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营销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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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说这个鞭炮理论呢?因为最近我看了某报关于新疆维药“千里追连战”公关营销策划被评为“中国十大营销策划案”,不得不对于新疆维药的营销说上几句。
新疆维药真是一个难产的孩子,人家藏药在一个合适的时间,用了一种合适的方法,把市场做得风风火火,有时还要断货,不论是药贩子,还是药品经销商第一句话就会问:有没有藏药?要是有给哥们留着点。
但是就是新疆这个维药,却是一波三折,先是讨论谁来研究,谁来开发,结果讨论来讨论去,讨论了十年,人家的藏药、苗药、白药等老早把市场该占的占,该抢的抢,钱源是滚滚而来呀,十年过去了,维药讨论终于有了结果,也研制出了几个产品,但是该谁去营销了?又出问题了,奇康哈博企业打着维药的牌子,但是主道市场还是那个销了十多年的前列宁,说这个药是维药,也真是有点糟蹋人家,就是把中药变成维吾尔药名而已。做了多少年,也没有真正意义上为维药起到振名作用。
去年八月时,看到了资深营销专家黄江伟先生《千里追连战》的公关策划案例,在这之前也看到了几张与新疆有关的连战活动时后衬照片,我想这可是个大手笔,做得好,终于让维药能够见一下阳光了,策划确实是个好策划,获奖也是在情理之中,但是通过这场活动,我们不妨从营销的另外一个角度再来看一看新疆维药,这样的大策划,我们不觉得要问一下:策划来临之前,新疆维药,你把营销准备好了没有呀?
我想从三个方面来直言新疆维药,让新疆维药真正地从一种上虚幻的品牌营销状态中,归根到一种扎扎实实的现实营销中来,把维药这挂鞭炮真正地炸响。
第一、这样的活动跨度,效果到底有多少?
提出这个问题,我想很难听,但事实就是这样,从实的说,比从虚的来说,还是要实在一点,所谓的良药苦口,就是这个道理。从整个活动的引子,到最后活动的一个段落,从新疆到北京再到上海,这样的空间跨度,靠一个小小的布标、网上征诗能够有多少作用吗?这个问题可能只有新疆维药的董事长最清楚。其实《千里追连战》方案,从理论上来说是个好方案,但从真正的现实营销来说,却违背了一个营销的三集中原则,有一位营销专家在讲学时,给一个小型企业的老板说:你的钱只能做一个省会城市时,你不要做全国;你的钱只能做一个下面两级城市,你不要去做大城市;要是你的钱只能做一个县城,你不要去做地级城市;要是打一个县城的钱也没有,那你就摆个摊位,每天打出你的牌子,先把一条街做好,有了两个摊位的钱,你可以做上两条街了,真到把这个县城全部拿下。用理论的话来说:所谓的三集中原则就是集中资金、集中目标、集中战术,打下一块根据地,深入做好这个根据地,再去开拓另一块根据地。而新疆维药与连战拉起线来,与海峡拉起线来,出现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网上征诗活动,你是不是找准了你的目标群体?你知道不知道网友们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与你新疆维药有关吗?你的那张膏药是一个艺术品,还是一个商品?二是怎么来嫁接膏药与海峡的卖点?这样的诗能够会引起人们从千里追连战到“千里追维药”的注意力吗?三是连战的公开活动一个地方也就那么一把小时,人们关注的是连战,并不关心一个前面没有任何铺垫,后面没有一整套的连续行为的营销手段的新疆维药,现场肯定有一些人会注意那个布标的,但不会因为这个而引起象《超女》、《馒头血案》那种十分集中的营销力,只能说自己做给自己看而已。所以象这样的大跨度的策划行为,又要把文学与商品嫁接,又要名人与布标进行组合,到最后只能说是一种撒胡椒面的营销活动,根本谈不上什么品牌营销,这跟大企业品牌运作完全是两会事。还不如象那位营销专家所说的,扎扎实实一个摊位一个摊位地做过去,可能到你发展到十个摊位时,是一个极好的引爆点,把这个县城轰起来了。当然我们说的摊位只是一种营销方式,并非是真正的摊位现象。
第二、新疆维药,你的引爆点在哪里?
搞新闻需要由头,要是没有新闻由头,那么可能不叫新闻,只能叫专题或是其它类文章了,同样搞营销就象谈恋爱一样,男人为什么会爱上女人,是因为女人身上一个特别的点让男人很难忘却,所以营销更需要有市场引爆点,产品引爆点,要是没有引爆点,就是再有影响,那也只能一闪而过,只能说公关活动感动的是那些策划者,并不是那些受用者。
劳动模范,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人新疆吴登云,为什么会引起社会那么多人的共鸣,是因为他自己把身上的皮移植下来给我们患病的民族同志,就是因为这个引爆点,让无数网民有限感动,让全国那么多的党员深受教育。
再说当年著名策划人叶茂中先生策划的《小雨点》案例,是因为寻找小雨点引出了许多北京人参与活动的故事,引爆点是小雨点到底是什么样子?是谁?
但我们回过头来新疆维药的千里追连战,一是连战到最后都不知道新疆维药是做什么的?现场的老百姓也不知道这个新疆维药到底与连战有什么关系?与网民有什么关系?与北京有什么关系?与上海有什么关系?而想通过连战活动与布标的嫁接来完成营销维药的引爆点,是不是我们的觉得太过于草率了一点?我想要是连战在活动时看到新疆维药,然后大声说新疆维药是干什么的?或者说新疆维药我爱你?那么可能在今后的营销发展中,新疆维药肯定会成为2005年的新闻热点和营销热点。
然而象这样的引爆点我们又不能做到,在当时的环境里也不可能做到,那么靠布标来进行此处无声胜有声的宣传,也就是说布标上的字成了活动的引爆点,那是不是力度小了一点。
有人会说,就是这样某些新闻媒体不是做了专题采访。确实,但他们关心的不是并非是维药,而是新疆,这个边陲省份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去哪里造这个势?我们在营销中把这样的行为称为第一概念,而维药只能是第二概念了,就是说要记者问了后,有人才能解释维药的第二概念特征。这就说明,千里追连战的引爆点找的不是很准,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现在就是在新疆你去问一下新疆维药主要代表是什么?老百姓是不可能一下子脱口而出的,因为他们不知道新疆维药公司生产一种膏药,是作为启动维药市场的关注引爆点。从中说明,千里追连战的策划只能说是一次并非成功的营销公关策划活动。
第三,新疆维药,你的营销基础真的准备好了吗?
我们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新疆许多企业在营销方面很浮躁,所以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能够走出新疆,到全国去展示新疆产品的无限魅力。有人会说,新疆伊力特酒不是在内地玩得很火呀,那也只能说是在某一些特定区域,如浙江杭州,伊力特成了杭州人的最爱。但其它市场呢,并没有象杭州那么火爆呀。作为伊力特从来也没有研究过内地市场的营销引爆点,通过什么样的营销方式,来解决除杭州以外其它市场的热点和爆发点?而是天天热衷于贴牌酒的生产,因为那个钱来的快,据说有一点当年五粮液的景象。为什么五粮液会最后割掉那么多的贴牌酒,是因为有了这个短钱,就不会有那个长期的钱了。但人家伊力特并不理会呀。
同样,新疆维药在没有作好市场基础铺垫的情况下,却想通过千里追连战来引爆市场,是不是也浮躁了一点,按照新疆维药的现有公布的月回款情况,是完全有能力做好营销区域扩张的全过程的,也有可能做好中国某个市场的营销全过程的。
在我们的简单调研中,就新疆乌市市场来说,无论从终端促销到渠道设计,从卖点宣传到整合传播,新疆维药可以说做得并不到家,就是连战事件后,也没有说维药在本土有多少的火爆。其实从有关报道中得到,新疆维药平均每个月回款基本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那么完全是有能力做好现有本土市场,因为本土市场的膏药竞争虽然激烈,但要是与新疆的钙剂比起来,那可是大巫见小巫了,而这些钙剂企业月回款能力也就在这个数字上,但看一看人家的终端做得多么的扎扎实实,人家医院市场做得多么有条不紊。
作为新疆维药以膏药为主体,进行市场运动,这个战略并没有错,因为膏药市场竞争再激烈,也没有其它药品残酷,他们应当抓住这个点,通过独特的维药特征,找出自己的市场卖点,找出自己的营销特点,通过科学的策划手段,更需要做好营销执行能力的再教育,把握好营销的每一个引爆点,把握好营销执行中的每一个细节,并不需要花多少的钱,打开本土这个样版市场,并没有多少的难度。
但往往有许多领导者并没有真正地把营销基础打扎实,而是想用其它方法能够一时引爆中国,于是大面积的经销商招商,大面积的低价出货,大面积的窜货行为等等,全部会在一个很不错的产品市场中反映出来,当然这里说的并非指新疆维药。
但目前,作为我们这些营销人,特别对新疆有着深厚感情的营销人,对于新疆产品有感而叹。想试问以下几个问题:
1、新疆维药,你的基础营销准备好了吗?这里是指营销人员的流程培训、专业培训、目标客户的有效整合培训、每一个流程的执行、终端执行、渠道执行、促销执行全已经做到了第一程序管理中去了吗?
2、新疆维药,你的产品的独特卖点找到了吗?这里是指产品本身的效果卖点、传播卖点、营销卖点、发展卖点等等,要是还是向奇正藏药,云南白药方向走,那么请你再花点时间好好地让专家们把基础卖点做好。
3、新疆维药,你的市场整合完成了吗?这里是指营销的目标市场、目标客户、形象展示、终端服务、招商政策、传播方案、价格体系、账务控制、渠道导入主体设计、运行嫁接、样版市场选择等等。要是还没有完全准备好,请你做好这里边的每个细节,因为细节决定成败。
爆款营销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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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活动方案范文1 一、活动前媒体宣传
通过促销活动,吸引大量目标消费者,形成参与和购买热潮,传播产品和服务理念,形成口碑传播。活动前后配合新闻炒作和广告,将产品信息出去,以达到迅速占领市场的目的。
二、活动内容根据主题确定
活动成功的前提就是内容要有吸引力。包括打折、免费赠送、专家义诊、购药大抽奖等,都是吸引目标人群必不可少的手段
三、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1、信息
①、活动信息可选择在《娄底广播电视报》报刊上,因为电视报的受众面是各家各户,而且其发行量有4万份,效果相对其他报纸媒介要好。
②、娄底人民广播电台,从9月26日—10月6日开始促销活动广告。时间从早8:00—晚9:00每天10次滚动播放。
③、在心健大药房中心店门口挂横幅一条,内容为活动主题口号,时间为9月25日—10月7日。药店促销活动策划方案④、刊发可提高参与热情和人数的信息,例:活动在9:30开始,请不要太早排队。⑤、注意要在广告边角上加上
2、电视:电视广告为飞字广告,内容以介绍活动为主,辅以简单的产品介绍或干脆不提产品的功能等内容。
3、现场布置
活动现场布置得好,可以使活动进行的有条不紊,增加活动气势和氛围,吸引更多人参与。
(1)写有活动主题的横幅。
(2)突出产品形象和活动主题内容的大幅展板和背板。
(3)挂旗、桌牌、大幅海报、宣传单。
(4)咨询台、赠品(消费券)发放台、销售台等等。
人员安排
(1)安排足够数量的服务人员,并佩带工作卡或绶带,便于识别和引导服务。
(2)现场要有秩序维持人员(安排集团公司保安协助)。
(3)现场咨询人员、销售人员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配合。
(4)应急人员(一般有领导担任,如遇政府职能部门干涉等情况应及时公关处理)。
4、公关联络
提前到工商、城管等部门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四、现场执行要点
1、工作人员第一个到达现场,各就各位。
2、宣传人员派发宣传单,介绍活动和产品,引导顾客至销售台。
3、掌握好活动节奏,维持好现场秩序防止出现哄抢和其他意外,以免造成负面效应。
4、销售人员准备销售事项,介绍销售产品。
5、赠品在规定时间发放不宜太早太晚,发放时登记个人资料、签字。
6、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现场暂时保留至可能时间。
7、现场销售台继续销售。
8、现场清理,保留可循环物品以备后用。
五、活动结束要开总结会
评估活动效果及得失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只有不断的总结,才能避免以后的活动中少走弯路。
促销活动方案范文2
一、活动目的
通过系列促销活动,增加__品牌知名度、吸引销费者购买_糖可营养片,帮助和拉动销售。
二、活动地点
首场为__各个已经铺货的新品分销点,次场为_个总经销商负责各自选定的县市分销网络,后场为县市分销网络负责各自选定的全国__所有营销网络。
三、活动时间
1、首场_月_日一_月_日,所有的周_周_
2、次场_月_日一_月_日所有的周_周_
3、后场_月_日一_月_日,所有的周_周_
四、活动内容
1、凡持有本次活动的报纸广告者均可以到各个分销点,填卡领取__集团__糖可营养片增送的精美礼品一份,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地址是..........
2、凡参加本次活动,购买并填写糖尿病患者卡者,均可参加__集团__糖可营养片会场的抽奖活动。一等奖,全额返还购物款,(1名,100%返还购物款,超过_元以_元计算);二等奖,50%返还购物款,(_名);三等奖,10%返还购物款,(_名);四等奖,5%返还购物款,(_名);无空奖。
五、相关事宜
1、三位女促销员,第一位促销演讲员由分销点日常营业员进行,第二位促销发放员由分销点营业员中零时聘请或社会聘请,第三位促销验收员由分销点营业员中零时聘请或社会聘请。
2、三位女促销员需全面了解“__糖可营养片”活动的全布内容和活动细则。
3、经销商给促销员集合起来集中培训。
4、售后服务的跟进措施。
5、新产品的备货和销售高峰期的应对措施。
6、活动正试“启动前”的到货情况、生产情况、运输情况。
7、出现断货现象促销员的解释和应对策略。
六、销售场内活动内容及程序
1、活动当天,在各商场门口放一幅用来宣传“__糖可营养片”的挂画易拉宝。
2、在各商场门口由促销小姐挂授带,向进入或待进入商场的消费者(是中老年人)发放有奖答卷,热情微笑。
3、消费者现场填写有奖答卷。
4、消费者把填好的有奖答卷交给商场内促销验收员。
5、促销验收员仔细检查答卷,确认无误,把答卷放起来,热情地让消费者有秩序地排对队。
6、当长发放礼品,并进行登记,一份答卷一份礼品(__糖可营养片纪念圆珠笔),避免虚报,然后备档。
7、促销演讲员不失时机热情地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介绍__糖可营养片的好处、优特点,把产品卖出去。
8、下午4点,促销验收员对当天购买后所收集的答卷幸运号抽奖,一等奖,全额返还购物款,(1名,100%
返还购物款,超过1000元以1000元计算);二等奖,50%返还购物款,(2名);三等奖,10%返还购物款,(3名);四等奖,5%返还购物款,(4名);无空奖(__糖可营养片纪念圆珠笔)。
9、注意事项。
(1)活动时间为__糖可营养片上市后的星期六、星期日为佳。
(2)活动前一天,布置好活动销售场,准备好促销验收员和促销发放员月资金、问卷、__糖可营养片纪念圆珠笔、挂画易拉宝、抽奖箱、pop宣传资料。
(3)控制人流量,避免出现混乱无序的局面。
促销活动方案范文3 一、活动主题
理想由玉实现,美丽从小开始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7日
三、活动地点
某某专卖店,当地大型的儿童娱乐场所
四、活动准备
1、门口显眼处用汽球围摆成"6o1"图案,可以用作赠送;
2、划定陈列区为主要陈列"科场及第产品"和"六月新品",并作特别推介;
3、活动期间不断播放儿童歌碟;
4、5月31日晚,各店铺在节前将场地布置完毕并召开促销动员会;
5、各店铺可设立内部激励方案。
五、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只要在本专营店一次性购买达到100元的,加一元即可的到相应的儿童玩具或者"儿童系列"的玉饰挂件一个。
2、凡本市在校生,并学生证对于玛瑙等玉饰品可享受5.8折优惠。
3、准备可爆气球,内置彩色花瓣或彩纸和中奖卡,在店内空地或店门口或人流聚集区放飞气球。当气球升到一定高度爆炸或从高空(二楼)撒下后在空中爆炸(或是让非可爆气球从高空下落由观众捡到后自行拍破),气球中在空中爆出彩色花瓣和彩纸,装点活动气氛,观众从气球中取出中奖卡(每个气球都有奖),之后到专营店兑换奖品。
六、活动控制
1、在活动中做好顾客咨询及到达人数、活动参加人数、购买人数、销售额等做好详细记录。
2、活动后期将以上数据及媒体投放频次、专营店反馈意见等收集至总部做好活动评估、总结,以便做得更好。
爆款营销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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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及省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
本市其他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工作。
开发区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第五条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实行区域责任制。区域责任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责任区域内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制止,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学校和其他组织,应积极开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做好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市区二环线范围内(东至二环东路、西至二环西路、南至二环南路、北至二环北路)、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本市其他县(市)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需对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进行调整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燃放烟花爆竹:
(一)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区;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其周边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周边范围;
(四)军事设施保护区;
(五)森林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机构;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十)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不宜燃放区域。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燃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第九条 禁燃区域外,从事烟花爆竹销售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按照销售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时间和地点销售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的零售经营网点应当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布设,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后确定。
第十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的国家标准和本市实际情况,确定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并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不得销售在本市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应当组织产权人或管理使用人等有关单位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警示标志上载明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的地点和时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在禁燃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的,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向人群、车辆、树木、公共绿化地等处抛掷燃放;
(二)妨碍行人、车辆、船舶的安全通行;
(三)采用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 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 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监督业主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公约,对于管理区域或者责任范围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当场予以制止,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 提供宴席服务活动的饭店、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应提前向宴席举办方书面告知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提供宴席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禁燃区域内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或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销售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销售行为,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对经营者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超出许可地点范围在禁燃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销售经营本市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公安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燃放本行政区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可以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xx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公安部门组织销毁没收的烟花爆竹和被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的,应选择远离城区的合理地点进行集中销毁。如销毁行动可能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的,应提前进行公告,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鼓励相关企业探索烟花爆竹无害化销毁技术。
第十九条 公安部门应当建立燃放烟花爆竹不良档案,记载单位或者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情况。不良档案记载的信息由相关部门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第二十条 对违法销售、燃放、运输、存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公安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及时移交有权部门处理。
公安部门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可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违法行为,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环保、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本市市区指本市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
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指沙畈、金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九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原因20xx年12月24日下午,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爆炸事件,目前造成5人死亡,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20xx年12月24日13时许,河北唐山丰润区白官屯镇燕子河村发生爆竹爆炸。当地公安部门初步查明,事故原因系由个人非法私存烟花爆竹爆炸所致,已造成2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全力侦破之中。发生爆炸的农户房屋已成废墟,其周边10多户人家的房屋一片狼藉,玻璃被震碎,门窗已经变形。
20xx年1月28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通报了20xx年除夕至初一(1月27日19时至1月28日5时)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爆款营销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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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品:如何发现“潜力”宝贝
谈到爆款,选品的重要性想必不用过多解释。传统的爆款选品一般都由买手或设计师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来定,这样操作对店铺运营某种程度上具有相当大的风险。还有一种方法是通过预售方法来判断潜力宝贝,这种方法相对风险较小,适合绝大部分的店铺操作。
通过对店铺运营数据的持续观察,我发现店铺里有一款宝贝:前期没有经过任何推广,只做了基本的关联销售,这款宝贝却每天销量10件左右,页面uv也就是100,转化率达到惊人的10%,且该宝贝的平均停留时间较其他宝贝明显偏长,页面跳出率较其他宝贝明显偏低,用户的评价口碑极好。因此,我初步判断该单品符合大众需要,具备成为爆款的强力因子,需要适时加以优化、引流,以达快速致爆。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很轻松便完成了“潜力宝贝”的寻找计划,是时候验证能否热卖的想法了,这看起来是件很让人兴奋的事情。
优化:提升单品转化率的秘密武器
确定好了“潜力宝贝”,接下来该进入优化环节了。为了验证想法以便引爆计划顺利实施,产品部的同事加大了产品备货量,并及时针对供应商做出了补货的应急预案;推广部的同事对宝贝进行了一系列的细节优化(标题、宝贝详情、文案、产品卖点、图片,客户体验报告、推荐购买理由、第三方权威认证等),力求每一步每一点都做到精益求精。这些都是为宝贝引爆后自然流量及转化率能够得到快速提升而服务。真正验证想法的时候就要来了。
推广:精准持续优化、功到自然成
“丑媳妇也要见公婆”,在对“潜力宝贝”进行了一番细致的包装后,是该想想大流量的获取了。为了让“潜力宝贝”获得最大量的有效曝光,直通车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因为单品转化率高,很自然便登上了淘宝首页热卖单品排行榜;在店铺所有醒目位置也都加上了有力的推介广告;淘宝客销量也逐日提升;自然搜索流量在短时间内成倍增长。凭借着高质量的流量及转化率,不到半个月便轻松实现了日销50余件,月销量超千件的计划。
秘密:在数据分析中寻找答案
想必看到这里,很多掌柜一定会说:“没有什么新意、方法和秘密呀,这些我都知道呀”。但是我想说“知道与做到有本质的区别,这确实是我们亲自实践的真实全过程,就这么简单”。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听到许多掌柜在说“数据分析”这个词,但据我的长期观察,在淘宝里相当一部分的掌柜仅仅只做到了“数据”,对“分析”二字的理解还远远不够,大多数是“一知半解”。
最后我想分享一个观点:“在变化莫测的淘宝江湖,根据数据进行合理的分析,并围绕提升运营绩效坚持不懈持续优化是唯一可靠的正确方法。因为在淘宝江湖里不存在所谓一招即胜的技巧及方法,唯有努力,细节决定成败!”
爆款营销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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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第二章生产安全
第八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第三章经营安全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
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第四章运输安全
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第二十四条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第二十五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二)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
(三)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
(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第二十六条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第二十七条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第五章燃放安全
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三十一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第三十五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
(二)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三)雇佣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
(四)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
(五)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的;
(六)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第三十八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丢失的物品予以追缴。
第四十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第四十一条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三条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爆款营销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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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55 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 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第二章 生产安全
第八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第十一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第三章 经营安全
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
第十七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第四章 运输安全
第二十二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第二十四条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第二十五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二)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
(三)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
(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第二十六条 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第二十七条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第五章 燃放安全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三十一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十二条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第三十五条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
(二)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三)雇佣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
(四)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
(五)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的;
(六)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第三十八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丢失的物品予以追缴。
第四十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第四十一条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三条 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式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焰火燃放许可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
爆款营销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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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评估效果之前,需要了解相关数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知道活动具体效果。数据的分析,在我们以后有专门的系列教程,而且数据营销是网络营销甚至各个营销中,都必不可少的。其实数据的重要性,我们不言而喻,大家都懂点!好了,下面我们就看看爆款活动之后的相关数据概念:
uv、pv:uv是unique visitor的简写,是指不同的、通过互联网访问、浏览这个网页的自然人。pv(page view)即页面浏览量,或点击量。其实这两个概念,简单形象的来说,就是客户对我们店铺访问的深度。通过相关工具查看uv(pv)在活动之前和活动之后是否有上升,如果有上升说明店铺的结构优化得到了一定的效果,如果没有明显的上升,在下一次活动开展之前,还需要对店铺的结构进行优化,一般来说,uv和pv的比值是和销量成正比的,这也是正体现了这个值的重要性。
询单率:如果店铺进入了100个客人,最终有10个人和客服进行了旺旺沟通,咨询问题,那咨询率就是10%。询单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页面优化是否合理,在网页中是否激发了买家的购买欲望,是否为买家打消了疑虑,因为最终确认购买的顾客才会与卖家联系。推广活动结束之后可以了解一下询单率是否有上升。
咨询下单率:如果有100个顾客与卖家沟通了之后最终由10个人购买,那咨询下单率就是10%,客服质量因素决定咨询下单率,活动之前,活动之中,我们对客服的培训提升是否到位,直接决定了咨询下单率。
自动下单率:指浏览我们网页的顾客中有多少个顾客是没有通过旺旺咨询而自己直接下单的比例。自动下单率是跟页面的优化、价格定位、疑虑打消直接关系的。
回头率:回头率与客服质量、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有关系。
爆款销量比重:爆款销量比重越高则说明活动越不成功,爆款销量比重越低,而整体销量上升明显,那说明整个店铺的购买关联度还是很高的,卖家前期的准备工作是有效果的。
了解数据才能了解我们现在的状况,从数据角度出发去寻找店铺的问题并进行优化,这就是数据营销。
爆款营销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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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活动:sns+付费推广
在爆款打造成功之前,活动的推广原则就是:将其他宝贝的流量,全部集中关联引到主打活动中,请记住集中在少量宝贝上,不要太多。特别是中小卖家流量本来就不多,推广太多宝贝,流量分散,就根本没有效果。关联引流,不难通过关联推广的软件即可实现。打出爆款之后,就可以继续开始用关联推广,或关联套餐的方式“以爆制爆”,以此循环。在推广途径上主要分付费推广和免费推广,免费推广比较有效果的就是微博。
付费推广:根据活动款样式,加大直通车的推广力度,优化直通车关键词。另外在钻展方面,着重突出图片的活动卖点,吸引消费者购买欲。在淘宝客方面,增加淘客佣金比例,使活动消费对象更加精准。
微博推广:根据平时在微博的官方账号,在活动前发起预热,积累一定的粉丝。等到店内活动期间,在微博微活动平台发起一个有奖促销活动,注意在微博活动推广中,要注意文案和图片一定要有煽动力,以在短期内促成强有力的宣传效应。如果有特别预算的话,可以付费找微博大号转发,效果将更加明显。至少在活动影响力、品牌曝光度上会有一定的增长。
官方活动:关联营销显神威
抽样统计了50家参加过天天特价、试用中心、聚划算、淘金币的店铺,活动当天的活动流量基本占到全店80%以上,每次活动时的流量一般是平时的几十倍,所以官方活动的核心则在于流量进来之后如何有效利用,而关联营销则是重中之重。
关联营销是引爆你全店的通道,来的客人在看您的宝贝的同时,一定要在他们面前适当的展现一下其他的宝贝。人和人的喜好不同,所以要适当的展现不同类的宝贝,一般要展现一下你店铺其他主推的宝贝,或者有爆款潜质的六到九个宝贝最好。可以的话,还能再做一下搭配套餐,提高一下你的客单价。
但是也有很多人做了关联营销效果不大,可能在以下方面出现了差错:实际销售关联不大的放在一起,虽然链接起来了,但关联转化率很低;高利润商品没有和导入商品关联在一起,没有注意仔细设计关联销售的组合,销量虽然上去了,却和做单一爆款没什么区别,利润没上去;货物覆盖不全,无法有效提升客户粘性,比如商品a和c容易关联购买,但店铺里面没有c,客户只能到别的地方去购买c,这也会导致客户的直接流失;胡乱关联,冲淡主题,很多卖家会用足关联展位,四个五个关联商品全上去,但如果其中并非都是强关联商品,只会使得整体的关联效果变差。
跨店活动:互挂banner+麦麦
跨店活动的推广,有两种方式:一是与合作的商家,在各自的店内宣传活动海报。二是与合作的商家,共同投放钻展,费用分摊,具体操作可通过淘宝麦麦平台来完成。
在选择好营销方案后,具体推广阶段,如果店铺相互间简单的文字友链,不足以唤起客户的注意。那么就得在参与联合营销的店铺内腾出一个页面为对方宣传或在右侧挂上对方的banner,根据店铺间的营销策略来做。
爆款营销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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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爆款前定好战场
1.分析市场容量,选择最好的款式
一个产品的销量跟他的市场容量有着很大的关系,只有在一个市场容量大的环境下你的销量才能做到最好。例如你想经营的产品是女装毛呢外套。首先你要去生e经去选择市场容量最大的属性(包括:板型,面料,里料图案,领子样式,适宜年龄)!将他们的属性值统计到一个excel表格中,通过多方位的维度去选择适合我们的主推款款式。
通过以上方法我们即可选出主推款的款式。
2丶编辑宝贝,类目选取正确,属性全部填满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编辑宝贝,编辑宝贝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类目选取正确,所有属性必须填满填准确,因为这一个动作对于店铺后期的类目浏览至关重要。
这是类目搜索毛呢外套排名第一的宝贝,每一个属性填写的都很完整。
3丶分析竞争对手,瞄准目标
选好自己第一阶段的竞争对手,对其进行swot分析,把握自己的优势,找准对手的劣势,一针见血(下面图片只是举例填写,仅供参考)。
二.爆款前的操作
1丶标题优化
在这里标题优化的具体操作就不细讲了,提几个应该注意的点
a丶标题优化要充分用好每一个字符,在标题优化这真的可以说是一字值千金.
b丶[ ]尽量少用,因为这里面词的权重会减小
c丶举例:女装大码跟大码女装的搜索量是一样的,但是女装大码跟大码女装的搜素量是完全不同的。一定要注意空格的运用!
d丶公式营销词+属性类目+属性类目+核心关键词
2丶上下架时间
在爆款前期一定要避开上下架时间高峰期,找一个竞争时间少的时间,很有可能你的宝贝会在首页停留很长时间。方法:在生e经里通过下面两个维度找出一个最合适的上下架时间!
3丶橱窗推荐
提到橱窗推荐一定给到主推款橱窗就ok!
4丶首图,详情页的制作
谈到这里,我不得不多少几句,首图跟详情页其实是整个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首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你的点击,也就是说直接影响到免费流量,而详情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你的转化,没有好的转化之前的一切的工作都会前功尽弃!经验之谈:详情页打造不好,你后期做付费推广的效果也会很差,推广起来很费力。
凡事一定要把基础做好,就像盖房子一样没有好的地基,盖的再高再好也会有垮掉的那一天。
首图:首图要多准备几张,每一张做好数据的反馈。最终选取数据最好的一张。
详情页:详情页详情页一个安静的导购员详情页决定爆款的胜败流量进入后,留不住买家,也等于浪费!
让客户在浏览的过程中,建立起一个“主观”对产品的价值认可
详情页设计重点:
展示产品的-外表,形状,款式,内在的细节
打消消费者种种顾虑,树立他们的消费信心
详情页设计换位思考:
把自己换成买家,问自己下面几个问题
我为什么要在你家买?
今天买跟明天买有没有区别?
买不满意怎么办?
有人证明你的衣服好吗?好在哪里?
讲故事,卖产品:
不要一直推销你的产品,要推销的是用了你的产品的好处,穿了以后的效果,吃了以后的功效,让买家产生共鸣。买家都很容易骗,来买东西,他们要你帮他们想100个理由,他今天必须花掉这笔钱,想好这个理由,写出来,配合图片,引导他们去认为是自己得到的结论。全店只推荐一个宝贝所有宝贝详情页都统一设计一个海报,推荐爆款。
引导语把客户的顾虑全部消除
重点突出几个字,全页眼球扫描重点
给客户一个你那么低价的原因
给客户一个你质量保证的方式
给客户洗脑,带着你印在她脑海里的重点,去看下面的模特图
卖点突出图片二次洗脑
模特图产品图
材质工艺细节图
尺码表体重对照表
包装细节,证书,物流保证
关联宝贝
三.爆款第一周
1丶好评营销
做好好评营销,控制好店铺的dsr评分
2丶下架时间的准确安排
安排好宝贝的下架时间,把握好最多的流量。
3丶优质流量的提升以及转化率的把握
爆款第一周引来的一定是优质流量,千万不要把宝贝的链接往qq群,微博等等地方,因为这样引来的都是垃圾流量,他会验证影响你的转化率,你的转化率低了,淘宝就会认为你的宝贝不是客户想要的,你的自然排名理所当然的就会往下降!这样无非是自杀的行为!一定引进最优质的流量,来提高转化率!
4微淘
微淘在产品上架的第一时间进行,在这里对于微淘的要一下,不要一味的一些活动的文案,要多一些关于穿衣风格的文案,提高与客户的互动性,在与客户有了一定互动之后可以偶尔一下店内的活动文案。
四.爆款第二周
1丶迎接第二次上下架,做好客服话术
第二次上下架一定要控制好,在二次上下架的时间流量会提高很多,准备好相应的客户话术,提高宝贝的转化率。
2丶优化标题
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每周定期的优化自己的标题
3丶跟踪流量来源,分析转化率
跟踪店铺流量来源,分析关键词的转化数据,优化标题
4丶详情页调整
可以对自己的客户进行详情页的调查问卷,有奖参与,分析详情页那些点吸引人那些点做的不足,再对其详情页进行优化调整!
五.爆款第三周
1.服务全面提升-礼品营销
提高客户话术的质量,提高发货速度,退款速度,提高服务态度,在不通知客户的情况下赠送客户小礼物等方式,给到客户惊喜,你的dsr评分以及评语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2丶客户定位-全场活动
在店内做一下主推款的活动,同时在店铺首页,店招,分类页的位置进行引
3丶套装上阵-提高客单价
销售额=uv*转化率*客单价。做一下主推款的搭配套餐,提高客单价,从而提高一下销售额
爆款营销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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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含进出口企业,以下统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三条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审批,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与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发证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第二章批发经营许可
第五条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三)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六)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八)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证明;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七)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八)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
第八条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除具备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自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相关资质,具备必要的安全保管技术措施和配送服务能力;其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颁发管理。
第三章零售经营许可
第九条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以及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批发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存有实物的批发场所。
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
第十三条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第十四条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并留存2年备查。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在购买或者销售后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许可范围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对变更许可事项的,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原许可证,换发新许可证。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储存仓库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烟花爆竹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的,应当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立即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证。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十九条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查、核发许可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名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况及批发经营企业的基本信息报告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撤销其相应资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批发企业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批发企业未建立并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的,或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未按规定将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除依据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罚外,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