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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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分局行政审批科,将“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和“企业服务年”结合起来,在窗口开展“亲情帮扶企业,展现巾帼风采”活动,切实立足市场准入职能,努力加强三种角色定位,全面提升注册窗口效能,以优质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展现了创建岗成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一、当好“注册官”,加强举措创新,提升服务品质。一是实施窗口项目提速。自*月*日开始,对*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时限实行提速,由原先的合计454个法定工作日,缩短本文来自红盾文苑网站为合计*个工作日,平均提速率达*%,即每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平均办理时限由原先的*个法定工作日缩时至*个法定工作日,为历年来提速幅度最大的一次。二是推行窗口联合审批。针对餐饮业审批中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等前置审批部门和户外广告审批中涉及规划、城管、建设等部门的情况,分局与相关部门实行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制度,有效地为群众提供便利。三是深入推行亲情服务。在深化规范化、贴近式、零距离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免填单”的服务方法,即在办理注册登记事项时,根据申请人意愿,除申请人必须自备的相关材料外,相关表格均由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口述在电脑中填写,填写完毕后打印出来交由申请人确认,申请人只需签字确认即可完成注册登记的全程。该科在行政服务中心的“一事一评”系统中,群众满意率达百分之百。
二、当好“宣讲员”,加强政策引导,拓展服务领域。一是建立市场准入政策宣传制度。工商××分局行政审批科通过在劳动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讲课的方式,大力宣传《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和《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重点走访了*个乡镇站、*家银行、*余家公司和企业,分发股权出资、出质登记资料150余份,今年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起,为企业融资*亿人民币;办理股权出资登记*起,为企业融资*亿人民币;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起,为企业融资*亿人民币。二是建立政策变动及时通报制度。针对工商登记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情况,工商××分局行政审批科通过简报、文件等形式及时通知乡镇站和重点骨干企业,使企业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工商政策法规。三是实行经济主体定期报告制度。××工商分局行政审批科利用市本文来自红盾文苑网站场准入系统数据库中的资源,分析我市经济主体的发展动态,编制《××市经济主体登记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各乡镇街道的经济决策提供依据。截至目前,××工商分局行政审批科已编制四期《××市经济主体登记情况》。
三、当好“指导员”,加强企业帮扶,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工商分局行政审批科将学习实践活动和“企业服务年”两项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内资企业走访活动和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利用注册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职能为其排忧解难,深获企业好评。二是做好重点项目指导。为全市重点项目和分局重点帮扶企业设立专办窗口,做到“特殊项目特殊办,具体项目分别办”。特别为意图改制、合并、组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采取“上门指导、落实专人负责、全程陪同服务”三项措施,帮助企业出谋划策、起草了全部登记材料,并陪同企业前往××市工商局、省工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办理相关登记事项,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激发企业创牌热情。针对企业对省知名商号申报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工商分局行政审批科通过组织20*年知名商号授牌仪式,加大知名商号宣传力度;通过排摸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其参与2009年度省知名商号的申报,并为其在申报工作中提供详尽的指导;同时在工商登记窗口贯彻落实《××省企业商号保护和管理规定》,正确把握“相同近似”和“同行业”的概念,通过把好名称预先核准关,做好知名商号的保护工作。
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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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建设局除指导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区住房和乡建设局。
(二)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建立健全全区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落实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加强全区乡建设统筹,推进建筑节能和镇减排,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辖区内镇化健康发展。
(五)落实政文33号文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规范全区住房和乡建设管理秩序;协助相关部门落实住房和乡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住房和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区政府拟订全区镇住房保障、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
(三)拟订全区住房政策,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完善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危房公房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全区房地产开发信息;受托管理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五)参与全区市规划、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开发区规划、市勘察和工程测量以及市雕塑工作;参与镇体系规划、市总体规划、市级住宅试点小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参与对历史文化名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拟订全区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辖区排水、燃气、园林、污水垃圾处理、建设档案等行业工作;参与管理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参与管理全市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工作;参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和管理乡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公用设施、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小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和综合建设。
(八)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工程建设行业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指导和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执行全市建设工程估算指标、概(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劳动定额、工期定额工作,组织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区有形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全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
(十)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市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企事业单位资质审批与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生产与应用的企事业单位资质审批与管理。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推进全区建筑节能镇减排工作,组织指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镇生活减排。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先进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四)制定全区住房和乡建设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住房和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和乡建设行业职业标准和执业资格标准;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乡建设局机关设3个股(室):办公室、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接转处理部门、单位的请示报告、上级批示件;负责局决定事项的催督办;负责机关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管理局机关财务、物资、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指导所属单位保卫、保密、工作。
(二)乡建设管理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建设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市建设管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的实施细则、技术规范、发展目标、产业管理办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负责乡建设项目的编制立项工作及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的基本建设和公园、风景区、苗埔基地的建设和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参与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推广村镇规划、设计及村镇建设的技术进步,推动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应用;组织和推动农村通用设计图的编制和推广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建设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价格评估、中介和物业管理机构的资质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管理工作;指导住宅示范小区试点建设和经济适用房基地建设;负责有关房地产业的政策业务知识咨询和有关经济指标的统计。
㈢建筑业管理股
组织执行建筑业的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健全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和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的审查和审报并监督管理;负责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工作;负责研究全区建筑项目开发和论证、科技成果申报和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能
区住房和乡建设局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
四、挂靠单位
(一)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全区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区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房改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负责制定全区住房公积金收集、管理与使用的相关制度;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和发展规划,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的审批权限,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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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机制,延伸服务平台,强化审批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自治腐败,切实提高办事效能,创优发展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为了使我局行政审批环节更简、速度更快,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建成集行政审批、行政效能建设、经济社会服务及电子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成为“阳光政府的缩影、行政效能的典范、优质服务的样板、优化环境的窗口”,加强推进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建设。
三、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个集中”改革
“两个集中”即:部门行政审批全部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人员集中到专设的行政服务股,成立集中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服务股;行政服务股再成立本单位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窗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我局将向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
1、行政审批职能向监督管理股集中。我局按照严格控制新增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原则,拟成立“行政服务股”,加挂办公室(法制科)。该股室人员编制3人,中层职数1人;主要职责有4项:即:(1)、一窗式受理我局二十八项行政许可的相关材料;(2)、根据行政许可的类型、内容按各自的职责分发到相关职能股室办理,然后将办理结果统一经水利局窗口告知或送达管理相对人;(3)、属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事项,按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及时上报;(4)、接受并解答各类相关水利业务咨询。
2、窗口受理的具体事项。我局有以下二十八项行政审批项目(1)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批(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原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3)河道采砂审批(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4)取水许可审批(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6)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许可(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9)建设水工程符合流域规划审查(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10)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11)水库大坝竣工验收审批(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1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1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1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15)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16)在渠道内埋设涵管、设置和扩大放水口许可(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17)在水库筑坝、拦汊许可(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18)在跨行政区域的边界河道修建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的许可(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19)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损害河道工程的作业活动许可(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20)在河道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或开展影响河道工程保护活动许可(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21)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保护区500米内进行地下采矿以及在山区河道两侧采石、修路等活动许可(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22)临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地许可(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2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24)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25)洪泛区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估报告审查(原由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26)利用灌区水利工程设施、渠道水域从事旅游、水产养殖等经营活动许可(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27)开发利用河道、湖泊、水库从事旅游项目建设核准(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和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审批);(28)核减或限制取水许可证持有人取水量设定(原由水政水资源股审批)。这些事项都不能在窗口直接办理,都要实行内部流转,属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只要材料齐全,我局将按规定的程序及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窗口的主要职能和权限。水利局窗口是我局行政许可(审批)及咨询的唯一窗口。一是统一受理。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二是统一咨询。接受并解答各类相关水利业务咨询。分管窗口领导协调窗口内、外业股室、人员和业主进行作业。
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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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现建筑业增加值8167万元,增长25.2%,2020年新增2家建筑企业入库。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计划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167万元,增长25.2%,计划新增2家建筑业企业入库(阿坝县万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阿坝州东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计划2020年年底,入统企业共计4家,2019年完成产值为2525.70万元,2020年计划完成建筑业产值为10692.7万元,增加值为8167万元。
推动鼓励建筑企业转型提升,再接再厉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建筑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力完成2020年2-3家规上企业的入统任务,计划2021年完成新增2家规上企业入统,1家规下企业完善入统条件。督促规上企业(即取得国家省州建筑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企业)完成统计局资料审核,完成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注册及月报事宜。
(二)、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24607万元。增长7.6%。
住建局责任领导:何志全
责任股室:住保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配合县经信局完成建筑业线下服务产业如技术咨询企业等服务行业产值信息统计。
(三)、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35421万元,增长40%。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配合县发改局完成2020年住建系统固定资产统计任务。
(四)、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到省州考核标准。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配合县市场监督局、经信局完成住建领域社会投资项目数据收集。
(五)、优化营商环境,新登记企业增长率达到省州考核标准。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保证金收取、使用和返还,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改进施工现场“锁证”方式,切实做到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进一步减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
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容缺承诺制”政策,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项目在关键验收环节前,承诺期限内提交了全部承诺材料的建设项目,我局将按正常程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发放施工许可证。极大缩减审批周期,全力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对于具体困难事项的解决,开展“三制”管理办法:即“承诺制”,明确报批事由、时限等事项承诺,科学掌控、限期办结;“举报制”,就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进行监督,坚决遏制“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协商制”,就建筑业企业和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推进、有关诉求的解决进行协商,促进建筑业良性发展。
(六)、污水垃圾处理率达到省州考核标准。
住建局责任领导:潘强
责任股室:综治办、县自来水厂
股室责任人:马林
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完成污水、垃圾处理处置工作。
(七)、农村户用厕所普及率达到省州考核标准。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
股室责任人:张继波
积极完成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实施,完成省州农村厕所普及率要求目标。
(八)、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省州考核标准。
住建局责任领导:周林
责任股室:建管股、质安站
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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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是否完善,对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与内部控制有很大关系。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会计信息失真,迫切需要改善内部控制环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一、完善内部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内在要求
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可靠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本目标。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报表的可靠性、遵循适当的法规。实际上,人们最初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了防止舞弊现象的发生。通过内部控制,各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审查、核对和制衡,避免一个人控制一项交易的各个环节,既可以防止员工的舞弊行为,也能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尽管内部控制的目标已由以防弊为主为以兴利为主,但是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始终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本目标。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资财提供者往往不亲自参与对企业的管理,而是将之交托给专门的经理人员。这样,经理人员与股东等资源提供者之间便形成了委托关系。受托人必须如实地向资源提供者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得隐瞒和欺骗。管理当局应当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管理当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股东有权聘请独立的第三者——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加以验证,并发表意见。管理当局也应当自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保证每项交易的发生都经过必要的授权,并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真实的记录,按照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规范编制财务报告。这不仅是为了审计之需要,更主要是管理当局受托责任本身的需要。因此,合理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是管理当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目标。
二、内部控制环境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因素
一个单位的控制环境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因素。就企业而言,控制环境包括管理当局的管理和经营风格,员工的素质和道德水平,企业的组织结构,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发挥、职权划分和责任的分派,企业文化的塑造,人力资源政策及实施等。总之,环境构成了一个单位的氛围。
管理当局的诚信度和管理哲学,是确保信息充分公允披露、防止故意隐瞒或进行盈余操纵的前提。因为即使设立良好的内控也会因执行者的不力或道德因素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如果管理当局本身就缺乏诚信,那么就会对整个公司的观念形成不利影响。事实上,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动因来看,关键往往不在于会计人员本身舞弊,而是由于管理当局从自身利益等角度出发,有进行盈余管理甚至财务操纵、欺诈的动机;会计人员则往往受制于管理者,不得不加工、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欺骗外部信息使用者。
此外,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的重视程度也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如果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重视,员工就会有所感受并认真履行其职责,遵守既定的控制制度,财务报告的差错就会减少;反之,如果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淡漠,没有给予有效支持,那么员工就不会认真执行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致内部控制失效。事实上,许多单位之所以管理混乱,就是因为单位领导对内部控制不重视,甚至自己随意破坏有关的内部控制,因此,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态度是决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关键。
三、内部控制是产生可靠会计信息的有力保证
会计信息不实的原因可分为两类:无意性行为和有意性行为。无意性行为是指由于会计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或过失等原因,导致加工出来的会计信息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故意性行为则是会计人员在内部人的授意、胁迫之下,为了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不遵守有关会计原则,故意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内部控制的手段包括职责划分、授权批准、财产保全、会计系统、内部审计等。无论是那种形式产生的不实会计信息,上述控制手段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或预防的作用。
职责划分是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解决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的职务。企业内部不相容职务主要有: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职务、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审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这些职务应由不同的人员来担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单位在建立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授权批准是指交易的发生应当经过适当的授权,不允许有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交易。这样,就明确了管理当局及各阶层管理人员、员工的职责与权限,如果出现没有授权的经营活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单位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及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使之相互监督和制约;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等,通过系统的和措施形成会计活动中防止差错和舞弊发生的有效控制机制。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目标在于评价活动及其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单位的各种财务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企业资产运用的经济有效性等进行审核。开展对审计委员会负责的内部审计有助于减少各种形式的有意或无意舞弊的发生。
四、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与内部控制的现状
我国目前的会计信息质量令人堪忧。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上市,不惜编造财务报表,粉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而一旦上市以后,造假的动机依然存在,为了取得配股权,避免因为连续亏损而被摘牌退市,它们往往长期隐瞒重大事项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投资者决策失误、损失惨重。可以说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状况已经动摇了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信任,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和原因,也有经济原因。外部原因,如原有的会计准则不完善、监督不力、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或与管理当局合谋等比较显明,但内因即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因素,更不可轻视。 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人或控股股东控制现象严重,缺乏必要的约束。公司治理实际上是内部控制的环境,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就是,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合理配置权限、明确各自职责,形成有效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内部控制又是企业董事会及经理层为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经营目标、完成受托责任而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措施和程序。因此,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促使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保证内部控制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制度环境;而内部控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担当的是内部管理监控的角色,是有利于企业受托者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完成受托责任的一种手段。与西方国家股权结构极为分散的情况不同,我国存在较为严重的“一股独大”现象,一股独大的一个后果是,控股股东操纵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我国上市公司还有明显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关键人常常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凌驾于监管之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分工不明,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况下,控股股东或少数关键人就能控制公司的财务报告,为了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甚至操纵财务报告,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外部信息使用者。
2.对内部控制不重视,缺乏内部控制理念。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对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普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具体表现在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或没有成文的内控制度,导致缺乏明确的控制程序和标准。进行有效控制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制定控制程序和标准,并使之成文化,让员工都了解相关的控制程序。而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往往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宣传。
3.内部会计控制乏力。表现在会计机构设置不合理,会计人员素质较低,账务处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一个人说了就算;管理混乱,甚至串通舞弊;很少进行财产清查工作,账实不符等。
4.内部审计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一些企业领导对内部审计重视不够,或存在观念上的误解,导致内部审计工作难以开展;内部审计机构普遍人员缺乏,甚至有些企业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实际上与财务部门重合;一些企业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人员,但因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业务不规范,人员素质低,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致使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
在外部监督和公司治理不完善的情况下,又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财务报告处于控股股东或少数企业领导的绝对控制之下,会计信息的内在生成机制存在,会计信息质量也就难以保证了。
五、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信息质量
1.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者相互制衡。第一,提高外部独立董事的比重,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作为独立的“仲裁者”,外部董事可以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代表股东监督、制约管理当局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降低成本。公司的财务报告要经过董事会的批准,当董事会中有一定比例的独立外部董事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与防范管理当局操纵财务报告,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企图。第二,在董事会下设立主要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在美国上市公司中,董事会是监督公司经理及财务报告过程的重要主体。通常,董事会都将其监督财务报告的责任委托给独立董事占有多数席位的审计委员会。实践表明,审计委员会作为一种加强内部控制的公司治理机制,在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欺诈方面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第三,完善监事会制度。我国规定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在引进外部董事制度后,还要继续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应当保证监事会能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的监督,监事会应当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为使其能够胜任财务监督等职责,监事应具有、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2)加强人力资源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公司必须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政策,实行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员工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特别应当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的,使企业领导认识到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是企业领导的责任,同时也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减少由于会计人员本身造成的舞弊。
(3)全体员工尤其是管理层应树立内部控制理念。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关键看企业员工有没有内部控制观念,特别是看管理层是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全体员工都树立内控意识,自觉执行内控制度,才能防止包括财务欺诈在内的舞弊现象的发生。
2.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并执行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1)企业应当实行严格的职责划分和授权控制,使各部门、岗位、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不相容职务应当严格分离,同时,企业还应当明确规定实物接触和保全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2)制定各种作业程序、管理办法和工作目标,并订立明确的控制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以便员工按照规定的标准正确处理各项业务,实现预定的目标。
(3)做好会计控制工作,完善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制定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制度,明确账务处理的权限,特别是在实行电算化条件下,更应加强职责划分,将不同功能工作分由几个不同的部门和人员来完成,以防止一个部门和人员可以操纵整个账务处理过程,并加强对有关数据文件的保护。同时还应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体系。
(4)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要落实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对那些违反内部控制的员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控制规定进行惩罚,以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严肃性。
3.加强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它可以帮助管理当局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意见。内部审计部门应对企业的各种财务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企业资产运用的有效性等进行审查。因此,内部审计除了帮助提高经营效率外,还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了使内部审计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应当保持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于一般企业,也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4.管理当局进行内部控制评估和报告,并可考虑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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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保证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顺利实施,提高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与服务行为。
第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内容等方面要合法。二是合理性原则,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在合法的基础上要符合公平公正和符合情理的原则。三是要保证行政效率的原则,即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对相对人的要求要积极审查办理,不能久拖不决。对各种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四是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第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规范行政执法主体。
(二)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三)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实行错案追究制度。
第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是指我局按照《例》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内设机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本规定适用于本局各科室和从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
本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口管理办,具体负责实施责任制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局长是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总责任人,兼任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三名副局长兼任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副组长。
各股室负责人是本股室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直接责任人,并担任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副股长协助科长做好本股室行政执法工作,向股长负责;股室工作人员是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责任人,并向股长负责。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内容
第五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包头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办法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第六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和对象
(一)昆区辖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二)从事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
(三)经销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机构和人员。
第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许可——包括《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行政确认——包括病残儿鉴定
(三)行政检查——包括各类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检查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
(四)行政收费——包括病残儿鉴定
(五)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
(六)行政奖励——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行政执法职责
第八凡特定的计划生育执法行为,直接作出该行为的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审核该行为的工作人员是审核责任人,批准该行为的行政首长是批准责任人。各有关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
第九办公室执法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对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开展计划生育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和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
(二)负责制定本局内部各项政务和事务及老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工作办事制度并督促落实。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党员、干部的检举、申述;对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协助局领导对本局各股室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保证局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备案工作
(五)依法做好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计划生育外事事务。
(七)负责编制局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的预决算;依法做好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核拨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各所属单位和机关各股室经费开支的审核工作。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指导基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协同查处计划生育收费、财务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
(八)负责加强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社会抚养费征收、病残儿鉴定收费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人口计生系统贯彻《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线管理规定处分暂行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九)制定全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十)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制度。加强本局财务监督和管理。
(十一)指导本机关的共青团、工会、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规划统计股执法职责
(一)负责依法制定全区人口控制计划,对各级落实人口控制计划情况和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与考核评估。
(二)认真落实《统计法》,依法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对本局和基层人口统计质量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查处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三)负责做好人口计生系统信息软件的管理与使用。
(四)负责做好全区人口数量、规模、结构态势的预测与调研。
(五)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的管理。
第十一科学技术股执法职责
(一)负责做好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开展优生优育技术咨询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全区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制度。
(二)指导基层实施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指标和节育手术常规,建立全区计划生育手术质量检查制度。
(三)负责独生子女病残儿的区级医学鉴定的组织工作和结论拟定,并做好立卷归档。
(四)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
(五)负责对本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认真执行国家建立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鉴定和报告制度。
(七)依法做好对全区避孕药具供应、发放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进行监督。
(八)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二宣传教育股执法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做好全区基层人口学校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介共同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编辑、发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品。
(四)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三人口管理办执法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落实本局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对全区各级计生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政案件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
(三)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四)负责做好本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来信来访接待、咨询和受理工作和本系统报表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五)负责对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工作进行审核、办证工作。
(六)负责做好本局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行政人员职责
(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应当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本单位和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更新行政执法知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人员应当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利用执法之便谋取私利,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义务。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应当办理的法定事项,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办理,不得无故拖延和借机刁难。
四、行政执法程序及时限
第十五区计生局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均应以计生局的名义进行。各股室及本局工作人员按职责实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时,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或本局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病残儿鉴定和生育审批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程序、行政确认、行政收费和行政征收等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六凡涉及批准、许可、免除、鉴定、发证、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应当经行政首长批准,重大事件应经集体讨论。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该回避。
第十七各股室及本局工作人员均应在法定期限或本局办事程序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
(一)各类公文的办理期限应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公文的时限要求规定。
(二)的受理、处理时限应严格执行《例》有关规定。
(三)重大行政案件和恶性案件接报后应即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四)行政执法检查和调查取证时应有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在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做到持证执法。
(五)工作人员应依法保守单位秘密和相对人的个人隐私。
五、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各股室应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区计生局每年对完成执法责任的股室和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以及对及时发现、制止、纠正执法过错的工作人员予以表扬、奖励,并将落实执法责任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规定时限内不完成规定职责的,对有关分管领导和股室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政策规定涉及相关部门,是按照职责权限,应由哪一级批准,是否需要废止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性文书等。
第四十六具体工作人员要对审核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以便日后核查、确认、清理。
第四十七承办股室及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工作部署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如确实政策失误,应及时建议废止,并采取稳妥补救措施。
第四十八镇、各办事处应当对本单位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案卷等进行案卷评查。
第四十九进行案卷评查的标准为昆区人口和计生局制订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第五十区人口管理办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工作机构,负责对镇、各办事处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十一案卷评查采用单位自查为主,区计生局抽查为辅的方式。
第五十二镇、各办事处应每季度将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整理,移送区人口管理办进行评查。并由评查人签名,案卷评查应当一案一评。
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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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工作。
《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下发后,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与县监察局及时召开了座谈会,认真研究制定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向各乡镇及城建局属各股所站室转发了上级的通知。为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20__年3月3日,__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联同__县监察局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由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__x任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和永发、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副局长__、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__任副组长,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局规划股、规划所负责同志和城管局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规划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规划股,由规划股负责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立后,迅速启动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__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内容,确定了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进度安排,对我县各乡镇及局属各股室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主要是对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等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明确了考核标准。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股室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努力提高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这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有具体计划、具体步骤、具体要求和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使各项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20__年4月27日,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规划建设局和县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县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和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南规建[20__]39号),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
20__年6月16日,由于相关部门人员变动,为了顺利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__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调整(南规建发[20__]91号)。
二、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根据州规划建设局关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进度安排,自20__年3月起进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阶段。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根据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股所站室重点对我县城乡规划依法依规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阳光规划”实施情况、城乡规划批后管理情况和城乡规划廉政建设勤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
1、规划编制、审批自查情况。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为所有规划编制均能按照法定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规 划成果依法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
2、城乡规划管理人员编制自查情况。20__年6月26日根据南政办发[20__]72号文件精神,成立__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县规划建设局设有规划股、规划所,规划股编制3人,规划所编制5人,没有设置规划监察大队,由城管局代为履行职责。各乡镇均设有专职乡镇规划助理员,但未设置规划管理所(站),乡镇规划助理员由乡镇政府管理。
3、集中力量,对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市政重大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手续进行“回头看”。具体项目包括__县第四中学校园规划、县城东片区竖向控制、金龙路“三线入地”工程等。通过复查,以上市政工程项目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审批规范,程序合法。
4、审批的工程项目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近两年来审批的工程项目逐项进行了复查,没有随意调整城乡总体规划而擅自批准建设的问题,“一书两证”的办理均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__州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及验收的若干规定》进行规划验收。__县城近几年内的建设项目大多是20__年以前所拍卖的小宗地,大部分为200平方米以内的庭院和底商私宅,由于土地部门与城建部门协调脱节,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已领取土地使用证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了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比较突出和私人建房的绿地率达不到相关规定的标准。各乡镇建设项目由乡镇政府进行规划管理及审批,其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5、城乡规划执法是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权威性,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确保城乡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目前,我县没有成立规划监察大队,规划执法由城管局代为行使职能,规划执法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我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主要是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是否依法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进行监察。具体包括:执法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执法区域覆盖情况;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情况;规划执法结案率情况进行监察。
6、政务公开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和听证制度,所编制完成的各类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强制性内容通过规划展示、__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工地现场公示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全部进行了公示。积极实施“阳光规划”制度,提高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
7、城乡规划廉政、勤政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没有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没有违反批准的规划、违反法定程序建设政府工程。
三、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__县规划建设局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针对自查、自纠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并在整改工作中,切实整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营造有利于机关职能转变、有利于文明规范执法、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浓厚氛围,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认真办好每一件事,精心做好每一项服务。发挥团队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敬业、务实、廉洁、干事、为民”的团结、高效规划建设队伍,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和长效制衡机制,进一步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团队的行为,创新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简化办事程序,赢得社会各方面的认同。
1、认真编制城乡规划,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按程序积极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报批工作,在修编过程中,积极开展了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工作,严格按照规划修编和审查的程序,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工作,明确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建立健全“五线”规划管制制度。
2、促进了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对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为使规划管理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县规划建设局完善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理工作。一是完善了集体审议制度,对重要事项和工作疑难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决策;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对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提交材料和办事时限进行了规定,加快了审批效率和加强了监察力度。三是严格批后管理,在内部职能科室进行了合理分工,做到建设工程放验线、竣工规划验收等方面的相互监管,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范批后管理各项程序,并全面实行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制度。四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规划许可的操作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五是加强了与国土部门的协调沟通,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形下,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六是对县城个人建房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学科正的建房户,我局根据历史遗留问题和建房户的经济能力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在__电视台作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告,要求建房户20__年12月31前补办规划许可证。对从20__年1月1日起补办规划许可证的建房户实行处罚,维护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3、推动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城市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通过实施城市规划公示制、听证制度等,拓宽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途径,增强了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对城市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批和监察执法的全过程,以及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办法、时限等宜于公开的政务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
4、加强了部门的行风建设。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塑造了城乡规划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城市规划部门的工作效能,促进了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为党委和政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明显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
5、推进了规划系统治理行业腐败和商业贿赂工作。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了城乡规划监督机制的深化,加强了城乡规划系统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管理,从制度上有效地防止了规划管理工作中的腐败行为。我县建立了由城乡规划和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监察部门在会同规划部门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同时,对规划部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践行承诺、服务效率、执行规划等方面的工
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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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
我局根据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俩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各种要求和规定,严格完成规定动作和任务。
二、扎实开展环境科学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环保进社区与进学校活动和“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我局紧紧抓住“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这一契机,认真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在“六.五”活动期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县长每年都在六月五日发表热情洋溢的电视讲话,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中来;我局还根据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不同的宣传主题和国家出台的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通过在电视上播放环保专题片、在学校开展环保知识讲座和环保知识抢答赛、出动宣传车、发放环保法律法规资料及宣传手册(累计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累计30余幅)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形成了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另外,还利用“3.15”、“地球日”、“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设立环境保护宣传咨询点,广泛开展环保进基层活动,现场解答120多名群众提出的环保问题。
三、在环保行政审批中落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五不批”,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一律拒批。二是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不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三是实行重点项目、敏感项目集体审批,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或项目所处位置敏感的,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对省、地、县审批的的项目进行检查;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县合法的煤炭企业已全面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开启了全县环保有史以来没有过的环评工作,环评率达到90%以上;规范管理秩序,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强化持证排污;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了征收力度;加强对水泥、煤炭等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工作,关闭了污染严重的企业;积极开展对附廓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执法检查。四是按照省、地环保局要求,及时恢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通过底前的各种筹备工作,规范了发放程序和条件,按照符合一个发放一个的原则,为排污者持证排污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指领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
全局各股室在工作中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一是坚持全局干部职工每周一学习例会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当前的时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尤其是—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全局干部职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坚持每周二环境监察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协调环境执法问题,安排布置环境监察工作;同时强化了环境监察制度建设、业务学习与培训。清理环境监察执法法律法规,修订了《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环境监察大队廉政建设和文明执法工作制度》、《环境监察大队排污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使环保法律深入人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单位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各种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局环境保护意识。
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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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财政资金是指除财政局机关经费以外由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管理的所有预算内、预算外及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局内各有关股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财政职能,行使财政权力,必须遵守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支出预算指标管理
(一)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指标包括上年结余的、年初批复的和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的预算指标。
(二)市级支出预算指标调整是指:通过动支本级预备费、市级财政超收资金、上级下达专款、市级财政预留预算指标等来源追加支出预算指标;市级对乡级下划指标;追减支出预算指标;以及支出预算指标科目、项目之间进行调整等。
(三)支出预算指标管理工作由预算股负责组织实施,预算股指定专人负责市级支出指标管理;各业务股室设专人负责管理本股室对口业务单位预算支出指标,定期与预算股、国库股及单位对帐。
(四)各业务股室收到上级财政对口部门下发的追加专项(款)后,须在2日内将收文原件转预算股登记汇总。
(五)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指标实行主要按支出单位分线管理的原则,预算股对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指标及上级财力分配安排的支出指标按支出单位分线下达各对口业务股室,对上级非对口业务单位下达的上级专项,原收文股室一并对二次分配指标进行登记备查。
第五条支出预算指标调整
年度预算一旦确定,除无法预见的临时性或特殊支出事项外,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按有关程序办理。
(一)市级预备费的动用。预备费主要用于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公共突发事件处理、市委及市政府确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特殊事项等;动用预备费时,要根据相关单位、乡镇的申请报告,由业务股室核实,预算股审核提出意见,按法定程序审批。
(二)市级财政当年超收收入的使用。对当年市级财政超收收入形成的财力,由预算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使用方向,提出安排意见,提交局务会讨论,报局长审定后,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三)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动用。1、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动用。预算股及业务股室按政策要求提出分配方案,报局长及分管副市长同意后再报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2、上级下达专项追加指标的调整。上级下达的预算追加(减)指标未确定用款单位的,由有关业务股室提出二次分配意见,会签预算股,指标金额10万元以下的,报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指标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经局长审核,报主管市长及常务副市长批准。
(四)市级财政预留支出预算指标动用。涉及业务股室的,由业务股室提出安排建议,如单位增人增资,会签预算股,由分管副局长审批,报局长及常务副市长批准;其他由预算股提出安排建议,报局长及常务副市长审批。
(五)不同项目之间的调整。除特殊情况外,不同项目之间资金不得调剂使用,预算执行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的,业务股室提出调整方案,会签预算股,报分管副局长及局长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六条支出预算指标的批复
支出预算指标的安排必须要有明确来源,不得批复无资金来源的预算指标,预算执行中预算指标调整,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指标批复文件须抄送预算股、国库股、相关业务股室及对应部门单位。
(一)上年结余指标批复。上年度市直部门单位财政结余指标经预算股、国库股及业务股室审核认定后,由预算股负责批复。
(二)年初预算指标批复。预算股应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年度预算后10日内,会同有关股室批复市直单位年度预算。
(三)年度执行中的调整预算指标批复。由业务股室根据已批准的预算调整事项,会签预算股下发调整预算指标文件,再根据文件批复调整预算指标。
第七条支出预算指标对帐。预算股定期与上级财政部门核对上级追加指标账,业务股室于每季度结束10日内,与国库股核对上季度批复指标和已办理拨付手续的指标,并将核对结果反馈预算股,以保证已批复指标与已办理拨付手续指标一致,确保国库股支出预算执行安全有效。预算股根据与业务股室对帐结果,负责向国库股提供预算指标总账及分部门单位、分乡镇预算指标明细账。
第八条财政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国库股负责财政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工作,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所有财政资金必须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
第九条预算资金拨付实行印鉴分管监督制度,设置经办人印鉴、预算拨款专用印鉴和批准人印鉴。拨款人负责经办人印鉴的加盖和保管,复核人负责拨款专用印鉴和批准人印鉴的加盖和保管。资金拨付必须三个印鉴齐全。拨款专用印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条账户管理
(一)国库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资金性质、用途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在人民银行汨罗支行及商业银行开设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二)国库股依据政策规定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帐户实行审批、登记、备案制度。
(三)银行开户须按程序报批,任何股室(单位)不得擅自开设银行帐户;局属单位按文件规定开户,须经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后报局长签批,并报财监股备案。
第十一条财政资金拨付管理
(一)国库股及有关股室应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帐户资金拨付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进行,非经局领导批准,不得将资金调进调出。
(二)预算单位工资和公用经费。由对口业务股室及工资统发中心依据年初预算按正常进度开具用款计划交国库股办理资金拨付。在部门单位预算批复前,可按预算控制数、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拨付资金。
(三)专项资金。1、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已安排到单位而且到项目的经常性专项,由业务股室开出用款计划,国库股根据用款计划直接拨付;年初预算已安排到单位和项目但需据实审批的的专项资金,如城市维护费等由预算单位出具专项资金使用报告,财政业务股室核实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由国库股办理拨付手续。2、专款收入。是指教育费附加、排污费等,由财政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市人大批复的预算及专款收入进度开出用款计划,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后,由国库股办理资金拨付。3、二次分配资金。是指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中,已安排但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需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包括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生育、工业技改、招商引资、企业扶持奖励等项目。二次分配资金只能用于事业专项,不得用于单位公用经费。由项目主管单位提出具体项目分配建议,财政业务股室初审提出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核,由分管副市长签批后报常务副市长批准并行文,办理指标调整手续后,交由国库股办理资金拨付手续。4、分管副市长专项。包括工业、农业、教育、循环经济、招商等分管副市长专项,由分管副市长签批后报常务副市长审批交国库股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政府性基金。由单位提出用款申请报告,业务股室进行核实,报分管副局长及局长审批,经主管市长批准后,交由国库股办理拨款手续。6、上级追加。用款单位向业务股室提出资金使用申请,业务股室核实后,开具用款计划,指标金额10万元以下的,报主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指标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经局长审核,由主管市长签批后报常务副市长批准。
(四)预算外资金、罚没收入。1、预算外资金、罚没收入返还资金的拨付,必须严格按照年初综合预算及两项资金入库进度,结合库款情况办理,不得办理无用款计划、超计划、超收入进度的拨款。2、非税局每旬(旬后2个工作日内)向国库股提供各单位预算外、罚没收入完成情况进度表一式两份,国库股复核无误后转对口业务股室一份,各业务股室根据收入完成情况,在正常拨款额度内开出预算外资金、罚没收入办案费用款计划,交国库股办理支付。3、每月月初5日前,非税局根据年初综合预算及单位收入完成情况,计算各单位应缴纳政府统筹资金,开具政府统筹资金收入征收票据,其中一联交国库股办理征收入账,另一联交业务股室备查入帐。4、预算外收入及罚没收入超收财力拨付。年底由非税局商同业务股室提出安排建议,合并预内追加事项,提交局务会讨论,由局长签批后报常务副市长审批。
(五)财政代管资金。包括代扣的失业保险金等由主管单位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批准,交国库股办理资金拨付。
(六)市对乡镇预算资金调度。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和收入进度办理。一季度后严控乡镇欠市本级往来。每月资金调度由国库股提出计划报局长审批后办理;临时调度资金,5万元以上报局长审批。
(七)收入退库管理。由退库单位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其中:非税收入的退库,由单位提出申请,非税局审核并报分管局长审批后,报局长批准。由国库股办理退库手续。
(八)借出财政资金。资金借出须由借款单位出具借款报告,其中预算单位临时小额借款,经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由国库股办理借款手续,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当年该单位公用经费余额,借款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其他情况借款须经常务副市长审批。国库股应及时收回借款。
(九)国库股不得经收现金。各项财政资金的收支只能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第十二条国库股应根据资金性质和用途设置资金收支总账;各主管业务股室对所分管的各项资金,应按部门和预算科目分设总帐、明细帐,及时记录资金支出事项,定期与预算股、国库股及各预算单位和开户银行核对帐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国库股应加强对存款利息的管理。除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明确规定须单独核算转增资本金或上交国库外,其他帐户存款利息,均应纳入统一核算,实行分类汇总,并按制度规定进行转帐业务处理。
第十四条国库股应认真执行对帐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对预算往来账、预算指标账、支出拨款账以及其他账款每季度须核对一次,并实行对账回签。
第十五条财政资金的使用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除有明确规定外,专项资金之间、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之间不得相互混用。
第十六条各业务股室应加强对所分管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分管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
(一)财政监督股必须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财政内部及部门单位财务监督,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制度,做到监督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监督股每季度向局长、常务副市长报告各股室财务情况。
(二)各有关股室应以执行本暂行办法的,作为严格财政管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定期对本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应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完整地提供备查文件和资料,如实说明情况,不得消极抵触。
第十八条责任追究
(一)各股室对本暂行办法执行情况实行领导负责制。发生违反本暂行办法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违纪责任外,还要追究股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人事股要把执行本暂行办法情况,作为评先评优、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凡违反本暂行办法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局审批股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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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工作制度……………………………………第01页
(一)总 则……………………………………第01页
(二)决 策……………………………………第01页
(三)资金管理…………………………………第02页
(四)工作程序…………………………………第02页
(五)监 督……………………………………第06页
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第06页
(六)机关财务管理……………………………第06页
(七)会 议……………………………………第08页
(八)学 习……………………………………第09页
(九)作 息……………………………………第10页
(十)公文处理…………………………………第11页
(十一)安全保卫………………………………第11页
(十二)环境卫生………………………………第12页
(十三)小汽车使用管理………………………第13页
(十四)引资争资………………………………第14页
(十五)其 他…………………………………第15页
三、廉洁自律制度………………………………第15页
文明公约………………………………………第17页
一、工 作 制 度
(一)、总则
第1条 为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科学、民主、公开、规范、合法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在全盘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全盘工作负总责,且行使最后决策权。
第3条 实行在局长领导下的层级管理制。分管副局长对局长负责,股长对分管局领导负责,副股长对股长负责,办事员按工作分工,对直管领导负责。
第4条 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分工以外的临时性工作。
(二)、决策
第5条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全体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全局工作规划和重大改革及工作方案,研究财政预决算草案,交流通报全面工作进度和财政经济情况,研究机构人事变动及调整,向上级推荐干部,决定对局属各单位和个人的奖惩,研究机关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其它须由党组决定的事项。
第6条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各股室(局,中心,下同)正职以上干部参加,根据需要扩大到其他有关人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分工范围内的会议可以自行决定。局务会议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财政预算草案、财政模拟决算;布署安排各项工作,通报工作进度,讲评阶段性工作;执行局党组的决议;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的筹集、调度、分配、使用方案;研究起草相关财政政策、改革方案;研究财政管理的办法;其他须由局务会研究的事项。
(三)、资金管理
第7条 对已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资金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局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
第8条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财源建设资金、建设单位缴存的基建资金、单位列入政府采购的商品、劳务的采购资金和单位缴存的预算外资金在扣除调剂资金后应返还单位的资金、罚没收入按规定应返还单位的办案补助资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中的工资性支出、低保资金、医保资金的固定性支出由股室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分管负责人应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透支。
第9条 社保资金、低保资金、医保资金、房改资金、粮食风险资金、价格调剂资金、扶贫帮困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等其它资金的拨付必须由局分管副局长报经局长、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第10条 财政预备费的动用须由局务会议制定方案,由局长把关报经市人大或主管副市长审批。其它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动用财政预算资金。
第11条 财政资金调度由预算股提出方案,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字拨付。
第12条 所有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的筹集、征缴、存储、分配、拨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和不按制度拨付,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和场外交易。
第13条 以局或局直属单位(包括二级法人)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贷款(借款)、担保或以财产抵押贷款(借款)必须由局长(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四)、工作程序
第14条 预、决算编报程序。年初由预算股提出预算口径,经局务会议并报市政府批准。行财、农财、社保、农税及非税收入管理等单位负责各口预算收支编制,预算股负责审核、汇总。年度预算报经市政府、人大逐级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正式行文下达。各业务股室每月定期与预算股核对收、支指标数,属于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收支数,由会计管理中心每月负责与各业务股室对帐。年终决算以前,预算股与各业务股室各项预算指标必须全部核对清楚,决算数各业务股室应以预算股数据为准。年终各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录入、审核各口决算报表和编报财务分析,预算股汇总编制年度财政决算报表,企财(统评)股汇总编制全市财务决算报表。
第15条 单位预算内资金的拨付程序。每月月初,各股室根据单位提出的用款计划,按综合预算收支挂钩和平均进度经审核后,在未超出预算拨款计划进度的前提下,开具“用款计划审批表”送预算股,预算股根据各股室的用款计划拨付。个别单位需超预算进度计划拨款的需经分管局长在单位用款计划表上签字批准,并在次月抵扣。
第16条 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预算股收到上级专项指标通知单后,经局长同意,将专项指标通知到各有关业务股室建立台帐,业务股室根据使用单位用款计划,经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后送预算股拨付。凡上级有文件精神规定要求业务股室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的,由业务股室根据专项资金指标,开具用款计划由预算股将专项资金直接拨入有关业务股室开设的专项资金银行专户上。业务股室要根据项目单位的申报,按项目建设进度,经主管局长审批后核拨资金,实施项目管理。
第17条 农税收支结算程序。农业税由各乡镇(场)解入农税收入过渡户,再由农税局全额缴入金库;预算股按正税的规定比例列农业税灾、社、减免款退库,拨入农税过渡户,再由农税局提出分配方案,经局领导并报市政府批准拨付到各乡镇(场)。乡镇(场)和单位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解入农税收入过渡帐户,农税局全额解入金库,所需征收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本级提留的农业税征收经费和乡财政经费,由预算股按规定的比例拨入农税局帐户;上级追加农税系统的专项资金,不管是否带帽,一律由预算股按预算追加指标拨入农税局。凡需安排到乡镇财政(农税)所的经费,按年初计划和具体情况由农税局提出方案,经局务会审定后,并由分管农税的局长签字后拨付。
第18条 罚没收入的入库和办案经费补助返还程序。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股室必须及时督促执罚执收单位将罚没收入按月足额缴入金库。罚没收入的办案补助的返还,凡是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由征收股室提供完成任务进度表,由办案单位填写办案补助表,由对口股室根据综合预算加盖股室公章和股室负责人签名后,送预算股拨付;未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其办案经费补助由征收股室根据年初确定的比例,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交预算股拨付;对超任务计划的单位,年终由对口股室与征收股室根据单位的实际和当年财力情况提出方案,经局务会议并报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预算股拨付。
第19条 财政统发工资审批程序。工资中心年初汇总编制年度统发工资预决算,根据各业务股室核定的人员和工资额,建立个人工资档案;按月编制工资用款计划交预算股办理拨款,及时向银行提供工资数据库及数据文档;按规定的代扣项目,将代扣的个人工资性扣款划入相应账户。预算股年初汇总编制年度工资总预算,按核定的收入比例,将资金及时划入“工资资金专户”。各业务股室分别负责各对口单位的人员和工资预算及异动情况审核,编制对口单位年度工资预算,核定其人员及工资额,及时报工资中心。
属新增到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经市编制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各对口股室登记、核定,再由工资中心整理汇总填列“新增统发人员工资录入卡”,每月经分管局长、局长并报市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追加预算,再列入统发。对确定发放的政策性调整工资,经市人事局审批后,由对口业务股室审核汇总后交工资中心,工资中心汇总填列“统发人员增资录入卡”送分管局长审批后,登录单位人员工资台帐列入统发。
第20条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程序。年初,各业务股室负责初审各采购单位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交采购中心复审汇总编制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再报主管局长批准,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凡经批准使用预算内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有关业务股室应将采购资金直接拨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经批准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采购中心和有关业务股室应督促单位在采购实施前一周内将资金划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
会议和接待经费归口采购中心管理。采购中心年初制定会议接待实施方案,并始终参与制定和审核经费开支,定期做好与接待处的结算工作,向主管领导和预算股报送会议接待费开支情况。预算股按年初确定的包干办法,将会议接待费及时拨入采购中心专户。
第21条 预算外资金管理程序。预算外资金缴存: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填开“缴款单“直接缴存非税局在各专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缴款单除银行和单位留存外,分别交非税局和对口业务股室各一联。纳入集中会计核算的,非税局应及时开具资金结算单,连同收据记帐联退还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帐务处理。
预算外资金拨付:用款单位向对口业务股室申报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填开“审批单”;根据其收入缴存情况和核定的拨款比率,业务股室初审,非税局复审并开出“拨款书”予以拨款。
对帐:每月初,非税局编制“预算外资金余额表”交各业务股室或会计管理中心,各业务股室和会计管理中心应及时核对各单位帐户余额,年终决算数非税局数为准。
票据领用:行政执法单位凡需领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基金收据、罚没款等票据的必须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财政部门核发的“委托收费证”以及合法的执罚收费文件,由单位财务或会计管理中心统一到非税局或农税局领取。所收票款应按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同步、收缴分离的管理办法及时解缴。续领收据的必须将上次使用完的票据存根交回销号,经核对无误方可领购新的收据,纳入“大厅收费”的执收单位,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收费基金缴款凭证》电脑票,统一由政务公开中心领取,再由中心分发到银行,单位不再领取手工票据。
第22条 财政监督检查程序。监督股为财政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方式。凡财政部门组织的检查,应由监督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提出计划,成立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事项,统一编制有关文书。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检查报告,由被检查单位签章。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违纪事实,报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核后下达处理决定;对违纪金额小、情节轻微的问题,经批准可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应按程序分别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