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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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二、工作目标
从20*年起,用三年时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用一年半时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机制。
(一)已有拖欠工程款分三年偿还,按年度和工程分类制定工作目标;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在20*年年底前解决。
(二)20*年6月底前解决建设领域20*年*月*日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三)20*年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和今年新开工的项目,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组织领导
各乡镇场、街办、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制定还款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建设部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切实抓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工作。
为了确保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青山湖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建环保局黄小平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各乡镇、街办、各部门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项目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即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城建环保局)、房地产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房管局)、社会事业口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计委)、教育项目清欠小组(设在区教体局)、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设在区人劳局)。
各乡镇、街办、园区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实施步骤
按照“领导小组牵头、工作小组运作、乡镇街办配合、相关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分为制定还款计划、监督按期还款、总结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还款计划
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各欠款单位按项目与施工企业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经工程所在地乡镇、街办、园区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双方意见和计划安排认可后(签字盖章),由施工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调查表和还款计划》、《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表和还款计划》,并局面上报负责清欠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区城建环保局。还款计划经区城建环保局汇总后,由区政府办公室于20*年10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同时抄报市建委。
(二)监督按期还款
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欠款单位按还款计划偿还欠款。
(三)总结检查验收
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及有关部门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总结报区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办、园区对当地工程项目的清欠工作负总责。区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指导,负责本部门的清欠。
(一)各乡镇场、街办、园区要负责对辖区内的项目(不含省属、市属、区属单位的项目)制定还款计划和清欠工作,并带头清欠拖欠项目,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区城建环保局负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的汇总统计工作。
(三)区财政局、区计委、区城建环保局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并负责督促乡镇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从本级财政中每年安排用于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政策性收费等)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由区财政局牵头,并抓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区城建环保局搞好统计上报工作。
(四)区房管局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的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五)区计委负责对区级其它(社会)项目制定还款计划和清欠工作(主要包括:民政、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劳动、人口、工会),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六)区教体局负责区属中小学教育项目的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加强对各乡镇、街办、园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20*年11月底前解决20*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制定20*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还款计划,确保20*年6月底前完成兑现工作,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八)区直各部门要负责本系统内项目的调查摸底、制定还款计划工作,并抓好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欠制定还款计划工作,党政机关投资的工程,要带头制定还款计划,确保在20*年年底前偿清欠款。其它项目要确保在20*年10月底前偿清欠款。
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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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推进海洋法制建设。
为了健全海洋法制,推动海洋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计划2007年底前编制、出台《xx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将在对全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对xx市沿岸平均大潮高潮线至领海基线之间海域的功能区进行明确的划定,内容包括海域勘界、功能分区及环境标准等诸多方面。新的区划是对《胶州湾及邻近海岸带功能区划》中不适应我市新形势发展的内容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区划编制将对合理配置海洋资源,促进海域整体功能,推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海洋经济蓬勃发展,为了减小经济发展对海洋环境保护带来的压力,有的放矢开展海洋环境保护,计划编制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容量、污染物总量控制等为主要内容的《xx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将对近岸海域污染的有效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大规模围海造地对海洋环境影响的累计效应、突发性海洋污损隐患等内容进行分析和研究,规划的编制将致力实现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力争实现其为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的作用。
二、加强、完善海域使用管理。
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全面搞好海域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审批程序和海域使用证年审制度,严格按照《xx市海洋功能区划》和《胶州湾及邻近海岸带功能区划》规范海域使用,把海域使用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提升到一个新水平,2007年全市海域使用项目登记率达到100%,海域使用办证率达到100%以上,海域使用证年度审验审证率达到100%。
三、全面开展对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
1、继续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根据我市特点和需要,制定监测计划,开展全市近岸海域环境趋势性监测、重点海域环境监测、海水浴场暑期海洋环境监测和重点养殖区环境监测,详细掌握我市的海洋环境状况,保证我市沿海海洋环境监测调查的连续性,准确地为社会提供合法的海洋信息,为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加强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重视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我市海域的污染损害,严把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的审核、审批关,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报高审核参与率;规范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加强对工程建设期的跟踪监测和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加强海洋污染事故的查处。继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胶州湾和前海一线用海域污染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污染海洋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积极筹集资金,制订实施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和建设计划,开展保护区的基础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我市生态示范区的建设。
5、通过建立和完善xx市海洋赤潮监视网及海洋赤潮应急行动体系、开展重点海域的赤潮监测和预报试验、加强赤潮发生期内对渔业水域的监控管理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赤潮灾害的发生和影响。
四、积极推进生态渔业建设。
按照《胶州湾及临近海域功能区划》和渔业生产水域环境质量状况,对不符合功能区划和渔业水质标准的水域进行封闭管理,禁止从事渔业生产活动;严格实施养殖许可证制度、捕捞许可证制度和伏季休渔制度;科学调整养殖结构和布局,合理控制内湾及近海的养殖密度,扩大藻类养殖面积,提倡外海养殖,大力提倡鱼、虾、蟹混养、贝藻间养套养等生态养殖,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养殖新技术;强化渔业生产管理,改进饵料质量及投饵技术,严格控制废水排放,2007年力争使渔业水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养殖面积达到养殖总面积的40%。
四、加大海洋环保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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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个法制完备的国家。先立法,计划与立法相结合是日本开发落后地区的成功经验之一。在日本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对落后地区的发展都是首先始于立法,其法律大致分为全国性大法和地方法。全国性的法规有,《国土综合开发法》(1950)、《土地利用计划法》(1949)、《国土利用计划法》(1974)、《土地基本法》(1989)等。这些都是针对国土综合开发而制定的法律。地方开发政策方面的法律主要有:《落后地区工业开发促进法》(1961)、《城市振兴开发特别措施法》(1971)、《新产业城市建设促进法》(1962)、《工业整备特别地区整备促进法》(1964)、《关于促进地方据点城市整备和产业业务设施再配置的法律》(1992)等。各地区开发的法律主要有:《北海道开发法》(1950)、《东北开发促进法》(1957)、《九州地方开发促进法》(1959)等;特定地区开发的法律主要有:《特殊土壤地区防灾及振兴临时措施法》(1952)、《豪雪地区对策特别措施法》(1962)、《过疏地区活性化特别措施法》(1990)、《海岛振兴法》(1953)、《山村振兴法》(1965)等。另外,还有与地方开发密切相关的土地利用,水资源,交通,生活环境整备,公害,国土保护,防止灾害和公共事业长期计划等方面的法律。
在法律规定下,日本进一步制定了地方开发的计划体系。这些计划按照开发对象不同,分为全国综合开发计划;都、道、府、县综合开发计划;地方综合开发计划和特定区域综合开发计划四种类型。这些计划对落后地区每一期的经济发展目标作了明确规定。
经济计划。1955年以来,日本政府共制订了15次经济计划,其中的《公共投资基本计划》和《社会资本整备长期计划》,是国土综合开发和地方开发的重要环节。
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全国综合开发计划是日本国土开发中最重要、最根本的计划,也是国土开发的中心环节和地方开发的基础。1962年以来,日本政府共制订了五个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即《全国综合开发计划》(1962年10月)、《新全国综合开发计划》(1969年5月)、《第三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1977年11月)、《第四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1987年6月)《21世纪国土的宏伟目标》(1998年3月)。
国土利用计划。1960年以来,日本政府共制订了三个国土利用计划,其中第一次计划称为《工业布局计划》。另外,根据有关法规,还制订了城市计划、农业振兴地区整备计划、森林计划、公园计划和自然环境保全计划等相关计划等。
地方开发计划。各个落后地区都有相应的开发促进计划,例如,对于北海道,日本政府1951年以来就制订了五期《北海道综合开发计划》,其中,第一期包括第一次、第二次计划,第五期为《新北海道综合开发计划》。
特定地区开发计划。根据有关法律,一些因特殊原因而落后的地区,如半岛地区、渔村、海岛、豪雪地区、特殊土壤地区等,政府批准指定为特定开发地区后,都制订了相应的开发计划或振兴计划。
二、建立专门的行政机构
日本政府是干预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开发落后地区时设立了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在总理府设立了三个开发厅:北海道开发厅、冲绳开发厅、国土开发厅。开发厅负责制订开发计划、政策和措施,对开发工作给予行政上的指导,建立了这样一个中央直辖与地方辅助的双重管理机构。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帮助,为此还设立了一些相关的机构。
公共投资。根据历次的经济计划和全国综合开发计划,日本政府都制订了相应的《公共投资基本计划》或《社会资本整备长期计划》,对地方开发进行了相应的公共投资。
促进地方开发的特别会计。现有《城市开发资金融通特别会计》(1996)和《特定国有资产整备特别会计》(1969)。前者除三大都市圈外,主要是为政府指定的33个人口30万以上的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厂迁移等提供低利或无息贷款;后者主要是为政府建筑物等特定国有资产向地方转移提供低利或无息贷款。
促进地方开发的公库。现有《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1951)和《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1972)。作为财政投资机构,其资金来源除政府出资外,主要是政府借款和发行政府保证债券所筹措的资金。
促进地方开发的公团。现有《地域振兴整备公团》(1974)。该公团利用财政投融资提供的公共资金,主要是从事煤矿地区振兴事业、地方城市开发建设事业、产业设施和工业在配置事业等。
民间城市开发推进机构。这是1988年根据《关于推进民间城市开发的特别措施法》而指定的财团法人,它通过日本开发银行,对特定民间城市开发事业提供长期低利贷款。
大力振兴落后地区的科教事业,充分发挥科教教育的带动作用。
为了提高落后地区的科教水平,日本政府非常注意科研机构的布局,在每个地区分别设立了一个国立的工业开发实验所和一个农业实验场,各地方政府在本地区也设有公立的科研机构。国立科研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在进行基础性的共同研究,同时,对基层的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给予指导。各地区设立的公立的科研机构的主要任务是: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有关课题的试验研究,为中小企业设立开放的实验室,为他们进行有关试验研究提供方便,实行技术指导。这些措施对于提高落后地区的科教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日本对落后地区的开发是卓有成效的,首先,缩小了地区差距,各个地区的人均收入趋于平衡。其次,缓和了人口过度集中的趋势。再次,保护了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由于过疏过密问题的缓和和环境保护对策的成功,日本不仅成为治理公害的先进国家,而且由于森林和自然环境的有效保护,还成了自然灾害损失最轻的国家。
三、日本落后地区开发的主要经验
1.以法律为依据,以计划为引导
日本政府无论是对全国性开发,还是对地方性开发或特殊性开发,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并根据各项法律制订了相应的计划,从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保证了政府各项开发政策的实施。日本落后地区的开发是在全国综合开发的基础上展开的,即使是针对地方的开发,也都有全国性的开发计划。在地方性开发中,又有一般落后地区开发和特殊落后地区的开发。这样以来,就形成了以国土综合开发为中心的立体交叉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国土开发格局,从而使落后地区没有死角,无一遗漏地得到了普遍的开发。
2.中央跟地方的开发计划应该协调一致
日本政府在制订开发计划时坚持了公开透明的原则,地方与政府的分歧在政策、计划制定之前就得到了很好的协调。这样既保证了开发计划的权威,又提高了实施的效率,大大减少了在实施中的扯皮现象。
3.注重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
基础设施又被称为社会现行资本,它的完备与否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繁荣的程度。日本在开发的过程中将基础设施建设摆到了重要的位置,并收到了良好的效益。
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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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确定位,因地制宜确定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
开发区成立伊始,我们根据全区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确定了“以建设中国北方最具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度假区为目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生态、绿色、民族为立区特色,坚定不移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突出抓好旅游业,巩固壮大水产业和农业,加快发展石油工业和环保产业,全面加快开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总体发展思路,明确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成规模,三年见成效”的近期工作目标。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们完成了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以及党群组织的组建工作,理顺了管理体制,建立了一级财政和一级国库,编制和完善了各类规划,部分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进入了整体开发建设阶段。2004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0757万元,同比增长83.9%。实现经济总收入27569万元,同比增长132.9%。其中,工业产值12763万元;旅游业收入10500万元,全年实现渔业产值2047万元,粮食产值2259万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926万元,本级财政收入464万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项目18个,合同引资额1634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100万元。
二、规划行先,有计划、有目标地科学开发和保护资源
我们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注重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有机结合,制定了一整套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发展规划。
一是制定了《前郭尔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2002—2006年五年经济发展计划和到2011年十年经济发展规划》。
二是委托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编制了《前郭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查干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暨中心区控制性规划》。
三是委托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查干湖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是完成了《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工作。
五是聘请吉林省环境科学院、省水利勘察设计院和北京联生天地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的编制工作。上述各类规划的编制完成为今后加强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全区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开发区成立后,在前郭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行为,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不断加大政府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法人和区内企业职工集资。
三是针对开发区土地存量少、征地成本高、土地优势不凸显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省、市、县给予开发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征用区内村社闲置土地、盘活区内企业土地存量等办法,解决重点项目解决建设用地。2004年,开工建设项目19个,完成投资18299万元。
四、发展旅游经济,提高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我们以湿地生态环境和蒙古族民俗文化为依托,开发建设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项目,成功举办了三届“查干湖蒙古族民俗旅游节”和两届“查干湖冰雪捕鱼旅游节”。2002年5月至2004年10,累计接待游客9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累计达3亿元。通过国内外一些知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干湖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查干湖的知名度逐年提高,前郭和松原的人气指数有了很大提升。
五、调整渔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有机渔业
我们充分发挥查干湖丰富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科学规划,与省内水产科研单位合作,实施大水面开发,采取人工投苗与封湖涵养相结合的方式,发展有机渔业和名特优鱼养殖。全区每年投入鱼苗670吨,年产鲜鱼5000吨,其中,胖头鱼年产量为3000吨。查干湖胖头鱼先后于2002年和2003年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aa级绿色食品认证和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食品认证,查干湖被批准为国家aa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保护区保护工作力度
我们完成了《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已通过吉林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省政府的审批。《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定,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行政上由前郭县政府领导,业务上由省水利厅领导,并由省环保局负责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同时,开发区在原有的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基础上,又积极争取省环保局的支持,批准成立了开发区环保局,作为省环保局的派驻机构。《规划》重新确定了保护区面积,由480平方公里调整为506.84平方公里,比原规划增加26.84平方公里,并重新明确了主要保护对象。目前正在开展申报部级自然保护区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2005年工作安排
200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县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实施“三个三”发展战略,加快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速度,以创新的思维和方法来应对全区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用加快发展来解决制约开发区目前面临的问题,不断创造今后发展新优势。
2005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实现1.3亿元,同比增长20%;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3亿元,同比增长18%;招商引资任务完成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全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100万元,本级财政收入实现550万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增长18.7%和9.6%。
2005年计划建设项目21个,计划总投资48886万元。其中,工业项目2个,计划投资39550万元;农业项目4个,计划投资2270万元;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7个,计划投资4366万元;商贸旅游服务项目8个,计划投资2700万元。
为完成上述目标和工作任务,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全面加强项目开发建设。
一是依据现有产业基础和吸纳能力,挖掘区内企业招商潜力,主动与国内外中介机构的合作,实施招商新策略,建立商业化招商机制,实施交易式招商。
二是在内部招商方式上,实行专业招商、主题招商、委托招商、“小分队”招商,积极推行网络招商。
三是轮岗创业招商。实行轮岗创业,在创业中招商引资。
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服务两个关键环节,实行招商引资加温加压,基础设施建设加码加速,优化服务加力加强,努力创造一流的投资环境。
五是坚持引、建并重,加强对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
(二)发挥区位优势和民族优势,继续举办旅游节庆活动,促进全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查干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暨中心区控制详细规划》的实施,完善游客咨询中心、导游中心、游客接待中心等旅游服务场所,提高景区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特色娱乐项目、查干湖湖标、指引性建筑、垃圾处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发旅游商品。举办“中国·吉林查干湖蒙古族民俗旅游节”、“中国·吉林查干湖冰雪捕鱼旅游节”等大型节庆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查干湖旅游业对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发展精品渔业和观光农业。
一是坚持大水面开发的方针,采取以人工投放为主,以自然增殖保护为辅的方式,坚持养捕结合不动摇。
二是瞄准市场行情,提高单产。扩大名特优鱼类的养殖规模,重点发展网箱养殖等精品渔业。
三是继续抓好与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省水产研究院的合作,不断增加渔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科技贡献率。
四是加快渔业基地建设。把查干湖及周边各渔场建成渔业科研基地、渔业良种繁育基地、有机鱼养殖基地、鱼产品加工基地。着手研究查干湖胖头鱼、野生鱼原产地注册等有关工作,依法保护无形资产和渔业生产。
五是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观光农业。抓好“草原牧鸡”和“狮头鹅”的禽类生产;推广蘖谷生产,种植万寿菊,发展品牌农业、旅游农业和效益农业。
(四)集中力量做好保护区基础工作,完成部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方式,向社区群众宣传《环保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4·22”地球日和“6·05”世界环境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环境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教育活动的良好风气和公众自觉参与环保的监督机制。充实完善《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做好保护区土地确权、划界立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和管护站,清理湖区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等实质性工作,力争明年上半年完成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开发区的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加大对区内企业及来区注册企业的培育和支持,重点扶持渔业和旅游及石油开采企业,大力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是完善财税征管机制和税源监控机制。实行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将区级机关所有部门的财务核算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强区内直属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
三是强化景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清理违章建筑;加大景区环境建设力度,集中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杜绝在旅游区随意开采油井、取土等破坏植被的行为。
四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开展职工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度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机关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按照四中全会提出的“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团结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工作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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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公路交通快速发展,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地区间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公路交通行业,各级环保、发展改革、交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强化管理,总体上实现了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但是,公路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不可避免地占用土地,扰动环境,部分公路建设还涉及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公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也日渐突出。
为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做好公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组织编制公路规划时,应结合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生态、有序发展”的原则,从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完善网络结构等方面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公路建设布局、规模和技术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批准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有关规定,在组织编制或修编国、省道公路网规划时,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按照上述要求,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公路网规划,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公路网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交通主管部门不予预审,环保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在公路网规划编制或修编过程中,要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必要时,应在报批规划前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经批准的公路网规划在建设布局上发生重大调整变更,需要重新编制和报批规划时,应当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且规划已经批准后,其他相关规划应与公路网规划相协调。
二、严格公路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一)公路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公路网规划,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规范各项前期工作。建设单位必须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的程序,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前,编制完成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公路项目的主要控制点发生重大变化、路线的长度调整30%以上、服务区数量和选址调整,需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向不利方面变化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建设前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新建公路项目,应当避免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依法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因工程条件和自然因素限制,确需穿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范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机关同意。
(四)公路工程建设应当尽量少占耕地、林地和草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或补偿。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有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要严格控制路基、桥涵、隧道、立交等永久占地数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上跨式服务区。尽量减少施工道路、场地等临时占地,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和砂石料场,因地制宜做好土地恢复和景观绿化设计。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建设应尽可能顺应地形地貌,采用低路基形式。山区高速公路建设要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增加桥梁、隧道比例,做好路基土石方平衡,防止因大填大挖加剧水土流失。
(五)可能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公路项目,应当采取生物技术和工程技术措施,保护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生境条件。可能阻断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的,应当根据动物迁徙规律、生态习性设置通道或通行桥,避免造成生境岛屿化。可能影响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应优先采取工程避让措施,必要时进行异地保护。
(六)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导则进行,并结合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线位不确定性的特点,提出相应的防治噪声污染措施。初步设计阶段,应当依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防治噪声污染的措施及投资概算。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路段,应通过优化路线设计方案、使用低噪路面结构等进行源头控制,采取搬迁、建筑物功能置换、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加强交通管控等措施进行防治,减轻公路交通噪声污染影响,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的规划和建设,防止产生新的噪声超标问题。
(七)公路建设应特别重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路线设计时,应尽量绕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对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上水体的桥梁,在确保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应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八)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采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开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收集公众反馈意见,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说明。环保主管部门在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应当向社会公告受理的有关信息,必要时,可以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
三、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公路建设应在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等各个阶段,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符合有关环保要求。
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时,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将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概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制定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并提交交通、环保主管部门,在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将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定期向环保、交通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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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为:生产性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等。
土地使用者原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转让等不再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协议方式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采取协议方式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市政府确定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二、编制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和市工业园管委等单位,组织编制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确定市区工业用地规模及布局,对不同类别的工业行业提出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容量控制指标,为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供规划依据。
三、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
(一)编制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和市工业园管委要按照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合理安排本辖区内拟出让工业用地的规模、各行业配置的数量和布局等,并将安排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要将工业用地安排情况送市发改、经贸、规划、环保等部门征求意见。
市发改委、经贸委对拟出让工业用地安排情况,提出适合我市市区工业行业建设意见。市环保局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工业用地结构、布局,对各行业类别的工业项目环境保护指标提出要求。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会同市发改、经贸、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依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市场供求状况等,编制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并及时将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政府网、土地有形市场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公布后,意向用地者可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和土地使用条件,提供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市国土资源局据此合理安排分阶段工业用地出让的规模、结构、布局等,按计划组织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通知符合条件的预申请单位或个人参加。
(三)土地征收和收回。对纳入工业用地供应计划的土地,属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转用和征收;属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或收购。
(四)基础设施建设和场地平整。工业用地实行净地出让。环翠区政府和高区、经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出让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工作。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费用从土地成交价款中支付。
(五)拟定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及用地预申请情况,分阶段将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细化落实到地块。市发改、经贸、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根据分阶段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用地预申请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行业准入条件、集约用地控制标准,规划条件及附图、环境保护指标等提出明确要求。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征求的意见,明确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编制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出让方案、出让底价依法报市政府批准。
(六)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方案》,报市经济领域重点项目监察办公室备案后公告,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成交后,市国土资源局与竞得者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地块竞得者凭《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发改、经贸、规划、环保等部门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工作。报批手续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到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到国家发改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要在12个月内完成;到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到省发改、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要在9个月内完成;到市级以下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到市级以下发改、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要在6个月内完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另行处置拟出让的土地。
(八)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办完后,地块竞得者应持相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应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和时间、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项目建设开竣工期限、闲置标准、转让条件、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地块竞得者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金交清后,办理土地登记,发放土地使用证。
(九)供地结果公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市国土资源局要将土地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政府网、土地有形市场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各级国土资源、发改、经贸、监察、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违约行为,切实减少土地低效利用和隐性浪费现象的发生。对构成闲置的工业用地,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依法进行处置。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起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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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规划引领城镇化建设
城市设计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支撑,一个城区的布局,从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城区的发展水平和对外形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这就需要对我区新型城镇化发展高起点规划。新型城镇化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依托和强劲动力,我区已进入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要求在规划城镇布局、整合政策资源、创新城市管理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推进和谐城中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在全市乃至全省城镇化建设中做表率。
二提前完成城市规划设计方案
我区城市规划要注重提升市域发展定位,完善城市功能,提升规划品位,打造建筑精品,构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齐备、产业集聚、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区体系。全区各相关单位要全力以赴,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月底以前完成小孟工业园区效果图、城市化效果图设计,在月底以前必须形成城市规划设计方案。
三有机统一工业强区和都市新区
要充分结合工业强区、都市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打造现代化城区。根据全区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密度,明确各类区域的总体功能和发展定位,使各功能区合理分布、有序发展、优化布局。充分考虑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与开发的问题,必须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最大的竞争优势来保护,加强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加快培育以绿色环保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解决人口增长与土地使用面积少的矛盾,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实施安置房建设,进一步改善失地农民、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要大力推动城市道路体系建设,解决交通出行问题及拥堵问题。要充分考虑地上地下规划,充分利用有限城市空间,论证超高层商住楼的相关问题,不断提高城市品味,强化人文环境。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细化城市管理标准,促进我区北部商贸区与老城区充分融合,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便利。
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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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工作在电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1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电网工程的必然选择
电网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电网工程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预防电网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在电网发展过程中坚持环境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电网工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也是保障电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因此,全面加强电网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是电网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电网工程的必然选择。
1.2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电网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环境保护的执行程序和执法力度越来越严格,从而加大了电网建设项目的环境约束压力。在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前期环境保护工作到位,对环境敏感的区段,可通过先期避让、调整、优化及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等措施避免或减少电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对相关环境要素进行相应的补偿,就可以达到工程顺利开展,避免重复建设、节省投资、减少环境破坏的目的。如果环境保护工作在电网工程建设中得不到重视,不仅对项目区自然生态环境及人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也会造成工程改建、投资增加,甚至引起环境纠纷,制约电网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电网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1.3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利于公众对电网工程建设的支持
随着公众环境保护及依法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提高,电网建设与个别居民个人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涉及电网工程的环境纠纷不断增多。这些环境纠纷给环保主管部门和电网建设单位带来了很大压力,给电网发展增加了阻力和风险。加强电网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的理念贯彻于电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全过程中,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靠自身努力来赢取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有利于减少电网工程的环境纠纷,有利于加强公众对电网工程建设的支持。
2电网工程环保规划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电网规划阶段缺少环境影响评价,为项目实施带来了环境隐患
电网规划具有引导电源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作用,可以促进电力工业集约化发展和产业升级,通过合理规划网架结构,可以充分发挥电网的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和规模效益。然而,目前的电网规划过于宏观,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且缺少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造成规划的输电线路走廊不必要地穿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必要地通过人口密集区和城镇规划区,为项目的实施带来了较多的环境隐患。此外,由于缺少规划环评,输电走廊占用的土地存在浪费现象,经常出现一条线路刚建好,又要建设第2回路、第3回路的现象。如果先期做好规划环评,充分论证后采用同塔双回、同塔多回线路,不仅可以节省大量土地资源,而且可减少工程拆迁量和环境影响范围。例如,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在规划阶段由于没有考虑环保因素,造成线路南北纵向穿越太行山猕猴部级自然保护区等多个生态敏感区域。而且规划阶段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缺少与相关的其他规划进行规划层面的协调,造成规划层面存在环保冲突,给后期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设计带来巨大的压力。铁路、公路等其他行业,通过前期规划环评为生态敏感区预留了铁路、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通道。而电网工程常常由于前期没有开展电网规划环评工作,没有给生态敏感区预留输电线路通道,这样不仅造成电网工程建设阶段的环保压力,也使得电网工程为避让环境敏感区域而产生巨大的投资压力。因此,电网规划环评的缺失是造成目前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较多环保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引发诸多环境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2.2电网工程设计中缺少环保和水保专项设计,导致工程设计与环评和水保方案脱节
要做好电网工程的环保工作,必须将环境保护的理念贯彻于电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全过程中。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如果充分考虑减缓或避免对环境的影响,可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被动局面,既保护了环境,又节约了资金。当前,在电网工程设计的实际工作中,由于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缺少环保和水保专项设计,且主体工程设计中没有环保专业人员参与,导致工程设计与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脱节的问题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
(1)工程设计超前或抛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环保、水保的法律、法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中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没有反映到设计文件和图纸中,或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相关资金得不到保证和落实。
(2)工程设计过程没有环保专业人员参与,导致有些项目在设计选线、选址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或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最后在环评、水保审查中被要求修改站线方案,导致工程重新选线、选址,不仅增加了工程投资,更延误了工程的建设工期。
2.3电网工程设计中环保和水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环保和水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电网工程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环节是对建设期与试运行期的环保、水保问题进行最终验收,对于准确反映项目在建设期与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态度至关重要。科学客观并实事求是地总结环保、水保竣工验收工作,对新建电网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目前,环保部对其审批环评的电网项目,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环保验收要求,使得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难度大大增加。然而,部分电网工程设计中对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环保、水保措施没有落实到设计文件和图纸中,致使施工过程中环保、水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工程及环保拆迁和迹地恢复工作不到位,最后在环保、水保竣工验收过程被发现,仓促补充设计方案,再付诸实施,延迟了环保、水保验收的时间,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投运。
3加强电网工程环保规划设计工作的建议
3.1在电网规划阶段引入环境影响评价
为了加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使电网发展规划与区域资源协调、环境容量和生态功能相一致,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议在电网规划阶段引入环境影响评价,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使我国电网建设事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1)依法开展部级电网规划的战略环评工作,对我国整个输变电网络的大规划进行合理性审查,前瞻性地分析其宏观布局的合理性;(2)同步开展省级电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区域角度避免输电线路无序架设、线路走廊占地越来越多现象;(3)避免线路穿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目标;(4)分析电网规划与地方其他规划的协调性,并实现与地方基础设施的重点工程统一协调与管理,为电网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利条件。在电网规划阶段引入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电网规划环评解决电网布局对经济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影响问题,协调电网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的关系。电网规划环评的早期介入,可实现环评与规划的良性互动,使单个电网项目在进入前期设计工作之前就消除环境影响的颠覆性因素,还可减轻单个项目设计过程中的环保压力,有利于从决策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建设项目布局和资源的配置更加科学、合理,进而达到加快电网建设的要求。
3.2在电网工程设计阶段开展环保和水保专项设计,落实环评和水保方案要求
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应有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篇,根据环评和水保方案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结合工程地域特征和施工特点以及施工项目和工序,对工程的各种潜在性环境影响进行分类、归纳,并根据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将环评和水保方案中提出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中,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投资概算落实到工程总概算中。特别是在工程设计变更或优化过程中,要落实并强化环保和水保的要求,避免出现工程设计变更或优化过程中再次将线路改到生态敏感区、人口密集区或城镇规划区范围之内,从而造成工程建设的违法事实,给工程的实施及环保、水保验收造成重大的负面环境影响。工程设计文件应重视对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指导,在施工指导手册中,应指导承包商根据环保和水保要求,落实施工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条款及要求,具体地完成工程施工阶段的环保和水保工作,达到执行和完成施工过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目的。
3.3环保专业设计人员全程参与电网工程设计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应是指导工程设计的法律文件之一,工程设计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意见中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由于电网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的专业性较强,因此环保专业设计人员应参与电网工程的全过程设计。电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有环保专业设计人员参与输电线路路径和变电站站址选择工作,避免线、站经过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城镇规划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区域,并对工程方案进行环境影响和水土流失影响的初步分析,提出环境可行性论证,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供设计依据。电网工程的设计阶段,环评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中规定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应由环保专业设计人员转化到工程设计文件中,环保专业设计人员还应对工程的重要文件、图纸等进行会签,包括涉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方面面,如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拆迁安置方案、污染防治设施设计、绿化设计、施工手册等,确保环评和水保方案的原则要求以及环保和水保设施投资概算能落实到工程的整体设计之中。
3.4建立环保和水保设计审查机制
为确保环评和水保方案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更好地落实到电网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中,保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投资概算落实到工程总概算中,应在项目评审阶段对环保和水保设计进行审查。电网项目环保和水保设计审查既是对环保和水保设计质量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环保和水保设计水平的重要平台。首先,通过审查可以发现工程环保和水保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并对下一阶段的环保和水保设计工作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其次,专家们还可以将自己或其他工程或单位的经验传授给被审查的设计单位,有利于设计单位设计水平的提高。
3.5制定电网环保设计导则
目前,部分电网设计规程中包括了环保要求,但仍有部分出台较早的设计规程中没有明确提出环保规定。随着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的逐渐增强,环保工作也日趋重要。以设计为龙头,建设环境友好型电网工程也需要设计导则适应新形势、与时俱进,应制定电网工程的环保设计导则,指导电网工程的环保设计。
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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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贯彻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思路,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根本,以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实施“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为抓手,以污染物源头控制和污染整治为重点,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二、规划目标
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2010年目标:到2010年,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达到生态省建设推进阶段的目标要求。
2020年目标:到2020年,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全面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达到生态省建设目标,满足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建设主要任务和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正确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以经济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以环境保护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环境、资源和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清洁生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发展循环经济。三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在全面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的同时,做好生态功能区划,明确不同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和发展原则,优先保护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等生态敏感区。四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从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优先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重点工程建设。
四、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
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是做好“十一五”环保规划的保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研究我省环境保护领域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生态省建设及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提出环境保护要求和指标体系,研究建立能够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在“十五”规划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内一些总体规划的编制,开展我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点包括以下7个专题的规划研究。
1.“十五”环境保护计划的评估总结。开展“十五”环境保护计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分析“十五”环保计划实施后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十五”环保计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及教训,为编制“十一五”环保规划提供借鉴。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要求和指标体系。研究预测未来五年的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全面小康社会以及我省提前实现现代化的环保需求,确定规划目标,建立环保指标体系。
3.环境污染防治规划。(1)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在现有的总量控制工作基础上,逐步由目标总量控制转为结合本地区环境实际的容量总量控制,制定总量控制目标、环境质量目标、总量控制项目实施计划等。(2)全省酸雨和流动源污染控制规划。在已完成的“浙江省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完善,加大电厂脱硫、脱硝的力度。(3)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规划。在已有的“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与完善。(4)钱塘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完善钱塘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5)碧海行动计划。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碧海行动计划编制指南》,结合浙江省沿海地区和近岸海域的实际情况,开展《浙江省碧海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6)固体废弃物防治规划。结合《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我省固体废弃物防治规划。(7)辐射管理和应急规划。
4.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结合生态省建设,在已经完成《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提出相应的保护对策。
5.空间布局和区域规划。在全省三大区域(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地区、金衢丽地区)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不同区域的规划目标,编制三大区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6.能力建设规划。(1)环保法规建设;(2)环保科技、标准及环保产业发展;(3)信息化建设;(4)环境监测能力建设;(5)环境监察能力建设;(6)环保队伍建设和环保人才培养;(7)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7.重大环保工程规划。结合生态省建设重大项目内容,在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以项目支撑规划,落实投资”的原则进行。
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
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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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添和配备各种硬件设施,配合环境教学和环境宣传工作的开展。
本学期,拟根据垃圾分类收集的主题指导下,为班级和幼儿园大环境配置用于分类和收集垃圾的环保垃圾箱。虽然由于社区环保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垃圾的最后收集仍然不能达到分类化。但是,我们在幼儿园里首先创设一个这样的环境,让每个幼儿知道垃圾是可以分类的,有些垃圾还可以回收再利用,并学会简单分类垃圾,养成习惯。
另外,本废物利用原则,每班每办公室设置回收箱,将本班或本部门不用及用剩的资源集中共享,让有限的资源进一步投入到我们的工作学习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在二楼办公室开设一个专门的回收中心,各类回收物品分类摆放,便于使用者领用。回收中心定期清理,让不能用的物品过滤后处理,保持回收中心整洁
二、家园结合,开展环境教育工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更是孩子成长离不开的重要环境。我们的教育必须坚持家园结合,家园同步。因此,本学期,教学部的环境教育工作将重点研究如何让环境教育走入家庭。
首先发动各个班的孩子做自己的家长工作,开展“保护地球,从我做起”的宣传活动,每班形成自己的倡议书,发动家长在倡议书上签名,积极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
第二,发动孩子成为小小环保督察员,在家庭中督促环保行为的执行,对不环保的现象提出批评,让孩子有责任感,增强其行为的自觉性。
第三,每班开设互动性的环境教育园地。有环境教育宣传内容,内容可以是老师收集的,也可以是孩子和家长收集的;有表扬窗口,定期表扬表现良好的孩子以及他们的环保行为,也可以表扬配合较好的孩子的父母家长等。把园地建设成每一个都关注的窗口,让有效信息在这里得到传送。
三、加强和社区的合作,让环保工作走向社区。
今年是莲花北住宅区建成十周年,本年度,我们要积极地参与社区活动让孩子们进入社区,让环境教育工作进入社区。
首先,带孩子们感受社区的美好环境,和社区管理员的辛勤劳动,懂得珍惜劳动成果,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参观小区的各种环境教育展览活动,让孩子更多地获得环境保护的知识,知道保护环境是全世界人都在关心的事情,从小树立积极参与环保工作的意识。
参与小区的绿色建设活动,成为小区环境教育工作的积极拥护者,并承担环境维护职责。
四、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扩大影响。
本年度,我们的宣传工作主要以主题形式进行,开展“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争创绿色班级,争做环保小卫士”等宣传活动,孩子们将在宣传活动中陈列自己的环保作品,表演自编的环保小节目,进行环保小问答。旨通过此类活动,增强孩子们的环保意识,也让家长了解到环境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从孩子抓起的必要性,从而ji发他们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