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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5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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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精神,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治秸秆焚烧污染,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秸秆禁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洽、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管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新途径,最大限度降低秸秆焚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秸秆禁烧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按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规定及省、市、县政府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村作用,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确保完成秸秆禁烧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县政府安排,我镇继续实施镇域全面禁烧。范围内严禁出现火点,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xx任组长,政协联络委主任xx、纪委书记xx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大队、派出所、财政所、养路工班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工作。秸杆禁烧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立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成立由总支书记任组长,村负责农业生产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内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禁烧工作,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秸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组到户,明确具体责任人。

2、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悬挂横幅、刷制墙体宣传标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成为广大农户的自觉行动。各村要在焚烧高风险时期向各组推送禁止焚烧秸秆短信10次以上,要在交通要道、集中居民点等设置2个以上大型固定广告宣传牌;各村利用村村响等宣传设备开禁烧秸秆广播会10次以上。

3、强化部门联动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积极引导鼓励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镇综合执法大队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打击力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及时给予行政处罚。派出所要依法加大对因焚烧秸秆造成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等情况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秸秆禁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4、强化综合利用。各村要加强对农机作业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把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严查机收作业违标行为,确保收割留茬高度适宜翻耕作业,要求收割机主安装粉碎装置设备,为秸秆直接还田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农户收集秸秆用作生物质燃料、饲料加工、肥料化利用及其他工业原料。

5、强化责任追究。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禁烧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着火点较多等管控不力的村。村被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查卫星发现火点1处由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村支部书记,村分管农业负责人约谈。对因禁烧工作不力,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工作步骤

我镇秸秆焚烧工作重点分3个时段,一是油菜、小麦收获时段(4月25-5月25日);二是夏收时段(6月30日一7月30日);三是秋收时段(8月30日-11月20日)。

1、工作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落实动员部署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宣传动员阶段(4月20-5月25日;6月20日一7月30日;8月20日-11月20日)。宣传工作要贯穿于整个禁烧工作始终,集中宣传动员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6月20日-7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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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nnlj”为你整理了这篇秸秆禁烧整改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秸秆禁烧整改方案

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奉新县秸杆露天焚烧火点情况预警的函》(宜环委办字(2021]31号)文件,2021年5月9日省厅无人机在赤田镇发现2起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全县禁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杜绝此类事件在我镇发生,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奉新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奉环委办字[2021]44号)和《奉新县秸秆禁烧整改方案》(奉环委办字[2021]5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强化机制、以用促禁”的原则,因地制宜,强化举措,全镇实行镇—村—组级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现场检查和管控责任进一步落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确保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全部禁止,露天焚烧行为得到有力遏制。

二、工作原则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责任做好属地管理,把好秸秆禁烧第一关。坚持“因地制宜、源头防控、综合利用、以禁促用”的原则,对禁烧工作作出面部署,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包干巡查、层层落实的防控机制,加强露天焚烧教育,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露天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通过制定本方案,推动各村(社区)和各有关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好我镇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露天焚烧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四、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我镇已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含杂草、垃圾)禁烧工作专项督查。镇集镇由镇城建办与镇城管负责,20个村(社区)由镇农业农村办和林业工作站负责。巡查部门对于发现的点火冒烟行为,及时处置,并形成了巡查报告,巡查行动一以贯之。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宣传单、小喇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禁烧秸秆的重要意义和露天焚烧的法律责任,确保宣传进家入户,人人知晓。我镇20个村(社区)和镇直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强宣传及巡查,严禁焚烧秸秆及杂草枯枝,在开展巡查过程中,要张贴禁烧公示,进行警示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强化秸秆禁烧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在全镇范围内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切实落实镇—村(社区)—组网格化管理。创新禁烧工作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包干巡查、层层落实的防控机制,各有关责任单位和村(社区)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逐步建立禁烧长效管控机制,确保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力管控。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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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建立秆禁烧长效机制,为全镇人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大气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和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位,坚持“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保护大气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确保不发生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件和森林火情火灾,不出现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

(一)禁烧行为: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烧茬炼堰等野外用火;

村内焚烧垃圾、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等行为。

(二)禁烧时段:全年时间。

(三)禁烧区域:全镇范围所有林区、林带、干果经济林、水果经济林及其余大田范围;

全镇所有村庄大街小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等镇直机关单位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各村要采取村内喇叭广播、悬挂标语、村两委干部教育和引导、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增强村民秸秆禁烧知识,鼓励村民通过青储、生物质发电等方式处理秸秆,提高保护环境意识。各村支书、村主任为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逐户落实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

(二)强化巡查处罚

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派出所等部门各自根据确定的职责和范围,划分片区由专人进行包联,深入各村定期开展巡查;各村要抽出一定“两委”干部组成巡查队,划定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严管时段(10月份至次年5月份)镇政府牵头协调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派出所人员组成联合巡查队,在全镇范围内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各村发现秸杆焚烧行为要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及早消除隐患,对于劝导、制止无效者,要移交公安部门从严处罚。

(三)加强综合利用

各村要根据县农业农村、农机、畜牧等部门制定的秸秆综合利用计划,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松耕作、粮改饲等项目,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并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秸行禁烧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协调及信息收集、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要建立周通报制度,每发现一次秸秆焚烧行为,对当事人及属地村两委主干每周进行通报;通报结果每月汇总一次,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秸杆清理及禁烧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

1、镇农科站: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收集、汇总全镇秸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全镇大田范国内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进行巡查排查、劝阻、制止,建好台账,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2、镇林管站:对全镇所有林区、林带、干果经济林范围内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进巡查排查、劝阻、制止,建好台账。

3、镇环保站: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4、派出所:对于露天焚烧秸秆经劝导、制止无效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应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5、学区: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相关秸秆禁烧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禁烧。

6、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村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按地块细化秸秆清理办法,建立台账,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各类档案资料;组建村级宣传巡查队伍,加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与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秸秆焚烧行为;要与各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划定秸杆禁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长及监管队伍,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强化一线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到网格内农业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三)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村两委与镇直机关单位同等责任,“一点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桔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村两委主干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当事人具体处罚事项:

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应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对故意纵火或因焚烧秸杆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村处罚事项: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范围,并与各村绩效考核挂钩。年度内发现1次着火点的,扣村“两委”主干各500元;年度内发现5次以上(包含5次)着火点的,年底扣村“两委”主干年度绩效的50%,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适情况给予组织处理;年度内发现10次以上(包含10次)着火点的,采取“一票否决”措施,取消该村各类评优资格,年底扣村“两委”主干所有绩效,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适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相关乡镇具体处罚事项:

1、年度内发现3个以上(含3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将以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正式文件进行通报批评。

2、年度内发现5个以上(含5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负责人,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由纪检部门启动对分管领导的问责程序。

3、年度内发现10个以上(含10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部门对属地乡镇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4、对于单次发生大范围秸秆焚烧现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属地乡镇所涉及人员,由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相关包片、包村领导和下乡干部责任及处罚事项: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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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加强宣传,强化联动,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区“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工作内容

(一)时间安排: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4月15日至6月30日(夏收季节);8月15日至11月30日(秋收季节)。

(二)禁烧区域:辖区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加大宣传。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完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两包”机制。建立驻村干部包村、村社领导包田块的“两包”工作机制,加强防控监管。二是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粉碎还田和腐熟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的扶持政策,针对“收割、储存、转运、利用”不同节点给予相应资金补贴,同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兑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奖励,充分调动各方和广大农户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社区)的综合目标考核和部门的单项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单位工作经费及绩效挂钩,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或恶劣后果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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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各项要求,全力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强势发动,全民动员,确保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和落叶等全面禁烧,推行全年常态化管理,紧紧围绕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目标和“全面禁、全年禁”的新要求。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全面禁烧、常态管理”的原则,创新思路、明确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秸秆清运、收储的快速运转体系,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着力形成以还田为主的多元化秸秆利用格局,确保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确保实现秋季秸秆全面禁烧。

二、工作步骤

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从10月2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及综合利用推动、考核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发动阶段(10月2日至10月20日)

1.成立组织。镇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与各村(居)签订目标责任状,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村(居)按组、按地块明确包保责任人,驻田值守,层层落实责任,建立24小时巡查小组,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隙。(包保地块及责任人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镇禁烧办。)

2.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多角度、多层面、多形式地开展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镇内两辆宣传车不间断巡逻宣传。每村(居)要在醒目的位置悬挂禁烧宣传横幅5条以上,布置禁烧宣传标语不少于50条,宣传单发放到户,利用广播等加强宣传。各村(居)要在主要通道和田间地头搭建看管帐篷,配备灭火工具,应急灭火人员昼夜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

3.建设草场和秸秆集中堆放点。各村(居)要建设满足需要的草场,并进行合理布点。严禁将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沟渠、河塘旁;按种植面积每1000亩至少建设一个秸秆堆放点,每堆放点面积5亩以上。各村居于10月20日前必须建成至少2个5亩以上的秸秆集中堆储点(建设地点在10月20日前报镇禁烧办)。镇区和xx国道、xx省道、xx省道、xx路、xx路、xx路等主干道两侧500米及其可视范围、镇村道路两侧100米及其可视范围内禁止堆放草堆等杂物。

第二阶段: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

1.加强组织管理。要严把茬口留低关,严查超高茬收割,收割机必须配备和启用秸秆粉碎匀抛装置,对收割留茬高度高于10公分的,给予农机手一定的处罚,并且农户有权拒付其收割费用。村(居)干部和工作组人员对收割地块要全程跟踪监督。对不能还田的地块,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清运秸秆、及时翻耕灭茬、及时播种,确保秸秆“不还田就离开田地”。

2.加强督促检查。镇督查办会同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督查,实行24小时巡查。具体督查驻村和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情况、村组干部值班巡逻情况(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必须吃、住在田间地头)、秸秆清理情况、打谷晒场情况及村居在禁烧工作中的组织化程度等情况。对发生秸秆焚烧的,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

3.强化应急处置。镇设立举报电话(电话:xxx ),实行24小时值班。督查组人员要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及时处置因焚烧秸秆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村(居)驻田值班人员要配足灭火工具,以便应对突发的露天焚烧秸秆事件。对故意放火的,派出所要依法严肃处理。

4.推进秸秆还田。利用各级加大对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的政策机遇,通过“看好机头、管住田头、盯紧人头”三项措施,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机,促进秸秆还田。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组要深入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作业对象、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严格控制留茬高度、粉碎长度、抛洒均度和翻耕深度的主要质量标准。对县核查组核查发现未按照还田质量标准执行问题的地(田)块,责令其立即整改,及时按计划及质量标准还田到位。

5.秸秆清运利用。清理堆放在田间、地头、路边、沟渠等处的秸秆,全面推广食用菌生产、秸秆饲料、秸秆气化、秸秆堆肥、密度板生产、草编织、秸秆工业原料及秸秆成型燃料等综合利用项目。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提升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对各村(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总结全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保持常态巡查及应急处置力量,维护全面禁烧阶段工作成果。

三、明确责任

1.各村(居)是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要采取扎实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任务。责任人: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及工作组人员。

2.工贸中心(安监所)要加大对全镇企业禁烧工作的宣传检查力度,除不能焚烧秸秆、树叶外,还要严禁焚烧任何工业和建筑垃圾;责任人:xx。

3.城管环卫服务中心要派专人巡查镇区和各村(居)的建设工地和集中居住区,禁止焚烧一切建筑垃圾;责任人:xx。

4.城管队、公路站要加大对镇区及和xx国道、xx、xx省道、立派路、龙青路、红万桑路等主要道路的管理,严禁在主干道打谷晒场,严禁环卫、养护工、运维人员焚烧各种垃圾,发现焚烧现象的,视同焚烧秸秆同样予以处罚;责任人:xx。

5.水务站:负责对全镇范围内河流、渠道等水面抛弃秸秆的行为监管和查处工作;责任人:xx。

6.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机管理,督促指导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推广农业新型收割机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责任人:xx。

7.民政股要加大对陵园、墓地等场所管理力度,禁烧期间,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现象;责任人:xx。

8.中小学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给每个学生家长发放倡议书,进行广泛宣传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中心小学要做好各村小(教学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等杂物的督查管理工作。责任人:xx。

9.派出所要积极配合镇督查组和各村(居)开展禁烧巡查、督查工作,对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责任人:xx。

四、奖惩措施

1.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及奖励制度。各村(居)向镇财政缴纳4000元保证金,对全面完成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并且没有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的村(居)奖励4000元。

2.严罚第一把火。因管控不到位,发生省、市“第一把火”并被书面通报的村(居),一次性扣除村(居)保证金,村(居)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严肃追究包村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责任。

被确定通报为全县“第一把火”的村(居),一次性扣除村(居)保证金,具体地块村级包保责任人引咎辞职,村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2000元、1200元、800元,在该村召开全镇后进典型现场会。被确定并通报为全镇“第一把火”的村(居),对村(居)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500元、300元、200元,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大会公开检讨。

3.加大对被国家卫星和省、市、县、镇巡查到火点的处罚力度。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测通报每火点对村(居)负责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3000元、2000元、1000元,严肃追究包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的责任;被省、市督查通报火点的,按焚烧面积对村(居)负责人处以2000元的罚款,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2000元、1000元、800元,堆积焚烧的酌情加罚,享受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的田块内发现火点加倍处罚,焚烧垃圾、落叶、杂草等烧荒火点,,处罚1000元,并追究包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的责任;被县督查到焚烧秸秆的,按着火点面积每100平方米罚村(居)负责人1000元,罚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800元、400元、200元(县罚镇每火点2000元),追究包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的责任;被镇督查到焚烧秸秆的,每个着火点罚村居负责人500元,罚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加重处罚。

对禁烧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和严重失控的村居及相关责任人,由纪委部门按有关规定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

4.“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禁者。对焚烧树叶、杂草及各种垃圾视同焚烧秸秆,参照以上级别同等处罚;严肃查处未能及时清运秸秆,尤其是乱堆草堆、抛洒、倾倒入河、污染水体等行为。对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或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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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十铺乡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五十铺乡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五十铺乡委员会

五十铺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抄报: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十铺乡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颍上县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严厉打击与表彰奖励相结合,持续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秸秆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夏季全时段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全面转化利用”,在坚持农作物秸秆全量机械化粉碎还田的同时,深入推进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综合利用率全覆盖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宣传引导。大宣传、广宣传、禁烧工作第一关。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微信短信、印发通告、致农民一封信、致中小学生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综合利用。全还田、不离田、禁烧工作是关键。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鼓励农民秸秆全量还田。严禁秸秆离田、倾倒、堆积。大力培育秸秆经纪人队伍,完善收储体系。

(三)细化方案。信息化、机械化、禁烧工作就不怕。每村要制订切实可行禁烧方案。包括:边界隔离措施、机械准备情况、应急灭火车辆和人员(水车、旋耕机)。

(四)明确责任。值好班、站好岗、禁烧工作不用讲。实行逐级包保,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乡工作队员包到村、包到片,村干部和村嫂包到村民组(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三大员包到具体地块和具体集中堆放点。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和承诺书,进一步压实责任。

(五)建立农机包保责任制度。留茬短、秸秆碎,全量还田不离地。采取“2干部1群众盯一机”做法,对农机作业实行责任包保。严格要求农机手作业时带刀粉碎、留茬高度、切茬长度等。对不按要求操作的农机手可以进行罚款1000元、取消作业资格等处罚,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

(六)依法打击。真罚款、真拘留,禁烧工作就不愁。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现象,一律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蓄意焚烧、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一律给予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包保责任要求,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尤其对在夏季禁烧重点时段燃放“第一把火”的,派出所要重拳出击、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给予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处理,全力形成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乡工作组及各村要全力配合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及时固定证据、控制当事人,为依法打击做好保障。乡村工作人员严禁未经批准,在微信等自媒体平台散播有关秸秆禁烧负面信息,已经发现,将严肃问责责任人。

(七)举报奖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558—4181515,凡对乡境内火点举报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八)政府帮扶。贫困户、困难户,收种期间要帮助。要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将秸秆禁烧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结合,切实做好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针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困难户,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从机械、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帮助。保证贫困户农作物能及时颗粒归仓。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建设。乡成立由杨军书记任组长、李存纯乡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书记、包村干部及禁烧工作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乡工作组长是包村第一责任人,乡工作队员是包片具体责任人;村(社区)书记、主任是该村第一责任人,村包组干部是片区直接责任人,村民组长、村嫂是所在组具体责任人,三大员是具体责任地块的网格末端责任人。

(二)加强督查。乡成立两个巡查组和一个督查组,巡查组成员:罗峰、徐中伟、丁婷婷、姚峰,督查组成员:孙德胜、罗文强。督查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禁烧工作宣传情况、作业机械落实和作业质量情况、秸秆全量还田情况、抢收抢种进度情况等。督查巡查组每组有两名公安干警参与,发现火点,现场处置,发现焚烧斑点,一律责任倒追。

(三)备足机械。村包组干部每人要确保落实2台收割机械,同时要鼓励农机经纪人联系收割机械和粉碎还田机械,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和县农机局及外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取得联系,争取农机支持。派出所加强对来我乡跨区作业收割机的保护,保证良好的作业环境,对无理取闹、故意刁难、敲诈勒索等行为严厉打击,保障收割机手的合法利益。严禁经纪人抬高收割价格、敲诈勒索行为。鼓励农机户和种粮大户购置收割机械、灭茬旋耕机械、新型播种机械,并按上级要求落实补贴。

(四)奖惩兑现。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派出所长、指导员按规定将禁烧保证金缴纳县财政;其他班子成员每人缴纳4000元保证金;村(社区)书记、主任、包村干部每人缴纳 3000元保证金;乡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辅警、村支两委成员及日常包队的其他村干部每人缴纳2000元保证金,村民组长、村嫂每人缴纳500元保证金。保证金由村工作队统一收缴,交乡财政。

奖励:禁烧保证金实行“押一返一”的奖励政策,对三夏期间没有出现任何火点的责任人及完成包保任务的责任人在完成“两个全面”目标要求,经乡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保证金,并按缴纳金额进行等额奖励。

处罚:每个火点扣除包村班子成员、村书记、主任、乡村组地块责任人50%保证金,不再给予1:1返还,并分别给予全乡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是第一把火的或火点被省、市、县督查组发现的以及被卫星拍到的,一律给予相关责任人扣除全额保证金、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扣除乡工作队员奖金,扣除村禁烧工作奖金;瞒报火点并经核查属实的一律视为第一把火,处罚同上。在乡督查巡查中发现秸秆离田(养殖户作为饲草、秸秆收储企业打捆除外)将秸秆堆在路边、沟塘边、坟头、村庄内、倒入沟塘的现象,每处分别对乡、村、组责任人罚款100元。在乡督查巡查中乡村组包片责任人一次不在包片区域,扣除100元本金,三次不在岗的一律全额扣罚并落实纪律处分。以上网格责任涉及是三大员的,发现一次不在岗在位的,处罚现金100元,由负责收缴并上交乡督查组,三次不在岗的一律经乡就业所和相关村居按程序予以淘汰。

(五)重点防控。各村工作组要对重点区域重点防控,加强力量。乡督查巡查组要重点关注,加强巡查密度,尤其注重沿国省主干道和沿高速两侧路段。各村对重点人员尤其是精神病人,要进行摸排,一对一包保,确保不出现意外火点。

(六)后勤保障。在禁烧期间,乡工作队员要吃住在村,严禁擅自离岗。各村要提前安排好生活保障,采取错时就餐,所需经费由乡统筹补助,(不在村统一就餐人员不享受生活补助)。

(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具体,操作性强,各村应急预案及禁烧工作方案由组长把关签字后报乡。

(八)周边重点防控。各村要和乡外邻村保持沟通,搞好团结协作,发现火点及时通报,及时补救。

五、检查验收

在三夏结束后,乡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火点及焚烧斑点情况、机械落实情况,收种进度情况、秸秆全量还田情况、“四边一头”秸秆清运情况。乡政府根据检查验收结果,量化考核、综合评判,作为各村(社区)排名和向各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的依据。

附件:1.五十铺乡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五十铺乡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

3.五十铺乡夏季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方案

附件1:

五十铺乡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 军

第一副组长:李存纯

副 组 长:罗 峰 徐中伟 侯树伦 丁婷婷 孙德胜 罗锐

王新红 蓝子添 刘 艳 赵 标

成 员:程德泉 蒋志月徐 彬 杨士军 肖 为

苏 红 姚 峰 刘树俭 贾传强 高君修

王玉魁 王林国 赵 胜 赵 军 闫 君

苑 傲 朱 彦 李继仁 陈 松 杨增全

闫文刚 年韶林 张保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婷婷兼办公室主任,田燕、张家涛、胡晓晓、郭晓婷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五十铺乡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提高我乡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大气环境,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市、县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以三夏期间不出现大气污染和各类火灾事故为第一目标;一旦出现火情,要做到“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二、预防

1、成立组织

乡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同时成立应急分队,一旦出现火情,能够及时扑灭和处置;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将组织机构和方案上报乡政府。

2、明确责任

三夏期间秸秆禁烧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重点掌握。乡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对全乡的物资和人员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包村工作组长为本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总负责。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成员是所包责任区直接负责人。村民组长是本组具体负责人。

3、做好防范

为了确保实现今年夏季我乡境内“不冒一处烟,不着一把火”目标,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在抢收和抢种上下功夫。乡、村、队包保责任人和三大员要死看硬守,严禁秸秆离田(青贮饲料除外)。

(2)各村(委)成立应急小分队,人数为5—7人,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乡一份,手机要24小时保持畅通,小分队要有一台车辆,一台灭火喷灌机,足够的铁叉、铁锨和扫把,出现火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3)各村要严把收割质量关,采取干部加群众盯机械的方式,确保留茬高度和切碎长度达标。秸秆除养殖户用于饲草和秸秆收储企业打捆外,一律不得离田。大村要组织2台旋耕机,小村要组织至少1台旋耕机待命,机手姓名、联系方式报乡禁烧办一份,交工作队员一份。

(4)凡与乡外交界地块,收割后立即旋耕出隔离带,防止境外火源引燃我乡秸秆,交界位置分别为赵苗村小韩庄、小赵庄(和阜南搭界);立新村小张庄、范庄、朱大庄、后赵庄(和颍州搭界);五十铺社区小北庄(和颍州搭界);公桥村的唐树郢、小新庄、罗庄、大芦庄、刘老庄(和颍州搭界);耿圩村西小、北小、马厂(颍州搭界);九湾村小台孜(和六十铺镇、新集镇搭界);永坡村的连庄(和六十铺镇搭界),各村安排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准备

1、应急人员:乡政府成立一个应急分队,队长:年绍林,成员:姚赐弥、白群磊、王茂兵、姚春春。在禁烧期间,应急小分队人员要时刻待命,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出现火情要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及时扑灭,消除焚烧斑点。

2、应急设备:应急小分队配备救火车一辆、旋耕机两台、洒水车一辆,配备足够的铁锨、铁叉、竹扫帚、灭火器等应急工具。

(二)应急处理

1、发现火情,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报告时说明起火点所在行政村、庄、地块所在位置。

2、接到报告后,乡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小分队,迅速组织,火速赶往起火点,调动一切能调动的力量,进行救火。应急小分队和驻村工作组人员迅速赶往着火点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3、乡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也要火速赶到现场,靠前指挥。通知派出所干警迅速出警,维护现场及周边地段的公共秩序,控制点火人。

四、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火点扑灭后,乡督查巡查组、派出所和驻村工作组要对事故起因、具体责任等展开调查,形成书面材料。

2、事故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乡领导小组按照县乡有关文件,对发生火起的地块所包保的乡村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同时派出所对点火者依法按照规定进行打击。

3、事故总结。乡领导小组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附件3:

五十铺乡夏季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方案

为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现制定五十铺乡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方案。

一、宣传时间

三夏期间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标准

1、所有入田收割的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设备,否则不准作业;

2、收割留茬高度和切割长度不得超过10厘米;

3、秸秆全量还田,除养殖户和秸秆收购企业外,一律不准将秸秆离田,也不准将秸秆堆放在地头、坟头、路边,更不准倒入沟塘;

4、提高广大群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知晓率,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宣传秸焚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等危害。

2、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宣传对秸秆机械化收、还一体的秸秆还田新技术;秸秆做饲料等增加农民收入的利用方法。

3、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和要求。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夯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秸秆禁烧做到两个零火点。

4、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发生焚烧秸秆的现象以及监管失职行为,坚决打击到位,处理到位,宣传党员干部和土地流转大户、科技示范户的示范带头作用,树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实现“两个全面”的目标。

四、宣传主要任务和形式

1、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栏、致农民的一封信、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

(1)广播:充分发挥全乡村村通广播的优势,利用早、中、晚不间断地进行宣传,广播不响的及时修复。

(2)宣传车:利用现有车辆,每村明确一辆宣传车。

(3)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及张贴致农民的一封信,由各村书记、主任、包组干部、乡包片工作人员负责。

(4)对农机手的宣传由乡驻村工作队员负责,采取两干部一农户盯一机的方法,对收割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割茬高度和切割长度达不到标准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不整改的可进行给予罚款1000元,取消作业资格的处罚。

(5)通过乡微信工作平台,乡禁烧办及时发送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信息、传达上级要求。

2、在全乡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由中小学校长负责,由学校分发给每位学生,由学生向家长进行禁烧宣传,告知家长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相关处罚措施,家长签字后交给学校,学生家长若有焚烧秸秆行为,将对学生所在学校的校长进行处罚。

3、培训宣传骨干(乡工作队员、村组干部、教师代表),深入农户宣讲,重点宣传队焚烧秸秆的依法惩处措施和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和综合利用的好处及优惠政策,使群众从思想上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必要性。

4、制做《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u盘发放到各村(居),利用宣传车、广播进行宣传,同时将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做到每户一份。

5、乡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小学教师写出承诺,乡政府和各村(社区)主任签订责任书。

6、各村(居)对辖区进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无空挡看管。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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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按照上级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禁烧禁抛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不着火、不乱抛,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市内高速公路的畅通及扬泰机场飞机的正常起降;不因焚烧秸秆导致出现严重的灰霾天气。

二、工作重点

1、巡查时段:10月15日至11月20日。

2、重点区域:辖区内所有道路视线范围,特别是国道、省道、兴泰公路、通泰路、西南大道、西北大道及工业园区。

三、职责分工

1、成立7个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负责对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查,巡查人员分工到村(社区),认真做好火点巡查工作,并及时将发现的火点信息提供给镇禁烧办。

2、各巡查人员应负责指导各村因焚烧秸秆或秸秆抛下河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3、镇组织禁烧禁抛巡回宣传车,各村也应利用广播、展板等形式加强宣传。

四、工作措施

1、事前督查。在秋收开始前,镇将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保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2、组织巡查。镇督查巡查人员从10月15日至11月20日期间不到政府签到,每天直接到所在村(社区)地域进行巡查。发现火点或焚烧痕迹的时间及位置进行记录,并通知所在村(社区)负责人,要求迅速处置,并报镇禁烧办。

3、事中督促。巡查员要及时通报秸秆禁烧情况,督促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对村(社区)无人值班、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巡查人员应记录在案,及时反馈镇禁烧办,作为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依据。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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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xx【一】为做好我镇20**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镇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x发〔20**〕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镇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还田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动员镇、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广泛宣传,大力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浓厚氛围,实现人人知晓,户户禁烧,全镇秋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安排

(一)、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秋种全面结束(9月28日至11月10日)

(二)宣传方式

1、镇政府组织两辆宣传车,悬挂禁烧标志,播放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禁烧期间每天早上8点至21点在全镇范围内轮流播放;为17个村(居)统一制作条幅,每村两条,统一悬挂至各村(居)人流量较大、影响力较广的突出位置。

2、各村(居)要通过广播、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将《关于禁烧秸秆与秸秆综合利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利用广播从即日起至秋种结束,每天播报有关秸秆禁烧内容;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宣传单,标语。

3、村两委成员要深入每户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秸秆禁烧。

(三)宣传内容

1、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会大幅升高,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黏膜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

2、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3、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秸秆还田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使土壤更疏松透气,有利作物生长,焚烧秸秆将造成有机质的直接损失,造成土壤板结越来越严重,从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效益。

2、秸秆综合利用

大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积极拓宽秸秆利用途径。一是饲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压块饲料等技术,通过发展畜牧业实现过腹还田。二是秸秆沼气。结合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户用秸秆沼气池,利用秸秆制作沼气。三是秸秆炭化。引进秸秆加工企业,采用生物质压缩设备,制作炭棒。

3、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全镇范围内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公安、环保等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罚款处理。

4、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

对我镇境内单位或个人新购国补范围内的农机具实行国补,县财政对各类土地经营主体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新购县级推荐范围内的农机具,在国补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叠加补贴。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xx【二】为切实做好秋季秸杆焚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确保交通干线的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阳市秋季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辖区秋季秸杆禁烧的目标是严防死守,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保证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

二、时间要求

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办事处出动宣传车一辆,在辖区内巡回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及禁烧落实情况。各居委也要出动宣传车(车上备有灭火工具),主要道路路口悬挂横幅不少于6条,每个自然村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持续宣传,广泛发动,造浓氛围,使秸秆禁烧的意义、要求和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多策并举,控制源头。抓好秸秆收集、销售或粉碎还田工作。各个居委会要及时与附近养殖场或科尔沁公司联系,发动社会力量消化秸杆,各居委会要牵头组织秸杆积极转运销售或粉碎还田。

(三)严防死守,着力监控。坚持防范为先,严防死守,及时消除焚烧苗头。街道、居、组干部全部分包到地块,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昼夜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同时要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禁烧重点区域。主要是省道两侧,林网县乡道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收割后,降雨前,有风时,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体。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特殊群体,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

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督查、调查处理责任追究三个工作组。同时,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分包到居委会、组,检查、督促、指导禁烧工作。各居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积聚力量,居委干部分包到组,到地块,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居委会要在主干道旁设立禁烧指挥部,每天由居委会干部轮流带队值班,禁烧指挥部要做到四有,有横幅(指挥部名称)、有桌椅、有人员、有工具,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各居委会把值班排班名单于8月31日前上报办事处,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2、加强督查

街道成立高规格的督查组,定时不定时督查街道、居、组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禁烧监控情况等。各居委也要成立督查组,督查人员到位情况。并且着力督查有无着火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切实做到有烧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各有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3、严格奖惩

秸秆禁烧期间(截止11月30日)未发生一起着火点,对分包居委会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分别予以奖励,对居委会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10元清运或秸秆处理补助;被市县等上级部门每发现一起着火点,罚款金额由居委会全部承担,同时对分包居委会班子成员每人处罚300元,对分包居委会机关同志每人处罚200元;被办事处督察组每发现一起着火点的,对居委会处罚20xx元,对分包班子成员处罚200元,对分包机关干部处罚100元。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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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镇2014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2013〕22号)、《颍上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颍政〔2014〕10号)和《颍上县201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镇午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今年午收期间,我镇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秸秆全面转化利用,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防止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提供粉碎还田技术支持,本地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确保打捆秸秆快速离田。对采用打捆办法回收利用秸秆的,各村(居)、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细化秸秆离田各项措施,主动对接收储利用企业,确保秸秆快速离田,杜绝焚烧隐患。

(四)设立秸秆收储转运场所。各村(居)要提前落实秸秆收储转运中心或临时收储点,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补贴措施

(一)实施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补贴。今年,省、市、县对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行20元/亩的资金补贴,禁烧结束后,根据各村(居)火点监测情况、秸秆处置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县、镇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算,如出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连片焚烧火点的村(居),将全额取消补贴资金;如没有出现一处焚烧火点的村(居),待禁烧结束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全额打入村(居)三资账户,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或打捆、短茬收割、收储点建设和秸秆转化项目补贴。

(二)实施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鼓励农户购买秸秆处置机械,对购买打捆机、粉碎机、灭茬机、玉米精播机等秸秆处置机械,符合中央财政补贴条件的优先补贴,县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0%.同时,县政府列支专项资金,对全县农机加装秸秆粉碎机的予以适当补贴,统一采购秸秆粉碎机备用刀具,县农机局将为农机收割提供便利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政委和指挥长,镇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政委,镇政府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宣传组、禁烧巡逻突击及事故应急处置组、执法巡查及矛盾纠纷调处组和督查考核组。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的组织领导和行政指导作用,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各村(居)包保任务、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各村(居)党党总支、村(居)委会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对因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出现火点现象的,严肃追究包保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二)强化日常监管

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镇宣传组要积极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镇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置组要会同镇纪委、派出所、消防、交警、交管、农口等单位,加强对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同时,做好本辖区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方能作业和每台机械5000元违约金收取的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各村(居)组干部加强对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机作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从源头上治理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同时,提前协调相关单位和村(居)做好洒水车、旋耕机等灭火机械设备的筹备工作,并结合实际及时做好秸秆禁烧的应急协调,必要时就近调集其他村(居)应急分队进行支援。镇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居)秸秆禁烧落实情况实施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并做好各督察组的信息收集、通报及考核评比等工作,督查结果由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镇党委、政府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应急机制

镇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突击和应急事故处理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和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每个巡查队员要携带明显禁烧标识,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四)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对各村(居)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得分排序在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禁烧补贴资金考核制度。对各村(居)实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一处火点,扣5分;督查组每发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连片焚烧火点,扣3分;每处零星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的田块,扣2分;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每一处火点,扣2分。考核9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表彰,70分以下的通报批评,50分以下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凡种粮大户焚烧秸秆的,取消市县两级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凡农机没有安装粉碎装置下田作业的,或者已安装粉碎装置在作业时未使用的以及留茬高度超过10厘米的,取消该农机的作业资格,追回对该农机的补贴,扣除5000元违约金;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

三是落实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实行镇班子成员、派出所、驻村工作组、督察组以及村组干部逐级上缴保证金制度。按照县委办、县政办[2014]10号文件要求,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要上缴5000元的秸秆“禁烧”保证金,派出所上缴10000元保证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县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按照县委、县政办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镇党政班子每人上缴3000元的保证金,驻村工作组和督查组每人上缴2000元保证金;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每人上交2000元保证金;村(居)两委其他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人上交1000元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交500元保证金,以上人员不重复交保证金。村(居)组所有干部保证金由各村(居)党总支书记负责收齐并上缴到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镇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四是严格考核,严肃奖惩。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村(居)主要干部负总责,根据督查情况和禁烧监控情况兑现奖惩。①全面综合考核后,秸秆禁烧考核前5位的村(居),除给予通报表彰外,依据排名先后另依次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其中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不少于50%);对禁烧期间,没有1处着火点的村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上考核奖励不重复累计计算。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村(居),扣除村(居)所有责任人的禁烧保证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由镇纪委对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包片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②被省巡查通报的和被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单位,每个火点处罚3000元;被市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2000元;被县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1000元,被镇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罚款500元。每个村连续被通报两次的,给予镇、村包片干部加倍处罚,并给予村(居)主要责任人降职处理;每个村(居)连续被通报三次以上的,给予镇驻村干部大会通报批评,村(居)总支书记和责任支部委员免职,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居)委会委员停职,被处理人员在下届两委换届中不得提名。③对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被省市县通报,造成大面积秸杆焚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④在禁烧工作期间镇村干部要求吃住在村,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禁烧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24小时信息畅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岗的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两次不在岗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三次不在岗的给予停职处理,扣发全年绩效工资,视其情节直至免职。

五是实行严打“第一把火”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对在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协调派出所进行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焚烧秸秆者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处理,对查不出放火人的将以此规定追究土地种植户责任。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蓄意焚烧秸秆的、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或以纵火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镇宣传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实名公开曝光。镇要利用专门宣传车、秸秆禁烧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秸秆禁烧工作铺天盖地的浓厚氛围。动员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

镇成立3个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包保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1.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特别是在9时至22时期间,督查巡查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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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秸秆禁烧工作,将其作为深化“蓝天行动”攻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分包责任制、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巩固扩大历年秸秆禁烧工作成果,有效杜绝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违法行为,确保城乡良好空气质量。

二、意义目标

焚烧秸秆是大气环境污染的顽症,不仅浪费可用资源,而且降低大气环境质量,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身体健康,越来越受到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成为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要自觉提高认识水平,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着眼于秸秆禁烧、清运和转化利用,认真抓好今年的禁烧工作,实现全乡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任务目标。

三、主要任务

1、强化舆论宣传。一是在村醒目位置悬挂2-3幅禁烧宣传标语、横幅;二是各村利用有线广播设施,利用早、中、晚时间进行不间断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三是各村在主要禁烧地域设立禁烧工作站,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处置火点,负责禁烧工作;四是乡教育中心要围绕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全乡中小学生开展一次大气环境治理教育。营造出禁烧秸杆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2、落实禁烧责任,全力做好禁烧工作。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禁烧第一责任人,负领导和全面责任,各村都要签定责任状,明确禁烧任务、责任和目标。各村两委要把禁烧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责任落实到全体两委干部,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地块,要不间断巡查并与群众工作站结合,实现秸秆禁烧目标。

乡党委、政府成立禁烧指挥部,下设三个禁烧巡查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小组长、副组长是所辖区范围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要领导和协调各村两委干部、小组成员及县直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安排好本区域禁烧工作,加强对辖区各村不间断宣传、督导、巡查,对故意燃烧秸秆责任人从严处罚;各两委干部、小组成员及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要服从组长安排,做好分管区域禁烧工作。

3、加大对禁烧秸秆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秸秆利用和清运力度。

各村要加大对秸秆着火点,过火点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按照《大气污染法》、《治安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并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村内设秸秆堆放点,最大限度利用好我乡38台秸秆还田机,实现秸秆粉碎还田,对少部分不能还田的秸秆必须全部运回到指定堆放点,保证秸秆随收随清,无散堆乱放现象。准备转化利用的必须集中有序堆放,专人看管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4、加强对收割机管理

各村要加强对收割机管理。对本辖区作业的收割机要加强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联合收割机处于良好状态,并配带灭火器材;玉米割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并配带秸秆还田机,对达不到要求的,交由农业部门及时查处,并对机手予以警告。

维护好收割机手的合法权利。各村要维护好正常的收割秩序,公安机关加大对村匪路霸的打击和处理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保障收割机手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坚强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做好禁烧工作的基础保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村也要成立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机构,负责本村辖区内秸秆禁烧、清运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精神,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治秸秆焚烧污染,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秸秆禁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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