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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2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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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领导责任

(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3)坚持“三个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4)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x业腐败,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5)坚决落实党中央对x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正确处理全面从严治党和经营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

(6)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7)认真指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本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本级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和下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8)抓好责任分解,公开晒责,提请党员干部监督,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下一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9)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或纪检监察组,下同)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每年12月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提交本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学习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

(10)坚持“强企必先强党建”原则,加强党委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一把手。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11)开展廉政教育。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夯实廉洁从业、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改良公司政治生态。

2、选人用人责任

(12)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干部队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1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干部选拨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依规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3、作风建设责任

(14)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5)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掩盖风险、责任挂账、业绩不实等突出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坚决整治,着力打造优良作风。

4、监督管理责任

(1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晰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专权滥权、随意拍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业务关系、清清白白的社会关系。

(1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找党内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关于经营活动中防止利益输送有关规定的通知》,重拳治理利益输送问题。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9)按照从严、常在、常态的要求抓好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广度。

(20)加强和完善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把巡视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围绕贯彻重大x业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式的巡视巡察。按规定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备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报告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2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22)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5、支持推动责任

(23)自觉服从上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积极支持同级纪委按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三个为主”,深化纪委“三转”,推进各级纪委书记专职化,逐步单设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24)领导和支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的职责,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情况,协调解决纪律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6、表率责任

(25)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培养良好家风。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2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失职、不抓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门户、做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主题学习。每年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讲1次党课。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3、按照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

4、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5、积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和对上级的请示报告、纪律审查报告、专项工作、述责述德述廉等请示或报告进行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8、全面领会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规范做好新提任干部、分管条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积极支持纪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按规定办理的请示报告事项,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1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同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范围内上1次党课。

5、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廉政风险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及时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

6、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主动揭露,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认真总结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底围绕个人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党委工作部门责任(36项)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支撑,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既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又协助配合落实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责任。

1、党委办公室责任(7项)

(1)负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综合协调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党委做好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起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

(3)协助党委在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4)落实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办检查。组织安排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5)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6)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7)负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记实管理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委组织部门责任(12项)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并抓好落实。

(2)协助党委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3)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指导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干部问责,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

(6)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动议审查、任前把关、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7)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按照上级党委激励担当尽职免责意见,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

(8)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9)调查处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受理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方面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对于组织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11)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党委宣传部门责任(7项)

(1)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

(2)协助党委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方面发挥作用。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导学习。

(4)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动态、制度和成果的宣传报道,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廉政勤政精神。

(5)深入开展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

(6)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舆情信息汇集、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网络舆论环境,防范声誉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督促所管理的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机关党委责任(10项)

(1)负责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党委安排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实际,抓好廉政文化建设。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领导、检查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协调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5)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机关各部门,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督促机关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重点整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7)领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机关各支部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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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张陶乡纪检监察工作程序,保证我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张陶乡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加强行政监察,促进我乡干部职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工作职责

张陶乡纪检监察办公室在张陶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按要求维护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

(二)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命令、决议以及张陶乡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按要求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行政职能部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四)负责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五)制定完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维护党纪政纪,受理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行政职能部门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查处违纪案件。

(七)落实张陶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

(八)负责加强张陶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领导、指导下级纪检员履行职责。

(九)建立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十)管理、负责使用好纪检监察经费。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张陶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规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与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的基本工作方针。

(二)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禁上宽下严或亲者宽疏者严的做法。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方法。在制定规章制度和执行纪律时,要深入群众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重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四)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秉公执纪,慎重处理,正确执行党的纪律。

1.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张陶乡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对已经调查核实的问题应作出处理意见,必要时还须向上级汇报和向群众通报。

2.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仔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弄清事实,分清是非,妥善处理。对来信来访人的意见不要轻易肯定或否定;遇到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意见不同时,应从客观事实出发,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以便统一认识和避免出现偏听偏信、道听途说、先入为主,掺杂个人情绪的问题。

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重调查研究,重事实证据,克服带个人框框、主观意断等偏向,确实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后,再作结论。

4.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严守秘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案件的顺利进行。

(五)实行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行文制度

(一)凡以乡纪委名义发出的文件和向张陶乡党委及上级纪委的请示、报告,原则上需经纪委会议讨论通过,或经纪委书记同意并审核签发,未经纪委书记审核签发的一律不得以纪委文件发出。

(二)需以纪委名义发出的文件,必须严格按发文程序、格式和保密规定办理,办公室负责做好发文记录。

(三)对职工的检举、控告及来信来访,纪监室必须做好登记,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书面报告张陶乡党委和纪委,对上级纪委转来的群众举报信,处理结果要报告上级纪委。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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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纪委书记;

2、县属各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

二、报告内容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3、和查办案件情况;

4、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源头治理措施情况;

5、治理“三乱”,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6、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情况;

7、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8、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

9、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报告时间和形式

(一)报告时间

报告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一般事项每季报告;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等特别重要的事宜,要及时报告。

(二)报告形式

季度工作报告主要向联系常委和副书记汇报,采取口头汇报、书面报告和集中汇报三种形式。报告以口头汇报为主,经联系常委或副书记同意也可采取书面报告和集中汇报。

1、口头汇报。由乡镇、部门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到县纪委向联系常委和副书记汇报。

2、书面报告。经县纪委联系副书记或常委同意,可以书面报告。

3、集中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联系副书记、常委可以采取分片集中的方式,专题听取汇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纪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工作报告制度作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抓好落实。党政“一把手”要积极支持纪委工作,在时间上要给予保证,确保这一制度落到实处。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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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一

一、主要做法

(一)责任清单明任务。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印发《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细表》,厘清了乡(镇)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面40项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3个层面44项监督责任,做到责任清晰、履职有据。

(二)签字背书促落实。由县委书记与乡镇党委书记签订xxxx年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36份,督促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签订xxxx年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18份,督促乡镇纪委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各乡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三)执行制度严约束。严格实行乡(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县委、县纪委报告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纪委每季度向同级党组织和县纪委报告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的双报告制度。出台并严格执行《县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试行)》和《xxxx县纪委书记约谈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暂行办法(试行)》,对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机制,通过日常督点巡查年终检查等方式,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开展专项巡察,督促整改,力促责任落实。

(四)强化培训增素质。以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执纪能力为主题,采取四种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每月一讲专题培训。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各室轮流讲学,每月开展一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等教学方式,有针对性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跟班锻炼顶岗培训。轮流抽调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各室顶岗锻炼,促进新人尽快适应角色,了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情况,明晰工作职责和方法。三是外出学习脱岗培训。抓住机遇,适时选派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带着问题去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深入了解当前形势,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同时建立本县外出培训优秀学员师资库,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培训课堂确定命题,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听取外出培训人员交流学习收获和感悟,分享培训学习经验,促进培训成果运用。四是实战演练以案代训。从乡镇纪委或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纪委办案,进行现场办案培训,通过实战演练提高基层办案水平,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五)案件查办增实效。为更有效督促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县纪委要求重点乡镇查办4件案件,部分乡镇至少查办3件案件,一般乡镇查办2件案件,并加大目标考核分值,确保乡镇纪委发挥监督作用,敢动真格,抓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更好为群众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两个责任意识有待提升

1.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一是部分乡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负什么责?怎样承担责任?二是部分单乡镇认为单位主要是负责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灾后重建及完成本职业务工作,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当着单位分内的主业来抓,党委负责人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业务,与单位业务工作联系不大,凡是涉及纪检监察的工作,都是纪委的事情,习惯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给纪委去做。三是有的乡镇党委负责人把落实主体责任停留于表面,习惯于开会布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没有真正做到四个亲自。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只重视具体业务工作,把一岗双责仅仅理解为自己带头廉洁自律,没有用实际行动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一岗双责的观念淡薄。

2.监督责任意识不强。一是有的纪委认为党委是主体责任,自己只是监督责任,责任有主次之分,党委布置什么、关注什么就去做什么,没有有效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推动的作用。二是有的纪委不能尽快适应三转要求,理解和把握监督责任上存在偏差,工作方式相对简单,停留于抓效能、抓工作纪律,没有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监督浮于表面、监督不深入、监督不到点子上。三是有的纪委定位不准,习惯于对一般工作人员的监督,不愿、也不敢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

(二)责任体系不够健全。一是在制定落实责任制上,存在照搬照抄、上传下转等问题,与实际结合不够,使责任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内容空泛。二是在落实责任分解上,定性指标偏多、定量指标偏少,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对重点牵头工作职责不清、目标不明、任务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工作难以开展。三是在落实监督责任上,纪委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不能保持相对独立性,导致职能定位不准、履责存在错位。四是在落实责任考核上,缺乏统一规范的量化评价机制。考核流程停留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考核形式多以听汇报、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考核扣分一般也只在发生案件或问责事件后才会出现,考核结果差异化程度较低。公众参与途径不多,社会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考核结果运用不够,与激励机制挂钩不够,以致存在责任履行好差一个样。五是在责任追究上,追究的尺度难以量化,条款笼统,操作性不强,追究由谁决定、由谁查处、追究哪个层级领导的责任等,缺乏程序性、惩戒性、科学规范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责任落实措施不力。一是主体责任流于形式。乡镇领导班子未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一些党委负责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时,常采用形式主义的套路,满足于开会、讲话、签责任书等样板动作,习惯于年初开会部署、年中发文落实、年终考核评比等传统模式,重部署轻落实,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经常性和中间环节的督导、检查、考核,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责任制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二是监督责任缺乏担当。主要表现在乡镇干部职工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不强,认为纪委的监督是来挑刺和出难题的,对同级纪委的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乡镇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管理不愿抓不敢管,制度形同虚设,对出现的腐败问题或作风问题存在当老好人、睁只眼闭只眼现象,不敢处理,怕得罪人,又担心影响个人政绩,还怕影响到单位考核,故而导致单位内部管理缺失,监督缺位。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系统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前提,迅速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做出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1.切实增强党委主体责任的担当,需要着力提高四种意识。一是知责明责尽责意识。党委和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决破除认识上的诸多误区,消除思想顾虑,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二是工作主体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和具体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抓具体、具体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责任田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将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视作自己的责任田,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实际,研究方针策略,创新开拓实践,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四是表率示范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党员干部做出示范、树立榜样。

2.切实增强纪委监督责任的担当,着力提高三种意识。一是依规履职的意识。纪委要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机关的职责定位,按照赋予的法定职能,开展执纪、监督、问责,既要协助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二是聚焦主业的意识。以三转为主轴,深入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力量抓好主责主业,树立再监督的意识。三是铁面执纪的意识。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解决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大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在面对腐败现象和违纪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执纪问责,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根本,建立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取得实效。

1.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坚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认识、理解、厘清两个责任的意义和内涵,并自觉履行到各自的工作职责中去,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系统培训。一是充分发挥廉政文化九进活动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展专家讲课、警示教育、廉政承诺、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传播廉政文化,浓厚落实两个责任的氛围。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导作用,坚持廉政建设逢会必讲,组织开展好党政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切实当好表率,唱好主角。每年讲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三是充分发挥平台载体的传播作用,精心编发廉政短信、廉政专栏、廉政汇编,用好用活一墙一屏一栏一网一节目(即廉政文化墙、电子屏、公示栏、纪检监察网站、廉洁xxxx节目),动态宣传各级关于廉政建设的讲话、政策、案例,增强全县上下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双谈话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二是严格执行双背书制度,即每年由县委向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县纪委向下级纪检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落实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每年由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向同级党组织和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每季度报告不少于1次。

3.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一是改进检查方式,探索建立日常督查、重点巡查、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立体式监督检查考核机制,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在坚持县委领导带队检查考核的同时,创新方式方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大督查、专项检查、执纪查案等形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考核。二是建立五廉监督制度,即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县纪委全委会对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访廉、问廉、评廉、督廉的五廉监督机制,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探索委托第三方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导入和建立群众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三是建立巡察机制。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的监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注重成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部门),开展专项巡察。每季度开展巡察不少于1次。四是严格执行年终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各单位(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年终检查考核与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等相结合,严格兑现奖惩。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实行纪委约谈。对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了解情况,提醒约谈,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启动责任追究。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方式、力度,准确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三是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纪检组织的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避免出现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二

中央提出两个责任特别是省委出台一意见一办法以来,湘潭市委、市纪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凝聚共识,认真谋划部署,以追责问责为导向,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狠抓宣传督导,营造问责氛围。一抓学习。市委书记陈三新专程到市纪委调研座谈,在全市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上作辅导报告,多次在全市大会上强调,要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纪委紧跟省纪委和市委部署,在去年编发和同志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全国部分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探索等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各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和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搜集起来,以内刊形式印发学习,还编印《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各级各部门将两个责任纳入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本级开展两个责任在线专题访谈,10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结合实际谈体会、作承诺、讲打算。二抓约谈。市委书记陈三新率先垂范,带头亲自约谈部门负责人,8月11日,对全体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反复强调坐着领导干部的位子就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市委常委和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联系或分工对口的部门负责人20余人次。市纪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约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遮遮掩掩,不轻描淡写,既包括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也有举报问题和个人自律不严等问题。三抓督导。去年,市纪委开展2轮专项督导。今年来,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带队到各县市区(园区)和10个乡镇街道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逐一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委局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市直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在市委、市纪委的示范和督促下,各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层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宣传、约谈、督导,基本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在全市营造不担责就要被追责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制度链条,划出问责依据。一是出台实施办法。去年,市委在全省较早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规定: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还修改完善《湘潭市行政问责办法》,明确了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示范等4个方面的行政问责情形,规定了4种对行政机关的问责方式和11种对当事人的问责方式。二是制定5+1责任清单。协助市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即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的主体责任包括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8个方面25条。市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为18条,市长的为17条,市委常委会成员既有共性清单,又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列出了个性责任清单。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具体化、条目化的清单制度,不仅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还有利于倒追单位党委和纪委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也将参照制定责任清单。三是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委书记以及其他班子成员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各级纪委也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均实行签字背书,存入档案库,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年初,全市共有191家单位和750名党政领导干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制,分别由市委和市纪委领导带队检查,改变了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分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促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去年,全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个单位和50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今年1至7月,全市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和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盯紧一把手。在受到责任追究的110名党员干部中,一把手有29人,占26.4%。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对该局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没有制止,受到诫勉谈话。还比如,市福彩中心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存在违规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二是不搞法不责众。市福彩中心一案,同时问责了一把手、分管副局长、纪委书记、原党委书记、原局长、原副局长、市福彩中心主任共7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案也有4人被问责。三是不因退休免责。市民政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王龙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旅游,并干扰组织调查,虽然于今年5月4日退休,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些典型案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市反腐体系的全面升级,彰显出反腐零容忍、问责无已成新常态。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一样动刀子,决不护短。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刘胜利,对该单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等问题不制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又比如,雨湖区鹤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新元,对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明显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行为不反对、不制止,还以促发展、讲团结、顾大局之名表态支持,受到警告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1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落实两个责任以来,基层普遍反映有三个变化:第一个变化,一些党委从以前的只挂帅不出征,逐步向既挂帅又出征转变。一些单位原来由纪委书记推着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现在经常是党委书记推着纪委书记做事。第二个变化,各级纪委聚焦主业,责任田更加丰收。去年全市共立案431件4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8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同比分别增长97.7%、26.8%和24.3%。今年1至7月,全市立案406件407人,单纯违纪政纪的案件397件,占立案总数的 97.8%,给予党政纪处分270人(含往年遗留案件),其中县处级8人,撤职以上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许多干部群众深有感触地说:纪委还是那个纪委,人还是那些人,但工作却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三个变化,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明显增强,有的领导在决策拍板前都要问问纪委书记,这个事情搞不搞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是有差距、不平衡的问题:总的来看,两个责任的落实,县市区好于市直部门,上级机关好于基层单位,党政部门好于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好于副职。主要问题是:一是不愿抓。有的重业务不重党务,讲业务一整天,谈党建一支烟,对主体责任说不清、道不明,心中一本糊涂帐。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事,如果我这个分管领导把教育提醒、监督约谈全包了,那纪委书记干什么?还有的分管范围接连出问题,自己不查漏补缺,反倒认为纪委盯着我搞,挖洞寻蛇打没事找事。有的习惯于依赖纪委,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不是个别。二是不敢抓。在乡镇调研时,问乡镇党委书记:一年下来找过哪些干部谈过话?大部分支支吾吾、一脸茫然。三是不会抓。有的党组织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上,开个会议、发个文件、看个教育片、签个责任状,没有抓深抓细抓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二)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主要是能力素质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党的十以后,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举报量激增,举报件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时间办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一个简单的违纪案件也要走完所有的程序。这就呈现出案多人少的局面,有的新进干部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基层纪委工作任务本来繁重,加上上级纪委层层抽调基层纪委办案骨干,常常感到捉襟见肘。各乡镇纪委一般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事3人和兼职纪委委员3人,但纪检干部很难专职专用。二是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基层纪委专业人才短缺,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工作经验不足,发现问题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欠缺。腐败分子反调查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作案手段越来越高,相互串供屡见不鲜,非党员和监察对象不配合调查的现象也不少见,而纪检机关手段不足,基本依靠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调查取证往往举步维艰。三是快查快结有困难。上级纪委交办下来的件,要求规定时间办结,而调查核实一个件需要人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有的问题时间跨度长,证据遗失严重,调查取证困难。快查快结要求纪检机关重视核查违纪部分,将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有的群众对这种做法不理解,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被摆平、被收买,包庇被举报人。四是定性量纪难把握。有的问题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理依据,基层纪委在定性量纪上存在困扰。如对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往往因缺少制度依据,造成处理难度大。另外,由于党政纪处分存在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情节,各地纪检机关对同类案件的理解和处理存在差别,客观上存在执纪不平衡的问题。五是有的纪检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纪检组长说大案要案让上级查,我检查上下班纪律就行。有的拈轻怕重,得罪人的事、急难险重的事不愿意干,而借花献佛的事、露头露脸的事争着干;有的习惯于当甩手掌柜,让抽调或借用的干部当主攻手。有的纪检组长三转之后不知所从,坐等上级发文开会,推一下、动一下,不愿主动开展工作。六是纪检干部面临围猎的严重考验和挑战。当前,腐败与反腐败处于两军对垒的胶着状态,纪检监察干部比普通党员干部更容易面临围猎的严峻考验。有的被调查对象一听到风吹草动,就四处打探消息,纪委还没开展调查,说情打招呼的就找上门来。有的为逃避查处,千方百计诱惑、拉拢、腐蚀纪检干部,或者对办案人员及其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扬言你们现在让我难过,我出去了绝不让你们好过等等。有的实施反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围追堵截和跟踪拍摄,企图抓住纪检干部的把柄。少数受到惩处的腐败分子不甘心自己的灭亡,利用媒体、网站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极尽诬告、诋毁之能事。比如,去年4月,湘潭县政府办原副主任朱修仁因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朱不甘心受到法律制裁,在网上发帖恶意控告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以达到博取社会同情、减轻个人刑罚的目的。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围猎,使纪检干部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三)在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不科学的问题。比如报告制度,由于没有详细规定,报告内容不规范,比较笼统,有的把述责述廉变成了述职诉苦。又比如考核制度,现有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也很笼统,缺乏量化的指标,使得实际工作中考核评价者只能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价值取向。考核安排也不科学,将纪委书记与党委其他成员一起考核,纪委书记认真履职肯定会得罪人,考核时会丢分,推选干部时会丢票,纪委书记不认真履职又会被追责,好比猫负责抓老鼠,反而让老鼠来评价猫,显然不合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要在认真总结盘点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摘编,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取得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成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抓责任落实,持续传导压力。以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2015〕5号)两个文件为抓手,坚持市委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继续加大两个责任的宣传督导力度,用好约谈、检查、考核等有效手段,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尤其要继续加大责任倒查力度,以严格的追究制推动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是严抓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首位,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决不让纪律成为变形金刚。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作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盯紧突出问题,深化作风检查。始终坚持以烧船称钉的决心惩治腐败,零容忍、无、全覆盖,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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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刻领会开展再监督的重大意义

“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执法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的工作重点转向对所负责部门(单位)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再监督,既是时展的要求,也是落实监督责任的现实需要。

一是落实中央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以来,中央纪委扎实推进“三转”,在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上,“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 错位’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决定》的精神,把握中央纪委的相关要求,厘清职责定位,调整工作方向,创新方式方法,在“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上发力见实效。

二是贯彻上级要求。省委书记徐守盛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责必问、一问到底。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同志指出,“过去,我们组织并直接参与了一些具体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牵扯精力过多,干的很累,职能部门也认为我们‘喧宾夺主’。对于这些不合时宜的工作方法,要大力扭转,切实把职能转到‘再监督’上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的决心已定,方向已明,纪检监察机关应该落实要求,顺应变化,干在前列,走出新路。

三是实际工作需要。近年来,攸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由部门自行组织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改变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定位,集中精力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建议书或决定书等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并督促整改执行。今年来,通过再监督再检查,查处失渎职等违纪违规案件13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越位问题。少数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放得心,任何工作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导致纪检工作任务繁重,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承担着党、政务公开、民生资金监管、工程项目监督、征地拆迁督查、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任务,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是错位问题。目前一些“老大难”工作,常常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维稳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是缺位问题。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依靠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造成监督缺位。对下级党组织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是空位问题。目前,县级及以上的纪检工作机构都配齐了工作力量,但乡镇、直属机关等单位则受机构编制、单位人员配备、领导重视程度等因素制约,最基层的纪检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单位有人员编制,但符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太少,导致有的基层的纪检组织有较多空位。加之,在乡镇等单位的纪检组织机构的专职人员不专,兼职人员不愿干,往往导致乡镇、局行等单位的纪委或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中出现人手不够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实施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既要注重观念转变,又要注重角色转换,既要整体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又要具体把握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

(一)强化“再监督”必须突出“再”字。“再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与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相比既是职责的回归,也是方式的再造,体现了推进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一是突出监督对象的转变。“再监督”强调的是由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以往,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将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与其具体业务工作情况混同在一起,监督对象既涵盖了“人”,也包含了“事”,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纪检监察业务与职能部门监管业务的混同。根据权责一致的要求,职能部门运用法律法规对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进行监管,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力量。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党纪法规对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进行提醒督促、诫勉问责和追究查处,体现的是执纪、监督、问责的要求,既是依法行政的纪律保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二是强调监督方式的再造。“再监督”强调的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式的转变、重塑和再造。以往,在一些政府职能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同时,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也自觉不自觉地和行政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走到一线开展监督,包办代替行政机关开展工作监管。“再监督”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改变过去代替职能部门搞监督、混淆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做法,退出直接参与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一线监督,后移监督位次,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管职责的监督上,倒逼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意识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的实际效果。三是凸现监督内容的聚焦。“再监督”强调的是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以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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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街道纪工委在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纪委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履职尽责,有力推进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职,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严格落实责任分解。今年初,我办纪工委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具体落实到各站、所、办、居委会,做到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办纪工委负责监督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和开展责任追究,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开展。

2、全面量化目标责任。3月11日召开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纪委全会精神,部署全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办党政班子成员、各居委会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全办干部学习贯彻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身投入经济建设。同时,办事处纪工委不定时开展作风督查,办事处干部职工作作风显著提升,半年来仅发生一人违反工作纪律,已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4、加强班子成员监督。办纪工委及时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填报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申报表、领导干部个人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报告表等相关表格,做到事前教育、强调、提醒,事后了解、检查、通报,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

(二)多措并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

1、坚持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注重教育在先、告之在先、劝诫在先,做到警钟长鸣。

2、开展主题教育。办事处党工委按照区纪委2017(2号文)〈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党工委书记肖志尚亲自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迅速在各站、所、办及居委会掀起学习热潮。我办纪工委把专题学习活动与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的“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结合起来,全办党员干部人人参与,全员覆盖,切实增强了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章建制,致力源头防腐倡廉

1、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意见”、市委“三十项具体要求”等纪律规定,认真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以“车、馆、房、所、票”和纠正“四风”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并督促落实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公车私用现象基本杜绝,党政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配备全部符合规定,会议明显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下降,公务接待一律实行“一函三单一票”,全年公务接待经费比上年大幅减少。

2、街道党工委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出台了考勤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经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和规定,使全街作风建设有章可依。四是严格实行签到和查岗制度。所有工作人员上班必须实行签到制,外出办事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事由,纪工委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

3、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报批程序,严控非生产性建设支出,及时开展村务和财务公开,财务管理日趋规范。

4、继续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街道纪工委巡回到各居委会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协调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居委会关系,鼓励他们大胆开展工作,村务监督活动参与面越来越广,作用发挥日益突出。

(四)惩防结合,全力抓好信访案件查处

一是加强民生项目监管和查处力度。一年来,街道纪工委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开展对涉农惠农的农村低保、教育收费、医疗行业、生态公益林及退耕还林、畜牧良种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的专项检查。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查处与惩治两手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处,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率。

2017年下半年工作设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在下半年年的工作打算中,着重加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树立“不查案就失职”理念,重点抓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同时,从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中挖掘案件线索,拓展办案范围,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求做到办案处理1人,警示教育一片,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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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着眼于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到2013年底,实现村级纪检组织设置或纪检力量配备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村级纪检组织的机构设置、工作职权、工作程序和监督管理,为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

街道辖区18个社区(村)均应建立纪检组织或配备纪检力量。

(一)建立党委的社区(村)要建立纪委,建立党总支的社区(村)要建立纪检组,建立党支部的社区(村)要配备纪检力量,明确1名支部成员负责纪检工作。

(二)村级纪委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纪委书记1人,由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担任;村级纪检组一般由3人组成,设组长1人,由党总支副书记或委员担任。

(三)村级纪委组成人员一般由同级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纪委会议选举产生,必要时可由街道党工委直接任命。村级纪委每届任期和所在党委相同,村级纪委应向同级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村级纪检组组成人员由所在社区(村)党总支会议选举确定。村级纪委(纪检组)推荐人选需事先听取街道纪工委的意见,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四)为进一步发挥村级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实现监督资源共享,鼓励各村级纪委(纪检组)与村(居)监会合署办公。引导、鼓励和支持通过选举将村(居)监会成员中的党员选为到村级纪委(纪检组)成员,在村(居)监会换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村级纪委(纪检组)成员选为村(居)监会成员。鼓励通过选举将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日常负责人、党员大学生村官、党员村级后备干部选为村级纪委(纪检组)成员。

(五)村级纪检组织成员的调整,需经街道纪工委审核和街道党工委同意。

三、队伍建设要求

(一)选好配强村级纪检组织负责人。注重把党性强、群众威信高、善于团结群众、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工作的党员,选拔到纪检组织负责人岗位上。

(二)把好纪检人员入口关。村纪检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热心本社区(村)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工作精力到位,能正常履职。同时应坚持回避制度,村级组织成员及其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社区(村)文书、报账员,一般不列为村级纪检组织成员候选人。确因工作需要列入村级纪检组织成员候选人应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三)加强教育培训。把村级纪检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街道纪检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村级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计划,对新任职纪检组织负责人要进行任前培训。通过举办村级纪检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纪检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做好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党组织要为纪检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力、物力保障。村级纪检组成员在履职时要落实相应的报酬。

(五)维护合法权益。各社区(村)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组织和纪检人员开展工作,不得为纪检组织开展工作设置障碍,在纪检组织和纪检人员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要积极排除或坚决纠正。

四、工作职责

村级纪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所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并对其负责,纪检业务以街道纪工委指导为主。村级纪检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抓好所在社区(村)党组织和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本级党组织及其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其他党内规章的情况。

(二)负责监督同级党组织及其成员,督促党员遵纪守法、模范履职;配合村(居)监会对村(居)委会及其成员勤政廉政、履职行为等进行监督。

(三)协助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及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参与对党员和村级干部的评议和考核工作。

(四)受理对本级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并进行初查核实,对初核发现情况复杂或涉嫌党员违纪违法的应及时移交上级纪委。

(五)承办上级纪委和本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制度

在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制度的同时,要按照“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的要求,不断深化村级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设立纪委(纪检组)的要实现“五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台账、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切实发挥纪检组织的职能优势和保障作用。

(一)建立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或纪检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或提交党支部讨论决定。各委员或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要定期召开纪委(纪检组)会议,分析本社区(村)党风廉政情况,研究落实上级或本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解决党风廉政实际问题。

(三)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

(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和纪检工作业务规范文书制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文书档案以及群众的收发、登记、整理、归档工作。

(五)建立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每年要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开展情况。对纪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加强农村政权建设和村级自治,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各社区(村)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村级纪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党组织要加强对村级纪检工作的领导,为村级纪检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工作保障,经常听取纪检组织工作汇报,帮助协调各种工作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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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责任单位班子成员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每年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积极主动地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分管领导意见抓好落实工作。

3、与协办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协办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协办现任单位按时完成任务。

4、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违规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5、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

6、每年年中对各协办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每年年底对协办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每年年底就所承担工作的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农林局分管领导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协办责任单位(二级机构)职责

1、主动配合主要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共同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根据农林局每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分工,加强与分管领导联系,明确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确定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抓好落实工作。

3、按主要责任单位要求,积极提供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完成主办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主动配合主要责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5、按照参加主要责任单位召开的协调会议和联席会议,及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主要责任单位汇报。

6、每年年底就落实单位任务的完成情况向局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报农林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二级机构党风廉政责任内容

局属二级机构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第一要务,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年终就执行《规定》的情况形成专题文字报局党组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3、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自身素质、工作水平和遵守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形成专门文字记录,以备检查。

4、带头遵守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廉政准则》,并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积极支持执纪、执法人员履行职责。

6、若不认真履行职责,愿按《规定》接受责任追究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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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定期分析研判形式,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目标要求、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党委明确党委副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明确党政办、财政所负责主体责任落实的相关日常工作。

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健全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延伸到各单位、基层站所及村(居)党组织,并督促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完善党委依法依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以规范权力运行。防治利益冲突为重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动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对重要事项、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

4、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岗位目标管理,健全机关中层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监督管理。

5、深化作风建设。认真抓好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讲纪律、守规矩,确保政令畅通,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严格规范“三公”消费行为,防止“”问题复发和反弹。加大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曝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委要重点解决征地拆迁、拆违控违、惠农民生资金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6、坚决惩治腐败。支持和保障镇纪委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镇纪委依纪依法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支持镇纪委落实“三转”、“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要求,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履职提供保障。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片区联动协作,提供必要条件。

7、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对、宪法等党纪国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约谈、及时报告。

8、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镇党委要加强对基层站所、村(居)“两委”班子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强村纪检小组、村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村财务管理。落实“四议两公开”等议事制度,深化村党务、财务、村务公开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党委书记

责任范围: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是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责任内容:

1、履行领导责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及时主持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亲自组织推动、检查督促。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以上廉政谈话,安排在3月和9月各讲一次廉政党课。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对积访重访问题亲自接待、亲自处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定期监督检查,及时约谈提醒,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调研,为镇纪委履职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支持镇纪委全面落实“三转”要求。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及时排除办案过程中的干扰和阻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4、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自觉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

协办部门:纪委、党政办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镇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责任。

责任内容:

1、定期了解、研究政府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资金管理和使用、公车管理、公款消费的规范化管理与监督;

2、督促政府班子成员、职能办公室、站所、村委会抓好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全面执行政务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手续,简化办事程序,创优经济发展环境;

3、健全财经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制度,坚决杜绝财经方面的违规问题;

4、每年与各村主任及分管办、站所负责人开展一次以上廉政谈话。

协办部门:纪委、党政办、财政所

(三)人大主席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扶贫、朱陈苗圃、稳定、老干部、妇联与保险、文教、统战、宗教、工商联、科技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抓好人大和朱陈村、直属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增强为民服务本领,做带头廉洁自律表率;

3、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和资金使用规范;

4、与分管的农经站、办、老龄委、妇联、中学、小学和所分工村的负责人开展一次以上廉政谈话。

协办部门:办、农经站

(四)党委副书记

责任范围: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政工、党建、组织、工业、招商引资、总部经济、工业集中区、项目服务、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保、工会、青年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抓好工业招商引资和新合村和下营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干部队伍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有重点地组织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帮助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3、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监督,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4、与分管的党政办、工业办、劳保站和所分工村的负责人开展一次以上廉政谈话。

协办部门:工业办、劳保站

(五)纪委书记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对部门和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听取村委的报告;

2、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任务;

3、检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的情况;

4、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等情况;

5、负责抓好全镇作风建设工作;

6、突出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

7、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抓早抓小;

8、查办案件、处置线索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纪委报告。

9、与各村纪检员及镇纪委班子成员开展一次以上廉政谈话。

协办部门:党政办、办、农经站、民政办、文化站

(六)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和镇长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抓好综治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抓好政法队伍建设,督促协调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严肃征兵纪律,保证廉洁征兵;

4、负责抓好综治办、司法所干职工作风建设工作;

5、与各村治调主任及综治办、司法所负责人武装干事开展一次以上廉政谈话。

协办部门:综治办、计生办

(七)副镇长

责任范围:协助同志抓好工业招商引资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责任内容:

协助同志抓好工业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八)副镇长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国土资源管理、村镇建设、防违治违、交通、规划、生态镇创建、镇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抓好国土所、村建办、城管大队、生态办、防违办、居委会、范荡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土的一系列政策。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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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纪委:

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定期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乡党委2018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上半年,****乡党委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纪委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优化党风政风,推动**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从严抓好思想教育,不断强化理想信念。***乡党委把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坚守政治灵魂。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廉政电影《打虎记》进农村公益展演活动,召开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1次,开展党纪党规知识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习3次,邀请县纪委常委为全乡26名新当选的农村两委主干上廉政党课1次,充分运用廉政微信群党纪条规200余条,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乡党委坚持以上率下,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到所包村为基层党员讲廉政党课,形成制度。

二是从严抓好管党治党,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乡党委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其他中心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好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年初乡党委与班子成员、14个农村基层党组织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各班子成员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调研多次,集中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1次。强化履职纪实,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党委书记每季度集中审阅,并认真签署审阅意见,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履责有痕、倒查有据、落实有力。

三是从严抓好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廉政文化。乡党委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工作纪律制度、干部任用制度、“三资”管理制度和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主要领导带头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对党忠诚老实,着力健全防腐机制。

四是从严抓好选人用人,不断强化干事氛围。乡党委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敢为人先,全乡上下形成了创新务实、奋力赶超的良好环境。

五是从严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效能提升。乡党委坚持把作风建设当做推动党的建设的切入点,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财务管理和“三资”监管问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四风”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开展工作纪律检查3次,针对全乡“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化管理制度》。通过整治,促进全乡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是从严抓好惩治腐败,不断强化追责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大力提供执纪保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乡纪委大力支持和充分保障。以乡镇监察试点工作为契机,选优培强纪委班子,加强基层纪检干部教育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2名纪委委员,强化了纪检监察力量。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支持纪委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做到不说情、不暗示、不打招呼,推动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重大案件的突破。今年以来,乡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7件;其中,谈话2件、初核4件、予以了结1件.

纪检书记履职报告

1、组织领导责任 (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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