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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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更高标准全力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的决策部署,2021年要全面深化拆违治乱工作,保持拆违治乱力度不减。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加强工作推进力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健全体系、权责明确、以块为主、条块协同、长效管理、严格管控”为工作原则,采取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方式强力推进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切实做到防控到位、查处到位、拆除到位,全面加强违法建筑的监督管理,形成拆违治乱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存量违建清零、新增违建零增长”的总目标,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滴道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铎 副区长
副组长:王晓铭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翟英伟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滴道大队队长
成 员: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滴道大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司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宣传部、两乡政府、四个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成员单位派出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
三、整治范围
(一)城乡规划区范围内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
(二)影响供电、供水、供热、燃气、排水、防汛安全、占用公共通道、影响消防及其他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搭建构筑物、棚厦及其他乱堆乱放现象。
(四)占压道路红线及高速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等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
(五)城市建成区内超过批准期限未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六)城市建成区内的居民小区中影响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七)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
四、基本原则
(一)行业牵头,属地实施。各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滴道区域拆违治乱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拆违治乱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台账管理,分类施策。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全面排查各类存量违法建设,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拆违治乱台账,采取分类施策的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违法建设拆除方案。
(三)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各责任主体要制作拆违治乱工作作战图,明确工作进度时间表,使拆违治乱工作精准有序、波次递进、压茬推进、形成态势取得实效。
(四)依法治理,利民惠民。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违法建设,按照鼓励自拆、积极助拆、依法强拆的原则,依法依规拆除整治到位。坚持利民惠民原则,统筹推进拆违治乱工作,全面改善我区人居环境。
(五)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集中拆除既有违法建设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拆违治乱工作,保持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
五、实施步骤
按照“边调查、边摸底、边台账、边实施拆除”的工作思路,坚持台账管理、分段实施,压茬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范围内确定的拆除整治任务。2021年11月底前,进行总结讲评。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5日)。
召开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迅速启动。通过印发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宣传、张贴、分户送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拆违治乱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二) 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30日)。
各单位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成立专班,以社区(村)为单位逐一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存量违法建设,查明违法建设的位置、面积、结构、建设时间、用途等情况,一案一档,由当事人、排查人员、见证人(社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依据全面排查结果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三)处理认定阶段(2021年3月15日—2021年4月15日)。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认定,研究制定各违法建设分类处理意见,同时根据分类处理意见提出具体处理措施。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前期准备工作,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处罚程序,制定突发性事件应对处置预案。
(四)自行整改阶段(2021年4月1日—2021年10月30日)。
各单位要加大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力度,逐户上门做思想工作营造氛围减少拆违阻力。下达限改通知书,鼓励自拆、提倡助拆,争取在自行整改阶段解决掉大部分的违法建设。
(五)集中处理阶段(2021年5月5日—2021年10月30日)。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凡违必拆,违建清零;逢乱必治,不留死角”要求,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挂图作战,分阶段、分区域列出整治重点项目和内容,制作“拆违治乱”攻坚作战图,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拆违治乱行动,做到标准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设立投诉举报窗口、信箱、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拆违治乱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拆改”结合,对拆除后的空地严格实施清场控违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
(六)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根据整治要求、内容、标准等,组织验收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着力解决违法建设“反弹”问题,并落实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六、职责分工
(一)各相关部门:为辖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辖区街道、乡和有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制定上报拆除台账,查处、拆除违法建设;健全巡查机制,制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分类处置规定开展辖区相关处置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阻挠、妨碍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教唆、授意、鼓动实施暴力抗法或采取其他行为抗拒依法拆除工作的违法行为。
(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拆违治乱工作,制定相关区域违法建设拆除台账并完成拆除任务。
(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未按相关规划许可证规定实施建设行为的确认工作,拟订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政策,牵头组织实施分类处置工作。
(五)区应急局:负责组织排查、上报、查处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消防救援的违法建设,指导各单位制定相关区域违法建设拆除台账并完成拆除任务。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排查、上报、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制定相关区域违法建设拆除台账并完成拆除任务。
(七)区司法局:负责为拆违治乱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九)区信访局:作好拆违治乱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区本级拆违治乱信访维稳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督导、亲自指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求。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对辖区拆违治乱工作负首责,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制定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违建拆除、拆后清运及绿化美化工作。
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任务、措施、步骤及完成时限,并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查问责。对在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或包庇违法建设、干预查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进行问责。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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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拆违控违长效机制,有效防控新生违建、彻底清理历史遗留违建,全面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拆违控违原则
1、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
2、坚持自拆为主的原则。一方面加强教育引导,宣传政策,晓之以理,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争取自拆。另一方面,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拆除的,将依法。
3、党员、干部、骨干带头拆的原则。党员、干部、骨干,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服从拆迁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应拆建筑带头拆除。
三、组织机构:
1、铜官镇拆违控违领导小组
总指挥:瞿钢冰
副总指挥:谭舟、资涵
成员:邓子龙、杨波、宋国、徐忠于、邬璨、刘、曾文宪、谈春华、张雅颂、曹健武
2、人员分组
(1)码头-农贸市场:邓子龙(组长)、杨波、刘、曾文宪、谈春华
(2)农贸市场-铜官街:徐忠于(组长)、宋国、谈春华、张雅颂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网络健全、监督有力、问责到位、激励有效、齐抓共管的拆违控违长效体制机制,确保无新增违法建设,无阻碍城镇建设、损害城镇形象的违法建设,控违率达100%,历史遗留违建彻底清理。
五、工作范围
誓港社区至铜官街社区沿河路的违章建筑。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宣传发动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和会议精神,形成强大舆论氛围。通过张贴公告、发放通知、悬挂横幅标语、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发动群众,使广大群众明确拆违的意义,支持、理解和参与控违拆违工作。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准备阶段。(11月24日至11月29日)
1、进一步摸清底数:在前期普查的基础上,深化和细化对违建情况的登、统计,为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准确有效地全面落实控违拆违任务提供依据和保障。
2、拟定计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拟定详细工作计划,确定首批进行拆除的违建户,并抓紧上门做工作,确保拆违行动顺利推进。
第三阶段:复核阶段。(11月29日至11月30日)
由镇规划、国土对摸底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对象。
第四阶段:集中拆违实施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一是12月1日至12月5日进行自行拆除违章建设。二是12月5日进行。三是扎实做好控违工作,加强对控违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坚决遏制违建抬头。
第五阶段:有效巩固阶段。
拆违工作全面展开后,镇村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拆后清理等工作,维护控违拆违成果,确保长效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拆违控违工作是推进我镇古镇开发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改善我镇环境面貌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群众利益、造福于民、取信于民的民心工程。各村、社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清拆违控违工作对优化铜官发展环境、提升铜官形象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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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原则
贯彻落实岳阳市“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指示精神,按照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依法行政、从严治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控违范围内“新增违法建设为零,存量违建逐年递减”,为临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市控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龚卫国同志任组长,孙志诚、杨林彬、李冬赐、张安平、韩新根同志任副组长,李孟阳、廖小林、沈洪波、程威生、方晓宏、汤四维、方觉、张歆、李斌、李炎利、周琦、葛建、刘乔新、余浩、蒋永生、沈道平、方炎柏、蒋立建、吴平南、余祥忠、余望君、刘小文、刘科、吴天星、尹建新、刘庆明、冯奇、袁胤、李珊梅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斌、蒋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成立市人民政府控违办公室。由李斌同志任主任,余望君、余生虎同志任副主任。控违办公室设市政府城管办,隶属市政府办统一管理。
3、成立临湘市查处违法建设专案组。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确定专人,根据市控违办移交的案件,按职责权限分工依法进行查处。市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4、成立控违执法大队。将市建设局原综合执法大队整体移交给市规划局管理,名称变更为临湘市控违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控违大队)。控违大队暂定40人,人员主要由原市建设局综合执法大队与原市规划局监察中队为主组成。
5、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村(社区)控违工作由书记任组长。
三、控违范围
1、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5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
①长安街道办事处所有村、社区(居委会);
②五里牌乡的火炬村、坝头村、新群村(毛屋组、胜利组、辉煌组、张家组)、小沅村(丁家组、刘家组、黄板组)、新球村、车坪村(青山组)、新庄村(毛畈组、月形组、蒋家组、官畈组);
③城南乡的王禾村、栗楠村、大岭村(挨山组、新屋组、青龙组、建屋组、油榨组、港背组)、联合村(划船组、蒋家组);
④白云镇的麻塘居委会、张牌村、水井村、集庄村、杨田村、毛湾村(易家组、张沈组、塘坎组、毛湾组、昌坡组、罗家组)、灰山村(张家组)、台上村(曹房组、台上组、谢家组);
⑤规划区范围内的“小三场”(即示范茶场、园艺场、种猪种鸡场)。
2、工业园区。控制范围为:
①儒溪化工园区7.1平方公里;
②三湾工业园区4平方公里;
③海螺水泥厂周边。
四、控违对象
1、在控违范围内非法侵占、买卖土地建房,非法挖山毁林建房,违规翻修旧房;
2、为牟取政府征地拆迁补偿在在建项目规划用地内非法抢建;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违法建设;
4、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及其用地性质进行违法建设;
5、未经许可擅自进行临时建设或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其它违法建设的行为。
五、工作职责
1、市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和控违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负责协调和指导控违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监督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督查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成效,考核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研究控违方面的重大事项,制订相关规定;
2、市规划部门(控违大队)负责违法建设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和控违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的巡查与具体执法,做好接听举报和处理情况登记,建立违法建设台帐。组织开展控违方面的各项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协助查处涉及违法建设的案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组织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和拆除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
3、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使用权证的核发;查处非法占用、非法买卖、非法转让、非法租赁土地的行为;经控违职能部门确认的违法建设在征地拆迁时不予任何补偿;
4、市建设部门负责施工许可和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查处无资质的建筑队伍和违规施工行为,确保按许可内容施工;
5、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产权发证、查处无资质房地产开发行为,对经控违职能部门确认的违法建设在实施房屋征收时不予补偿,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内容的违法建筑,不得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发证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政策与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进行;
6、市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拆违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阻挠控违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依法办理控违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偷漏税款等犯罪案件;负责集体土地上户籍迁入把关和控违中的有关户籍确认工作;
7、市消防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与整顿,积极配合市控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
8、市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违法建设所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案件的问责和查处,监督各部门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9、市检察院负责对控违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查办;
10、市政法、部门负责控违工作中的社会稳定,加强对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群体的教育和监管;
11、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控违、拆违工作适用法律依据、法律程序等法律业务方面的审核把关;
12、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负责对控违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单位督查和考评考核;
13、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做营业场所的企业或个人核发执照及相应的许可证件;
14、市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单位不得对违法建(构)筑物供水、供电、供气;
15、市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控违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及时将控违有关情况通过市本级媒体予以公开;
16、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工作和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关于控违的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村(社区)落实控违工作责任;及时准确上报辖区内的控违工作情况;做好辖区拆违行动的协调、配合和维护稳定工作;协助组织、监察、规划、国土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和处理;负责控违相关的其它工作;
17、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的属地监控,是本辖区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宣传的责任主体。村(社区)、组干部包片、包户责任到人,担负控违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告、联络、监督职责,及时报告违法建设有关情况和举报情况;负责入户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关于控违的文件、会议精神;协助组织、监察、规划、国土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和的处理;加强对违建户主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及时消除矛盾,维护稳定。
六、工作措施
1、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一是村(社区)建立巡查日志制度,
做到每日有详细记录。如发现新产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委派人员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并将情况向市控违执法大队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周应以文字形式向市控违办和控违执法大队报告市辖区内一周内控违工作动态;二是控违执法大队负责对控违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后,应于1小时内向市控违办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三是制订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违法建设和相关人员,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四是各村(社区)在重要地段设立标牌,公布控违责任网络图和举报电话。
2、及时开展拆除行动。凡发现并报告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督促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户自觉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如当事人不予配合需要市控违执法大队协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向市政府控违办报告,市政府控违办接到报告后,指派市控违执法大队及相关单位到达现场,以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市控违执法大队等单位配合,依法从快拆除,该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必须在现场指挥拆除行动,拆除行动发生的经费及其他责任由该乡镇(街道办事处)承担。拆除违法建设必须连其地下基础彻底拆除并恢复原状。
3、联合制止违法行为。市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在接到办理临时用水、用电、用气申请时,必须凭规划、国土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受理;受理以后必须将申请人、申请地点、申请时间等情况同时书面抄报市政府控违办和控违执法大队;凡市政府控违办或控违执法大队认定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必须立即断电、断水、断气;凡市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在接到办理正式用水、用电、用气手续和申请开户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规划证、国土证和房产证等证件,上述部门方可受理。凡不具备上述证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开户手续并供水、供气、供电。
4、严厉查处“涉违”案件。违法建设专案组将严肃查处下列行为:
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责任人员在控违信息报告、配合拆除、维护稳定中失职渎职的;
②辖区范围内新建违法建设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③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批准项目建设的;
④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授权执法队员失职渎职的;
⑤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村(居)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责任人员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监管不力、对拆除行动配合不力的;
⑥企业、事业单位责任人员涉及违法建设的;
⑦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参与违法建设的。
以上行为,由专案组及各相关职能单位,按案件处理权限依法查处。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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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有序实施,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约束,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xx市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方案》(x办【2018】xx号)、x办[2018]xx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分类处置、严格考核”的原则,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中力量依法对严重破坏城乡规划、影响市容景观、妨碍建设发展、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治理水平,彰显公平正义,为建设美丽富饶xx镇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新发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处置归零。用一年的时间对存量违建全部处置完毕,用两年的时间巩固形成管控常态。
三、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
四、工作重点
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xx省“城市双修”“农村双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xx市xx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x城委)【2016】xx号)等文件要求,我镇2020年整治工作重点为:(一)“一江三路”xx线两侧规划控制区;(二)镇区内道路两侧乱搭乱建;(三)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四)镇规划区未经许可的村(居)民建房;(五)其他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违法建(构)筑物。
五、工作步骤
属地负责,整体推进,xx镇人民政府为查违控违拆违工作责任主体,村(社区)为第一道防线。2018年实施“铁锤行动”,集中攻坚,突出实效;2019至2020年保持长效,完成三年整治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1、再次调查摸底。由镇查违办组织各村(社区)对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分类登记造册,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2、再次制定方案。各村(社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详细制定查违控违拆违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3、再次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召开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层层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充分运用媒体广泛宣传,为拆违控违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填报自查自纠表;通告,公布举报途径。
(二)集中整治,突出实效
1、依法认定。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初步认定,报区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领导小组审核,报区整治违法建筑“铁锤行动”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并列出整治任务清单。
2、分类处置。“铁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依法认定的违法建筑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3、动员自拆。各村(社区)对分类处置中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向执法部门提出申请,由执法部门依法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到位。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带头自拆。
4、强制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由各村(社区)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然后由镇政府上报上级部门后,组织城管、公安、规划、国土、消防等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5、严格管控。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拆违控违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查违控违拆违第一责任,将控违工作贯穿始终,不断加强日常控制巡查,实行违法建设“零指标”管理,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三)巩固提升,形成常态
经过为期一年的集中攻坚后,继续保持“铁锤行动”的态势,完善体制,强化机制,增加力量,保持常态,加强考核,2020年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任务。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任务清单。
各村(社区)要根据镇政府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领导小组审定的任务清单,按照年度工作要求,推进新发违建“零增”、存量违建处置“归零”行动,以拆违实效遏制违建之风,以强势拆违,强化阶段性整治成效。
(二)领导联点指导。
镇级领导包村(社区),实现领导联点责任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片推进,一个标准,一套措施,统一考核奖惩”的要求落实责任,组织实施。
(三)高位协调督办。
成立镇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领导机构,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协调督办,实行“月调度、月讲评、月通报”,解决实际问题,整体推进工作,各村(社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工作保障
(一)组织机构
调整xx镇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领导小组,承担“铁锤行动”领导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经费保障
全镇控违拆违工作经费由政府统筹安排,适当安排考核奖励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按照统一组织、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要认真制定本辖区内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机制和信息反馈制度,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到所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广泛宣传,典型引导。
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电子屏,贴宣传横幅等平台,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动员全民理解和支持打击违法建筑的决定。
(三)突出重点,分类治理。
根据实际,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的主体、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做到应拆尽拆,防止以罚代拆,把安全隐患大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有碍市容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作为重点,在2020年底前拆除清零;对其他违法建设,区分类别、年限、影响等因素,细化分类处置方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清零。
(四)严肃纪律,强力推进。
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工作中做到“三带头、二不准”,即带头支持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或亲朋好友的工作,带头拆除违法建筑,不说情、不干扰、不充当“保护伞”,违者严格按照《中共xx市纪委中共一样市委组织部xx市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纪律规定》《xx市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九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的意见》(x发[2017]xx号)和《xx区查违控违拆违整治工作绩效管理奖惩办法》等文件进行严肃查处。
(五)依法行政,维护稳定。
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依程序,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亮剑。要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对因拆违而引起的信访、复议或诉讼,信访、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联系与衔接,做到沟通及时、协调处理到位。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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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区按照西安市创卫办下达的整治任务,依法开展拆除工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顺利地完成了全年的违章建筑拆除任务,自6月底市创卫办来我区检查完后,我区执法局、规划灞桥分局、建设局及各街道办等有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创卫办拆除乱搭乱建工作的指示精神,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据统计,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211人次,巡查143次,制止新建违法建设17起;其中强拆7户,拆除面积47000平方米,自拆千余户,拆除面积333225平方米,有效控制了新建违法建设,保障了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在拆违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和恶性案件。截止11月24日,全面完成了市创卫办下达的350000平方米拆除任务,实际完成拆除面积380225平方米,占全年总任务的108.6%。现将我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工作
为了保证拆除任务的按时完成,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拆除违章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级领导包抓,区执法局牵头,区建设局、区规划灞桥分局、工商灞桥分局、区市容局及各相关街道办通力协助,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拆除工作稳步推进,工作开展期间专项整治组成员单位及时进行沟通,严格落实“周报”制度,并附拆前、拆后照片。区级包抓领导及专项整治组组长薛军蒙经常深入一线检查,解决拆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缠户、钉子户交心,进行思想动员,说服教育,确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对拆除任务中每一项资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资料完整、详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7月份,洪庆街道办主管领导和区执法局、土地局、城建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砚湾村拆违现场召开了拆违动员大会,会议规格高,声势强,震动大,效果好。随后各街道办事处纷纷召开动员会或工作部署会,传达贯彻区拆违动员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拆违工作的具体措施。通过努力,对拆违工作的宣传基本上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为拆违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群众基础。
三、落实责任,控制违建
为控制新建违法建设蔓延和死灰复燃,区执法局和规划灞桥分局联合执法,定期巡查,及时通报。规划灞桥分局将对违建户下发的拆除决定书转区执法局,由区执法局牵头,依法进行拆除,专项整治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调研督办领导批办件和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并查处发现的违建案件。特别是对柳巷村周边违法建设的查处,和对三环路建设用地住户加层盖楼的查处工作,有力地震慑了顶风违建和讹骗赔偿金的不法行为,防止了一大笔国家建设资金的流失。
四、认真摸底,掌握情况
区拆除乱搭乱建专项整治组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区执法局联合规划灞桥分局与各街道办事处通力协作,对规划区内的所有违法建设进行地毯式摸底核查。通过反复摸底,认真核对,目前初步掌握了违法建设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依法实施拆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存在问题
1、一些地方、单位认识不到位,特别是社区和农村干部中普遍存在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的情况。在摸排违法建设工作中,一些社区、农村干部和居民对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市容环境工作心存疑虑,在工作中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愿如实认真摸排上报,存在着社区和村委会梗阻现象。在宣传拆违工作中,群众对拆违实施方案的理解不深不透,需要进一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扩大宣传,深入人心。另外,个别单位、居民不配合摸底登记工作,也给摸排、拆违工作带来困难。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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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增长,保障发展创新佳绩。紧紧围绕项目报批和土地出让工作开展,竭力发挥国土管理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保障发展这篇大文章。全年完成土地出让26宗,面积*亩,协议出让款*万元,三项指标居全市之首;其中,区本级出让16宗,面积716.5亩,协议出让款*元。土地出让的面积和合同出让金价款创历史新高,全区土地出让面积占主城区出让总面积的28.8%,合同出让金占总合同出让金的30%(区本级占主城区出让面积的14.5%,出让金的16.27%)。完成项目报批122个,总用地面积*亩,涉及农用地6298亩;其中,区本级项目19个,涉及农用地面积1023亩。一是早抓计划谋划。全力做好土地出让前期工作,对上加强与市局责任处室的沟通衔接,科学安排年度供地、储备、做地三个计划落实,切实增强三个计划的可操作性;对下强化与各做地主体的协调联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项目地块以最短时间完成“三通一平”,切实把握地块出让主动权。二是精抓前期报批。全力做好土地出让地块公告、过程衔接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地块“快挂出、卖得好”;加强测绘放样、征地调查、征求意见、草签协议、组件上报等方面服务,提前介入,确保项目“报得出、批得回、批得快”;积极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与系统上级的沟通、汇报,全力争取省厅、市局对我区上报项目审批的支持。三是重抓过程协调。采取上门服务、阶段督促等方式,全面掌握全区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全力促进项目报批工作推进和出让地块有力有序展开;强化项目报批跟踪服务工作,统筹抓好全区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听证、论证工作;提前完成山海协作支付资金的收缴工作,确保项目按时组件上报。四是细抓信息跟踪。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密切关注土地出让过程,通过加强与上级机关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出让地块的市场需求,紧凑土地出让节奏,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机关在出让地块用地报批、规划指标、开发建设条件、公告时间等方面的全力支持。五是强抓服务保障。积极开展“双保”、“双服务”工作,全力服务沪杭、杭宁和铁路东站枢纽等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先行用地组件上报;采取上门走访等方式,积极为企业、为基层送政策、送服务、解忧难。
二、克难艰,征地拆迁创新速度。紧紧围绕“保持以征地拆迁为突破的城市建设良好态势”主旋律,坚持“联网成片、整村推进”工作思路,确保项目“推得进、拆得平、拆得顺”。全年累计交地*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70.67%;拆迁住户4358户(农户2991户、居民1367户)、企业202家,拆迁面积251.34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201.07%。城东新城和机场路以北弄口区块,科技园区红普路以北工业用地区块,丁家、区块,区块以及沪杭客专、杭宁客专、铁路枢纽、九堡大桥杨公区块、东路、路等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征迁工作全面完成。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针对《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等6项政策连续出台以及项目征迁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新政策,结合我区拆迁安置补偿实际,拟定了《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指导意见》,有效指导面上征迁工作推进,确保了征地拆迁新旧政策前后平稳衔接;积极做好被拆迁群众货币化安置工作,引导1053名被拆迁群众实施货币化安置;强化拆迁安置工作落实,紧抓安置房源、安置标准和安置资格等事关百姓生产、生活方面重点,会同区拆迁安置办出台《关于加强区拆迁安置房权属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经费使用,在认真调研基础上,拟定并出台区《关于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服务费使用管理办法》,努力促进全区拆迁工作经费规范使用。二是进一步深化征迁体制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属地负责”、“四位一体、块抓条保”的征迁工作机制,针对今年征地拆迁工作国家重点项目多,要求完成拆迁任务的时间紧,项目实施战线长等特点,特别是面临资金没有到位,项目红线没有及时定位等实际困难,认真谋划,加强资金争取,加紧与沿线镇街、村社的协调,科学调度,扎实组织,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启动,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措施。根据项目建设的客观需要和实施项目“联网成片、整村推进”的现实要求,科学谋划年度拆迁计划和任务,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积极研究破解办法,主动抓好过程推动,确保全年征地拆迁任务按时有序有效推进;采取上门座谈、专题研讨等方式,积极理顺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助推城市化快速推进;积极探索和深化“以拆促签”的助拆效果,共促成43户拆迁户的快速签约,有效率达到95.55%,有力保证项目推进和拆迁扫尾的效果。四是进一步强化现场服务指导。充分借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征地拆迁政策相对熟悉、实际操作相对熟练等优势,选派业务骨干参与一线动迁,充实一线动迁力量;切实履行政策牵头和指导协调职能,现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培训解读和协调指导,通过政策宣传和培训,变一个人的力量为一批人的力量,一个部门的力量为一个地方的力量,形成“群策群力、合力合拍、依法和谐”的征地拆迁新局面。五是进一步重视项目扫尾结账。积极加强与建设单位和相关镇街的沟通协调,扎实保障被拆迁群众合法利益,扎实维护良好的征地拆迁大环境;紧抓资金结算,确保拆迁安置资金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保证被拆迁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加强拆迁资料收集整理和规范,会同区拆迁安置办公室研究制定《区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确保征地拆迁资料的系统、完整。
三、强责任,保护资源创新举措。切实履行土地执法监察职能,强化防违控违工作责任落实,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发生,依法管地、合理用地、合法用地的氛围进一步得到加强。一是注重面上防控。切实落实“三个第一”工作责任机制,采取无休日巡查、定人定片包干、加大巡查频率等方式,全力做好面上防违控违工作,通过巡查全年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苗头210处,涉案土地面积*亩,其中,耕地面积*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均及时下发了制止限拆的法律文书;其中,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86份,《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184份,《违法建筑移交函》173份。二是注重案件查办。全年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67宗,涉案土地面积*亩,决定拆除违法建筑14452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平方米,罚没款*万元上缴财政。其中,查处新增违法用地案件71宗,涉案土地面积*亩,决定拆除违法建筑*平方米,没收新增违法建筑*1平方米;查处历史遗留违法用地96宗,涉案土地面积1157.227亩,有力保障项目报批。三是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扎实开展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全覆盖”、闲置土地清理和批后监管、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专项整治、集中拆违行动、“一绕一线”专项整治等工作,通过各类专项行动的开展,依法管地、合法用地的环境有进一步的好转。四是注重防控举措创新。联合区拆违办、监察局下发了《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防控预警制度(试行)》,构建违法用地立体防控网络;会同区拆违办、监察局对违法用地较为严重的两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指出存在问题,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责令整改时限,并收到较好的效果,《中国国土资源报》刊发了我们的做法。五是注重合力作用发挥。积极整合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在防违控违中的作用,形成“群策群防”、“块抓条保”的防违控违新机制;制定《关于“一绕一线”沿线防违控违工作长效管理规定》;采取挂牌督办、会议通报等形式,切实加大对违法用地整改的督查力度;积极参与“两违”专项整治和“集中拆违月”等活动446人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7.6616万平方米;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化管理扎实推进,已完成12个村的数据建库工作。
四、保稳定,促进和谐创新效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做好调处和行政复议及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当事群众的知情权,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彰显程序公正、行政正义,用正确的事实化解群众的疑虑,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注重重点排查和化解。坚持专项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突出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重点,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切实掌握人真实诉求,及时进行疏导化解;实行领导包案、延时值班、节假日值班、领导接访、零报制等方式,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年”活动,确保建国60周年稳定;积极参与努力化解花都市场、三叉社区、瑞达公司等社会矛盾并取得一定成效。二是注重日常涉土调处。落实主要领导接访、重点约谈等责任机制,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处和行政复议以及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调查、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做到事实清、政策明、处理准、反馈快,全年共受理“三来件”316件,同比下降5%,办结率100%,反馈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6%;三是注重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有效整合镇街力量,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条块作用发挥;加强制度建设,梳理印制了《工作制度》及《办理规定》,制定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责任、接访要求、科室联动规定、化解措施等,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动态,耐心解答群众的疑惑和问题,努力争取维稳工作主动权。四是注重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办事规范,程序到位;扎实做好应诉工作,主要领导听取案由汇报,分析案情,亲自出庭应诉,8起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起败诉。五是注重行政复议和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对邬某某等4户拆迁户行政复议案现场调查迎检和相关资料收集补正工作;完成24宗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用地报批程序等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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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察局负责控违拆违效能监察,成立由区监察局负责,有相关人员组成的控违拆违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区政府负责。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监察暗访小组(每个街道办事处一个、重点区域一个),每组2-3人,人员从区监察局、派出纪监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抽调,具体人员在开展暗访活动时确定。
二、监察范围
(一)在本区承担控违拆违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被拆迁中的区属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配合控违拆违工作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监察原则
(一)坚持控违拆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分级负责、提高控违拆违工作效能的原则;
(四)坚持确保控违拆违工作人员廉洁勤政、依法依纪控违拆违的原则。
四、监察内容
(一)对参与控违拆违的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区政府决策和工作作风、效能及行为规范情况进行监察,以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对控违拆违工作有关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保证控违拆违对象对拆迁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监督。
1、公示制度。在控违拆违社区、村是否设立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房屋维修有关政策和规定、违法建筑处罚、房屋拆迁有关政策、控违拆违公告、拆迁工作程序和流程图等。
2、接待制度。控违拆违单位是否在社区(村)设立接待室,落实接待人员,明示接待工作制度。
3、举报制度。各街道和社区(村)是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五、监察方法
(一)监察形式主要是暗访,通过调查了解、深入现场掌握具体情况。
(二)暗访活动从目前到春节前后每周至少一次,以后视情再定。对重点区域、节假日和夜晚突击建房要开展重点监察。
(三)暗访主要对象是建筑物和构建物;对正在从事的建设登记姓名、位置、是否审批等情况,交相关单位核实,并将核实情况通报。
(四)相关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要认真配合暗访工作,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进行情况核实反馈,并提出相应的拆迁等处理措施,暗访组将进行跟踪问效。
(五)暗访中发现单位及工作人员存在问题,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暗访结果当日整理汇总,经区监察局负责人签字后,当日上报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审定。
六、监察要求
(一)城区街道纪检监察机关要成立控违拆违监督领导小组,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控违拆违单位的全过程监督。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控违拆违的监督工作,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对控违拆违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切实加强控违拆违工作队伍的作风建设。相关单位要服从全局利益,支持街道和社区(村)工作,形成合力。
(二)承担控违拆违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权责清楚,责任明确,依据充分,记录齐全,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三)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要督促控违拆违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坚决贯彻执行区政府决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控违拆违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主动做好接待、行政裁决、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对控违拆违单位出现的违规操作行为和效能低下现象,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当事人,一经查实,要给予纪律处分,并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予以严厉打击。违纪违规处理情况将在适当范围通报。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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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防控 彻底断绝“双违”根基
8月11日上午10时52分,邻水县交管大队五中队巡逻组工作人员,在柳塘至石永路段查获了一车未出具政府证明的碎石。经查,该车碎石是用于“双违”建筑所需的建筑材料,随即,交警将涉事人员移交给石永镇政府处理。
“建筑材料的严格防控,能有效防止新增‘双违’建筑。”邻水县城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双违”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该县转变管理方式,由末端处罚转变为源头防控,早发现、早制止。为此,该县落实专门巡查人员,分片包干,全天24小时监控,并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监督,对“双违”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杜绝“双违”建筑的再次出现。
同时,该县制定出台《取缔非法经营预制厂(场)实施方案》、《“双违”治理建筑材料出售及运输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把好建筑材料出售和运输的防控关卡,彻底断绝“双违”建筑的材料来源。
“自从做好了源头防控工作以后,我县再也没有一幢非法建筑出现。”林凤国说,在源头治理工作中,该县还加强了建房审批管理,组织了村建办、国土所对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审批进行培训。
据了解,自“双违”源头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相关部门积极加强防控,目前已出动警力、执法人员2706人,检查登记货运车辆5377台次,检查页岩砖厂225次,取缔非法预制场66家。
部门联动 打好“治违”组合拳
9月3日,邻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佛寺居委会4组秦显洪家门口围满了村民。“我们来看他家违法建筑的拆除情况。”当地居民王玉琼说。在11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拆除现场,县城管局工作人员正在忙着拆除,县国土、住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居民宣讲相关政策。
“今天来到拆除现场的有十余个部门,大家分工协作,让拆除工作进行得既顺利又迅速。”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为了让‘双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邻水县采取了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在治违之战中,由城镇管理监察大队牵头,各乡镇和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县范围掀起拆违治违高潮。坚决取缔“双违”建筑水电气等设施。对“双违”建筑已经安装了水电气等设施的,由各乡镇负责摸排安装情况,报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汇总。已安装水电气等设施户头的分别报经信局、住建局等主管部门,由相关主管部门分别通知水电气部门限期对“双违”建筑的水电气等设施予以拆除销户。
此外,该县研究出台了《邻水县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治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工作不力的,由县监察局、纠风办和检察院负责,严肃追究责任。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治理不力,导致新增“双违”行为发生且没有按规定期限拆除到位的乡镇,按程序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以心换心 “双违”治理赢得支持
“领导干部天天上门来宣传,耐心细致地给我们做思想工作,我们也意识到了‘双违’建筑的危害性,再不配合工作就是我们不懂道理了。”9月3日,大佛寺居委会居民聂小蓉主动叫来了“双违”治理工作组,推倒了自家的“双违”建筑。
看着房屋倒塌那一瞬间,聂小蓉心里满是酸楚,她告诉记者:“当初真不该眼红,见别人修违规建筑,自己也就跟着修了,虽然这次拆迁损失了3万多元钱,但也算是主动配合政府支持‘双违’治理工作,希望有违规建筑的家庭都能积极行动起来,支持政府工作。”
“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这是该县在治理“双违”工作开始之前,就定下的拆除原则。每一次拆除之前,都要对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每一次拆除完毕,都要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教育。为了让当事人理解和支持“双违”治理,他们坚持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到治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替有困难的拆除户出主意,真心诚意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在拆除工作中,如遇到被拆除户家中有孤寡老人、大病患者、无生活来源等困难群众时,工作人员一方面严格依法拆除,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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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到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拆违工作,成立了拆违控违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陈明亚担任组长,乡长承英担任副组长,形成主要同志负总责,分工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态势。
二是宣传到位。切实加大拆违控违的宣传教育力度,印制了10000份“致群众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个农户家中,并制作标语横幅100余条,在乡村路口悬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
三是机制到位。年陡乡党委、政府把拆违工作纳入乡、村干部工作考核范畴,健全了工作机制,严格奖惩兑现。同时还成立了市容管理执法中队,招聘了6名退伍军人作为专职拆违人员,充实了拆违控违队伍,购置了巡逻执法车,做到常态化管理。
四是预案到位。每次联合执法行动之前,都要做好工作预案,对拆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充分准备,要求大家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纪律严明、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对平时的巡查、拆除要求执法队员加大宣传,控制局势,避免冲突,以情拆违。
五是措施到位。针对群众违章建筑发生的特点,领导组要求工作人员加大了节假日期间的违建巡查力度;同时加大强拆力度,以强拆促自拆,以自拆促控违,教育群众,维护群众长远利益。自正月初二开始,全乡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拆违联合执法行动,自拆强拆违章建筑200余户,面积约13380平方米,其中8月份拆除违建面积380平方米。
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马鞍山市征迁、安置政策,帮助群众算清征迁、安置帐,让群众做个明白人,提高群众大局意识,自觉拆违、控违,减少群众损失。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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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20分),自评得20分。
我镇做为城关镇,镇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了一名党委副书记和一名政府班子成员协管,负责控违拆违拆迁工作。为加强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年初研究下发《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城镇建设及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四项工作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将国土、林业、水利、城管等职能部门以及镇村干部全面落实到辖区网格,明确网格责任,制定了奖惩办法,实行网格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畅通了信息上报渠道。
二、控违工作(35分),自评得35分。
1、加强了中队力量
随着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模扩容,管理范围增大,管理要求提高,今年4月份镇执法中队又公开选招了9名退役军人充实中队力量,新配备了两辆执法车辆,取证摄像机1部,现场执法记录仪5部,全面强化了综合执法实力。
2、落实了责任追究
年初,针对去年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严重泛滥现象,启动了责任追究,对镇、村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等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理。
3、加强了农民建房管理
为规范农民建房行为,贯彻落实《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结合我镇实际,下发梅政[2013]57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成立农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规范审批程序,统筹协调联合监督执法,健全日常巡查和监管机制。
三、拆违工作(35分),自评得35分。
1、加大拆违力度。为了坚决遏制违章建筑漫延,杜绝违建发生,我镇加大拆违力度。针对典型的、影响大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以强大拆违态势震慑违建行为,以拆促管。今年以来,累计拆除违法建设67户,涉案面积7035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33户,5195平方米,其它结构34户,1840平方米。在拆违过程中,服从县统一安排,做细致思想工作,直至自拆,做到和谐拆违。通过强大的拆违声势,震慑了违建户,杜绝了违法建设发生,逐步消除违建存量,实现违建零增长。
2、大力推进“三城同创”工作。7月份,对城区周边主要干道s209省道沿线开展了集中整治,对乱搭乱建进行拆除,对乱堆乱放进行整治清除,对乱栽乱种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整治期间累计拆除乱搭乱建297户,涉及面积11234平方米,其中砖混747平方米,砖瓦1175平方米,简易结构4915平方米,简易搭建4397平方米。
四、其它工作(10分),自评得10分。
1、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曝光、报道违建及拆违案例,教育广大群众,不敢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