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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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xx所全面贯彻落实《xx省道路运输条例》赋予运管机构源头治超工作职责,继续按照“思想不松,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发扬连续作战,不必疲劳的精神,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源头治超企业档案进行整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治超,规范处罚文书,保存了影像资料,对重大治超案件进行备案,坚定不移地抓好源头治超工作。开展了整治建筑工地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治超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规范”狠抓运管治超人员工作:一是规范治超执法的合法性,严把源头关、程序关、处罚关;二是规范取证程序;三是规范监督、督查人员的言行举止;四是规范源头治超基础工作,规范源头治超档案及各种报表的上报。截至11月底共对政府公示的x个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监管。 巡查源头企业累计x个次,巡查人数x人次;巡查维修企业x个次,巡查维修企业人数x人次。巩固了治超成果,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规范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和《xx省道路运输条例》,组建完善了由所长担任组长的源头治超工作领导组,结合xx实际,制定出台了《xx县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方案》、《关于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相关规定》等文件,认真履行好运管部门源头治超工作职责,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奖惩治理,坚持以打击短途超限超载为重点,严格责任倒查,规范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推进治超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宣传,抓好队伍。我所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重点从超限超载对公路、桥梁的破坏性、行人交通安全、环境污染以及治超的意义及重要性等方面展开宣传,先后在《今日xx》和xx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治超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主要干线公路设立固定永久的治超宣传牌,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治超是最大的养护”成为共识。同时,严把治超队伍进人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同志选调到关键岗位。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使大家真正掌握政策规定,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并且关心一线治超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量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使大家由要我工作为我要工作,全身心的投入治超工作。
三、驻巡结合,突出源头。源头管理是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表现在“三个源头一个路口”的监管,即货源头、车源头和人源头以及货源地到公路口、国省道农村路的交汇口、出入省或出入境路口。为此我所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和我县货运站点多、分部范围广而源头治超人员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经过县政府批准对具有合法资格、政府公告的货运站点实行乡镇派驻人、运管人员巡查制度,监管货源单位是否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监管相关部门是否履行治超职能,而不是在货源单位站岗,并把工作落实到货源单位,让货源单位签订《承诺书》,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保证从源头上做到了企业不多装、车辆不多拉。严防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出矿上路。同时,在各煤矿磅房内张贴治超组织机构、装载标准、处罚办法等相关制度,使煤矿上下人人皆知,心中有数。车源头的管理我们加强对车辆改装的管理,规范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的行为,对违法者施以重处。人的源头管理就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建立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强化源头监管的同时,我们狠抓路口稽查,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普通干线公路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按区域分成3个组,采取昼夜巡查的办法,严厉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立即停驶,就地卸载,及时阻止违法行为。
四、源头源尾,责任倒查。我县是全国产煤大县,境内煤矿、煤站、煤场分布多,给我县的治超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我所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施行责任倒查、源头源尾一起抓,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对煤矿货物装载源头实行源头治超人员巡查、乡镇干部驻矿监管,发现非法储煤场及时抄报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切断为二次超载装载的源头,决不允许非法超载车辆出矿、出场、上路;对煤站货物收购源尾定期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监管,明文要求煤站拒收超载货物。强化源尾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超载部分货物(煤款),煤站不得支付车主,一律上缴县财政。实行运输车辆票据管理,严厉禁止多拉少开,一车多票等弄虚作假行为。货运车辆必须持有源头治超部门统一印制的由装载地开出的货运票据,包括货物名称、载重量、运送地等内容,发现超载现象,除按规定处罚车主外,还追究原装载企业的责任,给予煤站(源尾)经济重处。
五、明确责任,奖惩并举。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为此,我所严格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人人心中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与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形成了各乡镇、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治理的格局,保证了我所治超工作的开展。所治超办坚持每月一次明察暗访、每季度一次综合考评,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源头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实行奖惩并举,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把治超工作纳入了个人年度考核范围,每月进行一次情况汇总,一月一排队,半年一总结,年底总兑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全所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治超责任不落实,不履行职责,对治超工作领导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日报,规范制度。我所根据省政府223号令《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治超要求,继续做好货运源头日报表的报送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治超方面的总结、专项汇报等相关材料。继续完善治超工作的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七、科技治超,保障经费。2013年我所争取和县治超办建成了治超信息管理平台,为重点源头企业安装了源头科技治超系统,推行源头治超ic卡管理系统,实现源头治超信息与ic卡道路运输证对接,对货运源头全方位实时监管,科技在治超工作中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照《xx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所积极争取县政府依法将源头治超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加大稽查队伍的执法装备的投入,把“治超是最大的养护”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治超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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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0年省治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治超联动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坚持“源头和路面结合、公安和交通联合、以固定检查站为依托”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全方位、多层面治理。通过打击一批严重超限超载、屡次逃逸、非法改装、无牌无证及其他违法车辆,查处一批超限超载运输公司,抄报一批违规装载货源单位,曝光一批集体闯卡和暴力抗法典型事件,切实加强路面和源头治超力度,提升交通、公安部门治超联动执法水平。
强化领导
为保障2010年联合治超一号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田家庵区2010年联合治超一号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田家庵交通运输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日常工作。
具体措施
本次联合治超行动时间为2010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主要采取源头治理、站点拦查、联合执法、部门处罚等方式进行。
(一)成立联合执法队。由交通、公安部门组成2个联合执法队,设置两个检查站,一是淮化集团门口源头治超检查站,二是安成铺大转盘至黑泥洼路段源头治超检查站。每个检查站配备公安干警2名、交警2名、交通部门人员4名,每个单位带执法车辆1部,负责检查辖区内货物运输情况。
(二)确保公路交通畅通。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部门牵头开展本次行动,交警、巡警等部门加强具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公路畅通,全力防止出现公路堵车现象。
(三)加大检查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超载30%以上及纳入本地治超黑名单的超限车辆、违法车辆;及时将非法改装超限车辆及货源单位抄送交通部门;及时掌握可能引发治超治安案件等突发事件的线索、信息并收集阻塞交通、集体闯卡、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证据;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各类超限超载行为。
(四)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配合维护治超站的交通及治安秩序,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或驾驶证的车辆现场进行处置。
(五)确保治超工作秩序。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阻塞交通、集体闯卡、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事件,保证治超工作良好秩序。
工作要求
(一)联合执法,定期督查。田家庵区2010年联合治超一号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对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的治超行动定期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指导;公安、交通、交警、巡警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扎实开展好本次行动。
治超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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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预警精确称重
方案要求通过对试点站实施规范化建设或改造,积累实践经验,检验和完善规范性研究成果,引导和推动检测站点建设标准化、设施永久化、运营制度化、装备精良化以及治超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一体化、数据标准化、信息共享化、管理规范化。
同时做到软(件)硬(件)结合,同步建设,先简单后复杂、边摸索边总结。在《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布局规划研究》初步成果的原则指导下,结合实际,整合资源,逐一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在试验中不断完善。
通知要求,根据《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的原则要求,参照其相关技术规定,合理设置检测车道和布局检测工房,统一配以醒目的警示标志。设置主线高速预检系统,安装先进、精准的高速动态和低速动态称重检测设备。
交通部在《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在治超工作中要继续坚持确保交通畅通优先的原则,一是在货车流量大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流量特别大的路段,要配置动态称重设备进行预检,凡预检显示车辆未超限超载的车辆,治超检测站可免检放行。
在《*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中》,也提出合理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在新建公路时,要结合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布局规划,将检测站点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实现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现有的公路,要根据检测站布局规划进行调整;站点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增设必要的固定和流动检测站点。确保交通畅通,在治超工作中,对于货车流量特别大的路段,要配置动态称重设备,提前识别超限超载车辆,减轻检测站的工作量,减少治超工作对正常行驶车辆的干扰。
这些都使得具备高速预警、低速称重检测的产品产生巨大的市场需求。目前,一些企业已经有成熟的高速预检测、低速称重的产品,部分用户反映,由于产品价格较贵,暂时难以承受。
信息化建设是关键
实施方案中提出,规范建设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照明设施;充分考虑消防、给排水、供配电(包括应急发电)及绿化等附属工程;保障必要的洗浴、供暖、空调等服务性设施;配备其它诸如对讲机、便携式检测仪等辅助设备或机具。合理布局检测区、停车场、卸货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域,规范设置站内站外引导性、指示性、警示性标志、标线、路牌及其它安全设施,优化场区交通组织和工作流程。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对于治超,信息系统建设是关键。依据《全国治超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标准(试行)》的技术要求,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检测站点级信息管理系统和省地(市)级综合管理系统(两级系统,省、地、站三级设置),以及省级治超数据库。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路网监控网络的省(市),应在路网监控网络的平台上建设省级综合管理系统。站点级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检测信息实时登记录入;打印现场处罚决定书;超限超载记录查询(车辆、司机);超限超载许可查询;上报本站基础数据等。省地(市)级综合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辖域内治超情况汇总;为路政、运政、公安等执法部门提供基础信息作为处罚依据;形成违法车辆和司机黑名单;对各检测站点实施监管;治超信息统计、分析和查询;向上一级治超办提供治超相关数据等。不同层级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连接,采用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交互共享。
此外,《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中要求,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治超监控网络建设,加快治超站点信息化进程,尽快在本省级辖区内的治超站点配备统一的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车辆检测、登记、处罚、执法文书等一线基础性工作信息资料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自动化汇总报送,以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实现治超工作政务公开。郑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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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按部就班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年1月底前,完成工程项目设计;*年2月,全国治超办组织技术审查;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年3月上旬,完成工程和设备采购招标(或议标);*年3月下旬至*年7月,完成所有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年8月,试运行(主要是信息系统测试和设备调试),同时组织竣工验收及总结。
全国治超办负责试点工程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和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具体承办相关技术工作,试点省份的治超办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流程:定方案——全国治超办下达试点工程方案,试点省(市)进一步细化组织实施方案并报送全国治超办。设计——试点省(市)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安排工程设计,报全国治超办审查。实施——试点省(市)治超办依审定的设计方案,组织招投标、监督工程实施并组织交工验收;同时建立健全治超站点管理制度。试运行——规范化组织业务运转;试运行信息网络系统(部规划院组织系统运行测试)。总结验收——试点省(市)组织竣工验收,编写经验总结材料并报全国治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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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称重设备安装有要求
交通部在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规范称重设备的安装,加强其使用管理。
对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和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称重设备应统一安装在收费站的出口车道上,并在安装称重设备的前方设置必要的车辆减速装置。
治超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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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厅治超办《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公路局效能作风整治等三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抚路党字[2012]3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治超站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我站在活动中的好思路、好举措以及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大力宣传我站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展示全站干部职工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精神面貌,为实现全省交通运输发展、交通运输管理新局面、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新提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宣传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的目的、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认清集中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立足本职,以一流的作风创建一流的发展环境,为加快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创造良好条件。
2、宣传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的方针政策和阶段性安排。深入宣传厅治超办、市公路局关于活动的重要指示、重大部署、重要活动和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活动的总体要求、活动内容、方法步骤,按照不同阶段的工作安排,做好阶段性宣传工作。
3、宣传作风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特色亮点和取得的实际效果,重点抓好在深化“建设五型机关、提高服务水平”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等三个方面16种突出问题所采取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成效宣传,报道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我站开展活动的积极反响。
三、工作安排
1、成立组织机构。已经成立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宣传小组,为组长,为工作人员,并制定宣传方案和宣传计划,明确人员职责与分工。
2、编发工作简报。要利用工作简报,及时宣传和展示集中整治活动的动态。
3、开辟专题专栏。在公路网开辟相关专栏,对我站集中整治干部作风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专栏、内部报刊、网站、微博等宣传阵地,及时编发有关信息资料,对内加强指导交流,对外加强宣传报道;在公路网专栏中运用简讯、综述、专题等形式,系统总结开展整治活动取得的积极进展和突出成绩,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在本单位宣传阵地开辟相应专题专栏,对活动动态进行跟踪宣传。
4、营造浓厚氛围。根据厅治超办、市公路局整治办要求,拟定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标语口号。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利用横幅、墙报、展板、电子显示屏等,悬挂或播放标语口号以及相关的名言警句。
5、开展“党员警示日”活动。组织全站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或观看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灵魂得到洗礼、心灵受到冲击。
6、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围绕整治干部作风活动主旨,开展其他形式多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早部署、早落实,统筹安排宣传工作与各项工作的关系,增强宣传报道的自觉性和自主性。
2、形式多样,突出主题。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网络、微博、报刊、杂志、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提升宣传报道水平,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动态报道、言论报道、专题报道等多种方式,集中展示活动新动态、新成就、新亮点。
3、积极策划,加强对外宣传。要建立与省市、地方有影响力的相关媒体的联系,及时跟踪、参与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地方主流媒体开辟的专栏专题报道,根据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分阶段分层次,积极策划选题,扩大宣传的影响面。
4、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明确责任目标,指定专人负责活动宣传,并加强对本单位各部门的检查督促。将以季度为单位,对本项宣传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同时将该项宣传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报送信息数量以及开展活动目标要求如下:
报送简报数量。向厅治超办报送简报全年不少于12期。
稿件采用数量。在治超信息网或厅治超办简报刊载信息全年不少于4条,在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年不少于2条。
治超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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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精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项目。对目前所有县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项目,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确认、规范除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目录之外的其他行政职权,杜绝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相实施审批。
(二)做好下放和取消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对省厅、市局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衔接方案,明确承接主体和法律责任并做好相关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工作脱节和监管真空,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放的下、管的住”。
二、进一步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
进一步推进、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运管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理顺各门类执法机构的条块管理关系,指导、督促综合执法大队一步落实机构编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相关措施的到位。加快交通执法形象建设,扎实推进和深化“四统一”形象建设进度,做好交通运输部验收迎检准备。积极配合省厅、市局推进执法租赁车辆配置,力争年内初步完成首批执法车辆配置工作。继续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全省交通执法案件处理系统。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按照上级“两年一清理”的规定,对近年来我局及局属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汇编成册,公布清理结果。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实行地方或行业保护、违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检查组织开展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组织开展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明确各阶段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从教育、监督、制度、经费、装备入手,积极抓好专项整改工作落实。探索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好、业务精的执法监督员队伍,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
五、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
(一)持续开展“雷霆”治超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两厅联合治理行动工作经验,继续按照“五个一批”工作目标,不断增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工作力度,加大非法超限运输打击力度,确保2014年底将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
(二)保持超限运输路面监控力度。坚持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治超站24小时全天候检测,加大对易出现驳载、绕行及无检测站等路段的巡查力度,始终保持治超执法高压态势。
(三)加大屡次违法超限惩治力度。充分应用现有的执法系统及部门信息抄告机制,切实做好超限运输登记备案工作。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吊销车辆营运证。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号),督促、指导地方政府积极落实“省级政府主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
六、持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做好新增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性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新进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均持证上岗。组织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三基三化”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按照省政府与省高院联席会议以及会议纪要的精神,推动良性互动机制,落实具体要求,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治超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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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市今年治超工作总体安排为指导,按照“立足源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类监管、依法治理”的原则,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齐抓共管,扎实推进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治超工作任务和目标,坚决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区内京津塘高速两出口和金钟、津汉、杨北、外环线等主要干线公路的治理,以设置临时治超点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拉运砂石料、钢材车辆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24小时高压严管,做到处罚力度到位,确保治理效果显著。
(二)加大混凝土搅拌站、物流集散地及运输企业监管力度。针对区域内混凝土搅拌站运营情况,增加场外蹲堵人员、增设蹲堵点位、延长蹲堵时间。严查车辆装载小票,杜绝超载车辆出场上路,使区内企业切实做到无输出、接受“双超”车辆行为。严厉处罚超过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私改车辆的企业及责任人,从源头上消灭超限超载行为。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今年度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要求,加大对运输、维修、装卸和企业管理等从业人员地教育和考核,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运管局治超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全区货源企业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毕庆国。办公室成员由运管科、物流发展科、稽查科、维管科、法规科、驾培科等职能部门组成。统一负责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活动的组织、督导和考核。
四、责任分工和具体安排
(一)路面治超:加强治理超限超载稽查力量,增加4个稽查分队,负责对路上行驶的“双超”车辆、违规接受“双超”车辆的搅拌站等企业实施重点巡查。
(二)源头治超:根据区域源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各基层运管所严把“双超”车辆的企业进出关,及时获取货源企业的动态、信息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报局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宣传工作。按全区源头治超工作安排,我局源头治超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20日—5月24日为安排部署阶段。对区内搅拌站、货源企业、运输企业进行深入排查统计,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源头企业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5月25日—6月25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局治超成员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纳管企业、重点督察企业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治理,做到六个到位:即职能监管到位、执法检查到位、派驻人员到位、流动巡查到位、查处措施到位、源头治理效果到位。
第三阶段:6月26日—6月30日为巩固成果阶段。结合专项治理活动情况,对仍有违规行为的源头企业、运输企业、搅拌站,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加大检查治理力度,确保治出效果。
(三)法规科、驾培科要做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咨询、协助和资料备案工作,加大驾驶员诚信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运输行为,同时做好区域内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全局各职能科室、所要深入货源企业,宣传*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的法规,形成抓好、抓实、抓彻底的舆论氛围,使广大交通运输参与者自觉提高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章守法。
(二)抓好培训。对超限超载治理督察组人员,货源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组织学习《*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刻领会治超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之成为治超工作宣传者、组织者、实施者和推动者。
(三)建立报告制度。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超限超载治理督察组上报的相关信息和文件资料进行汇总、总结,并登记备案,及时上报局治超领导小组。
(四)建立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按照《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规定,对货源企业非法超限超载的违规行为,计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三个月内,累计超限装载达到5辆次的货源企业,向局相关科室报告,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告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整顿后再次发生的,撤销其道路运输许可证、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建立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档案,建立“黑名单”制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事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经帮教拒不改正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五年内不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治超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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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财政局局长、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交通、法制、交警、发改、监察、工商、质监、安监、国土、水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督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源头治超工作;定期召开治超联席会议;负责向县政府治超领导小组汇报治超工作情况。
二、工作职责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县交通局:负责治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大宗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监督;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企业和车辆严格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移送、通报治超违法案件。
县政府法制办:配合治超工作机构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受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
县交警大队:严把车辆注册登记、检查关;落实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扣分制度;维护治超交通秩序;按规定依法履行对车辆改装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汽车拼装、改装行为;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县发改局: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企业项目的监管。
县监察局: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治超不力、不履行职责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县工商局: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企业,会同公安、发改等部门加强监管,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公路沿线沙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管理。
县质监局:对治超所需的计量设备依法实施强制检定;检查从事改装车辆生产企业的执行标准情况。
县安监局: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发货、装载的安全条件核查,严防超量、超限、超压装载;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县政府决定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各单位要尽职尽责,互相配合,协调运作,积极做好源头治超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建立源头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总结前一段工作,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定期通报制度。运管部门要每月负责将货运源头单位违法案件办理情况报县政府。同时,运管机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三)实行公示制度。由运管部门负责整理填写货运源头企业明细表,于5月25日前报县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摸清辖区货运源头企业后向社会公示。
治超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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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30号)和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596号)精神,形成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全面治超的网络,在政策制定、站点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方式转变上实现我市治超工作新突破。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严格执法、源头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原则;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治超力度,研究解决非法改装、农用车超载等问题。2011年全年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控制在10%以下。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治超综合领导机制。通过加强治超考核、完善治超法规等,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各个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提高治超工作合力。完善我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发挥我市治超办综合协调作用,落实月度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治超联动长效机制。强化基层交管站货运管理职能,加大源头治超力度。
2.完善治超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治超制度体系,根据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交通、公安、质监、农机等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治超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为治超工作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3.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相关部门对抄报单位的处理反馈工作,做到每个抄报案件都有处理结果、有反馈,提高抄报制度效力。对列入治超黑名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严厉处罚,切实消除超限超载侥幸心理。
4.进一步完善治超统计、监测、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治超工作基础台帐,统计治超相关工作数据,监测超限超载形势,提高治超工作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治超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采取各种经济、行政手段,强化治超工作约束,实现奖优罚劣,促进治超工作良性发展。
5.提高治超工作科技化水平。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科技手段,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加强治超站点标准化建设,特别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到科学取证,文明执法。加大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置相关科技设备,提高源头治超管理水平。
五、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组,下设源头治理工作组和路面治理工作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六、工作职责及分工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分别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交通、公路部门
1.组织公路路政、运管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货物运输源头及路面综合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2.派驻运管人员进驻监管的重点货源单位,在源头开展运输装载行为的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整顿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3.以国家ⅱ类治超站为依托,在省道干线公路出入口和检测站点设立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标志和限速标志及引导标志,负责稳重检测、卸载和卸货场站管理,做好治超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4.加强公路运输市场的监控跟踪,防止运输企业和车主因一时抵触而引发的集体罢运。要制定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做好治超期间的紧急运输保障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引导和鼓励运输户采用符合规定的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等运输车型。
5.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公安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依法查处阻碍源头治超等违法犯罪行为。
2.安排专人参与固定治超检测站和流动检查点的治超工作(每班不少于2名公安干警,其中至少1名正式干警),负责指挥引导超限车辆至检查点,负责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违法超载未达30%的机动车驾驶人给予2分的记分处理,对违法超载3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给予6分的记分处理。对记分累积超过12分的驾驶人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4.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准备足够的警力,防止治超过程中发生的堵塞道路、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5.依法查处阻碍交通、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执法环境,切实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物价部门
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核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四)工商部门
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五)质监部门
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对《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宣传,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六)安监部门
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沿线的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越载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七)财政部门
将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正常的部门预算支出范围,及时拨付治超专项经费,并检查治超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情况,做好治超办公经费保障工作。
(八)法制部门
政府法制部门做好有关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依法裁决因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九)宣传部门
组织协调新闻单位(报纸、电台、电视台)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协调相关单位利用网络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监察机关(纠风办)
对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
七、工作内容
(一)加强源头监管
1.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车、货、路三个源头实施有效监管,严把车辆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市场准入、货物装载四个关口。
2.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拼装和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严厉处罚,防止违规车辆注入社会。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抄告发改、经信和质监部门。
4.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给予违法记分处理。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5.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市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并实行黑名单制。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和驾驶人,撤销其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对车辆所属单位也一并列入黑名单曝光。
6.交通运管机构对货运源头单位通过进驻、巡查等措施实施货运源头治超监督。从源头上对货物集散地实行全程监管,对违规装载、超载行为要严管重罚。具体监管措施按照宣城市政府办《宣城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精神落实。
(二)加强路面治理
1.交通、公路、公安等部门要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密切配合,并肩作战,确保人员投入,始终保持路面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改变单打独斗局面。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分工,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力度,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共同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2.大力加强治超工作秩序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车托”护送车辆、引导超限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以及野蛮冲卡、暴力抗法、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净化执法环境。在省道干线公路坚持采取固定检测和流动检测相结合的办法,在农村公路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
3.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要责令其停驶,责令车主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对公路、桥梁造成损坏的,还应按赔(补)偿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同时,要建立超限超载车辆数据库,逐步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4.重点查处超载30%以上及纳入本地超限黑名单的违法超限车辆;对非法改装超限车辆及货源单位要抄送运管部门。要及时利用路面信息系统,收集阻塞交通、集体闯卡、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证据,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运管部门要继续按照《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要求,保持对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力度,对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营运车辆应现场处罚,吊销一批恶意超载运输人员的运输资格证及从业资格证,并向相关单位抄送违规装载源头单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治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装备、有经费,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联手治超,增强治超合力,切实建立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序开展。
2.以固定治超检测站为依托,建立辐射全市的流动治超检测点,做到固定检测与流动检测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短期治标与长期治本相结合,形成长期有效的路面治超网络。
3.强化治超队伍学习、培训、考核机制,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健全完善治超工作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
八、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治超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上来。要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加强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强化治超领导,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二)完善机构,有效推进。由市政府牵头,建立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联合治超执法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治超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将治超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确保治超工作落实到位。市交通、公路、公安等部门要把治超工作作为保护公路产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要确保治超人员落实到位、治超设备配备到位、经费使用到位。
(四)保障经费,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安排及时拨付治超经费,并监督治超经费专款专用。市治超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开设专户,确保治超经费专款专用。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建立治超宣传保障机制,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到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治超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治超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治超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以罚代管、只罚不卸现象,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以及吃、拿、卡、要行为。
治超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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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源头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意见》津交〔〕38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运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立足源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类监管、依法治理”原则,以市年治超工作总体安排为指导。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齐抓共管,扎实推进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治超工作任务和目标,坚决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区内京津塘高速两入口和金钟、津汉、杨北、外环线等主要干线公路的治理。对拉运砂石料、钢材车辆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24小时高压严管,做到奖励力度到位,确保治理效果显著。
(二)加大混凝土搅拌站、物流集散地及运输企业监管力度。针对区域内混凝土搅拌站运营情况。杜绝超载车辆出场上路,使区内企业切实做到无输出、接受“双超”车辆行为。严厉奖励逾越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私改车辆的企业及责任人,从源头上消灭超限超载行为。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年度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平安意识。
三、组织领导
负责治理全区货源企业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运管局治超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运管科、物流发展科、稽查科、维管科、法规科、驾培科等职能部门组成。统一负责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活动的组织、督导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和具体安排
(一)路面治超:加强治理超限超载稽查力量。负责对路上行驶的双超”车辆、违规接受“双超”车辆的搅拌站等企业实施重点巡查。
(二)源头治超:根据区域源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获取货源企业的动态、信息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报局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宣传工作。按全区源头治超工作安排,局源头治超共分为三个阶段:
加强宣传教育,第一阶段:5月20日—5月24日为安排布置阶段。对区内搅拌站、货源企业、运输企业进行深入排查统计。建立源头企业管理档案。
要根据自身职责,第二阶段:5月25日—6月25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局治超成员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纳管企业、重点督察企业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治理,做到六个到位:即职能监管到位、执法检查到位、派驻人员到位、流动巡查到位、查处措施到位、源头治理效果到位。
对仍有违规行为的源头企业、运输企业、搅拌站,第三阶段:6月26日—6月30日为巩固效果阶段。结合专项治理活动情况。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加大检查治理力度,确保治出效果。
(三)法规科、驾培科要做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咨询、协助和资料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运输行为,同时做好区域内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的法规,形成抓好、抓实、抓彻底的舆论氛围,使广大交通运输参与者自觉提高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章守法。
(二)抓好培训。对超限超载治理督察组人员。组织学习《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刻领会治超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之成为治超工作宣传者、组织者、实施者和推动者。
(三)建立演讲制度。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超限超载治理督察组上报的相关信息和文件资料进行汇总、总结。及时上报局治超领导小组。
(四)建立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依照《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方法》规定。计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三个月内,累计超限装载达到5辆次的货源企业,向局相关科室演讲,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告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整顿后再次发生的撤销其道路运输许可证、吊销其营业执照。
治超工作方案 第10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329个字,预计看完需要6分钟,共有160位用户关注,41人点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坚持“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治超工作作为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辖区交通运输工作快速、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治理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细化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综合治超力度,使治超工作向长期化、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二)完善源头治理机制,货物装载源头得到有效监控,源头装载行为基本规范,砂石料源头监管难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深化联动治超机制,有效整合交通系统内部资源,多管齐下,互补互促,形成强大的治超合力。
(四)保持路面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运输。
(五)大件运输车辆管理程序规范,责任细化,桥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政策法规宣传到位,舆论氛围良好,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通过上述具体工作目标,确保源头监管覆盖率达100%,砂石场料监管覆盖率达90%,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律稳定控制在3%以内,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货物源头装载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2%以内。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次治超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春雷治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副区长
副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组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公安分局副局长
交警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四、工作任务
从干线和农村公路管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运输车辆查处等方面同时开展治理行动,全方位遏制超限运输反弹势头,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1、健全完善治超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经费、人员落实到位,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召开治超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治超工作方案;
3、全面做好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同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治超工作;
4、配备充足执法力量和检测设备,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运输、源头站场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控制车辆超限反弹趋势。重点开展干线道路超限超载车辆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雁翔路、鱼斗路、马鸣路等干线公路集中开展打击活动。对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的农村公路设置限制通行设施,按照“四班三运转”的要求和“堵住源头、卡住关口”的方针,全天在辖区道路进行巡查值守,采取“堵、疏、劝”的工作方式,控制超载率,保护稳定农村公路。
5、充分发挥监管手段,将监管“关口”前移,主动联系走访辖区重点源头企业,积极宣传解释有关治超政策,督促各企业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6、联系公安、交警和新闻媒体,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一次大型综合治超行动,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行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部负责:
1、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强化治超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2、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在辖区各路段设置治超宣传标语、横幅,印制宣传材料,使从事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充分了解强化治超的政策和意义;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定期在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1、配备足够的警力,按照每班至少配备1名治安干警,1名交通干警的数量,配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扣留非法改装车辆,暂扣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
3、公安部门要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危险品运输车辆不超载。交警部门要引导危险品车辆按规定行驶,确保安全、平稳的运输秩序;
4、对超限运输车辆蓄意堵塞交通事件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强行闯卡,殴打治超工作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妥善处理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治安问题,维持治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对治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和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为全面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打好基础。二是采取多种手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正面宣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
正式启动“春雷行动”,采取多种治理手段,重点对辖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强制管理,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全方位强化治超工作,实现省市统一目标,掀起新一轮的治超高潮。
(三)总结完善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治理行动结束后,将进行认真总结,根据超限车辆运输特点,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长效治理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治理行动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各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参照本实施方案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制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治理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衔接良好,有条不紊。进一步完善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力争在第一时间处理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群众上访和聚众闹事等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三)各部门执法人员在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纪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不能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