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申请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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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国四大直辖市之一,也是中国北方最大的开放城市和工商业城市。天津简称“津”,意为天子经过的渡口,也称“津沽”、“津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落户申请政策与细则一览2021,更多申请书点击“落户申请”查看!
天津落户申请书___公安局:
我叫___,性别:男,生于_年_月_日,汉族人,户口所在地:__县__镇__街。因__原因,向公安机关申请入户,请予以批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证件以及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证件及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附申请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村(居)证明;3、个人书面申请;4、入户申请审批表;5、医院的出生证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天津落户申请政策天津落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积分落户;二是海河英才。
积分落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
海河英才申办流程为:在线申报提交材料直接受理发放函证办理落户。
天津落户申请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积分:
(一)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天津落户申请材料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居住证积分,应当提交下列必要材料:
(一)经办人身份证明及用人单位委托书;
(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和积分申请人名册;
(三)积分联办系统自动生成的预约凭证;
(四)申请人在本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证明(申请人按照个人参保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计算积分)。
除上述规定的必要材料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携带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的与《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对应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证书;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结婚证、配偶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证明;
(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证书、荣誉称号及表彰决定;
(六)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证书、立功受奖登记表及退出现役登记表;
(七)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人生育或者收养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审批证明或收养证明;
(九)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颁证日期在3个月内的中国发明专利登记簿副本;
(十一)申请人交件之日前1个月内的简版个人信用报告。
天津落户的优势1.教育优势,师资力量雄厚,落户天津能最直接的惠及子女,享受天津的高质量教育资源,本科上线率高,有更多考入理想大学机会。
2.医疗优势,天津拥有29所三甲医院,足以说明医疗水平。
3.生活成本比较低,生活节奏慢。
过户申请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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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可以通过广州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官网等渠道申请,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后提交申请后即可等待审核结果。
2、申请者还可以去广州银行的线下网点办理申请业务。用户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其他申请条件即可申请。
3、觉得申请步骤比较麻烦的用户。可以拨打广州银行的官方电话号码转人工服务之后,即可按照客服给定的步骤进行申请即可。
4、广银e贷申请步骤如上。用户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办理业务。通常情况下,申请者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外,名下还有房产、车产等资产还是比较容易过的。广银e贷提前还款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用户只需要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利息就行了。
(来源:文章屋网 )
过户申请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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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部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部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七)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 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包括积分落户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等。
第七条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
第八条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九条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过户申请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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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是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和指导,各镇(街道)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村民申请。
一、工作流程
由各镇(街道)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作业单位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农房发证收件工作,工作场所和必要后勤保障由村委会负责,各村需组织村民统一有序的开展农房确权登记申请工作,做好缺少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宅基地和房屋的“三级确认”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所负责农房发证的业务指导工作以及登记资料的资料审核和登记颁证工作。
相关登记申请材料:农房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及房屋批建材料、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三级确认“审批表、宅基地及其房屋权属公示表(公示30日)
有合法用地批准和规划批准手续,主房未经翻改扩建的,由测绘单位权籍调查,按照批准的面积,经村组审核通过后,中心所审核颁证。按照批准的面积确权和登记。
有合法和用地批准手续无房屋规划批准手续的,或有房屋规划批准手续无合法用地批准手续的,或无合法用地批准和规划批准手续的,由村民提出申请,测绘单位权籍调查后,经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三级确认”审核通过后,中心所审核颁证。
二、工作政策要求
(一)予以登记的情形
1、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一户多宅确权登记的处理
(1)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和农房的,且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一个自然户,两处面积合并后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选择一处宅基地申请登记。
(2)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含华侨),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凭遗嘱(家庭财产协议)、公证书和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据,按相关规定登记发证,在证书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因司法判决方式取得农村住宅的,可凭有关法律文书办理土地登记,在证书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宅基地使用权以司法判决方式取得”。
3、提交申请的问题处理
(1)申请人一般为户主,户主因在外地无法现场申请的,申请人为该户其他家庭成员的,申请人需提交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村委会盖章确认的委托书(户主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复印件);因其他客观原因户主不能作为申请人的,由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后推选一名申请人代为申请并经村组确认。
(2)户主已死亡,配偶健在的,需变更户主换领新户口簿后申请不动产登记。
(3)一子或一女户,已分户且单独居住但不符合宅基地安排和分户条件的,父母与子女不得单独申请登记。
(4)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有多处宅基地的,户口未单独分户,符合宅基地安排条件且满足“一户一宅”的,如无法提供单独设户户籍信息的,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村组确认后,可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
(5)父母拟将不动产登记给子女的,首先建房时子女应已出生,其次提交申请时应明确房屋归子女单独享有,宅基地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并经村组确认。
4、面积认定的问题处理
(1)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且原土地使用证面积超出时点规定的。如主房未翻改扩建,按原土地证记载的面积确认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按宅基地时点标准的70%土地上形成的房屋核定建筑面积;如主房已翻改扩建,按时点重新认定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
(2)主房未发生翻改扩建的,宗地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已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面积按证载面积确认;宗地界址发生变化且面积变大的,已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按证载面积确认宅基地面积,如证载面积不足时点标准的按标准面积予以认定。
(3)宅基地面积不足时点标准的,房屋建筑面积可以按宅基地时点标准的70%土地上形成的房屋核定建筑面积。
5、出嫁女的问题处理
(1)户口未迁出的,后因离婚回原籍随父母居住的,可以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户籍簿单独立户的,合法取得宅基地的可单独申请办理一处宅基地。
(2)原是一户且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的,因离异析产除分别申请各自宅基地的,如宅基地通过继承等合法行为取得的可以分别申请。
(3)已出嫁的妇女同志,如在现户籍所在地已随男方享受宅基地的,不得作为原户籍所在地的共有权人申请登记。
6、有关继承的问题处理
过户申请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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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案情及争议焦点
201 o年7月26日,苹果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便携式显示设备(带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号为201030255255.5,优先权日为2010年1月27日。2011年6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驳回了本申请,理由是:本申请视图表达的内容包含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不符合2006年修正的《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苹果公司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2013年5月2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49596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认为:《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小节中规定:“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表盘显示的图案,手机显示屏上显示的图案、软件界面等”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本申请涉及一种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便携式显示设备,根据本申请的外观设计图片可知,其主视图包含有图形用户界面的若干图标设计,上述图标需要在通电后才能显示,这样的申请属于我国《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表盘显示的图案,手机显示屏上显示的图案、软件界面等”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因此本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本申请的驳回决定。
苹果公司不服第49596号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能够成为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专利复审委员会应结合相关授权要件重新进行审查,因此,判决撤销第49596号决定,判令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本申请重新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服原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维持第49596号决定,其主要上诉理由是本申请不符合《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小节的规定,不应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二审程序中的主要争议焦点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8号令施行之前,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可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换言之,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8号令施行之前,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客体。
二、明确通电图案的难题
既然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客体,那么从逻辑上就需要明确一个基本事实前提,即本申请中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哪些部分是产品硬件的形状?但是,从本申请的图片来看,不能确定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哪些部分是硬件的形状。
本申请简要说明没有给出此问题的答案。本申请简要说明载明:“产品名称为便携式显示设备(带图形用户界面),其可用于显示信息(例如书本),也可用作媒体装置或通讯工具等,分类号为14 01、14 02、14 05;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和图案”。简要说明中没有指明哪些部分是通电以后才能显示的图案。
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给出此问题的答案。虽然在二审诉讼程序中苹果公司和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于本申请中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没有争议,但在审查程序、复审程序和一审诉讼程序中,双方并没有逐一明确本申请图片中的哪些部分是硬件,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笔者在庭审过程中询问,本申请的图片中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苹果公司和专利复审委员会都答复称,一般消费者都能够知晓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这样的观点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如果申请日前的一般消费者能够清楚地知道本申请中哪些部分是通电图案,哪些部分是硬件,这样的外观设计是否还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第二,在二审庭审中,笔者指着本申请中设计1主视图下方中间的圆圈问当事人这是通电图案还是硬件的形状,当事人均声称这不是通电图案,但是,在图片和简要说明都没有明确限定的情况下,凭借什么能够这样武断地认为那个圆圈不是通电图案而是硬件形状?第三,虽然专利复审委员会和苹果公司在诉讼程序中对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没有争议,但外观设计专利权具有公示性,即使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申请人知道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相关公众如何清楚地知道图片或照片中的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
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专利审查指南》存在缺陷。第68号令对《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有两个地方可能与通电图案的确定有关。第68号令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2节第三段之后新增一段,内容如下:“就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而言,应当提交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上述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对其余状态可仅提交关键帧的视图,所提交的视图应当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中动画的变化趋势。”第68号令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5节第三段第(6)项之后新增一项,内容如下:“(7)对于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要时说明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图形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区域、人机交互方式以及变化状态等。”由此可见,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申请人虽然应当提交能够确定动态图案变化趋势的视图,也可以说明图形用户界面的区域,但不是必须明确指出哪些部分属于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形用户界面,这就导致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申请文件中没有可以据此明确确定通电图案的信息。
三、明确通电图案的必要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相对于其他部位,通常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第5.2.5.2节规定,对于变化状态产品,应当以其使用状态所示的外观设计作为与对比设计进行比较的对象,其判断结论取决于对产品各种使用状态的外观设计的综合考虑。上述规定均表明,产品使用时所具有的状态也是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中应当予以考察的重要方面。通电图案作为电子产品使用状态的一个方面,对于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具有重要影响。
对于与本申请情况相似的包含了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申请而言,在确定其外观设计的具体内容时,不仅应当考虑非通电状态下的产品整体外观设计,还应当考虑通电图案,因为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形用户界面对整体外观设计有重要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8号令在《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第6.1节第二段第(4)项之后新增一项,内容如下“(5)对于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如果涉案专利其余部分的设计为惯常设计,其图形用户界面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显著的影响”。这表明,产品通电后所显示的富有设计美感的图形用户界面,在同类产品非通电状态下整体外观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往往能够成为吸引消费者并影响其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成为区分相关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的重要部分。《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了便于准确确定此类外观设计的具体内容和保护范围,专利申请人应当在图片或照片中,或者在简要说明中,通过恰当的方式指明图片或照片中的哪些部分属于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形用户界面。四、明确通电图案的办法
即使在第68号令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之后,《专利审查指南》仍然没有规定如何确定外观设计中的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因此,无论在第68号令施行之前还是之后,包含有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都没有专门指出图片或照片中的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这就造成了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的具体内容和保护范围实际上无法准确地确定。无论是对于在第68号令施行前就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而言,还是对于依据第68号令已经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而言,后果都有可能很严重。一个连外观设计具体内容都说不清楚的外观设计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怎么让人保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当修改《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必须在图片或照片中,或者在简要说明中,通过恰当的方式指明图片或照片中的哪些部分属于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否则,以外观设计不清楚为由不予授权。
在(2014)高行(知)终字第281 5号“便携式显示设备(带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识到了指明通电图案的重要性,在判决中表示:“所有包含有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的外观设计要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应当以恰当的方式明确指出哪些部分是通电后才能显示的图案。本申请在这个方面存在问题,专利复审委员会在重新进行审查时应当注意此问题。”
过户申请 第6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586个字,预计看完需要7分钟,共有148位用户关注,28人点赞!
第一条为了加强辖内××借记卡(以下简称借记卡)业务的管理,促进××借记卡业务健康发展,维护信用社和客户的利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市农村信用社××借记卡章程《××市农村信用社××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记卡,是指××市农村信用社向社会发行的具有储蓄、消费、转账结算、代收代付等功能的人民币支付和结算工具,在使用中不允许透支。
第三条联社中间业务部门负责全辖的借记卡业务的组织管理。各信用社(部)财务部门负责本社借记卡业务的管理(即卡业务主管部门),并对联社中间业务部门负责。
第二章借记卡的申请、开户
第四条凡在发卡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借记卡,单位借记卡持卡人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书面指定。申领单位可同时指定多个持卡人,持卡人用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申领单位负责。
第五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申领个人借记卡。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外籍公民凭护照、居住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六条符合借记卡章程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领借记卡,必须向发卡社提出书面申请。发卡社临柜人员在受理借记卡开户申请时,应及时审查有关内容,查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卡项复印存档)。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开户(申请表和工商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作第一笔存款传票附件),根据申请表内容在《借记卡发卡登记簿》上登记后,方可发卡,申报请人应在《借记卡发卡登记簿》上签收。他人开户还应提交人身份证原件,并在《借记卡发卡登记簿》上注明。
第七条各营业网点在发放借记卡时,应向客户提供发卡社客户服务电话。
第三章借记卡的发卡
第八条借记卡的发卡由联社中间业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九条各社(部)领到借记卡后,应及时与领卡清单逐张核对,并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纳入综合业务网络系统进行管理。以一张一元计价,通过表外科目“101重要空白凭证”户核算。
第十条发卡社要建立“借记卡发卡登记簿”详细记载借记卡的发行情况。
第四章借记卡业务的处理
第十一条借记卡业务处理采用电脑联网即时扣账、实时更新账户余额的方式,不得脱机操作。具体业务处理见《××联社××借记卡业务操作规程》。
第五章借记卡业务的计算及收费
第十二条借记卡内的存款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存款利率档次计息。如遇利率调整,借记卡内的存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和计息办法计付利息。
第十三条申领人使用借记卡按有关规定收费,各发卡社必须统一执行市联社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强制持卡人改变使用借记卡的结算方式。持卡人在××市农村信用社的所有营业网点范围内存、取款免收手续费,在他行交易的手续费按市联社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借记卡特殊业务的处理
第十四条客户资料的修改。客户因有效身份证件、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变更要求修改资料,需客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后方可办理。发卡社不能自行修改。
第十五条吞没卡的管理
(-)借记卡在atm柜员机上吞没,管辖社应在“吞没卡登记簿”进行登记,并纳入“101”表外科目核算。
(二)atm所属机具社负责暂时保存被吞卡片,持卡人卡可在吞卡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持有者身份的材料到该atm所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当委托他人代领时,还需持代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在“吞没卡登记薄”上签收,销记“101表外科目”。
(三)atm所属机具社暂时保存被吞卡片。对在吞卡片后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无人认领的及按吞卡指令所吞的卡片,atm所属机具社对卡片作剪角处理,并填写《吞卡清单》一式两份,一份连同被剪角处理后的卡片上交本信用社卡业务主管部门,另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六条报废卡的管理
(一)报废卡指制卡过程中出现的废卡、持卡人交回的无效卡、超过三月仍未领的没收卡、超过半年未领的新申请卡等。
(二)报废卡一律在磁条处剪角并逐张登记。
(三)各信用社(部)每月应将报废卡及报废卡清单上交联社中间业务部门,经联社汇总后交卡中心,集中销毁。
第十七条借记卡的挂失
(一)持卡人因各种原因丢失借记卡可向申领卡网点申请挂失。在办理借记卡挂失时,可先通过电话向发卡社申请办理非正式挂失。对账户办理口头挂失,五日内再回发卡杜补办书面挂失,在办理书面挂失七日后,方可补卡或换卡。
(二)持卡人密码遗忘,持卡人应到原发卡社办理密码书面挂失。在书面挂失七日后,客户可到发卡社重新设置密码。
(三)对卡折共用户,持卡人存折丢失,应到原发卡社申请书面挂失,主副卡不能交易,待挂失期满后发新折后主副卡方能交易。持卡人主卡丢失,应到原发卡社申请书面挂失,折与副卡不能使用,待挂失期满后可补发主卡,存折和副卡方能交易;挂失期满后换主卡存折能交易则副卡必须重新申请,持卡人副卡挂失,主卡和存折可交易。
(四)卡、折和密码挂失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因密码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负责。
第十八条更换新卡
持卡人如遇借记卡损坏,应携卡连同本人有效证件到原发卡社办理换卡或补卡。补换卡时,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查询
储户持卡凭密码可以查询:(1)存款余额;(2)历史交易明细;(3)存款账户信息等。
第二十条销户
(一)销户须到原发卡社办理
(二)客户要求销卡的,请客户要交回借记卡进行销卡。有卡发折户需交回存折,如有副卡的客户,请客户需交回副卡后方可办理销户。
(三)客户要求销户的,须填写销卡申请书,交回借记卡,有折户的交还存折,结清活期账户。
第七章卡业务的资金清算
第二十一条××市农村信用社融资中心,负责辖内业务的资金清算;借记卡业务交易产生的资金清算,均使用在市联社融资中心开立的备付金账户或同业存放款项账户进行清算,账户必须保证足够的清算资金。具体清算办法参照《××市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发卡社之间的资金清算以市联社融资中心的清算数据为依据,苦与融资中心对账不平时,先以融资中心的清算数据为准进行清算,清算一结束后,通过与融资中心核对流水账,查实后,通过差错处理程序进行更正。
第二十三条资金的清算由融资中心按照××市农村信用社与中国银联间签定的协议执行,融资中心与辖内之间清算按照《××市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管理办法》执行。
过户申请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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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是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和指导,各镇(街道)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村民申请。
一、工作流程
由各镇(街道)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作业单位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农房发证收件工作,工作场所和必要后勤保障由村委会负责,各村需组织村民统一有序的开展农房确权登记申请工作,做好缺少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宅基地和房屋的“三级确认”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所负责农房发证的业务指导工作以及登记资料的资料审核和登记颁证工作。
相关登记申请材料:农房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及房屋批建材料、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三级确认“审批表、宅基地及其房屋权属公示表(公示30日)
有合法用地批准和规划批准手续,主房未经翻改扩建的,由测绘单位权籍调查,按照批准的面积,经村组审核通过后,中心所审核颁证。按照批准的面积确权和登记。
有合法和用地批准手续无房屋规划批准手续的,或有房屋规划批准手续无合法用地批准手续的,或无合法用地批准和规划批准手续的,由村民提出申请,测绘单位权籍调查后,经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三级确认”审核通过后,中心所审核颁证。
二、工作政策要求
(一)予以登记的情形
1、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一户多宅确权登记的处理
(1)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和农房的,且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一个自然户,两处面积合并后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选择一处宅基地申请登记。
(2)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含华侨),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凭遗嘱(家庭财产协议)、公证书和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据,按相关规定登记发证,在证书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因司法判决方式取得农村住宅的,可凭有关法律文书办理土地登记,在证书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宅基地使用权以司法判决方式取得”。
3、提交申请的问题处理
(1)申请人一般为户主,户主因在外地无法现场申请的,申请人为该户其他家庭成员的,申请人需提交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村委会盖章确认的委托书(户主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复印件);因其他客观原因户主不能作为申请人的,由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后推选一名申请人代为申请并经村组确认。
(2)户主已死亡,配偶健在的,需变更户主换领新户口簿后申请不动产登记。
(3)一子或一女户,已分户且单独居住但不符合宅基地安排和分户条件的,父母与子女不得单独申请登记。
(4)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有多处宅基地的,户口未单独分户,符合宅基地安排条件且满足“一户一宅”的,如无法提供单独设户户籍信息的,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村组确认后,可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
(5)父母拟将不动产登记给子女的,首先建房时子女应已出生,其次提交申请时应明确房屋归子女单独享有,宅基地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并经村组确认。
4、面积认定的问题处理
(1)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且原土地使用证面积超出时点规定的。如主房未翻改扩建,按原土地证记载的面积确认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按宅基地时点标准的70%土地上形成的房屋核定建筑面积;如主房已翻改扩建,按时点重新认定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
(2)主房未发生翻改扩建的,宗地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已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面积按证载面积确认;宗地界址发生变化且面积变大的,已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按证载面积确认宅基地面积,如证载面积不足时点标准的按标准面积予以认定。
(3)宅基地面积不足时点标准的,房屋建筑面积可以按宅基地时点标准的70%土地上形成的房屋核定建筑面积。
5、出嫁女的问题处理
(1)户口未迁出的,后因离婚回原籍随父母居住的,可以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户籍簿单独立户的,合法取得宅基地的可单独申请办理一处宅基地。
(2)原是一户且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的,因离异析产除分别申请各自宅基地的,如宅基地通过继承等合法行为取得的可以分别申请。
(3)已出嫁的妇女同志,如在现户籍所在地已随男方享受宅基地的,不得作为原户籍所在地的共有权人申请登记。
6、有关继承的问题处理
过户申请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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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基金帐号: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了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第二条 传真交易条件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3.甲方办理申请认购或申购业务的,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所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时将认购或申购资金足额划(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时限内其交易帐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4.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有关文件;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15:00(认购期内为9:30—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第四条 保密事项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 免责条款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电脑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收发信息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签章及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对该签章及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传真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的,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5.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7.对于因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8.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第六条 协议的修改,终止和解除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甲方如果对于乙方的修改持有异议,应当在甲方书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双方在乙方发出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截止日”)内未能就该等异议进行磋商或未能达成共识,本协议自截止日终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协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始无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1)双方书面终止。(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甲方撤销基金账户或/和直销交易账户。(4)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5)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6)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八条 特别条款甲方在此确认,甲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发行公告及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已经充分了解传真基金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甲方同时确认,对于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所述乙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将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晓该等修改通知内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赔等任何要求。第九条 其它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授权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机构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尊敬的投资者:在您进行基金交易时,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基金交易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说明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由于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因此投资者需要了解并承担如下风险:1.宏观经济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使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2.政策风险: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从而使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于会导致该公司被停牌,摘牌,这些都会使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此外,投资者还需要了解并承担以下风险:1.技术风险:由于基金交易及行情揭示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由此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2.在基金管理运作的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会影响其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基金交易系统的瘫痪;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和基金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由此会导致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或您的委托无法成交。4.其他风险:由于您密码失密,操作不当,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在您进行基金交易中他人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特别提示:本公司敬告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基金投资策略,尤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基金交易是证券交易的一种,同样蕴涵着交易风险。由上述可见,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基金作为证券市场中的一个投资品种,同样存在着各种风险。您在进行基金交易时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风险说明书并不能揭示进行基金交易的全部风险及证券市场的全部情形。请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基金交易。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电子邮件:_________公司网站:_________客户服务中心:_________
过户申请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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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被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需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购房合同号: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过户至名下,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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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由于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银行的规定会有所差异,所以建议还是详细咨询贷款银行。
【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
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
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
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过户申请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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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每只基金发行时,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和我会证监基字〔1998〕9号、10号、11号文件及证办〔1998〕4号、10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并与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工作配合。
二、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如发现违规申购等情况,应于t+2日上午9:00之前,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号)》(附后)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通知证券交易所,要求证券交易所及时剔除违规申购帐号,并对违规申购份额不予配号。
三、各地证管办(证监会)未能在t+2日上午9:00之前将有关情况通知证券交易所,并造成违规申购基金帐号得以中签的,应于t+3日中午12:00之前,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二号)》(附后)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通知证券交易所,冻结该违规申购帐户下的中签基金份额,并将剩余的违规申购资金从t+4日起继续冻结5个工作日。
四、各地证管办(证监会)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在t+3日中午12:00之前将有关情况通知证券交易所的,应最迟在该基金上市公告书公告日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三号)》(附后)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通知证券交易所冻结违规帐户内的中签基金份额。
五、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应在基金上市后一个月内,对冻结的违规申购帐户内的中签基金份额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备案,同时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四号)》(附后)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通知证券交易所,对冻结的中签基金份额予以解冻,并对一个有效帐户以外的其他帐户予以注销。
六、今后凡涉及冻结(解冻)基金违规处理事宜,均由两个交易所的监察部门统一归口处理。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应及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察部(电话:021-68805768,传真:68805769)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电话:0755-2083909,传真:2083914)联系。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号)》格式:
协助执行通知书
(一号)
××证券交易所监察部:
在××基金发行过程中,我办(会)对该基金的申购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以下违规申购情况。现通告你所,请及时剔除违规申购帐号,并对违规申购的份额不予配号。
违规申购情况如下:
1.申购者名称、地址;
2.申购使用的股票帐户(基金帐户);
3.申购基金的名称、代码、日期、数量和申购资金数量;
4.申购所在证券营业部、申购使用的席位号。
××证管办(证监会)
××年××月××日《协助执行通知书(二号)》格式:
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号)
××证券交易所监察部:
在××基金发行过程中,我办(会)对该基金的申购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以下违规申购情况,现通告你所,如配号的违规申购份额已中签,请将违规帐户下的中签基金份额予以冻结,并将剩余的违规申购的资金在t+4日后继续冻结5个工作日。
违规申购情况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申购者名称、地址;
2.申购使用的股票帐户(基金帐户);
3.申购基金的名称、代码、日期、数量和申购资金数量;
4.申购所在证券营业部、申购使用的席位号。
××证管办(证监会)
××年××月××日
《协助执行通知书(三号)》格式:
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号)
××证券交易所监察部:
在××基金发行过程中,我办(会)对该基金的申购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以下违规申购情况。现通告你所,请将该违规帐号下的全部中签基金份额予以冻结。违规申购情况如下:
1.申购者名称、地址;
2.申购使用的股票帐户(基金帐户);
3.冻结帐户名称和冻结基金代码、数量;
4.冻结帐户所在证券营业部、冻结帐户使用的席位号。
××证管办(证监会)
××年××月××日
《协助执行通知书(四号)》格式:
协助执行通知书(四号)
××证券交易所监察部:
××年××月××日,我办(会)曾通告你所,请你所协助将下列违规申购帐户内的中签基金份额予以冻结。现我办(会)决定,除保留××(姓名)一个有效帐户外,其他帐户予以继续冻结,并在6个月后予以注销,同时,将其违规申购的中签基金份额在基金上市后予以卖出,所得收入收归国库所有。
请你所将违规中签基金份额解冻,并督促证券经营机构从违规中签基金份额解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违规中签基金份额卖出,同时,督促违规申购者将保留帐户以外的其他帐户中合法持有的其他证券在6个月内卖出,并在6个月后对这些帐户予以注销。违规中签基金情况如下:
1.冻结的日期;
2.冻结的帐户名称;
3.冻结的基金份额数量;
4.请予以解冻帐户的时间;
5.请予以解冻的帐户名称;
6.请予以解冻的基金份额数量;
7.请予以继续冻结帐户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