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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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全国、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促进各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并取得实效,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和市政府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区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考评。现将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评的重点
全区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的23项纠风专项治理,重点是今年新部署的9项工作。《关于印发<区2013年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考评的形式
(一)自评。由区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牵头部门组织。
1、主要内容:(1)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惰况,包括实施方案落实的措施、进度、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经验。(2)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履行职责、统筹协调、落实纠风工作领导责任以及组织开展专项纠风工作情况。(3)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配合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
2、自评分为价段自评和年终自评两个部分。
(1)阶段自评。时间安排:8月底前。区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牵头部门根据自评内容,对5-8月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自评。9月2日前将自评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纠风办。制订分阶段工作计划的专项治理工作,不论该阶段工作是否结束,都要按时间要求进行自评。
(2)年终自评。时间安排:12月中旬前。区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牵头部门要对全年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自评,重点是9-12月的工作情况。在2013年12月19日前将年终自评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纠风办。
3、自评的方法是:区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王作进行自评;成员单位对参与该项工作的情况作出自评,交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办公室或牵头单位汇总,区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牵头部门写出自评情况报送区政府纠风办。
(二)点评。由市纠风办和区纠风办不定期组织开展,抽调有关人员组织若干点评组对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点评。点评分抽查、评估、反馈三步进行。被抽查单位及具体的抽查时间另行通知。点评组抽查、评估结束后向区政府纠风办书面报告,并向被抽查单位反馈点评情况,提出改进的意兄和建议。市纠风办将不定期对我区纠风工诈进行综合点评。
(三)总评。由市纠风办和区纠风办组织。主要根据区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牵头部门的阶段自评、年终自评材料和点评组的点评材料,对照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体评估,提出书面报告。由区纠风办汇总后上报市纠风办。
考评报告的要求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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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区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
(二)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请示、报告应急处置工作。
(四)与区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事宜。
(五)指挥调度区司法局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别为: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二、预案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社会危害,根据工作职能应由司法行政机关处置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
三、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婚姻家庭纠纷、劳资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一般性民间纠纷;因意外伤亡、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引发的民间纠纷;因民间纠纷而引发的5人以上聚众滋事、持凶器或危险品伤人等群体性纠纷。
(二)机构职责
区司法局成立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处置全区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的工作协调、人员调配、信息传递等。组长由区司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组成。各街道相应成立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处置本区域内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
(三)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工作职能和分工,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区分性质,相应施策。及时分析民间矛盾纠纷产生原因及纠纷性质,预测研判发展趋势,依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3、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行动准确,果断采取措施,把损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凡涉及全区性民间矛盾纠纷,由区司法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涉及跨街道的矛盾纠纷,由街道之间联合处置;各街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民间矛盾纠纷的调解,确有困难时,要及时报告区司法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便组织协调增援。
(四)处置措施
1、一般性民间纠纷,如婚姻家庭纠纷、劳资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解人员介入,调查了解纠纷情况,摸清是非原由。
(2)依据纠纷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当事人展开调解,也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家人、亲友、单位领导和同事等共同做疏导工作。
(3)调解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做好回访,及时制作卷宗归档。
(4)如矛盾纠纷调解不成或进一步激化扩大,超出本级调解组织能力之外,及时报告上一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请求协助处理。
2、可能引发民间纠纷的突发事件,如意外伤亡、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解人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稳控工作,及时组织展开救助和防护工作,控制好现场事态发展。
(2)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研判纠纷的性质,分析事态发展趋势,确定责任主体,做好归口分流化解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
(3)在调解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当事人做好法律宣传和说服疏导工作,及时分清是非责任,平息事件争端,力促理性解决问题。
(4)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无法调和的纠纷,在做好稳控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和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3、因民间纠纷而引发的5人以上聚众滋事、持凶器或危险品伤人等群体性纠纷的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闻讯后,主要领导要亲自到场组织,及时联系和协调有关部门控制现场,并做好跟进稳控工作。
(2)对已出现局势激化的纠纷情况,在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司法局汇报的同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3)在矛盾纠纷处置过程中,调解人员应借以摄像、录音等设备对事发现场重要证据进行采集,对当事人、证人作好调查笔录。
(4)要运用调解对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联合调解。如发现涉及刑事犯罪嫌疑的,要协助公安机关及时果断处置。
四、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是指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下落不明、参与、行凶犯罪、非正常死亡、收监押送发生事故等突发事件。
(二)机构职责
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法院刑庭、区检察院监所科、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组成。
(三)处置原则
1、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2、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社区稳定。
3、各司其职原则。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按各部门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
4、协同应对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应急有序、处置有效。
(四)处置措施
1、社区服刑人员下落不明的处置
(1)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超过一周,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司法所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并上门走访要求其亲属协助查找,同时与公安派出所联系请求协助查找。
(2)区司法局制作协查公函送交区公安分局,由区公安分局指定相关派出所协助查找。
(3)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应当及时与区检察院监所科、原审法院刑庭联系,通报情况、请求协助。
(4)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区司法局应当向原审法院提请收监。
(5)收到法院同意收监的裁定后,区司法局制作协助抓捕的公函送交区公安分局,由区公安分局指定相关派出所协助抓捕。
2、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的,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处置。
(2)司法所应当迅速查明相关情况,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
(3)区司法局根据情况和后果,分别给予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的处理。
3、社区服刑人员行凶犯罪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行凶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区司法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处置。
(2)区司法局应当及时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报告。
(3)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监所科、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保持联系,跟踪案件的进展,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自杀、他杀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死亡的,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并配合公安派出所处置。
(2)司法所应当协助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社区(村),做好死者亲属思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3)区司法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批准、决定机关,并通报区检察院监所科。
5、收监押送发生事故的处置
(1)在收监押送中社区服刑人员脱逃的,执行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区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矫正处处长、区司法局局长、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
(2)立即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研究对策。各部门按照联席会议部署开展相应工作。
五、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是指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参与、行凶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
(二)机构职责
成立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全区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区司法局分管安置帮教工作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组成。
(三)处置原则
1、属地为主原则。对发生在各街道的刑释解教人员突发事件,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司法所负责处置,并及时上报区司法局。对发生在相邻街道的突发事件,在区司法局的统一指挥下,坚持条块结合,由先发现或得到消息的司法所首先控制现场,第一时间报告区司法局,区司法局通知事发地所在街道司法所赶赴现场负责处理,相邻街道司法所积极配合,协助处置。
2、先接报先处置原则。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突发事件,先接到报告的单位为“第一处置人”,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和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四)处置措施
1、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的处置
(1)司法所接到报告或发现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找。
(2)组织查找未果的,应及时向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并通知公安派出所要求协助查找、追逃或监控。司法所及社区(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全程配合,协助开展工作,并将具体工作过程记录在案。
(3)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司法所报告后,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督促、指导司法所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
2、刑释解教人员参与的处置
(1)司法所接到有关人员报告或发现刑释解教人员正在参与情况后,应及时组织协调社区(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同时向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
(2)司法所应立即前往事件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并进行重点监控,防止矛盾激化或事态恶化,同时,向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态发生的情况。
(3)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司法所的报告后,迅速组织部门力量前往事发现场处理,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同时,向区政府、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刑释解教人员有行凶犯罪苗头或迹象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或接到公安派出所关于刑释解教人员有行凶犯罪苗头或迹象,应及时组织协调社区(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并立即组织调查,及时开展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和矛盾激化,同时向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
(2)区司法局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指导、督促司法所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突发事件的种类、涉及人员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在案,同时,向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4、刑释解教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处置
(1)司法所接到有关人员报告或发现刑释解教人员非正常死亡(自杀、他杀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情况后,应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报警,向街道办事处和区司法局报告,并及时通知协调公安派出所进行紧急处置。
(2)司法所应第一时间前往事件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事件发生、发展和处置的情况。
(3)区司法局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要将刑释解教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在案,同时向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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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动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 2021年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工作活动方案分解落实表》,依照方案落实表认真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
公司党委将《通知》及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内容列入2021年中心组学习之中,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学习。同时,安全环保部组织部门全体人员进行了两次专题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了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种表现和危害,深化认识,为问题查摆打牢思想基础。
二、自查自纠情况
1.发现问题。本次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主要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检查、及公司“四不两直”等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公司“四不两直”中发现,标识不清;库标线模糊不清等问题。公司领导多次强调要规范采购、存放、使用、处置全流程,各个环节均要做好台账管理, 但仍然还在“四不两直”中发现该问题,这说明现存在部分管理人员全安工作流于形式,工作不严不细不实,应付了事走过场。主原因是责任心不强,工作自我要求低,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其次部分管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差,有规不遵,有章不循。其原因是规矩意识差,侥幸心理作祟。
2.整改措施
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立即整改,一是对产成品库标线年久失修问题,马上安排作业人员及时标线,合规合理使用库房位置。二是制作标识牌,摆放至货物前方,做到标识规范。同时由公司纪委牵头,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四不两直”等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检查是否整改措施都落实到位,是否有问题反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间点,纪委随时抽查。“回头看”结束纪委对问题部门的基层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强化执纪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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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工作原则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省政府《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是否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租金减免是否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租金减免办理流程是否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租金减免情况是否按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要求如实报送等事项,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二、自查结果
根据《关于抓紧落实帮扶服务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相关政策的通知》(省发改投资〔2020〕980号)要求,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0年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由于我单位出租房屋租金已收至2020年6月,因此顺延至2020年第三季度(7月-9月)免除承租租户租金。截至目前为止,我单位承租租户13户,免除租金共计62010元。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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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评组织
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
二、考评方法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自查自评合格后,将自查自评情况9月29日前书面向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所有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2、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评合格后,9月29日前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由公安消防大队将自查自评情况和验收记录表(复印件)报地区消防支队,并申请验收。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分值为100分,考评内容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逐级自评验收等工作,火灾情况作为扣分项单独计分,详细自查自评及验收标准见附件1。
(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部门组织推进工作(10分)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实施(9分)。根据《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察的要求,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检查内容,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2、部门推进落实(9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9个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每月向安委会和公安消防大队报告排查整治情况,由公安消防大队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的单位名称以及发现的火灾隐患,本行业、本系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3、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分)。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由公安消防大队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严格督促整改。
(二)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25分)
1、单位自查自纠(5分)。落实单位排查整治责任,社会单位按消防部门公布的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2、实名公布自查自纠(20分)。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社会和单位职工群众监督;消防大队统一将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单位“实名”报告的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督促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完成自查自纠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30分)。
1、完成执法工作量(16分)。根据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情况赋分。
2、公布执法情况(10分)。公安消防大队要将监督检查情况通过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内容包括:检查的单位场所名称、抽查部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
3、落实不良行为公布(2分)。每月按照要求248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分)
1、媒体宣传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的上稿数量,地级主流媒体播出公益广告情况。中央主流媒体统计范围: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正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仅统计6点至23点时段新闻、专题。省级主流媒体统计范围:省级党报、电视台和广播电台。
2、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的情况,户外视频和楼宇电视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情况。
(五)逐级自评验收工作(5分)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验收申报工作。凡自评验收走过场、弄虚作假,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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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所室:
根据云质监局函137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方案
的通知》,及云质监认函188号《关于做好检测工作整顿活动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我中心开展检测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中心各室都是这次检测工作自查自纠的对象。
各室要认真严肃地对检测工作管理制度建设、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监督管理和是否符合《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进行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纠的阶段安排
(一)、各室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室要100%开展自查。
1、特种设备检验所
(1)无证检验和超范围检验的情况;
(2)人员和装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
(3)规章制度不健全和规章制度制度不能有效贯彻执行的情况;
(4)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5)检验工作质量不高的情况;
(6)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的情况。
2、计量测试所
(1).超授权范围检定的情况;
(2).不具备相应能力而开展计量校准的情况;
(3).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转的情况;
(4).检定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5).检定工作质量不高的情况;
(6)、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的情况。
3、产品质量检验所
(1)无证检验和超范围检验的情况;
(2)人员和装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
(3)规章制度不健全和规章制度制度不能有效贯彻执行的情况;
(4)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5)检验工作质量不高的情况;
(6)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的情况。
(7)能力验证及比对实验情况。
(二)、中心统一考核检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中心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对近三年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在领导班子内部明确了检测工作管理的分工和职责,是否建立并落实了有效的检测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研究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检测机构的发展等。对这期间发生、发现或反映的事故,要进行深入的检查,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环境条件是否具备,检测设备管理是否规范,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是否到位,各项规程和执行的标准是否明确。重点要检查人员力量是否与检验任务相匹配,相关检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技能和知识;抽样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检测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量值溯源;档案管理是否完善等。还要检查现有检测能力对地方重点产业检测覆盖情况。要对近一年的委托检验情况逐一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有关委托检验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检验就出具检验报告的现象,是否存在随意修改检验结果的现象,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要对近三年来检验机构完成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检验质量事故,是否存在不严格履行管理制度和检验规程、检验中徇私舞弊、承担任务工作中跑风漏气和借监督检查工作之机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等行为。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测机构自身进行改正。对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部门及人员。对于发现有关人员与其岗位或能力要求明显不符的,应暂停其工作,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应检验检测工作。
三、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局有关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要求,广泛深入动员所有人员,切实把检测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要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全面开展检测工作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完善和提高,严禁走过场,使自查自纠工作收到实效。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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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中共xx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xx县国家保密局《关于认真扎实开展xx年度全县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自纠工作的通知》(xx委密办〔xx〕1号)文件要求,现就xx镇落实自查自评自纠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在领导责任制落实方面,镇党委和政府班子始终把保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严重性、复杂性、长期性,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自觉,严格落实保密工作相关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议事制度。
经党委政府研究,确定了以党委书记xx为组长的xx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我镇年度保密工作目标,即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机制,强化保密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健全保密制度建设,抓住关键环节管理,落实保密安全措施;完善了《xx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并严格按照议事制度流程,研究部署我镇保密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不偏不倚。
分管领导对业务人员在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业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要求,不定期检查保密责任落实情况,并向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做到有错必改、即查即改、边查边改。
(三)及时自查自纠,落实问题整改。
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落实岗前培训、业务学习、检查督查、脱密管理等程序;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对全镇所有涉密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系统性评估保密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及时堵住漏洞,确保保密工作机制运行正常。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落实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保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意识形态、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领域分别制定了6个专项保密制度;明确奖惩机制,对造成泄密事件的个人年度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分管领导追究领导责任;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对保密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作出调整,确保上下一致;对开展的秘密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各种涉密软件资料的保管、备案、销毁程序,未发现涉密资料遗失、损坏等问题。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在保密工作宣教方面,我镇将以上率下作为基本方针,班子成员当领头雁、排头兵,为全镇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布局。
(一)安排部署谋在先
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在每季度召开保密工作例会,研究保密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事研判当前保密工作形势,制定适宜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三会一课”等形式,积极开展正面宣教,有力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保密意识,提升了涉密人员的保密能力。今年以来,我镇已开展宣教活动2次,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了防范意识,筑牢了保密防线。
(二)传达学习走在前
我镇在上级部门对保密工作提出新指示、新任务、新要求后,即在第一时间在班子成员内传达文件、会议、指示精神,及时组织学习新法规、新制度,在结合上求突破,在创新中求实效,确保在班子成员学深悟透、把握精神。
(三)教育培训持续跟
坚持每季度对机关干部开展保密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今年以来共组织学习培训2次,组织笔试1次,受训人数达147人次。
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我镇对涉密人员按照事前审查、事中监督、离岗监管的原则,抓住关键人物,盯住关键环节,确保人员管理万无一失。
(一)严格划分管理界限
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分管领域等因素,把“以项定岗,以岗定人”作为基本原则,准确界定了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重要涉密人员3人,一般涉密人员16人。
(二)严格落实岗位职责
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唐翔林等4名涉密人员进行了政治审查,该4名同志及家庭、社会关系成员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政历清白。领导小组分别对该4名同志进行了2次岗前保密知识培训,使其了解相关保密法规制度,掌握相关保密知识技能,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书。
(三)严格执行脱密管理
对田方仲等7名同志按照涉密等级,分别实行脱密管理,确保在脱密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在工作例会上讨论该7名同志脱密管理执行情况,未发现脱离管理、泄密等问题。
五、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领取涉密载体,由党政办设置专柜统一保管;载体的借阅、使用、归还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未发生复印、刻录、扫描、复制秘密载体等问题。
六、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情况
我镇尚无涉密计算机、系统、网络,所有非涉密计算机均张贴了保密提示标志;由党政办负责每月对机关所有电脑进行一般防护,检测杀毒软件、防火墙等程序运行情况,严格管控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无病毒、木马、恶意软件入侵等问题。
七、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在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始终按照保密审查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保密制度措施,严密执行对外信息登记管理制度,每月开展1次对外信息保密检查,未发现泄密问题。
八、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查处情况
经审查,未发现违反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问题。
九、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情况
成立了xx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xx委发〔xx〕3号文件),党委书记何环任组长;设置xx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委发〔xx〕4号文件),组织委员张韬兼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党政办主任郑凌云负责具体保密工作。本年度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经费充足。
十、保密工作记录和材料
各涉密领域分别做好保密工作记录,由分管领导定期检查资料,确保资料详实、完整,保管妥当。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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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月x日,公司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纪检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党支部书记、董事长xxx主持学习了《情况通报》内容,并就学习贯彻、对照检查和整改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司各管理人员、纪检工作人员要切实按《情况通报》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要求,认真全面查找公司在纪检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对公司在生产建设中,纪检监察方面确实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马虎,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公司要以此次《情况通报》的学习整改为契机,切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夯实基础,确保纪检工作在公司全面建设健康发展中起到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公司要开展系统教育宣传活动,要将《情况通报》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位员工,全员充分认识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增加配合意识和服从意识,纪检人员要切实完善公司纪检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带着遵从,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参会人员纷纷发言,谈认识,谈看法。
二、几点认识
通过学习讨论,参会人员一致认为纪检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人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纪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关系到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廉洁建设风险。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将来面临的新任务将不断增多,行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队伍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是公司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是增强公司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本保证。
三、自查自纠情况
针对《情况通报》中着重通报纪检监察中存在的五类问题,公司结合自身担负任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重点清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建设有待加强。带头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对于公司“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没有建立常态化的纪检制度,主要事项有文件无跟踪记录。
(二)纪检担当意识不强。纪检监察工作更多的停留在会议室、办公室,更多的是学制度、学法规,制定规章制度和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没有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方法,没能切实与具体事务相结合。
(三)纪检队伍建设有待增强。公司纪检队伍力量薄弱,仅设置有1名纪检人员,还要兼职公司党建,纪检负责人也是由公司领导兼任,纪检队伍未完全形成战斗力。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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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县环卫处党支部先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和干部职工例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和县委《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坚决按照中共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的开展好自查自纠。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不断健全完善党支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继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和开展交流座谈会,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担当。同时,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受理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慈利县环卫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兆杰任组长,支部委员刘华丽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有效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不足
对照四个重点整治问题,县环卫处党支部紧密联系实际,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调研、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集中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投诉反映受理电话等多种形式,采取“班子议”、“领导点”、“自己找”、“群众提”等方式,广范围、多角度征求意见建议,共查摆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四个:一是对系列重要讲话以及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传达不及时,表现为支部安排集中学习时间不足,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性不强,政治思想觉悟没有得到很好的提升;二是对决胜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精细,如高桥花椒坪村结对帮扶人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实际收入统计不细致;三是督查考核过多过频,每月不定时对乡镇环卫所开展1-2次检查,加重了基层负担;四是工作中存在疲疲沓沓、拖拖拉拉现象,在环卫收费工作启动较迟,方法简单,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投诉时有发生。
三、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
县环卫党支部坚持压实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制度,认真归纳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的问题,对整改内容逐项分解,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紧盯突出问题,制定出详实、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一是利用党支部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例会、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和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系列重要讲话以及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学习笔记,每月不少于两次;二是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要求,进一步强化帮扶人员责任心,脚踏实地,主动认领和对标脱贫攻坚“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乡镇环卫所“以奖代补”考核细则》,明确督查重点,控制总量和频次,每两个月对乡镇环卫所进行一次督查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四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严格落实“首问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热情度,简化办事流程,解决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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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实施好卫计委的关于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的重视
自卫计委有相关发文发到卫生院后,我院院长立马召开领导会议,对于如何开展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之后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开展相关会议,让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做了一定的了解,方便了卫生院日后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的建设
我院根据卫计委医政科发文,结合我院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卫生院的《低收入农户首选药品目录》、《低收入农户首选检验检查项目目录》、《低收入农户“三合理”优惠措施》、《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规定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对象,明确了这些用户可以享受的相关优惠,并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让低收入农户对自己能够享受的优惠有了基本了解。
三、措施的落实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设立了“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公开低收入农户相关优惠、减免项目、政策等。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安装了低收入农户身份信息自动识别软件系统,低收入农户就诊时刷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能确认身份,系统自动减免相关费用,免去手工操作带来的诸多繁琐程序和报销审批手续,既方便了低收入农户,又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
我院对相关低收入农户进行了家庭签约服务,依托我院健康服务团队为服务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康档案,并确保健康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我院认真做好医疗救助情况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按月及时上报《医疗精准扶贫帮困(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存在的问题
在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期间,我院和辖区内新纪元村卫生室没有做好相关对接,没有及时收集到新纪元村卫生室的低收入农户的相关信息,没有统计到其每月的救助信息。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相关部门没有对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进行上门随访,建立了健康档案但是没有具体统计,不能确定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的具体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