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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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学生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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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三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与其父母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新生入学办法
(一)学区内适龄入学:公办初中新生入学。所要提供的材料: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与父母居住一致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与父母身份证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生手册、毕业学校打印盖章的电子学籍表、2张免冠小2寸彩照、近两年的获奖证书。
报名时间:7月6日-7月12日。
报名地点:校一楼实验室登记报名
公示时间:7月15日
(二)特殊群体入学(学区外)
咨询时间:7月6日-7月10日。
审核时间:7月16日-7月20日。
咨询审核地点:校一楼实验室
公示时间:7月26日
1.学区内适龄残疾少年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可在我校随班就读,也可由家长护送到颍东区口孜中心学校特教点就读。无法接受随班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读或由市特教学校送教上门。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校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1)学生家长的书面申请;(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户籍在外地的须出具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颍东区内居民须提供辖区中心学校出具的《就学联系函》);(4)一年以上的社保卡和务工有效合同;(5)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者在学区内居住1年以上的租赁房屋合同及社区证明);(6)小学当年颁发的毕业证书。上述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按学校安排入学。
3.个体工商户子女入学:凭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房产证(或居住证)、社保卡、水电气缴费凭证、户籍所在地户口簿等有效凭证,到居住地区所在学区登记入学。
4.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可参照同城区居民子女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5.现役军人子女新生入学:按xx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12〕22号)和《xx市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基函〔2013〕35号)精神办理。
6.渔民子女入学: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学区入学。
7.孤儿入学:对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入学。
(三)因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适龄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区,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区并实际居住的,需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为我校学区。
2.房屋拆迁户: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需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在我校学区;重新购房的,需新购房产证在我校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需安置地在我校学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水、电与有线电视缴纳发票等原始证明材料。
3.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证明,连同户籍、水、电、气使用发票等材料报我校,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
4.挂靠户:共有房产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的依据;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校学区挂靠在某亲友处,但在xx城区无房产且不在xx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小孩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实际长期居住(确认的学籍登记表)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5.适龄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第三代适龄少年可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在我校入学学区。
6.全家已入住新购房屋一年以上,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水、电与物业管理费发票、有线电视缴费发票、社区证明等有效凭据材料报送我校,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
7.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的自建房户,需要提供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水、电、气使用发票(一年及以上),按自建房地址确定其位我校学区。
8.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入学办法。
三、规范管理
1、公布入学政策:我校认真制定2016年七年级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我校相关入学政策,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规范招生行为:我校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新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不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学生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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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1〕23号)和《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1〕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德智体美劳融合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总量大体相当,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确保2021年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98%以上,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92%以上,职业学校招生稳中有升,基本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规范学区划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各乡镇中心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组织,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2.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根据本乡镇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各乡镇中心学校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同时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乡镇内确定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县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县城区招生,优先满足县城区学生就学需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统筹,可适当跨乡镇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乡镇中心学校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3.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中心学校批准。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各乡镇中心学校要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二)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1.统筹确定招生规模和计划。县教育局严格落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目标,依据国家、省有关办学标准,综合考虑本县生源情况、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县教育局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依据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本地生源等情况具体分解到校,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根据省教育厅安排,2022年将建成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以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2.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全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与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需调剂的,可由市教体局在市域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3.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从2020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调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录取指标,按85%比例分配并逐年提高,直至取消统招计划,招生计划均调整为定向到校指标。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
4.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必须报请市教体局审核同意,且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对大班额问题较为突出或整改不力的普通高中,适当削减其招生计划。
5.从严控制政策加分。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全面加大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力度
1.加强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各乡镇中心学校要通过动员会、推进会等形式加强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工作,加强工作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要印制招生宣传手册,广泛宣传到各初中学校、初三班主任、教师、学生及家长。
2.支持职业学校招生。各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如需跨省域招生的,要及时申报跨省招生计划。各学校不得在招生及宣传过程中设置门槛。要加大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解读,鼓励和支持考生到职业学校就读。
3.拓宽招生渠道。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积极引导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以及农村地区新成长劳动力等接受职业教育。
4.严格招生资质。必须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公布的2021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进行招生。未经审批的学校及专业不得招生,不得办理中职生学籍。
(四)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
1.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必须到市教体局审核登记,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班”等招生行为,纳入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
2.保障特殊群体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享受与户籍所在地就读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具体录取办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按有关政策,做好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和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等就学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中心学校要认真贯彻省、市、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方案同时报县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省、市、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稳有序。
2.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县属民办学校招生简章等需报送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将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教育督导部门要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3.严肃追责问责。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学生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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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理念,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青少年接受
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对控辍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把我校的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中学控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
(一)提高对控制学生辍学工作的认识。全校教师要充分地认识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只有认真地搞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才能使全民族的文化素质有一个较大的提高,才能够打好培养高、精、尖人才的基础;才能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大批的栋梁人才;才能够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控制学生辍学工作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因此我们要义无反顾地抓好控辍工作。学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控辍工作,并把控辍工作摆到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上来,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流失率控制在3%以内。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收费标准要公开透明,不该收的费不收,制止搭车收费,堵住擅自订购和滥编、滥印、滥发各类辅助资料的“漏洞”,最大程度地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以免学生因家庭经济负担过重而辍学。
(三)学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班人数,召开班主任会议,总结研究控辍工作,及时调整措施。
(四)学校教导处要管好学籍,严格办理学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毕业等手续,把好转、休、退关。要按计划要求与班主任核对人数,发现流失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把流失生及时动员回校,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完成初级中等教育。
(五)政教处要抓好班主任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各班“控流”情况,帮助班主任及时解决班级的实际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
(六)总务处要做好服务育人工作,抓好班级设施和备品的管理,抓好食堂、宿舍的管理,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七)班主任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管教管导,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对于生活上特别困难的学生,要积极帮助解决,要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争取学校的支持与帮助,学校可根据情况减免学杂费、住宿费。发动全校师生捐款,充实希望助学基金会,对特困学生进行资助,将其控制在学校,防止其辍学流失到社会上。对于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班主任要安排好学生对其帮助,并协调好任课教师帮助补课,防止其因学习不好而辍学。
(八)学生辍学后,班主任老师要及时发出复学通知书,必须让家长说明理由。如通知书没有回执,家长也没有提出意见,班主任要进行家访了解情况,劝其复学,三天内还未复学者,班主任应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汇报工作情况。然后由学校逐级向上反映。
(九)全校教师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考试及学生作业量的规定,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让学校真正成为学生生活的乐园。坚持正面教育,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多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严禁歧视、殴打、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允许随意将有错误的学生逐出课堂或校园。严禁用各种形式、名目分快慢班和按照学生考试成绩排列名次评价学生的优劣。要改变教师传统的思想观念,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十)把班级的巩固率作为考核班主任的主要依据之一,流失率大于3%的班主任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控流”工作做得好的班主任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中优先。
学生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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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突破学校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巩固发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从2008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按标准完成“工程”的实施,至“十一五”末期,全市村完小以上中小学全面完成学校饮用水、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卫生保健室的“达标创星”任务。
(二)阶段性目标:
1、2008年,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农村中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其中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和50%的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一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2、2009年,100%农村小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50%的农村中学、乡镇小学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三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3、2010年,100%村完小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100%的农村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五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三、主要内容
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饮用水:全市学校均使用自来水和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的饮用水。
(二)食堂:全市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设施和日常管理按照《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见附件一)要求均达到“c”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的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上标准;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城区寄宿制学校率先达到b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中必须有一项得分为75-85分,另一项得分不低于60分)标准,其它学校逐步达到“b”级标准,条件好的学校争创“a”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均要达到85分以上)标准。
(三)学生宿舍:学生宿舍生均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门窗完好,通风透气,干净整洁,床位坚固安全实用。
(四)厕所: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原则上必须是水冲式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无臭味。
(五)疾病防治: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要建立规范化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专兼职校医,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报告追访制度,全面落实新入托、入学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查验证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开展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有计划开展生理、心理卫生教育,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安全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应对和处理突发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
四、评估定级办法
(一)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分一星级(达标等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
一星级:学校食堂达到c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一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二星级:学校食堂达到b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到二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三星级:学校食堂达到a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到三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二)学校食堂卫生、饮用水、疾病防治由卫生部门牵头制定评估定级标准,负责评估定级;学生宿舍、厕所由教育部门制定标准,负责评估。
(三)评估定级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市级负责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校的三星级评估定级;县(市、区)负责以上学校的二星级和其它学校的三星级及以下级别的评估定级。
(四)评估定级由学校向县(市、区)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校的三星级评估定级,由县(市、区)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五、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是我市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实施民生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赣州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的重大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把握工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制定总体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并迅速启动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有关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要按照工程有关项目达标要求,严格施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要通过工程实施,大力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并执行好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检查,实现学校卫生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和管理。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直接经营管理,取消承包经营方式。对已由社会资金集资兴建的学生食堂,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三)落实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
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实行政府及部门工作责任制。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学校卫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门负责牵头调查核实学校卫生管理现状等情况,拟定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的年度计划,强化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改造项目相关技术的指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水源选址、食堂规划设计等工作;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疾病防控的分级评估标准并组织评估定级;负责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指导和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负责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日常综合监督。
财政部门负责协调筹措安排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经费,统筹安排学校饮用水、食堂、学生宿舍和厕所改造工程所需经费,会同教育部门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农业、水利、环保部门负责将农村中小学卫生“达标创星”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相关项目工程统筹实施,并做好改造项目的有关技术指导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学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中小学生卫生行为要求等,广泛开展卫生安全常识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确保经费投入,加强检查监督。
为确保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顺利实施,如期完成任务,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县(市、区)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市政府将把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定期公布督查结果。对未如期完成“达标创星”工程任务,出现因食品、饮水等卫生安全问题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将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2、××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评估验收标准
附件1:
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学校食堂:法人代表食堂最大就餐人数地址电话
环节
项目
审查内容
分值
扣分要求
小计
食品卫生管理︵10分︶
制度
(8分)
实行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向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承诺书
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有检查纪录(其中制度2分、预案2分、自查2分、人员考核2分)
8
制度不全扣1分,预案不完善扣1分,现场考核2人卫生安全知识回答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
管理
(2分)
设有食堂膳食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配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
无食堂膳食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扣1分,未配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扣1分
食堂后勤化管理
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与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食堂承包方应为直接承包人,不得将食堂柜台及房间进行转包
证件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建筑与布︵42分︶
预防性监督(2分)
新、改、扩建食堂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经卫生部门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
2
未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扣2分,未按要求整改扣1分
选址(3分)
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
3
选址不合格者扣3分
面积
就餐人数与食堂用房面积符合《评分办法》
详见量化评分办法“用房要求”
建筑材料(5分)
厨房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辅设,并有一定坡度
2
材料不符合要求扣1分,地面无坡度或有积水扣1分
墙壁采用浅色、无毒,不渗水材料覆涂,地面以上贴有1.5m以上的瓷片墙裙
2
材料不符合要求扣1分,墙裙无瓷片扣1分
天花板用防霉涂料覆涂
1
无者扣1分
流程布局(8分)
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顺序予以布局
6
一处不合格扣3分,扣完为止
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无交叉
2
有交叉者扣2分
粗加工间(区域)(5分)
分设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间或池,有明显标志
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有明显标志
2
未分开扣1分,未标示扣1分
设有粗加工专间或区域
3
有专间得2分,有区域得1分
烹调间(区域)(8分)
应使用隔墙烧火炉灶或油气炉
2
未使用隔墙烧火炉灶扣2分
设有蒸汽蒸饭设备,蒸饭的容量应与就餐人数相适应
1
无者扣1分
安装有排气罩,排烟排气良好
2
无排气罩扣1分,排烟排气不好扣1分
设有配料操作台
1
无存放柜扣2分
设有食用具存放柜
2
无存放柜扣2分
餐具洗消间(区域)(7分)
设专用洗涮设施
充足、有效的消毒设施(包括消毒池、消毒桶)
有餐具洗消专间或区域
3
有专间得3分,有区域得1分
充足、完善的餐具保洁设施和餐(饮)具存放柜
4
无餐具保洁设施扣3分,保洁设施和餐饮具存放柜不齐全扣1分
用餐场所(4分)
设供师生使用的洗手、洗碗设施,按每50人设一个水龙头,农村中小学校提供洗手洗碗设施
2
无设施扣2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
设有供学生用餐(饮)具存放柜,并要求保持清洁卫生
1
学校提供餐具的,此项直接得分
学校直接供给学生使用的餐具应有消毒、保洁设施
1
无消毒保洁设施扣1分
食品贮存︵14分︶
采购(4分)
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并有验收制度,采购要有专人负责
4
抽查4份大宗食品索证情况,无合格证或化验单扣0.5分,无验收制度扣2分,无专人负责采购扣1分
试点学校供应“学生奶”各环节必须达到卫生要求,其他学校一律不准向学生集体供应“学生奶”和“学生豆奶”
原料库(6分)
分主、副食仓库设置
2
未按量化评分办法要求扣2分
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并分类分架存放
2
未设不得分,未分类分架存放扣1分
有通风设施
2
无设施或设施不完全者扣2分
冷藏设施(4分)
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
2
生熟未分开扣2分
有足够数量的冰箱(柜)
1
无冰箱(柜)扣1分
冷藏库(冰箱)有温度显示装置
1
无温度显示装置扣1分
相关设施︵16分︶
三防设施(5分)
门窗应配备纱门、纱窗或者塑料门帘,配备相应的灭蝇灯
3
一处不合格扣1分
木门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
1
无金属防鼠板扣1分
下水道出口处有金属隔栅
1
无金属隔栅扣1分
更衣室(3分)
设从业人员更衣室(场所)、更衣柜
2
无者扣2分
设有洗手消毒设施
1
无者扣1分
卫生间(2分)
厕所为水冲式或外设,并设有洗手设施
1
无者扣1分
其门口与食品加工间不直接相通
1
相通者扣1分
废弃物存放(3分)
各场所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2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按有关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
1
未按规定扣1分
加工用水
食堂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加工用水
留样冷藏设施(3分)
每餐每种必须留样10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配有专用留样冷藏设施
3
无冷藏留样者扣2分,无专用留样冰箱扣1分
专间要求︵、18分︶
凉菜间(6分)
入口处设预进间
1
无者扣1分
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
配备有空气消毒装置,按10㎡一盏30w紫外灯标准安装
配备有空调(或降温设施)、食品冷藏设施
3
无空调扣1分,无冷藏设施扣2分
配备专用工具
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1
无水龙头扣1分,无手动式扣0.5分
设有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1
无者扣1分
面点间(6分)
专间制作
3
无专间扣3分
专用工具容器
专用冷藏设施
2
无者扣2分
专用洗涤设施
1
无者扣1分
售饭间(6分)
设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2
无洗手消毒扣1分,无更衣扣1分
有空气消毒装置
2
无者扣2分
售饭间应与用餐场所密闭隔开,设有配餐台
1
未与用餐场所密闭隔开扣0.5分,没有配餐台扣0.5分
设有能够开合的食品销售窗
1
无者扣1分
合计
100分
注:1、标有的项目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2、标有的项目不作为农村中小学校食堂量化评分指标,视为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附件2:
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评估验收标准
被检查学校: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及评分内容与标准
一星级(达标标准)
二星级
三星级
学生宿舍
硬件标准
生均面积
一般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生均达2.0m2,每间宿舍实际住宿学生不超过16人
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生均达2.4m2,一人床,每间宿舍实际住宿学生不得超过12人
为公寓式宿舍,建筑面积生均达3.5m2,一人一床,每间宿舍实际住宿学生不超过8人
宿舍门窗
宿舍门窗玻璃完好无损
宿舍门窗玻璃完好无损
宿舍门窗玻璃完好无损
必备设施
宿舍内必备橱、架
宿舍内必备橱、架、桌、椅
宿舍内必备橱、架、桌、椅,楼层装有通讯设施
洗漱与厕所设施
宿舍附近设有洗漱与厕所(参照厕所要求)设施
宿舍内设洗漱间与厕所(参照厕所要求)设施
宿舍内设洗漱间与厕所(参照厕所要求)设施
用电设施
电器设备安全;设安全通道及防盗设施;有完好的消防设施
电器设备安全;设安全通道及防盗设施;有完好的消防设施
电器设备安全;设安全通道及防盗设施;有完好的消防设施
供应饮用水
必备晾晒场地,有饮水供应设施有通讯设备
必备晾晒场地,有饮水供应设施,有通讯设备,安装了电风扇等设施
必备晾晒场地,有饮、用水供应设施,有通讯设备和安装了电风扇等设施
宿舍卫生管理
制度建设
宿舍卫生、安全、值班、评比等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宿舍卫生、安全、值班、评比等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宿舍卫生、安全、值班、评比等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宿舍卫生、内务、摆设
宿舍内学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卫生,定时通风,无异味
宿舍内务摆放做到“六个整齐:蚊帐统一挂整齐;桌椅摆放整齐;被子叠成方块形,统一靠阳台一头(枕头另放一边,铺整齐,床上无他物);书籍统一放在同一位置;口杯排列整齐统一;毛巾挂成一条线,鞋子在床下整齐排列成一条线;室内卫生,定时通风,无异味
宿舍内务摆设、卫生等要求按照二星级标准执行,有良好的寝室文化。
宿舍管理
开展了“星级宿舍”评比活动,有专职的宿舍管理员
开展了“星级宿舍”评比活动,有专职的宿舍管理员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开展了“星级宿舍”评比活动,有专职的宿舍管理员
学生厕所
硬件标准
厕所蹲位比
厕所蹲位比达到或超过男生50:1(小便池相应配套)、女生31:1要求(以确定的办学规模和学生计算)
地点设置
应在教学、办公区的下风方位,并距食堂25米以外
洗手水龙头
有接近蹲位数1/6的洗手水龙头
安全设施
化粪池加盖,卫生安全,照明设施完好
其他
有供排水条件的学校完成旱厕改造,达到水冲式要求;旱厕每天定时冲扫;室内水冲式厕所宜采用瓷砖大便槽(或蹲式陶瓷大便器)和小便槽,并配备陶瓷洗手盆和水磨石污水池。
卫生安全管理
管理制度落实
卫生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实施长效管理
卫生状况
达到“五无”(无臭、无蚊蝇蛆滋生、无乱拉乱尿、无乱写乱画、无积水)卫生标准
设备标志
学校定期对硬件设施检查和维修,及时处理粪便,确保厕所卫生;有男、女标识,有规范、文明的提示语
饮用水
硬件标准
饮水
供水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无供水条件的中小学校采取茶桶(加盖加锁)或其它方式提供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饮用水
用水
采用“一校一井”供水模式的学校需配套建设蓄水、净化消毒以及取水、输配水设施设备。无供水条件的中小学校提供其它用水方式
卫生安全管理
水质的检测
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桶装饮用水的索证规定,每一批次的饮用水索证情况都要有专门记录;3、节约用水,保证周边环境卫生,地面无积水
卫生保健室
师资配备
人员配备
按办学规模中学配兼职校医,小学配保健教师,学生数600人以下的学校可不设立卫生保健室,但配备卫生保健箱
按办学规模配专职校医或保健教师
按办学规模配专职校医或保健教师,配备专职(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硬件标准
面积
卫生保健室小学大于8平方米、中学大于21平方米
小学卫生保健室大于10平方米、中学卫生室大于30平方米(设两个以上功能区)
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和治疗室,总面积大于30平方米
器械设备
室内配备诊察桌、诊察凳、体温计、药品柜、污物桶等设备,配备了必要的常见药品
室内配备诊察桌、诊察凳、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药品柜、污物桶等设备,配备了常见的药品
室内配备诊察桌、诊察凳、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注射器、纱布罐、方盘、紫外线灯、高压灭菌、压舌板、药品柜、污物桶等设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常用必备的药品
管理标准
日常管理
参照卫生部门管理要求,做到各类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责任人落实,实施长效管理
学生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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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抓好暑假学生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当前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多发势头,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医疗救治和健康宣教职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医疗急救、信息报告等各项有关工作,减小事故发生和溺水死亡率。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医疗救治专家组:其职责是在各医疗单位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做好溺水抢救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健康宣教组:加强急救、自救知识宣传培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各重点学校卫生副校长作用,配合学校抓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
2、各医疗机构要集中开展“暑期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驻村医生作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安排人员配合学校、村居集中开展学生溺水自救、心肺复苏术、食物中毒等急救知识宣传培训,让更多学生了解溺水伤害事故的基本急救常识,掌握正确的急救方法和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4、各医疗单位要成立急救应急小分队,加强突发溺水事故的现场急救演练;加强应急值守,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医疗单位接到求救电话,要迅速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展开抢救工作,减小溺水伤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暑期学生安全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小事故发生和溺水死亡率。
学生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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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一)小学招生
城区小学招生:1、招生规模和入学条件。城区小学共招收一年级新生11个班,其中,甘棠小学招生5个班,甘棠中心学校招生6个班,每校平均班额均不超过55人。甘棠小学、甘棠中心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入学,不得接受不足龄儿童报名。 2、甘棠小学招生范围:招收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含“经济性农转非”和挂靠户口),以及甘棠镇甘棠社区新村、汪家两居民组的适龄儿童。该招生范围内居住在甘棠中心学校附近的对象,鼓励其就近到甘棠中心学校入学。甘棠中心学校招生范围:①甘棠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及镇属居民、户口在甘棠镇的子女;②除新村、汪家村两村民组的甘棠镇各村民组子女;③1998年1月1日后“经济性农转非”以及其他性质挂靠在城区、甘棠镇的学龄儿童;④在城区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农村或外地人员子女,乡镇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
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在学位有余前提下,可适当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200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其中,仙源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按照《仙源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
(二)初中招生
初中按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招生,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生志愿就近调整录取学校,即:1、甘棠小学和甘棠、龙门、新丰、永丰、谭家桥等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黄山二中。其中,永丰、新丰等2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谭家桥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汤口或三口中心学校初中部。2、汤口、三口、耿城、仙源、焦村、贤村、郭村、乌石、清溪、桃源、太平湖、广阳、新华等13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3、新明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按“自愿”原则,可升入黄山二中或黄山三中。
小学毕业生因回户籍地、务工随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录取学校的,须于7月8日前按以下程序办理。逾期不予调整,按转学程序办理。1、区内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毕业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2、区外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改录证明,向拟就读初中提出书面申请,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相关材料:①属于回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本;②属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户口本; ③属于监护人工作调动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户口本。)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需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5]23号)文件(见附件)规范进行,即:在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属地招生计划后,在办学规模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跨区县招生,跨区县招生计划应经属地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民办学校在相关外区县的招生数量须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学校未经备案同意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获得相应学籍。
(一)小学招生:
7月20日前完成登记,适龄儿
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学区证明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完成学生信息采集(见附件)和材料审核工作。8月10日前汇总登记人数并报基教科。8月31日新生报到,并办理报名手续。
9月7日前,各小学将新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导入学籍系统。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审批。
(二)初中招生:
6月19日,填写登记表,各小学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本、照片,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准确填写《登记表》(家庭住址以户口本为准).
7月10日,上报登记表,学校将审核无误的《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及《小学毕业生简明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新丰、永丰、谭家桥、新明中心学校需同时上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意向表)。
7月17日,集中办录取,各初中学校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初中招生花名册》及《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
7月20日—24日,下发通知书,各初中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1日,注册学籍号,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导入各初中新生电子学籍。
8月31日新生报到。
9月7日前,各初中在学籍系统中采集更新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更新审批。
(一)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禁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严格控制“大班额”,合理确定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
(二)加强招生宣传
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区政府网和区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各学校也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省厅、市局规范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的相关规定,各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向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广泛宣传,重点宣传跨区县招生要有计划、有备案、有生源地教育局同意招生文件,否则出现学籍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家长会要有家长签到表和会议记录,家长信要有回执。
学生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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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学生廉洁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利于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有利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学生廉洁教育是培育诚信崇洁良好社会氛围的必要手段;全面推动学生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学生廉洁教育工作,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方式,是进一步探索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形式,也是拓展党风廉政教育领域,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合力的客观需要。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遵循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结合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整体规划,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进课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不断增强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把在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面向全校年学生,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2.坚持把在开展廉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多渠道、分层次的在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体系,保持生动性趣味性、知识性参与性与政治性思想性的统一。
3.坚持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在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形成在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包信中心小学学生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组 长:夏明月 副组长:温学清 成 员:秦华、孙斌、梁斌、科组长和班主任。
五、主要内容
1.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教学在全面推动学生廉洁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把握在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的目标。教育学生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2.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要求,遵循新课程理念,分阶段、分层次安排廉洁教育内容。主要讲述历史清正廉明故事、老一辈革命家的高风亮节以及建国以来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六、实施途径
1.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在学生廉洁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和改进少先队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学生社区等新型学生组织在开展学生廉洁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充分发挥常规教育的作用,通过班团队活动、黑板报、演讲比赛、征文、故事会、调查采访等有效形式,提高对崇廉尚洁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形成正确的廉洁道德观念。
3.充分挖掘语文、思想品德、社会等学科内容中廉洁教育的资源,并抓住与学科的结合点,进行有效、有序,动态地整合,努力提高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信度,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4.结合学校团队建设,在革命传统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提升全校师生素养。
5.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探索建立与学生家庭联系沟通的有效机制,正确引导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地对学生进行廉洁教育。
七、试点工作实施步骤
1.试点时间安排
试点阶段(2010年8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各项试点活动, 9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学生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期检查阶段(2010年9月至12月): 接受教育局廉洁教育试点工作检查组的检查督导。
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2月至2010年1月):重点抓好廉洁教育评估体系建设、教辅参考资料建设、典型经验和特色成果建设,迎接验收。
2.加强试点工作载体建设
学校将结合实际,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
(1)每学期出版一期以廉洁教育内容为主题的板报或墙报,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2)制作廉洁警句宣传牌,竖立在校园内学生经常活动的地方以及道路两侧,做到廉洁教育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
(3)开展反腐倡廉主题班队活动。征集、编辑学生自己创作的漫画集。
(4)组织廉洁教育专题讲座,结合《品德与社会》、小学思想品德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崇廉尚洁理论教育。
(5)组织观看反腐倡廉影视电教片。
(6)以诚信守法为主题,编写古今中外廉洁故事。
(7)开展以廉洁教育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
(8)开展“倡议家长聘请学生为家庭廉政监督员”的活动。
3.试点工作总结
试点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总结,为下一阶段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提供经验。
八、工作说明
1.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教辅参考资料是关键,师资是基础。我选用《小学生廉洁教育读本》作为教辅参考资料。
2.组织学校德育科教师、班主任、党团工作人员等廉洁教育师资骨干力量参加培训。
3.保证学生廉洁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购买廉洁教育教辅参考资料所需费用,在一费制规定的费用中解决。学校在做年初预算时,列入学生廉洁教育工作的所需经费。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开展廉洁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2.加强对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教师的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切实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等,充分发挥教师在开展学生廉洁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学生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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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招生工作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小学、初中招生。坚持小学、初中新生免试入学的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公办、民办)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学区招生,实行分批次招收的办法。凡户籍、房产在学区内的(双证齐全),第一批招收;房产证在学区内的,第二批招收;户口在学区内的,第三批招收;有学区内居住证明和务工证明的,第四批招收。坚持按计划招生,额满为止,杜绝超计划招生而出现大班额班级。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农村初中坚持实行区域内小学对口免试直升的办法。坚持严格验证原则,必须查验报名学生的户口、房产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报名时间,小学为6月22日,初中为8月1日。教育园区育才中学(初中)、育秀小学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另行通知。民办义务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按计划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2.坚持做好控辍保学。各校要严格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健全联控联保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精准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凡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都必须无条件接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组织学习代替接受义务教育。
3.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已购房的,在分批次招收时第二批招收,对未购房的坚持“居住地学区内学校为主,学区外学校调剂为辅”的原则,如居住地所在学区内学校有学位,则无条件接收;如没有学位,则到其他学区有学位的学校。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做好接收工作或解释说服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严格验证原则,必须查验报名学生的户口(居住证)、租房协议、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家长务工证明等材料。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盲、聋哑、弱智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按照2020年应入学残疾儿童台账名册,吸纳程度较轻的随班就读,安排不适合随班就读的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积极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并为其建立学籍,确保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5.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优抚对象应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由教育局统一下发义务教育学校接收新生入学通知书,由家长持通知书到学校为学生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二)高中阶段
1.规范有序招生。普通高中(含公办、民办)按市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招生计划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2.严格执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规定。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将第五中学75%的招生计划(指标生),结合办学规模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择优录取。结合中考分数设指标生最低控制线,对没有考生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薄弱学校给予1个指标的照顾。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2年以上的应届生。参加中考的往届毕业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报考普通高中只录入一般高中,不予录入第五中学,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
3.实验高中继续招收特长生和俄语国际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可参加教育局和实验高中共同组织的术科(体育、音乐、美术、传媒)加试,成绩优异者,文化课成绩适当降分录取到实验高长班学习。术科加试时间及方案另行下发。俄语国际班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特长班及俄语国际班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到普通班级。
4.规范实验班管理。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拟组织招收各类实验班的普通高中,需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对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和课程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审定,登记后报省教育厅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招生。各类实验班招生计划原则上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实行单独编班,鼓励小班化教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各校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严明纪律、规范操作,严格按政策规定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市教育局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各校按照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意见,做好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期间,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出具公告,告知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地点,以及报名时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新生审核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发放《入学通知单》。
学生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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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学生会迎新工作方案一】
作为新一届院学生会,我们对自己的未来布满着美好的憧憬,同时也肩负着历史的使命。我们将沿袭上届院学生会的优良传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突破和创新,这对我们不仅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第二届学生会将以团结、求实、进取、创新为宗旨,以打造有战斗力、有凝聚力的集体为目标,制定围绕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主的工作计划。
一、分工负责制度:
在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全面负责的前提下,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均实行分工负责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主席从总体上负责全面工作和办公室工作计划。
2.副主席协助主席的日常工作,并具体分管各部的工作。
3.在分工负责的同时,加强团结,加强各部成员之间的配合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4.各部部长负责本部及各系相关委员的工作,部门内部也实行具体分工负责制。
二、思想教育
在原有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形成以理论为指导,精神为基础,能力为实践的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精神取向,最终实现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
根本任务:
1.积极配合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使我院学生干部起到表率作用
2.举办富有我院特色的科技文华娱乐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科技创新的实践舞台,培养广大同学积极探索、勇于求实的精神。
3.加强学院与各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和帮助各系开展各类活动丰富同学生活、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三、学风建设
在本学期,我们将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作用,开展切实可行的促进学风建设的活动,引导广大同学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优异的成绩,努力形成刻苦、勤奋、求实的学风。
1.利用学生会各种宣传工具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宣传发动,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浓厚的学风建设氛围
2.定期组织各种座谈会,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交流活动,解决同学们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3.围绕学风建设,积极开展科技文化活动和专业技能竞赛,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四、文体活动
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满足同学的精神文化要求,不断增强学院的凝聚力,提高全院师生的身体素质
1.组织开展校内活动,增强全院同学的素质
2.组织我院同学参加校运会,力争在上届基础上取得更好成绩
3.认真配合院里举行的大型文艺晚会。
五.生活方面,本学期学生会将联合各系对学生住宿和学生饮食方面加强治理,根据学校现在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情况,院学生会结合后勤处,以院学生会组织系学生会为主体,各系认真配合的方法,对寝室和伙食进行检查和监督,让学生在学校有一种家的感觉
1.组织成立伙食委员会,不定期的对伙食进行检查和监督
2.组织成立宿舍治理委员会,对寝室的住宿和卫生进行综合考评。
六、精神文明建设,本学期学生会将加强各系间的联系,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的宗旨。通过各系创优工程提高全院同学的整体素质,加强我院的学风建设工作。
1.通过对宿舍成员思想、纪律、学习、卫生等方面考察,推出星级宿舍评选制度
2.展开学生教研工作计划,举办符合不同年级需要的、贴近同学生活的校园文化活动
3.探索新的学生治理机制,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班级建设的积极性。
七、毕业生工作
针对各系的实际情况,院学生会尽力为在校毕业生多提供就业
信息和就业岗位,使xx届同学文明离校,并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这万象更新的时刻,我院学生会将继续以自我服务、自我治理、自我教育的宗旨,传承成功经验,开拓创新,在配合学院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学生会内部的治理,为我院的学风建设添砖加瓦,最终实现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根本任务
最后我们学生会将以热情的服务,端正的态度。为每一个同学提供方便,为每一位老师提供服务。希望全校的老师和学生能给我们学生会以支持和鼓励,同时我们学生会也希望全校的老师和学生给我们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会努力的去做,去改正。只有改正了错误和不足,我们才能会进步,会得到成长。
【2017年学生会迎新工作方案二】
一、活动思想
迎接2017级新生工作是我院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院上下要牢固树立服务学生的思想,认真组织,周密部署,通力合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做好新生入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新生接待服务,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学生会 各有关部门务必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始终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友善、认真细致、安排周密、忙而不乱、井然有序,树立 我院 高效、简洁、亲切、文明的良好工作形象。
二、 活动目的
服务2017级新生和家长,同时宣传我院,让他们了解我院以及我院开设专业的概况,在最短的时间内为他们办好入学手续,以及宿舍的入住。
三、 活动对象
艺术与设计学院全体2010级新生及其家长。
四、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1日(暂定)
五、活动人员
艺术与设计学院全体学生会成员及学生党员
六、活动地点: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尧山校区 前坪广场
七:活动值班安排表
迎新总负责人:xxx (电话:xxxxx)
9月11日 上午11点:全体负责扎营
第一班:9月11日中午12点-下午6点
组长:xxx (电话:xxxx) (以下红色字体为学生党员 ,绿色为前任学生会成员 )
组员:xxxxxx
第二班:9月11日晚上6点-12点
组长:xxx (电话:xxxx)
组员: xxxxx
第三班:9月12日凌晨零点-早上8点
组长:xxx (电话:xxxxx)
组员:xxxxx
第四班:9月12日早上8点-下午4点
组长:洪煜 (电话:xxxx)
组员: xxxxxx
第五班:9月12日下午4点-晚上12点
组长:xxx (电话xxxx)xxx (电话:xxxx)
组员:xxxxxx
第六班:9月13日凌晨零点-早上8点
组长:xxx (电话:1xxxx)
组员: xxxx
第七班:9月13日早上8点-下午3点(电话:xxx)
组长:洪煜 (电话:xxxx
组员: xxxxx
最后全体收拾场地,请点好所有物资并及时归还所借物品!
八、 活动流程:
1. 由于新生及家长刚刚到校,对学校的环境还不是很熟悉。为了方便家长参观校园,我们将会印制大量的校园平面图,在开学当天向新生及家长发放。
2. 活动当天,当汽车到站时,值班成员应轮流帮助新生搬运行李,并把新生和家长领到我院大本营办理入学手续。有需要的话应负责将新生及其家长领到新生所在的宿舍楼,并向他们介绍学校和我院的概况。
3. 志愿者要认真负责的把每一位新生的接待工作落实到位。
九、活动具体安排
1. 接待新生和家长
2. 答疑新生和家长基本问题
3. 核对身份证 通知书 联考证
4. 严格考证家庭条件
5. 发放体检表 验血单
6. 发放报道注册表 盖章
7. 发放相关手册
8. 发放告家长的一封信 地图
9. 签订安全责任书
10. 必要时送其回寝
11. 绿色通道办理(由xxx负责)
12. 学生会同学佩戴工作证,迎新工作证当天发放
13. 志愿者的招募(由总负责人通知学生党员志愿者)
14. 由胡璇玥制作学生会简介及事迹,社团部制作社团介绍材料(需提前完成)迎新当天印制发放
15. 助班及班主任值班时间待定
十、 活动 工作要求
1.学生会成员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
2. 各部门及参加迎新工作的学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人,全力以赴做好迎新工作;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我院统一要求的工作时间、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认真开展工作,坚守岗位,紧密配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4.迎新工作要做到热情周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勤俭节约,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和谐的服务;
5.新生一律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报到,并交清相关费用,方可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十一、所需物品
1. 食堂桌子4张(xx)
2. 塑料椅20张(xxx)
3. 帐篷4顶(xxx
4. 饮水机一台(辛亮)
5. 课桌两张(xxx)
6. 其他必备工具(杯子 订书机 胶水 笔等)(xxx)
7. 展板(xxx)
8. 条幅(xxxxxx)
9. 迎接牌子(xxx
10. 院章(胡xxx负责)
11. 文件(xx负责)
十二、活动预算
迎新当天所需材料和文件的打印50元
迎新时新生及其家长以及学生会成员、学生党员的饮用水50元、纸杯20元。
迎新期间工作人员的工作餐500元
订书机 胶水 笔共30元
相信有了我们的服务,迎新生的工作会更加顺利!我们一定以最饱满的热情和最快捷的行动让新生及其家长和学院老师感到便捷。相信我们的行动会让学校,老师,学生及其家长满意的。
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