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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协议(16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3-25 21:57:01 查看人数:95

法律服务协议

第1篇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一、乙方委派律师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第2篇 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协议

房地产项目 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 律师 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 拆迁 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 投标 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 工程设计合同 ;

4.参与本项目 工程施工合同 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 工程分包合同 ;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 代理 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 诉讼 、调解、仲裁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元,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约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累计 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法律服务代持协议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受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因此,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xxx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xxx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 律师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律()非诉字第号

委托方(甲方):××公司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律师事务所

第5篇 法律服务期权池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 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丁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鉴于:

甲方、丁方为丙方(以下亦称“公司”)的股东。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权,丁方持有公司 %的股权;

甲方为乙方的股东,出资 万元,占有设立后乙方100%的出资权益;

甲方同意,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自愿从其持有的丙方股权中贡献部分出资额作为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股权池;

乙方负责持有期权池的股权并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因此,各方经友好协商,在贵州省贵阳市达成约定如下:

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池的设立

该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池(以下简称“股权池”)为虚拟概念,指公司现有股东所持有的出资中专项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部分。

甲方同意将甲方名下的 % 公司股权(对应出资额 万元)划拨进入该股权池。各方认可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池拥有公司 万元的出资额(也称“划拨出资额”)。

甲方应配合乙方将上述划拨出资额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对价为零或届时法律或政府规定许可的最低金额。

股权池的功能和运行机制

期权池中的股权权益只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机制用于实施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挪作他用。

各方认同的股权池运行机制如下:

公司总经理草拟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公司董事会批准该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公司、乙方及甲方与被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

在股权授予条件达成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和被激励对象完善法律文件及约定的变更登记手续(如需),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将其持有的相应的乙方股权转让给丁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等。

被授予对象直接获得的乙方股权比例乘以乙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比例等于被授予对象被间接授予的丙方公司股权权益。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导致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无法实施,则甲方应另行安排股权(出资额)以配合完成未能实施之股权激励内容,且不得主张任何交易成本或价格的支付。如甲方无法安排(足额)股权,则应按照公司届时估值所对应的价值的2倍承担向激励对象的赔偿责任。

如甲方的行为导致股权激励对象被授予激励股权后的股权权益遭受损失或限制,则甲方应用其持有的其他股权权益对被激励对象进行等额补偿。

在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时,所有公司股东均应配合和支持,否则应赔偿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其他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有关方应友好协商。否则,任一方可向丙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 字 页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日期:

第6篇 法律服务协议

法律服务协议

法律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 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 和解协议 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 商标 、个人 专利 等)不在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 民间借贷 、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 著作权 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 法律咨询 、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r>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 代理 仲裁 诉讼 、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务协议

法律服务协议

第7篇 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公证法律服务相关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合作内容

1.1 合作背景

(1)甲方为律师事务所,因工作及业务开展的需要,存在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2)乙方为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可以开展公证法律服务。

1.2 合作方式

(1)甲方在合作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每年至少件(含本数)以上的诉讼业务或非诉讼业务的公证需求。

(2)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相关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的对象为甲方或甲方客户。

1.3 公证法律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甲方客户的要求,为其提供以下公证服务:

(1)网页公证:对涉案的相关网页进行公证。

(2)商品线上采购公证:对涉案商品网上采购过程及线下收货过程进行公证。

(3)商品线下采购公证:陪同采购在公证处所在市县范围内采购的涉案产品,并对采购过程进行公证。

(4)合同公证:如对遗嘱、离婚协议、买卖合同等合同进行公证。

(5)证件公证:如对营业执照、护照等证件进行公证。

(6)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比如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物证、影像、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为过程和事实,财产清点、清算、评估等保全证据公证;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活动 证明股票发行;参与调解或谈判等现场监督公证。

(7)其他:

第2条 公证费用标准及支付

2.1 本合同第1条项下约定的公证法律服务内容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网页公证:公证服务费用为元/件。

(2)商品线上采购公证:公证服务费用原则上按件收费,元/件。

对于体积或重量较大,线下收货时需要借助搬运等工具协助的按件,按计时收费,每小时元。其中,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3)商品线下采购公证:公证服务费用计时收费,每小时元。其中,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合同公证:公证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费标准的%收费。

(5)证件公证:公证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费标准的%收费。

(6)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原则上公证服务费用计时收费,元/小时。但复杂的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可以协商收费。

复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公证人员多次到场(3次以上)或往返多地实施监督;涉及其他行业专业技术辅助;工作环境恶劣或存在危险性;土地招、拍、挂程序等。

(7)其他收费标准:

2.2 本合同约定的公证费用均为含税价。

2.3 公证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一般根据乙方收费规则支付,不晚于公证完成后10天内付清该次公证服务的费用。

2.4 甲方或甲方客户支付公证服务费后的3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发票。

第3条 教育培训合作

3.1 甲、乙双方可定期开展开展人才、智力交流,举办相关学术沙龙活动。

3.2 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派遣相关公证员参与律所的相关培训活动,如举行公证知识的讲座或培训活动等。

第4条 对外发布规则

4.1 对于本合同的签订、履行或本合同内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对外公告或以新闻稿、通报、通函等方式对外公开发布。

4.2 如双方同意将此合同的合作关系向不特定第三方公布或发布,相关宣传使用的文字稿件或新闻稿件内容需经另一方书面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5条 合同联系人

5.1 为认真执行本合同,顺畅推进双方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组成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小组,并分别安排合同联系人进行联络与沟通行为。

5.2 联系人信息

(1)甲方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第6条 合作期限

6.1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除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费用以外,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7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7.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7.2 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违约方。

7.3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十天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即解除。

第8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 附则

9.1 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8篇 法律服务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为于 年 月 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公司注册证号: ;

或:甲方为 国合法公民,身份证号码: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公司 (下称标的公司)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 %股权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

3.乙方为依据 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 (性质)的公司、或机构,注册证号: ;

或:乙方为 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公司名称)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 转让方,是指 (公司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甲方;

1.2 受让方,是指 (公司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乙方;

1.3股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

1.4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股权的对价。

1.5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公司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公司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交易,(iii)标的公司的价值,(iv)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6登记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7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8过渡期:是指本合同签订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

1.9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1.10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凡提及$或美元时均指美国法定货币。

1.11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转让标的

2.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股权。以下均称股权。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 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已经全额缴清;

2.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股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标的公司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公司 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 %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资格。

3.2标的公司拥有在下列范围内经营的、合法的批准或许可文件:

(1) ;

(2) ;

(3) 。

3.3关于标的公司的财务和法律状况,尽调或双方确认情况如下(详细见《资产及资料清单》、《债权债务清单》):

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4.1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就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5.1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转让给乙方。

5.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5.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6.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视为股权转让完成之日。

6.2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6条规定的清单,将标的公司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

6.3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公司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4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公司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公司实施管理。

过渡期安排

7.1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公司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7.2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公司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公司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公司承担新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7.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公司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

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转让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职工安置方案(如需)

9.1标的公司的职工情况:

9.2标的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依据《 (公司名称)职工安置方案》的规定负责妥善安置。

第十条 债务处理方案

10.1乙方受让股权后对原标的公司进行改建,标的公司法人资格存续的,原标的公司的债务仍由改建后的标的公司承担;债权人有异议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0.2乙方受让股权后将原标的公司并入本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标的公司法人资格消亡的,原标的公司的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1.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11.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1.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11.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

第十二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2.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12.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2.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股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

的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13.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4标的公司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公司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股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公司的损失数额。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4.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4.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14.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5.1本合同及股权转让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标的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

17.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此页无正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9篇 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

乙方系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定义: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

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二、甲方的职责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约参加乙方组织的每一次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谈判;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谈判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负责联系、组织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为甲方提供其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类法律咨询;

参与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审查、起草、修改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合作的各类法律文书;

就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四、费用收取

甲方一经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包括合资、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

_____天内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收取;

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__天内按不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____________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乙方按上述1、2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影响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收取费用及享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引进外资的奖励。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10篇 法律服务协议(公司股东配售股票)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 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 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________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_________,账户号码: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11篇 企业劳资法律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第12篇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甲方拟在债权收购及资产打包出售领域与乙方进行法律服务合作。双方在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的基础上,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基础

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拥有卓越的金融服务团队,在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方面具备为客户提供集成解决方案和金融创新服务能力,经营范围涵盖:企业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咨询与调查等,公司致力于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企业资产管理和家族资产管理专项业务。

乙方是一家拥有专业金融业务律师团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股权基金管理等金融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安全控制和事后补救追偿等法律服务,可以为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提供融投资架构方案设计及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为企业家朋友提供境内、外财富管理及传承的法律服务,为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企业提供海外投资及并购重组的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认可彼此在金融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在金融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资产管理尽职调查等业务方面有着共同的志向,为了更好的优势互补、增强双方的服务能力,双方愿意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合作事项

1、乙方对甲方已经收购或者即将收购的债权进行宏观上的尽职调查,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2、乙方协助甲方对相关债权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3、根据甲方的需要,由乙方代甲方向相关当事人出具律师函。

4、在甲方确定收购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础上,由乙方协助甲方拟订债权收购及资产出售的合同文本。

5、乙方对甲方债务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债权担保进行审查,对担保物或者担保人作出风险评估。

6、乙方代理甲方不良资产清收的诉讼业务。

7、其他非诉与诉讼业务。

以上各项合作事项具体细则,甲乙双方将根据合作业务涉及的客户对象、标的金额、合作方式等另行协商约定。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相互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作出诋毁对方声誉、影响双方团结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2、甲方需认真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合作,依委托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律师有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在接到甲方和对方当事人依法送达的通知后,按时参加有关活动,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详见第五条保密条款)。

4、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涉及诉讼与追偿案件的情况,关于费用承担、收益分配等具体的权利义务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如欲继续合作,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协商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发生股权变更、法人变更、办公场地变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更换等情形,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及其参与本协议项目的所有人员对本协议项目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以下内容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范围,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严格保密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过程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在本协议服务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对方的全部情况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双方成员信息,债权债务信息,诉讼信息,审计评估信息或意见,业务往来中涉及到的相关公司主体资格信息,资信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资产管理的规划设计等信息。

(2)甲乙双方所作出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3)甲乙双方为完成合作即将或已经草拟和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备忘录等,合作过程中各方往来函件、会议记录、谈判内容等。

3、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应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有滥用或者误用应保密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除承担守约方相关经济损失和自身的法律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为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时,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3篇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

传真:邮编: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充分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工作人员及工作方式

1、工作人员

1.1甲方委派本公司等负责与乙方联系,处理法律事宜遇到重要事宜和紧急事宜,董事长、总经理直接与乙方联系

1.2乙方接受聘请,指派律师等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1.3甲、乙双方有权调整本方之工作人员,调整后应及时通知对方乙方调整顾问律师需甲方认可。

2、工作方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不局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明的律师。乙方可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指派所内其他律师共同成立法律顾问小组提供服务。

2.2乙方律师应在工作中进行业务分工,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合作研讨处理企业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2.3乙方所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每月至少上门服务两次,以保证顺利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务,其他时间则根据工作情况,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安排。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2.4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优先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2.5工作计划外,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第二条常年法律顾问具体工作范围

除房地产项目之售楼、按揭法律服务及诉讼与仲裁必须另行委托并收费外,甲方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工作均属于乙方工作任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谨慎、努力、及时地完成如下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日常法律事务

1.1协助甲方处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对外签发律师函

1.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列席企业的重大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1.3对甲方的交易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核,辅助甲方与交易对象进行谈判

1.4制作交易所需的文件,辅助甲方草拟、审查或修改合同和法律文书

1.5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争议

1.6协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劳资关系,起草或修改企业的劳动合同。

1.7协助甲方组建并帮助管理其法律事务机构,并根据甲方经营方式与自身特点,对企业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

1.8为甲方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协助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2、房地产项目之工作内容

2.1在项目开发建设中

2.1.1协助解决房屋拆迁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2.1.2拟定、审查施工合同,协助甲方核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1.3协助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1.4协助甲方解决其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2在物业销售(预售)中

2.2.1制作销售(预售)工作中的下述文件:

购房契约之各种附件及补充协议,认购协议书、购房须知、个人住房贷款须知、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物业管理公约及承诺书、法律意见书

2.2.2解释销售(预售)契约及相关事宜

2.2.3协助督促购房者还款,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

2.3在物业交付中

2.3.1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2.3.2制作《交付通知书》

2.3.3向购房者提供法律解释,如果购房者拒绝接受房屋,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代表甲方与购房人协商解决

2.3.4制作《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2.3.5协助甲方进行面积测绘

2.3.6督促业主支付甲方代为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代表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律师提供或介绍办理甲方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真实、充分、准确。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可以是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甲方应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及研究等。

甲方不能如实介绍有关情况或不能及时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该项法律事务。

2、甲方应优先推荐乙方为甲方在建项目售楼律师和按揭律师甲方在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含一审、二审)或者仲裁及甲方有关重大投资事项、公司改制或者上市等重大负责法律事务中,甲方优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

如乙方委派的律师在任期期间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调换相关律师。同时,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经一方提出,双方同意可对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3、乙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应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且不应把意见强加于甲方。

5、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所知悉或获取的对方的一切信息或资料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各方均应以善意及诚信的方式处理此类信息或资料。非为各方同意或相关业务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该信息或资料作任何披露。本项义务不受本协议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的限制。

6、乙方指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应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7、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章程、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书等,甲方应将制作的合同(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副本或影印件)送交乙方一份存档。

8、本协议因期满终止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律师应尽最大的善意处理尚未完毕的法律事务,并与甲方妥善安排好法律事务交接等相关事项。甲方提出须由乙方律师继续完成的事项,乙方律师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直至相关事项处理完毕或法律工作交接完成时止。双方就非诉讼或诉讼事项另行订立有委托合同的,乙方律师应按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代理义务,委托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的除外。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1、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xx万元。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支付x%,计人民币xx元,余额人民币xx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3、诉讼与仲裁之收费

甲方在经营、开发、建设、销售房屋及其他事宜发生的诉讼(一审、二审为不同的诉讼阶段)或者仲裁而委托乙方代理的,需要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该项律师费乙方应优惠收取,双方约定: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x%收取,双方应同时就委托事项另定委托合同。

需要异地办案或者需要办理公证、鉴定等事项的,其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第五条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的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聘用合同期间,一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工作,甲方可以书面请求乙方限期履行。如乙方仍不履行,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可据实不付顾问费或代理费,或据实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或者部分顾问费或代理费。

2、对于甲方按照本协议要求乙方履行的约定工作,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者履行严重不当,或者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数额以甲方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计算。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3、甲方若不按期支付法律顾问费或代理费,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催付,如甲方在一方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支付,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偿相关费用。

4、若甲方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有违法行为且经过乙方律师提出意见后仍然不改正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未约定事项

鉴于双方合作事宜重大,事项繁多且时间较长,对于出现本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社会惯例协调处理。

第八条纠纷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4篇 公司法律服务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为于 年 月 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公司注册证号: ;

或:甲方为 国合法公民,身份证号码: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公司 (下称标的公司)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 %股权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

3.乙方为依据 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 (性质)的公司、或机构,注册证号: ;

或:乙方为 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公司名称)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 转让方,是指 (公司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甲方;

1.2 受让方,是指 (公司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乙方;

1.3股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

1.4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股权的对价。

1.5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公司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公司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交易,(iii)标的公司的价值,(iv)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6登记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7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8过渡期:是指本合同签订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

1.9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1.10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凡提及$或美元时均指美国法定货币。

1.11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转让标的

2.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股权。以下均称股权。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 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已经全额缴清;

2.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股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标的公司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公司 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 %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资格。

3.2标的公司拥有在下列范围内经营的、合法的批准或许可文件:

(1) ;

(2) ;

(3) 。

3.3关于标的公司的财务和法律状况,尽调或双方确认情况如下(详细见《资产及资料清单》、《债权债务清单》):

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4.1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就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5.1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转让给乙方。

5.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5.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6.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视为股权转让完成之日。

6.2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6条规定的清单,将标的公司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

6.3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公司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4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公司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公司实施管理。

过渡期安排

7.1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公司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7.2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公司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公司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公司承担新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7.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公司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

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转让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职工安置方案(如需)

9.1标的公司的职工情况:

9.2标的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依据《 (公司名称)职工安置方案》的规定负责妥善安置。

第十条 债务处理方案

10.1乙方受让股权后对原标的公司进行改建,标的公司法人资格存续的,原标的公司的债务仍由改建后的标的公司承担;债权人有异议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0.2乙方受让股权后将原标的公司并入本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标的公司法人资格消亡的,原标的公司的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1.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11.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1.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11.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

第十二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2.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12.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2.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股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

的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13.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4标的公司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公司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股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公司的损失数额。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4.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4.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14.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5.1本合同及股权转让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标的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

17.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此页无正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15篇 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购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审查购房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元/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6篇 公司律师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律( )非诉字第 号委托方(甲方):××公司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李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协议(16份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编:电子邮箱: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编:电子邮箱:鉴于:1.甲方为于年月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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