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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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会议,总结2012年度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安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进一步制订完善示范街创建工作、市容秩序整治等方案。
2、做好“两节”假期期间城区市容秩序维护和管控;继续推进省园林城市初审迎检工作,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组检查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植树节相关活动;
3、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乱停乱放、乱绑乱挂、小广告、违章占道行为。专项治理重点:①车站周边市容秩序治理,②南门口水果临时批发市场秩序治理,③城区下渡街、坚强超市周边等路段车辆停放秩序管理,④彭迳三岔路通阻塞治理,⑤违规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和小广告治理。
4、对2012年度城区已审批水果摊、店招广告、等审批项目情况,进行大规模梳理、排查,切实做到无缝隙衔接,无遗漏管理。与此同时,出台相应规范店招广告管理标准,因地制宜划定符合县情的临时水果摊设置点,规范城区临时摊点经营。
5、是拟定城区街面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内容。首先,重点整治店外店经营,摩托出租占道经营,全面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按规定的区域车头朝外停放整齐。其次,整治集贸市场周边秩序,改善城区市场入口处脏、乱、堵、等现象,尤其是彭迳市场,中队拟安排专人守候,错时值班,规范入口两侧的摊点摆放,划定区域面积经营,严格审批科学管理的模式,管控城区市场入口处周边市容环境,保持场地整洁,保证市容秩序基本整洁有序。再次,提高示范街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强一类路段管理力度和整治密度,确保核心部位优美、规范、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环境。最后,加强老城区三岔路口周边和惠诚路等区域的管控力度,确保市容秩序基本整洁有序。
二、行政执法
6、开展流动摊贩疏导并拟定相关工作方案。
7、实施车辆乱停放集中整治。
8、制定下发2013年城管大队绩效考核办法,出台相应考核考评奖惩措施,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重实效、看实绩切实建立和完善中队长效管理机制。组织2013年度第一季度执法效果及队伍建设考核工作。
9、制定城管大队2013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政策、法规学习培训。
三、综合管理
10、做好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分解和答复工作。
11、做好迎接省园林城市初审检查组综合协调、执法保障、宣传引导和资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12、制定城管大队2013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13、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内部流程试运行,完成行政审批有关资料收集。
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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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迎接“文化节”盛会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举市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超强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干成一批平时想干不好干、干不好的难事,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迎创”任务,以“文化节”为节点,高起点筹划、大力度整治、超常规整合、跨越式提升。突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显著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显著提升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市容市貌的整合出新,显著提升河东的城市形象。通过八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和景观突击建设,实现“四优一金”的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即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夺取市容市貌“金牌”。
三、整治内容
重点抓好十大专项整治工作:
(一)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103公里铁路沿线脏、乱、差,完善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收集和清运环节,落实沿线环境改造出新、绿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与区之间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对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责任区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全面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推广主体绿化),努力打造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道路整治。重点建设6条城市景观道路,整修出新和亮化一批跨外河桥梁,整治城市道路积水淹水片区,实施市区照度不达标道路的路灯建设。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路面、道路窨井盖和道路路名牌专项整治,实施隧道维修工程,整修一批跨河桥梁、立交桥和人行天桥,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水平。
(三)房屋出新整治。加强对全市重点地区房屋整修出新,围绕16个“文化节”主要场馆和中山东路、中央路等11条主干道以及55个宾馆、饭店,对800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或立面出新、屋顶整修,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整治,拆除屋顶违法建筑,实施屋面及立面的整修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璜,整治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彻底清除“广告楼”。在此基础上,抓紧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力求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环境包装,为下一步广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强化管理,重视道路两侧文化围墙建设,各区都要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按规定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环卫作业要加大湿式作业的推进力度,实行定时清扫。主城区现有工厂企业等单位烟囱无黑烟,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实施必要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文化节”场馆及运
动员住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24小时噪音控制。
(六)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挖掘占用,
无违章搭建,秩序良好。公路两侧路牙整齐无缺损,排水管道畅通,路牌、广告、店招规范整洁无污损。沿线无垃圾及堆放点,无残破建筑,无占道经营,无“三乱”现象。建筑物(围档)要粉刷一新,路坡整洁,路沟疏浚平整,道路清扫及时,绿化带整齐,消除黄土现象。
(七)环境卫生整治。要以“清洁河东”为主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区际交界处、新老居民区、沿河两岸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部队营区、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内外环境的卫生大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做好预防性消杀;加大对拆迁(违)工地的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混堆现象;清理各类建筑物屋顶堆积杂物和散在垃圾,做好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洗;及时处理居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及化粪池漫溢、低洼积水等问题,做好清掏和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虫害防制措施;继续抓好主城区及文化节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地段的拆违工作,确保城区新搭违建零目标。
(八)城市“三乱”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职责,扩大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违规书报摊、修旧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老百姓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浮贩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不间断地取缔和打击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长效管理。
(十)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同时,严格市区各车辆清洗站点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分别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蒋宏任总指挥,徐正、戴宁、吕庆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市法制办、、计委、建委、规划、市容(行政执法)、环保、房产、国土、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司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河东警备区、河东铁路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区长。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由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市指挥部主要职能: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综合协调各区县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五、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硬件建设、后易于突击工作的顺序,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时序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迅速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2月1日至2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2月中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由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05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区、分项,由责任单位、区县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强制整治。
第四阶段:2005年9月1日至12月底,为巩固完善和会期保障阶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文化节”期间各项市容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05年迎接“文化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综合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东风,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区县政府要担负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有序展开。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各区县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街道办事处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十大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环境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月下旬起,各区指挥部、市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定向定点督办。市区组织、纪检、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4、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心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文化节的必然要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5、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法院、司法、法制部门和社会律师事务所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版权所有
6、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门前三包新责任制,落实“三不一扫”;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窗口地区和文化节周边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文化节”盛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十项整治能否取得圆满成功,进而实现长效管理,是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十大整治任务,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的召开。
附件: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3、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4、房屋出新整治工作方案
5、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8、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9、城市“三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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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对我区物流市场的规范整治,进一步改善物流市场环境,逐步建立我区物流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物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推动我区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特成立区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工商部门负责对全区从事货运、货运配载、货运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准确摸清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
交通部门负责对全区从事货运、货运配载、货运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准确摸清具备营运资质的企业。
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制定处置车辆非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的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拟定工作措施。
市行政执法局分局负责制定处置物流业占道、乱搭乱建的整治工作方案,拟定工作措施。
商贸部门负责做好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统一行动安排,进行治理整顿。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核定物流企业主体资格,对于未取得营运许可证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于已取得营运许可证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严查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物流企业具备营业资格。。
交通部门负责查验营运许可证,对无证经营、违规营运的相关企业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物流企业具备营运许可资质。
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扰乱物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交管部门负责根据道路交通整治方案,处置车辆非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保证道路畅通安全。
市行政执法局分局负责清理物流业占道、乱搭乱建的行为。
商贸部门继续做好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及时通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按照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标准,对具备营业、营运资格资质的相关企业进行界定,对达到要求的物流企业向社会公布。
质监部门负责按照国家相关物流标准,对全区物流企业进行界定,确认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
工商部门负责将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在工商系统相关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商贸部门负责将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在商贸系统相关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引导物流市场的规范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区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及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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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科学安排,为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我局自元月一日接管区城建监察职能后,立即部署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各项整治工作,召集全体中层领导召开动员会,成立了由局领导冼洪同志亲自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中队、所负责人组成,为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全方位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为了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局认真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细化责任,严格按照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并要求各中队全部执法队员上路执法,提高路面城管执法的“见管率”,确保市容环境面貌得到良好的维护。
(二)狠抓主要大街整治工作。对市区内所有主要街道的出店经营、流动经营、无序经营、占道经营和其它乱摆卖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集中整治了北门街和朝阳里等市区商业中心地区的占道经营和乱摆卖,通过对窗口地区清理整治,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了市区其他主要大街,如先锋路、沿江路、南门街、下濠基等大街占道经营问题的整治,目前北门街和先锋路占道经营问题已基本杜绝、市区主要街道市容明显好转。
(三)集中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和马路市场。主要清理整治了新城南步市场、三鸟批发市场、三角市场、城南市场周边,旧城学宫市场、西门塘市场和牛皇庙市场周边,取缔了笔架路、曙光路等马路市场,共整治店外经营行为860余处,清理流动摊点350余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大为改观、马路市场得到有效控制。
(四)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群众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调处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关心的夜间占道扰民大排档、烧烤档进行多次整治,其中旧城重点整治了沿江路、下濠基、富利花园、城北路,新城重点整治了连江路、滨江路、凤鸣路、方正街,通过整治,以上街道夜间扰民情况明显好转。
(五)积极配合交警和交通部门在合理位置设置临时停车区域,配合做好了临时停车车位划线工作,加大力度整治市区中心区域车辆乱停放问题,从1月18日起,联合交警、凤城街办等部门在晚上8时至24时对旧城沿江路乱停乱放最严重的时段进行了8次整治,解决了该路段交通堵塞问题。
(六)积极开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以来,迅速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我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坚决遏制当前违法建设势头。一方面组织各直属中队和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拉网式的排查违法建设,另一方面对事实清楚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实施。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排查发现及街办上报违法建设120宗7915平方米,制止90宗6900平方米,6宗860平方米,自行拆除1宗60平方米,发出《停止建设通知书》31份、《询问调查通知书》27份。
(七)积极开展清理“牛皮癣”专项整治。根据《关于下发<清远市城乡清洁工程考核验收计划表>;的通知》和《关于下发<清远市清理乱张贴乱涂画工作质量>;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4月份开展了清理整治乱张贴乱涂画小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一个月的清理整治,我局共清理乱张贴小广告七万多张,清理乱涂画两千多处,目前市区内主要大街的乱张贴乱涂画小广告现象大幅减少,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观。
(八)抓好了城市建筑垃圾乱排放和车辆运输污染路面专项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按区城乡清洁工程十项主体工程的“施工工地环境整治工程”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乱排放和车辆污染路面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安排,五月份我局认真做好了整治活动前期动员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对随意抛撒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及时举报,使各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和广大群众都能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维护市容环境的意识,主动整改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内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和车辆污染路面现状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地点、时间,掌握了各施工工地、运输单位和车辆运输路线等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开展集中整治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为巩固前一阶段所取得的成效,确保集中整治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和区城乡清洁工程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下半年计划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根据《清远市整治市区饮食摊档排放油烟污水店外经营等问题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6月份配合相关单位对市区范围内的
各类饮食摊档排放油烟污水扰民、店外经营(作业)、乱堆放等问题进行整治。(二)6月份组织整治洗车档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洗车档、修车店、石材加工店、铝材店和废旧物资回收站,大力整治室外洗车、修车和加工石材,杜绝占道加工、修理和污水横流现象,严格查处在居住小区、城中村内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
(三)7月份组织夜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夜间城市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专项整治夜间占道大排档、烧烤档。行动重点要整治旧城沿江路、下濠基、富利花园、城北路,新城重点整治连江路、滨江路、凤鸣路、方正街,以上路段严禁占道经营大排档、烧烤档;同时加大巡查守点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夜间烧烤和大排档不再扰民,为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良好环境。
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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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为配合对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检查的顺利通过,特成立我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主任由同志兼任,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设立督导组。中期评估结束,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迎检整治工作方案
2、配合市政府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确保评估的顺利进行
3、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落实整治工作
(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好市国土局做好周边的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县工商局负责对景区内外山门经营企业、商铺的经营资质,“三无”产品进行检查整治。
3、县公安局负责景区内外治安、消防安全及交通秩序和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整治。
4、县住建局负责整治景区外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占用及毁坏人行道、绿化带等行为进行检查整治,禁止任何时间段的占道经营行为。加强景区山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垃圾场的清理工作必须到位。
5、县旅游局负责督促景区周边星级宾馆硬件配套、服务质量达标进行检查整治。
6、县物价局负责对各店铺的明码标价进行检查整治。
7、县质监局负责景区内外食品生产企业如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及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整治。
8、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景区内外的餐饮卫生进行检查整治。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景区外营运车辆、客运交通秩序、景区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整治。
10、街道办对山门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整治,教育景区内外周边群众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11、县局、综治办负责做好评估期内全县的维稳工作。
12、县经信局负责对内外餐饮企业、商店酒类经营进检查整治。
13、县卫生局对景区外周边的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以及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检查整治。
14、县公安森林分局负责对野生动物保护、开山毁林行为进行检查整治。
15、县水务局负责对周田电站、河道治理进行检查整治。并通知周田电站于7月6日—16日停工。
16、县公路局负责对沿途323、106国道的环境及占道经营进行检查整治。
17、周田镇、黄坑镇负责赣高速周田出口至门沿途村庄按清洁美标准进行整治,以及加强对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行为进行检查整治。
18、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引导及报导。
19、县环保局负责对世界地质公园存在的影响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20、以上各项工作任务由县督导工作组负责督办。从本月9日开始督查,届时,将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并每天将督查情况报书记及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2013年7月6日——10日为整改时间。
(二)7月6日——8日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行自检。
(三)7月9日——10日综合职能部门意见再进行整改,县检。
(四)7月11日迎市模拟检。
(五)7月12日——16日迎世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事关国家、省及我市在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形象和声誉,是检验世界地质公园近年来发展成果、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地质公园保护、建设与管理,培育生态友好型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不能通过中期评估,则会出现被取消世界地质公园牌子或予以黄牌警告的严重后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中期评估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验收。
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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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实施标准化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标准化执法推行力度,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人性化,要做到文明执法,按事处罚,杜绝违法执法现象。
三是为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重点是加强规范化中队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局城管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从五月下旬到六月下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进一步加强中队规范化建设活动。
四是加强宣传和报道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推进我区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及时有效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可靠的信息服务,结合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灞桥区执法局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五是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力度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月15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百日的夏季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通过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努力实现全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背街小巷无集结性占道经营,无违规户外宣传行为,无非法早市、夜市,无自发性劳务市场,无各类出店占道违规作业,为打造东部新城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六是继续下大力气抓好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的查处工作。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做到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
七是继续加强非法拉运和沿途抛撒车辆的管理工作。对全区建设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湿法作业、容貌监督员配备以及冲洗设备设置情况实施监管,在重点路段和重要出入口设立检查点,对不符合城市管理条例要求的建筑工地,以及沿途抛撒车辆、乱倒、偷倒垃圾的车辆进行严管重罚。
八是对全区洗车场(站)进行全面整治。针对占道洗车场(站)、夜间偷洗车辆的现象,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对搞“游击战”、“障眼法”的洗车场(站)要加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洗车场(站)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直到其符合要求,方可允许开门营业。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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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六打六治”暨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基本情况
***总面积2700平方公里,辖10镇5乡、1个街道办事处、13个社区、39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47.7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54万人,共有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200余家(含***),其中非煤矿山生产企业27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存储企业78家,有色冶金、冶炼企业18家,石油加油站38个,天然气门站6座、天然气加气站2个、天然气经营企业2家,烟花爆竹经营户27户、客运企业4家、建筑工地24家、水库5座,以及特种设备500余台,辖区内共有天然气高压输管线114.77公里(其中***中油燃气公司过境管线20公里),中低压管线111.13公里,其它材质管线78公里,管理天然气用户1.4万余户、工业用户16户、商业用户334户。
截至2014年8月底,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17起,较上年同比增加23起、增长24.5%;死亡6人,较上年同比持平;受伤101人,较上年同比增加49人,增长94.2%(其中:消防火灾事故42起,道路交通事故74起、死亡5人、受伤101人,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造成经济损失79.7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0.38万元、增长0.4%,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范围之内。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暨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制定印发了《***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保证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我县工作实际,细化、量化了工作职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也层层向各村、辖区企业分解工作任务,并开展自查,深入摸清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措施、人员到位。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整治。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先后组织开展以采洗砂厂、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重要会议、节假日及重大活动为节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全县人民提供了一个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截止8月底,“六打六治”专项整治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2家,查处“六打六治”问题56起,其中:非煤矿山超范围开采2起,油气管道乱建(占压)7起,施工层层分包1起,道路交通“三超”等问题6起,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等问题21起,粉尘爆炸安全隐患19起。已经整改33起,整改率58.9%,其余23起正在整改中。
(三)加强油气管道治理。通过前一段时间的排查,我县境内共查出管线占压8处,为尽快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运行,结合我县燃气管线安全隐患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其中城镇燃气管线占压2处:鲁沙尔镇陈家滩村西塔高速东管线因农户盖农舍造成占压事宜,经过实地查勘,计划自农舍前标志桩处延北侧乡间道路道重新铺设长约70米管道,在农舍后与原管线对接,将现被占压管线做废弃处理,争取于9月底全面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甘河滩镇黄一新村管线因农户盖农舍造成占压事宜,经过实地查勘,计划在新村车行道旁重新铺设庭院管网,每栋农舍的支线管道与新铺设庭院管网连接,现占压管道将做废弃处理。甘河黄一新村农舍管线占压,已做好施工方案并与甘河黄一新村村委会完成协调工作,近期将进行整改。另外因临时搭建的建筑物造成的***中油燃气公司过境管线6处占压隐患,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县将积极与中油燃气公司进行协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燃气管线的日常监管,避免燃气管线安全隐患的发生。
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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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杜绝占道经营、违章用电和吸烟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个新商城持久安全稳定运营。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常委每周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集中整治小组每日至少有七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区城管分局1名干部,新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2日。从即日起,新商城管委会须利用商城内的电子显示屏和消防广播连续一周时间不间断播放对新商城内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商城各经营业主必须与商城管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自觉对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30日。由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新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组成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每日对商城内的占道经营、违章用电和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巡查整治。整治第一周消防大队派出四名战士参与协助集中整治工作。
1、整治的主要内容:
(1)占道经营现象;
(2)占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现象;
(3)违章用电现象;
(4)吸烟;
(5)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
(6)店铺(摊位)违规吊顶;
(7)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
(8)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
2、整治措施:
(1)对发现的占道经营、占用疏散通道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当即对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缴,同时依据《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2)对发现的违章用电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3)发现在商场内吸烟,依据《消防条例》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五日拘留;
(4)对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现象,责令当场改正,并比照《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5)对店铺(摊位)违规吊顶现象,立即予以拆除,并依据《消防条例》第七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6)对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现象,当即对堆放货物予以扣押收缴,并比照《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7)对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现象,当即对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缴,并依据《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日。由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商城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主要存在的八个方面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个验收,并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明确责任。新商城管委会必须责任到位,向经营业主公告集中整治的内容和要求,确保每位经营业主了解自身职责,明确整改内容,使整改方案落到实处。集中整治小组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整治查处商城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治理工作落实。
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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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理占路经营的几种方法
1、加大市场建设力度
结合城区居民区分布情况,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有计划地增建市场。一方面,利用一些不影响交通和不扰民的临时空地开办临时菜市场,临时菜市场待该区域新菜市场建成后立即取消。另一方面,采取市场运作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市场建设。同时,积极引导经营者利用现有社区商业设施开办小型菜市场或经营农副产品,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
2、积极引导占路经营者进场经营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经营管理,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占路经营者进场经营。采取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的方式,合理确定不同建设标准的市场摊位收费标准,确保占路经营者有能力进场经营。
3、加强对沿街经营门店的管理
依据《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禁止临街居民住宅楼私开门店,对已私自开设的进行封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沿街的无照经营门店。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整治沿街经营门店店外摆卖、占路修车等行为,切实使其经营行为规范化。
4、加强对服务型占路经营的管理
对目前难以安置进店进场经营且暂时不宜取缔的自行车修理点、早点摊等服务型占路经营,制定统一的安置和管理标准,在一些次支道路上划定范围、明确标识、限制数量、规范管理,改变随意占路经营状况。
5、开展集中清理非法占路经营活动
将辖区内主要道路非法占路经营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确有生活困难的本区户籍的非法占路经营者提出安置、疏导方案。以城区主要道路和已经投入使用的市场周边500米范围为重点,统一行动,全面清理不接受安置、疏导意见和不属于安置、疏导范围的非法占路经营。
6、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
加强对综合治理城区非法占路经营行动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城区非法占路经营的重要意义,引导其积极参与和支持综合治理工作。要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对非法占路经营进行监督,及时举报非法占路经营行为,监督有关部门进行及时治理,形成上下维护市容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成果汇总
1、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管控,里巷道路规范”的工作思路,各中队提高巡查频率,增加巡查密度,实行多方位、全时段、全覆盖的控制和固守。累计清理违法占路经营770余处。
2、对某超市、还迁小区周边等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行动,采取疏堵结合,坚决取缔违法占道经营予以彻底清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门力量定人、定点、错时、严防死守。
占道经营整治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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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活动的内容
1、开展城市环境整治活动
在全市高标准、高素质、全方位地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强力推进城市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根治“脏、乱、差”,展示“洁、齐、美”,以整洁的环境卫生、畅通的街面秩序、优良的市民素质、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七城会”在我市召开。
2、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强化城市主次道路清扫保洁,全面整治社区街巷、楼道庭院和城市插花地带,组织清理入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的环境,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提质改造,做到中心城区和新城区、老城区和城市乡结综合部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用优美的环境教育影响市民。
3、开展占道摊点专项整治活动
加大市区主要干道和重点部位(广场、车站、集贸市场、景观点及重要商业街区等周边)的检查、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占道经营行为,实现全市主要干道和重点部位无占道摊点和出点经营的目标。加强与各街办(镇、村)的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并形成合作,大力开展小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的占道摊点和出店经营整治,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4、开展公益广告进楼道的“新五进”活动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益广告进楼道的“新五进”活动,深化广大市民对创建的认识,提高广大市民的素质。
二、开展活动的委领导及委机关处室
1、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的主管领导:委党委副书记
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的组织协调处室:委综合协调处
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总协调、联络员:万进宣委综合协调处副处长
2、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城市市容专项整治分管领导:委副主任
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城市市容专项整治责任处室:委市容管理处
3、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分管领导:委副主任
委开展“十大文明活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责任处室:委环境卫生管理处
4、委“十大文明活动”占道摊点专项整治分管领导:委副主任
委“十大文明活动”占道摊点专项整治责任处室:委市政综合执法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1月)
重点制订活动方案,进行动点布置。
2、全面推进阶段(年2月-年10月)
按制订活动方案扎实推进,并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