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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4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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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有效遏制亡人火灾,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给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创造更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政府履职制度化,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严格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继续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能情况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工作,解决“瓶颈”问题。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对重点消防工作完成情况督办一次,年终奖惩。邀请人大、政协定期对辖区消防工作全面巡视、督察,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难题。积极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价工作,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协调本级政法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探索推行将消防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档案”。继续落实消防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6月份,各县(市、区)长或主管消防工作的副县(市、区)长按要求参加全省消防安全培训班;年底,市政府将组织考评表彰一批先进工作县(市、区)、先进行业系统和先进个人,并择优向省政府推荐表彰。

(二)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按照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统筹规划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指导本行业部门、本系统单位开展经常性地消防安全自查、互查活动。建设、文化、卫生、教育、安监等部门建立执法信息互通反馈制度,明确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权属证书等证照以及拟开办学校、医疗机构、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建立消防工程施工、消防产品生产(维修)、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公安消防部门撤销消防审批许可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撤销相关批准文件,并在媒体公示。全面摸底排查行业、系统内存在的消防高危行业、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督导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及时消除隐患。各行业、系统建立消防管理专项档案,及时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一次。

(三)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社会单位要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岗位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工作机制,自觉排查火灾隐患,集中物力、人力、财力整改隐患,确保本单位安全。要大力深化“三会一标”建设,广泛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建设,全面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等级化评价,建立火灾风险等级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年内重点单位100%符合标准化管理标准,全市100家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示范单位标准。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工作倒查制度。凡发生亡人火灾的,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各县(市、区)、各行业、各系统和单位年度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取消消防评先资格。凡发生重特大火灾或亡人火灾累计2起以上的,取消年度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对工作棚架现象的查纠力度,对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经费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等年度重点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取消年度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保持高压治火常态化,坚决维护火灾形势稳定

(一)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火灾特点和消防工作规律,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专项治理,实行高层、地下建筑和超大规模场所首席消防监督员制度,落实超常管控措施。坚持部门联动,每季度开展清查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要以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为重点,彻底消除涉及国计民生的不安全因素。各县(市、区)政府要大力加强辖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经常性消防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务求整改实效。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挂牌督办,明确督办人、责任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提请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各级政府要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县水晶购物广场等五处省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8月底前整改销案,市政府督办的其他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9月底前整改销案。

(二)狠抓重点时段重点隐患整治。各县(市、区)要紧盯重点时段,切实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保卫和“三夏”麦收和冬春季节等时节的防火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世博会、亚运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盯动态火灾隐患,依托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单位消防可视化管理,实时发现消除动态火灾隐患。紧盯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违规留宿人员、违规使用明火等常见违法行为,加大夜间检查频次和整治力度,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紧盯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低的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3月份集中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力度,杜绝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的现象。

(三)强力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四项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警务区民警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6月份前,所有责任区民警必须轮训一遍;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年内所有公安派出所网上执法量要实现新的突破。将消防工作向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延伸,打牢消防监督管理“第四级”,全面提升警务室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三个能力”。实行消防部门消防监督人员联系警务室制度,每月对警务室民警实施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要确立一个以上试点单位,市政府适时组织考核评比,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逐步实现警务室消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年内30%的警务室达标。

(一)加强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各县(市、区)消防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地经济发展增长水平,具体标准按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执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消防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社会保险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城乡社区事务费)总额的8%。各级财政要设立消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年内,借助现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利用同频同播、3g、卫星等通信新技术,建立卫星通信网,建成卫星便携站,实现跨区域灭火救援无线通信网络。

(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政府合同制消防站建设,11月份前,**市合同制消防站、县合同制消防站和新搬迁的汤阴县合同制消防中队建成并投入执勤;加大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力度,10月底前,县铜冶镇等6个乡镇建成“四有”标准消防队站,全市已建成乡镇兼职消防队按照新的“四有”标准提升建队质量和档次;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年内50%的队伍达标,20%的城市社区巡防队伍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增招消防安保人员,年内全市60%的消防控制室和公众聚集场所派驻消防保安;广泛发展群众性志愿、义务消防组织,最大限度地拓展基层消防力量的覆盖面。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消防规划,并结合实际做好辖区消防规划的调整、修改工作。3月份前市消防战勤保障大队配齐人员装备,具备技术、物资、生活和社会联勤保障等功能;5月份以前,完成市、县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市消防模拟训练基地开工建设,10月份以前,开发区消防大队完成营房改造任务,购置at多功能泡沫车一辆;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市政消防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完整好用、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通信设施快速、便捷。年内,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路段市政消火栓建设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大力加强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各县(市、区)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任务,10月底以前,完成消防车辆购置任务。加强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各县(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车辆及基本防护、特种防护、侦检、警戒、救生、破拆、堵漏、输转洗消、照明排烟类器材达到部局《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10月底前所有现役中队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达到公安部部颁标准,所有中队配齐配强43种特勤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

(四)推进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建设。推广“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年内全市80%的乡镇、街道达标。乡镇、街道按照相关规定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专门管理力量,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社区、行政村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实行社区区域联防和行政村“户户联防”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沿街门店分行业、分类别、达到“标牌化”建设要求。组织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和消防安全“四有”社区(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五有”农村(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达标活动,年内60%的社区和80%的行政村达到标准。

四、实现消防宣传普及化,全力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一是以宣传贯彻新《消防法》和配套规章为主线,着力构建“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消防宣传工作格局。

一是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各县(市、区)全部按标准配备多功能消防宣传车,成立宣传小分队,每月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开展错时宣传不少于20场次,年内全市不少于3000场次;年内新建10条达到“七有”标准的“消防安全宣传示范街”、2000块消防宣传橱窗、标牌;继续在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大力开展“三提示”主题宣传;紧紧抓住学校、重点单位、社区、易燃易爆单位等宣传重点,每半年开展不少于一次以上的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大力开展涉电、涉火、涉气、涉油、涉爆家居用品消防安全标识活动,使消防宣传无处不在,消防警示常伴身边;精心组织参加“119”消防宣传周、消防夏令营、“全警进社区,消防大宣传”、“百名警官进校园,万场培训送平安”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大型消防志愿者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优秀消防志愿者星级评比,全市消防志愿者总数达到3万人。

二是继续深化媒体宣传。各级新闻机关和媒体要广泛开展义务消防宣传活动,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影像、广播里有声音、网络上有阵地。落实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各级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会。充分发挥《消防新视野》栏目优势,策划消防宣传系列片拍摄,抓好制作和出版发行环节,切实打造消防宣传品牌;在《日报》开设市、县、区政府主管领导访谈活动专栏,定期刊登各单位先进经验做法及感悟文章,形成消防宣传固定阵地;在广播电台建立“消防之声”专档节目,结合季节特点,每月广播消防安全知识;改造升级互联网消防网站,每周更新网站内容,丰富网页形式,拓展服务手段,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继续深化消防培训。积极发挥宣传、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的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行义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年内力争受教育人数超过100万人;消防部门要强化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全员消防技能培训,劳动部门要着力抓好对特殊工种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公安派出所要全面展开对农村治保主任、消防协管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年内全市消防控制室、特殊工种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全市专业培训各类人员不少于10万人。

五、做到执勤备战专业化,竭力降低各类灾害损失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按照勤务实战的要求,加快推进灭火救援勤务、指挥体系改革,建立全勤灭火救援指挥部和数字化指挥平台,强化各级指挥员技战术培训和指挥能力培养,提高灭火救援专业处置水平。

一是提升部队攻坚实战能力。从实战出发,改革创新训练工作,深入开展执勤岗位练兵活动,率先打造消防铁军,突出抓好体能、技能、器材装备操作应用、安全防护以及心理适应等基本功训练,大力加强班(组)力量编成、火情侦察、火场排烟、多层建筑内攻救人、高层建筑供水、大型商市场和大空间、大跨度厂房(仓库)强攻灭火等实战操法训练和大(中)队合成战术训练;严格落实“六熟悉”训练日、每月“演练周”制度,支队每月、大(中)队每周组织1次实地熟悉和实战演练,夜间演练次数不少于总演练次数的30%。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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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政[**]5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着力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岳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消防工作机制,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涵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严格实行消防责任制,明确责任,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把消防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采取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全年消防工作目标。每年年初,县政府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年度消防工作;每年政府常务会议至少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公共消防设施、灭火救援力量建设和社会安全责任制落实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继续充实和加强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积极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明确和细化消防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经营、储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建设、教育、工商、文化、质检、卫生、商务、旅游等部门要以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宾馆、饭店、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等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五)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职责。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61号)的要求,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要通过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承担起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坚决纠正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经常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六)突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县政府每年适时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重点整治公共聚集和易燃易爆等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场所的火灾隐患。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力度,改变这些区域无消防车通道、无消防水源的不利局面。要逐步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以及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评价机制。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直接挂牌督办。公安消防部门对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依法报请县政府审批,县政府在接到报告后7日内做出明确决定,逾期视为同意。要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整顿和规范的力度,严禁生产、销售、进口、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

(七)实行隐患排查整治单位承诺、火灾隐患公示及有奖举报制度。各单位要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要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一次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情况,并书面承诺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政府要将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上予以曝光。要通过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政府网站、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积极提供隐患线索,并通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政府网站信息栏和举报电话等方式,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查处情况,以形成全社会共同整治火灾隐患的良好氛围。

(八)严把审核、审批关,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安全监管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未经消防审核或消防审核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检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九)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政府及各部门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进一步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的深入开展;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对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纳入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面对面地宣传培训和逃生自救演练;司法、科技、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企业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政策和消防常识,报道消防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每月至少免费刊登、播放一次消防公益广告、字幕、义务宣传消防知识。要认真组织开展好“119”消防日主题活动,动员和发动社会各单位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采取消防文艺演出、消防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形式,运用宽频电视、网络、移动电话短信息等现代化传媒,营造消防宣传的强大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主动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十)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消防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劳动保障部门和用工单位在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就业或岗前培训时,应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培训内容,落实电工、焊工等特种岗位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大力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消防安全职业培训,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可面向社会开展消防人员职业培训。

五、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

(十一)加快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将结合实际编制并组织实施城乡专项消防规划,对缺少消防规划或规划不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不予批准。**年,县城消防规划要完成审批工作,并完成两个中心建制镇的消防规划。纳入省政府“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乡镇和121个村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要同步进行,并制定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要加强城市公共消防站、市政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消防站、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设施未达到国家最低标准,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及时改造,确保达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征收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中,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年,全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和消防规划的75%。建设及供水部门要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整好用。暂无城镇供水管网的区域,要在重点单位和重点地段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清除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十二)加强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随着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各类火灾、危险化学品泄露、道路交通等安全事故和灾害事故的不断增加,加之岳西县山区特点,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多,抢险救援任务繁重等实际情况,目前我县消防装备器材的配备情况已无法满足灭火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迫在眉睫。“**”期间,按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设[**]42号),县政府要加大对消防装备建设的投入,更新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消防车辆,配备特种消防车辆和装备,确保消防车辆和特勤器材达到国家标准。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力争到**年底,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分期逐步解决消防站建设缺口资金,尽快完善消防站各项建设。

(十三)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政府要着眼于消防事业和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财务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300号)规定,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逐年递增。

六、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公安消防队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不仅要完成火灾扑救任务,还肩负着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还要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要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的同时,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发展思路,照例抓好多种形式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城市消防站的保护面积不超过7平方公里,省级重点中心建制镇70%建队的目标,其他乡镇和城市社区建立起专职、志愿相结合的灭火救援队伍网络。

(十四)有计划地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对城区公安消防队伍进行补充。根据城市消防安全保卫的客观要求,结合我县现有消防站缺编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规定的配备标准内招收部分合同制消防队员补充到消防大队;在消防站严重不足的城市建设区或规划区建立合同制消防队(站),由政府出资为主组建,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队(站)骨干由公安现役消防队派遣,队员按照企业用工招聘,与公安现役消防战士联合执勤,实行军事化管理。

(十五)加快城镇、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和城市社区志愿和义务消防队。重点镇和中心建制镇,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以当地政府投入为主,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队员由当地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聘,或由派出所民警、保安协警人员组成,日常管理由派出所负责,业务接受公安消防部门指导,并接受公安消防队调派,参加乡镇的灭火救援工作。在农村和城市社区,鼓励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私营业主及个人自愿出资或集资建队,队员由接受过消防技能训练,掌握消防设施基本操作要领的志愿人员组成,配备消防车(泵)、水带、水枪和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平时相对分散或者轮流在消防站值班,接到报警后迅速投入灭火救援。

(十六)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深化消防培训改革。

要建立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灾害事故的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处置灾害事故中的职责和任务,并经常开展演练,切实提高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公安消防部队要认真抓好灭火救援技能训练,使训练更加贴近实战需要。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灭火救援专业后备力量的培养,大力实施科技练兵,不断提高部队整体作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七、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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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引导、教育渗透、社会传播、全民参与”的社会消防宣传教育体系,较好地发挥了“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级政府和各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宣传职责,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舆论环境。为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消防宣传效果,近段时间,**南州消防支队对当前消防宣传工作现状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构建“五五三三一一”多元化、立体式消防宣传新格局。

一、现行消防宣传工作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

多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改革日新月异的变化,消防工作知识含量更大,法制更加健全,由此带给消防宣传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尚存在以下弊端和薄弱环节。

(一)宣传方法上。近年来,**南州的消防宣传以消防队(站)为阵地,以各新闻媒体为依托,以防火宣传和灭火救援为主题,消防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然而,消防安全有着较为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取向,这在现行的单一、传统、片面、短效的宣传方式中是不能够得以体现的。我们长期坚持的依靠群众、自防自救的工作原则正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而谁受益、谁分担、降低防灾成本、提高安全几率等现代价值取向也逐渐在消防安全中为社会所认同并坚持。因此,要扩展现行消防宣传方式,不能局限在就事论事,固守阵地的层面上,而应充分挖掘消防的文化内涵,正确引导社会的消防安全价值取向,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要狠下功夫,宣扬消防文化系统化。

(二)宣传方式上。目前运行的消防宣传方式,牵制和浪费大量的有限消防力量,有必要把现在的宣传方式和经验进行改革和推广,建立一种全新的文化机制,这就是消防文化。消防文化建设,就是国家消防机构有目的、有计划地确定消防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培育消防精神,树立消防道德规范,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来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提高全民消防素质所采取的措施和开展的工作。

(三)宣传机制上。由于社会消防宣传力度不大,内容欠缺新意,导致消防知识普及率不高,社会效果不理想,加之社会一些单位片面认为消防宣传只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未能发挥行业和部门的互动优势,导致消防宣传教育面窄。

(四)宣传保障上。对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一项职责,而进行消防宣传所必需的装备、宣传材料编印、开办专栏等都需要经费保障。况且,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消防宣传靠有线广播、标语口号、板报墙报、发放传单等宣传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特别是要不断增加消防宣传经费,拓展消防宣传渠道,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高消防宣传质量。

(五)宣传效果上。尽管消防、宣传等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宣贯,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的防范意识不强,尤其是一些单位对应该依法履行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清,有法不依的现象依然存在;社会上至今仍有群众认为消防队灭火要收费,不少人遇到火灾时不能正确拨打119报警,有的甚至连119电话都不知道,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正确逃生和疏散。此外,《消防法》和《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仍然有不少地方在进行城市规划、改造、开发建设时不注重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造成消防基础设施欠帐,导致消防通道堵塞、消防水源欠缺、消防设施严重滞后于城市的发展等先天隐患。

二、以“五五三三一一”思路为核心,构建多元化立体式消防宣传新格局

“五五三三一一”指的是以“五大系统”“五块阵地”“三大力量”“三项机制”“一大体系”“一个中心”为内容的多元化、立体式消防宣传新格局。

(一)“五大系统”——以消防中心工作、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消防科技知识、火灾和抢险救援为宣传重点,开展全方面的消防宣传,消防宣传的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主要分为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重点是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消防中心工作:围绕公安部消防局的工作思路,重点宣传“三基”工程、“三抓三树”活动以及消防监督、战训改革、信息化建设、消防社会化、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

消防常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和科普讲座、墙报、黑板报、手机短信、戏曲、文艺等形式,多策并举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加大社会消防培训力度,强化消防灭火、逃生、互救

演练;组织、发动社会各单位因地制宜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主动为“社会人”及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消防宣传服务,最大限

度地满足群众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的需求。

消防科技知识:重点宣传消防标准与规范、消防信息化、消防预警灭火火系统、灭火指挥与救援技术、火灾调查技术以及现代消防装备技术。

火灾和抢险救援:重点宣传在灭火救援战斗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及时向社会公开报道事迹,并有计划地培养和树立在实施“161”工程、“三基”工程和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

(二)“五块阵地”——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基地五块阵地为依托,打造立体式宣传格局新时代的消防宣传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消防部门应不断开拓宣传工作的新领域新阵地,在人们喜闻乐见上下功夫,在增强宣传效果上做文章,努力追求宣传形式多样化,增强消防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电视、广播、报刊是当前我们抓消防宣传工作的主要载体,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已进入立体化的信息时代,消防宣传工作也决不能再满足于电视、电台、报纸等大众媒体,在巩固这些阵地的基础上,还要运用多种信息手段和互动方式,增强消防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网络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便担负起了重要角色。一方面是在国际互联网和公安专网上开设消防网站,开通手机消防短信平台,通过现代网络消防信息、宣传消防常识、普及消防法规知识。另一方面是建设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立和完善宣传设施健全、制度规范、长期或定期开放的消防站、消防教育馆、消防博物馆、防灾馆,并主动积极争取“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授牌,也可以依托科技活动中心、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阵地,积极开辟消防教育展厅,按照消防站对外开放标准,开展消防站等消防宣传教育基地达标活动,扩大教育基地的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到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增强互动性,使其有效地接受消防安全教育。通过在驻地各媒体开设消防专版,全面报道新时期消防部队建设、消防新闻及热点、焦点问题,反映政府、单位及居民的消防意识和动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形成报纸杂志有版面、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网上有席位、基地有互动的消防宣传新局面。

(三)“三大力量”——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新闻媒体、群众三类社会力量和资源,共同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消防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绝不能离开社会各界的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应顺应时代的发展,拓展消防宣传渠道,扩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力度,发挥社会力量,通过各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宣传形式和手段,积极扩大宣传面,普及消防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和消防信息,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消防宣传格局。各级党委、政府及宣传部门应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全民消防素质的提高看成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消防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意识。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义务”的有关规定,应将消防宣传纳入总体社会宣传之中,与之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形成制度,抓好落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应将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份内之事,积极做好干部职工的消防教育培训。只有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狠抓落实,有关部门主动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格局,社会消防宣传才有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是借助新闻媒体,构筑媒体宣传阵地,推进信息化工程。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与各大媒体联合开展全方位消防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态势,在新闻媒体开辟各种消防专栏、专版、专题以及在政府网站和各大门户网站上开设专页,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具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建立联络制度,并与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站建立新闻事件建立联动机制,着重突出“上大报、发大稿、大影响”的宣传工作思想,最大限度地扩展消防部队的社会影响覆盖面,传播消防知识,普及法律法规。同时,对一些重大火险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严重违章现象,通过新闻媒介披露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此外,在人类进入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消防宣传不能再满足于文字加画面,而应加快引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以数据、文字、图像、声音和影视的数字化来推进消防宣传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增大消防信息总量,实现信息的融合与释放,最终达到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目的。

三是进一步拓宽消防宣传渠道,发挥社会力量。消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其基础工程在于预防。因此,面向社会、面向群众,贴近人们生产生活实际,应当成为消防宣传长期的方针和努力方向,实施这一战略,应拓宽以下几条渠道。一方面是抓好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公共安全中的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应是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将消防常识纳入素质教育之中,结合开展的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针对学生的心理和生理情况,结合融知识性、趣味性、可读性的消防教育教材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和组织“119消防夏令营”、参观消防站,组织灭火演习和逃生训练,寓教于乐、寓教于练,强化学生的“实战体验”,使其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以“消防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消防安全素质,打牢学生的消防知识基础,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发挥青年消防志愿者职能优势,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积极与当地的共青团组织联系,发挥共青团组织的职能优势,共同成立以青年团员为主要成员的青年消防志愿者组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吸收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消防服务和帮助的广大青年为青年消防志愿者,并编入一个服务组织。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对青年消防志愿者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且具备消防宣传能力后,由公安消防机构发放消防宣传教育画册和有关宣传材料,组织青年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到学校、大中型企业

、社区、农村及商场、市场、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义务消防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面,使消防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第三是开展妇女消防安全教育,预防家庭火灾事故。妇女是家庭的主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妇女消防素质对社会安全至关重要。公安消防机构积极与妇女联合会协调,利用每年或每季度有计划地对社区、企业、农村开展的各种妇女社会活动,向妇女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增强妇女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从而有效预防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三项机制”——健全和完善社会消防培训、宣传队伍培训和宣传奖惩机制。

一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在动态社会活动中,人员不断流动和更替,对各类社会消防人员的培训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建立和完善培训机制,包括社会消防培训和单位自身组织培训两个层次。社会消防培训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务人员、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消防专职人员、科技含量较高的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人员进行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责任、火灾事故预防、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单位自身培训是指单位定期开展对职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特殊岗位和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使职工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健全和完善宣传队伍培训机制。要为宣传工作提供质量保障,就要健全和完善宣传队伍培训机制。为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宣传报道队伍,进一步提高宣传稿件的采写能力,夯实消防宣传工作基础,每年应组织宣传骨干举办宣传报道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有新闻写作基础知识、写作技巧和摄影、摄像知识等,并应邀请上级宣传部门、驻地报社、电视台记者、编辑授课,必要时可组织宣传报道骨干到新闻单位实习,提高宣传报道人员的实践能力。

三是健全和完善消防宣传奖惩机制。制订消防宣传工作规划,层层落实责任,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精心策划和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将宣传任务进行分解,与官兵的政治、经济利益挂钩,定期评选消防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消防作品,对所发表稿件媒体的级别、质量进行奖励,对完成宣传任务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显著的个人在晋升、立功、骨干保留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不完成发稿任务的进行惩处。此外,对关注消防宣传,积极撰写消防新闻稿件,大势宣传消防工作的社会人士也要定期对其成绩进行评估,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刺激和吸引更多的人士关注消防,服务消防。

(五)“一个中心”——改革宣传体制,整合资源,组建独立高效的消防宣传教育中心。

当前,消防宣传工作往往是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四个部门一起抓,各抓各的,缺乏配合和沟通,职能混淆,精力有限,眉毛胡子一把抓,应付性开展工作,效果不明显。

建立一支性质单一、反映迅速、专业化强的消防宣传队伍——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尤为必要。整合内部人力和设备资源、采取在编和聘用相结合的方法,组建消防宣传教育中心,人员主要由部队精干力量组成,总队、支队成立直属消防宣传教育中心,直接对党委负责,不隶属于任何部门领导,大队、中队设专兼职宣传报道员,形成基层宣传报道网络,设立中心主任一名,不兼职,明确社会宣传指导及影视、报刊、互联网、摄影、文化岗位和职责,统一承担社会消防知识宣传和公安消防部队形象宣传任务。同时,要配齐配强宣传用车及采编、摄录设备等宣传器材装备,加强对消防宣传的策划和指导,逐级建立和落实新闻制度、稿件审核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资料存档制度、评比考核制度、业务培训制度、随警作战制度、奖励激励制度,建立宣传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宣传人员新闻采访、新闻摄影、新闻摄像、多媒体课件制作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能力、策划公关能力、宣传报道能力,切实提高消防宣传队伍的战斗力,提高消防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一个体系”——建立有效的社会消防宣传保障体系。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宣传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用于开展防火宣传的资料、新闻、文艺宣传、影视宣传等费用,应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调整消防业务费开支标准,使消防事业适应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同时,应加大对社会消防宣传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社会消防宣传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调动社会积极因素,多方筹集资金。要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充分挖掘社会潜力,例如同保险部门共同筹划宣传活动,拓宽宣传经费渠道;同有宣传意识的企业、商家合作,开展冠名、广告活动吸引一些经费;发动有实力、有名望的企业在宣传自身形象时投入物力、人力进行消防宣传,同时还可以组织文艺团体进行社会公益演出宣传,节省一些经费。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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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切合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综合治理、村民自治”原则,大力推动政府公共消防管理向农村延伸,全面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确保全区农村消防规划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和谐发展,为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负责指导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开展。成立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安监局、区计生委、区规划分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民政局、区消防支队及等单位分管领导

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支队。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新农村消防建设的督导及考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区75个行政村应在年内全面达到新农村消防建设标准,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府办发〔〕第39号)要求。其中包括6个示范村、42个推进村和27个一般行政村,基本实现农村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基本形成覆盖镇、村的农村火灾防控网络,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9月15日-10月31日)

制定本地区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各街镇应成立组织机构。确定建设目标,完成6个示范村和42个推进村义务消防队的建设,达到区新农村建设村级消防建设标准》详见附件3要求,30个已建队的行政村应完成消防水池或消防取水通道(取水口)建设工作。

2.第二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

6个示范村和42个推进村应完成消防水池或消防取水通道(取水口)建设工作和消防宣传专栏、漫画的绘制建设工作。详见附件3全区75个村应完成义务消防队建设任务。

3.验收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府办发〔〕第39号)和《区新农村建设村级消防建设标准》要求对各地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区政府组织检查验收组。

二)工作措施

1.全面推动农村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工作

分步骤、分阶段,各镇应在年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工作,至今年年底,力争实现75个行政村全面完成义务消防队的建设任务。结合“千百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建队任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开展:第一阶段,应在年底完成建队任务的7个行政村(其中含谷镇、石板镇、巴福镇、陶家镇、铜罐驿镇各1个,西彭镇2个)基础上,完成6个示范村、42个推进村的义务消防队建队任务;第二阶段,完成27个一般行政村全面完成建队任务,并达到区新农村建设村级消防建设标准》要求。

2.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全面掌握辖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各镇要立即组织各村委会开展摸排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拟订工作方案和计划,结合“千百工程”建设及村庄整治、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把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做到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建设就跟到哪里”避免新的欠账”对已有供水管网的村,要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无供水管网的村应修建消防专用水池或结合江河、水库、池塘、蓄水池、地下水等水源修建消防水池,设置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取水通道和取水口,道路宽度、荷载等方面要满足消防车(或消防摩托)通行要求,并设置明显固定标识。

3.大力加强“千百工程”推进工作

并设置消防室(可与警务室、村公共服务中心、村委会员办公场所等合用)负责本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村级规划中将消防内容纳入编制内容;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要求;建立有1台机动消防泵和必要灭火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的义务消防队;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各镇街在11月底前应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标准》详见附件1完成6个示范村、42个推进村的建设任务。各村委会应成立消防工作自治小组。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村民整改火灾隐患,宣传防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4.努力构建农村消防安全防控体系

妥善解决农村病残孤寡老人、五保户集中供养过程中用火、用电安全问题。公安派出所要强化在农村地区的消防监督执法主体地位,各镇、村要制定并实施防火安全公约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在重大节日和火灾高发季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农村火灾隐患整改。乡镇基层治安协勤员、巡防员、乡镇安监员、计划生育宣传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消防检查、指导、宣传工作。各村、社要建立联动机制,编制一定数量的户数成立联户联防组织。

5.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之中,各镇、村要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内容,大力营造农村消防安全氛围。各镇、村要在有条件的道路两侧、林区入口、房屋外墙以及人员居住集中的区域刷写或悬挂消防宣传标语、消防漫画。要在每年的春耕秋收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大对村民的消防培训力度,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要高度重视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分管安全的镇领导担任组长,由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政策、协调指导、检查督导本辖区新农村消防工作,要将新农村消防建设作为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消防工作政绩考评的内容,定期检查考核,推动落实。要将新农村消防建设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等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明确职责、加强措施

促使其正确履行职责,各镇应加强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的指导和督促。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各村应严格按照“六有”基本要求加快推动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着力抓好管理体制、组织建设、人员编配、教育培训、执勤训练等规范化建设。公安消防支队应加强对各镇、村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工作,严格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水平。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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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努力开创全县禁毒禁赌消防人防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全县禁毒、禁赌、消防、人防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禁毒、禁赌、消防和人防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这四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刚才,会议通报了我县近年来禁毒工作情况和两年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表彰奖励了近两年来禁毒、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签订了《20xx—20x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今天会议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向在创建“平安柞水”活动和这四项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各乡镇、各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我就全县禁毒、禁赌、消防和人防工作讲几点意见,请同志们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一、巩固成果,创新举措,不断在禁毒人民战争中取得新胜利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禁毒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协作配合下,在全县禁毒民警和广大禁毒志愿者的辛勤努力下,我县禁毒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特别是去年9月,全国禁毒志愿者工作座谈会暨全省禁毒志愿者行动现场观摩会在我县召开,向全国推广了我县禁毒经验。总结我县的禁毒工作,概括起来,呈现以下五个显著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二是制度完善,运作规范;三是打防结合,成效明显;四是宣传普遍,参与广泛;五是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禁毒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对禁毒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一些乡镇和部门负责人重视程度不高,对禁毒工作的职责,没有完全履行到位。三是打击力度没有完全达到中央要求的标准,没有真正形成全民参与禁毒,大打禁毒人民战争的氛围。为此,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禁毒工作任务上,要按照县禁毒委20xx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强化一个认识,巩固三个成果,落实三级责任,实现四个纳入,打好四个战役”的总体要求,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使我县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志愿者协会都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互相配合,搞好协作,形成强大的禁毒宣传合力。要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充分运用多种形式,积极进行大打禁毒人民战争的宣传工作,既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功能,又要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车、文艺演出等群众性宣传方式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态势,大造禁毒人民战争声势,迅速掀起禁毒教育宣传高潮,真正在全县形成对毒品问题“人人喊打”、“人人禁毒”的良好局面。要充分运用吸毒危害的典型事例,组织宣传队和宣讲团,深入街头、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向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高高危人群的防毒、拒毒意识,杜绝滋生新的吸毒人员。

(二)多策并举深挖毒源,重拳出击涉毒犯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标本兼治”及“三个一律”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大力开展“遏制毒源专项行动”、“扫毒行动”、“秋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同时,要积极发动广大禁毒志愿者,通过宣传教育、联合帮教等多种形式广泛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全力以赴打好禁毒预防战、戒毒攻坚战、堵源截流战、禁毒严打战等四大战役。全县公安干警要团结一心,全面物色建立特情耳目,搜集吸、贩毒线索,采取各种侦察措施,加强侦察,坚决斩断流入我县的毒品通道,依法严厉打击吸毒、贩毒者,推动禁毒战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落实综合帮教措施,巩固禁毒工作成果。县公安部门要组织缉毒民警经常深入吸毒人员家庭调查研究,对戒毒期满人员成立家庭、禁毒志愿者、公安民警“三位一体”的帮教小组,采取帮思想、帮心理、帮就业和帮生活的办法,使他们树立起做人的信心和勇气。要不断巩固在禁毒宣传和打击方面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特别要在吸毒人员戒掉毒瘾的方法上创新,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加大无毒地区预防力度。要在巩固好六个禁毒志愿者分会的基础上,发动其他没有成立禁毒志愿者队伍的乡镇搞好动员,积极组建志愿者队伍,实现全县5万名禁毒志愿者队伍的目标。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禁毒志愿者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开展无毒创建活动,不断净化社会环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辖区内“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作为创建目标,继续开展无毒单位、无毒乡镇、无毒村庄、无毒学校、无毒社区、无毒家庭创建活动,对吸毒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及时掌握吸毒人员平时的活动情况,定期向公安机关反映。今后,县委、县政府要对无毒创建情况进行定期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以此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同时,各乡镇、 各部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守护一方净土,确保一方平安。

二、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确保在禁止活动中取得新成效

今年元月,国务院再一次召开了全国禁赌电视电话会议,作出了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并对全国开展专项行动做出了全面部署,随后,省市县相继对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安排。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反腐倡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决策上来。要看到县委、县政府禁赌的态度和决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必胜的信念,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坚定不移地把禁赌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齐抓共管,形成禁赌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为切实打击活动,对禁赌专项治理活动专门下发了文件,进行了全面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县公安、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禁赌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县组织、人劳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配合,对涉赌的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典型案件要适时进行通报,以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县妇联、团委要通过在妇女和青年中建立禁赌协会、发倡议书等形式,积极参与。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分工,发挥好部门优势,履行好部门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禁赌舆论氛围。禁赌工作要以舆论宣传为导向,以正面教育为主要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的欺骗性、危害性以及禁赌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与此同时,要加强道德教育,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对社会、家庭、个人和下一代的危害,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反对、厌恶、禁止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重视组织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搞好业余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丰富业余生活,提高生活品位和生活质量,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

(三)区别对待,严格掌握政策界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较广,政策性很强,各乡镇、各部门在工作中一定要依法依纪办事,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对参赌的党员、干部,要区别不同情况,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党员、干部参与问题的处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执行,对主动投案自首、愿意悔过的一般参赌人员,以教育为主,给予悔过改正机会;对那些不听劝阻、拒不悔改、顶风参赌和打击报复禁赌工作人员的,特别是贪污挪用公款或利用行贿受贿的腐败案件,要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决不手软。凡领导干部因参与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一律免职或责令其辞职。对于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

(四)完善制度,建立禁赌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对过去参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发动群众对活动进行监督揭发,敦促参赌人员主动交待,自觉戒赌。对检举揭发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等有关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要加强对重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边整改边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禁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禁赌工作。

三、完善措施,夯实责任,力争在消防安全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我县消防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稳步推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不断增强,全县火灾稳中有降,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呈现出良好局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消防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基层尤其在农村还未完全落实到位,预防火灾的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行业系统,对消防工作还存在领导重视不够、安排不细、工作不实的问题;二是城镇消防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各乡镇特别是城区、新城区和其它8个重点镇的消防规划至今未编制到位,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通道不畅、消防队站建设滞后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起点低,标准不高。对于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对于20xx年的消防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转变观念,真正认识到抓消防工作就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抓消防工作就是保社会稳定,抓消防工作就是促经济建设,抓消防工作就是构建和谐社会,在巩固近年来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县政府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进行,快速发展。

(一)科学规划,不断加强小城镇消防建设工作。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是小城镇总体规划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县小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各乡镇在消防规划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全县来看,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极不平衡,不少地方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素质,推动和促进“消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和县公安、城建、计划等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遵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重点集镇为重点,通过编制消防专业规划或调整、完善总体规划等方式,抓紧完成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县城、新城及其它8个镇的消防规划编制或调整完善工作,必须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对个别暂无总体规划的小城镇要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度编制消防规划,力求小城镇公共消防设施与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二)高度重视,努力做好城镇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近年来,在抓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方面,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今后的重点应放在普及和推广上。因此,县民政、公安等部门要从社区消防组织建设、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统一标准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力争使年内社区消防组织建设达标。另外,各乡镇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的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灭火力量和义务消防组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地消防安全环境。

(三)落实责任,整治好重点行业和部位的火灾隐患。县工商、文体、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办理相关证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关口前移。县公安部门要把好涉爆物品审批、购买、使用、保管关,坚决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逐环节落实人员和责任。县安监、消防部门要切实抓好加油站、液化气站、炸药库、油库和公共聚集场所等的重点部门的安全检查,建立一套完整的火灾隐患档案,分片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抽查,认真考核,坚决堵住恶性火灾源头,提高隐患整改效率。要进一步完善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疏散预案,落实好防范措施,整改好火灾隐患。要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对存有重大火灾隐患但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的单位,除了要按消防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和经济处罚外,还要从严追究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多方筹资,解决好消防装备和经费投入问题。消防车辆和装备建设是城镇建设水平和城镇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消防部队扑救火灾、抢险救援最基本的前提和保障。各乡镇要认真研究,进一步下大力气解决消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消防经费投入必须达到县级财政收入的0.5、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经费人均不低于1万元的要求,今年将4.5万元的消防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消防车辆和消防装备方面的问题,保障消防部队防火、灭火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加大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投资,保障消防战斗员最基本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消防车辆灭火救援最基本的器材装备,保障队员工资和正常经费,努力把我们这支队伍建设好,把作用发挥好,把消防安全保护好。

四、加大宣传,注重实效,努力在人防设施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我县人防工作在县级有关部门支持协作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防空法律法规和防空知识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二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收缴易地建设费工作难以开展;三是人防组织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要认真克服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继续加大对人防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防空预案,建设防空设施。县人武部、县人防办要加紧组织编制我县防空袭应急预案,组建防空应急分队,制定防空袭保障计划。要进一步完善城区防空警报系统,建立军地互联互通的人防通信指挥体系,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在新城区(下梁)增设1台防空警报系统,逐步实现警报覆盖率达到城区人口98%以上的目标。同时,要按照去年县政府召开的县长办公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涉及人民防空工程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杜绝漏建逃建和少建。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由城建部门纳入城市建设工程设计之列,由具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报县人防办审核批准。否则,计划部门不予立项,城建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证照。县计划、城建、国土、消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县人防部门的工作,依照法律政策规定,由建设单位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费用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确保人防工程建设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二)扩大防空宣传,增强防空意识。要积极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宣传工作,设立柞水人防信息网站,利用网络传媒优势,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全国人防系统建立横向与纵向联系,实现人民防空教育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要逐步建立专职人民防空宣传机构,定期适时做好人民防空教育宣传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县人防干部要加强人防法规学习,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提高执法水平,保障人民防空各项法规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乡镇要确定1名分管武装工作的领导负责人防工作,并确定1名人防联络员承担具体人防业务。县级各部门也要确定1名领导和1名联络员承担人防业务工作。要按照“准军事化”要求,全面加强人防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人防干部队伍,以适应加快军事斗争准备形势的需要。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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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消防站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厅、发改委联合的《*省*消防部队消防站建设标准》(浙公通字〔20*〕11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号)要求,20*年*中心站要开工建设,2010年要完成*小型消防站建设。各地要抓紧城镇消防规划的制定工作,以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合理、不留先天隐患为原则,做到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争取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快专职消防队建设步伐。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59号)、《*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192号令)和《*市贯彻*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05年至20*年)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年产值5000万元至1亿元且火灾危险性甲、乙、丙类的企业单位,2009年前必须建队配车,最低建队配泵;年产值1亿元以上且火灾危险性甲、乙、丙类的企业单位,2009年前必须建队配车。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要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执勤任务需要,逐步配备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目前,我区共有消防专职队十支,人员101人,车辆10辆,各镇(街道)也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专职队。基本上完成了规划中要求的每个镇(街道)都拥有一支专职队的要求。各镇(街道)要不断地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增加投入,增强其装备水平,使其在镇(街道)火灾的扑救和先期控制、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今后五年内*、*、*要添置一辆中型消防车。

(三)坚持“以建为主、建养并重”原则,加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要依据每间隔120米设置一个消火栓的要求,同步建设消火栓,建成率达95%。城市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在道路两侧分别设置市政消火栓,道路十字路口在四个转角处分别设置市政消火栓的规定要求和设置原则,在城市(集镇、旧城改造、开发区、住宅区)建设过程中,与城市配套同步建设。对无消火栓或消火栓建设有困难的现有道路,应在一定区域内规划建设消防水池,利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体修建消防取水口,弥补城市人工消防水源的不足。并设有明显标志,以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消防用水。对建城区内的市政消火栓原缺未补、新增待建或损坏失效、流量压力不足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年由建设、市政、自来水公司等责任单位予以定时定量改造增补、更新设置和维护保养,由*消防机构负责验收使用,确保随时完整好用,以备灭火救援。现状应由区建设、市政、自来水公司组织普查一次,尽快落实改正。确保市政消防设施完好率在90%以上和确保市政消火栓每年以50个的要求增设。

(四)提升车辆器材装备水平。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和装备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骨干和突击作用。按照《*省消防部队消防装备配备标准(试行)》(浙武消〔20*〕131号)要求,在确保按标准配备到位的基础上,优化装备结构,逐步向“高、精、尖”方向发展。

*消防部队车辆器材装备建设和常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20*年底全部达到*省标准,之后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换,新扩建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按计划进度逐年增加,20*年前配置一辆五十铃中型水罐,在五年内再增加一辆a类泡沫车。在消防部队个人防护装备和特种器材装备,20*年,按标准100%配备到位,以后每年按使用年限逐年更新,特殊行业特种装备根据部颁标准进行配备,常规装备年更新率不低于总装备数的20%,并着力提高进口装备比例,增加特种装备的技术含量,到2010年特勤装备进口率达到90%以上。20*年消防监督检查装备配备到位。

(五)实施消防通道畅通工程,确保无障碍灭火救援。规划、建设、市政部门在市政建设中要尽量拓宽街道,留足消防通道;在街道狭窄区域要规划建设回车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私搭乱建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利用城市道路建设的封闭式集贸市场应予搬迁或取缔,凡占用通道的临时建筑和隔离墩应予拆除。要合理规划建设医院、小区的停车场,开展医院、小区消防通道专项治理,确保医院、小区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二、构建以法律责任为核心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条例》以及《*部、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消防行为,合理调整各消防责任主体的法律关系,依法落实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消防法律责任,依法界定和规范*消防机构的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机构要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到2010年,在全区基本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社会的消防法律责任网络,确保消防安全。

三、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领导。按照公益性宣传原则,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总体规划,纳入文明单位、平安社区、五好家庭、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活动,统一部署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之中,加强对城市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救能力,切实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文物古建筑”活动,形成重视消防、关心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到2010年,全区接受消防教育率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达70%以上,公务员、从业人员和城市居民达80%以上,农村人口达60%以上。

(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和社会群众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官兵业务技能培训。完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防火人员、保安人员以及重点行业职工实行培训考核和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到2010年,力争培训考核率达90%以上,持证上岗率达100%。

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强化农村消防管理,建立多户联防等安全管理机制,编制切实可行的农村消防规划,制定防火安全村规民约,实行群防群治。力争到2010年,全区80%的行政村有基本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队伍。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二)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小区为单元,重点搞好社区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到2010年基本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社区消防工作管理格局。

五、进一步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一)全面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专家论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等制度和措施,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消防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信箱,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时,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城中村”拆迁改造。*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中要严格执法,切实净化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对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管理力度。发改、规划、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单位不得发放相关证照、办理相关手续;*消防机构要严厉查处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或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坚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整顿规范消防产品市场,严禁生产、销售、进口、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到2010年,力争全区在用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达到80%以上,消防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派出所消防业务建设。*消防机构要科学划分并严格落实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派出所监督范围和职责,防止消防监督盲区和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的培训指导,建立全区*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量化管理机制。到2010年,实现全区*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建立完善的消防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消防安全检测技术手段,督促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检测。积极依托消防协会等组织,规范消防中介服务领域,建立中介性质的建筑消防设施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远程监控中心,培育适应市场需要的社会消防中介服务市场。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政府任期目标、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和责任人员,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消防工作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各地要从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形成有利于消防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层对消防工作的认识,使其在思想观念、知识水平、管理方式上适应消防事业发展要求。

(三)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要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体,接受社会捐助、征收消防设施配套费和利用国外贷款为补充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拓宽消防经费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财力支持,推动全区消防事业快速发展。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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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粤府〔*〕101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推进消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工作格局,各镇区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建立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监督、协调全市消防安全的非常设机构,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各镇区相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监督协调机构,机构成员名单应报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镇区每季度应向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二)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评价体系。把消防工作列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和镇区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文明镇、村、社区)、平安*考评范围,实行定期考核。市政府制定《*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每年对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由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实施。

(三)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及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广东省*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分级分类依法负责实施。市*消防局对各消防大队、*分局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级*消防机构和派出所要协助出租屋管理机构做好对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保障我市消防事业经费足额划拨及合理增长;市规划、建设部门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保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城镇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市政、通信主管部门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市教育部门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市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部门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内容;市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或火灾事故承担法律、经济和行政责任。各责任单位应全面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61号),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强化防火检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二、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火灾预防控制能力

(一)加快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坚持“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快完成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市镇两级规划部门制定城乡规划时,要一并编制消防规划。市政府不批准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镇建设规划。各镇区在建设项目审批中要按消防规划要求保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城镇新建、扩建、改建和开发区、工业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按照*部、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89]公(消)字第70号文件),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直接关联并由*部门使用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修费用,在城市维护费列支;城市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因工程建设等原因损坏或拆迁的市政消火栓,其修复费用全部由损坏、拆迁单位负担。*年底前,各镇区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落实消防站规划用地,分期分批建设消防站;要按照补齐旧帐、不欠新帐的要求,依照国家标准补齐所有应建市政消火栓;要按《消防指挥中心设计规范》(gb5031-*)完善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系统,实现各镇区*分局专职消防中队接警终端与市消防指挥中心连接;要加快市*消防特勤中队建设进度,力争在*年底前建成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

(二)加快推进消防装备器材建设。全市*专职消防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配置装备。大力加强特种消防装备建设,全市*现役消防中队、有条件的*专职消防队*年底前要配备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和举高消防车等车辆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市镇两级在*年底前要建立健全应对化学灾害事故、建筑物坍塌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反恐等突发性危机事故的救援体系。要重点加强*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的能力建设,为*消防部队配齐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有关装备,配备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装备。

(三)加强社区消防建设。认真抓好消防组织、制度、宣传、检查、设施、档案建设等社区消防6项基础工作。要发挥社区警务室和居委会专职队伍的作用,在居委会或住宅小区设立消防宣传专栏、防火公约栏,依托物业公司、社区保安队、联防组织等专业性和社区治安志愿者等义务性防范力量,配合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按城区4-7平方公里必须建立消防站的要求,健全城区灭火救援网络。消防工作不达标的社区,不得参评“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示范社区”。

(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各镇区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范围,由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统一实施,*消防机构、*派出所抓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范畴。大力加强镇村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五)继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市政府每年9月份组织市*、消防、教育、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制订全市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落实,消防宣传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市*消防机构统筹使用。每年11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每年11月9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应有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各镇区、各部门要经常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户外广告等载体,采取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对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曝爆光。要按照《转发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电〔*〕10号)要求,在道路交通站点、学校内外、各类公众聚集场所醒目位置、居民住宅小区和农村人员聚集场所等设置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活动,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提高农民群众识灾防灾能力。

(六)积极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设计和施工人员、维修保养、监理、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场所管理人员、消防产品检验维修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人员、公共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其他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应有50%以上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各镇区、有关部门每年要制定流动人员、农民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分批安排到*消防机构参加培训。*消防机构要认真组织消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消防在检查单位消防工作时,应一并检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检查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环境时应协助*消防部门检查企业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开展情况。要依托市*消防特勤中队驻地,加快建设集灭火抢险救援模拟训练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于一体的市消防培训基地。各镇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各自的消防培训基地,切实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水平。

三、整治火灾隐患重点环节,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的早期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城中村”及其他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执法部门发现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改正,对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重大火灾隐患要根据《转发市*消防局关于我市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05〕45号)精神,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对*消防部门依法报请对单位处以停产停业的意见,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及时给予明确批复,并协调处理好停产停业遇到的问题。

(二)严格消防行政许可管理。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的许可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企业或其他组织设立的审批和登记注册、规划许可、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临时建设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娱乐经营许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营业性演出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审批、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等,相关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属大型公共建筑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由*消防机构对规划总图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条件的,不予批准。有关部门在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的监督检查中,应密切配合,发现消防安全问题需由其他相关部门处理的,应及时移送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备查记录,接受部门应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三)大力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联合执法,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抽查和日常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消防协会、消防志愿者组织等民间消防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消防产品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单位自警,建立消防产品企业诚信机制。要努力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社会火灾防范预警体系,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出租屋等场所要严格依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应用智能报警逃生门锁、多用途消防救生梯、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等新技术新产品,从根本上提高防控火灾能力。

(四)建立健全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各镇区要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单位名称、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身边的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形成人人关注身边消防安全、积极举报火灾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大力推进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抢险救援水平

(一)加强现役*消防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逐步增加全市现役消防力量,建立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队伍。

(二)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市*消防局要结合全省统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工作,会同市编委办制定全市合同制消防员编制计划,从*年起分批招收合同制消防员,用3年时间逐步替换*专职消防队临时消防员,并将合同制消防队纳入*消防局统一管理。

(三)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市*局、*消防局要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广东省*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共同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和民警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和上级*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以及其他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镇区要积极扶持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和农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发展。*年底前,大型企业特别是距离*消防中队较远的大型企业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占员工总人数的20%以上,其他单位占10%以上,并确保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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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以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练兵”行动,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严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开局、建党周年、“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年亡人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人口总数的10万分之0.19以内,即全县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标不能超过2人。

——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制度,年内除2010年达标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完成《县城乡消防规划》;创建2-5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员编配建设。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力争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县已有10个镇完成消防规划,乡镇新建街道已建设完成了消防设施;其余乡镇将按照“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按照年度进度目标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装备建设。配置53米举高消防车1台,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设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市政局(含自来水公司)要结合县城发展进程,推动县城市政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动“防火墙”工程,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1.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利用二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导机制,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职责。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城市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意见》,督促各乡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2.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贯彻实施《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评选2个“示范社区”申报市级示范社区,评出5个县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农委要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打造城乡统筹消防工作示范社区,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加快《自治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已完成消防规划的乡镇,要根据建设需要加强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建制镇,年内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3.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回头查”,促进达标单位“提档升级”。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行政监管,分行业和区域召开推进会。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自评,定期申报评级,与公安消防部门严格等级考核、随机抽查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力争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年内达标。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推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安全评价等规范发展,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逐步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社会信用体系,稳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发动全民关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

5.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成果,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积极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依托“阳光警务”监督查询系统和消防社会公众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消防政务公开。在依法严格查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切实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二)强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城乡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1.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强化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采取技术措施强化重点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设计、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施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行全方位管控,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网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层级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攻坚整治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确保年内完成全部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结合季节火灾特点、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适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谋划,提早介入,扎实做好建党90周年各项庆典活动以及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加大对经常性警卫任务涉及地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警卫任务标准要求,按照“点、线、面结合,人员、装备、预案落实”原则,优化细化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消防大宣传大培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1.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加强提示性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通报消防安全重大情况,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推动各类媒体开展经常性消防常识宣传;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评选“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员”、“热心消防宣传工作企业家”;电视台和报要主动协调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确保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培训大纲》,推动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特殊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入学教育,推动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就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内容,县党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纳入乡镇长、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开展保安队伍消防技能培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县政府将组织对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村居“两委”负责人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不少于1次。

(四)加强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灾害事故处置水平。

1.加强专业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战训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六熟悉”,强化模拟化训练,加强高层建筑等三维预案制定及室内消防设施熟悉、运用;进一步规范执勤、灭火救援秩序;建立灭火救援现场逃生避险标志、标识系统。

2.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建设。建立区域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对水上、危化、抗洪、交通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支队装备建设,提升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加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督导,抓好大型应急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年内举行大型综合演练,提升协同救援能力。

3.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队伍。探索消防监督检查文员协作机制,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竞赛,提高联勤、联战、联训水平。

4.推进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将为县公安消防大队配齐配强灭火救援攻坚器材装备,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装备。完成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加强战勤保障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五)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快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解决现有消防站不足的状况。“十二五”期间,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消防安全形势需要,计划年完成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征地和方案设计工作,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础,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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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多发、火灾亡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在2010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城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2010年,各街道要建立消防队伍,各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到2010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消防队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设

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辖区火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要以“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简易搭盖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规范多种形式队伍的管理,明确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主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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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消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了促进学校的发展,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消防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消防安全工作,逐项落实工作措施,以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发展,以学校发展带动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好院级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务必使广大师生员工在防火安全的认识上重视、重视、再重视,工作责任上落实、落实、再落实。以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校防火领导小组、保卫处将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二、加强消防宣传力度

校属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打牢消防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使广大师生员工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各级领导应带头学习《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依法规范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落实,各院系和职能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大事常抓不懈。分管学生工作的部门和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教育,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今年计划向院属各单位下发各种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及消防杂志,同时在校主干道悬挂各类消防宣传展板,使广大师生员工更好的得到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义务消队员的培训和消防演练

我校是黄石市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近年来学校发展较快,各种消防隐患也随之出现,针对这种情制定计划加强义消队员的业务培训。要求义消队员不但会使用各种灭火器和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还要学会在发生火灾时熟练进行人员疏散,有效保护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计划进行一至二次消防实战演练,以提高义消队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使义消队员真正成为学校防火工作的主力军。今年将加强对学生义务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工作,让他们作好师生员工的消防宣传工作,同时注重他们消防技能的培养,计划让他们每个月对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的检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消除学生宿舍遗留的隐患。

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计划每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大规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对需要学校帮助整改的问题应向学校送交书面报告。凡遇重大节假日前,保卫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义务***(校卫队)的巡逻人员和重点部位的值班人员应坚持经常巡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建立每日巡查记录。

五、加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

目前,我校消防控制室设备大部分已无法正常使用,这就需要该楼栋的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各部门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人员对值班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使值班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

六、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管理、维护保养

消防器材、设施,是预防火灾,保证安全,减少损失必不可少的武器,学校将按照规定配置和管理。配齐各单位的灭火器、室内水拴、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等,必须要落实专人规范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力争在今年将学生宿舍的应急灯和指示牌予以更换,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今年力争对各个不能正常运转的消防预警系统及其它损坏的消防设施予以修复,使其能够正常运行,保障消防安全。并聘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信誉的消防设备代维公司进行全面维护,以确保各个部位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今年计划在市消防支队的帮助下开办一个消防展示中心。在展示中心悬挂消防宣传图片和一些师生并不常见的消防设备,使师生员工更直观的感受到火灾给人们带来的危害。

七、进一步完善各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

对各重点单位(湖师大剧院、学生宿舍及其它特定场所)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预防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建立有效的消防用水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更要必要较全面细致的消防水路管网图,消防用水的管理应归口一个部门,在水泵房应安排人24小时值班。今年将对学生宿舍区域的消防水路进行逐一检查和标识位置,并制作好宿舍中心消防水路图由专人管理、维护。

20xx消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了做好我园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教职工、幼儿的消防知识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教师职工进行消防法规、知识答卷考试。

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放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会冷静处理组织人员疏散,会简单的自救办法,灵活的进行自我救护。

三、每月组织两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制度,并建立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加强复查,责任到具体责任人。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随时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五、组织教职工、幼儿开展一次消防演练,请专业消防人员给教师做报告。

六、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消防大队宣传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有效遏制亡人火灾,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给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创造更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政府履职制度化,严格落实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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