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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

发布时间:2024-03-10 21:54:07 查看人数:20

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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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地为领导当参谋,出主意,工作过程中未出现一起纰漏。三是积极主动地完成了文件收发、制做宣传专栏、文明单位档案采集等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以下为大家整理的作风整治自查自纠报告集锦资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作风整治自查自纠报告一

一年来,在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全体同志的帮助、支持下,我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紧紧把握学习贯彻国家重要思想这一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主要教材,积极参加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篇目,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使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除积极参加机关法律知识辅导讲座外,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和党务工作知识,为完成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恪尽职守,认真作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认真履行的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负责地做好文字起草工作。围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城市“一帮一”、万名贫困妇女解困、机关“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共青团、计划生育等项工作,负责起草了实施方案、工作流程、领导讲话、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参与起草党组实施方案1个,机关各阶段工作安排意见和实施方案4个、工作流程3个、工作总结5个,其它相关材料10余个。二是扎扎实实地做好服务工作。一年来,认真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动员总结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和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种集中学习活动及文体活动的服务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地为领导当参谋,出主意,工作过程中未出现一起纰漏。三是积极主动地完成了文件收发、制做宣传专栏、文明单位档案采集等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总之,一年来,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是对政治理论和法律的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还不够;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创造性开展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作风整治自查自纠报告二

“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后,我局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针对“服务发展的责任意识淡薄”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摆,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优化了商务发展环境。现就我局落实整改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整改阶段的组织领导

整改阶段是主题活动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制定有效的方案进行整改,促使我局的政务更加快捷、方便,更好地服务群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工作调度会,对每一项工作任务作了周密部署,同时指派了督办领导,落实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

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征求意见广泛、查找问题准确、分析原因深刻、整改措施过硬”为基本要求,制定了《萍乡市商务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整改方案》,在本阶段认真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实现全办机关和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干部素质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广开渠道,认真查摆效能建设突出问题

为做好查摆问题工作,根据工作特点、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我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征集意见活动,采取自我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查找本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查摆问题不护短,不手软,通过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本系统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我局在服务、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

四、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存在的症结根源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局进行了深入剖析,抓住问题实质,深挖思想根源,找准问题存在症结,主要是:1、工作中缺乏竞争氛围。少数同志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平平,不犯错误,总认为过得去就行,单位也没有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纠正这些人的思想和行为,造成这些人缺乏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的精神,业务水平不高,办事效率低下,影响了整个机关的工作效能;2、官本位思想时有存在,部分干部职工总认为行政管理部门是执法管理的主体,仅仅把自己当成管理者、执法者,没有真正树立服务的理念,强化管理而淡化服务,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的切入点等方面都还达不到高标准,难以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此外主动服务、创新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3、思想还没有彻底解放,很多方面还不能突破体制和机制的限制,缺乏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思想上固步自封,难字当头,缺乏改革创新的胆略;与时俱进做得不够,面对瞬息万变的形势,不能适应信息时代要求,解决日常工作难题感觉束手无策;4、制度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导致违规违章现象偶有发生;惩防机制和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干职工思想懈怠,对工作缺乏热情;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一些干部怕得罪人,不敢管,不愿管,工作起来和稀泥,制度自然难以落实到位。

五、对症下药,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我局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根据深入剖析问题后找出的症结根源,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坚持“三到位、三落实”(领导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督导落实),以务实的作风落实新举措,以创新的方法解决新问题,力争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业绩在一线创立,形象在一线树立。主要做法是:

1、强化学习意识,突出学习重点,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将终身教育贯穿于每个干部的日常工作之中,形成全系统干部职工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创高效机关、塑商务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努力营_岗敬业,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强化竞争意识,引入激励机制。通过设立合理的竞争目标、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限度地激发机关全体人员的潜能,努力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

2、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是生产力,也是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大服务观,把“群众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做的”作为机关服务宗旨,通过实施“畅通工程”、“提速工程”、“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不少于一次,到困难单位现场办公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看望困难职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每月不少于一件。

3、严格执行有关禁令,从简办文办会,狠刹消费歪风,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肃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在行政审批的法定时限内大幅缩减办结时限,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能。

4、强化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灵魂,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创新思想、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方式,完善管理手段,全面推进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5、加强思想教育,着力培养干职工的敬业精神;坚持把效能建设纳入制度管理,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根据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各种制度;在制度落实上,领导率先垂范,认真践行,经常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见到成效。

六、成效初现,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通过查摆整改工作,我局的整体形象、队伍素质、精神面貌均有了明显的改变,有效地推进了我局各项工作。

(一)执政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局党委把提高人员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作为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干部队伍想问题、做工作都能自觉维护部门的诚信效能形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信任不信任作为标准,不断追求工作的高标准、服务的高效率。

(二)服务地方经济的实效进一步显现。全局牢固确立把服务经济建设放在首位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管理与帮扶、自身发展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提高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收到了实效。

(三)商务管理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对城乡市场的督导检查,密切关注商品供求和价格的变化。二是狠抓第三产业项目建设,协调其他第三产业管理部门共抓项目12项,并取得较大进展。

作风整治自查自纠报告三

按照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市旅游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侠任组长的“治庸”和“优化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动员会议、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治庸”、优化环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统一思想,积极开展全体干部大动员

“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启动后,为统一思想,我局积极开展动员活动,一是召开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专题会议,以及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推进会。二是制定了《武汉市旅游局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方案》、《武汉市旅游局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截止目前,共收到全局干部职工自查自纠报告57份,广大干部职工从自身出发,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改正工作缺点,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四是积极编制印发“治庸问责”简报,截止目前,共编制简报10期。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后,我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收到良好效果。

二、转变作风,迅速开展狠治“庸、懒、散”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活动要求,提_部队伍执行力,我局迅速开展了狠治“庸、懒、散”工作。

一是治“庸”。大力整治我局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思进取的现状。大力整治在工作上拈轻怕重,敷衍了事,做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作风。大力整治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二是治“懒”。大力整治该做的事不做,该管的事不管,该报的事不报,做事能拖就拖的“懒”病。大力整治平时不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能力低下,对于交办的事情不会做、不能做、做不了等不良现象。大力整治大局观念、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不强,不以集体利益为上,工作中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是治“散”。大力整治个别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服务意识淡漠,对往来单位和基层群众态度生硬,爱理不理,故意刁难,给局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大力整治工作自由懒散,上班随意迟到或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擅自脱岗等行为。大力整治上班时间聊天、打牌、下棋、看报纸、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将“治庸问责”贯彻到具体工作中

为进一步推动“治庸问责”改善发展环境工作开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将公开承诺、规范市场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等六项工作列为重点整治。从完善服务公开承诺制;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平、有序、安全的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大人员培训管理力度;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职能,提升旅游整体形象;加大学“标”对“标”力度,营造产业发展环境;加大对行政投诉处理力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切实改善和优化武汉市旅游投资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目前,这六项工作由9个责任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正在逐条落实。

四、狠抓落实,推进“治庸问责”工作不断深化

一是强化管理,严格问责。结合当前我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按照自查整改的六个步骤迅速部署落实,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力,损害局形象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强化“治庸问责”工作的执行力,加大问责力度。

二是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着力构建“治庸问责”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与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沟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旅游系统真诚服务的良好形象。

自查自纠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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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领导自接到“江岸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省委巡查财务管理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后,非常重视,先后召开学校行政专题会及财务人员会议,强调此次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并相继学习了《关于调整直属单位财务审批手续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原始凭证审核报账要求的说明》、近期下发的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岸财[2018]2、3、4号),及制定的《2018年江岸区教育系统工程类建设、货物类购置项目实施管理流程(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自查学校行政帐、工会帐和食堂帐的支出行为及过程管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构,明确部门责任

1.学校全面建立并实施“行政负责、党委(支部)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财务管理运行模式,成立了以向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大额资金支出等纳入学校行政会及支委会研究决策内容,做到行政、食堂、工会账务管理模式和口径一致;

2.学校形成法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财务主管对财务管理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总务主任兼报账员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的财务管理模式,层层负责;

二.强化意识,规范财务管理

1.我校学生2000人,教职员工180人,报账员一直由总务主任兼任,工作量极大。教育局计财科、财务核算中心为学校配备了辅助报账员,学校也补充了保管员,组成了规范的财务机构。学校行政、工会、食堂的一切开支均进行严格的报销程序:先由分管副校长填写“请购单”交给学校法人审批方可开支,待正规发票回来后先填写“前置审批表”,学校法人签字确认后交财务副校长、学校稽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报销。学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出境)及培训费、会议费的报销要求,严格执行收费类培训及会议的规范程序;

2.学校建立了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每年学校对行政和工会作出经费收支预算,由行政会和支委会通过后向区教育局计财科上报,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要求拨付老师工会会费和福利费,并按上级要求严格分类开支;

3.学校食堂未外包,实施“膳食委员会”的履职履责行为,供货商由学校及家长膳食委员会成员考察决定,由中百仓储、武商量贩等正规超市提供食堂食物。食堂账、工会账由本校财务人员兼任,食堂、工会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规范,一切开支均在网上银行平台支付,不存在重复开设工资账户的情况以及户名与现有单位名称不符的情况。食堂入库单、出库单及盘存表落实到位,老师、学生严格分开核算,杜绝老师占用学生伙食费和给老师发放物资卡等形式的行为。每月按时、准确地在校门口张贴“食堂收支公示表”;

4.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严谨,无出借出租情况,购买及处置程序规范。对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开支,学校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当年下发的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履行采购手续,未指定或变相指定货物品牌及供应商;

5.学校依据学校的编制情况聘用非编人员,对于非编外聘人员管理规范,同人才交流中心签订派遣合同;

自查自纠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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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治理工作

1、为彻底杜绝我辖区公路“三乱”状况,我所以规范公路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强领导,履行监督、检查等职能,加强我辖区路段的监控,并切实发挥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对我所上路稽查人员稽查行为、服装仪表、工作态度等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召开义务监督员行风评议会,同时面向社会发放文明征稽员评议表,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我所今年开展了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的创建活动,在全所范围彻底推行承诺服务制、办事公开制和首问负责制,并开展了业务及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的学习,提高所职工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教育职工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征稽局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征费政策,对不属于保密事项的政策法规坚决予以公开,同时规范我所职工执法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窗口”形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和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有效的治理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4、落实当地政府安排的纠风工作各项目标,我所积极参加了当地政府组织的“求真务实、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以及基层部门“五个好”的建设和机关作风“万人评”活动,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动员全所职工进行“学雷峰”活动,义务铺垫石路,解决辖区内居民生活小区的实际困难。

二、意见反馈及整改措施

在自查过程中,我所总结了行风评议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反馈意见,集中表现在:

1、在总体表现上,大多数意见认为我所职工表现出了征稽队伍所应具备有的良好的精神面貌,所征费环境干净整洁、服务设施到位,征费大厅设置的各项便民措施拉近了我所与车主之间的距离。

2、要求我所继续保持政务公开制度,对车辆处罚依据,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对相关行政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有关政策的宣传单比较单一,尤其以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宣传材料比较匮乏。

3、在缴费高峰期,所内缴费秩序混乱部分车主等待时间过久,被稽查车辆处理缓慢,一些外地车主对被查扣车辆存放点所在地不熟,经常性的往复寻找。

4、稽查人员上路检查过程中对部分农用车辆运输自产作物的处理办法不妥当,农用车主对农用车辆的征费标准不熟悉,宣传讲解力度不够。

对上述意见及建议,我所及时作出了整改,具体措施为:

1、保持我所职工不怕吃苦、顽强拼搏的战斗精神,加强道德品质、专业素质的修养,发扬团结一致的团队精神,体现征稽队伍良好工作风貌。

2、经常性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手段让广大车主了解国家有关征费政策及违规车辆的处罚办法。对处罚车辆的处罚结果及办事依据予以公示。版权所有

3、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性人才,建设高效务实的工作队伍,切实落实上级领导要求的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思想,在缴费高峰期取消节假日休息,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人手短缺而造成的时间损耗。

4、委派专人负责被稽查车辆的处理,及时与稽查人员和征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速被稽查车辆的处理,对不熟悉扣车点所在地的车主予以指引。

5、对每位农用车主进行政策宣导,告知其因营运及家用性质不同,处理办法也不同,详细解释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广大车主答疑解难。

自查自纠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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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惠农政策落实方面

(一)完善领导机制体制。每周召党政联席会议,对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业务科室牢牢抓的工作格局,为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按要求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任务。一是全面清理核查各项惠农资金。对2018年发放的各项惠农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经过认真清理核查,全镇共清理核查2018年发放各项惠农专项资金共xx项,xx元。二是全面清理各项惠农政策。按照巡查要求,在认真核查相关惠农资金发放情况的同时,重点对现行的各项惠农政策的执行依据、内容标准和执行时间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理清了各项惠农项目资金的用途。三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各类巡查和审计过程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发现的新问题,凡能立即纠正的进行了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制定了详细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2018年已查出整改各类问题xx个。

(三)群众对各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得到提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公告栏公示、广播喇叭等方式对各项惠农政策进行了集中宣传。确保惠农资金发放工作更加高效运行,确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三夏防火期间共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xx张,镇政府派出2两巡查车早8点至晚12点流动宣传播放。及时发放秸秆禁烧补助资金xx元。

二、三资管理及村级财务管理方面

(一)村组干部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意识得到有效改善。并通过广泛开展党性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切实解决他们思想和观念上存在的问题,督促他们自觉做到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三资”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确保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合法使用,努力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截止6月底,我镇已查清20个村资金类xx宗,其中债权xx宗,债务xx宗;资产类xx宗,其中不动产xx宗,可动产xx宗;资源类xx宗,已发包xx宗(或提供其他三资案例及数据)。

自查自纠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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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自纠自查报告一通过这两天的师德师风整顿与学习,我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过:“要撒播阳光到别人心中,总得自己心中有阳光。”我想,我们每个教师的师德就如同这里的“榜样”和“阳光”。俗话说,亲其师,则信其道;信其道,则循其步。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所以说教师是旗帜,学生如影随形般地追着走;教师是路标,学生毫不迟疑地顺着标记前行。这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教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这次学习让自己看到了存在的缺点,结合自己的工作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剖析,现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遇到困难不能知难而进,有时有任其自然的松懈思想。在教学实践中有时畏首畏尾,不能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对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得还不够,因此解决学生的思想上的问题常常不能得心应手

2、业务有待提高,基本功不够过硬,书写不过关,普通话不流利。 多媒体教跟不上,跟不上时代步伐,有现实条件的限制,也有个人因素。

3、与家长沟通不多,作为班主任与学生的交流次数虽然多,但对学生的思想问题仍不能尽早尽好地解决

二、根源分析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自己放松了学习及对自己的要求;二是思想上有等、懒、靠的情绪;三是自己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整理。这次集中教育整顿使自己找到了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整改找准了重心及如何做好自己工作的方式、方向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通过深刻查找剖析,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不遇难而退,要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做到思想业务两过硬。

2、强化责任,提高效率。对自己的工作多用心、用脑,

3、开拓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在工作中勤观察、勤思考,想领导之所想、急领导之所,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

4、尊重家长 服务家长

家长是我们搞好工作的有力后盾,因此,在工作中,我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不指责、责备家长。并且在语言交流中,要平和、委婉、真诚、用诚意得到家长信任二、注意加强学习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增加自己对各种不良现象斗争的勇气,树立良好教师的形象。

5、注重小节 修炼人格

教师对学生的一生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有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行为示范: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教师是为人之表,要有个好思想,好作风好行为,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有资格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教育无小事,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学生关注的方面,往往起着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往往是通过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实现的,因为学生眼中的教师都是具体的,而教师又是学生心目中的“学习的榜样”时刻铭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

总之,我作为一名一线教师要深刻的认识自己的重要位置,随时注意自己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作风过硬、专业过硬的人民的好教师,以饱满的精神开拓进取,为教育教学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

师德自纠自查报告二作为一名教师深刻地认识在教育教学中师德师风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爱心,对自己要严格要求,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我对教育活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不断的反思使我更加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与差距。为了更进一步地搞好本职工作,我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

一、我能够作到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热爱本职工作,立足岗位,安心从教,教书育人,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工作尽职尽责,精心施教,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

二、能主动与学生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

在工作中能做到尊重同志,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优化自己的工作环境。

三、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能够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个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无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自查自纠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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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此次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包括:

(一)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受托管理的国有企业;

(二)由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管理的国有企业;

(三)由市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的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占实质控制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凡国有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重点是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国有企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1.用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使用收入设立“小金库”;

3.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

4.用政府奖励资金、社会捐赠、企业高管人员上交兼职薪酬、境外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劳务费用结余等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

(二)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

1.虚列产品成本、工程成本、采购成本、劳务成本等营业成本设立“小金库”;

2.虚列研究与开发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销售手续费、销售服务费等期间费用设立“小金库”;

3.虚列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等人工成本设立“小金库”。

(三)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1.以虚假会计核算方式转移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设立“小金库”;

2.以虚假股权投资、虚假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等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3.以虚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4.以虚假关联交易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四)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主管部门负责,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主管部门、各国有企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拓宽监督渠道,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布置培训,确保动员部署深入到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

各主管部门、各国有企业主要领导要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完成。各国有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对本企业范围内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自查,也可组织内部力量进行专项审计或检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要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承诺书》,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在企业内部以不同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专项治理中瞒报漏报自查自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为保证自查自纠效果,各主管部门要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培训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国有企业要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并于年月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重点检查组,对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比例不低于国有企业户数的20%,每户重点检查企业的重点检查面应当不低于所属子企业户数的20%。此外,市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可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以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企业审计等日常工作,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和群众举报情况加强“小金库”问题检查。

重点检查应当关注以下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1.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和支柱地位的企业或单位;

2.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或单位;

3.投资链条较长、分支机构多的企业或单位;

4.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表外资产金额较大的企业或单位;

5.以前年度发现存在“小金库”的企业或单位;

6.有群众举报的企业或单位;

7.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企业或单位。

重点检查结束后,重点检查组要填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撰写重点检查总结报告,于年月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四)整改落实阶段

各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要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统一政策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职能分工,由各相关部门依法下发处理处罚决定。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整改及时、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各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年月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项治理的处理原则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按照财务会计法规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对所属企业和单位组织的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企业或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肃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对违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处罚。

(三)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企业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8号)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治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指导所管的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充实调整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各国有企业要由企业负责人统一领导治理工作,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加强分工协作,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主管部门加强对所管的国有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各国有企业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加强调研督导

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确保调查研究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专项治理的难点问题,研究细化关键阶段、关键环节、关键企业的具体治理措施;针对治理各个阶段的特点,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检查督导。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答复工作。对于动员部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重点检查不配合、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责令改正。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督导工作,落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治理工作任务,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好。

(四)加强综合治理

专项治理要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要与强化企业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要与落实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管理调控、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务消费有关规定相结合;要与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相结合;要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要与出资人监管、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协调推进,综合实施,增强治理实效。

自查自纠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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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xx〕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二】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

按照卫生厅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于2012年6月17日召开了领导班子清理小金库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自查工作。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院自查工作领导组,由纪委书记董跃进同志负责,全面深入认真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党办、院办、审计、财务相关室负责人会议,就我院自查小金库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和要求,强调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严格自查自纠,不留死角;要认真对待,不准避重就轻;要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自查工作领导组

为了确保自查小金库工作顺利进行,经院党委会研究,成立了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公布了举报电话,请广大群众监督此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明确治理检查意义

向全院职工大力宣传,开展治理检查小金库工作的重 要意义。一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及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二是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促进各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三是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治理范围以及治理办法作了详细说明,明确了小金库的界定。

四、精心组织,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自纠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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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监督的依据

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个案监督,一是符合法律规定。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第41条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地方组织法第4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二是符合全国人大会议批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要求。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人大如果对法院、检察院处理的特别重大的案件有意见,可以听取法院、检察院的汇报,也可以组织调查,如确属错案,可以责成法院、检察院依法纠正或处理。”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人大常委会报告明确指出:“个案监督要规范化和制度化,对在执法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各级人大常委会将考虑采用询问、质询、组织调查等方式,依法进行监督,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第三,全国已有10多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关于个案监督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后,都在得到有效实施,这些地方性法规,完全符合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要求。因此,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个案监督是有法律依据的,实践证明这种监督方式也是符合中国实情的。由此可见,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个案监:督的合法性不容质疑。

二、个案监督的原则

从各地开展个案监督的成功经验来看,要开展好个案监督工作,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依法监督原则。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个案监督,只能依照宪法、法律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个案监督尚未出台法律,各地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规定又不尽相同,致使在开展个案监督工作时难免有些变形走样。要防止某些与案件有关系的人大代表借其特殊身份左右和影响审判工作,对审判工作施加压力;要防止在人大监督中从地方保护主义的狭隘动机出发,对审判工作发号施令;防止变监督为干涉,从而造成新的司法不公,确保个案监督能更有效地发挥其保障司法公正的作用。

二是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是由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宪法和法律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因此在个案监督中也应该坚持这一原则。

三是不直接处理案件的原则。宪法规定“两院”工作受人大监督,宪法也规定“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因此,人大常委会在个案监督中,既要大胆行使监督权,又要尊重“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处理案件。对司法机关办理的错案,人大常委会只能监督“两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可以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并可采取撤职、罢免等监督形式,责成司法机关依法纠正,而不宜由人大行使司法撤销权。所谓人大司法撤销权即人大对司法机关拒不自行纠正的不当决定、不当判决裁定直接予以撤销的权力。

三、个案监督的主体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大的监督权只能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而、不能由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行使。在同级国家机关中,行使监督的主体是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个案监督的主体也只能是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关于主任会议、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否成为监督权的主体的问题,笔者认为是不能的。他们可以部分地行使监督权,从事某些监督方面的工作,如提出有关监督议案、质询案和罢免案等,但不能说他们具有完整意义上的监督权,是监督权:的主体。地方组织法规定,主任会议是负责处理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机构。它只是提出议案或建议,行使的职权是程序性的,而不是实体性的。它无权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因而不是监督权的主体。而各专门委员会是在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实践中专门委员会也开展了执法检查、个案监督等活动,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但不能说专门委员会是监督的主体,因为它‘们无权对被监督者采取任何决定性的处理措施。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从事监督工作不等于是行使监督权,因为监督权不仅是具有了解情况、检查、监督的权力,还具有处罚权,能采取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措施。所以,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和根据常委会授权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只能是协助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和开展监督工作。另外,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性质决定了是集中行使职权,无论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好,人大代表也好,任何个人都无权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个案监督的权力的。

四、个案监督的范围、方式及程序

1、范围。

应该是本级辖区内公安司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且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①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索贿受贿以及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严重违法的;③公安司法机关及其负责人对其办案人员的严重违法行为不严肃处理,隐瞒事实真相进行庇护的;④虽未办结但存在超期羁押、超期办案、越权办案、该立案而不立案等严重违反诉讼法并可能导致司法不公的案件。

2、方式。

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受理各种渠道反映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属于个案监督范围的四类案件,区别情况,采用转办、交办、督办三种方式。

转办是指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信转有关单位办理。对一般,案件,可直接转有关单位办理;有些案件经调查了解情况后发出转办函,交有关单位办理。

交办是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对案件做出决定交有关单位办理。公安司法机关对重要的转办案件没有依法纠正,转办单位应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主任会议对提请的案件,可以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一是主任会议认为提请决定的转办案件不需要再监督的,应终止监督。二是主任会议认为违法事实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交有关机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经调查,违法事实清楚的,应当交办案单位限期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三是主任会议对已交办案单位限期办理的案件没有依法纠正的,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作出责成办案单位纠正的决定,向被监督单位交办,发出《法律监督书》。

督办是指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对已转、交有关单位办理而未按规定时间办结的案件进行督促。

3、程序。

第一,关于转办机构。应明确规定由人大常委会的信访部门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信交由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或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转有关公安司法机关办理,以避免多头交办所产生的弊端。现实中由于案件多头交办,办理意见互相矛盾,既使承办单位无所适从,又影响人大的威信。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对信访案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但应当由内司委统一向公安司法机关转办。

第二,关于交办机构。应明确为人大常,委会的主任会议,其他办事机构只能是从事具体调查了解情况,审阅有关案卷材料,作出初步分析和论证等工作,交办意见内容的决定权最终在主任会议。

第三,《法律监督书》应由人大常委会过半数通过乙人大常委会对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责成司法机关纠正错案的《法律监督书》,经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受理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办案单位若对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书》有不同意见的,应允许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意见,也应允许其通过其上一级单位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

第四,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对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案件,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可以依法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应当提出调查报告,就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适当、引起错误的原因、办案人员有无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等说明清楚。调查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后,认为需要监督纠正的,交有关公安司法机关按法律程序认真纠正,并将办结情况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

五、责任和责任追究

自查自纠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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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包括市外机构,下同)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是指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年3月22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通知》中央编办发〔〕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月中旬起至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意见》和本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2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3逐级上报。各县(区)各部门于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纸质及电子版送陇南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

自查自纠基础上,市上和各县(区)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4要逐级上报,县(区)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纸质及电子版)于年月10日前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年月10日前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对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三、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再设立“小金库”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

市上成立由市政府领导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牵头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治理“小金库”日常组织协调工作。1

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各县(区)市直机关各部门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的设立情况要在年月30日前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完善协调机制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各县(区)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小金库”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做好有关涉税问题的查处工作;各级人民银行和银监机构要协调商业银行对专项治理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专项治理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自查自纠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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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被告以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作为专利报酬纠纷案中的抗辩理由,为此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值得探讨。

一、检索报告的初步结论能否作为专利报酬纠纷案中的抗辩理由

专利法提及的检索报告针对的是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发明与外观设计专利。其原因是发明创造从申请到授权,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实行的是初步审查制,即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并不进行实质审查,而直接授予专利权。只有在产生专利权纠纷时才可能涉及到对实用新型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的请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以后,再确定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这就是实用新型专利审查的一个特点,也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之间的差别。鉴于此,实用新型专利具有稳定性差的缺点,因而导致人民法院受理的很多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有一部分将被裁定中止诉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减少实用新型专利案件被中止的数量,2000年8月25日修改生效的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制度。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作用,一是相当于对实用新型进行了一次实质性审查。该报告的出具使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侵权案时,可以不必中止诉讼,使案件尽快解决。二是对专利权人有好处。专利权人在没有检索报告这个制度之前,不知道自己的专利权是否符合授予的实质性条件,而有了这个制度以后,专利权人就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对自己的专利稳定性有所了解,使专利权人对未来的行动有更加明确的目的性和预见性。

通过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由来和作用的理解,可以明确:

若检索报告认为所涉实用新型专利不符合授权的实质性条件,该专利权是不能因此而终止的,亦就是专利权仍然有效。只有经过无效程序,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该权利才自始不存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检索报告是审查专利是否有效的初步证据,不能作为否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有效性法律依据,依据提取专利报酬的条件及检索报告的性质,说明检索报告不能作为专利报酬纠纷案中的抗辩理由。

二、关于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的问题

专利权人既然能把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作为专利报酬纠纷中的抗辩理由,也就有可能利用检索报告,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为此,有必要对提出专利无效的主体资格及启用程序予以说明。

1、提出专利无效申请的主体资格问题

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众当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但结合专利法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的规定,可以肯定请求人不包括专利权人。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制定了专利审查指南。这个指南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化,它是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行政的依据,也是有关当事人在各个阶段应当遵守的规章。专利审查指南中有“无效宣告程序是专利授权公告后启动的有双方当事人(专利权人请求宣告其专利权部分无效的情形除外)的程序,……。”、“除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所列举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等规定。由此也可看出,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包括专利权人的。故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申请应该是不予受理的。

2、启用专利无效申请程序是否受专利期限的限制

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可以认为请求人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除了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限定外,没有明显的时间限制。但是在实践中提出专利无效的请求人多为专利侵权纠纷中的侵权人或试图无偿使用专利技术的单位或个人。侵权人多以专利权人提出侵权纠纷诉讼后提出专利无效请求,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二条侵犯专利权诉讼时效为二年的规定,这种无效申请请求的时间可合法的延续至专利期限届满后两年内。试图无偿使用专利技术的单位或个人合理的提出专利无效申请的时间应在专利期限届满前。所以从实际出发专利期正常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或在专利期限内提出专利无效申请是合适的,也符合常理。

3、启用专利无效申请程序的目的及案件类型

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申请一般有两个目的:一是使其专利无效。若专利被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为无效专利,针对专利提取报酬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就应依法针对案情作出是否受理或是否应提取专利报酬的判定;二是使用无效申请被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的通知,使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纠纷案件中止审理。纵览专利法及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纠纷案件使用中止诉讼,涉及的案件类型均为专利侵权纠纷案。从中可以看出立法本意明确,中止诉讼不涉及专利提取报酬纠纷。若将这类或类似的中止诉讼的条款规定用于专利提取报酬纠纷案中,有悖于鼓励性法规条款的立法精神。

三、专利无效行为对提取专利报酬当事人的影响

专利权人不能申请专利全部无效,但专利权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却依法具有这个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行为更多考虑的是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合法合理的行为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专利审查指南对专利无效申请审理的程序、规则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的案件审理中,多以控辩双方的证据作为审案的重要参考依据。所以在利益的驱使下专利权人考虑其专利的法律状况有可能采取故意无效或放弃应诉的行为,促使专利无效。

问题是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在此方面尚有不足,有法律漏洞。专利审查指南中,未有明确考虑到发明人或设计人。这就使得在专利复审与无效宣告程序中,当涉及发明人或设计人利益时法律没有给予他们陈述意见和申诉的权利。我们知道专利审查是一个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职务发明创造中,发明人或设计人虽不是专利权人,但他们是对其发明创造技术最了解和最知悉的人之一,法规没有明确发明人或设计人意见陈述权利显然有失公正,也给恶意行为造成了法律上的缝隙。考虑到此种情形,笔者认为法律、法规应对专利复审与无效宣告程序予以完善。

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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