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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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以简要回顾,就xx+1年统计年度上半年抽样调查情况作以分析通报,并就今年工作作以安排:一、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简要回顾
xx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为指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努力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村民自治、综合治理机制,推动了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目标任务,在全市综合考评中处于先进位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十个方面的成绩:
1、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xx年度,全县共计出生5749人,人口出生率为7.97‰,自增率为3.3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7.4%,统计报表误差率低于0.6%,ww、qq等乡镇基本无违反政策生育,全县工作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
3、法制建设成效明显。全县继续以“一法五规”的宣传贯彻为核心,以法制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推动工作良性发展,突出了法制宣传声势浩大影响广、法制培训不走过程要求严、超生查处坚持标准不留情三个特点。全县组织1500余人参加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100余名县、乡行政执法干部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征收社会抚养费40余万元,全县无一例违反“七不准”案件发生。
5、综合改革方兴未艾。在计生干部管理上,逐步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在信息化管理方面,投资30余万元,建起了全县信息化管理中心,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全面推广挂牌管理、上门服务;在全县350个村民自治合格村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日益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
7、基层基础工作更加牢固。全县抓试点、带全盘,抓后进、促平衡,以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人管事为目标,开展“南学dd、北看ss”活动,树立了60个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村,使72个村实现了后进转化,全县350个村达到了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
总之,xx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改革谋发展,以创新求突破,突出特色,整合经验,创造了新业绩,谱写了新篇章。二、xx+1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情况分析
三、xx+1年工作安排
今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普及教育活动,大力实施“1358”质量工程即坚定一个目标,狠抓三优建设,深化五项改革,抓好八项活动,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机制,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开放、富裕、文明的新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坚定一个目标就是以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抓考核,抓服务,抓规范,抓落实,促进各项工作质量指标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评估要求。
狠抓三优建设:一是强化优质服务理念,以群众的需求为第一标准,努力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加强“三结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抓好示范乡镇、示范基地建设。三是发扬优良作风,强化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塑造行业新形象。
深化五项改革: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本着“精简、规范、优化、提高”的原则,通过定岗定员、公开竞聘,不断优化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人员结构,实行村级计生专干工资统筹发放;二是深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改革。精减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完善“三线考核”机制;三是深化生育证制度改革。对生育证件的办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实施“阳光办公”;四是深化乡镇服务站改革。规范服务站设置,严格按批准项目开展服务,搭建服务平台。五是深化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革。重心是开展“五知情”宣传教育,原则是落实群众自愿,首选长效。各项改革要在继承中发展,巩固中提高,探索中创新,全面提升工作内涵质量。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八项活动:
1、抓三查,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
千方百计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始终是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各乡镇要以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为工作重心,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抓当月,看下月,保全年,确保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6%以上。要严厉打击非婚生育、非法抱养、非法同居、早婚早育“三非一早”现象,坚决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超生现象,计生部门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调查,摸清真实情况,加大后进解剖力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汇报,情况严重的要给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全年工作,追究党政主要领导、专职领导的责任。
2、抓协调,促进部门共识互动。
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新”字上做文章,在“进”字上下功夫,在“家”字上讲服务。继续开展计生新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活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之中,不断满足群众对计生知识的需求。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全面落实“一证管多证”制度,不断吸收外地“挂牌管理”、“零距离服务”经验,彻底杜绝流动人口盲怀超生现象。卫生部门要加强b超管理,严禁利用超声波仪器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厉打击遗弃女婴行为。
3、抓试点,突出工作重点。
全县要在整合经验、发挥优势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挖广推我县在村民自治、婚育新风、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树立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年底要进行公开表彰。要着力抓好bb、nn等20个高标准、高规格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带动全县村民自治建设全面升级。力争年内每个乡镇有3-5个村达到村民自治示范村,5-10个村实现计划生育先进村,90%的村保持合格村称号,对已命名的合格村要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指导,工作出现滑坡的,要取消命名称号。
4、抓投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机制,规范乡镇计划生育经费报帐结算制度,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制度。要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收支两条线,保证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要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加大计划生育“三结合”资金落实力度。经发、民政、水利、农业、林业、扶贫等相关部门在资金管理、用途、渠道三不变原则下,向计生家庭重点倾斜。要抓好zz乡“三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启动cc等村社会保障试点,千方百计争取省市支持,再建2-3个规模大、辐射广的“三结合”基地,让计生户家庭得到补偿,享受到优惠政策。
5、抓机制,增强乡镇服务站活力。
要按照“技术精良,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总要求加强服务机构建设,力争使vv等乡镇服务站达到省级优秀服务站标准,全面提升乡镇服务站工作能力。各乡镇服务站要认真搞好生殖系列保健服务和孕产妇全程跟踪服务,开展定期上门回访服务。县服务站要加大“服务车送健康”活动范围,对边远村和医疗卫生条件差的村,进行妇女病普查。
6、抓后进,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要继续实行五套班子领导包重点管理乡镇、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包重点管理村制度,抓后进,促平衡。加强督查指导,对后进村突出问题要进行彻底排查,摸清底子,寻找症结,促进后进村转化提高。县计生部门要在年内对实施重点管理的四个乡镇进行一次全面解剖,对50个工作滞后的村进行集中整顿,促进全县工作平衡发展。
7、抓学习,推广先进经验。
要认真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成熟的可行做法,实施“亮点工程”。县城区办要认真借鉴流动人口零距离服务和星级管理经验,开展城镇社区计划生育试点工作;各乡镇要善于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实践和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8、抓队伍,保证计生系统干部稳定。
要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全县计划生育系统要深入开展“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练兵比武、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思想好、业务精、会管理、能服务的计划生育标兵,xx+1年,县委、县政府将隆重表彰一批计划生育先进个人。要高度重视乡镇专职乡镇长队伍建设,乡镇专职领导必须思路清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对那些不思进取、甘当外行的无才领导,、违法乱纪的无德领导,不干实事、工作长期落后的无能领导要及时调整。要经常对基层干部人员职责、报酬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保证计生队伍的稳定。四、当前工作
当前正值春季“三查三落实一服务”活动的黄金时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抓好当前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迅速掀起“三查”工作高潮。各乡镇务必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三查”扫尾工作,切实做到一人不漏,用100%的三查率保证年内不再出现政策外生育;二是认真开展以查处早婚早育为重点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计生、公安、民政、政法等部门要成立专门组织,开展集中整顿早婚早育活动。各乡镇要对历年超生,特别是党员干部超生未查处到位的,严格按照市、县要求摸底造册,从严处罚;三是抓好节育措施的落实工作。各乡镇要把今年以来有生育现象的育龄妇女摸底排队,采取必要措施落实节育措施,条件允许的可实行知情选择。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对违规收取各种押金的行为,要进行调查处理;四是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服务。各乡镇要积极联系县服务站,在5月底前对所有的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作好卡册登记,形成档案。县计生部门要对各乡镇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要通报批评。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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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城规划管理区域层级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县城规划区布局为“一城八片”的空间结构。近期县城建设重点是以老城区为依托,拓展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形成主城区东、西、南、北“四大组团”结构;远期县城建设拓展到周边镇区和发展备用地块,形成“一城八片”的大城关格局。
二、规划管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分权,执行顺畅、监督有力,协调融合、利益分享”的原则,将规划管理责任划分如下:
(一)规划编制。县城规划区应加强协调、统筹发展,按照《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规划控制。“一城八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规划建设局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县城规划区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教育、旅游、绿地系统、环境卫生、消防、环保、燃气、文物保护、抗震防灾等专项规划由相关专业部门组织编制,县规划建设局参与评审,报县人民政府审批;雷峰、国宝2个卫星镇总体规划和“八片”规划区周边的村庄规划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城规划区内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规划建设局组织编制。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规划方案进行审查。
(二)规划管理。县城规划管理应加强空间整合、统一管理,提升城市职能。为便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将县城规划区划分为核心区(县城中心区、三班中心区、盖中心区)、控制区(“八片”除三班、盖中心区外的其他六片规划区)、一般区(控制区外周边的村落)。核心区由县规划建设局负责规划管理,严禁个人建房;控制区由所在乡镇政府会同县规划建设局共同管理,农民住宅经批准按规划集中建设;一般区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引导农户按规划集中连片建设新村。
三、城市规划的实施
(一)在县城中心区、三班中心区(见附图三)、盖中心区(见附图四)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的,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县规划建设局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组织工程放线,经县规划建设局会同县行政执法局(城监大队)验线合格方可动工建设。
(二)核心区(县城中心区、三班中心区、盖中心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深入研究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明确各个地块地下空间的布局框架和分层格局,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切实做到地上和地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地下管网施工需挖掘城市道路的,要按程序报批。控制区和一般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在一般区内进行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集中连片住宅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规划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城市建设要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积极探索“中国瓷都·”陶瓷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旧城区改建应合理确定拆迁范围和建设规模,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关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注意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绿化工程应同步实施。县建筑立面审查小组要加强对城关重要节点、大型公共建筑、城市开敞空间、主要出入口、沿街建筑立面的专项审查,努力塑造富有陶瓷文化特色的城市建筑景观。
(四)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县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国土资源、消防、环保、电力、电信、文物保护等单位参加,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是否超占建设用地、是否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文物保护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核实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四、规划监督检查
(一)在县城规划区内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行为先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县城中心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县行政执法局(城监大队)会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三班、盖中心区的违法建设行为,在行政执法中队未成立前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县直有关部门配合;控制区和一般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县规划建设局应严格实施《县城总体规划》,加强对县城规划区内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和建设活动、违法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行政执法局(城监大队)应会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县城中心区内的建筑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制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龙浔、浔中、三班、盖、雷峰等乡镇人民政府应负责跟踪检查各自辖区内的建筑工程,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五、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规划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全面提高规划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县城发展需要,配齐配强规划管理人员,在确实保证现有规划管理机构人员的基础上逐步有所加强。充分发挥规划专业技术机构的作用,大力扶持规划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规划工作队伍,服务城乡规划管理。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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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研,结合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的发展需要,乡镇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普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乡镇组工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调查发现,*县14名乡镇组工干部中,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上的有5人,占总数的35.7%;学历结构上大专以上的仅6人,占总数的43%。在个别乡镇还存在着“以工代干”现象,影响了乡镇组织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一些乡镇组工干部能力素质明显滞后。在调研中,有97%的乡镇干部认为优秀的组工干部应当具备三项基本能力,即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但是调查发现,全部具备以上能力者不到30%,组工干部能力素质明显滞后:一是思想观念更新慢。少数组工干部仍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维和观点来看问题,思维封闭,就组织工作抓组织工作。二是所需知识更新慢。不少组工干部知识结构陈旧,知识更新缓慢,知识水平跟不上时展的步伐,甚至出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素质“倒挂”现象。三是新技术掌握运用慢。一些组工干部对新技术不愿学、不想学,因而不能将新技术运用到工作中去,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效果不佳。据调查,不能操作电脑的占到70%。
(三)乡镇组工干部队伍人才储备严重不足。乡镇体制改革后,在干部使用上实行“只出不进”政策,体制问题导致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缺乏后备力量,出现组工干部储备断层现象。调查发现,现有的乡镇组工干部无一例为近年来毕业的大学生,有的乡镇则实行组工干部、宣传干事、纪检干事“一身兼”,加上人员老化、工学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组工干部高层次培训机会较少。据统计,各乡镇组工干部五年内没有参加市级以上学历教育的占到90%。
(四)乡镇组工干部队伍出口不畅。目前在乡镇组工干部去留问题上存在着“能上不能下,任职容易免职难”的现象,论资排辈、等待观望、坐守年功的心理依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乡镇组工干部落后难淘汰,人员老化、代谢不畅等问题。
建议和对策
乡镇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们结合组工干部岗位要求和自身成长规律,深入思考存在问题,认为当前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必须牢牢把准时代脉搏,改革管理方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健全激励保障,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乡镇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一)把握时代脉搏,明确乡镇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方向。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指示精神,以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创新型、落实型”的乡镇组工干部队伍为总体目标,使其不断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具体要做到“五抓五提高”:即抓学习,提高干好工作的能力;抓效能,提高推进工作的能力;抓服务,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抓创新,提高开拓进取的能力;抓落实,提高领导工作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时展的乡镇组工干部队伍。
(二)改革管理方法,拓宽乡镇组工干部队伍进出渠道。一是严格选用标准。注重选用学历高、能力强、年纪轻的干部,注重选用文史、理工、经济、法律、管理等综合性人才,不断优化组工干部队伍知识结构,防止“老、弱、偏”倾向的出现,实现年龄、知识、专业的最佳组合,确保乡镇组工干部队伍的整体质量。二是拓宽进入渠道。由乡镇党委推荐、组织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办法管理乡镇组工干部。采取县级部门“下派”、“选调生”兼任、乡镇交流任职等途径选拔乡镇组工干部,努力拓宽乡镇组工干部选拔视野。三是实行交流轮岗。对年龄在35岁以上、在组织工作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乡镇组工干部,可由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另行安排到其他工作岗位交流轮岗,畅通乡镇组工干部的“出口”。
(三)提升综合素质,强化乡镇组工干部能力建设。在立足本职岗位的基础上,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组工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把乡镇组工干部列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序列,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同时出台鼓励措施,支持乡镇组工干部通过函授、自考等途径,参加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优化文化知识结构。二是强化实践锻炼。采取挂职、任职、蹲点调研、进村入企等办法,选派组工干部担任职务,有计划地组织乡镇组工干部进行实践锻炼,积累经验,丰富阅历,使基层组工干部在参与中心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三是落实考核机制。制定乡镇组工干部工作考核细则,列入年度干部考核序列,明确乡镇组工干部工作职责,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切实提高乡镇组工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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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打造“京南卫星生态城”和建设“白沟?白洋淀温泉城”次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0年,以党的
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文秘杂烩网极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新机制,服务新方法,考核新手段。紧紧围绕惠民计生、和谐计生、文明计生,夯实基础抓规范,打造亮点抓示范,优质服务抓模范。切实发挥好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计生队伍的骨干作用,基层组织的自治作用,综治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水平,努力争创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县。
二、主要目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95‰以内;
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以上;
3、出生统计求实率达到95%以上;
4、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7%以上;
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
6、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
7、各项计生工作指标达到省、市规范要求,整体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增强新时期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是2010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一项中心任务。要用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统一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各级干部的思想,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做其事、见其效,用实际行动推进各项工作。要学以致用,紧紧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好抓手。每一个计生干部都要做到熟悉《决定》精神实质,会解释、能应用。上半年,县人口计生局要对全县计生干部组织一次中央《决定》精神理论考试,考试结果书面通报全县。
(二)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1、强化计、卫合作,拓宽服务领域。实行计、卫合作,整合技术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是实现优质服务的前提。县计生部门要探索通过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实行院、站“一体化”管理。通过整合资源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乡级计生服务站也要因地制宜推进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中心站建设,提高辐射能力。要以国债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投入力度,今年6月底前完成基础设施和相关技术服务设备配套建设任务。9月底前,龙湾镇、朱各庄镇、大营镇要达到昝岗镇“一街、二园、六中心”建设标准,并能依托中心站自主开展普查、避孕节育手术、生殖健康、孕期保健等常规活动;县技术站和昝岗镇联合探索育龄妇女孕期有偿保健服务工作,为推进基层优质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依靠自身技术服务水平提高辐射能力。
3、推进县、乡计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实行双向流动,统筹安排技术服务力量和人员结构,有效解决乡级计生服务站技术力量不足和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技术人员双向流动管理办法由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制定并会同乡(镇)共同组织实施。通过科学整合服务资源,统筹安排技术力量,努力使县、乡计生服务站尽快“活起来、富起来”,切实发挥好计生服务站的作用,提高计生服务效能。
4、严明责任、量化标准,抓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要以“四定”(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为主要抓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乡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业务资格考试和培训,达不到上岗资格的待岗培训(或自学)一个月,之后经考核仍不达标的,取消执业资格,退回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安置。对在岗人员,通过绩效工资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各项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在强化县、乡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的同时,同步推进药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以及计生行政服务工作。
(三)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双文明”建设活动
“双文明”建设活动是推进农村生育文化建设,营造依法生育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生育观念的重要措施和手段。2010年要借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的东风,在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常规宣传活动的同时,制定出台“双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双文明”评选标准和相关要求,大力推进“双文明”建设活动。各乡(镇)要结合中央《决定》宣传和“双文明”建设活动,全面加强村级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全县223个村做到村村有人口文化大院、计生知识长廊、宣传展室和计生宣传一条街等。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宣传内容要规范化,突出特色,贴近实际,注重实际效果。年内创建生育文明村30个,生育文明户5515个
,分别比去年提高50%和10%(创建标准见雄计育领字【2008】9号文)。各乡(镇)创建的婚育文明村必须要成为计生工作的样板村,年底县将对“双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检查验收。
(四)改革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依法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制定出台《雄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用)》,借鉴“安新征收模式”,大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建立征管新机制,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组建征收专职队伍。从县人口计生局、各乡(镇)计生办、县法院、县纪检监察局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好专职征收队伍。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新机制健康运行。三是选择条件具备的乡、村先行试点,成熟后再向全县推开。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机制的改革,采取试点与委托征收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扩大县集中征收的村数。凡是县确定集中征收的村,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保证集中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凡是确定集中征收的村,由所属乡(镇)计生办据实申报该村规定时限内的政策外出生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并立即停止委托征收行为。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对县计生局、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违反规定要求,擅自征收甚至弄虚作假、不配合集中征收工作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协调联动,综合治理,下大力抓好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城镇违法生育治理工作
按照“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落实“三定一考”工作模式,抓好以下“三项工作”的综合治理。一是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真正把“关爱女孩行动”落到实处。计生与妇联、团委、教育局等部门要组织好计生家庭的贫困女学生扶助活动,今年计划从计生事业费中拿出2-3万元资助这些贫困女生。严厉打击“两非”和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通过卫生、药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实行举证奖励制度,每查实一例举证,奖励乡(镇)计生办3000元。向社会公布“两非”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一经查实,奖励首报人1000元。奖金从“两非”案件的罚款中列支。同时,将举证“两非”案件作为考核乡镇计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确保每个乡(镇)全年举证“两非”案达到一件以上。县人口计生局要会同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积极创新综合治理性别比的工作方法和举措,通过大力宣传和“两非”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两非”行为,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水平。二是继续完善“以房管人”和“以企管人”相结合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测和分析,按照“管用、有效”的原则,推进工作规范化运作。同时向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雄州镇、昝岗镇、龙湾镇、朱各庄镇大力推广。建立切实可行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各乡镇、村都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组织建设,彻底解决漏登、漏管问题。乡(镇)要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流动人口较多的村或企业要有专职管理人员,并建立流动人口协会,逐步实现“属地化管理、居民化服务”的目标,力争使全县流入人口建档和服务率都达到90%以上。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好城镇违法生育治理活动。对城镇违法生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党政纪处分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开展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普查服务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局制定城镇职工普查服务工作方案,并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六)认真开展“阳光行政、便民维权”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的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落实。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环境,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提升计生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县、乡都要设立计划生育公开栏,公示政策法规、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收费标准、负责人员以及行风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实现“职责履行到位、权利保障到位、程序知情到位、接受监督到位;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实现阳光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张岗乡年内要完成新建计生服务站的扫尾工程,实现集中服务和“一站式”办公。
(七)严格转化标准,落实分包责任,切实做好计生后进村转化工作
根据计生后进村转化标准,落实县、乡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后进村制度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全面落实后进村分包转化责任制。加大对计生后进村转化督导力度和调查解剖力度,努力推进后进转化工作。要实实在在抓几个反面典型,尤其是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目标完不成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我县后进村转化率达到90%以上,促进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均衡发展。
(八)全面落实计生奖励政策,不断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惠民计生”、“和谐计生”建设
继续完善“以县级奖励扶助为主体,乡(镇)、村和县直部门相配合,全社会参与”的一体化奖励机制,逐步完善“少生奖励、困难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的利益导向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惠民计生”政策。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普惠性政策的出台情况,整合完善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好我县的普惠性政策与奖励优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工作。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认真落实农村18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夫妻每人每月10元的奖金,兑现农村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夫妻双方各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确保县级奖扶到位率达到100%。各乡(镇)、村,特别是有条件的乡(镇)、村也要把奖励扶助作为推动“惠民计生”、“和谐计生”的重要手段,有针对性地制定好本乡(镇)、村的奖励扶助办法,并抓好落实。同时,积极动员企业、名人、富人参与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贫困救助。县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各乡(镇)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好本系统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的惠及每个计生家庭。抓好“少生快富”工程,积极开展“关爱女孩”困难救助等活动。发挥我县民营企业多的优势,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抓好民营企业对农村计生家庭“一帮一”试点,探索企业参与计生家庭救助和“少生快富”工程的新路子。要加大奖励扶助宣传,扩大奖励扶助的影响力,把利益导向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创造优良政策环境
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机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专题研究计生工作分别不少于四次。各乡(镇)对涉及人口计生事业的重要工作,要随时研究,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调控手段,创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环境。
(二)加强基层队伍和组织建设,把好第一道防线
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队伍待遇的落实。着力解决好计生干部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问题,提高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手抓队伍管理。制定出台《雄县计生队伍管理办法》,3月底前,全县计生系统全部落实以“四定”(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为核心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建强农村“两委”班子和计生专干、小组长队伍。在村“两委”换届中,凡是违背计生政策的,一律不得提名为村“两委”干部,更不得担任计生干部。村“两委”换届后,计生干部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乡(镇)要积极探索育龄妇女小组长薪酬和工作挂钩的机制,奖优罚懒,有条件的乡(镇)可适当增加小组长待遇。
(三)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采取日常工作检查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科学评价各乡镇和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依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排位,并依据考核办法兑现奖惩。日常工作检查考核情况每季度向县分管领导书面汇报一次,必要时向全县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全年各乡(镇)综合考核排位情况在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书面呈报县委、县政府,落实奖惩。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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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乡镇长是本乡镇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派出所长和警务室负责人是责任区片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本行政村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制度,严格落实奖惩。对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乡镇、行政村,依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一票否决”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失职、渎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编制农村消防安全规划。各乡镇要结合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在编制村镇规划时,必须同步编制消防规划,否则,不予批准实施。对于已经制订而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村镇规划,要及时予以补充。按照省、市政府统一要求,2008年,50%的建制镇、集镇,20%的自然村完成消防规划;2009年70%的建制镇、集镇,40%的自然村完成消防规划;2010年,建制镇、集镇的消防规划全部完成,50%以上的自然村完成消防规划。
四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坚持将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建设“改水、改路、改电、改灶、改房”等同步建设。对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庄,应当根据村庄规模建设不少于2个室外消防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可以利用河流、坑塘、水渠等天然水源设置不少于1处消防取水平台;天然水源缺乏的村庄,可以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统一规划,根据消防用水需要设置不小于1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结合村庄整治工作,农村道路、桥梁应能保证消防车道行,村庄内道路宽度不应小于3.5米。村庄房屋建设应按照《农村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逐步提高耐火等级,保证防火间距,并按规定敷设室内外电气线路,确保用电安全。各自然村都应设置保证火灾报警的通信设施。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对农户炉灶进行改造和规范,改善用火条件。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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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突破难点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的跨越,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的态势,为我县实现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清醒认识严峻形势,正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一是认识滑坡。部分乡镇盲目乐观,满足于报表数据,缺少深入调查分析,认为可以松口气,忽视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二是工作放松。一些地方家底不清,情况不明,“三查一治”到点率低,落实节育措施人数下降,出生人流比攀升。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
三是经费投入不到位。乡镇财政每年财政转移支付中的计生事业费投入没有兑现,把计生事业费投入的着眼点放在“超生罚款”上,客观上是“以超生养计生”。
二、坚持“四个不动摇”,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战略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人口安全是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安全问题,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要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人口安全观念,牢记亿人的简单而复杂的乘除法,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这件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抓得紧而又紧,做得实而又实,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必须牢牢把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核心不动摇,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含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松劲。当前我县计划生育的温度不能降,力度不能减,劲头不能松,队伍不能散,经费不能减。深刻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要坚持“四个不动摇”,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一是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继续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
二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继续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三是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在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保持乡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并。
四是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进一步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力争年之前,在全县个村、个社区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三、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第一,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二,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政府部门和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自觉性,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意识。
第三,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树立法律的权威。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认真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
第四,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积极开展以“六好”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把综合改革和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新机制的建立。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第五,启动“关爱女孩行动”工作,高度重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责任制,把“关爱女孩行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把人口数量指标与性别比例统一起来考核。营造声势,宣传、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与计生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婴和女孩。
第六,要加强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强化服务功能。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是保证人口计划完成、促进工作质量提高、保护妇女身心健康的服务机构。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没有这样一个好的机构和队伍,工作就会事倍功半,就会回到“小分队,大突击,撵大肚子”的老路上去。因此,各地一定要按照中央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服务网络,规范管理,拓宽服务范围,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第七,要努力增加经费投入,保证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一是乡镇财政每年在财政转移支付中的计生事业费投入必须逗硬,用于生殖健康服务和计划生育宣传;二是管好、用好社会抚养费,按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必须遵守“乡收县管、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体制,保证这笔经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贪污、挪用、坐支社会抚养费,更不准用其它票据擅自征收。我县基层服务网络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各地要舍得在这上面增加投入。当然,各乡镇财政也困难,但只要把上述二项经费全部到位,再向上争取一点,用于服务站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计生经费紧缺的问题会基本得到解决。
四、抓住时机,扎实掀起宣传活动热潮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月底前,在全县开展一次集中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第一,利用一切舆论工具和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在城乡上下,大张旗鼓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严峻的人口形势,宣传现行生育政策,宣传节育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中,各级领导要出征上阵,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全社会动员,使之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
第二,宣传活动中,要广泛开展“五查”:一查思想认识,在新形势下,各级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有没有放松、认识是否统一到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来、基本国策的位置是否摆正;二查领导作风,各级领导对计生工作是否真抓实干;三查工作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是否到位;四查目标任务、政策执行得如何;五查机构队伍,看计生机构、队伍是否稳定。通过五查,强化各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国策意识、人口意识和抓好计生工作的使命感。
第三,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扎扎实实搞好今年最后一次“三查一治”。凡是已生无节育措施的夫妻,要落实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技术决策,尽最大努力减少非意愿妊娠补救手术,降低出生人流比。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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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区三级计生干部队伍的现状
市区共有计生干部224人,其中市局46人,乡级66人,村级112人。具体文化程度是大学20人,大专71人,中专13人,初中及以下120人。
(一)县级机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1.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编制22人,计生协事业编5人,现在岗24人,其中公务员17 人(其中参公1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4人。
2.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市指导中心)事业编制 23人,现在岗22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人,管理人员 5人,工勤人员1人。
(二)乡镇机构
1、市区共8个镇、4个乡、1个开发区,每个乡镇设有计划生育服务站,配备2-5名计生专干。目前13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共有专干46名。
2、市区13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共配备专业技术人员22名。
(三)村级计划生育队伍
市区共17个居委会、95行政村,864个自然村,每个行政村配有一名计划生育妇女主任,共112名;每个自然村配备一名计生信息员,共有864名。
(四)干部队伍年龄文化结构
1、市、县级年龄文化结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合计
31-35岁
36-40岁
41-45岁
46-50岁
50岁以上
合计
24
2
4
6
4
8
大本
9
1
1
3
3
1
大专
10
1
3
3
1
2
中专
4
4
高中
1
1
从此表可以看出:干部职工年龄偏大,50岁以上的占33.33%;41-50岁占41.67%;31-40岁占25%。
2、市指导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文化结构
人员总数
31-35岁
36-40岁
41-45岁
46-50岁
合计
16
9
14
学
历
大本
1
1
大专
9
2
3
4
中专
3
1
2
高中
2
2
初中
1
1
职
称
高级
中级
5
1
2
2
初级
11
3
2
4
2
执业资格
执业医师
5
2
2
1
执业药师
1
1
助理执业
1
1
执业护师
3
1
2
执业护士
5
1
4
检验士
1
1
此表可以看出 : 1、技术职称低,16名技术人员中级职称33.33%;初级职称66.67%;无高级职称。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5人,仅占技术人员的33.33%,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仅1人,占技术人员的6.25%。3、有中级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偏大,41-50岁的占80%。
3、乡镇年龄文化结构
合计
26-30岁
31-35岁
36-40岁
41-45岁
46-50岁
50岁+
合计
44
6
14
5
12
5
2
大本
6
2
1
2
1
大专
35
4
13
3
10
4
1
中专
高中
3
1
1
1
此表可以看出:乡镇专干普遍是大专文化程度占80%、大学占13.6%、高中占6.4%。
4、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文化结构
合计
26-30岁
31-35岁
36-40岁
41-45岁
46-50岁
22
学
历
大本
4
2
1
1
大专
18
5
8
3
1
1
中专
高中
职
称
高级
中级
初级
13
1
7
3
1
1
无职称
9
执业资格
执业医师
5
1
2
1
1
执业药师
助理执业
6
1
5
无执业
执业护师
执业护士
2
1
1
检验士
此表可以看出:乡镇技术人员职称偏低、初级职称占乡镇技术人员的59%,无职称的占41%,中高级职称为0;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仅占22.72%。
二、加强计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新时期人口计生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中央已明确提出人才强国战略,把人口大国建设成人力资源强国,把人口负担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作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要任务,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当前各行各业人力资源管理开发的根本任务。当前,人口问题更加复杂,人口安全、人口数量和结构、素质、分布、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群众生育意愿等矛盾日益显现,没有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就难以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就无法担当起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任。
(二)当前市区人口计生队伍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1 、机构改革对基层人口计划生育队伍产生一定影响。绝大多数乡镇计生干部不属公务员属性,事业属性又没有计生系列职称,职务职称低,无法落实,一些干部职工对乡镇计生站事业单位改革存在着认识上的一些误区和焦虑,个别人员思想上不稳定,影响了工作开展。
2、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与现状不相适应。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和责任有增无减,甚至难度更大,压力更大,计生工作成为“没有能力的干不了、有能力的不愿干”的工作。再加上乡镇一级的工作范围广,任务重,中心工作多,计生人员经常被抽调去突击中心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计生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
3、基层信息员待遇不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开展30年来,县、乡(镇)、村和自然村的四级管理服务网络已基本健全,但是,最基层一级组级的计生信息员待遇不落实,多数信息员都是兼职人员,不是兼职的,如果乡、村、自然村的经济条件好,适当有一定的补贴,经济条件不好的,没有补贴,这种工作只有天天讲奉献的人可能会干,因此,基层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肯定会有“水份”。
4、人口计生队伍综合素质偏低,依法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市区合署办公以来,市人口计划生育局既承担着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又承担着市区(县级)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工作量大。由于市局现有在编在职人员中,年龄普遍较大(局机关平均年龄43岁,科室长平均年龄47岁),加之目前人口计生干部的综合业务知识水平欠缺,工作中缺乏创新,习惯于按部就班,在自已所负责业务外领域的有关知识知之较少,尤其是生殖健康与保健等育龄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的服务的知识还很缺乏,难以适应当前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新需求。
5、现行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与育龄群众的需求不适应。技术人员承担着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咨询、指导,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发放、不良反应监测,避孕节育医学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术,节育手术后随访,常见妇女病普查和治疗,节育手术并发症处理和“三大工程”服务。20__年经原利通区政府同意,公开向社会招聘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技术人员7名,充实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中,近年来再没有充实技术队伍,技术服务人员短缺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从以上技术人员的年龄和文化结构看出,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特别是检验、b超、计划生育咨询师短缺),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学历水平参差不齐,技术水平及专业技术职务偏低直接影响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整体服务水平。部分技术服务人员还不具备执业资格。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制约市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的障碍,对市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三、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深化各级领导对人口计生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只要各级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视了,就会重视和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就会更加关心爱护人口计生人员,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强化村级计生队伍建设。按照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县管、乡聘、村用”的原则,以初聘年龄35周岁左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标准,选配好村级计生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门人员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切实落实待村级计生专干、信息员待遇。筑牢人口计生基础工程,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3、建立人口计生队伍的激励机制,营造宽松合理的工作环境。要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要求高,环境艰苦,不少计生工作者不堪重负,甚至“怨气”十足,这种状况十分不利于计生队伍的稳定和提高,必须切实解决这一状况。建立计划生育队伍的激励机制,对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发掘先进典型,在计生系统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对计生系统多年优秀的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对获取各种人口和计划生育荣誉的人员,应提高奖励标准。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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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中心,坚持“四个重在”,以服务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促进协会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双争”活动,着力解决协会组织建设和协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各级计生协会创先争优意识,在全系统营造“有第一必争,有先进必当,有红旗必扛,有标杆必超”的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协会组织,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促进协会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一支“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计生协的生力军作用,推动计生协事业科学发展。
三、主要内容
围绕实现计生协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双争”活动内容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草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全市计生协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为基本依据。
乡、村两级争创先进计生协会,要努力做到“六个好”:
1、组织建设好。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乡级计生协组织健全,有专人负责计生协会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基层协会组织数量稳定,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普遍建立协会组织,做到“组织健全、结构优化、素质提高、活力增强”。各项组织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村级计生协组织健全,有“会员之家”,有专人负责并能正常开展协会工作,协会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2、队伍建设好。大力推进协会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方法,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使组织动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资源开发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好。科技骨干、致富能人和有文化、有知识的年轻人在会员队伍中的比例逐步提高,会员结构不断优化。积极推动五支志愿者队伍建设,使计生协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协会活力不断增强。
3、工作机制好。乡、村工作制度完善,生育关怀行动、村级计生协规范化建设、计生保险、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计生协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企业协会建设、协会组织形式创新等相关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科学有序。
4、工作保障好。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村(社区)“两委”把计生协建设和发挥计生协作用纳入人口计生事业整体规划。经费投入在同级人口计生事业费中占有一定比例,并逐年有所增加。协会机关工作条件逐步改善。基层协会“会员之家”普遍建立,多数“会员之家”做到“五有”,即有活动场地、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计划和记录。人口文化大院活动富有特色。
5、工作业绩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改进服务方法,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乡、村两级在推动计生协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上取得新成效。拓展协会服务领域,在建立专项基(资)金、创办“生育关怀”项目基地、争取政府资助、协调社会参与、组织会员带动和开展家政服务6个方面,有较大的进展和突破。遵循“三自”方针,认真开展村(社区)示范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一公约五服务、一建议四参与、一监督三评议”计生协参与群众自治的科学运作模式,深化宣传教育、反映群众诉求、维护妇女权益,在推进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取得新成效。生育关怀行动领导有力,生育关怀资金形成规模,项目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生育关怀品牌特色鲜明,生育关怀行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及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委、平顶山市计生协《关于在全市建立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的通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运行机制,推动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宣传倡导工作富有成效。
6、民主评议好。
四、组织方法
2、乡级计生协的“双争”活动由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负责组织,村级计生协的“双争”活动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参照市里的做法负责组织。
五、评选表彰
1、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每年对各乡镇、街道的“双争”活动进行一次评估表彰。
2、评选工作程序:一是单位申报;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推荐;三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组织评估;四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表彰单位;五是在市人口计生委网站公示。
3、每年评选表彰4个乡级“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20个村级“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对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的单位授予“优秀计生协”称号。
六、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双争”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成立“双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争创活动的组织实施。
2、严格创建标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把争创工作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有效形式,要严格按照市里制定的争创标准,实事求是地上报创建单位,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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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刚过,县委、县政府就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这既说明县委、县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更说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认真总结*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庞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精神,会后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大重点,突破五大难点,实现一个目标”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人口、环境、资源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县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依法管理、村民自治稳步推进,新的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三级联创”、“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扎实开展,“十一五”人口规划开局良好。
(一)*年主要责任目标全面完成
人口出生率:*年考核年度,全县共出生5493人,人口出生率为10.71‰,比州政府责任目标12‰低1.29个千分点。
政策符合率:全县符合政策生育5454人,当年生育对象政策符合率为99.29%,高于州政府责任目标97%的2.29个百分点。
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当年出生人口中,男孩出生2864人,女孩出生2629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94:100,保持在正常范围。
节育情况:当年生育对象采取上环、结扎、皮埋等长效节育措施4354人,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79.26%,高于州政府责任指标70%的9.26个百分点。
“三查”参检率:去年全县共开展“三查”服务12.125万人次,占年计划的95.42%,高于州政府责任指标90%的5.42个百分点。
免费服务率达到100%,知情选择面达到100%,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100%,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全年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均达到和超额完成责任目标。
(二)*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继续稳定保持低生育水平。
*年,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实行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同时,乡镇继续巩固了党政领导计生工作联系点和驻村责任人制度,使全县各级干部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和目标更加明确。
二是落实政策,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宽松环境。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后,县委、县政府针对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办法(试行)》,各乡镇以及县直职能部门都相应制定了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政策和措施。
三是计生干部队伍稳定,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全县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确保了计生机构不撤,人员不散,队伍保持相对稳定。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实行整体转制,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成功探索出了适应新机制的管理模式,为全州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管理积累了经验。村计生专干推行“乡聘、乡管、村使用”的管理模式,保证了村级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在抓好队伍稳定的同时,全县狠抓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利用半年、年度考核和平时督办检查的机会对村专干实行现场练兵,有效提高了村计生专干的业务能力;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为全县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了技术保证。
四是强化目标管理,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年,我们突破单纯考核责任指标的常规,建立了目标考核与解剖调研、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估机制。在半年考核中,现场反馈乡镇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使目标考核起到考核和指导的双重作用。
五是强化检查督办,促进了全县工作平衡发展。*年,县四大家分管领导采取责任到人、包干到乡镇的办法,先后进行了两次集中督办,特别是对工作相对落后的乡镇采取了重点剖析,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县的平衡发展。
2、加大投入,创优环境,创新机制,强化优质服务。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实行了整体转制,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面临着许多困难,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创优环境,创新机制,不断推进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改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创优服务环境。*年,县委、县政府加大了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县财政拨出专项经费10万元,乡镇先后投入资金50万元完成了长梁、花坪、高坪、红岩寺、三里五个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改善了服务功能,为广大育龄人群享受优质服务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开展优质服务的内在活力。为切实解决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改革后存在的人员思想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确等问题,充分调动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大胆探索,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激发服务中心的内在活力,先后建立健全了“三大机制”(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工作考核评估机制、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了“五项管理”,激发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在活力,促进了全县优质服务的开展。
三是开展以“三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生殖健康新产品、新科技推广运用。*年,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引进“蓝氧妇科病治疗仪”和微管微创无痛人流等新设备和新技术,普遍开展了常见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全县普遍推广了准孕妇斯力安、福格森、叶酸等新产品,有效预防出生婴儿缺陷。为广大育龄妇女身体健康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出了积极贡献。
3、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政策推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
一是以开展活动为载体,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年,我县采取多种措施,在全县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村人口学校的作用,开展育龄群众培训,普及生殖健康及优生优育知识,大力倡导“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新型婚育观念。全县新添置计划生育永久性宣传牌200余块,给已婚育龄妇女送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形成了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二是以政策推动为纽带,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我县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同时,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都积极制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优惠政策。全县新增计划生育家庭投入达40万元,让更多的家庭得到了实惠。
4、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流动人口管理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切实以“一法三规”为准绳,坚持“服务为本,管理并重”,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力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理,县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计生部门和社区,共同做好市场及三厅两地(美容美发厅、歌舞厅、酒楼餐厅、建筑工地、城乡结合地)的清理及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了政策外生育。全县成功建立了“整体联动,分类指导、动中管理、动中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并在全州得到推广。
5、依法行政,规范行为,理顺生育秩序。
全县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实行了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全年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规范了《生育证》办理程序,制定和完善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b超、人工终止妊娠、药物终止妊娠、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了打击“两非”的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了全县正常的生育秩序。
(三)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不足
*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全县人口出生反弹。从*年生育情况看,出生率较上年上升了0.93个千分点,出生人口增加517人,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较大压力。
二是政策外生育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增加,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的处罚、规范生育秩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努力做好*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也是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六届一次人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查处政策外生育,开展人口综合治理,理顺生育秩序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奖励扶助机制,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开展生育文化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全面完成当年责任目标,积极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一)*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
⒈全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⒉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7%以上,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
3、上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80%以上,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60%以上,征收面达到100%;
4、重点对象“三查”服务率达到95%以上;
5、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70%以上;
6、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政策,免费服务率达到100%;
7、节育术后和避孕药具使用随访服务率达到80%以上;
8、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知晓率达到90%以上;
9、流动人口登记准确率达到100%,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90%,流入人口持验证率达到90%以上,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定率达到90%,孕检证明寄回率达到90%;
10、全年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决定》是指导我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标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习宣传《决定》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依托党校、行政学校、人口学校,广泛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决定》精神,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战略机遇和有利条件,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深入农村、家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决定》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重要政策,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口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舆论环境。
2、加快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
*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的意见》,全县要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以“控制、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和处罚并举转变,各乡镇和县直各职能部门要相应制定和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在资金、项目及其他资源分配上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逐步形成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3、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权利,减少政策外生育,是作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坚决落实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流入地管理的原则,达到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县直各部门的职责和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行“整体联动、分类指导、动中管理、动中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新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
4、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全县计生工作要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工夫,切实加强乡镇计生办队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队伍、村计生专干队伍和计生协会工作队伍的建设,对村计生专干进一步完善“乡聘乡管村使用”的管理模式,建立一支稳定的村级计生干部队伍;进一步探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强化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练兵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技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村级业务和服务模式,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全面提升基础工作水平。
5、全面推进优质服务。
今年,全县计生工作要围绕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优质服务的落实力度,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三大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三查四术”操作程序,强化孕前管理,规范孕情、环情监测工作,加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力度,降低意外妊娠,维护广大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积极开展创建县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和“百佳”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活动,力争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30%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通过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和“百佳”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验收。
6、依法查处政策外生育,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
今年,我们要集中对近年政策外生育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社会抚养费应征基数。同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教育和引导广大育龄人群依法生育,维护全县正常的生育秩序。
7、加强生育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今年要进一步开展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决定》,着力加强生育文化建设,开展县、乡(镇)、村三级联创活动,加大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力度,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力度,把生育文明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念。
8、扎实工作,精心准备,做好省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的安排,全省将用两年的时间对所有的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年,全省已验收了50个县市,今年将全部验收,我县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而且从考核的方式看与过去比有较大的改变,样本点涉及所有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县人口和计生局的业务要求,扎实工作,精心准备,认真抓落实,决不能出现任何偏差,乡镇一把手是本次省考核验收的直接责任人,考核验收的好坏将直接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措施
1、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机制,继续实行县四大家领导和乡镇班子成员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制度,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驻村责任人制度,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干部工作业绩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2、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
以目标管理为导向,改革和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实行党政与部门统一考核综合评估,建立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结合;平时抽查与半年、年度考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结合;上级考核与本级考核结合的目标考核评估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评价乡镇及县直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水平。
3、强化业务培训,规范业务要求。
今年,我们要继续把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狠抓乡、村两级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建立全县规范的乡村计生工作指南,统一政策口径,统一操作程序,真正使乡镇及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服务技能,努力在全县造就一支密切联系群众、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4、强化检查督办,继续实行重点解剖和重点指导。
为促进全县的平衡发展,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督查事项,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专项督查,全面检查政府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将继续对工作落后乡镇实行重点解剖,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乡镇共同研究工作办法和措施,将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兑现目标责任书的依据。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中央《决定》明确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因此,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党政一把手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解决。要牢固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党政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的责任意识。
一是要不断加强计生干部队伍的建设。要结合乡镇的特点配齐配强计生办工作人员,特别是要稳定村计生专干队伍,制定和完善对计生办的目标管理,要认真落实村计生专干的工资报酬,使他们安心、热心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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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农村公路是经省级交通行政部门认可的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总称,是承接国、省干线公路,连通乡镇、村组和重要经济结点,是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份,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直接服务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五年来,全市累计完成交通投资15亿元,其中建成市乡二、三级公路205.85公里,乡村四级公路1214.09公里,城乡交通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切实加强农村养护管理,对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寿命,节约公共资源,提高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责任感,合力推进这项工作。我们的目标是:从2008年起,建立和完善“机构精干、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组织体系,实行长效管理,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稳定的养护管理资金渠道,逐步完善配套工程,强化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我市农村公路管养覆盖率达100%;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农村公路好路率达70%以上,并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农村公路好路率达85%以上,保持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的“畅、洁、绿、美、安”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高邮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另发文),由王正年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赵小山、市交通局局长曹叶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本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相关法制文件,界定相关单位职能、职责。
2、筹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3、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政策,推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标准,总结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经验。
4、组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督查、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
5、协调处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
各乡镇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健全工作机制
1、完善路政管理网络。在市公路站(路政大队)增设2个路政管理中队,专门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在全市现有的7个辖区交管所,增挂路政中队牌子,建立辖区路政中队,各配备3名路政管理人员(通过考试录用现有人员,并经培训上岗),负责辖区内乡道路政管理工作;各乡镇乡村公路站配备2名路政协管员(兼职),由市路政大队审核把关,市法制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可在镇(乡、区)域范围内行使路政辅助管理职能的执法证,业务归辖区路政中队管理;辖区路政中队和乡镇路政协管员均接受市路政大队的业务指导。
2、加强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站建设。各乡镇要加强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站的规范化建设,配置与管理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得挂靠民营企业。
各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站要有固定工作场所,配置一定的办公设备,配备主要管理人员2-4人(由乡镇聘用,市交通局审核把关)。按乡道每4-6公里、村道每5-7公里1名人员配备基层管护人员,配置必要的劳动工具、安全警示及安全防护用品,并逐步配置必要的小型养护机械。
四、明确工作职责
市政府是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领导和协调市域内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日常事务由市农村公路管养领导小组负责。
市交通局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主体,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养护建议计划。
2、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3、组织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管理养护考核评定。
4、监督县道小修和乡道大中修养护招投标工作。
5、实施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并组织交工验收以及负责乡村道大中修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6、组织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委托并监督市公路站(路政大队)实施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产路权维护。
7、建立维护辖区内农村公路数据库,及时编制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报表。
8、在上级部门和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管理和统筹使用管养资金。
市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受市交通局的委托,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有关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执行县道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县道养护,按规定及时统计上报数据。协助做好县道大中修工程的相关工作,参与县道大中修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2、实施县道、乡道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3、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养护技术指导、检查考核。
4、具体办理乡道的路政许可和路政案件的处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辖区路政中队(交管所)对乡道进行日常路政巡查。
5、对村道管理养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6、负责申领县道小修保养经费,做好县道小修保养的计量支付工作,做好乡道、村道养护经费支付的初审工作。
辖区路政中队(交管所),在市路政大队的具体指导下,进行乡道的路政巡查,制止或纠正对侵害乡道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同时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道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乡道养护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为:
1、落实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加强乡镇公路管理站的建设,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
2、负责乡道的养护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及时统计上报相关数据报表。
3、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做好乡道、村道桥梁改建、加固、设标、除险工作。
4、负责村道的路产及其设施保护、损害赔补偿处理以及对确需占用、挖掘、穿跨越村道申请的办理。
5、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恶劣气候时的减灾除险工作。
6、科学制定公路沿线建设规划,严格控制道路红线,严格控制路旁建设。
7、配合支持县道管理养护工作。
8、负责乡村道路管养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站是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的工作机构,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按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求,指定专人对村道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侵害村道路产路权行为;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属于相关主管部门职责的事项,及时向其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市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要服从公路管理要求,从严审批公路路旁建设。
供电、电信、广电等有关部门,在项目规划建设时,要事先与交通部门沟通,服从公路管理规定,避免对公路的损坏和影响。
五、明确工作重点
1、加强业务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有事业心,责任感强,年富力强,熟悉和掌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标准的基层管理人员,建立一支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
2、划定农村公路用地线,结合道路排水沟、绿化等措施,实行路田分离,路庄分离;逐步将公路用地的使用权流转到公路管理机构手中,统一绿化,提升公路形象。
3、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和规划控制线,规范公路路旁建设行为。
4、加快乡村公路危桥改造,提高乡村公路通畅水平。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加大安保设施投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程度。
5、提高乡村公路附属设施配套程度,继续实行路肩砂石化,增加路肩宽度,提升绿化品位。
6、大力开展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
7、积极争创扬州市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
8、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配套的养护招标、日常养护、路政巡查、路政许可、应急处置、管养安全、资金支付和考核奖惩等制度。
六、加强资金筹措与管理
资金筹措
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由市筹措,主要来源有:
1、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2、扬州市级以奖代补资金;
3、在市财政每年统筹的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省级专项补助40%的配套资金,并根据市财力状况逐年增加;
4、可用的五小养路费资金及其它可用资金;
5、县道大修及养护改善工程的乡镇配套资金。
市级管理养护资金主要用于:
1、县道的小修保养、大中修和养护改善工程;
2、路政管理、养护管理等必要的运行成本;
3、按规定扣除乡道路政管理成本后,根据考核应支付乡镇的乡道、村道管理养护资金;
4、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市级补助资金;
5、为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开展专项活动的考核奖励资金。
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由乡镇政府筹措,各乡镇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大财政投入,稳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主要来源有:
1、根据考核结果,挂钩下拔的省、扬州市和市级专项补助资金;
2、乡镇财政安排的专项配套资金,乡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000元,每个乡镇安排总额每年不少于10万元标准;
3、沿线受益单位捐献专项道路养护经费;
4、对乡道两侧的林权进行经营,经营收入用于乡村公路养护;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措的其他资金。
乡镇管理养护资金主要用于:
1、乡村公路的小修保养、大中修和养护改善工程;
2、经市交通局审核的乡镇乡村公路站主要管理人员的工资;
3、乡镇乡村公路站的必要运行经费;
4、基层管护人员的管护经费;
5、乡村公路设施的完善配套;
6、县道大修、养护改善工程的乡镇配套资金。
资金管理
市、乡两级都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门帐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并接受纪检监察、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县道管理养护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直接支付。
市对乡镇资金的拔付实行先缴后补,考核挂钩、集中管理、分期支付。
管理养护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七、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体系,体现奖优罚劣、绩效挂钩。对乡镇管理养护工作考核的原则是:
1、在省、扬州市应补助乡镇资金中,提留乡道每公里1500元,村道每公里500元,市级资金等额配套,即乡道每公里30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为考核基数,按分结算。
2、不能达到管理养护基本要求的,省、扬州市和市级配套资金一律不予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