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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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果,聚焦全力打造“2.0版”垃圾分类福州模式的新目标,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分类”要求,推进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五城区学校按此方案实施,长乐区、六县市、高新区的城镇区域学校按照当地政府部署、结合此方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主要目标
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清运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学习和实践活动,提高师生的资源环境和垃圾分类意识,营造从学校到家庭到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打造“2.0版”垃圾分类福州模式作出贡献。
四、工作任务
一、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1.宣传教育立体化。鼓励学校灵活利用班队会、升旗仪式和其他全校性活动,进行垃圾分类宣讲教育,运用学校自媒体进行多样化网络宣传,校园宣传栏滚动播发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运用班级班会课、家长会等强化家校联合,形成线上线下、学校家庭立体的宣传教育。
2.实践活动多样化。鼓励学校各年段通过班级黑板报垃圾分类主题评选、废品回收制作时装展示等多种团队实践活动形式,各班级运用动手制作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小组实践活动,形成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多样化垃圾分类实践。
3.系统推进创新化。家校社网一体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各校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工程等多学科融合教育活动,探索垃圾分类问题解决方案,不断强化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劳动实践教育,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的创新化综合实践活动。
二、加强垃圾分类设施保障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垃圾桶设置,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分类指导牌布置等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清晰醒目;并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桶的日常养护和清洗工作,确保分类垃圾桶摆放整齐,位置固定,外观整洁干净。同时各校要认真遵照执行我市城区垃圾分类“四定”实施方案,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学校食堂垃圾分类工作
1.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校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食堂垃圾分类工作,抓好食堂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等节约措施,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2.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各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确保食堂工作人员熟悉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内容应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收运操作规范等。
3.抓好垃圾分类实施工作。各校食堂应配齐标准垃圾容器,要求标识明确,严格做到专器专用;在厨余垃圾上,从产生时就与其他品类垃圾分开,投放前要沥干水分;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应直接倒进下水道;有包装物的过期食品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则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收集容器 ;在食品加工区应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食品包装物等,设置专用容器收集煎炸废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程度。全市教育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反思和总结前期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适时调高标准、加大力度、提升水平。
二、加强监督考核。全市教育系统要将垃圾分类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市教育局将垃圾分类工作和年度德育积分、校长绩效考核、文明校园创建等工作挂钩,积极组织动员,形成强大合力,常抓不懈。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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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xx年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xx市xx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工作目标。xx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x
x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在全区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市263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加强组织管理,坚持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完善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通过全区教育系统和城建局的共同努力,x
x年底前,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均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中小学生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晓率达到100%、参与执行率达100%、投放准确率不低于90%;学生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晓率达100%、参与执行率达90%、投放准确率不低于80%
二、主要任务
(一)以点带面,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面。
加大试点工作力度,逐步覆盖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尤其对非重点学校、低年级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和引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形成由点串线、从线到面的工作推动次序。加强对各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对减童的成效同安全文明校园和绿色校园等先进评比挂钩。
(二)突出重点,推动垃圾源头减里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并重。通过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习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细化有关无纸化办公、教材循环使用的措施,广泛深入开展节约教育,拒绝浪费,力争在食堂餐厨垃圾、校园绿化垃圾和班级师生生活垃圾减量上有所突破。
(三)家校联动,社区辐射,确保垃圾分类减童工作深入人心。
1.家校互动,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各校通过开展家庭知识竞赛、“小手牵大手”等系列活动,将学校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对家庭的影响和要求,自觉投身到垃圾分类行动之中。
2.社区联动,开展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垃圾分类达标共建。组织学校带领学生深入社区,宣传和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倡导节约、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验做法,共同提高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质里和水平。
3.志愿行动,让师生成为垃圾分类的践行者。组建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学校、社区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践。努力推动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减童社会氛围,不断夯实“美丽校园”、“美丽xx”建设成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xx年9月)1.由区社会事业局与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联合制定出台xx年xx市x
x区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道环卫与所在学校联合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并确定示范学校名单。
2.各镇、街道学校根据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分层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小组,普及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学校在推进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并与属地环卫部门联系配合推进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
xx年10月--11月)
1.
xx年10月起各镇、街道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处置的实施体系,属地环卫部门全面掌握本地区范围内学校生活垃圾设施的现状、布局情况,并做好指导与督促工作。
2.落实课程,开设垃圾分类环保教育课程。鼓励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学校,开发设计校本实践课程,创新教育形式。指导学生掌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做法,鼓励师生共同研究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废弃物处置利用中的科学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和少先队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途径,积极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将廉洁教育、环境教育、节约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纳入日常教育中。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关于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绿金、品质”发展战略,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境,我区重拳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面对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区委、区政府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20xx年以来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目前,全区范围内全部实现环卫市场化(包括渠沟镇单独招标部分),各保洁公司和相关企业共布放各类垃圾分类桶xx只,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20xx年收运生活垃圾xx吨(其中渠沟镇xx吨),日均收运量约xx吨。收运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宇能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配合国瑞公司(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与全区xx多家餐饮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20xx年共收运餐厨垃圾xx吨,日均收运xx吨。收运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二、主要做法
把控六个环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分类宣传、分类利用,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一)宣传教育
由市场化公司配合区城管局进行日常工作的开展,在无物业小区黎苑一期、f组试行垃圾分类工作;
街道办事处、大型宾馆摆放垃圾分类宣传展架160套,制作宣传折页3000张、垃圾分类围裙1000条、垃圾分类宣传手提袋3000个、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00张、垃圾分类宣传绶带60条、垃圾分类志愿者马甲40件、垃圾分类练习簿4000本、笔袋2000个,垃圾分类进校园开展活动26次;在市电视台、报社及工作平台了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20余次报道,并组织区产业园30家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培训会。
(二)简便易行,解决“怎么分”的问题。
按照“四分类”办法,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四类处置。其中“可回收垃圾”由物资回收公司(站)收购进入物资回收网络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
“其他垃圾”运至宇能电厂进行焚烧发电;
“餐厨垃圾”由国瑞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收运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采取暂时贮存,统一交由环保或相关部门处置,医疗垃圾交由龙铁医疗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建章立制,破解垃圾分类长效难题。
1.强化领导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组建垃圾分类办、餐厨办、城管驻环卫执法中队等部门,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垃圾分类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垃圾分类率先进行。
2.建立长效机制,发挥主体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区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全区动员,齐抓共管。努力提升居民文明素质,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创建、创卫等活动中,促进居民自律,强化居民的自主管理意识。
3.加大监管力度,力促回收质量。自2019年以来对辖区的餐饮企业进行回访督查,对有问题的商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1次。开展夜间巡查综合执法142次,其中与市局联合督查29次,查处非法收运车6辆,增收餐厨废弃物1吨。
4.建立专门队伍,形成专业引导。要求每个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成立督导员或志愿者服务队伍,负责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引导居民和干部职工正确分类、准确投放。
5.落实工作要求,推广“双规”模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区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精神,在主城区的主次干道和居民小区逐步减少分类垃圾桶的布放量,建立生活垃圾投放(宣传)点,采取“双规”的办法收集垃圾,即:居民和商户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投分类后的垃圾。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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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精神,系统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结合《武汉市“四水共治”工作方案(2017-2021)》的实施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代会关于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借鉴国内外先进模式和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主导、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不断提高,力争使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全市生活垃圾系统治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规划,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
(二)创新发展,系统推进。
坚持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以垃圾分类为契机,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系统推进垃圾治理,探索符合武汉实际的生活垃圾系统治理模式。
(三)政府主导,以区为主。
坚持政府主导,出台垃圾分类法规及相关政策。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街道具体负责、社区实施的原则,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责任。
(四)条块结合,协同推进。
坚持统一领导,明确市、区、街、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责任,建立综合协调、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强化公共机械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全民参与,企业服务。
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社会活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层次、多途径地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三、工作思路与目标
作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之一,根据全市生活垃圾成分构成与产生主体的特点,建立以“干湿分类”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按照“源头三分、节点细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思路,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和运营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至2021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实现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低于14000吨/天,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明显提升。主城区“湿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达到3300吨/天,新城区“湿垃圾”全量堆肥处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
——不断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制订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标准体系。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简明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1、居民小区实施“两级四分类”。居民家庭按照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别投放至小区设置的分类收集容器,在分类收集站点等后续节点由物业保洁员、垃圾清运工等专门人员进行干垃圾二次分拣,进一步分选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湿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和食物垃圾,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的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油漆、药品、杀虫剂、消毒剂、胶片和相纸及其包装物等,干垃圾指湿垃圾和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2017年,实现东西湖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全覆盖,并将试点范围扩展至其他城区,各城区(含管委会,下同)选择3-10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2018年,各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15%;2019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30%;2020年,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全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2021年,形成较为完善的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含管委会,下同)、市房管局、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2、单位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学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业场所、公共清扫区等实施“两级三分类”,将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至设置的分类收集容器,在分类收集站点等后续节点由物业保洁员、垃圾清运工等专门人员进行干垃圾的二次分拣,进一步分选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自2017年起,全市学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业场所启动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按各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分别达到单位数的10%、25%、50%、70%逐年推进,至2021年在90%以上的单位强制推行。(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政府绩效办、市供销合作总社)
3、生鲜市场/超市和农村实施“两级四分类”。垃圾源头按湿垃圾(易腐垃圾)、干垃圾(不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在分类收集站点等后续节点由保洁员、垃圾清运工等专门人员进行干垃圾二次分拣,进一步分选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余下部分进行最终处理。2017年,各新区至少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试点街道(乡镇)1个,形成符合各区实际的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模式,通顺河、府河流域内村湾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10%。自2018年起,各年度按15%、30%、60%的村湾覆盖率逐年推进,到2021年农村垃圾分类覆盖达到90%以上。生鲜市场/超市按单位强制垃圾分类要求逐年推进。(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4、引入“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鼓励在居民小区和大型单位引入“互联网+”智慧垃圾分类投放系统,通过手机app、二维码扫码、管理系统信息互动等手段,提供分类回收、用户查询、信息统计与分类、特殊垃圾分类收集预约等功能服务,既提高垃圾分类的效率和准确率,又起到宣传引导的作用。通过与分类信息卡、手机app、二维码等实名挂钩途径,建立智慧垃圾分类投放系统相衔接的“绿色账户”,实行垃圾分类积分和奖励机制,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提升垃圾分类覆盖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网信办、市经信委)
5、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专业分类督导员和垃圾分类志愿者、社区组织,宣传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指导和引导居民进行准确的垃圾分类与分类投放,监督街道、社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逐步推进,在明确开展垃圾分类的区域实施“不实行分类、不清运垃圾”的惩罚措施。(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二)建成高效运行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1、重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收集模式。以“垃圾桶-收集站(点)-收集车”和“垃圾桶-收集车”为垃圾分类收集基本方式,根据源头所分类别,引导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实行分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按照垃圾收集站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场所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与园林绿化等空间复合利用的方式,以区为主建成一批与垃圾分类相适应、兼具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垃圾收集站点,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房)。至2021年全市新、改建固定式垃圾分类收集站800个。(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配套垃圾分类收集车辆。配置湿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条件较好的区域建立湿垃圾巡回直运方式,至2019年全市城区增配湿垃圾收集车500辆,实现湿垃圾全量及时清运。二次分拣后的干垃圾(其他垃圾)清运按现行模式进行,按密闭化、环保化的要求,推进垃圾收集车辆更新换代,城区垃圾收集车以侧装式和后装式压缩车压缩收集为主,逐步淘汰小型钩臂箱式收集车,至2021年全市城区更新垃圾收集车1500辆。可回收物、废旧电器、有害垃圾等由专业处置单位组织配备专门车辆清运。(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开展“美丽家庭”创建活动,建立落实“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包干、环境卫生荣辱榜、笑脸墙等日常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到位。按农村垃圾分类要求,增配不可腐垃圾收集车辆,对现有车辆进行升级更新,至2021年全市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达到2000辆,并新增和更新压缩式垃圾运输车180辆和与地埋式收集(转运)站配套的自卸式运输车80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农委、市城建委)
2、优化垃圾分类转运系统。按照高标准、规模化、综合型的要求,结合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等重点城市建设工程,在有条件的位置建设若干大型转运站,形成以大中型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辅以直运的垃圾分类转运模式,提高垃圾清运效能。根据分布合理、数量足够的原则,积极协调周边关系,落实已规划控制的环卫用地,结合大型转运站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布局,新建一批中小型垃圾转运站,形成满足不同垃圾运输距离要求的一级转运或二级转运模式。适应垃圾分类转运要求,对2010年之前建设的中小型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提升环境保护水平,提升生活垃圾转运站环保化转运效能。在条件适宜的大型转运站建设分选线,强化垃圾物流中端的减量和物资回收利用,实现可回收垃圾的精细分类。结合转运站新改扩建,更新垃圾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环投公司)
3、建立专项垃圾分类清运系统。按照源头分类投放和终端分类处理无缝衔接的要求,重点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废旧家电、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有害垃圾等专项垃圾分类清运设施。统筹垃圾清运网络,优化分类垃圾转运路线,完善分类垃圾收运作业规定和管理流程,合理调配分类垃圾清运车辆,基本实现专项垃圾、按规定线路、专车分类清运。(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国土规划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环投公司)
(三)建设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
1、快速推进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湿垃圾(厨余垃圾和餐饮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为逐步实现湿垃圾集中收运和处理提供末端处理设施支撑,使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与末端处理相衔接,至2021年,全市建成总处理能力3300吨/天的湿垃圾处理设施。其中:2019年建成处理规模1000吨/天的千子山厨余垃圾处理厂,2020年建成处理规模1000吨/天的长山山厨余垃圾处理厂,2021年建成处理规模500吨/天的青山地区厨余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总处理能力达到2500吨/天;2018年建成处理规模200吨/天的汉口东部餐饮垃圾集中处理厂,2019年和2020年分别按处理规模均为300吨/天的完成汉口西部、武昌地区餐饮垃圾集中处理厂的扩产改造,全市餐饮垃圾总处理能力达到800吨/天,全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环投公司)
2、构建生活垃圾处理新格局。遵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坚持绿色发展、资源共享的建设理念,以千子山、长山口、陈家冲三座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三园连四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全面提标升级和改扩建,全部垃圾处理设施严格按高标准环保化稳定运行。至2021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低于14000吨/天(不含应急保障填埋场和湿垃圾处理能力),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焚烧占比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委、市环投公司)
3、完善新城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推进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二次分拣后的干垃圾或不易腐垃圾,延用现有系统清运和处理,采取与相应的大中型转运站合并建设的方式,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选回收利用和分类处理设施。新城区分类清运的湿垃圾(易腐垃圾)经堆肥处理后就近返田,不得进入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减少垃圾长距离清运处理量。根据湿垃圾清运量,采取集中或分散堆肥处理方式,堆肥设施由各新城区根据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设置、建设和运行。集中式堆肥设施以街镇为单位,服务于一个或多个街镇,含新城区政府所在街镇;分散式堆肥设施以行政村为单位,服务于一个或多个行政村。鼓励学习浙江金华的经验将堆肥设施建成阳光堆肥房,以节约能源。建有农村沼气工程的街镇,湿垃圾可并入农村沼气设施处理。至2021年,新城区建成湿垃圾堆肥设施总处理规模不低于900吨/天。(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建委、市城管委、市农委、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
4、建立规范的有害垃圾贮运和处置体系。建立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定时定点单独投放,社区和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千子山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管理法规标准和监管机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置,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各区政府)
(四)建设高度融合的废品物流体系
1、推进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可回收物资源综合利用系统,优化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置回收站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一批违规站点。建设生活垃圾分选回收中心,推进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利用系统的衔接,逐步开展废旧衣物、金属饮料包装物、塑料饮料包装物等专项废物回收利用。扶持培育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资源化化处理,逐步构建与分类相匹配的处理与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并建立口径统一的分类统计途径,对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专项统计。(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总社、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管委、市统计局)
2、促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提档升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优势,促进废玻璃类、非木质类、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实现低值回收物的规模化经营及回收处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政府)
3、促进生产者责任延伸。推动生产企业切实落实资源环境责任,促使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深入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在保障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生产企业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实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对上游原料企业的引导,研发推广再生原料检测和利用技术。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直接处置或由专业企业处置利用。支持生产企业建立废弃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通过依托销售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选择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开展自主回收试点,运用“互联网+”提升规范回收率,选择居民区、办公区探索加强垃圾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衔接,大力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制发并实施限制快递、消费品过度包装的政策法规,减少包装垃圾的产生。(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五)建立多元并举的宣传发动体系
1、建立全方面多元化宣传发动机制。全面调动市级新闻媒体资源,通过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题、专版以及制作宣传公益广告等途径,大力宣传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相关法规、政策和先进典型,提高公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充分发挥新媒体快捷、面广、灵活的优势,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形式,提升垃圾分类的公众参与率。加大国民教育力度,将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外读物,着力提升中小学生资源环境意识,从娃娃抓起,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重视窗口地段、旅游景点以及结合重要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宣传教育影响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形成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至2021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实施垃圾分类区域的居民参与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文物版权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城管委、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政府)
2、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舆论宣传作用。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通过“互联网+垃圾分类”系统开发、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组建等多种形式,宣传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发挥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工青妇等团体职能作用,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使公众能够亲身体会到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对社会和环境的益处,提高公众参与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城管委、各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导向明确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2017年制定出台《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章和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为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供法规保障。以此为基础,启动武汉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调研与制订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
2、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体系。制定和细化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系统各环节标准规范,实现垃圾分类的流程与作业、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工作检查与评价、效果考核与评比等全过程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及其统计、监管、评价、考核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质监局)
3、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政策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与分类政策激励并行机制,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体制改革,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指标体系的衔接。研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循环利用产业政策,促进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垃圾减量。针对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理,出台相关补贴政策。建立并落实市民垃圾分类“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与管理机制,以及采购垃圾分类相关公共服务的准入政策、优惠政策与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市政府成立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区政府和管委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自辖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市、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市城管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直属机关工委,市区政府绩效办、法制办、网信办,市区发改、经信、教育、科技、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规划、环保、城建、城管、农委、商务、文化(文物版权新闻出版广电)、卫生计生(爱卫)、食药监、房管、工商、质监、旅游、统计、供销社、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区城管委成立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市、区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于改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总体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设施配套建设与居民小区和区域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的“三同步”要求,建立并实施城管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批制度。
(三)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出台《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实施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指标纳入区级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对象、方式、指标、范围和奖惩机制,落实市、区职责,以保障垃圾分类目标按期实现。考核、评估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各区和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考核的区和部门,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强化激励奖惩机制。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的补贴政策。推动“互联网+分类”模式,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积分换购体系,推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倡导全社会减少浪费、使用再生产品等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卫生创建指标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十佳分类明星”等评比,充分激发市民参与分类减量工作的热情。
(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省财政专项资金,以区为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专项资金,增加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体系建设、收运设施建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市级财政积极畅通渠道,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所取得的实效,对各区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投入给予30%的补贴。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建立完善生活垃圾跨区处理生态补偿机制,确保生态补偿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以此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
附件:
(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二)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示意图
(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图
(四)固体废弃管理体系示意图
(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示意图
(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运营主线
(七)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主体
(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框架
(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分工
附件
(一)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主要内容
建设年限
投资估算(万元)
拟开建
拟建成
合计
市级
区级
一
设施建设与设备
1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
处理规模为15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017
2019
100000
100000
处理规模为1000吨/天的厨余垃圾处理厂
2017
2019
50000
50000
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7
2019
15000
15000
处理规模为300吨/天的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
2018
2020
10000
10000
处理规模为560吨/天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2018
2020
30000
30000
配套工程与建设用地(含1500m生态隔离区搬迁补偿费)
2017
2020
120000
120000
小计
325000
325000
2
长山口循环经济产业园
处理规模为2000吨/天生活垃圾生态处理厂
2017
2018
40000
40000
应急处理规模2000吨/天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
2017
2018
20000
20000
处理规模为1000吨/天厨余垃圾处理厂
2017
2019
50000
50000
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8
2020
15000
15000
小计
125000
125000
3
陈家冲循环经济产业园
应急处理规模1500吨/天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期工程
2017
2018
20000
20000
处理规模200吨/天的汉口东部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
2017
2019
11000
11000
小计
31000
31000
4
其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锅顶山、长山口、汉口北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提标改造
2017
2018
60000
60000
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升级并由1000吨/天扩建至2000吨/天
2017
2019
80000
80000
新沟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升级并由1000吨/天扩建至2000吨/天
2018
2020
80000
80000
小计
220000
220000
5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处理规模500吨/天青山地区厨余垃圾处理厂
2018
2020
25000
25000
按300吨/天的规模改造并扩建汉口西部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厂
2017
2019
4000
4000
按300吨/天的规模改造并扩建武昌地区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厂
2017
2019
4000
4000
处理焚烧飞灰规模为520吨/天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专区
2017
2017
20000
20000
山体修复消纳建筑弃土3000万立方米。选址为蔡甸区伏牛山(二次修复,290万立方米)、金钟山(二次修复,540万立方米)、纱帽山(490万立方米)、龙霓山(二次修复、260万立方米),江夏区金夹山(420万立方米)、青龙山(170万立方米),汉阳区仙女山(40万立方米)、汤山(450万立方米),东湖高新区横山(140万立方米)、顶冠山(200万立方米)
2017
2020
80000
80000
高速公路丘陵防护林带消纳建筑弃土1300万立方米。利用三环线生态带、四环线生态带、外环线景观改造、放射线加铁路绿化带等丘陵防护林带消纳建筑弃土
2017
2020
35000
35000
自然地貌与耕地复原消纳建筑弃土1000万立方米。利用建筑弃土修复黄陂区梅冲村(260万)、百花村(140万)、寅田村(300万)、丁店村(300万)等损毁的丘陵岗地和农田
2017
2020
27000
27000
区级消纳及外运消纳建筑弃土1200万立方米。利用各区选址的弃土消纳场地和水运等方式外运消纳弃土
2017
2020
32000
9600
22400
东西湖慈惠街高桥处理规模2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8
2020
30000
30000
黄陂武湖街郑湾处理规模1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8
2020
15000
15000
新洲陈家冲处理规模1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7
2019
25000
25000
化工区北湖处理规模20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7
2019
30000
30000
东湖高新区凤凰山处理规模150万吨/年建筑弃料再生建材厂
2017
2019
25000
25000
小计
352000
329600
22400
6
推进存量垃圾综合治理
岱山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2017
2018
15000
15000
紫霞观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2017
2018
16000
16000
北洋桥简易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2017
2018
30000
30000
小计
61000
61000
7
主城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1)新建项目
37500
11250
26250
武昌白沙洲大型垃圾转运站(500吨/天)
2017
2018
10000
3000
7000
黄陂北部地区大型垃圾转运站(500吨/天)
2017
2019
5000
1500
3500
新洲株城地区大型垃圾转运站(500吨/天)
2017
2019
5000
1500
3500
洪山区白沙洲地区生活垃圾转运站(300吨/天)
2018
2020
3000
900
210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东部区域生活垃圾转运站(300吨/天)
2018
2019
5000
1500
3500
武汉经济开发区枫树北路垃圾转运站(100吨/天)
2018
2019
1000
300
700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垃圾转运站(200吨/天)
2017
2019
5000
1500
3500
青山区水东路生活垃圾转运站(120吨/天)
2017
2018
1500
450
1050
青山区红钢城街生活垃圾转运站(80吨/天)
2018
2019
1000
300
700
青山区白玉山街生活垃圾转运站(80吨/天)
2017
2018
1000
300
700
(2)改建、扩建项目
6000
1800
4200
硚口区长丰生活垃圾转运站(300吨/天)
2017
2018
2000
600
1400
汉阳区洲头一村生活垃圾转运站(150吨/天)
2018
2018
2000
600
1400
洪山区张家湾生活垃圾转运站(200吨/天)
2017
2018
1000
300
700
洪山区东方红生活垃圾转运站(200吨/天)
2017
2018
1000
300
700
(3)升级改造项目
10000
3000
7000
对主城区26座2010年前建成的中小型垃圾转运站和环保水平较低的地埋式生活垃圾收集站进行升级改造
2017
2020
10000
3000
7000
小计
53500
16050
37450
8
新城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1)新建项目
东西湖区吴家山生活垃圾分选转运站(300吨/天)
2017
2018
5000
1500
3500
东西湖区金银湖生活垃圾转运站(150吨/天)
2017
2017
2000
600
1400
东西湖区柏泉生活垃圾转运站(200吨/天)
2017
2017
2500
750
1750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生活垃圾转运站(100吨/天)
2017
2019
1000
300
700
东西湖区东山生活垃圾转运站(100吨/天)
2018
2019
1000
300
700
东西湖区辛安渡生活垃圾转运站(100吨/天)
2018
2019
1000
300
700
黄陂区天河街生活垃圾转运站(130吨/天)
2017
2018
1500
450
1050
黄陂区横店生活垃圾转运站(140吨/天)
2017
2018
1500
450
1050
蔡甸区侏儒山街生活垃圾转运站(350吨/天)
2017
2017
3500
1050
2450
汉南区纱帽街坛山路生活垃圾转运站(300吨/天)
2017
2017
4500
1350
3150
(2)扩建项目
武湖街生活垃圾转运站(100吨/天)
2017
2017
1000
300
700
(3)升级改造项目
7座中小型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
2017
2021
2000
600
1400
小计
26500
7950
18550
9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与设备
更新道路分类果皮箱、分类垃圾桶100000个
2017
2021
3000
900
2100
封闭小区和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站(点)800座
2017
2021
80000
24000
56000
更新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辆2000辆,其中湿垃圾收集车500辆,干垃圾收集车辆1500辆
2017
2021
40000
12000
28000
各主城区建设1-2座可供大型车辆停保的环卫车辆停保场,各新城区建设1座满足30辆以上车辆停保的环卫车辆停保场
2017
2021
56000
16800
39200
小计
179000
53700
125300
10
新城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配齐清扫保洁工具和分类垃圾桶
2017
2021
15000
4500
10500
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车2000辆
2017
2021
45000
13500
31500
增配和更新农村生活垃圾压缩式运输车180辆、自卸式压缩运输车80辆(与地埋式转运站配套)
2017
2019
8000
2400
5600
农村垃圾分类储运和分类堆肥处理设施
2017
2019
20000
6000
14000
建设处理规模为500吨/天黄陂区生活垃圾综合转运设施
2017
2019
15000
4500
10500
建设处理规模为500吨/天新洲区生活垃圾综合转运设施
2017
2019
15000
4500
10500
小计
118000
35400
82600
合计
1491000
1204700
286300
二
垃圾分类工作推进
1
“互联网+分类”试点
在居民小区和大型单位引入“互联网+”智慧垃圾分类投放系统,通过手机app、二维码扫码、管理系统信息互动等手段,提供分类回收、用户查询、信息统计与分类、特殊垃圾分类收集预约等功能服务
2017
2021
35000
35000
2
“绿色账户”积分补贴
开发“绿色积分”系统和app,向市民发放垃圾分类电子积分卡,按市民分类情况给予积分奖励,积分累计到一定数量时可直接用于购物和抵扣换取分类垃圾袋等
2017
2021
80000
80000
3
分类督导人员配备
按照每个社区配备1-2名分类督导员,指导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2017
2021
20000
20000
4
垃圾分类宣传发动
宣传资料印发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等
2017
2021
5000
2500
2500
5
科技创新
生活垃圾治理科技创新,包括智慧环卫项目、技术创新队伍建设、科研创新与技术转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2017
2021
6000
3000
3000
合计
146000
5500
140500
总计
1637000
1210200
426800
(二)
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示意图
注:1、餐饮机构(宾馆酒楼、单位食堂)的餐饮垃圾应建立独立的收运处理体系,故不在本分类模式考虑范畴;
2、大件垃圾、废旧电器、装修垃圾、快递包装垃圾等拟采用电话预约、上门收运的方式由专设机构负责单独收运。
(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图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体系
(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运营主线
(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
(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框架
(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分工
单位名称
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评选考核内容。
市绩效办
负责对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市直机关党工委
负责倡导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带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发改委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项目投资管理工作;会同市城管委等职能部门做好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和协调落实垃圾处理价格机制、收费机制、鼓励性政策、环境补偿等综合性政策。
市经信委
负责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生产者责任延伸、废品物流系统等工作
市教育局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及其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中小学环境保护系列内容。
市科技局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分类技术推广与创新,为生活垃圾专项规划和立法提供科技支撑。
市公安局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社会治安执法保障等。
市监察局
负责对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市民政局
负责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垃圾分类宣传与监督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级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并督促各区财政落实垃圾分类相关经费;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综合性政策。
市国土规划局
配合市城管局制订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空间布局及建设标准;通过规划布局、预留和控制相应的设施用地,尽快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选点和规划工作;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指标,保障建设用地。
市环保局
指导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督;负责有害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油水分离设施的监督管理。
市城建委
负责村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相关项目建设纳入城建计划。
市城管委
牵头组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制订生活垃圾分类专业规划和实施细则;起草完成《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武汉市城镇生活废弃物分类项目,指导督促各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市农委
负责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建设标准纳入美丽乡村、特色赏花游和旅游特色村续建、现代都市农业园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综合体建设中,并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内容。
单位名称
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
负责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店、超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市文化局
负责加强对广播电台、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卫计委(爱卫办)
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卫工作考核和先进单位(社区)、卫生街道创建工作要求;加强直属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严防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市食药监管局
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和处置工作。
市房管局
督促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促物业积极配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管理的考评内容。
市工商局
加强对限售限用塑料袋的监督检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源头减量。
市质监局
负责对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循环利用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市旅游局
组织动员星级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评比内容之一。
市统计局
建立分类垃圾专门统计渠道,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民情民意调查,评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绩效。
各区政府(管委会)
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做好辖区内分类收集运输和宣传、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设施选址、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执法。
市总工会
负责对职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体系。
市妇联
负责组织各级妇女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引导家庭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团市委
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市法制办
按照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负责审核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
市网信办
负责“互联网+垃圾分类”相关网络通信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市供销合作总社
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负责大型废弃电器收集利用;负责可回收物的收集利用。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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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新。
二、工作目标
我县将积极监督指导各社会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点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指导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做到社会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垃圾处理水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初步形成“会分类、愿分类、分到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局面,发挥社会组织在创建文明城市和垃圾分类中的参与指导作用。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5号文件,各社会组织遵循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以下步骤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2020年6月)。各社会组织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任务和计划,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城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0年7月-2021年12月)。持续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制作宣传展板和简报、推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宣传和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组织人员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2021年底前,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尤其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先行试点,配齐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在设定的可回收垃圾回收点投入使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运行。
(三)逐步推行阶段(2022年1月-2025年11月)。不断扩大社会组织人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2025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作为垃圾分类长期坚持运行约束机制。县民政局结合业务检查对各社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社会组织评估定级的重要依据。各社会组织总结上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更好方向发展。
四、相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宣传。各社会组织要动员成员积极响应、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尤其是环保类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创新开展各种公益活动方法,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常识,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要积极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效应,树立典型,共同营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工作计划。各社会组织要制定本单位、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计划要紧贴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增强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按本实施方案的时限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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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单位之一,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武进区生态文明办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坚持注重实效,着力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试点阶段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夯实垃圾分类基础
***重点抓好住宅小区、主次干道和综合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美丽乡村”创建、示范道路(小区)创建、环境长效管理有机结合。
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一)前期准备
1、建立***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和***小区。
2、在试点小区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次,发放宣传品***余份。使居民知晓率达到100%。
(二)制订方案,健全机构
***、***社区作为先行试点社区,按照要求对垃圾分类工作做统一部署,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订了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以及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管理标准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着力宣传,营造氛围
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区居民的支持,为了营造试点,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微信、微博等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全员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四)注重实效, 有序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广场计划发放分类垃圾亭*** 个,分类垃圾桶***组;***发放分类垃圾亭***个,分类垃圾桶***组;***发放分类垃圾亭***个,分类垃圾桶***组。***月下旬将购买垃圾亭、垃圾桶的申请报告递交至***,预计***月初资金落实到位,分类垃圾配置也及时安装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做好环境整治工作。从***月份开始,各社区、物业积极开展市容和环境整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市容环境基础。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整治成效,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主次干道、住宅小区、综合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的全面督查。
2、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市、区媒体资源和户外广告资源,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语、标识,推广垃圾分类基础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3、加快垃圾分类设施的投入建设。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分类亭、分类收集车辆等设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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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加快环卫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瑞委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磐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每一个季度为一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2018年3月-4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废弃织物、餐厨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工作,做到分批有序的推进,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2018年实现街道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18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18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2018年-2020年)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2018年-2020年)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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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倡导清洁、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创造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的优良人居环境,为建设绿色美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所需资金,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2.全程分类,循序渐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发挥公共机构、示范街道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全域实施。统筹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居民等各方作用,强化社会共治。
3.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布局各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4.法治保障,明确职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文件规定,压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责任人职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全区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底,基本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平岗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区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明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2年底,实施范围逐步拓展到史河街道办事处全域。2023年开始,同步实施其余4个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分类标准
(一)垃圾分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四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
(二)分类方式:可分为“三分法”、“四分法”
1.“三分法”: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极少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分法”分类。
2.“四分法”:单位、商业综合体、商业大街、车站、市场等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分法”分类。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产生垃圾。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积极推进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生活、办公。树立低碳生活、适度消费理念,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餐余垃圾产生量。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和用户使用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支持在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开展包装物料二次直接循环利用。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减少电商邮件快件二次包装。(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垃圾分类设施配备
1.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按照《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分别使用蓝色、绿色、红色、橘黄色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必须印刷醒目标志。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2021底前,完成史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2022年底,完成区全域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1)单位:有独立办公区或联合办公区的单位,根据区域大小,在室外出入口集中设置1-2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楼道内可按需成对投放小型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有食堂的,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单独投放厨余垃圾(湿垃圾)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居民小区:小区按每300户集中设置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合理规划集中投放点。鼓励示范片区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智能回收垃圾箱。居民每户应配置家庭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公共区域:无物业管理的商业大街按每500米1处集中设置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街道长度不足500米的按500米标准集中设置;有物业管理的商业大街纳入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统一管理。车站、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按区域大小,按需集中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在主要入口处集中设置1-2套三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2020年8月底前,依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szdb/z152-2015)有关规定,相关收运单位配置分类运输车辆,满足垃圾分类运输需求。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做到运输车辆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垃圾分类站点。选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逐步实现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和大件垃圾规范化处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生态环保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垃圾分类正确投放
1.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编制《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加强垃圾正确分类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社区可以集中组织培训,深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村社基层组织作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入户宣讲,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正确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分类督导队伍。按照“谁管理、谁配备”原则,保证每个集中投放点配备一名督导员。督导员由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组织统一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督导员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统计等工作,现场督导居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切实提高垃圾分类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分类激励机制。各单位、社区可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采用积分兑换等方式,奖励正确分类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1.可回收垃圾收运处理。可回收垃圾产生者可自行交售可回收物,或投放至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由投放点管理单位负责收运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鼓励单位、社区委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定点收运可回收垃圾。加快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规范回收行为。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垃圾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送至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依托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完善以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为主要收运对象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由市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定时定点收运后集中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其他垃圾收运处理。投放点收集的其他垃圾,由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的,直接收运至处理末端(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处理。非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的,由各物管单位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后,再由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二次转运”。鼓励单位、居民小区委托市场化保洁公司定时定点收运其他垃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多渠道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持续宣传垃圾分类意义,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入户发放垃圾分类手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融媒体中心、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学校学生教育。强化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树立垃圾分类绿色理念,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广泛开展志愿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在本地、本单位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创新垃圾分类机制
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公司化操作,解决政府垃圾分类相关人员、资源短缺问题。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bot、ppp等模式参与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督与指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6月底前,平岗街道办事处要出台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牵头负责出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其他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及相关区直单位要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广泛开展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强制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积极探索“社区+志愿者”等模式,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强化经费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用于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垃圾分类站点建设等所需经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垃圾袋采购等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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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试点先行”的思路,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 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居民垃圾分类工作原则上按照区级组织推动、办事处负责落实、社区物业具体实施的思路推进,充分发挥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的主体作用,结合基层党建引领,指导居民开展前端垃圾分类,建立起政府、物业公司、市民联动机制。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行业牵头负责、单位组织实施”的思路推进。
(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学习借鉴垃圾分类先进经验,探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引导鼓励机关单位、城区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由点带面,逐步推广。
(三)建立机制,上下联动。成立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区、办事处、社区三级组织体系,把垃圾分类工作与基层党建、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相结合。
三、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四分类”标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1.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
2.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 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树枝花草等易腐性垃圾)、餐厨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其他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莱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4.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现阶段,因我市城区尚未建成厨余垃圾处理厂,以及专门的厨余垃圾转运设施站点,垃圾分类按照“四分类”进行宣传指导,实际按照“三分类”实施,其中“厨余垃圾”暂按“其他垃圾”投放。同时,为了衔接国家垃圾分类政策,发挥宣传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在试点小区中选择部分小区开展“四分类”,待条件成熟后再普及推广。
四、工作目标
1. 试点小区。濮上办2021年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8000户以上,建成3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昆吾办2021年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3000户以上,建成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华安办2021年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2000户以上,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试点小区群众知晓率不低于90%,分类设施配备率达到100%。
2. 公共机构。各机关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各自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 相关企业。宾馆、饭店、旅游景区、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性场所,在行业监管部门和所在地方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各自负责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国有企业参照公共机构管理。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试点小区分类投放、收集机制
各办事处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区房产局配合做好物业公司的督导考核工作。
各办事处要成立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考评细则,指导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各办事处明确1名副主任具体负责,并至少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社区、物业公司的督导考核。各社区至少配备1名督导员、1名宣讲员,负责组织、督导、指导物业公司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接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进社区、进小区。
各物业公司在各办事处、社区的督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物业工作人员、社会聘用人员作用,按照每200—400户配置1名分类指导员的标准,在小区组建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具体负责居民的宣传引导和桶边指导任务,引导居民从家庭开始做好源头分类。
试点小区推行垃圾“定点”投放,设立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由再生资源企业管理、维护和运营。办事处协调社区或物业公司,为再生资源企业提供必要场所,由再生企业设置并经营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或智能回收设备。社区、物业引导居民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优先交于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或智能回收设备,预约再生资源企业收集大件垃圾;再生资源企业对居民交售的可回收物按照市场价进行有偿回收。各责任主体要坚持分类收集,严禁出现“前分后混”“混收混运”现象。
一般性试点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实行“三分类”,区管委会对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进行适当奖补。社区或物业公司根据区统一要求,配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以及宣传栏、引导指示牌、分类效果公示牌、垃圾收集车等,配齐工作人员开展桶边指导、入户宣传、集中宣传、责任督导等工作。社区或物业公司负责收集其他垃圾,按现有渠道运送至垃圾转运站,分拣“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将分拣出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就近交于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或智能回收设备;再生资源企业负责指导社区、物业公司的分类收集容器、宣传设施设置和工作人员培训,协助办事处开展活动。
(二)建立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分类投放、收集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三分类”,有集中供餐的单位在我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后实行“四分类”。各单位自行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宣传设施、工作人员,引导职工分类投放。其他垃圾仍由各单位按现有方式清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积累到一定量后,预约再生资源企业收运。
公共场所一般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实行“两分类”,公共场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工作,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收集车辆,各自分类收运,分拣出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交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
相关企业在行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产生垃圾的主要类型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三)建立完善的运输、处理体系
1.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再生资源企业负责将回收服务站、智能回收设备、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运输至分拣中心进行深度分拣和处理。
2. 厨余垃圾。目前仍按现有渠道进行投放、收集和运输,待厨余垃圾运输处理条件具备后按新要求开展工作。
3. 其他垃圾。社区、物业、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等责任主体按现有的收运模式组织实施,采用样式统一、封闭、环保、无抛洒滴漏的运输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至生活垃圾转运站。
(四)其他相关工作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的垃圾产生量;鼓励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快递包装;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餐饮服务场所应设置节俭消费标识,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宾馆(酒店)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进“净菜上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整合资源,逐步推进,强化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关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承担部门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管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居民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提高其参与的自觉性。发动各级各类志愿者、公益爱心组织等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开展垃圾分类“达标社区”“示范社区”创建评比活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宣传、党建等部门组织各类服务队伍,参与社区、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各办事处、区直牵头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宣传部门报送信息,建立完整的信息传递机制。
(四)建立督导机制
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评比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做好对各办事处的督导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办事处的督导检查和综合排名;办事处加强对社区和物业公司的督导考评;各牵头单位制定考核细则,加强对牵头领域和单位的督导考核。
(五)加强资金保障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办事处、社区、小区物业进行奖补,对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要贯彻落实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单位从办公经费中列支。
附件:1. 开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开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开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邵 平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怀庆 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王伯华 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仝兴坤 区财政局局长
袁纪彬 区公安分局局长
穆 森 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尚丰军 区宣统办主任
王娟华 区文明办主任
刘 潇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志辉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言安 区房产局七级职员
卢立志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钱彦果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局长
张国勋 区教育局局长
张志甫 区交通局局长
杨学增 区机关党委副书记
郝伟忠 区民政局负责人
黄 静 区外联局副局长
王宪领 区工信局局长
刘更生 区环保局局长
姜 森 区督查局局长
王东山 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赵丽萍 区卫生局七级职员
李红民 区计生委七级职员
刘 宇 区综合执法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司建林 区市政环卫局局长
孟庆亚 区园林局局长
张营仓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马致远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白秉千 团区委书记
郭艳红 区妇联主席
王 磊 区供销社主任
党伯颖 濮上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本甫 昆吾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凯 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组长
李 燕 华安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组长
王 斌 皇甫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组长
马梅娜 幸福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环卫局,王伯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司建林、刘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工作开展。
附件2
开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任务分解
1
牵头单位:
区市政环卫局
配合单位: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区宣统办、区督查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房产局、区园林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园林局等部门
综合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拟定全区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等,制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环节的操作规范;打造“两网融合”模式,代表管委会引入再生资源企业,推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的收运市场化运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培训;负责对各办事处、区直各牵头部门的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建立奖惩机制;负责各类奖补资金的分配、使用;牵头做好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园林垃圾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等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
各办事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街道对社区、物业公司的工作协调机制和督导考评机制,强力推进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负责办事处、辖区内居民区的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辖区内各类市场、饭店、企业、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责任主体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设施,配齐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做到标识统一、收运规范搞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和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积极探索“红黑榜”“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多种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不断提高源头分类质量。
3
牵头单位: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配合单位:
各级党组织
区机关党委
突出党建引领,加强党在基层的领导力和组织力,利用“双报到双服务”平台,引领各级党员到所在社区报到,全面认领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将本单位党员干部在居住社区承担垃圾分类岗位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与社区结对,定期组织服务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引导社区党组织采取日常监督、专项评价等方式,对党员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按党员管理权限向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4
牵头单位:
区文明办
区宣统办
充分运用各种媒介,采取各种形式,协调、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报道工作,着力提升居民分类意识和文明素养,促进形成社会文明新风尚;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刊播、展示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主题公益广告;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内容,对生活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单位,在文明单位测评中予以扣分或一票否决;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督促指导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窗口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人物,及时公布考核排名及曝光不文明现象;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志愿服务内容,协调、组织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5
牵头单位: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制定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组织、推进、指导、考核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6
牵头单位:
区经济发展局
负责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予以支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垃圾分类项目争取中央、省级和市级预算内投资支持申报工作;择机出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
7
牵头单位:
区财政局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资金保障,将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8
牵头单位:
区房产局
区规划建设局
督促建筑工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安排适当活动场地及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暂存场地;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内容和物业保洁服务合同范围;强化督查考核,规范实行小区生活垃级分类收运,督导小区物业统一规范垃圾分类运输车,杜绝“混收混运”现象;支持办事处对物业公司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考评。
9
牵头单位:
区教育局
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文明校园测评内容;负责区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日常教育,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
10
牵头单位:
区卫生局
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收集运输行为,做好卫生系统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防止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负责区级及以下各级医院、卫生医疗站所等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指导、检查考评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11
牵头单位:
区交通局
督促车站、公交客运场站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严格落实检查考核制度。
12
牵头单位:
区社会事业局
负责督导全区文化场馆、演出场馆、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收集运输行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评优评佳内容;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法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立法送审工作。
13
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取缔不规范的废品回收网点;依法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及餐饮服务等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用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制定全区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负责监督各类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倡“净菜上市”,在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全面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14
牵头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
区商务局
区供销社
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清理城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窝点;负责政府引入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运行、可回收物回收的监管工作,做好“资源回收日”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和统计制度。
15
牵头单位:
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
制定商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负责督导商贸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沐浴等)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引导其严格落实“限塑令”执行限售限用塑料袋相关规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大力推广可重复使用的替代品,减少一次性消费产生垃圾。
16
牵头单位:
区工信局
引导工业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实施技术改造。
17
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
指导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督;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置途径和监管系统。
18
牵头单位:
区自然资源
和规划分局
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拣中心和环卫专业车辆停车场建设的规划、选址;对小区内垃圾转运站装修、垃圾堆放点等设施规划予以规范。
19
牵头单位:
区公安分局
负责为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保障。
20
牵头单位:
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
区公安分局
各办事处
引导家政服务业协会将垃圾分类纳入家政公司培训和服务范围;按照慈善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设置城市社区旧衣物捐赠箱,严厉打击以慈善捐赠为名牟利的行为。
21
牵头单位:
团区委
负责广泛组织动员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劝导公益活动,在分类知识宣传、小区督导、公共场所劝导等方面发挥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2
牵头单位:
区妇联
配合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
指导各街道办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辖区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3
区机关事业单位
按照职能积极抓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管理企业、管理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4
区企业
各社会团体等
按照本方案积极抓好本单位、本行业、管理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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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进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推动、项目支撑、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工作原则:贯彻落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坚持源头管理、系统管理、长效管理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循环渐进、先行试点、后续推广;坚持从实际出发、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系统工程,难点是垃圾分类投放,核心是垃圾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要按照系统性、广泛性、有序性和市场运作的要求,由简入繁、注重实效、稳步推进,最大限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年,全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30%,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
(二)工作任务:
1、以街为主,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区3%管理条件好的社区推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往后逐步扩大推行范围。
2、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年底以前,全区所有党政机关要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具体工作为:要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处置;禁止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在区委、区政府机关综合楼、区公安分局机关大楼等办公人员相对密集场所,配置垃圾生化处理设施,实施垃圾生化处理。
三、垃圾分类和操作流程
(一)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分为三类。
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类、玻璃、金属和纺织物等;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剩余饭菜、瓜果皮壳、烟头,花草、灰土、卫生废纸等;有毒有害垃圾包括荧光灯管、油漆桶、化学品、废旧电池等。
(二)垃圾分类容器的设置。按照绿、蓝、红三种颜色设置垃圾分类容器,绿色为可回收垃圾分类容器,蓝色为不可回收垃圾分类容器,红色为有毒有害垃圾分类容器。垃圾分类容器由城管局和各街道安排。
(三)分类垃圾的处置。可回收垃圾由管理责任单位处理;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作业单位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行垃圾生化处理的小区和单位对有机垃圾实施生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组织处理。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区文明办主任、区发改委主任、区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直机关工委、财政局、房产局、规划分局、环保局、经贸委、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局。
(二)责任分工。
1、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制定各区垃圾分类收集年底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垃圾分类收集日常组织、协调、检查、推进工作:
2、区城管局负责全区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的规划、宣传、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办。组织全区环卫作业单位落实垃圾分类收集的各项具体措施和规范性要求。组织城管执法队伍依法查处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的经营、无准运证件车辆运输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切实担负起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的全程管理。
3、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社区和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协调。协助房产部门及各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负责组织环卫作业单位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4、区文明办负责把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5、区直机关工委:负责落实全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6、区房产局负责组织、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要求。
7、区规土分局负责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生化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并将其作为新建小区验收的必备条件。
8、区环保局负责落实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在居民区内配套建设废旧电池回收点,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
9、区经贸委负责落实区内集贸市场以及具备条件的大、中型工商企业的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加强全区废品收购行业的规划、指导和监管。
10、各环卫作业单位结合日常垃圾运输工作,做好与垃圾分类收集单位的工作对接。改革垃圾运输模式,逐步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切实保证不可回收垃圾的日产日清。
五、实施步骤
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顺利实施,分以下三个阶段推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作业单位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台帐,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作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置人员和相应的设施设备,逐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验收巩固阶段。各单位进行自查自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评,定期通报,年终总结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分析,抓紧规划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可行,注重实效。各单位工作方案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垃圾分类收集领导小组。
2、加大投入,政策引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使垃圾的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良性循环。要积极筹措专项经费,用于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以及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的运行补贴。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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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xx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xx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xx县完善提升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工作》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本街道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和处置水平,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全面参与,源头治理、全面推进,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通过完善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体系和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的督查考核办法,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处理体系。用三年时间,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成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全面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努力使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认同感持续增强,全力助推美丽xx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实施范围
xx街道各村(社区)、站所、相关事业单位。
三、实施时间与步骤
从2019年5月到2022年5月,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全面提升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水平。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
2019年6月)
1. 做好全面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通过邀请县分类办、垃圾分类工作专家现场培训等形式,提升机关、村、社区干部垃圾分类工作能力和居民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2. 成立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
3. 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宣传培训组、指导推进组,对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指导。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月-
2021年12月)
起,各村、社区按照《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年度工作有效落到实处。
1. 至2019年底,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100%,居民知晓率达100%,参与率100%,投放准确率达65%以上,分类运输率达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个、示范小区5个以上,街道(含村、社区)办公场所创建成示范单位。
2. 至2020年底,在覆盖面、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其他指标,确保投放准确率达80%以上,分类运输率达9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7个、示范小区8个。
3. 至2021年底,街道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运输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70%以上,实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示范小区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5月)
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模式适宜、分类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处理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xx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协调和有效推进,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宣传培训组、指导推进组、考核督查组,协调落实和推进各阶段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小组。村、社区书记任组长,落实分片包干,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确保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垃圾分类培训教员、指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专业化,切实发挥“三支队伍“的基础性作用。各村、社区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分类家庭户数的2%。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积极组织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小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等“八进“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以及业委会成员、党员、楼道长、小组长、志愿者的培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物业企业、保洁队伍等组织和队伍的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社区开展培训活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特别是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含网格员)要结合“三进三服务“和“一线恳谈日“等活动,每周二、六晚以“固定走访日“的形式开展上门走访宣传,指导垃圾分类。每月走访户数不少于200户,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