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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0

综治工作方案

综治工作方案 第1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有1500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为4分钟,共有151位用户关注,35人点赞!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行动计划”,巩固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全面深化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群众出行环境,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环境整治,道路畅通。安全便捷,舒适美观”的治理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持续开展治“五乱、除陋习、树新风”活动。

1、是加大“五乱治理力度,各乡镇交管站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重点突出公路,河道沿线,公路客运站场,水运渡口码头的治理环境卫生。规范环境容貌,治理道路交通,规范车辆停放。治理公路沿线不规范的广告牌,治理施工乱象,规范道路施工工地管理。

2、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以省级文明城市和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求干部职工带头做到“十不”即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摆摊位,不乱停车辆,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

3、是努力推进“四建”,即讲卫生,建健康交通,有礼貌,建礼仪交通,护环境,建洁美交通,守秩序,建法治交通。

(二)持续开展“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为载体。在进机关活动中,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除陋习、美环境、做文明公仆活动。在进企业活动中,要组织动员广大企业职工,开展“我参与,我出力,我分享,创建整治规范,优美和谐的城乡环境”主题活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我行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在系统行业中,努力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文明服务示范车”。通过这一系列活动来引导城乡居民增文明意识,规范行为方式,提升文明城市,共创美好环境,营造除陋习,讲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快基层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交通条件。加大对乡村道路,入组、入户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农村居民的出行畅通和安全。结合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加快构建通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西部综合交通的要求,加快我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辖区境内的宜叙高速公路和成贵高铁的施工建设的同时,狠抓公路,河道沿线的及风景旅游沿线和产业园区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全面落实《省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省2013-2015年汽车客运站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省2013-2017年农村渡口渡桥建设方案》、《省2013-2015农村公路改善工程实施方案》助推交通运输系统环境综合治理“设施建设新突破行动计划”和“美丽乡村新面貌行动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意识、精心组织。机关、企事业各单位,各乡镇交管站,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行动计划”对全面深化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创建省的文明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努力,健全工作制,强化组织所引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特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继续加强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坚持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制度。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增设流动宣传车,多开设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挖掘先进模范。即时转报信息简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让更多的司乘人员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完善长效机制,鉴定目标责任书。在推进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上下工夫。重点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经费保障机制,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管理。

综治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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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县幼儿园综合治理,规范办园行为和学前教育秩序,保障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施步骤

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

1.制定方案。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城区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各镇(处)和校区负责制定本辖区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5月14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办。

2.排查摸底。教育局和各镇(处)、校区组织对责任区内幼儿园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幼儿园的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台帐资料。5月30日前,要完成排查摸底工作。

(二)整改和治理

3.限期整改。对辖区内幼儿园下达告知书,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并督促落实。此项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4.分类指导。整改期满后,各责任单位逐一核查整改情况,对达到办园标准且符合幼儿园布点规划的,准予颁发办学许可证;对符合举办幼儿园部分要求,且无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适当延长整改时限,并实施重点监控,确保暂存期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5.加强执法。对缺乏基本办学条件,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对非法幼教机构或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第一时间介入并及时停办。

(三)纳入长效管理

6.规范管理。分流安置确有困难的,县直和校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最低标准,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延长整改时限,待分流安置条件成熟后,逐一取缔。

7、加强监管。今后凡新增设幼儿园必须达到办园标准,取得办园许可证。举办方要在建设前向有关部门出具规划方案,方案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建设。

三、工作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幼儿园工作,包括民办幼儿园的设立审批、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评估考核。

公安、消防、安全监管部门抓好无证园周边安全治安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建筑消防安全审批、法制宣传等工作。

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落实住宅小区教育配套设施按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移交工作。并科学合理的做好城区幼儿园的规划设计。

民政部门负责对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登记工作

物价部门做好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核备案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各镇(处)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各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工作完成时限,责任落实到人。

(二)确保和谐稳定。对筹办过程中的民办幼儿园定期跟踪检查,主动提供服务,确保办园条件达到基本要求。对纳入取缔的无证幼儿园,逐一制定预案,做好幼儿及从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问题。

综治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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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综治委《*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工作方案》要求,为认真落实教育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武综发[20*]10号文件的统一安排,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主要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

(三)深入推进、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工作领导小组,由谢世腰局长任组长,徐定斌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1.认真落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年秋季开学前后集中整治行动及第三次调查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前后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师生安全、校园周边和谐,开学工作平稳顺利。二是9月组织开展20*年全市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第三次调查摸排工作,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重点。

2.认真落实市综治办、市学校综治办《关于开展20*年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第四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于10-11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秋季开学后全市中小学校摸排出的83个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重点问题,至11月底整治率达95%以上,争取达到100%。。

3.9-12月,认真落实《20*年度*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着重围绕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违规经营网吧和商店、占道经营、不健康文化产品及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努力建设安全、文明、高雅、和谐校园;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协调整治有关学校及周边环境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完善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4.12月,按照市综治办统一安排,组织开展20*年各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年终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三)加强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

1.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江汉区唐家墩街、桥口区汉正街、黄陂区武湖街、新洲区辛冲镇等试点街(镇)教育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试点工作。

2.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教育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试点工作实施六项行动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教育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门和学校工作职责,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关爱、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实施“六项行动”(行为规范养成行动、学业成绩监测行动、心理健康维护行动、青春期教育行动、融合教育行动、防流控辍行动),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3.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寄宿制中小学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寄宿制中小学安全管理、生活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人员管理,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寄宿生在校学习与生活。

(四)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关于印发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广泛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

1.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防护体系,预防和杜绝校园暴力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公安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治安安全八条措施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维护良好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

3.进一步加强和落实警校共建工作,完善“一校一警”、“城管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师生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法纪意识、安全意识、生命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各学校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加强对争创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狠抓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抓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共创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综治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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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遵循“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整体推进、长效治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遮挡”的工作方式,着力解决公路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公路基础设施、优化路域环境、美化沿线景观,创造文明、优美、舒适、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提升公路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树立我区交通公路的良好形象。

二、综合整治范围和路域环境现状

(一)综合整治的范围

我区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其沿线两侧各500米可视区域内路域环境,具体分为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公路行业综合管理整治,以及公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两侧包括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在内的各500米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的综合整治。

具体整治路线:s29滨博高速17.6km,g205山深路21.2km,s235湖南路4.3km,s236博沂路32.9km,s294张博附线4.8km,s327临仲路长47km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6条,共计85.5km。途径、(域城)、等10个镇、。

(二)路域环境的现状

1.沿线垃圾。公路两侧有多处垃圾场、垃圾堆,尤其高速路两侧村庄有垃圾池及大量玉米秸秆、柴垛,穿村段落有垃圾池或垃圾箱位,部分路段有建筑垃圾,影响了公路路容路貌和行人与车辆视线及正常行驶。据现场调查,需要清理的生活垃圾157处20088立方米,建筑垃圾131处588407立方米,柴垛等杂物807处。

2.沿线绿化。公路两侧绿化主要为林带、景观园林绿化,但有部分路段林带缺失,需绿化补植,路口至张博附线路口处绿化较差,穿村路段绿化需重点补植,3处隧道所处山体绿化不足,需重点加强绿化。部分河道及水塘水质污染严重,桥头垃圾堆积,河道边坡不顺适,河岸绿化较差,与周围生态环境不协调。据现场调查,需要新做绿化25995米(单侧),绿化补植8790米(单侧),治理河道、湖泊生态环境12处12150米。

3.沿线建筑。滨博高速沿线有多处离高速公路隔离栅较近的废弃房屋,距离从1米至100多米不等,大多已破旧不堪。个别路段存在残墙、断壁、破房及拆迁不到位现象,路口至张博附线路口两侧房屋离公路较近,需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治理。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现象严重,尤其厂区建材、经营业户及穿村路段住户门前物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脏乱差现象影响了路容路貌。据现场调查,需要治理的残墙、断壁、破房及违章建筑258处,脏乱差建(构)筑物93处。

4.占用公路。公路沿线存在多处经营业户,个别商家甚至占路经营,车辆维修、清洗点处车辆乱停乱放,洗车污水流至边沟甚至路面。沿线集市贸易占用公路机动车道,逢集时段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迁移,需重点清理整治。据现场调查,需要清理占道经营及车辆维修点、清洗点26处,公路市场6处。

5.平交道口。公路沿线部分平交道口未硬化,已硬化的平交道口有的未做辅道涵,影响了公路边沟正常排水。据现场调查,需要硬化平交路口248处74150平方米,做辅道涵167处1154米。

6.通行秩序整顿。公路沿线客运车辆停车无序,出租车随意上下乘客,公路上随意停放车辆现象较多。

7.超限超载漏撒治理。作为国省道主干线,大型载重货车不断增加,超载超限车辆屡见不鲜,需重点清理整治。

三、综合整治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沿线垃圾

1.整治标准: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500m内)的生活垃圾堆、白色污染要进行清理,查清垃圾来源,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禁止乱倒垃圾;公路边沟内不得堆放农作物秸秆等杂物,不得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它废弃物。

镇村(社区)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垃圾治理,提高垃圾收集率、压缩密闭运输率,实行统管统运,集中处置。国道、省道两侧不得设置露天垃圾池,路侧现有的垃圾池及垃圾箱迁移到20米以外的村庄内或绿化带后面。对路侧的建筑垃圾,能清理的要进行清理,不宜清理的要用土覆盖,土壤要达到种植土的理化指标和土壤肥力标准,并在上面进行植物绿化。对可视范围内的柴堆、土堆、草堆、粪堆统一清理。对可视范围内的乱堆乱放进行清理或绿化遮挡。

2.责任分工:公路边沟外沿(征地范围)内的任务由区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公路两侧500米可视范围的任务由各镇、负责,区建设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并督导实施。

(二)沿线绿化

1.整治标准:根据各条公路不同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本着因地制宜、绿化和美化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绿化工程。首选林带为主,建议因地制宜种植不少于20米宽的林带进行绿化;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景观带或景观带加背景带进行绿化,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四季常绿、三季有花、错落有致、色彩丰富、风格协调并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景观统一协调、适地适树。树种选择和配置模式要针对丘陵、平原等不同地形地貌,以及现有道路交叉口、厂区、果园、苗圃和林带进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确定适宜的绿化模式。公路两侧绿化标准、档次应基本统一,相互协调,突出简洁明快的风格,绿化特色大体一致,和谐美观。利用涵洞路口、交叉口做异质景观(与林带景观有变化),视线、视野也随之有远近开合的变化,形成空间序列景观序列,纵向产生视线收放景观韵律,加之不同标准段的树种变化,达到景观丰富,步移景异的效果。对公路外侧深沟、大桥外段栽植毛白杨、旱柳、杂交杨等高大乔木;在高压线下可栽植不影响线路安全的小乔木或花灌木。路侧有果园的路段,要在果园外侧见缝插针,栽植部分常绿树或花灌木。

对穿村镇路段已经绿化的段落要适当进行补植;对无绿化的段落要进行高起点、高标准绿化。选用绿篱进行遮挡,绿化植物建议用蜀桧、龙柏等,高度不低于2.5米,根据胸径大小确定株距进行密植,保证起到遮挡密实的效果。

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隧道口要进行净化、绿化处理,在山坡上密植桧柏、龙柏等常绿树种进行生态环境整治。

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水质净化处理,严禁河道沿线企业及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对河道两侧各500米范围进行绿化,种植垂柳、国槐、龙爪槐等植物,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镇村(社区)建立管护队伍,抓好日常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时补植,做到树体管理规范,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

2.责任分工:公路行道树绿化工作由区公路分局组织完成,城区范围的由区园林局组织实施,其他绿化工作由区林业局组织实施,河道治理工作由区水务局组织实施。3月中旬由区林业、水务、园林部门分别做出绿化、河道整治、美化方案,报区公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后,3、4月份组织完成。具体绿化工作由林业局提供苗木和技术指导,各相关镇、负责组织完成栽植、养护管理等任务。

(三)沿线建筑

1.整治标准:公路两侧建筑要美观、整洁,对残墙、断壁、破房之类建筑要进行拆除;对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和沿路村庄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及非公路标志要坚决制止和拆除,尤其对处于弯道处影响视距的违章建筑或乱搭乱建房屋必须进行拆除。对占用桥梁及跨线桥桥下空间乱堆乱放的行为也要坚决取缔。

对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手续完备的脏乱差建(构)筑物(含村庄民房),有绿化空间的首选用绿篱进行遮挡,高度不低于2.5米,根据胸径大小确定株距进行密植,保证要起到遮挡密实的效果;无法种植绿篱遮挡的,墙体要统一整治、粉刷,粉刷颜色要按照区里确定的统一色调进行。

路侧住户门前乱堆乱放的物品要进行彻底清理。对沿线的废品收购点、煤场、砂场等首先具备绿化遮挡的要进行遮挡;其次不具备绿化遮挡条件的要在公路外20米垒砌墙体、设置隔离栅隔离,并采取立面粉刷,对已经用隔离栅隔离但仍能通视的废品收购点、煤(砂、矿)场要在隔离栅内侧进行遮挡;对沿路的乱贴乱挂现象进行取缔,切实达到整体美化效果。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的清理工作由区公路分局负责完成。

(四)占用公路治理

1.整治标准:全面取缔公路占道经营、占道摆放灯箱广告及车辆维修、清洗等现象,公路边沟外侧20米范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占路经营,加大对占用公路危害的宣传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在公路上设置客运车辆、出租车临时停车站点,规范客运车辆、出租车临时停车行为。全面取缔沿线占用公路的集市贸易,做到公路两侧外缘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原有集市迁移后要合理规划并落实必要的集市场地。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局按各自的业务范围,负责配合实施,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五)平交道口

1.整治标准:平交道口要设置规范,距路面边缘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少于50米的要与地面构筑物(建筑物)相接。与公路连接的平交道口原则上低于公路路面,穿村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200米,其他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500米;排水受影响的,必须设置盖板涵或圆管涵,其跨径或管径平原地区不小于1米,山区不小于0.6米,确保排水畅通。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平交路口和辅道涵的实施,属公共事业所在地的,由各镇、统一组织完成,属企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均由各自组织,按统一设计标准,各镇、负责督办完成。区公路分局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

(六)通行秩序整顿

1.整治标准: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高速公路要重点整治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占用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在公路上随意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国省道公路要重点治理随意停车、随意上下乘客等现象,客车站牌要做到合理、规范。

2.责任分工:公路交通秩序的整顿工作由区交警大队负责,高速路管理处负责高速公路上整体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客运秩序方面的工作。

(七)超限超载漏撒治理

1.整治标准:运输散装货物车辆必须要做到密闭运输,车辆超限率在5%以下。依法查处漏撒扬尘、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行为。

2.责任分工:此项工作由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和区交警大队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实施。

四、集中整治工作进度及时限安排

按照综合整治内容、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整治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和时间要求如下:

(一)开展公路绿化美化工作阶段(3—4月份)

1.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缺行断垄绿色林带的补植(4月底前全部完成)。

2.城市出入口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区域的立体绿化美化工作完成70%。(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3.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的整治恢复和绿化工作完成60%。(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4.及时清理公路沿线可视500米范围的各种垃圾;清理公路市场及公路上乱堆乱放、乱倒乱停等。

(二)开展“百日会战”活动阶段(5—7月份)

1.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包括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严重影响行车视线和通行安全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公路两侧临路乱搭乱建的棚屋摊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残墙断壁,要全部清理拆除完毕;对保留的沿线建筑物立面全部统一进行粉刷。

2.穿村镇路段无脏、乱、差、阻现象,全部达到“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标准要求。(7月底前全部完成)

3.完成公路集贸市场迁移工作。(6月底前全部迁移)

4.平交路口和辅道涵工程完成80%。(8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三)迎接集中考核评比阶段(8月份)

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内容,迎接全市集中考核评比。(8月10日前)

(四)迎接检查验收考评阶段(8月—12月)

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活动,全面迎接国家交通运输部检查验收考评(8月20日—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协调、调度、考评、迎检等工作,及时向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反馈通报日常和定期检查考评情况。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辖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认真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积极筹集资金。公路用地范围外可视500米范围内的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由各相关镇、负责筹资解决,区政府将根据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考评验收情况进行奖励。各镇、要克服资金制约的困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理解、支持,做好公路沿线群众的思想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综治工作方案 第5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4949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3分钟,共有174位用户关注,32人点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迎接“文化节”盛会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举市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超强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干成一批平时想干不好干、干不好的难事,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迎创”任务,以“文化节”为节点,高起点筹划、大力度整治、超常规整合、跨越式提升。突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显著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显著提升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市容市貌的整合出新,显著提升河东的城市形象。通过八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和景观突击建设,实现“四优一金”的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即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夺取市容市貌“金牌”。

三、整治内容

重点抓好十大专项整治工作:

(一)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103公里铁路沿线脏、乱、差,完善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收集和清运环节,落实沿线环境改造出新、绿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与区之间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对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责任区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全面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推广主体绿化),努力打造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道路整治。重点建设6条城市景观道路,整修出新和亮化一批跨外河桥梁,整治城市道路积水淹水片区,实施市区照度不达标道路的路灯建设。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路面、道路窨井盖和道路路名牌专项整治,实施隧道维修工程,整修一批跨河桥梁、立交桥和人行天桥,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水平。

(三)房屋出新整治。加强对全市重点地区房屋整修出新,围绕16个“文化节”主要场馆和中山东路、中央路等11条主干道以及55个宾馆、饭店,对800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或立面出新、屋顶整修,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整治,拆除屋顶违法建筑,实施屋面及立面的整修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璜,整治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彻底清除“广告楼”。在此基础上,抓紧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力求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环境包装,为下一步广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强化管理,重视道路两侧文化围墙建设,各区都要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按规定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环卫作业要加大湿式作业的推进力度,实行定时清扫。主城区现有工厂企业等单位烟囱无黑烟,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实施必要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文化节”场馆及运

动员住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24小时噪音控制。

(六)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挖掘占用,

无违章搭建,秩序良好。公路两侧路牙整齐无缺损,排水管道畅通,路牌、广告、店招规范整洁无污损。沿线无垃圾及堆放点,无残破建筑,无占道经营,无“三乱”现象。建筑物(围档)要粉刷一新,路坡整洁,路沟疏浚平整,道路清扫及时,绿化带整齐,消除黄土裸露现象。

(七)环境卫生整治。要以“清洁河东”为主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区际交界处、新老居民区、沿河两岸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部队营区、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内外环境的卫生大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做好预防性消杀;加大对拆迁(违)工地的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混堆现象;清理各类建筑物屋顶堆积杂物和散在垃圾,做好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洗;及时处理居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及化粪池漫溢、低洼积水等问题,做好清掏和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虫害防制措施;继续抓好主城区及文化节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地段的拆违工作,确保城区新搭违建零目标。

(八)城市“三乱”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职责,扩大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违规书报摊、修旧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老百姓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浮贩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不间断地取缔和打击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长效管理。

(十)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同时,严格市区各车辆清洗站点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分别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蒋宏任总指挥,徐正、戴宁、吕庆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市法制办、信访、计委、建委、规划、市容(行政执法)、环保、房产、国土、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司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河东警备区、河东铁路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区长。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由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市指挥部主要职能: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综合协调各区县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五、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硬件建设、后易于突击工作的顺序,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时序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迅速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2月1日至2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2月中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由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05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区、分项,由责任单位、区县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强制整治。

第四阶段:2005年9月1日至12月底,为巩固完善和会期保障阶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文化节”期间各项市容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05年迎接“文化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综合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东风,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区县政府要担负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有序展开。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各区县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街道办事处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十大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环境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月下旬起,各区指挥部、市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定向定点督办。市区组织、纪检、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4、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心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文化节的必然要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5、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法院、司法、法制部门和社会律师事务所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

6、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门前三包新责任制,落实“三不一扫”;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窗口地区和文化节周边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文化节”盛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十项整治能否取得圆满成功,进而实现长效管理,是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十大整治任务,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的召开。

附件: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3、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4、房屋出新整治工作方案

5、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8、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9、城市“三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综治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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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稳步提高,充分发挥全镇治安防范多层网络作用,提高全镇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平安互助网和视屏监控系统,对全镇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设施建设,规范中心的软件资料,认真搞好中心接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平安村(社区)创建成果,开展好平安单位,平安景区的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和三级治安联防的有效开展,促进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好各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建设,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定期摸排信__功、信人员,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七、完善各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的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治安哨卡的设施建设。

八、加强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镇综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规范综治软件资料,量化软件各项指标,提高全镇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公平、公正的考核各村(社区)各单位综治工作水平,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检查督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听取安排综治工作会议记录不得少于6次(村支两委记录)。

2、矛盾纠纷排查,各村(社区)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卷不得少于3卷。

3、8本帐薄记录内容要规范真实,哨卡值班记录不得脱漏,综治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小结、总结要可行、具体、充实。

4、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综治的负责人和综治办的全体同志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督查一次。季度总评打分,列入年终考评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并把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5、奖励分:信息和典型材料报送后,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镇采用加0.5分,县采用加1分,省市采用加2分,中央采用加3分,受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县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6、惩处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各类报表列入惩处分即扣分,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次每缺一类报表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2分。夜间值班督查情况,全镇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黄牌警告扣2分,积分直接列入年终考评(各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超过3起扣1分,5起以上扣2分)。

7、综治普法宣传,要有宣传资料、记录、方案、小结、总结。广播宣传要有广播稿,宣传记录和材料要相符。

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相邻兄弟乡镇村,签定周边协议,共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村、进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留守儿童的管理,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

综治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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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通过改造北大街沿街旧建筑物外立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完善沿街公共设施以及改造绿地广场,使北大街整体环境和谐美观,彰显我市古城风貌,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范围

按照《市北大街综合整治规划》的要求,北大街专项综合整治的范围为:

(一)对沿街年以前已建成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破旧建筑物进行外立面改造,并实施夜景照明。(共15个项目,21个单位工程,详见附表)。

(二)对沿街年后新建建筑进行附属设施、广告牌匾整治,并实施夜景照明。

(三)对沿街公共设施,包括公交站牌、路牌、道路交通标志、公厕、果皮箱及电力、电信设施等进行完善和规范。

(四)对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实施改造;结合地铁2号线出入口统一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西五路南广场改造建设。

(五)加快未建工程的实施和烂尾楼的处理。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北大街综合整治的工作力度,确保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北大街综合整治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协调、指导、督促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责任分工。

市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能,完成相应工作。

1.市建委:负责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协调综合整治工作。核定政府投资,协调处理烂尾楼。

2.市规划局:负责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并按照综合整治规划进行具体项目规划的审批;对未建和在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重新审定;负责组织完成有关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年前建成的15个旧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户外广告牌匾的尺度、风格和位置,沿街雕塑、小品,市政、环卫(包括公厕)、公共设施布点等;确认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材料的材质、规格和颜色。

3.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

4.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完成北大街沿线市政设施的整治改造,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广告牌匾整治工作。

5.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结合地铁出入口规划,完成各广场绿地的施工图设计,分步实施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和西五路南广场,负责沿街公厕的施工图设计及实施。

6.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辖区内旧建筑物的外立面改造和其它综合整治工作。

7.市民政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北大街沿线路牌整治。

8.市交管支队: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道路交通标志整治。

9.市公交总公司: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公交站牌整治。

10.市电信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电信设施整治。

11.供电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供电设施整治。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沿街闲置土地的处置。对长期闲置的开发用地,坚决依法收回拍卖或配合法院实施拍卖,拍卖的土地应在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13.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加快办理北门内广场用地的拆迁许可,协调解决拆迁中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走访沿线各单位,下发整治通知。办公室以书面方式向沿线单位告知这次综合整治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发放改造方案图。说明市政府实施北大街综合整治的目的、时间、具体改造内容等。

2.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月中旬,市政府召集相关区政府、职能部门和北大街沿线单位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调动沿街单位及群众积极参与,为北大街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3.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月底前收集辖区内旧建筑物(见附表)竣工图,交市规划局用于组织外立面改造设计。

4.完成施工图设计。各有关单位月日前完成各综合整治和部分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月日前完成所有立面改造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

5.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政府投资的改造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实施阶段。

1.年1月20日前完成沿街门店牌匾和沿街户外广告的整治。年月底前完成沿街附属市政公共设施的综合整治和北门里广场的拆迁准备工作。

2.年8月底前完成沿街15个项目的立面改造、全街建筑的夜景照明和西华门东、西广场以及北门里广场改造工作。

3.年6月底前收回长期闲置土地,并公开出让。

4.西五路南广场结合地铁2号线建设,分步实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

新城区、莲湖区政府在综合整治工程完工后,要牵头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广告牌匾乱设乱搭等问题再出现,持续保持北大街整洁统一、具有古城特色的和谐环境。

五、资金筹集和使用

(一)市政公共部分资金。

广场绿地、公共建筑的夜景照明、沿街雕塑、小品、道路交通标志、路牌等由政府承担的改造资金列入城建投资计划,由市建委统筹安排拨付。果皮箱设置资金由相关区政府筹集。

(二)外立面改造资金。

1.外立面改造资金原则上由沿线产权单位自筹解决。沿线建设单位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按照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期限,自行组织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对改造资金确有困难的亏损单位,外立面改造资金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资金由市建委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改造。

(三)广告牌匾整治和夜景照明所需资金由经营单位和产权单位自筹。

(四)公交站牌及候车亭整治所需资金由市公交总公司解决;电话亭所需资金由市电信局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北大街综合整治对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在综合整治工作中,相关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加入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进驻北大街现场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各区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采用新闻报道、现场展示等方式加强对这次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深入细致地联系沟通沿线相关单位,取得市民、特别是北大街沿途单位对这次综合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三)沿线单位要正确认识,积极配合。北大街位于城市中心区,商业气氛浓厚,本次综合整治在施工期间对其商业经营将会带来短期影响。各沿线单位,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单位应以大局为重,考虑长远利益,配合政府做好相应工作。

综治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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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的工作部

署,充分发挥综治办的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管控,多策并举,全面加强治河墟场和潘家墟场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平安治河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治安巡逻监控。逐步完善治安防范的各项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派出所切实指导村(场)、居委会巡逻队伍进行定期不定期巡逻检查。

(二)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以派出所为主体,以村(场)、居委会治调委员会为依托,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广泛搜集两墟场及周边违法犯罪特点和情况,全面排查在该地区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动态和窝点,明确打击目标。

(三)大力开展集中整治

1、派出所联合各村(场)、居委会治调委会加强对我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要在整治同时继续开展打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秘密排查,强化打击,大力扫除整治范围内的街头活动,严厉整治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点。

3、严厉整治摩托车非法载客,联合交警大队集中清理治安重点地区内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加大校车的监管力度。

综治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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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信访接待工作条例》、《xx省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规定》以及xx市2012年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采供血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加强信访维稳接待,通畅群众信访渠道

1、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信访接待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四个清楚”(把群众诉求听清楚、把上访缘由问清楚、把政策法规讲清楚、把受理案件办清楚)。

2、继续推广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制、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让上访群众“访到想访的人、说出想说的话、办成该办的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处理群众的诉求,解决矛盾。

二、建立预防、排查、督办机制,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效率

1、抓好源头防范,努力将初信初访一次性处理到位。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推广“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交办、一月一落实、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制度,做到逐案登记建档、逐案化解和跟踪管理,防止反弹。

3、加强信访督办,落实限时办结。认真处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推进各项稳控措施,加大接待劝返工作力度,保证在第一时间接回上访人员。

三、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全员信访维稳优势

1、充分发挥系统工会、机关党委、离退休办公室,团组织和驻地社区的积极性,广泛联系群众,倾听民声民意,为百姓释疑解难。

2、推进群众工作统揽信访维稳机制,站干部职工应坚持每年下基层调研,每名领导干部要联系1个行政村,每个科室要联系一名信访群众。并协助本站对口扶贫村,帮助解决2件以上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

3、继续推广接待日,建好接待室,保证每个工作日都能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杜绝越级上访、进京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做到预先疏导、快速反应,高效接访。

四、加强政策和理论研究,规范信访接待秩序

1、加大《信访条例》和党的信访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关心群众工作生活,转变机关作风,化解矛盾,破解信访难题。

2、加大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防止重大上访事件发生。

3、开展“信访工作基础年活动”和“三无信访机关(单位)”的创建活动,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安定大局,惩处无理信访行为。严格按照《关于处理进京上访违法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信访秩序的的通告》和《xx市重信重访终结暂行办法》规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坚决打击无理纠缠、恣意吵闹和恶言威胁等违法行为和事件。

5、继续抓好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重点做好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大”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清理突出问题和历史积案,实现“六个不发生、一个确保”的全年信访工作目标。

五、健全检查考核,保证信访工作常态化

1、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布署,制订商务局系统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继续将其列入局系统创优争先目标管理、综合治理、绩效挂钩的考核内容,保证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2、坚持信访问题的处置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信访主体责任的落实。

3、继续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选拔、任用和表彰、奖励的依据。

4、强化信访工作问责制度,依法追究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引发到市、赴省、进京群体上访、反复上访等非正常上访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按照《条例》“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规定,明确责任倒查,决不姑息迁就。

综治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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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税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实现“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乡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区级、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网络,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公布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对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林水委、监察、审计、教育、科技、民政、卫生、文广体旅、人社、商务、统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申报缴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要到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工程结束后,没有取得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决算。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各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当期发票和完税凭证。

(三)加强物流运输业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加强与运管、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输车辆(船舶)营运证的换发、车队管理、货运市场运行等情况,全面获取各运输企业的车辆数目、车辆型号及车辆变动等真实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情况进行交流核实。税务部门应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定期实地到运输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地方巡查,认真审阅运输企业与委托单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坚决堵塞虚增运输收入、骗取增值税抵扣额的行为。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洗浴、足疗、网吧、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协助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主管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卫生部门要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收费取得收入的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六)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应税收入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有关税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税项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八)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政、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九)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税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加快个体税收征管社会化进程。推进各街道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组织建设,成立街道财税所,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源头控管和纳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管理,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强跨国税源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跨国税源的分析,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与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广体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加大对企业跨境交易、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跨境支付等业务活动的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

(十一)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机关要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要积极侦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恶意欠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综合治税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相关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特定事项时,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并审核验证,发现其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待其补缴税款或纠正违法行为后方可予以办理。

(二)通力配合即时协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

(四)组织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发挥财政所(财税所)职能,宣传和发动社会中介机构、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定期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综合治税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见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区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每年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确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涉及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的部门,要严格执行,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或有税收行为的,坚决不予办理;涉及即时协作的部门,应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制度,一经税务部门提请应当受理,不得借故拖延或变相拒绝;涉及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应定期及时准确的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严级、乡镇、街道之间相互挖税、混库行为,一经发现,除调整财政收入外,并扣减等额财力;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收秩序规范有序。

综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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