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权协议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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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乙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____(甲方)自愿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截至 前),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分()次缴付给甲方。
四、其它事项声明:
1、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2、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或: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原甲方委派(或担任)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指派。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选其一)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应分担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含仲裁、诉讼)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自愿放弃所享有的股权优先受让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二
_________(转让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受让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持有_________%的股权(股权),计_________股。转让方意欲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预转让股权于受让方,同时受让方希望获取股权,而该部分股权按国家规定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满三年后)方能转让。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转让方持有_________的股份占_________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股,转让方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部分股权计_________股预转让给受让方。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于预转让该等股权,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满三年后)再按本协议约定签定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rmb_________)元(转让金)。转让金构成受让方受让本协议下所转让股权的全部价款,已包含本次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所需支付的交易费用,受让方无需为获得该股权而再向转让方或_________支付任何款项。
第三条 转让金的支付
鉴于转让方对受让方负有债务,双方同意转让金直接在该债务中抵扣,受让方无须再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股东权利
转让方同意于本协议签定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前将基于本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表决、分红权利)委托给受让方行使。
第五条 公司变更
受让方同意在转让正式实施后将促使_________完成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下列政府程序:向_________的原股权登记机关(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条 转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转让方兹向受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a)转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b)转让方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缴纳了其在_________中的全部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本,即人民币_________元(rm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不存在任何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或由于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缴资而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
(c)转让方是_________%的股本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部分股权依据本协议及正式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d)转让方未在(今后亦不会在)本协议项下拟预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e)转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f)转让方负责促使_________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或再受让方获得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
第七条 受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受让方兹向转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a)受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b)受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
(c)受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金。
第八条 违约及赔偿
8.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8.2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则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其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8.3 在守约方依本条第(1)项发出书面通知三十(30)日内,违约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其并未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8.4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第九条 弃权
所有弃权均应用书面作出。一方未坚持要求另一方严格和及时地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构成放弃要求该等履行的权利,并且一次弃权不构成对以后违约行为的弃权,无论该违约行为属相似或其他性质。
第十条 完整性/可分性
10.1 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事项所达成的任何备忘录、协议和安排,且该等备忘录、协议和安排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失效。
10.2 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谅解、义务、陈述和保证,并且除本协议明示的之外,未赋予其他权利(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除外)。
10.3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并且只要合法可能,若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考虑到这一点,则根据本协议之含义与目的,与双方的意愿最为接近的合适的条款应被视为取代了该条款,而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名称和标题
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
第十二条 未创设第三方权利
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未被意图用于或被解释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为其创设任何使其受益之权利和任何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并应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14.2 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30)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 通知
本协议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对方发送任何文件及通知:
至转让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至受让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十六条 正本和生效条件
16.1 本协议应由本协议双方签署_________份文本。每份文本均为本协议正本,本协议双方各执文本_________套。
16.2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适当签署。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日)。
第十七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持股权协议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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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的意思是说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收购意向书1收 购 方:(甲方)
转 让 方:(乙方)
转让方公司:(丙方)
转让方担保人:(丁方)
鉴于:
1、乙方系丙方独资股东,拥有丙方100%的股权。
2、乙方愿意将其持有的丙方公司的所有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愿意受让。
3、丁方系丙方原股东,且愿意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了明确各方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合作框架,促进企业并购顺利进行,有利各方并购目的实现,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转让标的
乙方将合法持有的丙方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股权所附带的权利义务均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确定。
三、排他协商条款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让或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所需的企业信息和资料,尤其是丙方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全面性,以利于甲方更全面的了解丙方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2、乙方、丙方、丁方应当对有关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
若因乙方、丁方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费用分摊条款
无论并购是否成功,在并购过程中所产生的评估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其他费用由各自承担。
六、保证条款
丁方承诺,丁方为乙方在本意向协议及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
七、进度安排条款
1、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以丙方名义在《绵阳日报》上进行公告,要求丙方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
2、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丙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乙方保证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全面。
3、评估报告作出后,甲乙双方对股权转让价格及具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登记手续。
八、保密条款
1、各方在共同公开宣布并购前,未经其他三方同意,应对本意向书的内容保密,且除了并购各方及其雇员、律师、会计师和并购方的贷款方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
2、各方在收购活动中得到的其他三方的各种资料及知悉的各种商业秘密,仅能用于对本次收购项目的可行性和收购对价进行评估,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各方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书面资料、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协议外的其他方。
4、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各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给其它合作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该责任方负责赔偿。
九、终止条款
各方应当在本意向协议签订后的5个月内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否则本意向书丧失效力。
十、因本意向协议发生的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经各方盖章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收购意向书2转让方: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受让方:
丙方:____________公司 鉴于:
(1)本意向书签署时,甲、乙方均为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依法存续之公司,公司注册登记编号分别为:______;______;注册地址分别为:______ ;______;
(2)本意向书签署时,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3)本意向书签署时,甲方拥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乙方拥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前述股权比例为正式登记之股权;
(4)本意向书签署时,丙方(受让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登记编号为:______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
(5)转让方愿意出让其拥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下简称“待售股权”),受让方愿意购买转让方全部股权;
(6)各方共同确认,受让方购买转让方对目标公司待售股权的直接目的为:受让方通过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实现获得“____”全部权益。
综上,双方达成本意向书下列之确定内容,并共同确认本意向书作为本次收购交
易的初步意见,旨在对有关交易条件和交易步骤进行初步约定;特此说明此意向为各方后续协助之基础,不为法律约束力之文件;其具体收购权责,需在专业机构《收购尽调报告》完成并予以结论性意见基础上,另行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交易附件文本予以确定。
一、收购标的:
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目标公司持有的“____x”项目所有权益。
二、收购价格
双方初步确定收购价格拟为人民币________亿元,以转账或银行本票方式支付。最终的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以尽职调查后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收购之尽职调查程序: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同意并一致配合受让方(委托专业尽职调查机构)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资质、资产、负债、股权、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对此,转让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提供调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受让方有权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尽职调查,专业机构就尽职调查事项,代表受让方行使本意向书赋予尽调之全部权利。
四、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同意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__日内,双方应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实质性交易协议:
1)甲方已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
2)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其他协议(包括其附件)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满意。
3)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及双方股东会、目标公司股东会批准或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五、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本意向书所有条款、尽职调查从双方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资料(有关披露为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与责任时则除外)。双方保证自身及其委托的参与收购事务的顾问人员,不将保密资料用于下述情况以外的任何目的:法律所要求、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任何就本协议所遭至之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唯在前述情况下,也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使用保密资料。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a 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b 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c 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d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六、排他条款和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之日的整个期间(“简称排他期”),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若出现第七条意向书终止的情形时,排他期也相应终止。
2)转让方提供的与本意向书有关的任何文件、信息(书面或口头)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误导。
3)转让方保证对其所持有的待售股权享有完整、合法的权利,不存在因担保等原因而造成对目标公司、____x上所赋予的权利受限的情况
4)双方签署本意向书及履行本意向书项下义务已履行了其公司内部的批准程序。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的签订和履行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
七、本意向书生效、变更、终止
1)本意向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或终止。
2)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受让方发现目标公司存在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双方应当协商确定该事项的解决方案。若双方在尽职调查后的7日内未能就该事项形成解决方案或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则双方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本意向书。通知到达转让方之日为意向书终止日。若双方同意对此延长期限,则以新的期限为准。
3)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本意向书签订2个月期间内就本意向书所列收购事宜达成实质性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4)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八、其他
1)双方未签署交易文件导致本意向书终止时,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费用、工商查档费、交通费等由双方共同分摊。
2)本协议正本一式x份,各方各执x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签署地:
股权收购意向书3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下列各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其中:甲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丙方与丁方合称“受让方”。
鉴于: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_宾馆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号是: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x。
甲方与乙方共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转让方、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事宜形成共识,并达成本意向书如下:
一、的所有权
转让方确认,项目公司正在建设和合法拥有位于__电站,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__mw(以下简称“项目”)。
二、转让方式及价款
1、各方初步同意,项目总造价及转让方取得的股权转让溢价款项之和为____万元(即____元/kw),其中包括受让方为受让转让方的股权而共应支付的转让价款及项目公司的贷款。
转让方在__年__月__日前向受让方支付不少于____万元的转让款,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__万转让款。即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转让款__万元。此款由丙、丁方按拟所受让的股权比例支付。最终交易价格待受让方结束尽职调查后由双方根据各项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
2、各方同意,由受让方共同收购项目公司中全部股份,初步拟定丙方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丁方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3、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时,应由受让方先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转让方保留__%的股权作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证;
转让方所保留的__%的股权转让款,转让方以质保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待项目建成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手续后,受让方再行收回剩余__%的项目公司股权。
4、股权转让后,仍由转让方代持股权。
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仍为项目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印章交由实际控股方管理。
5、转让方负责在转让过程中与有关政府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建设管理
1、受让方同意,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项目由转让方之一(“总承包方”)作为交钥匙工程进行建设(包括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建成后,总承包方以交钥匙的方式,将项目(包括送出工程)交付给项目公司。各方同意,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变更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其它法律文的主体及修改的关条款。该等合同附件应与正式的项目转让协议同时签署。
2、转让方同意,在项目建设期间,受让方有权委派相关管理人员或委托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工程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管理,转让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总承包方应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保证按期完成建设项目。
每推迟一天由总承包方承担 元违约金。
四、增资、融资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后,如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公司追加资本金或需要各方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则各方应当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增资或进行融资。
五、受让方将在本意向书签署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首批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甲方同意在收到该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后准备受让方和/或其所委托的专业顾问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接待和配合受让方尽职调查小组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六、非外资控股及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
受让方同意在__年前将保持项目公司为国家关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有关规定下的中资或中资控股公司;同时转让方同意,__年起项目公司可变更为外资控股的公司。受让方同意放弃__年的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转让方用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所进行的融资由转让方享有和支配。
七、其他
1、各方同意全力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工作。
在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以后,各方应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框架协议,并根据框架协议的内容开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谈判和文件草拟与签署。
2、各方同意,在转让方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转让方__万元转让款的前提下,在本意向书生效后[__]日内,不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意向书之内容进行接触与谈判,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意向书内容有关的协议或给予其相关的承诺。
3、各方确认并同意,在本意向书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不论以何种媒介表现)(以下合称“保密信息”)应为保密信息。
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本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各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书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
4、本意向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项目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意向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5、由本意向书引起或与本意向书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分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在上海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6、本意向书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7、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正式的转让合同中约定。
8、本意向书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此,各方已促使其授权代表于本意向书文首之日签署本意向书,以昭信守。
甲方: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印章) (印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丙方:__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__有限公司
(印章) (印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股权收购意向书4甲方: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 张成龙
乙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卫工街2号 法定代表人: 周长斌
丙方: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11号 法定代表人: 李光强
丁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武宪章
鉴于: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精河县城镇乌伊路南,法定代表人:张成龙,营业执照注册号是:650000030000786。甲、乙、丙三方共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甲、乙、丙三方意愿转让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25%的股权(甲方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0.79%的股权;乙方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74%的股权,丙方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47%的股权),因此,四方表达由丁方向甲、乙、丙三方购买其对标的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的共同意向如下:
一、主要意向
甲、乙、丙、丁各方为加快股权转让进度,为了确定、跟进和同意有关股权转让的所有事宜,并为了以正式协议的形式签订该等事宜。
二、初步协议
2.1股权转让
甲、乙、丙三方应与丁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第2.2条规定的价格,丁方购买甲、乙、丙三方在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25%的股权(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20.79%的股权;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3.74%的股权,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0.47%的股权)。
2.2转让价格
各方初步同意,依据由四方共同寻找四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结果,由各方进一步协议决定。
2.3审计评估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在签署本意向书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寻找四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对甲、乙、丙三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进行审计评估。相应的审计评估费用由四方均摊。
2.4股权转让批准
甲、乙、丙三方应负责从有关政府机构获取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就股权转让要求的必要批准。并且得到甲、乙、丙三方自有权力机构出具的决议或批准。
三、在正式股权协议签订前各方的工作
本意向书签定后,各方应本着以上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包括
1、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寻找四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进驻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标的公司、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承诺给予最大可能的配合,保证审计和资产评估的可信性。
2、各自报经甲、乙、丙、丁各方董事会或决策机构批准。
3、履行相应的股权转让审批手续。
4、各方履行相应的国有资产转让审批手续。
以及其它需要办理的审批手续,以上审批手续完成后,各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书。
四、独家性
甲、乙、丙、丁四方在此同意,四方之间关于股权转让的谈判是独家的,且不会对任何股权转让已经表示或可能表示兴趣的其他方联系、谈判或与其他方达成协议。
五、保密条款
甲、乙、丙、丁四方应接收并对本意向书以及所有在提供的当时已标明归另一方所有的或机密的信息保密,对它们的使用应仅限于有关股权转让,且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有关股权转让的信息。
六、本意向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意向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七、本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正式的转让合同中约定。
九、本意向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丁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持股权协议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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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一、受益人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二、委托持股标的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该股金状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_________元,以_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界定为_________股;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_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界定为_________股;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四、信托期限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 六、受托人的报酬(考虑是否将此款删除)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七、信托终止事由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持股权协议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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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丙方60%股权,丙方系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乙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丙方注册资本的60%。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鉴于: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为了尽快发展丙方的业务,乙方同意丙方向甲方提出贷款担保申请,甲方经过审查,同意为丙方向中国银行申请的_________元人民币一年期贷款提供担保。
鉴于:由于甲方为乙方所参股的丙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此甲方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为了平衡甲方为丙方担保所承担的风险,贯彻激励与风险共存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除了丙方按《担保协议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外,乙方给予甲方选择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部分股权的权利,即股权期权。该股权期权是指甲方有权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拥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
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股权期权的受让份额、受让价格、行使期限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股权期权
股权期权:股权期权是指甲方有权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即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有权按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份额和所约定的转让价格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或者甲方有权放弃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甲方在行使股权期权做出购买或放弃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的决定后,乙方均必须按甲方的决定转让或不转让其所持有的丙方股权。
第二条 股权期权的份额:
2.1 本协议书所指之股权期权的份额是指乙方给予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的约定份额(具体约定份额见2.2项)。本协议书中所出现之股权期权的份额均指丙方的注册资本份额,该股权份额按百分比计算。
2.2 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持有丙方60%股权。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60%的丙方股权作为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该约定份额以百分比计算)。
2.3 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如丙方拟增加注册资本金额,可以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相应调整本协议书之2.2项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否则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应保持不变。
2.4 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丙方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2.5 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如甲方放弃股权期权,则不参与利润分配;如行使股权期权,则甲方有权获得行权前丙方已分配利润的100%。
第三条 股权期权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上述第二条约定的股权期权的受让价格。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不论丙方公司净资产的增减,甲方决定购买上述第二条约定的60%丙方股权时均以本条所约定的价格支付。
第四条 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
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行使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共计_________年,在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
在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若甲方选择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则甲方持有的股权期权转为股权,并办理有效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支付转让费用。
第五条 股权期权的行使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的同时向甲方递交丙方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本协议书内容并对本协议书中股权期权所指向的丙方股权份额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文件,并保证丙方新股东(如果有的话)同意本协议书的内容并放弃对本协议书中股权期权所指向的丙方股权份额的优先购买权,以保障甲方行使股权期权。
第六条 股权期权行使时有关费用的承担
股权期权行使时有关费用包括:公证处收取的协议公证费;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取的股东变更登记费;其他费用等。
对于上述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各承担50%的费用。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若遇到争议,三方应本着真诚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果,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持股权协议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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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万美元并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双方
1.1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协议签订地
2.1 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转让标的及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3.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 转让款的支付
4.1 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 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权协议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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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
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代持股权协议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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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部分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2、甲方同意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的股权,仅包括该股权项下的分红权。
3、乙方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且不承担公司的任何债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方式
甲方以赠与形式向乙方转让_______%的股权,无需乙方出资,股权协议生效后乙方受让的股权由甲方代持,无需变更工商信息。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有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接受赠与形式的股权转让,无需出资。
2、乙方承诺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干涉公司任何事务。
3、乙方承诺由甲方代持的股权仅由乙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次转让。
第五条
分红的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每年的6月20日进行分红,分红的财务核算周期为上一年6月20日至当年的6月19日。
2、分红基准是指分红核算周期内,经财务核算公司的净利润部分的70%,即扣除公司一切日常运营成本后(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用、员工工资、日常支出成本、设备更换成本、进货成本、耗材维护等)公司账户剩余资金的70%。
3、乙方分红的比例为分红基准的10%。
4、甲方承诺乙方获得分红的形式为货币形式,并存入乙方指定的个人账户中,所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即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无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
年
代持股权协议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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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代持的成因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代持的现象较为普遍,实际出资人出于某种原因的考虑,与名义股东签订股份代持协议,成为隐名股东。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环境与法制状况不无关系,笔者将从法律规避、市场竞争需要两个方面,对股份代持的成因进行分析。
1.法律规避。法律规避主要是规避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对公司投资领域、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1)投资身份的限制。例如,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能成为某些盈利性组织的投资主体,为了规避这些限制,一些国家工作人员选择股份代持的方式暗中经营。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外资企业,必须取得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审批,这就给投资增加了限制和成本。一些外商为了规避外商投资主体的规定,选择股份代持。
(2)税收。我国税法规定,股东须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有些投资人为了避免缴纳数额较大的个人所得税,选择以股份代持的方式以求少缴纳税款。
2.市场竞争需要。企业间的竞争千变万化,有些股份代持是出于市场竞争关系,例举以下几种:(1)有些投资人低调经营,不愿意公开自身的财务状况,怕惹来同行业的不正当竞争。(2)有些实力、声誉兼备的投资人,担心出让人得知他的真实身份,不合理抬高价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选择股份代持。
(二)股份代持的法律结构分析
股份代持的主体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构成整个股份代持的基础关系,而该基础关系的载体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持股协议,持股协议是实际出资人为保护自身的权益与名义股东所签订的内部协议其在协议中约定持股相关的利益及分配,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一旦达成持股协议,那么名义股东将代表实际出资人进行所有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行为,包括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和公司章程等。
在股份代持的整个法律行为运行的过程中,名义股东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执行实际出资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在对股份行使处分权时,名义股东实际上是以实际出资人的意思表示为依据,他的存在是整个交易过程中的外在表现形式,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下对抗第三人,而这些行为的前提来自股份代持协议的授权,相对于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无处分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合同具有相对性和隐蔽性,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下,由于名义股东被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因此在表面上与公司发生直接关系的是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被视为出资人,因此在利润分配过程中,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代持协议并不足以对公司产生效力,也因此,只有名义股东可以取得分红,公司将分红分得到名义股东手中,即视为履行义务。而分红如何到达实际出资人手中,则属于代持协议的效力调整范围。
二、对股份代持实践的理论反思
在对股份代持问题的成因和实践中基本运行的过程进行分析之后,由于法律规定的空白以及司法实践中纠纷的普遍存在,因而引发学界的理论反思:
(一)对出资一一股东常识的背离
股份代持问题涉及内容广泛法律关系复杂,其核心是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实际上就是应然股东转化为实然股东的问题,是解决所有股份代持纠纷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此并没有做出规定,使得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一直处于法律真空状态。
在法律上,股东权利以实质要件为准,《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待认定该合同有效。法律规定承认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即确认了股份代持的合法性,同时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前项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前项规定可以看出,法律肯定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的效力。名义股东不得以形式要件对抗实际出资人,登记仅具有推定权利人的作用,当真正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其权利资格时,形式要件则不再具有效力。此时,视为实际出资人为真正具有股东资格的权利人,而名义股东并不具有股东资格。这从理论上背离了法律关于股东资格的规定,相当于否定了《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股东资格的规定。
(二)对股东一一获益规则的挑战
在学界,实际出资人与隐名股东的定义仍有区别,这里不做过多讨论,二者视为相同。那么,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因委托代持协议的内容和方式不同,其行为的何种法律关系仍有区别,学界存在不同学说,其中合同关系说占主流。
周友苏教授认为:隐名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关系,二者构成明显的合同关系。无论是其是否订立书面合同,在处理只涉及二者相互关系的问题时都宜按照合同法来进行调整。笔者认同合同关系说,依此观点,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关于出资、名义股东代为行使股东管理权、实际出资人是分红的实际权利人、名义股东以实际出资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等约定都是有效的。但是涉及到股份代持协议中关于股东资格的承担的约定,即在处理二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时,这种约定不能生效。这样做法的意义在于:首先,为了保全公司章程的效力,维持公司的正常运作;其次,为了保障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对于其他股份的知情权;再次,出于维护交易安全的考虑,在公司的经营中,当金融机构或者公司与另一家公司进行合作时,首要考虑的是他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和股东组成及其信誉,假若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可以以代持协议对第三人进行抗辩,那公司法人就可以任意逃避责任,甚至连有限责任都无需承担。这就会使股份代持行为被滥用,造成经济关系的紊乱。因此,实际出资人和代持人之间的合同的安排不能对公司盈利分配构成约束,公司不对实际出资人分红。但是,合同关系说尚有不完善之处,公司是否能以合同相对性为抗辩排除代持协议的效力呢?笔者持否定态度。
(三)代持协议与公司章程之间的效力
通过上述论证,我们可以看出,从原则上来件,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不对公司产生效力,只对于调整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部分产生效力。那么基于这样的观点,代持协议与公司章程之间是否不发生任何效力呢?
笔者认为,确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内部隐名出资的一个基本前提是:无论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书面的协议,双方之间都存在股份代持的合意,如果双方仅就隐名出资达成合意,而没有进一步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仍然可以根据公司登记簿的记载或者其他相关事实对双方合意的内容进行解释和推定;如果双方不存在股份代持达成合意,那就是登记错误了,我们这里不作过多讨论。以理性人的假设为基本前提的私法自治原则本身就是成就公平价值目标的一种途径,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主体充分意思自治的情况下所缔结的代持协议,法律一般会推定为公平的,这在法理上承认了合同的有效性,但是如果在此基础上达成的合同都无法对于公司章程产生效力,难免会影响到市场交易的效率,法律的作用是提高市场效率,维护秩序正义,辅助市场完成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章程的作用是在法律之下实现公司自治,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保证其通过合法途径创造收益,而不是降低效率,增加时间成本。因此,代持协议与公司章程之间应该具有效力的桥接,而非井水不犯河水,只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的最低限度内,公司章程应予以肯定,同时公司法也应该规定其独立合法的地位。
三、对有限公司股份代持的立法态度
对于有限公司股份代持的立法态度,我国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除弊兴利,专辟法条,建立独立、系统的股份代持制度。从如下两方面加以论述:
(一)除弊一一规避法律的股份代持应受限制
从股份代持的成因来看,第一种类的代持是为了规避法律,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的代持不仅破坏了公司的正常运行,同时也影响市场经济效率,比如说,规避税收的代持,如果构成不法避税,就应受到税法的处罚。因此不能简单确认其出资无效,同时应判处更严厉的公法惩罚。
(二)兴利一一商事创新的股份代持应被承认
股份代持除了规避法律的作用以外,作为一种商事创新制度应该得以不断完善和发展,就我国现行法律下,应从以下几点注意:
第一,公司章程应该规定股份可以委托他人代持,代持股份应当签订书面的股份代持协议,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有任何危害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约定。
第二,实际出资人有权依据股份代持协议向公司主张其股东身份,公司应当予以接受,但公司章程载明公司股份不准代持的除外。
第三,实际出资人如果想从隐名股东变为显名股东,应该按照法定程序对其股东权进行确认,取得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并修改股东登记簿、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此时名义股东丧失对这部分股份的权。
四、结论
代持股权协议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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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实业”)在与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本次重组过程中承担了巨大的现金及其他成本;
2.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贸实业签订的《股权置换协议书》;
3.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别通过的《关于___________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_____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置换的协议》;
为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股份置换及补偿协议:
一、置换及补偿标的
1.乙方系___________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流通股股份持有人,乙方在此同意以所持有的_______股_______流通股股份以1:1的比例置换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股_______的股份;
2.甲、乙双方以1:1的比例相互置换股份后,乙方即以其持有_______股份总数的_______%的股份以_______价格补偿给甲方;
3.乙方在用其持有的___________的股份按_______%的比例以_______价格补偿给甲方时,出现不足_______股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4.乙方置换的股份在被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委托的代办机构(含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代办机构,下同)确认,同时乙方签署了本协议书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委托的代办机构可按本协议第一条上述三款的置换、补偿比例和办法经计算后,自行向股份持有人开具证明乙方持有___________股份的权属证明及办理乙方向甲方补偿50%股份的手续;
5.甲、乙双方相互置换股份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6.股份置换后乙方持有_______股___________股份,甲方持有_____股________股份;
二、办理股权置换及补偿时,乙方应向代办机构出具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证明
1.乙方应按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文秘站:
非上述情形的或资料不完整或其他方有异议的,交由___________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相关事项
1.股权置换后,乙方同意将持有的___________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并同意委托申银万国代办股份转让;
2.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3.股份置换后,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所持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4.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协议所涉及事项依法公布之前,不得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协议中股份转让及相应事项的内容。
四、附件
1.因甲方已授权委托申银万国、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和申银万国委托的代办机构代为办理股份置换、补偿、确权与代办股份转让事宜,为此申银万国、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及其所属营业部或申银万国再授权委托机构可代甲方签署本协议;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与损失;
3.因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或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银万国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协议签字盖章页)
甲方(或授权机构)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权协议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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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现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资金___ ___元(大写 元整),乙方拟将该资金以 名义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甲方支付的资金折合目标公司___ 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 _ __%;
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
_ 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由乙方安排以 名义持有目标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委托安排在目标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甲方授权乙方委托安排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甲方授权乙方委托安排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基于此的全部投资收益;
2.甲方有权将“代持股份”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但须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5.甲方保证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其安排 所持有的目标公司“代持股分”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后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均全部归属于甲方;
3.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不得对“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代持股份”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对方与“代持股份”相应投资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