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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9

政府工作方案

政府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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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两个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机制不活,管理粗放,产品落后,效益低下,处境艰难,“等、靠、要”思想严重等,是当前我省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观念陈旧,服务不佳,推诿扯皮,效率不高,依法行政水平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在一些部门相当突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目标的顺利实现,也关系到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坚持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集中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企业以转换机制、强化管理、调整结构、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苦练内功年”活动;政府以改进服务作风、改善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服务措施、扩充服务内涵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企业年”活动,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作用和政府的保障服务作用,为我省国有企业的跨世纪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两个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苦练内功的主要内容:

1.以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为核心,集中力量,对企业内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分析,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薄弱环节,积极主动地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企业整顿,全面搞活企业经营机制。

(1)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面向社会的开放式用工与劳动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企业内部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推行聘任制,对员工普遍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动态管理,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加大“活”工资比重,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形成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机制。

在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中,要着力解决企业内部许多事无人干,许多人无事干的问题;妥善处理清退临时工。

2.全面夯实企业管理基础。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合格率。

(2)狠抓财务、成本、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搞好企业内部资金平衡、成本控制和财务核算,规范会计工作,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情况。

(3)优化现场管理,全面整治企业内部“脏、乱、差”现象,营造整洁文明的生产经营场所。

(4)强化信息管理,搞好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市场调研,建立健全灵敏的市场信息反馈机制,完善企业解决制度,避免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流失。

(5)推进企业基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加强基础管理。

3.积极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

(1)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合理地调整产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

(2)积极开发适应市场要求的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3)努力改进和提高产品档次,巩固和培育名牌产品。

4.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1)组织员工开展“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调整结构、开拓市场、搞活流通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消除错误观念,强化营销意识。

(2)积极推进流通组织和流通方式的创新,发展连锁经营、制、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形式,扩大市场份额。

(3)抓好营销策略、手段的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促销手段和奖励办法,刺激消费需求,增加商品销售,提高企业效益。

(4)强化营销队伍,适当增加销售人员比例,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激励和约束措施,注重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同时注意规范销售人员的经营行为。

5.努力培育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1)加强员工队伍的培训,培育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保证必要的投入。

(2)在稳定和提高现有技术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大胆引进适用人才。

(二)政府服务企业的主要内容:

1.以帮助企业实现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为主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纲要》(云发[1998]20号)和《中共*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云发[1999]41号)中确定的相关政策,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改善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1)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全面用好用活中央和省制定的有关增资减债政策,帮助企业减轻债务负担。

(2)积极促进银企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矛盾,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3)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步伐,按照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指导企业从实际出发,采取完全分离、共建共管、内部分离等形式,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4)帮助企业搞好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5)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会保险意识,依法核定、征缴养老保险费,特别要注意依法做好非国有企业养老保险费的核定、征缴工作,提高征缴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6)及时帮助企业搞好正常生产经营,注意协调好相关关系,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碰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高生产经营的质量和效益。

2.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改进管理办法。

(1)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养、选拔、管理、考核制度,以观念新、决策强、效率高、作风正、团结好为目标,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

(2)加强教育培训,注重从五个方面提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一是提高领导班子的正确导向能力;二是提高领导班子的创新能力;三是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四是提高领导班子的组织指挥能力;五是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的自我约束能力。

(3)改进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普遍考核;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调整。企业连续两年新增亏损的,不得续任;任期目标不能实现的,必须离职;班子严重不团结、影响工作的,要进行改组;干部私心杂念重,干群关系紧张的,要坚决免职;不抓改革、不善经营管理、驾驭不了全局,缺乏领导能力的,要尽快免职;身体不好、承担不了领导责任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换下来,并妥善安置;因决策失误造成企业损失的,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六部委关于清理整顿各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工作。

(2)进一步理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做到人事关系、经济关系、职责权限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分开,使其成为真正独立的社团法人。

(3)改革现行的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适应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发展特点的用人制度。

(4)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4.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

(1)努力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严禁“吃、卡、拿、要”,坚决制止“三乱”现象,深入推进治乱减负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纪律、严格执法,防止反弹,并严禁新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出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改进工作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引导,搞好引导、指导和协调。

三、目标要求

(一)企业苦练内功的目标要求

(1)主要原材料消耗达到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

(2)企业“活工资”比重有明显提高。

(3)产品销售率、市场占有率有明显提高。

(4)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列入“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的大中型企业如期完成改制任务。

(5)企业应收帐款明显下降,资金周转率明显提高。

(6)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列入全省“三年脱困”目标的企业扭亏为盈或大幅度减亏,实现脱困目标;盈亏边缘企业扭亏为盈;盈利企业盈利水平明显提高;盈亏大户全面完成有关部门制定的扭亏增盈目标;除煤炭、森工、食糖等少数行业努力减亏外,主要工业行业整体扭亏为盈或继续增加盈利;全省16个地州市中有2/3以上的地区整体扭亏为盈或继续增加盈利。

(二)服务企业的目标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2)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服务规范,收费合法合理。

(3)无干扰企业生产经营自的行为发生。

(4)企业反映的困难和合理要求能及时得到帮助和解决。

(5)各级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服务组织。

(6)无“三乱”行为和“吃、卡、拿、要”现象发生。

四、配套措施

1.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由主管领导挂帅的“两个年”活动组织机构。在经贸委设立“两个年活动”协调办公室。根据我省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两个年活动”协调办公室将组织若干“企业苦练内功年活动指导小组”,深入到有关地区和企业检查和指导工作。

2.分工负责。各级政府、各部门牵头负责对一定数量企业的服务工作,各企业内部各部门分工负责某个单项的练内功工作。

3.各企业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苦练内功方案,并由主管部门主持论证和监督执行。按隶属关系,各地区、各行业负责汇总并形成本地区、本行业所属企业苦练内功的总体方案,报省“两个年活动”协调办公室备案。

4.各政府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服务企业年活动方案,并邀请有关部门论证,报省“两个年活动”协调办公室备案。

5.企业内部苦练内功和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有关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公诸于众。

6.继续坚持三个层次的帮扶制度。在继续坚持省级领导与64户重点脱困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和地州市(部门)组织帮促组的基础上,今年要按照云发[1999]43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地州市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省级经济综合部门与所属重点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的挂钩联系制度。

7.建立目标责任制度,签订相应目标责任书,并由省“两个年活动”协调办公室制定必要奖罚措施。

政府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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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工作;根据本镇实际,标本兼治,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抗御火灾事故的各项基础设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年底前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确保明年3月底前不发生“一票否决”重大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消防“平安创建”目标。

二、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从20__年11月23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11月23日—11月28日)。做好宣传发动,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培训工作人员。

(二)清查整改阶段(20__年11月29日—20__年3月20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系统复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认真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系统、本辖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清查整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3月21日—3月31日)。各办事处、各部门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镇政府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

1、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巡查,切实做好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和公众聚集等场所隐患的督促整改。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出租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必须把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居住条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居住出租房(重点是群租房和套房式出租房)出租人必须为承租人提供符合安全条件得居住环境;公众聚集场所要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及时组织巡查,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消防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各隐患排查牵头单位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该整顿的坚决整顿,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取缔的坚决取缔。截至20__年底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年内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率和消控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三合一”场所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违章简易棚要全部拆除,居住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要达到95%。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原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查漏补缺,认真巩固整治成效。

2、组织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前期开展的高层(地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纳入重点排查内容,由消防部门牵头,房管、文化及物业管理部门参与,组织对全镇范围内已投入使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开展一次专项普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排查的重点是: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是否熟悉应急操作程序,是否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的值班人员是否符合不少于两人的要求;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

3、做好电气火灾预防工作。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去年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十小”场所专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等场所为重点,突出抓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要发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社区)委会进行自查自纠,尤其是对居住出租房、学校宿舍,劳动密集型员工宿舍,要督促业主、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整治标准,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要发挥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体的作用,通过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典型案例与消防常识宣传相结合等方法,大力宣传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极大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深化全镇消防宣传教育年活动。

继续深化全镇消防宣传教育年和新《消防法》宣传活动,展开全民消防大宣传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19消防月”宣传系列活动。加大对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全员性宣传教育,特别要把老人、儿童、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作为消防宣传的主要对象。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村(社区)、工业区等场所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各行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全员培训;各生产经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知识宣传图文。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宣传区域,把握重点宣传对象,强化重点宣传内容,切实提供群众预防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自救能力。冬防期间,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安监、消防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为相关部门和行业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指导和支持。同时,要逐步建立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使其成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强化各项排查整改措施。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改一批、曝光一批、打击一批”的思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隐患较为严重且不主动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督促抓好整改,对一些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坚决依法进行打击,该处罚的要予以处罚,该停业的予以停业,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严防失控漏管。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场所,要依法及时收回相关证照。工商部门要对消防安全不及格、应当取缔的场所,依法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房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公房出租房管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公房出租房不该出租的就不出租,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确保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镇政府也成立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镇长苏立盛任组长,常务副镇长李顺达、副镇长谢炳胜、杨勇、郑坚、曾大力、陈集金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

政府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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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范围:19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评估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内容分为: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业竞赛等四大项(详见附表)。绩效评估是对一级政府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性评价,包含了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执政能力等方面。创业竞赛是专项性的考核,侧重于落实突出工业、突出项目带动战略。创业竞赛既采取专项考核奖励,同时又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的一个子项目,其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评估内容。

三、评估办法 1、指标考核计分办法:指标考核按当年发展水平参照历史状况、考虑对全县的贡献三个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以综合指数和综合分数体现。综合指数反映各乡镇(街道)的进步程度,按照“本乡镇(街道)自己与自己比”和“本乡镇(街道)与全县平均发展水平比”,分别占60%和40%进行合成。综合分数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

2、公众评议计分办法:单项问题的计分,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选择前三种答案分别计5分、3分、0分,回答“不了解”按平均分计分。对同一问题的计分,把所有被调查人员回答的分值相加,除以回答人数,得单项问题分()值。公众评议总分,在分别测算各类代表评议指标合计分值的基础上,以其算术平均数计算公众评议指标总分值。

市对县政府公众评议,被抽中的有关乡镇(街道)为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分,为后三名的扣10分。

3、察访核验计分办法:察访核验发现问题实行扣分制,累积扣分从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评估总分中予以扣除。

4、专项督查计分办法: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各阶段中心工作,对计划生育、重点项目进度等进行专项督查。由县效能办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专项工作管理部门组成督查组,依照督查方案对乡镇(街道)专项工作进行评比,对其中优秀的给予加分,分数计入绩效评估总分。

绩效评估得分汇总公式:

指标考核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专项督查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四、结果运用

1、根据汇总结果,考评总分达到标准分的70%以上才能获得评奖资格。

2、绩效评估设前六名和进步奖,第一名奖励4.5万元、第二名奖励4万元、第三名奖励3.5万元、第四名奖励3万元、第五名奖励2.5万元、第六名奖励2万元。进步奖与前三名不重复,对当年度评估结果位次提升两位以上的予以奖励,各奖励1万元。

五、工作步骤 2、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绩效评估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绩效评估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全过程,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抓好自评。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自评工作,写出20xx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并于20xx年1月中旬前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4、组织考核。由县统计局牵头,各指标责任单位配合,按照指标考核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指标考核。年度考核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考评结果情况分析由县统计局负责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5、开展评议。由浦城调查队牵头,5月上旬制定出公众评议具体实施方案及问卷调查和测评表,并组织实施,12月底完成公众评议工作,并向县绩效评估办公室报送公众评议结果及情况分析报告。

6、专项督查。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工作,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对计划生育、重点项目进度等专项工作组织督查评比,由县效能办将督查评比结果报领导审定。

7、察访核验。由县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察访核验具体方案,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察访核验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结果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8、综合汇总。由县绩效评估办公室牵头汇总各乡镇(街道)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结果,以及各乡镇(街道)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六、组织领导

全县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陈国发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陈建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姚少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锡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小宁,县政府办主任刘军及县效能办主任祖永建任副组长;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综治办、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创业办、监察局、效能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局、统计局、调查队、环保局、安监局、信访局有关工作目标及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和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评估办公室,主任刘军,副主任王飚、祖永建、胡金璋、李水兴、林锋、郭坤炎、吴成云、徐献麟、刘洪斌、林莉,工作人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调查队,县委农办,县外经贸局、财政局、效能办等部门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绩效评估办公室经费由县财政给予安排。

七、工作要求

1、绩效评估工作旨在推进全县的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务必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任何违规造假行为,一经查实,该项指标按零分计算,并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制定严密规范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审查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

政府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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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村民受益,注重实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重点支持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三是全面推进,重点投入。在全面推开奖补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村给予重点支持。四是加强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方案制定、议事、审批过程,财政奖补资金的审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主动接受村民监督。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和标准

(一)奖补范围。主要包括目前支农资金还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农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户外村内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植树造林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对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和列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涉农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优先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对不符合规定范围和规定程序或举债等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不予奖补。

(二)奖补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金额的一定比例实行奖补。基本奖补比例按1:3的标准,对项目实施后质量优良的可适当提高奖补比例。

(三)筹资筹劳对象及标准。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个工作日,自愿申请以资代劳的日工价标准控制在10元内。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以及完全丧失劳动力的村民不承担筹劳任务。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实行自下而上、先批后建、奖补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前期准备。主要是宣传发动。通过设置专栏、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政策,让村民充分了解和熟悉政策规定,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民主管理。

(二)项目申请及审批。由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行政村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出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项目后,填写村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项目申请表,详细填写好项目建设内容、民主决策过程、投资组成等内容,连同筹资筹劳方案、村民会议纪录、表决的有关资料一并报镇经管站初审,再由镇政府审批后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即可对一事一议项目组织实施。

(三)资金监管。按照“村帐镇管”的原则,村根据县级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收缴筹资、组织筹劳等。镇经管站设立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分村核算。各村收缴的筹资金额需存至各村在银行开设的专户,由镇经管站监督使用。

(四)奖补资金申请。一事一议项目采用先筹后批、先批后建、先建后补的资金申请模式,项目建成竣工并经村自验、镇初验、县复验合格后由镇向县综改办申请奖补资金。

(五)项目实施。项目建设主要由村具体组织实施,对财政补助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应公开招投标,确定承建单位实施。实施过程中,由镇对实施项目的建设前、建设中、建成后的现状进行拍照存档。

(六)资金支付。待项目竣工,由各村准备项目竣工验收申报资料及决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镇初验、县复验合格后,报县综改办审批拨付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措施

(一)建立项目库。镇政府将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订一事一议项目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优先发展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经济

(二)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议事程序,严格筹资筹劳范围,严格限额管理,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切实做到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不得强行以资代劳,不得搭车收费。

(三)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示制度。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由村民主理财委员会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各村要将筹资筹劳的数量、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四)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监管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应作为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资金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要1式4份,县级减负、财政部门,镇政府和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各留存1份,实行档案化管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镇经管站将联合镇纪委适时或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抽查和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一律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四是建立审计制度。要定期对一事一议资金、劳务及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政府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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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传销的发展和蔓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和有关情况的收集上报,刘永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高祥生任副主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打击传销工作。

三、查处范围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下行为应予查处: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利用互联网等媒体传销信息的。

(五)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

(六)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四、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实现综合治理。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支持、督促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二)工商部门负责查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各类传销行为和第二*条规定的为传销提供场所、服务的违法行为;会同电信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含有传销信息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其它传销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公安部门会同工商部门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配合工商等有关部门查处其它各类传销行为。对查处过程中妨碍公务,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予以惩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检察院、法院分别负责做好对涉嫌犯罪的传销组织及其头目、骨干开展侦察、批捕、、审判及对执法部门没收的不动产的执行工作。

(五)人民银行负责认定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并组织有关商业银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往来账目、资金进行查询、暂停结算、查封等工作。

(六)商务部门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新型营销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税务部门负责对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的偷、漏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八)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

(九)民政部门要把预防、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一般传销人员的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联系,做好传销人员的收容遣返工作。

(十)通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等载体的传销信息。

(十一)电力、供水部门对出租房屋户主不听劝阻者,实行断水断电。

五、工作安排

(一)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市政府决定,自20*年11月25日至20*年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横幅、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开展查禁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揭穿传销的欺骗手段,曝光大案要

案,达到既教育人民群众,又震慑违法分子的目的。

(三)排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排查,摸清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窝点、人员、活动规律等基本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

(四)重点打击,狠抓大案要案。要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账号、快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有力措施,彻底清查。要加大对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传销活动居住地点的房屋租赁户及宾馆、招待所等公共场所的检查。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居住和活动场所的,要加强教育,屡教不改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注意做好对一般参与者的教育疏导和善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五)打防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协同作战的有效机制,整治有力的有效措施,要积极完善并长期坚持下去。工商、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预警机制,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巩固打击和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从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的高度,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查禁、取缔和打击传销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

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务必取得明显效果。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我市打击传销活动的重点是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骨干分子和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者。要做好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大汪屯、苹果园、赵屯、陇海新村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地区实施重点督办和检查。要逐级落实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员管理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110”和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传销活动。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及时抓捕、从重从快处理一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骨干分子,依法取缔传销网络。依法打击利用传销活动进行非法经营、经济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传销组织。要区别对待,做好各类传销人员的分类处理工作。既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或民事责任,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大多数群众,又要以教育为主,做好解救或遣散工作,使其自觉停止传销活动。

政府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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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以属地化管理和条块结合为原则,各村、实业公司、区租赁公司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区域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排查治理内容

结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二是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四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五是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六是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七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九是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十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雷电等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镇安全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管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去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三是检查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五是全国、本市重要会议活动,汛期,“奥运会”等重要时段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提高对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做好年北京奥运会保卫、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和创建全国文明镇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建立检查和激励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通报批评。

3、强化监督,坚持“三个全程”。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对集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实施“全程跟踪”,督促企业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治理,要实施“全程指导”,严格督促整改;对隐患整改,要实施“全程督查”,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并加大“回头看”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报镇政府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

4、夯实双基,做好“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坚持与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结合起来;三是坚持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四是坚持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结合起来。

5、标本兼治,构建“三大机制”。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请各单位于每月28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全办。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政府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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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规范的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和基金”)项目。

二、清理规范的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谁收费谁清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规范”的要求,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进行清理;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各部门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进行清理和汇总,并对本行政区域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进行初审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标准和审批权限,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拟保留、取消、停收(征)、降低标准、归并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意见,以及规范收费行为的措施,报送市政府。

(二)坚持全面清理、非报即停的原则。本次清理不仅包括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省物价部门的年度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年度项目目录”)内的项目,也包括年度项目目录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设定的、具有政府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和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性质的收费和基金项目。对瞒报、漏报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一律视为取消。

(三)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收费政策和规范收费行为相结合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对收费和基金项目进行逐项梳理,提出清理意见。凡年度项目目录及政府性基金收入科目外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予以取消;年度项目目录内规定的收费和基金项目,明显不符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已不体现政府支持和管理公共事业发展职能且不上缴国家财政的,予以取消或停收(征);已不具有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性质的,予以停收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属重复设置的予以归并;收费标准过高的,予以降低。在清理项目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强化依法收费意识、建立合理收费机制、推进集中统一收费、监督收费行为、处理违规收费行为等方面,研究提出规范收费行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清理规范的重点

(一)项目管理。收费和基金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管理情况;执收部门或单位执行收费和基金征收范围、征收期限等情况。

(二)标准管理。收费和基金项目征收标准审批管理情况;执收部门或单位执行征收标准等情况。

(三)征缴管理。收费和基金项目的征收方式、解缴方式、预算管理;收费和基金项目的执收主体变更情况;执收部门或单位使用财政票据等情况。

四、清理规范的方式和步骤

政府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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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由1.067吨标准煤下降到0.853吨标准煤(按现价计算),下降2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26万吨下降到1.11万吨,下降11.6%;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541吨,削减18.1%,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800吨。

(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和责任体系,着力形成集约型的增长方式和节约型的消费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法规和标准为规范,以监测中心等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统计和计量等为基础的节能减排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三)制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制定《亳州市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及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度工作方案,将节能减排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刚性指标。

(四)淘汰和改造升级落后产能。在巩固关闭新老“五小”成果、防止反弹的基础上,加快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和改造升级。,关停并转立窑水泥生产线1条(涡阳县龙山水泥厂),淘汰落后产能7万吨,节能1.5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完成对3台热电机组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预计年节能2.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4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8万吨。

(五)择优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大力发展低能耗、轻污染的先进制造业和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包括秸秆气化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同时,建立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档案,取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及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实现我市产业结构向节约型、环保型转变。

(六)从源头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对未进行节能环保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管理部门不得通过土地预审,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提供贷款,规划、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快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技术进步

(七)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库,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工程,实现节能12万吨标准煤以上、节电近1亿千瓦时。组织实施8个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开展电机改造节能专项行动。

(八)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到2010年,累计建成4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全市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1万吨;全市25个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按计划建成投运,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21万吨。

(九)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组织产学研联合,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等攻关研究。在电力、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

(十)多渠道扩大投入。建立以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投入和财政资金引导为主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从起,市财政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以节能降耗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等为主要目标的节能示范项目、技术与产品的推广等,并将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从市级排污费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市内配套资金,并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县级财政也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

(十一)加强国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承担企业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以及国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继续做好新的国债项目争取工作。

四、抓好重点企业和领域的节能减排

(十二)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列入全国千家、全省百家和全市节能行动计划的14户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实施对标改造,确保“十一五”期间14户企业节能10万吨以上标准煤。对污染物超总量排放和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十三)引导商业节能。组织实施零售业节能行动,在全市大型商业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设施,推行节能标签制度。督促和指导批发零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5%的目标。

(十四)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快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十五)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强化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禁止油耗大、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大力宣传和应用道路运输节能技术,鼓励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汽车。

(十六)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新建筑设计要体现优先利用太阳能的原则。做好建筑节能专项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鼓励采用高效照明电器和变频节电技术,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十七)推动政府机关节能。政府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培养节能习惯。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研究制定机关办公用房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办公用房分批进行改造。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大力推动节能产品采购。市直机关率先使用节能灯,设定空调温度。

(十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新模式,并及时总结推广。全面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体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十九)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城市建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确保从1月1日起亳州市城区和涡阳县城区实现“禁实”目标;1月1日起蒙城、利辛城区实现“禁实”目标。拓宽散装水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水泥散装量和预拌混凝土使用量。

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节能监测监察机构建设。加强市节能监测与技术服务中心建设,组建市节能监察机构,为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测及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2010年,市、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要求,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一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县达到三级以上建设要求。

(二十二)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到底,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任务,基本建成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初步实现网络上报污染物排放数据和调度减排措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建设部门联网。

六、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二十三)加强节能监测、监察和重点污染源巡查。每年抽查2-3家用能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耗能企业,对其设备耗能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加强节能监察,对严重违法或突破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国控4家、省控9家重点污染源实施每月一次的巡查制度。

(二十四)严把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关。把节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禁止新上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对不履行节能环保“三同时”的,责令停止生产;对节能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同步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试生产企业,责令停止试生产并限期改正。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向上级报告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落实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环评工作。

(二十五)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督查制度。市每年组织两次节能减排工作督查,重点对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节能和环境违法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及重点案件的查处与落实情况等实施督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建立环境后督查制度和市直单位包干督查制度。扩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的试点范围。

(二十六)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制度。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未完成,以及区域内出现2起以上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直至整改到位;对没有完成总量削减目标的企业,暂停审批新项目环评,直至整改到位。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竣工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二十七)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恶意排污和屡查屡犯的企业,从严进行处罚。

七、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二十八)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县及重点用能企业,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报告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末报告5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各县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十九)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未完成的县区,取消当年各类集体和个人的评先竞优资格。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三十)建立评估考核和奖励制度。制定全市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和节能减排奖励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和14户省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减排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县区政府及企业也要对本地、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落实节能减排政策

(三十一)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落实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足额征收排污费,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不低于0.8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三十二)落实国家、省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各级财政要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

(三十三)充分利用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积极研究利用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实行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行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分两批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进行初审上报,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和《节能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三十四)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金融部门企业征信系统。

九、加强统计、计量等基础性工作

(三十五)加强统计工作。加快建立能够反映全市及各县区、重点企业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及能耗季报办法。建立节能减排公报与报告制度,推进节能减排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定期公布节能减排等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点对点的量化管理。

(三十六)加强计量管理。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质监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情况,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能源检测、培训等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十、提高全社会节能和环保意识

(三十七)统筹和深化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继续办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征集、节能减排公益广告活动。在大中小学率先开展节能和环保教育,并把节能减排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节能机关”等创建活动,并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政府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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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为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通过政府审批制度的改革,规范审批,增加透明度,推进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调整好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市。

(二)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

1、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能由市场调节的、能由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能让企业自主决定的,政府要坚决退出,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大力减少政府及其部门的审批事项。

2、对一些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事项,需要继续审批的,要改进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要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促进公开、透明、规范。

3、通过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加强廉政勤政建设。

4、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要与政府机构改革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促进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审批制度改革既要坚决、积极,又要稳妥、慎重,对宏观管理中的一些重大审批事项的改革,要与国家和省的有关管理体制相衔接。

二、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审批事项清理的要求

这次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对市政府各部门的审批、核准事项逐一进行清理,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审批事项的处理分为取消和保留两大类,分别按照取消、下放、降级、转移和保留、合并、精简的方式选择其中一种作出处理,重点在于取消一批审批事项。

(二)分类处理办法

1、取消审批

取消审批的事项包括:①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已明令取消的;②原有的审批事项,法律、法规等依据不足的;③原有审批依据的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④不属于政府职能以及不应当由市一级政府直接管理的事项。

取消审批可采取以下四种处理方式:

(1)完全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以及市政府及其部门自行规定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取消审批,个别确需要采取审批方式进行管理的,应重新上报市政府审定。

(2)不再需要政府审批但又需要政府管理的事项,改为核准;不再需要政府核准但政府需要掌握的事项,改为备案。

(3)凡是可以由区、县级政府自行确定的事项,市政府均予以下放,取消市一级的审批。凡是既可以由市政府及其部门审批,也可以由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审批的事项,原则上予以下放。

(4)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已不适合于原部门审批或不再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转移至合适的部门处理,有些可转移至中介机构或事业单位,由其提供服务。

2、保留审批

保留审批的事项包括:①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明文规定由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终审、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初审的项目;②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明文规定要求市政府及其部门审批的,并且有具体指标和额度限制的事项;③对国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市政府及其部门审批,而根据城市管理职能确实需要审批的,经市政府重新认定后保留审批。

保留审批可采取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按原方式审批。现行的审批方式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精简、统一、效能”要求的,可按原方式保留审批。

(2)合并。对审批依据有矛盾、多头审批或管理有重复交叉的事项,要合并审批,理顺关系。

①同一事项的审批依据有多个且相互矛盾的、有新规定和旧规定的,以最新的为准,合并理顺。

②同一部门对同一事项采取多次重复审批的,原则上把多次重复审批合并为一次性审批。

③同一事项由多个部门交叉审批的,原则上以一个部门为主要审批机构,其他部门不再审批;如确需审批的,可参与主审机构的联审,不再单独审批。

(3)精简。对所有审批程序过于繁琐的,一律要精简。

①对不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取消前置审批。

②对事项设置过多、分类过细的,要进行精简,减少审批事项。

③对审批环节过多、审批手续过繁的,要进行精简,作适当调整。

(三)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规范审批,加强监管

1、规范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

(1)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条件,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对技术性比较强的审批事项,必须制定审批技术规范。

(2)明确审批期限。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审批时限,审批部门只应缩短,一律不得延长;若报送的材料齐备,审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答复,应追究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责任。

(3)制定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其中包括审批内容、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人员、审批时限等有关事项。对不予批准的,必须说明理由。

(4)对审批业务涉及内部几个处室的部门,推行“窗口式办文”制度;已经实行“窗口式办文”制度的,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5)加快政府各部门的电脑联网,改进审批的技术手段,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探索联网审批的新模式。

(6)对核准、备案的事项,同样应按照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来进行,不得擅自将核准变成审批,将备案变为核准,也不能对符合条件的核准或备案事项不予承认或不予认定。

2、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

(1)各部门对每项审批,必须明确规定审批人员的审批责任和审批义务,对违法审批、审批失误等情况,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并严格执行;违反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要制定内部约束机制和集体决定的制度,对审批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实行社会举报制度,增加审批的透明度。

(3)对审批部门违反或拒不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监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采取切实措施予以纠正。

(四)其他相应的配套措施

1、配合审批制度改革,对我市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再进行一次清理,拟取消的审批项目如需经法律程序确认的,由市政府提交有关部门确认。

2、今后新增加的审批事项,必须经过市政府审定,并以行政规章形式出台。

三、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审批制度改革的领导,市成立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厉德才(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邓石如(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体改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局。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由市财政拨给必要经费。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采取“由下而上,由上而下,整体推进,-8-

分类处理”的工作方法。先由各部门填表(提出初步意见)并上报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报出的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经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初审后,形成初步方案,发到各部门听取意见;再根据各部门反馈回来的意见修改完善,然后由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原则上在今年内完成。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自行清理阶段(9月)

1、市政府印发《**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步骤、统一行动。

2、各部门对职权范围内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分类填报。

3、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第二阶段:制定初步清理意见阶段(10月)

1、由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情况,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2、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初步意见。

第三阶段:修改完善清理意见阶段(11月)

征求各职能部门对初步清理意见的意见。

第四阶段:上报批准阶段

1、把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意见报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作最后审定。

2、审定后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没有经审定通过的事项,各部门不再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一定的力量对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避免错报、漏报。

政府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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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规定》和“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重点,通过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的政务环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为目标,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重点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乡(镇)政务、有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和做好保增长、扩内需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度,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基本原则

1、严格依法原则。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保证依法行政。

2、全面真实原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开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

3、及时便民原则。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四、工作内容

(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统一规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做到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在巩固市卫生局、西湖区政府、青山湖区京东镇等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的成果基础上,2009年将建设一批市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实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办、市经济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便、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一是各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务和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会、社会公示、听证、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方式公开;二是各行政机关要按照《条例》规定,在上半年前设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资料索取点,也可以根据需要建设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完善平台功能。加大信息平台建设投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解决好平台因涵盖的单位多,并发信息数量较大,页面浏览速度缓慢等安全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安全、系统稳定运行、资源全面共享,提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办、市经济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三)扎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林权改革、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新农村合作医疗、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将农村基层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事项;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并全面公开,让群众看得明白,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0月底

(四)认真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绘制运行流程图。市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行政职权进行进一步清理审核,编制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执法部门可结合行政执法职权的梳理、调整进行,对目录中每一项或每一类行政职权,要依照法定程序绘制运行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并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09年8月底

(五)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市、县区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2009年上半年,市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2008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将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区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要对所属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办、市经济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大提速,城乡大变样,文明大提升“三大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把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政府工作方案

一、实施“两个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机制不活,管理粗放,产品落后,效益低下,处境艰难,“等、靠、要”思想严重等,是当前我省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观念陈旧,服务不佳,推诿扯皮,效率不高,依法行政水平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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