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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6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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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核查的对象及范围

本次信息核查的对象和范围为我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除外)的婚孕、生育(收养)、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违法生育处理、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个案信息等情况。具体核查对象如下:

(一)户籍在本辖区且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指导居逐一调查核实,并及时纳入wis系统管理。

(二)户籍在本辖区但不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空挂户、婚姻关系造成的人户分离等)。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双方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地都要进行核查,并及时相互通报信息。女方户籍为市外,男方户籍地为市内,在男方常住的,不论其户口性质为农业或非农业,男方户籍地必须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微机信息档案,作为人户同在纳入wis管理;在第三方常住的,由现居住地和男方户籍地按照各自管理类别纳入wis,共同实施管理。

(三)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常住或具有常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调查核实后,发现属流动人口漏管的,现居住地要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向户籍地通报信息;户籍地录入wis系统并在《基本情况表》的“管理标识”字段进行标注。因口袋户、户口空挂、婚嫁、购房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而漏管的,由现居住地建立常住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档案并纳入wis系统管理,并向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已纳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的证明信。

(四)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单位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要督导辖区内所有单位落实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计生责任制,指导各单位逐一排查核实全部已婚育龄妇女(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和租赁本单位房屋居住的人员)信息,并报送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由计生部门将育龄妇女纳入管理、信息准确情况通过全市wis系统进行核实,对可能漏管或信息存在差错的,按照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将信息交流、传递到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确保其纳入wis系统并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

(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以外的、由部队使用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以及租、住部队房屋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由部队计生部门负责核查,并将个案信息报当地街道计生部门录入wis系统。

(六)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个案信息。

二、信息核查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核查未纳入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管理责任。以wis系统信息为基础,利用民政婚姻登记、公安户籍、住房登记等渠道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全面核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底数,对核查出的漏管、不明去向等重点对象,千方百计核实其基本信息,及时建立档案,纳入wis系统,落实管理责任。核查过程中,全面掌握已婚育龄妇女孕情,对核查出的政策外怀孕的育龄妇女,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出现违法生育。

(二)核查出生人口统计上报信息,落实信息共享和统计质量监督制度。重点对2000年以来的人口出生,特别是违法生育统计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充分利用医院接生、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卫生防疫、公安落户、幼儿入园、小学入学等渠道的个案信息,逐人核对,对核查出的出生漏报、错报及时进行补报;及时修改和补充wis系统基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信息。充分利用核查的时机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落实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利用部门信息对照监督统计质量,确保wis系统信息全面、准确。

(三)核查避孕节育情况,引导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在托清育龄妇女底数的同时,彻底摸清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情况。重点核查有避孕失败史、生育意愿强烈、违法生育的育龄妇女,认真做好孕、环情监测和健康查体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核查出的意外妊娠对象,落实责任制,采取补救措施;对核查出的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人员,及时落实安全、有效的节育措施;对身体符合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但采取短效措施的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四)核查违法生育处理处罚情况,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措施。在查清历年违法生育底数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征收欠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从旧兼从轻、就低征收的原则;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征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工作,说服动员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经济确实困难,不能一次性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人员,本人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分期缴纳。凡无故逾期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口计生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强制执行。积极协调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法生育但未作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五)核查流动人口情况,落实流出地和流入地管理。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要主动联系城管、公安、劳动保障、建设、工商、房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市场、居民小区、外来人口聚居地、房屋出租户、购房户、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重点落实流动人口建档、信息通报单、回执单和避孕措施落实报告单的联系制度,落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证、持证、审验以及管理服务等措施,对违法生育认真调查确认、上报处理,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一盘棋”格局。

(六)核查孕情跟踪及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认真落实孕情跟踪上报制度,准确掌握并及时上报有生育计划的妇女的孕情,逐一入户调查核对有流引产史和婴儿出生后不明原因死亡的生育计划对象,查看其有无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严格落实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制度,重点把好宣传教育、b超管理、孕情监测、技术鉴定和考核检查关,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对二孩及多孩出生性别比畸高的问题,抓住线索,一查到底;对查实触犯法律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信息核查方法步骤

本次核查工作,由区人口计生局统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采取以居、单位自查为主,街道负责指导落实,区、街负责监督验收的方法进行。核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及准备阶段(2012年2月18日-23日)

层层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广大计生干部学习有关工作规范和核查口径,明确本次信息核查工作的目的、政策、纪律,打消思想顾虑,确保核查信息全面、准确。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核查信息线索。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违法生育有奖举报活动,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有奖举报办法,在本辖区主要街道、居民小区(楼道)、市场、商贸中心等人口稠密区域公开张贴《关于对违法生育瞒漏报现象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开信》。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生育错、瞒、漏报情况,由专人负责登记处理,及时组织人员清查。各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实行领导包片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设计好信息核查个案登记表,层层召开会议部署,搞好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现场核查及整改阶段(2012年2月24日-3月10日)

以wis系统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和各相关部门个案信息为参照,以居、单位为基础,通过逐户走访、群众举报、本人申报等形式逐人核查。千方百计查清楚相关部门与wis系统不一致的人口信息或漏管、漏报、错报线索。对查实的违法怀孕、生育、违法收养、假出生、假死亡、瞒报、错报、虚报等情况,及时按规定进行数据更新,登记造册,并上报街道。各街道对基层上报的登记表要进行严格审核,核实有失真的原始信息,审核无误后,由党政领导、相关责任人签字,按照信息管理规范录入微机。核查工作期间,要坚持“边核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核查出的各种问题,逐一梳理,提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对核查出的不属本辖区的有关信息,严格按规定交流通报到其他辖区,共同核查落实。对在信息核查期间确实无法完全核实的育龄妇女漏管和出生信息,由街道将个案登记表统一录入微机,报区备案。核查工作结束后,落实责任,进一步查找,核实清楚。

(三)汇总上报及验收阶段(2012年3月11日-15日)

整个核查工作3月上旬结束,各街道办事处务必于3月10日前将清理核查的已婚育龄妇女数据、《2012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情况统计表》和核查工作报告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将在3月中旬组织抽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评估。

四、信息核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核查工作

开展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是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科学决策,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思想统一到这个精神上来,端正态度,放下包袱,自觉地开展好核查工作。为加强全区核查工作领导,此项工作由区人口计生局局长李志萍亲自抓,副局长刘秋华靠上抓,区人口计生局基层基础科牵头,其他科室共同负责。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明确领导分工,建立部门和科室联系制度,精心组织,搞好协调,确保人、财、物等的必要投入,确保信息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搞好结合,建立信息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

1.把信息核查工作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各街道办事处要以当前全区开展的“解放思想、百日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工作,自我加压,对照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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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机关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法律法规等知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今年以来,班子成员集中学习30多次,撰写笔记5万多字。

(二)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区委及市妇联目标责任要求,区妇联于年初明确了每个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基层妇联目标责任制和各部室目标考核细则,年中、年末两次进行考评。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作风建设。区妇联领导班子将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塑好自身形象的重要手段。在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先后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倾听妇女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协调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帮助来访妇女解决实际困难。

二、围绕中心,积极组织动员妇女投身经济建设

(一)积极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

举办乡村妇女骨干培训班。为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 2月23日,区妇联举办了乡村妇女骨干培训班,122名乡村妇联干部、村代会主任等妇女骨干参加了培训,集中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棚蔬菜管理等农业生产技术、计划生育等知识。培训班专门邀请市妇联副主席王贻文讲解《妇女权益保障法》。

召开优秀女性事迹宣讲会。2月24日下午,区妇联举行优秀女性事迹宣讲会,150多名妇女参加了宣讲会,会议邀请9名优秀女性宣讲,她们中有打工回乡办厂的怀中手套厂厂长吴海霞,有下岗后重新创业的新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晓萍,有市级“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刘兰芳,她自筹资金,创办起淮安市第一家乡镇自办的“爱心春蕾班”,也有退休后不甘寂寞,重新创业,还热心公众事业的范国琴等等。她们发扬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彰显出新时期女性的风采。她们的

事迹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激发了大家的创业热情。

开展区级巾帼示范岗及岗位明星评选活动。区妇联把争创“巾帼示范岗”作为带领城镇妇女建功立业的有效载体、作为联系最广大妇女的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思路、完善管理,8月份开展区级“巾帼示范岗”争创活动,共命名表彰“淮阴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女子中队”等12个区级“巾帼示范岗”。为增强示范岗的吸引力,始终保持示范岗的先进性,进一步激发女职工竞岗创业的热情,又在现有的60个各级“巾帼示范岗”中开展“岗位明星”评选活动,共评选出岗位明星30名。

促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区妇联将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年初,区妇联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妇联的目标考核中,要求她们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为妇女就业架起桥梁。今年以来,全区妇联系统共转移妇女2千余名,为城乡妇女架起了创业、致富的金桥。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争创节水型家庭活动。为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确实提高家庭成员的护水、节水意识,3月20日,区妇联向全区家庭发出'珍惜水资源、争创节水型家庭'倡议书,号召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树立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意识和科学、健康、节约的家庭生活理念,倡导节约型消费和简约生活方式,争创节水型家庭。

召开各界妇女代表“贯彻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座谈会。3月6日,区妇联召开各界妇女代表座谈会,全区部分乡科级女干部,乡、镇书记、镇长家属,乡镇妇联主任参加,区人大副主任马萍、副区长刘翠花也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就如何“贯彻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畅所欲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座谈会上马主任对与会的同志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继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评活动。为了在全社会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家庭美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表彰先进,9月份,区妇联与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表彰了96户“五好文明家庭”。 展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成果,选拔20户家庭参加市妇联“安妮杯”家庭才艺展,获三等奖。9月份,区妇联在全区推选60户家庭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开展的“五好文明家庭”评比。3月份,区妇联组织500人参加全国家庭助廉知识竞赛。

开辟女性宣传专题。三八期间,区妇联在区电视台开辟“巾帼风采录”专栏,宣传女性创业典型 ,她们中有打工回乡办厂的怀中手套厂厂长吴海霞;有退休后重新创业、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吴集镇鹏翔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有下岗后重新创业的鸿坤电脑商务中心总经理苗青等。

9月份,区妇联收集9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涌现出来的杰出女性事迹,报送由省委组织部、党史办和省妇联编撰的《巾帼英雄》编审组。

(三)积极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举办家教知识培训班。5月28日,区妇联举办乡村妇女骨干培训班,为了让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家教知识走进农村,走进基层,区妇联特别邀请家庭教育专家给他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区妇联还印发家教知识宣传材料100余份。

开展 “留守孩子”关护行动。3月份,区文明办、教育局、妇联等单位联合在全区开展征选千名关护“留守儿童”志愿者活动。志愿者以志愿为主,每名注册志愿者要固定对3—5名“留守孩子”,每年至少为所结对的“留守孩子”办一件实事,并建立关护档案,平时要及时了解孩子生活、学习和思想情况,与孩子的父母、临时监护人保持长期联系,经常讨论交流孩子各方面情况,向家长讲述家庭在孩子成长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提醒家长应尽的责任等,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3月21日,区领导在新渡小学为巾帼志愿者、政法志愿者、老年志愿者等5支志愿者队伍授旗。目前,全区首批注册志愿者已经达1200余名,其中,巾帼志愿者300名。王营镇、交通局、供电局、广电局等单位纷纷组织巾帼志愿者看望结队孩子。5月30日,区交通局巾帼志愿者到古寨中心小学,看望结队的30名留守孩子,为孩子们送去书包、字典等礼品。

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加强春蕾班管理,确保资助款按时足额到位。一是提高资助款到位率。区妇联与多家创办春蕾班的单位联系,敦促他们将春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助款按时足额到位,保证资助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努力,全区共筹措春蕾资金20万元。二是积极呼吁社会各界关爱“春蕾”。 区办“春蕾班”资金到位率95%以上。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六一”期间看望“春蕾”女童,协调学校、家长、社会三方力量关爱春蕾班的学生,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三是加强春蕾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春蕾资金拨款规定,拨款时做到票据齐全,程序公正,保证了春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四)认真履行职责,营造妇儿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组织1000名妇女参加全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人防杯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争取区地税局、国土局支持,举办 “地税杯”、“国土杯”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近2万名妇女参赛。赛题以《妇女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知识知晓率,增强了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做好信访接待及调处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共接待来信来访50件(次),已结案48件(次),结案率96%。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维权作用。参与陪审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21件,区妇联从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的角度出发,据理力争,较好的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区妇联人民陪审员夏雪萍在省培训班上作了题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职责》的交流发言。

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3月5日,区妇联与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在黄河广场联合开展“三八”维权法律咨询活动,发放了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资料500余份,现场咨询服务达100多人次。5月20日,在第18个科普宣传周期间,区妇联在黄河广场开展咨询,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艾滋病防治等宣传资料500余份。

完成《两规》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及时调整了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制定并印发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职责分解书,使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增强了责任意识。下发了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使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从我区实际出发,起草制定了终期监测评估方案。成立了《两规》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为两规的顺利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5月份,完成了终期监测评估统计报表和监测评估报告的审定、上报工作。

举办中青年女干部培训班。9月26-28日,区妇联与区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中青年女干部培训班,全区 100余名女干部参加了培训。开班仪式上,区委组织部长杨维东到会并讲话。培训内容包括提高女性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妇女权益与法律保护、女干部形象塑造、女性公关意识与人际氛围营造等多方面。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受到了女干部们的一致欢迎。

(六)、严格自律,树好班子形象。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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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政府妇儿工委报告工作。

去年3月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各有关部门以全面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为主线,突出抓好“省重点考核的20项妇女儿童发展指标”和“20__—20__年度妇女儿童8件实事”两大任务的贯彻落实,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和妇女儿童事业的科学发展。

根据省级对我市中期评估反馈意见,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各项目标进展顺利,共165项量化指标,达标__7项,达标率为88%。

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及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十二五”以来,我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3.4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__%。女性就业人员比例连续四年保持在47%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控制在40.5%以内;城镇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农村妇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生育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7.28%、100%和99.89%,均超过《规划》确定的95%以上的目标;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签订率达96%;妇女就业结构和层次趋于合理。

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新一届县(市)区党政班子中女干部配备实现“至少各配备1名”的省定目标;市、县两级党政部门中配备女干部的部门分别达到51.47%和59.25%,超出了省50%的目标要求;省重点监测的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指标“乡镇正职干部中女干部比例”达到8.31%,超出目标3.31个百分点,“当年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7.41%,超出目标2.41个百分点。

妇女平等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基本消除。“十二五”以来全市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和初中阶段女童毛入学率均达到100%,全市义务教育实现性别平等;女性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机会增多,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增至12.03年,接近省目标;新增女性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__.78年,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6.8%,超出省目标1.8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生存环境得到优化。孕产妇死亡率连续四年为零,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为1.28‰和1.81‰,持续控制在低位。各级政府大力推进改水改厕工作,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升至8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升至92%;单位gdp能耗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下降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有效改善了城乡妇女的生存和生活条件。

妇女“两癌”查治救助行动有效推进。丰县、贾汪、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均列为全国和省项目试点地区,卫计委将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纳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疾病普查范围,“两癌”免费筛查逐步向涉农妇女延伸扩面。152名特困患病妇女得到了全国妇联的专项资金救助。所有患病妇女均享受新农合报销和重大疾病补助政策。

单亲特困母亲帮扶行动凸显成效。目前,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建立了单亲特困母亲信息库,__区__.__被列入全国妇联单亲贫困母亲就业培训基地。我市依据民政救助相关政策,对单亲特困母亲给予特别关爱,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和倾斜。将纳入低保的单亲特困残疾母亲的保障标准在低保的基础上增加20%;同时在子女教育、医疗、用水、乘车、住房等方面实行减免优惠。

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提升成绩斐然。提前完成了“90%以上的乡镇都建成一处以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目标。其中,符合省“以奖代补”条件的6家县(市、区)均通过了省级检查验收。全市共有105个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获得315万奖励资金,557个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获得448万奖励资金。市政府将“妇女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市财政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60万元。建成后的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成为集一方妇女儿童文化、教育、培训、娱乐为一体的幸福乐园,也是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坚强阵地。

女职工劳动保护示范企业促进行动有序推进。全面推进“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基本实现了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与集体合同“四同时”:即同时要约、同时协商、同时签订、同时审议。全市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签订率达到98%。总工会、人保局等单位积极开展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专题调研,并对重点行业执行女职工禁忌劳动标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有效维护了女职工特殊权益。

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援助行动影响广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在我市创业的女大学生可以享受到贷款贴息、税收返还、实训补贴、住房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户籍准入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省、__市产业政策,创业项目较成熟,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的女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考核评审可以免费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区。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行动初见成效。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村妇女获得土地承包的权利。建立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长效管理机制,在落实土地二轮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中,规定“出嫁妇女在婆家未取得土地的,娘家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在近几年推行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严格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抓查处,坚决纠正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行为,全市5个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全部建立仲裁委员会,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土地承包权益。

留守流动儿童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推进。市、县、镇三级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实施“牵手困境儿童—向日葵关爱培养行动”,通过拉网式排查摸底,登记造册,招募“爱心妈妈”和“成长伙伴”,创建“2+1”结对模式,开展“双十”帮扶行动,探索了困境儿童关爱工作经验。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全部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中国妇女报》等10余家中央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省妇联下发文件推广我市关爱困境儿童工作经验。

依据省政府妇儿工委和省统计局的监测评价结果,20__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重点监测指标综合得分95.94分,居全省第8位。单项指标排名在9名以下的分别是: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规划目标为96%,省教育厅评估我市数值为89.6%,没达标,排名末位。

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规划目标值为96%,省教育厅评估我市数值为97.2%,达标但排名11位。

3.婚前医学检查率。规划目标值为80%,省卫计委评估我市数值为23.61%,没达标,排名12位。

4.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规划目标值为85%,省卫计委评估我市数值为92.29%,达标但排名9位。

5.未成年犯罪占同期罪犯人数比例。规划目标值为小于6.7%,省公安厅评估我市数值为4.61%,达标但排名10位。

6.城镇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规划目标值为45%,省统计局评估我市数值为30.10%,没达标,排名第9位。

各县(市、区)重点监测指标比较落后的指标有:

1.当年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目标要求为35%,只有三个主城区达标,丰县、睢宁、邳州均低于20%。

2.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目标要求为30%以上,丰县、睢宁、新沂、铜山、贾汪均未达标。

3.村委会正职主任中女性比例。目标要求为10%,五县及铜山区均未达标。

4.婚前医学检查率。目标要求大于等于80%,丰县、睢宁、新沂、贾汪未达标。

5.未成年罪犯占同期罪犯人数比例。指标要求小于6.7%,贾汪区15.24%。

级考核指标数据来源为省级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由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垂直上报,省统计局审核并进行百分考核和排名,不以市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上报的综合数据为准。省级考核评分办法比较细,既要看考核指标达标情况,同时还要根据指标的变化趋势综合评估。对于达标但数据后退的要扣分。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时间,认真分析研究,明确本部门承担的指标在全省的位次,全力攻坚克难,确保本地、本部门承担的指标排名稳中有升,不拖全市整体排名的后腿。

2015年是落实“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编制“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市政府妇儿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落实“十二五”规划如期达标、20项重点考核指标名次前移、贯彻实施2015年度妇女儿童新8件实事、科学编制“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深入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

要切实抓好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从省重点监测的20项指标来看,我市全面落实重点难点指标、实现进位争先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都要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十二五”规划目标责任书、统计监测指标表,分析梳理出达标指标、落后指标,对标找差,补短补软,对重点考核指标还要知晓该项指标在全市、全省处于什么水平。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做到领导重视、保障到位、跟踪到位,确保各项指标如期达标,确保指标完成度在全省领先。今年省政府妇儿工委继续运用20项重点指标对__个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进行年度监测评价,市政府妇儿工委也将按照省考核模式对各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进行监测评价,考核结果将书面反馈到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

要做好迎接全国及省检查评估工作。明年上半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将对《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行中期评估督导,省政府妇儿工委将对“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行终期评估检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估和

总结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准备,做到工作留痕、评价留据、台账资料留存。为做好迎接全国及省评估督导,请各地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门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妇儿工委于7月底前完成20__年度监测任务,上报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和数据资料。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20__年度的数据监测自查工作已经完成,要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掌握本部门承担的指标尤其是20项省考核指标在全省的位次。二是明确评估重点。着重评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实施规划的重视程度、建立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发展工作机制的状况、落实规划目标的情况。三是做好评估的后续工作。认真分析评估数据,探索、总结和推广实施规划的新经验新做法,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落实规划真正成为政府的自觉行动。今年,省政府妇儿工委推出2015年妇女儿童8件实事,市妇儿工委按照省里的模式印发了__市《2015年妇女儿童8件实事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推进实施,以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新一轮实事办出成效、办出特色。

一是做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推进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工作扩面延伸,实现全市所有涉农地区全覆盖。整合各方力量,加大对农村罹患“两癌”贫困妇女的救助力度,多措并举解决治疗难题。主要责任单位是财政局、卫计委和妇儿工委办公室。

二是做好妇女创业就业援助。为女大学生、失地失业妇女、贫困单亲母亲、流动留守妇女、进城陪读妈妈等城乡就业困难女性,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完善扶持政策。举办女性就业专场招聘会,全市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达到47%以上。为有创业意愿的妇女提供项目推介、创业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发挥女企业家的传帮带作用和女企业家企业实训基地作用。全市每年发放女性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6000万元。主要责任单位是人保局、财政局和妇联。

三是做好基层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创新选举办法和运作模式。通过制定完善换届选举办法,明确女性配额、“定位产生”女性候选人、“专职专选”女委员、“缺额补选”女委员等。加强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宣传发动和举荐培训工作,村(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居民)委员会领导成员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主要责任单位是组织部、民政局和妇联。

四是做好爱心母婴室创建。推行母乳喂养,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的宣传,为实行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母乳喂养条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项目运作模式。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逐步设立爱心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主要责任单位是卫计委、总工会和妇儿工委办公室。

五是做好__“好__嫂”智慧家庭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妇联系统维权服务、就业服务、家庭服务、培训服务、健康服务等资源,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服务体系。打造全市一个号码、一张网络,高效便捷、线上线下互动互通的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妇女儿童及家庭综合服务平台。主要责任单位是妇联。

六是做好儿童安全保护。进一步宣传倡导“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针对儿童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及各种形式的安全伤害,制定实施跨部门协作的监测与预防、发现与报告、应急反应与干预处理机制以及联合行动计划。深化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层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全市儿童社会保护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实施“牵手困境儿童——向日葵关爱培养行动”,常态化开展“2+1”结对帮扶和“双十”行动。主要责任单位是公安局、民政局、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

七是做好家庭文明建设。以弘扬家庭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常态化推进“和美家庭·德润彭城”行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科学家教进万家,县以上成立家庭教育专门指导机构,95%的城镇社区和85%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有效提升全市家庭教育水平。主要责任单位是宣传部、妇联和教育局。

八是做好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强化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制度建设。完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宣传教育、文化娱乐、权益维护、强身健体、科学家教、心理辅导等服务功能,有效开展转介服务,提高运行质量。主要责任单位是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实事项目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项目主要责任单位要做好牵头工作,妇儿工委办要抓好项目的督查工作。

编制“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确立编制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法律依据,以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任务和本地“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为现实参照,紧密衔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围绕满足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基本需求及重点难点权益诉求,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充分体现规划在妇女儿童工作中的基础性、超前性、导向性作用。

要加强科学研究。要层层建立编制新规划领导小组和起草组,明确编制工作要求和流程,组织专题调研和专家咨询、专题论证会等,研究妇女平等就业、民主参与及妇女儿童教育、科技、文化、健康、法律保障、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和实现目标的策略措施,引领好今后一个阶段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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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妇儿工委会议精神,总结全市妇女儿童发展“两纲”实施情况,部署迎接全省两纲中期评估工作。 刚才,市妇联***主席作了具体工作安排;***副主席就两纲中期评估方案和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作了简要说明,我完全同意,请大家抓好落实;****个县(市、区)和市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等6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都讲得很好,方向明确,有针对性,请大家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全市妇女儿童发展成效

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两纲”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规划中的67项可量化重点监测指标中已达标59项,提前达标率88%,大部分监测指标同比稳步提升,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妇儿事业重视不断增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将“两纲”实施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并与各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统筹谋划,高位推动。各地都把“两纲”实施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宣传发动、责任落实、力量摆布、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广泛开展了“两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五进”活动,做到了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目前,市、县妇儿工委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市本级和**个县落实了妇儿工委专项编制,“妇女人均一元钱”有*个县(市、区)全面落实、有5个县落实50%以上。市、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都能主动履责,将妇女儿童发展指标纳入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考核监督体系,同步规划、同步落实,相继出台了反家庭暴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校车安全管理、扶持妇女创业就业等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是妇儿教育卫生事业不断进步。2014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67.2亿元,建有幼儿园1502所,入园儿童17.5万人,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5%;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科技馆等妇女儿童教育活动场所全面进行了改扩建,文化教育基础设施迈上新台阶。近三年,全市累计投入妇幼保健经费***亿元,12个县(市、区)建设了规范化的“产科急救中心”,婴儿死亡率3.1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97‰,比重逐年下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是妇儿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贫困妇女儿童帮扶力度不断加大,对年龄偏大符合保障条件的无业妇女、下岗女工和单亲母亲中的生活贫困妇女,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年,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2.3万人,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最高定额由600元提高到3000元。

四是妇儿成长发展空间不断拓宽。面向妇女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和帮助妇女就业创业。仅***年,就为233名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81万元。通过公开遴选和择优使用等举措,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截止****年底,全市女性公务员比重为18%,比上年提高3.17个百分点;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53%,正职女干部配备率为13%,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升。

尽管从我市自身发展来看,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在全省比较,我们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反映在:在最近的全省“两纲”监测中,我市排在第***位,整体排位靠后;监测的七大领域,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与决策管理两项列第八名;监测的各项指标中,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妇女常见病筛查率、高中入学率、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等7项指标未达标。差距既是压力,也是潜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进一步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二、扎实做好“两纲”迎检准备工作

省里对“两纲”实施情况实行十年一“大考”、五年一“小考”。今年12月份,省妇儿工委将开展“两纲”实施5年中期评估;明年4月份,国务院妇儿工委将派工作组赴各地评估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反映我市妇儿事业发展成绩的高度,结合***年“两纲”主要指标评价结果,对照《全市中期评估方案》要求,认真查缺补漏,逐条逐项落实各项指标,扎实做好迎接省“两纲”中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1.要落实迎检责任。市妇儿工委对实施“两纲”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地、各职能单位的具体目标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落实领导、落实责任人、落实经费、落实监测指标、落实评估报告,认真抓好迎检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除了明确分管领导外,还要明确具体的工作人员,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自己的应尽之职、份内之事抓紧抓好。

2.要抓好整改提高。“两纲”指标体系涉及方方面面,内容丰富,指标很多。已经达标的指标要进一步巩固提升,落后及不达标指标要进行重点整改,争取排位前移。就我市而言,重点要关注以下五项指标:一是女干部配备占比率,主要是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比原来有所下降;二是妇女卫生保健达标率,全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17.09%,离纲要目标80%的要求差距明显;孕产妇死亡率较上年有所上升;三是高中入学率,高中毛入学率为85%,离达标还差7个百分点;四是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率,全市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仅占30%,距目标值差5个百分点;五是农村两委班子女性占比率,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6.3%,离30%的达标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仅为1.9%,离10%的达标目标有很大差距。这些指标有些可能是我们在统计调查中有遗漏,有些确实是工作还存在差距。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中期评估为契机,组织人员深入调查,认真摸排,把情况摸准搞实,调查统计要做到零遗漏,工作不足的,要采取过硬措施,认真整改提高,扭转落后局面。各县(市、区)要对本地落实“两纲”指标情况进行系统查摆,列出不达标指标的整改“清单”,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中期评估方案,确保评估前整改到位。

3.要明确迎检分工。“两纲”评估涉及教育、卫生、司法、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市妇儿工委办负责对全市迎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负责本业务范围内各项指标的数据统计、上报、评估分析和不达标指标的整改落实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在“两纲”实施七大领域准备好一批现场参观点,全面客观总结 “两纲”实施工作成效,按年度认真整理好档案材料。市妇儿工委办将于11月—12月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迎检情况进行督导。

三、健全“两纲”实施长效机制

“两纲”迎检只是手段,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才是目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此次迎检工作,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进一步配合好妇儿工委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朝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一要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配合。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妇儿工委工作的支持力度,做到妇儿工委办机构单设、干部专职、经费专拨,未落实人员编制的***个县要尽快落实,增强妇儿工委办的履职能力。各成员单位要指定领导、指定科室、指定人员负责“两纲”实施有关工作,及时报送本部门指标完成情况,主动与妇儿工委办协调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为妇女儿童发展建言献策。

二要健全监测评估机制。要着力破解统计监测难题,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提高监测的科学性。妇儿工委办负责对监测统计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统计部门负责牵头统筹数据体系,规范监测统计指标的一致性、计算口径和数据来源,逐步加大分性别统计力度,提高监测统计数据的准确度;其它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本业务范围内的数据统计、上报和评估分析工作,及时传递相关信息;切实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了解掌握省内其它地方本系统监测指标情况,并及时与统计部门衔接,避免数据反差太大。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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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查对象

清查对象是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清查流动人口工作、居住较集中的市场、路边店、企业和出租房里的流动人口。

二、清查内容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建档、《婚育证明》办证和查验、避孕节育措施、孕环情监测落实等情况。

三、清查方法

采取集中清点区域与提取相关职能部门流动人口信息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集中清点区域为主

各街道根据各辖区流动人口分布情况,划分出本辖区流动人口集中的重点区域,组织街道流管员、协管员、社区计生专干、社区计生协管员进行集中清理,重点排查新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重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动员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检。

(二)提取相关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为辅

各街道根据市计生委等十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做好相关部门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工作。活动期间重点到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和派出所,获取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进行核对、录入。

四、清查步骤

(一)组织动员(2月21日-23日)

各街道要按照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方案,组织召开街道计生办和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动员会议,结合各街道具体情况,部署清查工作,明确清查范围和清查任务。划分出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和流动人口较多的企业,列出每个区域(企业)的清理清查时间,并于2月23日下班前上报到区计生局流管科。

(二)集中清查(2月24日至3月31日)

1、重点区域清查

各街道计生办要组织相关计生工作人员,按照清理时间表,对重点区域内的市场、路边店、出租户、企业,进行逐摊、逐店、逐户的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采集新流入流动人口信息,对原有信息进行核实,查验《婚育证明》,动员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到指定地点进行孕环情监测,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及时将个案信息报所在辖区的街道计生办。

2、信息整理核查

街道计生办将清理出新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录入省平台;属于区间的特殊人员,街道计生办上报至区计生局流管科,由流管科通过市ftp“流动人口清查交流平台”通报居住地,居住地核实、反馈后向户籍地交流;属于在区内街道间的跨街流动人口信息,由各街道计生办自行将其通报给居住地所在的街道计生办。每周五上午10点前各街道计生办将本周工作情况上报区人口计生局流管科。(表二)

(三)督导验收

区人口和计生局将对清查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和检查。定期抽查省平台信息,通报各街道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的录入情况和信息质量。根据各街道上报的重点区域定期到市场、路边店、企业、学校、幼儿园进行抽样检查,并和省平台信息进行核对,对发现问题较多的街道必须重新组织清查,补登遗漏的个案信息。

活动结束后,结合区人口计生局一季度巡检,对各街道清查情况进行验收并应予以通报,检查结果将和街道流动人口协管员、社区计生专干第一季度的奖金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边清查边核实录入信息。

各街道计生办在做好清查的同时,要及时将新采集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录入省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并及时进行交流、通报;对原有信息进行核实,婚、孕、育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在省平台上变更、通报;经核实已不在辖区内居住的,在省平台上做“流入再流出”处理。

(二)做好《婚育证明》和孕环情监测工作。

各街道对流入育龄妇女持有的《婚育证明》经核实有效后,全部再查验一次,并及时在省平台上更改《婚育证明》有效期。动员、安排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到指定计生服务站(点)进行孕环情监测(或采用试纸进行孕检)。

(三)规范企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各街道计生办要指定专人,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及时填写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表;对流动育龄妇女婚、孕、育发生变化的,及时变更信息,并将个案信息报所在辖区的街道计生办;同时督促企业做好流动育龄妇女每年两次孕环情检测,确保落实到位。督促企业落实流动人口的各项奖励优待政策。

(四)做好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处理工作。

对清查出的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如果是市范围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要及时与户籍地联系,双方协商,依法对流动人口进行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市外省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及时在省平台上通报其户籍地。

(五)街道计生办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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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落实“两纲两规”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山西妇女发展“十五”规划》、《山西儿童发展“十五”规划》有关规定,“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我局立足部门实际,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原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妇女就业再就业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系统紧紧抓住就业、保障、维权三大主线,不断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努力夸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全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整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一是从女性就业的观念看,有了明显好转。01年到05年,到我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求职登记的男女比例达到了4:3,女性的择业意识、市场就业意识和参与社会竞争的意识逐渐增强;二是从妇女就业人数和所占的比例看,逐年加大。据2005年度就业年鉴显示,我是从业人员69万,其中女性有21万,站到了从业人员总数的近1/3,较前几年有了明显的提高;三是从女性的从业结构和性质看,有了显著改善。除了传统的服务业、商业等以外,在以脑力劳动为主的职业,如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中,女性所占比例也逐步增大。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三项措施,努力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

近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针对女性就业面偏窄,就业意识相对较弱,就业相对困难,用人单位特别是某些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的性别歧视等实际情况,我们通过转变观念、提高技能、就业帮扶等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

一是着重强化就业用工观念的转化。一方面,针对企业,我们通过报纸、电台、街道、社区广泛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用人单位和企业主,积极吸纳女性就业,尽量避免就业性别歧视;另一方面,针对求职女性,鼓励她们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积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取得一定的效果。在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妇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其中也包括了不少下岗女工。她们不仅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创业成功,还带动吸纳了一大批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二是着重强化妇女就业技能的提高。我们在就业技能培训中充分考虑女性的就业实际,近年来先后开办了家政服务、插花、计算机操作、园林管护、刺绣、酒店服务、环卫、等交通协管贴合妇女实际的专项培训班30余期,培训妇女2560人,占再就业培训人数的近1/3,并经过考核发放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后的就业率达40%。同时,积极开展妇女创业培训,参加创业培训的人数160人,占参加创业培训总数的1/4,妇女参加创业培训后,创业项目主要有美容美发店、小服装门市,小商品门市、小饭店等,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25%左右。通过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大提高了妇女就业技能,增强了她们的市场就业竞争力,拓宽了女性就业的渠道。

三是着重强化就业优惠政策的扶持。从2002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国家、省、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我们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对妇女就业、再就业的帮扶。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普遍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市、县、街道、社区四级就业服务联网,为求职妇女提供用工信息、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劳动保护等一条龙服务。同时,积极开发交警、园林、环卫、环保、市场管理等各类政府公益性岗位,目前,我市961个公益岗位中,下岗失业女工安置占到了60%。她们每月不仅可以拿到520元的工资,政府还为其代缴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就在今年5月份,我们又开发了40个计划生育管理员岗位,全部用于安置下岗失业女工。另外,我们还通过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阳光扶助工程,开展春风行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帮助扶持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据统计,“十五”期间,共帮扶名妇女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其中,下岗女工名,2o02年至今,共帮助40周岁以上的大龄妇女就业3042人。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妇女就业后顾之忧

为切实解除妇女就业的后顾之忧,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狠抓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一是城镇抓完善。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的规范和完善,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强化征缴、扩大覆盖面,努力使全体城镇就业妇女都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分别达到3.6亿、1.9亿、3883万、1243万和5192万元,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9万、24.7万、23万、11.9万和2.1万人。累计为6.3万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4亿元,不拖一天、不欠一分,不错一人,确保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分别按时足额支付保险金9616万、362万和591万元,受益职工达32万人次,其中女性万人次,切实保障了包括广大妇女同志在内的所有参保职工的权益。

二是农村抓拓展。在推进城镇保险,解决城镇就业妇女后顾之忧的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农村妇女社会保险问题,于2005年在郊区召开了全市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现场会,在全市乡镇各类企业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05年12月底,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有11万人,其中女性万人。保费收缴305万元。

三是生育保险抓规范。生育保险是专门针对女性的一项特殊险种。我市的生育保险在93、94年就开始开展实施,参保职工达86000人,征缴生育保险费108万元。共有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费万元。但实事求是地讲,后来由于受到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全面开展的冲击,以及一些政策上的原因,生育保险近几年的步子拉下了。从今年起,我们将在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的同时,同步推进女职工生育保险,使女职工生育由企业管理逐步过渡到社会化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女职工权益。

三、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十五”期间,我局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着重在取消性别歧视和禁止使用童工上下功夫,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是加强女职工就业保护。对劳动合同中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内容作了重点规范,并积极纠正了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在推荐、录用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女性从业人员的就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近5年来无一例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事件发生。

二是加强女职工劳动争议处理。针对近年来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有所上升的特点,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争取提前介入,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努力提高处理女职工权益案件的效率。2005年共受理涉及女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有力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对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查处。我们在全市各县区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购置了监察车辆,市局还开通了24小时监察举报电话。通过市县两级执法监察网络,广泛宣传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并建立了“日常巡视、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的监察执法机制,切实加强对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检查监督和查处力度,对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每年集中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2005年共查处并清退非法使用的童工人,并全部由用人单位将童工护送至其父母或监护人手中。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局在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保护女职工权益和禁止使用童工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实事求是的分析,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女性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首先,在劳动力供求矛盾相对突出的情况下,招聘用工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依然存在;其次,相当一部分失业女性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职业技能偏弱,再就业难度较大;第三,女性就业结构、就业层次有待进一步合理优化;第四,农村妇女就业很不充分,我们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任务十分艰巨。

二、违法使用童工的现象依然存在

由于企业用工管理不够规范,对外来人员中的年龄掌握不清,了解不够,导致使用童工的行为时有发生。使用童工的企业多为餐饮、服务、建筑等行业,流动性大,人员更换频繁,加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由于害怕打击报复,不敢检举揭发。给监察执法带来了一定难度,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下步工作规划

“十一五”期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突出“就业、保障、执法”三个重点,切实贯彻“两纲两规”要求,努力推进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女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体系的作用,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方面为女性求职者实行一条龙服务,原创:进一步优化女性从业人员就业、择业、创业的大环境。大力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的帮扶作用,继续深化再就业工程和春风行动,积极鼓励和引导城镇失业女性自谋职业、自主择业、自强创业。同时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女性的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帮助她们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技能,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努力使所有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体系。逐步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为农村女职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险保障。按照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快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尽快出台我市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继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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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我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完善,部门协作意识强

我镇严格按照“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加强对全镇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先后4次调整了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切实保证工作的开展和规划的实施。目前,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25个成员单位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每个成员单位设1名联络员。在镇妇儿工委的大力协调下,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互通信息,交流和研究对策,指导规划达标工作的具体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我镇不断加大在教育、卫生、妇幼保健、防疫方面的财政投入,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2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6231万元,比20*年增长18.3%;卫生经费投入859万元,比20*年增长了21.8%;妇幼保健经费投入122.62万元,比20*年增长了100%;防治防疫经费投入181.36万元,比20*年增长了14.6%;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198万元,比20*年增长了7%,为规划目标实现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突破重点难点,大部分指标如期达标

自20*年中期监测评估后,我镇加大了两个规划在参政议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法律保护、社会发展环境七大方面的工作力度,至20*年末,大部分量化指标已提前达标。

《黄江镇妇女发展规划(20*-2010年)》可量化考核的46项指标中,已提前达标35项(其中空缺数据一个),占总数的76%;未达标11项,分别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女性比例、残疾女童入学率、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妇女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妇女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率、妇女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率、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

《黄江镇儿童发展规划(20*-2010年)》可量化考核的40项指标中,已提前达标31项,占总数的77.5%;未达标9项,分别为婚前医学检查率、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残疾儿童入学率、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二、我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和效果

(一)参政议政方面

我镇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认识。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制度,促进妇女进入决策和管理层。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女干部选拔到上一级职位上工作。提高职工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提高妇女干部参政意识,鼓励妇女参与竞争。积极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开展各类培训和教育,对女干部采用多层次、多方位的锻炼,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文化、政治和业务素质。

1、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有所提高,参与范围进一步扩大。镇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女性有14人,占总代表数的26.9%;镇第十二届党代会女性代表有28名,占19.3%,比上一届增加8人。镇领导班子配备1名女领导干部,镇妇联主席黄映秀同时参与党委、政府班子;女干部任政府各部门正职的有3人,副主任7人。镇政府机关有女公务员7人,占公务员总数的14.3%;正科级女干部1人,占同级干部数的12.5%;副科级女干部4人,占同级干部数的16%;科员级女干部2人,占同级干部数的15.4%;20*年我镇招录女公务员1人。

2、构建了镇、村(社区)、企业三级妇女组织网络。目前,全镇共建立妇女组织85个:其中镇级妇联1个,村妇代会19个,社区妇代会1个,村、居妇代会的组建率达100%;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18个,妇女小组5个,专人负责妇女工作19个;“两新”组织妇委会9个,妇女小组6个,专人负责妇女工作5个;社区各类妇女组织2个,有效地充实了妇女基层组织,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

我镇进一步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确保男女就业机会均等。我们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妇女技能培训,正确引导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就业。我镇制定资培训项目,加强对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的科学信息、技能培训,为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近两年,我镇开展适合女性特点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计算机操作员、中式烹饪等职业技能培训班7期,培训女学员566人;举办了推动本地失业人员就业大型现场招聘会4场,推荐女性就业70人。另外,通过全镇各村成立劳动服务站,使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工作更全面、更完善。

同时,我们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均能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推动生育保险工作,实行生育保险、养老、工伤险种统一收费,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切实保护妇女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据统计,我镇各险种的参保人数逐年增长,参保女性的人数增长率总体大于总人数的增长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实现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全镇就业人员(含新莞人)126500人,其中女性88550人,占70%;城镇单位就业人员2235人,其中女性932人,占41.7%;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有393人,比上年度减少12人。

2、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全镇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10.9万人,其中女性4.36万人,占40%;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1379人,其中女性533人,占38.6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800人,女性3400人,占5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4.7万人,其中女性均为1.85万人,占39.36%;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4.72万人,其中女性为1.85万人,占39.19%;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4.67万人,其中女性为1.84万人,占39.4%。

(三)教育培训方面

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等法规,依法坚持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禁止性别歧视。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妇女接受各类教育的权益。认真做好适龄女童的入学工作,并运用教育扶贫专项基金,解决部分经济困难的女生入学问题,降低女生辍学率。

我们努力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重视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培训,以妇女学校、家长学校为阵地,大力普及科技知识,确保妇女接受各类教育的权益,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

1、大力发展妇女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努力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两年来,我镇20间农村妇女学校共举办了农业技术、卫生保健、婚姻家庭知识、法律、“三优”知识、“四自”教育、政策法规课、电脑班、舞蹈培训共122期,参加学习6000多人;妇女(含新莞人)参加成人教育有419人。女职工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50%;农村劳动妇女普遍参加综合素质培训,培训率达80%。

2、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我镇3-6岁儿童入园率为100%;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小学六年巩固率为100%,小学学生辍学率为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0%,初中三年巩固率为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0%,小学、初中毕业生毕业率均达100%。小学、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99.8%、98%;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保育员持证上岗率为100%;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为100%,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率为100%。

3、家长学校发挥应有作用。我镇公办、民办在校中、小学生(含新莞人)12578人,在园幼儿(含新莞人)4895人;有家长学校27间,其中新莞人子女家长学校20间,两年来邀请省、市家教专家上家教课、知识讲座、培训班60期,提高了我镇广大家长的家教知识水平。家长学校办校率达100%;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达95%。

(四)卫生保健方面

我镇深化妇幼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妇女儿童享受保健水平和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人口与青春期生殖保健课程,推行儿童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我们重点抓好“降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推动新莞人中儿童卫生保健及“降消”工作的落实。镇成立了“降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以村为单位、以“育龄妇女”为重点宣传对象,实行发放宣传单、面对面的咨询、现场授课等形式的活动方案。我们印制了近2万份“降消”宣传资料,在全镇新莞人较集中的工厂、广场、公园、商场开展“降消”、“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新生儿缺陷”讲座、宣传咨询活动。

我镇加大免费婚检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自觉婚检的意识,提升我镇出生人口的素质。我们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清理整顿医疗市场,两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14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23间次,取缔非法接生、非法行医窝点41间,没收药械折价2240元、清理无证人员43人,抓获非法接生人员2名。

1、改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年,全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婴儿死亡率为3.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7‰;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7%。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卡介苗接种率为99.44%,脊灰疫苗接种率97.*%,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率99.15%,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7.18%,乙肝疫苗接种率95.86%。

2、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2.36%;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48%;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4%。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8.3%。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92.10%。

(五)计划生育方面

我们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使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宣传和技术服务深入到家庭,培养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和健全计生服务网络,制定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建立福利基金会,为育龄夫妇提供了优质服务。

1、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中享有卫生保健服务。镇计生办每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全镇3500多名育龄妇女接受检查,对宫颈疾病作了早期预防、早期诊断和治疗,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率达95.91%。

2、计生养老问题得到解决。我镇办理了计生养老保险的有2230人,其中有46人已足额领取了每月300元的计生养老保险金。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为97%,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为98%,新婚期教育率达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83‰,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7‰,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为0,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分别为84.76%。新莞人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服务和药具供应。

(六)法律保护方面

我镇加大普法宣传,在全镇广泛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平安东莞”法制宣传月、“百万女工学法律”、“禁黄、赌、毒,构建和谐社会”等专题系列活动,用法律咨询、培训班、法律援助等形式,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增强妇女的法制意识和保护意识,给广大群众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镇各中、小学均配备了一名法制副校长,坚持每阶段的法制讲座,向学生、学生的监护人宣传各类保护儿童人身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设有法律咨询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在每个村委会我们又设立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以村为单位,对有关纠纷进行及时有效的调处,尽量将婚姻家庭、少年儿童维权等案件解决于萌芽状态。

1、提高了少年儿童普法教育率。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100%,儿童监护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97%,对儿童进行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率达98%。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数逐步减少。两年来,我们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2场,宣传咨询活动19场,发出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3000多份。妇联、司法所共接待妇女儿童维权的来电、来信、来访案件达319宗,结案率达100%。公安部门破获案16宗,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案1宗,破获猥亵儿童案1宗。

(七)社会发展环境方面

我镇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女性形象。加强社会文化生活和家庭美德建设,开展“美德在我家”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我们开展治安严打整治行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网吧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治摩”工作,净化社会环境;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营造和谐家园”环保宣传活动,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我们积极推动我镇慈善事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及时报道有关我镇妇女儿童的社会动态,积极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社会氛围,创造一个适合妇女儿童生存的舆论环境。

1、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了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家庭。两年来,我们采用广告、宣传片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宣传两个规划的目标和要求,编制了新闻、广告230多条次。

2、关注和妥善解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妇女、儿童的生活问题,确保妇女儿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镇每年都举办一次“慈善敬老马拉松长跑活动”,20*年又启动了黄江镇“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全镇47名困境儿童得到帮扶。平时,我们做好属于“三无对象”(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五保户”的孤老妇女的供养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办理农村社保、老人证、残疾证。我镇建立了妇女读书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青年活动中心,为妇女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提供交流、娱乐、学习的场所。20*年全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为393人,其中妇女2*人,占总人数的52.67%;慰问贫困家庭337户。

3、适合儿童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末梢水四项指标总合格率达9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镇建有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人民公园,每个社区因地制宜创设儿童活动场地;适合儿童的各类科普、文化、体育等场所免费或优惠向儿童开放比例逐年提高。

三、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镇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数据对比来看,未达标部分都有所进步,但一些指标情况出现反弹,个别指标达标难度大,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仍然不足,女干部比例仍较少。村民委员会成员女性比例20*年达标,20*年又未能达标。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形势依然十分紧迫,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严重偏低。20*年全镇孕产妇死亡率为28.3/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只有22.9%。

3、免费婚检项目目标实现难度大,群众参与性不高,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有上升趋势。20*年我镇婚检率只有19.81%,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由6‰上升为10.7‰。

4、民办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个别民办学校对家庭教育认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新莞人家长流动性大等。

5、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少数妇女群众参与社会保障的思想观念还比较滞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妇女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率偏低。

四、新形势下推进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实施的努力方向

针对《黄江镇妇女发展规划(20*—2010年)》、《黄江镇儿童发展规划(20*—2010年)》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大实施力度,力争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各项目标如期达标。

(一)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规划实施

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公益性事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涉及25个职能部门,我镇要严格按照“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政府领导、妇儿工委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下,做好两个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镇妇儿工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职能部门每季度向镇妇儿工委汇报情况,年底完成书面总结和年度监测,建立健全运行机制,采取得力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下,扎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规划各项指标终期达标。

(二)加大力度,切实推动规划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1、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群众法律意识和广大新莞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减少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加强劳动力市场监察和管理力度,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就业和社会保障权利。

2、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加强培训,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妇女参政、议政。争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应占一定比例,两委中至少配备1名女委员。同时,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

3、办好农村妇女学校和新莞人妇女学校,推进“女性素质工程”。发挥妇女学校宣传教育的功能作用,组织广大妇女学时事、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学家教、学保健,把妇女的学习兴趣培养起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加强对失业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妇女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

4、要努力提高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水平,普及妇女健康知识和信息,提高妇女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重点加强监督指导,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和贫困孕产妇救助项目,确保孕产妇和婴儿不因贫困而死亡。医疗部门要加大力度,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努力提高儿童保健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消除新莞人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继续加大免费婚检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婚检意识,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5、积极推进幼儿园和学校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民办学校监督和管理力度。抓好家庭教育工作的落实,继续办好家长学校,特别是指导新莞人子女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设家庭教育宣传月,巡回开展家教知识讲座,帮助广大家长提高家教水平。

6、开展扶贫助困、献爱心活动,完善、健全大型、综合性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努力为妇女儿童多办好事实事。开展各种有利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推进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行动。关爱儿童,继续开展“和谐黄江——‘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

7、加大环境保护和监督力度,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终期达标,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三)认真做好监测评估,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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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以来妇女儿童工作的主要成效

从妇女儿童现状看,至2004年末,***户籍人口共有88.94万,其中女性44.28万人,占49.79%;妇女儿童50.6万人,占56.89%;18岁以下儿童12.4万人,占13.94%。'十五'期间,随着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区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逐年递增区妇儿工委业务经费,业务经费与'十五'初期相比递增6.14倍,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积极优化女性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综合素质。重视女性人才工作,立足区域女性人力资源优势,制定《***2003-2007年女性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与妇女发展理论研究会联手开展'***女性人才成长发展的实践与探索'课题研究,扩充女性人才信息库,积极拓展女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视野和渠道。目前,我区局级女干部数量明显上升,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全区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59.92%,其中局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处级女干部比例、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5.38%、24.83%、22.90%;本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33.2%,比上届递增4.2%;本届区政协中女委员占委员总数34.06%,比上届递增1.37%;全区职代会女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4.15%。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占68.66%,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38.95%,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68.14%,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比'九五'分别上升4.54%和4.08%,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自2003年开始全面启动'百万家庭网上行'培训实事项目,至2005年8月底受益群众达2.7万人,其中女性占95%;完善妇女的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完成了339个居委、村社区活动室达标建设工作,兴办各类文体活动,在区、街道(镇)、居委三级网络中,有知识女性社区服务工作站106个,拥有志愿者近千人。进一步加强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区现有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500多人。

二是高度关注儿童学习生活,为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一流文教优势区'的功能定位,使区域内儿童享有良好的充分教育和优质教育。目前,我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99.16%、99.95%、99.95%、98.51%;而且,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托幼办、区人口和计生委联手加强学前教育,整合社区和教育资源,努力构建0-3岁学前教育网络,完善0-6岁学前教育体系,建立了3个早期教育基地、4个早期育儿中心(健康育儿、亲子教育、机构教养研究、信息交流中心)和12个亲子活动点,其中包括创办了全国首家0-6岁婴幼儿亲子育儿中心并已被命名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的紫薇幼儿园;在光启公园建立'家庭教育活动基地';会同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成立'科普家乐园';区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儿童的体格发育指标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的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三是倍加关爱困难群体,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由财政每年专项拨款20万元,持续五年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受益妇女达3.4万余人,并持续多年通过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慈善基金会等部门对妇科普查中的重症妇科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率达到87.38%。而且,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建立了帮困基金。在'九五'末期投入150万元帮困爱心基金的基础上,'十五'至今又投入15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从2002年起,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对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区域内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困难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府职能,创新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

作为区政府协调机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从区域整体考虑,整合政府各种资源和社会团体的资源,强化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各部门'十五'计划目标责任同步发展的意识,加强对达标过程的细化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

(一)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建设'透明、高效、职业化'公共政府理念,区长、分管区长多次专题听取区妇儿工委的工作汇报,强调指出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将妇儿工作纳入公共政府建设之中,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实现妇儿发展新的突破和提升。针对我区中期监测评估中反映的薄弱环节,区妇儿工委制定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简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此评价范围涉及妇儿发展'十五'计划中可量化指标和重点、难点、空缺指标共88项及具体责任目标;评价对象适用于23家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妇儿工委;评价内容由攻关立项、绩效总结和绩效评估三部分组成;评价的过程分为准备、实施、评审和奖惩四个阶段。实行'目标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到目标量化、责任细化、管理强化,各司其职;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区府纳入各部门公共目标年度考核,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绩效评价目标责任签约书除包含常规97个指标外,更强调重点、难点指标的攻克,同时突出了23个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的个性化指标和在完成'十五'计划促进妇儿发展中各自所承担的实事项目,也包括对一些跨部门难点指标的合力攻关要求。2003年以来,区妇儿工委主任(分管区长)与各成员单位领导、街道(镇)妇儿工委主任就年度具体目标任务签约。各成员单位责任目标由五年一签约改为每年一签约,有效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主人翁'精神日益显现,就妇儿发展的重难点指标联手科研攻关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为确保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的如期完成和启动'十一五'计划的编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版权所有

(二)以项目为抓手,扩大妇女儿童受益面随着区域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为了适应区域功能转型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区政府在2004年7月份制定并下发《***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2007年)》,重点是以创建示范性项目为抓手、条块结合、上下联手,力争让社区居民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便利的公共服务。区妇儿工委根据区域资源的特点及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创建社会事业项目2005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创建规定项目: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积极为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街镇申报、部门对接的基础上,区政府与各街道(镇)上下联手投入134.6万元的项目资金用于13个街道(镇)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年内全面完成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重点指标。区科协、科委协同相关部门投入50余万元推进社区青少年科技体育俱乐部项目,确保每个街道(镇)拥有1-2个独立儿童活动场所。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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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函〔**〕23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及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妇女儿童工作的政府职能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把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工作效能的重要评价指标,在制订规划、部署工作、出台政策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发展需求。要及时研究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措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妇女儿童发展事务、有效服务妇女儿童的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要将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公共事业发展计划和政府公共政策体系,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建立起有效的协作工作机制,要落实专人具体抓,促进妇女儿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把实施《**市妇女发展纲要》、《**市儿童发展纲要》(简称“两纲”)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两纲”工作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工作措施,不断完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使实施“两纲”真正成为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自觉行为。要进一步完善监测统计,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建立性别统计指标,将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本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完善妇女儿童统计数据库,坚持年度监测、阶段评估,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大两纲工作经费投入,特别是要加强保障实现重点、难点指标的经费投入,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指标的如期实现。

三、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馈和解决好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重视和解决好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及社会保障问题。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城乡妇女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持。加大监管力度,禁止用人单位提高对女性的录用门槛。积极建立就业、失业与最低生活保障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生育保险,认真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和残疾妇女的社会保障工作。

(二)提高农村妇幼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产科规范化建设以及孕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保障农村妇女儿童人人都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逐步扩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农村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切实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推进生殖健康计划,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进一步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三)保障妇女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工会“金秋助学”、共青团“希望工程”、妇联“春蕾计划”和民政部门“福彩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的作用,帮助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完成学业。开展农村大龄女童非正规教育,加强女性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女性在各类教育中的比例,提高女性受教育的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维权体系。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政策体系,使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向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维权转变。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减少针对妇女儿童的犯罪。继续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家暴报警中心、困境妇女儿童安抚求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时有效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救助服务。

(五)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完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妇女儿童生活、文化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力度,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六)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流动妇女儿童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共同负责、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切实把流动妇女儿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卫生保健、义务教育、权益保障、社会救助等纳入统一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外来务工女性的劳动保护,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提高外来女工参保率。加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禁止使用童工,依法从重处罚使用童工行为。深入开展“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78号),把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充分保证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四、加强组织建设,促进妇儿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重视发挥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妇儿工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抓好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机构的落实工作,要有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要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能力水平高的优秀年轻干部选配到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妇儿工委工作经费纳入经费预算,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应保证在两万元以上,为妇儿工委办公室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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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破定向思维,主动占位履职,完善机制为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1、健全组织机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都清楚健全的组织功能,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前提。而这项工作牵头抓总的妇儿工委办公室成立之初只是一个在市妇联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的空壳,面对这一客观现实,要做好工作我们清楚必须打破定向思维模式,主动占位履职才能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协调、指导、推动、督促等职能作用。基于这个原因,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自成立之初,就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名誉主任、政府副市长任主任、33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任委员的市人民政府女儿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十年来,我们注重与成员单位随时保持沟通联络,及时调整、补充因工作岗位变动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办公室成立至今,妇联党组一直没有放弃申请机构单立的努力,三番五次向分管领导反映情况,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递交报告,随着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进入攻坚阶段以及下一轮新规划的编制进入筹备谋划的关键时期,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加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势在必行。终于在市妇联多番努力几经争取下、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市政府常委会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市编制部门在职位编制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批复同意单独设立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为市妇联内设机构,级别与其他内设机构相同,并设副主任一名、增加两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市财政局将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单独设立,为保证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创新发展打开了新的工作局面。

2、建立工作机制。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工作,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市妇儿工委办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能,认真做好具体的协调、联络、服务工作;为此,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每年的年初根据全市妇女工作发展状况,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年中召开一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进行调度,了解《规划》的实施情况,年末组织开展全面检查,进行总结汇总分析。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适时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选择1-2个专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材料,为各级党政部门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3、明确责任制约机制。为确保各成员单位指标任务的完成,我们狠抓了责任落实。指标、任务、责任明确后,办公室与每个成员单位都签订了责任书。成员单位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有部门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有联络员沟通,指标任务实行岗位责任制,并列为年终考核主要内容。4、制定监测评估机制。开展监测评估是全面掌握信息,推进《规划》实施进程,保障目标全面达标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建立健全了监测统计和评估机构,成立了两个《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指标及评估方案,监测评估小组每年对各成员单位通过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论证分析和审核,并撰写出内容翔实的监测评估报告,动态地掌握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市场监管妇女工作计划

一、信息核查的对象及范围 本次信息核查的对象和范围为我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除外)的婚孕、生育(收养)、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违法生育处理、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个案信息等情况。具体核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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