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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11 06:01:26 查看人数:51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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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制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在党的报告中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把实现“幼有所育”作为“七有”重大民生问题之首,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学前教育的系统谋划。2019年12月31日,《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颁发。2018年8月28日,《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颁发。为贯彻实施以上文件精神,有效落实2021—2023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需出台配套文件推进《实施意见》中各项指标高质量完成。

一直以来,绍兴市委市政府对学前教育高度重视,对广大学龄前儿童深切关爱,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狠抓责任落实,2011年起连续三轮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有效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优质发展,我市学前教育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学前教育工作多次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并在全省推广。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计幼儿园582所,其中公办377所,占比64.78%;在园儿童14260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96910人,占比达67.96%;全市省等级幼儿园占比100%。为巩固前三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做强做优绍兴学前教育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需要继续实施第四轮(2021—2023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二、《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文件制定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上级文件是《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具体内容:

1.第九条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中“增加男性幼儿教师配置总数”。依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幼儿园男性教师的数量。”

2.第九条中“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中“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将公办幼儿园中保洁员、安保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第四大点第十二条“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中“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幼儿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3.第十条“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中“强化安全监管,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克扣伙食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追究责任。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等进入幼儿园。”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第(六)大点第18条“加强全过程监管”中“强化安全监管,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克扣伙食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追究责任”。“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等进入幼儿园。”

4.第十条“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中“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遏制过度逐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营利性幼儿园实施加盟、连锁等办学模式的资质审核,原则上省二级及以下幼儿园不得开展以上办园模式。”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9]34号)第六大点第20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当取得省一级园资质。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遏制过度逐利的高收费行为。”

三、《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全文确定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行动措施和工作要求四部分,重点突出公办幼儿园扩面行动、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增量行动、经费持续投入保障行动、保教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和学前教育内涵提升行动等六大行动举措共15条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行动目标,对2023年学前教育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优资源、优结构与优内涵。

第三部分是行动措施。一是公办幼儿园扩面行动。包括公办园增量、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两方面工作; 二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增量行动。包括持续完善布局规划、规范配套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集团化办学及不断推进等级园创建等四方面工作;三是经费持续投入保障行动。包括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完善经费标准、完善困难儿童资助制度三方面工作;四是保教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包括配足配好幼儿园保教人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待遇、提升保教人员专业水平等四方面工作;五是幼儿园办学行为规范行动。包括强化全程监管、全面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遏制过度逐利行为等四方面工作;六是学前教育内涵提升行动。包括深入推进幼儿园课程建设、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机制、实施《绍兴市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等五方面工作。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合作、健全督导考核及加强宣传推广等四方面要求。

四、《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哪些绍兴特色的内容?

本行动计划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同时结合绍兴学前教育发展实际进行制定,其中体现绍兴特色的内容主要有:

1.鼓励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资源。积极鼓励省一级幼儿园通过“名园+新园”、“名园+普通园”等办园形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2021—2023年,全市计划新增省一级幼儿园分园26所。

2.健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机制。各区、县(市)要加强幼儿园办园规范的督导检查,结合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园行为专项督查工作,持续性开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治理行动。

3.实施《绍兴市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各地于2021年8月前完成《2021—2023年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实施方案》制定。2022年起,将定期开展《农村幼儿园提质二十条》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

4.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实施学前教育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计划,鼓励幼儿园依托网络支撑平台,开展“互联网+教研”、“互联网+家园合作”等实践探索,培育多个教育与信息化融合的优秀典型案例。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教育局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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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宁安教育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为落实《唐山市打造教育事业发展高地工作方案》的工作精神,宁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分别听取了主管教育工作副市长和教育局的专项工作汇报并实地走访调研后,将“围绕打造教育事业高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分别写入了宁安市委六届四次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并制定出台《宁安市打造教育事业发展高地工作方案》。下面,就我市打造教育事业发展高地工作作以简要汇报。

一、坚持抓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办学硬件环境

1.实施公办园扩容工程。一是利用上级专项资金,计划投资333万元,对我市木厂口镇中心幼儿园、闫家店乡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实施改、扩建工程,建筑总面积1720平方米,计划2019年3月开工,年内完工。二是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计划投资320万元,对城区民和、苏新和民安3所社区幼儿园进行改造,打造学前教育集团,计划2019年6月开工,2019年底完工。

2.持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一是加快中小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进度。⑴八实小新建项目,计划投资5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300万元),占地60亩,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2018年8月开工,计划2019年底完工。⑵夏官营小学翻建项目,计划投资12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4万元),占地20亩,建筑面积4906平方米,2018年8月开工,计划2019年底完工。⑶杨店子镇小扩建项目,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计划投资140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计划2019年内开工。⑷唐庄小学改扩建项目,利用上级专项资金,计划投资70万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计划2019年3月开工,2019年底完工。⑸毕新庄小学原址翻建项目,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计划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计划2019年内完工。⑹农村学校陈旧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利用上级专项资金,计划投资500万元,对树德学校、军屯小学、太平庄初级中学等10所学校、幼儿园陈旧校舍进行维修改造,计划2019年3月开工,2019年底完工。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⑴弘毅学校扩建项目,我市弘毅教育集团投资1.5亿元,新增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2019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⑵睿德学校新建项目,我市凯达工贸计划投资5亿元,占地115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计划2019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二、坚持抓普惠发展,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

1.积极认定,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目前,我市共有公办园147所,民办园168所,在园幼儿总数2932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6.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5%。2019年,我市根据《宁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普惠性服务。目前,已完成申报和摸底工作。

2.多措并举,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一是改扩建我市木厂口镇中心幼儿园、杨店子镇二幼等5所幼儿园,增加幼儿学位200个。二是接收民安、苏新、民和社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分园,实行集团化管理,增加幼儿学位1000个。三是认定普惠性民办园6所,惠及幼儿1200人。年内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坚持抓开放办学,进一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1.不断巩固签约项目。目前,我市已有7所学校成功对接京津名校签约合作,覆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等各学段。一是我市第二中学、第三高中、第五实验小学、第三初级中学、职教中心,先后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和平街一中、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一小、首师大附属育新学校、北京求实职业学校采取“校校合作”方式,建立了友好合作校。二是我市第六实验小学于2015年正式成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成员校。2018年6月,成功组织开展了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大爱杯”教学比赛活动,国务院参事、国家督学、原北京二小校长李烈携各成员校领导专家200余人参加活动,对我市教育发展起到积极引领作用。三是我市第三实验小学加入“未来学校联盟”,成为第12所成员校,也是目前河北省内唯一加盟校。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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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介绍,各地切实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的核定工作,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多措并举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保障。同时,各地积极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研究制定了加大财政投入的多种措施,加大了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力度,并普遍建立了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幼儿园建设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学前教育综合改革,把后续发展和相应的体制机制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切实解决办园体制、投人体制、管理体制、用人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配足配齐教职工,严把人口关;二要尽快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幼儿园投入使用后的正常运转以及持续发展问题。

在加强学前教育监管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研究制定幼儿园建设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和配备标准、收费标准、质量标准等;二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国家项目和各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效果的全面监测评估;三是要强化督导检查,每年对“国十条”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专项督查,定期督导报告;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资质、安全、卫生保健、保教质量、收费、教师待遇及流动等多方面的动态监管,不断规范办园行为。

同时,还要统筹考虑师资队伍建设和内涵发展: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配备符合儿童年龄特点、数量充足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儿童读物和室内外设备设施,为儿童创设丰富的、有利于学习和探索的教育环境;建立健全教研制度,立足于幼儿园的教育实践开展园本教研活动,建立教研人员定期走访指导制度;探索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引导各类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29日苏 令 禹跃昆/文)

陕西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新学年开学第一天,陕西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新政:全面免除学前一年教育保教费,建立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制度。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今天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会上表示,这一政策将覆盖全省幼儿园,惠及33.66万名幼儿。

杨希文将这项新政简单表述为对学前一年教育实行“一免一补”。“一免”指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保教费,即免除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一补”指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一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天3元。同时,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

陕西省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的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公办(包括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村民自治组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教育补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2日 柯昌万/文)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今年建园891所

记者从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共同启动实施的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资金从去年的5亿元增加至今年的15亿元,规划建设幼儿园由去年的416所增至891所,试点范围扩大到中西部25个省份。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工程总体上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形式”的原则组织实施:建设层次上主要支持乡镇建设中心幼儿园,发挥其辐射指导作用;建设方式上以新建幼儿园为主,兼顾对现有幼儿园和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改扩建;建设标准上按照实用适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每个项目的办园规模和建设质量;运行模式上鼓励各地以试点促改革,积极探索公办幼儿园管办分离、委托管理的运行模式。同时。注重以项目建设推动规划、师资、收费和管理等各项政策的完善。

(《中国教育报》2011年9月29日苏 令 禹跃昆/文)

陕西省宁陕县今秋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

陕西省部级贫困县宁陕县今年秋季实现了十五年免费教育。尽管县穷民不富,近年来,宁陕县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07年在全省首开先河实施农村寄宿学生“营养计划”。2009年实现“蛋奶工程”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全覆盖;2008年在安康市率先实现免费职业高中教育,2009年在全国贫困地区第一个推行高中免费教育,率先实现十二年免费教育目标。

宁陕县政府从2011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县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对象为宁陕籍孩子。按照宁陕公办园收费标准,每名适龄儿童每月免学费90元。每年900元;农村学前班住宿孩子、农村幼儿园孩子补助生活费每天3元。这项政策将惠及2040名3至6岁的学前儿童,县财政每年将为此增加投入240万元。

宁陕县在县级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预算100万元专顶用于农村幼儿园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校舍,举办幼儿园;明确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形成的富余教师进行学前教育培训,转岗到学前教育。目前,全县有公办幼儿园29所、民办幼儿园4所、小学教学点附设学前班14个。

“我们还将建设10所标准化幼儿园,基本形成县、镇、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3年内实现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0%、学前二年入园率达85%、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6%的目标。”宁陕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俞昌勤说。

今年,该县高分通过陕西省的“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成为全省第二个荣获“双高双普”称号的县。据了解,实现高中三年免费教育后,宁陕的高中入学率增加40%,全县高中生入学率达到了96%。宁陕中学原校长石功赋说,从上世纪80年代宁陕没有本科生,到今年有近280名本科生,“尝到了教育强县的甜头”。

“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绝不是我们心血来潮,也绝不是一句口号,这是我们

的迫切愿望,也是我们宁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地方穷并不代表就能减少对教育的投入,关键在有没有想办法。”县长邹成燕说。

(《中国教育报》2011年10月8日柯昌万/文)

扼杀童真的“兴趣班”

2011年7月,北京市教委发文叫停幼儿园兴趣特长班,禁止其变相“创收”。开学之际,记者随机走访、电话咨询20家不同性质的幼儿园,发现其中大多数照旧收钱、开班。为规避禁令,不少幼儿园取消“兴趣班”“特长班”名称,冠之以“活动班”“课后班”等名,不少幼儿园还将兴趣班融进日常教学活动,搞“园中班”,甚至外包给培训机构,变相收费。

幼儿园兴趣班。顾名思义,就是为了满足儿童兴趣需要,并借此促进儿童某方面智能、品质、情感态度、价值观念等健康发展的学习组织。通过“兴趣构建”来发展孩子们童真和好奇心。目前,幼儿园开设的林林总总的“兴趣班”“园中班”,并非是为了满足儿童的兴趣需求,而是成人强加给儿童的一种伪兴趣,家长的教育功利心态被打着教育者旗号的商家“绑架”,造就了教育产业暴富的神话,而家长们虽然心疼大把的金钱,却心甘情愿地成为“合谋者”,代价是孩子的兴趣被异化,过早被套进思维固化的笼子。

童真是孩子最宝贵的财富,社会公众,尤其是家长需要敬畏、珍爱童真,看重童年期对于儿童生命历程的意义。然而,现实中的教育却往往与儿童性背道而驰。孩子与山川水泽、花鸟鱼虫、云起云落等自然气象和对土地的亲近、生命的敬畏渐行渐远,取而代之的是在丛林法则指导下的众语喧哗,从而导致了孩子童年的过早消逝。

三毛曾说。“不要羡慕神童,只有没有童年的孩子才能进那道窄窄的门。”然而,曾经是商家广告语的“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却成为被家长奉为真理的教育理念。如今,起跑线不断前移,从考上好大学到重点高中,再到重点小学,如今前置到幼儿园,甚至几个月大孩子的早教。

幼儿时期本应是培养孩子发散思维能力、开发孩子潜能的时期,兴趣是任性而为产生的,可是当兴趣被套进各种课程的框架,成了将来获取某些东西的筹码,在“现在学不好、将来有可能输”的言语警告下,兴趣变成了工具,孩子原本可由兴趣获得的乐趣也越来越少。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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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xx-2013年)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工程。为普及我市学前教育和提高学前保教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规范、优质、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xx〕6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xx〕30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全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以县、区管理为主,有公办幼儿园、集体(部门)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三种办园模式。至20xx年9月,全市有各级各类幼儿园41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0所,主要为市(县、区)级机关幼儿园和小学附属等资产国有的幼儿园;集体(部门)办园35所,基本是校产属公有,办园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民办幼儿园337所,办园经费由举办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市省一级幼儿园8所,市一级幼儿园48所,县(区)一级幼儿园84所。在园教职工总数11292人,专任教师6421人,教师学历达标率90%以上。在园幼儿数为107399人。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82.4%,其中惠城区89.2%,惠阳区90.2%,惠东县75.5%,博罗县80%,龙门县63.3%,大亚湾开发区85%,仲恺高新区90%。

(二)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全市学前教育发展与教育强市发展不相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学前教育的资源总量与学校教育发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一是县城、中心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乡镇学前教育毛入学率只有70%左右,农村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不足30%。二是县城、中心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较高,市一级以上幼儿园大部分分布在县城和中心区。乡镇、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低,办园条件和师资力量都比较差,设施设备不完善,存在“保姆式”和“小学化”的倾向。三是公办幼儿园比例小,优质幼儿园少。近几年,学前教育新增学位主要是以社区、小区建设配套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为主,无法满足群众入公办幼儿园、入优质幼儿园的需求。四是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少,各级政府投入基本上只保障公办幼儿园的办园经费,其他幼儿园基本上没有投入经费,办园经费全额由群众负担。

(三)全市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加强政府统筹管理,突出政府主导责任,理顺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完善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二是大力推进每个乡镇建设1所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行政村独立办(联办)幼儿园工程,提高乡镇、农村幼儿入园(班)率;三是县城(中心区)新建、改建、扩建一批规范化优质幼儿园,确保学前教育有足够的学位,并且逐年提高公办优质幼儿园的比例;四是规范办园管理,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保教质量。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为出发点,遵循儿童身心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将学前教育列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点任务,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学前教育规范、优质、快速发展,构建全市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工作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到2013年,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幼儿园学位基本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办园条件规范化、保教工作科学化,实现学前教育三年大变化。

——20xx年:完善以县、区为主的县城(中心区)、乡镇、部分行政村三级学前教育的发展管理模式。科学规划县城(中心区)及社区、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建小区配套普惠性幼儿园。推进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建设,合理规划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行政村幼儿园。龙门县60%以上的乡镇,其他县、区90%乡镇建设好1所规范化中心幼儿园。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公办性质比例达到20%以上。

——20xx年:全面启动县城(中心区)及社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推进至3000户居民社区配套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推进常住人口规模达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工程。全市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取消学前班。全市100%的乡镇建成1所规范化中心幼儿园。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公办性质比例达到50%以上 。

——2013年:基本完成县城(中心区)及社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任务,完成至3000户居民社区配套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3%以上,县城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5%以上,乡镇、农村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0%以上。全市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60%以上,全市80%以上的乡镇建成1所规范化公办性质乡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达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90%以上建成村级幼儿园。保教质量和科学育儿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建成30所科学保教示范园。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

1.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学前教育坚持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区)、乡镇(街道)分级负责,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市政府负责宏观规划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的组织实施、统筹规划、资金筹措、园舍建设、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承担发展农村和社区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建设并办好区域内公办幼儿园,筹措办园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办园安全和膳食管理。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规划、政策指导和协调管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县、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幼儿园要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管理。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要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市、县(区)政府要成立由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质检、工商、物价、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市、县(区)教育部门主管学前教育工作,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统一管理,进一步充实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动态管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和落实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税务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学前教育发展的税收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产管理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政策。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卫生防病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民政、工商、安全生产监管、质检、消防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依法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会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二)实施学前教育“扩容普及”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加强幼儿园建设,切实增加学前教育公共资源,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需求。

1.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各地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对辖区内公办(集体办)幼儿园重新登记造册,切实办好现有公办幼儿园。力争到2013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各地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资产属于国有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不得将公办幼儿园出租,已出租的合约期满后要收回。完善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和学前教育公共资源分配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办幼儿园,要参照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进行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教育资源,要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办幼儿园以县、区财政投入为主,省、市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加快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各地要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变化情况,科学测算学位供求,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农村幼儿园,并不断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充实教具、学具、玩具。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标准。每个乡镇要建设1所规范化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附设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逐步剥离,独立建制,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20xx至2013年,落实省对欠发达地区规范化公办乡镇幼儿园建设扶持政策,市财政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鼓励村集体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达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要独立举办幼儿园,小村可采取联合办园或作为乡镇中心园分园等形式举办幼儿园。鼓励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

3.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幼儿园入园需求和民办幼儿园状况,制定《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暂行办法》,优化新建民办幼儿园的规模和布局。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或返还收费、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教育发展的税收政策等方式,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资助、减免收费(含国有资产占有费、物业管理费)、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积极扶持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并按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减免相关费用。民办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减免排污费。有条件的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资助的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4.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城镇住宅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和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县、区政府统筹安排,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教育部门要及时主动做好接收和管理工作,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产属国有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要办成公办幼儿园。大力推进社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鼓励多元化办学,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要。幼儿园布局、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实施幼儿园“规范促优”工程。

1.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各县、区要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学前教育专职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严格执行办园资格审核公开制度。优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推进保教工作科学化,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幼儿园教研科研工作,加强学前教研机构和教研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学前教育教研网络。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加强内涵建设,办出特色,力争全市创建30所科学保教工作示范园。鼓励家长和社区参与幼儿园监督管理,共同为幼儿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制定幼儿园玩具教具、图书配备和幼儿园膳食营养标准。严格规范幼儿园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2.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幼儿园保安人员配备,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依法开展幼儿园消防验收。加强幼儿园园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校车规范,确保接送安全。

3.高度重视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县(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幼儿园开展全面排查,对无证幼儿园,要指导和督促其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整改后达标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未达标的,要及时依法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开展清查无证办园整治行动,到2013年底,全市彻底消除无证幼儿园。规范学龄前儿童早期培训、教育咨询机构审批,严格界定其经营范围,对违反规定经营的,由审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4.推动规范化幼儿园建设。从20xx年起,凡新建幼儿园必须达到规范化办园标准。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满足残疾儿童的特殊需求,到2013年,全市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达85%以上。建立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激励机制,对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通报表彰。

(四)实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1.足额配备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根据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制定我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和核定人数,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规模,参照公办幼儿园岗位设置和教职工编制标准,足额配备各类人员。积极探索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交流机制。

2.规范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管理。切实加强师德建设,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素质。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有关规定,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教师资格认定,园长和教师都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受聘的园长和教师要在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完善幼儿园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制定教职工退出机制。中小学富余教师需经县、区教育部门组织培训并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后,方可转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

3.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标准等,制定当地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指导意见。将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情况作为幼儿园年审内容。各县、区要把各类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范围,对优秀的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定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4.大力拓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渠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管理规定,依托大中专院校每年招收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的幼儿师范专科班,扩大学院高中起点学前教育本、专科招生规模。重视加强对幼儿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

5.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各县、区要制订幼儿教师三年培训计划,安排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培训。建立政府、幼儿园、个人合理分担的幼儿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机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到2013年,全市幼儿园园长培训率达100%,副园长、幼儿园中层干部培训率达80%以上,专任教师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率达6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市、县(区)政府要成立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学前教育事业规范优质发展。

(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市、县(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xx年起,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适比例,并且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完善公共资源分配机制,各县、区要制定覆盖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财政奖补机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的财政资助或政策支持。20xx至2013年,市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低收入家庭幼儿、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幼儿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要支持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幼儿入园给予照顾,对确实有困难的家庭减免有关费用。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和设施配备。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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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十条”)给学前教育的发展定了基调,或者说是重申了多年以来被忽略的学前教育的定性问题。长期以来,学前教育成了教育的一块“短板”,在基础教育领域中,似乎也没有获得同等的“公民”待遇。这当然是非常不应该的事情,也是让我们学前教育工作者感到十分尴尬的一件事情。“国十条”提出把学前教育摆在国计民生的重要位置,突出强调了它的教育属性和社会公益属性,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这当然是很好的信号,这就是我们对2011年充满期待并对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充满信心的源头。

2011年,学前教育在行动,因为没有理由不行动。不到半年的时间,各省(区、市)政府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当然,计划是停留在纸面上的东西,贵在实施。教师节前,国家三部委有关负责人就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答记者问,宣布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引人注目的是:“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并提出了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幼儿教师“国培”计划,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具体措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国家层面上实施学前教育系列重大项目。2011年,国家发改委安排资金15亿元,在中西部25个省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重点向贫困落后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这些都是切实的行动,并且这些措施都向中西部及农村地区倾斜。我们确实希望把钱用在刀刃上,做到“雪中送炭”,而不只是做“锦上添花”式的投入。

到年底的时候,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国十条”提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既要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量”的问题,也不能忽视“质”的问题。而要保证学前教育发展“质”的问题,教师队伍建设当然是重中之重,这是抓到了要害的问题。当然,在强调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严格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同时,必须辅以相应的配套措施,尤其是对幼儿教师身份的明确和待遇的落实。让全体幼儿教师能够体面地工作,体面地生活,或许这就是学前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的一个标志吧!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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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实施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加快发展,努力把打造成为冀中南区域发展的增长极、隆起带。权宜之计,教育为本,教育事业担负着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优秀人才、提供智力支持的重任,优先发展已经迫在眉睫。而通过实施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可以大幅提升市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有效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建设者,为加速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实施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改变市区教育现状、建设规范化学校的迫切要求。由于主城区中小学建设投入少。校舍达不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规范,不符合综合防灾要求。据调查统计,主城区的51所小学中,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的有48所,近期急需建设的13所小学现有在校生1.46万人,生均建筑面积仅2.98平方米(国家规范为5.8平方米)随着乡村发展的加快和居住人口的增加,小学适龄人口到2020年将增加1.2万人,现有校舍远远缺乏;15所中学中,有14所达不到规范要求,近期急需建设的4所(含市八中)现有在校生0.9万人,生均建筑面积仅6.55平方米(国家规范为10平方米)尤其是西部新城区,已经建成和正在开发的住宅小区有13个,新建、改扩建住宅面积240多万平方米,新增居住人口10万人以上,但该区域内初中只有1所十四中、小学仅有1所迎宾路小学,班容量严重超标,均达到67人以上,2009年出现片内学生难以容纳的状况。老城区绝大多数学校用地不足,局部学校班容量过大、运动场地狭小、专用教室匮乏、硬件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与规范化学校的要求相比差别很大。建校历史最长、教育质量较高的实验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仅为2.4平方米,没有运动场地,学生每周只能做两次课间操。南环小学、迎宾小学、向阳小学、新华小学、车站小学的生均建筑面积都不足3平方米。市八中平均班额已达到76人,超额26人。沧一中作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其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严重不达标,专用教室匮乏,不只落后于其他地市,也落后于一些县(市)甚至落后于贫困县。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极为有利,急需加以解决。

(三)实施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进一步改善民生的肯定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局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要求进一步解决教育协调发展问题,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市政府也确定了坚持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证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基本职责,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目标,实施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实现目标的措施之一,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教育资源,让全市人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效果。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布局,完善体制,加大投入,将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与乡村总体规划相结合,与校舍平安工程、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相结合,与城中村改造和新民居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与土地修编、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相结合,与教师素质工程相结合,与学前教育发展相结合,大力调整主城区中小学布局。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提高规范化办学水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适应乡村规模发展,缓解适龄人口入学压力,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努力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布局,分年度实施的原则。市政府的领导下,立足当前,着眼久远,对主城区中小学布局因地制宜,一步规划到位。近期着力解决学校承载力缺乏、适龄人口入学难问题,根据财力情况分三年组织实施。二是校舍平安工程实施和建设规范化学校相结合的原则。以国家颁布的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建设规范和省定的规范化学校建设规范为规范,以新建、迁建、改扩建为主,以加固、维修改造为辅,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新建学校达到国家规范,改扩建学校达到省级规范,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三是按隶属关系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市直属学校的资金筹集和建设,并对区级进行督导和资金补助;区政府负责区属学校的资金筹集和建设。

三、总体目标任务

逐步实现主城区“大教育”发展战略目标,乡村总体发展规划和主城区教育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利用三年的时间,投资11.58亿元,完成新建、迁建、改扩建学校21所,并对市直存在平安隐患的学校进行加固维修,以满足市区居民的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迫切愿望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从根本上解决班容量过大问题,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让的孩子享受良好的教育。市直属学校三年内完成一中迁建、二中新建高三教学楼、三中新建教学楼、职教中心新建实训大楼、十四中征地扩建、十六中新建教学楼,同时对存在平安隐患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完成上级要求需加固改造的面积32.8万平方米。依照市政府确定的区分轻重缓急、首先解决d级危房”原则,2010年启动五中、回中、一幼、七中、十三中、十四中等d级危房撤除重建面积2万平方米;运河区三年内完成南环小学迁建、光明小学重建、迎宾路小学扩建、回民小学迁建、大和庄小学迁建、育红小学西校区(许官屯小学)新建、向阳小学扩建、十中迁建、嘉禾小学新建;新华区三年内完成实验小学迁建、芦家园小学扩建、邓官屯小学扩建、蔡庄子小学迁建、北环路小学迁建、新立小学迁建。

主城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将得到整体提升,此方案实施后。省级示范性高中、规范化初中和小学形成规模适宜、分布合理、无隙覆盖的金字塔式新格局,学校综合防灾能力明显增强,为学生提供平安的学习、生活场所。沧一中将成为一所可容纳万名在校生的省级一流示范性高中,为争创全国千所示范性高中奠定基础;沧二中、三中承载能力明显增强,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将有力带动和推进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作为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扩建后,实训条件得到改善,学生动手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培养更多的实用技术人才;4所初中(含新八中)13所小学均能成为规范化学校,分别可容纳学生1.2万人、2.4万人,分别可增招0.3万人、0.9万人,初中的生均建筑面积可达10.3平米,生均超出国家规范0.3平方米,小学的生均建筑面积可达5.7平米,接近国家规范,专用教室齐全,功能完备,西部新城适龄儿童入学难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中小学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基本实现均衡发展。

四、项目建设实施方法

(一)市直属学校投资7.81亿元。并对市直学校存在平安隐患的基础设施进行加固维修。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

狮城公园以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征地497亩,1一中迁建:投资5.35亿元。整体迁建一中,建筑面积为17.1万平方米。2010年投资3.2亿元,启动一期工程9.9万平方米,完成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前期手续,开工建设;2011年投资2.15亿元,完成整体搬迁。

其中学校自筹8000万元,一中迁建工程规划总投资5.35亿元。申请银行贷款4.55亿元,贷款期限为八年,由市建司提供担保,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还款计划;工程实行代建管理的建设模式,一中为建设法人单位,负责工程前期报批手续,市发改委代建办为代建主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市教育局全面协调、指导、监督一中迁建工程各项工作事宜;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建成后交付一中使用。

新建一栋9800平方米的高三教学楼,2二中新建高三教学楼:2010年投资1600万元。其中地上五层7800平方米,包括35个教室、6个实验室和高三教师办公室,地下一层2000平方米为学生存车棚,当年投入使用。

建设一栋11813.75平方米的教学楼,3三中新建教学楼:2010年投资1800万元。当年投入使用。

御河路以北、经二大道以西、十四中以东征地26.6亩,4十四中征地新建教学楼:投资1300万元。新建一栋9600平方米的教学楼,2010年完成前期手续开工建设,2011年投入使用。

新建一栋10000平方米的实训大楼,5职教中心新建实训大楼:2010年投资1500万元。当年投入使用。

新建三栋连体教学楼、建筑面积10500平米,6十六中新建教学楼:投资1800万元。新建阶梯教室1500平米。2011年投资800万元,完成前期手续开工建设,2012年投资1000万元,完成后续建设投入使用。

完成市直学校32.8万平方米校舍的加固改造。2010年投资1.17亿元,7校舍平安工程:投资1.66亿元。完成加固改造面积23.1万平方米,2011年投资4900万元,完成加固改造面积9.7万平方米。

(二)运河区投资2.09亿元。

浮阳大道以西、纬一路以南、学院路以北、规划路以东征地80亩,1南环小学迁建:2010年投资3900万元。将南环小学建成一所在校生1800人、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规范化小学,当年投入使用。

将光明小学重建为一所在校生1200人、建筑面积为6240平方米的规范化学校。2010年投资1000万,2光明小学重建:投资1140万元。完成前期手续并开工建设。2011年投资140万,完成后续工程并投入使用。同时将学校以东的华谊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占地10亩)沧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占地10亩)规划为教育用地,待以后年度拆迁时划归学校使用。

迎宾路小学西侧的22亩教育预留用地内,3迎宾路小学扩建:投资3200万元。新建一栋15000平方米的教学楼,以解决班容量过大的问题。2010年投资1000万元,完成征地及前期手续,并开工建设。2011年投资2200万完成教学楼建设及配套设施,力争当年暑假投入使用。

顺河小学原址建设一所在校生1200人、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规范化小学,4回民小学迁建。2010年投资800万元。当年投入使用,以解决回民区孩子的入学问题。同时,将顺河小学北侧的28亩土地规划为教育用地,待以后年度拆迁时用于新回民小学活动场地。

大和庄开发区域内将大和庄小学现有的8.95亩土地及爱民小学现有的3亩土地整合后,5大和庄小学迁建:投资2600万元。共预留30亩教育用地,将大和庄小学建成占地面积30亩、校生1800人、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规范化学校。2010年投资500万元完成前期手续。2011年投资1000万元开工建设教学楼,2012年投入1100万元完成后续工作投入使用。

由御河新城开发项目统一规划,6育红小学西校区(许官屯小学)新建:投资2600万元。将许官屯小学建成一所占地30亩、校生1800人、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规范化小学,2011年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

投资1500万元扩建向阳小学。2011年在校内北侧新建一栋8000平方米的教学楼,7向阳小学扩建:由运河区政府协调解决向阳小学东北角200平方米的土地问题。年内投入使用。同时将向阳大道以西、现向阳小学以东土地规划为教育用地。

浮阳大道以西、纬一路以南、纬三路以北、规划路以东征地82亩,8十中迁建:投资2600万元。将十中迁建为一所在校生1800人、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的规范化初级中学,2011年投资1600万完成教学楼建设及配套设施,2012年投资1000万完成后续工作投入使用。

小屯村改造项目北侧一期范围内,9嘉禾小学新建:投资2600万元。新建一所占地30亩、校生800人、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规范化小学,2011年投资1000万元完成前期手续开工建设,2012年投资1600万元完成后续建设投入使用。

(三)新华区投资1.68亿元。

东体育场北侧、东风路南、建设大街以西位置征地拆迁30亩,1实验小学迁建:投资5000万元。建设三栋教学楼,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2010年投资280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2000万元)完成征地拆迁及前期手续,开工建设,完成基础施工。2011年投资2200万元,完成实验小学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使用。建成后将逸夫小学学生并入实验小学。

芦家园小学原址基础上扩建成占地20亩的双轨制小学,2芦家园小学扩建:2010年投资730万元。完成3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建设,将孙庄子、小代庄学生并入芦家园小学。

邓官屯小学原址基础上扩建成占地20亩的双轨制小学,3邓官屯小学扩建:2010年投资750万元。完成3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建设,将宋官屯学生并入邓官屯小学。

将蔡庄子小学建成一所在校生1000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规范化小学,4蔡庄子小学迁建:2011年投资1730万元(含征地530万元)蔡庄子与王御史两村改造区域内(东方骏景西侧)征地30亩。当年投入使用。

将北环路小学建成一所在校生1000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规范化小学,5北环路小学迁建:2011年投资5880万元(含拆迁费4680万元)三里庄新区征地拆迁30亩。当年投入使用。

将新立小学建成一所在校生1000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规范化小学,6迁建新立小学:2012年投资270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1500万元)现果品公司市场所处位置征地拆迁30亩。当年投入使用。

五、资金来源及使用安排

共需资金11.58亿元,实施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市直校舍平安工程。其中三年行动计划项目需9.92亿元、市直其他校舍平安工程项目1.66亿元(不含石油分局)市、区两级政府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法,保证计划实施。一是发挥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统筹教育费附加和教育设施配套费,用于学校建设。二是利用现有校产置换筹集资金。三是结合城中村改造,由开发商出资交由政府统筹管理,用于学校改造建设。四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五是非义务教育学校自筹解决局部资金。六是银行贷款用于一中迁建。七是社会捐助筹集局部资金。

(一)资金来源:共11.58亿元。2010年市财政一般预算安排校安工程专项1.1亿元;教育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2009年市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2010年市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2011年市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一般预算布置4700万元;2012年市级教育附加1000万元;运河区财政安排7010万元;新华区财政安排9740万元;开发商出资1.9亿元;银行贷款4.55亿元;校产置换7600万元;学校自筹3300万元;争取上级补助和社会捐助1000万元。

用于市直学校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区财政资金1.67亿元和银行贷款、校产置换、开发商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7.64亿元全部用于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二)资金使用:2010年市级校安工程专项资金1.1亿元、市级教育费附加布置700万元、2011年一般预算布置4700万元、市级教育费附加200万元用于市直其他校舍平安工程项目;其余教育费附加3100万元和教育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

(三)分年度资金布置

12010年资金安排

其中2010年市级校安工程专项资金1.1亿元、2009年市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2010年市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教育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运河区财政安排3200万元、新华区财政安排4160万元、校产置换1600万元、开发商承当2120万元、学校自筹3300万元、银行贷款3亿元、争取上级补助和社会捐助1000万元。资金来源:共6.14亿元。

用于市直学校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区财政资金7360万元和银行贷款、校产置换、开发商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3.8亿元全部用于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资金使用:2010年市级校安工程专项资金1.1亿元、市级教育费附加布置700万元用于市直其他校舍平安工程项目;教育设施建设费3000万元、2009年市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2010年市级教育费附加300万元。

22011年资金安排

其中2011年市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一般预算布置4700万元、运河区财政2810万元、新华区财政4380万元、校产置换6000万元、开发商承当1.27亿元、银行贷款1.55亿元。资金来源:共4.71亿元。

资金使用:2011年市级教育费附加布置200万元、一般预算布置4700万元用于市直其他校舍平安工程项目;市教育费附加布置800万元用于市直学校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区财政7190万元和校产置换、银行贷款、开发商等渠道筹集资金3.42亿元全部用于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

32012年资金安排

其中2012年市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运河区财政1000万元、新华区财政1200万元、开发商承当4200万元。资金来源:共7400万元。

资金使用:2012年市级教育费附加布置1000万元用于市直学校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区财政2200万元和开发商4200万元全部用于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刘学库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成立推进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宇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义山同志任副组长,市教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建设、规划、国土、公安、审计、监察、安监、地震、气象等部门及沧县、运河区、新华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调度、督办等工作。

(二)落实优惠政策

落实有关规费减免政策,严格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冀政〔2001〕59号)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规费减免有关事宜的通知》冀教发〔2009〕76号)文件要求。支持工程建设。

(三)预拨启动资金

拨付2000万元教育设施建设费用于市直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拨付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市直其他校舍平安工程项目。为加快工程建设。

(四)协调联动、紧密配合

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三年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市城乡规划局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规划设计工作,建设稳固、平安、规范、亮丽的规范化学校。

(五)抓好闲置校产处置工作

八中和十五中合并迁入一中现址,1一中整体迁建后。原十五中占地25亩,建筑面积3119平方米,将特教学校迁入十五中原址。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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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现状

2011年以来,我区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宗旨,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动计划,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4所,比2011年增加13所。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示范园3所。全区在园幼儿1073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1年的76%增长到9448%,“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实施公办园集团化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城区及边远农村地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不高,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任务艰巨,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加强,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小学化”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城乡、园际间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成农村公办主体、城区公办主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7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一)扩大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城乡结合部和城区新增的居民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2015-2017年,全区新建公办幼儿园9所(见附件1),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7%、98%和99%以上。

(二)调整结构。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到2017年,全区乡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区域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乡镇及以下入园幼儿享受普惠。

(三)提高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保教人员素质,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消除无证办园和“小学化”现象。全区幼儿园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炊管人员等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任教师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比例达75%以上。

(四)健全机制。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到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制定公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政策等。按照省定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和人员补充机制。到2017年秋季开学时,全区公办园编制内园长和专任教师的数量占本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资源总量,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1、完善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区统筹,以乡镇(街道)为规划单元,制定布局规划,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要求,明确定点幼儿园,确定办园规模。

2、继续实施一批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加大政府投入,抓住国家学前教育项目建设机遇,新建公办园9所,实现公办园乡镇全覆盖,扩大城区、城郊学前教育资源。

3、认真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市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宜教发〔2012〕7号),确保符合配建条件的小区幼儿园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无偿移交区教育主管部门,用于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国土、住建、房管、财政、地税、教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责,采取事前控制、跟踪督查整改等措施,加大对新建配套园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到位。小区配套园不用于举办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的,教育部门不得为其颁发办园许可证。对于宜教发〔2012〕7号文件出台前竣工的小区,建有配套幼儿园的由区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与开发商协商回购办法。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修订完善《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管理办法(施行)》,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划拨土地使用权、安排贴息贷款、减免租金、补贴运行经费、派驻公办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引导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提升办园水平,提供普惠。区财政将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纳入预算。

5、大力推进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发展。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各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幼儿随班就读。

(二)落实财政投入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完善以区为主、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等投入政策要求,区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逐年提高。

2、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2016年3月底以前,区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测算核定全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和家庭经济贫困幼儿资助标准等,建立和完善财政、社会、家长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3、规范学前教育资金管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对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资金支持。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学前教育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资金的使用监管和效益评估。

(三)推进办园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完善集团化办园机制。继续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办园优势,优化公办园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对集团管理的考核评估以及保障机制,确保集团运作规范、管理高效。鼓励全区民办园通过城乡共同体、连锁办园、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实行集团化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四)加强科学保教指导,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1、提升科学保教水平。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各级各类幼儿园制定教玩具达标计划,到2017年秋季开学前,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玩教具配备达到省定标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教育部门要根据各园实际逐园核定办园规模,对幼儿园实行总量控制下的招生管理,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严格控制幼儿入园年龄,小班不能招收3岁以下幼儿。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小学招生时,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类考试。严禁给幼儿统一配备人手一册的教材(资源包)。

2、加快提档升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标准,定期组织办园水平评估工作,实行办园水平动态认定机制。推进“家园共建”,严格执行“家长代表入园制度”,形成“家园共建、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加快升等晋级步伐,提高办园质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17年,省级、市级示范园比例达到15%。

3、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全区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建立专兼职专家团队,为开展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经费。根据地域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包片到园、指导到人等方式开展教科研工作。

(五)强化管理,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

1、严格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炊事员和安保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从2016年起,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区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备案管理,凡不符合相关从业规定要求的,不允许进入幼儿园工作。

2、探索建立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及人员补充机制。按照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教职工,严禁挤占、挪用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3、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培养体系。与高校开展合作,采取定向委培等方式,为农村幼儿园培养合格教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支持幼儿教师在职参加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所需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共同承担,力争到2017年,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以上。实施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培训计划,培养学前教育领军人物,用3年时间培训35名骨干园长、70名优秀教师。建立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工作室制度,推动园际教研、园本研修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建立区级培训网络,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不断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对公办园在编教职工,实行工资全额预算,其工资待遇水平应与区内小学教职工基本一致,逐步实现公办园编内编外教职工同工同酬。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园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民办园教职工,要引导和监督举办者依法与其签定劳动合同,保障其工资待遇,足项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深入开展集团公办园教师交流工作,合理确定区域内公办幼儿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园在编教职工享有同等地位。

(六)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保证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积极争创省“学前教育示范区”。建立健全学前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办园体制、投入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制订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全区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政府教育工作实绩考核。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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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坚持以儿童发展为本,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基础上,以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完善措施,强化管理,推进全市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合理布局本市学前教育资源,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格局,以农村为重点、财政投入为支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普遍改善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保教人员,整体提升保教质量,基本满足市民多样化学前教育需求。

(二)分年度具体目标任务

1.年建设目标

(1)新建幼儿园综合性教学大楼,并按照省级示范园标准设计幼儿活动室;改扩建现有的“育苗楼”,用4年时间加大对市幼儿园美化、绿化、净化力度,按照省级示范标准建设,力争在年把幼儿园创建为省级示范幼儿园;改建市嘉佳幼儿园多媒体功能室,改善办园条件,市区公办幼儿园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重点推进番阳、毛阳、毛道中心幼儿园的建设。番阳中心幼儿园新建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新建生活用房,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毛道、毛阳中心幼儿园改建,新建幼儿盥洗间、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加强各乡镇中心园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增加乡镇幼儿园教师人数。

2.年建设目标

重点推进南圣中心幼儿园和冲山中心幼儿园建设。南圣中心幼儿园新建活动、办公及辅助用房,新建生活用房,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冲山中心幼儿园新建活动室、办公及辅助用房,新建生活用房,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年建设目标

重点推进畅好乡中心幼儿园和水满中心幼儿园建设,扩建水满中心幼儿园、水满中心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畅好中心幼儿园新建活动室、办公及辅助用房,新建生活用房,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左右,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5%左右。

4.—年,在新城区规划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扩大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学资源改建、扩建冲山红山、番阳布伦、毛阳镇毛兴、在毛阳什稿、南圣铜甲、畅好保国等村级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结构体系。

(三)规划布局

根据人口发展、分布及推进新城镇建设,“十二五”规划新建及改扩建16所幼儿园。前三年打好基础,各乡镇创办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后两年完善设施设备扩大规模,做好新城区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完扩大和合理布局城乡学前教育资源,新增学位3240个,需幼儿教师456个编制,总投入经费4285万元。

1.幼儿园:年规划新建综合性教学大楼,面积9000㎡,计划投入1350万元。

2.嘉佳幼儿园:年规划改建多媒体功能室,面积160㎡,加固面积3200㎡,计划投入128万元。

3.番阳镇:年规划改扩建镇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470㎡,其中新建面积770㎡,改建面积700㎡,计划投入24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12个班,幼儿360人,配备幼儿教师48名,保健医生2名。

4.毛阳镇:年规划改扩建镇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485㎡,其中新建面积300㎡,改建面积1185㎡,计划投入2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12个班,幼儿360人,配备幼儿教师48名,保健医生2名。

5.毛道乡:年规划改扩建乡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385㎡,其中新建面积300㎡,改建面积1085㎡,计划投入2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9个班,幼儿270人,配备幼儿教师36名,保健医生2名。

6.南圣镇:年规划新建镇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500㎡,计划投入3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12个班,幼儿360人,配备幼儿教师48名,保健医生2名。

7.冲山镇:年规划新建镇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500㎡,计划投入3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12个班,幼儿360人,配备幼儿教师48名,保健医生2名。

8.水满乡:年规划新建乡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500㎡,计划投入3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9个班,幼儿270人,配备幼儿教师36名,保健医生2名。

9.畅好乡:年规划新建乡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500㎡,计划投入3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12个班,幼儿360人,配备幼儿教师36名,保健医生2名。

10.2014—年建设规划。

(1)规划在新城区新建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1916㎡,行政办公用房513㎡,生活及其他用房1149㎡,新建面积共计3578㎡,12个班的规模,新增学位360个,配备幼儿教师48名,保健医生2名,计划投入787万。

(2)规划在冲山红山、番阳布伦、毛阳镇毛兴、毛阳什稿、南圣铜甲、畅好保国新建村级幼儿园,每所幼儿园新建园舍650㎡,3个班的规模,新增学位90个,配备教师6名,保健医生1名。6所幼儿园新建面积共计3900㎡,计划投入180万元;需配备教师54名,保健医生6名。

三、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顺利实施

1.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扶持和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市教育、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尽快配齐专职幼教教研员,确保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健康发展。

2.多种措施,规范幼儿园管理

(1)实行幼儿园办园准入制度。举办民办幼儿园必须达到准办标准,园舍和周边环境经安监、环保、建设、消防、卫生等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报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准办幼儿园应在五年内达到最低等级标准,并积极向高一等级努力。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

在城区新建公务员小区、新住宅区建设、水满乡新农村建设时,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的用地,应在进行土地出让前在规划条件中予以说明;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得批准建设规划;擅自改变幼儿园地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时使用;幼儿园用地属于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城镇小区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产权国有,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

(3)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根据幼儿园的生均教育成本和收费等级,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自行提出收费标准,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4)建立学前教育督查制度。根据《省级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就办学行为、办学方向等各方面,定期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专项督查。

3.开展学前教育示范乡镇评估活动。对各乡镇学前教育的事业发展、教育质量、经费投入等进行专项督查评估,并将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列入乡镇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目标。同时,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查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激发乡镇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多途径实施园舍建设,提升整体配备水平

1.实施校中园园舍提升工程,为师生创建安全优美、舒适的环境。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安排专项经费,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资源,通过改建、扩建、置换、拆并等形式,加快校中园建设,在现有7所乡镇校中园园舍建设基础上,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进行升级改造,力争7所乡镇校中园园舍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在此基础上推进农村规模化幼儿园建设,积极发展日托、周托幼儿园。加强幼儿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和园内文化建设,创设良好的园内育人环境。

2.改善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水平。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配备,保证儿童日常生活和保育教育的需要。逐步添置现代信息技术设备,满足教育教学以及家长与幼儿沟通的需要。

3.配合省政府学前教育未来五年计划,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按照上报省教育厅的“‘十二五’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规划”,根据人口、地理、交通等条件,确定幼儿园数量、位置、规模,在原有7所乡镇中心园基础上,加快乡村幼儿园建设,能建立幼儿园的取消当地学前班,方便农村幼儿就近入园,使农村适龄儿童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

(三)充实师资力量,提高保教人员素质

1.把握幼儿园保教人员需求动态,做好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所需教师的补充工作。将部分小学超编教师和适合从事幼教工作的小学教师,通过转岗、培训调配到幼儿园工作,将在其他学校工作的幼师专业毕业生调整回到幼儿园工作;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自行聘请教师、保育员等,配足配齐保教人员。新增教师编制要优先考虑学前教育需求,逐步解决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

2.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要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注重运用现代教育手段,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

城区公办幼儿园应当承担起农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任务。通过园长、教师带教、对口课题指导、教研活动交流等提高乡村、民办园长和教师管理与教学水平。不断拓展幼儿保育员、营养员和保健教师的培训途径,提高保育员、营养员和保健教师的专业水平。

(四)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推行市级示范园评审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积极申报市级示范园,发挥公办幼儿园骨干示范辐射作用,形成市示范园、市一级园等多层次的办园格局。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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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加。各地加快公办园建设,力争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各地还采取补助生均经费、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免费培训教师等方式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已经扶持6.9万所次,受益幼儿约1000万人次。在偏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指导。中央财政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项目支持陕西、贵州等13个省(区、市)设立支教点1500余个,聘用乡村幼儿园老师和志愿者4000余名,受益幼儿约4万人。

据统计,2013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9.86万所,比2010年增加4.82万所,增长了32%;在园幼儿达到3895万人,比2010年增加918万人,增长了31%。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5%,比2010年增加了10.9个百分点。

二、学前教育投入大幅增长。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各地普遍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三年来已投入36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超过400万人次。社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企事业单位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园比2010年增加3.2万所,增长26%。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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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为什么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答:为了实现《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要求,2011年以来,全国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实施了8个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国在园幼儿三年增加了918万人,比过去十年增量的总和还多,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67.5%,三年提高了10.9个百分点,“入园难”情况得到初步缓解。

但整体上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依然不足,中西部农村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的入园率较低,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等困难群体“入园难”问题仍比较突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农村幼儿园运转普遍困难;幼儿园师资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亟待提高;保教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地方的幼儿园“小学化”仍较严重。必须按照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的是继续用三年左右时间,巩固和扩大一期成果,进一步解决好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入园难”问题,同时落实好“国十条”关于投入、师资、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要求,构建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2.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必须始终坚持“国十条”确立的基本方向,同时根据新时期新要求,突出阶段性特点。

一是坚持公益普惠。重点是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公益普惠。一方面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将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二是注重可持续发展。重点是健全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投入、用人、监管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办好学前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政府职责。重点是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积极发挥中央财政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3.第二期行动计划提出到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目标达到75%左右,请问是如何考虑的?

答:我们组织专家和相关研究机构经过系统研究论证,最终将2016年毛入园率目标确定为75%左右,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回应群众期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诉求日益增强,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虽然近几年学前教育发展很快,但“入园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还很突出,必须进一步提高入园率,满足人民群众迫切的入园需求。

二是顺应国际趋势。经合组织(oecd)国家、金砖国家普遍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抢占人力资源早期开发高地的重要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普及。2012年oecd国家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平均已达92.8%,俄罗斯、巴西、南非等金砖国家的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远高于我国。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入园率,为增强国家未来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具有现实可行性。经测算,把毛入园率目标确定为75%,年均增速在2.5个百分点左右,相当于近三年年均增速的70%。通过实施二期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项目,保持现有的财政投入和工作力度不减,硬件建设和师资能够基本满足需要,这一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4.实施第二期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针对当前学前教育在资源、投入、师资、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扩大总量。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资源短缺问题。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实际,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调整结构。调整学前教育资源结构,着力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让孩子们有园上、上得起。调整布局结构,优化幼儿园布点,让孩子们就近入园。调整投入结构,在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件保障的投入力度。

三是健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完善用人机制,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补充制度,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四是提升质量。改善办园条件,让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园舍、玩教具配备等逐步达标。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成长。

5.当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依然短缺,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打算如何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答:经过第一期行动计划,全国公办园增加1.7万所,但总体占比仅33%,难以满足老百姓接受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第二期行动计划继续把大力发展公办园作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城乡公办园。合理确定公办园布局,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地区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特别要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各类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服务能力。要求各地参照教育部门办园的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解决好这些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师资队伍和运行保障问题,提高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是落实好小区配套园建设要求,确保公益普惠。要求各省(区、市)出台小区配套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提供普惠。2015年底完成对现有小区配套园的清理整顿工作。

6.现在民办幼儿园占比很大,但提供普惠的能力还不够强。请问在第二期行动计划中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将在继续落实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以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认定和扶持力度。要求各地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经费补贴、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其提供普惠。

二是建立扶持长效机制。要求各地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扶持办法、监管措施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成本核算、限价收费、财务审计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公益普惠性目标的实现。

7.近几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很快,但是经费不足的矛盾在很多地区仍比较突出。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在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是保障。第二期行动计划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学前教育长效投入机制。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投入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落实好“国十条”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特别要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的投入。

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在做好资源建设的同时,要支持解决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运转保障等问题。各地要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

三是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每年继续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幼儿资助制度、培训幼儿园教师,引导和激励地方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同时,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现学前教育办园成本合理分担。

8.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不高、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仍然不能满足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如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将从解决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待遇、素质等方面问题入手,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各地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快补充幼儿园教师队伍。特别要督促民办园按规定补足配齐合格的教职工。

二是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在积极核定公办园编制的同时,创新保障方式,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加强对民办园的监管,督促其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

三是健全培养培训体系。各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划,扩大培养规模。鼓励地方通过免费师范生、幼教特岗计划等方式,为农村培养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2015年前完成对幼儿园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9.近几年幼儿园安全、卫生事故时有发生。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对加强幼儿园监管出台了什么针对性的举措?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

一是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履行好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考核。

二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教育、卫生、公安、质检、安监、食药监等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卫生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卫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三是落实幼儿园管理责任。幼儿园要建立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园舍、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10.随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请问第二期行动计划对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第二期行动计划把提高质量作为四大重点任务之一,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各地要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的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实行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每个区县根据幼儿园布局划定责任区,落实教研指导责任人,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

二是加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教研交流和互助提高,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三是构建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研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以质量评估为手段,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关键因素的评估。

四是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要求幼儿园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科学保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要求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

11.如何确保第二期行动计划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答:学前教育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改革发展任务相当艰巨,需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要做好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制订三年行动计划。要做好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作,将相关工程项目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予以保障。

二要健全行动计划推进机制。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建设、国土资源、卫生计生、编办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重要工作任务要分解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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