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代表履职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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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部署和组织推动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在年初就召开主任会议超前谋划,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和后续督查检查。一年来,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改革部署,把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和县委中心任务中去思考谋划,工作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扎实推进。
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一)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有关制度。为加强新时期人大的工作,县委高度重视,今年9月份,县委制定出台了《中共唐河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制度的实施意见》(唐发〔2020〕20号),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制度。1、实施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建立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自下而上、逐步推开、全面覆盖,把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政府行政权、代表监督权、群众参与权有机统一起来,推动民生实事解决,切实把民生实事项目办成人民满意工程。2、探索开展人大代表专题座谈会。探索开展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以专门(工作)委员会为依托,以问题为导向,就全县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集中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专题座谈会。人大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人大常委会要认真研究、跟踪督办,办理结果向代表反馈。3、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建立定期听取、收集、研判、督办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组织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代表进社区、直接联系群众、代表接待日等方式,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坚持每年联动组织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探索举办“人民满意的代表联络站”评选活动,强化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拓展联络站的功能和成效,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开展活动,组织代表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帮助基层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强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的互动与交流,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机制,经常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代表面对面交流一次。4、加强国家机关同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推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人大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联系代表工作制度。“一府一委两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拓宽代表知情权,落实代表法关于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相关规定。5、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统筹开展代表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促进培训工作的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提高代表履职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代表所在单位要依法保障代表执行职务,为代表出席大会,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议案建议,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执法检查及履行其他法定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合理确定和调整经费标准,完善代表履职补助制度,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行职务,由本级财政制定标准给予适当补贴。6、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交要求和程序。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建议统一交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导领办制度,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和办理情况考核评价机制,提高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建立重点督办议案建议制度,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专门(工作)机构分类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协同督办、提建议代表参与督办的工作机制,以“答复率、满意率、落实率”为具体标准,优化代表建议办理流程,规范答复环节,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办理情况,更好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需求、推动改进工作。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代表满意度纳入办理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办理情况网上公开,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7、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建立代表履职考核考评体系,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激励代表依法忠实履行代表义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监督。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履职情况逐步向社会公开,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换届时提名连任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职或不适宜继续执行代表职务的,应及时调整。因工作变动不宜继续担任人大代表的,本人应当辞去人大代表;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人大代表身份不符的行为,有关方面应当及时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责令其辞去人大代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立案审查的,犯罪事实已查清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对于政治坚定、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人大代表要给予表彰和鼓励。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每届任期内至少报告一次。严格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人大代表个人不得干预具体司法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如在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设工作中,今年7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尹清岭,县人大选工委相关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2020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集中交办会议。对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收集到的125件代表建议和县人大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五件重点建议进行集中交办,并提出明确办理要求。12月16日,县人大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尹清岭带领人大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等组成视察组,分别就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整村推进工作、关于加大工业企业技改扩能和产业集群建设扶持力度、关于加强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等四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和督导。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2020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了审议意见并要求县政府迅速落实审议意见,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联络站竞赛活动为抓手,强化网上联络站和星级代表联络站建设,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一是指导乡镇按照“九有”(有场所、有牌子、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台账、有档案)标准,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二是组织四级人大代表进站履职,开展活动。将全县450多名省、市、县人大代表安排到全县26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参加履职活动。1600多名乡级人大代表安排到23个乡镇(街道)127个村级人大代表联络室参加履职活动。三是建立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制度,明确每月第一个周二为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日,各级人大代表进站接待选民,听取选民意见建议,及时交办有关单位办理。四是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联络站竞赛活动。制定下发了竞赛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竞赛内容,评选办法,同时县人大成立由人大副主任为组长的6个竞赛活动指导组,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活动,12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对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观摩,评比打分,共评出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联络站8个,树立了榜样,评出了干劲。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县代表履职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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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制定、完善和执行了有关代表工作制度
一是为了
加强对本级代表管理工作,促进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制定出台了《**县本级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今年开始施行,年终全面考核,对每位代表做出评价结果,并应用其考评结果(对当年考核评为特别优秀和连续三年考核评为优秀的代表要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表彰)。
按照《包头市本级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我们对**代表团的代表建立了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务的档案,依照代表本人自我评价、代表活动小组反馈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综合评分,提出评价等次意见的考核程序,对市人大代表进行履职考核提出初步意见,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是制定和执行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制度》,到目前为止有2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今年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这一制度的制定和实行使人大代表能够更直接地参与人大常委会议的审议,提高了会议的审议质量,拓宽了代表履职的参与度。
三是加大执行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年初明确了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具体内容。经过一年来联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欢迎。通过召开专门的委员会听取了组成人员联系工作的汇报,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执行了每月一次的“代表之家”活动,分批次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内容丰富的听讲座、传达文件、通报情况、征求代表建议等活动,使代表活动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深受代表的赞许,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共邀请市、县人大代表110人次参加了活动,代表提出意见、建议11条。(二)完成了对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工作
为了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水平,5月份举办了为期两天的人大代表培训班,培训人数达80多人。此次培训班除县人大代表参加外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全体人大机关干部和镇人大主席参加。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既有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讲座,又有邀请履职经验丰富的市人大代表童迪老师讲授人大代表履职体会,驻县6名市人大代表还进行了履职经验交流。
组织参加了培训人员集体视察了一级公路、阿塔山水库建设、新区建设、马铃薯种植基地等重大工程项目。这次培训可以说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率明显、值得总结。
(三)开展了三级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工作
今年确定八名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50名任村干部的县人大代表和1/3的镇人大代表分别向选民述职工作全面结束。这项工作参加人数之多、工作量之大、效果之明显、影响力之广泛,深受选民的欢迎。为了全面检查和总结此项工作,11月底召开了三级人大代表述职总结会,县、镇两级人大分别报告了开展代表述职工作情况,全面总结了成功的内容,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继续开展述职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认真组织开展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
一是健全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团代表由县人大主任任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按照代表结构又划分成经济发展活动组和社会事务活动组,并分别指定了活动组负责人。县人大代表每个镇组建2-3个活动小组,全县共组建15个小组。
二是适时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在县人大、镇人大和各活动小组的组织下,按照活动安排,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民生工程,开展了集中学习、集体视察、专项调研等活动。一年来两级代表小组除了参加县人大集中举办的培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之外,对全县的大村庄整合建设、围封禁牧、舍饲养羊、马铃薯规模种植、城市经营管理、文化市场(主要网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旅游景区管理等进行视察和调研,通过视察、调研,代表们提出许多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
第十五届二次人代会上收到代表议案6件、批评建议28件,经大会审查6件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经过对
这些建议的整理,汇同县政府召开了规模较大的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我们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征求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与办理单位共商办理措施,对代表的满意度及时向政府进行了通报,并在人大常委会上听取了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报告。可以说今年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了引导和鼓励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也为了肯定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作出的努力,我们对提出优秀建议的代表和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将在第十五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六)认真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
每两月召开一次的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会议,在每次常委会召开之前,我都要做好认真审议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使在审议报告中能够提出一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例如财政举债过多的风险问题、重大项目实施中的统筹兼顾资金监管问题、林木管护的不力问题、河道的污染问题、城市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灾年农牧民的牲畜越冬问题等。这些问题都引起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
二、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几年来,我对镇人大工作非常重视,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工作指导。一是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以及召开专门会议,组织镇人大主席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代表法及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及领导讲话,明确镇人大主席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提高他们对镇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了民主法制观念,坚定了搞好人大工作的信心。二是分期分批邀请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使他们熟悉人大业务和工作的法律程序,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便于开展工作,加强了上下联系和沟通。三是安排镇人大主席和县、镇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专题调查或执法检查、视察等,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直接得到锻炼,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四是不定期地组织镇人大主席赴我市各旗县区乡镇人大进行学习考察、交流经验,加强联系,提高工作。五是坚持每年对各镇人代会会议进行指导,确保了各镇人代会议的依法召开和圆满成功。
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最基层人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根据监督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实际,起草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镇人大工作指导的实施意见》,现正在征求意见中。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任职以来,我始终把学习理论作为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一个根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了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人大业务知识等,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牢固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密切联系人大的工作实际,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好人大各项工作。
四、严于律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县代表履职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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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宁州镇机关选区总人口1294人,其中:选民1089人。年镇人大换届时选出镇人大代表3名。年9月27日组织开展镇机关选区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试点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3名镇人大代表(交叉县人大代表1名)分别向该选区39个单位的67位选民代表作述职报告;6位选民代表作评议发言。经无记名投票测评,3名镇人大代表都评为优秀人大代表(尹广全得优秀票62票,郑刚元得优秀票55票,侯丽梅得优秀票51票)。
二、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做法和收获
(一)作好安排。制定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方案;明确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人员;规定开展人大代表述职的组织、形式;规定开展人大代表述职的等次评定。
(二)精心准备。一是确定述职时间和述职代表,通知准备述职报告。二是推荐选民代表。按照素质较高、有参政议政能力的要求,全选区39个单位都分别推荐了1至4位选民代表参加述职会议。三是领导重视。为了搞好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试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和宁州镇党委领导、选举联络工委、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开展代表述职的方法、原则、目的等进行了3次研究,并出席述职会议。
(三)认真写出书面述职报告。3名镇人大代表围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协助宪法、法律的实施,宣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联系原选区选民,听取他们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调查、视察;为选民做好事、办实事;出席人代会,积极发言,参政议政,提出议案和建议;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本职工作等八个方面工作,认真写出书面述职报告。
(四)组织开好述职大会。述职以会议形式进行。述职大会由镇人大主席主持。述职会议上,镇党委副书记作了述职动员,向选民代表讲清开展代表述职的必要性、方法、原则,要求选民积极参与,支持搞好人大代表的述职,客观公正地监督代表的履职;3名镇人大代表分别向选民作书面述职报告;参加述职会议的6位选民代表作评议发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肯定了3位代表履职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希望;参加述职大会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人大代表进行测评,给述职人大代表分别测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档次。3位述职者获得的优秀票都超过总票数的70%,都被评为优秀代表。
(五)主要体会和收获。一是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检查自己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情况,听取选民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服务意识。二是通过代表述职,增强选民的监督意识,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宪法精神;代表的履职受选民监督,选民有权听取代表履职报告,有随时撤换或者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的权利。三是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使选民与代表直接接触,拉近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距离,让选民了解代表的履职情况,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监督意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县代表履职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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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人大常(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现就*乡人大主席团开展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提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述职评议,以其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增强代表法律意识、代表意识、创业意识和廉政意识,以实际行动密切联系选民,做一名名副其实、忠于职守的人大代表。
二、组织领导
建立*乡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祝武,副组长:韩先伟,成员:徐宏亮、蓝金新、范福寿、朱仙美,在乡党委的领导、县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每位县人大代表在任期的五年内,必须向本选区的选民或选民代表述职一次,乡人大在十月份结合代表述职,组织开展代表履行职务情况的评议。代表述职评议的内客如下:
(一)代表在县人代会期间的履职情况
1、出席县人大历次会议情况(包括参加会议次数、请假次数,有否无故缺席等)。
2、审议政府,人大、计划、财政、法检出院工作报告情况(包括发言次数、发言要点、审议意见采纳情况等)。
3、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领衔或参与提出书面议案、质询安、建议、批评意见及口头询问工作等情况及落实情况。
(二)代表在县人代会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
1、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
2、参加集体、个人持证视察和约见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领导和法检两院领导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效果等)。
3、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或乡人大组织的审议、评议、执法检查情况(包括审议内容、发表意见情况等)。
4、提出建议、意见情况。
5、走访联系选民、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调研活动情况。
6、遵守宪法和法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情况。
(三)其他工作事项
四、选民代表数与产生原则
选民代表数量一般掌握在每个选区45—50名。
选民代表产生原则:由各村推荐选民代表。
五、方法步骤
代表述职评议以选区为单位、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宣传发动(6月10日至6月30日)
1、建立组织、制订实施方案
建立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职责和评议重点。
2、广泛宣传、组织学习
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代表法》、《代表法省实施办法》,组织县人大代表,学习《代表法》、《代表法省实施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3、召开动员会
召开代表述职评议动员会,部署代表述职工作。
第二阶段:走访选民,评议准备(7月1日至7月30日)
1、走访选民,作好书面述职材料准备。
2、听取意见,了解代表履职情况。
3、推选产生,确定选民代表。
4、会前准备,听取代表履职情况汇报和选民代表意见。
第三阶段:组织测评,实施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
l、召开评议大会,县人大代表作述职报告。
组织召开述职评议大会,人大代表向选民代表进行述职,
报告本届任期以来的履职情况。
2、评议代表述职报告,协商确定主发言人。
3、评议主发言人,报告评议意见。
4、填写测评表,开展测评。
5、统计测评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汇总。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反馈结果(8月16日至9月15日)
1、针对意见建议,制订整改措施。
县人大代表针对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措施进行整改。
2、反馈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
代表述职后,由乡人大主席团、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县人大指导组人员)向代表反馈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
六、几点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做好评议工作。整个评议活动要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严格依法办事,要及时掌握,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评议活动的顺利进行。
2、坚持实事求是。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一分为二的原则,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让选民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县代表履职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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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制定、完善和执行了有关代表工作制度
一是为了加强对本级代表管理工作,促进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制定出台了《__县本级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今年开始施行,年终全面考核,对每位代表做出评价结果,并应用其考评结果(对当年考核评为特别优秀和连续三年考核评为优秀的代表要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表彰)。
按照《包头市本级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我们对__代表团的代表建立了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务的档案,依照代表本人自我评价、代表活动小组反馈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综合评分,提出评价等次意见的考核程序,对市人大代表进行履职考核提出初步意见,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是制定和执行了《__县人大常委会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制度》,到目前为止有2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今年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这一制度的制定和实行使人大代表能够更直接地参与人大常委会议的审议,提高了会议的审议质量,拓宽了代表履职的参与度。
三是加大执行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年初明确了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具体内容。经过一年来联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欢迎。通过召开专门的委员会听取了组成人员联系工作的汇报,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执行了每月一次的“代表之家”活动,分批次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内容丰富的听讲座、传达文件、通报情况、征求代表建议等活动,使代表活动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深受代表的赞许,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共邀请市、县人大代表110人次参加了活动,代表提出意见、建议11条。
五是执行了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的制度。为了让每位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多地了解和掌握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年分批次采取一定的形式向代表通报工作,今年除了每月一次利用“代表之家”活动向代表通报工作外,6月份通过向人大代表邮寄材料的形式通报了前半年人大、政府的工作情况,并向代表寄送了征求意见表,此后收回建议表12份,经整理后全部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已安排12月底以寄送材料的方式向代表通报全年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的完成情况,并要征求代表建议,为县十五届三次会议做准备。
(二)完成了对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工作
为了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水平,5月份举办了为期两天的人大代表培训班,培训人数达80多人。此次培训班除县人大代表参加外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全体人大机关干部和镇人大主席参加。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既有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讲座,又有邀请履职经验丰富的市人大代表童迪老师讲授人大代表履职体会,驻县6名市人大代表还进行了履职经验交流。
组织参加了培训人员集体视察了一级公路、阿塔山水库建设、新区建设、马铃薯种植基地等重大工程项目。这次培训可以说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率明显、值得总结。
(三)开展了三级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工作
今年确定八名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50名任村干部的县人大代表和1/3的镇人大代表分别向选民述职工作全面结束。这项工作参加人数之多、工作量之大、效果之明显、影响力之广泛,深受选民的欢迎。为了全面检查和总结此项工作,11月底召开了三级人大代表述职总结会,县、镇两级人大分别报告了开展代表(来源:文秘站 )述职工作情况,全面总结了成功的内容,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继续开展述职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认真组织开展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
一是健全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__团代表由县人大主任任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按照代表结构又划分成经济发展活动组和社会事务活动组,并分别指定了活动组负责人。县人大代表每个镇组建2-3个活动小组,全县共组建15个小组。
二是适时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在县人大、镇人大和各活动小组的组织下,按照活动安排,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民生工程,开展了集中学习、集体视察、专项调研等活动。一年来两级代表小组除了参加县人大集中举办的培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之外,对全县的大村庄整合建设、围封禁牧、舍饲养羊、马铃薯规模种植、城市经营管理、文化市场(主要网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旅游景区管理等进行视察和调研,通过视察、调研,代表们提出许多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
第十五届二次人代会上收到代表议案6件、批评建议28件,经大会审查6件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经过对这些建议的整理,汇同县政府召开了规模较大的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我们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征求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与办理单位共商办理措施,对代表的满意度及时向政府进行了通报,并在人大常委会上听取了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报告。可以说今年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了引导和鼓励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也为了肯定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作出的努力,我们对提出优秀建议的代表和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将在第十五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六)认真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
每两月召开一次的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会议,在每次常委会召开之前,我都要做好认真审议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使在审议报告中能够提出一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例如财政举债过多的风险问题、重大项目实施中的统筹兼顾资金监管问题、林木管护的不力问题、河道的污染问题、城市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灾年农牧民的牲畜越冬问题等。这些问题都引起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二、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几年来,我对镇人大工作非常重视,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工作指导。一是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以及召开专门会议,组织镇人大主席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代表法及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及领导讲话,明确镇人大主席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提高他们对镇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了民主法制观念,坚定了搞好人大工作的信心。二是分期分批邀请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使他们熟悉人大业务和工作的法律程序,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便于开展工作,加强了上下联系和沟通。三是安排镇人大主席和县、镇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专题调查或执法检查、视察等,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直接得到锻炼,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四是不定期地组织镇人大主席赴我市各旗县区乡镇人大进行学习考察、交流经验,加强联系,提高工作。五是坚持每年对各镇人代会会议进行指导,确保了各镇人代会议的依法召开和圆满成功。
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最基层人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根据监督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__县实际,起草了《__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镇人大工作指导的实施意见》,现正在征求意见中。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任职以来,我始终把学习理论作为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一个根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了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人大业务知识等,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牢固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密切联系人大的工作实际,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好人大各项工作。
四、严于律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县代表履职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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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要胜利闭幕了。会议期间,各位代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几个重要报告,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各位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良好的政治素质。会议组织有序、会期紧凑、严谨高效、节俭务实,始终洋溢着民主、团结、奋进的气氛,体现了转会风、改作风新规定。
各位代表、同志们!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__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县经济社会在克服多重困难的条件下,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一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建设“四个__”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顽强拼搏,得益于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积极作为,得益于各位代表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向县人大及常委会、全体代表、与会同志,并通过你们对支持__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新当选的县政府县长高明伟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工作以及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领会会议精神,服务经济发展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利用好支持榆林持续发展的“新27条”和扶南等政策,县委审时度势,通过充分论证,适时调整思路,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做出新的工作部署,即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富民、城乡联动、改革创新、稳中求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实施“大项目带动、大园区承载、大产业引领、大文化支撑、大投入保障”五大发展战略,全力抓好“经济建设、城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四大建设任务,全面开启“绿色__、人文__、和谐__、幸福__”建设的宏伟征程。这些目标和任务的实现,不仅需要县委、县政府开拓创新、善谋实干、高效施政,而且需要凝心聚力、举全县之力,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更加需要发挥人大和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全县各级人大要坚持发扬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光荣传统,始终围绕“四个__”建设,积极发挥优势,依法履行职责,争作更大贡献。前面高县长代表政府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张主任就如何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全县上下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职能优势,履行工作职责
一要围绕中心履职。建设“四个__”,是全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依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三个统一”:一是把党委的意图、政府的意愿和人民的意志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适时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定,把县委的主张转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把依法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彰显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全力支持“一府两院”和政府各部门放手工作,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把自觉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创新人事任免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一府两院”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公正执法的水平。二要服务群众履职。要积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各位代表要充分利用自身联系面广、群众基础好、号召力强的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多为群众代言,多为发展建言。群众有什么好的建议,有什么新的期待,我们要及时反馈;群众有什么不满情绪,辖区有哪些不稳定因素,我们要主动化解;上级有什么新的要求,有什么新的主张,我们要积极向群众宣传,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积极投身“四个__”建设的具体实践,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人大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服务人民的本领,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履职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各种会议制度、监督制度和代表工作制度,形成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加强代表学习与提高代表能力结合起来,在代表中大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及代表业务的学习培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三要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勤劳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与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努力将人大机关打造成更具凝聚力、更具战斗力、更具亲和力的人民服务阵营。
四、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方向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最根本的政治要求,人大要建立健全
县代表履职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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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x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正确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实力x”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面加强人大“两个机关”建设依法履职行权助推高质量发展交流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在中共x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正确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实力x”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实力x”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自觉强化政治引领
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精准发力,努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常委会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本届以来,通过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等形式组织集中政治理论学习x余次,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争做合格党员的根本立足点,作为全面加强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根本遵循。
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分别深入联系的乡、村,认真宣讲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政策等x余场(次),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群众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
二是围绕中心谋发展。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决定重大事项前,都向县委进行请示(报告),定期向县委汇报人大工作情况,本届以来共作出请示x余项、报告工作x次,确保与县委在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坚决落实县委人事安排,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领会县委关于人事安排的意图,把县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
立足县委中心目标谋划人大工作,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安全生产等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列入重点工作,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会议审议、专题询问等方式,推进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融入大局抓落实。常委会班子成员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按照县委安排,坚持寓监督于参与之中,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积极投身“实力x”建设主战场,分别担任全县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指挥部负责人,在脱贫攻坚、旅游开发、大石涧水源工程、高中扩建、铁路建设、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使人大监督与全县中心工作形成了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二、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常委会立足法定职权,紧扣全县社会发展大局,紧贴全县发展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突出监督经济运行。按照相关规定,我们每年年中都要听取县政府关于财政、计划、审计方面的工作报告,听取产业集聚区建设方面报告x项;对重点项目进行了集中视察x次;做出财政方面的决议、决定x项。特别是对债券资金使用严格把关,由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对使用债券是否按县委、政府“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研究、是否超出债务限额以及资金的用途等方面进行了依法审查,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加强整改,维护财政预算执行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着力监督精准扶贫。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本届以来共召开x次主任会议,研究安排脱贫攻坚工作。常委会听取脱贫攻坚方面的工作报告x项,并在听取计划、财政和审计工作报告时,明确要求对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审计情况进行一并报告。对x个脱贫攻坚方面的议案进行了调查论证,并做出了决议。
对重点带贫企业进行了集中视察和调研x次。连续三年深入开展“精准脱贫一一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各级代表积极行动,领办带贫实体x家,安排困难群众就业x人;与x户困难群众结对帮扶,举行奉献爱心捐助活动x人次,帮助贫困户清洁家园x人次,开展各种调研视察活动x次,提出意见建议x条。
三是持续监督民生工作。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每年年底都要听取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深入到乡镇、企业进行视察、调研x次,对中央环保督查、汾渭平原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意见x条。着力推进城市提升工作,听取城市提升方面工作报告x项,批准了x县城乡总体规划(xx年);对关于开通公交车和城区背街小巷道路硬化亮化绿化x个议案进行了调查论证,并做出了决议;对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视察调研x次。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工作报告,对供热供气、食品药品安全、智能电表推广后群众反映电费高等关乎民生的问题,认真对待,加强监督。x年对县食药监局、民政局、环保局开展了工作评议,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x条,归纳、整理为x个方面x个问题,通过下发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整改报告满意度表决等方式,促使整改任务有效落实,使一些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对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题询问,县政府分管领导及x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针对询问人员提出的安全问题,逐一进行了答复,增强了监督实效。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本届以来,共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司法方面工作报告x项。对《宗教事务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x部法律开展了执法检查。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制定了《x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认真做好信访件转办、交办、督办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促进案结事了、息访罢诉。
五是严格规范任免程序。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全面落实《x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及时做出《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本届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x人次,任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x人,为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扎实开展代表工作
认真完善和落实代表工作制度,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有效地汇集民智、凝聚民力。
一是注重履职能力提升。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人员先后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南昌教育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发放学习资料,及时向乡镇人大主席微信群和市县人大代表工作微信群有关会议精神、政策法规、工作信息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是注重履职平台搭建。按照标准完成全县x个乡镇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本届以来共有x名县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常委会会议,组织市、县代表x余人次参加“一府两院”工作汇报会、座谈会、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选定x名人大代表担任各类监督员。扎实开展了走访代表活动,收集意见建议x条。
三是注重履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加强代表服务,增强代表意识,提升了代表履职成效。
四是注重议案建议办理。常委会坚持各位主任领衔督办和工委对口督办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对议案和重点建议进行视察,现场督办。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扎实有效。本届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x件,除今年正在办理的x件外,其余的代表回复满意率达x%。
纵观近几年我县的人大工作,虽然付出一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转型发展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同宪法法律的赋予的职责相比,还存在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督促审议意见落实、推动问题解决还需持续发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有待完善,主体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提升;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县代表履职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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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本人在县委的领导下,市人大的工作指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积极支持配合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使县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为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制定、完善和执行了有关代表工作制度
一是为了加强对本级代表管理工作,促进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制定出台了《*县本级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今年开始施行,年终全面考核,对每位代表做出评价结果,并应用其考评结果(对当年考核评为特别优秀和连续三年考核评为优秀的代表要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表彰)。
按照《包头市本级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我们对*代表团的代表建立了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务的档案,依照代表本人自我评价、代表活动小组反馈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综合评分,提出评价等次意见的考核程序,对市人大代表进行履职考核提出初步意见,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是制定和执行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制度》,到目前为止有2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今年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这一制度的制定和实行使人大代表能够更直接地参与人大常委会议的审议,提高了会议的审议质量,拓宽了代表履职的参与度。
三是加大执行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年初明确了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具体内容。经过一年来联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欢迎。通过召开专门的委员会听取了组成人员联系工作的汇报,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执行了每月一次的“代表之家”活动,分批次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内容丰富的听讲座、传达文件、通报情况、征求代表建议等活动,使代表活动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深受代表的赞许,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共邀请市、县人大代表110人次参加了活动,代表提出意见、建议11条。
五是执行了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的制度。为了让每位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多地了解和掌握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年分批次采取一定的形式向代表通报工作,今年除了每月一次利用“代表之家”活动向代表通报工作外,6月份通过向人大代表邮寄材料的形式通报了前半年人大、政府的工作情况,并向代表寄送了征求意见表,此后收回建议表12份,经整理后全部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已安排12月底以寄送材料的方式向代表通报全年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的完成情况,并要征求代表建议,为县十五届三次会议做准备。
(二)完成了对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工作
为了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水平,5月份举办了为期两天的人大代表培训班,培训人数达80多人。此次培训班除县人大代表参加外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全体人大机关干部和镇人大主席参加。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既有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讲座,又有邀请履职经验丰富的市人大代表童迪老师讲授人大代表履职体会,驻县6名市人大代表还进行了履职经验交流。
组织参加了培训人员集体视察了一级公路、阿塔山水库建设、新区建设、马铃薯种植基地等重大工程项目。这次培训可以说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率明显、值得总结。
(三)开展了三级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工作
今年确定八名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50名任村干部的县人大代表和1/3的镇人大代表分别向选民述职工作全面结束。这项工作参加人数之多、工作量之大、效果之明显、影响力之广泛,深受选民的欢迎。为了全面检查和总结此项工作,11月底召开了三级人大代表述职总结会,县、镇两级人大分别报告了开展代表述职工作情况,全面总结了成功的内容,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继续开展述职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认真组织开展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
一是健全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团代表由县人大主任任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按照代表结构又划分成经济发展活动组和社会事务活动组,并分别指定了活动组负责人。县人大代表每个镇组建2-3个活动小组,全县共组建15个小组。
二是适时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在县人大、镇人大和各活动小组的组织下,按照活动安排,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民生工程,开展了集中学习、集体视察、专项调研等活动。一年来两级代表小组除了参加县人大集中举办的培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之外,对全县的大村庄整合建设、围封禁牧、舍饲养羊、马铃薯规模种植、城市经营管理、文化市场(主要网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旅游景区管理等进行视察和调研,通过视察、调研,代表们提出许多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
第十五届二次人代会上收到代表议案6件、批评建议28件,经大会审查6件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经过对这些建议的整理,汇同县政府召开了规模较大的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我们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征求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与办理单位共商办理措施,对代表的满意度及时向政府进行了通报,并在人大常委会上听取了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报告。可以说今年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了引导和鼓励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也为了肯定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作出的努力,我们对提出优秀建议的代表和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将在第十五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六)认真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
每两月召开一次的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会议,在每次常委会召开之前,我都要做好认真审议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使在审议报告中能够提出一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例如财政举债过多的风险问题、重大项目实施中的统筹兼顾资金监管问题、林木管护的不力问题、河道的污染问题、城市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灾年农牧民的牲畜越冬问题等。这些问题都引起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二、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几年来,我对镇人大工作非常重视,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工作指导。一是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以及召开专门会议,组织镇人大主席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代表法及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及领导讲话,明确镇人大主席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提高他们对镇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了民主法制观念,坚定了搞好人大工作的信心。二是分期分批邀请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使他们熟悉人大业务和工作的法律程序,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便于开展工作,加强了上下联系和沟通。三是安排镇人大主席和县、镇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专题调查或执法检查、视察等,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直接得到锻炼,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四是不定期地组织镇人大主席赴我市各旗县区乡镇人大进行学习考察、交流经验,加强联系,提高工作。五是坚持每年对各镇人代会会议进行指导,确保了各镇人代会议的依法召开和圆满成功。
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最基层人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根据监督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实际,起草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镇人大工作指导的实施意见》,现正在征求意见中。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任职以来,我始终把学习理论作为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一个根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了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人大业务知识等,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牢固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密切联系人大的工作实际,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好人大各项工作。
四、严于律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县代表履职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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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全区大局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与支持,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不断改进工作。二是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抓住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2017年决算的决议等9项决定决议,从法律法规和制度上保证区委决策的贯彻落实。作出的关于***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促进了我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认真落实区委人事意图,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任前拟任职发言和民主表决等程序。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人次,其中区人大常委会3人次,区人民政府5人次,区监察委员会5人次,区人民法院9人次、区人民检察院2人次,从组织上保障国家机关正常运行。先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4次、参加宪法宣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人次,有效地激励和教育受任命干部增强宪法意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亮点二: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开展监督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工作调研6项,专题调研2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召开主任会议14次,常委会会议10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提出审议意见45条。对区直6个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监督。
——加强对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加强对社会民生的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督。为推进我区优质高产高糖甘蔗基地(以下简称甘蔗“双高”基地)建设任务,探索进一步加快甘蔗“双高”基地建设的思路和措施,确保我区甘蔗“双高”基地建设的任务, 5月中旬, 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甘蔗“双高”基地建设专题调研。为推进我区科学技术创新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科学技术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在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注重科技创新战略支撑作用与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短板,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机制体系,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等6条审议意见。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形成多篇调研报告,得到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推动了一批民生实事的办理进程。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支持和推动政府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大公益林权属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等6条意见建议,促进我区的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
——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13条。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审判监督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审判内部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提出了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审监意识;健全审判监督机制,提升审监质效;强化审判流程监管,确保审判质量;加强信访督导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还存在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滞后、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和不足,建议区人民检察院要坚决贯彻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两个坚定不移”重要指示,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建设,完善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检察水平。
亮点三:坚持代表主体,发挥代表作用
各级人大代表是开展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大履行职权的基础。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8月份组织**选区**四届人大代表及**一届人大部分代表共42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年中调研,推进脱贫攻坚工作。11月份组织**选区***四届人大代表及***一届部分人大代表53人,邀请驻**自治区人大代表2人参加,联合集中视察***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实地视察了4所乡镇卫生院,4所村级卫生室,推动“健康***”发展。二是着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邀请区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先后邀请32名区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人大代表征订《**人大》杂志,畅通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三是着力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2018年2月,***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9件,常委会及时交办,认真督办,11月组织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答复会,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法定期限内,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率为100%,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有30件,占33.7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50件,占56.18%;因当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代表们所提的建议留待以后解决的有9件,占10.11 %。经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答复会测评,89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83件,满意率为93.3%;弃权1件,占1.12%;不满意的5件,占6.51%。代表不满意的5件建议,重新交办督办。代表建议的办理推动了一批惠民实事的落实。
亮点四:坚持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
其一,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常委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了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
其三,强化舆论宣传。创新推动人大宣传工作,编辑《***人大》刊物,选送《坚持五个“强化”,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等文章报河池市人大常委会作人大工作交流,开创人大宣传工作新局面。
亮点五:坚持不断进步 提升工作水平
第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十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通过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县委的人事意图通过法定程序顺利实现。
第二,依法依规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及时对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规划、重大民生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建立“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决议决定的落实。
第三,锐意创新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围绕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采取三个结合。即: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跟踪监督相结合,勇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第四,强化服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参加各种活动。如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代表约见、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等活动。继续开展“代表行动”,进一步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增强办理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完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窗口行业单位聘请人大代表作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监督员的办法,让代表在不同的监督岗位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搭建代表履职平台。继续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小组联络室”的建设,探索建立“代表工作站”。加强代表履职保障。适当增加代表活动经费,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不断推进代表述职。有计划地安排区人大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或选民代表报告个人履职情况,听取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
第五,从严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全方位展示人大代表风采。切实加强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指导和帮助乡镇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与兄弟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沟通和交流,取长补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在党的报告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切实做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必将极大地调动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把监利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长江中游新兴中等城市而继续努力奋斗!
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汇报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时俱进、锐意进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攻坚脱贫摘帽、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七届人大工作实现了良好的开局,奏响了履职新篇章。
一、突出服务大局,决定重大事项有新拓展
按照县委发展思路、决策部署,就涉及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项,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实施,作出了关于批准政府购买镇沅“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服务资金62984.99万元逐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决定;为确保我县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运行,作出了关于批准2016年县财政决算、2017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二、积极助推发展,监督工作有新成效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5次、主任会11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22个,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督查15次,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42条,并督促抓好办理落实,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对我县小型水利农田建设重点县项目建设及45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有效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
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县人民政府根据督查出来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岗位调任或招考,配齐了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投入980万元对水厂净水池、净水设备、管道进行了改造,处理后的饮用水,经检测8项水质常规指标和32项水质全分析指标全部达标,合格率为100%,确保了县城饮用水安全。
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对全县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查缺补漏,积极投入6765.21万元用于学校运动场、功能房、围墙、厕所及教师宿舍的建设改造,为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提高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和满意度,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反映出来的问题和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积极推动和改进工作,全县脱贫攻坚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是围绕民族文化事业开展监督。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传承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对传统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及传统村落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深入开展调研、科学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县十七届人大民族立法规划,拟制定出台《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目前该立法项目已经县委批复,报市人大常委会转报省人大常委会,争取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
三是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监督。对全县参与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促使全县修复和新设公益广告203块;健全完善文明单位、文明村展板115块;规划新增小车停车位306个、摩托车停车位6550个;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积极助推了普洱市创文工作和省级第三批文明县城年度测评工作。
三、严格法定程序,人事任免工作有新规范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时向宪法宣誓、任后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使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一年来,依法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名,其中:任职39名,免职11名,接受辞职8名,积极组织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有效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
四、强化大局意识,参与中心工作有新力度
在做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同时,班子成员和干部按照县委分工联系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的安排,积极参与抓全县脱贫攻坚、恩九公路建设、参与普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国家园林县城及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先进平安县、省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县等重点工作,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特别是积极响应县委号召,认真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尽责,经常性深入到挂钩乡(镇)、村和联系户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其中常委会2名领导驻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投入或协调资金、项目50余万元,用于扶贫工作的开展;选派机关14名干部到挂钩村驻村协助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协助挂钩村开展政策宣传、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科技培训、贫情分析、收集和规范脱贫攻坚痕迹档案等工作,用实际行动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六大亮点
岁末年初,万象更新。监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常尧阶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报告工作。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2017年县人大的工作,部署了2018年五项新任务。这份报告文风朴实,言简意赅,精彩纷呈,亮点迭出。
亮点一: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全县大局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业倍增、农业转型、城乡同治、民生共享”的四大发展目标,开展“聚焦‘四大目标’,展现代表风采”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与支持,推进“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二是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城区市政设施建设、职教中心建设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9件,并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三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认真落实县委人事意图,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和民主表决等程序。组织被任命的4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四是不断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县人大设立了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两个人大专门委员会。实现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化配备,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小组联络室”建设。
亮点二: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开展监督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视察等活动15次,对县直10个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监督。
——加强对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的监督。一是开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审查监督。二是开展对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三是开展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
——加强对社会民生的监督。聚焦三个重点领域强化监督。聚焦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针对城区基础教育大班额的现象和教学功能用房严重不足的问题,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合理整合资源,部分学校教室严重不足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聚焦安全生产管理,对天然气入户检查、校车安全、烟花爆竹管理和消防安全等11个方面开展专题询问,促进问题解决;同时,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形成十多篇调研报告,得到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推动了一批民生实事的办理进程。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作出了对滨江公园、玉沙广场等8处重要城市绿地和林长河、后河等5处重要城市水域实行挂牌保护的决定。开展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等调研视察,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监督。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出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审判行为、提高审判监督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参加旁听庭审,促进司法机关秉公办案、公正司法。
亮点三:坚持代表主体,发挥代表作用
各级人大代表是开展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大履行职权的基础。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开办培训班,有396名代表参加培训,举行培训会对160名代表小组组长和部分代表进行培训。二是增强“代表行动”实效。组织2127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我县“代表行动”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省市人大的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楚天主人》《湖北日报》对此进行了报道。三是创造代表履职条件。通过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等途径,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四是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165件。县政府对承办的164件代表建议,及时进行分解。通过承办代表建议,促进了一批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问题得到解决。
亮点四:坚持上下联系,增强履职合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需要各级人大履行职责,形成整体合力。县级人大对上接着市、省和全国人大,对下连着乡镇人大,处在基层,又是中间偏下的位置。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与省市人大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是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承办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座谈会;积极做好省、市人大来我县开展调研或执法检查的服务工作;得到了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二是着力办好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完善省人大汪桥立法联系点工作网络,先后围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等9部法律法规,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发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通知》。实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加强对乡镇人大选举工作、代表活动等方面的指导。督促乡镇认真落实省委40号文件和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全县共建设“人大代表之家”24个,建立代表小组160个,提升了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亮点五:坚持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
其一,强化理论学习。开设 “人大讲坛”,做到“一周一学”“一月一讲”“一年一册”。特别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精神,做到了机关干部“人人学、人人讲”。
其二,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常委会工作规则等16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召开整治“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五破五立、解放思想”大讨论,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了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
其三,强化舆论宣传。2017年,被省级报刊、网站采用20余篇,市级报刊、网站采用80余篇,其中《选民发问“逼”代表约见政府官员》一文获省人大报刊作品类一等奖。同时,建立了“监利人大”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报道人大新闻,传递代表活动信息,推介代表典型事迹,进一步汇聚“讲好人大故事”的正能量。
亮点六:坚持不断进步 提升工作水平
常尧阶在报告中安排了2018年人大工作的五项任务
第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通过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县委的人事意图通过法定程序顺利实现。
第二,依法依规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及时对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规划、重大民生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建立“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决议决定的落实。
第三,锐意创新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围绕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采取三个结合。即: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跟踪监督相结合,勇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第四,强化服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参加各种活动。如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代表约见、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等活动。继续开展“代表行动”,进一步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增强办理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完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窗口行业单位聘请人大代表作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监督员的办法,让代表在不同的监督岗位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搭建代表履职平台。继续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小组联络室”的建设,探索建立“代表工作站”。加强代表履职保障。适当增加代表活动经费,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不断推进代表述职。有计划地安排县人大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或选民代表报告个人履职情况,听取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
县代表履职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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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代表还是兼职代表?
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代表法修改草案明确规定“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并增加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这意味着,专职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工作室的探索被立法“封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在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说明中解释称,“ 鉴于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是代表履职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
紧随其后,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在网上征求意见,这两条规定在人大实务界、学术界引起巨大反响和争议。有学者认为,代表法修改应增强代表履职行权的动能,对于“代表专职化”、“代表工作室” 的探索“允许试,不必急于下禁令”。
人大实务界则倾向于维护宪法关于代表兼职制度的原则,认为代表制度“大改”条件尚不成熟。
按照宪法原则,我国实行兼职人大代表制度,此番修改代表法,再次宣示兼职代表制度,并不意外。倒是代表个人工作室的去留问题成了此次修正案的最大争议。
近年来,“人大代表工作室”一度成为“民主时尚”。2004年3月,温州市人大代表周德文在全国率先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而最引人注目的是2010年6月,四川省罗江县试行县级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全国首位专职人大代表李国喜的工作室高调出场。
然而,就在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公布两天后,2010年8月25日,历经5年已接访3000余件投诉,接待2万余人的“杨剑昌人大代表接访室”宣布关停。9月1日,运行仅2个月的四川罗江首个专职人大代表工作室更名为“幸福促进室”,李国喜的身份由专职县人大代表变为调解员,而此前李国喜代表的主要工作是监督政府工作,接待选区群众,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
此次修法禁止设立“代表个人工作室”,但是由人大常委会主导设立的代表联络站则不在禁止之列。目前,在广东、浙江等地的人大代表联络站依然正常运转。
2010年9月28日,在“中国人大网”的在线交流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回应了关于“是否设立代表个人工作室”的争议。代表法修正案的二次审议稿和修改后的代表法,仍然延续否定专职化代表与禁设代表个人工作室的思路。
履职报告首次写入法律
20世纪90年代,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在不少地方蓬勃开展,但无论是官方还是坊间,加强对人大代表监督的声音依然不绝于耳。
这次代表法修正案回应社会期望,强化对代表的履职监督。修改后的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应该说,这是对地方人大推行包括代表述职在内的履职报告模式的肯定和拓展。这一制度设计将激励代表主动积极履职,堪称此次代表法修改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代表述职开始向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延伸。浙江省的做法是地方创制的一个缩影。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试行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提名连任代表候选人的重要条件。浙江省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的做法,无疑契合代表法修改意图。
2010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在报告代表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时说,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可以先从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做起,逐步积累经验。从立法意图来说,新法为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述职和报告履职情况留下了较大探索的空间。
“代表话语”更有分量
近些年来,全国和地方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大大丰富了代表的履职“素材”。这次修改代表法,专题调研被上升为法律规定。
提交一审的草案稿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形成的报告,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转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代表的调研报告能得到运用吗?”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建议,应明确对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以增强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的实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意见据此将这一条规定修改为:“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向代表反馈。”也就是说,向代表反馈的不是处理报告本身的情况,而是如何处理代表在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此举有助于增强有关机关、组织的责任意识,保障代表的“话语分量”。
修改后的代表法还明确规定了有关机关、组织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时限,“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同时,在研究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代会。这样规定,有利于提高代表建议办理中的“见面率”、“问题解决率”,防止建议办理中搪塞、敷衍代表的现象。
“红帽子”不能用来牟利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界、新兴社会阶层人士当选为人大代表,人们称之为“红顶商人”。“红顶商人”走进国家权力机关政治殿堂适应了社会转型期代表结构的变化。但是,现实中,有少数企业家代表借助头上的“红帽子”为私人谋利益,甚至以代表身份干预司法、执法,这显然与人大代表的职责相悖。
提交一审的草案稿规定:代表应当严格区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牟取个人利益。
在审议中,有关“人大代表不得干涉具体司法案件”的规定引起热议。有的委员认为,代表行使公权力,应当强调不得从中牟取个人利益,也不仅仅局限于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是干涉招投标,在其他领域也可以牟利;同时,有的代表的本职工作与代表职务有密切联系,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修改后的代表法第四十六条最后规定,“代表应当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牟取个人利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认为,“把代表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严格区分,实际上是防止利益冲突”。
代表能力上升到法律高度
“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修改后的代表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把提高代表能力作为义务性规定,从履职培训、保障知情权、经费保障、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提供服务、人身特别保护权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新法指出: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协助代表全面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代表履职学习。
中央“9号文件”提出要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服务。新修改代表法把人大代表“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列为代表权利。新法增加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 “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2004年初发生了全国人大代表自费打电视广告征集议案的“周晓光现象”。 一年后的中央“9号文件”不提倡代表自己掏钱办国家的事。对此,新法规定,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此外,新法还明确: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
此次代表法修改突出加强了代表履职的物质保障和组织服务保障,无疑反映了国家对代表履职保障的不断优化。
罢免人大代表不是传说
近年来,有关选民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事件屡见报端,但是除了溆浦县的“获刑”代表被成功罢免外,许多罢免行动不过一纸动议而已,似乎没有成功的范例。
“选民提出罢免案连进入法律程序都很难,更不用说罢免了”。曾参加罢免动议的选民发出感慨。
提交一审的草案对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罢免难”问题作了设计: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审判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可以依法予以罢免。
对于草案的这一规定,有人提出,罢免人大代表不应局限于这两种情形,否则很容易让人“误读”为其他“问题代表”不属于罢免范围。为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草案修改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出席罢免该代表的会议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乔晓阳解释,选举法对罢免代表的具体程序作了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罢免代表,应由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决定,没有必要规定对哪些代表可以罢免。
由此可见,选民主导罢免“问题”代表或许将不再是传说。
稳健修法的政改信息
关注代表法修改的政治生态,不难发现:有了中央“9号文件”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大关于“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要求,整个代表制度的框架不可能有实质性改动。
退一步讲,即使实行专职代表制度,也要先动宪法,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修改代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权力改变代表制度的基本原则。正如吴邦国委员长在代表法修改决定获得通过后的讲话中指出,代表法修改“遵循宪法和代表法的基本原则,对代表法的部分规定作了补充和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与网友交流时表示,代表法修改的一项原则是,“认识尚不一致的,可以暂不作规定,继续深入研究”。
换而言之,代表法修改,是代表制度的转型,而不是转身。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转型,代表工作的环境和条件日益变化,代表法还有修改的空间。学界和公众对代表法修改,乃至其背后的政改趋向寄予了深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