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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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2009年,全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切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落实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诉求行为,进一步推行政府政务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继续做好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实施主体清理规范工作。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至少缩减30%”的要求,在去年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清理、再精简、再下放,把审批项目精减到最低程度。要严格清理标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因把握标准不一致产生项目名称、数量不相符的情况发生。同时要做好省、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动态性的清理审核机制,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2、要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审批和办公制度,对县直重点项目和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在项目审批、规费交纳等方面提供无偿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办结。通过改革项目审批方式,使项目审批时间大幅度缩短,力争使我县项目审批在全省期限最短、效率最高。(牵头部门: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
3、要切实搞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流程再造,积极推行网上审批、联席审批制度。认真落实“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切实推行“两集中”管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牵头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制度,将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2、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的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集体讨论、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听证活动,充分发挥听证制度对提高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的作用。要扩大听证的适用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事项以外,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逐步纳入听证范围。(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三)认真梳理行政职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行政职权。要做到“三清理一分解三规范”,即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上级对口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做到事实清楚,处罚有据。要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杜绝行政执法随意性。行政执法部门进入企业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依法、廉洁、文明。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要做到“三步走”,即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执法主体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力度,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扩大评查案件范围。(牵头部门:县法制办、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除和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全县各级机关要及时将政务信息、审批信息、处罚信息等在机关网站公开。(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要加大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工作力度,着力构建“两横一纵”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网上审批系统,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社会监督。尤其是未开展或未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要加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力争上半年完成这项工作。(牵头部门: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五)切实落实《决定》规定,加强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按照《决定》确定的内容,做好县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规划,切实建立起推进县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体系。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有关制度建设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部门,明确责任,确定时限,分阶段、分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县政府依法行政。(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六)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行政诉求行为
1、各级行政机关要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并且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群众的行政诉求,保障遇到困难和问题的群众有地方诉求。要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减少越级上访、无序上访。(牵头部门: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2、强化公务员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中央方针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提高处理群众行政诉求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本领。(牵头部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3、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书制度、违反行政复议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注重运用调解、协调等手段,化解矛盾,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七)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继续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同时,在县党校的主题班,增加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内容和课时。(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对初任公务员和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实行上岗前培训。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法制干部队伍素质,为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部门)
(八)编制贯彻《纲要》的五年规划,扎实推进法制政府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过去五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提出今后五年贯彻落实《纲要》的总体规划,指导全县各行政机关进一步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确保《纲要》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九)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工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政府审批和服务项目,要争取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公开办理,限时办结,逐步实行“大厅之外无审批”,“一站式”服务,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目标,最大限度为投资者、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牵头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2、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公共资源中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实现原来由政府审批向市场交易转变,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中心建设,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确保公共资源的公平、公正交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国资委、县监察局)
(十)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跟踪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为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要重点做好对*年到*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跟踪调查和评估工作。清理评估工作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实施、法制把关、会议研究的程序进行。对社会经济影响面广,影响程度大的规范性文件还要以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跟踪评价内容注重规范性文件施行后的效果评估,执行成本评估,及时发现文件施行后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牵头部门: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对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实行考核评优。县政府将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职能转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列为2009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硬化各级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考核评比,由县政府或者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
(二)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依法行政报告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时向县政府报告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由县政府汇总情况后向市政府报告。县政府各部门也要按上述要求向县政府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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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中,司法部对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实行领导,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同时也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有:
1、 管理劳改、劳教工作。
组织、领导劳改、劳教工作,确定监狱、劳教场所的设置、分布和犯人、劳教人员的安置;指导、督促和检查监狱和劳教场所,正确贯彻执行劳改和劳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或者审定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重大决定;制定和审查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狱和劳教场所不断改善和改革管教制度,提高改造水平;总结和推广劳改和劳教工作的先进经验,对监狱和劳教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和处理,对违法乱纪的管教干部予以纪律处分;管理劳改和劳教单位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和任用,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 管理律师工作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审查律师协会章程,负责律师资格的报考,考试工作;授予律师资格和批准律师执业证书;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设置和律师队伍的发展;制定法律援助的具体办法;对律师违纪进行处罚,取消严重不称职律师的资格;制定律师收费的具体办法;总结和推广律师工作的先进经验,制定律师工作发展规划。
3、 管理公证工作
领导公证处工作,确定公证处的设置、公证人员的编制、机构和考核制度,任免公证处的正副主任;监督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和财务支付,对公证人员进行纪律检查;总结和推广公证工作的先进经验。
4、 管理司法干部培训
确定司法干部培训工作的方针,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指导政法干部学校的工作,培养师资,编写教材;总结推广干部培训工作的经验。
5、 管理法学教育工作
确定法学教育的方向,制定法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协调全国法学教育,协同国家教委指导全国法学教育;管理部属政法院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考核,督促和检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审批基建计划和重大财务开支,负责专业设置,招生和毕业生分配计划;组织编写全国法学教材。
6、 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民间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和道德的宣传教育;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
7、 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各类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出版法制报刊和法律书籍,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
8、 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司法部统一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外事活动 。确定司法外事工作的方向,活动范围和方式,并对外事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派代表团出国考察和出席国际会议,组织接待外宾,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开展国际司法协助业务活动 。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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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龙头作用
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建设、“法律六进”等为主抓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环境的满意度,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把握工作重点,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性。抓住江淮普法行、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主题宣传活动中,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着力构建大普法格局。
(二)整合优势资源,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成效。积极开展“校地共建”,邀请政法院校教师作法制讲座,培训一批普法骨干;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我镇各项普法活动,在协助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为志愿者们提供一个展现自我、锻炼自我的平台;继续发挥警官职业学院法律志愿者的作用,在定期与社区开展普法活动的同时,积极在宣传形式取得创新,在宣传效果上取得突破。建立“警民共建”关系,选聘一批热心法制宣传工作的政法干警,为全镇8个村、居、开发区分别配备1—2名兼职普法辅导员,充实一线普法力量,提升基层法制宣传工作水平。探索开展“普法进军营”活动,共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
(三)拓宽宣传渠道,扩大普法工作社会影响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文化惠民工程和城乡文化设施提升工程,以社区、村公共文化设施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信息报道,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法制语句征集评比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普法氛围。开展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相结合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抓好学用结合,加快推进依法治镇进程。贯彻“法治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工作。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以普法演讲、模拟法庭、法制文艺演出、观看法制题材影视剧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社区”,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五)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制定普法骨干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充分发挥骨干人才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他们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筑牢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将以贯彻落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为着力点,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
1、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坚持定期、专项排查,防止重大矛盾纠纷漏查漏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对易激化重点事、重点人集中搞好摸底,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实现矛盾排查调处常态化,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矛盾不出镇”,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2、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市、区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村(居)、企事业单位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实施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制度,强化调解保障机制建设;完善调委会“六统一”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台帐、档案和协议书制作,提高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3、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运用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现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配合,着力推进“四进”机制(即人民调解进派出所、进医患纠纷领域、进物业管理领域、进道路交通事故领域),构建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1、按照“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原则,制定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矫正方法,细化措施,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2、建立健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管、改造、考核等制度,探索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努力做到不脱管、不漏管,力争做到服刑期间无重新犯罪。
3、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教育,增强认罪悔罪意识,促进其自觉接受教育改造。认真组织社区服务,合理安排社区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确保社区服务的时间和效果。要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强化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多渠道参加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制度、方法和技能,努力培养一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骨干,造就一支有较高专业水平的矫正队伍。
(三)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帮扶工作社会效果。
1、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机制。开展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控。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认真规范安置帮教对象档案,有效实施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控工作。
2、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精神,完善我镇安置点安置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广泛发动社会企业吸收接纳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助“三无”人员和其他有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3、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服务,提高释解人员的法治意识,帮助他们重新认识自己,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帮助他们尽早融入社会。
4、积极开展社会化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开展针对性帮教活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及时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与民政部门配合,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救济救助和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培育和挖掘创业典型,积极进监所开展延伸帮教。
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充分发挥法制保障职能。发挥司法所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服务基层、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维护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协助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化解群访、缠访等问题,通过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来表达利益诉求,既为政府解忧,也能为群众解难,真正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二)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应援尽援、能援则援”工作原则,深化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受理程序,向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发放法律援助卡,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受援对象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四、抓好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和保障的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全国政法会议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新规定,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大力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提升执法、执业工作效力和质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一)进一步规范所务管理。以良性发展为着眼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助推,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保障,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根本,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组织、队伍、业务、基础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新提升,使司法所日常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步入有章可循、规范化运作轨道。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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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工作总结
1、抓基础夯实,更有推动力。一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建设。进一步提质改造9个司法所,4个司法所接受了规范化司法所回头看检查验收,3名新招聘公务员充实到司法所。进一步提档xx区法律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9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1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的标识标牌已全部安装到位。二是进一步健全调解机制。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全区实施方案,新增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全区已达9个。联合财政部门出台《xx区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三是进一步丰富开展活动。结合“连心惠民工程”和“三官一律”进基层活动,深入推进“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活动,积极开展司法行政行政系统群众工作百日竞赛活动,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505件,坚决防止矛盾激化产生“民转刑”案件。上半年全省综治工作民意调查,xx区“当地矛盾纠纷是不是有人来调处”指标排名位列全市第一。
2、抓特殊人群,更有管控力。一是规范中心软件促管控。进一步规范xx区社区矫正中心,完善功能设置,制定六大台账,健全四项制度,新增一人至五人,有效满足中心规范运行要求。二是抓实特殊人群强管控。严格落实“三定期三加强”工作举措,从严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着重做好7人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管控,走访8次,开展个别教育13次。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61人,解除矫正883人,现在册178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同时,今年我们按规定程序联合区法院收监1人,报请建议省监管局收监1人执行刑罚。三是加大帮教力度利管控。修订出台《2017年xx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方案》,重点购买心理矫正服务、教育学习、手机定位和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15万元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安帮重点对象衔接实行实报实销。积极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和“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走访慰问13名服刑在教未成年子女。截止目前,全区934名刑释人员,服刑人员核查率100%,服刑人员回执率100%,重点人员回执率100%,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3、抓宣教服务,更有影响力。一是积极做好学法考法工作。制定下发一办法、一计划、一通知,各单位主要领导带头示范,各学员安排时间参与,各单位管理员认真负责。截止目前,全区120个单位、应学考2786名人员(不含免考113人),学时完成率达99.9%,参考率达99.8%,合格率达99.7%。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新建成xx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服务半径逾1000米、服务人数10万余人。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36个区直单位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执法普法活动。积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xx工作》开设普法专题。扎实推进全区联点共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相继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以多种形式送法进街入巷、进社入村。新制作了司法行政宣传片,创新丰富“xx司法”微信号内容形式,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力和覆盖面。三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中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项目。开展“万民律师乡村(社区)行”活动,配合中心工作,参与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为项目顺利开展及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与市律协联合设立驻xx区人民法院律师值班室,安排10名律师于每周一轮流在区法院值班。积极请示、筹备,于8月29日成立了中共xx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xx区党支部委员会,有力推动了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迈向新台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扩大法援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的阳光;积极发展律师队伍,完善法律案件质量考核体系,探索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全年无违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无因法律援助不当引起的举办投诉、上访现象发生。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6起,其中刑事案件25起,接待咨询368人次,减免了法律服务费用100万元,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4、抓公证改革,更有公信力。积极推进落实公证体制改革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2次协调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改革。积极向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汇报对接改革有关情况,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难题,依法依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地推进解决。目前,公证处人、财、物已按要求和程序移交、安排到位,标志着我区公证改革任务完成。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增活力,这将切实助推今后全市更好发挥公证功能作用、提升公证工作水平、推动公证事业发展。
5、抓队伍建设,更有战斗力。一是抓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扣紧“总开关”,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和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作用。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重一大等事项。突出学习常态化,出台三文件、健全三制度。按照“五化”要求加强支部建设,落实落细“两学一做”教育和“党员主题日”活动,相继组织开展学习培训40余次,加强了对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传统文化、现代科技的学习践行。重视关心干部成长,选派1名同志参加市委党校学习、2名同志参加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素能培训班学习、2名年轻同志参加区委党校青干班培训学习、7名同志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二是抓履职能力建设。注重提升业务能力,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充电,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坚持在一线实践中锻炼干部、增强本领和服务能力,成立抗洪抢险队,决战洪水,日夜值守,保障了大堤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立创文决胜队,全力以赴支持联点社区和路段创文工作。积极组织帮扶慰问、“法律六进”、送党课进社区等活动,既强化了党员党性、坚定了党员信念,又提升了党员政治和业务素养。三是抓廉政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一级一级抓、层层抓落实、环环皆到位的格局。完善人财物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深化学习“二准则四条例”,制定出台二文件,为落实纪律作风建设明确对象、目标和内容,为责任上肩、工作落地上弦加压。积极主动接受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按规定开展了“涉矿整治”“雁过拔毛”“纠,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坚持严于监督,先后开展大小督查12次。紧盯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和人员,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营造了“严管就是厚爱”的氛围。
二、面临的形势分析
从总体上看,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强调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对“法治”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指出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等。这必将对司法行政工作定位和职责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相应地,重视是机遇,我们倍感振奋,也是挑战,我们深感压力,任务依然繁重。指出,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而现有的司法行政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较为缓慢,任务较重,需要进一步强化、提升。如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虽有一定进展,但离省市要求还有差距;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的建设需要较大投入,但各项经费保障方面还较为薄弱;法律服务人才资源还相对匮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创造性意识不够,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工作方式、管理方法缺乏创新等等。
三、2018年工作计划
总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人民调解更有力度、社区矫正更有强度、法治宣传更有广度、法律服务更有深度、党的建设更有亮度,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履职尽责,开启谱写xx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为“大美xx”、“四新xx”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具体而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创新普法载体,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坚持法治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巩固原有阵地,开辟新阵地,积极发挥“xx司法”微信公众号、户外标志、户外广告等传播载体和阵地的作用,广泛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探索普法社会化运作,畅通公民参与法治实践渠道,努力形成全时空、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格局。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群众生活相融合,进一步强化和用好xx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以宪法实施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力宣传服务保障xx、xx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传播力。三是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真正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努力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加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力度,力争实现全员参学参考。
2、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确保监管安全。一是全面规范社区矫正监管。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准确把握工作程序,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二是完善联动机制。完善公、检、法、司、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调动村(居)委会、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局面,真正把社区服刑人员管住、管到位,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最大限度避免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强化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将人文关怀与强制性教育相结合,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查走访,特别是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排查走访,查清安置帮教人员有无“三无”、“三假”和人户分离,确保监管安全。深入开展“五个一”专项帮教活动,扩大社会力量帮教的影响,不断提高帮教质量和水平。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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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深入抓好“五五”普法,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通过普法骨干培训、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和面向广大边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了广大边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力的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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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1、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巩固提高普法成果,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工作,组织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并切实抓好规划的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市”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橱(窗)等普法传统阵地建设,提高实用性和群众参与性。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积极运用市普法网及手机短信等新兴载体开展法制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
2、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邀请专家或法律知识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法制讲座,努力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健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针对目前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使其及时掌握新的政策,以促进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扎实开展创建法治城市、依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达到85%以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面达到55%以上。
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规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推进区域、行业调委会的建立。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按照分级培训原则,落实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争取把人民调解员的误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稳定调解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调解中心建设,建立信息上报、工作量化等机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这一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民间纠纷的调处和重大纠纷排查、疏导力度,提升纠纷调处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以奖代补工作力度,有效激发调解员的积极性,确保基层社会稳定。推行人民调解协议书法院确认制,确保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成本,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适时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专项攻坚活动。要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努力化解医疗纠纷、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切实履行好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充分履行调解工作中的法制宣传功能,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按照省厅的部署,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和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力争设立专门机构和核定专门编制,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按不低于15:1的比例积极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人员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衔接管控,建立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要着力探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有效途径,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新途径,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达到96%,安置率达9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之内。积极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30:1的比例聘请社会工作者,作为安置帮教的辅助人员;加快安置帮教实体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安置基地。
三、大力发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业,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业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和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公证质量标准及公证质量保障与监督机制,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法律服务人员自身的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
2、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改,推动立法和法治建设进程;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做好律师担任各级人大和政协的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公职律师为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法规当好参谋的职能作用。引导和支持律师积极投入到海西建设中,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和市场覆盖面,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不断深化提高“法律服务四进”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引导和支持律师贴近经济、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周到、便捷的法律服务。
3、拓展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以司法所为依托,有机整合律师公证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开展“法律服务农村”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为建立农村经济新秩序、发展优质高效高产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村务管理等工作热点,提供法律服务。
4、加强和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构筑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以落实政府责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出发点,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围绕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着力完善便民服务基础建设,着力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声势,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以巩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成果为基础,推动在更广泛的领域服务困难群众,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便民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非诉讼服务的优势和作用。以信息化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力争法律援助办案总数同比增长5%。努力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活力
1、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深入开展创建优秀司法所活动为抓手,健全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完善司法所的管理体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及时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全市司法所“队伍建设正规化、科技管理信息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的规范化目标,切实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建设。
2、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措业务用房建设资金,分批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业务用房建设专款使用效果,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努力改善司法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和通讯设施等硬件设施条件。全面完成省及南平市局下达的年度4个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及洪墩司法所示范业务用房建设,努力推进局机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3、进一步强化基层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日常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基层工作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工作的科学管理机制,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的管理格局。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进一步拓展工作网络,促进基层资源互补、职能整合,增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综合实力。健全完善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各项业务的性质、特点和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程序和专业化考核指标,用科学的考核评价提升业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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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司法为民。
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区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稳定为首责,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司法为民,认真履行职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新方法新途径,完善以司法所建设、司法综合服务窗口优势发挥、社区矫正规范推进为亮点的基层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确定二个工作目标:提高能力,追求卓越。
围绕跨越式发展、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努力做到提高能力,追求卓越。
提高能力主要着眼于五个方面:一是要提高全局系统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的能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律进社区”等活动;二是要提高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要提高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能力,努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四是要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六必”工作的能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质量,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六必”措施,有效减少重新犯罪;五是要提高制订处置矛盾纠纷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围绕稳定大局,发挥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综合职能作用。
追求卓越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队伍建设追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二是业务建设追求“目标明确、措施扎实、开拓创新、争创一流”。
三、抓好三项工作措施:
为实现工作目标,将从三方面落实工作措施:一是抓好班子建设,提高领导能力;二是抓好调查研究,破解工作难题;三是抓好各项考核,推进工作发展。
四、做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紧紧抓住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重要思想,将认真贯彻党的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自上而下认真开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基层党支部更好地履行教育、管理和关怀党员的职责。
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教育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确定培训对象,通过主题教育、专题辅导、形势报告、自学、系列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理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结合实际完成第五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
巩固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果,推进规范服务和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行风监督员会议制度,形成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行政监督、行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按照司法部对律师党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在律师党建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创新和改进。
(二)紧紧抓住领导干部等4种重点对象、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3种重视对象的法制教育,全面完成“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任务,着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以领导干部的学法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区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基地、东方法治网校、法制讲座、法制培训、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重点开展宪法、行政法、专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行青少年学法初中二年级、小学五年级法制轮训制度,以区少年军校为培训基地开展有系统的法制教育;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为目标,抓好外来人员的学法活动。
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全区推行社区法律学校,组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定期定点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与各阶段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经常性地组织法制专题讲座;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版报、有线广播、社区报等载体,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加强与各行政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的协调,年内组织一定规模的社区巡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对照“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验收标准,协助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法制办及区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验收小组,对各地区、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充分挖掘各地区、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实例和创新做法,以及“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来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加以总结推广;指导各地区、各单位根据“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面完成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根据市法宣办及区委、区人大的要求,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为2006年顺利启动作好准备。
(三)紧紧抓住司法所建设,着力推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窗口”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根据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努力克服机构、人员、编制以及工作条线调整等难题,选择条件较好的镇(街道)进行司法所建设试点;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居)二级调委会建设,组建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加强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新模式,努力形成“一纵四横”调解工作新格局。
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巩固服务制度创新、内部管理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和职能整合创新四项已有成果。继续强化窗口“四零”服务活动;抓好人民调解协议书审核关,确保调解协议书质量和履行率;继续推行“星级窗口”考核工作,争创品牌窗口;设立村(居)级司法接待站,加大基层化解力度,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整合法律服务部门、人员资源,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基层法律服务要成为法律进社区的生力军,依托社区,积极、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持把教育改造放在首位,认真研究探索矫正工作的方式方法,确保矫正效果;以积极的态度充分发挥好社团和社会工作者作用,大力支持社会工作者在第一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实际,争创社区矫正示范镇(街道);加强台帐、信息等基础工作建设,落实管理监督考核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理顺关系,着力推进安置帮教“六必”工作,有效预防重新犯罪。
(四)紧紧抓住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着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律师行业开展创建规范服务达标活动,研究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管理的具体措施,开展端正办案指导思想专题活动;继续重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和杜绝律师队伍中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现象的发生,防止不正当竞争;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支持律师介入区政府重大工程、重大投资项目等领域,参与调处重大、群体性纠纷,发挥好律师在促进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依法治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区委区政府周四接待工作,指导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为推进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督促、指导公证处以创建文明行业为契机,强化全体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观念,进一步完善公证处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公证程序和公证行为;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改进公证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公证机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继续抓好公证质量抽查工作,坚决杜绝错证、假证发生;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准。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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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平安鄞州”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二、基本工作目标和要求
以“强基础、促规范、创一流、保平安”为工作目标,提出突出“五个重点”,抓住“四个环节”,强化“三个服务”的工作要求,具体为:
(一)“五个重点”:一是要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四是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五是要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二)“四个环节”:一是工作思路抓创新。要深入开展调研,把握发展脉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是工作任务抓务实。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分解到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二是服务质量抓优质。要求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队伍建设抓规范。积极创建市级文明机关,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意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三个服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强化司法行政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着力抓好各阶层、组织、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抓好领导干部、中青班以及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并形成一个任前考试和任中测试的考核制度,提高各阶层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开展争创“青少年法制教育‘星级’示范学校”,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加强校外法制基地、法制副校长和家长法制学校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格局。三是抓好企业经营者的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提高经营者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对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的法制轮训和测试,使他们能真正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五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制教育资源,深入农村、社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同时重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权。
3、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一是不断拓展普法新阵地,创办“鄞州法治网”和《新法快递》,及时传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影响。二是进一步增强《鄞州普法》报可看性、可读性,使其更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真正成为我区普法工作的有效载体。三是巩固原有法制学校、法制宣传窗、法制宣传刊物等宣传教育阵地,充分整合一切有效资源,发掘潜在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法阵地作用。四是继续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突出法制宣传重点,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增加法制宣传效果。同时,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有关专职人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工作。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好《鄞州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和《鄞州区区属单位“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以及查漏补缺工作,适时组织力量做好考核验收工作。二是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并出台《鄞州区“五五”普法规划》,并要求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出台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
(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1、贯彻精神,做好参谋,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要求加强“两所一庭”基础建设的要求,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中的作用,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帮助解决司法所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基层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司法所纳入到各镇(乡)、街道将要设立的“综治工作中心”,并保障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的主观能动性,真正使司法所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2、加大力度,注重协调,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一是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以及民政、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形成合力,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二是巩固和推广“防、疏、调”三位一体维稳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争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活动,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能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调处纠纷的“稳压剂”、解决矛盾激化的“减压阀”和双方平等主体的“黏合剂”。三是对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全面进行一次培训,使其掌握人民调解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技能,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3、积极引导、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突出问题及。一是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处置涉法和突发性预案要求,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处理工作,正确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上访,依法反映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直接为上访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矛盾,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引导群众法律程序依法解决。二是积极地为部门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协助部门对无理纠访的人员进行法制宣讲教育,促使其息诉罢访。
(三)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1、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规范进行。一是加强对各司法所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奖惩中的指导、监督和督促,努力使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奖惩、帮助时能依法、公正。利用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各地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二是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三是建立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软件,实行数字化管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2、运用多种工作措施,保证社区矫正质量。一是加强与法律专家咨询组的协作,不定期地对全区各地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和法律运用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制定对策,完成立法调研任务。二是建立由心里矫治医师组成的“社区服刑人员心里矫治中心”,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里咨询和矫治活动,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期内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三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制作音像宣传光盘,推广我区经验和做法。
3、结合安置帮教工作,遏制重新违法犯罪。一是进一步完善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各项制度,加强对三无的归正人员和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的管控力度。二是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和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地,进一步规范原有安置帮教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帮教志愿者活动。三是加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我区归正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5%以下;力争社区服刑人员无犯新罪现象。
(五)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努力强化保驾护航功能
1、律师、公证工作。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宗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努力做到“三个规范”,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升律师队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水平。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每个月的区领导接待日,同时安排一名律师在司法局值班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实行律师值班日制度。根据公证体制改革后公证行业新组织形式的特点,转变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公证机构的内部管理,重点抓好公证质量的管理。在几个主要镇(乡)、街道设立公证办事处,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项,并制定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大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开展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创建活动,重点抓好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规范、办案办证程序规范和管理行为规范建设。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指导,加强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培训,调动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跟踪服务占领法律服务市场,以优质服务取信法律服务市场,以提升服务拓展法律服务市场,以诚信服务扩大法律服务市场。
3、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司法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为群众开展零距离的法律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建立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法律顾问处”,发挥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优势,设立“维稳信息站”,畅通信息收集、汇报渠道,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上报有关社会稳定方面信息,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排难。
(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1、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增加团结,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按“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二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联系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通过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支部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做好局机关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届满的中层干部,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的硬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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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法治新浦”、“平安新浦”建设,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着力提高推进民主政治的能力,构建和协社会的能力,改造特殊群体的能力和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构建和协社会、服务跨越发展贡献力量。2006年工作目标是:1、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3、落实学法制度,抓好重点对象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4、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达到市级规范化要求;5、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各项制度,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以及功能的发挥。
一、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2006年,我处司法行政工作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继续加强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培训,以务实和求实为工作目标,做到通识与通才培训兼顾。二是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员进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的自学,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水平。三是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运用。特别是相似案件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有助于提高业务技能。
二、继续发挥“大调解”平台作用及其功能
首先,要进一步将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预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钝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钝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为前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减小大调解平台的压力。其次,抓人民调解的潜能挖掘。人民调解是我们一项重要的传统业务,要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提高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4次纠纷排查活动,集中调处和化解带有规律性、季节性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继续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我处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要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按照“重在矫正”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方法,不断提高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强矫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合力,努力提高矫正质量。要按照“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形成特色”的要求,着力完善规章制度、质量评估、安全保证等体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实践总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完善矫正工作程序,健全志愿者队伍,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提高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不脱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现象。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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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防止一般性纠纷转化为群体性纠纷、防止普通诉求演变成越级上访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五五”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建设和平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2、继续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继续抓好“法律六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方案,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乡村、街道、单位、家庭,覆盖全市,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送普法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3、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继续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要达到85%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要达到85%。四是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4、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等制度;要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
5、加强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加强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发挥“四级调解网络”维稳作用,提高第一道防线的整体功能。
充分发挥“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流转,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进一步抓好乡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同时,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应建调委会的50%。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今年村(居)委员会要进行换届选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特别是换届后村(居)调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村(居)调委会主任的培训面要达到100%,各乡镇的调解员培训面要达到80%。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广深化包案制和“以奖代补”制,激励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围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全市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排查出来的可能诱发集体越级上访、群体性闹事事件、重大矛盾纠纷。可能民转刑隐患民间纠纷,要及时地归类、研究措施对策,形成稳定风险评估预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做好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排查化解社会影响面大、容易引发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地予以引导、协调,避免上升为社会矛盾。
2、、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帐,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民政、税务、劳动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创办实体上有所突破,实现帮教与帮扶相结合;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3、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做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速度,确保按省上要求三年内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从组织领导、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提高司法所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力求做到市司法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司法所“四满意”。
四、创新法律服务机制,促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更有作为。
2、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本地政治经济等重要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其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增强政府法律顾问自身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3、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工作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置涉法案件,参与疑难纠纷、群体性案件的调处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法律事务要及时向市局报审,同时要依法做好教育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途径,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民商事活动,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领域;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涉法案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提高大局维稳意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五)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1、加强党组织建设。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把学习宣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狠抓落实,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要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队伍中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执业和服务活动中;落实党建活动预案,丰富活动内容,促进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两个作用”的有效发挥。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程》,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为民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做好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副科级司法所长获得突破,司法所人员配备达到2人的目标在预期内实现。要切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要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制定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积极争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
4、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进政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