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书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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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派干部的条件、名额、确定方式及有关待遇
1、选派干部的条件: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工作,作风扎实,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要重点从县直、镇(区)有一定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后备干部中进行选派。
2、选派干部的名额:从县直党政机关(含一条编单位)选派20名干部到村任党组织第一书记,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选派第二批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与第一批选派单位和选派村一致。各镇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派2-3名机关干部到村任党组织第一书记。
3、选派干部的产生程序:县直机关选派干部人选要与扶贫工作和“双联双促”活动相结合,凡县直机关有“双联双促”活动联系村的,由单位党组织研究确定一名选派干部对象,于11月10日前报县“双联双促”活动办公室,由组织部择优确定选派人选,于**年元月组织选派到位。各镇(区)选派工作由各镇(区)党委负责,研究决定选派人选,安排下派事宜,下派具体情况报县“双联双促”活动办公室。
4、选派干部的有关待遇: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时间为一年(**年元月至**年12月底)。选派干部在选派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有职务的不免,享受派出单位在职同级干部的一切政治、经济待遇。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选派干部到村任职的,由派出单位每月发给选派干部生活补助费240元(按每天8元标准),交通费按规定报销。同时,派出单位要提供一定的村务活动经费,并与镇(区)党委妥善解决好选派干部食宿问题。
二、选派干部的职责任务
1、帮助联系村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选派干部要积极推进农村干部“素质工程”和“明白村官”工程建设,着力选精配强村级领导班子,注意培养选拔村级后备干部,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达到“五个好”标准的村党组织。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理顺村“两委”关系,形成搞好新农村建设的合力。要大力实施“农村党员培养工程”,积极把致富能手、专业大户、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培养入党,增强农村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要积极推进“党员安家工程”、“三级联创”、“两建三引”、党员中心户、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党建主题活动,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帮助联系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选派干部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目标,立足村情民情,帮助选派村理清发展思路,研究发展措施。围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在瞄准市场行情上下功夫,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在发展本地优势上下功夫,努力形成“一村一品”经济模式;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上下功夫,培植一批龙头企业、主导产业。要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善于用市场的办法,着力在发挥资源优势、盘活集体资产、搞好生产和流通服务等方面动脑筋、做文章。在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增加集体收入,为全面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3、帮助联系村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要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村容村貌,改变农民生活陋习,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要积极推动农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在坚持标准、完善功能、发挥作用上下功夫,真正把村活动场所建成干部之家、党员之家和群众之家。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一评”、“说事”制度和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把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推进联系村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协助做好维护农村稳定的各项工作,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4、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加强派出单位与驻点村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双联双促”活动情况,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工作的指导,促进“双联双促”活动任务的落实。
三、选派干部的工作方式
选派干部要在镇(区)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紧紧依靠村党组织一班人,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示范、带动作用。
1、要自觉接受镇(区)党委的领导。选派干部要按照镇(区)党委关于驻点村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建设等方面的部署和要求,配合驻点村党组织抓好落实。要经常向镇(区)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监督管理。
2、要正确处理好与村党组织特别是村支部书记的关系。选派干部要指导、支持和协助村支部书记抓好驻点村的各项工作,充分调动班子每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要积极参与村党组织的工作,但不能包办村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要积极出主意、当参谋,但不能搞独断或另搞一套。对村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要注意及时与村支部书记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解决。
3、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选派干部要谦虚谨慎,多向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要坚持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己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尽心尽力地为驻点村办实事、办好事。对基层单位和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各派出单位要在资金、技术、信息、项目等方面,对选派干部给予大力支持,为选派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四、选派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1、要加强日常管理。选派干部到村工作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其党组织关系转到驻点村,纳入当地镇(区)村级干部管理范围,县直机关选派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管理。派出单位党组织要配合当地党委搞好选派干部的管理,不能自行更换选派干部。各镇(区)选派干部由各镇(区)党委负责进行管理。
2、要建立工作日志制度。选派干部要认真做好到村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和民情日记,并定期向派出单位党组织和镇(区)党委汇报驻村任职工作情况。选派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要经常深系村,了解选派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意见书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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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审查逮捕意见书的法律属性
审查逮捕意见书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案件的事实已经基本查清,从而结束审查程序并依法制作的内部法律文书。虽然是一种内部文书,但作为法律文书仍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
(一)审查逮捕意见书的程序性
审查逮捕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在对案件进行详细审查后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是对整个审查批准逮捕活动的总结,是审查批准逮捕程序结束的重要标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受理案件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人员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核实本案的相关证据后,认为该案事实已经查清,拟对案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书面向部门领导和检察长汇报,以结束审查程序,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作出处理的结论性意见。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制作过程体现了其程序性,即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
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内容共分受案和审查过程,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发案、立案、破案经过,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需要说明的问题,处理意见六个部分。这六个部分也是审查逮捕意见书程序性的表现。
(二)审查逮捕意见书的监督性
审查逮捕意见书反映案件审查过程全貌,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行使错案追究的重要依据。一方面有利于促使承办人员依法办案,加强承办人的责任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对承办人的内部监督,发生错案时可以依据审查逮捕意见书对责任进行查找和追究。同时,审查逮捕意见书是有效行使侦查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审查逮捕意见书充分体现案件的侦查过程,对侦查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包括实体和程序方面),文书中能详细指出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和理由,对侦查机关是否依法办案进行法律监督。如在审查逮捕意见书第四部分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列出的监督事项:
公安机关超过法定羁押期限,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2010年10月3日被刑事拘留,但公安机关到2010年11月3日才提请批准逮捕,已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的30日的最长刑事拘留期限,刑拘、报捕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下列证据系非法证据,需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及补救措施:(1)侦查员张某于2009年10月2日16时10分至17时10分制作了证人黄某某的询问笔录,但其在当日16时30分至17时40分又制作了犯罪嫌疑人长某某的讯问笔录,违反《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不得少于二人”的规定,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犯罪嫌疑人长某某的2份辨认笔录均仅有一名侦查人员签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91条之规定,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并重新制作该笔录。(3)询问未成年证人黄某未通知其法定人到场,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并重新制作该笔录。
(三)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决策性
审查逮捕意见书是领导对案件行使决策权的重要依据。检察机关对案件是否批准逮捕和侦查监督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只有通过详细的审查意见书,才能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从而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作出公正的处理。既惩罚犯罪,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又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二、全面反映审查案件过程
一份好的审查逮捕意见书不仅要能达到“意见书在手如同卷宗在手”的总要求,而且还要能体现案件的侦查过程、审查逮捕工作过程,尤其是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取舍、认定过程。这就要求承办人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侦查过程与审查逮捕的关系
侦查过程的再现是审查逮捕工作的前提,也是最终审查逮捕结论正确与否的关键所在。承办人在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时要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文书的制作中要对侦查机关受案、立案及破案过程进行详细的说明,全面体现案件的侦查过程。侦查过程要表述完整、连贯,准确反映整个案件侦查过程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在此前提下,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才能根据侦查机关在侦查中获得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得出结论,更为重要的是对侦查过程详尽地描述还可以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提供便利。
(二)案件事实与证据之间的关系
案件事实与证据是审查逮捕意见书的核心,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线标准。案件承办人在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时,要正确把握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关系,确保每一起事实都要有相应的证据来印证。每一份证据都可以对应案件事实的某一部分。在处理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关系时,没有证据证实的案件事实不能写入审查逮捕意见书。只有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没有矛盾,并且可以排除合理怀疑,承办人对案件的定性才会准确。
(三)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
证据是体现承办人意见的依据所在。一般来说,在认定每件犯罪事实之后,就应该在后面接着列举认定事实的证据。在列举证据时,要注明侦查机关取证的时间、地点及取证人员,归纳和摘抄证据的主要内容。最后还要对证据进行分析,说明该证据证实的内容及其证明效力,各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承办人如何采信证据和取舍证据。以上这些都要让人能够直观看出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当然,如果是一组证据才能证实犯罪事实的,可以在摘抄每份证据后只说明其证明内容,在这组证据的最后,对它们进行全面分析和论证。
三、因案制宜重点突出
案件事实部分的撰写和认定是审查逮捕意见书的重点,在体现很强的实用功能的同时,也彰显出承办人较强的写作技能和概括归纳能力。针对不同性质的案件,撰写案件事实部分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全面把握证据,熟悉案情
审查案件重要的是审查证据,通过证据之间的证明作用,获取真实的案件事实。虽然案件事实与客观事实不可能丝毫不差,但通过合理、全面地分析证据可以得到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事实。如果疏忽了对某一证据的审查分析,其认定的案件事实势必与客观事实相差拉大,故全面把握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如:刘某某涉嫌贪污案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就存在主体之间的关系及在案件中的作用表述不清、公款的所属主体不明等案情不详问题。
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07年伙同某区管理所所长欧某某(已被另案处理)两次利用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人民币133500元,后伙分,其中刘某某得款5500元。
经审查认定的事实: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07年10月间,在某区管理所所长欧某某的指使下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人民币38500元,后欧某某将其中38000元据为己有,刘某某得款500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07年11月间,在某区管理所所长欧某某的指使下签订虚假协议、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人民币95000元,后欧某某将其中27000元交给会计刘某用于处理刘积攒的无法入账的票据,5000元给了刘某个人作为好处费,3000元给予赵某某,给予刘某某5000元作为好处费。其余60000元据为己有。
(二)由表及里表述客观事实
任何故意犯罪均是通过某种客观行为表现出来的,而客观行为均应该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针对刑事案件的审查,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我们通过证据反映出的时间、地点、人物关系、起因及动机和目的、行为及手段、结果及其他相关的要素,将表象内容进行连接和分析,确定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目的。如刘某某涉嫌放火案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关于客观事实表述较好。
经审查认定的事实:被害人杜某系北京市某区“天上天”建材城经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京成立一个施工队搞个体建筑装修。2007年8月16日,刘某某与杜某签订承包协议:由刘某某负责北京市某区“天上天”建材城后院平房厂房建设工程。待工程2007年11月完工后,杜某以工程存在问题为由只支付刘某某部分工程款,尚欠刘某某人民币5万多元未支付。此后刘某某多次向杜某索要欠款,杜某都以手上无钱支付而推脱。2008年1月12日上午10时许,刘某某叫上手下工人郭某某、李某二人到杜某的办公室再次索要欠款,杜某还是以手头无钱推脱,后刘某某对事主杜某说:“今天,咱俩事情要不解决,咱俩就一起同归于尽”,后手持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欲点燃事先携带的装有漆料的塑料袋,被“天外天”建材城工作人员当场制止,后被抓获。
(三)文字表达法言法语
案件事实部分的撰写和表述,体现了承办人对案件证据的全面把握程度、对案情的认识熟悉程度,是全案的总体概括。准确运用法言法语,结合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不仅体现了文书的专业性、法律性,同时也能清晰表明案件性质。在此基础上,通过适当运用关联词语,将人物之间、事物之间、行为之间、因果之间进行有效连接,以全面、充实、简捷、清晰、立体地展现出认定的案件事实。一般情况下,案件事实部分的表述应当避免情节的具体化和言语对话,适当运用抽象词汇,如指使、伙同、纠集、强行、威胁、诱使等,不会对案件真实性和情节造成消弱。
经审查认定的事实: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供述称:其携带装有漆料的塑料袋进入杜某办公室,后持打火机欲点燃漆料,目的只是想吓唬一下杜某让其还钱,并不想真正点燃漆料来伤害杜某的身体。案发过程中其未向杜某及其他人身上泼洒漆料,只是办公室内的人一见其拿出装有漆料的塑料袋后便上前争夺,争夺过程中塑料袋破损,漆料撒到了办公室的沙发上和地上(卷中有证人郭某某、李某的证言对这一供述予以证实)。案发过程中,其还多次对杜某某说:“咱俩的事,咱俩自己解决,我不想伤害办公室内其他的人,你让他们出去”,并要求武俊芬等人离开办公室(卷中有证人武某某、李某某的证言对这一供述予以证实)。
事实部分的撰写,无需将当事人之间的对话摘录在认定的事实中,可将言语的性质用法言法语概括表述。具体到本案,可概括为“以同归于尽相威胁”。
(四)事实描述避免过于繁琐和简化
案件事实部分撰写完毕后,承办人首先要将文字体现出的事实与自己认知的案件事实进行比对,审查事实是否有赘语和遗漏;情节表述是否需修改与补充,既要避免画蛇添足,也要杜绝空洞无物、表达不明。下面这份审查逮捕意见书案件事实部分就很好地把握了重点,客观、全面概括了案件各要素。
意见书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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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实施对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回访谈话制度,要以党的**大、**届**、**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强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领导水平,培养一个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好支部书记为目标,通过回访谈话,及时掌握了解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工作能力、群众反映等情况,帮助他们理思路,教方法,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回访期限
在村党组织书记任期满一年时进行。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自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发出任职通知之日算起。
三、方法步骤
谈话由镇(街道)党(工)委委派2-3人为一组进行。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回访谈话。主要了解其岗位适应情况、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与班子其他成员团结配合、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情况、廉政勤政和民主管理等情况。主要通过以下三个程序进行:一是满意度测评。测评范围是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测评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二是个别谈话。谈话范围是村两委成员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三是查看资料、现场,多方了解其现实表现。
2、形成书面材料。根据座谈了解和走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肯定工作成绩,找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形成书面材料。
3、意见反馈。由回访组采取单独面谈的形式,将形成的反馈意见及时反馈给回访谈话对象,要充分肯定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对其缺点和不足,采取既严肃又宽容的态度,以客观分析和积极引导为主,坚持耐心与诚心、鼓励与帮助并举,使被谈话对象从思想深处认识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明确下步努力方向,尽快适应角色。
意见书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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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法律意见书
本所接受贵社的委托,就贵社/委员会在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事宜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现提供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根据是你提供的叙述及现行法律法规,法律意见书只对你提供的叙述及现行法律法规负责。
2、本所及经办律师所出具的该法律意见书,只作为贵社/委员会参考之用,不作为本所及经办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成功或胜诉的承诺、保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对贵社/委员会因采用该法律论证意见书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3、本所及经办律师所出具的该法律意见书不作为对同类、相似案件的处理意见。
二、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1、贵社/贵委员会提供的叙述、资料依据:
贵社/委员会应当保证上述资料及叙述事实的真实性。
2、法律法规的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⑤;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三、土地租赁协议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的法律意见
1、主体的合法性及风险防范
(1)出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之规定,作为土地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风险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出租涉及村民利益土地(如耕地)时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以避免日后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承担不利后果。
(2)承租方:由于现行法律并未对土地租赁合同的承租方进行限制性规定,故就承租方而言,可以是任何人或任何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之规定,故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的目的是用于非农建设的,则必须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以避免日后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承担不利后果。
风险防范: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的目的是用于非农建设的,则需审查承租方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的建设资质凭证,并将这些文件复印留底;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的目的是用于农业事务的,则需要将承租方的身份凭证复印留底,并将其现住的联系地址留底,以方便日后履行过程可能出现的发催讨租金函或发解除通知函等联系函。针对土地租赁合同的目的是用于农业事务的,也可以考虑放弃土地租赁而直接采用土地承包,以优先保障到本村的村民利益。
2、履行协议过程中的合法性及风险防范
履行依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者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批准文件签订土地使用合同,确定有偿使用土地的用途、面积、期限、费用等事项”之规定,故在履行土地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该按照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全面、城市的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租赁合同”的规定,作为土地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为:①收取租金权;②监督、限制权(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土地的用途等);③收回土地使用权;④法定解除权。所承担的主要义务为:①按照约定交付土地的义务;②土地权属保证义务;③禁止干扰义务。而作为土地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为:①占有、使用土地权;所承担的主要义务为:①按照约定交付租金义务;②按约定使用、保管土地义务;③未经出租人同意的不作为义务(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土地的用途等);④合同终止返还土地义务。
风险防范:在拟定土地租赁合同上应充分体现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由于土地租赁合同属于转移财产占有的合同,故作为土地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对出租人的义务设置违约责任以更好管理、监督租赁土地的使用。尤其针对的是“荒废”问题,由于现行法律对于农村的耕地有专门的保护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但对于农村耕地之外的其余土地并没有进行强制性的规定,因此作为土地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在合同中明确要求承租人不得荒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土地,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应多考虑客观因素可能对合同造成的影响,如应考虑所租赁的土地将来是否存在征用问题,如果有需将征用时产生的征用补偿款如何分配事先商量好,并直接写进合同予以固定,避免日后所产生的不必要的争议。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书面凭证均需妥善保管,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缺少证据。
3、终止履行的依据及风险防范
对于土地租赁合同的终止主要有四种:①按照约定的内容终止,针对该情形风险较少,但需注意妥善保管好双方在履行的凭证,如租金收取凭证,同时尽量在合同终止后另签订一份《土地租赁协议终止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终止;②双方协商终止,主要为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因种种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针对该情形双方应另签订一份《土地租赁协议终止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终止;③按照约定行使解除权,即双方在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的条款,当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一方按照约定行使解除权,针对次情形,需要注意的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上的约定的解除要求行使解除权;④法定解除权,作为土地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六条:“…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及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之规定行使解除权,针对该种情形出租人要注意的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这过程中尽量使用书面的通知如邮寄,以避免日后争议无任何凭证来证明出租人已履行通知义务,也可以要求对方与出租人另签订一份《土地租赁协议终止协议》。特别强调的是针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必须先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故针对该情形出租人必须先书面邮寄催讨租金,以避免日后争议无任何凭证来证明出租人已履行通知义务。如果条件不允许则需二人以上前去催讨租金,尽量能来承租人旁边的邻居们或其他第三人作证。出租人只有在履行完催讨通知义务后,出租人仍逾期不予支付,才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意见书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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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诉 意 见 书
x公刑诉字[xxxx]xx号
刘x强,男,1979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山东莱州人,小学文化,农民,住莱州市东方镇小营村。2000年6月l8日在济南打工时因犯盗窃罪被东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3年3月18日刑满释放。在本案中,于2005年4月26日被深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深泽县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刘x强涉嫌故意伤害,我局经审查,于当日立案进行侦查,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2005年4月25日凌晨一时许,刘x强在其打工的“影星洗头城”店内,因洗头付款问题与前来洗头的当地居民肖胜利发生纠纷,后刘x强尾随来到肖胜利的住处索要洗头费,两人发生厮打,刘x强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肖的腹部,右手腕处猛刺三刀,造成小肠破裂,右手肌腱断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事发后刘x强被肖胜利的邻居周小亮等五人扭送至当地派出所,并于2005年4月26日被深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深泽县看守所。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作案用的水果刀,法医鉴定结论,现场勘验笔录,周小亮等五人证言,刘x强对上述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刘x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此致
xxx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意见书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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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晚上的深思熟虑,妈妈建议爸爸通过写信的方式和女儿进行交流。
致女儿书
宋齐齐(我的女儿):
首先,请允许我这样正式地称呼你,因为我今天要和你讨论一个十分严肃的话题。
本来我想今天和你面对面谈谈,但是害怕话题所涉内容让我过于激动而失态。又恰逢今天是农历初七,是“人”日。在这一天,每个人都要对别人表现出特别的尊重。家长在这一天里不能教育孩子,尤其不能体罚孩子。
中考失败,这是你不能回避的事实。归结原因,应该有很多。但从宏观上讲,“不务正业”是主要原因之一。学生之正业不用我解释吧?可你偏偏精力不集中,受与学习无关之事的干扰过多。例如玩电脑、看动漫、听mp3等等吧。尤其是与男生飞纸条(这是极端恶劣低俗的行为)。过去我没说你,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一是考虑你在渐渐长大,应该给你留一些面子;二是盼望你能自己认识错误的严重性而加以改正。现在看来我错了,面子害死人。如今我不得不说,是因为作为父亲的我负有监护子女、教育好下一代的义务。要做一个合格的父亲,光会给你做吃的是远远不够的。
到了高中,你在初中阶段所犯的毛病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克服,而且在某些方面上有所发展。你不觉得你不能告诉我们的事情还有很多吗?动漫,你不是说不看了吗?怎么还看?那些已经收起来的书怎么又出来了,而且还有新的,还有光盘,是买的还是谁给你的?那里面动不动就是杀呀、死呀、鬼呀、地狱呀,所有的图片都是张牙舞爪、狰狞恐怖的,有一点儿美丽可言吗?没有。它印在你脑子里的印记肯定好不了。再说网络,网络是一个没有经过甄别的信息大杂烩,你一个十五六岁的学生怎能精确地分辨出是非良莠呢?大人也不一定说得很准确呀。这些动漫和网络带给你什么呢?我能看得到的,只有你个别作品当中的极不规范的语言,以至于老师都没法给你下评语,只好说一些“有创意”、“很有想象力”一类模棱两可的话。
再有,你所推崇的歌手、作家,他们在相应的领域里都是什么级别的人物呀?关于什么是艺术,什么是文学,何谓高雅,又何谓低俗,这些你都还不能很好地分别。所以才有老师在教,家长在管啊。这期间,也就是你还没长大成人期间,你就必须遵从老师和家长的教诲。当然,有些是违背你的愿望的,那也必须遵从。
那几个小男生又是怎么回事呀?说不联系的为什么还写信呢?你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都是怎么回事呀?是自己买的,随便花钱买那些中看(还不一定中看)却没有多大用途的东西不应该呀。别人送的?谁送的?不是反复告诫你不要随意接受别人的礼物吗!尤其是男生的。要学会拒绝,保留自尊、自重。“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接受了人家的东西,人家再约你干这干那的,你拒绝得了吗?
唠叨多了,你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吗?那么怎么办呢?假期马上结束,新学期即将开始,如何以一个新的面貌开学呢?我认为――
第一,动漫必须停止。交出一切与动漫有关的图书和影音资料。
第二,网络必须停止。就你目前所学内容,还不需要到网络上查找什么资料。
第三,电脑必须停止。不是老师特意要求的,一律用手写。
第四,多余的书籍必须停止。课外书,要有节制。教辅类的,每科一本就够了,精研细读都弄明白就很不容易了。
第五,也是最重要、最危险的一点,与男生交往过密的事必须停止。爸爸妈妈都是四十好几的人了,就你们那点儿小九九根本就瞒不过我们。当然你也可能认为没什么,但我告诉你了那样不应该、不允许。不接受男生礼物,不接受男生请客,不单独和某一男生交往,有事儿不背人儿,背人儿没好事儿。你们这个年龄的学生不需要有秘密。不管理解不理解,必须停止!你也用不着问我什么叫过密,别揣着明白装糊涂。
就说这么多吧,如果不同意我的说法,可以跟我谈,也可以写信。
父亲
2008年2月13日
回父亲信
爸爸:
嗯……信的内容我都看得很仔细,很多事情我也都想了,说说我的看法吧。
先说说动漫。动漫和动画片可不是一个东西。动漫呢,我想可以看成是画出来的电视剧吧,只不过因为是画出来的,所以可以添进去很多想象的东西。我想说的是动漫不是幼稚的,更不是只有杀呀、死呀、地狱什么的,动漫起码是我喜欢的,我看的都很向上、很激励人的,它也有很多公共道德、亲情什么的,总之动漫并不是十恶不赦的东西。当然我也必须承认,动漫看多了会影响学习,高中阶段我不会再看了。动漫的书都在书柜里,可别扔啊!还有,动漫也有很多不健康的东西,但也不太坏,就当是看电视一样的消遣手段吧。
平时我写的周记什么的只不过是像唠家常一样写写想写的东西,真正写作文的时候可写得很正式呢。武侠小说上高中后没看也没写过,那好像都是初二时候的事儿了吧……偶然翻出来就看看,也没什么意思,别的小说什么的不怎么看,下学期也不准备再看多少。
至于网络嘛,说实话,我真没什么大兴趣。同学约我上qq聊聊,或者搜个歌什么的,除此也没什么别的用了。
关于信的事儿。高中期间,范儿、天天、沙沙(编者注:这三个女孩儿都是齐齐的初中同学,上高中后就各奔东西了)给我写过信我也都回信了。还有徐建豪也给我写了几封信,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就说说学校啊同学啊,问我这边儿怎么样,我也给回了一封。那封同学让我帮寄的信,是因为我回家顺路有个邮筒,结果我塞书包里就忘了,一直在书包里放了半学期,翻出来时已经期末考试了,同学说也没什么大事儿就不用寄了。
跟男生呢,高中还真没有交往过密的。你们多次看见我和张率一起走,是因为我和他顺道(还顺挺长的道),座位还挺近,要故意躲开的话多不好啊。跟我顺道的还挺多呢,王成、刘思奇、李子明什么的七八个,还真就没一个女生。只不过那几个不经常走。
电脑,以后除了老师要求和《风华》(编者注:学校里学生办的一本刊物,齐齐是编辑)有时会让改稿外,就不会再用了。啊对,还有给mp3充电,这个可得用啊。
总的说来,初中的时候,动漫之类的东西的确耽误了我很多时间,是中考失利的主要原因。所以,高中绝不能再在这上面栽跟头,一定会照那几条认真做。
至于漫画书什么的为什么又出来了呢……因为放假了嘛,好歹要消遣消遣、放松放松,也没看多一会儿呀。开学一定不会再出现了。下学期没人管我也会拼牛劲儿学了啊,因为下学期结束就分文理科了,再不追上想追就难上加难了啊!
女儿
2008年2月14日
意见书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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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米:我认为,拟题首先要想好自己要写什么人,写他(她)的什么事。比如:我想写我的邻居,他是一个很顽皮的男孩,说话、做事都很好玩,常常引人发笑……写这样的一个人,我们该拟什么样的作文题呢?欢迎大家pk!
迪迪:ok!我想出来啦――“我的邻居”!(范教授摇头。)
大宝:这样不确切,应该是“我的小邻居”。(范教授还是摇头。)
见风(窃窃私语):范教授是不是吃了?
乌米:“有趣的小男孩”怎么样?
范斯尼教授(点点头):嗯,有那么一点点意思,再想想。
大宝:怎么会是一点点啊,我看已经很不错了。
见风:“顽皮的小邻居”!
乌米:哇,太棒啦!我也是这么想的!
范斯尼教授(竖起大拇指):哈哈,只有说出来的才算数!小男孩是不是邻居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性格特征――顽皮。
大宝:写人的作文中,我们一定要写自己熟悉的人。我要写我们一家人。我爸爸最懒,妈妈叫他懒虫;我妈妈最爱看书,爸爸叫她书虫;我嘛,最喜欢睡觉,爸爸妈妈叫我睡虫!怎么拟题?欢迎pk!
见风:哈,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大宝已经能抓住每个人最主要的特征了,厉害!没想到一个寒假过去,大宝同学长了不少见识哦!我看――“一家三条虫”!
范斯尼教授:一言中的!不过……还是再想想……我也要再想想……
乌米:“家有三虫”怎么样?
范斯尼教授:ok!乌米都可以当我的老师啦!
【话外音】拟题既要引人入胜,又要耐人寻味。范教授为什么从一本故事集里先挑选《上帝的灯》来阅读?那是因为每个人都有好奇心,他想知道“上帝的灯”到底是什么,于是对这篇故事产生了兴趣。假如你的作文题目特别新颖,能引起读者的好奇心,能在一大堆目录中先被读者挑出来,那你就掌握了先机。
■作文拟题pk赛
范斯尼教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本教授给你讲一大堆拟好作文题目的道理都不见得生效,我看还是让大家一显身手吧!嗯,要是请你写自己熟悉的人,你会怎样拟题呢?
乌米:我认为,拟题首先要想好自己要写什么人,写他(她)的什么事。比如:我想写我的邻居,他是一个很顽皮的男孩,说话、做事都很好玩,常常引人发笑……写这样的一个人,我们该拟什么样的作文题呢?欢迎大家pk!
迪迪:ok!我想出来啦――“我的邻居”!(范教授摇头。)
大宝:这样不确切,应该是“我的小邻居”。(范教授还是摇头。)
见风(窃窃私语):范教授是不是吃了?
乌米:“有趣的小男孩”怎么样?
范斯尼教授(点点头):嗯,有那么一点点意思,再想想。
大宝:怎么会是一点点啊,我看已经很不错了。
见风:“顽皮的小邻居”!
乌米:哇,太棒啦!我也是这么想的!
范斯尼教授(竖起大拇指):哈哈,只有说出来的才算数!小男孩是不是邻居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性格特征――顽皮。
大宝:写人的作文中,我们一定要写自己熟悉的人。我要写我们一家人。我爸爸最懒,妈妈叫他懒虫;我妈妈最爱看书,爸爸叫她书虫;我嘛,最喜欢睡觉,爸爸妈妈叫我睡虫!怎么拟题?欢迎pk!
见风:哈,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大宝已经能抓住每个人最主要的特征了,厉害!没想到一个寒假过去,大宝同学长了不少见识哦!我看――“一家三条虫”!
范斯尼教授:一言中的!不过……还是再想想……我也要再想想……
乌米:“家有三虫”怎么样?
范斯尼教授:ok!乌米都可以当我的老师啦!
【话外音】在第一轮拟题pk大赛中,为什么见风同学能够取胜,为什么之前范斯尼教授频频摇头?这很值得我们反思。“我的邻居”这个题目虽然能够概括要写的内容,但是太直白,使人一眼就能看出你要写的是什么。要知道,读者都是喜欢猎奇的,越是未知的世界越是让人好奇。看到“我的邻居”之后,读者就会想:邻居就邻居呗,我也有不少邻居,还不是出门就见面,平平常常,有啥好说的。但是,一说到“顽皮的小邻居”,那就不一样了,读者会想看看这邻居是怎么个“顽皮”法。第二次大赛中,见风一语中的,可是范教授为什么还不满意呢?这是因为,“家有三虫”与“一家三条虫”相比,既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语言又更精练,这才是上品。
■范斯尼教授被人耍了?
范斯尼教授:拟题的方法很多,但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要新颖、要有创造性,使人一看到你的作文题目就会两眼放光,就像同学们一看到本教授要来上课那样……
意见书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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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不吃了,先走了啊!”女儿说着,推开还有不少饭的碗,一把抓起旁边的书包飞奔而去。“不再吃……”妈妈的声音被急促的脚步声打断。她摇摇头,“唉,这孩子是怎么了?一连几天都这么反常,莫非……”
妈妈也放下了手中的碗,在屋里来回踱着。“难道有什么困难了?可为什么不给我说呢?这孩子一向听话,最近却这样反常。真是该关注一下了。”一抬头,竟走到了书房门前,母亲转身走了几步,又猝然停住,回过头来,看着书房的门,——那里,有女儿的日记。
“去看看吧!也许能帮女儿排忧解难呢!”母亲想着女儿这两天失神的模样,倒转身向书房走了一步。
“不行,女儿的日记属于她的隐私,没有经过同意,又怎么能看呢?如果被女儿知道了,不但帮不上忙,反而可能让女儿对自己产生了误会,得不偿失啊!”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母亲刚刚迈出的脚又收了回来。
“可——女儿才15岁,正是如花的年纪,万一有什么意外,走错的可是一生的路,作为母亲,自己应该为女儿负责。只看一下,应该不会被女儿发现吧!怎么会那么巧呢?而且我的出发点也是为她好,她应该能体谅的。”母亲这样想着,腿下意识的向前挪动了两下,到了书房的门前。抬手刚要去抓门把手,却一眼瞥到了女儿刚学书法时写的一幅字:信任。那略显稚拙的笔迹,也在嘲笑自己吗?“女儿对我们是因为信任才肯把日记本随便的放在书房里,而不像其他的孩子那样东躲。这是一份多么宝贵的和谐啊!我又怎么忍心去破坏它呢?如果我和女儿也因为一本小小的日记而反目成仇,破坏了彼此之间的信任,才是得不偿失啊!”这样想着,母亲伸出去的手又收了回来,脸上多了一丝坚定的神色。
“不过,如果女儿真的有什么麻烦怎么办呢?她一向娇生惯养,又没有经验……看看日记女儿又不一定知道,我只是了解一下女儿的心态而已,没有别的意思。家长这么做也是可以原谅的啊。”母亲的手放在了门把手上,扭开了门。
“据xx报道,一小学生因与家长不和而离家出走,家人十分焦急……”电视的一则新闻吸引了母亲的眼球。“是啊,有的孩子因为家长偷看日记而加了一把锁在抽屉;有的孩子发誓再也不写日记了;有的孩子见到家长像老鼠见了猫……我和女儿,是多么融洽啊,也要因一本小小的日记而……不!这种结果绝对不能发生在我们身上。”母亲一脸的坚决,“嘭——”把门关上了。
母亲转身走向餐桌,收拾着没吃完的早饭……又一切如常了。
“嘭——”门关上了,那是世上最美的声音,因为它述说着一个美丽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做尊重。
意见书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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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尝过不识字的痛苦?
谁尝过不识字的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革命干部,受到人民的委托,负责一定的工作,却不识字,谁就会领略那么深的苦恼!
七年前的李泗富就有这样的苦恼。从1950年起,他就参加了工作。群众拥护他,领导信任他,农民选他当农协会主任、清剿委员、民兵队长、乡长。当时他年轻力壮,精力充沛,工作有办法。只有一件事使他气恼,就是不识字。他到县里开会,别人都带上笔记本,上级的指示记下来,上级的文件读得起,回来后能传达,政策掌握得稳。他多么羡慕这些人啊!自己呢?一个大字不识,搞工作离不开文书当左右手,虽然自己明知有这个短处,小心在意,害怕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还是免不了出错。1950年地主退押的时候,他在路口把关,地主把药单子当路条骗过了他,幸而被别人追回来。还有一次剿匪开紧急会议,他不会写通知,用画符号来代替,险些误了事。
“没有文化,怎么搞工作?”每当他吃了不识字的亏,这句话就无情地闯进他的心里。他也曾想学文化,到处找人问,怎样才能学好?可是大多数人向他摇摇头说:“不行啦,读书年龄过啦,事情又多,记不住。”因此,他又怕学不好。
1952年,有一次他带领了大队人马、干粮到区上支援黑水战役(到一个山区去剿匪),由于走的匆忙,文书没有把花名册造好,区里一个干部,叫李泗富造,李泗富说:“不识字,请区上找个人帮忙吧。”
“不识字你怎么当乡长的?”那个干部把眉毛一拧,质问起李泗富来。李泗富从没有受过这种侮辱,刷地一下,脸气得通红,说:“不是我自己要当乡长,是群众选我的。”
两人一应一答地吵了起来,直闹到区委书记那里。虽然区委书记批评了那个干部,不应该瞧不起劳动人民不识字,可是李泗富还是感到十分痛苦。
从区里回来以后,他脑筋里闪出来这个念头:“不识字怎么作工作,不能作工作只好回家种田。”难道他李泗富早已决心献身无产阶级事业,受党培养几年的干部,却因为没有文化就不工作,回去守家看孩子?他好像走到了人生十字路口,进退两难。
“李泗富怎么办?”他在心里不断地问自己,一天血夜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的脑袋像被铁箍箍住一样,昏沉沉地重得拾不起来,他病了,参加工作几年来,他第一次向上级请两天病假回家。
妻子秦顺秀很奇怪,他怎么突然回来了,和他讲话他也不理人,只闷闷地躺在床上。
半夜里,他悄悄地向妻子说:“顺秀,我不当乡长了,我要回家种田。”“为什么?”看见一向干劲十足的丈夫突然发出这样悲观的调子,顺秀吃惊地叫了起来。
“唉,没有文化啊,回来学习两年再当干部。”
“不识字的干部,又不是你一个人。”顺秀安慰他说:“你是乡长,要对全乡人民负责,怎能不干呢?将来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嘛!”
“你说得倒容易……”他咀里反驳着妻子,心里却在琢磨她的话。真的,跑回来怎么办呢,自甘落后吗,个人落后事小,怎么对得起党和全乡人民,为什么这样没有出息!他已经想到自己错了。第二天就找区委书记谈话,区委书记理解李泗富的痛苦,恳切地对他说:“李泗富,让我谈一点自己的事给你听。我过去也是不识字,我在山西家乡时参加八路军打阎锡山,有一次带16个人,要和敌人碰上了,上级来通知说马上转移,可是我们16个人全是文盲,结果被敌人活活捉去了五个战士!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而没有避免,这事多令人痛心!可是,我能因此不干革命了吗?不,我接受这个教训就是学文化,敌人追在屁股后面还坚持学习,直到现在我还在学习……”
区委书记的话,像火烧的一样,深深地印在李泗富的心里。他回乡以后,生平第一次拿起了书本,这第一本书是“农民识字课本(第一册)”。
摘不掉文盲帽子才没有面子呢!
李泗富拿起识字课本,已经四个多月了。每天工作很忙,只有在晚间抽空学习。乡里社里许多事情盘在心里,书里的字就是钻不进去,他吃力地一笔一撇地写,进度很慢,一天才认两个字。
一天,他正在办公室写字,碰见乡上银行干部张大玉走进来,他绕过李泗富身边从肩头上望了望练习簿上的字,说:“哟!一天写两个大字,学到胡子白也写不了文章呀。”张大玉虽然是一句无心的话,李泗富却听得真,他心里有些泄气了。碰见吴书记他就说年龄大了,心不专,学习进度很慢。吴书记说:“当然,小孩子学习记忆力好,心又专,但成年人也有学习的有利条件,成年人生活知识丰富,理解力强,可以举一反三;一天认两个字是太少了,学习也要雷厉风行,拿出革命干劲来!一天认它几十字、一百字,要采取措施,把书包挎在身上有空就读,见人就问,我看你有些爱面子吧?”
李泗富脸一红,真的,二十多岁的人了,又是乡长,怎么好意思像小学生一样成天挎着书包?
“学习是光明正大的事情,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今天你保住面子不求人,可是你一辈子摘不掉文盲帽子,这才是真没面子。”
意见书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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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这样来到了杨绛先生的家。照顾杨先生起居的小吴对里屋说:“奶奶,客人来啦。”话音未落,杨先生笑吟吟地走了出来。这是怎样一个晶莹剔透的小老太太呵――一双清澈的眼睛,雪白的皮肤,雪白的头发,还有黑色圆弧小西领外套,多么优雅、娴静而有书卷气。这让人想起了钱锺书先生赠她的诗:“取雪白,取花红,与儿洗面作华容。”
杨先生家的客厅,素粉墙、水泥地,木门框的漆旧了,杨先生一家在这里住了三十年。杨先生家藏书不多,他们夫妇读书主要是去图书馆借,他们把图书馆最珍贵的藏书都藏在自己的脑子里了。书柜顶上,摆放着钱锺书和杨绛夫妇的作品全集,还有钱先生和女儿钱瑗的遗照。杨绛先生的全部世界都浓缩在这小小空间里了。
杨先生的椅子在窗边,靠近沙发。我们就这样紧挨着坐下,促膝交谈――
老人当聋子是一种福气
记者:您能听得到我说话吗?
杨绛:我戴了助听器了。戴了助听器,才知道当聋子的福气,因为不管外边多么闹,我耳根清净,啥也听不见。《走到人生边上》我写了两年多,好多次都想放弃了,因为干扰太多。配了耳机后也老不戴,来了客人才戴一戴。
记者:我刚读了您的《走到人生边上》,您在探讨一些人生哲学的问题,同您过去的作品不太一样。
杨绛:我九十多岁了,在等着“我们仨”相会的日子。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一些问题。以前遇到想不明白的事情,可以问问人,可是现在,可以问的人都已经走了,我决定自己来思考。《走到人生边上》就是这种思考的结果。
记者:我最喜欢您的《我们仨》,它让人默默流泪,现在很少有文学作品能这样打动人心。您将生活中的平常事情,写得这么有震撼力,很难相信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还能有这样的思想和情感爆发力。
杨绛:钱锺书和女儿去世后,我写过三本书,一本书是翻译作品《斐多》,还有《我们仨》和《走到人生边上》。我翻译《斐多》是因为我非常悲伤,需要工作来忘记。我在《斐多》的后记里写了,我要投入我的全部身心,做力量所做不到的事情,也包括后面这两本书。
记者:您是为数不多的还在写薄书的人。现在的人都觉得自己学问很大,要写大部头。可是现代社会需要薄书,您都走在时代的前头了。《走到人生边上》8月才出版,已经印第三次了吧?
杨绛:商务印书馆是第五次印刷了,台湾版是第四次印刷。里面还有一些错字,希望下一版都能改正。
《走到人生边上》关乎精神世界
记者:读了您的《走到人生边上》,以前也读过钱先生的《写在人生边上》,你们两个人的“人生边上”,意思一样吗?
杨绛:不一样的。他的“人生边上”,说的是人生就像一本大书。他的时间是“当时”,他年轻着呢,那是他最早的一本书,我给他编的。而我的这本,却是九十六岁才出的书。我都走到人生边缘上了,往后看看,就要想一想我活了一辈子有什么价值;再向前看看,他们说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那么灵魂呢?灵魂不死吗?我想看看是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记者:您的这本书谈到灵魂,谈到灵与肉,您能告诉我您在探索着什么吗?
杨绛:我是旧社会过来的“老先生”,还是晚清末代的遗老呢。可是那些为我们这些“老先生”改造思想的“年轻人”也老了,他们显然代表了这个时代的风尚,都看重物质而怀疑看不见摸不着的“形而上”境界。他们下一代的年轻人,更加偏离“形而上”的境界,更偏重金钱和物质享受。他们的见解是否正确呢?我试图摆脱一切成见,从平时不在意的地方,发现问题,解答问题。能够证实的予以肯定,不能证实的存疑,我想通过一步步自问自答,看看能探索多远。
记者:您在书里面讨论“灵魂”问题,我就想,灵魂到底存在不存在呢?
杨绛:不能不承认灵魂的存在,灵魂就是生命呵,名称不同,所指却是相同的。我为什么不用“生命”,而用“灵魂”?我书上讲了,因为命运也称命,生命也称命,这样它会搅乱您的思维。名称不同,所指却是相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看得见的身体,又有一个看不见的灵魂。灵魂虽然看不见,可是一个人有没有灵魂,却显而易见。没有灵魂或没有生命的肉体,不是尸体吗?灵魂尽管看不见,它的存在是肯定的。
记者:您过去的作品都有一个很好的故事,可是现在您却讲起道理来。
杨绛:对,我都走到人生的边上了,但是我不要用哲学的理论,不谈高深的学问,我写的都是很家常的事,用的都是家常话,要求说出来人人都懂。
现在每天写写字、看看书
记者:您现在的生活规律是怎么样的?
杨绛:原来我写《走到人生边上》的时候,时间非常宝贵。我有很多小辈的好朋友,他们对我很好,经常来看我,可是也很占时间。现在书写完了,心也放下来,松松散散地,客人来了可以聊一会儿天,这样客人也高兴。
记者:您还打算写书吗?
杨绛:老人还能有什么“打算”吗?当然,老人可以不负责任地吹牛,若问他要成果,他人都保不定活到几时呢!我就写写字,看看书。
记者:看什么书呢?
杨绛:看看从前读过的旧书。我刚刚仔细用功地读完了《世说新语》的笺注。书的笺注是余嘉锡撰写的,注得非常好,令我大有收获。目前我在读《庄子》,老人读《庄子》,别是一番滋味呢。
记者:读您的书,您把《论语》解读得充满了趣味。
杨绛:《论语》是古书当中最有趣的,你读到的是一句一句的话,看到的是一个一个的人。那里面全是问答,怎么问,怎么答,每个人的性情全都不一样呢。
记者:您练的什么字体?
杨绛:我临王羲之的字,写成了方的;临褚河南的字,又写成了圆的。钱锺书说:“你写字怎么这么笨,不像你的人。”我说:“正像我的人呀!我就是又笨又拙的。”
记者:您很爱美呢,看您穿衣多得体呵。
杨绛:我这件是古董,穿得很旧了。时髦的立即就过时了,过时的又会时髦。我不求时髦,安居中游。时兴长,我就略微短些;时兴短,我就略微长些。不敢为天下先,也不太落后。
记者:您太聪明了,就是说您永远都不会过时吧。
杨绛:差不多(笑)。
他们都喜欢在行距中写小字
与杨先生促膝交谈后的第二天清早,我带着稿件再次来到杨先生的家。这回她没再戴助听器,小吴说她一直都很适应“聋子”的状态。杨先生说:“我们笔谈好吗?”我当然非常乐意。于是,她取过一支铅笔和一块橡皮擦,在椅子上坐下,稿件搁膝盖上,一边读着,一边就在行距空白处写起小如绿豆的字来,又不时用橡皮擦去写过的字,再一笔一划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