斯科瞩目。而尤为重要的,是南共已经在事实上得到了英美这两个大国的承认和援助,这在极端重视巴尔干半岛战略地位,又不想为此与英美两国发生冲突的斯大林看来,是相当难得的。

实际上,早在1943年,共产国际就明确认为:无论从军事上或从政治上来说,南共都“应当成为巴尔干国家的核心”。南共与苏共之间,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通讯联系,并接受苏共的指导与帮助。战争即将结束时,苏南两党领导人更是频繁接触,讨论战后政治、经济和苏南关系问题,双方配合相当默契。1944年10月,当同样必欲在巴尔干取得势力范围的英国首相丘吉尔跑到莫斯科来,与斯大林商讨战后双方的势力范围时,斯大林也没有忘记要为南共争取更好的出路。双方当时商定,战后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匈牙利苏联占80%,希腊英美占90%,南斯拉夫各占50%。

出于历史上的原因,英国战时十分关注战后波兰、希腊和南斯拉夫的归属问题。而这三个国家也都在大英帝国的土地上设有流亡政府。按照丘吉尔的想法,这三个国家战后都应当建立亲西方的政权。但斯大林显然不愿意看到波兰和南斯拉夫战后成为英美两国的势力范围,他惟一能够让步的,其实只有希腊。

1945年1月,南共政治局委员赫布朗访问莫斯科,斯大林明确表示战后将向南斯拉夫提供经济和军事的援助,同意派遣军事顾问并提供技术装备,帮助南共改编和建立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在谈话过程可以看出,双方惟一真正可能存在分歧的地方,是如何看待苏联军人太多违法乱纪的问题。而最能看出斯大林看重和迁就南共的,则是他对南共提出的大量领土要求不置可否的态度。下面这些谈话足以看出斯大林当时模棱两可的态度:

赫布朗提出:匈牙利与南斯拉夫接壤的州及其首府佩奇市蕴藏的煤,对南斯拉夫的经济至关重要。该州居民基本上是匈牙利人,但是也有一定数量的斯拉夫人。该州连同佩奇的几个矿场必须并入南斯拉夫。另外,南斯拉夫对匈牙利的领土要求还包括,将所谓的包姚三角地并入南斯拉夫。该州是历史上巴兰尼亚省的一部分,有许多斯拉夫人。

斯大林插话:匈牙利人同意吗?

赫布朗回答说,匈牙利人当然不会同意,但是,拥有这些州对南斯拉夫至关重要,也许,可以用武力占领这些州。

斯大林说,南斯拉夫人去占领晚了一些,又说他也不怜悯匈牙利,但是美国人和英国人会强烈反对这样做。

在后面的谈话当中,赫布朗进一步提出了南斯拉夫对罗马尼亚、意大利、奥地利以及希腊的一系列领土要求,对此,斯大林也都表示理解,只是提出需要拿出足以说服人的证据来,最好是让当地人自己主动提出归属南斯拉夫的要求来。他惟一有点担心的是,南共提出这样多的领土要求,可能会树敌太多。但即便如此,三个月后,苏联还是第一个与南斯拉夫签署了《苏南友好互助和战后合作条约》,这是当时苏联与东欧国家签订的第一个友好条约。它清楚地显示了苏联对南斯拉夫的重视。

战后,为取得英美的信任,巩固苏联在战争中获得的政治权益,斯大林除了主张在英美势力范围以内的共产党要放弃武装斗争,进入议会,参加联合政府以外,在苏联势力范围以内,也小心翼翼地要求东欧各国共产党不要按照苏联模式建立自己的政权,并且“绝对禁止实行苏维埃化”的政策。惟独对南共在国内采取的激进政策,莫斯科却没有坚持反对的态度。不仅如此,双方的合作日益密切,南共也在许多问题上坚定地站在苏共一边。比如,当1947年美国提出复兴欧洲经济的马歇尔计划,东欧一些国家为解决国内经济困难,扩大贸易,对这一计划颇感兴趣,而南共却首先站出来表态支持苏联采取抵制态度。同样,当斯大林提出建立共产党情报局的建议后,首先想到的也是请南共来发起。在联共(布)中央对外政策部为情报局的成立而撰写的有关各国共产党状况的报告中,南共也是受表扬最多,评价最高的。报告特别称赞南斯拉夫的亲苏政策,称其为“巴尔干和平和民主的堡垒”,在国际舞台上“始终不渝地支持苏联代表提出的所有建议,并且坚持苏联代表的观点”,认为南共领导人的所有言论,都“充满了对苏联深深的感激之情”。这也就足以说明,莫斯科为什么坚持要将情报局的总部设在贝尔格莱德。 雄心勃勃的铁托让斯大林头疼

苏南之间为什么会发生冲突呢?

要说明这一点,不能不提到苏联对南阿关系的态度。

苏联在战争期间几乎从没有过问阿尔巴尼亚的问题,有关阿共的事务从来都是交给南共处理的。包括苏联提供的武器也是经由南共转交的。但是,当1946年4月22日,铁托明确告诉苏联大使“阿尔巴尼亚早晚应当加入南斯拉夫联邦”以后,南阿关系开始引起了莫斯科的严重关注。这时,南阿两国正准备签订有关双边关系的一系列协定,斯大林迅速把铁托召到莫斯科去,亲自询问两国协定的具体内容,特别强调不要签订任何秘密军事协定之类可能触动英美敏感神经的文件。

根据斯大林的建议,南阿取消了原定的秘密军事协定。但是,随后签署的南阿之间的条约和协定,还是在巴尔干地区和英美国家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意大利、希腊、土耳其各大报纸纷纷指责。尤其是与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两国有着共同边界和复杂的民族关系的希腊,反应尤为强烈。这是因为,希阿之间明明存在着领土争端,南阿条约却明文规定,一旦希腊对阿使用武力,南斯拉夫将有义务向希腊宣战。

希腊问题之所以容易触动各方面的神经,是因为1944年10月斯大林与丘吉尔搞的那个秘密协定已经明确地将希腊划在了英美一边。正因为如此,不管希腊共产党后来是遭到了英军的镇压,还是举行了武装起义,苏联都拒绝予以援助。这时的情况也是一样,斯大林生怕雄心勃勃的南斯拉夫会去点燃这个火药桶。因为他很清楚,如果南斯拉夫在希腊问题上弄出麻烦来,英美就会指责苏联违反承诺。那样的话,苏联在战争中所获得的,曾经得到美英承认的各种权益,也都就会遇到同样的挑战和麻烦。

谁知南阿问题尚未告一段落,又出现了让斯大林头痛的南保联邦的问题。

关于建立南斯拉夫和保加利亚联邦的主张,原本是斯大林在1944年秋天与铁托初次见面时提出来的。当时斯大林顾虑到保共在国内的影响弱小,一旦形势剧变,保加利亚人可能会倾向于倒向土耳其和英美,因此希望南共能够担负起约束保加利亚的任务。但这个问题进行得并不顺利。因为保共要求南保两国以平等地位进入这一联邦,斯大林也并不希望南斯拉夫把保加利亚吃掉,而南共却坚持认为保加利亚应当以南斯拉夫现有的六个联邦共和国之外的第七个共和国加入联邦。

但是,进入到1947年,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南斯拉夫的经济恢复过程十分顺利,在巴尔干地区成为最强大的国家之一,铁托对南保合并自然态度积极,多方做保共领导人季米特洛夫的工作。很快,季米特洛夫也对实现“南部斯拉夫人的联盟”,即建立一个共同的“南部斯拉夫国家”表现出高度兴趣。1947年11月28日,南保两国领导人签署了为期20年的合作和共同防御条约。铁托公开宣称两国正在创立一个关系更密切、范围更广泛的联盟。季米特洛夫甚至更加乐观地表示,东欧国家都有成立联邦的可能。南斯拉夫不仅要与保加利亚合并,并且有成为东欧国家联邦领袖国的可能,斯大林对此当然不会满意。

为防止南共把自己已经安排好的国际问题和苏东欧关系搞得不可收拾,斯大林还在南保条约签订之前,就已经在做阿共领导人霍查等人的工作,主张阿尔巴尼亚应当独立自主地发展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并且开始甩开南斯拉夫,与阿建立了直接的联系,又是派驻公使,又是派遣苏联专家,结果不可避免地助长了阿共党内亲苏势力的增长,那些反对阿尔巴尼亚并入南斯拉夫的力量,迅速开始生长起来。于是,南阿两党关系反倒开始出现了不和谐音。铁托为此不止一次地要求霍查作出解释。

由于历史的原因,南共在阿尔巴尼亚党内和国内的影响相当大。考虑到这种情况,霍查的态度发生摇摆,亲苏派首领、阿共政治局委员、经济部长斯皮洛于1947年底迫于压力而自杀。紧接着,1948年1月19日,铁托以有情报显示希腊在英美支持下准备入侵阿尔巴尼亚为由,要求霍查在阿南部提供一个基地,以便派南斯拉夫一个师入驻,保卫阿尔巴尼亚。这个消息传到莫斯科,斯大林大为不满。苏联驻南大使被责令紧急会见铁托,强调南军入阿势必引起英美强烈反应,甚至引发干涉。面对来自莫斯科的干预,铁托只能表示屈服,强调既然苏联反对,南政府将不会向阿派出军队。但他坚持南军进驻阿尔巴尼亚只会遏制希腊的武装挑衅,使阿尔巴尼亚的边境更加安全,而不会引起英美干涉。转贴于

铁托是共产党人的马丁·路德?

1948年2月,南共和保共代表被召到莫斯科,斯大林想要彻底解决因南共而引起的一系列麻烦。

2月10日,斯大林接见了两党的代表。斯大林几乎是一上来就批评了南斯拉夫向阿尔巴尼亚派遣军队的问题。他声称:“如果铁托向那里派去一个师或仅仅一个团”,美国和英国“就会大喊大叫说,阿尔巴尼亚被占领了”,“就会充当阿尔巴尼亚独立的保护者的角色”。斯大林明确讲:问题的关键在希腊,因为希腊问题是可能导致一场全面战争的“国际大问题”。帮助希腊游击队不是一种明智的政策,因为任何这种帮助都会为英美在希腊建立军事基地提供口实。不过,看来斯大林也并没有刺激南共的想法,他在会谈中对季米特洛夫又是讽刺,又是挖苦,对南共领导人却明显客气得多。他甚至出于安抚铁托的目的,提出了一个折衷的方案。说成立东欧国家联邦是不现实的,但成立三个联邦是有可能的,即南保联邦、罗匈联邦和波捷联邦。如果南斯拉夫与保加利亚能够实现联合,阿尔巴尼亚也可以加进去。只要先从政治联合入手,其他国家也不好说什么。

但是,基于遏制阿共党内反南亲苏势力的需要,铁托坚持苏联应当同意南斯拉夫在阿有根据军事情势随时部署军队的权利。而在这个问题上,南共代表团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显然,斯大林也并非事事顺着铁托。为了让铁托知道厉害,他开始拿出自己的杀手锏,在经济上给南共以颜色,对曾经满口答应的援助军事工业设备拖着不办,对南斯拉夫借款的要求,表示拒绝,甚至明确表态不能签订1948年5月至年底的两国贸易协定。

2月19日,南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代表团有关莫斯科之行的汇报,与会者对于斯大林同意南保两国成立联邦,却不同意南斯拉夫派军队进驻阿尔巴尼亚一事深感困惑,进而得出结论,认定苏联的主张可能是一个特洛伊木马式的阴谋,即通过把经济落后,党内派别林立的保加利亚与南斯拉夫捆在一起,使南斯拉夫无法保持独立的地位,从而对苏联只好逆来顺受。据此,会议决定拒绝斯大林的建议,同时继续维持在阿的优势地位。

3月1日,南共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南苏分歧。铁托明确表态,苏联推迟签订贸易协定和拒绝借款,是对南斯拉夫施加经济压力,力图迫使南共就范。这场争论关系到南斯拉夫的独立问题,绝对不能示弱。

刚一得知南共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内容,苏南两国之间就开始相互指责。18日,莫斯科通知铁托,苏联决定撤回全部在南的苏联专家和工作人员。与此同时,几个月前刚刚起草过各国共产党状况报告,高度称赞南共领导人“充满了对苏联深深的感激之情”的联共(布)中央对外政策部,又起草了一个尖锐批评南斯拉夫领导人轻视苏联,在对内对外政策上犯了一系列具有反马克思主义性质错误的新报告。接着,27日,斯大林和莫洛托夫致信铁托,提出了严厉的谴责。

没有材料证明斯大林是不是对尽可能保持苏南关系还存有希望,总之,各国党的领导人在此之后纷纷写信给铁托做说服工作,希望铁托能够回心转意承认错误。5月18日,莫斯科致信铁托,通知他6月8~10日召开共产党情报局会议,讨论南共党内的现状。遭到铁托拒绝后,22日,斯大林和莫洛托夫又联名致信南共中央,说明会议将在6月下旬举行,强调如果南共拒绝出席,将意味着脱离人民民主国家的阵营。

阿尔法协议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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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62年7月5日独立以来,阿尔及利亚一直尝试着将其法律体系从原法国殖民地时期建立的法律体系转变到适合本国发展的独立的法律体系上来,但不可否认,今天的阿尔及利亚法律体系仍然借鉴了大量的法国法律,这不仅仅表现为对于法律技术的采用,更是一种全方面的复杂的联系。作为阿尔及利亚法律的历史渊源,法国法律是理解阿尔及利亚法律及其解释的重要依据。在历史上,阿尔及利亚法律是简单而不完善的延续了法国法律,当时法国法律在阿尔及利亚被直接适用而很少有例外。在其国家独立以后,阿尔及利亚的立法者对其由法国殖民者建立的法律体系进行了调整,用了近十年的时间再造了阿尔及利亚自己的法律体系,其中的主要基础是1962年12月31日的标号为62-157号法律豍。但这种改造并没有切断法国法律和阿尔及利亚法律之间那种紧密的联系,而是使用自己的语言,阿拉伯语,在符合国情的基础上对原有法律加以重新诠释。同时,这种重新诠释也受到了世界上各种思潮的影响,比如社会主义,自由主义及伊斯兰法律豎的影响。

在劳动法律方面,尽管阿尔及利亚没有形成如同法国一样的含括劳动法典在内的完整的劳动法律体系,但其立法的宗旨仍然体现了充分保护劳动者权利的原则,也特别设立了劳动法庭以便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由于受到法国法律的影响,阿尔及利亚也是成文法国家,属于大陆法系。从1988年起,阿尔及利亚由于严重的社会暴乱而促进了政治与经济改革,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这一转变同时也引起了劳动关系的变化。基于此,政府颁布了一些新的劳动法律,以反映就业市场的实际状况并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有:1990年4月21日颁布的90-11号阿尔及利亚劳动关系法(以下简称《劳动关系法》)豏以及1988年1月26日颁布的88-07号《关于劳动卫生,安全和医疗的法律》。其中,1988年的《关于劳动卫生,安全和医疗的法律》主要是针对劳动者的劳动地点、安全设备与措施以及劳动者的身体与精神健康而对雇主提出的某些强制性的要求。而新的劳动关系法较前有了重大调整,各种劳动关系被重新定义,同时赋予了各级工会组织更大的权利,更多地让雇员参与公司和企业的管理及生产协作。这部新法律的颁布可以看作是阿尔及利亚政府希望降低本国较高的失业率豐和保护劳动者利益之间的一种平衡。

在此,通过对阿尔及利亚劳动关系法的主要内容的分析,并进一步归纳其特点,以期对其劳动法律有初步的了解。

一、《劳动关系法》的主要内容

1990年的《劳动关系法》是阿尔及利亚目前劳动领域最重要的法律。这部法律较为全面的覆盖了劳动关系的各个层面。

(一)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关系法》和《关于劳动卫生,安全和医疗的法律》都规定劳动者享有受工会保护、参与企业管理和集体谈判、休息、卫生、安全和劳动医疗、职业培训和工作提升、参与劳动纠纷的预防和解决等各项权利,同时规定劳动者应认真完成其工作岗位所赋予的任务、协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执行企业领导的指示、遵守企业各项卫生和安全制度、接受医疗检查、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和进修、不泄漏企业内部资料等义务。

对于雇员数量达到或超过20个人的公司,法律要求其必须制定内部管理规章,而工人代表应参与内部规章的制定。内部规章确定公司内部雇佣的各个方面,如劳动关系的建立、执行及终止等各个环节,劳动收益、条件、安全和纪律,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社会保险额度,公司内部工会以及罢工等各个方面。内部管理章程须提交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审批,若无异议,八天之内会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批准。阿国法律允许在公司内部成立工会组织,以保障工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一整套程序和措施,以预防和处理雇主与雇员间的劳资纠纷。罢工只有在友好协商失败的情况下,且向雇主及劳动监察部门提前八天提出申请后才可进行。2011年3月由于茉莉花革命的影响,阿国总统下令取消了原政府在社会动乱时期实行的“国家紧急状态法”,该法禁止任何政治团体、

转贴于

工会组织和个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上街游行,违者将给予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处罚。自此,工会罢工游行无需审批,而只是简单的通报,这样工会游行的权利得以正常的行使。

拥有20名雇员以上的公司必须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雇主组织对雇员的培训以便其掌握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按法律规定,所有雇员必须参加雇主组织的培训或进修,以适应、加深或提高专业及技术知识。在经雇主同意的情况下,雇员可脱岗也可利用工作或休假时间参加职业或技能培训。雇主对15-25岁青年进行学徒培训,在学徒学习期间免交学员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二)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劳动合同

在招聘方式上,雇主可以自由招聘,或通过国家就业管理局招聘,但基本不存在私营的就业招聘机构。在招聘人员时,禁止对应聘人员有基于年龄、性别、社会地位、家庭关系、政治信仰等方面的歧视。

劳动关系可以依书面合同或口头的方式来确立,但如果没有书面的合同或没有明确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关系将被认为是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或无固定期限的,并且可以是全工合同或半工合同(工作时间不少于法定时间的一半)。

法律上对于劳动者的年纪及对特殊人群保护有专门的规定。劳动者的年纪不得低于16岁。而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年纪不得小于19岁。女性劳动者不得从事夜班工作豑。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对于高水平职位,试用期可以延长到12个月。试用期内,劳资双方可随时解除工作关系,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提前通知并不需进行赔偿。试用期间,劳动者享有与其工作岗位相符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结束后,雇主应对其薪金予以结算。

(三)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工资基本上分为3部分,即基本工资,补助和奖金。工资按月支付。最低工资根据相关法令在不同的领域适用。最低工资通常每年由政府根据国家经济情况和价格指数,与工会协商后确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的税前工资,从2010年1月1日起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5000第纳尔。发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单。工资单上应包括雇主名称、地址、雇主社保注册号和社保机构名称、劳动者姓名、性别、家庭情况、工资数额、支付日期、雇主缴纳的社保经费的数额和雇主的签章。

缴纳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雇主必须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包括疾病、工伤、退休、失业四方面。当工伤事故发生时,雇主应在知情后48小时内通知国家社会保险局(cnas)。国家社会保险局是执行社会保险政策的专门机构,在执行社会保险事务方面享有特殊的权利。不管是阿尔及利亚人或者是在阿外籍人员,均须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的费用按照最新法律规定为工资总额的35%,其中个人负担9%,公司负担26%。

(四)劳动时间、休假与退休

法定工作时间为每星期40小时,但最多不可超过48小时,除非是由于弥补事故损失或工作的中断会导致重大损失。对于40小时以外的额外工作时间要给予相对于正常工资至少150%的加班工资。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一般在星期五。如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调整。转贴于

法定休息日包括:一月一日(一天),五月一日(一天),七月五日(一天),十一月一日(一天),开斋节(二天),宰牲节(二天),伊斯兰历新年(一天),阿舒拉节(一天),牟噜德节(一天)。非穆斯林劳动者有权享有其他的节日。没有在法定假日休息的劳动者可以补休并获得加班工资。

劳动者可以享有每年30天的带薪休假,或每个月2天半的带薪休假。阿国南部地区的劳动者可以享有10天额外的带薪休假。此年假每年不超过30天。休年假期间,劳资双方不得中止或解除工作关系,若有工作需要,雇员可随时被召回。

不减发工资的事假包括:工会的事务,雇主同意的职业培训,参加行为或职业考试,劳动者的婚礼,第二代或第三代直系子孙的出生,直系子孙的婚礼,近亲属的葬礼,直系子孙的割礼,去圣城朝圣。对于事假,劳动者有权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但应告知雇主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此外,产妇可享受14周的带薪产假。

按照法律规定,在至少工作15年后,男性达到60岁,女性达到55岁时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金待遇。或者有32年工龄者亦可享受退休待遇。

(五)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劳动合同的失效与废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到期、辞职、解雇、丧失工作能力、雇主经营活动终止、退休与死亡。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但应以书面的形式并提前通知雇主,提前通知的时间由劳动合同约定或由集体协议约定。辞职的劳动者无权申请任何离职补贴,但可要求雇主开出相应的工作证明。在试用期的解雇,无需提前通知和明确解雇理由,只需给出解雇通知,让劳动者签收。解雇应符合公司内部规定所明确的程序,并写在解雇证明中。对于解雇没有犯严重过失的劳动者,应给予其一个由集体协议所明确的期限以方便劳动者找工作。在这个期限里,劳动者享有每天2小时的工作时间,并有权根据工作时间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果雇主没有给予这个期限,就应给予劳动者相应期限的报酬作为解雇补贴。对于在试用期以后的解雇,雇主必须给出客观且充分的解雇理由,否则将被认为是滥用解雇权。

对于有严重过失的劳动者,可以实施惩罚性解雇。这种解雇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解雇补贴。劳动者的严重过失包括:刑法规定的受贿、滥用权利、伪造;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作义务或不服从上级的正常领导;违反现行法律参加集体协定的停工;泄漏职业秘密;故意损坏劳动工具和与劳动地点有直接联系的财产物品;拒绝执行符合现行法律的征调命令;在工作场合吸毒饮酒;在工作场合有暴力行为;在罢工期间拒不执行最基本服务。

雇主可以以经济原因为由,精简人员解雇劳动者,但应向劳动监察员申报,并说明具体原因。在解雇同时,雇主应给予劳动者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解雇补贴。按照法律规定,雇主有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做出裁员。在裁员前,雇主应尽量采取缩减工作时间、转移工作部门、安排提前退休等保留员工就业机会的措施。遭到裁退的雇员应享受一定补贴。在公司合并、被吞并或被收购的情况下,雇主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变。雇主对经验和技能不符合工作要求的雇员有权予以辞退。对在工作期间拒绝履行工作义务、违反规定擅自罢工、在公共场合酗酒或吸毒、实施暴力行为、发生刑事犯罪、泄漏公司机密的雇员,雇主可对其进行辞退处理。辞退前应该书面通知本人并听取其他雇员意见。

(六)劳动争议

出现劳动争议后,可先进入内部协调程序,即雇员可直接向上级反映纠纷事件并寻求解决办法,具体的内部协调程序由公司内部章程约定。若雇员未得到直接上级的答复,可向公司人事主管或者公司最高管理者直接反映劳资纠纷,后者应在15天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在内部协调程序失败的情况下,雇员或雇主应将该争议交由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处理解决,并由劳动监察员进行调解,这个调解程序是必须的,是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前置程序。

如果在调解程序中双方达成和解,应在30天内执行和解协议,否则可能面临最少每天最低工资25%的罚款。如果调解不成,可向地方法院提请诉讼,通常是地方初级法院中的劳动争议庭实施管辖,一般也是单一法官独审制。一审法院判决是可执行判决,就是说,无论是否提请上诉,都要执行一审判决。对于这种判决必须执行,否则会被法院司法执达员强制执行。对于涉及外国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二审法院不是省级法院,而是阿尔及利亚最高法院。

如果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雇主方有权拒绝执行,但要支付最多6到10个月的工资的赔偿。若双方迫不得已终止劳动关系,则雇员应得到一份注明招聘日期、工作关系终止日期以及从事岗位和相应期限的工作证明。

二、阿尔及利亚劳动法律的特点

在通过对阿尔及利亚劳动法律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后,我们认为其具有如下的特点:

(一)保障职业稳定,从而保证社会稳定

阿尔及利亚法律认为一般的劳动合同形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是口头的且没有约定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也被认为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其劳动法律对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有着严格的规定,雇主应在合同上写明期限和期限的原因,如为了不可延期的工程,临时替代工作人员,非连续的周期性工作,季节性用工转贴于

或有限期的临时性工作等等。根据不同的原因,期限也不同,最长只能签18个月,原则上只能续签一次,如果再续签则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强调劳动者参加企业管理的重要性

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制定企业内部的章程以规范劳动关系的建立、执行及终止等各个环节,劳动收益、条件、安全和纪律,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社会保险额度,以及公司内部工会,罢工等各个方面。法律同时也规定,企业的雇员人数等于或超过20人的,应在企业内部建立职工委员会参与企业管理。这种管理主要涉及到公司年度计划、劳动监察、调整就业计划、职业培训、劳动合同模式和公司内部章程的制定。此外,委员会也有权利了解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一般性经营帐目等信息。1990年的《劳动关系法》也用相当的篇幅来规定了委员会的组成、形式和权利义务等。

(三)强调集体协议的重要性

如同法国的劳动法律一样,集体协议在阿尔及利亚也有着近似于法律的效力。集体协议往往是在某一行业中企业或雇主组织与劳动者工会之间签订的规定劳动条件、薪酬条件、职位模式等内容的协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集体协议的内容可以被劳动监察员和法官直接使用,成为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但是,在阿尔及利亚还远没有像法国那样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覆盖了各个行业的集体协议,当地的集体协议还只是零散的、局部的,其覆盖面还十分有限。

(四)强调劳动监察部门的作用

在阿尔及利亚,每个有初级法院的地方都有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其基本职责是监督企业的招聘行为,防止违法雇佣和解雇的行为发生。企业的内部章程应于劳动监察部门登记注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协调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而且调解笔录也是法官断案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劳动监察员的权力还是不小的。比如,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固定期限的原因,劳动监察员可以裁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设立该机构的目的也是在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维持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阿尔法协议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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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皇是日本国君主的称号,日本国家的象征。天皇制是世界历史上最长的君主制度(书籍记载于前660年)。由于被认为不同于普通的日本人(在神道教中,天皇是天照大神后裔,故具有神性),天皇与其家族没有姓(历史学上称其为天皇氏),日本宪法也未赋予其公民权。虽然裕仁以后的日本天皇已宣布完全放弃历史上其被赋予的“神性”,但多数日本人仍认为天皇代表着“国家”。

2.瑞典国王

宪法规定瑞典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作为国家象征仅履行代表性或礼仪性职责,不能干预议会和政府工作。议会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构,由普选产生。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对议会负责。国王的最年长子女是法定王位继承人。

3.柬埔寨国王

宪法规定,柬埔寨的国体是君主立宪制,实行自由民主制和自由市场经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国王是终身制国家元首、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国家统一和永存的象征,有权宣布大赦,在首相建议并征得国会主席同意后有权解散国会。国王因故不能理政或不在国内期间由参议院主席国家元首职务。王位不能世袭,国王去世后由首相、佛教两派僧王、参议院和国会正副主席共9人组成的王位委员会在七日内从安东、诺罗敦和西索瓦三支王族后裔中遴选产生新国王。

4.丹麦女王

丹麦政体为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民主制,议会位于首都哥本哈根。丹麦为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拥有相当大的权利,并负责属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的部分事务。现行宪法于1915年制定,1920年、1953年两度修改。宪法规定,丹实行君主立宪制。经议会5/6多数通过,政府可将一定范围内的主权交给某种“ 国际机构”。

5.挪威国王

现行宪法于1814年5月17日通过,后经多次修订。宪法规定挪实行君主立宪制。宪法规定,挪威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为国家元首兼武装部队统帅,并提名首相人选,但无权解散议会。议会分上下两院,除制定法律先由下院后由上院讨论外,其他问题均由两院合并讨论。执政党是工党。坚持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主张。

6.比利时国王

1994年2月17日,比利时国王阿尔贝二世正式签署了新宪法文本。宪法规定,比利时实行世袭君主立宪的联邦制。国王为国家元首,三军最高统帅。国王和议会共同行使立法权,和政府共同行使行政权,实权在政府,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实行两院制,众议院行使立法权,参议院仅有立法建议和咨询权,只在修宪和国家体制改革方面才与众议院享受同等权力。同时扩大地区政府的内政和外交权力。议员经普选产生,任期4年。

1994年2月17日,比利时众参两院通过比体制改革后的新宪法。这是1831年以来比利时第一次对宪法进行重大修改。新宪法从原来的140条增至198条,保留了原宪法有关基本自由、权力分享和国家民主的2/3条款。宪法规定比实行世袭君主立宪的联邦制。国王为国家元首、三军最高统帅。新宪法首次承认女性王室成员的王位继承权。

7.英国女王

政体为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

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全称为“托上帝洪恩,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以及其他领土和属地的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的保护者伊丽莎白二世”。1926年4月21日生,为已故英王乔治六世的长女。6岁时开始接受治国教育,研读法律、历史和语言,能讲流利的西班牙语,也会法语和德语。二战期间,担任一些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战后担任更多的社会职务,经常巡视英国各地。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丈夫为菲利普亲王,受封为爱丁堡公爵。生有三子一女,长子储查尔斯王子为威尔士亲王。女王曾于1986年10月访华。1999年10月和2005年11月分别邀请江泽民和胡锦涛对英进行国事访问。

8.沙特国王

沙特是政教合一的二元君主制国家,禁止政党活动。无宪法,《古兰经》和《圣训》是国家执法的依据。国王亦称“真主的仆人”。国王行使最高行政权和司法权,有权任命、解散或改组内阁,有权立、废王储,解散协商会议,有权批准和否决内阁会议决议及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协议。1992年3月1日,法赫德国王颁布治国基本法,规定沙特阿拉伯王国由其缔造者阿卜杜勒-阿齐兹·拉赫曼·费萨尔·沙特国王的子孙中的优秀者出任国王。2006年上半年,沙政局总体平稳,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安全形势续有好转。

9.阿曼苏丹

阿曼是二元制君主制国家。无宪法和议会,禁止一切政党活动。由苏丹颁布法律、法令和批准缔结国际条约、协定。阿曼国家管理机构以卡布斯为首,由内阁秘书处、各专门委员会、首都省政府和国家协商委员会构成。1996年11月,卡布斯苏丹颁布诏书,公布了《国家基本法》(相当于宪法)。该法对国家体制、政治指导原则、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内阁及其成员的职责、公民权利与义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1996年12月,卡布斯苏丹宣布成立由其本人为首的9人国防委员会。由国防委员会根据苏丹致王室委员会的信件指定人选,确定苏丹,并就此采取必要措施。1991年11月成立协商会议,是在原国家咨询委员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审议监督机构,无立法权,但可向苏丹及政府提出建议。协商会议下设法律、经济、卫生和社会事务、教育和文化、服务和地方社会发展5个常设小组委员会。每三年换届一次,委员可以连任。1997年12月,卡布斯任命了由41名成员组成的国家委员会。国家委员会与协商会议一起组成阿曼委员会。内阁是苏丹授权的国家最高执行机构,成员由苏丹任命

阿尔法协议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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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什拉夫・加尼:从经济学家到阿富汗总统 就阿富汗发生汽车炸弹袭击事件向加尼总统致慰问电 帕加尼 “风之子”帕加尼 帕加尼huayra bc 从海湾、科索沃到阿富汗…… 帕加尼时光雕刻的汽车艺术 “齐加尼克效应”与高效教学 加尼诺的动物园 谢哈布・加尼姆诗选 周小川:从经济学家到央行行长 从工程师到民间经济学家 阿富汗暴乱直指总统 阿玛努拉改革对阿富汗妇女的影响 佐瑞阿·米勒:巴黎街头走近阿富汗难民 论美国对阿战略对阿富汗问题的影响 浅析阿富汗国内政治现状对阿过渡进程的挑战 阿富汗:阿西莎和她的“集装箱”学校 拉夫・纳德 从搭乘汽车到竞选总统 真实经济世界的研究者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述评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艺术 >; 阿什拉夫·加尼:从经济学家到阿富汗总统 阿什拉夫·加尼:从经济学家到阿富汗总统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未知 如您是作者,请告知我们')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阿富汗总统 阿什拉夫・加尼

2014年9月29日,在大选中获胜的阿富汗前财长阿什拉夫・加尼宣誓就职为阿富汗新任总统。新总统的就职,意味着阿富汗重建后的首次权力移交取得重要成果。

艰难的总统之路

来自“常青藤”的“血统”和“专业气质”,似乎无法让阿什拉夫・加尼习惯他的祖国――阿富汗那种混乱又粗糙的政治氛围,特别是在美国大学里做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学术研究之后。

在上一届政府为期五年的运作之后,加尼终于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实力雄厚的总统候选人。他选择的竞选搭档是一个风头正劲的民间军事武装领导人,这就意味着他掌握了最为关键的投票集团。而他本人,则用传统服装换下穿了大半辈子的西装,重新拾起他那个来自部落的古老姓氏。

阿什拉夫・加尼曾经的工作几乎覆盖了后阿富汗新政府成立的方方面面。2003年,他还被新兴市场评为亚洲最杰出财长。在经济领域的经验和学者的背景,令他在8位候选人中以少有的实干派形象出现。而同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有着良好的交流背景,则令他被许多西方媒体所看好。

加尼曾在贝鲁特美国大学进修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之后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并在那儿完成了哲学的硕士与博士学位,他还参与了哈佛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以及斯坦福大学商学院为世界银行设立的领导培训计划。

他先后执教于喀布尔大学、丹麦奥胡斯大学、伯克利加州大学以及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他的学术研究方向在国家建设与社会变革方面。

1991年,加尼加入了世界银行工作并致力于从事东亚和南亚的一些项目,一直到1990年代中期。

2001年12月,加尼在离开24年之后重新回到了阿富汗,他辞去了联合国以及世界银行的工作,并在2002年2月1日加入了阿富汗政府部门,担任总统哈米德・卡尔扎伊的首席顾问。他一直致力于公众福利事业,并且是首批公布自己财产的政府官员之一。他以首席顾问的身份着手于大国民议会的准备工作,通过选举确定了哈米德・卡尔扎伊的总统身份,并且通过了阿富汗宪法。

2003年,阿什拉夫・加尼被新兴市场报章评为亚洲最好的财政部长。在此间,加尼进行了一系列广泛而深刻的改革。他用极短的时间完成阿富汗新货币的发行,他还实现了国库的计算机化管理,并且实行了单一国库账户。他采用无赤字财政政策,将预算作为中央政策手段,实行集中收付,改革了关税制度,并且对海关进行了彻底整顿。他建立了一套定期向内阁、阿富汗人民以及国际利益相关者报告的制度,以之作为一种透明清晰化的工具。

加尼在经济领域的智慧,让许多人对他治理这个国家抱有极大期待,然而摆在他面前的是比统计数据更复杂的国家现实。

阿富汗政府成立后,加尼拒绝加入内阁,转而担任喀布尔大学校长。2006年9月,加尼参与竞选联合国秘书长,后宣布退出。2009年,他参加阿富汗大选,但以不到3%的得票率落败。

2014年4月5日,阿富汗举行了总统选举首轮投票。由于无人得票率过半,得票领先的两名候选人加尼和阿卜杜拉・阿卜杜拉于6月14日进行第二轮角逐。

此后,两位候选人围绕计票结果分歧不断,阿卜杜拉指责选举舞弊,中断与选举机构的合作并威胁另立政府,一度将这个国家推向分裂边缘。

在美国斡旋下,两位候选人达成和解。9月21日,加尼与另一位候选人阿卜杜拉・阿卜杜拉签署组建团结政府协议,从而为新总统最终产生铺平道路。根据协议,阿富汗新政府将新设“政府长官”一职,由阿卜杜拉团队任命。

21日晚些时候,阿富汗独立选举委员会公布总统选举结果,前财长阿什拉夫・加尼在选举中获胜并当选总统。

阿富汗政府的组建协定虽为总统选举“收官”奠定基础,但也可能为未来政府执政埋下隐患。加尼未来最大问题是如何处理与阿卜杜拉团队的关系。倘若双方不能就长期联合执政达成默契,新政府的施政效率与能力将大打折扣。加尼发展国家经济的构想,能够落实多少也有待观察。

阿富汗新政府面临的另一大难题是如何处理与外部力量的关系。现在的阿富汗,经济严重依赖外援,独立维持政府运转都谈不上,遑论其他。

内忧外患不容松懈

根据加尼与另一位候选人阿卜杜拉・阿卜杜拉当天早些时候签署的协议,双方将组建团结政府。阿富汗大选终于选出总统,权力移交取得重要成果,但在同竞争集团联合执政的情况下,当选总统加尼未来将面临国内外诸多挑战。

根据双方当天签署的协议,阿卜杜拉或其指派的人选将任 “政府长官”一职,作为政府部长间会议主席,而内阁依旧由总统领导。这一协议意味着阿卜杜拉及其支持者将在新政府中与加尼阵营分享权力,新总统加尼在执政期间可能面临施政阻力。由于阿卜杜拉阵营可能控制内政部、外交部和国防部等部分核心部门,加尼未来做出的重要决策在执行过程中或遇阻碍。

双方所达成的协议还包括在两年内召开大支尔格会议(大国民会议)修改宪法,将“政府长官”提至总理职位。这意味着总统权力架构有可能改变,加尼的声望和执政地位将有可能被削弱。

从整个选举进程来看,双方阵营在政治资源方面势均力敌。倘若两人共同分享政府权力,不论协议如何规定,在遇到分歧时势必会各执己见难以调和,新政府内双方争执不休的情形可能成为常态。

自2014年4月5日总统选举第一轮投票以来,阿富汗国内安全形势不断恶化。阿富汗一再声称总统选举是“美国人的把戏”,并于5月初宣布展开攻势,对政府目标和外国人发动袭击。

目前,在阿南部赫尔曼德省、坎大哈省等地区活动猖獗,袭击方式从以往的小股武装分子偷袭政府目标转变为上百与军警对战。安全形势恶化趋势明显。

由于阿富汗连年战乱、恐怖袭击不断,其经济发展异常缓慢,高度依赖国际援助和外国投资。持续数月的总统选举期间安全形势不佳,不少外国公司已停止或减少在阿富汗的商业活动,多家实力雄厚的外资企业甚至全员撤离,使阿富汗经济发展问题和就业问题雪上加霜。

与此同时,缺乏稳定的经济收入,政府也难以应付庞大的经费开销,不得不依靠外国援助和地方势力,导致对安全局势的控制能力下降。

安全问题和经济发展关系到阿富汗人民的生活甚至生存状况,依然是新总统上任后所面临的核心问题。

除了国内的种种问题,复杂的国际形势也给新总统带来挑战,其中极端武装组织“伊斯兰国”在伊拉克兴风作浪,对伊拉克及周边地区造成极大安全威胁。

当下,极端恐怖主义的蔓延和串联逐渐成为跨区域性安全问题。尽管阿富汗与伊拉克并不接壤,但“伊斯兰国”已开始在巴基斯坦的阿富汗难民聚居区散发宣传单。部分在阿富汗边境地区活动的巴基斯坦头目已表示拥护“伊斯兰国”。

若这一情况持续发展,阿富汗除了面临本土反政府武装威胁外,还将承担“伊斯兰国”武装势力活动加剧的风险和隐患。

另一方面,北约部队于2014年底撤出在阿大部分战斗人员。冗长的选举过程已经压缩了加尼同美国政府完成新协议签署的空间。加尼可能会尽快签署搁置的阿美《双边安全协议》。

分析人士认为,在西方影响力式微的当下,寻求邻近地区国家的支持,势必成为加尼制定外交政策的重点。在新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中,阿富汗或将逐步变化同国际社会合作的方式。

出任总统首访中国

阿富汗新总统加尼出任总统后的首次外访选定中国,率团与及其他中国政要举行会晤,并签署一项双边文件,这是加尼出任总统后的首次外访活动。

阿富汗总统府的声明没有明确访问的具体日期,仅表示,应中国国家主席的邀请,阿富汗总统加尼将率领高级官员代表团访问北京。在为期三天的访问中,加尼将与及其他中国政要举行会晤,并将签署一项双边文件。

就在2014年10月16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北京会见了阿富汗总统访华事务全权特使哈基米,双方就即将在北京举行的阿富汗问题“伊斯坦布尔进程”第四次外长会相关事宜交换了意见。

在美国士兵为主的北约驻阿部队即将结束其任期之时,中国在近年来加强了于阿富汗的外交及经济关系。

早在2014年3月,中国外交部部长就透露,中国今年将首次举办伊斯坦布尔进程阿富汗问题外长会。中方将向这一机制的14个成员国和28个支持方发出邀请。希望这次会议能够凝聚多方更多共识,一起努力支持阿富汗顺利实现三重过渡,从而把阿富汗形势带向持久和平的方向。

2014年7月,阿富汗问题“伊斯坦布尔进程”高官会在北京召开。“伊斯坦布尔进程”是唯一由本地区国家主导的有关阿富汗问题的国际机制,在阿富汗和平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7月,中国任命了首任阿富汗事务特使孙玉玺,履新一周内,孙玉玺就先后会见了阿富汗前总统卡尔扎伊和当时的总统候选人加尼。孙玉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尼先生曾在中国工作过很长时间,对中国有感情。”

阿尔法协议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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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巴西副总统阿伦卡尔抵达上海,开始对中国进行为期5天的正式访问。

3月22日,阿伦卡尔抵达北京,继续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3月23日,曾庆红与阿伦卡尔举行会谈。双方就进一步发展中巴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曾庆红高度评价中巴关系发展。他说,中巴建交以来,特别是1993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两国关系得到全面发展。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巴肩负着各自国家发展、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共同任务,也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中巴加强合作,前景广阔。中方对两国关系取得的成就感到高兴。

曾庆红指出,2004年,主席和卢拉总统成功互访,有力推动了两国关系的发展。中方愿与巴方一道,共同努力,推动两国在以下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一)保持两国高层往来,加深政治互信,以进一步加深了解,扩大共识;(二)按照两国元首确立的指导原则,发挥中巴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的作用,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两国政治、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合作的全面、有序发展;(三)不断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和增长点;(四)加强在联合国等国际和地区组织中的协调与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阿伦卡尔赞同曾庆红对巴中关系的评价和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的建议。他表示,作为拉美和亚洲地区两个最大的国家,巴西和中国的战略合作优势显著。近十几年来,特别是2004年两国元首互访以来,两国各领域合作成果丰硕,双边贸易增长迅速,两国政府为此做出了积极努力。巴中加强合作潜力巨大。巴方愿与中方共同努力,加强高层互访,以巴中高委会启动为契机,在经贸、科技等传统领域加强合作的同时,扩大航空、信息、农业和文教合作,为两国加强与对方所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提供良好合作平台,把巴中战略伙伴关系建设成为内涵更加广泛而丰富的南南合作典范。

阿伦卡尔重申巴西坚定支持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中国早日实现和平统一。

会谈后,曾庆红和阿伦卡尔共同出席了中巴开展信息通信合作等双边文件的签字仪式。

会谈前,曾庆红副主席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为阿伦卡尔副总统访华举行欢迎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榕明等出席了欢迎仪式。

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会见了阿伦卡尔。

吴邦国说,中国全国人大与巴西议会已有良好的交往基础,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把中巴议会关系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中巴关系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阿伦卡尔表示,巴西政府愿与中方一道,推动巴中关系以及巴中议会间交流与合作的深入、稳定发展。

3月24日,国家主席会见了阿伦卡尔。

说,中巴建交32年来,两国关系长足发展,各领域合作成果丰硕。近年来,在双方共同确立的发展两国关系四项原则的指引下,中巴高层协调与合作机制正式启动,互利合作领域不断扩大,一些重大合作项目稳步推进,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也保持着良好的磋商与协调。中巴战略伙伴关系呈现出新的气象。

指出,我们愿与巴方一道,不断深化两国战略共识,扎实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努力使中巴关系成为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典范。

阿伦卡尔感谢主席的会见。他说,巴西政府愿与中方一道,挖掘互补性潜力,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加强合作,推动中巴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同日,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会见了阿伦卡尔。

3月24日,中国―巴西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京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与巴西副总统阿伦卡尔共同主持会议。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巩固和深化中巴战略伙伴关系、推动和加强双方在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各领域的合作交换看法,提出建议,并达成广泛共识。

吴仪说,中巴建交32年来,特别是1993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后,两国关系全面发展,双方高层互访不断,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互利共赢。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与巴西的双边关系。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巩固和深化中巴战略伙伴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增强南南合作。

阿伦卡尔说,巴中两国在很多领域都有共同点,希望进一步开发与中方在各领域的合作机会,挖掘合作潜力。巴中同为发展中大国,在新形势下加强合作,将为全球的繁荣稳定做出贡献。

双方一致表示,两国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很大,双边关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巴双方成立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协调和推动两国关系的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了两国高度重视发展双边关系,标志着两国战略伙伴关系迈出了新的步伐。双方商定,将两国间政治磋商、经贸混委会、科技混委会、空间技术合作项目协调委员会、文化混委会和农业联委会等6个现有双边合作机制作为中巴高委会的分委会。

会议听取了6个分委会的工作汇报,并对各分委会已开展的工作和2006―2007年度工作计划表示满意。双方同意,将按照两国元首商定的双边关系发展四项原则,在政治、经济、贸易、科技、航天航空、农业、质检、文化、能源矿产、教育领域开展合作,继续巩固和深化中巴战略伙伴关系,推动两国间互利双赢合作。

会前,吴仪和阿伦卡尔举行了小范围会谈,并在会后共同签署了《中国―巴西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此外,双方有关部门还签署了一系列双边合作备忘录等文件。

阿尔法协议

8月20日,阿富汗举行了政权以来的第二届总统选举,30多名候选人参选。最有实力的四强包括现任总统卡尔扎伊、前外交部长阿卜杜拉、前计划部长巴沙尔多斯特和前财政部长加尼。如果在第一轮选举中没有人得票超过50%,得票最多的两位将在10月初来次决赛,以得票的简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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